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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发展趋势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2-18 14:38: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医养结合发展趋势,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医养结合发展趋势

篇1

一、发展情况及主要模式

“鱼稻”、“鸭稻”和“蟹稻”等种养殖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我国早已有之,最早起源于稻田养鸭,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在北方特别是像黑龙江这样的高寒地区,“鱼稻”、“鸭稻”等种养殖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则很少有人运用。近年来,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提倡和指导下,全省各地以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为载体,以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主体,在原料主要是水稻种植和生产过程中,将水稻、玉米的植物生产与鸭、鱼、蟹、蛙、鹅等动物养殖结合起来,形成复合生态系统,取得比较明显的综合效益。据统计,2016年,全省有38个县(市、区)建设种养殖相结合基地71个,面积20.3万亩。其中水稻基地195个,19.9万亩,分别占种养殖相结合基地的96%和98%,基本覆盖了全省水稻主产区。

模式之一:“鸭稻共作”模式。以五常市杜家镇王家屯合作社为代表。选择野性大、爱吃草、不会飞的鸭种,在出生20天左右放到稻田里,鸭稻共同生长,待到水稻抽穗鸭子离开稻田。利用鸭子在水田里行走,吃掉和踏没田间杂草,同时摩擦水稻叶片,提高防病菌能力;鸭子不仅吃害虫,而且鸭子身上的气味也能趋避害虫,起到除虫作用;此外,鸭子粪便为水稻提供氮磷钾等营养元素。

模式之二:“鱼稻共生”模式。以桦川县五良纯生水稻专业合作社为代表。水稻与田鱼共生是一种自我平衡的生态系统,由于没有化学农药的投放,对周遭的生态环境有重大的保护作用。水稻与田鱼之间有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田鱼啄食稻杆下多出来的谷以及周边的杂草,使稻米营养更为集中,田鱼日常于田里畅游,更可以为水稻提供天然肥料、翻松泥土以及增加水中的氧气含量,而水稻引来的各种昆虫又为田鱼提供食物。

模式之三:“蟹稻共育”模式。以绥滨县为代表。主要根据稻养蟹、蟹养稻,蟹稻共生的理论,把两种不同的生产场所合并在一起,充分利用人工新建的生态系统,使其发挥各自的作用。稻田养蟹好处很多,蟹能清除田中杂草,吃掉害虫;排泄物可肥田,促进水稻生长,而水稻又为河蟹的生长提供丰富的天然饵料和良好的栖息环境,互惠互利,形成了良性的循环系统。

模式之四:“蛙稻共成”模式。以桦川县春鹏水稻专业合作社为代表。“以稻养蛙,以蛙护稻,以蛙促稻”,全程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巧妙利用自然食物链,通过生态农业的方法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二、推动种养殖结合水稻生产确定的成效

在水稻生产过程中,推行“鱼稻”、“鸭稻”和“蟹稻”等生态生产模式,不仅降低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实现农田可持续种养、节约种养成本,在保护农田环境的同时,又生产出优质稻米、鸭肉等农畜产品,走出了一条通过保护和改善资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绿色生态之路。

成效之一:经济效益明显。以鸭稻模式为例:鸭稻亩产340公斤,出成品大米170公斤,每公斤售价60元,亩产值10200元;鸭市场售价50元,每亩18只鸭子,每亩收入900元;亩种植成本为1400元,养鸭成本1800元(18只×100元/只),总成本3200元;每亩效益7900元。其他如蟹稻、鱼稻和蛙稻亩均效益也都在6000元以上。

成效之二:生态效益突出。调查显示,当稻田载鱼量达每公顷1,500公斤以上,B鱼一年后土壤中的氮、磷、钾含量可分别提高57.7%、78.9%及34.8%,土地的营养大大提升,更有助稻谷增加产量约5至15%。从一些基地看,推行“鱼稻”、“鸭稻”和“蟹稻”等生态生产模式,各地都更严格地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增施农家肥,减少或停止化肥施用,进一步改善了基地及周边环境。

成效之三:社会效益多样。推行“鱼稻”、“鸭稻”和“蟹稻”等生态生产模式还带动各地积极采取互联网等现代营销模式,扩大了农产品影响面,提高了品牌竞争力。望奎县龙蛙米业建设的鸭稻有机基地,以“土地认养”方式的销售,目前客户认养土地500亩。

三、发展思路和建议

作为政府部门,对于“鱼稻”、“鸭稻”和“蟹稻”这些利国利民、有利于生态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这项工作,应切实纳入日程,强化措施,积极予以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议之一:抓好典型,做好示范。各地要把推广特色种养殖模式工作纳入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当地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发展。

建议之二:精心组织,做好培训。要及时总结稻田生态种养殖生产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操作规程,指导更多的基地按照标准生产。开展特色种养殖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基地人员相关知识,为推广特色种养殖做好技术储备。

建议之三:加大宣传,推广产品。要深度挖掘鸭稻、蟹稻、鱼稻等基地的特色,找准产品卖点,吸引公众注意力,推广产品。

篇2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一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总量急剧扩大,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目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相对独立的体系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加快医养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解医养结合发展状况,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1个市对78家医养结合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访谈调查,了解当前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必然选择

(一)老龄化加速,老年人口规模扩大。

1.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已接近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变化的重点特征之一,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速度远快于其他国家。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84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十二五”期间,净增老年人口195万人,年均增长率4.6%。全省11个设区市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嘉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24.3%,舟山市和湖州市的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24.0%和23.2%,差不多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浙江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比全国的16.1%高4.1个百分点。到2017年末,浙江省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619.3万人,占总人口的11.2%,依据联合国标准,这一比例达到7% 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超过14%成为老龄社会,我省正处于快速老龄化阶段,已接近老龄社会。

2.医疗护理需求大的高龄人口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年龄增长,人的健康状况逐渐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弱、疾病增多,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75岁前属于年轻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健康需求侧重于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75岁以后,需要一定程度的护理,日常生活起居需要有人给予帮助;80岁以后,对医疗、康复、护理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生活起居需要专人照顾。当前,人口高龄化加速,“十二五”时期,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净增34.74万人,年均增长率5.19%,到2017年末达到155.83万人,人口高龄化明显快于老龄化速度。随着人口高龄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进一步增加。子女供养的传统养老模式淡化,空巢老年家庭比率保持高位,2017年末,全省纯老年家庭人口数为234.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8%。

(二)老年人对医疗护理照顾一体化的需求增加。

1.老年人口收入水平提高,需要方便、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口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国家连续10年以接近10%的幅度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住户调查资料,2017年,浙江离退休人员的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达到40707元。全省还建立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7年全省有136万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经费金额超15亿元。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97.6%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当老年人收入有了保障,医疗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开始追求健康的高品质老年生活,医疗需求提升。据2017年浙江调查总队对723位65岁居家老人的医疗需求调查,有88.8%的老人要求定期体验,40.2%要求组织健康讲座,32.6%希望提供上门看病服务。老年人行动能力减弱,当生病时能得到便捷、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的最大期盼。

2.家庭照护功能弱化,缺乏完善的护理条件。传统的三代同堂家庭结构逐渐瓦解,老俩口独自生活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23.8%。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也无精力、无时间承担起照顾多代多家老人的责任。老年病多发、易发和突发,患病老人的就医治疗、住院照顾子女难以承担,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生活护理,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还要求有专业护理知识、完善的护理条件,靠家庭自身也无法解决。老龄化带来这些问题,已从家庭困难转化为社会性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化、专业化来解决。

3.医疗和养老机构自成系统,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生育率自然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伴随老龄化产生的问题有一个逐渐适应和解决的过程。而我国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管理和应对机制不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设施缺乏。多年来,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的需要,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养老机构迅速增加,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建立,较好满足了老年人生活照顾护理的需要,但针对老年医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互独立,养老院不提供全面医疗服务,而医院只负责疾病治疗,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打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间的分隔,围绕老人对养老、医疗、护理、康复需求出发,通过医养结合,建立医养一体化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全面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成为老人们和子女们的期盼。

4.医养结合发展方式的提出。医养结合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而目前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又相对独立这一客观现实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对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不仅提供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对居家养老为主的老人,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二、政府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较快发展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个专门针对医养结合发展出台的政策文件,医养结合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推进。浙江省医养结合发展比较早, 20XX年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医养融合发展。2017年省民政厅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确定26家养老机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点,各市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医养结合得到快速发展。

(一)医养结合的主要模式。

针对老人医养服务需求,各地积极探索养老、医疗、生活照料服务结合的有效途径,据今年6月对全省85家医养结构机构的调查,浙江医养结合发展主要有四种类型:

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老人集中、年龄较大、疾病多发易发,医疗服务需求很强。在医养融合发展的政策鼓励下,养老机构通过自办或与专业医院合作成立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同时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4家属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形式,占69.2%。内设医疗机构形式有多种,以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为主,共有25家,占46.3%;有15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疗科室完整、设备齐全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老年病医院,占27.8%;有10家设立了康复和护理医院;设立卫生院或门诊部的有4家。

2.提供医疗和养护一体的医疗机构。养老最大困难是老弱失能和疾病照料护理,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同时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针对不同医护需求,形成各具特色、服务于特定群体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养融合。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属于这种模式的有13家,占16.7%,其中以康复医院为多,有9家,护理医院有4家。如果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康复护理机构,共有23家,占全部医养结合机构的29.5%,这类医养融合机构能更好地满足需要特别治疗和护理的老人,医养结合更为紧密。

3.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机构。一些综合性医院和专业医院,为了满足既需要长期治疗、又不能长期住院的老年人需求,成立专门的保健护理部、康复中心,以医疗服务为主、兼顾生活护理,也有一些民营医院,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或设立养护部,提供养护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11家是由医疗机构设立的,占14.1%,有6家设立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的;有3家设立老年病区;有2 家同时具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多种功能。医疗机构发挥老年疾病的治疗和康复护理的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养老服务,成为医院拓宽服务领域的新路径。

4. 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家老人签约的形式,提供家庭病床、初诊、转诊、举办健康讲座等多种医疗服务,在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起付额度上给予优惠。杭州市大力推动社区全科医生与居民医疗服务签约,2017年至,已有1100多名全科医生与71万居民签约。

(二)医养结合基本满足入住老人的医疗需求。

由于医疗资源相对紧张,医养结合的难点在提供医疗服务,通过医养结合,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在医养结合机构中,提供了比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在调查的78家医养结合机构中,有53家设立了内科,有49家设有中医科,设全科的有39家。平均每家医养结合机构有医生33人,多数医养结合机构配置了心电图、B超、X光机等医学影像仪器设备,部分医院还配备了CT机、磁共振等大型医学检查设备。

2017医养结合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篇3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福建省的老年人口同比增加了73.9万人,达到644.9万人,已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6.6%。按照此发展趋势预测,到2035年福建老年人的占比将超过30%。可见,福建省的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增长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在显著增加。此外,由于老年人易患病,治疗有一定的难度,治疗周期一般也较长,因此对医护服务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

(二)家庭照顾功能持续弱化

家庭养老是福建省最为传统且主要的养老方式,然而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家庭规模持续小型化,照料功能在不断减弱。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以承接家庭溢出的养老功能,为老年人口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料势在必行。

(三)传统养老机构无法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

提供生活照料一直都是传统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但是目前失能和半失能的高龄老人逐渐增多,他们除了需要普通的生活照料之外,也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条件,无法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照护服务,迫切需要医疗资源的有力支持。

总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持续弱化,大多数养老机构也不能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走医养结合之路,促进“医”与“养”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福建省医养结合现状

(一)多种模式并存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使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并存发展,目前最主要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内设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部门,为养老人员提供一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该模式的主要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等;第二种是“合作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无缝对接,福州市文澳老年公寓就是此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三种是“转型式”医养结合模式,即鼓励经济效益不佳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防治需求,如福州市第六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

(二)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开始构建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并召开具体会议来支持医养结合的发展。福建省政府也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2017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模式的规划要求;2018年福建省卫健委确定33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9年12月,福建省卫健委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人才、资金等方面来提供保障,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

(三)医疗结合落实效果欠佳

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福建省的养老机构纷纷进行医养结合型转型和构建,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型机构占比已经高达92.2%。但实际运作中,这些医养结合机构中只有4.4%的机构在内部独立设置了具有看诊功能的医疗部门;有一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只是内设了简易药房,并没有看诊功能;还有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只是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表面上的“医养结合”,实际上并没有医疗作用。总之,福建省的医养结合落实效果与设想中的有较大差异,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医养需求。

三、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专业人才匮乏

据统计现今福建省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有五万多人,按照较为理想的配置比例计算,护理人员应达到一万人左右。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养老护理人员只有九千多人左右,护理人员配置不足且大部分护理人员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专业性的护理人员短缺,严重影响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已经成为制约福建省医养结合的重要因素。福建省的养老与医疗体系采用分而治之的方式,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陆续出台了各种推进医养结合的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医养机构设立、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但是,各部门所推行的政策往往存在重复交叉之处,管理标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经常不一致,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大大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基层推广难

据调查,福建省的老年群体更愿意“非离家式养老”,特别是在闽南地区,大部门老人都不愿去机构养老。现今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还是机构式,一般在城市进行推广,在农村等基层地区推广较为困难。基层推广的主要形式是家庭签约医生,广大居民尚未完全接受这一理念,基层地区的医养结合只能依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实现低水平的服务。

(四)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缺失

医养结合要能够持续运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能提供资金支持的医养结合支付体系。医疗保险可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方和受益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4]。但是根据对福建省民政厅、医保局、省医保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调研显示:目前福建省的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等,并不覆盖医养结合模式中的护理服务费用。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医养结合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其产生的各种医疗、护理等费用均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由于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的缺失,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无法通过医保结算来为入住的老年人降低医护成本,直接抑制了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服务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

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仅凭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更需要的是各方服务主体的积极参与。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福建省的养老服务市场中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普通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缺乏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其参与动力不足。而条件好的医疗机构由于自身医疗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只会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放于常规医疗,在其内部设立养老机构的意愿和动力都不足。

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发展受限福建省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缺失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较少,目前仅福建医科大学等少数院校有开设此专业,能培养的专业人才较少,且大部分毕业生的首要就职选择是医院,很少学生愿意去养老机构发展;第二,从从业人员本身来说,现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年纪普遍偏大、学历和学习能力都不佳;第三,从养老护理职业本身来说,该职业工作环境压抑、工作强度大、薪酬不高、社会认同感低。

(二)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障碍是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从福建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医养结合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两大领域的多个行政部门,如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各主管部门平行运行,分别在分管的领域独立地制定政策、管理资源和发挥职能,一般只对各自的上一级部门负责,缺少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整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政策的协同,导致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困难。

(三)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基层推广困难

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福建省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非常排斥,对“非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误解,觉得养老机构是儿女不孝和孤苦无依的代名词,因此即使疾病缠身、生活无法自理也不愿意入住专业的养老机构。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医疗结合在基层推广很难。

(四)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完善

根据医保政策的规定,医养结合型机构只有纳入医疗机构的范畴,才有资格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目前福建省的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还不具备医疗资格,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有一些医养结合机构虽然具备医疗资格,但是由于医保规定未能纳入“医保定点”,其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无法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少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虽纳入医保结算覆盖范围,但是其提供的医疗养护服务大都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

(五)优质医疗、养老资源匮乏,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动力不足

目前,福建省拥有的养老机构中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只占两成,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的动力不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不足。养老服务属于微利项目,对于大部分普通养老机构而言,优势养老和医疗资源均匮乏,在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是难以承担内设医疗机构所需的高运营成本的。而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却因医养结合项目经济效益低下,因此内设养老机构的动力不足,倾向于把有限的优势医疗资源投放于有经济效益的常规诊疗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因为优势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诊疗护理水平较低,资金和能力都有限,难以内设养老机构或者为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护服务。

五、推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1.加快培养专业性照护人才。鼓励福建省的高校、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设立对此专业学生的入学补贴。同时,引导学校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之间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定向培养,打开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通道。

2.设立在职人员入职补贴制度。可对在职人员给予岗位津贴,通过提高养老护理岗位的薪酬水平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护理行业。

3.建立在职人员长效培训机制。为在职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在岗培训等服务,通过分级培训,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手段结合,进一步提高其从业素质。

(二)建设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建立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是实现医养结合从理念走向实践的重要保证。医养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非是单纯的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混合”,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一个各管理部门能够长效配合的协作体系。从福建省层面来讲,首先要建立一个牵头部门作为部门间的决策中枢,负责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防止在管理上产生重叠和缺位;第三,建立部门间横向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横向沟通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互通,以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发展多元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促进养老观念转型

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可以让民众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更新公众的养老观念。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还是以机构式为主,但是大部分老年人倾向选择非离家式养老,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如何送至社区乃至居民家庭中仍是工作重心。对此,福建省应采取分类扶持的办法,重点发展家庭和社区模式。首先,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家庭模式,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家庭病床制度的落实,使老人在家养老的同时可以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其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社区模式,可以社区为单位建设养老院,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接社区养老院的常规诊疗服务。总之,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促进民众养老观念的转型,促进其在基层的推广。

(四)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无法享受到相应医保报销优惠政策的问题,是制约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急需国家有关部门创新体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首先,主管部门应加快设立明确的准入标准,可适度放宽,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范畴,使其享受到医保的报销政策,但同时也要防止医保资金的流失。其次,由于医养结合主要涉及的医疗行为是长期护理,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借鉴青岛等地的经验,由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契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其与医疗保险互相对接,以降低老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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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2005年正式进入老龄社会,比全国晚了五年时间。但黑龙江省老龄化速度却非常快,6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比例在2014年前低于全国水平,2015年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2016年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同时,由于人口大量流出又导致养老金等社会支出面临严峻的可持续压力。从养老服务体系的供给和需求来看,供给侧是提供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和政府以及社区和家庭内的亲属;需求方是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目前显然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显著存在。政府主要职责是提供政策制度设置以及这些制度组织的经济支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部分社会服务;社会机构和社会力量主要提供养老服务。

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根据2019年黑龙江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黑龙江全省2018年年末共有常住人口3773.1万人,比2017年末减少15.6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9%(2018年全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比重是11.9%)。可见,黑龙江省在1990年到2005年大约15年的时间从成年型社会步入老年型社会,这比全国其他省份都要快,用时都少。由于整个黑龙江省近些年受人口流失和低生育率的影响,老龄化水平还会持续走高。

(一)老龄化与年轻人口和老年人口相伴南下黑龙江省的人口结构变化除了受到人口发展的自然规律影响之外,还受到国家发展战略变化的影响。建国初期,东北作为重工业基地,原油的开采和粮食、森林资源的大力开发,在我国经济恢复发展阶段,大量劳动力流入,据统计在建国至1979年间,黑龙江省累计净迁入人口达700余万人。同期,中国人口的两次生育高峰叠加影响,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人口急剧增长,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同期。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老工业基地亟待振兴,再加上东北高寒的气候特点,人口大量外流成为导致黑龙江省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的重要原因。1990年以后,随着南方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年前劳动力离开改革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纷纷南下到沿海城市。截止到2000年,人口净迁出达23万人。进入到21世纪以后,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生态建设的不断重视,采矿业和林业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人口流出又进入一个阶段,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黑龙江省净流出人口达126万人。2011年以后,人口流出又趋于平稳,平均净流出量为10万人每年。无论是改革开放初的人口回迁还是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力流动,流出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年轻人。即使是老年人,随着经济水平提升,物流交通发达、通讯快捷方便等社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大量的老年人选择到气候环境更加适宜的南方温暖的沿海地区居住,这无疑直接加剧了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速度,这些特殊变迁更加导致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动力不足。

(二)国内第一个养老金出现亏空的省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看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发展趋势越来越不乐观,虽然导致养老金出现收支缺口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两个影响因素还是人口数和养老金领取时间。即提前退休问题导致的提前支取养老金和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相对减少。相比全国,东北提前退休的人数更多,这跟近年来东北经济的结构以及发展不景气密切相关。从全国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以2016年为例,结余约3200亿元,累计结余3.86万亿元。从全国总体看,养老保险基金仍保持收大于支,而且累计结余保持增加态势,有力的保障了全国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是,地区之间的差异却十分显著。地区差异巨大,2015年广东结余最多,黑龙江等6省份收不抵支,2016年黑龙江养老保险支出比收入多了320亿,不但花光2015年结余的88亿,还欠账232亿元,黑龙江成为了全国首个养老金结余被花光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迫在眉睫。

二、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4)《关于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养老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十余分政策性文件,以及《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候鸟式养老服务规范》等地方性行业标准。在全国首推服务清单制度,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2017)。

(一)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近几年,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在政府推动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黑政办发〔2016〕121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高龄老人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数达到17张以上;2020年底,全省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达9.8万张,占全省机构养老床位的7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等一系列量化指标。要求省内规模在2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配备内设医疗机构;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要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合作关系;社区卫生机构要把社区居家老人最为服务对象;“养老+互联网”行动计划也在积极开展中,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把养老服务的供需信息链接起来;实施社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引导以社区为基础,委托社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和专业化入户服务等项目的推广工作。

(二)持续完善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迅猛发展。在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上,推动全省建成公办养老机构18个,新开工建设14个县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消灭了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空白点”。在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上,180多个民办机构动工建设,目前,全省已新增各类养老床位2.65万张,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了30张,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细化服务体系的供需对接,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目前,全省30%以上养老机构配备了医疗内设机构,50%以上养老机构与就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开通老人绿色通道;社区卫生机构服务项目已经覆盖到90%以上的社区老年。全省新增10多家大型“医养结合”机构,催生出多种“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并依托示范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发了“医养、康养”系列产品,在推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产业结合发展上走出了路子。

(三)积极培育市场、扶持社会化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导市场开发养老市场形成旅居养老、医养结合、“互联网+”等多种新养老服务产业模式,许多高品质养老服务项目脱颖而出,例如:哈尔滨福寿阁“智慧养老社区”、大庆“幸福为老服务大联盟”、中医大二院“爱心养护康复中心”等一大批优质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另外,依托黑龙江地域特点,打造龙江文化游、中医康复疗养等一系列专门面向老年人的旅居养老路线,利用电商推广、参加全国展会等形式线上线下推广,吸引了国内外老年朋友来黑龙江旅居养老,体验黑土文化和享受自然资源。为充分发挥我省夏季气候、整体生态、特色旅游等优势,围绕“整合资源、宣传推介、优化服务”三个环节,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旅游业结合发展。

三、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困境

(一)人口流失,老龄化严重,抚养压力大低生育率和严重的人口流失和高城市化率导致黑龙江省面临更严峻的抚养压力。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各地的差异性也非常大。高的省份人口抚养比10:1,即10人养1人;低的省份人口抚养比是1.2:1,负担是不一样的。人口流动更加加剧了黑龙江省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现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导致的大量人口流出,人口抚养比还会持续变化。养老服务的需求给家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社会服务的供给急需补充。

(二)政府财政压力大,养老金亏空严重养老压力和负担持续加重。一方面是未富先老。2010年,全省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与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为10.4%,2016年上升至15.0%,需要赡养的老年人越来越多。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黑龙江社会经济发展缓慢,靠地方政府无法提供充足的财力、物力、人力用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一直在改革完善中,但是目前仍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而且城乡差异巨大。未来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基金体系运行将面临更大的财力支撑风险。

(三)快速发展的服务业总体水平依然滞后中国老龄化进程的第二个特点是未备先老。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和现代化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空巢老人增多,农村留守老人现象比较普遍,传统式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社会养老负担随之加重。虽然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的数量不少,近年来发展速度也比较快,甚至在某些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其养老服务产业仍然存在着专业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养老产业发展规律研究不深入、专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因此,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

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养老产业创新发展。黑龙江省是我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定位上必须要由政府牵头组织,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发展。当前,有很多企业家都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在努力寻找新的商机来进一步开拓自己的产业。黑龙江省具有独一无二的气候特征,适合发展候鸟养老服务、旅居养老长夜、生态养生农业,黑龙江省夏季凉爽宜人的天气也适合老年人的避暑、休养。发展旅游、康养、生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不但能够带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还能发挥溢出效应带动银色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协调发展黑龙江省“银色市场”、“银色资源”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新型养老模式虽已进入探索发展阶段,但是老年人力资源、金融资源、文化资源等的开发利用体系还没有协调同步,必须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并加大这方面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好特殊地理、自然优势、进一步丰富旅游和健康养老内涵,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产业。推动科研院所加大与科技、工信等部门,以及省内大型医疗机构、教育科研院所合作,首先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方面深入研究挖掘龙江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潜在优势与不足,制定长远规划,有步骤的、可持续的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其次,在研发老年人用品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尤其是日常照料、医疗康复产品的开发与研制,重点扶持与老年人需求相关的传感器,机器床,机器人,远程遥控等产品的小微企业的发展。第三,科研院校在提供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加大智力支持。高校还可以发动青年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为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独特的精神层面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为医养结合和人才培训提供支持;互联网+为医疗、旅居和养老服务提供大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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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先行先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放开竞争性社会领域准入门槛,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逐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让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惠及社会大众。一是逐步健全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谋划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的1+X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试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并在规划选址、土地供给、政府采购服务、人才流动、行政审批、税费管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等专项扶持政策,为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医疗领域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二是大力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医养结合”养老工作现场推进会,慈溪乐成恭和苑成为全市“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根据“一事一议”原则,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项目扶持政策,恭和苑亲情社区体验中心投入使用。三是积极推进民营资本投建社会项目。建立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库,完善项目扶持推进体系,推出老年病护理医院等一批面向民资招商的重大项目,东钱湖柏庭高端养老等重大项目签约落户,宁波江北慈孝乐园、慈溪乐成恭和苑等项目被列为全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

(二)着力提质增效,社会领域重大改革取得新进展

紧盯国家和省级层面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改革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抓好牵头改革任务,配合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扫清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一是研究制定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研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宁波市文化产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文件相继出台。二是推动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编制完成《宁波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明确今后三年全市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多元办医、扶持中医药服务等1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将出台实施。建立全市健康服务业项目库,筛选收录医疗卫生、健康养老、体育健身、健康文化旅游、健康管理、支撑产业等领域项目100多个。三是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以宁波成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动市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政府社会合作办医、外资办医、智慧办医等模式取得突破,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实行“公办民营、管办分离”的新模式,宁波市福利院引入上海管理团队,开展管理合作。全市首家综合性外资医院对外营业,全国首家云医院成立,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形成。四是教育改革积极开展。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技工学校通过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验收,首个由政府统筹、发挥行业合力、涵盖中高职教育的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授牌成立,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推进。

(三)着力提升服务,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

围绕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难题,切切实实做好民生实事工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不断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程序,强化服务,推动重大社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一是全力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2014年公共交通、环境治理、食品安全、教卫文体以及水利防洪、公铁立交改造等领域的42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和“四联四促”活动,主动帮助破解建设中的难题,工程学院杭州湾校区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特教中心等项目建成即将投用,报业传媒大厦、市艺术剧院、市第二医院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全年卫生、教育、儿童福利设施、社会养老服务等公共事业领域项目争取到中央投资补助资金近4500万元,带动地方投资6.35亿元。同时,通过信息化网络手段,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中央资金扶持重点和申报流程进一步明晰。

二、宁波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2014年以来宁波社会发展工作进展良好,部分领域改革涌现出一些创新做法,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观念转变还不到位、方法运用不够对路、工作手段不够有力、新老问题交织的复杂局面依然存在。

(一)社会领域评价体系和项目建设标准不完善

社会民生领域扶持政策对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估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民生政策出台的多,有效落实的少,后续评估手段缺乏。社会民生项目有效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对项目社会效益的系统性评估和考量欠缺。项目建设标准衔接统筹不足,部分领域项目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而新标准并未及时出台,项目标准不统一甚至互相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社会管理和扶持手段仍较单一

社会领域的管理手段依然较为简单传统,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仍未得到全面有效应用。资金直补是目前社会事业项目扶持的主要方式,但随着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为迫切要求,项目扶持方式亟需从单一直补向运营补助、政企合作开发、政府采购服务等多样化补助方式转变。

(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

近年来,虽然全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群众整体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社会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仍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社会管理和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下阶段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较大。

三、新常态下社会发展阶段的新特征

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条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内涵出现深刻转变,发展阶段出现重要转折,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社会发展质量有新要求

在解决好温饱之余,居民对生活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清洁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传统的以数量和规模扩张为主的发展方式越来越难以为继,逐步为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新范式所替代,社会发展步入更加注重服务品质和居民感受的新阶段。

(二)就业结构变动有新趋势

随着人工成本持续上涨,“机器换人”快速推进,制造业领域不少工人面临再就业风险;同时,市场需求加快转换,一批传统产业加速消亡,另一批新型产业不断兴起,“一盛一衰”的更替极大地加剧了结构性失业和结构性人才短缺的“双重矛盾”,给就业保障和人才引培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居民消费需求有新动向

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信息消费等一批政策利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以通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在线体验等引领的新型大众消费时代加速到来,引发产业体系重大变革,社会服务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行业之间界限日益模糊,融合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四)社会治理模式有新突破

伴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最新科技手段的升级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的虚拟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需求越来越迫切,不同行政区域、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公共资源要素的重新整合和高效利用越来越普遍,对社会服务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均带来新的变革和冲击。

四、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总体思路

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工作既承载着托底的基本功能,也肩负着促转型、增和谐的重要使命,必须主动适应,加快调整,积极引领。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更加注重系统谋划,坚定不移改革攻坚,积极推进创新转型,着力丰富社会领域政策“工具箱”,完善社会项目投资“工程包”,创新社会服务工作“方法论”,谋划社会规划研究“蓝图集”,加快推动形成政府与社会统筹发展、事业与产业双轮驱动、横向与纵向协同共进的社会发展工作新格局。

1、加快调适理念,更加开放务实。改变政府包打天下的传统观念,在积极做好托底筑基工作的同时,坚持开门办事业,更多、更好、更主动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努力打造多点开花、多方共建、社会事业与产业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

2、加快转变职能,更加主动有为。明确政府自身职责定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加快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着力加强观大局、谋大势、干大事的能力,强化对人口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更加注重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地和项目推进的事中事后监督和管理。

3、加快创新机制,更加普惠高效。联系地方实际,找准社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针对“人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网在哪里建”等关键性问题,积极创新人口发展政策、社会投融资体制和社会治理机制,灵活融合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加快最新科技手段运用,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提升社会效益。

(二)对策建议

1、助力稳增长,积极扩大社会领域有效投资。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抓住居民需求变化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带来的契机,加快放开竞争性领域,强化扶持力度,促进社会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生力军作用,提升社会发展拉动消费、“反哺”经济的功能。

2、全力促转型,加快打造创业创新良好环境。更加注重高等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细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大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逐步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提升,加快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提升人力资源对宁波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

3、着力解民忧,切实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筑牢底线,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的现实问题,加快完善制度,精准发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营等多种模式,运用信息技术打通“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幸福度。

4、努力增和谐,稳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外来人口融入城镇的政策体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设计,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多方参与,提升自治能力,同时,加强重大项目和重大社会政策制定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