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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的概念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1-29 17:18: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区教育的概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区教育的概念

篇1

概率的概念教学目前也成了各地教师教学比赛的一个热点. 我听过多场关于概率概念教学的评比课,也参加了课后的研讨,结合我自身对“随机事件的概率”这一节课的教学感受,对概率概念的教学内容的取舍有以下两点思考.

一、关于“抛投硬币”实验的取舍

“抛投硬币”是教材上提供的一个经典的实验.

1. “抛投硬币”实验有没有必要操作

在每次评课的过程中,都有老师争论这个实验到底有没有必要去做.

觉得没有必要操作、可以把这个实验舍去的老师认为,这个实验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是高中学生都清楚最后的结果是0. 5,并且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也有接触过类似内容. 由于学生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其追求未知事物的热情度必然就下降了,那么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就会出现敷衍了事,浪费课堂时间. 人的经验分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一个人亲自参加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也指实际知识;间接经验是一个人从他人那里获得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是书本知识. 间接经验是人类积累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从个人的能力来说,由于生命与精力的限制、实践条件的限制,一个人不可能、也没必要事事亲身实践去获得知识. 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开普勒三定律”的发现. “开普勒三定律”,也叫“行星运动定律”,是指行星在宇宙空间绕太阳公转所遵循的定律,因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发现而得名. 但是开普勒发现这一定律是在丹麦天文学家第谷20多年积累的观测资料基础上完成的. 称为“星子之王”的第谷在天体观测方面获得不少成就,死后留下20多年的观测资料和一份精密星表. 当时作为第谷助手的开普勒利用了这些观测资料和星表,进行新星表编制. 经过10多年的努力,最终发现了“开普勒三定律”. 如果说开普勒抛弃第谷的观测资料不用,自己重新观测一遍,估计还得花费20多年,最终还有没有精力去研究并发现“行星运动定律”呢?所以只有虚心学习前人留下来的宝贵知识,才能根据新的实践总结出新的知识,从而发展认识. “抛投硬币”实验前人已经做过很多次了,也已得出了正确的结论,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去重复了.

觉得有必要操作、必须保留该实验的老师认为,认识的来源只有一个,即实践. 通过实践培养学生一种精神,那就是不要轻易对什么东西深信不疑,就算大家都对某一件事深信不疑,自己也要大胆怀疑并组织实验验证,就像伽利略验证两个铁球是否同时落地一样. 希腊权威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断言:物体从高空落下的快慢同物体的重量成正比,重者下落快,轻者下落慢. 比如说,十磅重的物体落下时要比一磅重的物体落下快十倍. 1800多年来,人们都把这个错误论断当做真理而信守不移. 直到16世纪,伽利略才发现了这一理论在逻辑上的矛盾. 伽利略说,假如一块大石头以某种速度下降,那么,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论断,一块小些的石头就会以相应慢些的速度下降. 要是我们把这两块石头捆在一起,那这块重量等于两块石头重量之和的新石头 ,将以何种速度下降呢?如果仍按亚里士多德的论断,势必得出截然相反的两个结论. 一方面,新石头的下降速度应小于第一块大石头的下降速度,因为加上了一块以较慢速度下降的石头,会使第一块大石头下降的速度减缓;另一方面,新石头的下降速度又应大于第一块大石头的下降速度,因为把两块石头捆在一起,它的重量大于第一块大石头. 这两个互相矛盾的结论不能同时成立,可见亚里士多德的论断是不合逻辑的. 伽利略进而假定,物体下降速度与它的重量无关. 如果两个物体受到的空气阻力相同,或将空气阻力略去不计,那么两个重量不同的物体将以同样的速度下落,同时到达地面.

为了证明这一观点,1589年的一天,比萨大学青年数学讲师,年方25岁的伽利略,同他的辩论对手及许多人一道来到比萨斜塔. 伽利略登上塔顶,将一个重100磅和一个重1磅的铁球同时抛下. 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铁球出人意料地差不多是平行地一齐落到地上. 面对这个无情的实验,在场观看的人个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这个被科学界誉为“比萨斜塔试验”的美谈佳话,用事实证明,轻重不同的物体,从同一高度坠落,加速度一样,它们将同时着地,从而了亚里士多德的错误论断. 这就是被伽利略所证明的,现在已为人们所认识的自由落体定律. “比萨斜塔试验”作为自然科学实例,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提供了一个生动的例证.

我认为以上两种意见都是正确的. 但是在讲授“随机事件的概率”这一课时还是要做实验的,通过实验让学生充分感受不确定事件是可以重复发生的;充分感受不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是有大小的;充分体验不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可以用数量来刻画;充分体验某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该事件及所有事件的多少有关. 用实验来推断时,随着实验次数的增多,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会稳定在某一个数附近. 如果离开学生亲身经历过的实验,这四个方面的感受就不会充分,肯定影响学生对随机事件的认识.

2. “抛投硬币”实验能否用其他实验代替

既然“抛投硬币”实验结论太过明显,那么能不能找一个结论看不出来的实验来代替呢?比如说“蒲丰投针”实验. 用这个实验来代替,我认为不妥. 因为我们的教学对象是刚刚接触概率的学生,他们对概率的认识不可能很深刻,甚至仅仅是一些直觉上的认识. 而“蒲丰投针”实验涉及几何概型的知识,学生在理解上显然还没达到这样的高度. 所以,我们应该要想方设法构造一些操作不复杂、所涉及内容不深、结论不明显的实验. 比如抛投一颗图钉,估计顶尖朝上的概率大小. 此时,学生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做出不同的猜测,最后通过实验解决问题.

二、对“随机事件概率范围的辨析”的取舍

在讲概率概念的过程中,老师会设计几个问题以引导学生对概率范围的理解. 比如“必然事件的概率为多少?”、“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多少?”、“随机事件的概率为多少?”对于前面两个问题,学生都能做出准确回答;但是对于“随机事件”的概率,学生直观上就理解为0<P<1. 那么,对于这样一种错误的理解,教师应该怎样处理?要纠正吗?如何纠正?大多数老师的做法就是举例纠正,但是举的例子都是涉及到几何概型的知识,或者说是一些非离散型的例子. 但是这两种例子都超出了学生的认知范围,我觉得还不如不举例,就直接告知学生:“目前我们学到的随机事件的概率大小都是在范围内的,但是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还会碰到概率等于0和概率等于1的随机事件,因此随机事件的概率应该为[0,1]. ”因为举的例子过于复杂或者深奥,不但学生不理解,甚至还会混淆了他刚刚建立的数学概念. 比如小学一年级学生学减法的时候,经常会向老师提问:“1-2等于多少?”那么这个时候,教师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告诉学生:“我们现在学的就是大的数减小的数的减法,至于小的数减大的数的减法就留到后面再学. ”如果你非要给他讲“1-2等于多少?”不但教不了学生什么内容,而且还会把他们刚刚建立的减法运算给弄糊涂了.

教学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超出学生认知范围的教学,学生不但不接受,可能还会起到负面作用.

篇2

一、产品整体概念的层次

教育机构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是为顾客提供的课程、学位、就业准备以及其他的服务和好处。这些课程既源于市场、经验,也来自于教育目标、宗旨与任务等。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既包括有形和无形的成分,如教室、教学媒体、书本、课桌、实习、实训设施和场所以及其他形式的辅助服务。也包括诸如期望、服务、观念、价值等一切顾客乐于接受的无形的消费利益,并依次划分为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与潜在产品。

1.核心产品。这是产品最基本的层次,是顾客真正需要的服务或利益,是产品能够为顾客提供的基本效用、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目的之所在,是教育机构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它可以通过学校的办学理念、宗旨、目标等表现出来,更需要通过教育的功效,即学生的职业素养进行广泛的传播。既可以通过学生填写入学志愿的一刹那得以确认,还可以通过学校对社会的承诺得以表现,更可以通过学生在社会的优异表现而广泛流传。

电大系统介入社区教育,完全可以“公平教育的砝码、平民进步的阶梯、充实自我和增进动力的补给站”为愿景,以其系统的开放性、资源的广泛性、师资的多样性和办学的灵活性,立足社区、依托社区、服务社区,办学形式灵活开放,办学内容功能多样。社区学院面对社区各类人群,包括外来务工人群,提供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活动。

2.形式产品。这是教育机构为顾客提供的各种有形、无形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由教育机构提供的包括教育课程、娱乐课程、发展课程、社区教育服务和未来规划课程与服务。教育课程包括由电大系统提供的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程等;娱乐课程包括诸如音乐、舞蹈、体育、课外活动等;发展课程包括为顾客提供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人格教育等;医疗服务主要指的是为顾客提供的医疗部门和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未来规划课程及服务主要指的是为顾客提供的就业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电大教育的有形服务同样包括质量、特色、品牌与包装等特征。

社区教育要求的教育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非正规教育、技工教育、待业、下岗人员培训、特殊群体的帮教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社会闲暇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成人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众教育、老年教育、妇女教育、家庭生活教育等。电大系统可以提供的形式产品包括教育课程、娱乐课程、发展课程、社区教育服务和未来规划课程与服务等多方面的课程内容。

社区教育课程的本质特点是多样性、开放性、综合性、社区性和网络化,其对形式产品要求的特点,使那些拥有严格的计划性、鲜明的周期性等特点的教育机构难以适应。而电大系统以其自身在当地职业与成人教育领域所具有“规模最大、专业最广、层次最多、形式最灵活、覆盖面最广泛”的优势,其多元开放的教育课程体系恰恰符合了中国社区教育的特点需求,也与社区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具有极大的兼容性。而且,电大的网络系统也会更有条件联系国际社区教育办学领域,更好满足社区教育要求,上述原因使电大系统有可能成为我国社区教育的首选对象。

3.期望产品。这是顾客购买产品时通常希望和默认的一整套属性和条件。不同的人对这种期望是不同的。期望产品要求电大系统要特别注意提高社区教育服务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让更多的服务对象感觉到他们在接受更多层次、更具价值的教育服务。

4.延伸产品。这是顾客消费时所得到的诸如贷款、免费送货、维修、保证、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附加服务和利益。教育机构提供的延伸产品可以表现为在辅导、饮食、住宿、心理健康、招生咨询、新生接待、就业指导、就业保证、奖(助)学金、校企合作、困难帮扶、毕业跟踪等。

电大系统介入社区教育,可以在延伸产品上做好文章、大文章。电大可通过为社区提供涉及百姓安居乐业、扶贫帮困、就业指导、心康教育等服务把延伸产品做得有声有色。

5.潜在产品。潜在产品指的是具有变化与改进潜质的产品部分,也就是最终可能会实现的全部附加部分和新转换部分。社区教育同样必须关注与研究课程的宽基础与未来发展方向,关注学生对新知识、新技能、新岗位的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使他们既有一定的知识面,又有相当的知识深度,还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电大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和服务将终身教育的理念辐射至社区内从出生到老年的全体成员,将终身教育的形式在社区教育在的过程中贯穿于社区居民人生的全过程。要鼓励更多更好的教育形式和人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要拓展电大的教育功能,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向社区教育延伸。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满足社会成员非学历教育的同时,为这部分成员的学历教育奠定基础。把电大的优质教育资源用于社区教育服务,一定会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创出我们的特色和品牌,又实现了教育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

二、产品整体概念对电大系统介入社区教育的意义

产品整体概念的五个层次,十分清晰地体现了现代营销学的核心思想,即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甚至可以说,产品整体概念是建立在“需求=产品”这样一个等式基础之上的,没有产品整体概念,也就不可能真正贯彻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电大系统在介入社区教育的过程中导入产品整体概念,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建立产品整体概念,有助于体现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观念,为电大开展社区教育带来全新的发展与竞争思路。产品整体概念的提出,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竞争思路,那就是可以通过产品的款式、包装、品牌、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创造差异来确定自己的竞争地位并确立竞争优势。而最能体现这种差异性的层次就是形式产品、期望产品与延伸产品。另一方面,产品的整体概念是市场营销观念的具体体现在营销观念的认知当中,按照顾客的要求来组织营销活动,是市场营销观念的核心或内涵。电大系统对社区教育的介入只有按照顾客的要求,从课程设计开始,就按照顾客的期望、要求进行课程设计,才能真正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并形成与其他教育机构不同的社区教育产品系列,以服务于消费者。

2.有利于实现电大社区教育服务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的结合。一方面,电大系统对社区教育服务产品(课程)的设计与开发,应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功能,以满足消费者对某种社区教育产品的全部需求、不断变化的需求和不同顾客的不同需求。同时,还要保证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无形产品也是学校产品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包括对社区教育服务对象心理健康、招生咨询、新生接待、就业指导、就业保证、奖(助)学金、困难帮扶、毕业跟踪等产品的无形特征也应予以充分地重视。

3.有利于电大系统的教育服务差异化战略的实施。随着教育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在竞争过程中,教育机构可供选择的战略很多。通过对产品整体化的认识,能够使学校实施差异化战略。这种产品的差异性和特色是教育机构市场竞争的重要内容,这些差异化可以表现为:形式产品差异化、期望产品差异化、延伸产品差异化。

三、应用产品整体概念介入社区教育的几点要求

电大在社区教育的服务中导入产品整体概念,最终目的是使电大系统的社区教育服务更好地满足社区全体居民的需要,创造更大的顾客价值,进而提高顾客忠诚度,提升电大系统介入社区教育的竞争力。教育服务价值是消费者对教育服务所期望的与在教育服务中得到的进行比较而得出的结果,是消费者对社区教育服务过程和结果所带来的主观满足的评价。这一评价与社区教育服务产品的各个部分密切相关。为此,电大系统必须深入了解消费者对开展社区教育服务的需求,在各个层次上提升社区教育的服务品质,为消费者创造更高的社区教育服务价值。

1.保证社区教育服务的核心产品。社区教育服务核心部分是其所具有的教育服务的功能,这是最受消费者关注和重视的部分。如果电大系统的社区教育所传递的服务丧失了这一基本功能,那么消费者对该社区教育服务将无法容忍,甚至可能拒绝接受电大系统提供的社区教育服务。只有这部分需要得以满足,消费者才会追求其它部分需要。因此,社区教育服务的核心部分是电大系统必须首先加以保证的,是进入社区教育服务市场的最基本门槛。

2.完善社区教育服务的形式产品。社区教育服务的形式部分是社区教育服务的整体要素中首先被人们认知的部分,也正是通过这些具体的课程把社区教育服务的功能和效用通过教育教学的形式和过程充分显示出来。因此,它是消费者对电大社区教育的服务价值作出预期判断的依据。理性的消费者总是按效用最大化原则,根据社区教育服务形式部分的诸要素进行社区教育服务消费选择。可见,消费者对形式产品的综合感知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消费选择。因此,社区教育服务的形式产品是社区教育服务机构吸引潜在消费者的最重要因素。也正是如此,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开始重视形象和声誉、规范服务、创造服务特色、改善设施等,使其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以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

3.理解社区教育服务的期望产品。社区教育服务的期望部分是消费者对社区教育服务的判断、要求和期望,是消费者进行社区教育服务价值评价的内在标准。如果消费者感知的服务小于消费者的期望下限,那么这一服务就不能被认可和接受;如果感知的服务大于消费者的期望下限,那么这一服务就能够被认可和接受;如果感知的服务越接近消费者期望的上限,那么消费者对这一服务的满意度就越高,也即社区教育服务所提供的综合价值就越大。因此,医疗机构必须洞察消费者的内在需要、渴望和期望,并以此为导向,设计和提供符合消费者需要的社区教育服务产品,提高社区教育服务的综合价值。

4.拓展社区教育服务的延伸产品。社区教育服务的延伸部分可使消费者感受到在与教育工作者的交往中得到的尊重和关注。延伸产品能有效提高消费者对社区教育服务价值的评价,培养和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而且消费者还会在其交往人群中进行正面的口头宣传,这种宣传更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因此,对电大而言,提供和改善社区教育服务的延伸部分,是完善服务品质,提高消费者忠诚度的有效途径。能够正确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延伸部分的教育机构一定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

5.开发社区教育服务的潜在产品。在条件成熟时,社区教育服务机构可拓展服务项目或者拉长社区教育服务的服务链,开展相关多元化经营。这样,一方面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丰富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能有效拓展市场,提高医疗机构的经营业绩。

四、结论与启示

我们强调的市场营销观念是以顾客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在确认顾客需求的同时,必须解决的是消费者凭什么购买你的产品和服务,这就涉及到产品的整体概念。产品整体概念给电大系统从事社区教育可以提供以下启示:

1.教育理念与市场营销观念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像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强调的“以学生满意为目标、以教师满意为目标、以社会满意为目标”就与市场营销观念要求的“以顾客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有异曲同工之妙,实际上就是把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营销观念内化于学校的日常管理行为之中。

2.竞争可以从不同的产品层次入手。当前,在教育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情况下,电大系统对社区教育的介入本身就是差异化竞争策略。通过形式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和潜在产品的开发,丰富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的内涵,通过几年的厚积薄发,一定能够奠定电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篇3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的社区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社区服务,这项服务的资费由人民政府提供,并提供指导方案,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有很多社区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概念。在新的环境下,社区工作产生了很多新的任务和相关问题,尤其是当地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化问题,这严重影响到了原来的社区工作机制。而社区工作如何继续开展下去,对于社区建设应该提供怎样的帮助,这里就要理清社区工作与社区教育的关系。

一、社区工作和社区教育之间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社区工作和社区发展的概念来源于二战之后,联合国发表的关于社区发展的文献,文献中推动各国使用社区工作的方式,让居民加入到社区国家建设中来,在这之后,社区的发展被全世界所重视。不过很多欧美国家还把社区发展看作发展中国家的事情,将社会工作方法解释为社区组织或社区工作,并以此让居民参与进社区的服务活动中,来推进社区的整合。在英国,有很多地方采用社区工作的概念,将社区发展计划的方法来管理社区工作;在美国社区发展的概念被社区组织所替代,工作目标定为社区的联系和统筹。所以在综合意义上来说,社区的发展、工作、组织中的概念是相类似的,均是以调动社区的力量来进行社区面貌的改变以及社区工作的整合,这其中有社区里居民的服务和发动,也有社区改善的相关计划和协调,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居民的整体生活质量。所以,可以将这些全都归类到社区工作之中。

社区教育来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被国际所公认。对于社区教育的定义,有多种多样的结果,不过目的都是为了社区的发展或者是维持社区工作的稳定,将社区的力量和教育资源利用起来,来开展各种类型的教育活动,对社区居民的生活进行激励,以此来提升居民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素质。从现代教育的角度来看,社区教育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使社区能够更好的发展,让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从而建立出各种各样的新型教育体系,这不仅仅为社区工作的执行方法,也构成了教育系统的重点组织。社区教育也促进了现代教育的形成,促进了社会教育化的进步。

二、社区工作和社区教育之间的配合问题

社区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在于社区教育,其教育体系并不多见。我国在推进社区工作的时候,要对社区教育的特殊性进行特别对待。社区教育是面向全部居民来开展的,在开展社区教育的过程中,徐亚对居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教育。体制上的组织管理问题,要这对每个社区不同的环境进行设置,选择教育的形式时,要灵活的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方法,以达到社区教育发展的有序进行。

我国的社区工作 主要依靠人民政府进行相关指导和资助,一般社区里工作的管理机构都是政府直接委任的,比如街道办事处。而在西方,社区工作主要由民间的团体自发承担相关费用。社区工作由政府牵头,对于日常工作的执行非常有利,制定方针的时候不容易和政府产生冲突,可以归为政府行为,社区工作也可以借用到社区教育的力量。我国的社区教育此案在存在很多个不同的模式,其中很多还是居民自发组成的行为,还没有集体的管束,在责任划分和工作界限上没有做出明确的划分,社区教育现在还属于民间团体活动,没有统一的资源调动机制,在组织形式和检查落实方面没有很好的规范,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现象。所以说,应该将社区教育放在社区工作的范围中,当做重要的工作内容,也就是应该快速构建出正式的社区教育管理体系,并考虑到各个社区之间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的对社区教育的领导进行规范和确定,给社区教育派发具体的任务,将社区教育的资源和力量有效地利用起来,创建社区发展所需的环境和相关条件,与此同时对社区工作进行高频率的宣传通知,带动居民积极地参与进社区教育中,当地领导对社区教育进行积极地监督和检查。努力建设处强力的社区教育队伍,来对社区教育进行落实。

三、社区教育工作原则

对于我国来说,社区教育还属于新型的教育体系,把社区情况作为背景,树立促进社区的建设发展的目标。在教育方法上,和一般的教育体系差别很大,有时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情况,所以也就不能对原有教育方法进行套用。社区教育要发挥出整体的作用,要能够探索出社区教育的规律,并对社区教育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以后社区教育会广泛地开展,应该着重研究其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相关问题。我国现在的社区教育在实践和理论上值得探究,其工作原则具体体现的方式方法如下:

(一)预测性原则

相比与普通教育,社区教育为了满足社区的发展,要有针对性的对社区的资源和人才进行安排,对未来发展作出预测,来为社区培养出需要的人才,这是社区教育的基本理念。在预测过程中了解到社区未来发展的方向,对社区教育进行大的规划,安排出社区教育一系列的实施、管理、评价、还有在内容方面和相关方法的规定制度。

(二)启发性原则

由于进行社区教育时,教育对象为成年人,有很多不同的经历、学历和个人能力,所以应该结合不同个体进行特殊的启发性教育,这样才可以有效的调动起每个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启发性教育能够有效推广知识经验,也能够发挥出积极地规范性作用。这里需要进行有吸引性的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来顺利进行社区居民的教育工作。

(三)辅导性原则

社区教育在教育定位上不属于基础教育,也不属于专业教育,社区教育只要是为了解决社区工作的问题,对居民进行 思想、生活方面的辅导式教育,要适当的采用一些暗示、诱导的教育方法。在教育过程中,尽量避免使用传统教育的教学方法,要让居民能在自愿的状态下对知识欣然接受,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社区教育的作用。

篇4

 

关键词: 社区矫正;刑罚制度;改革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社区矫正所下的定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这个概念之下,该《通知》明确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如下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通知》强调,对于这些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人中,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仅是刑罚执行方式,并不是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并不完全等同于非监禁刑。非监禁刑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刑种概念,社区矫正不是刑种概念,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非监禁刑需要采取社区矫正的方式来执行,我国非监禁刑包括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经过法定程序裁定,也可以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认罪态度好、刑罚执行满一定年限等等,通过假释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也可以对其采用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1] (第67页) 。

    第三种观点认为, 应当将社区矫正的范围放宽一些,不能仅仅将社区矫正定位在刑罚执行方面,还应当考虑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纳入这个系统,以发挥统一作战的协调功能,尽量从各个方面实现犯罪人再社会化的目的。因此,社区矫正就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动社区群众、整合社区资源,对在社区中服刑和处遇的犯罪人给予教育、改造、保护的刑事执法活动以及对出狱人进行帮助、保护的社区社会工作[2] (第30页) 。

上述各种观点对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的认为是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方式,还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活动和社区社会工作。但总的看来,上述观点对社区矫正概念的表述均有一定的不足,均不能全面准确地表达社区矫正的含义,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种观点将社区矫正定义为非监禁刑之行刑方式,显然是对非监禁刑的刑罚概念的误解。在我国的自由刑种类中,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都是要将罪犯放在监狱和拘役所里,以监禁的方式执行刑罚的,因而属于监禁刑。只有管制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自由刑,不需要将罪犯放在监狱,而是放在社会上执行,因此,管制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惟一的一种非监禁刑。如果将非监禁刑的概念作广义的解释,可以把它理解为监禁刑以外的刑罚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但无论如何,非监禁刑的概念也不可能将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执行方式都包括进去。我们不能为了把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化,而刻意对非监禁刑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因为这样的理解非监禁刑是与刑法理论中的非监禁刑的概念相悖的。所以,将社区矫正的概念定义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是不准确的。

    第二种观点虽然发现了第一种观点以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来定义社区矫正的不足,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监禁刑的罪犯,通过适用缓刑、假释,也可以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但对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地定义为刑罚执行方式,也是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的。从目前进行社区矫正的几种对象来看,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的刑罚,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缓刑犯和假释犯而言,只是监督考察他们在考验期内能否遵守有关监督考察的规定,如果能够遵守有关规定,对他们所判的刑罚(假释犯是假释时所剩余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从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对缓刑和假释确实存在一个监督考察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但对缓刑犯和假释犯的监督考察活动无论如何也不能混同于刑罚执行方式。从逻辑上讲,如果将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还称为执行刑罚的方式,那就必然会得出“不执行还是执行”的悖论。从目前被列入社区矫正对象的几种情况看,只有监外执行是惟一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且它还仅仅是监禁刑的一种变通性行刑方式,还不能将其称之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

    第三种观点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统统都纳入社区矫正的概念,使社区矫正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庞大的社会工程。这一概念的缺陷一方面在于它将监狱行刑的社会化也纳入社区矫正,人为地把社区矫正扩大到监狱矫正的领域。另一方面,它又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安置帮教等都纳入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的范围又扩大到对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领域,超越了矫正教育的内容。如果这样界定社区矫正的概念,必然造成社区矫正工作的严重变形,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向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一项社会工作,并且犯罪人在社区矫正中所享受的这些社会福利保障,是社会上遵纪守法的下岗待业公民都无法享受到的,而对犯罪人来说只是因为他们犯过罪,服过刑就能够轻易享受到,这样的社区矫正无异于鼓励善良的人们去实施犯罪。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可以作如下表述: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对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型矫正方式。

   

二、社区矫正与刑罚制度的关系

    (一)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是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

篇5

关键词:社区研究;社区教育;模式

收稿日期:2006―09―15

作者简介:赵爽(1976-),女,汉族,辽宁铁岭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农村教育。

一、社区与社区教育:概念是否相通

对国内社区教育研究的考察,发现人们想当然地认为社区与社区教育具有毋庸置疑的联系。对于社区以及社区教育概念的使用也处于想当然的随意状态。因此,从理论上对社区以及社区教育的概念进行澄清是必要的。

(一)社会学中方法论意义上的社区定位

“社区”是社会学的核心词汇,很多社会学家对其进行过界定。学术界认为最早提出“社区”一词的是德国的社会学家滕尼斯,他的著作“GemeinschaftundGesellschaf”(1887)被美国学者查尔斯•罗密斯翻译成英语时,把德语Gemeinschaft翻译为英语community。与Community一词对应的汉语词很多,公社、团体、共同体等。我国存在该书不同版本的翻译,《社区与社会》、《共同体与社会》。滕尼斯认为“社区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社会团体。”将社区视为特定的人类群体,这种界定没有体现现代社区所具有的地域含义。

此外,法国人类学家雷蒙•布东在其《社会学方法》一书中按照范围把社会学的研究分为三个层次“社会整体”、“个体”、“自然单位:群体、机构、社区”。这里的社区在范围上不仅指特定的群体,还隐含了群体生活的时空特征。

虽然德、法社区在先,却未直接影响中国。“社区”一词来到中国,与中国早期社会学者与美国芝加哥社会学派的往来密不可分。上个世纪30年代,确切地说是1932年,受燕京大学吴文藻先生邀请,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派克先生来燕大讲学,在“集合行为”和“社会学方法”两门课中将芝加哥大学通过田野调查方法针对城市社区进行的研究介绍到中国,派克将其方法称为communitystudy。燕京大学的社会系学生将community译为社区。可见,从词源的角度看,中国的社区一开始就与美国的社区研究一脉相承。

来自美国的社区研究恰逢中国社会学本土化之萌芽。建立中国自己的社会学首先需要方法论支撑,从社会调查向社会学调查实现了这一转向。从调查目的来看,社会调查意在服务于社会;社会学调查意在了解社会历程;从调查内容来看,“社会调查的中心是事实”,社会学调查的中心是理论;从调查的方式来看,“社会调查比之照相”,社会学调查比之电影。而社区研究正是社会学调查的核心。吴文藻先生曾说:“‘社区’是和‘社会’相对而称的。……从社区着眼,来观察社会,了解社会……社会是描写集合生活的抽象概念,是一切复杂的社会关系全部体系之总称。而社区乃是一地人民实际生活的具体表词,它有物质的基础,是可以观察的。”⑥社区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田野调查验证某一社会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

因此,理解社区在中国的含义必须首先明确几个基本前提。第一,社区是在社会学本土化过程中作为方法论被界定和应用的;第二,社区是相对于抽象的社会而言的,因此是具体的,在这个意义上,社区成为认识社会的一个微观单位;第三,社区研究具有人文意蕴和文化内涵。本土社会学的形成过程其实质是以相同的方法在不同的文化中构建起来的。总之,社区是个情境词,从引入之初就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社区也是个历史词,在方法论意义上不断改进。

(二)用社会教育注释的社区教育

社区教育同样是个外来词。一般认为1986年上海市真如中学成立的社会教育委员会是社区教育开始的标志。若从国家政策的角度看,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开展社区教育试验计划,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当前的社区教育研究,并不具有相同的概念基础。研究者不过是在概念相通的意义上将各国教育与社会融合的不同形式等而述之,比如将北欧的民众教育、日本的公民馆等社会教育办学形式视为社区教育,强为社区教育进行比较。因此,从词源的角度看,中国的社区教育源自美国communityeducation,从思想的角度看既有国际社会终身教育思想的影响,也有美国实用主义教育的影响,而在形式上却汲取了各国社会教育模式并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可见,从研究的角度看,社区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界限并不清楚,研究者更多的是用社会教育来解释社区教育。在我国,由于政策导向的缘故,社区教育有包含社会教育的倾向,而在理论研究中,社会教育无疑是包括社区教育的。这种矛盾还需要政策与理论研究不断调和。

作为不同时期引入的外来词,社区教育中的“社区”与社区研究中的“社区”不具有必然的联系。这与当前社区教育研究中想当然地解释社区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从社区教育研究的角度看,利用社会学方法论意义上社区研究的相关成果无疑会在研究的视域和研究的方法方面有所获益。

二、社区教育模式:理论与实践是否相通

社会学认为“模式是研究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理论图示和解释方案”。有人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界定模式,认为模式就是“事物的结构要素按一定的方式组合,形成具有一定功能价值的组合形态。”任何模式其实都是人们对实践的解释,这种解释建立在人们特定的认识基础上。因此,从发生学的角度考察各国社会教育模式,可以了解各国社会教育发展的原初动因和影响因素。

(一)各国社区教育模式分析

在介绍国外社会教育模式时,人们经常引述美国、日本和北欧国家的社区教育和社会教育形式。认为各国社区教育模式各异:美国以社区学院为代表、北欧以民众学校为代表、日本以公民馆为代表。这种认识属于事后归类,并不能透露出社会教育发生的历史缘由。就好比后发现代化国家必须思考现代化国家发展的历史动因和历程才能有助于本国现代化发展一样,单纯地面对现代化国家的现状无益于自身的成长。

1.美国的社区教育模式:民众自主开发模式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新大陆的开发是由具有不同信仰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进行的。因此,在教育方面也汲取了各地移民原有的传统,并形成有利于新大陆整合的各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形式。新大陆的移民们“无意识地肯定一切机构都做教育工作,都能够培养信仰、文雅和学识三种移民必备的素质。”美国知识界关于社会是一所大学校的理念与人们生活中对社会之教育功能的认识一脉相承。美国社区教育模式正是以此种传统为基础的。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社会机构以体现教育性为追求:“教育性教堂、群居式街道文教团、救世军……它们都自命为具有开创性的教育机构……”;美国“20世纪教育机构均如19世纪的教育机构一样倾向于把自己描述并因而想像为社区性的教育机构,教育的赞助者也成为私利的、商业机构更为广泛地运用向公众表明自己是社区性教育机构的手段。大都市人寿保险公司为大众举办讲座讲授如何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什雷酿酒公司向公众讲授酒后驾驶的危险性;美国电话及电报公司也在报纸广告中声称,该公司通过电视推行实施教育规划,且此教育节目不受商业广告的干扰。”

可以说,社区教育是美国社会教育思想的凝练。从这块新大陆建设之初,在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过程中,社区的形成以及社会教育功能的不断扩大成就了美国的社区教育模式。20世纪70年代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社区学院不过是社会教育体系中的新亮点,更可以说是社会教育趋向正规化的体现。

2.日本的社区教育模式:国家主导模式

与美国社区教育模式具有普遍的教育思想基础不同,日本的社会教育主要是由国家促成的。无论是战前的教化政策还是战后的重建政策,都体现出国家的强势。特别是战后终身教育思想与日本战后重建的决心不谋而合。终身教育思想以及社会教育思想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

日本《社会教育法》第20条指出:“公民馆的目的是为“市镇村及其他一定区域内的居民,开展各种有关适应实际生活的教育、学术及文化事业,从而谋求提高居民的教养,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振兴文化生活,增进社会福利作贡献。”由此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将公民馆视为综合性的文化设施,具有多方面职能。公民馆的设置使日本的社会教育成为实体性的存在而成为日本社会教育的代表性模式。

3.北欧各国的社区教育模式:民众启蒙模式

通常认为北欧各国的社区教育模式以民众教育为依托,因其处于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因而也称为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但在北欧各国,瑞典、丹麦和挪威,社会教育却是面向成人展开的。各国因为历史背景的不同,社会教育目的有所不同。如:丹麦由于国家处于危难之中,希图通过教育唤醒民众民族意识之觉醒;而瑞典却希望通过民众教育拓展成人学习的机会。民众教育就是因此成为北欧社会教育之代表的。

(二)社区教育模式开发需要理论支撑

上述三种社区教育模式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模式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各国社区教育虽然起始时间不同,但都是某种教育思想普及所促成,比如美国的大教育思想的泛化;日本教化思想与终身教育思想的融合;丹麦教育启蒙思想的普遍认同。可见,社区教育模式开发需要以大众对教育和社会关系的认识为基础。

1.教育思想基础:从社会教化到终身教育

教育思想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即便在国家交流日渐增加的现代社会,国际先进教育思想的引进也是在与传统教育思想的调和、摩擦中被进行解释的。

从大众对教育的认识来看,中国古代社会“重教”的传统在国家现代化初期被赋予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思想仍主导着中国大众的教育选择。这使得终身教育思想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官方行为。另一方面,教化育人的传统在国家从伦理本位社会向建设法制社会的转轨时期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为。因此,引导、启发国民的教育意识的觉醒是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的头等重要的大事。

2.社区研究与社区分析的方法论基础

任何学科的方法都不是从一而终的,因为方法不是凭空建立起来的,总要依托于特定的研究对象,因此必然具有历史性。方法论意义上社区的内涵也经历了一系列变化的过程。事实上,促成这种变化的问题――小社区研究能否透视中国大社会,从方法确立之初就存在,也就是社区是否具有社会代表性的问题。不同时期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代表了社区方法论内涵的变化:1920s-1940s,在社区是社会的缩影的认识下,小型社区研究开始繁荣;1950s-1960s,社区代表性受到质疑,大型社会史和社会结构分析取代了社区研究;1960s-,社区研究经受了方法论的反思,重新受到重视,并开启了国家社会关怀的社会史叙述研究。①

对于社区是否具有代表性这一问题的回答实质上是不断寻求社区之社会代表性的解释。如果用图形来勾勒社区内涵的变化,最初,社区是一个封闭的圆环,历史、国家、社会不在社区场景之中;当这种封闭性受到挑战之后,社区在时空坐落中与历史、国家、社会的界限变得模糊了,社区也因此失去了方法论意义;但作为探究复杂社会的方法,社区研究中内在包含的田野调查法并未失去应有的魅力,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社区成为“作为社会现象和社会透视单位的结合体”,超越了最初作为方法论单位的功能内涵。

三、社区教育模式开发展望

对于社区方法论含义的阐释以及各国社区教育模式的分析为社区教育模式开发提供了理论依托和方法依据。

人们将当前国内社区教育模式总结为:以街道办事处为中心连动型社区教育模式;以中小学校为主体活动型社区教育模式;以社区学院为载体综合型社区教育模式;以地域为边界进行的自治型社区教育模式;以社区小众传媒为平台的媒介型社区教育模式。

从上述各模式能够回答的问题的同质性来看,这种归类是按照社区资源开发方式进行的。每一种模式都回答了谁开发、开发什么以及如何开发三个问题。然而,进一步的追述会发现,各种模式都是在行政主导之下的。街道办事处本身就是政府的一级单位,中小学的办学主体也是政府,社区学院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也难以形成,而地域边界与行政边界几乎是重合的。政府主导模式是中国社区教育发展不能超越的历史阶段,也符合后发现代化地区国家力量的强势。但以政府为主导开发社区教育难免造成社区教育模式单一化的局面,社区方法论内涵的转变能够带来如下的启示:

1.社区的方法论内涵可以解放我们将社区教育视为区域教育的狭隘思想,与其说社区教育是一种教育模式,莫不如说它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因此,在社区教育模式开发的意义上,要确立“模式开发,理念先行”的原则。

2.社会变迁意义上的社区研究使我们能够历史地看待社区教育及其模式。也就是说社区教育模式的开发应当具有历史视野,在传统与创新中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式的模式构建。比如:超越服务于一代人的想法,做代际传承式的模式开发。

3.淡化社区模式代表性需要从政策、理论上解放社区教育模式开发中的思想障碍。从理论上看,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模式,这与当前我国全国一盘棋的做法大相径庭。

4.社区模式开发不是纸上谈兵,需要基于对地方的了解,而这就需要以田野调查的方式为社区模式开发准备充分的资料。因此,建设社区教育资源库是社区教育模式开发的基础性工作。

注释:

①此部分参考王铭铭《小地方与大社会――中国社会的社区观察》,《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95-96页。

参考文献:

〔1〕马姝.我国城市社区定位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以北京市LG社区为个案〔J〕.甘肃社会科学,2005,(1).

〔2〕雷少波.社区教育资源的开发及其价值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