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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2-19 15:24:3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资产评估中的价值,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

篇1

[关键词]价值类型 非市场价值 投资价值

一、投资价值的内涵

长期以来,对价值类型的分类存有不同的观点,《国际评估准则》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里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充分知情、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凡不符台市场价值定义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非市场价值。因此,就目前来讲,非市场价值不是一种有准确定义的价值类型,而是一个集合,包括了所有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其他价值类型。尽管市场价值具有众多的约束条件,但只要满足了这些条件,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下,相同的资产、相同的评估目的,其资产评估价值应该是一定的,不会因投资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投资价值最突出的特点是相同的资产、相同的评估目的,因投资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因此,投资价值不符合市场价值的定义,不满足市场价值条件,属于非市场价值。

二、不同情形下的投资价值

在日常生活中,商人在销售商品时,往往会对购买者进行观察,如购买者的外貌特征、神态动作等。通过观察能大致了解购买者的经济状况、对所选商品的喜爱程度等,以此来判断购买者的购买欲望。然后他们会根据观察到的不同结果,将同样的商品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购买者。同样的商品,商人因购买者的不同而给出不同的售卖价,也就是说,同样的商品,在同样的目的,因购买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同样,在资产评估领域,同一种资产可也会因为投资者的不同,具有不同的价值,这种价值就是一种典型的投资价值。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日益活跃,企业出售、兼并、联营等产权交易行为经常发生。在很多情况下,企业的售价会困投资者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某企业准备出售,潜在投资者有三位,一是地区性的中型企业,二是全国范围的大型国企,三是跨国公司,它们在实力、规模等方而存在较大差异。而对这三位不同的收购企业,售卖企业可能不会以同一个售卖价出售。可能的情况是:对地区性的中型企业以较低的售卖价出售,对国际性的大公司以较高的售卖价出售。这时,同样的资产、同样的交易目的,因投资者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投资价值。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让理论联系资产评估实务,我国《资产评估》2010年版教材上把价值类型分为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或变现价值)清算价格四类。同时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评估界引入了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概念,并于2007年对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等价值类型做出具体规定,以便在评估实务中推广运用。

三、评估实务中投资价值作为价值类型的选用问题

(一)投资价值的适用条件,要选择投资价值作为某一资产的评估价值类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 评估业务或评估的特定目的是服务于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

2 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依据的是与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相适应的市场条件;

3 根据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运用评估对象的综合能力来预测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能力或可变现价值。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才能将该资产的评估价值类型确定为投资价值。

(二)运用投资价值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在评估实务中,投资价值的适用条件很难满足。投资价值是为特定投资者服务的,只有当评估业务的目的非常明确、潜在投资者的投资意图明确、基本情况明确,以及与此相匹配的市场条件明确,并且评估人员将这些情况作为评估资产价值的依据时,才能选择投资价值作为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评估人员并不了解某一评估业务中的潜在投资者有哪些,即使评估人员知道评估业务中的潜在投资者有哪些,也不一定十分了解潜在投资者的投资意图、综合实力以及特殊的市场环境等,在这些事项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运用投资价值列资产价值做出评估的。如果评估人员草率做出选择,就会得出错误的评估结论。

2 投资价值的不可验证性。投资价值是针对特定投资者的价值,同样的资产因为投资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价值。某一评估对象对某一特定投资者的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无法在其他投资者身上加以检验。因此,投资价值下的资产评估结果是很难让资产评估的有关各方真正理解和接受的。

3 选用投资价值类型的顺序。资产评估是经济领域里的一种中介活动,其评估结论必须具备公正性,只有当公正性得到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真正理解和接受时,评估结果才能被资产评估有关各方接受,评估工作才能达到实际效果。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中,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因此其具有很强的公允性,能够得到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普遍理解和接受。而投资价值属于非市场价值,很难让资产评估有关各方普遍理解和接受。

因此,在评估实践中,投资价值不能成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首选,只有在市场价值的条件无法得到满足,也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价值类型的时候,才考虑选择投资价值。当然,此时还要同时考虑评估业务和评估对象是否满足选择投资价值的条件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出版社,2010

篇2

关键字: 资产评估;会计;公允价值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014年财政部会计司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和应用范围作了进一步详细说明,体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领域内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会计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概念分析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第一次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准则中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2014年的会计准则第39号对公允价值的概念作了重新定义,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新定义的公允价值概念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其相似,尽管我国财政部对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前后表述不一致,但是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第一,强调在公平条件下进行的交易或有序交易;第二,参与者有能力并且自愿进行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交易;第三,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能够对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一种基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价值的合理估计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

会计与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区别

(一)假设条件不同

会计四大假设前提中,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密切相关的是持续经营假设,即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会持续经营下去,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应该是反应企业持续经营下去的前提下,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客观公正的计量。而资产评估最基本的四个假设是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资产评估的各种结果应该与不同的假设前提相匹配。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假设仅仅是资产评估中的一种,在假设方面,资产评估的外延要比会计更加宽泛。

(二)市场条件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明确指出“企业应当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交易在主体市场或最有利市场进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对评估主体最有利。而在资产评估中,市场分为正常市场和非正常市场,资产评估结果即资产的公允价值有可能是在正常市场下的合理评估价值,也可能是在非正常市场下的合理评估价值。在正常市场下,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更接近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而在非正常市场下,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有可能是有利市场,也可能是不利市场,因此,资产评估中,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要比会计复杂的多。

(三)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是在活跃市场的脱手价格,即市场价格。资产评估中常用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投资价值、重置价值和清算价值,资产评估的市场价值的合理性是相对于评估时点整体市场而言的,即整体市场认同,资产的市场价值对于整体市场上潜在的买者或卖着来说是相对公平合理的,而非市场价值只对特定的资产业务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即局部市场认同。

会计与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相同之处

(一)计量对象的全面性

不论是在会计,还是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不仅可以用于资产的计量,还可以用于负债的计量,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完善,会计中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

(二)估值技术的一致性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用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企业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应当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中,也同样采取三种估值技术来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因此二者在估值技术上是一致的。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动态性

不管是在会计领域内,还是在资产评估方面,公允价值是个相对概念,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估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会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在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要进行重新计量,以确定其最新价值,真实反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评估中也要根据需要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的动态性需要企业适时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

结论

公允价值的计量在资产评估和会计中都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不难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范畴要比会计中的广泛的多,从某种意义山来讲,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属于资产评估中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丰富性增强了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在实务中,专业人员应很好的理解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和会计领域的异同,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公允价值计量。

参考文献:

[1]韦群.会计与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比较[J].财会月刊,2011,01:29-31

[2]欧阳文晋.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中应用差异比较[J].现代商贸工业,2012,14:102-103

[3]王炜.会计与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辨析[J].财会月刊,2008,33:87-88

篇3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6-0001-01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以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权利客体形式而存在的,这就决定了其本身是有着一定的价值的,并且是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由于法律制度本身的滞后性,其在应对新兴科技产品之时,略显保守,这也给像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技术类产品的价值实现带来了困难。因此通过构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以及实现的制度以及发展信托制度可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中无形资产的有效融资。

关键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融资

现代科技的发展给社会生产的方式也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传统的以实物为主要载体的商品生产模式失去了其早期的辉煌,现今随着科技以及网络资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被高附加值的知识产品所取代。科技时代的来临,企业的产品形态也越来越体现出其科技含量的一面。这是时代的巨大进步,也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新兴的科技产品在传统法律体系下所遭遇的“水土不服”的问题。现时社会的民商事法律体系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实物商品生产而构建的,因此由于法律制度本身的滞后性,其在应对新兴科技产品之时,略显保守,这也给像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技术类产品的价值实现带来了困难。

1 文化创意产业中产品的价值体现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的科技型企业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多以无形产品的形式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果,并在市场中进行交易。产品以无形的形式为表现,但是这并不代表产品是无价值的。无形的产品同样凝结着劳动者的无差别劳动,并且有着更高的科技含量。在现代法律制度下,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在该产品的知识产权法律中的权利。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在内的权利束。以著作权为例,法律保护作者的著作权,规定了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拥有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十多项权利。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作品作为一种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其本身主要是以精神内容而存在,其价值隐含在作品之内。同样,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无形资产主要是以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权利客体形式而存在的,这就决定了其本身是有着一定的价值的,并且是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2 文化创意产业中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

2.1 无形资产评估缺乏法定的标准。

在我国的民商事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以《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物权法》等民商事法律为依据的。法律尊重并认可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并允许其在市场中进行交易。在民事法律中,更是允许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权的客体而存在。法律纵然在保护此类无形资产存在的知识产权做出了明文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对此类无形资产评估确定相应的标准,这导致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以及权利担保的相对方无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

2.2 无形资产评估困难导致融资困难。

如前所言,无形资产由于本身的无形性的特点,导致无法通过一个直观的手段对其价值进行估价。同时,由于法律对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缺乏一个评估和核价的基准,这也导致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的困难。由于无法对此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的评估,因此在实践中,文化创意企业在遇到经营困难使,很难通过法律规定的担保手段实现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这主要的原因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本着对担保产品风险最小的考虑,拒绝对此类的无形资产进行担保贷款。

3 文化创意产业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

3.1 构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以及实现的制度。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当今科技时代保护的重要内容。我国于2008年6月5日,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针对当前在实体法律上对无形的知识产权产品有着充分保护,但在价值评估程序上没有相应的标准的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应该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内容对无形资产价值的提前实现做出详细的规定,以助于实践操作中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担保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中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以促进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目的的实现以及资产价值的实现。

3.2 发展信托制度促进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

现实中往往会遇到许多“怀才不遇”的创意企业,其需要资金去继续创作或者去推介自己的作品。与此同时,现代营销手段认为“好酒也怕巷子深”。在现代信息资讯膨胀的时代,因为信息的获取途径的较广,同时信息量得巨大,必须使优秀的作品能够获得“广而告之”机会才能获取更多人的认可。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无形资产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其价值的实现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权利的实现而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这种保障也是事后性的,即作者在完成自己的作品之后的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不利于作者的权益的实现的。

传统的民商事法律中虽然承认知识产权的价值,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但是以前拥有无形资产的文化创意公司拿着无形资产做抵押物去贷款时,很难获得贷款。因为银行很难认定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到底有多少价值。但当信托公司介入后,文化创意公司把作品知识产权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以这部分信托资产做抵押物,协助申请贷款。

在无形资产信托运行的过程中,信托公司将对贷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随着该文化企业产值增加,投资者也可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开拓了一个新的投资渠道。无形资产的信托可以认为是信托行业的一个创新,也是金融创新。虽然都是中小企业单个融资规模不大,但是整体而言发展潜力是巨大的,无形资产融资将来能成为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重要部分。通过这样无形资产信托,信托公司以借款企业的无形资产作为保障,设计产品,向社会融资。

参考文献

[1] 杜文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篇4

[关键词] 企业合并;合并报表;公允价值;价值评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002

[中图分类号] F2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6- 0004- 02

1 引 言

企业合并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评估与企业并购中企业价值的评估所对应的评估对象不同。企业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所对应的评估对象一般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而在企业合并过程中所涉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对象是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①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即合并对价分摊②,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并在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列式。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式。③

对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主要是应用资产评估的三大评估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不同的评估方法适用性不同,具体的评估对象在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的评估思路也各有特征。

2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的评估分析

对于货币资金的公允价值,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账面余额确定。

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而对于权益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等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则各有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权益工具④可分别直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含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依附于特定利率、汇率和价格指数、商品价格以及基本金融工具的价格等更基本的标的变量来评估确定。员工持股计划(职工期权激励计划)的评估一般可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或Lattice模型这样的期权评估方法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而长期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应以适当的现行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同时,在确定应收款项公允价值时,要考虑坏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

存货中的原材料公允价值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存货中的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公允价值。存货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购买方通过自身努力在销售过程中对于类似的产成品或商品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类别,如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而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有关市场信息、市场证据的,对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可采用资产评估中专业的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对于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可采用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路线价法等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方法。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无形资产,应按购买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有关市场信息的无形资产,由于运用成本法评估其公允价值时往往无法反映该项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所以很少使用,一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定其公允价值时最常用收益法下的增量收益折现法①、节省许可费折现法②以及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③。

3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目的评估分析

对于短期债务类项目,一般按应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长期债务类项目,应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应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该项义务,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计量来单独确认为预计负债。

4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价值以及递延所得税的评估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因而在商誉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应首先确定合并成本,一般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和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确定。对于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然后汇总计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到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最后计算得出该企业合并商誉应确认的商誉价值。

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原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所得税准则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应折现。

最后,要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项目公允价值的评估结果的整体合理性进行测试。因为合并评估中,以被购买方各项资产公允价值为权重计算的加权平均资本回报率,应该与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基本相等或接近,如果二者差异较大,则需要进一步复核无形资产的识别过程以及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评估过程是否合理。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 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侧――应用指南[S]. 2006.

[3]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讲解[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篇5

【关键词】清算价格法;抵押处置物;森林资产;评估应用

一、抵押处置物资产的形成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处置物资产是指借款人(森林资源资产所有人或授权人)以其合法的森林资源资产做抵押资产提供贷款偿还的担保后,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依法以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从而实现抵押权的资产。

目前,各银行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可接受的抵押主要是林木、林业用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经济植物等。这些抵押资产具有不可分割性、不可移动性、再生性、效益的多样性、保值增值等重要特征,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担保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但这种安全性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忽视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资产的宜毁灭,长周期、不能快速变现、变现价值低或根本无法变现时,就会带来信贷风险,造成信贷资金损失。因此,确保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资产的变现能力、价值的合理性,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道重要屏障。这就要求信贷员和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人员在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过程中要做到“三注意”。

(一)森林资源资产是否存在瑕疵。森林资源资产应当具有独立性、流通变现性。以不合法或不适宜的森林资源资产为担保发放贷款,会引起森林资源资产无法变现,使银行遭受经济损失。比如,森林资源资产证由于办证时的缺陷,与其他产权共用(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独立变现能力不强,抵押时又不够谨慎,未将相邻的产权一并抵押,一旦产生风险,就会造成处置困难。信贷评估人员应具有这种鉴别能力,拒绝此类产权抵押。

(二)森林资源资产是否具有使用价值。如果森林资源资产因自身原因(如林种确定不合理等)利用受限,没有使用价值,丧失了变现能力,这将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比如,购买的森林资源资产因某种原因,造成无法实际使用,时间较长,但是由于周边森林资源资产价格不断上升,经评估给出了高价,作为抵押物从银行取得了贷款,但由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困难,无法到期偿还贷款,而抵押物估值明显偏高,有价无市,变现困难,就有可能形成问题资产。因此,对于因森林资源资产自身问题长期利用受限,无实用价值的森林资源资产不接受贷款申请。最常见的是国家重点公益林、特用林(国防林)、景观资产。

(三)森林资源资产是否具有变现能力。森林资源资产的担保能力体现在其未来的变现能力上,而实际的评估工作中,可能会出现评估人员不自觉地忽视对森林资源资产变现能力的评估。比如缺乏实地调查了解,纸上谈兵,轻信借款人一面之词,忽视了森林资源资产变现能力,一旦借款人丧失第一还款来源,而森林资源资产变现周期很长或变现金额很难弥补不足,就会使银行遭受损失。

在个人森林资源资产贷款发展中,银行应当选择与一至两家资质良好的评估公司合作,要求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遵守职业道德,不能迎合委托方的不正当要求,搞虚假评估。同时,信贷人员应陪同评估人员一同前往现场,了解森林资源资产的位置、周边环境,核实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林分用途(林种)、林分起源、林分结构、树种组成、林龄结构、林相和林分质量等情况,从森林资源资产地段等外观要素以及内在质量和变现能力综合考虑,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全方位、客观合理的评估,从而保证森林资源资产估值质量,防范森林资源资产信贷风险。

二、清算价格法基本理念

(一)基本思路

清算价格法是以清算价格为标准来估算森林资产抵押物处置价值的一种方法。是根据借款人清算对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确定所需评估的资产价值的方法。

所谓清算价格,是指借款人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森林抵押资产变现,在借款人清算之日预期出卖森林资产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主要根据抵押森林资产因子状况,运用现行市价法估算其正常价值,再根据处置情况和变现要求,乘以一个变现率,最后确定评估价格。

在原理上基本与现行市价法相同,所不同的是清算价格低于现行市场价格。这是因为借款人急于将森林资产拍卖、出售。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清算价格法不能算为一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只能算是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的具体应用。

(二)应用前提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破产处理文件或抵押协议合同及其他有效文件为依据;

森林资产以整体或拆零在市场上可以,而且必须快速出售变现;

所卖收入足以补偿因出售森林资产的附加支出总额。

(三)适用范围

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是指借款人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时,借款人应依法宣告破产,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以其全部财产依法清偿其所欠的债务,不足部分不在清偿。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进行融资,用自己特定的森林资源资产为担保向对方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形式。提供资产的一方为抵押人,接受抵押财产的一方为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履行合同时,抵押人有权利将抵押财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卖,从变卖抵押物价款中优先获得赔偿。

清理是指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已临近破产的边缘或因其他原因将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为弄清楚财产现状,对财产进行清点、整理和查核,为经营决策(破产清算活继续经营)提供依据,以及因资产损毁、报废而进行清理、拆除等的经济行为。

(四)价值因素

如果借款人完全丧失森林资产的处置权,无法讨价还价,占有主动权的买方必然会尽力压低价格,以从中获益;如果借款人上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则森林资产的价格就有可能高些。

森林资产的拍卖时限越短,森林资产的清算价格就可能越低;反之,若拍卖的时限较长,森林资产的价格就可能高些。

与被拍卖森林资产相同话类似的森林资产的现行市价越高,被拍卖森林资产的清算价格通常也会高些;反之,被拍卖森林资产的价格就会低些。

若森林资产与破产借款人的其他资产一起整体拍卖,其拍卖值可能会高于包括森林资产在内的个单项资产变现价值之和。

三、清算价格法程序

进行市场调查,搜集与被评估资产或类似资产清算拍卖的价格资料。

分析、验证价格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逐项对比分析评估与参照物的差异及其程度,包括实物差异、市场条件、时间差异和区域差异等。

根据差异程度及其他影响因素,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最后得出评估结果。

根据市场调查计算出结果,对清算价格进行评估。

四、清算价格法方法

严格地说,按照国际惯例,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种方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不称之为一种独立的评估方法。在我国由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规定清算价格法是一种独立的评估方法,才使业内普遍认为它也是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之一。

目前,对于清算价格的确定方法,从理论上还难以找到十分有效的依据,但在实践上仍有一些方法可用。笔者认为:森林资产评估清算价格的方法主要是现行市价。

首先,根据被评估森林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所获得的资料,选择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中的一种方法确定被评估森林资产的价格;然后根据快速变现原则确定一个变现率,再用评估价格乘以变现率,所得结果即位被评估森林资产的清算价格。

五、清算价格法实例

某拍卖公司将抵押的一某信用社森林资产拍卖出售。该森林资产承包使用年限为50年,到评估基准日已使用15年,剩35年。林分质量状况良好,年生长率3.95%。试评估该森林资产的清算价格。

篇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

    河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威评估公司

    武汉市审计事务所

    天津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江西会计师事务所

    南昌会计师事务所

篇7

【关键词】NPV;IRR;PI;再投资率假设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资本形式,它的价值是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所生产的的产品上并逐渐地得到补偿,要经过劳动手段的整个使用期间,才能完成全部价值的一次循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周期长、投资大、一旦投资影响深远的特点,所以我们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评价时应当慎重对待。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所采用的评价指标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根据是否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来分类,可以将评价指标分为静态指标组和动态指标组(评价的指标不是一个,而是一组)。动态评价指标组就是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各种指标,主要有净现值、内含报酬率和获利指数等。

一、运用净现值(NPV)法进行决策

(一)NPV就是投资项目投入使用之后,按照资本成本或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折算为现值,减去初试投资额之后的余额。

备注:净现值的另外一种解释是从投资开始至项目结束时所有一切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现值之和。在这里,我们只采用第一种方法。

(二)决策规则是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分析中,如果NPV是正值,就采纳,如果是负值就放弃;而在多个备选方案中,应选用NPV为正值中的最大者。

二、运用内含报酬率(IRR)法进行决策

(一)IRR是指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所对应的贴现率

由于该方法牵扯到净现值,所以我们在进行分析是要以净现值为基础。而且该方法是一种临界分析法。

(二)决策规则是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分析中,如果计算的结果大于或者等于企业的资金成本或者必要的报酬率就采纳,如果小于就放弃;而在多个备选互斥方案中,应该选用内含报酬率大于资本成本或必要的报酬率最多的投资项目。

三、运用获利指数(PI)进行决策

(一)PI是指投资项目的未来报酬的现值之和除以初始投资额。

(二)决策规则是:我们根据其公式可以看出,该公式只是净现值公式的变形,净现值的公式是差值,是绝对数的判断。而获利指数是比值,是相对数的判断。由于净现值的判断标准是大于零、等于零和小于零,所以获利指数的判断标准是大于1、等于1和小于1.在决策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时,若获利指数大于或等于1,方案可取,反之则不可取。在多个选择互斥的项目中,则获利指数大于1且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在进行该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我们运用动态指标组进行决策结论是一致的。但这只是特殊常规项目,对于很多情况下,可能在运用该指标组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会出现决策失误,下边我们重点分析一下动态指标组中各个指标应用时要注意的问题。

四、动态指标组中的NPV、IRR和PI三个指标在决策时的比较分析

(一)净现值(NPV)和内含报酬率(IRR)两个指标的比较。前边讲过,对于独立的常规项目,我们可以用净现值或者内含报酬率两个指标进行决策,并且可以得到的一致的结论。但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两个指标往往会出现决策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互斥项目和非常规项目:

1.对于互斥项目

对于互斥项目,出现决策不一致的原因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投资规模的不同,第二是每笔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不同。

(1)对于投资规模不同的一些项目的比较,往往会出现规模较小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但是净现值较小,那么我们在这些互斥项目之间进行决策时,实际上就是在更多的财富和较大的内涵报酬率之间进行选择。很显然,决策者往往会选择财富,所以当投资规模不同的互斥项目,净现值决策的规则优于内涵报酬率决策的规则。(2)每笔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不同。由于“再投资率假设”的原因,净现值是假定产生的现金流入量重新投资会产生相当于企业资金成本的利润率,而内涵报酬率却是假定现金流入量重新投资产生的利润率与此项目的特定的内含报酬率相同。基于此原因,我们可以根据“净现值无差异点法”判断出,在无资本限量的情况下,利用净现值法得出的结果永远是对的,但是内含报酬率可能会出现错误的结果。

2.对于非常规项目

非常规项目和常规项目表现不一样的地方,往往是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不发生在期初或者期初和以后各期有多次现金流出等。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净现值和内含报酬率决策不一致的结论。

我们知道,内含报酬率的经济含义是在项目的整个计算期内,按净现值等于零是计算出来的报酬率,始终存在未回收的投资,只是在项目结束时投资恰好被完全回收。即在项目计算期内,项目始终处于“偿付”未被回收投资的状态。

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是,当期望未来的现金流量中一些为正,一些为负时,就会出现多重报酬率的问题。下边我们分析一下内含报酬率解的问题:(1)无解。如果项目的现金流量都是现金流出或者现金流入,NPV=0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内含报酬率的解。(2)无正数解。净现金流量的符号只改变一次时,此时方程有唯一实数解,但如果符号改变后的现金流量之和的绝对值小于符号改变前的现金流量之和的绝对值时,则IRR没有正数解。(3)唯一正数解。净现金流量符号只改变一次且累计净现金流量大于零时,有唯一正数解,且为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这种情况作为投资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先从项目取得资金,然后再偿付项目的有关费用。例如现有项目的转让、设备租赁、补偿贸易等。

如果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序列的符号只变化一次,则称此类项目为常规项目,则内含报酬率方程的正数解是唯一的,此解就是该项目的IRR。大多数投资项目都应该是常规投资项目。如果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序列的符号变化多次时,则此类项目为非常规项目。

内含报酬率法的使用条件:可以用于常规投资项目和非常规投资项目的单方案评价,而在多个互斥方案比选时,只能作辅助指标。

(二)净现值与获利指数的比较

由于净现值与获利指数只是公式的变形,所以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他们往往是一致的。只有当初始投资不同时,净现值和获利指数才会产生差异。

那么我们在运用这两个指标时应该怎么取舍呢,因为,最高的净现值符合企业的最大利益,而获利指数只是反映投资的获益程度,而不反映投资的回收多少,在没有资本限量的互斥选择决策中,应选用净现值较大的投资项目。也就是说,当获利指数和净现值作出不同结论时,应以净现值为准。

根据动态指标组中的以上三个指标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资本无限量的情况下,利用净现值在所有的投资评价中,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利用其它两个指标做决策时,如果遇到互斥选择或者非常规项目,有时会出现错误的决策。因此,在这三种指标中,净现值仍然是最好的决策方法。

在固定资产决策中,由于动态指标组是一组科学有效的方法,所以我们在具体运用是应该正确地运用该组指标,以使我们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不出现失误。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篇8

根据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的规定,促进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我们制定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的证券业务,是指对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开展与证券业务有关的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已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托的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正式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兼营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设有独立的资产评估业务部门。

2.在具有正式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必须是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社会信誉高并拥有丰富评估经验的机构,以往没有发生过明显的工作失误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评估机构中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职龄人员(非离退休人员)不得少于5人。专职人员超过17人的评估机构,其中职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1/3. 4.评估机构中的专职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资产评估水平、经验和技能,并具有较丰富的证券业务及相关金融、法律、经济方面的知识,其中骨干人员参加过股份制改造的资产评估工作。

5.评估机构的实有资本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风险准备金不得少于5万元人民币,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年起,每年从业务收入中计提不少于4%的风险准备金。

第四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需呈报以下资料:

1.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2.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专业人员持有股票情况呈报表;

3.能够代表该机构水平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份;

4.实有资本金和风险准备金情况证明文件;

5.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保证书;

6.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持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资料一式2份;首先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受托的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签章后,上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中央所属欲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机构直接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并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会同证监会对申请机构的证券评估资格进行联合确认。并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联合颁发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境外及外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欲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或为协助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交易证券而对境内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需先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该评估机构主要情况的资料,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同意后会同证监会确认。经确认后,方可接受委托,从事证券业项目的资产评估。

第七条  获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国内资产评估机构(包括中外合资评估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需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报送其上个年度从事证券业务情况、专业人员培训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年检结论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变化的其他有关资料,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证监会重新确认其证券业评估资格。

第八条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交易的企业,有权自行选择已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评估,任何部门不得进行干预。

没有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和兼营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机构,不得从事证券业资产评估业务。

对同一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企业,其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以利于股票发行的公正性。

第九条  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证券和证券市场、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务准则。在该机构执业的专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一周的专业培训。

第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接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的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执行上述业务时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证券市场有关法规的行为时,证监会可建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由审定方吊销其资产评估资格许可证,直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执行。

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资产评估

                        _____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

                                  审    计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制

                              年    月    日

--------------------------------------

|  机构名称  |              |  曾用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  批准机关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

|------|-------|------|---|------|---|

|工商登记机关|              |工商登记证号|      |工商登记日期|      |

|------|-------|------|---|------|---|

|  挂靠单位  |              |  注册资金  |      |当年纯收入  |      |

|------|-----------------------------|

|资产评估资格|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

|------|-----------------------------|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    |      |

|  |        |              |            |      |  月  日    |      |

|  |----|-------|------|---|------|---|

|  |学    历|              |  专业技    |      |  是  否    |      |

|  |        |              |  术职务    |      |  离退休    |      |

|首|----|-----------------------------|

|席|        |                                                          |

|资|        |                                                          |

|产|  履    |                                                          |

|评|  行    |                                                          |

|估|  职    |                                                          |

|人|  责    |                                                          |

|员|  情    |                                                          |

篇9

关键词:资产评估,会计,公允价值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的会计准则做了新的改革,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广泛的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界定并未清楚,很容易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概念相混淆。资产评估领域一直未使用公允价值概念,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模糊。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概念之间的模糊的原因,主要源于人们没有把会计行业定义的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区别开来。用会计的公允价值概念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概念进行比较,似乎两者之间区别不大。然而,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下面我将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异同做一简单的列举。

一、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共同之处

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计量对象价值的认定。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中都有有关公允价值的定义,并且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相似之处。下面我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在两个不同学科中的共同之处做一详细的比较与总结。

(1) 公允价值计量对象的综合性。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资产有公允价值,负债也有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同样包括资产和负债的内容,如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中也包括负债的评估。

(2)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中与市场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都包括了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其中"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自愿卖方"是指不是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成交的出售者或被强迫出售的一方当事人,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

(3)都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

市场价值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既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前,也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公允价值反映的也是资产或者负债特定日期的价值。所以,在符合持续经营条件下,并且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评估价值中的市场价值。

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不同之处

(1)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是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之上的。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它的作用是客观反映持续经营中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是一种行为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目标,它的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资产评估是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前提下进行的中介活动。从大的方面讲,资产评估的各种结果应该与评估的各种假设前提相匹配,而不仅仅是与资产的持续使用或正常市场条件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说, 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比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宽得多。

(2)市场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 也包括了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于资产评估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和各种各样的市场条件, 因此资产评估要评估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但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什么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都是资产评估的第一要任。作为各种市场条件下资产合理价值估计值的抽象概括,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的自身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3)性质不一样

对于资产评估师而言,公允表明的是一种立场,表示评估师做出的评估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是经得起市场的考验的。然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却是一种计量属性和一种计量方式,其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异。

(4)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属性的集合体。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公允价值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它在时间维度上没有特定的导向,可以是过去的,也可以是现在的和未来的,因此历史成本常被称为过去时点的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是现在的公允价值,而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根据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也是组合计量属性,但它的表现形式和会计不同。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交易假设条件下与资产最佳用途对应的价值,显然,市场价值是以资产交易为假设前提的,但并不要求交易必须实现。最佳用途是指对某项资产而言,实际可能的、经合理证明的、法律允许的、财务上可行的并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价值的最可能用途。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它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以及评估对象使用状态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

三、资产评估准则应当积极与会计准则相衔接

在实践中,不仅仅只有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有密切的关系,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也不亚于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但是在理论上很少有人把它们放在一起讨论,这说明我国资产评估界与会计界合作沟通不够。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特别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衔接,在资产评估准则的每一项具体准则和指南中,都有与会计准则衔接的部分。如果我国不改变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衔接不够的现状,长期下去必然会导致会计和资产评估中的重复劳动,造成会计核算成本增加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1)建立专门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 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2)完善原有的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积极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6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5

[3]白冰,关于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与会计公允价值的对比研究,会计论坛 2007

篇10

关键词:资产评估;资产管理;有效性;研究

资产构建思想的创新性以及构建原则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资产评估体系中,重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构的建设工作;第二,实现对总资产的价值评估,并为资产评估体系在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研究提供资料。

一、提升无形资产评估结构的地位

1.体现创新性

目前,资产评估体系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正在不断得到完善和提升,尤其是有形资产的评估体系构建,更是在不断发展。与此同时,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也得到了延伸发展。将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指标的组成部分,充分显示其资产评估体系在整个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并推动了资产管理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进程。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结构的创新性思想,对资产评估的指标体系的元素进行研究和分析,利用综合分析的方式,并科学的排列指标,来彰显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构建所具有的作用性,进而对资产评估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提升。

2.建立新原则

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建立新的原则,就是把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作为资产评估体系的主体,从而强调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的地位的资产评估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和全面性。要充分的利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效性,并不断地延伸评估主体的指向性,这就是资产评估体系构建的新形式。

二、运用资产价值评估的主体性

1.明确与创新

明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对总资产的评估进行创新。要想实现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的科学合理构建,就需要从资产管理的总体出发、大局出发,科学探讨和研究评估过程和评估目的。要细致的分析资产评估对人才培养所具有的作用,研究评估的价值和意义,总结资产评估所具有的作用。在这一过程当中,要明确价值、目的明确、目标明确、范围明确。这样就能不断的强化资产评估体系。

2.注重社会效益评估

资产价值体系新原则的构建,要求的就是创新性,注重对总资产评估价值的社会价值的研究,并社会价值评估纳入到评价体系构建整体当中,并以此来增强资产评估体系的社会作用。根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的社会性原则,对总体资产进行社会价值评估,这样就为资产管理的投资方向和发展方向起了引导作用。对于一个注重社会效益的事业单位,对其价值的主要评价标准就是社会效益,因此社会效益的评估十分重要。根据社会评价的结果,可以对资产管理的优势和劣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可以为后期资产投入提供方向,全面体现资产评估体系所具有的价值。这是资产评估体系的创新性原则对资产评估体系的推动作用,并且也利于资产管理形成清晰的发展思路和科学的对未来的规划。

3.重视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作用

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主要针对的对象是软件资源,其评价的主体主要是教师队伍、软件程序设计组、科研队伍建设,对这各个方面的资源展开全面而又系统的评价。在资产结构中的软件资源的评估中,主要是评估任务有三方面:首先,对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能力水平和科研水平已经应用软件的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教师队伍对人才的培养和社会价值的贡献进行全面的评价;其次,对教师队伍的教学研究水平进行评价,对软件开发和研究能力以及软件开发和研究环境进行整体的评价,这样可以总体体现资源的整体发展情况。最后,对软件教学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进行评价。通过这三个方面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进行构建,对人才培养应用性价值进行全面的评价具有很大的指导性作用。

4.进行阶段评估

应该对资产价值利用情况进行阶段性的评估,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资产管理和发展方向提供一定的依据。由于,资产进行阶段性的评估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工程,所以,要确定具体的指标、评估对象、评估标准等等,以提高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在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

三、有形资产评估是重要组成部分

要以资产评估额目的为主要出发点,为有形资产的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供保障;要对有形资产的发展价值以及其人才培养的贡献进行评价;要形成明确科学的有形资产权属,提升有形资产权属所具有的目标性;最后,要利用阶段性的方式进行资产评估,提升资产评估体系在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

四、结语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从提升无形资产评估结构的地位、运用资产价值评估的主体性、有形资产评估是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方面来研究资产评估体系在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黄瑾.农业技术型无形资产评估人员胜任能力模型的构建知识经济时代如何提高政工干部素质[J].黑龙江畜牧兽医(下半月),2015(48).

[2]张国春.“新常态”呼唤资产评估转型升级[J].t望(下旬刊),2014(35).

篇11

【关键词】资产评估 会计理论 会计视角

一、会计与资产评估的对接基础

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对接的基本结合点。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是评估和会计内在结合、互为需求的制度性基础。但在实践中,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应紧密联系,互相完善补充。

(一)资产评估准则应当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专门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二)应当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二、资产评估的主要会计依据

(一)资产评估中常会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

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有效完善的资产交易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现时状况、价格变动和技术变革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账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如运用价格指数法测算重置成本时将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账面价值)调整为重置成本。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账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账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账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账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特别是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地利用企业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指标以及财务预测数据等,这些企业会计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量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其中,历史成本法是传统计价法,其他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资产评估中对资产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通常有: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等方法。现代计价法成为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如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是重置成本法的运用和发展;市场法、预期收益法由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而来;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三、对失真会计信息的资产评估处理

出于某种现实原因,企业有可能通过虚构收入、关联交易、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确认收入、转移费用、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控利润,或者制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以及虚增资产和漏列负债等手段,虚饰资产和利润,故意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此外,虽非企业故意,但会计信息没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也大量存在。资产评估时,如果对失真会计信息不加注意,处理不当,评估结果不实则在所难免,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看,评估资产价值应了解企业情况,充分利用会计数据,合理选择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的范围,并对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明确会计信息的性质,合理界定会计信息调整的范围和合理选择调整的方法。

对失真会计信息去伪存真,及时跟踪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收政策。虚假会计信息的辨别要求评估人员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甄别真伪的慧眼。评估人员需要跟踪各项新会计规范和新的税收政策,并对有关政策的变化进行分析。而且还需要关注所评估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四、评估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

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

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两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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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评估 会计计价 公允价值

一、引言

特定条件下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也需要参考会计数据资料,这说明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联系并不代表着能把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相提并论,评估注重市场价值,而会计注重成本,这是它们的重大区别,由此也衍生出它们在计价原则、计价方法等方面的差别。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联系

1、计价依据

(1)会计数据和现代会计计价方法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资产评估中常会利用和参考会计数据。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发育完善的资产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的时间差异、功能差异等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账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如运用价格指数法测算重置成本时在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上调整时间差异后为重置成本。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账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账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账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账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

(2)资产评估是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资料,模拟市场对资产在一定时点上最有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的估计和判断活动及其过程,它强调的是资产的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我国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除历史成本的会计计量属性外,还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四种属性引入了会计准则当中。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都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但是,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确定没能做出具体规定,使其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超过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而资产评估行业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评估师的专业服务有利于公允价值的科学计量。评估是以提供估价意见为目的的专业活动,在长期的实践中,不仅在评估理论方面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且在实务方面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评估结果是评估人员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得出的,具有客观公正性,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要求。故而,当会计师选用重置成本,变现价值及收益现值标准作为会计计价的价值基础时,资产评估的结论就可以成为会计计价的依据。

2、计价方法

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价方法,其很多估算方法都来自于会计计价方法。如用于估算资产重置成本的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统计分析法等借鉴了会计中的现代计价法。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估价的区别

1、资产范围

会计学中的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会计中的资产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不包括个人资产,目前的会计不对个人资产进行核算。而资产评估中的资产更为广泛,是泛指特定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给特定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企业的某些自创无形资产(商誉),在资产评估中将其视为资产,会计计价则不视其为资产,不在财务报表中计价反映。此外,评估有时也要对会计上的负债进行评估,负债不是会计资产,而评估资产有时也包括评估负债。

2、计价依据

尽管新会计准则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四种属性引入了会计准则当中,历史成本仍是会计的基本计量属性。会计师注重成本而评估师注重市场价值,这仍是评估与会计计价的最大区别。资产评估中的资产确认和评价主要是以效用和市场价值为依据和基础的。评估并不反映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而是反映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清算拍卖价值等。评估标准随评估目的不同、财税政策不同而进行具体选择。当在资产市场发育良好,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类似的参照物时,对资产的评估计价往往采用现行市价法。会计记账和算账中的资产确认和计价主要以历史成本为依据和基础的,即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将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即使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后,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但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广义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资产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价值,也包括了资产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合理价值;既包括资产在持续使用条件下的合理价值,也包括了资产在非持续使用条件下的合理价值。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狭义的公允价值,只是正常市场条件下和持续经营条件下资产的合理价值。此外,也不能拿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直接作为会计的公允价值,它们之间也有差别: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表现为资产客观价值的估计数额,而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更倾向于资产交易价格本身。资产评估强调市场价值是一种估计数额,是由资产评估一种专业咨询活动的性质决定的,资产评估本身不能取代资产交易当事人的交易决策。公允价值是作为会计资产计价的一种属性或标准,它服务于会计核算,作为一种资产计价属性或计价标准完全可以选择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本身或其他价值表现形式。第二,市场价值作为评估师的主观判断结果,这个判断结果需要依据活跃市场中的相关数据,在许多情况下评估师还必须借助于一些评估假设来完成对资产市场价值的判断,如公开市场假设及最佳或最有效使用假设等。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资产计价属性或计价标准之一,标准的确立更多地是建立在现实的活跃市场及其交易价格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在本质上、内涵方面的趋同与基本一致(这是两个概念的主流或基本方面),当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及其资产的现实交易价格的时候,即无法直接取得资产会计上的公允价值的时候,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就是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最好替代。

3、计价方法

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市场环境,选择适当的评估假设,通过资料收集、检验、并运用恰当的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分析判断资产的交换价值或“价值”。除了可以利用核算方法外,还广泛应用预期收益折现法、市场售价类比法等多种技术方法。而会计计价是在确定了的资产计价标准的前提下,主要采用核算的方法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四、结论

上文分析了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在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等方面的关系,尤其着重探讨了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后,会计计价中公允价值的运用为二者的联系带来的新契合点和具体运用上的差别。由于资产评估和会计的作用不同,二者在计价上确实存在有较大差异。在实践中,我们不能完全以市价取代现行会计计价,必须理清它们的关系,即使同在一个管理平台,也应当注意二者的适当分离。但是,也要注意好它们之间的联系,使它们能相互衔接,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义策、路云飞:新会计准则:资产评估界的机遇与挑战[J].现代商业,2007(2).

[2] 耿建新、周叔敏、腾旭峰:会计与资产评估在企业资产计价中的异同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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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 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 市场价格

从资产评估的角度,为交易双方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非市场价值则是公允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都可以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获得,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为资产评估一般目的的实现提供了各种技术手段。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五种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不同的计量属性也说明了在会计中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本文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对会计计量属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评估价值结果与会计计量属性类型的比较

(一)收益现值与现值的比较在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称为收益现值。该方法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收益法对价值的评估,是从购买者(需求者)的角度来进行的。在新会计准则中,现值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其具体含义是指: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得出:评估中的“收益现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在估价上具有相同的思想,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两者在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资产评估中的未来收益具有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该未来收益会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而会计计量属性中的现值对未来收益明确界定为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相比较而言,净现金流量是比净利润更为科学、合理的指标,其不会受到会计政策不同的影响。采用现值的计量属性,从会计中对资产概念界定的角度来说,使得资产在概念上和计量上获得了统一,即资产是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价值衡量在于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多少。

(二)重置成本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是通过成本法获得的评估价值结果,成本法是指从现在重置同样全新资产的价值中(即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扣除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所体现的思想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即劳动中的消耗(成本)是形成资产价值的基础,同时这些消耗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在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得到的“重置成本”与会计计量属性中采用的“重置成本”,在各自含义的表述上具有一些差别,但二者具有相同的估价思想,即都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两者在最终的表现结果上应该是趋于一致的。区别在于成本法中获取的重置成本是从同样全新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中做一些贬值因素的扣除之后取得,而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则是直接地获取同样状态的资产所需要付出的代价。

(三)市场价格与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比较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是通过市场法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结果。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可见市场法直接利用了市场交易中的现行市价来进行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新会计准则中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时,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时,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格与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也存在联系。市场价格是会随着时间经常发生变化的,市场价格按照时态可分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三种。过去的市场价格在会计中的反映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其发生时买卖双方所达成的按那时的相同商品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参照这一报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作调整的成交金额。这种成交金额在会计上会转化为历史成本,即过去的市场价格转化为会计的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的获取也要依赖于资产现在或未来在市场上销售时所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扣除相关成本、税费,即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是获得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四)公允价值的比较不论是在会计中还是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都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重要术语。但在这两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公允价值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表现形式以及涵盖的内容。在资产评估中,提供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评估要达到的一般目的,提供的评估价值是否公允是衡量资产评估结果的标准,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获取公允价值的不同的技术手段。即从资产评估的角度,公允价值是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标准而存在的,其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以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公允价值的显著特点是,其与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并没有损害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界定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关于对市场价值的其他补充说明,我国将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为: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也称非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资产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而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如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等等。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市场价值是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是资产处于最佳使用状态下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最为典型的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坐标。在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的一种,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其他计量属性并列存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

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会计中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也包括了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是由于资产评估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及市场条件,既要提供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值。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处于什么市场环境中的资产,资产评估的第一任务都是要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定位及衡量标准

(一)公允价值的定位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衡量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检验尺度而存在,其定位十分清晰,获取的途径也很明确,三种评估结果共同服务于一个目的,受一个标准检验,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很明确。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各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是十分清晰,而且关于公允价值并没有明确其获取的途径。关于公允价值能否作为单独的计量属性及与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本文主要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探讨。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流行的一个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计量属性,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这一观点是根据公允价值的多种获取途径和表现形式而提出的,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可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当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时,以活跃市场上资产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的金额。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计量所反映的信息是相同的,都是以资产取得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所以可靠性程度最高;第二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可以使用活跃市场上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项目来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无法找到与被计量资产类似的参考项目的情况,需要通过价值评估来确定公允价值,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前述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即此时公允价值也可以表现为重置成本、现值等计量属性。通过上述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可知,资产评估和会计在进行价值确定方面存在着密切关系,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和会计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的获取完全联系在一起了。不论是在资产评估中还是在会计中,公允价值都表现为多种计量属性的复合体。

(二)会计计量属性衡量标准从财务会计的目标来看,财务会计是要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有助于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但目前为止,为实现该目标的会计计量属性方面没有一个可以用于检验的标准,而是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而多个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十分明确。葛家澍、徐跃(2006)指出,市场价格是会计的一切计量属性的基础,是会计计量最公允的估计,其他货币性的计量属性皆衍生于市场价格。这一观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衡量各种评估价值结果的标准有共同之处,两者都是以资产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合理价格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中,直接利用目前市场价格获取评估价值的市场法是其中最为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也是首选的评估方法。在市场法受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收益法、成本法,但这两种评估方法的运用仍都需要以市场数据为基础。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关系,也说明了市场价格在估价、计量中所起的基础的、重要的作用。在新会计准则中,市场价格(现行市价)并没有作为一个计量属性而存在,但是已经列举的五种计量属性都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前述已指出: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需要以资产现在或未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此外,重置成本的获取以现行的市价为基础(现在重新购买所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值计量下,在估算各种参数时离不开对市场情况、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公允价值首选的获取途径也是在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中形成的市场价格,即采用任何一种计量属性所获取的资产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可靠、相关,都应该置于市场接受检验,市场对该价值是否认可应作为检验会计计量结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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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评估 会计 协调与合作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简介

(一)资产评估的含义及特点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资产评估是伴随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业务涉及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以及财产纳税、财产保险等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市场性;2、公正性;3、专业性; 4、咨询性。

(二)会计计价的含义及特点

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采用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阶段,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 1、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 2、以会计凭证为依据。 3、具有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一)会计信息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经常会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评估人员无论采用何种评估方法,会计信息都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同时会计信息的质量还对资产评估的质量有重要影响。资产评估利用并参考会计信息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程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质量。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以经济主体的资产为主要对象

资产评估是在会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许多概念源自于会计,且资产评估的很多工作与会计密切相关。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是简单的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资产分类划分的,资产评估在评估项目方面的阐述口径与会计是非常一致的,即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三)现代会计计量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得到大量运用

资产计价方法有历史成本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最传统的计价法,其余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分析其特点,历史成本法具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规定非货币性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但现在通货膨胀非常严重,动摇了会计关于币值不变的假定,历史成本法的弊端就自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虽然在理论上现代计价法能更好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但由于多种原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目前在会计实务中现代计价法还行不通。但是,在发生产权交易、变动时,必须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的依据,显而易见,帐面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资产价值,须采用现代计价法才能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值。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区别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发生的假设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学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假设是持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会计必须同时满足四个基本假设,而资产评估只满足其一即可。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的目的不同

会计学中的资产计价是就资产论资产,是货币能够客观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会计学中资产计价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资产评估是就资产论效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在新的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则是为资产的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了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资产评估与会计中的资产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对于资产评估的评估对象,资产是指为特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会计计价的资产是指为经济主体拥有和控制的、能为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如,对一些自创形成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进行评估,但会计工作中,只有在企业重组时才能对自创无形资产予以确认。此外,会计计价将开办费、待摊费用等也作为资产,而在资产评估中,只是以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为评判标准,这样,一些过时的设备、无用的待摊费用的价值为零或者只有残值。

(四)二者的计价基础不同

资产评估得到的是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在会计中资产计价依据的是历史成本。时点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会不同,而会计上账面原值不会改变。就资产评估而言,专业人员须对所评估的资产的市场行情非常了解,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评估模式来套用。对于会计计价而言,则更多是考虑历史成本。

会计师更注重历史成本而评估师更注重市场价值,这也是评估师和会计师在关注点方面的最大差异。会计准则中要求会计师必须准确记录建筑物成本,然后定期以折旧的方式将建筑物成本调整为期末净值,该处理方法是以建筑物日渐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师则对其市场价值更感兴趣。在衡量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时,评估师和会计师有不同的看法。按照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要求,会计将取得各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依据为成本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有客观依据,也容易确定和核查,且数据比较可靠。而资产评估是为资产交易或者投资提供价值尺度,在资产交易市场比较发育,能够比较容易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交易案例参照物时,对资产评估的计价大多采用现形市价法。现在,物价水平波动很大,时间越长,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间的差距就越大。

(五)二者的计价方法不同

在评估之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需要收集被评估资产各方面的信息,在获得详尽资料的前提下,对被评估实体价值再作出相应的判断。在评估过程中,往往要根据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和替代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估价,它更多的强调评估师的判断,这也带来评估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则简单得多,只需要在原始账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即可确定资产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往往是直接计算得出的,与市场价值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计价中也非常可靠。

(六)二者的程序不同

会计计价有较固定的程序和准则,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即使是对不同人员,如果是同样的工作,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资产评估就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自由度,对同样一项资产的评估,不同的人,可以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谨守职业操守,为客户和信息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关于促进资产评估与会计共同发展的思考

(一)改变会计报告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或者发生交易行为时需公布其资产评估及账项调整的资料外,有关资产变动、物价波动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未纳入会计报表信息的范围。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会计报表中未能列示的重大的信息必须予以披露。根据以上的分析,会计报表无法提供企业真实的价值等方面的信息,所以,笔者认为,应该改进相关会计准则,用资产评估报告对现有会计报表的不足进行修正,即:改变会计报表格式,实行会计报表表内信息与表外资料披露相结合。这样,表内信息就反应传统的会计方面的信息,表外信息反映资产的评估价值,既不随意调整账面价值,又让报告使用者全面了解资产的价值。达到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会计报告尽可能给报告使用者提供最充分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二)明确资产评估和会计计价各自的作用

由于会计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或者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加之谨慎原则的运用,因此会计账面数据低于现行市价,进而低于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是必然的。还有,当企业发生产权交易合作分立合并等业务时,完全使用账面历史成本作为交易价值明显是不合适的。

相对于政府管理、投资者及企业的内部管理需要而言,会计的计价方式应该是较适宜的,我们没有完全以市场价格来取代现行会计计价的理由。但是为保证产权交易具有公平性。我们不能无视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甚至认为评估可有可无。

(三)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的协调与合作

资产评估与会计都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行业,它们尽管在遵循的理论、工作程序和方法上有各自的特点,新会计准则已经实施,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将变得更加紧密,二者既相互依存,又需要相互合作和支持,达到共同更好的发展。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会计需要学习和研究资产评估,包括评估技术,并及时向资产评估界寻求技术支持;反过来,新会计准则也给资产评估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比如,由于物价波动比较大,注册会计师在编制报表提取减值准备时,仅评账面历史价值无法准确的进行减值准备的测算,需要借助资产评估师了解资产的现值。当然,这也是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挑战,所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也要抓紧学习并掌握新会计准则,尤其是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要求,要研究和掌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具体规范和技术要领。可以大胆的说,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之间的联系将会是空前的。此外,资产评估师经常利用或者参考会计信息资料,比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大量的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和财务预测数据等。当然,企业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在一定程度上自然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管是会计计价需要利用资产评估的结果,抑或企业价值评估参考会计资料,都反映了资产评估与会计是有着重要的联系,随着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报表披露资产现值需求的提高,二者之间的联系会愈加广泛。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评估界与会计界协调与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有效互动,促进各行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杰.会计视角下的资产评估.2011.

[2]刘萍,徐泓.资产评估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姜楠.资产评估学.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