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9 14:39:1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家庭的成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空巢家庭 城市 老龄化 危机
近2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不断发展,中年“空巢”家庭在家庭类型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攀升。1993年,我国“空巢”家庭所占的比例只有16.7%,而2004年上升到25.8%。其中中年“空巢”家庭所占比例较大。在一些大城市,“空巢”家庭问题更为突出。据调查北京、上海、广州市、天津市等达36%左右。根据全国老龄委公布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包括独居)的比例已达49.7%,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7.7个百分点。大中城市的老年人空巢家庭(包括独居)比例更高,达到56.1%,其中独居老年人占12.1%,与配偶同住的占44%。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现象可能会越来越明显。而由此所带来的有关空巢老年的精神抚慰、情感交流、养老安全等系列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引起学者和相关学科的重视。现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空巢家庭的一般特征、形成的机制、面临的系列问题等诸多方面,而有关空巢家庭的类型结构分析及每一子类型的特点、面临的特殊性问题则关注的不是太多,本文则主要从这些方面展开论述并着重分析了中年空巢家庭的特点、形成的机制及其所产生的影响。
空巢家庭原是社会学者在研究家庭“生命周期”模式时提出的一个概念,用指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老人另立门户,剩下老人独自居住的纯老人家庭。简单地说,就是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家庭。这一概念指称下老年人一般都在60岁以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过去我们研究空巢家庭,往往是和养老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这些空巢家庭的成员几乎都是年近60岁的老人”。但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离家求学、就业和结婚,迅速造成了一大批新的“空巢家庭”,我们称之为“新空巢家庭”,或者叫“中年空巢家庭”。
在人们的印象中空巢是指垂暮的老人,白发苍苍地期盼着儿女的归来。而如今城市中大量的空巢家庭,他们的成员只能算空巢中年人而非空巢老年人。他们的年龄大多在40至50岁之间。这一群体所面临的问题,所处的生存状况以及其他,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城市中年空巢家庭的特征
(一)制度与观念
一是孝道观念的变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父母在不远游”等传统观念的束缚正在逐渐被打破,子女越来越多地离开家乡异地成家。二是男女观念的变化。历史上男娶女嫁的习俗仅仅造成了纯女户的“空巢”家庭,而现代婚嫁观念的转变,使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也成为可能,部分有子家庭也可能形成“空巢”。三户籍制的松动。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在组成家庭时既不到男方家也不到女方家落户,而是脱离父母双方居住的城市,转而选择新的港湾“自立门户”,造成了大量双“空巢”家庭的形成。四是计划生育人口政策。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20多年,随着独生子女逐渐进入组建家庭的阶段,他们的父母则步入中年,中年“空巢家庭”将越来越多。“可以预料,中年“空巢家庭”将是21世纪我国城市和许多农村地区老年人家庭的主要模式。”
另据教育部官方网站消息,近年来中国公民出国留学人数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而自2002年以来,中国公民出国留学人数每年都超过了10万人。2009年度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22.93万人,出国留学人数较2008年增加4.95万人,增长近3成。这些出国求学进而在国外成家立业的子女也是城市中年“空巢”家庭形成的新因素之一。
(二)4050人员
如今城市中年“空巢”家庭的成员大多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年龄比较年轻,不再局限于60岁以上的老龄人,而是集中在40-50岁左右的中年人。
按城镇平均初婚年龄女性25岁、男性27岁计算,假设平均初婚初育间隔为两年,如果独生子女25岁结婚离家,父母进入“空巢”家庭生活的平均年龄则集中在50岁到52岁之间,“空巢”期提前了将近15年。如果按人的预期寿命为70岁计算,这些夫妻将在“空巢”家庭中生活25年左右。空巢家庭提前到来,空巢期延长。
可见,如今城市“空巢”家庭的父母大多处于50多岁的中年黄金阶段,这类“空巢”家庭中大部分父母的社会角色出现很大变化,不再是原来单一的离退休,而是存在不同的状态:有的正处于工作的黄金阶段,事业正蒸蒸日上;有的可能因为一些社会原因处于离职、下岗状态等等。社会角色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这为他们价值的自我实现提供了时间和精力的可能性,相伴随而来的因选择而来的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增加了他们心理调适的难度和压力。
(三)家庭结构倒三角形
一方面,相比原先的“空巢”家庭,如今城市中年“空巢”家庭的父母有较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由于家庭结构向“四、二、一”方向发展,城市中年“空巢”家庭的父母需同时担负着养老和继续抚养下一代的重任。他们往往需要赡养四位老人,而且子女虽然离家可能并没有完全脱离和家庭的经济关系,例如子女外出求学,人虽已离家但仍需要父母给以经济支柱等;而原先的“空巢”家庭的子女从家庭中搬出去后,经济一般是独立的,不再依赖于父母,而且由于原先的“空巢”家庭结构是金字塔形,相比如今倒三角形的家庭结构,他们的养老任务也相对轻松许多。
另一方面,原先“空巢”家庭的家庭关系的改变有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从主干家庭到“空巢”家庭要经历一个由第一个孩子到最后一个孩子离家的过渡阶段。而如今城市“空巢”家庭的家庭关系的改变就没有这个过渡阶段,是骤变。猛然由核心家庭转变为“空巢”家庭。变化的急剧性往往会瞬间改变日常生活的确定性而带来不安全感,从而引起人们内心的紊乱,如果没有很好的前期准备和调试,这种情况将更加明显。社会学家埃利亚斯曾近研究过,在引起人心理紊乱、产生焦虑的重大事件中,和家庭人员相关的占到百分之七十,这其中就包括家人的远离。也就是说,子女的离家也属于这类事件。
(四)心理特征的变化
原先的“空巢”家庭父母由于离退休后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对生活的变化感到不适应,很容易产生孤独哀怨的心理,他们往往认为社会对他们缺少关怀,似乎是被社会遗弃。他们是被迫接受“空巢”家庭状况。而如今城市“空巢”家庭的父母一般不会出现这种心理。处于40岁到50岁之间的城市“空巢”家庭父母还处于比较年轻的状态,他们与社会还有很密切的联系,他们在生活上不需要社会的照顾,也不会觉得是社会的弃儿,更不会有儿女不养老的思想。对于“空巢”家庭的到来,他们需要调整
好的是适应突如其来的家庭变化的心理状态――空虚和失落。
二、城市“空巢”家庭的成因分析
(一)现代化、城市化的推进
我国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住房条件的限制,有很多三代甚至四代同堂是迫于无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居住条件的进一步宽松,大部分家庭子女有能力和条件摆脱父母的“庇护”单独居住,从而使得代际分离居住必然有所增加。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职业竞争愈演愈烈,“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子女经常随工作跨地域迁徙甚至是出国,这是城市“空巢”家庭产生的主要原因。
(二)生育观念的变革
多子不在多福了,这是中国人的真实感受。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许多夫妇纷纷响应“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使得家庭子女人数锐减。女同志为了从家庭走出来,必须从孩子身上解放出来。因而,从70年代末起,城市居民基本上都是一孩化。据统计2007年,我国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户数已达到9000万。即独生子女父母的人数将近2亿。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实:对于那些由独生子女联姻所组成的家庭,很难同时满足双方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要求,必须至少有一方父母主动或被动地独立生活,从而导致了一部分城市“空巢”家庭的产生。
(三)亲情关系的弱化
自古以来,中国人无论什么总割舍不了血缘亲情。晚辈靠长辈庇荫,老人靠儿女送终。这是农业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形成的双向依赖。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思想观念的日益开放,这种亲情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家庭解体,青年人离“巢”自主创业、就业;老年人依靠社会化保障和服务度过余生。此外,现代商品经济打破了地域藩篱,异地求学、就业不仅是青年人的向往,也是长辈对晚辈的期盼。“空巢”不仅是伴生结果,也成为老、少两代人的共同选择。
代际关系疏远也是空巢家庭形成的重要因素。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政治民主化,社会管理法治化,人际交往、交流的信息化,社会发展速度突飞猛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工作上的压力与竞争,在这快节奏的社会生活状态下,使得人们忽视了亲人间的情感交流。家庭规模,尤其是大家庭式的规模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家庭规模越来越小型化,形成了所谓的单身贵族,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等小家庭形式。
(四)现代家庭发展的新动向
首先,一部分经济上能够独立自主、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低龄老人(以城市老人为多)希望独立生活,在晚年拥有更多的自由和私人空间。其次,有些老年人虽然希望与晚辈住在一起,但由于双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存在差异,难免产生代际矛盾,为避免冲突,这些老年人宁愿选择独居。第三,一方面城市“空巢”家庭的子女由于学习或工作的原因不得不住在外地,而中老年人对久居的社区有了深厚的感情,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另一方面,子女由于学习或工作的压力,也无暇照顾父母,父母也不愿加重子女的负担而选择独居。这些个人及家庭因素也是城市“空巢”家庭形成的又一重要原因。
目前城市核心家庭比重逐步增大之势非常明显,在这种不可逆转的情势下,空巢家庭的大量出现是不足为奇的。也就是说,“空巢”家庭的出现是核心家庭发展的衍生物。家庭结构的核心化是工业化、城市化的结果和标志,是现代化的产物;而既然“空巢”家庭是核心家庭发展的逻辑结果,那么它也必然是现代化的产物。这就提示我们应从现代化的宏观角度来看待“空巢”家庭的出现。
三、中年空巢家庭的影响
(一)空虚、失落
城市“空巢”家庭的父母虽然在生活上不需要社会的照顾,但他们却有另外的苦恼。处于40岁到50岁之间的中年人,还处于比较年轻的状态,生活不成问题,但对于子女离家后的精神空虚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近20年的生活形成了一定的家庭生活模式,唯一的孩子,不仅是家庭生活的重心,而且是联系父母感情的纽带。孩子的日常活动和生活需要,也是父母交流的主要话题。家庭的作息时间、生活习惯、甚至包括饮食结构都是围绕孩子来制定的。家庭结构、家庭规模和家庭关系长期相对稳定。孩子的离去,原来稳定的“家庭基本三角”突然失去重心,骤然间发生的“空巢”变化,使得他们无法适应。感情上和心理上失去支柱,容易产生焦虑不安、悲观失落、惆怅抑郁等不良情绪,这些不良情绪强烈或持久的反复体验即成为一种长期的精神刺激。长期精神刺激对“空巢”家庭父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伤害,严重的还有可能导致内分泌、中枢神经和免疫系统功能的紊乱,引发生理和心理疾病。
虽然空巢期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个必经的周期,但因为母亲对孩子倾注的感情太多,孩子突然离开后,致使母亲在心理上难以承受,从而感到精神空虚,因此表现出焦虑、烦躁不安,经常唠叨。
(二)家庭危机骤增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预防
一、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成因剖析
家庭生活和谐与否,家庭教育成功与否,对于未成年人养成健康的人格,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问题家庭会直接导致未成年人人格的歪曲,价值取向的偏离,使未成年人形成狭隘、粗暴、逆反心理,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隐患。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破裂
家庭和谐、美满,才能充分发挥其家庭教育功能。父母双方在对孩子进行教育过程中各有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双方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完整的发挥其教育功能。在中国宇宙论中,阳代表天,他坚毅、显赫、聪明,富有男子汉气概,阴代表地,她温顺,阴柔多情而又充满女人气。现实生活中,常用阳代表男人,用阴代表女人。未成年人要形成完整的人格,既要有阳的坚毅,也要有阴的柔顺。因此在孩子的教育中,父母双亲的参与缺一不可,任何一方的缺损都会使未成年人的性格发生扭曲。缺少父母的教育,未成年人容易形成懦弱、自私的性格。缺乏母亲的关爱和照顾,则会使未成年人粗暴、武断、暴力倾向增加。据调查,涉及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父母分居、离异的占6%,父母再婚的占6%,父母丧偶的占9%,以上合计25%。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物质条件不断改善,个人经济条件不断改善,受各种文化思潮的影响增强,个人自身发展意识增强,女性自立能力也不断增强,夫妻隔阂增多,争吵升级,以致发展到家庭破裂。夫妻双方获得了自身的自由,却使孩子处于“夹层中”,无所适从。家庭破裂后,未成年人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甚至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失去了家庭的庇护,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游离于社会之中,误入歧途,甚至犯罪。
(二)家长素质较低,缺乏科学的教育方式。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类型:(1)简单粗暴型:一部分家长由于未受到系统教育,一心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简单的信奉“棒头出孝子”,不顾未成年人的意愿,意气用事,一意孤行,一味施压,拔苗助长,不顾客观规律行事,使孩子由畏生恨,逆反心理严重。为逃避体罚而说谎,一步步走向犯罪。(2)放任溺爱型,这种类型的家长忙于发展经济,放松了对孩子的教育,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仅是学校的责任。更信奉“我们这一代已吃了很多苦,再不能让孩子吃一点苦。”尽其所能,为孩子提供了丰厚的物质条件,但忽视了对其进行科学文化和思想品德教育,塑造出了一个个“小霸王”,“小公主”,惟我独尊,任性妄为,无法无天。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不通过努力去解决,过分依赖外力。过分追求享受,能向家长要就要,要不成就偷,偷不成就抢。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防”为主,“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这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从源头上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家庭作为未成年人的庇护所,应起更大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孩子尤其是低龄儿童面前是英雄,是崇拜的偶象,也是模仿的对象。未成年人缺乏辨别能力,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无不是孩子的模仿的对象,甚至于无意识的举动也成为模仿。一些家长不注意自身修养,不注意树立良好的形象,将一些陋习在孩子面前暴露出来,直接为孩子示范,使其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为了使孩子远离不良作风的影响。为人父母应从自身做起,自觉改正陋习,塑造自身良好形象,温文尔雅,举止大方,言行一致,使孩子应有一个学习的良好榜样。养子不教父之过,所谓“教”,不仅包括言传,更重要的在于身教。
(二)主动加强学习,提高教育水平。家长都有教育好孩子,将孩子培养成人的良好的愿望。但其自身水平的限制,很难拥有科学的教育方法,即使一些拥有教高学历的家长,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同样施教无门,高级知识分子的子女走入邪路的事例也屡见不鲜,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教育水平,才能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也才能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反常行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谓“学习”并非指系统化、理论化地教育理论学习,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首先要提高对教育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纠正那些认为只有专业理论知识才需要学习的认识。将加强教育科学学习提高到能否造就一个合格人才的高度认识,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主动地订阅有关书刊、读物,积极向有关认识请教,增强自身教育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获得知识,担负起未成年人培养成才,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任务。
【关键词】三困生;成长困境;家庭因素
“三困生”狭义上指学困、贫困、心困,广义上是指大学生中的劣势学生群体、生理缺陷学生群体及境界性危机学生群体[1],其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教育过程中,也对他们给予格外的关注,因为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三困生”作为高校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特殊的生活背景与社会发展现状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这使他们在承受较大的学习压力、经济压力的同时还要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这不但制约着“三困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而且也是掣肘高校和谐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在此,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正确认识“三困生”这种现象,科学分析其成因,并寻求适当的解决对策,使“三困生”能够身心健康成长,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般来说,完全意义上的“三困生”比较少见,但一困、二困的学生却为数不少。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三困生”比例约为20%[2]。导致“三困生”出现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家庭因素、学习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家庭因素是三者中的根本因素,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因素影响下学生的性格、思想观念和学习态度等也会直接影响学习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作用。因此,本文就“三困生”成长困境的家庭因素进行研究,力图从家庭的结构、父母的教育态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克服家庭因素帮助三困生成长的对策。
1 家庭因素对高校“三困生”成长困境的影响
1.1 不同家庭结构对“三困生”成长困境的影响
家庭结构是家庭成员之间稳定关系的模式,包括家庭成员、成员数量和家庭规模等等。家庭结构的划分方式比较多,按家庭成员的构成来划分,可分为主干家庭、核心家庭、联合家庭和单亲家庭。主干家庭是指由祖父母、父母和子女三代人构成的家庭,家庭层次较多,人口数量和规模较大,关系复杂;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及一个或几个未婚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一般来说,核心家庭的规模都不大,其成员在3-5人之间,家庭层次少,成员之间交往比较密切;单亲家庭是指由父亲或母亲与一个或几个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这类家庭主要是由于离异、丧偶或未婚造成的,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较特殊。
家庭结构是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家庭生活环境对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心理承受力以及为人处事方式等起着重要的影响,也决定了学生在高校的学习和成长。对于主干家庭,成员多,层次多,一般都是三代同堂,除了父母还有祖父母。孩子从小享受两代人的关爱,在与祖父母、父母的相处过程中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交往方式多样化,交往能力强。这类家庭出身的学生,由于善于交流,和周围同学老师关系融洽,往往不会出现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即便家庭条件不好,他们也善于与周围人沟通学习找到解决的办法。然而,由于他们从小受关爱较多,缺少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魄力和决心,在学习遇到较大困难的时候会产生一定问题。在核心家庭中,家庭成员一般比主干家庭少,但家庭的向心力强,子女对家庭的依赖性强,子女与父母的感情也较好,此类家庭子女对人的信任度较高,容易与人相处。但由于对家庭较强的依赖性,在来到大学以后,往往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遇到困难时,会产生心理的问题,同时,有部分学生因为无法适应集体的学习生活,而导致了学习上的障碍。对于单亲家庭,由于家庭的不完整,家长由于在精神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一般很难以正常的心态对待子女,要么国语严厉,要么过于疼爱,这都会影响子女的心理状况及与人相处的能力,造成这类家庭的子女比较敏感、脆弱,较难与人相处,这会使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
1.2 父母教育态度对“三困生”成长困境的影响
父母的教育态度是家庭文化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分为民主、专制、溺爱和放任四种类型。
1)民主的态度
一般这种类型的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态度较为民主,通常以讨论、引导的方式与子女进行沟通,比较尊重他们的想法,不论在学习、心理及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此类态度都会对孩子产生积极的正面作用,家庭相处较为和睦,沟通顺畅,都能很好的处理目前孩子或家庭所遇困难,对孩子的成长负面影响几乎不存在。
2)专制型态度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一般采用高压政策,不善倾听,孩子稍有过失就采取打骂等体罚手段。这种态度会导致孩子产生对家庭的厌恶感,缺少对父母的信赖。尤其是“三困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仅问题在父母身上得到解决,反而引来父母的不满,更易导致孩子自卑心理加重,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甚至出现自杀等严重后果。
3)溺爱型态度
父母对孩子过度宠爱,强调优点,忽略缺点。孩子在出现三困问题时,不能得到正确的疏导和解决,反而助长其不正确的思想的进一步膨胀,会导致孩子人生观等扭曲,往往行为也变得肆无忌惮,耽误了学业,影响了自身的健康发展。
4)放任型态度
家庭极度缺少沟通,对孩子的事情不管不问,不鼓励也不批评,喜欢说时说几句,大部分几乎没有什么感情交流。“三困生”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因缺少父母的关爱,自身问题得不到解决,易致性格孤僻、古怪,压抑太久问题得不到解决,易出现精神问题,并做出一些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进行宣泄。
2 克服家庭因素帮助“三困生”成长的对策
从学校的角度讲,对经济有困难学生要进一步健全“奖、贷、助、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外,也需要增强社会奖助学金的资助力度,某种程度上降低受资助标准,让不仅学习好的学生能够得到资助,也让学习成绩不突出,但积极上进的学生得到一定资助。让更多地学生能够得到帮助;对心困和学困的学生,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注重学生的行为引导及心理疏导,使学生树立自信,健全人格。
从家庭的角度讲,首先要尽力完善家庭结构,父母感情不和、单亲家庭会对孩子的成长 缺失亲情,给他们带来较大的影响。为了孩子的成长,要尽可能保持家庭结构的完整,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利于三困生的人格发展;家长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要走出教育误区,过度的关爱是溺爱,过少的关爱是冷淡,经常与孩子谈心,注重孩子遇困时的心理及行为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是正确的教育观念;在与孩子相处上,要始终保持平等的关系,与子女建立融合的关系。不论是三困中的哪一种,上下齐心,家庭的问题或是孩子本身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从学生自身建设的角度讲,一方面,学校及家长要注重对三困生的引导,加强学生面对困难的心理抵抗力即抗挫折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培养健康的心态。 另一方面,学生要接受他人的关心与帮助,并进行积极鼓励与暗示,相信学校及家长所给予的关爱能够度过困难,助其成长。多给予自己一些正能量,培养积极乐观的处事态度。
3 结论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场所,父母是家庭的主导,家庭的各方面因素对三困生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影响。他们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将为以后的生活打下烙印,需要不断地优化家庭要素,才能让在学困、心困和贫困的学生具备健康的应对心理和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他们的成长成才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1]殷利红.李明倩. “三困生”与高校和谐校园的构建[J].科学之友,2008,12.
[2]廖敏.优势视角下高校“三困生”帮扶工作探析[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3).
[3]黄河清.父母的教育方式与子女的心理健康[J].家庭教育杂志,1998,3.
[关键词]家庭暴力 特征 成因 对策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和危害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行为。[1]《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的后果严重。施暴容易侵犯和践踏对方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等人身自由权利,损害和摧残其心身健康,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当暴力超过一定限度时,受害人就会奋起反抗,以暴制暴,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加害者,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此外,家庭暴力严重影响下一代人的心身健康。[2]
二、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
(一)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
传统男权文化和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文化根源。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直至今天,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和夫权思想虽然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影响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在家里以功臣自居,把妻子视为奴婢,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据新华网报道,全国妇联历时三年的专项调查显示:我国有近一半的人仍认为丈夫打老婆“有理”;有近四成的夫妻赞成用武力解决家庭争端。[3]
(二)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
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尽管我国〈〈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都禁止暴力虐待,却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对占家庭暴力绝大多数的轻微暴力行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有些家庭暴力与虐待事实之间难以认定和区分,裁决起来缺少法律依据。[4]
(三)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原因
社会的宽容态度和司法漠视态度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原因。家庭暴力历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村(居)委会不问。有的受害妇女既希望有关部门来干预和教育,又不愿看到自己的丈夫被拘留或罚款。司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的鼻青脸肿,若不构成伤害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民事案件“不告不理”,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毋庸置疑,如此执法肯定对施暴者起不到惩戒和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四)家庭暴力产生的心理原因
道德建设滞后和人们生活压力过大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心理原因。市场化对传统道德观念的冲击是导致家庭暴力增多和婚姻家庭破裂的一个主要原因。人民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使家庭人员的行为倾向于金钱和物质利益,而忽视了对感情、亲情的培养和巩固。另一方面开放的社会促进了人的个性张扬和人格独立,交往空间的相对扩大使人对家庭的依恋感和责任感相对减弱,一些家庭由此变成了一个松散的联合体。[5]
三、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第一、预防家庭暴力,首先应从教育入手。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对象往往是缺乏自卫能力或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实际主要是指妇女、儿童和老人。我们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解决家庭成员及社会对家庭暴力在认识上的误区,克服封建夫权思想、大男子主义思想、重男轻女思想等,真正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要克服把家庭暴力现象归属于家庭内政,奉行不干涉或少干涉原则的态度,树立人人关心家庭暴力问题,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风气。
第二、第二、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来制止和处罚家庭暴力行为。我国现有关于维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例如:在民法上,赋予受害方民事赔偿请求权,受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精神赔偿)。
第三、建立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家庭暴力实行综合治理。反对家庭暴力需要建立起既符合自己部门的职责规定,又能与别的部门很好衔接配合,既有政府部门的权利行使,又有众团体、社区一级的妇女权益保障社会化工作网络。这个社会化工作网络能否有序进行,关键在于各部门协调。从而强化基层组织职能,及时调处家庭矛盾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严重的家庭暴力。在反家暴工作中,政府应发挥主渠道作用,把反家暴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考核体系,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制定配套的行政措施,从政策和经济上对反家暴工作给予支持。同时,要对立法和司法人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进行反家暴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决策层和执法者的性别意识和反家暴意识。
第四、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能,打击、制裁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是刚性最强、力度最大的保护,也是维权工作的最后屏障。反对家庭暴力、离不开司法部门。对于触犯《刑法》的严重家庭暴力行为,应当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对施暴者进行治安处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提出离婚的,经查证属实,应准予离婚,并根据受害人的请示,判令施暴者进行损害赔偿。公安机关应将家庭暴力干预纳入110指挥中心和社区警察的工作范畴,在派出所建立“反家暴示范点”,使公安机关成为反家暴的首要环节。还要进一步提高警察反家暴的意识和技巧,加大干预力度,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加强受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是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另一有力措施。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坚强起来,运用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针对本人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暴力行为),可采取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对于自己遭受的家庭暴力,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包括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寻求法律保护。要克服胆怯、懦弱的心理,避免对家庭暴力采取“忍、拖、躲”的办法。
参考文献:
[1] 参见郝艳梅著:《重新审视家庭暴力》,《前沿》杂志,2001年9月,第62-63页。
[2] 参见马原:《坚决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人民法院出版社,北京,1997.93-94
[3] [转引自]李薇薇著:《“记者调查”》二篇,新华网/新闻中心/国内最新播报,2003年12月10日16:46:32/16:51:48。
[4] 参见刘梦著:《为什么要关注对妇女的暴力问题》,人民网/强国社区/嘉宾访谈,2003年12月18日。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家庭防治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l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3C-0013-02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其中青少年占总体网民的56.65%,学生仍然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群体,占比为30.2%。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带来便捷、高效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大约每6名网民中就有1名具有网络成瘾的倾向,而网络游戏成瘾在网络成瘾中属最严重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青少年群体中的大学生群体。长时间地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严重伤害了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影响其健全人格的形成,甚至引发青少年犯罪问题。
一、网络游戏成瘾的界定
1994年美国纽约市的心理学者、精神医师金伯利首先提出“网络成瘾”的概念,它是指由重复的对于网络的使用所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带来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同时还会产生想要增加使用时间的张力与耐受性、克制、退瘾等现象,对于上网所带来的会一直有心理与生理上的依赖。
而关于网络游戏成瘾,我们则可以把它界定为:通过重复地使用网络游戏所形成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迷恋状态,并产生难以抗拒再度使用的愿望,同时产生增加使用时间的张力与耐受性现象,对网络游戏所带来的会一直有生理与心理上的依赖。
二、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特点及危害
综合众多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网络游戏成瘾者具有区别于其他类型网络成瘾的几个典型特点。第一,从人口学角度看,网络游戏成瘾者主要是男性青少年学生;第二,网络游戏成瘾者具有典型的人格特质倾向,表现为:内向、低自信、社交能力差、理科专长、高感觉寻求、自我评价低、害羞、爱幻想、自我中心、富有创造力;第三,网络游戏成瘾者的社会功能损害严重,表现出许多心理异常或精神症状。另外,网络游戏还容易诱发癫痫发作。
三、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家庭原因分析
有研究者曾对上海市8所大学近4千名大学生的网络成瘾状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网络成瘾者的家庭关系满意度明显低于网络未成瘾者,“非常不满意”和“较不满意”的比例是未成瘾者的近4倍。家庭氛围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父母的价值取向和情趣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思想、态度和行为。正如中国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主任陶然所讲: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容易使得青春期阶段的孩子去寻求网络支持。因此,对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家庭原因进行探析,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办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看,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家庭原因大概有如下方面。
(一)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家庭是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发现,成瘾者的家庭教养方式大多为专制型和放纵型,家庭的亲密度和适应性都低于非成瘾组。家庭教养方式不合理、家庭关系紧张不和谐可能是青少年成瘾的诱因。一个家庭的关系越亲密,对突发问题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越强,则发生网络成瘾的几率越少。长期不当的父母教育方式易使子女形成难以适应社会的不良人格特征。最容易出现网瘾的三种家庭教养方式为:专制型、溺爱型和忽视型。
专制型家庭中,父母喜欢控制小孩的前途,甚至对小孩交友、学习、外出等都严格控制,导致小孩形成服从、懦弱、胆小、人际交往能力差的性格。这种被控制的压抑到青春期以后会随着逆反心理的产生突然爆发,不再听家长的管理和约束,很容易陷入网络游戏成瘾。溺爱型家庭与专制型家庭在教养上刚好相反,在家庭中表现出对孩子过于溺爱,父母容易被孩子左右,也促成“小皇帝”、“小公主”的产生,无法做到科学地教育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忽视型家庭,家长经常借口工作忙,大多数家长只关注孩子与同学、老师的关系以及学习和为人处世的问题,而忽略了孩子心理方面的问题。这种家庭中的孩子一旦上网成瘾将很难纠正。
(二)家庭结构不健全
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中家庭是最为重要的,当青少年面对种种压力与挑战,甚至挫折时,良好、完整的家庭环境可成为其减轻压力的场所,有助于其形成积极的态度应对挑战;相反,残缺的、僵化的家庭不但不能给予孩子帮助和支持,还常常成为青少年压力源。也就是说,家庭支持的缺失常常会让青少年形成强烈的孤独感,而孤独感是评价心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网络成瘾的影响因素之一,网络成瘾者较非成瘾者更容易形成孤独感,他们情感交流往往通过互联网来实现。综上所述,家庭影响着一个人的孤独感和应对方式形成,同时也是社会支持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见家庭环境特别是父母的影响,是导致大学生网络成瘾的重要影响因素。
(三)家长榜样作用不到位
都说“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有的家庭,家长自己喜欢上网玩游戏,甚至教孩子如何上网玩游戏从而导致孩子迷恋上网。
四、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家庭防治
网络具有很大的虚拟性,它是一把双刃剑,有人也把它称为“电子海洛因”,一旦网络游戏成瘾,将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和生理上的严重后果。网络游戏成瘾的形成因素包括家庭、学校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但其中家庭因素最关键。与此同时,另外一个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有一部分青少年住在学校,那家庭防治如何实施呢?心理学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高发期往往是即将回家前和从家里返校后这段时间,也是说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仍然是很大的。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树立和谐的家庭形象是预防网络游戏成瘾最有效的手段。
(一)无条件地给孩子理智的爱――戒网瘾之基础
几乎每个家长都懂得要给孩子爱,但是给孩子什么样的爱?怎么给孩子爱?却是很多家长不明白的。要使网络游戏成瘾的青少年走出网络的沼泽,家长必须要学会“无条件地给孩子理智的爱”。也就是说家长给孩子的爱应该是无私的,唯一的目标就是把孩子培养成健康的人,但同时这种爱是根据孩子成长的需要给予的,不是专制的、忽视的、溺爱的教育。许多家长给孩子的爱往往是有条件的,孩子要用听话、有好的表现或者学习成绩来交换。一旦孩子达不到家长的预期,家庭就是产生由怕生怨,由怨生恨,并诱发对立情绪,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成为一个大问题,而这时往往网络游戏乘虚而入弥补孩子的心灵。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让青少年真正体会到了学习的快乐,他们才可能真正地戒除网络游戏成瘾。
另外,无条件地给孩子理智的爱还需要注意不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随便给他/她“贴标签”。人的暗示心理作用是很强大的,如果家长一开始就给孩子贴上“网络游戏成瘾综合征”、“问题少年”、“坏孩子”等标签,不但不能改变孩子,反而会让其对家长的说教反感、产生抵触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更加沉迷于网络游戏成瘾。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家长需要学习一些沟通的技巧,要多与孩子沟通,多途径沟通,比如: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把自己对孩子的爱准确地传递给孩子,让他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二)科学了解、应对网瘾――戒网瘾之技巧
有的家长缺乏网络知识,一味单纯地认为上网就是坏事,对孩子上网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试图将孩子与网络隔开:而有的因管教不听而听之任之,显露出教育的无能。尤其是在家庭结构不健全的家庭,孩子因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与关爱,再加上父母的粗暴教育,会使其对网络的依赖心理日趋严重。家长需要较充分地了解网络的利与弊,并充分注意扬长避短,根据子女迷恋网络的原因对症下药。比如:因性格内向而沉迷网络游戏的,家长不妨多多与孩子沟通,并引导孩子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以增强孩子抗御的免疫功能,陶冶情操,提升人生价值观念。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家长需要掌握科学教养方式和电脑及网络使用技能,与孩子共同学习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