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14:59: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现代化农村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新农村;农业机械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044
1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现状
1.1 机械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机械的种类也在不断的变化,以适应农民农业生产的需求。在农业机械中,拖拉机的应用最为广泛,并且拖拉机的外观和内部也在不断的更新改造中。现如今的农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很好的保障,节省了大量的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的劳动效率。机械的投入,提高了我国农业化水平,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1.2 新型产品的使用率低
放眼农业机械市场,使用率较高的还是以前的机械,它们得到了人们的认可,新研制出来的农业机械前景并不好。在这样的状况下,新产品的研制也陷入到了瓶颈期,许多厂家不愿意耗费大量的资金在新产品上,没有新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过长,对于我国农业发展来说都是很大的阻碍。在科学技术水平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我国一定要调整好市场供需关系,鼓励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为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2 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的意义
2.1 农业机械现代化促进了我国的农业发展
传统的农业生产主要依赖于人力和畜力,耗费的时间较长,产品的质量不高。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机械被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使得生产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虽然,我国现在的农业机械现代化水平不高,与国外相比,还有一些劣势。但是我国也在积极的努力,使农村逐步实现机械化生产,解放劳动力,增加农业的产量,提高农民的收入。我国一直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一旦机械化生产在农村普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会加快,城乡之间差距缩小,让城镇与乡村共同发展,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进步。
2.2 农业机械现代化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
传统模式的农业生产的产品数量少、规模小。现在农业机械现代化水平提升的前提下,农村的农产品数量有了很大的提升,而且,r产品实现了规模经营。由于机械的投入,农业生产对劳动力数量的要求逐渐减少,剩余的劳动力可以涌入到城市中,为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除此之外,放眼国际,高质量的农产品在市场上也更有竞争力,农产品的竞争是很激烈的,质量较高的农产品能够促进进出口贸易往来,也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加快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从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2.3 农业机械现代化提升了劳动生产率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还相对落后。在有的农产品,比如玉米的收割上还是传统的人工模式,生产效率极低,投入的人力物力也很大。然而在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机械化收割,农业机械的使用很适用于大规模的生产,它可以将农产品在短时间内实现收割、摘穗等步骤,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农民来说是一大喜讯,让农民摆脱了以往劳作的模式,而且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未来,我国需要做的就是要将农业机械化的水平提升一个台阶,让农民都采用机械化的生产模式。
2.4 农业机械现代化加快了国家的发展
农业机械现代化正是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标志。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的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加大科学技术和资金的投入,用机器来实现农业生产,不仅可以缩短农业生产的时间,还可以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当国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提升了,在国际的地位就会相应的提高。并且,农产品出口之后,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会更强。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会在此基础上稳步提升。
3 总结
在我国农业生产中,机械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也不能忽略当前的现状,针对农业生产出现的问题人们需要去面对,并且积极的解决问题。毕竟,我国农业机械的现代化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们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做好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推广,并且政府要对农业生产给予技术上和资金上的扶持,将科学技术融入到生产中去,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把提高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从农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区域布局三个方面入手,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位产出效益,使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不断增强。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大日光温室推广面积。实施雨水积蓄、井泉截引工程,全面推广全膜双垄沟播、膜下滴灌等高效旱作农业技术。加大梯田建设、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高质量和效益,开展流域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15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梯田75万亩。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5%以上。强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解决80.26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全面改造提升通乡公路。推进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造住房、沼气推广利用。每年支持建设10个新农村示范村。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根据沿黄灌区、高扬程提灌区和干旱、半干旱山区区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沿黄高效农业经济带,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扩大规模设施养殖、优质瓜菜、现代制种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走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立体农业经济发展的路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高扬程灌区农林牧复合型生态经济带,加快节水型、生态型、效益型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着力发展草食畜牧、特色林果产业,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为重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种养大户、专业农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形成种养加互补的稳定增收区。南部旱作特色农业经济带,以“整村推进、生态移民、劳务经济”三管齐下,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穴播洋芋种植,做大做强马铃薯、小杂粮等产业,发展绿色农业,走“梯田+水窖+地膜+良种”的旱作农业发展路子,构建绿色农业经济带。通过3―5年的努力,把景泰建设成全省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高效节水和农业科技示范县,使靖远县、白银区、平川区继续保持全省设施农业领先地位。
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全力提高粮食单产。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建设高标准粮田、改造中低产田,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突出发展玉米和马铃薯两大高产作物,稳定发展小麦、水稻、小杂粮优质粮食品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力争每年完成全膜双垄沟播面积150万亩以上。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能力景泰示范项目,把会宁、靖远、景泰建成相对稳定的产粮大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万吨以上。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以规模化、标准化为方向,发展种子产业,开展以种子、种苗、良种畜禽为主的良种革命,瞄准国内外知名种业公司,引进和研发一批新品种,建立良种产业化推广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综合效益。每年推广、引进各类农业新技术100项以上。加快测土配方施肥、秸秆生物反应堆、生态秸秆养殖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发展高科技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等特色园艺。大力推广雨水窖节灌、膜下滴灌、覆膜集雨等高效旱作节水技术,建设一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推广耐旱节水品种,每年推广节水灌溉30万亩。到2015年,在现有基础上节水15―20%,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增产15%以上。
二、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县有规模、镇有基地、村有特色、户有专业的产业新格局。
做大做强瓜菜产业。重点实施以日光温室为主的反季节蔬菜、高原夏菜标准化种植及储运中心项目建设,每年改扩建日光温室1万亩以上,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到2015年,瓜菜总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设施种植达到22万亩以上,总产量突破300万吨,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瓜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5―6个百分点。
突出抓好草畜产业。坚持种草养畜和秸秆转化并重,积极促进肉羊、奶牛、肉牛的规模化养殖,做大靖远羔羊肉等特色品牌,基本形成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牧草留床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奶牛、肉牛、肉羊饲养量分别达到8万头、32万头和60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16万吨、禽蛋产量2万吨、奶类产量40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把会宁、景泰、靖远建成全省养羊强县,把我市建成全省草食畜牧业大市。畜牧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大力开发枸杞、大枣、杏、梨、苹果、文冠果等特色产品,实施沿黄及高扬程灌区20万亩特色林果基地建设工程。到2015年,林果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枸杞25万亩、大枣15万亩),果品总产量达到20万吨,特色林果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5%。
扶持发展龙头企业。立足破解资源约束,解决“小、散、乱”等问题,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积极引导同类企业联合重组、良性扩张,培育一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到2015年,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5亿元的龙头企业2个,1亿元以上的5个,5000万元以上的20个,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
三、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重点扶持,规范发展。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等服务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强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发展农机专业服务队。抓好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实施“六到农家”(水、电、路、气、房、环境)工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力度,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服务组织和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800个,参合农民达到15万人,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比重提高到30%。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畜禽标准化生产基地、优势作物生产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防疫设施建设,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加大农业和养殖业投入监管力度,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安全追溯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
实施扶贫开发攻坚,不断完善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方式,创新开发式扶贫机制,稳定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对贫困人口较为密集的村落,以强化对水、电、路、气、房、环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着力点,实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科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推行特色产业发展优先扶持行动,即优先技术培训、优先资金扶持、优先良种供应、优先转移就业。开展教育扶贫和智力开发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强化外出劳务技能培训。实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和农村低保运行制度。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15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五、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代表们建议,省政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把农村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的发展规划。二是开展信息化普及教育。在所有农村地区由政府为所有的中小学提供网络接入设备、信息终端设备,组建局域网,大力开展信息通信知识基础教育,并设专人负责操作、管理。搭建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农村远程教育,为广大农民提供急需的科学技术知识。三是提升农村信息化技术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村村通工程”的扶持力度,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人民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四是积极开展信息互助。积极组织信息专家和其他领域专家下到乡镇和农村,做好农村信息服务和指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信通”等产品,普及信息富农的知识和技术。
办理结果:加强政策扶持和投入 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将这件代表建议列为2007年重点建议。承办单位组织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多次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办理建议。
一、加强战略性研究。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出台了《浙江省数字新农村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从经济、政务、文化、社会等领域,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县、镇、村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此外,开展数字新农村发展规划、数字新农村建设标准等相关研究,探讨全省数字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推进农村经济信息化。推进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加强农村供销社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购销便利。加快邮政系统信息化,完善邮政连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旅游服务业的信息服务,促进农村旅游业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金融信息服务水平。
三、加强农村社会信息化。建设综合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信息下乡、进村、入户。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农民信箱”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设全省公共卫生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站信息化。建设农产品和药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构建一体化的农民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民权益维护的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预警和应急处理系统。
四、推进农村政治文化建设信息化。加强基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促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鼓励开发切合“三农”实际需求的文化信息资源,提高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广播电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信息化水平和提供信息服务能力。推进数字电影进村,增加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延长播出时间。
我县机耕道现状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是四川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截至目前,全县拥有村道路621条1460公里,农村机耕道21217.33公里。
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截止2013年底,全县拥有拖拉机1515台,耕整机3.97万台,插秧机164台,稻麦联合收割机369台,油菜收割机18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2013年末,实现机耕91.2万亩、机播16.76万亩、机收48.1万亩。2014年上半年,新增耕整机2233台、拖拉机3台、饲料粉粹机11台、稻麦联合收割机3台,2014年小春,小麦种植面积50.8万亩、机耕38万亩、机播10万亩、机收26万亩;油菜种植面积44万亩、机耕12万亩、机播1.4万亩、机收8.2万亩;其它作物机耕3.1万亩。
机耕道建设对农机农艺融合的影响
机耕道作为农业生产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实现农业机械化过程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机耕道通行能力差将会影响农业机械化合理布局。以我县为例,如前所述,全县机械拥有量比较大,但是受我县村级道路通过能力的影响,主要以小型机械为主,大型作业机具所占比重较低,且70%的机械、全县实现机耕、机收、机播的耕地80%分布在村道通行条件较好的东北路各乡镇。农业机械分布的不均衡性,限制了我县农业生产由传统农艺进一步迈向现代农艺。
机耕道建设如何助推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包括先进的农艺技术、较高的农机化作业水平和与之相配套的农机作业道路条件。其中道路条件是基础,完善的作业道路网络是实现农机作业,提高农机作业率的保证,因此应该把田间作业道路作为机耕道建设的重点。通过改善农业生产道路条件实现助推全县大型农机和小型农机拥有比例和不同地区农机拥有量的结构合理化。我县“全国示范社”大兴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田间道路通行条件较好的潼川镇、百顷镇等4个镇乡建立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4862亩,开展统一机耕、育秧、插秧、植保、提水、机收;在金石镇建立秸秆还田示范基地1446亩,推广秸秆切碎腐熟还田,作业效率3-4亩/小时。年均实现农机作业服务2.6万亩,服务总收入347万元,实现利润34.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且节省了大量人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由此可见,在农村大力建设农机作业道路是十分有益和十分迫切的。
机耕道建设的几点构想
【关键词】现代化;新农村
1.跨越式发展的经济,彰显富春江实力
近年来,富春江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工业强镇”战略不动摇,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第三产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2011年,富春江镇财政收入达到3.39亿元,比上年增长23.5%,财政收入总额与人均数均居全县各乡镇(不含街道)之首;实现工业总产值58.1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产值38.4亿元;工业销售产值57.3亿元,其中规模工业销售产值37.8亿元;农业总产值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农民人均纯收入13548元,比上年增长16%。
2.实施“工业强镇”发展战略,展露富春江机械制造业魅力
2.1着力打造工业经济发展主平台
富春江镇积极优化投资环境,狠抓工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目前,工业功能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要求已初步完成“五通一平”工作,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污水管网铺设、绿化用地均已初具雏形。几年来,工业功能区累计投入固定资产近7亿元。富春江镇以优良的投资环境、优质的行政服务,赢得了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2.2积极打造机械制造业生产基地,提升富春江机械制造块状经济发展水平
目前,全镇的机械制造业主要有水轮机、拉丝机、汽车内饰件、五金机械等多个行业。其中水轮机技术含量较高,在国家加大能源建设力度的大背景下,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且有较强竞争力,应作为积极发展的产品,富春江镇是国内最大拉丝机生产基地,虽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但有一定规模优势。该镇现有机械制造企业205家,2011年机械工业销售产值达41.1亿元,占全镇工业销售产值的71.7%,实现税收2.1亿元,占税收总额的61.9%,机械制造业优势进一步得到体现。
富春江镇工业功能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机械制造生产基地,被命名为“浙江省机械工业专业区”、“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杭州市达标工业功能区”、“杭州市示范工业功能区”。
2.3民间企业日益重视科研合作
近年来,富春江镇政府积极促成工业企业与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技术交流、技术合作和技术对接活动。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嫁接、重点攻关合作,为做大做强富春江镇机械制造业奠定基础。
3.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展示富春江城镇化建设成就
3.1农业向工业转变
现在的富春江镇辖区,1978年为是一个纯农业生产乡,以种植水稻为主,仅有茶叶等少量经济作物,更无二、三产业,经济落后。通过近几届党委、政府努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战略,农业向工业转变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3.2农村向城市转变
城市化需要人口的集中,工业化需要产业的集聚,可持续发展需要资源的集约。镇党委、政府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做好“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这篇文章,才能解好“集中、集聚、集约”这三道题。
3.3农民向市民转变
富春江镇大力加快城镇化建设,实现了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千强镇、省级绿色小城镇、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省级卫生镇,还获得杭州市文明镇、小康镇等荣誉称号。目前,该镇已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的考核验收。
4.确立“投资创业在富春江,休闲度假在芦茨湾”的发展思路,打造富春江旅游特色镇
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山水风光使旅游业成为富春江镇的重要产业之一。在大力开发严子陵钓台、白云源景区等旅游资源的同时,也鼓励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等休闲度假旅游,将芦茨农家乐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扶持项目,同时,进一步抓好休闲观光旅游项目。新引进的桐庐新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种植蔬菜出口创汇的同时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吸引城市居民下乡体验农村生活,享受田园乐趣。
5.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富春江
5.1以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
富春江镇在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进程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实施惠农政策,加大涉农投入,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镇支持农村,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快速发展。积极鼓励农民“下山致富,上山增效”,促进集聚发展。
5.2大力发展都市农业、高效农业
镇党委、政府对发展“都市农业、高效农业”专门制定了有关扶持政策,按照“产业特征、产品特色、效益特点”的要求, 目前,溪南蔬菜基地被命名为杭州市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金家枇杷基地创建省级无公害水果基地通过验收,俞赵高新农业开发区被命名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
同时,还引进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到该镇建立中药材基地;引进浙江新迪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开发休闲观光农业项目。这2个农业项目的引进,不仅拓宽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路子,并将成为富春江镇农业经济新增长点。
5.3教育、科技、文体事业成绩显著
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技入,不断改善教学环境,富春江镇被评为浙江省教育强镇、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坚持科教兴镇战略,被命名为杭州市科普示范镇;繁荣群众特色文化,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被评为杭州市特色文化镇;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体质,分别获得浙江省体育强镇、浙江省体育特色镇、浙江省老年体协先进镇、杭州市体育强镇等称号。
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建设,是构建和谐乡村、生态社会的主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是农村富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园林式村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笔者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情况,谈几点体会。
1、绿化模式 本文由收集整理
农村绿化不能照搬城市绿化模式。城市绿化以美化、香化、防尘降噪、提供较为舒适的人居环境为目的。农村绿化要在美化环境、构建生态安全体系的基础上,重点与发展产业经济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增收。受地域特点、经济条件、从业习惯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绿化目的各有侧重。
农村绿化在空间上可分为村内绿化与村外绿化,村内绿化涉及庭院、街道、广场、厂区及隙地等空间;村外绿化包括道路、沟渠、农田林网及环村林建设等。
从绿化目的及实现的效果上,大体可分为美化型、生态公益型、经济型三种类型。以城市(城镇)为轴心,农村有近郊、远郊之分。一般来讲,近郊村庄的经济条件好、群众致富渠道多、闲置空间少,村庄绿化以休闲观赏为目的,偏重于环境的美化;远郊村庄经济发展普遍落后、增收渠道较窄,村庄绿化应以发展产业经济为主,如建设果园、速生丰产林等,以此增加农民收入;位于生态脆弱地带及能够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村庄,应以建设生态公益型森林为主,发展森林旅游业。
2、规划原则
农村绿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在农村的绿化规划中,必须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让农民切身感受到绿化在改善生态、改善村庄面貌、提高生产生活条件、致富奔小康等方面的益处,让农民成为绿化的主导力量,保证乡村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2.1因地制宜原则。
以乡土树种为栽植主体,适地适树。根据不同地理条件,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规划式与自然式种植相结合,充分体现田园风光。
2.2生态原则。
充分利用四旁及宜林荒地植树造林,发展农田林网。以“山川披绿、道路建绿、村镇环绿、庭院缀绿”为目标,建设安全的生态体系,形成农村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3经济原则。
村内绿化尽量少植管护成本高的草皮,村外以栽植经济绿化树为主,统一规划,形成规模,发展林业产业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2.4美化原则。
村庄绿化总体建设模式是:“点、面、带”3种绿化类型有机结合。
点植:节点地段采用灌木+亚乔木+乔木模式,表现以多层次、多色彩、多变化。
面植:一两种乔木为主体,与数种乔木+灌木、乔木+亚乔木等方式搭配,组成较大面积的树木群体。树木的数量较多,以表现群体为主。
带植:林带组合原则与树群一样,以带状形式栽种数量很多的各种乔木、亚乔木和灌木。应用于高街道、进村公路的两旁。一般宜密植,形成树屏。
通过“点、面、带”3种绿化类型有机结合,构成集生态、经济、观赏、文化及美化功能于一体的“森林”式绿色画廊。
2.5古树名木保护原则。
古树名木是村居传统文化的象征,严禁随意破坏。在绿化建设的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重点保护,使之融入村庄整体绿化中。
3、植物选择与种植形式
为了更好的发展新农村绿化建设,降低绿化成本和保证植物生长正常,绿化应昼选用乡土树种或实践已证明引种成功的树种。选用经济价值高的植物为栽植主体,观赏性植物为点缀;乔、灌、草相结合,以栽植管护成本低的乔灌木为主;落叶乔(灌)木与常绿乔(灌)搭配种植,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绿化格局。
3.1街道绿化
街道绿化以规则式种植为主,树种以观赏性强,对人体健康有益的乔木、花灌木为主,可适量搭配部分草木花卉,要考虑不同植物的花、果特点,精心设计,争取实现一街一景。
3.2村内隙地及围村林
村内空隙地及围村林,采用自然式或规则式种植,选择冠形好、病虫害少、经济价值较高的乡土树种进行栽种,如柿子、香椿、枣树、国槐等。
3.3田间道路
规则式种植,一般选择树干直、冠幅大、抗病虫子的树种,如毛白杨、速生杨等。注意少用树冠既低又大的树种,以免影响农作物耕种、运输。
3.4沟渠及农田林网
选择速生、窄冠、抗风折的优良杂交杨品种或者管理简单的深根性经济树种如枣树等进行种植,形成规模,增加土地效益。
3.5庭院
庭院绿化采用立体绿化与平面绿化相结合,盆景与露天植物相结合,经济树种与绿化树种相结合。
(一)进展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共计27210宗,已通过省国土厅验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宗地档案扫描和数据库的录入挂接,对宗地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并启用了所有权登记发证管理信息系统,已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7210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完成地籍测绘6234.6公顷,占总任务的60%,权属调查已完成乡、乡整乡及乡8个村、镇2个村,镇3个村的工作量。
(二)存在问题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多年空缺,缺少完整的权属资料,给依法发证带来困难。此外,“一户多宅”现象较多,“一户一宅”分户的依据不明确,其标准把握起来有相当的难度。
(三)下步举措
我们将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地籍调查任务。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一)进展情况
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64宗,面积1092.25亩,拟定的《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土厅改革办。6月1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事项的函》,明确支持县按照中央的部署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摸底调查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块大部分仍被私人和企业租赁用于生产,未归还集体作为流转的净地。
二是当地企业购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积极性不高,同等情况下更愿意购买国有建设用地。
三是制度设计不成熟,国家层面还未出台相应指导文件,地价评估和备案体系、交易平台及流转收益分配和监管等配套制度缺失。
(三)下步举措
待国务院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试点方案,国土部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后,选择储潭、江口两个乡镇作为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以及吉埠镇作为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关键词:农村水利 现代化建设 思考
作为我国整个水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水利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环节,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环境都依赖于它,农村水利工程作为农村的基础建设,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农村水利建设也应该向现代化发展,以此与农村、农民、农业环境发展的相适应。
一、农村水利现代化目标
(1)防治洪水,排除田间水涝。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首要目标就是防止洪水,以及在洪水发生后及时排出田间的水涝,保证农作物正常的生长,维持农业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阻碍农村生产的重要原因就是农作物该得到水的时候干旱,而需要阳光和少水时候却发生水涝,解决这两大难题就是解决了农村水利现代化的重要问题。
(2)灌溉农田,节约用水。据相关资料,我国农业用水量占全国总供水量的65%左右,而农业灌溉用水占农业总用水的90%,农业灌溉用水是名符其实的“用水大户”,而农村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之一则是降低农业灌溉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灌溉效率,同时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3)引入现代化科技。农村地区实现标准化的河道、节水灌溉工程和建设以及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农村水利科技的投入,不断将新的技术与理念结合到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过程中,逐步实现农村水利的现代化建设。
(4)农村水利的现代化运行管理。农村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好后,必须还要有现代化的管理运行体系,否则其效用大打折扣。主要包括水利设施的管理人责任明晰、长效管理措施和定期检查维修计划等,农村水利现代化管理水平必须与农村农业发展相适应。
二、农村水利现代化现状
(1)总体农村水利现代化程度不高。农村水利现代化处于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初期阶段,目前,虽然中央和当地政府加大对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投入,但现实是大多受工程量、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农村地区技术限制,导致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的缓慢。同时由于已有的农村现代化水利设施的损坏,其维修工作并不能得到及时的安排,进一步导致我国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滞后。
(2)农村水利现代化管理体系不完善。由于农村水利设施是非经营性工程,其管理责权难以具体到人,经常产生工程事故、设施损坏后就将现代化的水利设施弃置,使农业工作受到阻碍,同时,排灌工作得不到及时安排,在农业灌溉用水或排涝时,农业生产得不到及时的维护。
(3)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也是农村水利现代化过程的重要一环,虽然农村自来水解决了大部分村民的饮用水,但还有不少村民一直沿用上辈传下来的大口井、浅土井,而这些井里面的水常常来自于地下水,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地下水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由于农业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和化肥等污染,而这种污染对村民的身体健康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农村水利现代化发展对策
我国是农业大国,同时农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建设的成败,一定要重视我国农业生产环节,而农业生产的过程最需要关注的就是农业用水环节。我国农业水利现代化建设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必须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水利现代化的建设,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1)加大投入,保障农村水利工程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主要体现在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上,用于全面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的改造步伐上。建立标准化的沟渠,不仅可以将各种水资源合理配置,做到蓄水、引水、提水和调水工程的合力并举,同时还能起到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等目的;大力推广节水灌溉,这时候就加强沟渠的防渗设置,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能最大限度的利用到农业生产上来,极大提高了农村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可以建立合理的农作物种植布局,最好实现田间呈方块状,且集中到一起并且连成一片,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效益。
(2)完善农村水利现代化管理。农村现代化水利设施建立后应该配套合适的现代化水利设施管理体系,维护和提供高质量的水利服务,主要形成以管护主体为核心,同时明确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以及使用权。加快建立适应省情、省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完善专业化管理、群众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建的好、用得起、长收益。
(3)坚持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是依靠科技手段支撑起来的,只有将新的科学技术应用于农业水利建设上,才能不断促进农业生产的先进化和现代化。而具体到如何坚持科技创新,主要体现在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项目上,这种大的水利工程无法通过农村地区的资源完善,只有推进新的科技手段,例如测量和土木工程技术等。同时由于水资源是有限的,对水资源的利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所以,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是离不开科技的大力支撑的。
关键词:农民新村;规划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农民新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它涉及到文化建设、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建设等,这些建设工作要循环渐进。站立在历史发展的道路上,应该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设置出目标,合理的构建出发展空间,这是当前进行农村经济建设面临一大问题,农村经济建设理应从当前的自然资源、人文环境以及地理环境入手,进行科学规划,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健康进行。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以及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目标,才能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现代农民新村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划的不科学性
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较广,不仅涉及到建设、交通、土地等方面,而且还必须确定村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对体系及各项建设进行总体布局,编制各项专业规划。但在新农村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虽然编制人员从技术角度精心设计,但由于对各方面知识了解的局限,影响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2、管理的随意性
由于种种原因,在发展经济的压力影响下,当地政府往往重视经济发展,忽视新农村的规划,放松了对新农村规划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因而新农村规划建设比较随意。在农民新村规划的实施中,选址不当、不依法审批的情形时有发生,有的不尊重规划的科学性,只追求短期内能面貌一新。
3、公共服务设施少
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严重缺乏,有些村庄没有医疗服务点,村民看病还得到很远镇上或者是市内。另外,在村庄内一些公共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最常见的是,公共休闲的场地没有,相关的体育场地没有,这使得农民的业余生活比较枯燥。农村地区没有自来水供应系统,生活用水主要来自自家水井或者是河水。在村庄内会遇见很多水井取水不合理问题,取水不是很讲究,导致环境卫生不容乐观。排水系统也存在很大问题,农村一般采用的是明沟排水或者是直接排放,取水在低势位置时,这样的水源很容易被污染。
4、道路质量差
在农村地区,出现的附属用房布局也出现问题。比较随意的布局看起来缺乏美观,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影响了周边环境卫生。村庄中没有专门的垃圾点,很多农户的自家垃圾随便丢弃,这不仅严重的影响土壤,还危害人们生活环境。众所周知,在农村中道路是解决人们出行基础交通设施,但是当前农村道路修建已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铺垫。在农村地区,很多道路都是水泥修建的土路,一到雨季时期,这些道路行走会变得困难。而且也阻碍经济发展,尤其是当村里的车流量以及人流量过大时,这道路无法满足人们生产需求。就算是很多村民意识到该问题,开始进行铺设道路,但是这个铺设的水平比较低,石头铺成的道路只能满足人们有限的车辆行驶,满足基本的行走需求,但是当车流量过大时,车辆间就变得难以避让,行车非常不方便。
二、加强现代农民新村规划建设的对策
1、做好区域规划工作
以村庄改造和整治为重点,根据村庄撤并原则并与城镇体系、建制镇的规划相衔接,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将村庄进行合理调整。改变原有布局,进一步合理化村庄空问布局。避免村庄发展独立分散,功能和设施缺乏配套和协调,以减少通往各村的道路,以及供水、学校、医院等基础服务设施的投人。改造重点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新标准,进行土地资源整合,合理调整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促进农户集约埽地。
2、做好农民收入工作
只有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才能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保障农民新村基础建设水平,使得基础建设更加牢固。因此,进行建设时,应该采用综合措施,进一步扩大农民的经济收入,当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提高之后,才能进一步加大地区经济建设,逐渐做好城乡发展工作,使得农村劳动力价值提高。农村的生存环境要得到改善,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农村劳动人口质量,引导剩余的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业方向发展,对城镇进行有序的转移,提升农村地区集体经济。农村地区农业增长水平要得到提高,因此要充分的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大力开发出特色农业经济,做好生态农业以及观光农业工作。对于资源促进和转化,理应依托当前具备的资源,使得产品价值提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大建设投入
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逐渐提高,不断推行城市服务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蔓延,进而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一直以来人们都有美好的愿望,希望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别不能过大。因此,需要建立起城乡共享以及区域共建工作,这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对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合理。另外,农民新村的建设工作也应该依次进行,重点进行供水设施改造、厕所改造以及排水沟改造,生活垃圾要有专门的堆放点,而且要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清理,每个村庄都要配备一名保洁员,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农村地区最好建立起有效的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对那些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处理,而且还能起到有效利用。农村地区的使用水,也应该进行净化工作,从人们的生活水平上把握生产,做好水利设施建设、生态能源建设以及公共设施建设,这是保障农民生活的基本设施。随着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还需要从精神上把握,做好教育、文化宣传工作,建立起电信通讯地,进行公益项目建设等,从根本上把握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农村地区拥有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要充分发挥出来,重点建设出匿点村庄,做好农村改善工作,从而不断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不仅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还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实现农民新村的全面进步。同时,关注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从而推动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5、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山地农村产业相对与平原农村更具特色,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更应继续发展特色产业,突显地区特色。
综合考虑村各生产队的自然资源、区位条件、产业基础以及周边竞争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同时结合乡域整体产业发展趋势,规划村庄产业发展应以强化第一产业的主导地位,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为主导思想。
规划仍以农、牧业为基础,加速村庄经济发展,加强技术、市场、配套设施等的建设;同时,依托当地基础条件,通过可以挖掘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培育有当地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产业,发展便利的交通,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娱乐、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
结束语
总之,随着农民新村建设的兴起,国家重大经济和政治任务是在推进大跨度城镇建设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所以,政府必须把规划问题放在战略的高度,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符合当地特点的详细、科学的建设规划。
参考文献
[1]张洪源.浅析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济,2012(06).
关键词:激活;农村房屋;抵押权;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7-0024-02
河南省叶县农民李红伟2010年流转了近1 000亩土地种植高效有机蔬菜,由于扩大规模建大型温室,没有抵押物而贷不到款。不得已,只好向郑州工作的二叔求助,二叔用住房做抵押贷款,才解了他的燃眉之急。当前,农民房屋不能够办理抵押,造成农民“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农民很难获得有效的资金支持,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两难”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农村房屋的法律问题
(一)农村房屋所有权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属于农民个人所有的房屋,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等所有的房屋。《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据此,农村房屋是农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农民对自己的房屋享有财产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有权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并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得在宅基地上设定抵押权,否则无效。法律禁止对宅基地进行买卖和抵押。这意味着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分开单独设立抵押权。
二、抵押权相关规定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有权就其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筹集资金的基本渠道是向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要求融资人提供担保,保护自己的金融安全。市场主体通过融资,投入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获得了利益,实现双赢[1]。另一方面,由于抵押担保不转移占有,对债权人来说可以减少保管担保物的风险,对债务人来说可以充分利用担保物实现增值,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有学者说,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抵押权在抵押物权中得到严重化[2]。
三、农村房屋抵押的现实意义
第一,农村房屋抵押能够激活农村沉睡的房产资本,充分发挥农村房屋的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农村,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业产业升级所急需的投资如种植有机蔬菜、购买新型种子、农用机械、新型灌溉技术等,均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金融机构贷款都要求提供担保物,对农民来说,房屋是农民手里最值钱的财产了。如果允许以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将大大缓解农民“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难题。农民通过房屋抵押融资来发展经济,对发展农村经济十分有利。
第二,农村房屋抵押,对金融机构来说风险易于控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建房应当使用宅基地,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面积上限不能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规定。我国农民每户仅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用于抵押取得贷款后,抵押人非常清楚不能偿还贷款所面临的法律后果,使其更加珍惜和合理使用来之不易的贷款,同时,能调动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金融机构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对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将信贷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第三,允许农村房屋抵押对搞活农村经济,培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我国目前至少有70%左右的人口住在农村,这些人口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中国要真正摆脱贫穷落后,就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缩小城乡差别,让更多的农民走上富裕之路。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广大农民也正在积极寻找致富的门路,可是又缺乏必要的资金。如果不允许他们将自己的私有房屋抵押来获得发展经济所必须的资金,让他们眼睁睁看着失去一个又一个的致富机会,很可能让部分农民产生畸形心理,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四、我国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有着严格的限制。根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实现农村房屋抵押权时必须依法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分而享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是农民的安身之本。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无法覆盖广大农村的现实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了农民的基本衣食来源,宅基地使用权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居住问题。这两项制度的福利色彩成为维护农业、农村、农民利益的重要制度。保障功能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首要功能,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问题,必须尊重这一现实,以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和谐社会[3]。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我国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直接的允许或禁止性规定,但是国务院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对该问题了一些明确的政策性规定。(1)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3)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2)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3)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4)2008年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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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未就农村宅基地转让直接作出允许或禁止的规定,但有关法律及国家的政策性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其价值取向是明确的。国家对农村宅基地转让进行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其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面积,除此之外的转让行为,应确认为无效。
五、农村房屋抵押的现状
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我国已经有不少的地方进行积极的尝试:安徽省宣城市某区2003—2009年共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9 506户,贷款总额7.2亿元;2009年吉林省先后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多种形式担保信贷产品试点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2010年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施行),截至目前,重庆市依据该办法已发放贷款共计99.5亿元;2011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农民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首先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就能申请农业专项贷款,解决目前资金短缺的困难。
从试点的情况看,农民房屋设立抵押的一般程序是:(1)产权登记,农民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房产评估,对农民的房屋进行评估;(3)签订合同,农民和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抵押登记,合同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六、农村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农村房屋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实现抵押权时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应当优先适用拍卖或者竞价的方式,抵押权人以拍卖或者竞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主要是基于实现抵押房屋的价值最大化考虑,也是充分保护抵押人权益的体现。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竞买人在两人以上;二是全部竞买人均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全部竞买人都符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2.实现抵押权时不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则分别处理:
(1)抵押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则可将抵押房屋以折价或变卖的方式转让给抵押权人,使其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则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抵押房屋则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而对抵押房屋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3.抵押权人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取得抵押房屋和宅基地,或者抵押房屋及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应当依法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
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根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来实现抵押权,既不违反法律,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转让,并且要及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户主变更手续,完成农村房屋抵押实现的全部过程。因此,没有必要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抵押[4] 。但是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农村房屋抵押在实践操作中应当注意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完善,不得违反我国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要尽早立法,明确农村住房登记办证及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房屋抵押权得以实现,激活农村沉睡的房产资本,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农业,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32.
[2] 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0.
[3] 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28.
[4] 程啸.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12-04-11
作者简介:王向阳(1967-),男,讲师,从事法学研究。
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未就农村宅基地转让直接作出允许或禁止的规定,但有关法律及国家的政策性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其价值取向是明确的。国家对农村宅基地转让进行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其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面积,除此之外的转让行为,应确认为无效。
五、农村房屋抵押的现状
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我国已经有不少的地方进行积极的尝试:安徽省宣城市某区2003—2009年共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9 506户,贷款总额7.2亿元;2009年吉林省先后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多种形式担保信贷产品试点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2010年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施行),截至目前,重庆市依据该办法已发放贷款共计99.5亿元;2011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农民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首先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就能申请农业专项贷款,解决目前资金短缺的困难。
从试点的情况看,农民房屋设立抵押的一般程序是:(1)产权登记,农民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房产评估,对农民的房屋进行评估;(3)签订合同,农民和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抵押登记,合同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六、农村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农村房屋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实现抵押权时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应当优先适用拍卖或者竞价的方式,抵押权人以拍卖或者竞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主要是基于实现抵押房屋的价值最大化考虑,也是充分保护抵押人权益的体现。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竞买人在两人以上;二是全部竞买人均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全部竞买人都符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2.实现抵押权时不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则分别处理:
(1)抵押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则可将抵押房屋以折价或变卖的方式转让给抵押权人,使其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则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抵押房屋则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而对抵押房屋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3.抵押权人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取得抵押房屋和宅基地,或者抵押房屋及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应当依法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
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根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来实现抵押权,既不违反法律,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转让,并且要及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户主变更手续,完成农村房屋抵押实现的全部过程。因此,没有必要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抵押[4] 。但是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农村房屋抵押在实践操作中应当注意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完善,不得违反我国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要尽早立法,明确农村住房登记办证及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房屋抵押权得以实现,激活农村沉睡的房产资本,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农业,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32.
[2] 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0.
[3] 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28.
[4] 程啸.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12-04-11
作者简介:王向阳(1967-),男,讲师,从事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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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未就农村宅基地转让直接作出允许或禁止的规定,但有关法律及国家的政策性规定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其价值取向是明确的。国家对农村宅基地转让进行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其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面积,除此之外的转让行为,应确认为无效。
五、农村房屋抵押的现状
为了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我国已经有不少的地方进行积极的尝试:安徽省宣城市某区2003—2009年共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9 506户,贷款总额7.2亿元;2009年吉林省先后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多种形式担保信贷产品试点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2010年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施行),截至目前,重庆市依据该办法已发放贷款共计99.5亿元;2011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农民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首先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就能申请农业专项贷款,解决目前资金短缺的困难。
从试点的情况看,农民房屋设立抵押的一般程序是:(1)产权登记,农民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房产评估,对农民的房屋进行评估;(3)签订合同,农民和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抵押登记,合同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六、农村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农村房屋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实现抵押权时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应当优先适用拍卖或者竞价的方式,抵押权人以拍卖或者竞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主要是基于实现抵押房屋的价值最大化考虑,也是充分保护抵押人权益的体现。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竞买人在两人以上;二是全部竞买人均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全部竞买人都符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2.实现抵押权时不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则分别处理:
(1)抵押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则可将抵押房屋以折价或变卖的方式转让给抵押权人,使其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则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抵押房屋则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而对抵押房屋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3.抵押权人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取得抵押房屋和宅基地,或者抵押房屋及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应当依法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
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根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来实现抵押权,既不违反法律,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转让,并且要及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户主变更手续,完成农村房屋抵押实现的全部过程。因此,没有必要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抵押[4] 。但是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农村房屋抵押在实践操作中应当注意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完善,不得违反我国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要尽早立法,明确农村住房登记办证及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房屋抵押权得以实现,激活农村沉睡的房产资本,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农业,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32.
[2] 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0.
[3] 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28.
[4] 程啸.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12-04-11
作者简介:王向阳(1967-),男,讲师,从事法学研究。 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2010年底,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及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施行),截至目前,重庆市依据该办法已发放贷款共计99.5亿元;2011年8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农民以房屋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首先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就能申请农业专项贷款,解决目前资金短缺的困难。
从试点的情况看,农民房屋设立抵押的一般程序是:(1)产权登记,农民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房产评估,对农民的房屋进行评估;(3)签订合同,农民和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抵押登记,合同双方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六、农村房屋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农村房屋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实现抵押权时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应当优先适用拍卖或者竞价的方式,抵押权人以拍卖或者竞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主要是基于实现抵押房屋的价值最大化考虑,也是充分保护抵押人权益的体现。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竞买人在两人以上;二是全部竞买人均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三是全部竞买人都符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2.实现抵押权时不具备拍卖或者竞价的条件,则分别处理:
(1)抵押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则可将抵押房屋以折价或变卖的方式转让给抵押权人,使其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则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抵押房屋则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将抵押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而对抵押房屋作价补偿,抵押权人以补偿款优先受偿。
3.抵押权人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取得抵押房屋和宅基地,或者抵押房屋及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应当依法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
农村房屋设定抵押,根据“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来实现抵押权,既不违反法律,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转让,并且要及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户主变更手续,完成农村房屋抵押实现的全部过程。因此,没有必要禁止农村私有房屋的抵押[4] 。但是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农村房屋抵押在实践操作中应当注意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完善,不得违反我国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要尽早立法,明确农村住房登记办证及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房屋抵押权得以实现,激活农村沉睡的房产资本,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和支持农业经济发展,把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农业,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32.
[2] 许明月.抵押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0.
[3] 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28.
[4] 程啸.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责任编辑 柯 黎]
收稿日期:2012-04-11
关键词:创业型农民;体系建设;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大多数传统型农户采取分散的自我封闭式的经营方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农户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分工协作,生产经营经常处于盲目状态,导致农产品交易成本高,利益大量流失。而就整体而言,我国农业产业化体系还不完善,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机制还不健全,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传统型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利益连结机制还有待完善。要积极引导创业型农民进入市场,与传统型农民进行市场、科技和信息对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因此,立足于创业型农民带动农村基层的传统农户,完成与传统型农民的有效对接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养创业型农民的体系建设
(一)农民创业支撑体系建设
农民通过创业,不但富裕了自己,也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农民掌握的资源、信息不足且缺乏创业的支撑体系,当前我国农民的创业比例还很低,阻碍了新技术、新知识从最上级开始推广。创建完备的农民创业支撑体系,有助于带动创业农民等主体率先应用先进农业生产力。
首先,在省级或地(市)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立农民创业指导委员会,各乡(镇)政府与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联合设置农村创业风险基金。其次,加大对农民创业的培训力度。政府创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要共同承担农民创业培训体系建设,政府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提供一部分培训补贴,以更好地促进农民参加创业培训。经济发达的地方政府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如组织专家评审)来选择一些优势项目给予资金或政策(如税收减免)支持。再次,在区域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通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民创业。政府对农民创业进行引导并提供配套服务。如,在城郊型农村可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农民创业,当地政府通过对“行、游、食、住、购、娱”六大要素配套建设,吸引农民投资参与乡村旅游创业。最后,建立农民创业者协会。为已经创业和想创业的农民提供一个学习交流、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平台,发挥成功创业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协会会员与政府之间建立桥梁和纽带。农民创业者协会将创业农民凝聚成一个整体,通过互联、互助、互补、互带效应,激发农民创业激情、提高创业成功率,使先创业者不断做大做强、后创业者少走弯路,深入推进农村全民创业。
(二)创业示范带动机制建设
示范带动机制是在培育农业人力资源过程中,建立创业型农民培养机制。首先,通过选拔培养,使一些创业型农民成为一支固定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影响和带动周边农民学科技、用科技。通过户带户,户带组,组带村,村带乡,农业科技的星火就能够在广大农村形成燎原之势。其次,在农村建立一大批蔬菜、水果、生猪等种养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示范基地,拓宽传统型农民的学习空间。并聘请科技人员、创业型农民传授知识、信息,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把课堂教学与基地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习和应用的实效性。最后,充分认识本乡本土的历史传承、文化资源、特色产品,结合农村实际所需,根据其行业特点把部分任务分解到乡镇有关部门,制作“乡土教材”,通过乡土教材“土、特、新”的特点来吸引农民,充分利用乡土开发的资金和资源,减少人才培养的投入。
创业示范带动机制多种多样,包括“产业+人才”聚集人才模式,“部门+农村”科技人才开发模式,“协会+人才+农户”的农业人才开发模式等等。通过完善创业示范带动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开发有机结合,有利于农技的推广及吸纳科技人才,建立协会会员与服务人员的新型关系;有利于积聚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资金,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机构的职能作用,从而为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速科技与农业经济结合进程注入新的活力。
(三)建立农村多方位综合服务体系
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关键的促进作用。要切实为农业人力资源的培育做好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尽快出台国家有关鼓励扶持农民创业的政策文件,包括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优惠政策、科技政策、税收减免政策、人才培训政策等内容,在工商登记、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税费、创业培训、人员招聘、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使农民工回乡创业同招商引资一样享受同等甚至更为优惠的待遇。第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多渠道地筹集资金,建立农村创业型农民培养的专项基金,用于对重点、示范实用技术的项目资助和对农村人才的培训、奖励等。第三,吸引各类教育资源向开发农业人才投资,取消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限制,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吸引有志之士投身于农业发展,给农村营造一种良好的科技、文化环境,确保农民的知识、技能得到及时更新。第四,建立农村人力的技术、信息市场,为农村人才技术成果的转让、科技信息交流提供服务。可以把农村人才组织起来,成立各种类型的行业协会、研究会,为他们开展科技交流、技术推广提供方便。第五,协调有关部门对农村人才在发展项目、投入资金、土地承包、产品包销等环节上予以扶持;同时对农村人才创办的经济实体制定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他们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培养创业型农民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培育创业农民,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带头人
培育创业农户,影响学习仿效型农户,提高他们经营生产的能力,带动大多数传统农户,这对稳定我国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竞争力极为重要。首先,应把发展创业型农户作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扶持的优惠政策,为培育创业农民形成宽松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其次,在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倾斜等手段,鼓励农民跨地域承包经营土地,积极吸纳外地劳动力前来承包经营土地。并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制度,如“股份制”、“临时转包”等,以加快土地流转,扩大土地规模,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再次,鼓励和引导年青人从事农业生产,通过科技下乡、农技推广服务、农广校等渠道,建立健全对种粮大户尤其是青年种粮大户的日常技能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的高素质劳动者和经营者,使其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载体,带领广大农民走上科技兴农的道路。
(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创业农户的政策支持
以“多予、少取、放活”的支农政策为基础,注重发挥政府农业公共服务的作用。一是建议各级政府设立农村创业大户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经营补贴、政策优惠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的种、养殖大户和创业经营项目予以扶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全局的原则,用足用好专项资金,培育一批产业关联性高、带动能力强、与农民联系紧密、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创业大户,二是注重农业生产环节的服务,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户的资金和技术服务,增强农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效益稳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稳妥地改革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进程。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着力解决农民最迫切希望解决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完善农业经营形式,提高创业农户的生产能力
通过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示范基地为纽带,在创业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创业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行业协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连接机制,采取“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构建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农业经营体系。在此基础上,为创业农户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供一个优越的平台,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经营的一体化、服务的社会化,实现农业高度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
(四)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力度和相关公共物品投入,完善人力资源培育体系
开展农业职能教育培训,提高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结合有中国特色的人力结构建设,在人力资源培育体系自上而下形成和推广的同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应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农村劳动力,增强农民学习农业科学技能,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①首先要通过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降低培训成本,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逐步建立起政府、用人单位、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机制。其次,各地要适度调整扶贫和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将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减免偏远落后地区农村的教育和相关费用支出,以保障所有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1] 魏下海. 《试析中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经济与管理》2007 年第2 期。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发展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也逐渐成为了新的发展目标。当前的社会环境逐渐恶化,而且资源的过渡开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如何在这种环境下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农业经济的管理,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就成为实现农业发展的必要过程。
一、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业现代化管理理念落后
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落后,而且在经营管理方面受到了很多的束缚和制约,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所以,导致当前的农业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农产品的质量不太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低、而且农产品生产的技术含量低,对市场需求的应变能力不足等,都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许多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同质化现象严重,遏制了农业经济的进步,另外,农产品处在初始的加工阶段,不利于实现农产品的增值销售,没有形成产业化的经营方式。
2.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投入太少
现在农村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到位,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公共设施简直可以说是等同于无。我国现有的很多农业基础设施还是20世纪60~70年代修建,这些工程大多已无法满足当下的农业发展需求。农业的投资有3个主渠道:国家投资、农民自我投资和市场投资,农民自我投资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基础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单一,几乎全部靠国家财政资金进行投入,由于各地方财力不同,导致部分基层的农业工程项目数量少、质量低;而市场投资又由于小农经济的传统经营模式无法获得发展。
3.农业科技手段的应用比较低
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到了很大的比重,而且大部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都相对较低,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对农业科技手段的应用不到位,不利于实现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还在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导致农业生产的效率比较低,质量也不高,而且农业方面的技术性人才比较缺乏,对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不够,技术结构老化,缺少相关的技术服务经费等,都严重的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4.农业经济的产业链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产业规模较小,科技水平比较低的问题,而且一些农业产业化的企业带动能力不足,企业的竞争力也比较弱,所以经济效益也不高。同时,农业经济的产业化发展,重视了企业和农民的生产效益提高,忽视了农业产业链的利益,影响了农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另外,在具体的农业产业链中,一些龙头企业数量不足,缺乏一定的竞争意识,影响了农业的发展。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农业经济管理措施分析
1.促进农业经济的产业化经营和管理
在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建设中,首先要将农产品的附加值作为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形成一体化的农业经济发展产业链。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农业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同时,优化农业结构,根据各个地区的农业资源优势确定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将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产品的品种作为核心,建立安全、高效和生态环保的生产基地,形成广泛的农业产业链。另外,要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政府应当尽力扶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实现产业化的经济管理和发展模式。除此之外,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和管理,能够降低城市的就业压力,同时,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
2.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通过科学技术的渗透,生产要素的投入,工商业部门的介入,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市场机制的引入等,使农业成为工业化的农业、科学化的农业、集约化的农业、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农业,把农业建成竞争力强大,能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产业。积极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工程、种子工程、植保工程以及测土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旱作节水、动植物防疫体系、农业市场信息体系等重点项目的建立,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启动实施农机化推进工程和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加快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力度,大力扶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精心组织农机跨区作业,确保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积极探索推进经济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如强化经济农业示范区、示范园、示范点建设等。
3.加强科学技术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应用
农业的现代化,就是指农业的科技化发展,因此,科学技术的应用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在农业生产中,充分的应用科学技术,才能真正实现农产品的高效和优质生产,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及农业市场竞争力。首先,要加大对科技引进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实现农产品的现代化生产。其次,要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机械化的生产,对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地区是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所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就应该重视水利设施的建设,促进节水农业的发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4.加快生态农业的建设
当前,社会的发展中,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对农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注重生态环境效应,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农业的现代化产生中,要加强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的指导,坚持循环利用的原则,同时,发展新型的肥料和高效低毒的农药产品,促进农业的生态化发展。不同地区的土壤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要针对土壤的特点,开发专用肥,并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推动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建设。政府也可以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并进行奖励,鼓励农民进行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
5.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
要实现农业经济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当前的农业经济管理人员普遍的素质比较低,专业性的知识比较缺乏,导致农业经济的发展比较滞后。因此,首先要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整体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包括经济、管理和法律规范方面的知识。其次,要促进度对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并有效的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同时,定期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升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结语
当前,实现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可以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但是当前的农业现代化管理理念比较落后,技术水平比较低,而且农业发展产业链不合理,对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加强农业经济的管理,实现产业化的经营,加快生态农业的建设速度,注重对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这都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和内容,以此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最终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
关键词 贵州农村;商业网络体系;双向流通系统;流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F257.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8421(2012)01-111-01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制约,贵州农村商业基础设施薄弱,业态结构、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商业网络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方式和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消费。2005年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推进,贵州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贵州城乡商贸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尽快建设和完善贵州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既是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改善农村形象的需要,也是增强城市商贸发展后劲,促进城乡商贸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十二五”期间,贵州在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商贸一体化进程中,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结构
1.1 以县城为中心,充分发挥县城在商品流通中的轴心作用,完善商业设施建设,规范商业业态和建设标准重点发展连锁综合超市、百货店、品牌专买店和生产资料专业店,积极发展生鲜超市,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培育具有地方风味、乡土风情的特色餐饮服务,发展家政、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典当等新型服务业。
1.2 以乡镇为基础,建设特色商业中心针对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可建设相对独立型镇区商业中心,从政策优惠上,引导具有规模和实力的连锁企业下伸到县域重点镇开设连锁超市,兴建规范的室内集贸市场,发展专卖店、便利店、餐饮、修理、旧货调剂、休闲娱乐等业态业种。
1.3 以村社为切入点,扩大连锁农家店的覆盖面推动农家店以“一网多用”为目标,发展多种经营,拓展服务功能,逐渐搭建起一个集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电信、邮政等中介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农民多种服务要求。加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建设,建立起以都市区为后盾,以县城商业为中心,以乡镇为基础,以村社为切入点的统筹城乡的农村商业网络空间布局结构体系。
2 构建和完善农村商业网络体系
2.1 构建日用消费品销售网络继续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大农村市场开发力度,以大中型连锁企业为依托,支持各类中小商业企业通过加盟连锁、自愿连锁等形式,以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立农家店,提高农家店统一配送率。构建以区县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体系。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日用消费品销往农村市场,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丰富和安全的消费品以及更加完善的服务,提高农民消费欲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2.2 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网络发挥大型农资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县级农资配送中心骨干作用及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终端作用,构建以规模联购为基础,配送服务为支撑,横向联合、纵向对接,上联工厂、下联农民,幅射能力强,网络覆盖面广的新型农资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区域性农资连锁企业集团,允许农资生产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展开有效竞争。农资流通企业应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各级农资企业之间应联合合作,发挥农资流通企业主渠道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2.3 构建农产品购销网络通过专业合作社连接企业和农户,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为终端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销售模式;通过“农超对接”模式建立农产品直销网络,把农产品直接配送到城市的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将农产品营销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组织超市、食品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屠宰等企业到农产品产地实行产地直采,建立无公害、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销售模式;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集散平台的“批发商+农户”的销售模式,带动农业生产。
2.4 发展农村“二手市场”,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随着农村农机和城乡家电存量的增加,发展农村农机、家电等“二手市场”,可以提高农机具利用率,加大城乡二手家电的流转,满足低收入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减少资源浪费。对于无法使用,有回收价值的废旧物品,建设绿色回收网络,培育龙头企业,建立村社标准回收站、片区分拣中心以及废旧物资集散交易市场。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市场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3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提升服务功能
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和发展效益农业相结合的农副产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及果蔬、水产品、肉类、花类等专业批发市场。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批发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促进农产品市场从现货交易方式向展示、订单和网上交易拓展,推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优势互动。在巩固市场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市场信息、价格形成、外商采购、物流配送等功能,实现市场功能的转变和提升。依托贵州畜牧、蔬菜、辣椒、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品资源,加快建设具有较强集散功能,连接城乡、幅射全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群。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档次,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购销信息平台、物流配送网络、质量检验检测及低温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探索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交易模式,增强交易功能,扩大交易幅射范围,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化。
4 推动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系统建设
4.1 探索构建以大型零售企业为主导的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系统以连锁经营为主的大型零售企业应当成为构建此系统的主体。通过将其店铺网络从城市向农村市场延伸,或者通过特许连锁等方式整合农村现有零售网点,逐步建立一个城乡一体化的零售网络,共享消费品的采购和配送系统。零售企业在城市中的零售网络和配送系统可以与其农产品采购系统紧密衔接,高效地将农产品输送到城市市场。农产品和消费品通过共享零售企业的采购和配送系统,获得更大的规模效益,从而降低系统运行成本,实现以零售企业连接点的城市与农村流通系统的双向互动。
4.2 探索构建以批发企业为主导的城乡互动的双向流通系统一方面批发企业可以通过发展自由连锁的形式,建立农村零售网络,通过其消费品采购和配送系统将消费品输送到农村市场;另一方面批发企业还可以利用农村采购和配送系统将农产品输送到城市。批发企业通过农村零售网络的消费品供应商和城市零售商的农产品供应商(或同时兼有消费品供应商)的双重角色,实现以批发企业为连接点的城市与农村流通系统的双向互动。
4.3 探索多种形式的“农商对接”模式,直接将大型流通企业纳入农产品的产业链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发挥“农商对接”中的桥梁与中介作用,通过召开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农商对接”区域协作会等形式为流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生产组织搭建沟通与合作的平台,促进各种形式的“农商对接”。强化流通企业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牵动作用,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和生产的规模化,从而拉动当地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 城市化新农村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速度加快,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5年的43%。城镇人口数量由1978的17245万人增长到2005年的56212万人。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亟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税费负担过重,农业基础薄弱,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等等。“城市越来越像欧洲,农村越来越像非洲。”农村的现代化已经落后于国家现代化的客观发展要求,“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平稳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按照东亚发展的经验,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左右即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采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平抑城乡差距的关键时期,如韩国的“新村”建设、日本的“造村”运动及我国台湾的农村建设。
一、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一致性
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局限,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应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问题。显然,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现代化上是目标一致的。这一目标即:城乡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城乡发展中利益矛盾的缓和,包括农村的“现代化”在内的全面现代化的实现,最终达到和谐社会。
城市化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发动机,从我国发展的事实来看,城市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明显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让更多的人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同时城市经济贡献的增加,使国家财政可以减少对农村的汲取,减少农村的负担,如废除农业税。
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建设在农村的体现。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存在于农村的人地矛盾相当长时期还将存在,城市化短期内还无法转移农村剩余人口。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医疗、教育、通讯、交通等公共用品,为农村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村的活力,通过发掘农村自身的潜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从而解决“三农”问题。
二、城市化带动新农村建设
1.转移剩余劳动力,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我国农业人口近10亿,其中农业劳动力有4亿多,与此同时我国耕地面积快达到18亿亩这条红线。平均下来,每个农业人口不到2亩地,农业的经营规模很小。过多的劳动力数量限制了农业由追求产量向追求效益的转变。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只有规模化,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村人口的转移,减少了农业人口,为实行规模经营来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依赖于大城市和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小城镇的快速发展来提供就业岗位。城市化的发展又增加了对农产品的需求,从而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使农业更大程度上摆脱目前仍然存在的自给自足的小农发展状态,促使农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使用个人经营,如此造成的分散经营使农业积累集体资金变得十分困难。而另一方面农村的道路、桥梁、水电等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及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等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资金需求。所有这些都缺乏的资金,通过国家财政投入或农村自然积累显然不可能的。城市化的发展,不但让国家减少从农村的汲取,还能为城市反哺乡村提供财力。同时大量的转移到城市的农村人口也会把自身积累的资金带回到农村。统计表明:2004年农民外出务工总收入约5278亿人民币,其中约3274亿元返回了农村。流回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农村住房的改善,耐用品的消费,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等等。一些经受过城市化洗礼的返乡人员利用在城市中完成的资本原始积累和学到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外加敏锐的洞察力回乡创业,盘活了农村沉积的资源。这些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
1.新农村建设扩大内需促进城市化。我国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国目前又存在着流动性过剩问题,为什么不把这些资金引导向新农村建设呢?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投资规模大,产能已出现了过剩,投资结构不合理造成了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家把资金引导到农村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通过扩大投资需求吸收存在的过剩能力。根据数据目前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消费不到30%的商品。因此,从长远来看,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可以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农业现代化水平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也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增加了,使消费市场出现,企业的生产能力扩大,劳动力需求上升,城市化的步伐会加大。
2.人的“现代化”。由于经济和文化教育水平的落后,我国农民身上普遍仍保留着封建文化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还受到已经脱离现代社会的小农意识束缚,这种意识阻碍着他们摆脱弱势处境的尝试,又造成农村经济的停滞和农村社会的衰退。如果不对农村加以现代化建设,势必造成城乡经济和意识形态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这可能会形成城乡对立,引起社会动荡,阻碍城市化的进程。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引导和教育农民实现思想方式和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在新农村建设中,随着教育文化水平的不断地提高,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素质会不断提高以适应城市化的发展。新农村建设会也提高了农民快速融入城市化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