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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法律法规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04 17:21:5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工程分包法律法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工程分包法律法规

篇1

【关键词】发包方;承包方;分包商;指定分包;FIDIC合同文本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154-01

指定分包在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领域中非常普遍。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指定分包的规定却不尽完善,从而造成了法律规定和实践相脱节,进而导致由于指定分包合同引起的履约纠纷的处理很难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此,完善对指定分包的法律规定便成为一项必要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工作。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同时,一些部门法,也做了类似规定,比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由此可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分包人的指定是持禁止态度的。《建筑法》二十五条规定之目的是约束发包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承包方购入由其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包括不得要求承包方必须向其指定的生产厂或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在建筑工程按合同约定实行固定总价的情况下,因为发包方的这种指定行为,势必会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

二、指定分包在实践中的情况

但是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实践中,有着另外一种情形的指定分包。

一些工程项目中因在招标阶段划分合同包时,考虑到某特殊专项工作的实施要求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或专门的施工设备、独特的施工方法,但通常来说承包商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因此发包人往往不将此项工作划分给承包人,而是根据其积累的资料、信息,经验,形成的对某公司信誉、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等方面的了解和信任,通过议标方式选择该公司作为其指定分包完成此项工作。或者甄选几个候选人,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公司作为实施此项工作的指定分包。

尽管上述指定分包的工作不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但是从项目管理角度而言,如果以一个单独的合同对待,不利于承包商对于整个项目现场的总体协调和管理。为避免各个独立合同之间的干扰,发包人要求承包商与指定分包签订合同,在合同关系和管理关系方面,指定分包与一般分包商处于同等地位,从而更有利于承包商对于整个项目的统一管理、协调以及掌控。

三、指定分包在实践中与法律规定之区别

建筑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上述形式的指定分包,与《建筑法》二十五条和七部委30号令中之分包人,是有明显区别的:

首先,指定方式不同。前者是由发包人直接指定;而后者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指定。

其次,分包工作内容不同。前者之分包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不属于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商必须完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没有摊入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后者之分包工作则为承包商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再次,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前者之分包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而对后者分包的付款,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

还有,对分包利益的保护不同。尽管前者之分包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后,按照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对承包商负责,但由于指定分包终究是发包人选定的,而且工程款的支付从暂列金额内开支,因此,在合同条件内列有保护指定分包的条款。而后者之分包,发包人一般不介入监督分包合同的履行状况。

最后,违约责任的范围不同。前者之分包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对发包人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而引起的索赔或诉讼,应使承包商免责,除非是由于承包商对其了错误的指示。后者之分包违约行为,将被视为承包商的违约行为,按照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四、法律中完善对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的必要性

由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对某专项工作有特殊专业技术需求绝非个例,发包人因此而指定分包的现象也就非常普遍。这种指定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其具有如下必要性和现实意义:1.针对性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繁琐复杂的招投标过程,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费用;2.避免了承包人涉及自己不擅长和不熟悉领域工作的盲目性;3.通过指定分包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实现了对项目的统一调度管理和协调;4.指定分包普遍存在于国际工程实践。随着中国越来越多的涉及境内外的国际工程项目,指定分包也越来越普遍适用。

五、完善中国指定分包规定之思考

我国现有法律中对于不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规定,是为规避利益输送,防止腐败的滋生,有着积极的预防效果,具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

可是对于上述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另一种情形的指定分包,法律上即没有对其概念、特点的清的界定,也没用对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面,清的规定,导致在工程实践中对指定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和各方违约责任的承担,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故我国应尽快完善法律中对此指定分包的有关规定。

鉴于我国建设工程实践现状,以及我国走向国际建设工程市场的需求,我国应该在完善指定分包的相关立法和规定中,借鉴FIDIC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包括明确界定指定分包商的概念;赋予承包商的合理反对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以及对指定分包商合法利益的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篇2

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晚上7:00-9:30

会议地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第一季度法律法规视频学习培训

会议主持人:***

**分公司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针对近几年公司接连发生工程项目法律纠纷及分包人员上访滋事事件,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形象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反映出了公司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淡泊、法律风险识别不到位,从而在项目管理方面缺少更细致的管理意识,对一些能控制的事情没能控制住的情况,我分公司组织了第一季度法律法规的视频学习培训,旨在提高分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及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事务能力,强化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以杜绝分公司类似法律纠纷及滋事事件的发生,推动分公司各项目工程合规有序发展。

培训学习内容如下:

一、合同方面的学习

1、民法典合同理解与适用的若干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3、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4、事后合同;

5、管理主要环节风险分析。

二、财务方面的学习

针对***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了各类问题,对其中几个重点问题,对大家进行讲解及明确要求,希望在交流中提升完善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的质量,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六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项目伙食补助管理办法相关说明并作出了指示;

2、备用金管理办法;

3、公司财务费用收取政策。

三、***经理对分包商管理经验分享

1、案例分享;

2、分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

3、分包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篇3

【关键词】gb/t50430;标准;关系作用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curity role in gb/t50430

liu hua1,huang yian-bo2,li hua3

(1.changshu eighth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changshu jiangsu 215512;

2.constant quality certification consulting co., ltd. changshu changshu jiangsu 215500;

3.jiangsu yong tong urban landscape construction co., ltd changshu jiangsu 215500)

【abstract】to further deepen the study implementation gb/t50430, gb/t50430 standard paper mainly talk about the contents of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 security role.

【key words】gb/t50430;standards;relations role

自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实施二年多来,绝大多数企业按要求规范执行。

但笔者也看到在实施gb/t50430认证中,不少企业存在着一种错误观点和偏向,认为实施gb/t50430只是企业工程技术质量部门的事,甚至一些安全部门的管理员也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不重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重点一味追求到创文明工地的个别工程项目,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有的则大部分精力放在有关部门自编厚厚的安全检查册空表记录的填写(安全册记录指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八册。笔者注)。

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也是实施gb/t50430的误区。其实,安全与质量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安全在gb/t50430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实施gb/t50430,下面谈谈gb/t50430标准内容中有关与安全的关系作用。

1. gb/t50430是遵循法律法规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标准

gb/t50430标准共13章,其中3、5、6、7、9、12、13章共十处体现必须依据遵法原则,明确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应该明白这里的法律法规不仅指的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还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安全管理检查评定的首条中也提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下面仅例举在gb/t50430标准中对依法的内容和大家共同学习:

(1)第3章:质量管理基本要求中文件管理3.5.2中第3条指出明确并及时获得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第5章:人力资源管理5.2.2,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持证上岗。

(3)5.3培训5.3.2中第2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第6章:施工机具管理6.2.3,施工企业应依法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对施工机具质量及职务的要求。

(5)第7章:投标及合同管理7.1.2,施工企业应依法进行工程项目投标及签约活动,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控。

(6)第7章:投标及合同管理7.2.1 第3条,要求与工程施工验收和保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7)7.2.2 施工企业应经过评审,在确认具备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能力后,依法进行投标和签约,并保存评审、投标和签约的相关记录。

(8)第9章:分包管理9.2.1,施工企业应按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标准和评价办法,根据所需分包内容的要求,经评价依法选择合适的分包方,并保存评价和选择分包方的记录。

(9)第12章: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12.2.1,要求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第1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

(10)第13章: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改进13.2.1,收集信息包括第1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

2. gb/t50430标准中直接指出与安全的关系作用

(1)顾客关注的焦点是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之一,为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在投标及合同管理 7.2投标及签约中明确工程项目的要求,包括发包方明示的要求和发包方未明示(隐含)但应满足的要求和其他要

求。在合同管理7.3.3要求施工企业及时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分析和记录并用于质量改进,工程目标履行情况主要是指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很清楚履行情况也应由有关主管经营、质量、安全的工程项目有关主管部门跟踪考核。

(2)在分包管理9.2,分包方的选择和分包合同评价中指出:除了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外,更明确要求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与工程业绩和信誉。同时9.3.2要求施工企业对于项目分包管理活动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复查,按标准对分包方进行验收。这里突出了技术质量与安全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跟踪复查。因此也只有由质量和安全有关部门强强联手,组织牵头执行。 (3)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中要求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满足质量管理的需求,这里除了工程技术质量部门外,也离不开安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健全的组织体系来保证。在施工组织设计策划中除了应满足合同、法律法规、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制度外,还应明确实现过程活动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配备必要的资源;在策划中离不开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的制定和方案,技术交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中关特质量过程控制。另外,在施工过程控制中,对工艺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根据现场管理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对施工机具认可,对半成品、成品保护采取措施,监督实现,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为辨别存在的潜在危险,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在施工质量管理策划中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策划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我们再回头来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中的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这些保证项目中无不体现gb/t50430理念并显示安全与工程技术质量的关联和重要职责使命。

(4)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中,8.3.3指出施工企业应确保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这不仅对材料设备和质量管理部门,而且对安全有关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

(5)施工机具管理6.2.2要求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6.3.1施工企业对施工机具的使用指明技术和安全维修保养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另外在6.2.4中,施工机具验收确定安装或拆卸方案,该方案应批准后实施。安装后的施工机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也只有归口专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检测部门才能承担。

(6)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规范明确了在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包括专业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能力、工作经历,这里的专业技能也包括专业知识和技术质量安全知识也包括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应用,这里的能力要求,不仅是掌握影响产品的技术能力,也包括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目前,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的“建造师”、“造价师”等职称考试和“项目五大员”持证上岗、安全a.b.c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合格持证上岗等等这些都必须具备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关标准和专业实务知识,也正是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一种举措。

(7)为做好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在gb/t50430,12.2中要求施工企业对各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频度和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监督实施并验证整改效果。这里提到的“层次”,第一指的应该是主管的技术质量和安全部门,在对各部门科室的检查和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都离不开安全与质量部门的关系与配合。因此,对质量安全部门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首先认真学习理解规范标准,按要求实实在在做好,这样才能深入实际,到项目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负起我们应有的责任。

3. 结尾

当今各种管理体系认证名目繁多,但都有它的共性和不同点,为做到有效运行,我们必须准确地把握标准的内涵、原理和方法。gb/t50430标准是结合了施工行业“本土化”“行业化”特点,体现了iso9001标准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按过程方法,p、d、c、a循环改进理念,也适用于其他所有管理活动,我们只有进一步深入

篇4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单位名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总承包单位等,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测设计单位、采购单位、机构等,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对重点事项实施提前介入加强监督的意见》(四纪发[2005]23号),以及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协议书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的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房屋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协议书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主管单位负责实施,甲、乙双方的纪检部门对本协议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5

关键词:市场经济;建设工程质量;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2月11日

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中最为重要的固定资产,承载着一个项目乃至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重任。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工程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杜绝建设工程质量事件的发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设工程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建设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单位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材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劳动力市场人员素质偏低等等,如何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已是我们亟待探讨和研究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工作的体会,现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主要参考文献:

[1][美]吉迪恩・S・格兰尼.[日]尾岛俊雄.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篇6

关键词:分包;总包;管理;风险;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进程逐步加快,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实行的工程总承包星现出建筑施工企业资源不足,中标的工程中存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和加入WTO后采用FIDIC条款的业主指定等状况,在此形势下,国家相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分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明确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关系,确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地位和分包的合法性。项目分包不但是现代化市场客观条件的需要,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和专业化的需要。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总承包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和应变能力。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建筑施工企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并相继建立了分包体系。项目分包向专业化程度更高、组织更灵活、管理更规范、授权度更高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在实行项目分包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对此,以下现象应引起各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和足够研究。

一、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的合法分包工程存在的现象

(一)分包单位的实力不强,无法有效履行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的选择往往是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由发包方与总包方共同确认。为了赶工期,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比较急促,无法对分包单位实力的真实性进行了解,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机械设备陈旧,往往会造成分包单位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分包单位工程质量不佳。分包工程工期延误,易发生安全事故等,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有效履行,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的条款

依法订立的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分包合同签订得如何。不仅关系到分包合同的履行和总包合同的履行,还涉及到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的重大问题。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可能会造成支付分包人的款项远远大于从业主结算的相应的款项和总结算款未到位前却要支付巨额的分包工程款等。以致使总包单位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意识淡薄,以包代管

在分包管理中,有些总承包单位往往以为分包合同订立后任何事均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承包单位无关,形成“以包代管”现象。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如果总包单位忽视分包管理,隐患比较大,会给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产生重大的影响,以致总承包单位要承担由此发生的重大法律责任,不仅要依法向业主承担分包工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严重损害总承包单位的良好的市场信誉、形象等无形资产。

二、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分包企业资质等级的违法分包的具体表现

(一)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

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总承包单位忽视对分包单位主体资格审查的情况,有意或无意地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单位甚至是无法人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的个人承包,即为分包合同的履行预埋了巨大的潜在危机。根据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方主体资格不合法导致所签合同无效,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分包人招用的民工的工伤责任和向业主承担违约及赔偿的连带责任。

(二)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

1、主体结构的分包。根据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业主将一项工程交于总包单位施工,是基于对总包单位的综合履行能力和水平审查后的信任。但有不少承包人,无视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导致合同的重大违约,从法律角度看属合同行为、内容违法。

2、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尽管在不少工程项目中,业主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中均明确规定不许分包,但总承包单位却仍对此置之不理。这样的分包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且也损害了国家的法律权威,最终导致总承包单位要付出惨重代价。

3、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只为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分包人再次分包,没有履行总承包单位的义务。这样一是难以保证总包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二是往往造成总包单位所承担的实际损失远远大于原收取的管理费。

4、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在当前竞争激烈且尚待完善、健全的建筑市场中,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规避总包合同不许分包的约定,采取同意其他单位、个人挂靠本单位进行施工或允许其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施工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总承包单位不但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还要对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与外部发生的借款、设备租赁欠款、材料欠款、招用人员的工伤责任等承担连带责任。

三、对策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工程分包的法律意识

施工企业应全面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等依法治企战略。并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为此,施工企业应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教育活动中。不断强化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财务等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通过实际案例分层次地推进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教育的反复轮训,使他们在夯实学法、知法、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筑起防范施工经营法律风险的有效屏障。

(二)坚持通过招投标制选择分包单位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调查分包单位以前的业绩,了解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严格按照分包管理规定进行,优选有实力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有效地履行分包合同。

(三)完善企业规制,依法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各建筑企业应依法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特别要严格分包合同的资格预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签约等管理程序,确保合同形式、内容的合法有效,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要清醒地看到建筑业是个高风险行业,自始至终树立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履行合同。应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流程及系统,并注意适时修改、调整和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为、夯实基础、消除隐患,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从而更好地加强施工分包合同的管理。

(四)坚持统一管理和共融性管理的理念,杜绝以包代管

做好分包队伍的安全、质量、技术、施工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分包单位进行各类管理知识的培训教育。对分包商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技术、安全、拖工管理等专业管理知识的培训,把安全、技术、质量、施工的要求落实到管理分包队伍的行动中去,从而帮助分包单位综合实力的提高,保障项目施工管理有序进行。实现管理资源的联营共享。

(五)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

篇7

1、完成区领导、和局领导安排疫情防治工作,对分包小区卡口做到全天人员在岗值班。

2、对人防工程已投入使用单位下达了2020年人防工程防汛通知,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3、完成局机关安排的日间和夜间值班任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2020年人防执法科下半年工作谋划:

1、 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人防工程违法案件查处,对区内重点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违法使用和不安全使用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行政处罚,绝不姑息。

2、 做好人防工程质监工作,对在建人防工程进行跟踪质监和验收

3、 按照“六加二个百分百”要求,完成分包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4、 科室人员明确责任,确立考核评比制度,奖勤罚懒,提高人防管理水平。

5、 建立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台账,对人防工程进行分区管理,并将每次检查情况,随时记录在案,即时更新,动态管理。

篇8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据报道称某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以及九号线一期白蚁防治工程招标中,按照政府指导价该建筑工程总价原本只有 200 多万,但招标价却为500 多万,这说明建筑招标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虽然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非常饿迅速,而且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健全和完善,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招标方面的法规需要进一步细化

实践中可以看到,当前国内建筑工程市场招标竞争日益激烈,竞争者之间硬件上的差别并不大,这使得建筑工程招标操作流程中的各方关系更加的微妙。虽然当前国内已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这些都是宏观层面的管理制度,缺乏细节问题的管理效率,加之市场竞争过程中缺乏监管,以致于建筑工程招标工作履步维艰。比如,很多建筑工程招标参与企业想趁机钻空子,无视法律法规,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有法不依、暗箱操作等现象,最终 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招标秩序。

1.2 地方行政干预现象严重

就当前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来看,处于初级阶段的建筑市场招标活动,难免会受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预,这主要是处于对部门甚至从个人利益 的考虑。实践中可以看到,地方行政干预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比如预审资格、评价标准要求较为粗糙、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严重。对于招标单位而言,其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复杂度,制定资格审查要求、评分标准,报送招标办进行全面的审查,后者基于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利益的考虑,通常会对潜在投标人资质、业绩以及技术能力等,视而不见,因此导致建筑市场秩序严重混乱、缺乏制度化保障。

1.3 低价中标现象非常的普遍

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招标方法是最低价中标法,同时也是当前国内建筑行业有效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体系中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实践中可以看到,最低价 法已在国内建筑行业的多数地区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和推广。因当投标竞争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主要内容,所以在最低价中标法推行过程中,很多中标企业为拓展市场,不得不选用低价中标策略。

1.4 投标人资质与转包、分包问题

通过对当前国内招标实践研究发现,很多不具备资质要求的建筑企业、个人,为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通常借用有资质建筑企业资质证明,挂靠有资质建筑企业,滥竽充数、扰乱了招标秩序。同时,还存在着转包、分包问题,即中标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随意的转包、分包给小的施工队,并从中收取分包、转包费用;层层转包、分包后,工程造价急剧下降,以致于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比如,重庆綦江彩虹桥、湖南省凤凰桥工程事故,都是血的教训,二者均与违法转包、分包相关。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安全事故,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暗箱操作、层层承包以及费用克扣等问题;当高建筑项目击鼓传花般到了承建方手上,这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豆腐渣工程,也就不足为奇了。

2 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净化市场招标环境和秩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就当前国内发展现状来看,正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级阶段,转型、过渡时期的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难度依然非常的大。基于此,法律法规不能只是局限在宏观层面上,而是应当对其进行细化,根据实践中存在着的突发现象、新问题,进行及时的改进和完善,从而克服法律法规滞后的难题。对于建筑工程招标中的问题而言,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邀请招标单位与定标自检的矛盾。实践中应同时公开一致推荐的不超过 3 个中标候选人,从中确定具体的中标人,以免部分单位钻空子,规避招标或搞形式主义;第二,公开招标范围界 定。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公开招标的范围进行明确。只要涉及到国有资金投资控股、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以免出现模棱两可、犹豫不决的现象;第三,妥善处理招标与成本节约的关系;第四,其他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表述不一时,应当以科学、合理为标准,查缺补漏。

2.2 明确投标人的资质

对参与招标人而言,应当对其资质事先明确,审查条件涵盖有几个方面的内容,投标人需拥有独立订立合同权;拥有合同履行能力,其中包含技术资格、专业资格、管理能力、完备的设备设施、充足的资金、具备有丰富经验与良好信誉的从业人员,且工作人员不存在有不良的工作记录,近期内没有发生特别严重的问题、或者重大违约违规行为。

2.3 加强对建筑工程款支付操作、造价调整的有效控制

对于投资控制而言,最为重要的事项就是建筑工程建设进度款支付方式、过程的有效控制。实践中常见的进度款支付方式表现为两种形式,即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合同造价的百分比进行支付;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在建筑工程变更中,若是设计发生变更情况,则会导致工程造价受到直接影响,这就要求业主需在招标文件中将如何处理工程变更的相应办法有效确定下来,针对审批程序的变更实施明确,不管是哪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书面渠道由建设方或者是施工方对对方进行通知,唯有双方均签字认可之后变更才能够生效;业主需给予重点关注,慎重考虑,业主造价工程师应积极涉猎各项施工手段,强化经济施工方案设计。

2.4 标底合理编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应用

标底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具体实时,这对有效防范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中,若建筑工程需编制标底,则业主需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编制;在此过程中,应当认真做好标底保密工作,以免因投标人事先获知而采取串标或者围标行为。招标控制价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缩短招标控制价公布、开标时间间隔,避免投标人出现严重串标现象。

2.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避免暗箱操

作现象的出现实践中,应当积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免出现暗箱操作现象。比如,某工程可分为 A、B、C、D 四个标段,其中投标方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三个进行投标,但最终只有一个标段中标。 针对该建筑投标项目,投标之前应当提交建筑工程预备金、合同履约金,如分别可以是 30 万元;对于 D 标段而言,可以是 20 万元,其中预备金为 10 万元、合同履约金为 10 万元。最为重要的是该招标前报名投标、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有 6 家。该建筑工程项目的 A、B、C、D四个标段,均为程首次公开招标,既严格按照现行的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操作,又改变了传统建筑工程个人主义模式。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建筑市场工程项目招标竞争日渐激烈,虽然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法律法规已经不断完善,但这并不意味着建筑行业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因此实践中应当加强思想重视和招标管理模式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市场招标秩序、才能确保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顾星.建筑招标过程中业主应注意什么问题[J].中国房地产业,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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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科学的分析,结合实际建筑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了以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意在有效地解决我国建筑工程管理问题,保证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为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成本管理人力资源劳动力密集项目管理体制

关键词:成本管理人力资源劳动力密集项目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有很多,包括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材料运输单位等等,建筑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近些年来,建筑企业逐渐的进行改制,同时涌现了数量庞大的私营建筑公司,这对于原来建筑企业内部的建筑工程管理机制来说是极大的减弱,建筑市场竞争逐渐加剧,使得建筑工程管理更加的混乱不堪,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工程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解决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使得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措施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希望对于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有很多,包括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材料运输单位等等,建筑工程管理是工程建设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近些年来,建筑企业逐渐的进行改制,同时涌现了数量庞大的私营建筑公司,这对于原来建筑企业内部的建筑工程管理机制来说是极大的减弱,建筑市场竞争逐渐加剧,使得建筑工程管理更加的混乱不堪,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工程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解决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使得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管理,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管理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建筑工程管理的控制措施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希望对于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1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于二二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的,这是我国比较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它将我国多年来对于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并将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力的推广,这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后来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和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落后性和局限性的缺点。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因此相应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也无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不明确,各部门分工以及职责就很难落实下去,更加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1.1 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当不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是于二二年五月一日开始实行的,这是我国比较全面的一套法律法规,它将我国多年来对于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并将其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力的推广,这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后来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和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落后性和局限性的缺点。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实现科学规范的管理,因此相应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也无法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不明确,各部门分工以及职责就很难落实下去,更加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1.2 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相应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许多建筑企业片面的强调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因此就无法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地理、资源、人才等优势,从而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甚至是安全隐患的存在。

1.2 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如今,建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相应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许多建筑企业片面的强调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不够重视建筑工程管理,因此就无法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地理、资源、人才等优势,从而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质量的不合格甚至是安全隐患的存在。

1.3 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建筑工程体制的不够健全是制约着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的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求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不完善,建筑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和机构,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素质高且专业性强的复合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培训以及技术引进工作相对滞后。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更加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

1.3 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建筑工程体制的不够健全是制约着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高低的因素之一。伴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迅猛的发展趋势,建筑行业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人才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需求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工程体制方面不够健全、不完善,建筑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和机构,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素质高且专业性强的复合人才非常缺乏,人才培训以及技术引进工作相对滞后。这些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更加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

2 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

2 对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

2.1 从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分析

2.1 从建筑工程技术方面分析

建筑行业不仅分工细致,而且劳动力密集,对于建筑工程管理而言,具有人数多,人员分散、工作繁杂等特点,我国地幅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地质条件也各不相同,建筑工程的数量、种类多种多样,积累了数量极为庞大的施工设计图纸,为了能尽早的使我国建筑行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必须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引入建筑行业,因此,必须要保质保量的将这些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分类、存档以保证能够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信息资源共享,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发展进程比较缓慢,和国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建筑行业不仅分工细致,而且劳动力密集,对于建筑工程管理而言,具有人数多,人员分散、工作繁杂等特点,我国地幅辽阔,地形复杂多样,地质条件也各不相同,建筑工程的数量、种类多种多样,积累了数量极为庞大的施工设计图纸,为了能尽早的使我国建筑行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必须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引入建筑行业,因此,必须要保质保量的将这些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分类、存档以保证能够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信息资源共享,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发展进程比较缓慢,和国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2.2 从管理方面分析

2.2 从管理方面分析

在我国,建筑行业自从实行项目管理体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结构模式,那就是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以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为依托,但是,实际上,这种企业组织模式过于理想,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分包企业和施工队伍不能完成应有的施工任务,只有一部分专业技术较高的分包企业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分包任务外,相当大一部分施工任务仍然是由总承包企业组织人员完成的,这些使得建筑总承包企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过于庞大,导致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在我国,建筑行业自从实行项目管理体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结构模式,那就是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以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为依托,但是,实际上,这种企业组织模式过于理想,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分包企业和施工队伍不能完成应有的施工任务,只有一部分专业技术较高的分包企业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分包任务外,相当大一部分施工任务仍然是由总承包企业组织人员完成的,这些使得建筑总承包企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过于庞大,导致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3 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3 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些建议

3.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而且大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能够有效的实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于此同时,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开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和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而且大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不够,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证能够有效的实行,这样才能给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于此同时,新的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制定,将专业化的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开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和控制建筑工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的时代,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思想现代化,并且逐步走进了现代建筑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总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这一思想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专业人士的认可和赞同。但是认识的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逐渐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的时代,管理手段以及管理思想现代化,并且逐步走进了现代建筑企业,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建筑企业管理总体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效益的好坏,这一思想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专业人士的认可和赞同。但是认识的程度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意识,逐渐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3.3 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3.3 加强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能够胜任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还应该掌握管理方面以及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复合型人才不是很多,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事建筑工程管理的人员不仅要能够胜任设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同时还应该掌握管理方面以及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但是,当前我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复合型人才不是很多,需要着力培养同时掌握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工程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合理的调配劳动力,将劳动力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3.4 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

3.4 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的管理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主要有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成本、机械使用成本以及现场成本等方面。其中,材料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控制工程使用材料的价格来降低工程成本,人工费用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劳动力达到最高的劳动效率,机械成本管理主要就是通过维护保养等手段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效果。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包含许多的方面,主要有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成本、机械使用成本以及现场成本等方面。其中,材料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控制工程使用材料的价格来降低工程成本,人工费用成本管理指的是通过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劳动力达到最高的劳动效率,机械成本管理主要就是通过维护保养等手段提高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些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1]赵涛,潘欣鹏.项目整体管理[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4.

[2]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57.

[2]罗纯文.对建筑工程管理的几点看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0):57.

[3]林胜华.浅谈建筑工程管理若干问题及控制措施[J].建材与装饰,201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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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

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重视,因此,建筑企业在建筑管理过程当中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但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还存在着国家相关部门管理力度欠缺,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质量等主要问题。

1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因素

1.1国家相关部门管理力度欠缺

由于国家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没有专业的管理技术和认真负责的管理意识,以及管理观念的不科学,严格管理意识薄弱,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相关施工单位在没有取得施工证书的情况下就私自动工,导致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某些施工单位将整合建筑工程分包给承接资格不够的小型施工单位,导致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得不到安全保障。其次,许多建筑单位在进行工程施工之前,没有对施工环境、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导致建筑工程在还没有施工之前就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影响管理人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

1.2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迅速发展,早先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满足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而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导致建筑行业在招标和投标阶段许多操作行为极为不规范,相关企业刻意压低中标价格,却在实际过程当中为谋取更多的经济效益,采取偷工减料的行为,从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下降。而施工企业趁机钻法律漏洞,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施工企业给施工人员购买的医保经多次转保包难以保障;或者整个工程经由多个施工企业分包之后,缺少统一化的规范管理,从而影响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

1.3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工程质量

工程的质量需要各方面工作人员的统一配合,因为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个连续的,密不可分的过程,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而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由于施工人员过分追求工程进度,从而忽略施工过程当中的规范化操作,导致各施工工种混乱,各工种施工顺序颠倒;由于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不高,以及管理人员本身不具备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导致整个工程得不到质量保障,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

2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具体措施

2.1提高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因此,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力度,就必须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这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质量意识的培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训练,提高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入职门槛,统一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建立专业的,高效的质量管理队伍,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水平。与此同时,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工程施工当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从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进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2.2严格审查相关单位资质,确保建筑产品质量

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相关企业的资质应当经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的定期、逐级的审查,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环境。在工程分包过程当中,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承接能力和承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企业一律不能进行参加分包工程招投标,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定的施工企业,安全部门一律不颁发相关施工资格证。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将施工质量认证机制全面推行,由国家的质量监督部门对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建设单为,监理单位,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材料、施工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从而确保相关施工企业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进而确保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到安全保障。

2.3严格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国家行政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杜绝各种不规范管理行为的出现,从而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规范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加强对质量监督企业的监管,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同时,制定完善的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项目审批,相关审批人员不得因个人利益而徇私枉法,忽视对质量监督管理单位的审查。

3结语

总而言之,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离不开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强化,就必须要提高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人员专业素质,严格审查相关单位资质,确保建筑产品质量,严格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从而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单位的质量监督水平,进而为整个建筑工程提供质量安全保障,减少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陆位忠.总承包体制下的工程质量责任分担与监管机制设计[D].重庆大学,2014.

[2]任春刚,朱士灿,谢阿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3]滕发栋.建筑管理中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

[4]赵阳.论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J].江西建材,2014(17).

篇11

【关键词】地铁;施工管理;施工技术

1地铁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概述

与其他交通道路施工相比,地铁项目的建设投资较大,而且主要在地下空间完成施工,一旦地铁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将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要求。在地铁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专业以及部门较多,需要各专业以及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才能保证地铁项目施工的顺利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铁施工的的难度。因此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应做到事无巨细,以此提高地铁施工水平。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想要保障施工质量,就要加强地铁施工管理,充分掌握施工技术。在1956年,我国开始对地铁施工管理以及施工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我国第一条地铁项目兴建于1964年,之后地铁项目的建设逐渐增多,到如今,地铁项目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的出行工具,为人们出行带来了较大的便利。近年来随着我国地铁工程的不断发展,施工技术以及施工管理逐渐有所提升,但是在地铁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地铁的安全运行,对此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解决,不断增强地铁施工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水平,进而促进地铁施工的不断发展。

2地铁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地铁施工较为复杂,而且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地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虽然目前我国地铁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水平已经逐步提升,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施工管理法规制度不完善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地铁施工的质量,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目前虽然我国有关地铁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当前地铁施工的需求,由于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造成了许多问题,如施工企业管理比较松懈、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不够规范,进而对地铁施工的质量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严重影响地铁的服务质量。

2.2地铁施工人员专业素质低

在我国地铁施工过程中,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没有接受过较高的文化教育,同时在进入施工企业之前,也没有进行专业的施工技术培训,导致农民工的施工技术水平较差,无法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在地铁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人员未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其施工行为不够规范,使得地铁施工出现了较多的质量问题,而且施工人员还缺乏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未戴好安全防护措施,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这对于地铁项目的建设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

2.3地铁施工方式不合理

目前在地铁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自身条件无法满足要求,一些项目承包商将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在此过程中,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和转包的施工单位,在人员素质方面以及施工技术能力方面也存在不足,导致无法满足地铁建设项目对施工技术要求。同时一些承包公司由于经费有限,采用的机械设备也比较落后,无法提供施工技术的精度,进而导致地铁整体的施工质量下降。

2.4材料管理不到位

材料与地铁施工质量具有直接关系,但是一些施工企业对原材料的管理不够到位,没有严格把关材料的质量,同时在保管原材料时,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原材料受潮变质,影响材料的性能,将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应用到施工过程中,会大大降低地铁工程施工的质量,严重的还会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3提升地铁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水平的有效措施

3.1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地铁施工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执行,落实相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地铁施工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时发现地铁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此保障地铁施工质量。目前国家虽然制定有关地铁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需要不断的完善,使有关地铁方面法律法规更加的全面、科学以及合理,进而为地铁施工项目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3.2采用合理的地铁施工方式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需要进行分包和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具有较强施工技术能力的单位,同时对于分包和转包的单位,还应进行资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进行项目的分包和转包,以此保证地铁施工质量。

3.3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

在地铁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的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对地铁施工也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检查,保证施工机械的精度,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性能。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还需要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施工技术的运用,并对施工技术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地铁施工技术实施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

3.4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以及施工技术越来越先进,所以需要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加强对新技术以及新设备的应用,同时还应提高施工人员的道德素养,增强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强化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以及安全意识,进而做好每个工程施工环节,促进地铁施工质量的提升。

总结:

随着地铁项目建设的逐渐增多,其施工技术以及施工管理逐渐受到相关管理人员的重视,所以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规范进行认真、详细的施工,要求施工人员充分掌握施工技术要点,加强地铁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使得施工人员的行为更加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进而保证地铁施工项目的质量,促进地铁的不断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赵莹. 浅谈地铁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11:132.

[2]毛立坤. 浅谈地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J]. 经营管理者,2014,03:328.

[3]屈振岩. 浅谈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在地铁施工中的应用[J]. 铁道建筑技术,2011,S2:197-199.

篇12

1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国际建筑市场相比,我国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市场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分包市场难以发展和完善

主要表现在:①《建筑法》、《招投标法》中禁止工程再分包的规定,否定了多元化发包模式并严重制约了工程专业分包的发展,而且与加人WTO后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符合;②《建筑法》规定,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总包单位施工,从而制约了非型CM模式在我国的推行;③国际工程承包实践中,分包商可分为一般分包商和指定分包商,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只有对于一般分包商的相关规定,有关指定分包商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项;④现行的某些法律法规无视工程多元化分包的客观存在以及必要性,造成了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的大量存在。而惩治转包、违法分包往往以罚代管,由于违法成本过低,收效甚微,从而制约了合法分包的发展。

1.2分包有形市场规范性欠缺、分包主体培育缺位

主要表现在:①某些总包商对分包商要求苛刻,强迫分包单位签订不平等条款并向其不合理地转嫁风险;②分包主体良莠不齐、素质偏低,人才匮乏和专业不精等问题普遍存在;③设立分包企业的法定条件(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建筑工程业绩等)明显偏高,限制了分包单位的设立和发展,致使三类企业数量比例严重失衡,未能呈现出正金字塔形式:④一方面,大多数总包商不愿、也不会把自身不具优势的专业工程分包出去;另一方面,许多大型企业也不肯做分包,致使其所拥有的某专业工程施工高新技术以及专用设备闲置或浪费。

1.3施工总包业务范围过窄、专业分包缺乏生存空间

一是长期以来,我国施工总承包并未实现向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D+B)总承包,交钥匙(EPC)总承包)的实质性飞跃,导致依附于工程总承包而兴起的专业工程分包,处于无工程可分包的状态;二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专业化协作水平较低,分包企业没有足够的市场;三是部门封锁、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共同制约了工程总承包及其专业分包的发展。

1.4政府扶持力度欠缺、分包企业举步维艰

一是专业分包一般均为包工包料,由于重复纳税,加重了分包企业税赋负担;二是比照发达国家对小型企业的关注和扶持,我国政府力度不够。

1.5施工管理欠规范、总分包纠纷常发生

主要表现为:①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或材料以次充好,或操作不符合规程;②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业务素质不高;③分包商工期拖延;④总分包各自为政,缺乏整体协调。一方面,总包商疏于对分包商的管理,常常以包代管;另一方面,分包商忽视项目施工的整体性;⑤分包商工程款拖欠严重,结算纠纷经常发生。

2规范和完善我国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市场的对策

2.1转变观念,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规范工程分包市场的必要性。各企业应准确定位,开拓市场。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向专、精、特、新的方向拓展空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应变f巨力,并积极推动总包市场实施产业集中度战略以及一体化(设计+施工(D+B)总承包,交钥匙(EPC)总承包)战略从而提供更多的分包商机。

2.2完善立法,规范工程分包

第一,借鉴国外经验,制定我国集系统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于一体并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总分包法律制度,以严格界定工程分包关系,确保工程分包行为及其监管行为在法律轨道上运行;第二,依据WTO原则并借鉴国外总分包管 理模式,对现行法律涉及的分包条款应尽快做出修改或通过司法解释进行补充、完善。如工程多次分包是否合法、总包工程是否允许全数分包、指定分包商的界定以及管理等;第三,适当降低分包企业注册“门槛”。

2.3严格执法,净化分包市场环境

对分包合法性进行专项治理,严格稽查责任。一方面,对违法分包者以及转包者加大处罚力度并增加违规成本,提高其守法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对执法部门以及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以及“玩忽职守”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各地法院要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先予执行的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利益而支持分包企业向总包单位主张权利,从源头上尽快建立健全有效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2.4强化机制,促进工程分包发展

一是随着总分包制的推进,应严格市场准人并规范分包市场交易活动,增加分包市场的交易透明度;二是有效监管分包招标并严格交易程序、交易规则、评标标准;三是诚信为本,培育风险保障机制。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强制推行总包支付担保和分包商履约担保制度;强化诚信管理,依靠信用保证体系来确保工程分包交易安全,以保障分包商履约后能够顺利收款;四是加强协会在工程分包中的管理职能。各地建筑业协会可设置专门机构,协助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出台自律规则,引导专业分包发展方向等;五是目前《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依然局限在施工承包范围内,有待于借助“菲迪克条款”制定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合同范本,以指导和规范专业分包活动;六是加快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步伐,避免重复纳税,降低分包企业税赋负担;七是引人激励机制,增加分包商的成就感。分包合同中应设立质量奖和进度奖并严格兑现,此外,分包商可分享总包单位荣誉;八是借鉴partnering模式,建立总分包之间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并用partnering协议统一总分包之间的共同目标,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双赢;九是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小型分包企业。仿照国外,我国政府可以在税收、权益保障以及折旧等经济政策上给予优惠;严格市场准人,在法律法规层面上提供更多的承包机会,如可严格规定专业工程招标不允许施工总承包单位参与;定期为小型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并鼓励小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可参照国外的做法,或通过政府税收获得培训基金(英国),或由专门机构(职业教育基金会)向各建筑企业统筹(德国),然后由专门机构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确保持证上岗,以提高小型专业分包企业职工的专业技能并增强企业竞争力。

2.5规范管理,保障分包企业权益

第一,加强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实行备案制。总包与分包责、权、利的约定,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目标的分解,分包工程范围与付款期限、方式,工程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的投保主体,施工场地的分割、水电等现场管理与责任分工、保修责任的界定、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均需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第二,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杜绝分包商不合理或极端报价(或低于成本,或牟取暴利)现象的发生;第三,总包应加强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特别是对专业分包单位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配合等工作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确保施工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第四,加强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管理。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制度,为工程变更以及索赔提供依据;分包对总包的索赔或通过总包对业主的索赔以及他们之间的反向索赔,均应规范操作,按程序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第五,严格质量验收和验工计价程序,及时结算工程价款,以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

篇13

关键词:劳资纠纷;现状;原因;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5文献标识码:A

一、劳资纠纷现状

据权威数据统计,在我国劳资纠纷案件中存在以下特点:(一)多以用人企业败诉告终;(二)劳动者申诉占比例大;(三)案件数量增加,且呈上升趋势。由于劳动者处于劳资关系中较低位置,在与企业的较量中,多从经济权益方面争得补偿,以追要劳动薪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问题为主。我国劳资纠纷案件大部分集中在沿海县市区,形式由起初单一化向多样化趋势发展,且频率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劳动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但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需要不断改善并强化实施,完善我国劳资纠纷处理机制。

二、引发劳资纠纷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劳动人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但是未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一般因为企业自身的改制或是破产问题,对员工进行裁员,从而导致劳动人员的利益受到损害,导致劳资纠纷。目前,就我国情况而言,企业缺少较为公平合理的劳动力标价,多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利润所得情况按照比例、计算成本发放工人工资。而劳动人员为了可以获得更多的报酬,会自行加班。但是所付出的的劳动不能得到及时的薪资回报,企业长期拖欠劳动人员工资,侵害劳动者利益,且此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恶劣的劳动条件致使劳动纠纷频发。

(二)、主要原因:劳动群体的地位相对较低,处于弱势

劳资关系中,双发无论是在社会地位还是企业单位中,其地位都是不同的,而劳动群体处于弱势地位。

1、劳动群体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或是外地县市区,没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文化水平上层次较低,属于社会中的弱势一方,其影响力也不高。

2、现存部分企业采取家族管理机制,企业的重要职位多为负责人的亲朋好友担当,劳动者很难处于较高的领导位置。

3、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并没有较为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制度,例如党支部、工会等部门尚未组织。即使有些企业建立了相关机制,但是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不大。

4、法律中有关非公企业的建立调委会组织的法规并不明确,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使得企业负责人抵制此部门的组建。如若企业发生劳资纠纷问题,劳动群体处于艰难境地,在处理和沟通纠纷问题时存在较大的阻碍。即使有的企业建立了调节部门,但是不曾得到企业负责人的重视,调节人员综合素质欠缺,部门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三)、其他原因

1、企业过于追求高利润

个别企业为了使得利润达到最大化,极力减少用工成本,不配备合理的劳动安全设施,甚至恶意的拖欠工人的薪资,严重的侵害了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2、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劳动群体来说,法律意识差,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不懂得如果有效的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个别劳动人员自身就不守法,不按照合同行事,擅自违规。

对于企业来说,忽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甚至是冒险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

3、劳资关系复杂多样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劳动制度以及企业的经营制度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使得劳资关系也发生了较多的变化。而目前在初步建立新制度的过程中,劳资双方未能及时有效的适应复杂的多形式的变化,处于一种尚未稳定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也致使纠纷争议增加。

三、避免解决劳资纠纷的对策

(一)、加大对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的宣传载体和舆论工具开展劳动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能够依法履行其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用人企业能够自觉的规范其用工行为。通过促进劳资双方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能够自觉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数额,避免引发劳资纠纷。于此同时,对劳动者进行正反面实例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其能够认识到采取堵路等极端非法手段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消除部分劳动者打官司过于繁琐复杂,不如采取堵路拦车或者集体上访讨工资的错误认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正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用工不规范、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违反劳动法等方面的案件要进行批评和曝光。

(二)、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针对当前一些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突出的地区成立劳动者欠薪保障制度。由有关部门制定其实施办法,要求用工企业每月按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上缴欠薪保障金,缴费的比例标准与用工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相关指标挂钩。如果受保企业的劳动者的工资出现拖欠现象,可使用该企业上缴的欠薪保障金,向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变现企业的资产来筹集。

(三)、依法结算发放工资,并做好记录

对于自行聘用的员工,要认真严格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每月足额及时的发放工资。对于劳务分包企业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互相监督配合,每月足额及时的发放工资。对于因结算、计量等原因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要保障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发放工资,事后要及时的补足剩余的工资。所有的工资发放必须要有详细、完整、准确的工资表格,并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签字,发放时也需要员工进行签字。表格需要严格认真保存。以避免出现劳务纠纷时,缺少相关证据。这样,既保证了劳动者能够及时的领到自己的工资,又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劳资纠纷。

(四)、杜绝挂靠、转包等现象,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我国的《建筑法》等相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都规定禁止挂靠、转包等现象。在工程中挂靠、转包,将本就有限的利润再次进行多分瓜分,实际到工程承包商手中,基本已经无利可图,在利益的驱使下,工程承包商往往不顾及工程的质量,忽略施工的安全,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甚至有些承包商会携款潜逃,从而引发了很多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挂靠、转包等现象。对于根据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分包的部分工程,要选用具有相关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依法签订相关承包合同。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是,要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从而避免劳资纠纷的发生。

(五)、增强企业的劳资纠纷的预防意识,完善劳资管理制度

随着今年来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更加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用人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渐提高。所以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劳资管理人员和项目领导,更要认真学习,并认真严格的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劳资纠纷预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切实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劳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运用中不断总结、补充,将之完善。要将劳资纠纷的处理、预防上升到和企业的效益、施工人员和工程安全、工程的质量等同等重要的地位。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要共同努力,分工合作,责任到人,从而切实的预防劳资纠纷事件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及各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社会大环境的稳定和谐,政府有关负责部门要统一协调好劳资双方关系,必须要采取有效可行的监管措施,维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及时高效的解决已存在的劳动纠纷问题,已达到劳资双方共赢的互利局面。

参考文献:

胡占国主编.最新解决劳资纠纷必读[M].北京:蓝天出版社.2002.

郑晓鸿.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有效性及程序履行[J].西部论丛.2009(5):41.

篇14

关键词:水利建设;安全设施;现场布置;策划;控制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development, the author after years of practical work, in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y the accumulated some experience in this paper, water conservancy safe civilized construction planning content analysis and explained.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Safety facilities; The scene decorate; Planning;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基本内容

1.1策划说明

阐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水利工程项目规模、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周边环境因素要求;主要工艺、材料、设备及其主要危害,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前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等。

1.2安全策划的依据

水利工程安全策划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等。安全策划的原则包括:目标导向原则,预控原则,系统原则,全过程、全方位原则,动态管理和控制原则,可行性、可操作性与针对性原则,实效的最优化原则,持续改进原则。

1.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反映施工单位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和努力方向。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至少要包括,对本项目遵守国家及水利行业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承诺,以及对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形成正式文件,通过印发、张贴、培训等手段,使每个员工了解方针的主要内容,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4安全目标

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项目安全目标应:与所在企业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协调一致;应包括安全指标、管理达标的要求和可测量考核。在制定安全目标时,应综合考虑下述各因素:项目自身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结果、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识别结果、可供选择的技术方案、经营和管理上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和意见。总目标应是以控制事故为零的目标,如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5适用的法律法规

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渠道,识别并获取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并编制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清单。当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修订、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更新。

1.6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监督管理体系图

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分级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企业最高管理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监督管理体系框图如图1、图2。

图1×××经理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图2×××经理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体系框图

1.7现场总体布局

1.7.1视觉形象

场容场貌的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1.7.2模块化管理

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区划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等区域。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分隔而成。

1.7.3施工区域化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如: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土建预制厂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悬挂五牌一图,实行定置管理。

1.7.4厂区围挡

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先期修筑成厂区围挡,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挡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1.7.5施工场地

现场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现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

1.7.6道路

生活区、办公区和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都是混凝土路面,并构成环形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规程的要求;道路两侧应形成排水坡度,并用砂浆抹面;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毕。

1.7.7道路标志

厂区主干道两侧设置国家标准式样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

1.7.8排水沟道

道路两侧修筑砖石砌体排水明沟,全厂区排水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1.7.9道路、排水沟维护

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日常清洁维护工作由项目法人确定某一承包商负责,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主干道两边严禁堆放物资;土石方开挖和特殊物件运输时必须编制专项道路管理措施。

1.7.10建筑物

整个现场只允许存在三类建筑物。一类:承包商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具备集中办公及办公自动化条件;二类:专业工地和班组为轻钢龙骨水泥板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或集装箱;三类:临时工棚及机械挡雨棚等为彩色瓦楞板房。

1.7.11装置型设施

一类宣传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二类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三类区域围护类,含围栏、塑钢网等;四类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塑料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五类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等。

1.7.12大型标志牌

项目法人办公区、施工承包商办公区、施工区应分别设置若干块大型标志牌,分别喷绘“六牌二图”(六牌:工程概况牌、施工单位名称、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计划;二图: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施工区划图)等内容。

1.7.13设备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

此外还有机具、工具房、电焊机集装箱摆放、吸烟室与饮水点的设置以及绿化相关要求等内容。

2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

承包商应针对现场特点,配制相关安全设施,如孔洞及沟道盖板、临时防护栏杆、柱头托架、安全网与滑线安全网、配电箱与电缆、施工照明、安全隔离电源、漏电保安器、电焊机集装箱与二次线通道、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安全标志、氧气、乙炔箱及卷扬机罩棚、消防水系统、危险品库房、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废料垃圾通道、现场厕所、污水沉淀池、污水检测口与噪声监测点、油料与化学水剂防渗池、废液回收设施的设置要求等,原则上以规范、美观和满足安全要求为准。

3个体安全防护装备及进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

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如注意安全警示牌规定、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临时进入现场的载货车辆实行登记准入制度、进场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标示路线行走和指定区域停放等等。

4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应明确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如项目法人已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安全责任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及现场视觉识别系统已编制完成并实施、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已编制完成、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体员工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现场“三通一平”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厂区围挡已全部建成等相关内容要求。

5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5.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对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靠性。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程序。施工人员只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权力,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措施。

5.2安全设施

保证安全投入,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拆除安全设施必须经过书面批准,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此外还应明确高处作业、起重运输作业、水上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爆破作业、洞室作业、设备和临建设施拆除作业等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现场清理整顿、职业健康、防止噪音、烟尘、粉尘等公害、消防、保卫与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

5.3应急管理

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阶段性特征,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无法抗拒的灾害进行预防控制,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专业特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演习。针对应急预案要求配置的,含车辆、材料、工具、人员、资金、通讯手段等。明确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并将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

5.4分包商安全资格和管理要求

在工程开工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等的资格和阅历进行审查,严禁聘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人员无资格和阅历的分包单位。对分包方资质的审点检查分包方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情况。要求分包商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与内部管理评审工作,全面推行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技术,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管理绩效得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