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16:01: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经济学的起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内容提要: 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必须是针对学科研究对象中最广泛最普遍现象的最简单、最抽象的本质规定,它与 历史 的起点是辩证统一的。照此原则所确定的逻辑起点包含了对学科理论体系的规定性。环境损害是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必然选择,它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规定性在以往的环境法学研究中已初见端倪,以后将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任何理论研究都应该有自己的逻辑起点,任何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都有自己合理的逻辑起点,环境法学研究及其理论体系也不能例外。像其他许多学科一样,环境法学围绕研究对象形成众多范畴,如何在这些范畴中确定学科的逻辑起点,对环境法学学科的构建和完善具有重大影响。本文旨在尝试寻找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
一、确定一门学科逻辑起点的原则及逻辑起点的意义
学科的逻辑起点不是可以随意选定的。正如霍布斯所言,“一门 科学 的起点,不可能是我们从圆圈中选择的任意点。”他指出:“在一片怀疑的阴霾中露出的一线理性之光,指引我们走向豁然开朗的境界,那么它就是我们探讨的出发点,就是我们消除怀疑的过程中寻找的指路明灯。”[1]霍布斯所说的“指引我们走向豁然开朗境界”的“指路明灯”就是一定“学科的起点”。那么,我们又怎样才能找到那可以“指引我们走向豁然开朗境界”的“指路明灯”呢?
黑格尔首次在其《逻辑学》中辟专节论述了学科的逻辑起点问题。(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专门论述“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他所称的“开端”就是“逻辑起点”(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51—65;黑格尔.逻辑学[m].梁志学,译.人民出版社,2002:50,167—170.)。)从黑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把“纯有”确定为 哲学 的逻辑起点所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对他的相关论证的分析我们可以对逻辑起点在学科理论体系构建中的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黑格尔认为,确定学科逻辑起点首先应该遵循的原则就是,逻辑起点必须是直接与间接统一的、最抽象的、最简单的范畴。逻辑起点必须是“绝对的”,或者说是“抽象的”,它“不可以任何东西为前提,必须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不能以其他什么对象为“根据”。因此,它也“不能对他物有所规定”,它本身“不能包含任何内容”,因为“内容之类的东西会是与不同之物的区别和相互关系,从而就会是一种中介。”[2]逻辑起点“不能是一个具体物,不能是在本身以内包含着一种关系那样的东西”,所以,逻辑起点本身在他的“单纯的、未充实的直接性中,必须被当作一个不可拆分的东西”[2]61。其次,黑格尔认为,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是相一致的。“逻辑理念 发展 的不同阶段采取了先后相继出现的哲学体系的形态”,哲学内容的历史展开与纯逻辑理念的辩证展开都是从抽象到具体,一方面有“一致性”,另一方面又有“分歧”。他认为,“逻辑学的开端与真正的哲学史的开端是相同的”,在“爱利亚学派的哲学里”,更确切地说是在“巴门尼德的哲学里”,就“看到了这个开端”[3]。因此,黑格尔认为历史的起点与逻辑的起点二者相一致,只要能够确定哲学史的开端,就可以确定整个哲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黑格尔认为,逻辑起点在一定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他看来,逻辑起点就是整个理论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和根据,它决定了其后的整个学科理论体系。逻辑起点本身“应当是全部科学的根据”[2]54,“最初的东西又同样是根据,而最后的东西又同样是演绎出来的东西”。按照他的理解,“从最初的东西出发,经过正确的推论,而到最后的东西”,“离开端而前进,应当看作只不过是开端的进一步规定”,所以“开端的东西仍然是一切后继者的基础并不因后继者而消灭。前进并不在于紧紧推演出一个他物,或过渡为一个真正的他物;———而且只要这种过渡一发生,这种前进也便同样又把自己扬弃了,所以哲学的开端,在一切后继的发展中,都是当前现在的、自己保持的基础,是完全长留在以后规定的内部的东西”[2]56。因此,“开端既不是什么任意的和暂时承认的东西,也不是随便出现和姑且假定的东西,而是后来它本身表明了把它作为开端,是做得对的”[2]57。由“开端”开始的逻辑的“前进”,即从逻辑起点出发去一步一步地构建起一定学科理论体系大厦,结果是由起点决定的。这便决定了一定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可反复验证性。在黑格尔看来,“对于科学说来,重要的东西倒并不很在乎有一个纯粹的直接物作为开端,而在乎科学的整体本身是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中,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东西,最后的也将是最初的东西”[2]56。“前进就是回溯到根据,回溯到原始的和真正的东西。”[2]55既然“科学向前运动的路线”是“一个圆圈”[2]56-57,逻辑起点不是一经释放就无法回收的太空碎片,这就从逻辑上向我们提出了慎重确定逻辑起点的要求。
黑格尔把“纯有”作为哲学的逻辑起点,他的“圆圈”观虽然具有唯心主义的神秘色彩和片面性,但其辩证法思想却为马克思所继承。马克思在确定《资本论》的逻辑起点时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理论中的合理因素。他把商品作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对马克思的选择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系,列宁有深刻的认识。他说“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见:列宁.列宁全集: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91.))
从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确定逻辑起点所遵循的原则以及逻辑起点的意义上唯物辩证法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扬弃。对于确定逻辑起点所应遵循的原则,马克思与黑格尔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逻辑起点必须是整个研究对象中最简单、最普遍的东西,也就是通过对客体的具体分析所达到的最简单、最抽象的规定。他指出:“对资产阶级社会来说,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 经济 的细胞形式。”[4]“商品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的最一般的和最不发达的形式”[5],“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的研究才从分析“商品”开始[5]47。马克思还进一步阐述了以一定逻辑起点为中心的“思维行程”。他在《〈 政治 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区分了政治经济学的两种方法或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对于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马克思主张从抽象到具体,而不是从具体到抽象。所以,抽象思维法则中认识的逻辑过程可概括为:从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再到理性具体。这一过程实际上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逻辑行程或两条道路。第一条道路是从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在这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这个逻辑行程的使命通常是从本学科领域细胞形态或元素形式的感性现象出发,舍弃掉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一切个别的、特殊的或偶然的属性,只抽出它们的一般本质,形成抽象概念,目的是将所抽出来的东西用概念的形式巩固下来。认识的第二条道路是从抽象规定到理性具体,它以第一条道路的终点为自己的起点。在这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处在认识的第一条道路终点和第二条道路起点的概念,就是有关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此外,马克思还赋予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原则以新的含义。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论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法时指出:“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逻辑的发展“是跟随着现实的发展”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的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只不过不是对现实的具体历史的“ 自然 历史的描述”,而是“经过修正的”,“按照现实的历史进程本身的 规律 修正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要素可以在他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7]。历史是在先的,在逻辑顺序上一般也是在先的。(当然,这样说并不等于承认逻辑的起点必然是研究对象的历史起点。)
至于逻辑起点的意义,马克思也认为逻辑起点决定着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并且决定着理论体系的终点。不同的是,马克思是用矛盾与发展的观点来看这种决定的。逻辑起点包含着研究对象及其整个发展过程中一切矛盾的胚芽,因而从它出发,可以达到对研究对象的本质认识,经过一系列中介,能够逐步从抽象上升为具体,从而形成整个理论体系。商品包含了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萌芽”,通过分析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也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可以“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8]。此外,马克思在论及资本流通(循环)时说:“循环的性质中包含着这样的情况:每一点同时表现为起点和终点,并且只有在它表现为终点的时候,它才表现为起点。”[9]从起点的个别(具体)到终点的个别(具体),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经过一系列的过渡、转化,其过程呈现为螺旋线而不是简单的圆圈。一个过程的终点同时又是另一个过程的起点。这体现了他对黑格尔“封闭圆圈”的扬弃。
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学术实践为我们思考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提供了指导和经验。他们让我们懂得逻辑起点必须是学科研究对象中最广泛最普遍现象的最简单最抽象的本质规定,它与历史的起点之间是辩证统一的。按照这两项原则确定的逻辑起点包含了对学科理论体系的规定性,决定了学科的理论体系,包括它的逻辑终点。
二、环境损害: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必然选择
“要找出哲学中的开端,是一桩困难的事”[2]51,而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确定更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这并不是指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确定必然会遇到在其他科学体系逻辑起点选择上通常会遇到的困难,而是说环境法学的不成熟决定了其逻辑起点的确立需要费更多的周折。一方面,作为环境法学研究对象的环境法是 法律 家族中的后生晚辈,其成长历程刚刚开始,还没有来得及充分展示自己,以至于人们一时还不能准确把握它的本质以及其他重要的属性。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的创建,使人们无法从这个对象中搜寻到足够多的对确立环境法学逻辑起点有帮助的信息。另一方面,处于初创中的环境法学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常常受先发法学学科(我们这里所说的先发学科指的是在以往几个世纪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民法学为骨干,以法 理学 为统帅的法学学科。即使仅从发生时代的先后而言,他们相对于环境法学都是先发的。)的影响,学科的独立性还不明显,使我们为之寻找逻辑起点的这个学科对象的轮廓还显得不够清晰。
尽管如此,在尽可能地摆脱先发法学学科的影响,对年轻的环境法作了纵向的和横向的认真审视之后,我们还是可以窥见那以环境法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
环境法与其它部门法一样,都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只不过法律家族中的这个新成员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些特殊,它调整的是人们在修复、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环境”为必要中介而结成的社会关系。这与民法等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根本的差别。也许会有人拿其他社会关系与环境的相关性来否定环境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比如在民法上的相邻关系就常常包含某种“环境”因素。然而,这种反驳对于积极探索的意义是有限的。我们知道,环境法所关心的环境不是某个个人房前屋后的环境,而是带有人类共同性特征的自然环境。(显著的事例是,臭氧层空洞的出现和扩大不是张家的环境问题,不是李家的环境问题,而是人类共同的环境问题。)这一点可以成为区分民法与环境法的一个界限。不过,说明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是,作为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媒介的环境是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环境。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基因污染、酸雨、沙漠化、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等就是对这种非正常状态的典型。从发生的角度一眼就可看出,环境法是由于不正常的环境的出现而引发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非常明显,如果环境一直处于良好状态,就像早期农耕时代那样,就不会有环境法的产生。从环境法的实施或运行的角度来看,它是调整由环境的不正常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环境正常情况下人们之间的财产关系、家庭关系、行政隶属关系等在传统的财产法、家庭法、行政法等之下早已安排妥当了。
有一个在今天为人们所十分熟悉的词汇可以用来说明环境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都是以非正常的环境为媒介的社会关系,这个词就是环境问题。在现有的能够体现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它们都以分析“环境问题”作为各自所构建的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开端。例如,金瑞林主编的《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的第一章第三节论述的是“环境问题”、汪劲著的《
三、作为逻辑起点的环境损害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决定作用
环境损害本身已经蕴含着环境法学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的萌芽,从环境损害出发可以确立环境法学的若干基本范畴,建立环境法学的基本观点,构建起环境法学的完整理论体系。以环境损害为起点构建的这个理论体系可以摆脱以往环境法学研究中的诸如“拆借”其它学科的理论观点之类的困局。
从环境问题影响到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开始,人们就探寻各种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的策略与方法。正是在探寻解决环境问题的 法律 手段的认识实践过程中,环境法本身“ 自然 ”地经历了三个前后相继的 发展 阶段,即污染防治法时期、环境保全法时期和循环型社会法时期。在第一个阶段中,人们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采取一些末端治理的措施;在第二个阶段中,人们认识到末端治理不能够有效保护环境,便转而把眼光移向人类环境行为的源头,采取预防性措施。第三个阶段是一个刚开始的崭新阶段,是“引导社会尊重自然,谋求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阶段。此一阶段环境法的主要特点有:注意到人类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以生态文明为基本理念,以环境友好为基本态度,以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价值取向;以环境承载力为平衡环境保护和 经济 发展二者关系的基本依据和环境友好的底线;从生态的高度看待环境,保护环境,承认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以保护生态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重视生态功能的保护与恢复;以环境保护为基本任务,注意运用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实现环保目的;按照物质闭路循环的构想,促进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14]。无论是污染防治型环境法,还是旨在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法,其所关心和解决的主要矛盾都是 现代 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简单说就是人类行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循环型社会法阶段的环境法已经很明显地在揭示了这一点。这一矛盾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为一方的矛盾。如果能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整个人类就能够与外部自然和谐相处,从而获得人类自身繁荣发达的基本条件。这是全部环境保护努力,同时也是环境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追求。环境法学应当围绕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来妥善合理地解决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展开研究,加工自己的基本范畴,铺陈自己的理论体系。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应当成为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人类与自然矛盾的理论说明。
环境损害已经蕴含了人类与自然矛盾的“萌芽”。这种萌芽的不断发育展现的是三对基本矛盾,即人类的现代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人类个体与人类整体之间的矛盾、人类个体之间的矛盾。如果说环境法制建设走过的路已经加载了人类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矛盾的路标,那么,这对矛盾是由人类对环境“外加”的损害引发的,不是大自然的运动、变化造成的。(如果说大自然的某种异常运动可以带来,事实上也常常带来人类的生产生活的不便,那么,这类不和谐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从而也就不是环境法的任务。)环境法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必须帮助人类克服这对矛盾,而环境法学应当对如何克服这对矛盾拿出办法,提供理论解说。
人类对环境“外加”的损害往往都是人类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酸雨是由许许多多 企业 、个人向空中排放二氧化硫之类气体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损害是施加给人类集体的损害,而造成这种损害的,也就是“共同作用”的源头却是个体行为,在酸雨损害的个案中就是具体的企业或者个人排放含硫气体的行为。这里包含着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矛盾。如果以人类整体利益为取舍的标准,环境法的任务便是为了防止或医治人类环境的损害去制止或限制人类个体的危害环境的行为。环境法学应当是对这种禁止或者限制提供合理性说明或提供更便捷的禁止或限制手段的科
学。
人类的环境行为,包括企业行为和个人生活中的利用环境的行为,一般来说,在主观上不存在加害的故意,这些行为在人类文明发展的 历史 上原本都是正当的,甚至是被处于统治地位的道德所推崇的。然而,人类今天所遭遇的环境损害却主要是由这种正当的行为引起的。如何让这种正当的行为不至于酿成人类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不至于构成对人类整体利益的危害呢?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必然包含的内容是如何处理人类个体之间的矛盾。首先,人类不可能也不应该停止一切环境行为,因为个体的人和人们组成的群体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以实施一定的环境行为为必要条件。在这个基本前提之下,人类可以做出的选择只能是设法调整人类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人类个体之间的矛盾的解决是全部环境问题能否最后得到解决的关键,是有效防止环境损害,从而实现“公众环境利益”的关键。今天的环境法学就应当担当起从理论上解决不同个体如何利用环境的问题的任务。
从环境损害出发,环境法学可以逐渐确立若干基本范畴,形成环境法学的范畴体系。目前的环境法制建设实践和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已经向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概念,如污染防治、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退化、生态破坏、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清洁生产、延伸生产者责任等等。它们都是围绕环境保护中的、同时也就是环境法学所面对的主要矛盾展开的。污染防治、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退化、生态破坏等都是在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环境损害的情况下设置的治理或者预防的制度,或对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环境损害的描述,这些概念反映的就是这类用来应对已然的和有发生之虞的环境损害的制度和措施。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清洁生产、延伸生产者责任等,作为制度都不是在完全没有环境损害的情况下的无病,而是为防范、减轻环境损害而为人类所发明的防治之法。这些概念虽然不一定都能进入基本范畴的行列,但它们都可以成为环境法学范畴体系中的成员。环境法学研究的当前和今后任务之一就是从这些概念以及其他我们没有提到的概念中“遴选”出对构建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具有基石作用的基本范畴,使环境法学的范畴体系更加完整。
环境损害决定了环境法学理论体系是一个应对性的学理体系。环境损害对这个体系的决定已经有所表现,在以后的环境法学发展中还将进一步地表现出来。从近年来的环境法学研究情况看,以环境损害为逻辑起点的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已经展现了它的部分轮廓或某些局部特征:
第一,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性判断,以循环型社会为路径,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基本目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之载体的环境具有一定的承受限度,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不应超过这一限度,否则就会造成包括环境损害在内的一系列损害后果。环境承载能力的客观局限性必然使传统的线性发展模式受到挑战,并要求人类使之向循环型社会发展模式转变。环境法必须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当成自己的基本目标。简单的污染防治法、简单的资源保护法,或者它们的简单的结合,或者再加上一些学者所说的生态保护法等,无法实现这样的目的。按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这一目标的要求,环境法的调整领域应更为宽阔,但它也不能变成把其他行政事务都包揽的“法律杂烩”[15]。
第二,以 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循环型社会的发展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体现,它使人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环境资源可持续供给的基础之上,力求把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这与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立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相契合的。科学发展一定是正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矛盾的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应当致力于解决环境损害问题,通过谋求克服环境损害的办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以义务为本位,以预防为基本原则。环境损害的累积与环境的恶化造成传统法律所确立的权利义务模式的动摇。要防止为公众利益所“系”的环境损害的发生,或医治已经发生的环境损害、恢复公众受损的环境利益,显然不能指望实际上对环境损害的发生负有无法推卸责任的个人权利,不能指望给这种权利提供庇护的法。环境法不再是权利授予法,而是义务配置法。(关于环境法应以义务为本位的观点可参见徐祥民.从全球视野看环境法的本位[g]//吕忠梅,徐祥民.环境资源法学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22.)由于环境损害后果一般都难以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性,所以,对环境损害必须立足预防。以预防原则作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已经是国内外环境法学界的共识。
第四,以普遍承担环境责任,兼顾环境正义为处理不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环境损害带来的是人类环境利益的损害,在这种损害中,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同时又常常都是致害者。比如对全球变暖。在同一环境下的人们对环境损害往往都负有责任。保护环境,同时也就是保护共同的环境利益,是每一个人都应承担的责任。但是,责任的普遍性并不意味着责任的平均分担。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应当是一种有区别的责任。这不仅是因为不同的主体对环境施加的影响不同,从而对引起环境损害的责任不同,还因为不同主体所具备的保护环境的条件(比如技术条件、财力条件、所处地理位置条件等)各不相同。让条件不同的人承担相同的责任是不合正义的。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国际环境法上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我们这里所说的普遍责任与环境正义兼顾是一致的。
注释:
[1]霍布斯.论公民[m].应星,冯克利,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4.
[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54.
[3]黑格尔.逻辑学[m].梁志学,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68-169.
[4]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8.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9.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3.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33.
[8]列宁.列宁选集: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13.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52.
[10]徐祥民.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2.
1.微观经济学课程及其教学的特点
微观经济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经济学说,其理论体系和教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理论体系具有综合性
微观经济学以价格理论为核心,以单个消费者和单个生产者为研究对象,主要由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生产者理论,市场理论,分配理论等构成;微观经济学中的众多学派,产生了众多的经济学著作、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有些经济学理论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也有一些经济理论则相互排斥、相互对立。因此,对微观经济学各学派的理论和观点要有分析、有鉴别的加以学习和研究。
1.2 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
微观经济学的方法论方面有抽象化、数学化的特点。数学方法在微观经济学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如微积分、求导,几何图形,图表等,但是学生习惯于以普通语言逻辑来分析问题。但是我们说数学在微观经济学中的应用只是为了说明经济现象经济规律,所以说如果只有数学是万万不行的,它会使经济学流于形式主义;必须把数学与其他说明的经济现象经济规律联系起来才能更好的理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实证分析为主,广泛运用数学推导和数学模型来论证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需求函数、供给函数、生产函数等。在基本理论的论述中多将语言逻辑分析与数学分析相结合,既有抽象的概念,又有形象的图像;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特别是边际分析法和均衡分析法是常用的分析方法,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具有可借鉴性。
1.3 研究的内容具有理论性与实用性
如何利用和配置稀缺的社会资源进行生产,以满足人们的多方面的需求是一切经济制度共同面临的问题,不同的经济制度只是以不同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价格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普遍存在的,因此,微观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生产理论、市场理论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对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政府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虽然微观经济学来源于西方,但它对于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运行方式、调节手段的理论却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所迫切需要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通过学习使学生扩展理论分析的空间,懂得多角度、多范围、多层面来分析社会经济问题,能对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客观的描述。
1.4 教学表现出以下明显的特点
一是现代微观经济学具有很强的开放性,门派很多,有的观点针锋相对,这种理论体系上的开放性和挑战性要求我们要有所鉴别、博采众家之长。二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我们不能割裂它们的历史性。在应用上是如此,在理解上也是如此。大多数理论在教科书中都缺乏充足的介绍,这是每本教材无法避免的特点。但学习过程中不了解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尤其是有关的学术背景,则不可能准确把握理论的渊源,对理论的认识就是不全面的。比如微观经济学中的关键术语,如边际效用,我们最初是难于接受的,如果我们知道了边际革命产生的历史背景,边际主义者的实用哲学主义的由来,边际量的理解就不如现在那么生硬了。再如经济学中的各流派的观点,每一学派都有自己的理论体系,我们没有对这些理论体系的研究,就不能了解理论的基础。
2.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基本特点
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是未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是未来的职业经理人的主要成员,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这个任务要求经济管理类专业不仅要培养他们学习“知识”,更要培养“能力”,不仅要介绍具体的管理、营销等方面的方法、知识,也要研究公司运营中的战略问题、生产问题、激励员工问题,更重视实际应用性,因此就要求教师在使学生接受良好的知识性教育的同时,不断进行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问题接触,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所处的知识氛围、校园文化及其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和未来就业方向与其他类专业的学生有很大不同,把握这类学生的特点对讲好微观经济学这门课有十分重要。总的来讲,这些学生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学生人文知识丰富,数学基础相对薄弱
财经院校有很多文科生,有丰富的历史、人文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时,更希望把微观经济学作为一门纯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来学习。微观经济学是经管类学生所学的一门专业课,一般在二年级上学期开设,这些刚刚接触专业课的学生有一些相同的特点:他们虽然读过或听说过一些经济理论,但经济学知识不够完善,没有一条贯穿于经济知识的主线,也不能形成体系。他们在一年级已经学习了微积分课程,但由于经管类专业文理兼收,学生数学基础参差不齐,财经类院校学生对高等数学的学习要求与工科专业的要求不同,他们只需学习“经济数学”。这一明显的知识结构特点,导致学生普遍对定性分析感兴趣,对定量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不愿深入。
2.2 学生思维方式偏重于感性认识
教学中讲到经济学家的生平、经济学的渊源时,学生非常感兴趣,而讲到逻辑推导、图、表、公式、数学证明等内容时,则不习惯接受。西方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不同于政治经济学之处就在于它广泛使用数学工具进行经济分析。但经济学毕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社会科学,对许多经济理论的深刻理解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文知识、历史知识和社会学知识,这正是财经类院校学生的优势。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因势利导,结合学生的思维特点组织教学,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进行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教师要在教学中要把感性的东西理性化,理性化的东西给感性化。
2.3 学生缺乏对企业和社会的深入了解
微观经济学有很强的实践性,但大学生刚刚从高中毕业,基本上是从学校到学校,理论知识学了很多,但实践活动却很少,有少数同学甚至对国家的基本经济方针都难以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学生迫切需要了解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企业运营管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了解我国现在的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现状及其深层次原因。因此,“理论联系实际”是微观经济学教学的必然选择。
2.4学生课前不预习,课后不复习
给学生布置的课后作业题不及时完成,在上课时有些同学才赶作业,更有甚者有一部分同学直接就是抄别人的作业答案。
3.提高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的几点建议
3.1 把握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体系
这点学生往往容易忽视,他们在遇到问题以后不知如何使用头脑中的知识,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理论、什么样的工具来解决。学习过程中他们关心的是知识点而不是微观经济学的统一性,结果是他们难以将知识点串起来。微观经济理论是一个系统的学科体系,把握它的基本框架更易于掌握它包含的知识点。我在讲完这门课时进行复习时归纳出如下几点:一是要掌握最基本的概念:比如稀缺性、均衡、机会成本、市场结构、市场失灵等。二是要掌握三大均衡:需求与供给的均衡,消费者均衡(需求的均衡)生产者均衡(供给的均衡)三是要掌握微观经济学的十大规律(定理):比如需求规律、供给规律、供求定理、恩格尔定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科斯定理等。四是要掌握二个失灵: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市场不是十全十美的,也有缺陷,需要政府调节;同时政府有时也是不完善的,需要不断改革完善。通过复习归纳使学生掌握了这门课的内容体系及重点。另外要区分政治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是从西方引进过来的,它和宏观经济学构成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在学微观经济学这门课之前,许多同学已学过政治经济学,学习微观经济学,要注意不能把这两门课混淆起来。虽然他们都属于经济学,但它们的理论体系与内容是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以研究生产关系为主,要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及将来灭亡的规律,微观经济学不研究经济制度本身,只研究具体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属于规范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属于实证经济学,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经济问题的。所以,它们的基本概念与理论都完全不同。
3.2 着重讲清微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微观经济学的内容很多。学生要在短暂的时间内掌握这些内容是有困难的。这样,在课堂教学中时就要务求精而不求多,抓住重点,讲清讲透重点和难点,使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于其概念,决不能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要侧重于理解。对于理论要注意它本身的推理逻辑,不要以个别现象来否定或批评一种理论。
3.3 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的并用
以讲授法为主,案例教学法为辅。讲授法是一种传统的、也是一种主要的教学方法。它一般是由教师在课堂上讲述知识,学生在课堂上听取知识,教师处于主动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微观经济学内容较多,这种教学方法适合于人数比较多的课堂,讲授理论知识内容的含量比较大。对于大堂课主要使用这种方法。但是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对于小班课,也就是学生人数30—60人之间的,可以多使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增强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了解众多企业的营运状况,培养了自己独立处理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的能力。组织案例教学可以结合我国当前经济改革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收集信息、数据、案例,组织学生围绕着老师给定的思考题进行课堂或课外讨论。在案例教学中应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和有理有据的论证,条件允许的话,甚至可以采取辩论的形式,发挥财经院校学生能言善辩的特长。讲授法与案例教学法并用能取长补短,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具体的实施方法如下:课前,教师布置一个案例或阅读材料让学生准备,提出讨论的问题。要求学生对布置的案例或阅读材料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析;课堂上,通过提问、记录,促使学生讨论及提供可能有益于班上思考和学习的数据、理论或见解来引导案例讨论;最后对学生的参与进行评价,根据原定的教学目标对案例和其他材料进行评价并更新教案。在这里要首先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讨论时先小组讨论,再由每个小组派一个代表发言。教师最后总结。另外案例讨论也必须在讲解了相关的经济学原理之后进行。
3.4 传统方法与现代多媒体教学法紧密结合
传统教学方法与多媒体教学各有所长,应该把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多媒体教学可以形象直观展示教学内容,信息量大,生动形象。但如果掌握不好仅仅拘泥于多媒体,效果反而不理想,也就是多媒体仅仅是一个工具,是学生与老师沟通的桥梁,学生有时候往往重视了那些华丽的外表而忽视了课程的内容,加之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速度快,学生可能跟不上老师的思路,印象就不深刻。而传统方法粉笔加黑板,学生可能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理解所学的内容。所以要把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一部分内容可以采取板书,涉及到的案例、图表等资料用多媒体展示以节省课堂教学时间。
3.5 考核方式要多样化
考试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在教学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对学生的“学”和老师的“教”的一次客观的评价。科学的考试方法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使老师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因此,应该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变过去一次性闭卷考试为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来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平时成绩可包括课堂发言、课堂讨论,课堂出勤等,目前我院这一部分可占到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我们认为应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平时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这样可以促使学生注重平时的学习,而不至于只在考试之前突击几天,临时记忆以应付考试,使学生能牢牢掌握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体系。
3.6 注重习题训练,多做习题
一、悖论之一:利润率(利率)的边际决定与资本计量的循环论证
新剑桥学派对新古典经济学最猛烈的批评,一个很关键的地方就是新古典生产函数中出现了资本计量的悖论,这个悖论引发了新古典经济学一系列相关命题和假设的矛盾,因此,资本计量问题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谓资本计量悖论,简单地说就是:资本的价格取决于资本供给与需求的均衡,资本的供给决定于储蓄,资本的需求决定于资本的边际生产率,供求均衡时的利润率(利率)恰好等于产量对资本的导数即资本的边际生产率(注:在新古典竞争均衡条件下,利润率又被看作是利息率。),这就要求资本的数量独立于利润率而预先得到确定;但是资本本身并不能独立于分配而预先确定,随着工资率的变化,从而利润率变化,相对价格会产生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从而会出现对资本价值的重新估值,资本价值量本身的多少要取决于工资率或利润率的配备,资本量是利润率或工资率的一个函数(注:有关这个问题的论述李嘉图最早涉及,威克塞尔(1893)较早就进行了说明,后来罗宾逊(1956)、斯拉法(1960)等经济学家都进行了有说服力的论证。),因此,利用资本的边际生产率来求解利润率(利率)就产生了逻辑上的循环论证,即已知利率(r)求资本(K),再通过资本求利率的循环。
新古典关于利润率边际决定的原理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加以解释。从微观方面而言,可以用几个简单的公式加以表示,产量Q=f(L,K),在产品价格为P的情况下,利润率,工资率,根据欧拉定理(Euler'sTheorem),若生产函数为一阶齐次性质,则产品的价值构成是:PQ=PMP[,L]L+PMP[,K]K,即Y=wL+rK。各种要素根据各自的边际生产率获得收入,正好把产品价格“分配净颈。因此,要素价格取决于要素的边际生产率。
从宏观方面而言,萨缪尔森等新古典学者将C-D生产函数Y=AL[α]K[1-α]加以运用,并把它变成了论证新古典边际生产力分配论的工具。一方面,他们根据国民收入分配的统计资料证明,在C-D生产函数中,产量对劳动、资本两种投入量的产出弹性系数即α和(1-α),与美国国民收入分配中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各自所占份额(前者约占3/4,后者约占1/4)是基本一致的。另一方面,又利用数理方法进行证明,所谓劳动、资本的产出弹性,实际上不过是劳动、资本的边际生产力分别乘以各自的要素投入量,然后再比例于总产出的结果。因为,将它们分别乘以各自的投入总量L和K,再分别除以总产出Y=AL[α]K[1-α],便会分别得到α和(1-α),它们的经济含义显然就是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相对份额。
从上述宏观或者微观角度的论证来看,新古典的边际分配原理似乎天衣无缝。但是,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新古典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即循环论证的逻辑“悖论”。因为,一旦我们从价值(价格)总量考察资本量(K)时,马上就会发现,资本量又与利润率(r)、工资率(w)以及资本加总时的相对价格(p)密切相关:K=g(w,r,p),资本量的计量根本就离不开利润率、工资率以及相对价格。显然利润率、工资率的边际决定与资本量(K)的衡量离不开利润率、工资率以及相对价格这一点是相互矛盾的,这种矛盾就是“资本计量悖论”。资本计量悖论并不是说资本本身不可以计量(注:当然,资本计量本身还存在着指数的选取问题,随着选取的统一利润率不同,相对价格就不同,从而指数会发生变化,由此计量的资本价值量也会产生很大的差异。),而是要说明新古典经济学利用生产函数求导即要素的边际生产率来说明分配(如资本利息)的原理与资本计量本身离不开分配这一点存在着互相矛盾的循环论证。因此,资本计量悖论只是针对于纯经济理论范畴而言,它仅涉及到新古典理论在逻辑上的精确性问题(Harcout,1972)。
对资本计量悖论的探讨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早期新古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Wicksell,K.)所阐述的被后人称之为的“威克塞尔效应”;二是被斯拉法(Sraffa,P.)复活的古典传统途径,即斯拉法在《用商品生产商品》(1960)一书中所作的解释,罗宾逊(1953)、卡尔多、帕西内蒂等其他新剑桥学者也有基本相近的论述。
新古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很早就意识到利率(r)的变动对资本价值(K)所产生的影响。(注:威克塞尔在1893年的著作《价值、资本与租金》中提出了被后人称之为的“威克塞尔效应”——即利率变动会对资本价值产生影响,后在《国民经济学讲义》(1901,1906,中文版,1983)第165-177页中又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都局限在“负的威克塞尔效应”上。后来威克塞尔在他的学生古斯塔夫·阿克曼(GustafAkerman)1923年的《实际资本与利息》一书中发现了另外一种形式的即“正的威克塞尔效应”,这一点可参见Lutz,F.A.TheTheoryofInterest,1968.P35-55.本文利用了后人更为规范的表述。)威克塞尔效应就说明了这种影响。在没有联合生产的规模收益不变的经济中,若侧重于两种稳定状态的比较,那么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威克塞尔效应:设X[,i]为各种“资本品”,P[,i]为相应的价格,则以价值衡量的资本量可以表示为,“威克塞尔效应”可表示为式(1),即利率变动所带来的资本价值的变动。这个效应可以分解为“价格威克塞尔效应”和“实际威克塞尔效应”两部分构成,即式(1)中等式右边的两个部分。(注:Burmeister,E.1980.CapitalTheoryandDynamic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p118-134.)
附图
式(1)说明,随着利率的变动,资本价值也在变动,资本价值的这种变动是通过“实际威克塞尔效应”和“价格威克塞尔效应”两条途径实现的。若仅考虑技术角度衡量的实物“资本品”,则实际威克塞尔效应可以忽略。因此,威克塞尔效应的净结果是“价格威克塞尔效应”。随着利率(r)的变化,式(1)可能大于零,可能小于零,也可能等于零;对应地,资本价值(K)可能上升,可能下降,也可能不变。因此,新古典经济学利用生产函数求导(即边际生产率)的方法来说明分配(如利率r),明显存在循环的逻辑论证,因为利率本身是资本价值确定的要素之一。但非常有意思的是,作为一个新古典主义者,威克塞尔自己并没有放弃边际生产率的分配理论,而认为边际生产力论对于资本而言,仅仅适用于个别企业,只是不能应用于整个社会而已(威克塞尔,中文版,1983)。威克塞尔的这个论断显然比克拉克、威克斯蒂德(Wicksteed)等人更为高明一些,但这并没有解决循环论证的悖论本身。
斯拉法作为古典传统的继承者,对新古典生产函数中的资本计量悖论一直持肯定的态度。斯拉法对资本计量逻辑悖论的批判是通过一个巧妙的生产方程(体系)进行的,这个生产方程可以用式(2)表示。(注: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生产体系公式,每一种资本品的投入均以整体“1”看待,更为详细的表示公式请参阅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中文版,1963)1997年重印本,第17,34,49,56,78等相关页码。另外,在说明利润率对资本价值的影响时,斯拉法的表达方法和威克塞尔效应表述的不同之处在于,威克塞尔效应采用了加总后的价值构成方程。)
p=(1+r)Ap+wl(2)
其中p是正常价格的列向量,A是物质投入的矩阵,l是直接劳动投入的列向量,w是统一的工资率,r是统一的利润率。在具有经济意义的情况下,对于特定的任何可行工资率(w)来说,公式(2)可以相应地得出非负的、标准的和唯一的利润率(r)的同时,还能得到唯一的正数的价格向量(p)。就如斯拉法所说,利润率的决定“必须和商品价格的决定,通过相同的机制,同时进行”。(注: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中文版,1963)1997年重印本,第12页。)斯拉法的理论充分证明了在工资外生给定的情况下,利润率和价格体系必须同时确定的原理。也就是说,资本价值(K)即公式(2)中的Ap部分的价值量作为一个可测数量而独立于分配之外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威克塞尔、斯拉法和罗宾逊等许多学者都对资本计量悖论提出过若干重要的论述,得出的结论基本上是一致。(注:柳欣:《资本理论——价值、分配与增长理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38页。)
本文通过梳理现代宏观经济学演变发展历程中的三个重要阶段,主要学派形成的历史条件、思想渊源,以及其理论要点、政策主张和实践,分析其演变发展过程的特点。
总体而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演变发展,是随着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的出现而发生的,一直围绕着国家干预和经济自由这两大主题进行争论和融合。这两种基本力量此消彼长,相互批判,相互融合,不断深入发展,从而丰富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和经济政策的实践。
一、凯恩斯主义: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形成
(一)凯恩斯主义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普遍性的经济大萧条。首先是股市的暴跌风波,接着是生产大幅度下降,企业大批破产,失业急剧增加。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了37.2%,倒退到20世纪初的水平;失业和处于半失业状态的人数接近5000万。据估计,危机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达到了2600多亿美元。传统的经济理论对此一筹莫展,既无法从理论上给予解释,也无法从政策上提出摆脱困境的办法。1这场危机促使人们对资本主义经济生产和基本矛盾进行新的思考。统治阶级迫切希望有一种新的经济理论,既要承认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失业的存在,并且能提出应对的政策,但又不要将危机的根源归咎于资本主义制度。
在这种背景下,凯恩斯在理论、方法和政策上,都提出了与传统经济学不同的观点,其思想主要体现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凯恩斯主义的思想渊源是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学说、马尔萨斯的有效需求不足学说、孟德维尔的高消费促进繁荣的学说和霍布森的过度储蓄导致失业和经济萧条的学说。
理论上,凯恩斯反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遵循的“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强调总需求是决定国民收入的关键。他提出三大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偏好规律。在它们作用下,有效需求不足将导致大规模失业和生产过剩,而市场机制无法自动调节并实现充分就业均衡。方法上,凯恩斯开创了宏观经济的分析方法,即总量分析法,将货币经济和实物经济合为一体,克服了此前传统的将货币经济和实物经济分开的“二分法”。政策上,凯恩斯反对“自由放任”和“无为而治”的传统做法,主张国家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进行积极干预来消除失业和摆脱经济萧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相继接受凯恩斯理论,并根据“有效需求理论”来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例如,1945年,英国政府了就业政策白皮书》,声称政府将稳定就业水平作为主要目标和责任;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政府也宣布将充分就业作为战后施政的重要目标。1946年美国通过的“就业法案”规定“促进最大限度的就业、生产和购买力是联邦政府的一贯职责”。50年代以后,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进入鼎盛时期,成为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
(二)新古典综合派--凯恩斯主义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逐渐恢复,此后的20多年是相对繁荣和稳定发展的时期。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主要是针对经济危机提出的,追随者必须对其理论进行新的解释,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状态。这个时期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又面临着通货膨胀的威胁,需要对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忽视的长期发展、价格和工资问题进行研究。此外,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的不一致性,需要加以调和;经济结构的改变,也要求将反映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学和反映国家干预的宏观经济学结合起来。在这种理论和现实背景下,形成了新古典综合派。
新古典综合派的思想渊源是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新古典经济理论。该学派理论的最大特点体现在“综合”上:①综合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把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总需求所引起的“收入效应”,与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的价格变动所引起的“替代效应”结合起来。②综合凯恩斯的短期分析方法与古典学派的长期分析方法。③将传统的对市场自行调节的机制与凯恩斯所主张的政府干预机制结合起来。④把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的货币政策与凯恩斯强调的财政政策结合起来。⑤把非均衡分析方法与一般均衡分析方法结合起来。⑥80年代以后,其“综合”的特征还表现为对凯恩斯主义反对派各种理论的综合。其代表人物萨缪尔森曾经说“星期一、三、五,我可以是一名萨伊定律的侍从,而星期二、四、六,我却可以是一名凯恩斯分子。”
新古典综合派的核心政策主张是“需求管理”思想,提倡由政府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对社会总需求进行适时适度调节,稳定经济增长。1950年代,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是补偿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60年,肯尼迪总统采纳了新古典综合派代表人物托宾和奥肯的政策建议,削减个人所得税,生产与就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这又对1970年代的“滞胀”困境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应对这种困境,新古典综合派又提出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实现多种经济目标的策略。
二、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推行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虽然缓和了阶段矛盾,推迟了周期性危机的爆发,剌激了生产与经济的发展,但是却造成了通货膨胀的加剧。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并在70年代初形成了高通货膨胀率和低增长率并存的“滞胀”局面,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对此束手无策。。5在这种情况下,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包括现代货币主义和供给学派在反对凯恩斯主义的论战中迅速崛起。
(一)现代货币主义
现代货币主义的思想渊源是费雪的货币数量论和芝加哥大学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该学派强调货币问题的重要性,主张通过货币政策来消除通货膨胀。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米尔顿?弗里德曼从50年代中期起,根据费雪和芝加哥大学的传统观点,对货币数量理论作了新的论述,主要观点是:货币是唯一重要的因素,货币数量变动既影响物价水平,又影响商品和劳务的生产量或国民收入的变动;通货膨胀不仅被看成是纯粹货币现象,而且被认为是国家干预破坏市场机制作用的后果;反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提出有计划地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即按照国民收入增长率有比例地增加货币供应量)的政策主张。
现代货币主义者曾提出过六大政策命题: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控制通货膨胀,而不是失业;中央银行需要使用明确而有效的目标框架和工具变量;合适的工具变量是全额准备金(制度);中央银行能够充分精确地控制货币供给;货币供给是适宜的高层目标;货币应以稳定或不变的比率增长。。]
货币主义在整个80年代成为撒切尔主义的理论基础。撒切尔的通货紧缩政策使失业率一路攀升:50-60年代,失业率只有1%-2%左右,1979年撒切尔上台时为4.5%,1981年猛增至9.1%,1985年高达13%。
1979年,美国进行了一场“货币主义者的实验”,美联储不再以利率为中心,而是使银行储备和货币供给遵循事先确定的增长路径。这项政策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取得了成功,从1978年到1982年,通货膨胀率从13%降到了4%,失业率从6%上升到10%;但是却使货币周转率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因此美联储渐渐不再以它作为货币政策的风向标。
(二)供给学派
供给学派强调要注重经济运行的“供给方面”,其理论与政策的核心是说明财政政策的变化,尤其是边际税率的变化,对剌激劳动积极性、储蓄与投资等的作用,进而对总供给和经济增长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供给学派的学术渊源主要是古典经济学,具体来说,主要是指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并由萨伊建立的“从供给出发,将生产、成本、生产率作为研究重点,并以经济自由主义为主要政策主张的经济理论体系”。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需求管理”的国家干预主义,认为它是导致产生“滞胀”的根源,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供给管理”,强调财政政策的作用应该影响供给而不是影响需求,以促进私人储蓄和投资,主张全面恢复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精神,尤其是萨伊定律。
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在经济陷入“滞胀”和凯恩斯主义失灵的背景下被里根政府所采纳。里根政府大幅减税:1981年第一次总统预算将非劳动所得收入的最高税率从70%降到50%,把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由28%降到20%。1983-1984年,美国成功地实现了经济复苏,失业率降低。1986年,失业率回到70年代末期水平。
里根政府推行供给经济学,目的是通过增加供给提高生产率、消除“滞胀”。但推行减税却使税收降低、赤字高涨,并造成低储蓄率、低投资率、低生产率、高汇率,投资下降,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
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一)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
在20世纪70年代时,西方国家经济面临“滞胀”和大量失业的困境,凯恩斯主义和现代货币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都未能改变这种局面,一些经济学家从现代货币主义中分离出来,形成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学术渊源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该学派有3个重要的假设:理性预期(经济行为人对经济变量的主观预期将符合这些变量实际的或者客观的条件数学期望)、持续市场出清(工资和价格变动非常迅速,因此市场总是处于均衡状态)、经济当事人最大化。从这些假设中可以推导出一些重要的政策主张:①政策无效主张。如果货币当局宣布打算增加货币供给,理性的经济行为人会考虑这一信息并完全预见货币供给增加对一般物价水平的影响,因此,产出和就业保持在自然水平上不变。②减少通货膨胀的产出和就业成本。为了减少通货膨胀,经济体要承受产出和就业的损失。③动态时间的不一致性、信誉和货币规则。最优政策选择是在动态过程中发生变化的,由于存在试图预期政策行为的当事人,会导致政策制定者在一定时期内的相机抉择政策不会导致社会目标函数的最大化。因此,要制定一些长期不变的政策规则,而不是相机抉择,建立对规则的信誉比具体的规则本身更重要。④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独立的中央银行更能建立信誉,以更低的代价实施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⑤宏观经济政策增加总供给的作用。附加预期变量的总供给曲线自然隐含着增加总供给的微观经济政策,即增加产出或者减少失业的适宜政策是那些促使厂商和工人提供更多产出和劳动的微观经济动机的政策。卢卡斯曾指出“福利的潜力来自较好的、长期的、供给方的政策,其收益远远超过短期稳定政策进一步提高所带来的福利。”⑥政策评价的“卢卡斯批判”。卢卡斯批判使用宏观经济计量模型来评价不同政策方案的效果,因为当事人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调整他们的行为,参数可能因政策规则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所以无法比较不同政策产生的效果,即宏观经济模型对于政策评价没有用处。
(二)新凯恩斯主义
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长期在西方宏观经济学处于主流地位的凯恩斯主义在应对“滞胀”问题时一筹莫展,陷入困境。新凯恩斯主义的产生的理论条件是凯恩斯主义的理论缺陷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软弱无力。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缺乏微观基础,没有清楚阐释名义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尽管新古典综合派的萨缪尔森后来把古典微观理论引入凯恩斯经济理论中,但是却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体。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虽然发展了一种有微观经济基础的宏观经济理论,但是过于追求理论结构和分析方法的完美无暇,其市场出清的微观分析严重脱离了现实,宏观政策无效性的结论也难以令人信服。在这种背景下,新凯恩斯主义产生了。由于主张政府干预,它被看成是凯恩斯主义的复也。
相比旧凯恩斯主义,新凯恩斯主义的“新”主要体现在:①在解释经济周期波动方面,强调的是名义价格刚性,而不是名义工资刚性。新凯恩斯主义的重要内容包括“菜单成本”理论、“近似理性”模型、长期合同理论或价格交错调整理论。②强调实际不完全,主要是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并用它们来解释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③试图为解释工资和价格粘性现象提供一个可以接受的微观基础。新凯恩斯主义把名义不完全与实际不完全的相互作用和理性预期假说、自然率假说结合在一起,说明名义总需求的波动如何能够对产出和就业产生重大的实际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干预政策如何可以稳定经济。
四、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演变发展特点
虽然现代宏观经济学在产生和演变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争论和分歧,但是在也存在一些共识:①真实GDP的运动方向基本上是由供给方面的因素推动的。M②真实GDP在长期内是螺旋上升的,而短期内实际GDP的波动基本上是由总需求的冲击引起的。③通货膨胀和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在短期内存在,但在长期内不存在。④在长期内,货币供给的增长率决定通货膨胀率,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追求一个较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率。⑤不主张政府使用不谨慎的“微调”总需求的政策,来使产出和失业水平接近或保持在它们充分就业时或自然的水平上。⑥经济稳定被看成是一个博弈理论的问题。政府的政策体系能够影响人们的预期和行为,因此建立政策的可信度和相关的制度很重要。
20世纪30年代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后,经历了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和兴起、新自由主义宏观经济学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经济理论的主流、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趋同与综合这三个重要的演变发展阶段。
关键词:演化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遗传机制;变异机制;选择机制
演化经济学是相对于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而不断成长起来的一种非主流的或者说是异端的研究范式之一。随着经济学各种范式的冲突和较量,1981年肯尼思・博尔丁(Kenneth Boulding)出版了《演化经济学》,理查德・纳尔逊(R,Nelson)和悉尼・温特(S.Winter)1982年出版了《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引人注目地建立了一种新的经济理论和分析方法,标志着演化经济学的诞生。㈣早在80年代以前,美国制度主义先驱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发表著名的学术论文《经济学为什么不是演化科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演化经济学”术语,宣布了制度主义的“演化经济学”研究议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经济学家都从不同侧面指出经济学中演化分析的重要性。1991年《倾化经济学》杂志创刊,演化经济学著述日增。多普菲和福斯特等学者已出版了不少演化经济学的著述,大大推进了演化经济学的发展。在对新古典研究范式的理性一个人主义一均衡分析框架提出挑战的过程中,被认为异端的演化经济学的制度一历史一社会结构分析框架日益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分析方法,加上反主流的国际经济学改革运动的声浪也日益唱响,21世纪的经济学可能会从新古典经济学转向演化经济学,从而进行革命性变革。
演化经济学是对经济系统中新奇事物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经济科学新范式,而且将成为各种异端的综合(贾根良语)。作为一种经济学研究的新范式,演化经济学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论框架。本文主要从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其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超越的角度,考察其理论框架的形成及影响。
一、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特征
演化经济学是借鉴达尔文生物学的进化隐喻和拉马克的遗传变异学说,引进物理耗散结构理论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来分析经济社会系统形成、发展的动态演化和发展趋势的学科。广义来讲,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老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而狭义上的演化经济学指20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演化思想的现代形态,主要包括变异、选择理论(以纳尔逊和温特为代表)、以非线性系统动力学为基础的演化理论(包括混沌理论等)和演化博弈论。演化经济学将技术变迁看作是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制度创新核心为研究对象,以动态的、演化的理念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演化理论关注的焦点是某一变量或一组变量如何随历史而变化,如何在理论上理解所观察的变化背后的动态过程。特别是,可以通过解释它是如何达到当前状态来理解某一变量或系统的当前状态。这些变量或系统要经受某些随机变异或扰动,但也存在着对变异进行系统性筛选的机制。
纳尔逊总结了现代演化经济学的两个共同特征:(1)关注经济的动态过程,不仅要看到均衡,更为重要的是,要说明均衡是如何达到的;(2)承认“路径依赖”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演化经济理论假定,存在着强有力的惯性趋势,使选择过程中的幸存者得以保留。然而在许多情况下,也存在着持续引入新变异的力量。
二、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超越
处于正统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借助原子本体论和机械论隐喻,信奉决定论的哲学观,将利润最大化和均衡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两个基本支柱,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均衡的研究上,导致看问题的出发点通常基于三项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的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从此出发,研究人们如何在给定的机制下相互作用,达到某种均衡状态。这种最优化和外生性,排除了新知识的创造、企业家的作用、技术变迁和主导部门重要性的变化等问题,将技术变迁视作与经济学家无关的黑箱,使对技术变迁的源泉、性质和过程等关键性问题的讨论完全被忽略掉了。
以纳尔逊、弗里曼、多西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家既借用生物进化的隐喻,又借用现代宇宙理论、量子力学理论以及混沌理论等,对经济系统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与生物自然选择过程类比,试图对整个经济理论研究的基础进行重构。其基本的思路是:将技术变迁视作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技术创新为核心研究对象,坚持从演化的、动态的角度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而言,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是研究存在(being)的经济学,那么,演化经济学就是研究生成(becoming)的经济学,它可以被定义为对经济系统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科学。
演化经济学在对事实评价时所持有的基本信念(信念是科学范式的内核)与古典经济学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演化对均衡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认为,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演化过程,过去的时间与未来的时间是不对称的,社会经济过程与生物进化过程的不可逆性极为类似,演化意味着新质要素随时间的推移而创生。多西和梅特卡夫认为,个人或组织等行为者的目前行动将对未来决策过程或系统的未来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路径产生重大影响。时间不可逆、结构转变和过程与滞后概念密切相关。即系统如果发生了变化,虽然导致这种变化的力量已经消失,系统也不会完全回到最初状态,这是经济社会系统的重要特征。就制度和组织而言,新古典经济学重视企业平衡状态的研究,而轻视达到均衡的过程研究。演化经济学假定企业的决策是连续的,每个企业决策时充分考虑未来的预期及其竞争对手的策略行为。“路径依赖”说明锁定效应和次优行为可以持久存在。历史突出了经济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不确定性和时间不可逆等重要特征。
(二)满意对最优的超越
新古典经济学在原子论和机械力学基础上,在假定经济人完全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描述了均衡状态下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求解在一定外部环境控制下的最优控制和最优路径。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考虑由于认识的有限性而造成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建立在均衡基础上的理性人假设脱离了社会现实。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因理论为基本思想,强调经济变迁的动态过程,在有限理性假定的基础上,接受了马奇在行为主义企业理论中的满意假说,指出最优难以实现,均衡只是暂时的。经济系统向着均衡靠拢,均衡可能是多重的。究竟到达或渐近哪一种均衡依赖于进化的路径。
演化经济学非常强调随机因素对经济社会系统及经济人的影响作用。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即使不存在不确定因素,因其是以随机变量的形式出现在数学方程内,并给定随机变量的分布,理性人仍可找到最优化行为。而演化经济学认为,随机因素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决策和搜寻革新过程中,这种不确定性使长期最优化决策难以实现,进化过程的长期趋势难以预测。
理性与有限理性,最优与满意,它们成为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前提假定的重要反叛和超越。自亚当・斯密以来,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深受物理学的影响,在假定最大化行为的前提下,它们集中研究机制均衡问题。尽管凯恩斯从非均衡思想出发,从有效需求原理来构造宏观经济理论,通过非均衡思想建立了宏观总量分析方法,并对均衡思想有所冲击。然而,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使微观与宏观对接,并仍在均衡框架内进行分析。后凯恩斯主义尽管从非均衡、动态、关注制度文化角度来分析经济过程,但主流经济学一直被均衡思想和范式所支配,并建立了以均衡分析为核心的经济分析体系。
20世纪80年代后,演化思想又促使人们在主流经济体系之外发展经济演化理论。从亚当・斯密、马歇尔、熊彼特、凡勃伦、哈耶克等人的思想演变中可看出,经济学正在进行着从均衡走向演化的范式变迁。这种变迁折射着两种思想交锋的历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模式的超越。总之,经济学各流派的研究方法表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精髓是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这是对演化经济学不确定性引起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假说的最好概括。
(三)多样性对同质性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的本质特征是由于“新奇”创生而形成的多样性思考。因此,其研究方法是关注超经济人的个体群思考。与个体群思考相对立,新古典经济学侧重使用类型学思考的方法。类型学思考是把所有的变异都看作是对理想类型的偏离,看作是由于暂时的干涉力量所导致的畸变。所以,为了集中在现象真实的本质上,类型学思考就把基本类型和它们的具体例子之间的差异看作是某种可以忽视的东西。在个体群思考中,多样性并不是把基础性的实在隐藏起来的“干涉并发症”,而是基础性的实在本身,是演化赖以发生的基础。可见,演化经济学把个人选择置于多样化行为的群体之中,强调了主观偏好的特异性和行为的异质性对“新奇”创生和创新过程的重要性。
三、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学作为一门分析经济社会系统演变的科学,必须具备一个分析问题的中心线索,即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它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的局限性,认为在经济变化的过程中,新偏好的形成、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以及新资源的创造(即“新奇”的创生)是关键因素,是经济变迁过程的内生性因素。正如Hodgson(1997)指出:“作为社会经济演化的一个恰当概念,正确地评价新奇的突现及其传播的关键性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演化经济学在其理论体系中抓住了“新奇”对经济系统的关键意义,认为在经济学中, “新奇”就是新的行动可能性的发现,它是人类创造性的结果。如果新的行动可能被采纳,那么这种行动就被称为创新。贾根良总结指出,“新奇”创生的内生化,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纲领的硬核。因此,“新奇”的出现及创新的重要作用成为其理论框架的基石。
演化经济学借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隐喻,通过运用“缘由”来解释一切物质和能量转换过程中必然牵涉到的机制,认为一切事件或现象都有其“缘由”,每一“缘由”则产生一个结果。与达尔文对生物演化的解释一样,有关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必然涉及到三种机制:遗传机制、变异机制和选择机制。在这些机制的相互作用下,在遗传基础上进行变异以适应新环境,此即为“达尔文进化”。Hodgson(1997)对凡勃伦在经济学领域应用三种机制的总结中指出:(1)遗传(承袭)机制。演化主体存在一些遗传性或延续性准则,总是受到遗传机制的影响。以此为立足点,以保证不同后代个体虽然不尽相似,但他们都在某些方面与其前代相似。(2)变异机制。受初始条件区别的影响,完全复制自身是不可能的,持续性变异广泛存在于一个群体的不同成员之间。(3)自然选择机制。在承袭和变异机制共同作用的基础上,选择机制决定了最终的演变方向。自然选择机制通过更适机体后代数量增长和变异或基因整合帮助机体获得存活优势两种途径发生作用。
(一)基因类比物及遗传机制
社会经济系统如同生物演化,会产生如同基因的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运行。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基因”类比物(或选择单位)是什么?霍奇逊总结了经济学中的诸多“基因类比物”,如人类习惯(凡勃伦)、个人(马尔萨斯)、组织惯例(纳尔逊和温特)、社会制度,乃至整个经济系统(Hodgson)。在对这些不同的类比物进行考察之后,霍奇逊提出,考虑到它的性质具有相对稳定性以及普遍性,“制度”应当被采纳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实体单位。大多数现代演化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或组织具备选择单位的条件。
选择单位作为一种实体,它们被选择的特征历时要足够稳定,以保持定义这个群体的实体的同一性。经济方面,选择单位常常是使用特殊的生产方法制造某种系列产品的特定的企业组织。而选择环境独立于实体,这是对各种实体进行评估,并把选择特征转化为选择优势的框架。凡勃伦认为,社会结构的演进,是制度上一个自然淘汰的过程,制度和惯例具有相对稳定和惰性的品质。因此,可以历时传递其重要特征,它是社会有机体的基因组织,扮演着生物学中基因进化的作用。纳尔逊和温特在《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讨论了类似于基因的“个人技巧”与“企业惯例”的作用,即遗传机制的作用。
技巧是指一个光滑序列的协调一致的行为能力。在行为正常发生的情况下,行为相对于它的目标来说,通常是有效的。企业惯例是企业的组织记忆,执行着传递技能和信息的功能。企业运转离不开惯例,企业的惯例与人类的技巧有相似之处。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纳尔逊和温特指出,惯例在企业中起着基因在生物进化论中所起的作用。惯例包括企业的各种特点,如生产技术、投资政策、产品组合策略等。在任何时候,一个企业的惯例界定一系列函数,它们决定一个企业所做的事情是各种外在和内在变量的函数,具有好惯例的企业或组织就可能在一个行业或群体中变得日益重要。组织是由个人构成的,组织的行为可以归结为组织成员个人的行为。理解技巧在个人发挥功能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惯例在组织发挥功能中的作用。不过,惯例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达尔文主义基因,它具有学习效应的获得性遗传特征,因而可以说是拉马克式的基因。但总体上看,它们都是广义的达尔文主义的基因。
(二)变异机制或“新奇”性创造
变异原则强调种类和多样性的作用,有时等同于已有特征的变化,即系统内“新奇”事物的创造。
在把演化作为重要特征的生物学、语言学或经济学等学科中,在某一时间和地点所观察到的事物都必须被解释为一种持续不断的演化过程中的转变。这一过程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它的历史性,另一个是变迁过程的无止境性。关于连续变迁端在何处这个问题,熊彼特曾经指出,经济变迁可以被解释为主要的“从经济内部”产生的。“如果演化被定义为可观察的系统历时地自我转变,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种自我转变呢?自由能的获得是必要条件,一个充分条件就是其他方面所坚持的演化的一般特征,这就是新奇的创生,这在出现后,会通过系统或系统的某些组成部分进行扩散。在经济学中,新奇就是新发现的行动可能性。有关这种新奇的消息可能会传播,或者可能通过模仿而扩散。一旦某种新认识到行动可能性被接受,所产生的行动就被称为创新”。
“新奇”创生机制所研究的问题是“新奇”为什么和怎样被创造。就“新奇”为什么被创造而言,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演化经济学是知识经济理论的开拓者,但一种更系统和更完备的知识理论仍有待于创造。“新奇”创生是现有要素重新组合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怎样和在什么地方搜寻新知识,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知道什么和他们从前做了什么,而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或制度等发展路径都具有同样被探索的机会,“新奇”的创生必定是路径依赖的。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时,需要搜寻新的生产技术和惯例。搜寻是在已知的技术和惯例中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技术和惯例。创新是通过研究与开发去寻找原来没有的技术和惯例,而且,创新改变原有的惯例,使创新者有较大的优势,从而获得较多的利润,但这种情况只能是暂时的。非创新者可以进行创新或模仿,后来者可逐渐赶上先进者,先进者会逐渐失去自己的优势。
熊彼特曾对创新过程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他把创新看作是经济发展过程的实质,强调非均衡和质变的作用,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动态演进的过程,即“创造性毁灭过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事实。这类似于生物学中的进化理论。纳谢德・福布斯和戴维・韦尔德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成功案例为例,指出了如果发展中国家注重学习,注重创新,努力提高自身技术能力,提升价值链,成为一个高效率的追随者,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实现其核心目标――价值增值,就可以有所作为――由追随者成为领先者。贾根良教授认为,从追随者到领先者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来说,通过一个怎样的过程,他们才能实现自主创新并成为技术的领先者呢?通过比较韩国、印度、巴西、坦桑尼亚、新加坡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案例,并对不同环境和不同产业中多样化的成功经验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为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盛昭瀚(2002)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国家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和探索,认为演化模型的多样性、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和路径依赖性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较好的分析工具,并认为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理论基础,国家创新体系要协调好公有知识与私有知识的关系,要注重学习过程和制度安排中的主体的时间、信任、有限理性的重要性。所有这些研究为演化经济学变异和创新机制的运作,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佐证。
(三)选择机制及演化路径
选择和评价机制是复杂系统在演化过程中如何寻求和确定进化道路的机制。它包括系统的生存价值选择、信息价值评价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这是进一步实现系统进化的动力学问题。
选择机制研究变异或“新奇”在经济系统中为什么、什么时候和怎样才能被传播。按照凡勃伦的看法,制度是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所以,变异或“新奇”必定是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出现。他通过“缘由累积进程”来解释选择过程的重要性,认为“习俗、惯例的累积性发展是对传统的选择性适应的结果”;任何习俗、惯例与行为方式都受选择机制的影响,而与变化了的环境要求相一致的程度,则是检验其存活适应性的标准。按照个体群思考方法,一个个体对创新者是模仿还是反对,受群体成员选择的影响。选择过程将出现两个方向: (1)创新被旧的惯例扼杀。 (2)在自增强作用的影响下,创新被采用并向外扩散。纳尔逊认为,企业在面临环境变化且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时,企业要进行选择。选择的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如产品需求、要素供给、价格等市场环境)和内部环境(如创新引起的变化等)。
纳尔逊和温特强调惯例、搜寻、创新和选择环境在经济变迁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经济演化过程是一种惯例的学习过程。惯例是一种光滑序列的协调一致的行为能力,是一种程序化的、说不出来的知识,且往往是自动进行的选择,它控制、复制和模仿着经济演化的路径和范围。达尔文的遗传机制、“新奇”创生机制和选择机制是演化经济学类比和隐喻的基础,为演化经济学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