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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30 15:23: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证券市场基础,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证券市场基础

篇1

近年来,我国在典型工商业企业会计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多成绩,有关部门及会计业界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卓越努力。不容否认,中国会计制度已经有了很大进步,距离国际会计准则越来越近。但我们必须看到,在典型工商业企业以外,还有很多特殊领域需要会计准则覆盖,还有许多特殊问题需要作出规定。中国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经历的年头还很少,经验也很少。因此在许多旁门别类方面的差距还相当之大,所以参考国际经验是必要的。中国将来的会计准则应该既参照成熟市场经济中的会计准则,同时也考虑中国国情和特色。这至少是资本市场监管者搞好资本市场的迫切需要。

譬如金融企业改革上市,它关系到中国整体改革的大局。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金融企业出现了较多的不良资产,资本充足率不够,急需利用资本市场。应该说,中国银行业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中国改革的成本,这是改革的代价。但是在金融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很多的会计准则和披露准则方面的问题。因此,金融企业上市比一般企业较为复杂,比如银行在常规贷款之外,还有风险和风险准备方面的问题。目前的会计准则仍可进一步完善,披露标准还要提高,要参照国际标准对金融企业披露提出要求。

可见,会计准则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只有具备了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才可能有坚实的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讲,会计准则的提高也是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化的前提。

二、为证券市场服务是会计准则的一项基本目标

会计准则是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一种规范,其根本目标是通过财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在证券市场上,会计信息具有众多的使用者,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投资者和债权人是企业风险资本的主要提供者,与企业具有直接和密切的联系,他们需要掌握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并据此作出相应决策。因此,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会计信息需要至关重要。对此,世界各国已达成共识。

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主体,投资者最关心的是投资风险及期望收益,他们需要通过会计信息去发现证券的价格。好的会计信息必须同时具备及时性、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预测过去、现在和未来事件的结果,坚持或更正先前预期,从而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好的会计信息还必须有较高的准确度,以使使用者预测企业经营状况和收益情况有更合理的基础。尽管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上,纯粹的会计技术的改变对企业价值没有直接的影响,但会计政策、会计技术会有利于或有害于企业价值的形成。

在我国,对会计准则目标的认识与国际上存在差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首先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其次是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再次是满足企业内部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信息的用户首先是政府,而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要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居于次要地位。这与国际上通行的观点有较大差别,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目的主要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决策服务,为资本市场服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甚至认为,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特殊需要不在会计准则主要服务范围之内,各级政府可以为实现各自的目标,明确规定不同的和例外的要求。但这些要求不应该影响为了其他用户的利益而公布的财务报表,除非它们也能满足那些用户的需要。管理部门可以决定额外信息的形式和内容,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但这些信息的报告不在会计准则框架范围内。

事实上,我国会计准则确定的三类用户对会计信息需求的差别较大,共同之处不多。政府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需要的是较笼统的统计数据、汇总数据;国家税收的需要与会计目标有很多区别,为应付税收而设计的会计体系是满足不了其他使用者的需要的。企业管理当局需要的会计信息千差万别,主要是为内部考核服务;而投资者和债权人因投资、借贷的需要,要求会计信息应能揭示企业的投资价值和经营风险。根据这三类用户制定的会计体系明显有别于满足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体系。而我们在根据这些复合目的制定会计准则时,又未充分了解每类用户的需求并找出他们的共同之处,而仅仅是将其他国家为外部投资者设计的会计概念和会计体系借鉴过来,形成了现在会计准则多重目标的相互矛盾与冲突。由此造成会计准则与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协调,满足不了证券监管的需要,这就要求区分会计准则目标与政府的政策目标,明确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即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资本市场服务,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服务。

准则服务对象的确定毫无疑问受到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准则制定者的价值判断。服务对象的确定是准则制定的基本前提。我国现在的经济环境和九十年代初刚开始制定会计准则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在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根本的不同。2002年10月底,我国国内上市公司已超过1210家,总市值占到国民产值的50%左右,二级市场投资者不仅有为数众多的机构,更有多达6000万个人的投资场所,已成为亚洲第三大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会计准则在数量和质量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三、资本市场全球化对会计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化

近10多年来,资本市场全球化的速度逐步加快。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趋势表明,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投资机会;公司则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最低成本的资本。然而,这一发展却遇到一大障碍,即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因会计准则存在不同程序的差异而缺乏可比性。这使资本市场交易成本上升,也使市场作用难以发挥。

1997和1998年间,亚洲部分国家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进而引发了俄罗斯及部分拉美国家的金融危机。危机的原因之一是透明度不高,会计和审计不可靠。其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要求这些国家必须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否则不提供支持。金融危机促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重视新兴和转型经济国家会计问题,也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彻底的改革,以制定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不具备良好准则制定条件的国家使用。

随着加入WTO,我国经济融入国际大循环的速度加快,国内企业到海外上市的数量日渐增多,外国投资者也日益关注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势在必行。中国证券市场要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面对国内外的挑战,必须加强监管、加快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进程。

篇2

关键词:高职;证券市场基础;课程设计

《证券市场基础》是金融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是为学生将来到各大证券公司从事客户经理、证券经纪人,投资公司从事客户经理、投资顾问,商业银行从事理财经理提供知识、能力及素质支撑。而通过我们对用人单位的调研显示,用人单位最看重学生以下三方面素质:(1)扎实的证券专业知识和技能;(2)客户开发能力和服务意识;(3)一定的投资分析能力。同时证券公司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作为入职必备证书。结合以上几点,我们对本门课程进行了设计。

一、课程设计理念及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教学单元的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开放性的要求。课程的设计理念及思路为三线并行,双训同步:即在14周以前的专业能力学习阶段,我们分别从从业资格线、职业技能线、技能大赛线三线展开学习。从业资格线即结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开展理论学习;职业技能线即针对证券市场各子市场开展基础实践学习;技能大赛线即将证券模拟交易大赛贯穿于整个专业技能学习阶段。而在14周,我们将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模拟考试对学生进行职业资格证定。根据证券法规定,只有通过职业资格认定的人员才可从事证券工作。因此,在15.16周的技能拓展阶段,通过职业资格认定的同学将被允许进入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学徒制贴岗实训,而未通过的同学将只能在校内实训室进行模拟实训。实训的业务主要涉及证券开户业务、产品推介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等。

二、课程的教学目标

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我们制定以职业岗位需求为依据的教学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课程的知识目标是掌握各证券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掌握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流程。第二,课程的能力目标是能够独立完成股票等证券的交易;能进行简单的证券交易分析;能为客户介绍各证券产品;能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业务的相关服务。第三,课程的素质目标是具备爱岗敬业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协作能力。

三、课程的内容框架

根据岗位需要等重构课程内容体系,我们以证券市场子市场运作组织课程内容。在内容的选取中,我们充分考虑了证券客户经理等岗位对求职者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对考生知识和素质的要求、“证券模拟竞赛”对参赛者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以及生活中投资理财对知识和能力的要求等多方面,以证券市场子市场运作组织课程内容,将课程内容化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及技能拓展五大模块,并结合课程性质、岗位能力要求等方面对学时进行合理分配。在学时分配中,我们充分考虑了各专业中本课程面向的目标岗位。比如,证券与期货专业的目标岗位为证券公司客户经理,股票市场是其最重要的子市场,也是工作生活中最常涉及的子市场,因此所需学时为16学时。而在这16个学时中,我们将用10学时用于学习股票市场的理论知识,用6学时对股票市场开展股票发行、交易等情景模拟实训,同时将模拟炒股大赛贯穿于整个股票市场的学习中。而针对于投资与理财专业,则应侧重于对各证券的理解并能正确解读各证券的优缺点、区别与联系。

四、课程的考核方式

在课程考核方式上,我们建立了多元化的学生学习质量考核体系,即通过专业能力考(80%)和技能拓展考(20%)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在专业能力考中,又包括对前述三线的考核,即从业考、职业技能考、技能大赛考。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最为重要,因此,从业考占比50%。在模拟炒股大赛中,会涉及一些证券交易的基本知识的运用,同时需要学生自学一些投资技巧,因此技能大赛考占比10%。在实训拓展考中,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占比20%。

篇3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三是逐步解决国家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股份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一方面它们已失去股票原有的意义,既不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上市企业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内部管理者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命,而被社会投资者监督接管的压力不足以引起其对自己前途的担忧,从而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和竞争压力.使企业无法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为此,应根据市场承受能力,用五年或者更长时间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包括企业回购注销,消除法人股;适当转让上市公司中部分国有股权,增大社会资本的比重,既盘活国有资产,同时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

篇4

关键词:证券市场,退出机制,证券公司

前些年,我国股市持续低迷,不少证券公司陷入经营危机,使得构建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成为关注的焦点。目前,相关文章主要集中在学习国外经验,然而,在借鉴的同时,应更多地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更为合理的退出机制。

纵观境外,相对完善的投行退出机制可以概括为:在完善的法规和合理的退出程序的前提下,以监控流动性风险为核心,以较完备的中小投资者保护为基础,实现投资银行自主、平稳退出。而国外自成一体的投行退出机制的基础就是,高度市场化、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

反观我国,“新兴+转轨”的经济特征突出:一方面,作为一个证券市场不成熟的发展中国家,风险难以得到有效分散;另一方面,处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经济当中,又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冲击。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投资银行的退出具有特有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只有在了解这一特性的基础上才能构建出真正适应我国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

1 .历史困境与“倒逼”现状:证券市场对投行退出迫切性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建立证券公司退出机制,面对处于危机的证券公司,我国不是从正面、市场的方式解决,而是不断采取增资扩股的手段,以期望维持证券公司的经营。但是,证券公司“零资金”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反而使得政府对于证券公司的约束日益软化,各种激励措施的边际效应逐步递减 。

另一方面,由于一味避免证券公司破产,政府或监管者的行为变得可以预见,使得其在与证券公司的博弈中,始终处于劣势。证券公司挟公众风险以令政府,促使政府或监管者被动地提供再贷款等诸多方面的支持,形成了一个“倒逼机制”,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在这种机制下,即使出现个别证券公司退出,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持和有效地实现途径,证券公司风险转嫁的现状仍无法得到根本改善,形成“漠视风险— —政府埋单— — 再生风险” 的怪圈。

例如:央行向鞍山证券的15亿再贷款,南方证券的80亿再贷款,新华证券的14.5亿再贷款等等,而再贷款收回的希望十分渺茫。建立硬约束,实现金融风险处置的制度化,真正建立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当务之急。

2 .证券市场结构对投行退出机制特殊性的影响。

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加之民众投资选择渠道的多样化,的确推动了证券相关行业的繁荣,但也着实掩盖住了不少的矛盾和问题。不完善的证券市场,使得与国外成熟、规范的投资银行相比,我国的证券公司在许多方面还处于非“常”态,也使得我国投行退出机制的建立具有相当的难度。

第一、市场过于“垄断” ,减弱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增加了投行退出的难度。

我国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出发,对证券公司一直采取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逐渐证券公司的经营特许权产生了名义市场溢价,形成了一个相对垄断的市场,且是“单向扩容的半封闭式的市场,即只有单一的吸纳功能,而尚未真正有效地发挥排放功能” 。从数量上看,证券公司一直保持稳定增长,从1998年到2002年,证券公司的家数分别是84家、87家、94家、102家、125家(2004年6月30 日为130家)。尽管市场发生变化,社会资本仍稳定地进入证券行业,即使是市场低迷时期,也没出现大规模的证券公司退出。

结果,垄断使得证券公司缺乏退出的动机。垄断租金的存在,使得投资银行不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竞争中失利的证券公司不愿被兼并收购或破产清算,不能及时止损退出市场;同时,证券业过度拥挤,规模经济难以实现,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恶性竞争更增加了公司退出的难度。

第二、业务过于单一,抗风险性弱,给退出机制的时效性提出更高要求。

通常,证券公司利用自身在价值发现、评估,交易执行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一系列优质的金融媒介服务。因此,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不断推出保值、增值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然而在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集中在一级市场的承销、二级市场的经纪和自营业务,买方业务(单笔利润率低,资金缺口大)过度膨胀;而证券公司的卖方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及出售,比如批股式发行和做市商交易)因为种种管制无法拓展,形成了极不对称的业务格局。换言之,在相当程度上,我国的证券公司只能利用可侵占的资金,通过杠杆效应,投机获利。在这种盈利模式下,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市场波动异常敏感,市场的轻微波动都会使得一个看上去还算稳健的公司迅速陷入困境。

结果,证券公司不平衡的业务架构,使得公司经营变得相当脆弱,这就要求我国证券公司的退出机制,特别是预警系统的指标选择必须有很强的市场先行性,能够更快、更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供求的变化以及发展趋势,否则,即使构建了退出体系,其产生的结构调整效果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第三、基础制度过于薄弱,退出机制缺乏必要外部环境支持。

退出机制的外部建设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健康的民众投资心理。国外,成熟、理性的投资者更重视长期的投资回报,相反我国,投资民众更趋向于短期投机获利,对证券公司“倒闭、破产”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我国特有的“政策市”造就了证券市场“只会赚,不会赔”的认识怪论,使得人们不愿承认既定损失的存在;加之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当证券公司陷入危机时,普通投资者往往寄希望于政府买单,减少损失,而不是选择市场化退出。

结果,这种非理性的投资心理 使得大众投资人不愿接受证券公司的退出行为,同时,又进一步加剧了政府或监管者在与证券公司博弈中的被动局面,投资银行的退出机制很难得到真正的实施和推行。

第四、操作风险过于集中,且影响面大,退出机制应更具谨慎性。

经粗略估算,证券公司的资金涉及客户保证金、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委托理财资金、托管国债或企业债券等。与国外成熟的投行相比,我国证券公司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违规操作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其中,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法人名义的个人集资委托理财资金、挪用托管的国债、企业公司债券进行回购交易占了绝大部分。

分析资金的来源,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属于个人投资者,数额巨大,且要求即时兑付,一旦市场行情不好,公司决策失误,很容易造成“亏库”,而无法再向投资者兑付,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的恐慌。

结果,由于内控机制的薄弱,证券公司积累大量的操作风险,且极易扩散和传染成社会性风险,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震动;因而,要求证券公司的退出设计(包括规则的设计、程序的设计)则更需要谨慎和细致,以避免市场和社会的剧烈波动。

我国的证券市场折射出新兴市场国家的快速发展和不成熟的特征,在增加市场风险,催生投行退出机制的同时,也带来了我国投行退出的特殊性,我们只有在充分分析这一特性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投资银行退出机制。

参考书目:

[1]倪浩嫣.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探析,政法论丛,2005,(2).

[2]巴曙松.证券公司退出机制启示,时代金融,2005,(3).

[3]李国旺等. 我国证券公司退出机制研究,

篇5

我们都是有梦想却不知道怎么努力付出的纠结体,是一个需要别人帮忙规划人生的幼稚派。小编整理“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模拟练习题”供考生参考。

1、证券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与设立另类子公司均要求( )。

①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②最近六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要求,且设立子公司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仍持续符合规定

③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部门和有关机关调查的情形

④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条款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并经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批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查证券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与设立另类子公司要求的区别,①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仅是证券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的要求。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 )组成。

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③证券交易所

④行业协会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③④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3、下列关于SHIBOR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开始试运行

B.属于货币市场格局之一

C.目前已成为认可度高、应用广泛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之一

D.不具有广泛性,不能帮助金融结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健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开始运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目前它已成为认可度高、应用广泛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之一。选项D不正确,其余符合。

4、财政政策对股票价格造成影响的途径包括( )。

①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促使股价下跌

②扩大财政赤字,增加财政支出,刺激经济发展

③调节税率,影响企业利润和股息

④干预资本市场各类交易适用的税率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查财政政策对股票价格的影响,①属于货币政策的影响。

5、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该履行以下职能( )。

①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②证券的存管与过户

③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④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⑤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⑤

C.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⑤

篇6

摘要 环保部印发《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 149号),标志着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调整退出证券市场。通过回顾我国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该制度对推动证券市场绿色化进程的作用及影响,探讨该制度退出后如何促使上市公司履行环保责任、控制证券投资的环境风险和推动证券市场绿色化的问题。

关键词 上市环保核查;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环境信息公开;环境风险控制

2014年10月19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自该文件之日起,环保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停止上市环保核查相关工作,一项实施十余年的环保监管制度退出了证券市场。149号文之后,如何完善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建立证券投资环境信息核查和风险评估体系、培养环保类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成为控制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推动证券投资绿色化的关键,也是今后约束上市公司环境行为、督促其履行环境责任的着力点。

我国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发展历程,起步阶段(2001-2007年):确定核查对象、明确核查要求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2001年,中国证券市场进入“监管年”,不仅出台了规范证券市场的各项措施,还对拟上市企业增设了一道“绿色门槛”,即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同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56号),要求上市公司接受环保核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按证监会要求、程序出具环保情况核查证明。

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号),明确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十三个行业作为环保核查对象。2007年8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增加了对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和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行业的企业上市开展环保核查工作的要求。同年9月, 《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和环保核查技术支持单位的指导。环发[2003]101号文件、环办[2007] 105号文件和《指南》共同奠定了我国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基础。

发展阶段(2008-2011年):加强环保核查后督察工作、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和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2008年1月,证监会《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6号),明确将环保部门的环保核查意见作为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上市融资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同年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 24号)。这一文件的出台是我国建立“绿色证券”制度的重要标志,引起了广泛重视,交易所、行业自律性组织开始积极配合绿色证券政策。

“十一五”末期,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日趋复杂,企业环境污染事件多发,涉及光伏、蓄电池、化工、医药、农业、石油、矿业等诸多行业。2010年7月,环保部《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 78号),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大环保监管信息公开的力度,公开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名单及后督查结果,完善后监督制度。

从制度建设来看,这一时期上市环保审核制度基本成型,国家通过加强上市后督查工作,将环境监管工作从企业IPO前置审批阶段向事后阶段延伸,通过实施上市环保核查公告制度和督促企业主动披露信息,尝试将行政手段与信息手段相结合提高环保政策效果。

调整阶段(2012-2014年):逐步简政放权,突出市场主体作用

“十二五”以来,国家污染整治的决心和力度越来越大,控制和管理手段也屡有创新,却依然没能更有效地阻止上市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仅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统计,2012年全国企业环境违规信息记录就达17953条。由于上市公司具有公众性和示范性的特点,频发的污染事件既导致环境损害和危害公众健康,更造成了不良的示范效应。2012年环保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尝试转变监管方式,突出上市公司环保主体责任,利用信息手段促进企业环境治理。

2014年10月,环保部印发《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以行政审批为手段的上市环保核查制度退出市场,就加强对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加大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便于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分析发现,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存在核查周期较长、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存在利益寻租等突出问题。企业虽是排污主体,但相关责任认定、分配错位。同时,证券投资者常有“利空出尽即为利好”的趋利投机心理,导致环保工作处在被动、尴尬的局面中。在司法工具不完备、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该制度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证券市场环境治理现状。

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对证券市场绿色化进程的作用和影响

发挥了环境风险“缓释剂”作用

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实施阻断了部分污染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有效遏制了重污染行业的资本扩张。

第一,该制度在上市公司重组再融资阶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0年9月2日,环保部对停牌筹划重组的云南驰宏锌锗下发《关于终止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的通知>,该公司成为A股首家因环保问题而被迫叫停重组的上市公司。之后相继有蓝帆股份、宝硕股份、广州浪奇、云维股份等因募投项目未通过环保核查而终止重组。

第二,该制度促使企业承诺持续强化和完善内部环境管理与监控体系、加大环保投入。例如,2011年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88家公司核查时段内累计新增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污染治理项目。

第三,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强化对企业IPO事后的环保监管,促使企业履行上市环保承诺,发挥了对证券投资环境风险提示和预警作用。2007-2008年通过环保部环保核查的58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127家企业共有274个承诺整改的环保问题事项,其中227个整改完毕,完成率为82.8%。

环保部在2010年5月《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包括紫金矿业在内的11家上市公司尚未按期整改,并提示相关环境风险,同年7月紫金矿业下属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发生污水泄漏事故。

推动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是指有关企业或上市公司环境风险、环境政策、环境成本、环境负债绩效等方面的信息向证券投资者和社会公开的机制。随着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实施,环保、证券监管部门及市场运营和参与者开始多方位探索环境信息披露原则、内容和方式,环境信息披露机制逐渐成为推动证券市场绿色化的核心机制而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企业环境信息纳入企业上市及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06年、2008年、2009年,证监会先后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及《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要求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企业披露相关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009年10月,颁布《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要求从事可能对环境构成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业首次境外公开发行上市应提供环保部门证明,其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可能对环境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应提供环保部门批复。

第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成为上市公司披露自身环境信息的重要方式。2006年8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作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独立章节,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相关工作并定期检查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2007年初,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2008年5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上交所上市公司依照环发[2008] 24号的要求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或单独披露强制性和自愿性环境信息。

第三,企业年报成为上市公司持续披露其环境表现的主要方式。2009年12月,证监会在年报工作公告中要求上市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2010年12月,证监会[2010] 37号公告,要求被列入环保部门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报“重大事项”中披露主要污染物、环保设施、事故应急、环保达标、环保问题及整改等环保信息。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年报审计。上述文件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和市场运营部门对环保部门推动证券市场绿色化工作的积极回应,是推动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的有益实践。

第四,环保部门规范企业环境报告书、强化环境监管信息披露。2010年9月,环保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年度环境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保处罚的,应临时环境报告。2011年6月,环保部颁布国标《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督促和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及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成为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 74号),指导相关部门规范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引导公众参与。

提高证券市场中介载体环保作用、促进环境信息市场化进程

第一,上市环保核查的制度要求,客观上为环保审核类中介机构的产生以及环保信息核查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源动力。伴随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实施,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信息数据服务咨询机构等在内的中介机构,在环境信息编制、披露和审计方面逐步担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01年3月,证监会下发《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 48号),要求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必须对推荐企业环保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申请文件中披露。同期的《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 37号)要求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环保事项进行核查验证并给出明确结论性意见。2007年1月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第一次明确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环境事项的考虑。2009年3月,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留存发行人相关说明,对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安全、环保等领域需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批复留存底稿。

第二,环境信息服务咨询机构担负起将专业的环境信息转变为投资者可读可用的投资信息的作用,成为环境金融结合的桥梁。近年来,中国已经出现关注企业环境信息的服务咨询机构。部分机构与国外合作,收集整理有关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将其转化为环保类证券指数,如环保指数、社会责任指数等,应用于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直接参与市场资源配置。如2010年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与ECPI合作,的中证ECPIESG可持续发展40指数,和2013年中证与财通基金、ECPI合作的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 (ECPI ESG)指数增强基金。

通过环保类中介机构的作用,证券投资者逐渐了解并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和风险收益,投资决策从传统的偏重财务收益向财务、环境、社会收益并重的方向转变。上市公司出于发展需要,对环境保护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通过调整自身经营战略、行为,改善环境绩效,从单纯追求财务收益,逐渐向追求社会综合收益方向发展。

环保“新常态”下实现上市公司环境风险控制及证券投资绿色化的着力点

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现场停产整治、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将随之出台。与之前两高司法解释及环保与公安联动执法等措施相结合,形成依法治污、严格执法的环保“新常态”。环保部门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退出市场,依法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违法违规处罚和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工作,是与环保“新常态”相呼应的。

另外,上市公司具有公众性和示范性的特点,理应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环境知情权。随着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的权利回归市场,控制规避证券投资环境风险的责任也向市场转移。企业、投资者、交易所、中介机构等市场相关方在拥有更多权利的同时,也担负了更大的责任风险。

借用南宋诗人朱熹的两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退出,为引入市场机制这一“源头活水”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环保责任市场化。与之相对应,完善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建立证券投资环境信息核查和风险评估体系、培养环保类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措施成为今后约束上市公司环境行为、督促其履行环境责任的关键,也成为通过市场机制规避上市公司环境风险和推动证券投资绿色化的着力点。

环保监管部门实时、准确公开企业环境监管信息

上市环保核查制度推动了证券市场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以及纳入招股说明书、企业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体系中。各级环保部门在投资项目环评、验收,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等工作中,掌握了详实、全面、原始的环境监管信息。通过国家、地方各级环境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为市场各方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来源是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和保障。

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运营方,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收集披露

在企业环境绩效内部化驱使下,市场投资从传统的偏重财务收益向财务、环境、社会收益并重的方向转变,市场对环境风险的敏感度提升、风险判断作用凸显。149号文之后,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需要依法推动企业自主环境信息公开进度,为市场各方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来源。同时,主动加强对上市公司环保信息的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环保动态,对环保违规、不达标企业和项目及时判断环境风险对市场的影响以采取应对措施。

环保、证券监管及市场相关方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在环境信息从企业和各环保部门汇集到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涉及到环保厅(局)、信用办、人民银行、证监局、银监局、安监局等诸多部门。亟需建立相关各方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建立环境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确保获取环保、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环境风险信息的有效渠道。投资者获取企业环境信息的主要渠道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东方财经”等信息服务咨询机构。有必要在上述机构与地方环保部门之间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发展第三方环境风险评估机构

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的制度要求,客观上为环保审核类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产生和环境相关信息核查和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49号文之前对于企业是否达到环保要求的重要核查途径之一是中介机构走访相关企业住所地主管部门,并由其出具相关证明。149号文实施之后,环保部门将不再为企业环保出具核查证明。上市企业环境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担负着将专业的环境信息转变为证券监管部门及投资者可读的市场投资信息、为企业环保状况判断提供依据、发挥环境与金融结合的桥梁作用。

保荐机构增强环境管理能力

取消上市环保核查,不代表放宽前置审批标准。根据国家股票发行的相关规定,拟上市企业IPO及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时,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如果期间出现任何环境污染问题,企业上市发行过程会随时终止。149号文之后,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环保管理,主动做到不违反环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时,环境风险也转嫁给了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要确保保荐对象合法合规才能免于被追责。

主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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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麻醉恢复室(PACU)病人全麻后常见并发症的原因及有效的处理措施,以保证全麻病人安全恢复。方法 分析我院麻醉恢复室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所接收的8232例全身麻醉后恢复病人的情况,其中男性47.1%,女性52.9%,平均年龄(40.4±20.5)岁(5d~82岁),平均停留时间43min(20~270min)。结果 99.9%的病人平稳恢复后送回病房,1例病人转入ICU。PACU常见的并发症有循环不稳定(6.5%)、术后寒颤(5.2%)、低氧血症(5.1%)、术后躁动(2.2%)、术后恶心呕吐(2.1%)、苏醒延迟(0.5%)等。结论 术后1h最易出现麻醉并发症和意外,其发生的原因多数不是单一的,应综合分析,首先要祛除病因,原因不明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症处理,待患者呼吸循环稳定、意识清醒,各种反射恢复正常才可安全返回病房。

【关键词】 麻醉恢复室;并发症;麻醉

随着麻醉方法的改进、麻醉新药的研发应用和麻醉监测技术的完善,全麻患者术毕苏醒的速度明显缩短,清醒的质量明显提高,麻醉手术后苏醒期病人的并发症及其处理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现分析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我院麻醉恢复室8232例病人的情况,以期了解我院近来麻醉恢复室(PACU)病人常见并发症发生的原因及有效的处理措施,保证手术病人术后安全、平稳恢复,从而降低麻醉后早期常见并发症的发生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8232例,其中男3877例(占47.1%),女4355例(占52.9%),平均年龄(40.4±20.5)岁(5d~82岁),其中骨科1811例(22%)、普外1696例(20.6%)、妇科1079例(13.1%)、小儿外科700例(8.5%)、五官科692例(8.4%)、口腔科650例(7.9%)、肿瘤外科535例(6.5%)、神经外科412例(5.0%)、胸外科336例(4.1%)和泌尿外科321例(3.9%)。患者接受麻醉方法:全凭静脉麻醉6454例(78.4%),静吸复合麻醉1778例(14.2%)。患者入恢复室后迅速面罩吸氧(氧流量:2~4L·min-1),使用飞利浦监护仪MP50(Philips MP50)监测心电图(ECG)、动脉血氧饱和度(SPO2)、呼吸频率(RR)、心率(HR)、血压(BP),同时判定病人的意识状态。所有患者在恢复室平均停留时间43min(20 ~270min)。

1.2 观察指标 循环系统并发症: 血压低于术前基础血压的20%为低血压;高于术前基础血压的20%或血压≥140/90mmHg则为高血压 (高血压分度:轻度≥140/90mmHg,中度≥160/100mmHg,重度≥180/110mmHg)。呼吸系统并发症:观察呼吸类型、呼吸频率、有无上呼吸道梗阻、支气管痉挛等,连续监测SPO2,SPO2

2 结果

手术麻醉后8232例患者送人麻醉恢复室,常见并发症有循环不稳定、术后寒颤、低氧血症、术后躁动、术后恶心呕吐、苏醒延迟等。术后常见并发症总的发生率为14.6%(见表1)。根据Ramsay评分法,入室时15%以上的病人为5~6分,出室时99%以上的病人是2~4分。仅有1例病人术后因呼吸功能不全二次气管插管后送ICU行呼吸支持治疗。 表1 PACU常见并发症的发生率

3 讨论

手术后由于麻醉药及麻醉辅助药的残留作用病人都不能立即恢复至术前状态,对于术前用药或体弱及老幼患者,麻醉恢复时间更长[3]。目前全麻中使用超短效的静脉全麻药丙泊酚和阿片药瑞芬太尼,加上TCI靶控输注的推广以及全麻镇静深度的监测,大多数病人在术毕5~10min后很快清醒,麻醉苏醒期经过平顺,但术后2h内是麻醉并发症的高峰期,并且其可能是突发的和危及生命的。

3.1 术后高血压的分析及处理 本研究发现术后循环不稳定是目前麻醉苏醒期最常见的并发症,发生率为6.5%,与Rose[4]报道的7.2%较为接近,其中术后高血压比术后低血压多见。术前有高血压的病人术后最容易发生高血压,特别是术前未经系统的药物治疗者。本文术后49例重度高血压患者100%是因为术前合并有高血压,148例中度高血压患者50%以上术前合并有高血压。其他引起术后高血压的常见原因包括[5]:疼痛、膀胱膨胀、液体过量、低氧血症、颅内压增加等。处理首先应该核对病人血压测定的正确性,排除可纠正的原因,如满意的术后镇痛,吸氧,适度镇静等,然后再考虑药物治疗,可给予快速、短效、静脉降压药物如乌拉地尔12.5~25mg缓慢静注,本文80%以上的高血压患者经过此处理有效;其次可使用尼卡地平0.4~1mg静注,也可用于持续静脉滴注;对合并有冠心病的患者可以硝酸甘油0.5mg滴鼻。治疗应致力于维持血压接近术前水平。

3.2 术后低血压的分析及处理 低血容量是PACU中最常见的低血压原因,观察有无进行性出血、补液量不足、渗透性利尿等,同时给予诊断性快速补液人工胶体250~500mL,如有效可证明容量不足。仔细计算术中出入量,按照补液原则补充。本文49例低血压有30例是容量不足造成的,经积极补液后血压很快恢复正常。其他引起术后低血压的常见原因包括全麻较深、椎管阻滞麻醉范围较广、过敏、输血/液反应、抗高血压药和低温等都可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需要酌情使用血管活性药,如麻黄素、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等。本文6例低血压是因为手术结束前10min给予舒芬太尼,术后全麻相对较深引起的低血压,给予麻黄素5mg静注后血压恢复正常。此外需排除有无围手术期心肌缺血和梗死、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可以酌情应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3.3 术后寒颤的分析及处理 本文观察到术后寒颤是麻醉苏醒期的第二大并发症。术中低体温是引起术后寒颤最常见的原因[6],本文420例术后寒颤的患者50%自述感觉寒冷,经过保暖后很快缓解。术毕疼痛是引起术后寒颤的第二大因素,也是引起术后寒颤III级的重要原因,本文132例术后寒颤III级的患者85%是因为术中持续泵注超短效阿片类药物瑞芬太尼,停药后未给予及时的长效阿片类药物,经过在PACU给予舒芬太尼0.1~0.2μg ·kg-1静注,5~10min后迅速缓解。其他引起术后寒颤的常见原因包括吸入麻醉、手术时间过长、失血量过大、输血/液反应、过敏等,处理可给予地塞米松0.1~0.2mg·kg-1静注也能缓解。

3.4 低氧血症的分析及处理 ①由于麻醉药和肌肉松弛药对中枢和呼吸肌的残留抑制作用,术后早期病人最易出现缺氧。因此全麻术后必须认真监测病人呼吸功能恢复情况,保证病人呼吸道通畅,避免CO2的潴留,特别是缺氧的发生。②如果患者接受静吸复合麻醉吸入麻醉药残余或全麻中麻醉性镇痛药过量、大剂量的苯二氮卓类药造成的通气不足引起的低氧血症,可考虑用药物逆转如氟马西尼拮抗苯二氮卓类药、纳洛酮拮抗麻醉性镇痛药、多沙普伦兴奋呼吸中枢等。③麻醉恢复期上呼吸道梗阻如舌后坠、喉痉挛、气道水肿、颈部手术切口血肿等均可造成低氧血症。面罩吸入100%氧,立即处理呼吸道,酌情放置口咽导气管、手法辅助通气或气管插管以恢复气管通畅。气道水肿者还应地塞米松0.1~0.2mg·kg-1静注。颈部手术切口血肿必须立即打开切口,通知外科医师并准备好手术间止血。④如果术前存在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哮喘及限制性通气障碍例如肺纤维化、肥胖、脊椎侧弯、大量腹水等需持续低流量吸氧观察较长时间,然后待病人完全清醒,各种反射恢复正常后,脱氧后能达到术前氧合水平,吸氧状态下送回病房。⑤手术原因如开胸手术,上腹部手术等术后如果镇痛不完善常常会影响呼吸运动造成低氧血症。这类病人首先有效镇痛,手术结束前行肋间神经阻滞,给予硬膜外镇痛或静脉超前镇痛,患者清醒完全后半卧位同时保证气道通畅条件下送回病房。

3.5 术后躁动的分析及处理 ①各种有害刺激是诱发和加重躁动的最常见原因。本研究中181例术后躁动的患者疼痛占112例、尿管刺激占69例。可给予完善镇痛如舒芬太尼0.1~0.2μg·kg-1静注,90%以上的患者可以缓解;麻醉前向患者解释术后尿管刺激的症状,插尿管时预防性利多卡因胶浆涂抹尿管后再插。②五官科手术和神经外科手术后躁动的发生率比其他手术的发生率高,这是由于口腔、耳鼻喉手术后不能说话、疼痛剧烈,易使患者产生不安和恐惧感。本文181例术后躁动有79例是五官科手术或神经外科手术后躁动。③静吸复合麻醉术后躁动的发生率较全凭静脉麻醉高,由于吸人麻醉药术后残余及有一定的中枢兴奋作用,建议手术结束前半小时停止吸入麻醉药。④术后躁动者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可能为男女对疼痛等不良刺激的耐受程度的差别所致。

3.6 术后恶心呕吐的分析及处理 五官科、腹腔镜手术后以及术中大量使用阿片类药物时容易出现术后恶心呕吐[7]。本文173例术后恶心呕吐的患者五官科占87例,腹腔镜手术占45例,术中及术毕使用大量阿片类药物占5例。处理可给予止吐药5-羟色胺拮抗药托烷司琼2mg静注,本文173例病人126例效果明显。47例无效者氟哌利多(0.625~1.25mg静注)后缓解。其他处理异丙嗪(12.5~25mg静注)也较有效;静注甲氧普胺(灭吐灵)也可减少术后恶心呕吐的发生。

3.7 术后苏醒延迟的分析及处理 ①老年人、婴幼儿及营养不良和低温等患者对麻醉药的需求量减少,本文25例术后苏醒延迟的患者有8例是高龄患者。对此类患者需注意手术麻醉中把握药量,术毕耐心观察不主张使用催醒药耐心待其平稳渡过麻醉恢复期。②其次苏醒延迟常见的原因是麻醉药过量,其中较常见的是用大量麻醉药物来加深麻醉,以处理术中高血压。以往全麻是以静吸复合麻醉为主,而且术中使用长效的吸入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易引起术后苏醒延迟,但目前全凭静脉麻醉和超短效的吸入麻醉药七氟烷及超短效的静脉全麻药丙泊酚和阿片类药物和瑞芬太尼的应用,全麻患者很少因为麻醉过深造成苏醒延迟。③低蛋白血症可能通过减少巴比妥类运输入肝脏而延长其麻醉时间。④肝代谢功能降低与麻醉苏醒延迟有关,此类患者麻醉中用药量应酌减。⑤手术中和术后较长时间脑灌注减少也可引起苏醒延迟,因此术中麻醉管理谨慎长时间低血压状态。⑥其他引起苏醒延迟的代谢原因:低血糖、高渗性高糖性非酮症昏迷、电解质或酸碱失衡如稀释性低钠血症等。本文有1例患者经尿道前列腺手术后发生稀释性低钠血症造成术后麻醉苏醒延迟,给予高渗氯化钠静滴及速尿静注,1小时后Ramsay 评分为2分。对此类患者术中应监测血糖、电解质的变化并对其做相应处理。

最后需注意的是由于PACU的患者常见并发症发生的原因多数不是单一的,应综合分析,首先要做到祛除病因,短期内无法找到或去除病因的,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症处理。患者必须安静,易唤醒和定向力恢复,血流动力学稳定,体温正常,能维持充分的通气量和气道通畅,疼痛和恶心呕吐应得到控制,静脉通路通畅,方可离开PA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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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顾尔伟.麻醉后恢复室病人并发症的处理[J].安庆医学,2008,29(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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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蒸汽热采 工艺技术 安全保障

蒸汽热采施工是在高温(注汽温度370℃)、高压(锅炉注汽压力21Mpa)、易燃、易爆的环境下进行的,存在人员烫伤、高压刺漏伤人等安全隐患,管理不善,还会造成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给个人、家庭和企业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为此,试验大队经过长期的摸索和总结,形成了以“五大安全保障”为中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大安全保障”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生产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我们以“强三基、反三违、严达标、除隐患”,内强素质,确保注汽参数符合率及水处理指标符合率达100%,为用户提供“五满意”服务,外树形象为基础,构筑了确保注汽施工安全的五项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以“三标”为核心的现场规范管理体系。按照HSE样板站队和绿色环保站队创建标准,强化施工现场建设。对于标准化岗位,做到员工工装穿戴整齐,及时到位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于标准化班组,做到班组岗位人员齐全,分工明确,施工目的清楚,班前会交底落实,交接班情况清晰;对于标准化现场,做到井场清洁环保,各种设施整洁,布局规范合理,企业文化标识、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坚持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驻地管理规格化,员工行为规范化。严格规范的管理,展示了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养成了员工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了过硬工作作风。

二是注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和检查体系。注汽施工过程中,值班员工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线路,每一个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和水质化验,并要认真填写锅炉运行数据表、水处理运行数据表和水质化验分析记录表,每两个小时进行一次注汽管线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给班长和值班领导;现场值班干部或班长不定期地对值班员工的巡回检查和报表填写情况进行复查和抽查;小队干部或技术员每天都要汇总记录设备运转情况,发现设备异常情况且无法处理时,都要及时向大队汇报,通过层层监管、层层汇报的垂直管理,使小问题能够得到迅速解决,故障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隐患能够得到彻底排除。

三是数据采集传输应用体系。2006年热采锅炉在过去的PLC(可编程控制器)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升级为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将锅炉所有数据全部集中录取、显示到操作间的显示屏上,统一、即时;通过各参数曲线显示,观察参数的趋势变化,对比性强;还实现了数据异地传输,为指挥人员提供第一手、详实的数据,给决策者判断提供帮助,达到油田注汽生产科学数字化管理。该项改进获得分公司技术革新成果特等奖。

四是设备隐患治理和风险评估体系。试验大队高度重视危险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按照“预防事故抓源头,隐患治理重结果”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全面识别危险因素,加大受控点项风险排查力度,采取岗位员工自查、盯岗干部复查、大队机关人员监查的方式,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建立《蒸汽热采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表》。严格落实安全一岗一责制,强化岗位责任心,全员参与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加强对蒸汽锅炉、高压注汽管线、压力补偿器等重点部位危险点源的检查监控,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证制度、特殊作业票审批制度。

五是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体系。大队要求小队坚持从“严、细、实、勤”四个方面抓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无论设备在运行状态,还是停运状态,小队都把设备维护保养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认真落实“维护胜于维修,维修胜于更换”的原则。

“五大安全保障”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取得的效果

“五大安全保障”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是经验积累和智慧升华的结晶,为试油试采分公司特种工艺技术服务提供了坚实保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安全目标创出两项“纪录”;完成“三个”转变;技术服务取得甲方“两个”放心。

两项“纪录”:设备累计安全运行2068天,连续11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个”转变:安全意识实现了由“要我安全”,向“我能安全”的转变;安全行为实现了由“被动服从”向“主动执行”的转变;危害识别实现了由“被动防范”到“源头控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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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又称第二板市场,是金融市场中新出现的一种融资方式。创业板市场主要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同时也具有资本市场的一般功能,能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1.1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的特点:

(1)上市门槛低。首先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这种限制条件的放宽能够使得目前盈利状况不好但具有高增长性的高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来融通所需资金。

(2)信息披露方面监管比较严格。因为和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许多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中小企业很可能与优质企业资源并存,而且与传统产业相比,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更为繁杂。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能够最大程度上化解投资风险。

(3)创新能力强,成长性突出。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创业板将为创业基金提供良好资金“出口”,促使这些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公司。

(4)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创业板公司有关上市规则中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公司股份。这和主板市场3年的限定期相比,更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使市场更加活跃。

1.2我国目前的创业板与真正“创业板”的差异

(1)在证券市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我国的创业板只是深圳股票交易所的一个板块,是国内主板市场的补充。相比较而言,国外创业板的独立性则相对较大一些。

(2)上市条件不同。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安全,我国目前的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从整体来说还是比较高,接近于主板市场。因此,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兴中小型企业的进入。

(3)是否存在流通股方面不同。股权分置这个长期困扰我国主板市场的大问题又被原封不动地引入了创业板。所以从总体的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的股票市场结构依然是十分单一的,即只存在主板市场,二板乃至三板市场是空缺,多层次的格局还是没有形成。

2创业板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2.1完善证券市场体系。

我国应模仿美国NASDAQ创业板市场引用独立市场模式,使创业板有竞争力,能够达到跟主板市场同一级别,促进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之间公平竞争。创业板与主板市场公平竞争能使其成长速度加快,通过不断完善与发展,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优势, 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创业板的产生将使证券市场破除垄断、降低成本并提升服务质量。

2.2对主板市场的冲击。

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基本面是一样的,资本在两个市场之间没有流动障碍,创业板的产生必将导致主板市场的资金分流。创业板市场相比于主板市场,公司股本规模较小,因此涨跌幅度比较大,股价波动性较大。风险爱好者更偏向于创业板, 即可从主板市场抽回资金投入创业板市场,降低主板市场的总市值。创业板的价格波动过大,也会加剧主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创业板股票发行后,将有大量的投资者和资金从主板市场撤出投向创业板市场,主板市场将遭受失血的压力,影响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企业的股价。

2.3对投资者的影响。

创业板市场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种新生事物,而我国投资者又偏好新事物。创业板的推出预示着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投资者投资创业板市场的热情往往会比较大。同时,创业板市场的交易规则相对较为宽松,所以能够吸引一些机构投资者和投机资金的介入,使得创业板市场的投机性和风险性比主板市场更加剧烈。最后,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也将引起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变化,引发投资者对一些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价值的重新定位,从而引起一些特殊题材股票的价格的波动。

3创业板的推出对我国企业发展与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

3.1 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成长型企业处于创建和成长期时,兼有高风险性和高成长性两大特性,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此时最可行也是最合适的融资办法就是股权融资。创业板市场允许中小企业以相对宽松的标准发行上市,在其融资过程中创业板市场更看重的是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和发展空间,因此企业可以获得发展所需的大量的、稳定的、持久的资金支持。

3.2 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风险资本存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虽然风险资本的退出可以采取并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转让、清算等多种方式,但通过在创业板这个专门服务于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上发行上市进而通过二级交易实现套现是最为迅速和便捷的方式。

3.3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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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主要经历了3次试点:①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序幕的拉开,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发行对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后,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国内宏观金融政策调整的影响,试点暂停;②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继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试点,随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基础资产的种类进行了扩充,并增加了风险强制自留、双评级等风险控制要求;③2013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常规化发展,启动了继2005年和2012年之后的第三轮试点。发展资产证券市场化业务是未来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通过与金融体系内部其他机构的合作,促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市场化的形成和流动,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4]。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的主要模式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市场化主要有3种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市场化和资产支持票据。2009年以后受金融危机影响,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曾一度停滞;2012年重启后,于2014年发行量提速,占绝对主导地位;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开始于2005年12月,但整体发展规模缓慢;资产支持票据开始于2012年8月,整体规模有限。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模式下,证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销售属于直接融资,但从整体来看,它既不同于传统的间接融资,又区别于传统的直接融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新型的、间接融资直接化的融资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模式中,银行依然起到中介作用,先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后将贷款打包重组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人。该模式下,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转移到了投资人身上,同时对投资人甄别与管理风险的要求相比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要大大降低,因为是由银行承担贷款的评审与管理的责任。这种模式将间接融资直接化,融合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长处,把银行甄别与管理风险的能力与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有效结合,既提高了融资的效率又管控了风险。

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的主要特征

3.1基础资产以优质公司企业贷款为主导

纵观目前已经实施的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项目,可以发现根据基础资产种类不同,大致可分为3类:①ABS(Asset-backedSecurities),其基础资产为优质的公司类保证和信用类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②MBS(Mortgage-backedSecurities),基础资产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③NPL(Non-performingLoan),基础资产为银行不良资产。目前在3类资产证券市场化中,已经暂停了NPL证券市场化,而MBS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也开展的数量有限,相对而言,ABS开展的最多。从2005年至今已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基础资产分类情况看,优质公司企业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占比高达85.59%。

3.2发起人以商业银行为主体

在2014年以前,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的主要发行人。2014年以来由于监管审批加快以及城商行资产出表压力等多重原因叠加,城商行发行节奏明显加快。

4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4.1规章制度有待健全

目前指导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试点的多是通知、意见等规章与规范性的文件,而在立法的层级与效力上有所欠缺,同时对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的运行和流程的规范也并不完善,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试点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与困惑。由于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的基础法规制度建设落后于市场发展需求,商业银行要更加重视对法律的研究和运用,促进健全规章制度,界定和规范好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的权益。

4.2信用评价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市场化产品评级面临着历史数据不足、评级方法未经市场检验、评级机构公信力不高等问题。由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复杂的内部结构,涉及到众多基础资产,经过一定的信用增级后,即便实行了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对普通投资者乃至专业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光凭自身知识和经验很难准确判断其投资价值,因此信用评级显得尤为重要。

5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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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市场 扩容制度 转板制度 扩容—转板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4)02-0070-10

市场经济的启动使我国有了对接世界资本市场的发展机遇,经过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发展,我国具备了探索资本市场多层次制度安排的客观条件。①事实上我国已经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核心的新三板市场,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构建起资本市场的多层次雏形。但我国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发展经历,沉积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扩容经验,却没有因此而形成严格推理、分析的扩容理论。证券市场规模在无序状态下任意发展,扩容速度缺乏技术上的安排,具有较强的盲目性和自发性,缺乏市场扩容的基本理论指导。

同时,学界研究证券市场转板理论的文献已经很多,却无人将证券市场扩容与证券市场转板纳在同一框架下分析。传统理论认为证券市场转板是在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且具备最为基本的市场层次划分的基础才能进行的。如果将转板的概念扩大使用,扩容与转板从证券市场诞生时就紧密关联在一起了。市场及各分层市场在设立的同时,扩容与转板就已经同时进行。割裂市场扩容与市场转板的关联关系,将证券市场扩容制度与证券市场转板制度完全分离而各自设立,是证券市场各项制度相互抵牾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笔者试图将市场扩容发展理论化,并力争将市场扩容与市场转板结合起来,构建证券市场的“扩容—转板”制度。

事物发展总与周围环境因素相适应,脱离周边环境而能够独立发展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恰当调适事物的周边环境可以把握事物发展的逻辑基础。②周边环境推动事物发展变化因素是系统的、复杂的,而反方向制约事物发展变化的因素也不是单一的、简单的。合理把握两种方向相反的综合力量指数,能够合理控制事物发展的向度和速度。一般情况下推动或制约事物发展因素的变化是可控但不可度量的,但推动或制约事物发展各种因素作用下形成的综合力量指数,即事物表现的数量规模却是可以量化的。

从本质上分析,证券市场的发展则完全符合这一事物生长的基本逻辑。证券市场的发展绝非仅受一种变化因素的影响,推动抑或制约证券市场发展的因素是复杂的,各种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有大有小,甚至个别因素的影响度是可有可无的,但诸多可有可无因素的综合叠加后的影响数值却是巨大的。③不论何种因素,只要最终将助推证券市场主体参与量的增加,在性质上都是扩大证券市场的发展规模,本质上提高证券市场主体的参与量,都是市场的扩容行为。反之,只要某种因素最终降低了证券市场主体的参与量,性质上都是缩小证券市场的发展规模,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参与量,都是市场的转板行为。

证券市场主体参与量的提高,扩大了证券市场的规模,形成证券市场的“扩容”效应。证券市场主体参与量的降低,缩小了证券市场的规模,形成证券市场的“转板”效应。目前资本市场理论的缺陷在于,将市场扩容活动与市场转板活动截然分开,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完美结合。其实,恰当的转板活动能够刺激扩容活动的加速,合理的扩容活动也为转板活动提供必要的主体基础。因此,有必要紧密结合证券市场的扩容制度设计和转板制度设计,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研究证券市场的“扩容—转板”制度理论,为证券市场的和谐发展提供一套崭新的市场运行制度。

证券市场的“扩容—转板”理论是以市场扩容制度和市场转板制度为核心展开的。证券市场随着市场扩容制度和市场转板制度共同作用而发生结果上的变化,不同的扩容制度和转板制度将会产生不同的扩容量和转板量,从而形成不同的扩容值和转板值。任何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路,最终都与证券市场扩容值和转板值紧密相连,形成与之相应的市场扩容机制和市场转板机制。将两种机制有机结合并相互参照设计,即形成证券市场崭新的“扩容—转板”机制。

一、证券市场扩容制度

市场扩容是指将市场单位体积内的容量进行放大,争取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有机市场制度安排。证券市场作为交易证券的重要社会经济组织,在自身发展问题上亦必然以扩展市场主体为繁荣和发展的前提。市场的门槛是开放的,市场的参与主体总是有序地进入和转出,在市场转出主体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市场扩容速度越快,市场繁荣度就越强,市场就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市场构建者通过制度构建,对证券市场的扩容动力、扩容适度、扩容提质和扩容增量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而形成证券市场的扩容制度理论。

(一)证券市场扩容制度动力分析

证券市场规模发展的原动力,发韧于市场组织的投融资诉求,根源于市场参与者的求富冲动。市场主体的融资诉求和投资诉求成为社会整体经济活动的重心,紧密联系公司股份的市场交易,诞生了影响现代生活每个环节的证券市场。世界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繁荣的证券市场成为国家富强、民族富裕的基本标志。以公司发展为逻辑起点、以证券繁荣为逻辑核心的证券市场,成为展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平台,成为衡量国家强盛的重要指标。④证券市场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为国家进行资源配置提供较为完善的选择方式,市场参与者不但能够通过市场参与为企业提供合理的市场定价,并且能够分散企业风险,甚至为企业转换经营体制提供适宜市场发展的经营范式。

社会财富的迅速积聚,人们生活消费剩余的资金越积越多,超量存在的社会闲散资金如果没有合理的安身立命之地,所到之处必然导致物价波涛汹涌。不断高涨的房价,“姜你军”、“蒜你狠”等物价问题,已经向世人展示没有“辔头”约束的货币力量。⑤证券市场超想象的资金储藏力,可以为巨量的社会财富寻找一个活动的场所,能够将社会财富通过证券表现出来,再以证券的形式投放进去,消解货币对物价的横冲直撞。以证券为核心的证券市场,已经将公司与单个的自然人和各种社会组织体联接起来,使整个社会以价格的形式沟通在一起,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的各项经济指标,无不打上证券的烙印,用“晴雨表”、“风向标”表述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已经难以恰切表达人们对证券市场的热诚。

应该说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没有哪个国家能够脱离证券市场而“幸福”地存在。只要国家经济崇尚市场自由,追求财富将成为证券市场规模发展的永恒动力。

(二)证券市场扩容制度适度分析

证券市场扩容并不是随意的,扩容应当与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相适应,它涉及证券市场规模扩展的适度性。适度性扩容将是证券市场得以稳定发展的关键。

证券市场扩容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与它所依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育不足,证券市场扩容将失去稳定发展的依托,非但不能真正发挥市场扩容的经济作用,还会扰乱社会经济正常的发展秩序。因此,应当始终保持证券市场的投融资规模、发展速度和证券品种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致性。

证券市场扩容不能脱离证券市场诞生的文化基础,它必须与其依托的社会主流文化、参与者道德水平、社会发展伦理以及伴随社会经济文化生长的社会主体心理因素相适应,证券市场扩容才可找到最为基本的扩容发展向度和扩容规模边界。⑥社会实践中诞生的证券市场,与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和哲学等各种文化观念紧密联系,深刻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特别是证券市场法律文化的形成,使证券市场融入人们的价值理念。建设与法律文化观念基本一致的证券市场扩容制度,能够将跨时段的法律认知差异融化分解,消除因法律文化观念体系不同而带来的市场发展阻碍。尽管可以通过修订法律,改变主体的法律认知偏差,也可以放慢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以适应市场主体的法律符合度,但这都可能影响证券市场扩容规模和扩容速度。

证券市场扩容应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不但应在整体上把握证券市场扩容的适度关系,而且应考虑行业结构和地域结构。局部市场是整体市场的基本结构。证券市场的行业结构和区域结构都是整体证券市场的组成部分,要求整体证券市场的适度,就是以参考行业市场和区域市场为基础。某个国家或区域证券市场规模发展节奏的快慢,是在通盘衡量诸多参考数值之后得出的综合结果。

(三)证券市场扩容制度提质分析

证券市场规模不能盲目发展,应以提高证券市场品质为前提。因此,证券市场扩容制度的设计不但要参考证券市场主体、品种的数量指标,还要结合证券市场品种结构、行业优先发展等重要的市场内容。

证券市场扩容在品质与数量的关系上,应当本着品质优先原则。在证券市场扩容提质制度设计上,应当坚持数量服务于品质的制度思维模式。为保证证券市场扩容的品质,应当增加数量以提高质量、停止增加数量以提高质量、甚至减少绝对数量以提高质量。在证券市场扩容背景下,市场品质与数量的对立统一关系应以提高质量为永恒的追求。数量的增加可以择机而定,质量的提高绝非一蹴而就。

合理的市场品种结构是证券市场品质提高的重要环节。证券市场品质的提高,应当注重市场交易品种的结构,单一结构的市场不能形成理想的市场规模发展模式。根据有价证券品种结构关系,证券市场构成主要有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等市场。⑦股票是证券市场最主要的交易品种,股份有限公司是股票的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募集公司股本,或在公司营运过程中通过发行股票扩大公司股本。债券的发行主体较多,而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的债券主要是公司债券。⑧债券是债权凭证,是债券市场交易的对象。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二者均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市场衍生产品多种多样,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品种结构,能够满足不同市场参与主体的需求。

优先发展重要行业的制度设计。现代产业结构理论认为,产业结构的高度合理化是促进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方式。⑨以IT业为例,以IT为主体的高技术企业群体将在世界范围掀起又一场新技术革命。它能为中国产业结构成长提供更多的后发优势,推动我国产业结构有更大的转变,可以改造和革新诸如钢铁、煤炭、化工、石油、纺织等传统产业,在技术层次上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证券市场扩容制度设计如忽视行业发展的优先安排,尽管市场的规模可能已经达到人们的预设,但在企业融资的发展用途上,将会使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大打折扣,根本不能表达证券市场的高品质属性。

(四)证券市场扩容制度增量理论

证券市场扩容首先强调量的增加。市场扩容增量安排是指将市场单位体积内的容量进行放大,争取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有效市场安排。证券市场参与主体量的增加本质上就是将证券市场规模做大。而将证券市场规模做大,本质上就是提高证券市场的繁荣度,市场繁荣度则取决于市场主体参与量。市场参与主体的构成具有多元性,包括市场构建主体、市场交易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⑩一般而言,市场构建主体和市场监管主体是市场规则制度的制定者,市场繁荣与否都与制定者的制度安排有关。市场交易主体是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市场的活跃度和繁荣度取决于市场主体参与量的大小。由于市场是主体交易的平台,市场构建主体与市场交易主体之间形成平台交易关系,即证券市场本质上属于市场构建主体和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证券平台买卖关系。B11当我们讨论某证券市场时,常以构建主体构建的市场为对象,以构建主体的市场构建制度安排以及监管主体的市场监管制度安排为内容进行评价。不同的构建制度和监管制度安排,将会产生不同构架意义的增量市场安排和不同的市场繁荣度。

证券市场扩容理论实质上就是市场规模扩张理论,扩容的本质问题就是努力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数量。尽管整体研究市场扩容时需要考虑证券市场发展动力、适度和品质问题,但这些问题无疑是以扩容为前提的。当具体研究扩容制度内部内容时,证券市场发展动力、适度和品质问题都是扩容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如果研究扩容的外部关系,并与转板制度构建新的制度安排时,证券市场参与主体量的增加,将是“扩容—转板”制度理论设计的核心。就市场扩容而言,如果没有市场参与主体量的增加,市场品质的提高将会演变为停滞不前,故增加市场参与者数量是证券市场扩容理论的核心内容。

二、证券市场转板制度

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渐次推行证券市场内部分层。为实现各层之间的相互融通与和谐配合,以及市场构建过程中的优胜劣汰,诞生了证券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各层次之间的转板活动,形成以转板行为为核心的转板制度安排。

(一)证券市场分层理论

根据公司是否进入市场交易证券为标准,可以将证券主体所处的空间场所分为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不交易场所。证券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不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主体参与市场交易之前,或退市之后所处的场所。相应地,证券市场分层理论可以分为证券交易场所的内部分层理论、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不交易场所之间的外部分层理论。

证券市场内部分层理论以证券市场的内部发展为基础。不管企业规模大小,都需要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为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市场设计者依照企业规模大小和效益高低,对市场进行分层。将市场分为符合主体需求的主板市场、二板市场、三板市场和四板市场。B12分层理论坚持企业规模与效益的择优原则,力争把经济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和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优先选入主板市场。B13坚持高科技、高成长企业优先的择优原则,把高科技企业、创新企业、新兴产业以及成长型企业作为优先选择的对象,纳入二板市场。B14瞄准具有上市资源“孵化”潜力的非上市公司,作为上市资源的后备队,保持场内上市资源可持续发展,把公司结构治理良好、前景广阔的初创企业,优先选进三板市场。坚持以本地区较有发展前途的种子企业为标准,把具有培养潜力的小型企业优先选入四板市场,保证四板市场的竞争发展态势。

我国证券市场分层建设工作亟待完成,就现有资料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将逐步建设成为四层次模式:首先是主板市场。它是针对我国成熟期企业打造蓝筹股市场,为投资者创造投资的精品市场。目前我国主板市场有日益繁荣的上海交易所和制度设计限制发展的深圳交易所;其次是二板市场。该市场主要为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风险投资资本提供进入或退出渠道的场所,重点突出其证券市场的“发动机”功能。再次是三板市场。该市场定位于解决创业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高新技术非上市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公开发行股票但不上市”,或“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公司股票交易问题。B15最后是四板市场。该市场旨在为初创的非公众公司即发起设立且公司股东人数在200人以内的股份公司,提供区域性集中信息交流、股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的平台,并担负着为场内交易市场IPO转板上市提供后备资源的职能。

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不交易场所之间的分层理论,主要研究证券市场和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之前或退出证券市场之后的场所之间的关系。这样划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厘清证券市场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属于证券市场广义的分层关系。B16公司在进入证券市场转让或交易之前,有其自身存在的场所,当公司丧失上市或挂牌条件,被迫退出证券市场时,仍要回归到这个场所。因此,在证券市场“扩容—转板”制度理论安排中,应当整体把握二者之间的主体流转关系,并以证券交易市场为中心,分析证券市场规模扩张的速度,以此奠定证券市场广义转板的基础,为证券市场“扩容—转板”制度提供最为基本的理论依据。

(二)证券市场转板理论

证券市场内部、外部分层理论,为转板理论诞生奠定基础。转板理论是以融通和谐证券市场各层次之间关系而存在的。证券市场扩容理论催生证券市场分层,证券市场分层理论催生证券市场转板理论。证券市场转板理论是为主体进行市场间转移而设计的制度安排。

1.转板的概念。转板概念按照含义不同可以分为广义转板、中义转板和狭义转板。广义转板是

指证券市场主体进入或退出证券市场的行为。广义转板强调市场主体在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场所外部之间的进入或退出行为。研究广义转板理论,可以通过转板行为理论控制证券市场整体扩容度。中义转板是指正在证券市场的某板块市场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因经营行为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基于证券市场规则的要求,主动或被动地转移到另一板块市场进行交易的主体转移行为。中义转板强调市场交易主体在板块之间的移动,即市场交易主体因条件因素变化而进行的自我交易的环境变动。B17狭义转板是指场外证券市场挂牌主体不公开发行新股,从场外市场直接主动转到主板或创业板等市场上市,上市之后再进行配股或增发新股的主体转出行为(见下图)。B18

依照转板主体的主观愿望不同,转板可以分为主动转板和被动转板。主动转板是指市场主体主动转出市场的行为,被动转板是指市场主体被动转出市场的行为。狭义的转板是主动转板,中义和广义的转板是主动转板加被动转板。狭义转板与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相联系,市场主体要进行转板,可以不经过首次公开发行程序,直接去交易所申请上市,因为不涉及发行,交易所可以完全决定,与证监会证券发行无关。狭义转板机制是目前实务界强烈要求实现的理想转板制度,由于这种转板制度涉及的审核制问题无法协调,真正实现这种转板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基于证券市场分层理论,以学术界公认的四层次结构为逻辑基础,研究四层次证券市场互动功能为出发点。凡是正在多层次证券市场任一层次市场进行交易的主体,出于某种原因主动或被动移动到另一层次市场进行交易的行为,都称之为转板行为或转板活动。B19市场构建者对市场转板活动进行规范,从而形成一整套证券市场转板制度。

2.转板及转板制度的特征。依据转板的广义概念,转板的特征有:一是前提特征。即公司已经在市场上市或挂牌,也就是说公司已经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已经属于证券市场交易体系的一个成员。前提特征表现上市公司转板的客观现实依据。二是条件特征。即公司经营条件的变化,或者是经营方式的调整。条件的变化主要是指经营条件的改善或恶化。经营方式的调整是指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经营目标的合理化改革。条件特征表现公司转板的基本条件依据。三是规则特征。规则特征是指公司的转板活动是在一定的活动规则下进行的,转板规则规范着上市公司转板从申请到转板交易的全部活动。规则特征表现公司转板的法律规范依据。四是管理主体变换特征。转板的管理主体变换特征是公司的上市活动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的空间改变,导致公司直接服从新的管理者。管理者变换特征表现公司转板取得目标性成功。

转板制度是指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为规范证券市场的转板行为,针对转板基本要素要求,出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需要而制定的一套完整规范制度。该制度可能包括关于政治的、法律的规范制度,也可能包括经济的、文化的规范制度。这样定义转板制度目的就是拓展转板制度的外延,避免一提到制度就专指法律制度。对于转板而言,尽管法律制度可能是主要的,但不排除其他制度的综合使用。一套完整的转板制度,至少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专为证券市场转板行为而设立。转板作为一种证券市场的复杂行为,有其自成体系的复杂结构,需要有一套专门用于转板行为的基本制度。二是构成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转板制度应当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性,并针对转板的基本要素进行体系化。如转板目标市场的分类、转板对象的确定、转板形式的类型化、转板原则的确立、转板规则的制定、转板条件的设计、转板程序的安排、转板信息的披露、转板监管责任划分、转板法规的制定等等。B20这两项特征决定转板行为相对独立监管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3.转板的分类。转板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转板主体的转移方向,可将转板分为横向转板和纵向转板。转板主体依据自身条件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主动或被动地横向转移或纵向转移。横向转板,又称平行转板,是指在某一市场正在进行交易的市场主体,因某种原因转移到与其所在市场结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市场进行交易的转板行为。纵向转板是指转板主体基于自身经营条件变化,根据经营发展策略,主动或被动地进行纵向升级或降级的转板行为。

根据转板主体的发展策略,可将转板分为升级转板和降级转板。升级转板是指转板主体从某一层次的交易市场直接转入更高层次的交易市场。证券市场的每个层次都有自己独立的挂牌标准,包括定量标准与定性标准。当企业发展符合更高层次板块的挂牌标准时,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水平,就会考虑申请转入更高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降级转板是指转板主体从某一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直接转入更低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降级转板也有可能从主板直接降到场外交易市场,甚至退出证券市场。

根据转板主体的意愿,可将转板分为主动转板和被动转板。主动转板指板块内市场主体基于自身规模和利益的考虑,主动采取申请的方式,向有权机关申请转移到其他市场进行交易的行为。被动转板指市场管理者基于上市主体的规模、利益变化或主体经营违法,强迫上市主体转移到其他市场进行交易的行为。主要指上市主体因经营不善或经营违法导致在该市场继续交易的条件欠缺,管理机关强迫其转移低级市场进行交易。B21

4.转板的形式。转板形式是指为达到上市主体自愿或被迫转移经营场所的目的,有关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模式,将转板行为诸要素统一起来而在转板法律中规定的转板表现方式。该概念明确转板形式的基本涵义,并赋予转板形式的基本内容,将转板形式构架在纵横两个层面,作为上市主体进行转板行为的模式选择。

转板形式依照转板的方向不同,可以分为横向转板和纵向转板。横向转板因在同一层次展开,不存在转板主体性质改变问题,转板制度安排相对容易。纵向转板因涉及场内场外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转板制度安排相对复杂。我国证券市场纵向四层次目标分层框架设计,理论上分析,互动转板应当有十二种形式,但性质上归类只有三种不同类别的转板形式。一板、二板同属于场内层次市场,二者之间的互动转板,应当遵循场内市场纵向转板规则;一板、二板所在的场内市场与三板、四板所在的场外市场,性质上分属两类性质的市场,它们之间的互动转板,应当遵循场内外市场纵向转板规则;三板、四板同属于场外层次市场,二者之间的互动转板,应当遵循场外市场纵向转板规则。因此,转板制度构建至少包括横向转板、场内市场纵向转板、场内外市场纵向转板、场外市场纵向转板和证券市场进入或退出转板等五类不同的具体转板制度。

三、证券市场“扩容—转板”制度

证券市场扩容制度与转板制度相互融合,形成证券市场“扩容—转板”制度安排,进而形成“扩容—转板”制度体系。

(一)证券市场扩容制度与转板制度的理论关系

证券市场设立初期,证券市场转板制度安排是以证券市场扩容安排为中心进行的,市场建设以扩容制度构建为核心,转板制度构建辅助于扩容制度。证券市场达到或初步达到构建者的规模预期时,转板制度才能提到与扩容制度同等的重要地位,即便如此,转板制度始终要为扩容制度服务。二者外在表现虽有先有后或同等重要,但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于市场参与主体量,通过制度安排调节市场主体量的多少。

市场主体参与量是一个动态的数值,数值大小决定市场的繁荣度,取决于市场主体出入市场的活动度。市场主体出入市场的活动度决定市场主体的进入量和流出量,即市场扩容量和市场转板量的多少,B22市场主体的进入量和流出量的绝对值决定市场主体参与量。市场扩容量和转板量是由市场扩容制度和市场转板制度决定的,不同的市场扩容制度和市场转板制度,形成不同的扩容值和转板值。一般而言,市场首先进行扩容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后再进行转板活动。站在证券市场构建者和监管者角度分析,扩容活动和转板活动都需要进行法律制度安排,即证券市场的扩容制度和转板制度安排。总之,任何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路,最终都与证券市场扩容行为和转板行为紧密相连,最终都与该市场的扩容制度和转板制度安排相统一,从而形成与之相应的市场扩容制度和市场转板制度,调节市场主体的参与量。

证券市场扩容机制下市场扩容的数量值简称扩容值、证券市场转板机制下市场转板的数量值简称转板值。市场扩容值与转板值本是市场扩容和转板制度安排的结果,不同的市场扩容和转板制度安排,产生不同的市场扩容值和市场转板值。不同的市场扩容值和市场转板值,将使市场展现不同的发展进路和发展模式,从而形成不同的市场发展结果。因此,参阅世界各个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路和发展模式,分析不同市场扩容值和转板值市场制度安排模式,市场扩容值和转板值大小与市场发展进路和发展模式的关系是有规律可循的,市场扩容值与转板值赋值大小,直接决定证券市场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方向。扩容增加市场主体量,转板减少市场主体量。由于扩容和转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扩容的负值就是转板的正值,转板的负值就是扩容的正值。因此,二者都以零值为起点,增加或相对增加、减少或相对减少市场主体存量。在扩容与转板关系视角下,扩容值与转板值作为制度安排作用下的重要参数,存在四种不同的参数配值关系:1.即扩容值大于零、转板值等于零;2.扩容值等于零、转板值等于零;3.扩容值等于零、转板值大于零;4.扩容值大于零、转板值大于零。当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时,又有三种扩容转板赋值关系:1.扩容值大于转板值;2.扩容值等于转板值;3.扩容值小于转板值。四种(实即六种)不同的扩容和转板参数值配值,可以反映证券市场不同的路径选择,表现不同的市场进路制度安排。这里把这种扩容、转板赋值与市场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形成的逻辑发展,称之为证券市场的“扩容—转板”制度理论。现在世界各国证券市场,不论是整体发展本身,还是证券市场的某一层次,其发展路径和发展向度都将含纳在该制度理论体系之中。

(二)扩容赋值与转板赋值不同情形下的证券市场发展路径

根据“扩容—转板”理论,证券市场四种不同的参数配值关系,总以时间轴安排为逻辑发展核心,以扩容、转板赋值为调节手段,决定了任何证券市场的发展都会经历四种阶段:即发展阶段、繁荣阶段、停滞阶段和衰落阶段。在市场发展阶段,扩容是市场发展的主题,市场以扩容为基础,积蓄市场主体参与量,市场处于稳定上升时期。发展阶段后期可以适当安排转板制度,但应不影响市场扩容为基础。市场发展到预期规模后,进入市场繁荣阶段。繁荣阶段可以安排转板制度,但须保证市场扩容值大于转板值。市场停滞阶段是市场发展到鼎盛后阶段,市场扩容值等于转板值,如果巧妙安排市场扩容制度和转板制度,可以避免市场走入停滞阶段。如果安排不当,市场繁荣发展脚步停止,市场处于停滞发展状态。市场衰落阶段是市场扩容值为零转板值大于零,或扩容值小于转板值的阶段,市场衰落的速度取决于转板值,转板值越大市场衰落得越快,反之,则越慢。但只要转板值大于扩容值,市场迟早都要走向终结。一般而言,四种市场发展阶段不是交替出现而是交叉出现的,市场成立初期总以市场扩容为前提,之后某种阶段的出现取决于市场扩容赋值和转板赋值的参数变化。现实中建设者都试图达到市场发展的繁荣阶段,但不同的市场扩容赋值和转板赋值,将世界各地的证券市场引向不同的发展路径。

1.扩容值为零而转板值大于零,正在衰落或消失的证券市场。根据证券市场“扩容—转板”理论,当扩容值为零而转板值大于零时,无论何种规模的证券市场最终都会走向消失。市场扩容值为零,意味着市场再也没有任何新的主体参与进来。转板值大于零,意味着至少有一个正在交易的市场主体离开这个市场。不论主动转板或是被动转板,也不论转板主体的数量有多大,消失将是这种市场的必然归宿。或许世界上每天都有证券市场在消失,但市场扩容值为零、转板值大于零的市场制度安排,或许将是市场消失最主要的路径之一。一般说来,这种市场处境是经济衰落的产物,没有人精心设计这种证券市场制度安排。

2.扩容值等于零、转板值等于零,停滞或停止发展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取决于政府对待市场的态度,如果政府忽视或不重视市场的发展,对市场发展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既不积极进行制度发展安排,也不适当下放权力,市场将会处于停滞发展的状态。表现在市场发展的“扩容—转板”理论上,就是市场扩容值为零、转板值为零的市场状态,此时的市场扩容通道和转板通道均未开启或已关闭,市场主体存量不变。也就是说市场内既没有主体进入也没有主体转出,此时市场的发展度、活跃度和交易度都将是萧条的、衰落的和停滞不前的。

3.扩容值大于零、转板值等于零,独立发展的路径模式。市场成员主体急剧膨胀,却没有成员转板其他市场的构建状况,是所有市场起步阶段发展过程,尽管这个过程有长有短,只要是存在并曾经发展的市场,都不可能逾越这个发展的必然过程。这个过程用“扩容—转板”理论表示,就是扩容值大于零而转板值等于零。此时市场扩容通道打开,将大量成员在市场体内积累下来,推动市场快速发展。由于转板通道尚未建立,市场主体积聚越来越多,交易量必然随着参与者增加而增加,市场必然呈现繁荣向上的趋势。分析世界多数的证券市场,不以转板与扩容相配合的市场制度而成功的实例不在少数,其中英国AIM制度安排,就是最为突出的典型。

4.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扩容值大于转板值,保持发展优势的制度安排模式。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市场扩容值大于转板值,市场边界上下拓展,市场发展迅速,能够很快在市场板块中争取自己市场地位。美国纳斯达克(NASDAQ )是这种市场制度安排表现最为突出的典型。B23在美国宽松的市场自由竞争环境下,纳斯达克市场能够把握自我制定市场发展的制度规则,提高市场的扩容速度,并用制度安排稳定、保持这种扩容速度。B24之后打开市场转板通道,在扩容—转板理论的赋值关系上,始终坚持市场扩容速度大于转板速度,市场始终处于积聚能量状态,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B25

5.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扩容值小于转板值,市场缓慢衰落或消失的制度安排模式。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市场扩容值小于转板值,市场边界缩小。市场出现这个结果,客观上分析将是一个失败的市场。失败的原因在于市场扩容的积聚量不够,市场转板制度设计安排过早,扩容值和转板值结构不均衡,扩容与转板动态结构下的市场主体存量逐渐减少,市场会逐渐萎缩。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二板市场、B26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安排,B27就是扩容值小于转板值而最终导致失败的典型例子。

6.扩容转板值均大于零,扩容值等于转板值,和谐发展的市场制度安排模式。市场转板值随着扩容值的变化而变化是市场制度最为恰当的安排,使转板值成为扩容值和谐比配的一个函数,即市场转板值的变化完全符合扩容值的变化要求。市场的边界相对稳定,各市场将自己置身于相邻市场的预备市场和目标市场,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是这一市场值得一提的典型。B28我国大陆证券市场一旦时机成熟,审核制必然转变为注册制,转板机制必然建立,多层次证券市场模式下主板、二板、三板和四板市场,B29将会构成和谐的生态市场模式,四个市场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整体上将会构成一个完美、协调的证券市场。

结 论

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规模扩张的过程,学界称之为扩容。市场主体参与量到达既定规模后,调控市场主体容量规模的过程,学界称之为转板。恰当地为证券市场扩容量和转板量予以适当地赋值,微调市场扩容的扩容值和转板的转板值,在市场其他制度设计的基础上保持市场扩容值和转板值和谐的比例配值关系,即可把握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路径和方向,构成证券市场“扩容与转板”度量关系的新理论。

根据证券市场“扩容—转板”理论,任何证券市场发展都会经历四个阶段:即发展阶段、繁荣阶段、停滞阶段和衰落阶段。市场发展阶段,扩容是市场发展的主题,市场以扩容为基础,积蓄市场主体参与量,市场处于稳定上升时期。发展阶段后期可以适当安排转板制度,但应以不影响市场扩容为基础。市场发展到预期规模后,进入市场繁荣阶段。繁荣阶段可以安排转板制度,但须保证市场扩容值大于转板值。市场停滞阶段是市场发展到鼎盛后阶段,市场扩容值等于转板值,如果巧妙安排市场扩容制度和转板制度,可以避免市场走入停滞阶段。如果安排不当,市场繁荣发展脚步停止,市场处于停滞发展状态。市场衰落阶段是市场扩容值为零转板值大于零,或扩容值小于转板值的阶段,市场衰落的速度取决于转板值,转板值越大市场衰落得越快,反之,则越慢。但只要转板值大于扩容值,市场迟早都要走向终结。一般而言,市场建设者力图达到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如果不幸走入第三、第四阶段,往往都是不恰当的安排市场扩容和转板,除非另有打算,没有人愿意将繁荣发展的市场终结掉。

依据证券市场“扩容—转板”理论,可以深入解读世界各地的证券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完善合理的市场制度安排,市场扩容值始终大于市场转板值,使其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英国AIM市场合理的制度安排,巧妙地切断市场主动转板关系,保持着市场扩容值大于被动转板值,促使英国AIM能够独立发展成为创业板市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创业板发展初期是成功的,但过早的转板制度安排,将创业板市场推向逐渐衰落的境地,如果不调整市场扩容值与转板值的配值比例关系,该创业板市场迟早都要走向消失。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多层次市场之间形成和谐统一的市场环境,包括主板、二板和三板市场在内的各层次市场相辅相成,主要市场和预备市场配合默契,形成良性证券生态环境。我国证券市场建设应以扩容制度安排为核心发展目标,合理安排各层次市场之间的扩容规模和转板规模。在证券市场既定的规模基础上,微调市场制度设计的扩容值和转板值,既可合理掌控我国证券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各层次发展进路的各项制度安排,且能提供一个合理观察证券市场变化的直观依据。

The “Expansion-Transferring” System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LIU Guo-sheng

Abstract:

篇12

关键词:CAFTA;证券市场:公司债券

CAFTA的建设加强了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鉴于CAFTA各成员国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目前CAFTA的融资体系难以为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证券市场更是如此。CAFTA各国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自由贸易区内的证券市场更有效率,以支持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CAFTA框架下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东亚金融危机过后的这几年里,CAFTA各国经济社会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发展变化强调了在该地区建立更高效的金融中介的需要和可能。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1、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将区域金融资源中剩余的资金调动起来并将之用于有益的经济活动中,从而达到社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起到一个分化与减少经济运行风险的作用。发展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体系有利于风险的交易、风险的规避、风险分散化和各交易主体的风险分担。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这种作用表现明显,而在CAFTA的证券市场这种作用还不明显。

3、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有利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改善公司治理。大量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投资者获取有关经营者信息的成本,同时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股票价格以及股票市场上公布的其他公司信息来判断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促使经营者改善公司治理和调整企业战略。

目前的CAFTA证券市场可以发挥比现在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完善CAFTA证券市场,最大化地提高其效率。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现状

1、证券市场规模明显扩大。CAFTA的股票市场自1997年以来已经增长2倍,2005年市场资本总额达到2.1万亿美元;同时CAFTA的债券市场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增长,整个地区2005年债券总额达到了1万多亿美元,是1997年总额的2倍多(见表1),政府债券引领债券市场增长,公司债券市场不断扩大。

2、证券市场在公司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CAFTA证券市场的金融资产的运用,为区域内公司融资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CAFTA成员国股票市场上公司新股筹资在2004年达到了320亿美元,在2005年达到了310亿美元,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筹资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大经营,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减少了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见表2)。

3、区域债券市场获得了发展。为增强东亚经济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东亚各国在地区层面上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根据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会议(EMEAP)的决定,利用部分EMEAP的国际储备,推出了两个亚洲债券基金。第一个是亚洲债券基金I(ABFI)——汇集10亿美元的储备,投资于东盟8国+3国的以美元标价的政府和准政府债券;第二个亚洲债券基金(ABF2)——20亿美元,投资于当地货币标价的和准债券。其目的是为零散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入该地区债券市场提供一个透明和经济的方式,而且通过机构投资者、交易商和做市商的私募配售已经得以扩大。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CAFTA的证券市场面临着广泛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低、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分散的小规模无合作的债券市场、证券市场深化带来的风险等等。

1、CAFTA各国的证券市场流动性低。在自由贸易区内的大部分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这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这极大地抑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CAFFA的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大低于那些先进工业国家。主要原因在于在该地区的一些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2004年底,外国投资者不能进入菲律宾股票市场的约42%,中国的41%,泰国的36%。这一点加上某些经济体控股的相当大份额的股份(中国约为28%,印尼是30%,菲律宾是40%和泰国是21%),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相应地,这会极大地抑制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2、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目前CAFTA各国偏重政府部门融资的发展,而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得较慢(表1),公司债券市场可以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比现在更大的作用。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小的关键原因是缺乏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缺乏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效率,而且关系到市场的整体规模,因为主板市场的规模和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之间是双向互动的。投资者一般只有在市场有充足的流动性、需要时可以容易地出售和退出时才愿意投资证券。而且,如果流动性低,价格发现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参与的投资者一般会要求更高的利率或回报来补偿低流动性),这可能进一步阻碍公司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债券。

3、CAFTA区内证券市场规模小且分散,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CAFTA内证券市场包括中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马来西亚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等,这些规模更加小的证券市场很分散,相互之间没什么合作,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一般所具有的经济规模。

欧盟在证券市场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就。2000年以前的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通过布鲁塞尔、巴黎和阿姆斯特丹证交所合并成为新欧洲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国际证券交易所,到目前二者代表着欧洲证券交易的主流,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和资源流动性的提高。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使东亚各国证券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对于CAFTA成员国来说,解除跨境投资剩余阻碍的地区性合作非常有用,证券市场的合作显得颇为必要。

4、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带来了风险的增加。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过去8年的显著增长,CAFTA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得以深化。金融领域越来越紧密相联,以至于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之间传统的分业经营已经被技术创新、解除管制和自由化所打破。例如信贷传统形式(如抵押和商业贷款)的证券化,以及日益复杂的构建风险、重新包装风险和交易风险方式的增加,正在削弱股票、债务和贷款之间的差别。证券化将银行的信贷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转移到资本市场,这会增加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拓宽金融系统的结构,但也有可能通过使用衍生工具和其他手段发生不适当的风险转移,使风险转移到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更薄弱的部门和机构。而这些风险只靠一个成员国的单独能力无法完全解决,需要所有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协调。

三、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完善之路

在2007年1月份结束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金融服务业对中国实行了开放,而中国金融业服务业保护期已过,已经对外国进行了开放。CAFTA金融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CAFTA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当然CAFTA证券市场的完善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一个关键的挑战是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深度和高效的证券市场将会为满足日益复杂成熟的需要和改善金融部门的回弹力做出重要贡献”,这是世界银行新报告《东亚金融:通向健全市场之路》主要作者斯瓦蒂.高士2006年9月14日在新加坡报告时所强调的内容。CAFTA证券市场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是证券市场有限的流动性。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我们需采取下面的措施:

1、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及时准确的信息对于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这种信息,流动性可以通过对基本面意见不同的投资者的活动来产生,从而促进价格发现的过程。在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因素是继续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在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中,马来西亚在改革其法律、法规和实务方面走得最快,紧随其后的是泰国;在印尼和菲律宾仍然有相当大的余地来加强公司治理;最近,中国也开始强化公司治理。

2、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高的市场交易量少,对相关新闻做出反应的价格变动较少,因此流动性低、效率低。影响外在和内在交易成本的因素包括预扣税和费用、中介的效率、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以及“辅助”基础设施。

3、开发广泛的投资者。开发更广泛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具有不同偏好和胃口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于增加交易量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二)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的证券市场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使公司债券市场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建立区域信用担保设施为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公司债券发行者提供债券还本付息的担保;通过将本地债券按风险和期限进行搭配组合,然后加以证券化,以符合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力。另外推动发行以本地货币或本地货币构成的一篮子货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如债券交易、结算和托管体系等。

(三)加强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合作证券市场的更深一体化,尤其是跨境证券市场的一体化,能产生巨大的效用。

1、成立区域证券交易所。随着CAFTA一体化进程的加速,11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与日俱增,必然带来国际结算额的大幅上升。这就需要一个各国认可的区域性跨国金融中心,方便区域内金融结算的解决、金融事务的协调、金融外交的谈判。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将为资金供求双方找到一个最佳的交汇点。

篇13

关键词:CAFTA;证券市场:公司债券

CAFTA的建设加强了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鉴于CAFTA各成员国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目前CAFTA的融资体系难以为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证券市场更是如此。CAFTA各国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自由贸易区内的证券市场更有效率,以支持自由贸易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CAFTA框架下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性

东亚金融危机过后的这几年里,CAFTA各国经济社会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发展变化强调了在该地区建立更高效的金融中介的需要和可能。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1、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将区域金融资源中剩余的资金调动起来并将之用于有益的经济活动中,从而达到社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起到一个分化与减少经济运行风险的作用。发展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体系有利于风险的交易、风险的规避、风险分散化和各交易主体的风险分担。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这种作用表现明显,而在CAFTA的证券市场这种作用还不明显。

3、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有利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改善公司治理。大量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投资者获取有关经营者信息的成本,同时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股票价格以及股票市场上公布的其他公司信息来判断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促使经营者改善公司治理和调整企业战略。

目前的CAFTA证券市场可以发挥比现在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完善CAFTA证券市场,最大化地提高其效率。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现状

1、证券市场规模明显扩大。CAFTA的股票市场自1997年以来已经增长2倍,2005年市场资本总额达到2.1万亿美元;同时CAFTA的债券市场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增长,整个地区2005年债券总额达到了1万多亿美元,是1997年总额的2倍多(见表1),政府债券引领债券市场增长,公司债券市场不断扩大。

2、证券市场在公司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CAFTA证券市场的金融资产的运用,为区域内公司融资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CAFTA成员国股票市场上公司新股筹资在2004年达到了320亿美元,在2005年达到了310亿美元,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筹资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大经营,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减少了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见表2)。

3、区域债券市场获得了发展。为增强东亚经济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东亚各国在地区层面上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根据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会议(EMEAP)的决定,利用部分EMEAP的国际储备,推出了两个亚洲债券基金。第一个是亚洲债券基金I(ABFI)——汇集10亿美元的储备,投资于东盟8国+3国的以美元标价的政府和准政府债券;第二个亚洲债券基金(ABF2)——20亿美元,投资于当地货币标价的和准债券。其目的是为零散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入该地区债券市场提供一个透明和经济的方式,而且通过机构投资者、交易商和做市商的私募配售已经得以扩大。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CAFTA的证券市场面临着广泛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低、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分散的小规模无合作的债券市场、证券市场深化带来的风险等等。

1、CAFTA各国的证券市场流动性低。在自由贸易区内的大部分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这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这极大地抑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CAFFA的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大低于那些先进工业国家。主要原因在于在该地区的一些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2004年底,外国投资者不能进入菲律宾股票市场的约42%,中国的41%,泰国的36%。这一点加上某些经济体控股的相当大份额的股份(中国约为28%,印尼是30%,菲律宾是40%和泰国是21%),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相应地,这会极大地抑制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2、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目前CAFTA各国偏重政府部门融资的发展,而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得较慢(表1),公司债券市场可以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比现在更大的作用。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小的关键原因是缺乏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缺乏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效率,而且关系到市场的整体规模,因为主板市场的规模和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之间是双向互动的。投资者一般只有在市场有充足的流动性、需要时可以容易地出售和退出时才愿意投资证券。而且,如果流动性低,价格发现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参与的投资者一般会要求更高的利率或回报来补偿低流动性),这可能进一步阻碍公司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债券。

3、CAFTA区内证券市场规模小且分散,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CAFTA内证券市场包括中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马来西亚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等,这些规模更加小的证券市场很分散,相互之间没什么合作,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一般所具有的经济规模。

欧盟在证券市场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就。2000年以前的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通过布鲁塞尔、巴黎和阿姆斯特丹证交所合并成为新欧洲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国际证券交易所,到目前二者代表着欧洲证券交易的主流,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和资源流动性的提高。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使东亚各国证券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对于CAFTA成员国来说,解除跨境投资剩余阻碍的地区性合作非常有用,证券市场的合作显得颇为必要。

4、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带来了风险的增加。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过去8年的显著增长,CAFTA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得以深化。金融领域越来越紧密相联,以至于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之间传统的分业经营已经被技术创新、解除管制和自由化所打破。例如信贷传统形式(如抵押和商业贷款)的证券化,以及日益复杂的构建风险、重新包装风险和交易风险方式的增加,正在削弱股票、债务和贷款之间的差别。证券化将银行的信贷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转移到资本市场,这会增加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拓宽金融系统的结构,但也有可能通过使用衍生工具和其他手段发生不适当的风险转移,使风险转移到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更薄弱的部门和机构。而这些风险只靠一个成员国的单独能力无法完全解决,需要所有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协调。

三、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完善之路

在2007年1月份结束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金融服务业对中国实行了开放,而中国金融业服务业保护期已过,已经对外国进行了开放。CAFTA金融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CAFTA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当然CAFTA证券市场的完善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一个关键的挑战是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深度和高效的证券市场将会为满足日益复杂成熟的需要和改善金融部门的回弹力做出重要贡献”,这是世界银行新报告《东亚金融:通向健全市场之路》主要作者斯瓦蒂.高士2006年9月14日在新加坡报告时所强调的内容。CAFTA证券市场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是证券市场有限的流动性。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我们需采取下面的措施:

1、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及时准确的信息对于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这种信息,流动性可以通过对基本面意见不同的投资者的活动来产生,从而促进价格发现的过程。在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因素是继续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在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中,马来西亚在改革其法律、法规和实务方面走得最快,紧随其后的是泰国;在印尼和菲律宾仍然有相当大的余地来加强公司治理;最近,中国也开始强化公司治理。

2、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高的市场交易量少,对相关新闻做出反应的价格变动较少,因此流动性低、效率低。影响外在和内在交易成本的因素包括预扣税和费用、中介的效率、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以及“辅助”基础设施。

3、开发广泛的投资者。开发更广泛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具有不同偏好和胃口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于增加交易量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二)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的证券市场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使公司债券市场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建立区域信用担保设施为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公司债券发行者提供债券还本付息的担保;通过将本地债券按风险和期限进行搭配组合,然后加以证券化,以符合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力。另外推动发行以本地货币或本地货币构成的一篮子货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如债券交易、结算和托管体系等。

(三)加强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合作证券市场的更深一体化,尤其是跨境证券市场的一体化,能产生巨大的效用。

1、成立区域证券交易所。随着CAFTA一体化进程的加速,11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与日俱增,必然带来国际结算额的大幅上升。这就需要一个各国认可的区域性跨国金融中心,方便区域内金融结算的解决、金融事务的协调、金融外交的谈判。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将为资金供求双方找到一个最佳的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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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投资;证券市场;效用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以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代表的市场经济体系逐渐形成,其中以央行为领导核心的金融市场和以证券行业协会为领导核心的证券市场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不仅得益于以商品市场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得益于金融投资中数量和结构两方面的不断优化。因此,本文首先介绍了与证券市场效用相关的现代金融理论并对金融投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

二、现代金融理论与金融投资的界定

(一)现代金融理论

伴随第三次产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货币市场理论和证券市场理论为主的现代金融理论同样日益丰富。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至少涉及以下现代金融理论:第一,金融投资理论。金融投资归根到底是理性经济人效用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过程,因此经济个体(包括自然人)在金融投资时首先要考虑不同证券资产的组合收益以及不同投资期限的收益率,代表性的理论包括动量交易理论等。第二,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存在效用的前提为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是相互关联的,即金融投资是商品经济的概念,代表性的理论包括机会成本理论等。第三,金融工具创新。随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数学在现代金融学中的不断应用,金融投资的形式——金融工具得到了绝无仅有的创新。然而,金融工具创新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

(二)金融投资的界定

根据现代金融理论以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本文将金融投资界定为一种证券市场的微观行为,理性经济人购买、流通与销售证券市场中股票、期货、债券等无形资产的个体行为。股票投资的主要市场为上交所和深交所,期货投资的主要市场包括各行业(农业、科技产业等)、各地区且不同形式的期货市场,而债券投资品种包括政府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也就是说,金融投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方方面面,即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

三、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分析

(一)提高证券市场深度

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涉及金融投资理论、金融市场理论以及金融工具创新等理论,因此本文在合理界定金融投资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首先,金融投资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深度主要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是衡量证券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由于大量货币资本和非货币资本不断进入证券市场,在理性预期的框架下理性经济人根据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必然会涌入证券市场中去,从而增加了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提高了证券市场深度。此外,由于我国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市场的规模和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为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提供了必要基础。加之日益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机制,金融投资在证券市场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能够规避风险,最大程度的促进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拓展证券市场广度

金融投资不仅能够提高证券市场深度,根据金融市场理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还包括拓展证券市场广度。证券市场广度是与证券市场深度相对应的概念,证券市场深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数量的多少,即总量意义,而证券市场广度是指证券市场交易主体类型的多样,是反映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指标。如果证券市场中交易主体类型较少或者实际参与交易的主体较为单一,那么证券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暗箱操作”或者“操纵市场”的概率就会提高,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反,金融投资的增加不仅能够从总量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且能够从结构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具体而言,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初期,证券市场的资金总量与交易主体不断增加。在金融投资增加的中期,其结构逐渐体现,市场交易主体的类型伴随市场竞争程度与开放程度的增加而增加,从而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提升证券市场效率

提高证券市场深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前期效用,拓展证券市场广度为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期效用,而后期效用则为提升证券市场效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市场的深度、广度与效率并非孤立存在的,在分析证券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加以考虑,否则会出现金融投资偏误的问题。同时,传统意义的效率是指投入——产出的关系,而证券市场效率是指证券部门对于金融发展或者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是判断证券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指标,具体评价方法包括DEA法等等。上文已经分析了金融投资增加初期和中期的效用,而在金融投资增加的后期,随着金融投资总量的增加以及结构性的改善,证券市场对于实体经济的贡献将会大大增加。毫无疑问的是,证券市场结构性的改善对于其效率提升的作用更为重要,能够缩小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隔阂,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规避风险提供良好的市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金融理论关于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进行了很好的归纳。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已有理论,需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界定金融投资的概念,并分析金融投资与证券市场的关联。同时,本文认为至少可以从证券市场深度、证券市场广度以及证券市场效率三个方面分析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从而真正发挥金融投资应有的作用。最为根本的是,金融投资的主要效用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避免证券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为促进实体经济或商品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马杰傲 单位:西南大学

参考文献:

[1]郑军,林钟高,彭琳.产权性质、治理环境与内部控制的治理效应——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4(02)

[2]孙一玮.浅议金融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效用[J].科学中国人,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