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14:59: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温室气体排放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能源效率协同效益;气候变化政策协同效益;定量方法;国际实践
中图分类号:X-1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969/sn1003-8256.2013.03.001
概要
提高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效率并改用低碳的能源可大幅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减少其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这些措施也可以直接减少许多由气候变化以外因素所引起的但是有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可能性。协同效益指除主要政策目标以外,由该政策方案带来的其他正面影响。进行政策分析时,要对政策方案的实施成本以及实施后对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进行预测和比较分析。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方案之所以会面临政治阻力,原因之一是很难对政策方案能带来的益处进行量化。一方面,气候变化减缓政策带来的好处往往是全球范围内的、长期的、以及不确定的。由于实施成本高,能源价格补贴往往减损能效政策可能带来的成本效益。另一方面,实施这些政策方案除可直接改善空气污染情况,其产生的协同效益(如健康状况获得的改善、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基础设施损坏情况的减少、当地的生态系统获得改善),通常是短期的、当地可以直接受惠的。其效果相比于减缓气候变化政策带来的好处,确定性要高,成本效益通常也高于节能本身的成本效益。所以,如果提高能效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能够纳入协同效益概念,这些政策的公众接受度可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政策方案能否尽早被接受 尤其重要。因为在发展过程中如不考虑协同效益,可能因为固守在次优的技术与基础设施,长远来看,成本反而更高。
提高能效和燃料转换效率是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的一部分。过去二十年,很多研究显示这两方面带来气候变化以外的好处,多半介于这些政策方案实施成本的30%到超过100%。国际上,政策制定者对于分析能效政策和燃料转换效率政策同时纳入对温室气体和非温室气体两方面影响的探讨愈来愈感兴趣。欧盟、美国与日本已开发出一套相当成熟的方法。
1 协同效益定量方法的一般步骤
本报告使用定量方法计算节能减排政策的协同效益时,采取四个步骤:(1)计算政策的基本情景与其他可能发生的情景以及彼此在排放量上的差异。(2)使用空气污染扩散模型或以简化的方式对污染物浓度进行描述和比较。(3)对每个情景可能会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相互比较(例如使用人口经过调整的C-R方程,找出对健康的影响)。(4)计算这些影响产生的经济效益,并与其它政策方案情景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从而预估由特定的污染物造成的成本。
2 协同效益的模型、指南和应用研究
通常,协同效益的定量工作可分为三类:(1)协同效益模型;(2)事前的政策评估方法;(3)由学者建立的框架,意在改善这方面的研究,并将协同效益应用到更多的地区和政策方案上。 表ES-1将协同效益定量方面的几个重点模型、指南和框架做了摘要。
3 降低不确定性和简化方法
协同效益的理论和研究仍在发展中,即使是最先进的研究,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用于预测能耗与温室气体排放增长情况的模型在开发时就包含了高度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能源需求量的增长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对这两方面进行的预测,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并不是十分精确的。数据的有效性是引起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将流行病学中的数据,应用到数据采集地点以外的地区。但是,政策制定者经常面临不确定性,即便协同效益研究也含有不确定性,因此,不确定性不应该成为进一步发展与使用协同效益分析方法的阻力。敏感性分析可以作为探讨不确定性来源的重点战略,我们建议所有的协同效益研究都应该包括敏感性分析。
此外,用于简化协同效益分析的几种方法已证明对发展中国家有助益。 根据事前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的定性影响评估,可作为评估潜在协同效益的第一步,从而研究人员可以确定问题的优先顺序,然后决定要使用何种定量方法。简化定量工作,可使用简化的线性方程和指标如吸入因子来替代大气扩散模型。但使用时要注意,因为会大幅降低输出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限缩研究范围有几种做法,例如限制协同效益分析只能用在优先考虑地区(如重点都会区);在大范围的地区使用解析度较高的模型以找出平均的影响幅度;只研究重点污染物如十微米悬浮微粒物质(PM10) 和二点五微米悬浮微粒物质(PM2.5);对人口结构的描述不必过于详尽、缩小调研的人口类型和人口数(例如只调研成人,并视这些人具有同质性);以及面对交通运输等复杂的行业部门时,则要根据经验法则。要简化分析方法,也可从影响层面的检验数量下手。尝试对生态系统造成的高度不确定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和计算成本效益,协同效益分析可以仅专注于流行病学上已知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部分。一个建议的做法是:开发一套与当地相关、涵盖所有流行病相关数据的数据库,某些领域已有针对地方所开发的模型。这类模型仅专注于优先重点行业部门与技术并考量经验法则、缺省值以及适用于当地的经济效益标准。不过,经验较丰富的国家在推广国际最佳实践模型软件工具包,如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使用的“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GAINS)时,收获通常比较多。再者,制定一本全国适用的指南 (参见美国和日本近几年的做法),将有助于将协同效益研究纳入国家政策方案的做法标准化和将输出结果标准化,从而利于不同研究间的相互比较。
最后,由于针对影响程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采用简化方法的争议很多,在应用到不同对象时,研究结果可能有很大的出入。对健康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的最新方法,如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DALYs) 和 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s (QALYs)有望消除关于成本效益方面的争议,并建立一套统一的、具全球可比性的影响评估方法。一些简易的协同效益计算方法对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有帮助作用,不过,在采用大多数的简易方法前,必须先投入大量心力进行标准化,从而确保使用简化方法但不会导致研究结果的错误或者相互矛盾的问题出现。
表ES-1协同效益定量方面的几个重点模型、指南和框架摘要
模型、指南或研究 类别 模拟空气污染物 建模步骤
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
(英文简称GAINS) 模型 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氨 (NH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总悬浮颗粒 (TSPs)、粒子状物质 (PM10和 PM2.5)、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六氟化硫(SF6)、烃(HFCs)和 全氟化碳(PFCs)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对空气污染排放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从中选择多个污染控制技术、节能措施、燃料转换措施,模型可据以预测排放水平;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进行排放水平预测,用以找出新的浓度;
对多方面的影响进行建模:包括通过曝露于细颗粒和地面臭氧方法,从而减少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通过注入大量酸化和营养素丰富的化合物,从而减缓对植被的破坏;京都议定书考虑减少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人类健康损害的计算基础是减损的寿命、统计学上减损的寿命与每年死于非命的人数。
改善空气质量的简易互动模型
(英文简称SIM-Air) 模型 PM10、PM2.5、NOx、SO2、VOCs、CO2. 1. 使用者自己可对推升排放量的活动,进行预测;
2. 一个由下至上的模型,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节能技术和措施、不同的燃料、改变排放源的地点;
3. 使用者可将排放数值输入外部污染物扩散模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4. 可计算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和超过空气污染限度的程度;可计算健康影响的经济效益。
综合全球系统模型
(英文简称IGSM) 模型 CO、VOCs、 NOx、 SO2、NH3、炭黑和有机碳、CO2、CH4、 N2O、SF6、 HFCs、PFCs.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对空气污染排放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种类的燃料、节能技术和措施、污染控制技术、能效以外的技术、调整家庭活动和技术、选择碳封存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技术,从而预测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使用大气扩散和海洋系统模型,进行排放水平预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对环境质量改善进行建模,并模拟改善后对主要生产力的影响,但未对健康造成的影响进行建模。
美国环保署综合环境战略计划
(英文简称IES) 事前评估指南 CO2、PM10、PM2.5、臭氧、SO2、 CO、NOx、铅 使用多种井然有序的方法,对排放量进行预测;
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的技术和措施,多半是应用于交通运输部门的空气污染控制技术或活动;
使用空气扩散模型或更简化的方法;
根据当地或其他地区的有关于影响方面的数据,计算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可用于计算成本效益。
日本气候变化项目协同效益定性评估方法手册 事前评估指南 SOx,、NOx、烟尘、粉尘、CO2.
使用者评估影响时,可选择要使用定性或定量方法;
使用者进行定量分析时,可选择不同的技术和活动,并依据数据输入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公式 ;
模型提供空气、水和废弃物污染方面措施的输出值,但不对影响评估使用扩散模型或定量分析。
黄金标准程序模型 事前评估指南 NOx、 SOx、 铅、一氧化碳、 O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s)、 汞(Hg)、氯氟烃 (CFCs)、卤素、可吸入的悬浮颗粒物(RSPM)、NH3、PM10、挥发性有机物、 TSP、灰尘、异味
符合技术和活动(可再生能源、能效或对废弃物的处理)相关规定的CDM 项目开发人员,可在黄金标准程序模型项目注册内设立一个项目账户;
项目规划人员与当地社区合作,根据多项评估影响程度的标准,确立社区欲达成的目标;
申设项目账户一旦获准,项目开发人员可根据项目指南,设立基准线并规划如何对影响程度进行计算;
项目开发人员针对各项标准,建立监测系统;项目获得当地社区或第三方审计人员核准后,该项目会收到由注册区寄出的证书。
让交通运输协同效益方法成为主流:交通运输政策评估指南 事前评估指南 NOx、PM、 CO、CO2 使用者会看到多个由下至上的建模方程,这些方程可计算实施交通运输相关技术、更换燃料种类和方法(如状态切换措施)后所产伤的协同效益;
在入选措施的执行力度上,将取自经验或来自使用者的数据,套入方程中,从而预估排放量或调整的活动内容;
使用者可使用简易的定量公式,对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气候成本项目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SO2、 NOx、VOCs、 NH3、PM2.5 使用由上至下的” 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相互作用和协同效益模型,对推升排放量的活动,进行预测;
使用不同的节能技术、换用不同的燃料、使用传统的污染控制技术等技术措施,要符合既有的节能规定以及控制非温室气体污染的相关规定;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
计算对人类健康、实体基础建设与主要农业生产力等方面的影响,并计算经济效益。
欧洲环保署对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在空气质量方面的协同效益之分析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NOx、 SO2、PM10、PM2.5、CO2、CH4、N2O、SF6、HFCs、PFCs、NH3、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用于预测推升排放量原因;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可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上限、用尽所有可用的技术、持续使用空气污染控制技术等条件,预测排放量的变化;
使用空气污染扩散模型,从而找出新的浓度;
每个情景涵盖的影响层面包括:人类健康、植被受损面积、由于酸化受损的森林面积、由于水体富营养化受损的土地面积。有关于人类健康影响方面的经济效益计算。
ExternE 项目模型 事前评估中
应用研究 SO2、NOx、PM10、PM2.5 、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NH3、 特定重金属、 CO2、 CH4、 N2O、SF6、 HFCs、PFCs 能耗需求数据来自”政府间气候变化湾门委员会”(IPCC)的估测值;
使用者可根据换用不同燃料,选择能够符合用能需求的燃料组合;
使用大气、土壤、水污染扩散模型;
就健康、农业生产量、造林进度、地球暖化与其他危害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健康、农业、实体基础设施成本、气候变化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等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看不见的能源成本 学术框架 SO2、NOx、PM2.5、PM10 根据现有的用能需求,对四个行业部门的发电做法,进行建模,并对建模结果互为比较;
根据使用的燃料组合,计算工厂的用能和排放量;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分析排放量;
对人类健康、谷物与木材的收成情况、建筑材料、休闲、能见度、生态系统服务与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中国模型内的温室气体减排政策的协同效益 学术框架 PM、 SO2、NOx、CO2 根据发电成本,使用混合模型对用能需求与用能需求趋势,进行预测;
由于本模型对价格做出约束,所以可以根据选用的技术,预测排放量;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估算排放量;
使用吸入因子找出健康受损程度并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分析。
美国电力行业减碳政策使用Future模型进行协同效益评估的相关资源 学术框架 NOx、SO2 一个由上至下的模型,用于找出电力需求量;
更换燃料种类造成排放量的变化;根据对碳价格的预期和必须符合污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高效发电技术的执行情况;
使用大气扩散模型,找出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进行建模与成本效益分析;其他影响包括减少使用传统污染控制技术的成本。
参考文献:
本文总结了八个国家或地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参考国际经验提出了确定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范围的主要原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温室气体种类和排放类型
(一)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EU ETS)
分三阶段实施,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第一、二阶段控制温室气体类型仅为CO2,排放类型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过程排放(能源作为还原剂等原材料用途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石灰石和其它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炼钢降碳过程排放)。第三阶段控制温室气体类型增加了N2O和PFCs,排放类型在前两阶段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种过程排放,即石油加工和合成氨生产过程的CO2排放、硝酸和己二酸生产过程的N2O排放和电解铝生产过程的PFCs排放。
(二)美国加州碳交易机制
除包括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CO2、CH4、N2O、SF6、HFCs和PFCs之外,还包括 NF3和其他氟化物。排放类型为纳入工业设施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各种过程排放、从州外购入电力所对应的排放。
(三)澳大利亚碳价格机制
纳入京都议定书六种温室气体中的四种,分别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熔炼铝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全氟碳化物(PFCs)。排放类型为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采矿业逃逸气体及废弃物处理的排放。
(四)新西兰碳交易市场
纳入京都议定书六种温室气体中的四种,分别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全氟碳化物(PFCs)。排放类型为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采矿业逃逸气体及废弃物处理的排放,此外,第一产业是新西兰的支柱产业,因此还包括了农业和林业排放源。
(五)东京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
仅包括二氧化碳(CO2)。排放类型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净外购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排放。由于东京都的交易体系内没有发电厂,因此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
(六)韩国碳排放市场
覆盖京都议定书中的六种温室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排放类型包括了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排放、废弃物处理的排放、以及间接排放(由于公开可获得的资料有限,估计是指净外购电力所对应的排放,但不清楚韩国碳市场主管部门如何考虑重复计算问题)。
(七)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计划(RGGI)
只针对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排放类型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八)魁北克的限额交易
涵盖了CO2和其它6种温室气体(CH4,N2O,HFCs,PFCs,SF6,NF3)。排放类型包括了燃料燃烧排放、矿后逃逸、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排放、废弃物处理的排放、以及输配电企业从省外购入电力所对应的排放。
二、排放源边界
国外主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的排放源边界均定义为设施。但实际上,设施是一种广义的定义,各体系对于设施的定义中均提出,地理边界接近、提供同一产品生产或服务的一系列小规模设施可以打捆定义为一个设施。这种广义的“设施”的定义,实际上与“企业”的定义是比较类似的。而且在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参与碳交易以及履约方面,最终都要将设施对应至企业(运营者)名下。
三、覆盖的行业
(一)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EU ETS)
分三阶段实施,覆盖的行业范围逐步扩大。第一阶段覆盖了发电、供热、石油加工、黑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石灰生产、陶瓷生产、制砖、玻璃生产、纸浆生产、造纸和纸板生产。第二阶段增加了航空部门。第三阶段又增加了铝业、其它有色金属生产、石棉生产、石油化工、合成氨、硝酸和己二酸生产。按照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来看,至第三阶段,EU ETS覆盖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航空运输业等行业。
(二)美国加州碳交易机制
分两阶段实施,覆盖的行业范围逐步扩大。第一阶段覆盖了发电、热电联产、电力进口商、水泥、玻璃、制氢、钢铁、石灰、制硝酸、石油和天然气、炼油、造纸行业,第二阶段进一步纳入了燃料供应商。按照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来看,加州ETS覆盖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六大行业。
(三)澳大利亚碳价格机制
按照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来看,澳大利亚碳价格机制覆盖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废弃物处理、交通运输业(铁路、国内航空航运)等行业。
(四)新西兰碳交易市场
按照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来看,新西兰ETS覆盖的行业包括农业、林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废弃物处理、航空运输业(自愿参与)等九大行业。
(五)东京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
制造业和服务业(建筑)。与其他ETS不同的是,东京都地域范围内没有电厂和高耗能工业,因此覆盖的主要是服务业的公共建筑以及少量的轻工业厂房。
(六)韩国碳排放市场
电力生产、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及渔业、废弃物处理、公共事业。其中工业领域包括了电子数码产品、显示器、汽车、半导体、水泥、机械、石化、炼油、造船、钢铁十个行业。与EUETS相比,未纳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但增加了服务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农业及渔业、轻工业。
(七)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计划(RGGI)
只包括电力行业。
(八)魁北克的限额交易
覆盖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发电、供热、电网、热网)、采矿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五大行业。
四、覆盖对象的门槛标准
(一)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EU ETS)
两种门槛标准:①容量门槛:20MW的燃烧设施;②产能门槛:钢铁行业(每小时产量2.5t以上)、水泥行业(熟料为原料每天产量500t以上或石灰石及其它为原料每天产量50t以上)、玻璃行业(每天产量20t以上)、陶瓷及制砖行业(每天产量75t以上或砖窑体积超过4m3且砖窑密度超过300kg/m3)、造纸行业(每天产量20t以上)、石棉(每天产量20t以上)。
(二)美国加州碳交易机制
排放量门槛:年排放量超过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澳大利亚碳价格机制
排放量门槛年排放量超过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四)新西兰碳交易市场
三种门槛标准:①排放量门槛:利用地热发电和工业采热温室气体排放超过每年4000吨;②产能门槛:每年开采2000吨煤以上;③能耗门槛:燃烧1500吨废油发电或制热;每年购买25万吨煤或2000TJ天然气以上的能源企业。
(五)东京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
能耗门槛:年能耗超过1500公升原油当量(相当于1846kg标准煤)。
(六)韩国碳排放市场
排放量门槛:单个设施每年排放超过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具有多个设施的企业每年排放超过1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七)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计划(RGGI)
容量门槛:25MW的发电设施。
(八)魁北克的限额交易
未检索到。
五、覆盖范围的确定原则
从世界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碳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确定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应考虑以下两方面原则:
(一)参与方原则,需要具体考虑
排放特征:与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有很大关系,涉及到覆盖温室气体的种类、排放类型和行业范围。
数据基础:考虑关键数据是否可获得以及数据的准确性。
减排潜力: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目的是深度挖掘不同行业的减排潜力,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这些减排潜力。
减排成本:考虑碳排放的价格以及减排成本,分析对相关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并与自上而下的模型研究对接,进一步分析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二)管理者原则,需要具体考虑
政策协调:主要指与国家或地区已的节能、低碳发展及环保等政策措施相协调。
管理成本:管理机构的监督成本、交易成本等。
避免泄漏:考虑碳价的传导途径以及主要用能设施间的可替代性,避免碳排放从交易体系覆盖范围之内向体系之外转移。
六、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范围的建议
(一)气体种类和排放类型
全国ETS建设初期仅包括CO2和HFC23。CO2我国最主要的温室气体,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左右。HFC23是HFC22生产过程的副产品,我国仅有少数大型企业从事HFC22生产,这些企业大都具有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合作的经验,排放数据易于监测。
具体的排放环节包括:
1、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CO2排放:约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72%。
2、过程排放:具体包括钢铁生产CO2排放、水泥生产CO2排放、玻璃生产CO2排放、石油加工CO2排放、化工生产CO2排放、HFC22生产过程的HFC23,约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10%。
3、外购电、热所对应的排放:与统计制度、节能政策、企业核算与报告指南的一致性,将此部分排放计入消费侧。我国目前电力、热力价格不能向下游用户传导,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可以实现煤改电、气改电,或通过外购热力代替自有锅炉供热,因此如果不覆盖外购电、热所对应的排放较易造成ETS体系内外的碳泄漏。
(二)排放源边界
与统计制度接轨,与已有节能和碳排放控制政策协调,覆盖企业(法人)边界。可操作性较强:
企业法人统计制度,主要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有相关发票或凭据进行交叉核对,较容易解决数据缺失问题。
企业的生产系统由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三部分组成,覆盖企业边界有助于挖掘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节能减碳潜力。
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在各种生产设施之间实现成本有效的节能和碳排放控制。
(三)覆盖行业和门槛
可参考欧盟经验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2020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发电、电网、供热)、石油加工(炼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含HFC22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生产、平板玻璃生产、陶瓷生产)、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钢铁生产)、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铝冶炼、镁冶炼、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造纸和纸制品业、民航业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或年温室气体排放量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交易体系;其余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万吨CO2_eq,或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5000 tce 的法人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要求,核算和报告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关键词畜禽;温室气体;时空变化;LMDI模型
中图分类号S1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6)07-0093-08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6.07.012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化成为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6年的报告显示,每年由牛、羊、马、骆驼、猪和家禽排放温室气体的CO2当量占全球排放量的18%[1]。而世界观察研究所2009年的报告指出,全球牲畜及其副产品排放温室气体的CO2当量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51%[2],几乎是FAO估算量的3倍。可见,畜禽已成为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而畜禽温室气体主要源于动物肠道CH4排放、动物粪便处理过程中产生的CH4和N2O[3],从动物类型来看,反刍动物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最多,其次为猪,最少的是鸡[4]。
国内外学者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测算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研究。在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方面,董红敏[5]等采用OECD的测算方法对中国三个时点(1980年、1985年、1990年)的反刍类动物CH4排放量进行了估算;FAO[1]利用IPCC的方法和系数,估算了中国2004年主要畜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Zhou[6]等测算了中国1949-2003年畜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胡向东[7]等测算了中国2000-2007年以及各省区2007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表明,2000-2007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各省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呈现区域集点;闵继胜[8]等测算了中国1991-2008年以及各省份畜牧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表明,1991年以来,中国畜牧CH4和N2O排放量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尚杰[9]等测算了1993-2011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表明,中国畜禽的CH4排放量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N2O排放量持续增加。在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因素方面,谭秋成[10]研究表明,由于技术进步和技术效率的提高,单位肉类和牛奶排放的温室气体均有大幅度下降;陈瑶[11]等研究表明,经济因素是影响我国畜牧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因素,短期内效率因素是我国畜牧业低碳化发展的最主要诱因,而从长期来看劳动力因素是我国畜牧业低碳化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尚杰[9]等研究表明,动物肠道发酵CH4、N2O排放的影响因素主要取决于动物种类、饲料特性、饲养方式和粪便管理方式等。
以上研究取得了有价值的结论,为本文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数据和研究方法。但存在以下可以改进之处:一是研究对象大多侧重于国家层面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测算,全面把握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变化规律,不仅从总体上刻画其演变特征,更要分析区域差异;二是关于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成因研究未及深入展开,考虑到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区域差异性,有必要对各地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便找到进一步降低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方向和对策。基于此,本文测算分析了1991-2013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时空变化规律,并运用LMDI模型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经济水平和农业劳动力等方面进行因素分解,揭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时空变化的成因。
陈苏等: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时空变化及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年第7期1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1.1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测算方法
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畜禽胃肠道内发酵的CH4、畜禽粪便处理产生的CH4和N2O和畜禽饲养过程中对化石能源等消耗产生的CO2[12]。鉴于畜禽生产过程中化石能源消耗相关数据的缺乏,本文选取牛、羊、马、骡、驴、骆驼、生猪、家禽和兔等动物作为研究对象,测算中国及各省(区、市)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其具体的测算方法如下:
式中,C、CCH4和CN2O分别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CH4和N2O排放量;21和310分别为CH4和N2O转化为CO2当量的转化系数;Ni表示第i种畜禽的平均饲养量;αi和βi表示第i种畜禽的CH4和N2O排放因子。由于畜禽饲养周期不同,需要对畜禽年平均饲养量进行调整,参考胡向东[7]的计算方法。当出栏率大于或等于1时,畜禽年平均饲养量用出栏量除以365再乘以其生命周期,主要有生猪、家禽和兔,生命周期分别为200天[7]、55天[13]和105天[7];当出栏率小于1时,畜禽年平均饲养量用本年末的存栏量表示,为消除单个时间点的影响,采取畜禽上年年末存栏量和本年末存栏量的平均数表示。借鉴已有研究关于各畜禽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CH4排放系数来源于2006年IPCC国家间温室气体排放指南[14],N2O排放系数来源于胡向东[7],具体的排放系数见表1。
1.2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影响因素的LMDI分解
因素分解方法作为研究事物变化特征及其作用机理的一种分析框架,在环境经济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通行的分解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数分解方法(Index Decomposition Analysis,IDA),另一类是结构分解方法(Structural Decomposition Analysis,SDA)。SDA方法利用投入产出表,以消费系数矩阵为基础,对数据要求较高;而IDA方法只需部门加总数据,适合分解含有较少因素的、包含时间序列数据的模型。IDA方法包括Laspeyres指数分解与Divisia指数分解等,但两者分解不彻底,存在分解剩余项,Ang[15]等在综合比较了各种IDA方法基础上,提出了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LMDI),该方法最大特点在于不会产生分解剩余项,且允许数据中包含零值。因此,本文选用LMDI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经济水平和农业劳动力等方面量化分解影响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因素[16]。结合现有研究成果,将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分解为:
C=CLS×LSAGRI×AGRIP×P(2)
式(2)中,C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LS为畜牧业产值,AGRI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P为农业劳动力的数量。对各个分解因素进行定义,定义EI=C/LS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即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与畜牧业产值之比;定义CI=LS/AGRI为农业产业结构,即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定义SI=AGRI/P为农业经济水平,即农业劳动力的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则(2)式可进一步表述为:
C=EI×CI×SI×P(3)
由于LMDI的“乘积分解”和“加和分解”最终结果一致,而后者能较为清晰的分解出影响因素,因此,本文采用
放系数肠道发酵1.0068.0051.4018.0010.0046.005.000.254-粪便管理3.5016.001.501.640.901.920.160.080.02N2O
排放系数粪便管理0.531.001.371.391.391.390.330.020.02注:非奶牛取黄牛和水牛的平均值;羊取山羊和绵羊的平均数;家禽取鸡、鸭、鹅和火鸡的平均数。“加和分解”的方法(详细推导过程可参阅Ang[17]etc):
ΔC=Ct-C0=ΔEI+ΔCI+ΔSI+ΔP(4)
式(4)中,C0为基期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Ct为T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ΔC为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变化。这种变化可分解为:ΔEI表示单位畜牧业产值排放温室气体变化,即强度效应;ΔCI表示单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畜牧业产值变化,即结构效应;ΔSI表示人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变化,即经济效应;ΔP表示农业劳动力变化,即劳动力效应。由此,畜禽温室气体变化直接受制于4种因素的变化。其具体表达式分别为:
若ΔEI、ΔCI、ΔSI和ΔP的系数为正值,说明该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起到促进作用,反之,则起到抑制作用。
1.3数据来源及整理
本文以生猪、牛、马、骡、驴、骆驼、羊、兔和家禽为研究对象,选取30个省(区、市)(其中重庆市数据合并到四川省数据内)畜禽的出栏量、存栏量、畜牧业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以及农业劳动力数量等数据,这些数据来自于《中国农业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畜牧业年鉴》。考虑到产值不具有纵向可比性,因此本文中的畜牧业产值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以1990年为基准年,换算为可比的实际产值。
2结果分析
2.1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时序变化
2.1.1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阶段变化
依据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测算公式、各个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系数和畜禽的出栏、存栏相关数据,量化测算了中国1991-2013年的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将其转化为CO2当量(图1)。图1表明,1991-2013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大致分为3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各阶段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变化及各效应的影响程度见表2。
第一阶段(1991-1996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快速上升。由1991年的2 746.82万t上升到1996年的3 746.16万t,增加了999.34万t。该时期经济效应是促进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推动力为2 254.88万t;其他对温室气体排放起到抑制作用,其中强度效应抑制作用最大,为-939.47万t,其次是劳动力效应和结构效应,分别为图11991-2013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
总量变化趋势
第二阶段(1997-2006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稳定上升。受金融危机、通货紧缩等因素影响,1997年畜禽平均饲养量较上一年大幅度下降,强度效应抑制作用为-451.53万t,经济效应抑制作用为-202.35万t,实现了492.17万t畜禽温室气体的减排,随后逐年增加,到2006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达到峰值,为4 228.50万t,增加了482.34万t(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峰值出现的时间与胡向东等测算的结果不同,主要原因是后者2006年畜禽数据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调整,而本文畜禽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年鉴》,以保证数据来源的统一性)。该时期经济效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作用最大,为801.21万t,其次是强度效应,为171.18万t。劳动力效应和结构效应对温室气体排放起到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分别为-329.14万t和-160.91万t。
第三阶段(2007-2013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呈波动下降趋势。受饲养周期、饲料成本上涨、畜禽疫病(猪蓝耳病)及南方冰雪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2007年和2008年散户平均饲养量显著下降,强度效应抑制作用显著,分别为-845.23万t和-731.03万t,实现了830.70万t畜禽温室气体的减排。随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畜禽转型发展的政策,中国畜禽发展方式在逐年转变,到2013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3 542.48万t,减少了686.02万t。该时期强度效应对温室气体排放抑制作用最大,为-1 933.07万t,其次是劳动力效应和结构效应,分别为-255.96万t和-133.83万t;而经济效应促进作用显著,为1 636.84万t。
总体来看,1991-2013年,经济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作用最大,为4 692.93万t;而强度效应抑制作用最大,为-2 701.36万t,其次是劳动力效应和结构效应,分别为-771.85万t和-424.06万t。
度呈显著的波动性(见图2)。从强度效应累计贡献值演变趋势来看,该效应对抑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贡献呈倒“U”,且近几年其抑制作用呈增强趋势。1991-1997年,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环境治理影响下,强度效应抑制作用不断加强,累计减少了1 391.00万t温室气体;1998-2006年,受国际环境、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内农业政策支持乏力等因素影响,规模化畜禽养殖进程缓慢[18],强度效应抑制作用放缓;2007-2013年,随着畜禽业以散养模式为主向现代养殖模式(专业户模式和规模化模式)转变,畜禽规模化养殖推进为温室气体排放的实施提供可能[7],强度效应抑制作用呈增强趋势,该时期累计实现1 933.07万t畜禽温室气体的减排,占其总效应的281%。
劳动力效应是仅次于强度效应,是抑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另一重要因素。该效应累计贡献值呈波动下降趋势,抑制作用越来越明显。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农业比较效益显著降低,农业劳动力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农业劳动力减少导致散养户大量退出,为畜禽规模化养殖提供可能;此外,伴随着畜禽养殖的规模化发展和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对从事畜禽劳动力的素质有更高要求,进而导致转移更多的畜禽从业劳动力,单位劳动力产出大大增加,促进了畜禽温室气体的减排。1991-2013年,劳动力效应实现了771.85万t畜禽温室气体的减排。
结构效应累计贡献大致呈现低水平徘徊再高水平徘徊再波动下降阶段性特征,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抑制作用也越来越明显。1991-1997年,结构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累计贡献处于低水平,年均累计贡献为-54.35万t;1998-2003年,1998年发生的长江全流域特大洪灾,西南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畜禽养殖遭受巨大破坏,全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较1997年下降了2.28%,结构效应累计净贡献为-290万t,随后几年受农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畜禽发展缓慢,结构效应累计贡献处于较高水平,年均为-269.24万t;2004-2013年,结构效应的抑制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波动性较大。主要是因为,一是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由2004年2471%下降到2013年22.10%,下降了2.61%;二是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畜禽产品消费,畜牧业在农业结构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在这双重影响下,该时期结构效应的抑制作用波动较大。
经济效应累计贡献总体上经历了先快速上升再缓慢下降再逐步上升的变化趋势。1991-1996年,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进步,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效应累计贡献快速上升,增加了2 254.88万t畜禽温室气体;1997-2000年,受亚洲金融危机、通货紧缩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农业发展外部环境不佳,经济效应累计贡献缓慢下降,减少了502.53万t畜禽温室气体。2001-2013年,经济效应累计贡献逐步上升,基本呈指数增长的趋势,增加了 2 940.57万t畜禽温室气体。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稳定提高,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发生变化,对动物性食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从而带动畜牧业的发展,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加。由此可见,未来一段时间内,伴随经济继续平稳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并得到实现,经济效应依然是导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因素。
2.2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空间分异
2.2.1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空间比较
由于中国各省(区、市)资源禀赋差异及畜牧业结构不同,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呈现不同的空间差异,受篇幅限制,本文只列出部分年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位居前10位的省(区、市)(表3)。
从表3可以看出,1991-2013年,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大省(区、市)没有显著变化,排名前10位省(区、市)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重约为57%-60%,说明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其中,四川和河南一直占据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前三名,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贡献最大。山东、云南和内蒙古等省(区、市)的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也一直靠前。
2.2.2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各效应的空间差异
从1991-2013年中国省域强度效应来看(表4),除天津强度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起促进作用外,各省(区、市)均起到抑制作用。其中,四川、青海和云南规模化养殖处于发展阶段[18],强度效应提升空间大,从而表现出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抑制作用显著,分别为-279.56万 t、-221.94万 t和-212.59万 t。除北京、上海、海南和宁夏因行政区划原因,强度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抑制作用较小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规模化畜禽养殖程度较高,但缺少对规模化养殖的畜禽排泄物处理设施的改进[18],强度效应的抑制作用较小,分别为-17.98万 t、-25.38万 t和-27.87万 t;剩余20个省(区、市)强度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抑制作用介于-200~-30万 t之间。
从结构效应来看,山东、四川和黑龙江属于粮食主产区,随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畜牧业占农业比重不断下降,分别下降了43.77%、22.51%和
从经济效应来看,各省(区、市)经济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均起到促进作用,但作用强度有差异。四川、河南、内蒙古、山东、云南、湖南和河北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位居全国前10位(见表3),属于畜牧业大省,但畜禽养殖方式仍以传统成分占主导,高投入、高排放发展模式依旧普遍存在,经济效应促进作用较大,分别为612.98万 t、313.64万 t、271.28万 t、269.47万 t、234.54万 t、220.69万 t和220.20万 t;而天津、上海和北京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土地面积小,用于养殖空间有限,畜禽养殖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转变[12] ,经济效应促进作用较小,分别为10.18万 t、11.88万 t和13.97万 t;海南促进作用也较小,为1289万 t;剩余19个省(区、市)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作用介于60-200万 t之间。
从劳动力效应来看,新疆、黑龙江和内蒙古作为全国畜禽产品的主要来源地,畜禽产品又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为满足日益增加的畜禽产品需求,劳动力投入不断增加,分别增加了172.84万人、182.7万人和49.92万人,劳动力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作用显著,分别为7291万 t、3113万 t和1882万 t;、云南、海南、辽宁、吉林和山西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作用介于0-10万 t之间。四川、湖北、江苏和山东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非农就业机会多,畜禽养殖比较效益低,劳动力大量流出,造成散养户空栏或转产,为规模化畜禽养殖提供了可能,劳动力效应抑制作用显著,分别为-17055万 t、-5610万 t、-5294万 t和-4686万 t;剩余17个省(区、市)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抑制作用介于-40-0万 t之间。
3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LMDI模型系统分析了1991-2013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时空变化及其因素贡献,揭示了强度效应、结构效应、经济效应和劳动力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总效应的贡献,并识别了不同时段以及省域畜禽温室气体排放量变化的显著性贡献因素。结果表明:
(1)从时间维度来看,1991-2013年,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经历了先快速上升后稳定上升再波动下降的变化特征,总体呈上升趋势。经济效应对畜禽温室气体排放表41991-2013年中国省域畜禽温室气体排放影响因素分解
效应和结构效应。期间,经济效应促进作用的累计贡献呈指数增长,而强度效应抑制作用的累计贡献呈倒“U”,是近几年畜禽温室气体增长趋势有所减缓的主要原因,劳动力效应和结构效应抑制作用不断加强。
(2)从空间维度来看,中国畜禽温室气体排放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四川、河南、山东、云南和内蒙古等省(区、市)畜禽温室气体排放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省域各效应作用方向和程度差异显著,四川、青海和云南强度效应抑制作用较大,辽宁、吉林和黑龙江抑制作用较小;山东、四川和黑龙江结构效应抑制作用显著,新疆和青海促进作用明显;四川、河南、内蒙古、山东、云南、湖南和河北经济效应促进作用较大,天津、上海、海南和北京促进作用较小;四川、湖北、江苏和山东劳动力效应抑制作用显著,新疆、黑龙江和内蒙古促进作用明显。
强度效应、结构效应、经济效应和劳动力效应空间上的叠加,形成了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总效应的空间差异。未来中国畜禽温室气体减排的空间发展策略有以下几点:①四川、青海和云南等省(区、市)提高畜禽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在减少散户养殖方式同时降低单位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有效提升畜禽养殖产出效率;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省(区、市)应制定特定性综合措施,强化畜禽粪便清洁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②新疆、青海、云南、陕西和江西等省(区、市)应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行农牧业有机结合型畜牧业。③四川、河南、内蒙古、山东、云南、湖南和河北等省(区、市)要切实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推进低碳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生产中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者统筹兼顾,促进畜牧经济与气候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④新疆、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区、市)草地资源丰富、奶牛业较为发达,因此,积极发展饲料加工业和牛奶加工业,推动农业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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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金融;农业经济;低碳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工业发展迅速,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是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经济增长质量不高,资源环境压力巨大,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居世界前列。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国作为主要的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不仅是对世界的贡献,也是解决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既是《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要求,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碳金融的产生及概念
1.碳金融的产生
《京都议定书》最重要的成果是它明确了碳排放的总量目标和分解指标,对附件一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限制。《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三个灵活机制: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在《京都议定书》的约束下,每个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具有了商品的属性。由于二氧化碳对全球气候影响的无差异性(即不同地区排放的二氧化碳具有相同的增温效果),以及各国进行碳减排的成本不同,碳排放权因此具有了价值,从而在减缓气候变化领域形成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并直接催生出碳金融市场。世界银行2006年将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定义为碳金融。由此看来,广义的碳金融是指与二氧化碳排放有关一切经济、金融活动。
1.2碳金融的概念
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的发展而催生出的一个全新的金融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的定义为:“碳金融是指向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提供资源”。①由于其“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将碳金融局限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而只有这两个机制才能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因此世界银行的对碳金融的定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索尼亚·拉巴特(Sonia Labatt)和罗德尼·怀特(R·R·White)从环境金融的角度出发,认为碳金融是指在碳约束社会下的一种对金融风险与机会的探索,并通过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
笔者认为,狭义的碳金融是指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以及环境保护组织等)间对温室气体(尤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广义的碳金融则是围绕“碳排放”的一切金融活动,既包括碳金融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也包括财政、金融、监管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研究碳金融在农业经济中的理论意义
2.1碳金融研究的理论意义
现代金融理论从诞生至今已经具备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理论框架,确立了其在经济金融领域中的正统地位,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向其他领域渗透。碳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升华。碳金融研究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本文的研究定位在碳金融如何在农业经济中发挥作用,以期在这方面发现其价值。
2.2碳金融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问题的双赢解决方案
碳金融是全球各国政府、各利益集团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公共问题的博弈结果,它创造性的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化为一种金融产品,并通过金融市场相互交易机制使买卖双方获益,从而将环境保护的义务转化为一种经济活动,使其具有盈利性,大大削弱了各国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矛盾,刺激各国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将温室气体减排由呼吁和倡导转变为实际行动。
2.3碳金融是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核心支柱
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给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甚合理,直接导致我国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若我国继续保持快速的经济发展,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将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必须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经济。
三、碳金融研究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现代经济的崛起虽然改变了重农轻工的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是举足轻重的,因为它为人民提供满足最基本需求的食物,是其他行业无法取代的。中国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粗放发展模式也带来了资源枯耗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的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不光严重影响到城市生活环境,对农村的影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农村生态环境本就脆弱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盲区。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问题,既要治理好其他产业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要改变传统的对生态环境有破坏的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的低碳农业。碳金融的研究成为我国由粗放式经济发展向低碳模式的转变的方法之一,同时也为传统的高碳农业向低碳农业发展转型提供了开辟了新的途径。
注解:
①http:///Router.cfm Page=FAQ&ItemID=24677#4
参考文献:
[1]孙敬水.计量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关键词 旅游;低碳经济;低碳发展;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 X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8-0166-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8.026
低碳旅游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协调旅游业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必然选择。在实现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各国、各地区因为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什么是低碳、如何实现低碳发展有不同的要求。正确认识低碳旅游概念是开展低碳旅游规划,实现旅游行业低碳发展的前提。实现低碳旅游发展的途径主要有5个方面,既包括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常规的工作方式,也包括使用排放配额“抵消”已经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等途径。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低碳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既实现行业发展并促进地方低碳经济发展进程,同时为保护气候环境,实现气候安全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1 低碳旅游的背景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CO2排放,自工业革命以来呈现剧烈增加的趋势。全球与化石燃料相关的CO2排放,从1920年的34亿t,增长到2007年的295亿t,增长了8倍[1]。根据不同情景下气候模式的预估值,未来几十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将继续增加[2]。《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指出,为保证气候安全,各国应加强合作,“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3]。减缓气候变化,防止因人为排放温室气体导致的气候安全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重点。《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缔约方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08-2012年)相对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每年整体减排5.2%,发展中国家此间相对宽松;而在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谈判中,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减缓行动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修路建桥、盖学校、建医院以及建住房等都需要消耗能源,也必然会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如何在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之间找到出路,实现对两者的兼顾,国际社会提出了低碳发展和建立低碳经济的构想。
低碳经济术语的首次正式出现是在2003年2月24日由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发表的《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英国在《能源白皮书》中指出,英国将在205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水平上减排60%,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006年10月,由英国政府推出、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的《斯特恩报告》指出,全球以每年GDP 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 5%-20%的损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4]。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全球未来温室气体的排放取决于发展路径的选择。2009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报告把“低碳经济”界定为“一个新的经济、技术和社会体系,与传统经济体系相比在生产和消费中能够节省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还能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势头”[5]。
低碳经济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实现低碳经济需要由社会经济的所有行业、多个单元齐头并进、共同推进实施。旅游业,是第三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模式也必须与国民经济及其他产业部门配合,走低碳发展之路。“低碳旅游”在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的报告中提出并受到关注。该报告由世界旅游组织以及国际航空、海运和陆路运输组织联合研究完成。报告显示,世界旅游业(包括与旅游业相关的运输业)碳排放占全球总量的5%,其中运输业占2%,纯旅游业占3%[6]。报告同时也提出旅游业的减排目标,在未来15-20年内,将旅游业包括相关运输业的碳排放总量年增长控制在2.7%以内,并最终向整个行业的碳中和方向迈进。
随着低碳经济、低碳发展在全球的快速推广和实施,低碳旅游也被越来越多提及并研究制定相关的发展规划和行动。但什么是低碳旅游,低碳旅游的实现途径以及低碳旅游与生态旅游、绿色旅游的区别等问题,尚存在不同看法。
2 低碳旅游的概念
[关键词]低碳社会;经验;启示
1 低碳社会的内涵
目前国内尚无关于低碳社会的严格定义,英国国家环境研究院给出了一个比较宽泛的低碳社会定义,认为一个低碳社会至少应该包括:(1)采取能够与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兼容的行动,确保达到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的需要;(2)做出对全球公平的贡献,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以及将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进一步深入削减全球排放量;(3)呈现高水平的能源利用率以及使用低碳能源资源和生产技术;(4)采用与温室气体低排放量一致的消费和行为模式。
这个定义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尽管这个定义想要覆盖全部的国家情况,但是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国家而言,意义各有不同。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要达到低碳型社会,到21世纪中期得达到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度削减的状态。它包括低碳型技术和生活方式变化以及机构变化的部署和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达到低碳型社会的目标必须和达到更广泛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这将产生一个观点――最终达到发展的高级阶段,使二氧化碳的密度与发达国家低碳型社会保持一致。二是这个定义在强调技术作用的同时,也同时强调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社会变革的重要性。
2 国外建设低碳社会的途径及经验
2.1 不同主体的定位
2.1.1 投资者
据悉,世界将会投资给美国将近200万亿美元,作为2005年至2030年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占据一半多。单就中国而言,就占据了全部发展中国家的三分之一。现今的机制使金融在推动低碳型投资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洁净发展机制(CDM)项目被期望到2012年能集中20亿吨二氧化碳的减排量,而这可能值40亿美元。尽管如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只是估计的200-300亿美元低碳型投资计划中的一个分数。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金融投资给支持减少低碳型技术的成本的战略性全球项目将会得到10倍的增长。
2.1.2 商务圈
商务圈越来越流行一种观点,就是拥有健康、有竞争力的经济和干净的环境之间没有内在冲突。运输在商务中成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在运输方面,有三个层级能够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第一个是简单的通过人类行为。坚持限速、采用更为灵敏的驾驶技术以提高汽车效率。英国低碳汽车合作组织强烈建议开展信息和教育运动来鼓励低碳型车辆的购买以及灵活驾驶技术。第二层是清洁车辆技术和燃料的发展。油电混合车已经准备好投放市场。这些可以为基于可选择的燃料(比如氢)进行更先进的车辆设计、可选择的改进手段(燃料电池)以及电力汽车开辟道路。低碳型燃料汽车,包括可持续生产氢和生物燃料将会发挥作用。最后一层是运输系统自身的改变。信息和运输技术能够被用来通知司机,这样就可以避免交通拥挤,从而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能够减少。
2.1.3 消费者
消费者获得能源的途径必须改变,前提是温室气体的排放能够得到快速的下降。能源需求可以被定义为双方选择者和一系列可用选择的产物。对车或燃料的税收或是价格的增长不能影响到流动车辆的实际情况,除非是消费者还有选择。空调在全球范围内增长速度很快,不是因为人们提升自己的需求是因为热舒适,而是因为现在的世界使他们内在不能再自然的调节冷热温度。能源政策需要将焦点从技术和市场效率上转到检测能源服务需要怎样通过最少的能源密集方式达到。政策旨在深入减排二氧化碳,必须采取整体的和长期的方法来改变。
2.2 实现途径的比较
关于低碳社会的实现途径,国外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强调技术,认为居民看重舒适和便利,他们过着城市的生活方式,有着集中的生产系统,可以通过技术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实现低碳社会的目标。第二种观点关注慢速、自然型社会,认为人们将要生活在分散的社区,自给自足,在当地生产和消费,这个社会强调社会和文化价值而非个人野心。两种社会发展途径都将导向低碳型社会,但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却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安居方式的运输需求不同,电力生产的结构不同。技术驱使型社会强调核能力和化石燃料与碳的获取以及存储一起使用。氢是用来生产燃料电池汽车的。自然型社会则是强调生物质能,既用于发电也用于使用氢汽车的生物能源生产。
2.3 具体的行动计划
2.3.1 英国
Deacon(2007)规划了由伦敦市长承担的减少伦敦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全面行动。这项计划设置了到2025年的目标,计划由四个主要部分组成:绿色家庭、绿色组织、绿色能源和绿色运输。绿色家庭项目能够削减近一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借助于住房绝缘和高效能源设备。绿色组织项目旨在鼓励公司通过简单的管理方法节约能源,比如关灯和关IT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绿色能源的目标是从国家电网中节省掉四分之一的伦敦供电,再寻找更为有效的当地能源系统。绿色运输项目鼓励人们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方法如在拥挤时收费,奖励使用燃料有效的车辆,可以采取免除他们的拥挤费用以及停车费用。
2.3.2 日本
日本的Shiga县提出恢复Biwa湖水质量,将垃圾容量减少至75%,并且到2030年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50%。这项计划需要得到市民、商务以及当地政府的配合。目标是合作者们通过“可持续性税收”和“可持续性金融”来分享经济和环境的利益。具体措施包括环境条例、关于使用土地以及建设的条例、对于先进科技的补贴、自愿的环境行动计划和意识/教育项目。
2.4 国际合作的实施
2006年2月,日本环境局(MOE)和英国环境、食品、农村事务部门(DEFRA)开启了一项低碳社会项目,该项目旨在针对气候变化、清洁能源以及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对话,项目是在2005年于英国G8峰会上提出的。该对话包括G8以及其他对能源有需求的国家。它关注的焦点有以下几点:转变能源系统,创造一个更安全和持续的未来的战略性挑战;控制由联合计划行动制定的任务的执行情况;在各参与政府间分享最好的经验。项目的出发点是使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定范围内以避免危险的气候变化,下一步要创造一个低碳型社会的远景,确定达到必需的转变所需的具体的步骤。项目的核心内容是碳价格方案(到2050年每吨二氧化碳上涨至100美元)以及“碳附加”方案。
3 结论及建议
3.1 低碳社会建设经验的总结
3.1.1 主要经验
从现有的各个国家关于建设低碳社会的实施途径、计划和
方案看,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重要的结论:(1)如果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仍稳定的处于一个安全的范围,那么达到低碳型社会就指日可待;(2)与延缓气候变化的努力和经历气候变化的极端影响相比,到达低碳型社会成本更低;(3)创立低碳社会解决途径一低碳技术的研发综合法以及市场、产品和服务的投资的市场条件需要长期稳定性;(4)在建的环境、运输和能源区域将需要更多持续性的变化;(5)政策工具之间存在协同作用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以及鼓励转向低碳型社会。执行这些政策能够提供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双赢,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6)政府的角色很关键,高层领导更是不可或缺。政府必须建立起使个人、商业和组织都能从新型低碳市场获益的可实现条件;(7)国家间应建立信任,加强长期目标和政策的可信度;(8)在清晰的政策框架下,消费者选择和个人行为能使低碳型选择和生活方式成为现实,能成为达到低碳型社会需要的行为变化的有力的驱动者。
3.1.2 主要启示
国外建设低碳社会的实践给我们的主要启示包括:(1)应加强碳价格的长期政策信号,比如,通过税收和加强国际排放贸易,应该为商业建立合适的奖励刺激;(2)如果把税收负担从收入中移去而且雇佣趋向于环境污染,将会有助于使二氧化碳排放成本内在化,鼓励商业和个人减排;(3)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投资焦点应该被转移到低碳型方法上;(4)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转向低碳型技术需要一些步骤上的改变。可以通过扩展金融流和发展发展新的金融机制来实现;(5)贸易制度应该得到调整,鼓励技术和产品的快速进步,使可持续性发展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同时得到加固;(6)能源效率改善应该被加速,采取刺激手段鼓励制度上的和行为上的变革;(7)证实和部署接近的商业技术是亟需的,比如获取碳和存储碳,是一项重大的研发投资,为技术在长期中带来更多收益;(8)政策应该被执行,使人类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成为现实,通过去除高碳选择和提供给消费者从低碳方法中获益的机会;(9)国际合作应得到加强,在国家、区域间和国际股东间分享专业以及最好的经验。
3.2 中国建设低碳社会的建议
3.2.1 改变能源供应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行业,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燃煤电长建设,改造高污染电厂;大力推动清洁燃料发电,加快应用固碳发电技术等低碳发电技术。此外,还要在农村大力提倡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包括沼气、太阳能、秸杆等,大力推广吊坑、节煤灶等。
3.2.2 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转变城市建设模式
城市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能否推行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直接关系到低碳社会能否真正建立。低碳城市的构建途径包括新能源技术应用、清洁技术应用、绿色规划、绿色建筑和低碳消费等。
3.2.3 改造交通运输系统,推行生态交通
交通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将是我国未来碳排放的重要来源,必须利用先进技术,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入手,改造现有交通运输系统。首先,应该推行城际轨道交通为主、高速公路为辅的交通模式,减少单位碳排放;其次,保留和扩展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大力发展地铁、公交专用道等,优化公交出行方式。
参考文献
一、碳排放会计定义及相关内容
(一)碳排放会计定义 碳排放主要是温室气体中碳化气体(61%)的排放,这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在碳排放会计没有正式提出之前,其相关的概念,如排污权、碳汇、CDM等已有学者进行研究。
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说法,但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对碳排放会计进行定义。Tristram O.West,Gregg Marland(2002)对与碳排放会计密切联系的净碳通量(net carbon flux)会计进行说明,指出认清“净碳通量是指源头排放和汇清除(emissions by sources and removals by sinks)”是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净碳通量会计的重要一步。Climate Change Information Center(2003)通过说明CDM,对碳排放会计进行了定义,认为碳排放会计是通过源头和汇清除的方式,由碳会计记录、总结和报告碳排放量的过程。这些定义只就碳排放本身独立而言,还未形成系统的概念。Janek Ratnaunga,Stewart Jones(2008)提出了碳排放会计的体系概念:“一般将碳排放会计和碳固会计合称为碳会计,把碳会计作为一个企业实施碳排放管理的体系,即碳会计体系”,认为碳排放会计是构成碳会计体系的一部分。该研究不仅指明了碳会计体系研究对碳排放会计研究的有利之处,而且对构建碳会计规范给出两种主要思路:一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与IPCC原则相协调的碳信用的会计规范;二是在温室气体协定书内(GHG Protoc01)对CO2排放分别进行计量和报告的相关会计问题,成为目前研究碳排放会计问题最具系统、全面的文献,也可作为我国学者初始研究碳排放会计问题的参考,如周志方、肖序(2009)对Stewart Jones(2008)的总结,以及Liu Qiang(2009)对中国碳会计发展的基本情况介绍与基于“只有在分清排放源的基础上,实施碳排放会计才是有用”的论断。可以看出,学者们一致强调碳排放其排放源头的重要性,这是碳排放会计客体研究的重点。综合而论,笔者将碳排放会计定义为:碳排放会计是以碳排放量作为客体对其进行确认、计量、报告,用以传递企业碳排放过程和减排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
另外,由于缺少对碳排放会计的权威界定,导致目前一些研究将碳排放会计与碳会计概念混淆。碳排放会计与碳会计的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碳排放会计侧重于对碳排放所引起的会计内容,包括碳排放的分类、碳排放存货、碳排放计量、碳排放报告等。而碳会计其范围更广,除了碳排放会计的内容外,还包括碳固,以及一些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碳问题,如碳信用等。
(二)碳排教会计目的及实施步骤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实施碳排放会计,都需要有一个目标作为指引,激励全员为减排管理而努力。CCIC(2003)对企业实行碳排放会计提出三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建立有效战略管理GHG排放提供信息的需要;二是为企业参与到GHG交易市场做好相应准备的需要;三是企业服从政府在碳减排方面的相应管理。此外职业界的呼声也很高,ACCA(2009)政策执行总监罗杰·亚当斯基于对未来碳排放会计和报告准则的期望,指出建立碳排放会计准则可以让投资者、股东、员工和其他相关各方更容易地进行碳排放和温室气体测量,以了解企业经营表现。可见,企业碳排放会计的目的不仅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要履行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在政府政策的指导下实行碳排放会计,承担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进行有效管理的责任,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减排信息的需求。
现有文献主要从企业排放目标设定、边界划分、排放量计算、排放记录和报告的真实与公允性这四个方面予以阐述。其中最权威、最系统的实施步骤指南是2004年WBCSD&WRI联合的《温室气体协定书——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修订版)》。这份指南就GHG存货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详细阐述,概括为五步:识别边界;识别所覆盖的排放源;选择一个碳排放计算的方法;收集活动数据并选择排放系数;应用计算工具估计排放量。对此指南规范划分了GHG排放的范围:直接GHG排放;电力间接GHG排放;其他间接GHG排放的划分。在计算企业GHG排放方面,指南将GHG排放予以量化,即GHG=A×EF,其中A指活动数据(activity data),EF指排放系数(emission factor)。该公式简化了碳排放定量的研究困难,但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即公式的构成因子如何确定、确定的标准、数据的来源等。这些都可能存在主观估计的偏差,而指南中并没有给出说明。但不可否认的是,指南的颁布为目前企业GHG排放会计(主要是碳排放会计)提供了实务依据,如澳大利亚Carbon reduction institute、Gary Otte(2008)、Jolin Warren(2008)等的论述,其中Jolin Warren通过对苏格兰碳会计指南的收集、总结,不仅提出借鉴GHG协议的企业碳排放会计实施步骤而且强调全员为企业碳排放会计实施服务的必要性,指出只有整个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目标向低碳经营转变,碳排放会计才能真正落实到企业中。
二、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问题
(一)不确定性的界定 国内外学者很早就对会计的不确定性,进行研究。奈特(1927)、科斯(1937)和哈耶克(1945)一致认为不确定性对企业存在和发展的重大影响性。美国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1965)提出会计不确定性的两个主要来源:一是与会计信息在未来持续存在的实体有关的不确定性;二是由会计在计量未来不确定事项时产生的估计不确定性。我国学者林长泉(1997)、李学峰(1998)、林斌(2000)、陈红,周映群(2004)、田建芳,丁君风(2005)等,对不确定性定义、分类,不同学科下不确定性表现,以及会计信息稳健性、会计假设与不确定性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承认会计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同时将不确定性归纳为概率事件和非概率事件。他们的研究立足于传统财务会计,对会计信息系统内外部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但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新兴会计分支——环境会计逐渐发展,其会计客体上的不确定性日益突出,碳排放会计作为环境会计中的一个新领域,将这一不确定性表现为当前碳排放对未来影响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可以说具有双重性:一是会计学科自身的不确定性,即会计程序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由会计估计、判断带来的不确定性;二是来自于会计对象(客体),即不确定性经济事项(碳排放本身)导致的不确定性。
(二)碳排放会计不确定性的研究现状 以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为核心特征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碳排放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基础。但由于碳排放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滞后,目前,碳排放会计还无法全面实施,WRl2009年的报告指出:如今世界500强企业中有60%采纳了温室气体协议下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所要求进行的GHG存货(主要是碳排放)核算、管理和报告。然而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主要还是因碳排放自身的不确定性所致。且目前的研究也以机构、组织为主。
加拿大环境咨询公司(2001)以林木业碳排放的管理为例,将碳排放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并量化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企业碳排量差量,包括对基年的碳排放量和项目碳排放量比较分析,研究不确定性影响下,这两个因素是如何影响企业利润。同时对木制品企业可能存在的9种参数依据不确定性类型划分,依次进行不确定性敏感测试,判别不同参数的不确定性敏感程度,为管理不确定性提供参考。Richard Clarkson and Kathryn Deyes(DEFRA,2002)从估计碳排放社会成本的角度来分析不确定性,认为不确定性是由于应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和边际成本法所致;并将不确定性分为两大类: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和与经济价值相关的不确定性。另外,WBCSD&WRI(2004)在其联合的《温室气体协定书——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中提供了企业GHG排放(主要是碳排放)数据的计量、估计中不确定性解决的工具,将GHG排放存货的不确定性分为两类: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和估计的不确定性,其中估计的不确定性包括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参数的不确定性,通过原则导向提供了各类不确定性相对应的解决方法。转贴于
与此同时,政府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如俄罗斯政府联合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IASA(2004)通过使用完全碳会计(FCA)计算1988~1992年俄罗斯陆地的碳通量,指出基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会计方法比纯粹的自上而下会计方法更能缩小碳排放存货估计的不确定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第三工作组的报告一技术摘要(2007)在阐述决策、风险和不确定性三者关系时,以一致性程度和证据量(独立来源的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对不确定性进行定性定义。虽然目前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研究还处在定性分析的阶段,但是仍有进步,如发现明确排放源头以及不确定性根源是不确定性解决的依据,故Jan Bebbington and Carlos Larrinaga-Gonza'Lez(2008)对气候变化的内在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时,指出温室气体排放的不确定性是温室气体本身的独一无二性所导致的,组织很难将其处理但可以通过“风险窗口”致力于不同利益相关者。同时指出研究者要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不确定性可以通过碳会计与会计责任共同研究的方法以及与碳账户设立相协调的规范研究来进行。Gregg Marland等(2009)在结合碳排放自身的不确定性与人为估计的主观偏差引起的不确定性基础上,认为不确定性在于对碳排放的估计,其中不确定性来源有两方面:排放形式的动态性以及全球排放影响的巨大、扩张性导致的不确定性;理解、估计全球碳排放、碳循环所需排放数据的数量不确定。此外,Gray(2002)、IPCC Good Practice Guidelines、Stem(2006)、周志方,肖序(2009)等也就碳排放不确定性产生的源头进行说明与分类,以便于披露碳排放不确定的信息,包括有益于不确定性的表内、表外披露,有助于不确定性在报告中的要素披露以及披露方式。综合而言,这些研究都还处在定性分析阶段,且更多地侧重于不确定性基础概念的辨析,而没有涉及如何解决碳排放的量化。这是目前碳排放会计研究的难点。
三、碳排放会计报告与鉴证问题及评析
(一)碳排放会计报告与鉴证问题 目前关于碳排放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披露的信息质量要求、报告准则和审计、鉴证准则的标准化问题等方面的建议。
WBCSD&WRI(2004)指南提出了碳排放报告的五个信息质量要求: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准确性。并指出由计量、估计或计算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减少到切实可行的范畴内,但对于什么程度是“切实可行”的,指南中并没有说明。英国Aldersgate Group(2007)在对英国企业进行碳排放披露动因(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现有研究缺乏对碳排放披露的清晰定义和相关协议,特别是一致和可比的披露框架的缺失,影响了企业碳排放披露的发展。在这方面,报告列举了英国具体5项缺失的披露框架内容。为此,Aldersgate Group认为政府在促进企业碳披露方面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努力:标准化的披露准则、所有部门均使用的披露准则、政府的披露榜样、各机构在计划制定安排时对碳排放交易财务重要性的考虑等,体现了最早低碳发展的英国对规范化碳排放会计信息的努力。AnsKolk,DavidLevy and JonatanPinkse(2008)以碳披露计划(CDP)为例,从制度方面,阐述温室气体会计报告体系的发展,对CDP制度建立、披露所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投资者压力、碳披露报告通约以及碳会计通约进行详细说明,指出由于缺少披露的类型、排放数据以及可靠性检查(第三方鉴证),碳披露仍然存在争议、受到质疑,从而很难对已报告的排放进行检验,更不要说企业自身的实际排放效果。因此,碳披露体系存在的不足间接影响到信息的使用效果,即有用性。此外ProfRoger Simnett,The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Australia(2008)、CBI on climate changes(2008)、RachelJackson(ACCA,2009)、《ACCA&GRI联合报告——重要行业:面对气候变化报告的挑战》(2009)等都提出颁布全世界适用的碳排放报告标准化指南及第三方认证准则的迫切需求,以助于所披露信息的可比、一致,并将其通过立法化的方式得以实施。转贴于
关键词:《A.B.32法案》;《加利福尼亚全球气候变暖应对法案》;加州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项目;加州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项目;气候变化政策;碳排放交易
中图分类号:DF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3)05-0017-04
气候变化作为一项全球环境问题必须在全球视野中得以解决。尽管如此,国家及地方政府主体的努力在创立有效规制体系及可能应对措施的先锋实践中越来越凸显出了其重要作用。《加利福尼亚州全球变暖法案》(2006)(亦称《A.B.32法案》)及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项目即为此类地方努力之一。在此法案中加利福尼亚创建了世界上覆盖面最广且最为复杂的气候变化项目――为州政府设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令,要求其在202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水平,并通过创立一个极其复杂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部分实现该目标。虽然该法案颁布至今已过去一些年份,但最引人注目的规制手段――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即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体系新近才开始生效。
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项目的动力何在?该州已普遍意识到气候变化将对其人口、环境及州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这些不良影响包括降低水质及减少水供应量,损害农业、工业及生态系统,海平面上升导致沿岸商业及居住条件丧失,传染性疾病传播范围扩大及其他公共健康风险的增加等等。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州,同时也是世界上经济排名第九位、GDP将近2万亿的经济实体,美国高科技创新发源地硅谷的所在地,亦在强调气候变化应对方面为自己塑造了全球先驱角色。该州的经济和技术中心、金融研究所及商业界均期望通过对发展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创新及先进科技早期投入中获得盈利。
何为《A.B.32法案》减排目标及如何实现该目标?《A.B.32法案》要求加利福尼亚州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2020年之前回降至1990年水平。作为该州负责管理空气污染问题的机构,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理事会(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缩写为CARB,下文简称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测定该水平的数字化排放量为4.27亿公吨的二氧化碳当量。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限额相当于惯常排放水平减少16%,即5.07亿公吨二氧化碳当量。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为实施减排目标的主要机构,《A.B.32法定》规定,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联合公共事业理事会,应当与工商业界及普通民众展开合作以确保该目标的实施能够达到以下效果:第一,尽量减少成本并尽量提高加州经济效益;第二,促进加州能源基础设施的发展及现代化;第三,稳定电力系统可靠性;第四,最大化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第五,有助于提高加州空气质量。
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相应地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定了最大工业排放源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及核定义务,这将有利于对未来排放量变化进行合理监测。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同时也负责采取“温室气体减排的专项早期行动”,最终确定九项专项早期行动措施,分别应对废弃物填埋、机动车燃料、汽车制冷剂、轮胎气压、港口经营等及减少消费品中(引致全球气候变暖)高危气体。这九项专项早期行动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从2007年以来,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组建了一个咨询委员会,负责就与A.B 32相关环境正义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同时还增设了技术发展咨询委员会,负责就技术、研究及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提供专业建议。
《A.B.32法案》对加州空气资源理事会最重要的规定之一是要求其制定一份《气候变化领域规划》(下简称《领域规划》),以实现“至2020年取得具有最大技术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目标。该《领域规划》于2008年正式通过,规定了“加州减少排放温室气体行动纲要”,并明确如何“通过强制性规定、市场机制及其他方式实现主要排放源的减排目标”。该规划于2013年到期,需要进行更新以确保加州按部就班实现其2020年减排目标。
《领域规划》为加州碳减排提出几个至关重要的关键对策。其焦点集中在实现以下各方面的能效提高及温室气体减排:(1)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项目;(2)交通;(3)电力与能源;(4)工业;(5)诸如制冷剂等引起气候全球变暖高危气体;(6)林业;(7)农业以及(8)废弃物与循环利用。上述关键对策均采用一系列规制手段以实现短期及长期减排目标。例如,交通政策初始将在2016年前实现机动车温室气体排放减少30%,2017年进一步减少,并通过一项低碳燃油标准在2020年前实现高碳机动车燃油减少10%。同时,《领域规划》还对快递和重型卡车做出相关规定以提高货物运输效率。而且,《领域规划》涵盖了《可持续社区与气候保护法案》(2008)的相关内容,该法(亦称为《SB 375法案》),规定空气资源理事会“通过更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改进我们(指加利福尼亚社区)建设、规划、发展城市的方式”,以此设定地区减排目标。《SB 375法案》确保地方政府也参与温室气体减排地区目标的设定过程。
国际国内大多关注加利福尼亚州2011年正式建立的温室气体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项目。该项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创立了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逐年递减排放总量限制体系”,涵盖诸如炼油厂、火力发电厂、工业设施和交通燃油等的主要排放源。在这一体系下,“配额,即总量控制中的可交易排放许可证”由空气资源文员会分配给温室气体排放源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源主体必须“在每一执行期结束时提交其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及抵消数额”的相关数据。随着排放总量的整体下降,州排放量将最终实现2020年的目标。
碳排放总量限额覆盖哪些范围?目前,总量控制与排放权交易项目涵盖年排放量大于或等于25 000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固定排放源,包括大型工业设备、发电机及电力进口商等,占加州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85%的大约350家企业。该项目从2012年开始实施,但执行排放限制的规定从2013年才开始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自2015年开始,中小型排放源也将作为上游燃油供应商被纳入该项目规制范围,包括交通燃油、民用及商用天然气分销商。
除了设置全州排放总量限额,该项目还“建立驱动长期投资更清洁能源及能效提高的价格机制……同时也为受规制主体提供以最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的灵活机制”。2013至2020执行期内,2013年碳排放总量限额将从2012年预计排放水平降低2%,2014年在2012年基准水平基础上再降低2%,而2015年至2020年间则逐年降低3%左右。
项目配额及抵消额度如何运作?大型工业设备可免费获得初始配额,但在项目开始后必须通过拍卖获得配额。相反,发电企业可免费获得配额,以补偿用户(例如电力消费者)。每一工业部门可获得的配额数量占“平均排放量90%左右,以奖励高效设备为基准。”对于电力部门而言,配额数量为以新近排放数据为基准所计算的平均排放量的90%。除了一般配额之外,抵消额度亦可作为履行排放标准的方式,最高可占8%。该抵消额度可从林业、城市林业、消除粪便中的甲烷、破坏消耗臭氧层物质等领域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或固碳项目而获得。抵消项目面临更加严格的单独审核要求,同时必须在美国境内完成,虽然国际层面的抵消项目在未来也是指日可待的。
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项目的报告机制、核准机制及履行机制如何设定?项目涵盖行业必须每年向空气资源理事会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将其排放权交易市场信息登记在册。排放报告由独立第三方主体核准,每一履行期为2至3年(2013―2014年、2015―2017年及2018―2020年),虽然配额数量充足,但每年必须上交前一年30%排放量的配额(即排放源在履行期内必须每年向空气资源理事会提交上一年排放量30%的配额,以保证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数量充足及流动性充分,避免囤积居奇导致市场供应不足,译者注)。排放源一旦超出配额排放,将被处以300%的配额处罚(即经审核发现超额排放,超额部分每一吨必须额外再占据3个配额以示惩罚,亦即一旦发生超额排放,排放源必须为超额排放部分付出4倍的配额方才符合法律规定,译者注)。
除了一般配额交易之外,空气资源理事会有权批准排放源以合理成本存储配额。存储政策允许未用排放权配额在不同履行期得以保留,以备后续使用或出售。空气资源理事会同时保留配额的战略性储备,以特定价格出售。该战略性储备大致包括1.2亿个配额,占2020年前总排放量4%左右,目前可由项目参加者以40美元/吨、45美元/吨以及50美元/吨三个价位购买,每个价位均有高达4千万个配额的储备额度。一旦配额市场价格上升太快太高,该储备分配即成为市场调节机制。但是,储备配额价格将在项目履行期间逐步提高,于2013年6月举行的最近一次拍卖中,配额可供履行2013年履行期所用,最终交易价格为每一配额14美元。
一、碳排放会计内涵
(一)相关概念认识中的模糊性 与碳排放会计概念相关的主要是碳会计和碳交易,而其中的模糊性是指把碳交易等同于碳会计不作明确划分。早在2008年,Stewart Jones教授等在美国会计学会年度会议上就提出将与碳排放、交易及鉴证等会计问题称之为碳排放与碳固会计,即碳会计[ ]。报告同时提出两种规范碳会计的思路:一是在京都协定框架下,所有机构或组织对产生于碳汇的碳信用的会计规范与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原则相协调;二是在有关温室气体议定报告内分别计量和披露二氧化碳排放的相关会计问题。这里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碳排放会计概念范畴属于碳会计。而另一方面,碳交易(即GHG排放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基于合同的购买机制,即合同的一方通过货币交易获得另一方在温室气体排放中的减排额用以满足自身的排放需求。早期的碳会计研究主要局限在传统财务角度下,并且由于在各种资料中呈现的有关“碳”及“碳排放权”的表述距今时间较短,部分学者认为其基本概念和相关原理与“排污权”、“排放权”、“排污许可证”和“排放许可证”等是相同或类似的。因而在论述碳会计时只是讨论了碳交易活动中的额外排放权的授予、交易和取得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问题,忽略了碳会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碳排放会计。随着碳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上述的这种等同性愈发显得模糊。在理论研究中对碳排放会计和其他概念的划分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碳排放会计内涵的划定 企业引入碳排放会计核算之前,必须明确碳排放会计从属于碳会计的这一概念范畴,并与碳交易有所区分。借鉴绿色会计的理念:单一会计主体内部的环境、交易或非交易事项以及多个会计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的事项都应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中来;同时考虑本会计主体内上、下代人的生存与发展,寻求不同代人之间的环境资源公平合理的分配。根据碳会计的定义,如果说碳汇会计主要是有关自然介质对碳吸收能力的核算,与企业关联度较小。而碳排放权会计又是不同企业主体间有关交易事项的核算的话,那么碳排放会计就是在排除企业间碳排放交易的相对独立主体分析下的有关会计核算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划分也是基于现行碳交易政策的不完善和非普遍性所决定的。企业在未被要求或未能引入碳交易机制时,也应当对生产、运营中产生的碳排放进行相应核算,方便管理者对来源于企业的碳排放污染进行控制管理。因而,笔者大胆将碳排放会计定义为,企业会计人员借助专门的技术方法,对相对独立企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来源所产生的碳(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旨在加强企业内部碳排放控制的行为。
二、碳排放会计核算
(一)碳排放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从事会计工作和研究会计问题的前提。但现有文献中并没有对碳排放会计假设的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现阶段下,碳排放会计假设应在依据传统财务会计四大假设中的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以下两种假设:
(1)多元计量。由于碳排放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温室气体具有其特殊的物理属性,因此很难把排放量和排放对环境污染的贡献值予以货币计量。现阶段,可以把二氧化碳当量作为度量温室效应的基本单位,即碳排放会计核算中的基本计量单位。该假设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义,即将不同计量对象和计量单位的统一化以及将碳排放会计主要核算对象中排放因子的无差异化。不可否认,天气环境、测算手段和工具甚至测算时间等不确定性因素都将造成各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因子的差异性,但是这种统一的计量口径使得企业碳排放量和排放度具有了横向可比性。同时,企业会计人员也可依据管理者需求以经济指数、图表甚至文字等开放形式提供多元单位的计量方式。
(2)可持续发展假设。可持续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此不作过多论述。尽管企业的经营活动存在诸多差异,但就碳排放会计进行核算的正常程序和方法而言,都应当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在一定计量期间内,碳排放会计主体应在自然环境中资源充沛和生态资源不降级的基础上,保证可持续发展。该假设实际上也是一种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约束条件:当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对自然资源造成了过度开发和耗用,其结果必然导致碳排放量的加剧,那么该主体的经营活动将可能因此迫于多方压力而停止;反过来,如果企业在发展同时对碳排放进行了良好的管理和控制,该主体的经营活动必然可长久地进行下去。
(二)核算标准的选用 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碳会计排放核算之前应对选取标准加以确认。目前,开发主体比较权威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温室气体系列标准,如ISO14064《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的量化和报告指南性规范》从组织、项目、声明确认和验证三部分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范指导,并且制定组织认为其可独立或作为一个系列方法使用。继该标准之后,ISO14065《温室气体认证要求标准》和ISO14066《温室气体审定团队与核查团队的能力要求》也作为其补充相继出台以满足GHG测量与验证的需求。此外2011年,ISO 14067《产品碳足迹标准》。所谓碳足迹,是从企业自身、为企业提供能源部门和企业所处整个供应链三方面考虑的碳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路径。第二类是WRI(世界资源研究所)与WBCSD(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联合开发的GHG Protocol(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第三类是BSI(英国标准协会)的PAS(公众可用规范),即PAS 2050《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和PAS 2060《碳中和证明规范》。其中,碳中和一般是指计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通过植物吸收,人工分解等方式把这些有害排放量吸收掉,以达到环保的目的过程和结果。引申到企业层面上,就是经济主体的特定标的物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净增长为零的一种状态。该标准可以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关依据,用于甄别企业实现“碳中和”的程度。
综合比较来看,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发的标准涵盖方面较广,层次丰富,在系统性上有更好的表现。而BSI和WRI、WBCSD等机构侧重点有所不同,注重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的开发与应用。其GHG Protocol属于基础性的方法论,专业性和公众接受度均较强,因而成为目前大多数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制定组织(包括PAS)开发所参考的主要方法学之一。而由于受到地域、开发周期、既有公众认知度等因素的限制,PAS标准在文献中都很少被提及和应用。但是,考虑到碳排放会计核算涉及企业内外部多方主体需求,PAS标准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消费者对企业碳中和信息的需求,并且企业在标准中体现的关于碳减排的承诺也将刺激企业本身在控制管理中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因此该标准也具备一定适用性。近期内,我国企业特别是有一定碳排放核算数据和经验基础的企业,可以参考ISO14064和GHG Protocol等标准为基础,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基础碳排放数据信息披露做准备。同时结合ISO 14067等标准,会计人员应尝试量化企业整个运营过程中的碳足迹,使核算体系更加细化;远期企业碳排放会计核算体系中,可以把PAS2050和PAS2060标准纳入参考,旨在更大程度上地实现企业碳中和与温室气体的实质性减排。
(三)核算对象的转换与范围的界定 (1)核算对象。碳排放会计核算对象是二氧化碳和其他含碳物。根据京都议定书,企业应将以下六种气体作为主要核算对象: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我们可以把不同气体的排放量统一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发现对于其中各气体间具体关系并没有清晰的表述,只有文桂江在文章中有过如下的简单表示:1吨甲烷=3.67吨二氧化碳;1吨四氟化碳=6.5吨二氧化碳,并且未列明具体的衡量过程。考虑到该方面非碳会计排放核算的主要点,笔者在参考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给出的关于GWP(全球增温潜势头指标)的定义,认为短期内,可以20年各气体GWP值为基础计算,1单位二氧化碳=62单位甲烷=275单位氧化亚氮=9400单位氢氟碳化合物=3900单位全氟碳化合物=15100单位六氟化硫。
(2)范围界定。根据GHG Protocol的提议,企业在确定碳排放核算范围时应主要考虑两个范围的排放量,即通常所指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包括:企业生产时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电能的排放;企业运送材料、商品、废弃物的排放;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建筑物、设备的自由固定排放和因员工使用、生产所带来的排放量;因泄露而产生的额外排放等。范围二中的间接排放主要指进口或外购的电、热以及蒸汽的消耗所带来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其特征是碳排放结果在核算主体内发生,但其来源并非由主体拥有或控制。对于范围三,例如外购原材料和受托加工材料的生产排放;报告公司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车辆运输排放;外包形式中的排放;报告企业生产产品和服务脱离生产阶段后在使用和终止阶段的排放等,制定者只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可依据重要性和可计量的原则选用,并没有作出明确要求。在我国,2011年有资料表明,在有限数量的企业参与的统计中,只有27%的企业能提供范围1要求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9%的企业提供了范围一中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只有9%的企业表示已经完成了对范围1排放额的验证或审验工作。笔者认为,为了提高核算数据的透明度,与范围一相关的排放量核算不应当独立出来或是从范围二中故意剥离、遗漏。例如对许多企业来说,外购电力所产生的碳排放很可能是核算中最大的来源,企业如果在核算时未加考虑,很有可能使得企业管理者在碳排放管理决策中出现严重偏差和错误。因此,核算主体应尽量将范围一和范围二一同纳入,并在未来逐渐吸收范围三的内容。
(四)核算方法的选择 在核算方法的选择问题上,由于各企业具有不同的行业属性和生产运营特性,很难选用一个统一的方法对每种企业的碳排放进行准确核算。笔者列出以下三种方法,各有优劣。在现阶段下,企业可酌情选用,并在未来不断加以完善。
(1)简单计量方法。根据IPCC报告中所提供的碳排放系数表,可以对不同燃料类别中的细分燃料的碳排放量作出简单的计算:企业碳排放量=IPCC碳排放系数×耗用燃料量。财会人员可收集不同时期内企业耗用的燃料总量,并计算出相应的碳排放总量。该计量方法虽然计算过程简单,现阶段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核算结果单一且范围过于狭隘,能反映的企业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十分有限,只能为管理者决策提供一个大致的判断依据。目前在计量方法的问题上,基于碳足迹的方法论研究较为广泛和深入,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生命周期法和EIO-LCA法。
(2)生命周期法。又称瀑布法,是目前国内外较为流行的信息系统开发方法。应用于碳足迹核算中,可描述某一产品或服务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包括生产、耗用、报废以及回收再利用的碳排放。生命周期法在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对研究对象整个过程中的数据如原材料、能源输入、中间品输出,废弃物输出、再利用输入等全部输入输出数据列出详细清单进行核算,进而跟踪碳足迹的整个过程。约瑟夫(Iosif)等采用生命周期法,利用软件分析,对钢铁工业从炼焦到热轧的整个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算。张清文等结合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与我国纸产品生产现状,提出了一套适合我国纸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等把研究视角延伸到住宿产品上认为其同时具有服务的特性,利用该方法对我国昆明市四星级酒店住宿产品的碳足迹进行了计算和分析。
生命周期法应用于碳排放会计核算中的优点在于,过程的细分和量化使得计算结果具有一定科学性,便于管理者达到对于产品和服务的过程控制。但阶段的划分具有一定主观性,容易造成误差,且整个核算过程较为复杂,工作量大,对核算人员素质要求较高。
(3)EIO-LCA法。本质上是EIO(经济投入产出)与生命周期法的结合物。利用投入产出表进行计算,通过平衡公式或矩阵反映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Berners-Lee等阐述了中小企业如何利用投入产出数据计算自己的碳足迹。国内也有学者将该方法表述为“黑箱法”,通过碳质量平衡法核算组织的年碳排放量。EIO-LCA法最重要的特点是其无须对系统边界进行划分。但其计算较为宏观,无法对产品或服务链中的碳排放重点予以反映。
(五)碳排放会计账户处理 涉及到具体的账户处理,会计人员可考虑增设如下几个账户,对碳排放信息进行基本的归集和分类,转换为传统的财务信息,为管理者提供内容更丰富的决策依据。
(1)增设碳排放资产账户。企业有必要设置“碳排放固定资产”、“碳排放固定资产折旧”等账户核算企业为减少碳排放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设置“碳排放源”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要素包括化石能源、含碳材料以及电能等;运用碳足迹计量方法的企业可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碳排放的汇集――含碳产品的产出作出反映,在借方和贷方分别以“碳汇集”和“碳排放源”予以反映;
(2)增设碳排放负债账户。当企业决策者意识到需要增强碳排放控制力度时,该负债项目的确认时点也就随之形成。增设短期碳排放负债和长期碳排放负债用以核算企业为治理碳排放而需偿还的专项资金,区分标准以偿还期是否超过一年为界。
(3)增设碳排放支出账户。将与企业碳排放活动有关的能以货币计量的支出,划分为碳排放费用支出和碳排放恶性支出。碳排放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控制碳排放中所发生的不能构成碳排放资产的费用项目,这类支出属于良性支出;碳排放恶性支出是指由于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所导致的各项非必要支出。
(六)碳排放会计披露 现阶段,企业可尝试应用一定方法仅对其运营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量的数值作出披露。企业管理者可参考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设定比较基期,并在外部条件变化时作出相应调整。例如,我国承诺至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企业可以把基期设置为2005年。假设甲企业基期碳排放量为2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1年并购乙企业,其基期排放量为1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那么甲企业的基期排放量同时应调整为3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并且在2020年将二氧化碳当量控制在180万吨以下。从长远来看,笔者认为,企业碳排放信息应与传统会计披露相融合,其形式无论是在原有主要报表寻找到扩充的位置,还是另起炉灶编制新型的碳排放会计报表,都将有助于满足各方主体对碳排放信息的多层次需求。
关键词:温室效应;防治
1 温室效应的定义
温室效应是指透射阳光的的密闭空间由于与外界缺乏热交换而形成的保温效应,具体到地球上就是太阳的短波辐射可以透过大气层射入地面,而地面增暖后放出的长波辐射却被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物质吸收,从而产生的大气变暖的效应。而大气中也存在着一些能够吸收长波辐射的物质如水汽、CO2、CH3、N2O、SO2、O3、CFCS、微尘等。通常将这些气体称之为温室气体,其中CO2的全球变暖潜能最小,但是其含量却远远超过了其他气体,因此是主要的温室效应贡献者。
2 温室效应的来源及危害
自欧洲工业革命以来,大量的森林燃烧、火山爆发、汽车尾气的排放等使得大气中的CO2的浓度持续攀升,这是“温室效应”加剧的主要原因。而化石类矿物质燃料的燃烧排放的CO2占了较大的比例,在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1000年,大气中的CO2浓度一直维持在280mL/m3,工业革命后大气中的CO2含量迅速增加,到1995年大气中的CO2浓度已经达到358mL/m3。自十八世纪以来大气中的CO2浓度已经增加了30%,而且还在以每年0.5%的速度增加。由此导致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全球气温持续升高,据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结果,目前全球平均温度比1000年前上升了0.3℃到0.6℃。而在此前地球的平均温度变化不超过2℃。联合国还预测到2050年全球CO2排放量继续增加,全球平均气温可能上升1.5℃到4.5℃,将大大超过以往一万年的速度;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直接导致了两级冰川消融,海水受热膨胀,从而海平面上升,据世界气象组织预测如果地球温度照现在的速度继续升高,到2050年南北极冰山将大幅融化,上海、东京、纽约和悉尼等沿海城市将被淹没;加重区域性自然灾害,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 未来全球地表温度将继续升高, 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与气象灾害的频率和强度继续增大。同时地球的生命系统和生态环境也将面临严重的考验。
3 温室效应的防治
温室气体的罪魁祸首是CO2,想要合理控制温室效应关键在于控制CO2向大气的排放量。然而温室效应具有区域性、特殊性和全球性的特点,虽然全国都在想了很多办法来控制自己区域内的温室效应,但是仅仅依靠一个或几个国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全世界各国的合作才能真正解决温室效应这个世界难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采取长期加短期的治理模式,即长期大范围调控加短期针对性应对的方式来逐步解决温室效应问题。
3.1 长期治理机制
3.1.1 加强世界各国间的合作。温室效应作为人类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正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不仅能够使环保理念在更广的范围内得到传播和发展,而且能够创造出更加先进的技术来治理温室效应。通过制定协议等方式更能有效的制约各国的行为以及实现逐步解决温室效应的目标,例如在1997年149个国家通过的的《京东协议书》使人们减排的任务更加明确。
3.1.2 将环保问题纳入施政纲领。温室效应是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要发展就会产生温室气体。以前,西方各国多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方式,结果产生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安第斯山脉延续在秘鲁境内的著名山峰胡阿斯卡鲁,山上冰雪已经融化了1280公顷,冰山覆盖率仅为30年前的40%;智利的奥希金斯冰山100年来“缩水”了15公里;阿根廷的乌帕萨拉冰山正以每年14米的速度消失。在哥伦比亚,冰山较之1850年消失了80%,而厄瓜多尔的主要冰山在20年间损失一半。 为此需要不断完善法制政策,由“末端治理”向“重在预防”转变;由经济与环境兼顾向可持续发展优先转变:由“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转变:推动环境革命,建设“低能耗、二氧化碳低排放型城市”
3.1.3 开发新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在我国,电力行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部门之一。而在我国的电力装机容量中,火电(主要是煤电)占绝对统治地位,这是因为我国的煤炭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并且煤电的投资建设周期较短,能够很快的满足国内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这样国情下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必将导致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而煤作为化石能源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过分的依赖煤炭资源不仅对我们的环境产生恶劣的影响而且对我国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威胁,因此开发新能源就显得特别重要,而随着科技的进步,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正在一步步成为可能。水力发电是目前在我国技术应用最广泛的新能源,水能发电具有成本低廉、技术成熟输出稳定等诸多优点;风能发电是继水电之后比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我国风能资源总技术可开发量至少为10亿千瓦,是目前主要的替代能源之一;太阳能是最清洁的能源之一,我国目前已有建筑屋顶总面积约100亿平方米,可安装约20亿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器。
3.2 短期治理机制
3.2.1 严格执行减排标准。众所周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片面的追求GDP的发展而忽视对对环境的重视,对那些产生环境污染而应该受到相应处罚的单位采取宽容的处理方式,从而使环境问题一步步恶化起来,为社会经济发展埋下了重大隐患。因此对执法者加强教育,使之真正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从而加大执法力度,打消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进而实现减排目标。
3.2.2 采用经济手段加以调控。加大对新能源的开发力度、培养人才,为实现清洁生产奠定基础,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来实现节能减排,逐步建立碳排放权的交易制度,通过政策补贴、适当提高碳税来使厂家认识到节能减排带来的利益问题,从而使厂家越来越重视节能减排。
4 结语
一、制度属性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涉及企业经济、能源数据统计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制度属性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报送制度和第三方盘查制度。
(一)直接报送制度
直接报送制度又可进一步分为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报送和结果数据直接报送两类。
1、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报送制度
从国内外已有经验看来,最具可靠性和公平性的是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报送制度,即首先由主管部门委托专门机构开发出统计报告的一系列标准、指南、技术规范文件和直接报送系统软件,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原始数据;由系统内嵌的公式和链接自动计算并生成目标数据的报表;在生成初步结果报表之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各级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形成最终报表。
目前,我国已实施的完全意义上的直接报送制度主要包括: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的网上直报
主管部门是国家统计局,已实现了国家、省、市、区县统计局的联网,各级统计局具有不同的数据查看和审核权限,报送频率包括年报、半年报、季度报、月报等。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主管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例如北京市的节能主管部门是北京市发改委,已实现了北京市辖区内将近60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数据网上直报,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得到北京市发改委的授权,进行能源数据网上直报的审核工作,报送频率是年报。报告的指标定义与国家的统计标准保持了一致性,但由于主管部门不同,采用独立的数据库系统,报表形式也与统计直报系统不尽相同。
(3)温室气体排放网上直报
目前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中的北京市和上海市均已成功建立并使用了企业级别的温室气体排放网上直报制度。其中,北京市对用于确定重点排放单位(经初步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平均值在1万吨以上的排放单位)既有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基数的2009―2012年历史数据,以及接受配额核定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数据,均采用网上直报制度,是目前为止我国报告年份覆盖得最为完全的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网上直报制度;上海市是全国最早开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可能由于受到时间所限,仅对2012年的历史数据以及接受配额核定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数据进行网上直报,对于2009―2011年的历史排放数据则采用第三方盘查制度。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发改委,报送频率是年报,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接近500家,选聘了包括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内的第一批15家第三方核查机构。“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于2013年上半年开始试运行,大多数重点排放单位都在2013年9月前完成了2009―2012年历年数据的初次填报,并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了2013年数据的初次填报;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二氧化碳排放报告的初次报送后,由北京市发改委指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形成第三方核查报告;经第三方核查后,重点排放单位按照核查意见,对初次填报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充;再经自动化的系统数据比对及专家抽查确认无误后,形成最终的“核查填报”数据报表和报告。截至2014年6月,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100%都完成了核查填报工作。
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了将近200家企业,仅对2012年以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网上直报,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发改委,报送频率是年报,已开发和运行了“上海市碳排放报告直报系统”,试点企业填报2012年度数据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3月15日,上海市发改委按照规定对各试点企业报送的《企业2012年碳排放状况报告》进行了书面审核。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于2014年1月中旬印发了《关于报送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2013年碳排放状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报送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组建了专门工作小组,对各试点企业在碳排放报告和报送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并根据工作时间节点和推进情况,通过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督促各单位按时提交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上海市全部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都按时提交了企业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报告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2、结果数据直接报送制度
天津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初期曾尝试使用这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即首先由主管部门委托专门机构开发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方法学指南,而后要求纳入试点的企业按照方法学指南各自核算其排放量,编写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由于各企业对于方法学指南的理解有偏差,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结果普遍存在问题和错误,因此天津市发改委最终放弃了这种报告制度,转而采用第三方盘查制度。
(二)第三方盘查制度
上海市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在2009―2011年的历史排放数据采用第三方盘查制度,即首先由主管部门委托专门机构开发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方法学指南;而后选聘一批第三方盘查机构,按照方法学指南要求分别核算纳入试点的企业在2009―2011年历年的排放量,出具盘查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由于第三方盘查制度可以避免直报系统的开发成本,筹备期也远远短于直报制度,因此目前天津、湖北等试点地区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第三方盘查制度比较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摸清自身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而实现其自愿的节能减排目标。然而,如果把第三方盘查制度应用到真金白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之中,会出现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防止第三方盘查机构受到利益驱使而。
二、建立温室气体直报制度的问题和障碍分析
(一)成本较高
相对于第三方盘查制度而言,直报制度需要额外增加软件系统的开发成本。由于对网络安全性的要求高,还会出现较高的运行维护成本。
(二)系统建设周期长
直报系统的软件开发和运行调试时间周期较长,因此相对于第三方盘查制度而言,直报制度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准备期。
(三)体制障碍
我国的统计主管部门是国家和各级地方统计局,节能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和地方各级发改委、工信厅、经信委,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和各级地方发改委,以上三方面都涉及能源消费数据的报送。由于部门权限问题,现行体制下只能分别开发报送系统,报表形式不统一,企业需要针对同一个数据进行多次填报,既是重复劳动,又容易在数据复制过程中出错,导致不同部门统计数据的不一致。
(四)企业填报人员能力不足
从北京、天津等试点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填报情况来看,各企业填报人员的水平良莠不齐,对于各项指标的理解有偏差,原始数据填报出错或漏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北京市仅要求报告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能耗数据,但有些企业却填报了其京内京外的能耗合计数。
三、政策建议
第一,从长远效果来看,直接报送制度可以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结果的主观性和人为干预程度降至最低,也是国际通用的重点企业数据统计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因此,无论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初始报告制度如何,我国各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必将最终过渡至网上直报制度。
第二,在国家层面上应加强顶层设计,包括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网上直报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维护;加强政府各部门统计工作的对接,加快推进各部门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整合网上直报系统资源,并建立和完善统计基础数据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定期组织对各级主管部门、企业填报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活动,保证填报数据的质量。
【关键词】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各国首脑齐聚哥本哈根商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措施。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在应对气候变化危机的同时,也带来了经济机遇。我国拥有着庞大的碳排放量,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无强制减排任务,因此我国有着碳排放权交易的巨大潜力。对于这一个新兴市场的形成,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进行交易,必然会对参与CDM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产生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对碳排放权加以认识,进而对其进行科学地确认和计量,以做出合理的会计业务处理。
一、碳排放权的概念及实质
(一)碳排放权的相关概念
碳排放权也称“温室气体排放权”。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每个发达国家缔约方都有一定温室气体排放限额,表现为一种排放权利,就是“温室气体排放权”。由于这种排放权具有稀缺性,所以它能够进行交换,具有市场价值。面对碳排放的减排义务和超标之后的经济负担,各个企业灵活运用自己超出和剩余的碳排放权,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由此,碳交易,即“碳排放权交易”便应运而生。这样一来,原来无形的碳排放权就变成了可以确认和计量的商品。
(二)我国碳排放权的实质
我国的碳排放权区别于国外的“温室气体排放权”。2005年2月16日,旨在控制碳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第一阶段(2005―2012年)该协议只对发达国家碳排放作出限制,并不要求我国减排,后来因碳减排在发达国家存在技术瓶颈和逐渐增高的成本,灵活地发展了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京都议定书》第12条阐释的CDM,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政府或者私人经济实体在发展中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据此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ERs),亦即获得碳排放权。发达国家可以用所获得的CERs来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因此,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基金或政府纷纷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寻求与发展中国家的CDM项目合作,目的在于顺利实现《京都议定书》中量化的减排目标。这也得到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他们希望通过CDM项目合作,能够吸引新的外国投资,促进技术转移,同时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为各部门制定未来的减排策略提供信息支持。也正是因为CDM机制的颁布,才把发展中国家也纳入减排阵营,使得碳排放为我国带来了经济利益。
这样看来,我国的碳排放权实质是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通过CDM项目产生的。所以,我国的碳排放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存在着很大争议。
二、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
既然碳排放权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那么如何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科学、合理的确认与计量就成为会计学术界应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的碳排放权作为一种交易商品,是在企业过去的交易、CDM项目或其他事项中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通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使用或出售已认证的碳排放权,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企业通过投入CDM项目或直接购买已拥有或控制碳排放权,该资源的投入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因此,碳排放权应该作为一项资产在会计系统中予以确认和计量。现阶段,国内学者就碳排放权应确认为何种资产观点不一。
(一)碳排放权交易确认的不同观点
关于碳排放权的确认问题,学术界的主要观点有:确认为金融资产、确认为存货、确认为无形资产三种。
王艳、李亚培(2008)认为,碳排放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具有自由的交易市场和具体产品定价机制。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下碳排放权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交易,国际上有完善的排放权定价机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参与CDM项目企业通过减排取得的碳排放权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中金融资产的定义,其认为碳排放权具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因此碳排放权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确认。
张鹏(2010)认为,对于一个CDM项目而言,碳减排量是其核心所在,存在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之中,并且对于目前中国的CDM项目来说,碳减排量就是为了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它的最终目的必然是出售。所以,碳减排量是符合存货的定义的,应当作为存货在会计上进行确认。并且指出了碳排放权的确认条件,初始计量、期末计量和出售等问题。
王学、胡等(2009)指出,碳排放权具备无形资产的特征。碳排放权是经相关权威部门签发排放减量权证,可以作为一国减除温室气体的资源,其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可以单独出售或转让;由于CDM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使得碳排放权在企业持有过程中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不确定,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因此,其认为可以将碳排放权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进行确认。
由以上关于碳排放会计处理方法可知,不论是把碳排放权确认为金融资产,还是存货,或是无形资产都有一定的道理。每种观点都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并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进行了剖析。但为何同一种经济业务会出现三种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这也是值得探讨和深思的问题。本文认为,之所以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上有截然不同的方法,原因在于我国碳排放权存在着两阶段性及各主体持有碳排放权的不同目的,而上述观点没有对此进行全面的分析。
(二)我国碳排放权确认的操作建议
在中国目前的状况下,由于还没有实质性的国际条约来约束碳排放问题,所以中国的碳排放权问题都只是同CDM机制有关。通过与发达国家合作,企业把通过CDM项目所产生的碳减排量出售给发达国家,这是中国碳排放权的第一阶段。
但是,伴随着中国在世界温室气体排放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迟早会受到国际条约的约束,政府会把温室气体减排量作为硬性指标分配到各个企业,这样一来,中国的碳排放权就会像发达国家一样,可以在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并且有自己的定价系统,始终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将会是中国碳排放权的第二阶段。
由此,本文以我国碳排放权的两阶段性为基础,结合交易主体持有碳排放权的不同目的进行具体的分析,将碳排放权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第一阶段
(1)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只是为了销售,应当确认为金融资产。由于企业碳排放权不仅仅是考虑近期出售而持有,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2)企业购入留待以后使用的碳排放权,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2、第二阶段
(1)如政府对于企业规定了排放限额,且将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以及为了达到政府规定的排放限额,企业需要从外部购买部分碳排放权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此时,碳排放权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应当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2)如企业使用分配取得的碳排放权尚有剩余,剩余的部分如果准备结转至下一年度自用,那么其仍然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使用,并非为了在近期销售,仍然应当作为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如果企业准备对外销售,应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排放已经超过其拥有的配额,如果不足的配额还没有购买时,应当将该不足部分作为“预计负债”处理。
三、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表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上文中明确了碳排放权的资产归属后,碳排放权的计量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于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碳排放权,其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在后续计量中企业应按照实际排放量对碳排放权进行摊销,借记“无形资产摊销――碳排放权”,贷记“无形资产――碳排放权”,再将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生产费用”,贷记“无形资产摊销――碳排放权”。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碳排放权,不考虑减值。
对于应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碳排放权,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碳排放权”,贷记“银行存款”;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作为“投资收益――碳收益”。当对碳排放权进行处置时,可以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规定,将取得的处置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碳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碳收益”。
四、展望与小结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碳排放权非常有必要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进行确认,但是由于碳排放权存在许多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会对碳排放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产生影响。所以清洁发展机制下碳排放权的会计核算需要结合许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探讨。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推广,该资产将为许多企业普遍拥有,因此,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对现阶段我国碳排放权的实质以及面临的会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根据我国碳排放权的两阶段性和各交易主体持有碳排放权的目的,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以期能为我国在这方面制定相关会计准则规范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王艳,李亚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J].管理观察,2008(12).
[2]张鹏.CDM下我国碳减排量的会计确认和计量[J].财会研究,2010(1).
[3]王学,胡,姜洋.浅谈碳汇的确认、计量与定价[J].绿色财会,2009(8).
[4]申金荣.浅议我国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J].财会通讯,2011(8).
近年来,中国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改变农村能源结构、恢复生态、改善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六小工程"的重点内容来抓,农业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从2000年开始提出并组织实施了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各地以沼气建设为重点,与改厨、改厕、改圈相结合,引导推广北方"四位一体"、南方"猪沼果"、西北"五配套"等多种能源生态模式,建设生态家园,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在示范项目的推动下,带动了农村沼气的快速发展。截至2006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以近300万口/年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累计发展到2200万户左右[3],年产沼气约90亿m3,受益人口7000万[4]。在改善农村地区卫生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效果。然而目前沼气推广仍未达到规划要求[5],部分地区已建成农村沼气工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实际运行效果不好。据统计,全国计建池1800万户时,真正好用并发挥作用的沼气最多不过60%[5]。究其原因除了受池型选择、技术推广、运行管理以及后续服务等因素影响外,沼气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对产业化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已往的研究大多是对沼气工程收益的正向报道[1,6-8],一部分学者也只是认为沼气池直接经济效益并不显著[2,4,9],出售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获得额外资金收益[2,4,9],而鲜见对其本与收益的详尽分析。文中通过对清洁发展机制(CDM)下农村沼气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提高项目市场竞争力和投资吸引力的相应措施进行分析,使项目发展由政府推动变为市场吸引,加快项目推广速度,改善运行效果。
1沼气池适用对象分类
在没有沼气工程的情形下,目前中国农村居民解决生活能源消费的途径依据所在地区和农民经济水平不同有4种来源:1)直接或间接使用化石燃料,如燃煤、液化石油气;2)使用秸秆等可再生生物质资源;3)使用薪柴等可再生生物质资源;4)用电等其它能源。
由于使用电或液化石油气等商业能源的农户通常处于城镇郊区,经济条件较好,不具备发展沼气的条件,因此在考虑沼气推广时主要考虑消费煤炭、秸秆和薪柴这3种情况。目前与此相关的农村生活能源消。
2农村户用沼气池经济效益分析
为便于分析,以一个标准的农村4口之家为例,养猪3~5头,日产鲜粪5~8.3kg,粪水30~50L,粪水浓度2%,COD为16000~18000mg/L,沼气工程采用国家推广的新式防渗太阳能保温型,设计容积8~10m3,产气率0.2~0.3m3/m3·d,全年正常工作,可产沼气380~450m
2.1沼气项目的直接经济收益来自以下三部分
(1)沼气燃烧效益(Pb):作为居民燃料,每立方米沼气可以替代2kg燃煤,以每池年产沼气400m3计,当农户原本燃煤时,每年可替代约0.8t燃煤[9]。无烟煤价格随地区和时间变化很大,按700元/t计算,可以节约560元;当农户原本燃用秸秆或薪柴等生物质原料时,这部分收益为零。
(2)沼液与沼渣效益(Pf):沼液与沼渣可以用来替代化肥农药并应用于养殖等,由于价格变动很大,预期可以节约农户450元的支出[4]。
(3)节约工时效益(PL):农户平均每年至少燃用2吨秸秆,包括收割、晾晒、运回码放至少需要5个工日;如果收集薪柴,全年至少需要7个工日。目前的零工价格在35~100元之间,以40元计,则节约劳动力价值分别为200和280元。当农户原本燃煤时,这部分收益为零。
2.2沼气项目的成本来自以下三部分
(1)建设成本(Cc):Cc=N×(1+R)n/n式中:N为工程投资,农村沼气工程的投资一般每户在3000~3500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一般在1000~1200元[7〗。按每户自筹2000元,国家补贴1000元计;R为资金收益率,目前中国政府10年期的公债收益率为5.531%[4];n为项目使用年限,按建成后使用15年计。可以得到:沼气池每年建设成本为448.5元,其中农户每年付出建设成本为299元。
(2)劳力成本(CL):新型沼气池自动进出料,每年有54m3的沼渣排出[10]。不建沼气池时粪便通常积攒于猪圈中,集中清运并堆肥,通常需要10个工日。由于农村没有固定地点处理沼渣,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需要及时清运到农田中并堆肥。折算至少需要18个工日,因此多支出8个工日的价值320元。
(3)肥料价值(Cf):不采用沼气池时,猪粪作为肥料价值200元。由此可得:沼气池年均直接收益R为:R=Pb+Pf+PL-Cc-CL-Cfa.当农户原本燃煤时,沼气池的收益为:R=41.5元;b.当农户原本燃用秸秆时,沼气池的收益为:R=-318.5元;c.当农户原本燃用薪柴时,沼气池的收益为:R=-238.5元同理,在国家每年补贴149.5元的前提下,农户的年均直接沼气收益R为:当农户原本燃煤时,191元;原本燃用秸秆时,-169元;原本燃用薪柴时,-89元。上述计算过程中大多数值采用的虽是估计值,但却代表了目前发展的平均水平。在目前情况下,沼气池建设具有很大环境社会效益,在经济上使用沼气的直接效益不高,对原本燃用秸秆或薪柴的农户而言是负收益。除了农村生活用能源缺乏的地区,沼气建设发展的动力更多依靠政府的推动和沼气池的间接效益,如改良土壤,增加产量[10]以及清洁卫生等环境社会效益。3CDM下沼气池经济收益分析
3.1沼气池减排潜力分析
减排量是由基准线排放减去项目排放,并考虑泄露的任何调整。
定义ER
emission
为工程项目产生的减排量:ER
baseline
为项目基准线排放;ER
project
代表项目自身的排放;
ER
leakage
代表项目产生的泄漏,则有[4]:ERemission=ERbaseline-ERproject-ERleakage
在农村沼气池项目中,基准线排放的是基于不存在沼气工程的情景下与沼气工程对应的活动的温室
气体排放量。沼气工程项目的基准线排放分为2部分:1)替代燃烧化石燃料和生物质原料所产生的CO2的排放;2)畜禽粪便引起温室气体排放。未实施沼气工程时,畜禽粪便引发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为甲烷。IPCC推荐了计算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气候各种畜禽的甲烷排放因子,其中在亚洲的温暖地区(年平均气温高于15℃且低于25℃的区域),每头猪的甲烷排放因子为4kg/a。中国南方的大部分地区属于温暖地区,每户沼气用户平均养4头猪,因为粪便和污水等导致的甲烷排放的量约为16kg/a,相当于336kgCO2当量[2],人排泄粪便所产生甲烷因缺乏相应资料而未作考虑。除了甲烷外,养殖场还排放部分的二氧化碳。但是因为这部分碳的最初来源为生物质,因此,从碳平衡的角度来看,整个过程为零碳排放,不将其计入基准线排放。也有研究指出,猪粪沼渣用于稻田比使用农家堆肥可减少甲烷排放56.7~64.7%[11]。但这部分的减排量能否发生取决于沼渣的用途以及稻田之前所施用的肥料等,不好准确估算,此处计算沼气工程的排放基准线时不予考虑。相应的在计算沼气工程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时,也不考虑沼渣等部分的排放量[7]。因此,定义ERbaseline为项目基准线排放;ERfuel为替代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ERCH4为畜禽粪便的甲烷排放,则:ERbaseline=ERfuel+ERCH4当农民原本用煤时,以沼气池年产沼气400m3计,每年可替代约0.8t燃煤。因煤炭使用导致的CO2排放因子为1.896tCO2/t煤[2],则每年可避免CO2排放1.517t/a。为简化问题,对煤炭从矿井运输到农户的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的减排未作考虑。对于原本燃用秸秆和薪柴的农户,使用沼气后节约下来的燃料作为生物质,通常被烧掉或自然腐化。所排放的CO2从碳平衡的角度来看,整个过程为零碳排放,不将其计入基准线。
关键词:中国城市;低碳规划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速,在此基础上,全球专家学者对于能源短缺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加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和广泛的关注。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生产地就是城市,而与此同时也是高能耗、高碳排放的集中地。世界各城市可以通过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城市的发展应对全球变暖。城市规划在城市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布局、规模、生活方式、消费习惯、资源利用和交通等中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而这些因素与低碳城市建设之间又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联系。与此同时,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中,城市规划是其基本依据和基本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也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低碳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可以找到城市发展的低碳化方向,将可持续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探索并且建立起来。
通过全球变暖而引发的极端气候事件和城市规划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联系,而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大部分学者的充分认可。从国外低碳城市规划经验,可以发现,在编制和实施“零排放城市和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城市低碳发展得以实现。低碳城市规划在低碳城市发展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是需要在低碳价值观的基础上得以开展和实现的,试图在不损害自然环境的方式使人类价值规划得以实现。它的价值取向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从而使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在城市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得以实现的基础上,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相互协调得以实现;与此同时,在空间尺度上,城市——乡村或城市——区域的协同发展与和谐共生得以实现,在此基础上,使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和高效性运转得以实现。当前,国际上低碳城市规划主要有两大策略,分别为“减缓”和“适应”。
“减缓”规划策略主要是在编制基础上,对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推动,提出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利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使温室气体的排放得以减少。
“适应”规划策略主要是在“适应”的角度上,对因全球气候变暖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生物、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制定出有效的策略对这种变化进行“适应”,从而最大化降低负面影响。
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
编制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需要注意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一)明确清单边界和范围
中国城市和西方城市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导致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和国际城市间比较的困难。中国和西方城市的最根本区别就在建制市的管辖范围上。西方城市是指城市本身,核心和主要部分是城市建成区,中国城市是一个行政区划等级,包括广大农村、林地等,导致中国城市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城市的特征,变成了区域概念,而不是人口、经济的聚集点。作者提出研究城市清单时,考虑两个清单边界,一个是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另一个是狭义城市范围,作者将其定义为包括城市建成区 90% 面积的最小市辖区,从而突出城市特征,符合国际上对城市的认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范围是指清单所包括的排放过程。一般可分为直接排放过程和间接排放过程。具体可分为三个尺度,①尺度 1: 所有直接排放过程,主要是指发生在清单地理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②尺度 2: 由于电力、供热的购买和外调发生的间接排放过程。以用电为例,大部分城市的电力依靠购买或外调,所以并不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但可能所购电力来自火力发电,而火力发电产生温室气体,所以这部分温室气体算为城市间接排放。③尺度 3: 未被尺度 2 包括的其他所有间接排放。这一尺度所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城市从外部购买的燃料、建材、机械设备、食物、水资源、衣物等等,生产和运输这些原材料和商品都会排放温室气体。
西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范围绝大多数包括尺度 1 和尺度 2,个别城市仅包括尺度 1,但基本没有将尺度 3 包括在核算范围内。作者建议中国城市清单考虑采用尺度 1 + 尺度 2。符合中国许多重点城市电力消费也是依靠外部调用的特征。最后,由于西方城市的行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特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都分为全市排放清单和政府排放清单,后者属于前者,但单独列出。对于政府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城市可以采取合理的强制措施进行减排,而对于全市域内的排放,则更多依赖于市场经济手段和宣传教育。这一思路和方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二)城市温室气体及排放源
《京都议定书》中列出人类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有 6 种,即二氧化碳 (CO2)、甲烷 (CH4)、氧化亚氮 (N2O)、氢氟碳化物 ( HFCs)、全氟化碳(PFCs) 和六氟化硫 (SF6)。中国为非附件一缔约方,核心义务是提交 CO2、CH4、N2O 三种温室气体清单。考虑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因而建议清单主要针对 CO2、CH4、N2O 三种温室气体,排放源情况。随着方法的成熟和数据的完备,逐步将其他温室气体纳入清单。
三、城市低碳目标和低碳发展路线
城市未来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是城市低碳发展的方向。这一目标可以是绝对总量目标,也可以是强度目标 (例如单位 GDP 的 CO2排放量)。但绝对总量目标可分解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更强,可以通过碳排放的硬约束从各个方面驱动整个城市向低碳方向发展。
当前发达国家城市低碳目标确立的逻辑过程非常清楚。欧洲各国大城市由于其本国已经承诺了明确的减排目标,城市为了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低碳发展的态度更为积极,其低碳目标往往高于其所在国家低碳目标。明确了定量化的低碳目标后,就需要进一步确定城市发展的低碳路线。通过城市未来发展的各种情景,明确各主要部门和行业的可能 CO2排放情况和减排潜力,根据模型分解目标,提出主要部门和行业的减排目标和实现途径。
国际上确定城市低碳发展路线图的主流方法是返溯法 (Back-casting),其核心是: 首先根据人们的某种期望目标建立可行和合理场景 (低碳目标); 其次由未来场景反推到现实系统,找到实现最佳场景的途径和方法。日本京都市 2005 年 CO2排放量为 801 万吨,人均排放 5. 4 吨 CO2。京都市根据未来发展情景和低碳愿景,确定低碳目标是 2030 年 CO2排放量相比 1990 年减排 40%。京都市为实现低碳发展目标,提出六大战略:①步行城市,大力发展和倡导步行;②京都市建筑和森林保育; ③低碳生活方式;④工业去碳; ⑤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 ⑥建立基金机制。第6个行动方案未在图 3 中出现,原因是资金机制不直接产生减排效果。京都市再对六大战略进行更加细致的分解,首先将减排目标分解至各个部门,然后再明确各部门每个详细的战略行动、时间阶段、减排效果和实施方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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