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8 14:58: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循环经济的优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矿业循环经济 指标体系 权重 评价方法
引言:矿产资源是工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材料保障。目前,我国关于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大都是在遵循矿业循环经济的3R原则基础上,通过构建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进行了评价。本文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之上归纳总结了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理,框架、权重设定方法及评价方法,为矿区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及评价方法选择提供了依据。
1、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理
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构建原理也是指标构建的指导思想和依据,作者郑泰森[1]将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层次分为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小循环是企业内部循环,中循环是企业之间产业群体间的循环,而大循环则是区域整合矿区循环。
尽管在各循环模式中,指标构建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大方针是一致的,但在各个不同的循环模式中,它们的范围不同,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因此它们构建指标体系的目的也会不同:
在小循环中。作者郑泰森[1]认为企业构建相关指标评价体系会考虑到运营、管理、经济及地域、矿种等各方面的特殊性。因此它们建立的循环经济指标会以“矿产资源——产品——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为基础,以节约矿产资源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数量,提高废弃物、废弃产品的再利用率为目标,以促进企业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并解决矿产企业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中循环中。构建指标体系的原理不仅会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考虑矿产资源在使用区域间流动的过程中给相关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等带来的影响。作者石吉金[2]认为这一指标体系的构建目的在于判断和测度矿区发展水平,判断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的政策和行动是否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公众提供信息来源。
在大循环中。我们将矿区循环经济作为整个社会循环经济的一部分。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所构建的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必须着眼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循环发展。作者徐君[3]认为在该循环中要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
2、不同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比较
在小、中、大三个循环模式中,学者们为确定各影响要素运用最多的方法就是分析法,即将度量对象和度量目标分成若干子系统,并逐步细分,直到每一部分都可以用具体统计指标来描述、实现。针对不同循环,由于研究的侧重点和关注点不同,所以指标体系构建框架结构是不同的,现有的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共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是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逻辑关系来构建的。
卢业授、郭敏[4]构建的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就是按照勘测、开采、使用、治理等矿产生产环节为线索来构建的指标框架。张瑞,田佳等[5]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逻辑关系,将准则层分为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4个方面。
第二种是按照矿业对资源、经济、社会、环境等领域的影响为基础来构建的。
吴刚、刘胜富【6】在矿区REES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黄金矿区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这个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矿区可持续发展状态——趋势评价指标体系,另一部分是矿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在这里主要介绍第一个体系,它的架构就是从经济、资源、社会、环境4方面来构建的。他将矿区可持续发展状态趋势评价指标体系分为4个部分,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环境状况、资源状况。骆正山【7】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的指标,将其分为了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环境保护水平和智力支持水平5个方面。在这种指标分类方法下,资源、经济、社会、环境是4个基本分类,根据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会增加智力(工作人员)状况、循环状况等指标或者与第一种方法结合起来设定指标分类,进行整体框架的构建。这也是最常用的一种矿业循环指标框架。
第三种评价指标框架是按照横向指标和纵向指标两方面来构建的。
宋绍峰、周德群【8】构建的矿业循环经济指标体系框架就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目标层包括总目标层——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程度,以及次目标层——纵向发展水平和横向协调水平。
这三种矿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各有各的特点,具体的优劣比较如下所述:第一种框架构建原理的优点在于逻辑关系明确,适合小循环中的矿业企业使用,但是,考虑面狭窄,对社会大环境考虑较少。第二种框架构建原理的优点在于从影响出发,结果导向明确,适合中小循环评价使用,考虑全面,但是,缺少横向协调发展评价指标。第三种框架构建原理的优点在于兼顾范围广泛,适用对大循环中的矿业发展进行评价,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但是,指标过多,需考虑的因素较多,数据搜集困难。
所以,在实际运用中,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指标构建原理。
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含义和构建的有效措施,以期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农业循环 经济保障 体系构建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长期的农业经济发展走的是一条传统的粗放型道路,仅仅重视经济的快速增长,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农业循环经济理念的产生为我国农业发展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国家需要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的有效开展。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含义
农业循环经济是以循环经济理论为基础,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以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为特征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它的目标是农业资源消耗最小化、农业排污最小化和农业废物利用最大化,最终实现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
二、农业循环经济保障体系构建的有效措施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可以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所以要采用有效措施保障农业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政策法规保障
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要考虑到社会的各方面因素,包括资源、经济、环境等,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首先要加快农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借鉴外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并结合本国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可再生能源使用等方面的奖惩制度,同时,国家要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确保农业循环经济的落地实施。其次要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进行规划,确定其发展模式。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根据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做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农业生产,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加工再利用,使其资源化、无害化。同时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循环经济管理体系,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最后还要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新型先进的农业经济形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依靠单一的部门和技术是难以实现的,这就需要政府加强引导,通过市场运作使全体农民参与到农业循环经济的经营管理当中,只有建立健全农业循环经济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才能持续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2、搞好技术人才保障
农业循环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对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要求很高,这就需要先进的科技和优秀的人才做保障。第一,要重视科技的开发与推广,要有针对性的建设有关清洁技术、生态产业、循环经济的实验室,重点研究节能降耗、资源再利用的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二,要强化技术交流,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经贸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并鼓励引导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和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到农业科研活动中,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经验。第三,要培养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人才队伍,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根据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同时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依靠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来培养适应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建设带动农民科学文化知识和农业生产技能的提升,保障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
3、稳定资金投入保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需要大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很大,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更离不开国家稳定的资金投入。第一,国家要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投资力度。国家要重视农业的发展,尤其是新型先进的农业循环经济,要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加强农村水利、生态环境、良种工程建设。第二,地方政府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地方政府要与国家目标相一致,把财政投入重点向农业倾斜,做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广泛吸引外资,给予外企投资适当的优惠政策。第三,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个人投资。农民是农业循环经济的最终受益者,他们了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充分调动农村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适当的投入。
4、强化自然资源保障。
自然资源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基础,国家要强化对自然资源的保障。第一,加强土地管理、提高耕地利用率。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但是随着土地荒漠化和土地非法占用的加剧,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国家和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珍惜土地,适度开垦,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二,珍惜水资源,加大水体污染治理力度。近年来,我国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污水乱排现象逐年加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极大重视水体安全问题,建立污水处理厂和应急水源、备用水源,禁止超采地下水、过度拦蓄地表水,建立健全排污企业奖惩制度,严厉打击污水乱排的企业。
5、做好宣传教育保障
目前,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在我国没有进行深入的传播,社会人民普遍对其缺乏了解,所以要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与普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板报、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力度,把循环经济的基本原理、相关内容、生产模式及具体技术向社会公众进行灌输,使人们在农业生产中自觉应用循环经济的技术和原则,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还要进行典型示范和利益展示,农业循环经济可以对农业生产带来很大的利益,不仅可以降低农民生产成本,还可以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所以,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做好典型示范,优先扶持思想先进、学习能力强的农民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取得良好效果后主动带动身边的农民,逐步使所有农民感受到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点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从而积极投身到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当中,最终在全国建立起农业循环经济体系。
综上所述,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农业经济模式,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其各方面的发展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在大力推行农业循环经济时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政策法规保障、技术人才保障、资金投入保障、自然资源保障和宣传教育保障,这样才能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在全国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张学会,赵凯,胡源,郑巧凤.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综述及评价[J].世界农业.2008(09)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效益;评价体系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
根据农业循环经济“3R”原则以及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目标。本文通过对农业生产活动过程即物质投入-利用-产出-外部效应等方面的众多因素进行筛选,确定了4类15个指标,以构建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分类见表)。
表 农业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方法的确定
从国内研究现状来看,关于发展效益评价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超效率DEA、能值评价法以及熵值法等。其中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主要是根据主观信息来对评价指标进行赋值,主观随意性较大。而超效率DEA和能值评价方法虽都具备客观赋值的依据,但却不能对客观结果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基于此,本文选择熵值系数法作为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效益的评价方法,该方法综合了其他评价方法的优点,既能以客观信息作为依据对评价指标赋值,又能对评价结果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解析,是发展效益评价中重要的评价方法之一。
三、评价结果分析
1.综合效益评价
按照以上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对2000年-2011年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效益进行了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2000年以来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益呈较为明显的上升态势,综合评价指数从2000年-2011年增长了169.37%。这期间良好的发展态势是有其必然性的:一方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视;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引导,调动了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但从评价也可以看出,2000年-2011年,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发展态势呈现明显的三阶段特点,即:2000年-2004年为缓慢发展阶段,这主要是因为,在此期间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思想认识不足,农业循环经济的推进比较困难。2004年-2009年为震荡上升阶段,在此时期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效益先是有了显著的提升,随后在2006和2007两年又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这主要是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综合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2009年-2011年为快速发展阶段,农业循环经济综合效益在这三年以年均10%的增速快速发展,这一时期国家通过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的政策机制,强化技术支撑,极大的促进了农业循环经济的经济的快速发展。
2.分类指标评价
从分类指标的情况来看,评价期内经济效益指标一直呈快速增长之势,这主要是得益于政府在农业循环经济推广过程中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循环经济的经济效益水平。而从资源减量化和资源循环再利用指标的评价结果来看,并不理想。其中资源减量化指标在评价期内呈下降趋势,这表明吉林省在农业资源减量投入方面控制不够理想。而资源循环再利用指标虽未呈下降态势,但增长也非常的缓慢,这主要是因为吉林省在主要的农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上效率仍然较低,进而影响了资源循环再利用指标的评价值。与经济效益评价值呈快速提升相反,生态效益指标的评价结果也不理想,这也为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如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针对以上实证分析结果,要想进一步推进吉林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应当进一步提高农业循环经济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另一方面,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应注重加快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构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例如增加生物农药、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以及有机肥料的使用比例,提高化肥利用的有效系数等等。
参考文献:
一、循环经济研究概述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循环经济,也称为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资源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社会。它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
(二)循环经济的特征
1、闭环反馈式物质循环流动。在循环经济中,一切物质、能源可以在不断进行的经济活动中得到梯次利用或最合理使用,整个经济系统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物、污染,生产、消费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小。循环经济的物质流动方式是循环式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2、污染管段预防。20世纪九十年代,当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后,人们有了可持续发展意识,认为资源浪费是污染的根源,所以应当在生产源头、生产过程、产品使用之后的不同阶段都要注意减少污染,对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物则要尽可能地利用。这就逐渐形成了“污染管段预防”的循环经济。
3、废物梯次减少。循环经济解决废物的顺序是:废物避免――废物回收、利用――废物处置,废物在此过程中逐量减少,污染最小化。
(三)循环经济的原则。循环经济具有三大操作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又称“3R原则”。减量化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再利用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再循环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3R原则首要的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对源头不能削减的污染物和经过使用的旧货加以回收利用,只有当避免产生和回收利用都不能实现时,才允许将最终废物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
(四)循环经济的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它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实现资源的减量化、产品的反复使用和废弃物的资源化为目的,强调“清洁生产”,是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最终实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
(五)循环经济的产业类型。循环经济可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这是因为经济系统中存在三种不同层次的生产组织。一是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企业是循环经济的第一个层次,它一般是对单个企业而言的;二是生态工业园区,这是循环经济的第二个层次;三是废物资源化系统,这是循环经济的终端层次。
(六)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比较。循环经济发端于传统经济,是对传统经济的反思、否定和创新。较之于传统经济,循环经济具有更多优点,是一种更高级、更先进的经济形态。在物质流动方式上,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开放式经济过程,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在资源的利用状况上,传统经济是“两高一低”的粗放型经营,即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是“两低一高”的节约型经营,即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在环境治理方式上,传统经济是末端治理型经济,循环经济是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型经济;在追求目标上,传统经济是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经济,循环经济是追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经济。
(七)循环经济在国内外的实践。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环境保护思潮兴起的时代。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以作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宇宙飞船经济要求以新的“循环式经济”代替旧的“单程式经济”;七十年代,循环经济理念形成;八十年代,人们注意到要采用资源化方式处理废弃物,工业生态系统的理论开始试验;九十年代,清洁生产、工业生态系统成为发展的主流,美国、丹麦等国家工业生态园区已经建成,循环经济的理念逐步变为行动,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开始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德国等欧洲国家逐步颁布一些废弃物管理的法规。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签署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可持续发展宣言,标志着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诞生。进入21世纪,日本更是将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经济与环境融合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并逐步落实到行动上,工业生态园区和循环经济建设成为时代的主流。尤其是进入新的世纪后,我国明确提出了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选择。循环经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中国家的循环经济实践已在三个层面上将生产和消费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一是企业内部的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如杜邦化学公司模式;我国也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清洁生产中心,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二是共生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网络,如著名的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我国也建立了10个生态工业园区,如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等。三是在区域和整个社会实施循环经济,如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和日本的循环型社会体系;我国也有辽宁、福建、贵阳等省市在区域层次上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
(一)自然资源面临枯竭,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上个世纪,技术模式的变革导致了物质消耗的急剧增加。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个关键核心问题是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乃至永续利用。显然,循环经济能极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可以节省大量资源以备后代人发展使用,同时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环境压力。
(二)环境自净能力有限,有利于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对我国而言,只有发展循环经济,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努力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才能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三)面对加入WTO挑战,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发展循环经济,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另外,对突破“绿色壁垒”的限制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亦能发挥重要作用。
(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将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发展循环经济无疑应属其中应有之义或具体体现。
三、发展循环经济对策措施
(一)深化理论研究,提高认识。未来特别要加强循环经济的经济基础、主要原理、运用层次、综合意义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以便决策者、企业家、消费者可以将循环经济的理念纳入企业产品开发、生活模式更新和城市产业提升的实践之中。另外,推广循环经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广大公民的积极配合,共同学习、认识循环经济,掌握它的一般特点。
(二)开发研究和推广相关技术体系。循环经济的技术载体是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主要包括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要组织政府部门和高等院校的研究力量对发达国家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展循环经济的做法进行系统地研究,为经济系统运行向循环经济转化提供第一时间的经验和启示。
(三)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要努力借鉴欧盟诸国、美国、日本等有关循环经济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在经济过程两端加强政策调控力度,重点加强输入端的资源税费政策和输出端的污染税费政策,加快制定推动循环经济实施的相关经济政策,如资源回收奖励政策、设立可回收保证金等;产业、投资、税收等政策取向也是体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激励导向。
(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法律支撑。当前要尽快完善涉及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单项资源与环境保护法,修改并补足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不足之处,强化对资源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
(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进而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持续动力。另外,非赢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起到政府公共组织和企业赢利性组织所没有的作用。
[关键词]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C9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5-0142-02
1 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定义
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建立是使政府、企业和公众对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满足政府、企业和公众对环境利用与保护的共同需要,并在实际中把这种共同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统一,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是以调动政府、企业和公众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达到政府、企业和公众利益与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运行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各种激励手段,使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社会公众的参与作用被全面激发,形成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巨大热情,共建循环型社会。
2 我国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引入关于循环经济的有关思想理论,随着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对于循环经济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循环经济研究文献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增长。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节约一切资源的法规、政策、标准和治理措施,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制度环境。
虽然我国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体制严重滞后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发达国家相比,体制滞后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最大挑战。我国循环经济在观念认识、制度环境、法律与政策、管理机制、技术支撑和外部推动力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政策可操作性差,与相关法规衔接不够、执行成本高、缺乏执行基础,有效的激励政策、回收处理体系和合理的费用机制尚未建立。总的来说,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
国外发展的相关经验表明,循环经济必须有配套的激励机制才能推动其全面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各行业主体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激励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在政府层面上,缺乏有效的循环经济激励体制,激励工具不够健全,传统的政绩评价方法使某些政府部门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第二,在企业层面上,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基本是高物耗、重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很少考虑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问题,认为环境的保护治理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对环境保护的投资比重低,导致企业污染环境,政府买单的“公地悲剧”。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效益最大化,是生产成本的最小化而非社会成本的最小化,既得利益使企业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第三,在民众层面上,社会民众的循环经济发展意识还比较薄弱、民众参与能力不强,以及参与形式单一、参与领域有限。
3 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激励机制途径的思考
根据现阶段我国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探讨构建我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激励机制。
3.1 政府主导的激励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1)财政补贴激励。财政补贴有三种形式:一是绿色投资补贴,即对投资者进行补贴,如对风力发电投资者实行投资补贴等。对投资者进行补贴的优点是可以调动投资者投向绿色产业的积极性。二是绿色产品补贴,即根据绿色产品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有利于增加产品产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绿色消费补贴。如对太阳能设备、微型风力发电设备的购买者给予补贴,以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
(2)税收政策激励。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制性税收政策。这种强制性税收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税收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节约利用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的作用,还能促使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因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等。
(3)技术政策激励。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环境无害化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系统化技术等;要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要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要支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4)绿色消费政策激励。倡导绿色消费:一是要倡导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对生存环境和物种进行保护。三是要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制定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的相关制度,要制定绿色消费信息给政府和企业两方的反馈机制。
(5)政绩或奖励性激励。一是建立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展循环经济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重点领域、行业的技术创新给予奖励。二是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企业绿色会计制度、政府和企业绿色审计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
(6)宣传教育激励。要开展循环经济先进典型的宣传,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加强对民众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教育,从价值导向、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上加以引导;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环境表现公开制度,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扩大环境案件的社会影响,强化环境意识,促进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3.2 市场为主体的激励机制
市场调控是循环经济激励机制运行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运行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1)明确资源使用价格。通过合理确定资源的使用价格,搭建起发展循环经济企业与不发展循环经济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分析国内有关资源的价格以及国际上同类资源的可比价格,确定自然资源的定价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价格体系形成中的作用。
(2)完善市场竞争机制。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企业竞争由价格竞争转向全方位的包括产品质量、服务、企业形象等的竞争。这种全方位的竞争模式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动力。因为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完善企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竞争机制必须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竞争手段的多样化。
(3)建立市场准入制度。通过提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凡新建和改、扩建工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用水方案。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不仅可以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企业进入循环经济产业,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还可以维护市场的绿色秩序。
(4)培育绿色需求。第一,消费者需求。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购买绿色产品。同时企业要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绿色产品。第二,政府需求。政府需求对市场需求会起到重要的模范作用,对绿色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可以采用倾斜性的绿色购买政策,从而提高建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4 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1)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应用,在于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它应该是具体的、可操作的,而不能是笼统的、模糊的。
(2)循环经济主体的角色不能错位。政府、企业和公众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三个主体,政府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引导者,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导者,公众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只有三者密切配合,循环经济发展才能顺利。
(3)兼顾公平与平衡。使循环经济的发展不脱离公平竞争的轨道,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个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兼顾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环境利益、近期利益、长远利益等。
(4)要因地制宜。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有明显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处于不同的阶段,这就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根据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循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及制约因素等,科学设置适合本地区的政府经济激励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德敏.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是资源循环利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2).
[2]宝艳园.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研究[J].兰州学刊,2006(7).
[3]宋长秀.循环经济机制建立初探[J].市场经纬,2008(6).
[4]湛志伟.“公地悲剧”及其治理的博弈分析[J].经济评论,2004(3):49-52.
[5]王.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存在问题与对策[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12).
关键词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
中图分类号 DF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3-0014-06
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是指循环经济基本法内容在结构上的安排。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的好与坏,不仅关系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制定与出台,而且影响循环经济基本法的理解和执行。基于此,笔者拟就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展开综合研究,以期有助于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制定与执行。
1 国外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比较研究
综观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只有日本与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基本法,即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1]与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2,3]。但是由于具体国情、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存在差异,两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存在较大差距。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旨在建立循环型社会,故其立法架构基本遵循了循环型社会建立思路,具体表现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第三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政策(包括国家政策与地方政府政策两节);第四章,附则。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旨在系统运用3R原则解决废物管理问题,故其立法架构基本上围绕废物管理展开,具体表现为: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废物制造者、拥有者和处置者的原则与义务;第三章,产品责任;第四章,计划责任(包括管制与计划,废物处置设备核准两节);第五章,促销;第六章,提供充分信息义务;第七章,监管;第八章,公司组织与废物管理者;第九章,最后规定;以及三个附件(即附件Ⅰ废物分类,附件ⅡA废物处理,附件ⅡB废物回收再利用,附件Ⅲ技术发展水平判别标准)。从国外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比较研究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可以吸取国外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的有益成分,但是必须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立法理念、立法内容等。
2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研究现状
(1)蔡守秋在《论循环经济立法》[4]一文中认为,循环经济基本法适宜采用《循环经济促进法》这种“政策法”或“促进法”的形式;《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章节和具体内容,应该针对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循环经济的性质、特点、范围和作用确定。基于此,蔡守秋在该文中建议《循环经济促进法》可以借鉴《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成功经验,采取如下立法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循环经济的推行;第三章,循环经济的实施(可以划分为生产阶段,消费阶段和处理阶段);第四章,循环经济的鼓励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从总体上看比较合理,但是容易使得权利义务关系疏于空泛乃至成为宣言式口号,从而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很好贯彻执行。
(2)中国政法大学《循环经济法》立法起草研究课题组成员王灿发、李丹、李俊红在充分吸收第二、三次《循环经济法》立法起草专家研讨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于2006年7月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苏州)暨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讨会上提交《循环经济法的建构与实证分析》一文,并在该文中提出如下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与管理;第三章,生产建设中的资源循环利用;第四章,消费流通中的资源循环利用;第五章,废物回收利用;第六章,鼓励与扶持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该种立法架构虽然能确保循环经济各个阶段都处于循环经济基本法框架之下并遵循特有法律要求,便于监管部门依法控制与管理循环经济活动各个阶段,但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将承上启下、前后衔接的循环经济运行过程武断地割裂为建设、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分段规制,导致对循环经济运行进行全过程整体规制的法律条文或者无所适从,或者被武断支解而造成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断裂。二是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在第二章中专门规定政府、单位和个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责”,有所不妥,试问其他章中有关政府、单位和个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职责或义务就不是“职责”了?三是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的第三章与第四章的章名称值得研究,虽然循环经济的核心是高效与循环利用资源,但是高效与循环利用资源并非循环经济的全部。
(3)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循环经济立法研究》项目组成员张天柱于2006年7月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苏州)暨循环经济立法与政策研讨会上提交《关于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一个设计思路》一文,并在该文中提出依3R为主线架构循环经济基本法(即在循环经济基本法中,将3R划分为减量化与重复利用、循环利用两大基本内容,以此贯穿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废物处理处置等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在该种立法架构思路下,循环经济基本法的立法架构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综合管理;第四章,资源利用的减量化;第五章,重复使用与循环利用;第六章,扶持措施;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看似具有清晰的思路,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第二章“职责分工”在循环经济基本法中不该单列成章,最好以简明扼要的表述纳入第一章“总则”,因为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个领域的基本法的法律条文并不是很多,在相关立法中尽可能让相关法律条文资源配置在关键环节上,再加上中国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可以根据中国传统政治惯例加以确定或由政府出面统一协调。二是第四章“资源利用的减量化”与第五章“重复使用与循环利用”将与现存《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内容有很多重复之处。与此同时,还有人提出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的基本顺序架构循环经济基本法。该种立法架构思路认为,循环经济基本法主体部分应当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的实施顺序设计,法律草案主体框架应当包括循环经济规划与管理、减量化原则的推行与实施、再利用原则的推行与实施、再循环原则的推行与实施、废弃物的最终处理等五个部分。该种立法架构思路虽然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特点,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提供充足鼓励与扶持措施并将鼓励与扶持措施独立成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循环经济法律的激励功效,因为循环经济发展在中国目前尚存在诸多瓶颈制约因素,急需政府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旗帜鲜明地采取鼓励与扶持措施;二是相关内容将与现存《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内容有很多重复之处。
(4)戚道孟、刘翠娥在《中国循环经济立法初探》[5]一文中认为,中国要建立循环型社会就必须制定《循环经济法》,且其立法架构如下: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循环经济法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部分,企业、服务行业、公民及政府主管机构的义务和职责;第四部分,法律责任。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看起来比较简洁,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之间存在内在逻辑问题――循环经济法的基本法律制度肯定涉及“企业、服务行业、公民及政府主管机构的义务和职责”,但没有纳入第三部分而独立成章,将本来一个完整的“企业、服务行业、公民及政府主管机构的义务和职责”人为分解与割裂。二是第三部分“企业、服务行业、公民及政府主管机构的义务和职责”在外延上不周延――循环经济的推行与实施不仅仅是“企业、服务行业、公民及政府主管机构的义务和职责”,还包括诸如非政府组织、在华外国人的义务和职责。
(5)周珂、马绍峰、姜林海在《循环经济立法研究》[6]一文中认为,紧跟时代步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应当如下:第一部分,循环经济法的总则部分;第二部分,循环经济法的分则部分(主要应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及非政府组织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的分则部分基本上是按照权利义务主体类别设计,虽然意在循环经济法律中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容易导致循环经济法律出现重复性条款,如在绿色采购中,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都负有义务,分别规定就会出现条款重复的现象。
(6)董凝慧在《浅谈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7]一文中认为,中国应顺应国际国内循环经济发展形势,修改《环境保护法》,制定《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并将这两部法律作为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就修改《环境保护法》而言,应该在总则中对循环经济作出规定,并对分则中部分章节、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删,补充循环经济相关内容,删掉与循环经济不符的章节和条款。就制定《循环型社会基本法》而言,其立法架构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第三章,国家、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第四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政策;第五章,附则。上述《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与参考了日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的立法架构,但是该立法架构存在以下问题:第三章“国家、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单独成章,紊乱了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因为第二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计划”是国家(含各级政府)的责任,第三章“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政策”既包括国家(含各级政府)的责任也包括企业和公众的责任。
(7)《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8]反映和体现的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实施;第四章,法律责任。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比较简洁合理,但是没有提供充足鼓励与扶持措施并将鼓励与扶持措施独立成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循环经济法律的激励功效,因为循环经济发展在中国目前尚存在诸多瓶颈制约因素,急需政府通过循环经济立法旗帜鲜明地采取鼓励与扶持措施。
(8)《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9]反映和体现的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计划;第三章,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第四章,支持与鼓励;第五章,示范与推广;第六章,宣传教育;第七章,附则。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从总体上看符合其定位于“促进条例”的软法性质,但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定位于“促进条例”,没有法律责任或罚则一章,将大大制约或削减其功效。二是第三章名称“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不妥,虽然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但并非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就等于循环经济实施,也就是说循环经济并非简单的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而是一种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
(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10]虽不具有严格而完整的立法架构,但是其主体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以下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循环经济的组织推进;第三章,循环型企业建设;第四章,区域循环经济建设;第五章,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第六章,鼓励扶持措施;第七章,附则。以“循环型企业建设-区域循环经济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为架构思路的该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虽然从总体上看符合其定位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软法性质,各个层次的各个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纯粹定位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软法性质,没有法律责任或罚则一章,将大大制约或削减其功效。二是第三章、第四章与第五章之间的简单并列关系存在逻辑问题且按照“循环型企业建设-区域循环经济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思路组织循环经济基本法主体部分很容易造成相关规范内容重复和累赘,因为“循环型企业建设”、“区域循环经济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建设”在循环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既呈现内涵外延的递进关系又呈现时空分布的并存关系。
此外,还有人提出了下列两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思路:一是按照循环经济管理对象(产业)架构循环经济基本法,即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这三个产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要求来架构循环经济基本法。该种立法架构思路的优点在于针对循环经济管理对象或行业进行规定,可以使企业明确其适用的法律规定;缺陷在于循环经济的管理对象不仅仅是这三种行业,循环经济基本法的调整范围应该包括全社会,循环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而不仅仅是一种手段。二是按照循环经济实施过程架构循环经济基本法。该种立法架构思路认为,循环经济基本法框架的主体部分应当包括五个部分: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再利用、热回收、安全处置。该种立法架构思路的优点是明确循环经济基本法所要规制的是上述五种活动,任何主体在进行上述五种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相关规定;缺陷是无法明确管理主体的规划、监督等职责。
3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研究反思
综合分析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研究现状后,我们发现,理论界与实务界之所以提出了品格各异的数种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主要缘于对中国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以及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本定位与基本内容的认识差异。因此,要想科学合理地架构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必须深刻理解与领会中国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真正明确与把握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本定位与基本内容。
“循环经济”一词并不是国际通用术语,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从“循环经济”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的演变进程看,它是国际社会在追求从工业可持续发展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关于发展模式的理念,它是针对传统线性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由于所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所临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一,中国与德国、日本等国在循环经济的认识与实践方面,有较大差异,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概念及实践。总体上,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的认识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产生背景。发达国家在逐步解决了工业污染和部分生活型污染后,由后工业化或消费型社会结构引起的大量废弃物逐渐成为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产生了以提高生态效率和废物减量化、再利用及再循环(3R原则)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理念与实践。我国是在压缩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在较低发展阶段,为寻求综合性和根本性的战略措施来解决复合型生态环境问题的情况下,借鉴国际经验,发展了自己的循环经济理念与实践。第二,基本内涵。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首先是从解决消费领域的废弃物问题入手,向生产领域延伸,最终旨在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从我国目前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和探索实践看,发展循环经济的直接目的是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出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所以,我国循环经济实践最先从工业领域开始,其内涵和外延逐渐拓展到包括清洁生产(小循环)、生态工业园区(中循环)和循环型社会(大循环)等三个层面。从目前实践看,中国特色循环经济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是对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物质能量流动方式的管理经济。具体讲,是通过实施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等3R原则,依靠技术和政策手段调控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流程,将传统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产品―废物排放”这一线性物质流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模式,提高资源能源效率,拉长资源能源利用链条,减少废物排放,同时获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实现“三赢”发展。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本定位问题涉及两个层面:一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经济法还是环境资源法;二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强制法(即硬法)还是促进法(即软法)。就第一个层面而言,目前有三种基本观点:一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经济法,而不是环境资源法。[11]二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环境资源法。[12]三是循环经济基本法部分属于经济法,部分属于环境资源法。[13]笔者认为,循环经济基本法是一部环境友好型经济法。一般而言,法律调整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法律调整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循环经济基本法主要是调整单位和个人的循环经济活动或行为。循环经济活动或行为既要遵循生态规律的要求,更要遵循经济规律的要求,从根本上说,循环经济活动或行为只能在符合经济规律的条件下才能“循环”起来。因此循环经济基本法是由部分环境法性质规则与部分经济法性质规则构成的环境友好型经济法。就第二个层面而言,目前有以下两种基本观点:一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促进法(即软法)。[14]二是循环经济基本法是强制法(即“硬法”)。笔者以为,对循环经济基本法是强制法还是促进法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绝对化、简单化。首先不能将德国、日本循环经济基本法的“软性”用来证明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必然是“软法”,或者用中国《清洁生产法》的“软性”推导未来循环经济基本法就必定或应该是“软法”,这都是不符合正常逻辑的。一部法律究竟定位是“硬法”还是“软法”,取决于许多方面的因素和条件,其中最主要的受制因素是该法的调整对象。其次,所谓促进法(即“软法”)和强制法(即“硬法”)之分也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软法”或绝对的“硬法”,全世界没有这样的法律。它们之间的差异只不过是程度上或强或弱而已。最后,一部法律的“软性”或“硬性”,也不能简单地看该法律自身有多少制裁措施或具体量化的程度。实际上,许多高级上位法的规范都是比较抽象的,其规范的落实和被遵守,需要由下位法来具体保障。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考虑,在目前诸多条件尚未完全成熟的状况下,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定位于兼具软法规范与硬法规范且具有一定强制性与制裁性的“促进法”是比较合乎逻辑和时宜的。
在深刻理解与领会中国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以及真正明确与把握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本定位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研究与分析中国循环经济的基本内容或环节(即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所要规制与调整的基本内容),以求理出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结构主线,进而围绕结构主线有效架构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在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下,为克服传统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弊端,社会经济运行系统主要由适度生产系统(包括资源适度开发、项目适度建设以及产品适度生产)、适度消费系统与回收利用系统构成,自然资源通过适度生产系统转变为产品,产品又通过适度消费系统变成为废弃物,废弃物通过回收利用系统实现再生利用,从而最终实现“最优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与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进而建立资源循环型社会。因此,推进循环经济乃至资源循环型社会的建立,主要应该从适度生产系统、适度消费系统和回收利用系统三个环节着手。具体而言,在适度生产系统方面,从产业上看,包括农业、工业与服务业(即一、二、三产业);从外延上看,包括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就产业而言,生态农业是循环经济的基础;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的主体;生态服务业是循环经济的纽带,为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服务。就外延而言,从微观层面上,应在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废物利用、强化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降低物耗和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废物产生与排放,以最低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在中观层面上,应在企业之间进行合理布局和匹配,以技术、产品、废物、信息等为要素构建产业链,形成企业间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的梯次利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宏观层面上,应在社会经济发展宏观规划中,运用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把一、二、三产业进行统筹规划,使资源、产业、市场、人才等布局得到合理配置,使各自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并在实际工作中按循环经济理念进行建设项目引进、产业布局、资源配置。通过宏观调控和引导,使无序的产业布局变成有序的,互为补充的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避免由于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而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造成负面影响。在适度消费系统方面,一是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二是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三是提高公众的消费素质;四是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在回收利用系统方面,一是要建立社会化的废弃物回收系统,避免零散的、无序的废弃物回收对环境的危害和资源的浪费,为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创造条件;二是要建立社会化的废弃物利用系统,使一部分尚具使用功能的部件再进入消费领域,延长其产品生命周期,使不具备使用功能的部件通过资源再生进入再生产领域以实现持续利用;三是要建立社会化的无害化处理处置系统,将无任何使用价值的真正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避免污染环境。
基于上述分析,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笔者认为,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主体部分应当按照适度生产-适度消费-回收利用这条主线进行立法架构。在考虑与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后,笔者建议,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应如下:
第一章,总则。该章主要规定立法目的、循环经济定义、适用范围、基本方针(或原则),管理体制、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循环经济公众参与、循环经济交流与合作、循环经济表彰(或奖励)等内容。
第二章,建设与改造(因中国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漫长而繁复的建设与改造过程,故笔者建议将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中引导与规范循环经济建设与改造的主体部分定名为“建设与改造”,以实事求是地反映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国情与基本规律)。该章分为一般规定、适度生产、适度消费、回收利用等四节。
第一节“一般规定”遵循“自上而下”(即先政府后企业与公众)的思路,主要规定循环经济建设与改造中的基本制度及相关原则性规定,具体内容包括政府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度、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循环经济鼓励与禁限名录制度、循环利用产品优先准入制度、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责任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循环经济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以及单位和个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般义务和权利。
第二节“适度生产”遵循农业-工业(依据产品生产经营流程)-服务业-生态园区的基本思路,主要规定循环经济建设与改造中适度生产的基本规范,具体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循环农业、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产品环境友好评价与生态设计、产品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限额管理、产品绿色包装、循环服务业、生态园区建设等。
第三节“适度消费”主要规定循环经济建设与改造过程中适度消费的基本规范,具体内容包括适度消费总体要求、政府适度消费政策、节约型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源性产品生活性消费定额制度、旧物品交易与循环利用、一次性易耗消费品限制性规定等。
第四节“回收利用”主要规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基本规范,具体内容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本顺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管理、废旧物资进口管理、包装物回收利用、废旧机动运输工具与机电设备回收利用、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回收利用、废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
第三章,鼓励与扶持。该章主要规定有关循环经济的鼓励与扶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税收优惠、投资倾斜、专项资金、金融扶持、价格激励、政府绿色采购等。
第四章,法律责任。该章主要规定相关法律关系主体违反义务性规定与禁止性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该章主要规定相关专业术语定义、实施细则制定权、基本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以及基本法生效日期等事项。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 循环经济立法选择[M]. 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5. [Department of Policies, Laws and Regulations,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The Choice of Circular Economy Legislation in China[M]. Beijing: 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ess, 2003:1~5.]
[2] 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英文 第一部分)[R]. ,2004-09-29/2006-05-09.[ Regulations of Guiyang City on CircularEconomy Ecocity Construction[R]. ,2004-09-29/2006-05-09.]
[9]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R]. npc.省略/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 =348403&pdmc=110120, 2006-03-22/2006-05-09.[Regulations of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on the Promotion of Circular Economy[R]. npc.省略/zgrdw/common/zw.jsp?label=WXZLK&id =348403 &pdmc=110120, 2006~03~22/2006-05-09.]
[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R]. cq.省略/zwgk/zfgb/n2005/d10/20050610211.HTM,2005-06-10/2006-05-09.[ Decision of Chongqing Municipality on Developping Circular Economy[R]. cq.省略/zwgk/zfgb/n2005/d10/20050610211.HTM,2005-06-10/2006-05-09.]
[11] 高莉.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问题思考[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5):86~94.[Gao Li. On the Legisl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in China[J]. Journal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2004,19(5):86~94.]
[12] 蔡守秋.对加快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思考[N]. 中国改革报,2004-11-08:(8). [Cai Shouqiu. On Promoting the Legisl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in China[N]. Chinese Reformation Daily,2004-11-08:(8).]
[13] 蔡文灿,蔡守秋,胡靓.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模式选择[J]. 云南环境科学,2004,23(4):15~17.[Cai Wencan, Cai Shouqiu, Hu Liang. Choice of the Legislative Model of Circular Economy in China[J]. Yunnan Environmental Science,2004,23(4):15~17.]
[14] 周珂,迟冠群.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要性刍议[J].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9~14. [Zhou Ke, Chi Guanqun. On the Necessity of the Legislation of Circular Economy in China[J]. Journal of Nanyang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 2005,(1):9~14.]
On the Legislative Structure of Circular Economy Basic Law in China
QIAO Xingwang NING Ning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Chong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400030, China)
[关键词]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溯源循环经济有这样两个比较流行的版本:一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D.Pearce和R.K.Turner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1990)一书中首先提出的;二是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为循环经济的早期代表,他认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要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若不合理开发资源,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
一、循环经济内涵和原则
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物质流动的方向看,传统工业社会的经济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物”;线性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高强度地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是一种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是并列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1.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人均资源少,重要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人口严重超载、新生人口的增加以及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粮食生产压力加大。一些矿产资源保证程度进一步下降,几种重要大宗矿产将长期短缺,对进口的依赖性将逐步提高。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矿产品第二大消费国和第三大进口国。资源使用效率低,环境污染明显,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质量。我国能源使用效率约为31.2%,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相差约10个百分点。因为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且使用后只有少量经过无害化处理,产生了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2.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用综合性指标看待发展问题,重视污染预防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主张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这种模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人们片面追求物质财富,将拥有物质财富等同于拥有幸福,形成了物质幸福观。以这种低品位的幸福观为指导,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并未带来人类真正的幸福。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意味着物质幸福观明显不适应时代要求,经济发展需要实现生态化转向;循环经济要求人类实现由物质幸福观向环境幸福观的转变。为此,必须深入开展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类自然生态环境道德意识,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
3.循环经济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我国提出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循环经济与传统线性经济相比较的优点正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特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循环经济要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这从长远的战略发展来看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统一的。循环经济不仅是一个战略,更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化,它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方法。
4.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对工矿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末端治理思想出发,通过回收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治理污染的目的。200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5.发展循环经济是保持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我国经济过去几十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产品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原因之一是祖先留下的优质资源总量能够维持这样的增长。但我国当前单位产品资源能源消耗量过大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明显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优质生态和环境总量的保有量急剧下降。如不尽快走循环经济道路,则资源、生态、环境的问题必然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未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之争。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再次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面,他们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进一步提高,努力保持和增加自己的优质资源、生态和环境总量。
三、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
1.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我国广泛实行补贴制度,其价格仅体现了资源开采或获取的成本,而没有考虑资源使用而带来的外部性成本和收益;资源使用后的废弃物再回收利用就缺乏动力,因为那样不如购买新开采的资源划算,也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使用效率低下、大量的环境污染和采用末端治理方法治理这些环境污染的高昂代价。对此,应该逐步取消补贴制度,利用经济手段使资源价格反映其真实的生态学和经济学价值。若共有资源向每个使用者开放,没有计划的使用,就会导致早用、误用和过度利用资源,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对共有财产使用者课税。所以,根据我国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和特点,只有建立基于资源全部成本的完全价格体系,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使全社会建立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
2.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是建设循环经济的手段
建设循环经济是非常复杂的,单纯依靠政府干预显然效率是低下的,运用市场机制比使用强制手段有更高的效率、更好的透明度和更少的管理成本。但通过完全自由市场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假定条件是交易双方对直接影响和外部影响完全了解,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仅仅依靠市场机制会发生“市场失灵”,适当的政府干预会消除或缓和“市场失灵”。因此,建设循环经济必须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
3.发展循环经济要在不同层次采取相应对策
循环经济的实施范围可分为三个层次,在不同层次根据相应特点,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手段采取相应对策。企业内部实施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体现了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循环经济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化。企业之间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工业是循环经济在企业群落层次的具体实现,建设生态产业园必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全社会范围内国家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实施,健全循环经济的管理体系和价格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使市场成为配置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主体,并通过间接和直接手段建立完全价格体系。对无法在开采和利用的源头实行完全价格的资源,通过在资源使用过程中对其产品或产生的废弃物,使用征收环境税、可归还的保证金制度等经济手段间接形成资源的完全价格。可利用税赋转移和补贴转移手段,即保持税收和补贴的总体水平,仅调整税收和补贴的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
参考文献:
[1]丁栋虹贾砚林丁梅芳:共有财产资源产权结构的特点与利用行为[J].中国环境科学,1999,19(5):477~480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63~65
内容摘要: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都具有生态学的特点。循环经济强调改传统的线性增长模式为循环发展模式,产业集群内同种性质的企业与生物种群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生物群落也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以循环经济理念对我国产业集群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其存在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利用的不足。而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为我国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产业集群《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态化转型
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的内涵
(一)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的提出者――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它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使物质、能量在这个永续的循环中得到合理持久的利用,以期实现用尽可能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条对循环经济进行了定义:“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该法也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进行了专门的界定。
(二)产业集群的内涵
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在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产业集群的概念。他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机构的集合,包括一些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其他实体。产业集群是包含了某一产业从投入到产出以至流通的各种行为主体的完备的经济组织系统,是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
(三)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的耦合性
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都具有生态学的特点。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强调改传统的线性增长模式为循环发展模式,表现为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和“生产-消费-再循环”的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整个物质流和能量流在生产过程中几乎没有废物概念,只有资源概念,发展的各环节实现了充分的资源共享,变废弃物为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和可持续利用,这种循环正是对生态学的借鉴与利用,也体现了生态学的特点。
通过对产业集群性质的分析,专家发现产业集群也具有生态学的特征。产业集群内同种性质的企业与生物种群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生物群落也具有相似性。同种性质的企业是组成产业集群的基本经济单位,每个企业及相关机构通过复杂的群内关系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与生物种群一样,企业群也有产生、发展、繁荣和衰退过程。产业集群内部成员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当这种互利竞争关系达到了相对平衡,就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当数量的相关企业的空间聚集,形成一定的规模,像是一个生物群落。
产业集群的动态演化与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是耦合的。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动态演化的过程,其高级形态是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这是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而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产业集群式发展和循环经济式发展耦合于产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相依相存,循环经济以产业集群为空间组织形式,而实现循环经济是我国产业集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说,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循环经济为各种类型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
循环经济理念下我国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一)产业集群环境污染严重
产业集群因其本身的生态学特征,大量相同或相似企业的聚集使其具有集中治理污染从而减少污染发生的优势,而上下游产业的集聚为废弃物的再利用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也可以减少污染的发生。但是我国产业集群大多是自发形成的,在缺乏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情况下形成、发展起来,因此污染问题严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集群的起点比较低。大量产业集群都是由中小企业自发形成的,对珠三角51个主要工业产业集群的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产业集群中的小型企业占90%以上,且企业主环境意识淡薄,在生产过程中很少考虑环境问题,也缺乏先进的环保设备、技术以及人才。这样,不但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反倒加剧了集群内企业排出污染物的积聚,使得排放污染的总量超过环境容量,造成了产业集群内的垃圾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一些区域产业集群如煤炭、钢铁等生产基地,多属于高污染产业,由于经济、技术等原因,治理污染的难度很大。
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集群中,尤以制革、造纸、化工、医药等集群更为严重。如广东的IT类产业集群,由于技术设备比较落后,形成了“电子垃圾”等新型环境污染。因此,对产业集群进行治理已经迫在眉睫。
(二)产业集群资源利用过度
我国资源丰富,但人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甚至出现了电荒、煤荒、水荒、地荒等能源和资源问题。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和资源化要求,为产业集群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国产业集群由于技术条件限制,对集群内企业排放的污水、废气、废料和垃圾等副产品和废物没有进行循环重复利用。这一方面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又造成环境污染。
另外,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资源消耗过大。由于我国大多数产业集群是基于自然资源发展的,集群的产业结构仅存在简单的供应链式,属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知识科技创新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对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也不断加强,因此,我国以资源型为主的产业集群的发展必定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贫乏,如有的煤炭产业基地因为地下煤炭开采殆尽而被迫停产或产业转型。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解决产业集群所导致的环境资源问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
循环经济立法完善对产业集群生态化转型的作用
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2004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循环经济的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指导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依法发展循环经济和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法治国家的要求。与政策相比,法律有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具体、可以对任何违反者实施制裁具有普遍性、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从而具有较高稳定性等优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产业集群向循环经济转型和升级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提供法律依据
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以前,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定散见于一些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关于产业集群的发展,也没有专门的法律。
首先,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地位。《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这是我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循环经济的战略地位,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对产业集群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规划,应当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
再次,对产业集群(产业园)进行了专门规定。我国大量的产业集群采取产业园的方式。该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这些规定,不仅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地位,而且要求各种规划和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产业集群政策和规划作为重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当然也必须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因此,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应该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对现有的产业集群进行生态化转型和升级改造。
(二)提供法律保障
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光有政策的引导是不够的,法律以其权威性和强制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首先,该法要求设置专业的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优选模式,利国利民。但是产业集群的参与者很多,各主体不一定能自觉地发展循环经济。对作为重要主体之一的集群中的企业而言,发展循环经济,并不一定能带来直接利益,对另一重要主体――地方政府而言,发展循环经济,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在短期内也可能是负面的。因此,某些产业集群的参与者可能对发展循环经济抱有应付的心态,需要专门的机构来协调、监督与管理。该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各级政府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了专门的管理部门,避免了应付和推脱。
其次,该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该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规划、财政、投资、政府采购等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第十三条也有相应的规定。法律规定的目标责任制,把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集中于各地方政府,对政府而言,既是法律职责,也是法律义务。各地政府在目标责任的压力下,在注重产业集群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因此,就必然会对产业集群进行升级和改造,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
再次,该法明确了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而产业集群内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选择对整个集群甚至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循环经济促进法》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该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虽然该法没有规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但是有《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配套制度的保障,集群内企业违反法定义务必然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产业集群生态化转型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循环经济促进法》对产业集群提出转型要求的同时,也为其转型实践提供了专业管理部门制、政府目标责任制、企业责任制等制度保障,这必将促进我国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而随着我国循环经济立法日益完善,产业集群的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Porter,M.E.The Competitiveness Advantage of Nations.New York: Free Press,1990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了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也成为了当今国际经济学最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主要从循环经济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以及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及其意义。
关键词:循环经济;农村循环经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与循环经济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下已经成为了人们高度重视的话题,而对于农业大国的中国,农村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容滞缓的研究话题之一。
一、循环经济、农村循环经济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述
循环经济是一种将资源有效合理运用、生态工业、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融合在一起的新形态经济。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它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和再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目标,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
农村循环经济是指把循环经济的思想与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相结合,通过对很有限的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来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从而实现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经济。
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就是指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的国际贸易与其经济、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等紧密联系,并保持这样的状态的一种持久的发展。也就是说在遵守国际贸易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基础之上,通过合理利用和配置有限的外贸资源以及各种科学的方法来建立健全的国际贸易体制,不断完善国际贸易的的运行机制,提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效率,以确保国际贸易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循环经济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由于工业未实现循环发展而造成了严重的工业污染而不得不走向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所以当循环经济在我国被提出以来后,大多数人都把视角放在了城市的工业上,而不是农村。而我国恰是一个农村人口占了超过总人口的70%的农业大国,大部分的农村污染较为严重,再加上资源的匮乏,使得在我国农村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得。
三、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资源的浪费与环境的破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贸易与经济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国的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虽然我国资源丰富,但是众多的人口使得人均资源水平和世界水平相比较低,然而资源的浪费和消耗却高于世界水平。在我国高投入、高消耗以及资源不足的增长方式下,高排放和高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受阻。
(二)粗放型的国际贸易的增长方式。
“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益”这一粗放的发展模式是我国国际贸易长期实行的一种方式。这种增长方式的弊端在于出口商品对资源的依赖过高,资源利用率极低。出口商品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产品占了较大比重,对环境的污染就较为严重,而出口越多,资源的消耗就越大,环境的破坏就越严重。
(三)进出口商品的商品结构。
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出口的商品多集中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如纺织业、化工制造业、采掘业,而这些行业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且对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然而,我国所进口的商品中主要是科技含量高的工业品或者是原材料和资源。此外,西方的发达国家用贸易的方式将环境污染向我国转移,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四)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
我国商品出口到其他发达国家时,还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对我国的商品在各个方面的环保要求较高。例如生产、开发、包装以及使用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包装与运输成本,造成我国产品的比较优势消失,且降低了本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贸易摩擦,对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不利。
四、实现农村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一) 树立农村循环经济的理念,明确其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是实现我国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统筹考虑环境、贸易与农村循环经济的关系,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国际贸易与农村循环经济的共同发展。
(二)建立促进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
我国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但是仍然没有一部完善的有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因此,我国应该通过制定一系列规范化的绿色贸易法律法规,形成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在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时代,国际贸易的发展应该坚持和维护环境保护,保护好自然生态的平衡,坚决改善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贸易生产中的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
五、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一)改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状况
农村循环经济倡导的经济的循环发展,主要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不是资源的过度开采,主要是利用各种资源的利用程度,以及在不同程度上的可利用性,改善资源浪费,促进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改变
农村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其强调的是农业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目的是实现对资源最大限度的配置利用和环境的最大限度的保护。因为农村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增长方式的变化,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际贸易增长方式的变化,使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在农村循环经济的理念下推动农产品的创新,利用绿色资源的优势,利用中国人多地多的优势,坚决抵制外国垃圾食品进入中国境内,优化进出口结构。
六、结语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几乎都是以破坏生态环境与其规律为代价的,这种发展形式虽能促使经济得到短时间的发展,但是不利于国际贸易的长期发展。而循环经济的出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循环经济的投入低、消耗低、污染少且效益高等优点,给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张秀丽.对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思考[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报,2011(10).
[2]李红.浅谈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0(03).
[3]易露霞,刘芳.在循环经济理念下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J].中国市场.2场.2009(Z3).
[4]李军.循环经济与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J].国际经济作.2009(06).
[5]王桂兰,刘莹莹.发展循环经济 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07).
关键词:循环经济;逆向物流;第三方物流
一、循环经济理念
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循环经济改变了传统经济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所带来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在传统经济中,人们高强度地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提取出来,然后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水、空气和土壤中,对资源的利用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为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循环经济所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为工业化以来的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规模的扩大,水、能源、矿产等资源越来越短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物流体系
物流体系是有由从生产商到消费者的一系列物的流动的正向物流和从消费者到销售商、生产商、供应商的物的反方向流动的逆向物流所构成的。在传统经济模式下,大多数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构建自己的物流体系时,主要考虑的是正向物流体系,产品到达顾客手中后,就基本上离开了企业的物流体系,某些附件如包装物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产品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也完成了它的生命周期。如果企业逆向物流的发展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动力,有些废旧物资由于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且相对集中,一般来说企业愿意回收,可使一部分废品变为再生资源。但是,产品回收却不一定能带来经济利益,甚至造成亏损。由于大多数工业废旧物资的利用,既存在经济和技术上的难点,也存在管理上的种种不足,逆向物流成本过大,使许多经营者望而却步,这与循环经济的要求还离得太远。
循环经济理念下的逆向物流系统构建,是弥补市场外部效应的政府干预方式,政府应通过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以及经济手段,加以引导和鼓励,把循环经济的思想深入到逆向物流管理中去。
三、循环经济模式下我国逆向物流发展面临的问题
1.国民对逆向物流与循环经济的认识不足。发达国家正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但我国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许多企业对逆向物流与循环经济的认识还不充分,国民珍惜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偏弱,加之我国又是人口大国,消费量偏大,产生的废弃物问题更为突出。一方面是人均资源的极度短缺,另一方面是有限资源的大肆浪费,导致我国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存在矛盾。
2.政府对逆向物流发展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不得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目前我国一些政策和制度存在不合理的成分,阻碍了逆向物流的发展。如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税制、回收与使用联系渠道的削弱等,使再生资源行业成为微利或者无利的行业,一些企业存在做得越多,亏损越多的现象。回收企业作为逆向物流企业的主体普遍存在“散、小、差”的状况,多数属于个体企业或小型流通企业,因而所涉及到的行业和范围有限。
3.逆向物流技术创新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逆向物流对回收物的技术处置已有了较大的发展,除常规的金属、塑料、橡胶已有成熟的加工工艺外,国外对显像管、压缩机、印刷电路板和电池等部件的处置也有了比较先进的方法。如:物理冲击分离、智能分离、粉碎筛选、比重法分选以及高温焚烧等。我国企业在进行逆向物流时,逆向物流技术创新(尤其回收量大的废旧物)不足。对回流的物品加以有效利用或销毁需要相应的技术、设备和工艺,如再制造技术、分解技术等还很欠缺。
4.逆向物流经营机制不健全。近几年我国的逆向物流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主要以回收物流为主。回收物流的从业者多半是个体户经营者,存在着回收物资品种单一、回收环节多、回收网点偏少、回收渠道不畅、布局不合理、管理混乱和设施之间不能配套等弊端。经营者单纯为利所驱,难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经营机制。
四、循环经济模式下推进我国逆向物流发展的政策建议
1.制定、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的环境和污染标准。但是由于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和处罚力度不够,企业牺牲环境付出代价和执行污染标准所获得的补偿不对称,企业出于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需要,并不重视自身逆向物流的建设与管理。因此,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逆向物流建设与管理。
2.推进排污许可权市场交易,促进企业自身逆向物流系统的建设。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政府难以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制定相对应的针对其外部性的税收政策。考虑到有多个产生污染的行为主体,政府在控制总污染水平的前提下,将允许的排污权以某种方式授予各行为主体,并允许行为主体之间能自由交易其许可权,因此就形成一个排污许可权的交易场所。一但某个行为主体要排除更多污染物,就必须在这个交易市场上向其他行为主体购买排污权,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激励机制,既激励某些行为主体想方设法减少自己的污染物量,将多余的排污权出售以获取利益。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规则,允许企业的排污权在一个规范的市场上交易,这样有三个优点:有利于控制污染总量;降低管制成本;促进企业关注自身逆向物流系统的管理,使企业自觉主动参与到循环经济中来。
3.加强逆向物流理论研究,培养相关专业人才。逆向物流作为产品、信息等从消费点到生产点的物理性流动,使物料循环重复利用,能挖掘废弃产品或有缺陷产品潜在的使用价值,产生巨大经济效益。逆向物流并不等同于废品回收,它包括如何对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物处理与再处理、维修与再制造等活动进行的全面有效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产品制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许多环节。因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更与政府发展循环经济模式、环境保护政策和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有必要在政府牵头下,结合企业、学术界的力量,进行逆向物流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评估。另外,企业要实现逆向物流方面的技术创新,不仅要提高设备的技术程度,更要靠具有综合素质的物流专业人才。因此,政府还应建立相应的物流人才培养体系,确保企业逆向物流的发展不受人才短缺的制约。
4.积极推进企业逆向物流相关技术创新。企业要实施逆向物流,必须从供应链的视野来构建逆向物流系统,建立起包括制造商、零售商、回收商、再制造商和消费者在内的“生产─流通─消费─再利用”的循环物流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众多企业间构建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信息、技术、利益共享,能使循环经济得以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经营环节展开,有力推动循环经济实践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如首先应该鼓励企业改进产品设计,采用面向拆卸设计(DFD)。其次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管理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回流产品。譬如:基于EDI技术设计的信息系统能够使制造商与零售商实现退货共享,并快速对回流物品做出反应。当前条形码、GPS、RFID等技术已经在物流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将此类技术运用到逆向物流管理中去。最后,重点支持回流物品处置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动整个企业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
5.积极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循环经济理念下要使每一个消费者具备循环经济意识,认识到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因而必须有一个逆向物流服务平台为他们提供方便统一的物资回收等服务,否则,循环经济就成了空谈。循环经济是21世纪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逆向物流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是发展循环经济模式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被透支、环境被破坏,各国已开始意识到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战略。逆向物流在我国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同时在企业界的实践中仍然是个空白,循环经济的环保理念也还未能深入人心。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政府应尽快制定强制性回收法规,并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工具,设定合理的惩罚约束机制,以促进我国的环保建设。另外,相关环境部门也应该尽快制定逆向物流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操作规程,从而确保企业在实施逆向物流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参考文献:
[1]高颂.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思索[J].中国物流和采购学会,2004,14:12-15.
[2]赵会军,汪斌.逆向物流[J].中国物流和采购学会,2003,18:52-54.
[3]曾凡婷,孙娇.浅析逆向物流[J].物流技术,2003,10:25-27.
[4]中企联雇主工作部.中国企业循环经济的实践及发展对策[J].上海企业,2005,4:56-58.
[5]王兆华.循环经济理论的国际实践及启示[J].改革,2005,3:46-48.
[6]王西兵,钱燕云.逆向物流及其管理研究[J].物流科技,2005, 120:35-38.
Circular economy mode Logistics System Construction
Wang Hongliang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文章选择黑龙江省作为研究循环经济的对象,探讨政府主导下的激励机制设计,也是新形势下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可持续发展层面上的考虑。
2循环经济激励机制基本理论的概述
2.1循环经济激励机制内涵
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是以调动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经济与非经济的手段和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利益与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运行模式。循环经济激励机制按照实施主体和作用机制的不同,分为经济激励机制和非经济激励机制。
2.2黑龙江省建立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意义
激励机制的建立是打破经济主体“路径依赖”痼疾和使外部性内在化的合理途径,也是在经济社会中推广循环经济理念的有效方法。此外,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落后,发展循环经济也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3黑龙江省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现状
3.1市场机制不健全
首先体现在资源和环境的产权不明晰,对资源和环境产权界定工作的缺失是黑龙江省资源滥用和环境恶化问题久治不愈的根源;其次交易机制的“短板”则限制了诸如排污权等先进治污理念的运用。
3.2法律制度有待完善
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目前,黑龙江省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还没有专门制定与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但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不完善,没有制定中长期的节能规划。
3.3政绩考核制度不合理
不可否认,黑龙江省仍然存在将GDP作为官员政绩考核和职位升迁的主要标准的惯性思维。但事实证明,对数据的极端偏好会限制执政者视野,影响地区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黑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的构建
循环经济激励机制包括经济激励和非经济激励两个方面。经济激励机制更多地强调以物质利益来调节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将发展循环经济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联系;非经济激励机制则以法律法规和宣传舆论为主要激励和约束工具,通过对经济主体有针对性地引导和规范,提高其参与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1经济激励机制
经济激励机制以经济主体利益为核心,主要运用价格、财税、信贷、排污权交易等手段来激励和约束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1)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制定以财税为主的激励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购买性支出、财政补贴、税收等财税手段来影响经济主体发展循环经济是经济激励机制最重要的内容。在购买性支出方面,政府以绿色采购的形式来鼓励和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在财政补贴方面,对企业主动研发清洁生产工艺和自觉进行节能减排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生产系统;税收政策下的激励机制分为正、反激励两部分,即正激励体现为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有建树的企业给予税收的优惠政策,反激励则是对企业的环境污染和滥用资源行为征收惩罚税。(2)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资源会流入到生产效率最高的行业和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领域。而目前我国资源价格机制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市场价格仅反映资源市场的一般供求状况,资源的稀缺性价值和开发利用行为带来的环境成本却没有在价格上得到有效反映。使资源节约的意识贯彻到厂商的生产流程中,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调整资源价格———将资源的稀缺性成本和负外部性成本纳入资源的价格体系中。当资源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时,对成本和利润的敏感性会促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生产设备更新换代。(3)建立绿色信贷制度,引导企业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投资选择。绿色信贷是银行业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及产业政策,对开展循环经济、生态农业、开发新型能源及开展防污治污作业的企业和机构给予优惠利率的贷款,而对于高污染、破坏型的企业控制其贷款数量及给予惩罚利率的贷款。相对于财税政策带来的财政收支增减变化,这种以优惠的信贷制度为表现形式的货币政策显然更具成本优势,在融资方面对企业的投资项目选择加入激励机制,也能更深刻地影响企业长远的经营发展计划。(4)发展排污权流通市场,建立阶梯式累进排污量收费制度。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具有治理污染成本最小化和可操作性强等优点,是控制和治理污染物排放的有效制度创新。但在排污权流通市场之外,政府可以借鉴应用在电力市场和自来水市场上的阶梯式定价原则,把阶梯式累进排污量收费制度引入排污治理的整体规划中。短期内,高排放、高能耗的企业能依靠排污权的市场交易解决燃眉之急,但从中长期看自觉安装排污装置和更换先进生产设备会是这类企业的必然选择。事实上,当政府执行阶梯式累进排污量收费制度时,会给企业的节能减排发出强烈信号,经济主体也就有依据和动力去做出趋利避害的行为选择。
4.2非经济激励机制
非经济激励机制是政府利用自身行政主体的地位和优势,结合行政管理的特点,采用的有别于经济激励的其他奖励手段和激励政策,如在法律规范、政绩考核、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入政府干预措施,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1)完善政府在资源环境产权和节能减排目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循环经济立法第一个方面的内容是界定资源和环境产权:野蛮开发资源、肆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资源和环境的所有权不明晰,相关利益主体(主要是居民)不能利用法律来合理维权,最终只能以环保部门的事后调节和企业的有限妥协告终。科斯认为只要产权的归属是明确的,就能以谈判的方式解决外部性问题。因此,解决黑龙江省资源和环境利用方面问题的第一步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此类物品的产权归属。循环经济立法第二方面内容是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除了执行国家的一般法律外,黑龙江省应专门制定适应地方实际情况的行政法规,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建立中长期的节能减排规划。(2)改革官员政绩考核标准,将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引入评价体系。关注GDP总量和增长速度没有错,因为它反映一国或一地区的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但问题在于,不少执政者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甚至不惜以严重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为代价,这种发展模式显然是不可持续的。要转变执政者的发展思维就必须要变革对官员的激励规则———弱化GDP作为考核官员政绩和职位升迁标准的重要性,同时把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评价体系中去,建立健全针对政府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奖惩机制。(3)积极开展宣教活动,引导民众参与循环经济。民众是环境问题最大的利益攸关主体,也是决定循环经济政策最终实现效果的最大影响变量。形成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至关重要的环节是增强人们关于绿色消费的意识,提高民众参与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才能保证循环经济政策落到实处。而宣传教育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途径,宣教活动一方面,要引导消费者形成生态环境意识和资源意识,使人们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依存关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节约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则致力于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促使消费者形成注重消费效益和从消费中得到更多的精神满足的新理念。
作者:袁雪刚 王晓楠 刘艾迪 阮德煌 刘小凡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宝艳园,王积超.循环经济激励机制研究[J].兰州学刊,2015(7):134-135.
关键词:煤炭产业 循环经济 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产业链 运行机制
循环经济的研究及实践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是对物质相对闭环流动型(relative-closing material cycle)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王晓冬,2008)。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倡导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3R) 原则 。循环经济以生态工业链为发展主线;以生态工业园为发展载体;以清洁生产为重要手段;以追求物质资源减量化为内在要求;以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为根本目标(解振华,2003)。
(一)国外的研究及实践
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层面。微观层面即企业小循环――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理论。“清洁生产是将综合预防环境策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中,以便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并贯穿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始终。美国是最先实践这种理论国家,杜邦化学公司为典型代表。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是一种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危害的评价和对产品环境特征分析及决策支持的工具,在循环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强调单个企业在每一生产过程即产品、工艺、分发和管理中寻求环境影响的最小化。
中观层面即产业园区内循环。产业共生(Industrial Symbiosis)理论与产业生态(Industrial Ecology)理论。20世纪70年代,丹麦的卡伦堡市出现了一种新的工业生产型态―生态工业园,John Ehrenfeld和Nicholas Gertler(1997)通过对卡伦堡市企业的研究指出企业间可相互利用废物,以降低环境的负荷和废物的处理费用,建立一个共生系统,进而提出了产业共生理论。卡伦堡市生态工业园的成功为生态工业园建设、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
宏观层面即社会的大循环。在宏观层面侧重于在社会层面上实施循环经济,是针对人类生活消费后排放的循环经济,如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和日本的循环型社会体系。具有代表性的是零排放(Zero Emissions)理论,日本学者对该理论进行了发展,即创造出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社会福利计划为目标,便可向环境负担较小的循环型社会迈进。日本政府明确提出了“环境立国”的目标,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在多领域进行零排放的循环型社会建设。
国外对循环经济的研究正逐步拓展到地区、国家甚至更广阔范围,其研究焦点集中于区域范围内的不同产业系统、工业群落之间如何通过有效集成来优化资源的使用,改善整体环境绩效,最大可能地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Ernest Love最早提出了生态工业园概念,他与耿勇合著了《工业生态学和生态工业园》,该书系统地阐述了工业生态学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实践运用,为生态工业园的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做出了较大贡献。Ernest Lowe以及Hall J.还有欧洲其他的研究机构对生态工业园的设计与操作的研究颇有建树,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方法体系。Heeres(2004)通过比较荷兰与美国的EIP运行境况,认为荷兰的EIP比美国的更稳定是由于政府干预少,从而得出政府与EIP的关系。生态工业园是美国政府大力提倡的一种循环经济实现形态,目前,全美已有近100个生态工业园区,并各具特色。其它发达国家也积极致力于生态工业园的建设。
(二)国内的研究及实践
我国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于初期。其研究涉及研究范式、理论基础、发展理念研究方法和学科建设上等,蒋国俊、蒋明新等人(2004)在对四川投资集团公司组织“煤、电冶产业链”的实践经验总结基础上,对产业链理论及其稳定机制进行了研究,界定了产业链的概念和基本的理论框架,总结了推动产业链稳定运行的定价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沟通信任机制等三种机制。王兆华等人(2002)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研究了生态工业园中企业共生机理。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运作模式,各种在业务上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并提出了生态产业链结构模型;冯久田(2003)论述了鲁北企业集团创建和运作三条生态工业产业链的成功实践,并分析了创建生态工业产业链的机制与环境,提出了建设鲁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构想。徐大伟、王子彦(2005)等以卡伦堡生态工业园为例,从其发展历程上对工业共生体的企业链接关系进行了比较研究。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扩大循环经济理念的宣传、立法及循环经济的试点,目前成功的有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区、鲁北生态工业化工业园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目前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多侧重于产业链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其实践重在生态工业园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要在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遵循生态学的内在规律,是将经济效益建立在生态效益基础上的高效产业链。确保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稳定运行,应将影响其运行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一定机制。这也是国内循环经济研究的重点。其研究成果将对国内生态工业园的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
陕西煤炭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构建
陕西煤炭资源丰富,其煤炭产业综合效率的提高,对支持本地及全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特别是陕北能源基地是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能源续接地,其可持续的能源产业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了确保陕西煤炭产业发展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现有的工业园区布局、建设和相关产业链构建依照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重构。
(一)循环经济产业链及其类型
产业链是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以某一个产业中具有竞争力或竞争潜力的企业为链核,与相关产业的企业以产品、技术、资本等为纽带结成的一种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战略关系链。循环经济产业链(Industry Chain of Circular Economy,简称ICCE)是指以恢复和扩大自然资源存量、扩充自然资源的增量为宗旨,以节约为原则,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经济合理性为准则,为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再生利用率,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依据生态学和工业控制系统原理对两种以上产业的链接所进行的设计(或改造)并开创为一种新型的产业系统的创新活动(曾智科,2008)。
循环经济产业链兼顾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循环经济产业链依据生态学理论和工业控制系统原理,是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高效产业链。依照其构建模式可分为:一是依托型循环经济产业链,生态工业园多采用此生产模式。其产业链的形成以生态工业园中一家或几家大型核心企业(AnchorTenant)为依托,众多中小型企业围绕核心企业进行运作,从而形成工业共生体系。由于核心企业的存在,一方面,需要其它企业为其供应大量原材料或零部件,也为相关中小型企业提供巨大市场机会;另一方面,核心企业产生大量的副产品,如水、废料或能源等,为相关中小型企业提供生产材料,吸引中小企业围绕其相关业务建厂。二是平等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在平等型循环产业链中,一家企业会同时与多家企业进行资源的交流,依靠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平等的谈判合作来实现其利益。三是嵌套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它是一种复杂网络组织模式,吸收了依托型循环产业链和平等型循环产业链的优点,由多家大型企业和其吸附企业通过各种业务关系而形成的多级嵌套网络模式。四是虚拟型循环产业链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主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用信息流连接价值链建立开放式动态联盟,以市场价值的实现为目标,参与企业协同工作和优势互补,虚拟组织以循环产业链为依托。
(二)陕西煤炭产业存在问题及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影响
陕西煤炭资源丰富,煤炭业的发展不仅支持着陕西经济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陕西煤炭业肩负着我国经济发展能源保障的重担,煤炭业提高其综合利用效率意义重大。而目前陕西煤炭业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却严重制约着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的实施。
1.煤炭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陕西省作为一个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其产业结构的调整显得尤为重要。尽管“十一五”期间陕西煤炭转化项目取得长足发展,但相对快速增长的煤炭产量,转化能力仍然偏低,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以生产和销售原煤为主的经营方式,更没能从根本上实现煤炭产业规模化、现代化,以达到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煤炭业经营的综合效率较低,其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
2.煤炭开采浪费严重。当前,一些大中型煤炭企业的开采回采率普遍偏低,浪费严重。在目前煤炭价格高、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许多矿山为了尽快把煤炭资源“兑换”成现金,不论煤层有多厚,统统从中间开采一趟。这种吃菜心式的开采方式,导致一些矿区无法进行复采,浪费了大量资源。不少小煤矿仍旧采用落后的采煤工艺,工作面回采率小于40%,矿井回采率在20%以下。大中型煤矿平均回采率仅为50%左右,小煤矿的回采率约为25%-30%,远远低于国家最低回采率65%的标准。
3.煤炭管理混乱低效。由于煤炭产业高额的回报率,使得一些企业和政府部门为了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就忽视了一些管理。从企业方面看,管理者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盲目的追求产量,追求经济效益,对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视而不见,缺少综合管理,不考虑长远利益,挖空一块地,就再觅它处。从政府方面看,没有做到合理监督。由于煤矿数量众多,给全方位管理带来困难,更不能实现规范煤炭产业,一些官员认为只要能提高GDP,其他的都不是问题,所以对企业的放纵,也导致了管理上的混乱低效。
4.陕北能源基地的工业园区建设缺少科学规划,影响循环经济的运行。陕北目前形成工业园区(榆神煤化工业园区、榆横煤化工业园区、府谷煤电载能工业园区、绥米佳盐化工业园区、定靖油气产能园区、吴堡煤焦化园区、延安石油化工区和黄陵煤矿区)的发展局面。由于对生态工业园区缺乏整体科学的规划,多数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不高,产业升级乏力,企业之间缺少应有的互利合作理念等,制约着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发展,也影响着陕北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园区发展定位模糊,内部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在园区建设中,地方政府以引资数量为主要目标,缺少从培育地方产业集群的角度引资建园,忙于上项目,重复建设,未形成各具特色、集中布局的产业群,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园区建设只重视在单个企业内部开展系统化的污染预防,实施清洁生产,忽略了不同企业间的合作。单纯依赖清洁生产方法无法从不同产业组成的工业系统高度来审视系统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物流和能流关系,也忽视了工业发展和周围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问题,制约着陕北生态工业园的顺利发展。
(三)陕西煤炭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
关键词:循环经济 国际贸易 可持续发展
前言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与循环经济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和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环境的改善受到经济实力的影响,只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对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因此,要想提升改善环境的能力,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实现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循环经济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概述
循环经济指的就是在包含人类、科学技术以及自然资源的大系统中,且在资源投入、产品生产、商品消费以及商品废弃的发展过程中,利用依赖生态型资源循环发展经济替换以往依靠消耗资源的线形增加经济[1]。这种经济又被称为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其关键核心是资源的循环、高效运用,基本原则是减量化、再次利用与再资源化,发展目标为实现经济发展的“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满足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属于环境友好型与资源节约型经济形态。
所谓的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就是指一个地区或者国家的国际贸易和其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等紧密相连,并持续、长久发展的一种理论。换句话讲这就是在严格遵守国际贸易发展内在规律的前提条件下,不断完善国际贸易发展体系,建立健全国际贸易运作的机制,科学合理的对外贸资源进行配置和使用,提升国际贸易的发展效率,从而确保国际贸易和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环境破坏,资源浪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迅速,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的快速发展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并且这种情况越演越烈。我国人均资源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比较低,而我国资源消耗与资源产出能耗水平与世界水平相比却比较高,且我国资源能源的利用率低于其他先进国家水平。我国经济增长的方式是高投入、高消耗,这种方式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2]。当资源消耗高,但资源又明显不足时,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粗放型发展方式
我国的国际贸易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的增长只是通过数量的增长来实现的,所采取的发展模式是一种粗放型的模式,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益”。这种发展模式将会带来两种结果,其一,这种发展模式造成对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的污染与资源的严重浪费。我国出口的商品越多,那么环境的破坏越大,资源的消耗越高。其二,我国的出口商品过于的依靠资源,而资源的利用率又比较低。我国出口商品中粗加工、劳动密集型以及低技术含量的商品所占的比例比较大,而附加值高且技术含量高的商品所占的比例则比较低。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
我国商品出口到其他发达国家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它们要求我国的商品在各个方面都必须达到环保要求,例如生产、开发、包装以及使用等等,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我国产品的包装与运输成本,造成我国产品廉价的优势消失,且降低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3]。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诸多的贸易摩擦,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出口商品的结构
我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与初级加工产品,这类产品大多属于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附加值低且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这类产品集中在采掘业、纺织业以及化工制造业等行业。而这些行业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且对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然而,我国所进口的商品中主要是科技含量高的工业品或者是原材料和资源,例如电子仪器、计算机、化工材料以及原油等等。此外,还有部分国家将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转入我国,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三、发展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首先,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循环经济是依据生态规律充分运用自然环境的容量与自然资源,完成经济行为朝生态化的转变。循环经济利用不同类型的产业与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所构成的,与自然生态链相类似的产业链,进而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降低废弃物的产生,资源再次利用,避免环境受到污染,从而实现拓展经济发展质量与规模的目标,达到环境和经济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环境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保护稀有自然资源。
其次,资源有限迫使我国国际贸易与循环经济的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会对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与合理的配置,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的原油资源占世界储蓄量的2.4%,煤炭资源占世界储蓄量的11%,天然气占世界储蓄量的1.2%,但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则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就某种意义上而言,我国的资源匮乏。近些年,人们明显感觉到各种资源与原材料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最后,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贸易政策,有助于生态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和谐进步。近年来,国际环保运动得到快速发展,不但出台了相关的国际环保条约,各个国家与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环境标准。而这些环保标准与规定无法避免的牵涉到贸易方面[4]。根据我国商务部的调查发现,我国出口企业严重受到其他国家绿色壁垒的影响,产品的成本与风险越来越大。环保标准的实行在一个方面上显示了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而在另一个方面则会给一些国家的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一定的限制,例如中国。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而实现国际贸易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坚持循环经济思想,确定循环经济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两者间的联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是进行国际贸易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这一内在要求就必须发展循环经济,这是其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我国在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同时,统观全局,全面考虑循环经济与贸易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提升生态环境的质量,加强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最终实现循环经济与国际贸易的和谐、统一发展。
(二)建立健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
现今,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促进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但是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因此,我国应该制定一套全面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进而促进循环经济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避免破坏行为与短期行为的发生。
(三)发展绿色商品,实现绿色贸易
在国际市场上,绿色商品十分受欢迎,它是打破绿色壁垒的物资条件。因此,我国的外向型企业在生产时,应该树立循环经济理念,从商品的研发、设计、制作、包装以及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实行绿色化,注重环境保护,充分利用资源,从而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有效降低由于绿色壁垒而到来的经济损失。
(四)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
对我国的产业与产品的结构进行调整,转变资源导向型的国际贸易发展策略。我国的产业结构应该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资源的充分利用,加强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与技术含量,降低矿产品与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量,避免对我国环境的污染与资源的过度消耗。
五、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国一些领域的经济发展都是以破坏环境与以资源密集型为代价,这种发展形式能促使经济得到短时间的发展,但是不利于国际贸易的长期发展。而循环经济的出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循环经济具有投入低、消耗低、污染少且效益高等优点,发展循环经济不但能够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时也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红.浅谈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0(03)
[2]易露霞,刘芳.在循环经济理念下实现国际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J].中国市场.2009(Z3)
关键词: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循环经济;区域评价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63-04
引言
近年来,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过分依赖能源资源消耗的粗犷型发展模式,导致了我国能源资源消耗过度和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因此,对循环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对促进我国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国内关于循环经济的评价研究已有不少。于丽英、冯之浚考虑并筛选了有关经济发展、人居环境、社会消费和资源环境等指标,建立了评价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突出了绿色发展和人文发展指标的重要性,但是该评价体系也存在部分指标获取难度大和指标间互相干扰等问题[1]。另外,目前对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评价的研究成果较少,只有谢园园基于过程―效应原理,以省域为基本单元分析了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并初步确立了循环经济类型区划分方案[2]。王康从管理学的角度,参考了各地区的循环经济规划方案和循环经济实施计划之后,建立了我国各省域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3];但是也存在着部分指标可比性较低的问题。在研究方法的选择方面,钱翌等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包含目标、准则、指标和分指标层次的四级评价体系,并采用特尔菲专家打分法,针对青岛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4]。该评价方法优点是结构清晰、指标层数据相对便于获取,但是其评价过程比较繁杂,只能得出排序结果,不能客观评价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刘玉萍提出应用模糊估计法对南充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并指出该方法存在一定的主观性问题[5]。王荣等以经济和环境资源为主要因素研究了2010年山西省各地级市的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运用SPSS软件,通过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评价[6],但是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在剔除某些指标的过程中,主观性较强而且要求各指标间必须满足一定的相关性,所以单独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评价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因此,本文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估计法相结合以解决单独运用某一方法产生的主观性过强和只能得出排序结果的不足。并把循环经济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日本作为成熟阶段的标杆,来客观评价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阶段。
一、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考虑到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具有系统性、动态性和指标差异性等特征,本文将区域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为“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三个层次。其中目标层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代表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准则层涵盖了经济发展系统、资源消耗系统、生态环境系统、资源循环系统和社会发展系统;指标层为各系统下的具体评价指标。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如下页表1所示)。本文的指标分为两类,即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其中正向指标是指该指标数值越大,越能够对循环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即“越大越好”;而逆向指标指该指标数值越小越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即“越小越好”。下页表1指标类型数列中:“1”表示正向指标,“2”表示逆向指标。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某一地区进行发展阶段评价时,合理并客观地定义各发展阶段的数值标准就尤为重要。黄和平等在参考了国际上各指标数值的基础上,将各指标数值在区间上等分,提出了区域循环经济指标分级标准,并对江苏省各市的循环经济发展阶段得出了较好的评价结果[7]。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问题,得出的发展阶段评价的结果只是相对好坏的结果,并不能客观地评价出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因此,本文以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日本作为成熟阶段的标杆,选择日本的各项正向指标数据的80%~100%(逆向指标数据的100%~120%)作为达到发展成熟阶段的标准,并将其正向指标数据的60%~80%(逆向指标数据的120%~140%)定义为中期阶段,正向指标数据的40%~60%(逆向指标数据的140%~160%)作为初级阶段,正向指标数据低于40%(逆向指标数据高于160%)即为准备阶段。
二、研究方法
(一)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的步骤包括:指标无量纲化处理、专家打分构造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层次单排序和层次总排序。由于本文改进了传统打分方法,故合理省略了其中一致性检验的过程。
1.指标的无量纲化处理。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的量纲各不相同,所以先对各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考虑到区域间的循环经济发展评价属于横向比较,而且涉及到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故选用阈值法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处理。首先对各指标进行分类处理,经过阈值法处理过后的正向指标的值均在0~1之间,逆向指标的值均在-1~0之间,处理后的指标都将是“越大越好”。
2.专家打分。本文运用专家打分法是在比较打分法的思路基础上的改进[8]。经检验,传统的1/9~9打分法在处理含有较多指标的矩阵时,容易得出指标权重相差多个数量级的问题,因此采用数字1对应9来代替用1/9对应9,即可解决这个问题。
将各判断矩阵中指标按重要程度排列成xa≥xb≥xc≥...≥xk,其中xa表示这组指标中最重要的指标。然后将各指标从最重要指标开始分层。本文定义了共5个层次,分别用“9”、“8”、“7”、“6”、“5”表示。由于筛选出的指标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不会出现指标间的重要性相差过大或者过小的情况,故5个层次即可满足需要。其中,“9”层为重要性最高的层次,层次之间差值的大小表示重要性相差的大小。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含有5个指标的判断矩阵中,若经过判断,各指标按照重要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为:x3>x2=x4>x1=x5,并且x2和x4的重要性比x3相差很小,而x2和x4比x1和x5一般重要。则分层结果为:先将最重要指标x3置于“9”层,然后将x2和 x4置于“8”层,x1和x5置于“6”层。
用分层代替比较打分不仅简化了专家打分的烦琐过程,而且解决了直接两两比较的结果可能不满足内在逻辑性的问题(例如比较结果中可能出现A比B重要,B比C重要,但C却比A重要的情况),从而使判断矩阵自然具备了较好一致性,可以省略一致性检验的过程[8]。也避免了判断矩阵不满足一致性时,需要专家重新打分的麻烦。
3.判断矩阵的构建。从“9”层的指标开始,依次与下面各层次的指标两两比较。本文采用的比较原则为:重要性相同的指标间相比较用5表示,第m个指标相对于第n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如式(1)所示):
amn=5+(第m个指标层数-第n个指标层数) (1)
由于判断矩阵中对角线上的数字表示指标自己与自己相比的结果,故都为5。再根据公式(1)首先计算对角线上方的元素。再根据公式(1)可知,anm与amn之和为10。
4.计算权重。根据层次分析法的权重确定原理,计算出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即为对应指标的权重。将准则层和目标层下共6个判断矩阵分别应用Matlab软件进行处理,计算出各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对应的特征向量wa,wb,wc,…,wk,即为指标xa,xb,xc,...,xk对应的判断权重。然后计算指标层中各个指标相对于目标层的重要性,即指标总权重WAi。设准则层B中指标i对于准则层B的权重为WBi,准则层B对于目标层A的权重为WAB,则指标总权重WAi如式:
WAi=WAB×WBi (2)
(二)模糊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
设指标集合为U= {u1,u2,u3,…,un},评语集合为V= {v1,v2,v3,…,vn};在对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评价中,集合U表示无量纲化的各指标值,集合V表示各指标值对应的评价阶段(准备阶段,初级阶段,中期阶段,成熟阶段)。为方便计算,本文分别用1、2、3、4表示准备阶段、初级阶段、中期阶段和成熟阶段。各指标或因素对应的归一化权重集合为W,W={w1,w2,w3,…,wn}。综合评价的结果为:
bj= Wj×Vj (3)
其中,j表示评价对象,bj为评价集合与权重集合的加权结果。由于bj的值在1和4之间,故将数值域均分作为评价标准。因此bj∈[1,1.75)为准备阶段,bj∈[1.75,2.5)为初级阶段,bj∈[2.5,3.25)为中期阶段,bj∈[3.25,4]为成熟阶段。
三、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是以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及各地方省市统计年鉴为数据基础,对我国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研究。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我国大陆地区的31个省级区域。其中,自治区的部分数据无法获得,本文采用青海省的数据代替。
(二)区域评价结果
本文有五位专家进行打分,根据上文中权重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各组指标权重,并将5组权重结果加权平均,得到各指标权重及归一化权重结果。将各指标无量纲化的数值与其权重加权之后,得到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及发展水平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循环经济发展处于第一阶段,即发展指数高于1的地区共有8个,分别是北京、天津、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山东和重庆。这之中除了重庆外的7个地区均位于我国三大经济圈内。并且这8个地区都具有经济发达、人口稠密、技术设备先进等共同特点。发展处于第四阶段共有4个地区,分别是宁夏、、新疆和青海。这些地区主要位于我国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口密度低、发展经济的方式多依赖于能源资源的消耗,污染物处理水平落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第二、第三阶段的地区共有19个,占总数的60%以上,主要分布于我国中部及东北部地区。可以看出,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受地域因素的影响很大,并且大多数地区发展处于中间水平。此外,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从东至西总体上呈现出比较明显的逐级递减的阶梯性现象。
(三)发展阶段分析
本文以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的日本作为标杆,对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阶段进行较为客观地评价。根据P64表1中的分级标准,运用公式(3)推算出同日本对比下的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指数。结果表明,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指数都处于1.75~2.5之间,即处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只有位居前5位的北京、天津、广东、上海和浙江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了中期阶段。通过与日本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对比,整体来看,我国31个省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均处于中等偏低的水平。近年来,我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资源投入产出方面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进步明显,部分地区的清洁生产和资源重复利用指标已达到了成熟阶段的标准。但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
结论
1.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和阶梯性。东部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我国的绝对领先地位,西部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差,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发展水平相差不大。另外,从东至西、从沿海到内陆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明显的递减趋势。
2.通过与日本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只有北京、天津、广东、上海和浙江处于中期阶段,其余各地区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参考文献:
[1] 于丽英,冯之浚.城市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J].中国软科学,2005,(12):44-53.
[2] 谢园园.基于过程―效应的区域循环经济评价方法及其实证分析[D].北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
[3] 王康.中国省域循环经济评价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3.
[4] 钱翌,寻涛,赵荣敏.青岛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9,(5):199-205.
[5] 刘玉萍,郭郡郡.AHP 模糊综合评价法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中的应用[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9,(9).
[6] 王荣,张所地,徐治宇,等.城市循环经济发展评价的数学模型及实证分析[J].数学的实践与认识,2013,(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