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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的定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27 16:11: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国际政治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国际政治的定义

篇1

关键词:博弈论;贸易摩擦I帕累托改善

中图分类号:F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01-01

当今世界,国际贸易具有强烈的冲撞与协调、竞争与合作的博弈特征。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WTO的诞生,人们所期待的平和、有序、共赢的局面并没有如期出现,相反的,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国际产业结构静态上的重构和动态上的脱节,各国强调国家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各国依然坚持自身的权益,不肯放弃独立自主的方针政策,从而导致国际贸易的摩擦此起彼伏:如何化解贸易摩擦,实现贸易各方的非零和博弈成为了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即国家如何选择国际策略,以实现国家之间的非零和博弈,达到共赢。

1 模型的建立

下面从一个简单的两国博弈模型分析人手,阐述了国家间宏观调控政策协调和帕累托改善为每个博弈参与者所带来的收益分配问题,以及不同实力国家参与世界经济博弈的动机、预期和采取的策略。如图1所示,我们可以假设参与博弈的只有两个参与人A和B,每个参与人都有策略1――独立行动和策略2――协调行动可供选择,在这个同时行动的博弈中,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两个策略组合的收益分别是(1,1)和(2,2)。

在非合作状态下。每个参与者的独立行动都无力协调另一个参与者的策略选择以达到最优的帕累托优等均衡的策略组合而获得最大收益(2,2),导致博弈过程停留在非效率的均衡状态,因为在非合作状态下,导致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2,2)策略组合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每个参与人对另一个参与人是否会选择策略2都抱有很大疑问,参与人在这个策略环境中不能协调他们的选择,这种风险占优的策略选择导致博弈结果为帕累托次优的策略组合(1,1),尽管这一策略组合似乎是一种合理的非合作结果,但显然是一种协调失败的策略组合。

如果考虑到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或博弈过程并不是前面假设的简单的一次博弈,而是动态的无限多次的重复博弈。博弈的这一重复特性,为合作的各方提供了审时度势的空间和权衡得失的机会,各方会考虑到未来效应,因而可以放弃眼前利益,采取政策协调策略,达到帕累托最优均衡状态。在重复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博弈参与者都会意识到合作要远比互相欺骗更为有利,因此,经济博弈具有参与方策略相互作用的性质,合作与协调行为可能在非合作的环境里出现。协调博弈的参与方之间策略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相互作用既可能在时期内也可能跨期存在,于是,在博弈中有一个内在的自然的传导机制,重复进行的博弈过程能使博弈参与方了解其他参与者的行动,参与方活动水平和延时持续存在正相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博弈双方策略选择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就为国家间通过协作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以获得最大收益提供可能。

2 现实意义

要实现共赢性博弈,必须在博弈方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触发器”,或称“激励相容”机制。它是一种通过报复或惩罚的约束来维护长期合作的行之有效的作法。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就得签订多边贸易协定。

要更进一步,按照国家实力的大小及其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把国家间的合作博弈关系简化成下面几种情形:

(1)实力较小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小国或实力较小的国家在世界经济运行中常常处于从属地位,在参与博弈的过程中,一般有两种策略:第一种是倾向于同大国合作的策略,积极参与大国主导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但其实际的收益与前面分析的理论预期并不一致,因为在这种大国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中,是由大国制定策略及协调的规则,协调收益的分配也同样由大国主导,这种情况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小国对大国的政策依附,实力越小,依附性越大,政策协调的成分越少。于是就有了第二种策略,不甘心依附于大国的小国之间的保证型博弈策略,多个小国存在共同的合作利益,即通过组成相对稳定的经济联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经济博弈并共同分享协调收益,改变与大国的实力对比关系。保证型博弈的关键是博弈参与方遵守承诺,认识到采取合作会给对方和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即合作前的初始位置与收益最大的帕累托边界线之间的距离较大,有较大的收益增加空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的迅速发展就是保证型博弈关键是承诺的具体实践。

(2)实力较大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实力较大的国家在博弈中同样面临两种策略:一是现实中常见的大国与小国结成不同形式的经济联盟并进行政策协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国在联盟中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它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协调的规则来保证其收益。但有的时候大国出于长远考虑可以暂时牺牲自己的利益以维持与联盟中小国的关系。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中,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就是这种典型的博弈关系。二是大国与大国之间,或者大的经济集团之问的博弈,由于实力大小或者国家大小是相对概念,因此,这种博弈可能是世界性的,如美俄、欧美、中欧、中美之间,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如中日、中俄、中印、英法之间等。大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与已经讨论的小国与大国、小国与小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不同,大国之间共同的利益不在于收益,而是在于减小因策略协调失败而造成的损失,维持现有的收益水平和保持已经取得的利益优势,这一共同的利益即决定了大国之间进行策略协调的动机和方式。从西雅图到多哈再到坎昆,WTO框架下的多边谈判不断重复无果而终的结局。可看出。大国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谈判往往是旷日持久的。

3 模型的扩展

多边博弈关系往往是多个双边博弈交织的结果。前面讨论的模型一直局限在假设只有两个国家的情形,如果是像WTO机制这种多个国家参与的情况会怎样呢?实际上多个国家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简化成两个参与方的情况进行讨论,比如可以考虑一个国家和其余所有国家之间的博弈,或者是两个不同的国家联盟,也许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个国家同时参与多个两国博弈,同样还是国家的实力决定了在博弈过程中的动机和预期收益。前面的分析表明,在两个国家的博弈中,可能只有一方获益,可能双方都获益,也可能双方都不获益。为了双方都能获益,国家间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相互的政策协调,以国家个体的最大利益与国家间合作的共同利益是否一致为标准,可以将国家间的政策博弈分为合作型博弈和非合作型博弈。国家间的博弈属于哪种类型取决于国家间实力对比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

4 非零和博弈的实现对中国的启示和意义

(1)中国要打破与美国、欧盟等贸易方现有的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局面,必须致力通过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完善WTO规则来约束美、欧等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和高新技术贸易设限行为。作为中国自身,也得进一步推进国内市场开放。

篇2

1 预习与阅读

实验学时缩减后,将常压蒸馏与沸点测定的内容合并在乙酸正丁酯的制备实验项目中。为了让学生在5学时内有条不紊进行实验,提前一周布置预习思考题,指导学生通过认真阅读教材[1],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自学能力的同时,充分理解实验原理、方法和注意事项。

(1)产率如何计算?产品的理论产量是多少?

(2)采取哪些措施可以提高乙酸丁酯的产率?

(3)直接回流法中,选择哪种反应物过量其依据是什么?

(4)如何确定回流分水法的反应时间?

(5)反应后要除去的杂质有哪些?如何有效地除去它们?

(6)如何判断干燥剂的合适用量?干燥时间需要多久?

(7)如何表征制备的产品?

(8)什么是常压蒸馏?沸点?恒沸物?常压蒸馏的应用有哪些?

指导学生带着问题仔细阅读教材[1]如下内容:

第1章 有机化学实验的一般知识 1.1~1.6 节

第2章 有机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 2.1 有机化合物的分离与提纯 实验1 常压蒸馏;实验5 萃取;2.2 有机化合物物理常数的测定 实验14 沸点测定

第3章 有机化合物基本合成实验 实验24 乙酸正丁酯的制备

2 精细化管理

实验教学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陈六平教授所言“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必须将实验过程的所有细节做实、做细、做精、做严,即精细化管理”。

具体到实验讲解,首先,装置安装原则及注意事项教师示范并简洁说明;利用分液漏斗的振摇进行萃取除杂的操作由学生先演示再适当修正,以加深规范操作的印象。其次,针对大多数同学选择的回流分水法,需要重点讲清两个问题,为什么醋酸不用过量?什么时候停止反应?

101.325 kPa时反应体系各组分的沸点分别为:醋酸118℃,正丁醇117.7℃,乙酸正丁酯126.5℃,水100℃。将水及时分出使反应平衡右移的关键是反应体系中存在下表列出的二元及三元共沸混合物。

由于醋酸不会形成共沸物,始终留在烧瓶中参与反应,故醋酸不用过量。

安装反应装置时,事先在分水器主管中充满水,再从下口放出1.35mL(反应完毕生成水的量:0.075mol×18g?mol-1=1.35g≈1.35mL)。随着反应的进行,丁醇、乙酸丁酯和水形成的恒沸物镏液滴入分水器主管,丁醇和乙酸丁酯在上层有机相,生成的水被陆续蒸出,直至分水器主管全部被水相充满时即停止反应。而教材[1]关于反应过程中“保持分水器中水在原来的高度”等表述与实验现象不符,必须进行修正,引导学生不迷信,培养质疑意识,有利于创新能力的提高。

粗产品除水所需干燥剂的用量、干燥时间?要求学生在反应回流分水时再次阅读教材[1]、教师巡视指导逐一确认学生的答案。比讲解时仅老师强调,学生积极参与后教学效果要好很多;精细化管理实验教学过程还体现在师大化工院要求每位带教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18,保证碰到意外情形及时指导解决。比如在产品除杂过程中,用水洗涤样品中残留的少量Na2CO3时,个别学生因分液漏斗振摇动作太剧烈,以致形成了乳状液:倒入烧杯,加入少量NaCl(s),立即分为两相,将液相倒回分液漏斗中,顺利分层。

除了常压蒸馏测定沸点来表征产品外,建议学生在称量m(产品)后,用量筒量取V(体积)估算产品的密度ρ(乙酸丁酯的ρ为[2]0.88 g?mL-1,20℃)。液体物质ρ的测定常用韦氏天平法、密度计法等[3],但花费时间较长,如教材[1]中测定折射率来表征产品一样,很难在5学时实验时间内完成。

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蒸馏得到的馏分沸点在123~126℃,密度0.88~0.89 g?mL-1(19℃),与文献值一致。实验报告中,杜绝了往届学生将教材[1]中产量约6 g作为理论产量计算产率的低级错误外,因干燥剂用量或干燥时间不足导致产品沸点偏低的情况也没有了;产率与往年相比,也有了明显提高。很多学生在实验报告的结论中充满自信的表述:乙酸正丁酯的制备,实验成功!

篇3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均为女性,年龄33~57岁,平均44.6岁,病程15 d~21年,其中1例直肠癌术后2个月,1例中孕引产后45 d,余21例均无诱因出现不同程度尿急症状,表现为尿频、下坠、尿意、排尿不尽感及会不适。患者均排除妇产科疾病,经多次尿培养及尿常规检查,膀胱镜检查证实为阴性改变,膀胱活检11例显示黏膜下呈慢性炎症改变。

1.2 方法 患者排空膀胱后,异博定80 mg加生理盐水80 ml,配制成无菌溶液(1.0 g/L)行膀胱灌注,保留1 h[1],每15 min仰、俯、左右侧卧更换[2]。膀胱容量过小者分段注入,1次/d,连灌3 d。

2 结果

23例患者经治疗尿急症状均明显减轻或消失,经随访无明显不良反应发生。

3 护理

3.1 心理护理 大部分患者处于更年期,植物神经功能紊乱,长期反复病痛折磨及治疗效果欠佳,往往情绪急躁、焦虑、紧张、失眠、神经衰弱,护士应关心安慰患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讲解病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并给予必要的暗示治疗及抗焦虑药治疗。

3.2 外护理 保持外清洁,特别是尿道口,每晚温开水清洗,更换内裤,热敷膀胱区。

3.3 灌注前护理 尽量少饮水,减少尿液对灌注药物的稀释。药物现用现配,充分混匀,严格无菌操作,备齐用物。

3.4 膀胱灌注药液的观察及护理 戴无菌手套,用100 ml注射器配置药液,女性患者尿道短直,选带有球囊的14号尿管,在严格无菌操作下插管,动作轻柔,避免损伤尿道黏膜,插入尿管后球囊注气10 ml,无菌止血钳夹紧尿管口,注射器与尿管口衔接紧密,以20 ml/min的速度向膀胱内推药,操作过程中观察和询问患者有无不适,如有尿急、尿意感,减慢推速,嘱患者深呼吸。药液注完后,抽出球囊气体,轻柔拔出尿管。

3.5 灌注后护理 灌注完毕,嘱患者卧床休息,1 h后自行排出药液,多饮水以加速尿液生成,增加膀胱容量。

经膀胱内药液治疗最主要的优点是直接向膀胱组织提供高浓度的药物而不影响其他器官,其次有些对膀胱有效但不宜全身用药的制剂可发挥作用[3]。膀胱灌注法使异博定直接作用于靶器官,发挥最大效果,同时避免了不良反应的发生。异博定为钙离子拮抗剂,钙是平滑肌兴奋收缩的偶联因子,阻断钙离子进入细胞内,使兴奋收缩偶联脱节,有效的松弛逼尿肌,降低膀胱压。治疗后患者排尿次数明显减少,排尿量、膀胱容量显著增加。同时配以口服药物,如泌尿灵、舍尼亭等,效果更好。护理过程中要严格无菌操作,选择合适的尿管,缓慢注药,配置溶液量要适宜,膀胱灌注的液体容积对疗效有重要影响,通常应

参考文献

[1]蒋先镇,万光霞,曾青.异搏定膀胱灌注治疗女性尿道综合症.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005,20(1):23.

篇4

一、医疗问题的症结所在

从1984年到今天,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已经历了23年。然而,2005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称,中国内地有48.9%的群众有病不去医院就诊,有29.6%的病人应住院治疗而不住院。面对近一半的人“有病不医”的现象,不得不思索一下我们医疗行业改革的探索将走向何处?

(一)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市场化难免其责。医疗费用大体可分为基本医疗费用和医疗保健费用。基本医疗费用是指日常性医疗费用,即人们生病所进行的医疗消费。基本医疗本身是一种缺乏需求弹性的商品,即患者对基本医疗的需求量不会因其价格上升而明显减少,或因其价格下降而明显增加。随着我国医疗市场化,一方面,医院作为“经济人”要不断地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开大药方、使用昂贵的高利润药品、作不必要的检查的情况;另一方面,为了吸引患者,各个医院都竞相引进先进尖端的设备,使看病的价格越来越高。在需求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价格上涨,最终导致整体基本医疗费用的上涨。医疗保健费用是指为保持身体健康而进行的医疗消费。医疗保健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奢侈品,其收入弹性较大。每个人为健康支付的费用是其生命价值的函数。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健康,愿意为健康增加更多的投入,因而医疗保健费用上涨是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一种普遍的趋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医疗费用的总体上涨虽然不能完全归因于医疗市场化,但是市场化造成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使基本医疗费用的上涨是不可否认的。

(二)医疗保障领域公平性差,政府责任缺失。医疗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其实质是政府重新调整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与互济性。而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公平性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世界卫生组织(WHO)2000 年的世界卫生报告称,全球191个国家,中国卫生系统公平性指数评估排名为第188位。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城镇中44.18%的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 而农村居民这一比例高达79.11%。这部分没有任何保险的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费用都将全部由自己承担。过低的保险覆盖率使得医疗保险丧失了它本应具有的功能,不利于疾病风险的分散。可见,在医疗保障这个本该由政府承担责任的领域,政府却严重缺位。

二、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容易出现市场失灵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医疗市场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市场,容易出现“市场失灵”,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必不可少地要考虑到这些特殊性。

(一)预期的不确定性。从整个人群的总体特征来分析,疾病的发生具有相当程度的可预见性。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会在何时生病,生什么样的病是不确定的。

(二)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病人处于信息劣势。绝对占有诊疗信息的医生有可能鼓励病人“过度消费”。正如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的那样,医疗市场中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状态,使购买服务出现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公共产品及负外部性。基本医疗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即一个人对基本医疗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其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患者的疾病还具有负外部性, 即患者所患疾病不仅对其个人的健康产生影响,如果不及时治疗, 还会影响到他人的健康。例如,SARS等传染性疾病。

(四)医疗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由于医疗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国家对医疗卫生行业准入资格有许多严格的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条件的机构和医务人员才能从事营利或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使得医疗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三、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及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

医疗费用的大幅度提高,医疗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人们对医疗的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而医疗困局的根源都直接指向了“政府”与“市场”。建立一个政府职责清晰、市场竞争有序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既是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又是从体制改革入手解决医疗困局的治本之策。

(一)加强政府责任。医改以来,一个总体倾向就是政府减少了对医疗保障的财政责任。2002年,政府财政卫生支出864.49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1978年的32.16%下降到15.21%;社会保险和其他卫生支出1503.62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1978年的47.71%下降到26.45%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占我国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80%的卫生资源,而占总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全国卫生资源总额中的20%;医疗高新设备、高新技术人员都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缺乏基本的、必要的医疗设备,且卫生服务技术含量过低。虽然城市中已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学生、儿童、城镇无职业者、农民工等广大群体仍没有任何保障。纵观世界各国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都离不开政府责任。医疗体制的完全市场化与医疗行业的公共产品性质与公益属性相悖。社会事业领域或者公共服务领域和一般经济领域的目标不一样,评价标准也不一样。比如经济领域的评价标准就是微观经济效率,而公共服务领域的评价标准应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加强政府责任是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内在要求。

提出加强政府责任,并非是重新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全包的方式。政府的角色应定位于保障社会公平、财政支持、行业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保障社会公平方面:①促进医疗资源公平配置。通过提高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平衡医疗服务在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用率来保障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公平分配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保障人们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促进健康公平。整合医疗资源,大力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②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公平建设。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应有之义,而我国目前医疗保险的低覆盖率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大数法则”效应,即风险分散功能。政府应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建设,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推进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提高我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在财政支持方面:政府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医疗的筹资方面。首先,建立各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国家对医疗费用的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其次,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向多样化的医疗体制。

行业监管方面:对于由技术门槛、沉淀资本等形成行业垄断的一般市场,政府的作用是引入充分竞争以打破垄断。但对于医疗市场的行业垄断,由于政府要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对人们的生命与健康负责,政府不能过分强调通过引入竞争来打破垄断,相反还要限制过度竞争,对医疗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进行监管。

信息披露方面:政府应强化医疗信息披露制度,减少医患关系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遏制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上升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主导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制度对克服各种市场缺陷,协调公平与效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应该看到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例如: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费用支出的膨胀。由于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疗服务天然具有趋高性。在任何一个国家,全部由政府承担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模式都是不可取的,即使在最发达的国家,政府也不可能满足每一个患者的医疗需求。在实行全民普遍保障型的英国,也因财政负担过重而在近几年加大了引入市场机制的改革。还有政府运行效率。政府机构不断膨胀,人员不断增加,管理费用的提取比例日益提高,但办事效率却越来越低下,这是全球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机构的一个通病,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政府介入也不例外。如果完全依靠政府行政体制来运行,就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生寻租等现象。

虽然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障的现状不尽如人意,但并非对市场机制的全盘否定,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以来,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医疗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是不可否认的。因此,在今后的改革中既要加强政府责任,又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革不是强化政府弱化市场,而是通过完善政府职能来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医疗服务方面,政府的作用应该是提供基本医疗,而其它如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应交给市场。对基本医疗实行政府指导下的按成本定价,医疗保健实行市场供求定价。在医疗保障方面,应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我国的国情、国力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只能暂时维持在低覆盖水平、低层次上,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比如肾移植等大手术必须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其它方式寻求医疗保障。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将更多社会成员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增进了社会福利。

篇5

[关键词] 重症急性胰腺炎;乌司他丁;醋酸奥曲肽

[中图分类号] R657.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4)07(b)-0119-03

多数急性胰腺炎(acute pancreatitis,AP)患者的病情呈自限性,还有些患者发展成为重症急性胰腺炎(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SAP)[1]。SAP是消化系统的急危重症之一,是发病迅速、预后较差的非肿瘤性疾病,而病死率可高达30%,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2-4],而系统性炎性反应综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SIRS)并发症一旦出现,则极易导致患者发生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并危及患者的生命[5],所以,早期有效的治疗对于改善预后至关重要。乌司他丁是一种糖蛋白,能够下调促炎因子,上调抗炎因子,具有抗炎、抗氧自由基释放的作用,对患者的炎性反应介质表达能力和炎性反应细胞因子产生抑制作用,起到保护内皮细胞的作用[6]。本研究采用乌司他丁联合奥曲肽治疗SAP,获得满意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0年3月~2014年3月本院收治的146例SAP患者,其中男89例,女57例,年龄23~78岁,平均(45.8±3.2)岁;临床表现主要为上腹部疼痛、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剧烈且持续的发热、休克、电解质紊乱、恶心、呕吐,血、尿淀粉酶升高;所有患者均根据综合病史、症状、体征及B超或CT检查显示胰腺水肿,并参考《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中的诊断标准[7]确诊为 SAP。排除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妊娠、哺乳期妇女,精神病史、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将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73例,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病史、临床表现等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给予常规治疗,包括禁食,胃肠减压,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清除感染灶,补充血容量,全静脉营养支持,抗炎、镇静止痛治疗等对症支持治疗。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对照组给予醋酸奥曲肽注射液(武汉鸿睿康试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1309)0.1 mg加入20 ml生理盐水中皮下缓慢静脉注射,每8小时1次,3次/d,此后根据各个不同患者的体重以25~50 μg/h速率静脉维持泵入,均治疗7~14 d。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乌司他丁(江苏常州天普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0476)100 000 U,溶于10%葡萄糖250 ml静脉滴注,2次/d,3 d后改为500 000 U静脉滴注,2次/d,均治疗7~14 d。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前、治疗2周后的血清C反应蛋白(CRP)、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白细胞介素 6(IL-6)、IL-10等血清炎症因子的水平变化情况。

1.4 疗效判断标准

痊愈:治疗后临床症状完全消失,体征、各项实验室指标及CT检查完全都恢复正常;显效:治疗后临床症状得到显著改善,体征、各项实验室指标、CT检查恢复正常;有效:治疗后临床症状有良好的改善,体征、各项实验室指标、CT检查提示其病变减轻,血淀粉酶明显下降;无效:治疗后临床表现无改善或加重。总有效=痊愈+显效+有效。患者自评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非常满意+满意)例数/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处理

数据采用SSPS 17.0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的比较

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95.89%,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3.56%(χ2=4.6953,P

2.2 两组CRP 及血清炎症因子水平的比较

观察组治疗后的血清CRP、TNF-α、IL-6、IL-10 等血清炎症因子水平均较对照组明显下降(P均

2.3 两组胃肠减压、血淀粉酶恢复正常、腹痛消除、住院时间及满意度的比较

观察组的胃肠减压、血淀粉酶恢复正常、腹痛消除、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P均

3 讨论

胰腺是人体重要的消化器官,按照病情可分为急性和慢性胰腺炎。AP又可分为轻症和重症。SAP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胰酶激活,继以胰腺局部炎症反应为主要特征,伴或不伴其他器官功能改变的疾病,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对SAP患者的预后尤为重要[8-9]。最新的Meta分析报道[10],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乌司他丁治疗SAP的效果优于常规治疗。乌司他丁为尿液精制提取物糖蛋白,是临床上最为普遍常用的一种广谱高效蛋白酶抑制剂,可改善微循环及减轻组织的损伤,减轻炎症反应进而阻断凝血功能障碍的发生,还可以抑制心肌抑制因子的产生,调节心、脑、肺功能,减少急性胰腺炎并发症的发生,阻断休克的发生,以静脉给药的方式给予患者治疗,从而达到治疗胰腺炎的目的[11]。奥曲肽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天然生长抑素八肽衍生物,其药理作用比生长抑素更持久,可有效减少胰液的分泌、胰腺腺泡细胞酶原颗粒的合成及胰酶的分泌,降低胰管内压,缓解腹痛,奥曲肽具有保护胰腺细胞、稳定溶酶体膜的功能,在治疗胰腺炎、上消化道出血等疾病中显示了良好的效果,这些功能与乌司他丁有叠加之处[12-14]。

CRP为急性时相蛋白,可准确评估机体的炎症反应程度,是预测 SAP 病情及预后的独立指标[15]。IL-6、TNF-α是SAP时重要的促炎因子,其浓度与病情呈正相关,阻断炎性介质的作用可降低SAP的严重程度并提高SAP的治疗效果。

本研究结果表明,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95.89%,明显高于对照组83.56%(P

[参考文献]

[1] 葛宁,曾智,林子琪,等.丹参酮ⅡA磺酸钠对重症急性胰腺炎大鼠血管内皮的保护作用[J].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2014,45(2):230-234.

[2] 王瑞,李浩萍,段永宏.奥曲肽联合乌司他丁治疗急性胰腺炎疗效评价[J].陕西医学杂志,2014,43(3):3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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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关键词】 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差异点

从2007年起审计署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只授权到省一级审计机关,由省级机关直接组织实施并出具审计报告,直接向审计署负责,不得对下一级审计机关授权。这样,在现有管理体制及人员编制的情况下,省厅外资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和责任都有了较大的增加。要做到确保公证审计质量并降低审计风险,应结合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职能的双重性,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业务的规范性、长期性、连续性和时效性的特点,明确与其他政府审计项目之间的主要区别,依照审计工作流程,在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阶段中分别确定相应的差异点,通过对这些差异点的强化控制来加强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而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的报告质量。

一、审计准备阶段中差异点的确定与控制

(一)审前调查的差异――区分项目是初次审计还是连续审计来开展

其他政府审计项目一般不会对一个单位每年都实施审计,有些单位多年都安排不到一次,而国外贷援款项目在执行期内每年都要出具公证审计报告,每年都要安排项目单位审计。这种审计业务长期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就要求针对项目是初次审计还是连续审计有区别地开展审前调查。

对于初次审计项目,应结合贷援款项目的特点进行充分和全面的审前调查了解。调查的内容不仅要全面了解项目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控制环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行情况,还要了解报表使用者对报表项目的关注重点和敏感度,以及有特别要求的报表项目和披露事项。资料收集上除取得项目的贷(赠)款协定、评估报告、相关的文件规定、进度报告、资金的到位情况、重大的项目活动等资料外,还要收集与贷援款方的往来信函、备忘录、专家检查或是核查的结论等资料。此外,要尽可能地到项目执行的最底层去走访了解情况。这点对伞型项目尤为重要,因为这些项目的省级项目办往往都是临时组建的协调机构,他们自身对市县尤其是县以下的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并不清楚,如果只停留在省项目办看看资料、听听汇报,是很难了解项目真实情况的。

对于连续审计的项目,可以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适当简化审前调查程序,重点放在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变化上,而不必实施全面的调查了解,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节省审计资源。但也不能因为可以简化程序,就出现不做审前调查而编写审计方案的照搬照抄现象,或是审计方案与审前调查底稿记录无关联和不一致的两张皮情况。

(二)重要性确定和运用方法的差异

――可以参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

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的首要目标是对特定项目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而其他政府审计项目一般不会将对财务报表专门发表意见作为首要目标,这样,审计目标的不同就造成重要性在确定和运用方法上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71条 “需要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人员可以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和运用重要性”的规定,在确定重要性和运用时应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等相关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审计风险控制而且有助于确定公证审计报告类型。例如:对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可参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第12条规定,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方法;对于账户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确定可参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第15条规定采用分配或不分配的方法。

二、审计实施阶段中差异点的确定与控制

在国家审计领域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性的特点是比较突出的,在审计实施阶段与其他政府审计最明显的区别体现在以下两个差异点上。

(一)采用审计程序表和审定表的形式实施审计取证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操作指南》是目前审计机关实施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的主要参照规范,它针对审计实施的不同阶段,对每个具体审计事项都编制了相对应的审计程序表及相关的审定表(含审计检查表)。由于受人员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加之每个项目的要求和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审计组一般不可能将涉及到的所有审计程序表全部执行,但必须树立“合法合规的审计程序才能保证审计结论的合法真实”的思想,首先要选择性地确定要执行的程序表,结合项目实际简化程序表的内容和步骤,对不适用的部分予以忽略;其次要依据已确定的程序表编制相应的审定表,尤其是对于程序表中重要事项或步骤都要有对应的审定表作为支持,在编制审定表时要完整准确,要将审计结果细化到审定表的每一个栏目;最后依据审计程序表和审定表来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并作为主要附件,其他相关审计查证资料统为审计证据,作为审计程序表和审定表的补充一并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

但实践中很多审计人员却很少采用或是基本不使用,而是依据经验做法习惯于直接编写底稿,这样不仅内容和形式不规范,而且随意性大,容易遗漏必需的审计步骤和内容,从而增大了审计风险。像财务报表审计程序表和审定表基本上是每个项目都要使用的,不能因为审计程序表或审定表的部分不适用或受现场审计工作量的约束而弃之不用。合理运用审计程序表并编制审定表,不仅能保证审计查证内容的完整性、取证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而且能提示现场审计事项之间的相关性,是加强对审计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的有效办法。

(二)无问题事项也要进行审计取证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在其他政府审计项目中如果没有发现问题可不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或是在相关的底稿中合并表述,但在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中无论审计有无发现问题,均需依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或特定项目财务报表的明细栏目,进行审计取证和编制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做到“一事一稿”,而不管这“事”是否存在问题。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既是公证审计的内在要求,也是公证审计与其他政府审计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上的最大区别。

三、审计报告阶段中差异点的确定与控制

由于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职能的双重性和审计业务的规范性、时效性特点,要求在审计报告阶段强化对以下三个差异点的质量控制。

(一)坚持“内外合一、如实披露”的原则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援款项目从一开始就肩负着“对内监督、对外公证”的双重职能,既要对国内负责又要对国外负责,而这是其他政府审计项目所没有的,他们提出的一般只是对内报告。2000年审计署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世、亚行贷款项目审计报告的通知》中就明确了“内外合一、如实披露”的原则,但这种双重性所固有的矛盾及受现行项目实施管理体制、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有时并没有真正做到内外合一、如实披露。因此,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就要严格审查各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确保审计报告如实、完整地反映和披露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重大错报、漏报或瞒报情况。

(二)准确地选择审计报告类型

其他政府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一般是长式报告,格式和内容比较灵活,而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报告的编写要素、格式、内容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其内容至少由审计师意见、已审定的特定项目财务报表、对执行国家政策及贷款协定的评价意见三个部分组成。报告类型依据审计师意见的分类分为无保留、有保留、否定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规范的格式,报告中每一段的内容、表述及措辞都有相应的规范。这些规定不仅限制了编写报告的灵活性,而且对选择审计报告类型的准确性提出了较高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依据审计结果,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准确选择报告类型。选择的主要依据或原则一般为:如果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影响报表整体的公允表达时选择肯定意见;如果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要但不影响报表整体的公允表达时选择保留意见;如果报表编制偏离我国会计准则或问题很重要,以至影响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表达时选择否定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限并且问题很重要,以至影响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表达时选择拒绝发表意见。有些问题可能性质是比较严重但却没有影响到项目特定报表整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应该选择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类型,至于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处罚等应以其他的形式进行,而不影响对审计报告类型的选择。

(三)按规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业务时效性是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给相应的国外贷援款机构。一般情况下,省级审计机关应在审计署国外贷援款项目授权审计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前出具审计报告。这种限定一般不会因其他因素的变化而改变。而其他政府审计项目虽然也有时间要求,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来推迟出具报告的时间。

确定差异点并加以强化控制应在全面执行《审计机关国外贷援款公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这样采用把握整体、明确差异、重点强化、点面结合的做法更利于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篇7

48 h时相的APACHEⅡ评分。结果:患者经治疗后淋巴细胞CD4+、CD8+、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 区域动脉灌注; 连续性血液净化; 急性重症胰腺炎;炎症因子; 免疫功能

doi:10.14033/ki.cfmr.2017.1.006 文I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01-0012-02

【Abstract】 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Ulinastin regional artery perfusion combined of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therapy on inflammatory cytokines and immune function i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Method:48 cases of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patients admitted to the author’s hospital intensive medicine were selected,all were given Ulinastin regional artery perfusion and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therapy within 6 hours,at the time of 0,12,24,48 h

during the treatment,got blood specimen,FCM employed to detect CD4+,CD8+,calculating the ratio of CD4+/CD8+; ELISA method to detect IL-1,TNF-a,

and observe in 0, 12, 24 and 48 h phase of APACHE Ⅱ scores.Results:SAP patients after treatment lymphocyte CD4+, CD8+, CD4+/CD8+ ratio increased significantly(P

【Key words】 Regional arterial perfusion; Continuous blood purification; 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 Inflammation factor; Immune func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Second hospitai of Jingmen City,Jingmen 448000,China

重症急性胰腺炎(severe acute pancreatitis,SAP)是临床常见的危重急症,起病急骤凶险,可在短时间内导致患者出现脏器功能障碍,危及生命,尽管重症监护病房器官功能支持治疗不断进步,但死亡率仍然高达20%~30%[1];目前SAP的发病机制仍未完全阐明,近年来,多项基础研究提示各种炎症介质、细胞因子、补体等与SAP关系密切;国内外临床实践均已证实,区域动脉灌注治疗时胰腺组织局部药物浓度可达静脉途径给药的5倍以上[2],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在SAP早期有助于患者度过全身炎症反应和器官功能不全期,减少死亡率[3]。本试验将区域动脉灌注与连续性血液净化相结合,积极探索SAP早期抑制“白细胞过度激活”和炎症介症的“瀑布样级联反应”、调节免疫失衡的临床治疗方法,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重症医学科自2013年1月-2014年12月收治的行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的SAP患者共48例,其中男31例,女17例,平均年龄(52.06±9.72)岁,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胰腺外科学组2000年制订的重症急性胰腺炎诊断标准[4],所选患者均常规行CT检查,从发病至治疗未超过24 h。

1.2 方法

1.2.1 对症治疗 所选患者均给予禁食,胃肠减压,抑制胰腺外分泌,解痉止痛,抗感染,脏器功能支持,积极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等治疗。

1.2.2 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 区域动脉灌注:在血管介入科X线机监控下采用Seldinger技术(经股动脉穿刺或肱动脉穿刺置管技术),将5FRII导管或cobraЧ馨CT所示病变部位,将导管分别留置在腹腔动脉或脾动脉,固定导管。常规肝素封管,返回ICU后,乌司他丁10万单位+0.9%氯化钠注射液50 ml,4 ml/h微泵持续24 h泵入,连用1周。连续性血液净化:选取颈静脉或股静脉置双腔管,采用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模式,使用伟力血液净化-人工肝支持系统,滤器为珠海健帆330型,置换液配方(生理盐水2000 ml,平衡液500 ml,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液500 ml,5%碳酸氢钠125 ml,置换液电解质浓度根据血气分析结果临时加入),抗凝剂采用普通肝素,监测APTT指标以调节肝素用量。CVVH治疗时间为24 h,后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继续行CVVH治疗。

1.3 观察指标

分别于治疗0、12、24、48 h留取血标本,用于血气分析、血液生化及凝血功能检查,测定淋巴细胞CD4+、CD8+水平,测定炎症因子IL-1、TNF-α水平,同时对患者进行APACHEⅡ评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软件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T淋巴细胞亚群及炎症因子的变化

治疗后较治疗前淋巴细胞CD4+、CD8+水平及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并于24 h达高峰,IL-1、TNF-a明显下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APACHEⅡ评分变化

治疗后患者APACHEⅡ评分较治疗前逐渐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SAP的发病机制虽未完全阐明,但其发病与体内各种促炎、抗炎细胞因子失衡有关,细胞因子的“瀑布样级联反应”可能是加剧SAP的根本原因[5];T细胞是参与人体细胞免疫的重要的淋巴细胞,CD4+细胞为辅助T淋巴细胞,CD8+细胞则主要介导细胞毒作用,两者的动态平衡维持着机体的正常免疫应答,CD4+/ CD8+比值反映机体免疫功能状态,其比值降低与机体的免疫调节功能受损有关[6]。本试验发现SAP患者在行区域动脉灌注及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前CD4+、CD8+T细胞及CD4+/CD8+比值明显降低,IL-1、TNF-α明显升高,提示SAP患者存在免疫功能缺陷及过度的免疫炎症反应,因此,早期抑制并及时清除炎性因子,促进促炎、抗炎细胞因子平衡,调节免疫功能,应该在SAP的治疗中占有重要作用。

国外学者报道SAP区域动脉灌注给药时,胰腺内药物浓度是静脉给药的5倍,并且患者体征改善迅速,并发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均降低[7];乌司他丁为广谱抑制炎症反应药物,可有效改善全身炎症反应,在脓毒血症等炎症疾病中显示极高疗效[8]。近年来连续性血液净化应用于SAP患者的救治,患者的预后改善明显[9]。本试验将乌司他丁区域动脉灌注与连续性血液净化相结合,治疗后淋巴细胞CD4+、CD8+水平及CD4+/CD8+比值明显升高,并于24 h达高峰,IL-1、TNF-α明显下降,APACHEⅡ评分较治疗前逐渐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本试验证实乌司他丁区域动脉灌注联合连续性血液净化早期疗效显著,可有效延缓或阻止病情进展,有助于患者度过全身炎症反应和器官功能不全期,提高SAP抢救的成功率,减少死亡率,因此,笔者认为该疗法可早期打断或中止细胞因子的“瀑布样级联反应”,调节机体免疫平衡,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但本试验两因素均采用血管有创操作,是否会增加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及下肢深静脉血栓等并发症,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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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养老保险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要规范和完善省级统筹,确保基金能够按时足额上解和划拨,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1998年7月1日起,一是将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经济组织的全部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二是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缴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并以地市为单位统一企业缴费比例。个别地、市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比例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要报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全部工资收入为基数,月缴费工资超过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低于60%的按60%计算。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缴费,以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三是提高管理层次,省对地、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差额调剂;地、市对县、区实行统收统支,县级社保机构留出两个月周转金后,其余可由地、市调剂使用;社保机构对企业实行全额征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四是全省社保机构实行系统管理,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会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要规范和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去年7月1日,全省已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统一为职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相应降低,最终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帐利率,每年由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确定公布(参考银行同期城镇居民存款利率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实行统一帐户前的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帐户后的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统筹基金。

三、要规范和完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从1998年7月1日起,统一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

新计发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

新计发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新计发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过渡性养老金,为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本文实施前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调节金,今年暂定每人每月80元,以后视情况调整。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低的,差额部分可以补齐;新办法高的,增长部分暂不超过老办法的10%。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档案工资,封定在1997年底。此前计发养老金的档案工资,仍按各地现行办法确认。

篇9

关键词:还原主义理论;系统理论

罗伯特・基欧汉说,华尔兹理论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提倡了一种新的理论研究或理论思考路线,而在于他努力将政治现实主义系统化,使之成为一种严谨的、演绎性的国际政治体系理论。而戴维・鲍德温则说,正如20世纪50年代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是现实主义的里程碑一样,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是新现实主义的里程碑。斯坦利・霍夫曼又说,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是汉斯・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之后最具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著作,也是新现实主义最早和最重要的代表作。现在,我们即将从源头揭开华尔兹理论这层神秘的“面纱”。

一、对流行的国际关系理论的批判

1.传统主义的理论

以往的理论,包括经典现实主义这样的传统理论,多多少少存在着严重的还原注意问题,对国际政治现象提供了并不充分的解释。霍布森与列宁的帝国主义经济理论即如此。

霍布森认为,“帝国主义意味着私人利益――主要是资本家――利用国家机器来保障其海外经济利益”。其他因素也发挥作用,但经济因素是“根源”所在,否则帝国主义事业将走向衰亡。经济动力是“解读现行政策的真正决定性力量”。列宁吸收了大量霍布森的思想,只是在两个重要方面有所区别。霍布森认为,通过政府对财富的重新分配,可以消除实行帝国主义的动力,但列宁认为控制政府的资本家永远也不会采取这一政策。帝国主义政策是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段后的必然选择。霍布森说,帝国主义竞争是帝国主义国家国家间绝大部分冲突的诱因,也是他们花费具额资金扩充军备的主要原因。列宁认为,由于资本主义国家财富的转移,以及海外投资机会模式的不断变化,这种合作性安排不可能持久。资本主义必然导致帝国主义,以及随之而来的帝国主义战争。

现在,我们开始对这一理论进行检验。我们要问该经济理论本身你的完善程度如何?霍布森和列宁二人都认为,由于国内消费不足所形成的推力,以及海外投资的高额利润所形成的拉力,二者合力促进了帝国主义的形成。他们指出,资本为追逐更高的利润而不计手段。但从这一理论我们不能推论出建立帝国是必须的,资本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可能会流向国内,但是否需要或被认为需要进行帝国政府以确保资本的安全则取决于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条件。第二点,按这理论的要求,出现一个与实际现象不符的地方――并不是所有的帝国主义国家既是资本主义国家又是生产剩余的国家。例如亚洲的日本和横跨欧亚的俄国当然也属于帝国主义国家。这足以上述理论了。第三点,历史记载资料显示,帝国主义早在资本主义出现之前便早已出现。霍布森和列宁的理论无法解释这些问题,也没有很严肃地试图去解释。而那些新殖民主义理论就更不值得一提了,他们只不过是对理论的“重新定义”罢了,而非解释。与其说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对现象进行解释,不如说只是为了挽救一个理论。

2.流行的系统理论

在国际上,不同国家曾造成过类似的或不同的后果,而类似的国家也曾造成过不同或类似的后果。相同的原因有时会导致不同的效果,相同的效果有时则源于不同的原因。这是我们质疑还原解释方法的有效性,因此揭示国际政治不能依靠分析方法,而必须采用系统方法。

某种力量对行为体具有限制作用,或是介入了行为体与行为结果之间。在国际政治中,系统层次的力量似乎是在发挥着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尝试一与系统论和控制论的用法相一致的方式来构想政治系统。于是系统被定义为一系列互动的单元,从一个层次来说,系统包含一个结构,结构是系统层次上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它才能设想单元组成一个体系,而不同于简单的集合。在另一个层次系统包括互动的单元。系统方法所构想的国际政治系统如图2.1所示。

图 2.1

接下来我们将对三个著名的系统理论家的理论进行检验:

(1)查理德・罗斯克兰斯的国际政治系统理论描述如图1.2所示。他的框架有四个要素组成:①干扰源或说输入;②调解者;③一系列环境制因素;④国际后果(在3的作用下,将1和2转变)。国家是干扰源。在不同历史时期,调解者或是作为一种机制,或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进程。环境是指对政策具有影响的一系列物质性制约因素。

图 2.2

通过这个系统我们要问,在这个公式里有没有一个限定了国家的行为,影响了国家间互动的结果的系统层次的概念?答案是:没有。罗斯克兰斯并没有创建一个理论,他只是勾勒出一个框架。他将理论称为“系统的经验主义分析”。他的理论是经验的,也是分析性的,但却并非系统研究。他的理论都不是系统的,因为组成部分导致了整体变化,而这些组成部分并没有一个属于系统层次。他所描述的系统对国家的行为和互动都没有影响。所以,罗斯克兰斯的方法是还原主义的,而非系统的方法。

(2)斯坦利・霍夫曼

在霍夫曼看来,国际系统既是一种分析架构,又是一个假设,作为假设,系统是一个论断,即“存在着无需以人为或武断的方式便可以发现的、可以分辨的关系模式和关键变量”。因此,系统也是现实,这一观念主导了霍夫曼的研究。从某种角度说,这就已经限定了他所采用的方法只能是一种归纳的研究方法。曾经呼吁要在国际政治领域进行哥白尼式革命的,力主从系统层次角度分析国际政治的霍夫曼,还是把单元层次的原因与系统层次的原因混杂在一起,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前者还占据着支配地位。所谓的系统,最终被纳入并服务于霍夫曼一直坚信不疑的“由内及外”的分析模式中。这样,“系统”不再解释任何事物,相反,系统有对任何事物的详尽描述来定义。而且每当有理由对这一描述的重要方面加以修改的时候,便被说成又一个新的系统诞生了。而这些系统只能反映出所观察和加以描述的现象的多样性而已,显然不是什么好理论,也算不上科学意义上的理论。

(3)卡普兰

以国际政治的系统理论而闻名的莫顿・卡普兰,对这样的系统理论有过详细论述而且始终持有这一观点,即它将结构视为一个具有因果影响的、系统层次的概念。他将他的尝试性理论称为一种“行动系统”,主要有六个系统:即均势系统、松散的两极系统、紧密的两极系统、单元否决系统、全球系统以及等级系统。其中,均势系统最引人入目。他还指出了足以描述不同系统状态的五个“变量’即“系统的基本规则,转换规则,行为体分类变量,能力变量,以及信息变量”。但他没有指出这五个变量的相对重要性及相互作用,因此,他的系统理论方法并不是理论。不过,“系统的基本规则”似乎是五个变量中最重要的一个。卡普兰将可能的结果变成了系统的假设,将一个因变量变成了自变量。

他将行为系统定义为“一套有别于环境的、相互联系的变量,那些可描述的行为规范刻画了这些变量间的内部相互联系以及各组独立变量由外部变量的组合之间的外部联系。但不幸的是,他理论的表现却与其主张不符。如果我们将基本规则视为恒定不变的,那么根据卡普兰的假设和定义,只要国家遵守这些规则,任何既定的系统都将永久保持均衡状态,即稳定的均衡状态。因为他将行为体的动机和行为等同于其行为的后果或是结局。这里的环境条件这一术语指的是国家所处的环境,而非系统的环境。(我们似乎看到了还原主义的影子了)只要国家遵守了规则,国际系统就将保持不变,而国家所处的环境当然就成了国际系统。显然,卡普兰混淆了国际系统与其所处的环境。第二,他没有对系统的结构进行定义,他认为国家并非国际系统的环境,而是国际系统的次系统。在卡普兰的理论中,始终没有对国家所处的环境――该环境既与构成他的国家相联系又有所区别――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清晰划分。所以,他无法对系统以及此系统影响的程度进行考查。由于卡普兰未能将系统的特性没与系统的环境以及该系统的各组成部分区别开来,导致其把互动意义上的国家间关系也归为系统层次的因素。这严重制约了其理论解释的范围。他多次询问国家行为会对国际系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但他无法从相反的角度来提出这一个问题,因为他对于系统结构作为组织性的限制对行为体所具有的制约作用毫无认识。因此,卡普兰的系统理论是具有内在局限性的,与其说是一种国际政治理论不如说是一种分类法。

3.归因――还原主义理论

在华尔兹看来,不论是以往的理论,还是系统理论,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严重还原主义问题,所谓还原主义方法,就是为了解释某一集团行为,从而对其组成成员的心理进行研究的方法,在国际政治研究中这种方法表现为通过研究个人、国家官僚及官僚机构来解释国际政治结果。

还原主义理论着眼于单元或者国家层次,通过行为者属性的差异来解释国际政治,华尔兹认为这种理论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外交政策或者国家的理论,不能够解释发生在系统层次的国际政治现象。还原主义理论为解释国际结果所提供的原因,可以导致不同的国际结果,而还原主义所要解释的国际结果,却往往源自各种不同的原因。这就使还原主义陷入困难的境地,当似乎是产生了国际结果的原因发生变化时,国际结果却依然如此,因而,此种解释不牢靠,也不充分。

二、华尔兹系统理论的建立

仅仅通过国家内部特性的观察,是理解不了国际政治的。在华尔兹看来,作为社会科学的国际政治研究,首先需要处理的是国际政治系统中集体的行为而非个体的行为,一种国际政治的理论,其目的应该在于解释为什么即使个体行为随着时间改变,而在系统中的行为却如此有规律。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抛弃从国家层次入手的幻想。

1.理论构成

华尔兹系统理论的两个关键要素是系统的结构和互动的单元。结构定义的第一个重要原则是系统内各部分的排列原则。国际政治系统中单元的排列原则是分权的、无政府的。无政府状态是国际政治经久未变的特性。只要彼此竞争的单元无法将无政府的国际政治舞台转变为类似国内社会的等级制,国际政治的本质就始终没有变化。第二个重要原则是,结构不能够根据单元的功能来定义,因为国家的功能是相似的,但是可以根据单元能力的大小来定义结构。互动单元的能力变化,会导致系统的变化。

2.第一个关键要素――系统的结构

在国际政治中,行为体的行为随着结构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根据自己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结构是系统中一系列约束条件,通过奖赏某些行为或者惩罚其他行为来实现选择。结构是原因,可以确定单元的形态,并最终使单元的运转产生某种性质相同的结果。结构的“刚性”对单元来说有两层功能性的含义:一是通过社会化进程限制和行诉行为者的行为,一个是通过竞争来调节单元之间的秩序。在既定结构长久不变的的条件下,社会化和竞争会促使单元的属性和行为具有相似性。

(1)第一个重要原则――排列原则

结构界定系统内各部分的排列或顺序。结构并非政治机构的集合,而是它们的排列。在系统理论中,结构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概念,它产生于主要单元之间的互动。定义一个结构必须忽略单元是如何联系的(即如何互动),而关注它们在彼此的联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如何排列和定位)。互动,发生在单元层次。单元在彼此联系中的地位如何,它们排列和定位的方式如何,这些并非单元的性质。单元的安排属于系统的特性。结构是一种抽象,无法通过列举系统的物质特性来界定。结构必须根据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及其排列原则来界定。在定义结构时,第一个问题就是各部分的排列原则。系统的秩序原则提供了某一领域中各组成部分联系方式的首要、也是基本的信息。

国内政治系统各部分之间为从属关系。某部分有权发号施令,而其他部分则必须服从。国内系统是集权制的、等级制的,而国际系统内各部分的关系则是平等的。形式上,各国都是平等的一员。没有任何以国有权发号施令,任何一国也不必加以服从。国际系统是分权的、无政府的。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这一经久不衰的特性导致了千百年来国际政治生活就有显著的相似性。

(2)第二个重要原则――单元能力的大小

单元在相互关系中的位置不完全是由系统的排列原则或是各部分在形式上的区别来规定的。单元的位置随着它们的相对能力的变化而变化。作为国际政治系统单元的国家不会因功能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无政府状态要求系统单元间是一种同等关系。这意味着功能的同一性。那么国际结构只有在单元的能力发生变化时才会改变。

在一个系统中,主要形体的行为以及互动对所有国家命运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次要行为体的影响。国家不是,也从来不是唯一的国际行为体。但是结构是根据系统的主要行为体,而非活跃于其中的所有行为体来加以定义的。我们只从构成系统的无穷多的个体中选取其中某一个或几个主要行为体,然后根据它们来定义系统结构。国家在领土、财富、权利和形式上千差万别。但在面临的任务是相似的,每个国家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在重复其他国家的行为,它们的区别在于能力的大小,而非功能。国内政治由各异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单元构成,而国际政治则由同类的、重复彼此行为的单元构成。结构的差异并不取决于单元在特性及功能上的差异,而取决于单元能力的差别。在无政府状态下,单元主要依据其实现类似任务的能力大小来加以区分。

(3)第二个关键因素――单元能力的变化

互动的单元的能力变化,会导致系统的变化。系统的结构随着系统单元能力分配的变化而变化,并且结构的变化导致对系统单元行为以及它们互动结果的预期也随之变化。一个拥有3个或3个以上强国的国际政治系统分裂成两大联盟,该系统依然是一个多极系统――在结构上有别于两极系统,在后者没有任何一国可以对为首的两大强国构成挑战。在定义市场结构时,无需知道有关公司特定的属性及其互动的信息,除非公司间的合并时公司数量急剧减少。在市场结构的定义中,不对公司加以识别,也不对它们之间的互动加以描述。将公司属性与互动的性质作为市场结构的一部分就等于是说,某一经济部门是否属于寡头垄断类型取决于公司内部的组织以及他们彼此间如何互动,而不是取决于有多少共存的大公司。市场结构是根据公司数量来界定的,在国际政治中则为国家的数量。在这种计算中,能力是唯一的区别标准。

参考文献

[1] 肯尼思・华尔兹著《国际政治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篇10

关键词 安东尼・D・史密斯 族群一象征主义 民族 族群 民族一国家民族的国家 民族主义 政治的宗教

在当代西方的民族与民族主义研究领域内,安东尼・D・史密斯的名字恐怕无人不晓。虽然史密斯本人已于2004年(时年65岁)从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民族主义与族群研究岗位上荣誉退休,但他至今仍活跃在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学术研究领域内,继续担任国际性学术团体“族群与民族主义研究会”主席,并主编《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 and Nationalism)学术杂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了解安东尼・D・史密斯及其学说,就无法深入理解当代西方学术界关于民族与民族主义的理论探索。这样说一方面是由于史密斯本人乃当代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研究中的重要理论范式“族群一象征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在该学术领域内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另一方面是由于史密斯除了不断地著书立说以传播自己的理论外,还始终注重全面介绍和批评当代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研究中的各种流派,重视剖析西方民族主义研究的渊源与流变。

从1976年出版《民族主义运动》(Nationalist Movements)至今,在30年的时间里,史密斯发表了《20世纪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 in the 20th Century,1979)、《族群的复兴》(The EthnicRevival,1981)、《第三世界的国家与民族》(State and Nation in the Third World,1983)、《各民族的族群起源》(The 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1986)、《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1991)、《族群性与民族主义》(Ethnicity and Nationalism,1992)、《全球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and Nationalism in a Global Era,1995)、《民族的神话和记忆》(Myths and Memories of theNation,1999)、《历史上的民族》(The Nation in History,2000)、《被选的人民》(Chosen Peoples,2003)等一系列有关“族群一象征主义”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的专门著述。与此同时,他还出版了《民族主义诸理论》(Theories of Nationalism,1983)、《民族主义与现代主义》(Nationalismand Modernism,1998)等系统讨论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的专著,并与约翰・哈钦森(JohnHutchinson)合作,共同主编了《民族主义》(Nationalism,1994)和《族群性》(Ethnicity,1996)这两本有关民族主义和族群问题研究的参考读本,广泛收集了19世纪以降以西方学术界为主的关于民族、族群和民族主义问题的经典论述,悉心梳理了相关学术研究的源流与发展。

2001年,史密斯推出了《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Nationalism:Theory,Ideology,History,2001)一书。该书将介绍以当代西方学术界为主的各种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范式和阐述他本人的“族群一象征主义”理论两方面的内容熔于一炉。此书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重印简装本,其受读者欢迎的程度及读者群体的广泛由此可见一斑。作为英国以出版社会科学著作著称的波利蒂出版社(Polity Press)所推出的“关键性概念”(Key Concepts)丛书之一的作者,史密斯在该书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本书旨在简要论述民族主义概念。”他在绪论中解释说:“这本小册子旨在向不太熟悉民族主义研究领域的读者和学生介绍民族主义概念。”然而,由于民族主义概念涉及社会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历史学乃至人类学所关注的问题,加之西方学术界对民族主义概念的争论始终异常激烈,因此,史密斯认为,在这样的一本小册子中,他不可能做详尽的分析和解释,某些方面难免会被忽视或省略。尽管如此,史密斯在该书中还是相当系统地阐述了当代西方学术界有关民族主义的主要研究成果,相当完整而又十分扼要地梳理了以他本人为代表的“族群一象征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然而,由于目前国内对西方有关民族与民族主义研究著作的译介不是很系统,所以对当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尤其是对“族群一象征主义”理论的某些术语的理解和翻译不是十分统一。本文试图对史密斯在该书以及他的其他著作中的某些关键性术语进行粗浅的介绍与解读,厘清史密斯在运用这些术语时所赋予的涵义,从而使国内读者和研究者能更好地把握当代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概念。

一、“民族”(nation)与“族群”(ethnic group,ethnie)

研究民族主义,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对与其直接相关的民族(nation)下定义,因为单从词义学的角度看,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前者显然是从后者派生出来的。然而正如史密斯所指出的那样,“民族(nation)”无疑是本领域最成问题和争议最大的术语。尽管如此,西方学术界在认同“民族是某种人类或人们共同体”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有关这一“人类或人们共同体”的定义既有国内读者非常熟悉的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亦即史密斯所说的强调“客观因素”的定义,即:“民族(Haци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也有现在国内学术界已经比较熟悉的强调“主观因素”的定义,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指出的:“它是一个想像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被想像成天生拥有边界和至高无上。”

安东尼・D・史密斯对强调“客观因素”和强调“主观因素”的民族定义都不满意。他认为,要想全面、准确地对“民族”下定义,就应该选择能够跨越“主观一客观”因素的标准。而通过跨越“主观一客观”因素,史密斯给“民族”(nation)下了如下的定义:(民族是)“与领土有 关、拥有名称的人类共同体,它拥有共同的神话和祖先,共享记忆并有某种或更多的共享文化,且至少在精英中有某种程度的团结。”显然,史密斯的“民族”定义具有比较强烈的“族群一象征主义”色彩,但他的“民族”定义还是比较全面的。对中国读者而言,重要的是要通过史密斯关于“民族”定义的讨论得知,不论是斯大林所定义的“(Haция)”,还是安德森所定义的“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都是某种人们或人类共同体。这样的人们或人类共同体目前在汉语中一般称为“民族”,而由英文“nation”派生而来的“nationalism”一词,也因此而在习惯上被翻译为“民族主义”。

近年来,在国内有关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中,有些学者认为,英文的“nation”一词应该翻译为“国族”或“国民”,因为“nation”一词与现代国家紧密相关,它是由国家“打造”出来的人们共同体,并且在现代“nation―state”体系内,“nation”与“国家”是“一体两面”;“作为通俗的理解,一个民族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全体居民或全部享有该国家国籍的人的总称。因此,将nation理解为‘国族’事实上是非常贴切的”。显然,这种解释是直接或间接受当代西方现代主义民族主义理论影响的结果,而当代西方现代主义的民族主义理论则深受马克斯・韦伯对“民族”(nation)所下定义的影响。然而,史密斯并不这样认为,他始终反对现代主义民族主义对“民族”(nation)的国家性的过分强调。他指出,“民族”(nation)不是“国家”(state),因为“国家”的概念与制度行为相关,而“民族”的概念则指的是某种类型的共同体。他还提出:“我接受韦伯的‘民族是一种共同的情感联接,其适当的诉求是成立自己的国家,而这通常趋向于产生这样的国家’这一格言,但是‘通常’这一限定词则显示出民族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和文化共同体,就像历史上被肢解的波兰民族那样,没有‘自己的国家’,但它仍可存在。”由此,史密斯认为应当在概念上将“民族”与“国家”明确地区分开来。由此可见,如果从“族群一象征主义”的角度看,将“nation”汉译为“国族”或“国民”就不是很贴切。当然,如果从当代西方现代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视角看,那么,不仅将“nation”理解为“国族”,而且将它翻译为“国族”都是十分贴切的。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的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研究中,另一个与民族相关的术语――“ethnic group”或“ethnie”被广泛运用。该术语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后,国内相关学术界在对之翻译和定义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小的分歧,乃至出现使用上的混乱现象。“ethnie”一词是法语,与其对应的英语为“ethnicgroup”,由于英语中没有相应的单词来表述它,史密斯就干脆用法语单词“ethnic”来表述。史密斯认为,与“nation”一样,“ethnic group”或“ethnie”也是人类共同体,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ethnic group”或“ethnie”通常没有政治目标,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公共文化,且由于“ethnic group”或“ethnie”并不一定要拥有有形的历史疆域,因此它甚至没有疆域空间。应该说,史密斯将“ethnic group”或“ethnie”和“nation”区别得很清楚,但是,由于理解和翻译上的问题,“ethnic group”或“ethnic”这一术语在被介绍到我国之后,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术语使用混乱的现象。

目前,国内很多学者认为,应该将“ethnic group”或“ethnie”汉译为“民族”,因为美国的《韦氏新词典》(Webster’ New Word College Dictionary)对“ethnic”的解释是“具有表现在风俗习惯、特征、语言和共同历史等方面的共同文化遗产的居民群体”,这种理解与我国的“民族”定义是相吻合的。应当承认,不论是美国的《韦氏新词典》,还是英国学者史密斯对“ethnic group”所下的定义,都与目前我国少数民族乃至汉民族中的“民族”定义相差无几。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汉语中的“民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经被用于翻译英文“nation”及其派生的词语,比如用“民族”翻译“nation”、用“民族主义”翻译“nationalism”等。也就是说,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民族”一词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是指史密斯所定义的“nation”、斯大林所定义的“HalXna”和安德森所定义的“想像的共同体”,也就是列宁所说的“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的人类共同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汉语“民族”一词来翻译“ethnic group”或“ethnic”,很可能会造成误解,即很有可能将具有明显政治性、国家性,且拥有公共文化和共同经济的人类共同体“nation”(已经约定俗成地汉译为“民族”)误解为“ethnic group”或“ethnie”这一不具备公共文化、缺乏政治诉求、很少有共同经济,但却拥有共同文化遗产的人类共同体。为了避免误解,在保持“nation”的汉语译名“民族”的同时,似乎应该用另一个汉语词来翻译“ethnic group”或“ethnic”。为此,笔者在翻译《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一书时,采用了目前国内不少学者业已使用的汉语“族群”一词来做对应的翻译。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用“族群”来翻译“ethnic group”或“ethnic”就没有问题了。由于“ethnic group”或“ethnic”的定义与汉语“少数民族”中的“民族”二字的涵义十分相近,因此,目前我国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文译名已从原先的“The State Nationality AffairCommission”改为“The State Ethnic Affair Commission”。这就意味着,如果将“ethnic group”或“ethnic”翻译为“族群”,那么诸如“少数民族”、“民族事务”以及“56个民族”等就势必都要相应地改成“少数族群”、“族群事务”、“56个族群”等。然而这样的改动显然是行不通的,甚至有可能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或许主张用“国族”或“国民”来翻译“nation”的学者会因此而认为,采纳他们的翻译方法就能解决这样的困境,因为一旦使用“国族”或“国民”来翻译“nation”,就可以将“民族”留着用来翻译“ethnic group”或“ethnic”,并由此可以明确地区分“nation”和“ethnic group”或“ethnic”这两种既相互联系又有着明显区别的人类共同体。但是这样一来,“中华民族”、“民族精神”、“民族主义”等与我们日常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词语又该怎么办?

由此可见,在如何翻译“nation”和“ethnic group”或“ethnie”的问题上,我们确实遇到了很 大的麻烦。但是对国内的读者和研究者而言,更为重要的可能不是如何翻译这两个英文术语,而是如何区分“nation”和“ethnic group”或“ethnie”这两种属于不同层次的人类共同体;并且应当了解,在当代西方的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的学术研究中,或者至少在史密斯的研究中,一般是从“nation”和“ethnic group”或“ethnie”两个层面来剖析人类共同体的演进及其与民族主义的发生、发展和演变之间的关系的。

二、“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与“民族的国家”(national state)

在国际关系学和民族主义理论研究领域内,“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术语。一般而言,国际关系学学者或民族主义理论研究者大都同意,当今现实的国际政治体系就是一个以“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为主要行为体构成的“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 system)。这就意味着,当今国际体系中的行为者――国家――是与民族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国家与民族的这种结合始于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对法兰西民族充满热情,他们在《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中响亮地提出:“整个的本源在根本上属于民族(nation):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从此国际体系中的“民族”与“国家”这两个行为体开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法国大革命中的雅各宾派还进一步提出“共和、统一并不可分割”的民族主义理想,导致法兰西民族在法国大革命中废除国内关税,打破地方壁垒,消除地方制度和文化,建立与本民族合为一体的具有统一经济、统一政治疆域和单一公共文化的“民族一国家”。

稍具世界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国大革命不仅对法国本身的历史具有革故鼎新的影响,对欧洲的历史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对世界历史的进程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法国大革命对世界历史的推动作用和巨大影响力的具体表现在于,它为整个世界开创了新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而且开创了新的人们共同体(“现代民族”或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所认为的“资产阶级民族”)、新的集体认同(“现代民族认同”)、新的政治样式(“现代民族一国家”)以及最终产生国际新秩序(“现代民族一国家国际政治体系”)。从这些新现象的结合和联结之中,可以见到现代化的世界新秩序。毫无疑问,法国大革命先是在西欧,继而在中、南美洲和东欧,随后又间接地在亚、非、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激发了将国家与民族合并的趋向,并且促使“民族一国家”观念广泛流行。

但是,伴随着法国大革命而产生的这一复合术语和政治理念――“民族一国家”,在现代国际体系的实际运作中始终存在着严重的“民族”与“国家”相互错位的问题。如同沃克・康纳所指出的那样,在现实中,单一的“民族一国家”(国家与民族完全重合,即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一个民族只存在于一个国家中)是非常少见的。实际上,全世界有近90%的国家是多族群乃至多民族的国家,并且它们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民族或族群分裂问题。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中有多个民族或族群,一个民族或族群分散居住于多个国家中以及没有国家的现象,是迄今为止现代国际政治体系中的常态。于是,“民族一国家”这一复合术语便经常显得名不副实。针对这个问题,史密斯的解决办法是用“民族的国家”(national state)这一术语来取代“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这一“传统”术语。

史密斯认为,“民族的国家”是比“民族一国家”更为中性的描述性术语,并且也更能反映国际政治的现实。他提出,“民族的国家”可被定义为:“以民族主义原则确立合法性的国家,它的成员拥有很大程度的民族团结和整合(但不是文化上的同质性)。”此定义将民族的团结和整合作为一个变量,这样就避免了“民族的不一致”问题,即全世界到处都存在的民族边界和国家疆界不一致的事实。这也就是史密斯所指出的,尽管在国家疆界内存在着少数族群,但该国的多数居民仍属于单一的或主导的族群一民族,并且正是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使该政治共同体具有合法性。史密斯通过创造“民族的国家”这一新术语来解决“民族一国家”这一术语所存在的概念错位问题是很有道理的。但是问题在于,“民族一国家”这一术语事实上早已成为西方学术界普遍认同的概念,就如史密斯所指出的那样:在太多的情形中,研究者们认为“国家”是“民族一国家”这一复合词中的主导成分,而“民族”是次要的成分。显然,史密斯的“民族的国家”这一术语对当代国际体系中“国家”性质的表述比“民族一国家”这一术语的表述更为合理。但是,由于即使在西方学界,习惯的力量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民族的国家”这一术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不太可能取代“民族一国家”这一术语。

其实,在当代西方的国际关系和民族主义研究领域中,术语的更改始终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比如史密斯坚持认为,英文术语“international”不能正确地表述“国际”的含义,因此应该用“inter―state”来取而代之。无独有偶,美国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也认为,应该用“inter―state”来替代“international”。有意思的是,汉语“国际”一词显得比较贴切,并且与沃勒斯坦以及史密斯的用法不谋而合。众所周知,沃勒斯坦是现代“世界体系论”的创立者,他称得上是当代西方学术界的大师级人物;而史密斯至少在当代西方民族与民族主义研究领域内已经达到大师级水平。然而即便如此,今天西方学术界依然比较普遍地用“international”来表述“国际”的含义,而不是用沃勒斯坦和史密斯所倡导的“inter―state”来表述。由此可见,史密斯所提出的用“民族的国家”(national state)来替代“民族一国家”(nation―state)的想法虽然很合理,但是在当代西方学术界却不太容易被广泛接受。不过,我们似乎应该注意到的是,史密斯对“民族一国家”性质的分析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即认为现代国际体系中的“民族一国家”是“以民族主义原则确立合法性的国家,它的成员拥有很大程度的民族团结和整合”,这一论述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三、“政治的宗教"与民族的“神圣性”

其实,安东尼・D・史密斯就民族主义问题所展开的讨论,其最大特点并不在于将“族群”与“民族”加以区分并指出两者之间的联系,也不在于创造了“民族的国家”这一术语。史密斯的学术贡献要远远超出这两个方面,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学术贡献就是他提出了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的宗教”或“的政治宗教”的观点。史密斯的这一观点的基础是他对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有关宗教的经典论述的解读。或者可以说,正是迪尔凯姆对宗教的经典论述,深深地影响了史密斯对民族主义的研究。

迪尔凯姆在其名著《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将宗教定义为:“一种与神圣事物有关的信 仰与仪式组织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式把所有对之赞同的人团结在一个称为‘教会’的道德社会群体内。”史密斯就是根据迪尔凯姆对宗教的这一著名定义而提出:“无论其推动力是如何地世俗化,民族主义最终更像‘政治宗教’而不像政治意识形态。”这主要是因为史密斯认为,民族主义总是将民族“神圣化”,总是为本民族的“伟大领导者”或本民族历史上的重大战斗以及为对国家献出生命的“光荣牺牲者们”举行纪念典礼,因此,民族主义的宗教性本质――“神圣事物”和“信仰”以及“仪式”――就明显地显现出来。于是,“民族”就被看作公民的“神圣团契”,而民族主义则被视为完全符合迪尔凯姆对宗教所下的定义,即民族主义是有着自己的“经文”、“礼拜仪式”、“圣徒”和“典礼”及“礼节”的“宗教”形式。

由于民族主义本身是一种现代政治运动,有着明显的民族自治、民族独立、民族认同等政治诉求,因此史密斯认为它应该是一种“政治的宗教”或“的政治宗教”。然而,即便是“政治的宗教”,民族主义的基础依然是迪尔凯姆所说的“神圣事物”,而民族主义的“神圣事物”就是“民族”本身,因为在史密斯看来,任何民族都具有“神圣”的属性。他指出,即使在当前的西方,民族的神圣基础也还没有消失,更不用说在西方世界之外的其他地区了。世俗的理性主义虽然在过去和今天都对民族的“神圣性”发起了挑战,但世俗民族主义的“政治的宗教”却始终持续地为它的“礼拜仪式”、“象征”和“神话创造”而利用宗教的主题。

具体而言,民族的“神圣性”表现为四个方面:共同体、领土、历史和命运。史密斯认为,这四个方面过去被视为现在也还继续被视为“神圣的”。各民族的大多数成员都把这四个方面作为致敬和奉献的目标,并视之为他们自己的目的。总之,民族主义的实践需要合作和政治团结,而这种合作和政治团结又需要一个被定义得很好的架构和政治舞台,在现实的国际关系中,这样的架构和政治舞台就是拥有统一的领土、以自己的历史和命运与“他者”区别开来的人们共同体所形成的“民族”。这样的“民族”无疑具有宗教所需要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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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章)阐述了与微观政治相关的学科背景,例如心理学从个人的角度,探讨个性类型、个人需求以及个人在群体与组织中的作用含义,管理学和跨文化交际学关注社会和文化影响对语言教育政治学所起的作用。该部分还分析了宏观政治与微观政治的区别,并探讨了在商业和准商业机构中政治的本质与作用,以及在教育背景下微观政治的本质。

第二部分(第2至4章)描述了不同国家地区语言教育项目中的微观政治学。第2章尝试从微观政治的角度介绍在尼泊尔与西非实施的两个语言教育项目,并通过这两个案例来论述在语言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专业人士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冲突。同时,作者认为语言教育专家对于语言政策的理解也必须考虑到决策者个人与利益集团的作用。因为语言教育项目往往是在政治背景下实施,如果专家不能学会适当妥协的话,他们的专业建议很有可能会遭到拒绝。因此,作者指出解决这种冲突的办法是语言教育专家应认识到语言政策决策者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平衡好政治约束与专业建议。专家应该学会考虑到非专业的利益相关者的想法,因为虽然政治权威愿意听取专家的建议,但最终会面临艰难的政治抉择。第3章通过对孟加拉的援助发展英语教学项目(PELT)讲述政治与个性如何共同影响语言教育项目的实施。本章首先定义了援助发展项目,描述了在援助发展的背景下,英语语言国外语教学项目化(projectization)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探究了PELT项目实施过程中专家的作用。其次,作者阐述了政治心理学,分析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个性如何影响其政治行为。此外,本章还描述了专家对于项目的作用以及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既得利益对项目实施产生的作用。对于政治与个性相互作用的分析是本章的重点,教学实例也充分说明了情感因素既对决策产生影响,又是对任何变化进行抵制的原因。作者认为政治心理学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利益相关者的种种行为。第4章讲述了在处于变革时代的中国,其英语教学项目中的政治学以及宏观政治决策对项目决策者和参与者的影响;本章也描述了经过个人和机构的意愿(agendas)和抱负(ambitions)过滤的英国政府政策如何影响语言教学机构的政策制定。而且,作者通过该项目成员、管理者与主办机构之间的微观政治互动实例来说明语言教学专家必须学会如何应对这种政治现象。

第三部分(第5至7章)阐述在特定的宏观政治背景下,微观政治对语言教育项目的影响。第5章以有大量难民和移民涌入的爱尔兰为例,阐述了语言教育政策如何受移民政策的影响。同时,教育政策和移民政策又对微观政治产生影响,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爱尔兰需要建立专业的难民语言支持中心;二是专业原则与政治考量之间需要调和。作者探讨了当政策被视为应对变化的紧急措施而不具有持续性时可能出现的后果。从爱尔兰实例来看,由于严重的微观政治问题,例如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之争等,导致当权者不愿改变现状,或对语言教育专家确认的学习需求提供极少量的资助,这使专家倍感困惑和挫折。第6章分析了受到政治及经济因素的影响,英国大学日趋商业化的现象。本章首先描述了英国高等教育中的语言教育现状和英语教学情况。其次,作者报告了来自104个英语教学机构的问卷调查研究结果。结果显示随着英国大学外语院系学生数量日益减少,大学把对国际学生的英语教学当成补贴外语院系的“摇钱树”,而“纯语言”教学又因为其学术弱势受到外语院系的轻视。因此,英语教学已沦为学术政治与学术势利的牺牲品。作者提出对现有的英国高等教育的英语教学应予以重视和关注。此外,作者认为成功的英语教学应存在于学术院系中,这样既能为学生提供优质、完整的教学模块,又能使教师把学术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的各个方面。

第7章以波兰为例阐述了在跨国、高风险语言评估系统中微观政治的作用。作者首先描述了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及其语言政策背景下宏观与微观政治的相互作用,分析了在国际背景下推行连贯的语言教育政策的困难。其次,作者阐述了在宏观政治发展的背景下,北约组织的成员国开发标准化语言水平考试的尝试,以及个人动机与政治动机如何交互影响考试的开发。作者特别关注的是,在国际背景下,微观政治如何影响教育政策的推行。作者认为,宏观与微观政治的相互作用决定教育政策的成败,在不利的宏观政治背景下,微观政治可能成为教育政策实施中的决定因素。

第四部分(第8至10章)探讨了宏观和微观政治对语言测试开发、改革和考试项目实施的影响。第8章探讨了语言测试开发过程中的挑战与约束。语言测试开发者的专业标准与现实约束之间存在矛盾,而对专业标准的关注往往妥协于语言教育组织的需求或组织内各部门与个人的需求。同时,语言教育专家必须认识到语言教育或考试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与微观政治层面之间的妥协。因为相比组织需求,语言教育组织内的个人行为更可能基于个体的偏好、态度和意愿。因此,微观政治对考试开发过程的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开发新的考试或考试体系就意味着变化,但它是一个政治过程,常常牵扯到语言教育组织内的个人和部门;其次,个人往往具有复杂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做出一些不利于项目的行为。作者认为,现实中考试开发都是在复杂的背景下进行,而这种背景又会对考试开发者的各方面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每个项目各有不同,但成功的考试开发者应能够适应各个项目的要求,并在项目的各种约束下开发出高质量的语言考试。

第9章以中欧的斯洛文尼亚与匈牙利为例,讨论了语言考试改革中的政治学。在这两个国家,由宏观政策的改革和语言评估专业化引起的变革遭到了个人与机构的抵制。作者探讨了个人和机构微观政治的作用,指出应充分重视项目决策者的权利。考试开发和实施的成功与否与决策者的意愿密不可分,也与项目执行者的个人观点和偏好紧密相关。可见,微观政治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革新与变化。测试是社会以及教育的产物,但最终还是政治的产物。因此,考试设计者在坚持自己专业标准的同时,应尽力说服决策者从专业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做出决策,以避免决策者因为缺少专业知识而误导考试的开发,并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考试设计者。由此可见,不考虑政治因素与决策者的个性因素,任何重大的考试改革都有可能最终走向失败。

第10章作者通过3个考试项目(DIALANG,CEFTRAIN,Speakeasy)探讨了欧盟与欧洲委员会的语言政策。作者指出,缺少具体规划和透明度的政策使语言教育专家对许多项目的目标和本质产生困惑与不解。因此,为了更好地利用语言教育资源,语言教育专家应使自己成为局内人,并熟悉当权者的行话。此外,决策者的职业、意愿、兴趣等个性特征也对欧洲语言教育政策产生影响,这进一步说明语言教育中微观政治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微观政治虽然可能导致不作为,影响项目进程,使教育政策最终失败;但它并不总是消极的,它也可能成为达到目标的主要推动力。因此,教育决策者应该重视微观政治。无论是整个欧盟还是各成员国,都应该推动积极的微观政治,并尽可能将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第五部分(第11章)阐述了研究微观政治并发表相关论著对语言教育发展的重要性。作者介绍了其尝试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关微观政治的案例研究但被拒的经历。但是,作者坚信微观政治的研究和发表对语言教育各个方面的影响极其重要,因为它有助于理解影响语言教育发展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也决定了语言教育的政策、项目、活动及其效果。作者指出,在语言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权力不均衡被视为理所当然,那么权力就很可能会沦为符合当权者利益的工具。

2简要评论

《语言教育中的政治学——个人与机构》是第一本关注语言教育中微观政治的专业著作。综观全书,该书呈现出以下几大特色。首先,该书从微观政治角度来阐述语言教育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这在语言教育领域实属首创。虽然语言教育项目中一直有微观政治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著作系统地对微观政治进行理论探讨和实例分析。语言教育相关文献虽有专门论述教育中的宏观政治,如Phillipson(1996)和Pennycook(1994);在语言测试领域,Shohamy(2000)和McNamara(2001)也曾提到语言测试是统治阶级增强和巩固权力和影响力的工具。但是,本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关注国家、跨国乃至全球的宏观政治,而是侧重对微观政治,即个人或机构的意愿和动机的系统论述。因此,该书的出版填补了语言教育中微观政治这一领域的空白,为该领域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同时,对理解决定语言项目成功与否的各个因素也有所突破。由此可见,该书将有助于广大语言教学和语言测试从业者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微观政治的意识。

其次,该书结合不同专家、学者对微观政治的定义,论述了在不同语言教育背景下对微观政治的理解。Alderson(第3页)指出政治不但包括机构政治(institutionalpolitics),也应该包括个人政治(personalpolitics),即语言教育项目的参与者的动机和意愿。因此,相比宏观政治,微观政治更注重个人因素,其包括个人的意愿、个性、偏好、抱负、态度等特征。Blasé(第42页)指出微观政治指的是在组织内部个人或群体使用正式或非正式的权利来达到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政治行为是由于个人与群体之间的显著差异所引起,同时伴随着希望使用权利来施加影响或进行保护的动机。虽然这些政治行为是有意识的,但任何行为,无论有意识或无意识,都可能在某个特定情况下具有政治“意义”。合作与冲突的行为与过程都属于微观政治领域。Pizorn&Nagy(第185页)把微观政治定义为个人的抱负和意愿,对变化的接受度以及对专业主义的态度。

Figueras(第203页)认为微观政治指由个人或机构采取的行为。可以看出,相比宏观政治,微观政治更强调语言教育项目中个人对整个项目的影响。此外,该书论述了与微观政治相关的学科背景理论,如心理学、管理学、跨文化交际学等,使读者能够从不同角度更好地理解微观政治的内涵。再次,由于该书特邀12位经验丰富的语言教育或语言测试领域的专家及学者撰稿,因此可信度高、具有权威性。同时,针对每一个语言教育与政治的主题,该书的作者提供了不同语言教育背景下的翔实案例,为读者呈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微观政治如何在不同的教育背景下对语言教育项目产生影响。同时,该书通过微观政治对语言教育项目影响的实例分析,提出了微观政治是一把双刃剑的重要观点。正如NeusFigueras在该书的第10章中所指出,微观政治可能成为项目实施的主要推动因素,也可能阻碍项目的顺利进行(第203页)。因此,如何在语言教学或考试开发过程中将微观政治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并利用其积极的影响来推动项目的进行,这值得引起语言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的深入思考。同时,对于出版商来说,出版该书也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作者在书中提到曾经尝试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关个人及机构微观政治的案例研究,但被出版商拒绝合作的经历。相信该书的出版必定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该领域从业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对微观政治的思考与探讨。最后,全书的编排脉络清晰、逻辑性强。

第1章阐述了与微观政治相关的学科背景理论,如心理学、管理学、跨文化交际学等,为之后对于微观政治的讨论奠定理论基础。第2章至第10章根据三个不同的主题,每章探讨一个与政治和语言教育相关的具体问题。最后一章讨论在微观政治领域的理论、方法、伦理等问题以及与语言教育政策相关的研究与出版问题。这样的结构布局使读者从不同角度逐步加深对微观政治的认识与理解,受益匪浅。该书虽然有诸多特色和优点,但笔者认为还是有以下一些缺憾。首先,从教学实例分布上看,虽然涵盖了不同国家或地区,但大多集中于亚洲和欧洲。相比较而言,非洲只有西非一个实例,但非洲也是英语语言教学的主要地区之一,如能增加这一地区的教学实例,本书的内容将更加丰富。其次,第二部分的各个章节虽然都与语言教育和微观政治的主题相关,并提出了在不同教育背景下由微观政治所引起的各类问题,但一些作者并没有就这些问题提出令人信服的建议或解决方法,如能结合教学实例的成败,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独到见解,相信会给读者更多启发。

3结语

综上所述,此书确实是语言教育中的微观政治领域一次重要的创新和尝试,它的出版必然会引起读者对该领域的重视和思考。结合我国的外语教育现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指导下,外语教育应该怎样发展是广大外语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探讨的新课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外语在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显。因此,外语教育政策和规划的重要性已被充分认识。如何科学规划外语教育,优化外语教学环境,促进外语教育的整体性、全局性、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戴炜栋,2011)。因此,该书将有助于中国外语教育专家提高对微观政治的重要性的认识。岑海兵(2011)指出,在国际语言教育政策对我国外语教育政策产生影响的过程中,教育传统、社会语言环境和教学实践三者构成了重要的制约因素。而这三者恰恰都涉及微观政治范畴。

篇12

【关键词】:无政府状态新现实主义建构主义结构变化

无政府状态是主流理论的核心假设,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对国家行为的分析都是建立在这一假设基础上而展开的,而这种假设恰恰是作为主流理论的挑战者建构主义所质疑的起点。建构主义的应有之义就是把主流理论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看成是不断变化的,通过对国际体系结构的解构来建构新的国际体系结构观。对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的假设给予最系统最深刻质疑的建构主义学者当属温特。1他为我们展示了无政府状态的多种逻辑和国际体系变化的多彩画面。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研究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方法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发展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目前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自然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理解现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法律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转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科学研究方式建立起国际政治理论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问题。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自然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社会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内容。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历史发展的特征。

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现代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法律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经济)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政治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影响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理论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内容。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

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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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权力; 合法性; 国际秩序; ; 特殊责任

合法性不同于权力,它是权力产生的重要来源由于权力政治在国际秩序的性质和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合法性政治在国际秩序的建立、维护和瓦解中受到极大关注本文首先探讨权力和合法性这两个概念,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相互关联,以及合法性政治对政治权力的构成和分配产生的影响;然后转向实证,探讨合法性政治影响现代国际秩序的性质和发展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主要关注国家体系的全球化过程这是一个历经四个世纪的帝国扩张、陷入危机并逐渐分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权利扮演了重要角色第二种方式涉及特殊责任的界定和分配在处理全球挑战中的作用在现有秩序中,国家正式的平等和国家物质能力不平衡并存,因此,国家需要找到一种限制和驾驭权力的机制,以便处理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从历史上看,国际秩序是通过特定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的特殊责任分配来获得的,但鉴于特殊责任分配机制或多或少地会在国家之间造成等级模式,因此,这些国家围绕权力合法性进行激烈的争夺

一、 权力与合法性

权力是国际关系研究中最常使用的概念之一,而且也是迄今为止最缺乏认真探讨的一个概念尽管这个概念缺乏很好的研究,但国际关系学者仍倾向于以不同的方式去理解权力Dahl等一些学者都强调权力的“强制性”,将权力定义为A强制B去完成A的目标的一种能力[1]203其他一些权力概念强调通过制度或行为体的宪法,或者通过生产和再生产的意义网络的话语过程,来实现对权力的间接控制,这些概念主要为一些主流之外的学者所采用此外,权力被视为一种财富或一个行为体的本质属性因此,国际关系学者一方面谈论绝对权力,即一个国家所拥有的权力总和,另一方面讨论相对权力,即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本国所拥有的权力最后,权力被设想为具体的物质,强大的行为体被赋予武器、金钱、土地、人口和地形等等无疑,对这些资源的占有可转换成政治影响力国家按照它们的能力进行排名,因为国际关系学者将“能力”当成权力和物质资源的同义词,国家的物质资源等同于它的能力,它的能力等同于它的权力这些词汇经常交互使用

权力的强制性特征被现实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视为理所当然Mearsheimer将权力定义为国家A强迫国家B去做其本来不想做某事的能力[2]56,Keohane和Nye将权力视为某个行为体让其他行为体(在一个可以接受的代价下)去做其愿意做的能力[3]11这种定义类似于强制性权力的概念,但是Dahl常常将权力解释成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性质[4]274275国际关系学者很少从关系的角度来看待权力Waltz较为关注相对权力,但也只是对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的能力进行比较[5]Keohane和Nye认为,国家的权力受到相互依赖的程度和方式的影响,行为体之间的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但他们没有分析主体间的内容及其对行为体和合法的社会权力的建构性影响[3]1119在所有这些观念中,政治权力的物质基础很少受到质疑Nye的“软权力”概念近年来相当流行,但是学者更倾向于将其视为美国权力的一个不同特征,而不是对一般的物质性权力概念的根本修正对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来说,物质能力还是衡量权力的首要标准,它最为明显地体现在当前关于美国衰落和中国崛起的争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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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构主义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无政府文化

建构主义是国际关系理论中一个较新的研究方法,虽然年轻却并不边缘。现今几乎所有的国际关系学者都不会质疑建构主义作为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外第三种主流学派范式的地位;大部分介绍国际关系理论的教科书即使不介绍激进主义也不会缺漏建构主义的章节。建构主义能够取得这样的理论地位实质上是要归功于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温特在书中全面提出了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理论,是建构主义的集大成之作。

一个新的理论能够得到广泛的关注与承认并跻身主流,不仅在于其论证的严密逻辑,还在于这一理论确实独辟蹊径,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或是运用一个全新的方法,讨论了学界之中从未触及过的研究范畴。显然,温特的建构主义符合了这些要求,尤其是他对于无政府状态的三种分类,在我看来正是讨论了之前国际关系理论中不会触及的理论大前提,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填补理论空白。

与结构现实主义一样,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影响了作为个体施动者的国家。只是温特走得比华尔兹更前的是,他提出国际体系结构不仅影响到国家的行为,更能够影响国家的身份与利益。前一种影响温特称之为国际体系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因果作用,而后一种就是他所谓的国际体系结构对国家身份与利益的建构作用了。

温特之所以要辨明这一建构作用的目的是想证明国际政治的变化是存在可能性的,也就是说,在传统国际政治理论中所认定不可能发生改变的前提假定,例如无政府逻辑,实际上是一种可以沿着时间进行线性发展进步的。因为,无政府逻辑实质上是由国家以及国家间的相互关系结构来决定的,而由于国家的身份与利益是社会建构的,而非生来固有的,因此无政府逻辑也并非是一个永不变化消亡的终极定量。但同时,温特还强调了,建构主义虽然认定变化有实现的可能性,但却不似激进主义一样,认为变化是容易实现并鼓励人们去实现,相反,他认为,国家身份与利益,或是无政府逻辑,“一旦建构完成并加以制度化,就会成为最强大的惯性源泉”1。

温特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是一种单一的逻辑,而是至少存在三种结构:霍布斯结构、洛克结构以及康德结构,在这三种结构中分别是敌人、竞争对手以及朋友的角色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其中,温特认为“角色”这一概念是国际体系结构理论研究的关键概念。他想要表明的是, “角色”应该是一种相互性的概念。进而,温特进一步提出,并非是体系中所存在的共有观念或文化促进或阻碍了合作。国家间能否合作,合作能否维持,取决于个体对于自我与他者之间角色关系的确定,角色一旦确定,个体就会自然基于对他者的再现界定自我姿态。一国通过确定“一种独特的自我对他者的姿态或取向”来决定他们之间的互动方式:是相互威胁、是相互竞争还是相互结盟。

下面,我想详细说明一下温特所指明的三种无政府文化。

首先,霍布斯文化。在这一无政府结构中,温特指出,一国对于他国的角色定位是“敌人”。一旦角色确定,国家可能采取的对外政策和行为就会是: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摧毁或征服敌人;并不考虑可能的毁灭性后果,单纯只为了最大限度地打击对方;重视相对军事力量;无限度地使用暴力。

其次,洛克文化。洛克文化是由竞争对手的角色结构建立的。竞争对手不像敌人那样具有生死攸关的威胁, 不会试图统治和消灭对方。如果国家之间的相对主置是竞争对手, 它们往往表现出以下的行为取向:承认相互,并因而有一个共有的期望――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与自由; 由于制度的存在,安全已不再稀缺,因而国家会更对考虑绝对收益,重视未来效应;虽然竞争导致的冲突可能使得国家诉诸武力, 但是军事力量的意义已经不像对敌人那样至关重要;一旦战争爆发, 竞争对手会限制暴力的使用程度, 不以消灭对方为最终目的。

最后,康德文化。康德无政府结构的角色确定为朋友。在康德文化中, 国家之间相互再现为朋友, 并为之遵循两条基本规则: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以及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简而言之,就是非暴力规则与互助规则。朋友的角色定位并不说明在康德文化中不再会有争端,只是确定朋友间的冲突不会再以暴力战争的形式来解决;并且由于预期其友谊的持久性,争吵就不会有损其对彼此的互信。

显而易见,这三种无政府文化之间是有一定的从无序战争向有序和平的进步性发展趋势。对此,温特的态度是谨慎的乐观,他认为:“即使无法保证国际体系的未来会一定比过去好,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至少不会比过去差”。一旦这种从霍布斯文化向洛克文化进步得以内化,就很难退回到霍布斯文化中。但是,考察历史我们会发现,事实上霍布斯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仍是惯有的状态。国家之间仍会偶尔掉落于霍布斯文化之中。因此,现实主义所认为的无政府主义状态是国际政治的永恒逻辑与历史经验并没有不符与冲突。但是,必须承认,温特成功地验证了无政府文化是由社会建构这一观点。因而,无政府状态并不再作为一个恒定的常量,而是一个可以由国家自身重新定义其身份与利益,以及界定与他者间角色来完成改变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