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4 16:59:4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无形资产收益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无形资产;预期收益;技术分成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 010
[中图分类号] F27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6- 0021- 03
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以技术为表现形态的一类无形资产,它是由直接载体(技术方案、证书、图纸等)或间接载体(与技术相关的有形资产)来展现的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相关的权利构成,大致可以分为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工业版权3类。
1 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形成过程
由于技术是构成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核心因素,高智能投入是高水平技术类无形资产取得的保证,因此,具有技术优势是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取得的前提。具有技术优势的无形资产(即技术类无形资产)一般是与一定的产品相联系,即其超额收益是与使用该无形资产的产品紧密联系的。
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形成过程可描述为:
技术开发产品开发产品销售技术转让
即首先通过技术开发获得新技术产品,再经过生产阶段,最终通过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或技术转让从销售和转让收益中回收开发投资和获取超额收益。
2 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估测方法
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通过相应产品的销售实现的,因此某一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与企业其他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相互间很难区分,在运用收益现值法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无法对其预期收益单独进行估算,评估实务中通常采用技术收益分成的方法来预测被评估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未来超额收益。
2.1 技术收益分成法的估测思路
技术收益分成的思路是指实施一项技术并获得利润后,应由技术和其依附的经济资源共同分享,所以可以根据技术资产在获利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贡献确定技术在利润中应分享的比例,即技术分成率,进而获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用公式表示为:
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 = 技术分成率×资产收益额
在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预测过程中,资产收益额的表示方式可以是利润总额、净利润或现金净流量,估测方法与有形资产收益额的估测方法相同,具体数据可以采用趋势预测法、因果预测法等定量方法再结合定性分析加以调整获得。而技术分成率的确定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2.2 技术分成率的确定方法
技术分成率是指许可方分享被许可方应用该技术获得的利润比例。确定分成率没有统一的规定,它与技术的复杂程度、产品的产量、销售额提成年限或利润高低等有直接的联系,不同技术领域、不同交易条件其分成率也有所不同。目前,采用综合评价法来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技术分成率更为合理。
综合评价法是对评价对象的多种因素的综合价值进行权衡、比较、优选和决策的活动。利用综合评价法确定分成率,主要是通过对分成率的取值有影响的各个因素进行评测,确定各因素对分成率取值的影响度,再根据由多位专家确定的各因素权重,最终得到分成率。它的具体步骤为:
(1)确定技术分成率的取值范围
技术分成率的取值范围是根据国际技术贸易中已被众多国家认可的技术提成比率范围确定的,可以根据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属的行业,利用联合国公布的统计数据确定出技术分成率的取值区间。
(2)建立技术类无形资产评测体系
(A)建立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指标标值。首先对技术分成率及它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对影响因素按照其内在的因果、隶属等逻辑关系进行分解,并形成评测指标的层次结构;最后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对指标体系进行筛选、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技术评价指标体系。
以专利技术为例,通过分析各项影响因素,确定其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B)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的确定通常采用对比求和评分法,在确定过程中,首先将待定权重的指标列出,设计调查表,请专家根据自身对各指标相对重要程度的判断,采用多对分值、按照两两比较得分和一定的原则,将某项指标同其他各项指标逐个比较、评分得出其权重wi。
(C)设计综合评价表。经过上述步骤,可以得到技术分成率的综合评价表。仍以专利技术为例,根据图1的专利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设计出其技术分成率综合评价表如表1所示。
取值说明:
专利类型及法律状态:发明专利、经异议、无效或撤销程序的实用新型专利(100);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40)。
保护范围:权利要求涵盖或具有该类技术的某一必要技术特征(100);权利要求包含该类技术的某些技术特征(50);权利要求具有该类技术的某一技术特征(0)。
侵权判定:专利技术是生产某产品的唯一途径,易于判定侵权及取证(100);通过对某产品的分析,可以判定侵权,取证较容易(80);通过对某产品的分析,可以判定侵权,取证存在一定困难(40);通过对产品的分析,判定侵权及取证均存在一些困难(0)。
技术所属领域:新兴技术领域,发展前景广阔,属国家支持产业(100);技术领域发展前景较好(60);技术领域发展平稳(20);技术领域即将进入衰退期,发展缓慢(0)。
替代技术:无替代产品(100);存在若干替代产品(60);替代产品较多(0)。
先进性:各方面者超过(100);大多数方面或某方面显著超过(60);不相上下(0)。
创新性:首创技术(100);改进型技术(40);后续专利技术(0)。
成熟度:工业化生产(100);小批量生产(80);中试(60);小试(20);实验室阶段(0)。
应用范围:专利技术可应用于多个生产领域(100);专利技术应用于某个生产领域(50);专利技术的应用具有某些限定条件(0)。
技术防御力:技术复杂且需大量资金研制(100);技术复杂或所需资金多(50);技术复杂程度一般、所需资金数量不大(0)。
供求关系:解决了行业的必需技术问题,为广大厂商所需要(100);解决了行业一般技术问题(50);解决了生产中某一附加技术问题或改进了某一技术环节(0)。
可以对照上述取值说明,根据专利技术的具体情况确定所列各影响因素的取值。
(D)构造综合评价模型,计算调整系数。根据综合评价表的取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和作为综合评价模型。即:
由式(1)确定的值z即为技术分成率的调整系数,所代表的意义是技术分成率在可能取值的范围内所处的位置。
(3)确定技术分成率的具体数值
根据上述步骤确定的技术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及调整系数,利用下式计算可得到技术分成率的具体数值。
α = m + ( n - m ) × z (2)
式中,α――技术分成率;m ――分成率的取值下限;n ――分成率的取值上限;z ――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运用综合评价法确定的分成率,考虑了可能对分成率取值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并且参考了国际技术贸易中对技术提成率的数值,因而具有明显的科学性及公正性。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Z].2008.
[2]张晓满.专利技术的特点、评估原理与方法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2002(2).
[3]李秀娟.专利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因素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9(12).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差额法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0(2011)03-0134-03
作者简介:姜洁(1966-),女,大连人,东北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1.知识经济时代市场化的要求
无形资产评估可使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在企业改制、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上市等各种经济活动中,以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已很普遍。对于出资方来讲,用无形资产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商标价值。对于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知名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企业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
2.培养品牌意识
在市场经济下,知识产权就是财富。企业都在想尽各种方法对自身现有的无形资产进行挖掘、开发、整合,通过评估将各种附加值体现出来。商标、品牌等资产的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
3.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企业并购不断深化,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悄然兴起。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通过管理层收购达到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超过100家,管理层收购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对相关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并使其具体量化,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无形资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的损失额和赔偿额等的确定,也要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是公正、妥善地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的必要手段。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所以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收益现值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但是基于无形资产具有成本与效用的非对应性和无形资产难以复制的特征,在评估实践中运用最广泛的评估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以动态方式估价资产,着眼于资产的未来收益,是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价值评估的依据。
二、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收益法是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根据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按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任何投资者在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款不会超过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从理论上说,在获利能力真实、预测科学的情况下,该方法能够较准确、合理地评估出无形资产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收益法涉及三个变量:第一,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越大,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二,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预期收益持续时间越长,无形资产价值越大。第三,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即折现率。这体现了投资者对未来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判断以及基于“高风险,高收益”原理的对收益率的期待。投资者期望的收益越高,无形资产价值越小。合理预测其未来收益是正确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关键所在。
三、采用收益法中的差额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原理及实例分析
如果无形资产能够单独发挥作用,其产生的新增效益能够单独计算,则可以根据使用技术标准后带来的超额收益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即采用直接收益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计算出无形资产产生的新增效益,无法将使用的无形资产和没有使用的无形资产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就无法直接计算无形资产价值,此时可考虑采用间接预期法即差额法估算。所谓“差额法”即通过预测使用技术标准后的收益,从中分离出技术标准带来的收益部分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评估程序为:先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出企业的整体资产的价值,然后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出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然后用前一种方法评估出整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减去后一种方法评估的有形资产价值额所得到的差额就是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差额法”基本公式如下:
姜洁:论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评估值)=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由于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外在的含义,其在企业会计账面的生产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因此在评估时,应该根据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考虑影响其价值的相关因素,主要因素有:
1.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越强,证明其未来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就越大,其价值就越高。
2.无形资产的寿命。无形资产的寿命包括法定寿命和经济寿命。有的无形资产虽然法定寿命很长,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在法律保护期内被新技术淘汰,已经丧失了经济上的寿命,因此在评估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
3.无形资产的发展前景。影响无形资产发展前景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的经营状态、行业的整体走势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
4.无形资产的以往交易历史情况。包括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无形资产的转让方式和转让次数等。一般认为转让次数越多,竞争对手就越多,无形资产的价值就越低。
5.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有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有的无形资产尚未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越高,其获利的稳定性就越强越持久,其价值就越高。
6.无形资产的市场供需状况。一是无形资产的市场需求情况;二是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需求者越多,适用范围越大,评估值就越高。
案例:甲公司是一个以生产销售矿冶设备中振动机械为主的工业企业,拥有一系列企业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企业打算以专利技术投资入股扩大收益,评估目的是为合资作价入股提供参考依据,与乙公司合资生产矿冶设备。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同行业的、社会的平均水平。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情况报告如下:
甲公司2001—2004年销售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01200220032004合计年平均额年销售
收入1652.082291.452825.723462.882553.03年收入
增加额639.37564.27607.161810.8603.6年净
利润209.54282.31380.86430.551303.26325.82年净利润
增加额72.7798.5549.69221.0173.67年增
长率34.73%34.91%13.05%27.13%总资产2257.962944.243493.513971.313241.76销售净
利润率12.68%12.32%13.34%12.43%12.7%资产净
利润率9.28%9.59%10.9%10.84%10.05%从2001—2004年财务报告中分析得出,前4年该企业的销售净利润平均为12.7%(高水平),该公司属于矿山冶金机械制造行业。据统计同行业5万户工业企业销售净利润平均3%;前4年该企业资产净利润率10.05%,同行业资产净利润率平均为1.18%;该公司前4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05%,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则该公司是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的2.11倍。可以看出,该公司前4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了同行业平均水平,表明该企业资产有超额收益,资产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收益现值标准,应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接受评估委托后,评估机构组织人员对委托方技术开发、产品开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就该技术的权属、厂房设备及动力需求、原材料供应、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咨询了有关专家,调查表明,技术资产是该公司无形资产的主体。从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的应用范围、产品性能价格比、产品垄断性的可能性等方面分析得知,市场前景很好,估计专利技术未来经济寿命还有7年。从财务报告中评估师分析计算出企业平均每年增加销售收入603.6万元,前4年销售净利润率平均为12.7%,经过测算,预计该收益水平一直持续到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到第5年收益大致持平,第6年到第7年销售收入略微下降。评估该无形资产步骤如下:
1.该公司无形资产的资产清查
该公司承担并完成了部、省科技计划项目35项(其中省部级项目12项),获得各种科技奖励28项,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6项,获得各种奖状、奖杯58个。众多的科技成果和有关技术的基础工作和成绩,使得该公司振动机械产品迅速发展成为有25个系列,近千个规格。产品畅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和非洲地区。
2.测算未来7年的年净收益
评定估算的思路:先计算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用每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得出。再计算评估值,即把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加总求和,从而得出无形资产评估值。
未来第1年净收益=(3462.88+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未来第2年净收益=(4066.41+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3年净收益=(4669.94+603.53)×12.7%=5273.47×12.7%=669.73(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万元)
未来第6年=(5273.47-603.53)×12.7%=4669.94×12.7%=593.08(万元)
未来第7年=(4669.94-603.53)×12.7%=4066.41×12.7%=516.43(万元)
3.该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流动资产+建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5670.48(万元)
4.测算未来7年的年超额收益(扣除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年净利润-企业有形资产评估值×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为4.77%
未来第1年超额收益=516.43-5670.48×4.77%=245.95(万元)
未来第2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3年=未来第4年=未来第5年=669.73-5670.48×4.77%=399.25(万元)
未来第6年超额收益=593.08-5670.48×4.77%=322.6(万元)
未来第7年超额收益=516.433-5670.48×4.77%=245.95(万元)
5.折现率确定,折现率一般由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报酬率两部分组成。由于矿冶设备处于中期,技术风险应中等,风险报酬率估算为5%,以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4.77%作为无风险利率,折现率估算应适当=4.77%+5%=9.77%。
6.无形资产评估值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245.95/(1+9.77%)+322.6/(1+9.77%)2+399.25/(1+9.77%)3+399.25/(1+9.77%)4+399.25/(1+9.77%)5+322.6/(1+9.77%)6+245.95/(1+9.77%)7=1631.6(万元)
“差额法”应用的关键在于如何取得各变量相关的信息资料,以及如何确保这些信息资料的可靠性。
四、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思考
1.应进一步把握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由于无形资产一般不会单独产生效益,它要与企业中其它资产共同协同才能够产生收益。这样,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往往要将各项资产协同作用产生的收益进行分离,界定属于被评估无形资产直接产生的收益即超额收益。我国仍有部分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其次,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个受内在和外在多种因素影响的概念。内在因素包括无形资产自身的性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无形资产垄断程度及转让内容等因素;外在因素包括市场因素、法律因素、政治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相比较而言,内在因素是影响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关键,而外在因素对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实现也有重要影响。
2.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培训
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涉及到评估学、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需要认真学习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
[参考文献]
一、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工作风险
资产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评估的工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在评估工作过程中采用的评估方法、对委托方诚实程度的了解不够、选用的资料及资产评估人员个人经历、经验限制而导致的误判等引起的风险,属于评估人员主观原因引起或评估手段失误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在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的评估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当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一旦承接了无形资产评估项目,收益法评估的工作风险也就主要集中地反映在对有关参数的预测和货币衡量上。
收益法的基本参数主要有: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时,看似只有几个参数,似乎很简单,其实几乎每个参数都难以确定,或者说难以准确把握。如预期收益是采用净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用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无风险报酬率是采用国债利率还是银行利率,采用短期利率还是中长期利率等都有争议;行业报酬率、社会平均报酬率等数据本身的准确含义就很难界定,等等。由于类似问题的存在,使得收益法预测和衡量参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评估工作风险自然就隐藏其中了。
2004年1月9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第六条指出,为防止公司和评估人员高估未来盈利能力并进而高估资产,对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的,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10%~20%的公司及其聘请的评估人员,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凡未来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作出公开解释并道歉外,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资产评估是一门十分灵活的预测艺术”,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最科学的方法。当无形资产复杂的不确定因素与其“预测”相结合,使得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工作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工作风险。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结果上下可能差几十倍,因而“20%大限”激起了评估业的强烈反应。甚至有人预言“如果按这要求,大多数项目都要出问题,挨板子。”我们知道,证监会提出“20%大限”,用意是为了防范弄虚作假,提醒评估人员谨慎保守些,不能再根据客户需求,随意调节结果。但是,即便是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仍然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中,面临着“20%大限”这一规定的巨大工作风险,更何况无形资产的外部环境也在不时地发生变化。因此,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审慎,尽可能地防范和规避其工作风险。
二、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工作风险的原因
收益法被公认为是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但由于其本身的技术要求,使得评估工作过程中存在工作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一方面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成立。实际上,在时间上是很难对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发生变化,使得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法律合同寿命;二是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而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超额利润。比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也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了。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性,如一些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随着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另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随着技术广泛传播,其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限也相应缩短。这些都使得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期限难以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收益难以预测、衡量或不相匹配。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必须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而一个企业取得的收益,除了有资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素质以及市场和机遇等因素有关。企业的收益是资产与人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评估实践中要单独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很难甚至是无法分清的。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又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预测带有极大的风险。其次,对于委托方拥有的但未对委托方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资产评估人员往往难以掌握,这样也就造成了资产收益不相匹配的风险。
(四)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否则就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在预测无形资产收益时,我们的做法是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标,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以上是在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工作风险。除此之外,如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竞争情况;无形资产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等,也增加了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风险。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工作风险,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防范和规避风险,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一)加强评估人员风险意识,详细了解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资产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人员具体操作的,评估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因此,必须加强评估人员队伍建设,在评估具体操作中,严格按评估规范意见操作。评估人员应详细了解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情况;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情况。有些时候,委托方往往因为自己的利益,将失真失实的无形资产的历史资料提供给评估人员,而评估人员又常常难以查清这种有目的的失真失实资料,这就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工作风险。因而,资产评估人员要有风险意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查,并借助合法的、有效的、辅助的手段,识辨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加强对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要有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反复查对全部有关资料,从一切来源到每份制表单上所引用的每一条数据均应反复细心查对,避免差错。由于收益法是预测未来收益并进行折现的方法,而无形资产在预期收益、收益期限、收益分成率预测等方面又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并对其进行分析。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仅按手头上所掌握的全部资料而得出的结论并非一定准确可靠。因此,应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发生某种误差的可能性及其相应的、适当的处理措施,避免在模型问题上走捷径,要将模型建立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充分了解企业财务报表中会计和税务的复杂性,避免重复计算资产。在收益的预测时,要根据适度绩效情景,正确地把握资产的收益。并且,资产评估人员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被评估资产范围进行认真清查、严密分析、合理推断,包括需要进行相关的市场、行业等调查,理顺资产与收益的匹配关系。
关键词:收益现值法;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种衣剂
由于对农业无形资产转让或投资不是以其物化价值为基础,而是以其未来能带来的价值即垄断利润和超额利润为前提,所以收益现值法是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之一,在评估实践中,应用极为广泛。
一、收益现值法解析
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简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收益现值法评估模型
在考虑出让方分享收益比例的情况下,本文构建的收益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模型如下:
V=k×
式中:V——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值;k ——收益分成率;Rt——为使用该农业无形资产后第t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农业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i——为折现率。
三、收益现值法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应用
现以河北某农药研制开发中心A农业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评估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为保护商业秘密,本案例略去了农业专业技术主、客体名称,并对有关内容作了一定处理。
(一)案例背景资料
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出一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这种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与国内多种种衣剂进行试验比较,各项技术指标处于领先水平。成膜时间、脱落率与包衣种子含水率已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指标。包衣时固化时间约0.5分钟,包衣比例为1∶120kg~140kg;包衣后脱落率(占总有效成分)≤0.5%;种子包衣时制剂可根据需要兑水。该种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解决了目前国产种衣剂存在的问题,如:种衣剂沉淀,造成种衣脱落等。该技术经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进行科技查新检索,被认定为“主要研究内容及其技术指标均有新颖性。”“预计经济效益大,生产投资少,工艺简单,技术简便,易推广使用。”该农业技术产品还通过了河北省农药检定所的药效试验,河北省医学科学院检测中心的毒性试验等多项验证,确定了其技术的可行性和先进性。该技术产品已被河北省计委、河北省农业厅列为种衣剂的重点推广项目,同意建设年产2 000吨的种衣剂厂。
评估委托方: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
评估对象:A农药研制开发中心研制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
评估目的:以该项农业专有技术作价投资,组建河北B种衣剂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年×月×日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案例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的要求,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投入后所创造的超额收益方面,宜采用本文提出的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评估基本公式同上。
(三)评估程序中主要参数的选取
1.超额收益期限的确定
据相关专家的分析预测,考虑到目前生产原有种衣剂的厂家较多,市场竞争也比较激烈。因此,本次评估在综合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其超额收益期为四年。
2.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由于本次评估的农业专有技术主要用来组建一个新的企业,在采用收益分成折现法评估的基础上,利用销售预测法,选取净现金流量指标作为收益估算指标。其计算为:年净现金流量=年现金流入量-年现金流出量。数据如表1所示:
各项因素的确定如下:
(1)营业收入。经调查分析得知,与该技术产品同类的产品近几年价格变动不大,可以近几年同类技术产品的平均售价5万元/吨作为评估对象的销售单价。据河北省农业厅“种子工程”的实施计划,全省玉米的包衣率达到90%,则需要高浓度种衣剂6 000吨。A农药研制中心研制的高浓度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预计实现新型种衣剂助剂销售量500吨/年,玉米种衣剂销售量900吨/年的计划是可以实现的。预计在投产期第一年,生产能力达30%,第二年生产能力预计达50%,以后两年预计达产率为100%,生产规模实现年产2 000吨。计算过程(见表2):
(2)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可按如下公式测算: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 。估算数据及计算过程(见表3):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定。由于应交增值税的预测与销售收入、原材料采购、增值税率等多种因素有关,很难估算出其具体数额,故本案以销售额为基础,综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按增值税率与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乘积的和约2%(17%×10.5%+6%×10.5%)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计算过程(见表4):
表4 销售税金及附加预测表单位:万元
(4)所得税。由于该项农业专有技术属于高科技项目,投产后将享受国家所得税“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以后各年则不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一律按33%的税率计征。计算(见表5):
表5 所得税预测表单位:万元
(5)建设投资。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金投入。本次评估在参考投资规模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估算在建设初期B有限责任公司将会一次性投入固定资产35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不在涉及其他资产的投资。
3.收益分成率的确定
根据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的鉴定,该项农业技术具有较高的新颖性、先进性、可行性。因此,在对评估对象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中国最高的技术分成率与该项农业技术的加权平均得分相乘求和,从而确定出被评估的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生产技术的收益分成率为25.8%,即该项技术在其创造的收益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5.8%。计算过程(见表6):
表6 新型种衣剂助剂及玉米种衣剂技术综合评价表
4.折现率的确定
本评估折现率的确定主要依据筛选法,以上市公司同类农药生产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基础计算的。考虑到评估对象的风险性,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约16%作为本次评估使用的折现率。计算过程(见表7):
表7 收益折现率估算表
注:以上数据资料来自同期上市公司年终财务报告。
(四)评估结果的确定
该项农业专有技术的评估结果值=25.8%×846.99
=218.52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见表8):
参考文献:
[1]蔡吉祥.无形资产学:第3版[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论文关键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收益法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何为无形资产,按照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评估指南(四)》的定义,无形资产是以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它不具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是能够给其拥有者带来权益和特权,通常表现为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对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也有相应的定义,它把无形资产界定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课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是这样定义无形资产的,它有此规定:“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综合以上有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本文把无形资产定义为:“由特定权利主体所控制或者拥有,不具有独立实物形态收益法,能够对其控制者或拥有者的生产经营发挥长期作用,并能够为其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资源。”
根据上述几种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本文对无形资产的特征归纳如下:首先,无形资产表现出无形性的特征,既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并且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业具有无形性。其次,无形资产表现出收益性的特征,它的权利主体能够通过使用无形资产获得持续的经济利益。再次,无形资产表现出价值不易计量的特征,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和企业所拥有的其他资产一样具有账面价值或价格,但是此账面价值或价格并没有反映其真实价值。最后,无形资产的拥有者使用无形资产获取未来收益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潜在价值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这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很复杂。
二、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中收益法的选用
(一)收益法的选用
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由于无形资产也是资产的一种,所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也可以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这其中使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适用范围比较小;使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由于缺乏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同时缺乏评估市场的参照物及其相关的指标、技术参数,并且它们属于演绎方法,所以市场法仅适合资产特性比较简单的无形资产;收益法作为一种分析方法,最适合无形资产尤其是复杂无形资产的评估,也最能体现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界主要采用收益法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中华。
(二)应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
1、拟评估的无形资产必须能够在未来的使用中给其拥有者带来收益,既有产生预期收益的能力,且这种预期收益要能够用货币加以衡量的。
2、对于无形资产的所有者来说,其在持有时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的。
如果无形资产的所有者在其投资于无形资产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或者说产生的预期收益不稳定且数量很少,没有规律性可言,那么此时使用收益法来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科学的。
三、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收益法模型中有关参数的确定不容易规范
首先,如何来确定预期收益具有不规范性。预期收益是无形资产能够给其所有者带来的未来的预期收益额,而这一收益额通常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利润总额、净利润、营运型净现会流量和投资型净现金流量,这些表现形式又各有各的计算口径和财务含义,它们是有区别的。但是在评估实务的操作中,评估人员是有可能忽略这些区别的收益法,从而导致滥用现象突出。再者由于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预测难度较大,导致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以当前收益代替预期收益的现象。
其次,如何准确把握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具有争议性。无形资产给其拥有者带来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也称有效期限,具体是指无形资产能够被持续使用并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损耗在无形资产的使用中是客观存在的,有效期限的确定依赖于无形资产损耗价值量的准确计量。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实体形态,不像有形资产一样存在有形损耗,因此,评估实务界对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的判断和确定存在着争议性,不同的评估师可能对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有不同的看法,从而产生一定的争议。
再次,在如何确定折现率方面具有一些不足。折现率本质上是被评估资产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它是收益法评估结果影响最为敏感的因素,由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组成。无风险报酬率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和银行储蓄利率作为参照依据,是比较容易确定的。而风险报酬率到目前为止通常还只能依据现代财务理论中关于投资报酬率的一些定性结论来帮助确定,由于实际的评估工作中,获取一些有价值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和相关的参数还是存在不少困难,因此,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过程当中,准确确定折现率还有一些实际的困难。
(二)使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实际操作存在着不足
1、无形资产评估的范围和标准界定不清晰。运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首先必须明确哪些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哪些可以进入被评估的范围,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界定依然不清楚。在国资委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有这样的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人评估范围。无形资产评估相关规定在规范了评估行为的同时,也忽略了对土地使用权和企业品牌以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规范。此外,关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在我国也无成熟的评估标准,评估结果难以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具体操作起来误差很大。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对无形资产的计价评估;部分企业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作价计股时往往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比较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价值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而造成了无形资产的流失。
2、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的个人素质和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对于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人员来说收益法,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由于用收益法来评估无形资产需要用到较多的数理模型,涉及到较多的数学方面的知识,这就要求评估人员要有良好的数学功底。另外,由于评估业务本身就会涉及到很多的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对一些会计报表必须十分熟悉,所以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评估人员也要有比较多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储备中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评估需求大增,这其中既包括企业并购重组方面的无形资产评估需求,也包括大量的IPO方面的无形资产评估需求,各家评估机构都纷纷招兵买马,很多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并不符合资产评估行业要求的人员也进入评估师这个行当,导致一些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质量受到严重质疑,甚至为了获得业务而作假,严重损害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声誉。
3、无形资产评估行业法律监督不健全
近些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无形资产对于企业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方面,无形资产的多寡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随着市场主体逐渐认识到无形资产对于他们的作用,无形资产的评估的需求也就应运而生。由于大量的资产评估机构进入无形资产评估这一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市场的竞争可谓激烈异常。为了能得到更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业务,有的评估机构不惜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准侧来争抢评估业务,甚至有些评估机构和被评估单位合谋来操纵评估结果,还有的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随意性太强,结果经常出现一些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动辄几亿、几十亿甚至是上百亿,闹出让业界看来都很荒唐的笑话。对于这种违规违法行为,长久以来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法律监督效果不理想。
四、结语
首先,对于无形资产的范围和标准收益法,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规定。哪些资产应当归为无形资产,哪些资产不应归为无形资产都要由有关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机关来给出明确的界定,同时这种界定应当考虑到会计准侧的影响。
其次,对于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欠缺的情况,评估机构可以考虑划拨专门资金来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来完善这些评估师的知识结构,弥补他们的知识欠缺,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行业协会可以考虑不断补充完善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使其更具有实操性和针对性,同时对于那些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评估人员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使其不敢为。
最后、要尽快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行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政府机构、评估机构和被评估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界定更加明确,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让无形资产在我国企业的做大做强和走出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对于那些违规违法的评估中介机构和被评估单位,应当给予更为严厉的制裁,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保障我国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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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无形资产计量 挑战 对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和实施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并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笔者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是其最为显著的一个方面。但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在无形资产的计量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对其提出了挑战.要求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及其在无形资产计量中的运用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即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作为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计量属性角度看,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因此,其运用的范围和程度也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组织会计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外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将公允价值写入对具体准则具有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突破,充分反映了我国会计实现国际趋同的信心和决心。
在资产的初始计量中,自愿要卖的双方在公开市场上所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或其等价物就代表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都符合公允价值的定义。但是在非现金交易中,当交易的资产或负债无法被直接客观地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可以采用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技术进行估计。如在《债务重组》准则和《非货币易》准则中,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1.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2.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3.如果该资产和与陵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对于无形资产计量而言,笔者队为,一般不满足上述1,2两个原则,则多数情况下符合第3个原则,即可采用以公允价值为目标的现值技术预期现金流量法。
考虑到目前我国并不真正存在无形资产活跃市场的现实.《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并没有规定按公允价值对无形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无形资产计量的挑战
公允价值存在的前提是资产要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持有无形资产的企业要熟悉这种活跃的市场,但是无形资产本身就是稀缺资源,要找到相同或同类的无形资产作比较.有一定的难度。因此,笔者认为,采用以公允价值为计量日标的现值技术的预期现金流量法任无形资产的计量中最为合适。但由于该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提出了新的挑战。该方法基本参数主要有:一是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三是无形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其运用前提条件是:1.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无形资产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3.无形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看似只有几个参数,似乎很简单,其实几乎每个参数都难以确定,或者说难以准确把握。如预期收益是采用净现金流量还是净利润.用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无风险报酬率是采用国债利率还是银行利率,采用短期利率还是中长期利率等都有争议;行业报酬率、社会平均报酬率等数据本身的准确含义就很难界定,等等。由于类似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收益预测和衡量参数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无形资产计量提出了新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实际上,在时间上是很难对技术型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测定的。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发生变化,这使得无形资产的范围难以界定。
(二)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法律合同寿命,二是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而无形资产的计量价值主要表现为超额利润。比如说,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也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了。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的特性,如一些技术性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随着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另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是随着技术广泛传播,其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限也相应缩短。这些部使得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期限难以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收益难以预测、衡量
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必需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价值,主要有: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两者兼而有之;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而一个企业取得的收益,除了有资产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人的素质以及市场和机遇等因素有关。企业的收益是资产与人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要确定某项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很难甚至是无法分清的。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的计量,而收益又受到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预测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四)单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否则就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在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时,通常的做法是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将无形资产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
率较为困难,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单项的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难以测定。
三、应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无形资产计量的挑战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风险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有赖下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最近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特别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些都需要有主观判断。既然有主观判断,也就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高管人员的道德观和诚信意识缺失,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能力也还参差不齐。因此,在现实会计环境下,应加强有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二)详细了解无形资产的基本状况,并加强对有关数据资料的分析
为了使无形资产计量的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可靠性,会计人品在计量前,应详细了解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历史沿革和公司概况;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无形资产的产权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特别规定情况;相似无形资产的最新状况等情况。有时候.有关方面往往因为自己的利益,将失真失实的无形资产的历史资料提供给会计人员,而会计人员又常常难以查清这种有目的的失真失实资料.这就给无形资产的计量带来了风险。因而,会计人员必须要对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借助合法、有效、辅助的手段,识辨资料的真实性。
由于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预期收益期限及收益分成率预测等存在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所以在计量时一定要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在收益的预测时,要根据适度绩效情景,正确地把握无形资产的收益。由于不可能得到十分完整的市场资料,仅按手头上所掌握的全部资料而得出的结论并非一定准确可靠。因此,笔者认为,会计人员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时必须加强对相关数据资料的分析。
(三)理解国家宏观政策,正确预测无形资产收益
收益预测是以公允价值为目标的现值技术预期现金流量法的核心内容,其结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计量结果的准确性。而收益的预测往往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而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往往又是会计人员无法了解和预测的。为规避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无形资产收益等的预测带来的风险,会计人员必须正确理解现有的同家宏观政策。
其次,收益的预测必须建立在对无形资产收益状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并尽可能多地获取历史的会计资料、主要收益来源及主要成本项目的变动情况、结构情况。无形资产收益预测的基础资料应该不少于三期的历史数据及不少于五期的预测数据。预测后,还要对收益预测的基本假设、相关数据的来源及可靠程度,预测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势有充分合理的解释。
(四)选用正确的方法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
摘要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防范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就要完善评估规范细则,选择科学评估方法,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对资产评估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党的以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大量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使国内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缩小了我国与世界上科技先进国家的差距,为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引进的项目中无形资产为主的项目不足20%,我们应当更新投资观念,改变引进技术的结构,形成以无形资产投资为主的局面。同时,无论是企业界、科技界还是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力度,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无形资产提供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垄断性、交易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可分离性等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的投资与有形资产相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方面存在一些风险。
一、无形资产的评估风险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评估结果严重偏离资产真实价值或客观价值,乃至误导交易方而引发纠纷的可能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主要可分为评估对象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执业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和评估管理风险等五类。(一)评估对象风险资产评估的首要工作是界定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对象。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含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矿藏资源勘探权、开采权,商标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地质矿藏勘探成果资料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诸如期权价值、控股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企业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这些资产也都具有无形资产的特性。若以此类资产对外投资、转让或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不予考虑这些新型资产的价值,必然会使转让方的机会成本得不到补偿,从而使其蒙受损失。评估对象风险还表现在各类无形资产之间的交叉重复。如海尔商标是对海尔商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因素的标识,综合反映出海尔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融合了海尔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价值、管理水平等多项无形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估算到无形资产的收益中”。即在运用评估法评估海尔商标时,必须将上述多项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进行分割,逐一确定单项无形资产价值。那么,如何进行组合无形资产的价值分割?目前尚无明确的评估参照依据和专业标准。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其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水分极大。(二)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方法是确定资产现时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的选择一般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理化状态及市场上可资利用的资料等有关。从无形资产的评估目的看,无形资产评估主要以对外投资和转让为目的,这种对外投资和转让不同于一般实物资产;一般的实物资产转让的是实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让渡,而无形资产转让的是收益能力,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具论文格式有可分离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相对超额收益。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强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研制与开发耗费也具有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使收益法成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必须确定三个基本指标: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抗现率。收益额是指由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而非过去的收益,它是通过对无形资产未来效能的判断得出的现时价值。无论采用超额收益形式或利润分成方式获得的收益额都只是一种预测数据,难免带有主观偏差。无形资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特性:对应用环境的附着性。即同一项无形资产在不同环境与用途条件下,其发挥作用的大小及为企业创造效益的多少会有较大差别。因此无形资产实施的客观环境(如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质量、效益等)对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有重大影响。同时,由于这种收益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分析企业所处的外界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程度也是预测无形资产收益额时不容易忽视的环节。而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极不规范,这无疑也会加大收益预测的风险。与收益预测密切相关的是收益期限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实为无形资产具有超额收益能力的时间。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理论依据是无形资产的无形损耗,即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无论是参考法律保护期限,还是企业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都必须以无形资产能持续发挥作用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能力的合理预测为基石,来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显然这一预测过程也具有很大的风险。折现率是将来收益还原或转换成评估基准日现值的比率。折现率本质上是一种平均收益率,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无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和风险报酬率。将这三部分累加确定折现率的方法理论上可行,但在实务运作中存在种种缺陷。首先从我国目前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看,无风险报酬率并不是一个定数,而是随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上下浮动;其次,我国金融统计数据还很不完善,缺乏国际资产评估中普遍采用的相关指标,特别是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多是由各评估机构主观判断,这就为准确量化收益风险及测算折现率带来较大困难。而折现率的微小变动,会带来评估结果十倍的差异。合理确定折现率是运用收益评估无形资产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评估人员因此而承担诉讼或仲栽及赔偿责任等风险。无形资产,尤其是知识技术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也要求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执业机构和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执业风险。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严重影响了评估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声望。(四)评估结果使用风险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因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此类风险一般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外界各种相关因素出现并发生变化而引致,具有滞后性和潜伏性。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观性较大,市场因素则变数更多,但其实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值是在较严格的技术性能鉴别基础上,在较多评估假设条件下,借助于某些数学模型测算出一种模拟价值,而且是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照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的评定估算。正是基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时效性和现实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都约定了评估结果有效期。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如果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未按约定范围使用或使用了超过有效期的评估的评估结论,均会引起评估结果使用风险的发生。(五)评估管理风险评估管理风险是指国家授权的职能部门在实施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审查等职能时承担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业务活动频繁,评估工作多、面广、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强,评估动机、具体行为复杂,关系着当事各方的切身利益,而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水平、素质又参差不齐。如果缺乏正确的组织指导和有效的协调、监督与审查,对问题与纠纷不能及时公正地处理,就不能建立正常的评估工作秩序,不能保证评估的质量,导致评估管理风险的发生。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和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加上无形资产的“无形性”,使对无形资产评估很难达到客观、公正。虽然近几年在全国开展可资产评估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但行业和地方垄断仍较普遍,仍有一些机构明脱暗不脱或挂靠行政权力垄断业务,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扰乱了评估市场的正常秩序,违背了资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损害可资产业务有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由此涉及到评估管理部门,就会形成评估管理风险。新晨
摘 要 无形资产评估因为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致使评估风险的产生。本文主要论述了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探讨其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风险,并就应如何从根源上减少风险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无形资产评估 风险 控制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所拥有的或者是在其控制下的、非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存在是因为在其评估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复杂的不定性因素,这些因素是导致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存在的主因。本文主要论述了三种常用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并就应如何处理和控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1.三种评估方法中存在的风险
1.1市价法
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存在漏洞是采用市价法评估无形资产时所存在的风险。产权交易市场并不成熟,而且缺乏必要的信息,很难找得到相关的交易案例;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导致我们难以确定近似有形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的调整差异事项;绝大部分的无形资产都具有垄断性,在产权交易市场上几乎找不到一样的或者是相似的评估参照物。难以想象,不一样的专有技术、不一样的专利,不一样的企业商誉、不一样的商标要怎样去调整它们之间的价格差距[1]。
1.2收益法
(1)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的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它只有依附在一定间接的或者直接的物质载体上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这种超额的收益指的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与企业有关的产品的产量增加、产品价格的升高或者是销量的增加,又或者是两种情况都有;无形资产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经营成本下降,产生了生产与经营用度的节约额。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准确与否,与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直接相关,而收益被许多不定性的因素所影响,致使收益的实现具有非常的风险性。因为评估师一般都是借助历史的数据去估算将来的,若是缺少必要的经营信息、缺少相关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预测还是推算都缺少了有说服力的根据。比方说,当前盈利很低或者是没有盈利,这就说明没有办法依据目前的盈利情况去预测将来的盈利水准。
(2)评估范围的确定。资产评估范围在决定评估专业人士的工作范围的同时也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不是成立。在有形资产的评估中,评估范围比较容易被界定,但是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却是难以界定。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很难在时间上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精准的测定。专家对现行的协议年限或者是法定年限的测定,事实上忽视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为对以一种新的技术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来讲,它的经济寿命是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加深而不断延长的。因此,人们通常在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的时候结合有形资产。但是有形资产会因为投入规模的大小而产生变化,导致很难界定“评估范围。
(3)收益期的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不但要考虑它的经济寿命,还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人们往往以协议的或者法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根据。但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就是它的收益期受到使用频率及技术进步的影响。比如假定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协议的有效年限是十年,但事实上五年后就可以实现技术更新,这时候新的、更适用的、更先进的或者是效益更高的技术资产出现,而原本的技术即便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却不再具先有进性,也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可观的利润。有些无形资产具备可持续利用性,像有的技术性无形资产,其收益期随着它的开发、升级可得到延伸。无形资产还具有独占性,若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能够比较明确的知道收益,但随着技术被广泛的传播,成本、价格方面的独占优势就会逐步丧失,收益期也会相对的缩短。
1.3重置成本法
(1)难以确定成新率。固定资产的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在大部分时间内他们的损耗都是均匀的,还有对应的方法与技术标准对其进行新旧程度测定,成新率可以比较客观的被确定。但如固定资产般的有形损耗并不存在于无形资产中,所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只能它的使用时间和效用来猜测。在这里无形资产往往会呈现出一种非线性关系。某些无形资产在特定的时间里是呈非线性递增的,像商誉、商标等;而某些无形资产则是呈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就是。曾有专家建议用无形资产所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推算成新率,但产品寿命周期因种种原因而具有不确定,且许多无形资产在同一时间里和许多产品又有联系,推算时并不具有可分性[2]。
(2)以历史成本为根据进行调整所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精准且是存在风险的。这是因为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具有虚拟性、不完整性与弱相对性。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而且过程很复杂,这就使得财务在对无形资产的核算上并没有完整的资料可进行参照,也直接导致对其核算的不严格。再者,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形成的价值并没有很直接的关系。某些无形资产的形成并不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就可以得到丰厚的收益;某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惊人,收益却平平。
2.风险的控制
国内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主要以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专家应做好下面几点:(1)最好已经详细了解了被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这其中包括了公司的大概情况、公司的经营环境、与之有关的法律、无形资产的取得过程及其历史沿革、与之有关的与无形资产相似的国内或者国际的最新情况等[3]。(2)确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约当投资分成法、成本加权平均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在现实中的评估中,往往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某一企业正常经营所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得到和运用某一无形资产,尤其是可以使得企业起死回生时更是典型。在此种状况下假定采取的是边际分析法,要得出无形资产收益期的追加利润在总利润中所占的比重,通常都会遇到下面的难点:认为在该无形资产的情况下该企业将会濒临倒闭,将生产利润大部分或者是全都都归在了超额利润上,夸大了无形资产的超额利润。因为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作用很难分清,所以还是采取约当投资分成法比较适合。(3)要注意收集和分析数据资料。因为收益法是推测将来收益并且折现的方法,无形资产又有收益期、收益分成率、收益等预测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估的时候重视数据资料的来源及对其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必须要有条不紊、有步骤的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反反复复核对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对于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要进行严格审查与核实,不能只依靠假定或者推测。模型的建立要在历史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并且要尽可能多的知道企业财务报表中税务余会计的复杂性,防止资产被重复计算[4]。(4)预测盈利。盈利预测是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核心部分,盈利预测的结果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预测一定要建立在对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收益状况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要尽量去得到历史的会计资料、了解主要成本项目的结构情况、变动状况以及 主要收益来源等。基本的资料要至少三期的历史数据与五期以上的预测数据。预测完成以后,还要对与之相关的数据来源及其可靠性、预测模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盈利预测的基本假定等再进行核实。复核要对各项目的变动趋向有科学性的解释,把谨慎性原则坚持到底。
无论是哪种评估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评估专家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要注意选择方法。通常来说,产特性较为复杂的、目的是投资或者转让的、着重资产将来的使用效果的一类无形资产,最好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而资产特性较为简单的,评估的目的是以成本推销,并且侧重于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则最好采用市场法或者成本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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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消费导刊.2010(7):103.
【关键词】 无形资产; 存在性; 收益性; 风险性; 质量评价
纵观无形资产领域的研究不难发现,迄今为止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是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正在替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驱动要素,这一事实已经无需争论。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决定着企业的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传统的无形资产会计研究主要集中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是无形资产的数量,而对无形资产质量的研究却很少见。
一、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资产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银行资产质量与信贷风险、规模经济;企业资产质量与生产效率等之间关系的研究。Harris和Raviv(1990)应用债务缓和模型(简称HR模型)研究了公司质量决定其资本结构,并最终影响企业价值。BernstEin(1996)对银行资产质量与规模经济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贷款质量对银行成本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资产质量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在资产质量理论方面国内学者对资产质量的概念和特征作了一定的分析。如干胜道、王生兵认为,资产质量是企业资产盈利性、变现性和周转能力的综合体现。张新民认为,资产质量是特定资产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满足企业对其预期期望的质量,具体表现为变现质量、单独增值质量、被利用质量、与其他资产组合增值的质量等方面。同时指出,对资产质量的分析要强调资产的相对有用性。企业所处时期不同、环境不同,资产的质量就不同。在实证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K值(k=|调整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检验和企业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或企业价值同资产质量的关系方面(宋献中、高志文,2001;李嘉明、李松敏,2005等)。
可见,近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开始研究资产质量问题,但专门针对无形资产的质量研究几乎没有。本文在借鉴前人无形资产研究以及资产质量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试图找到企业无形资产质量评价的思路和方法。
二、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种类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不一一列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巴鲁·列弗教授(2003)的观点,他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财务性的要求权,比如:专利、商标或一种特殊的可以节约成本的组织机构(互联网基础上的供应链),并指出,“无形资产、知识资本和智力资本这几个词是可以相互替换的。一般,会计学的文献中使用无形资产的概念,经济学家使用知识资本的概念,管理学和法律学书中使用智力资本的概念。尽管在不同领域中对无形资产的称呼不尽相同,但是这些概念所指的本质涵义是相同的,都是对未来收益的非实物形态的要求权。巴鲁·列弗教授定义的无形资产可谓是广义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确实存在的无形资产,但由于会计确认及计量方法的局限性导致广义无形资产中的很多无形资产种类没有纳入会计核算系统。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我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都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讨论,都强调了可辨认性和可控制性这两个约束条件,也就是将所有不可辨认、不可控制的无形资产都排除在外了。显然广义上的无形资产比会计中的无形资产的概念外延大得多。笔者先把研究范围集中在会计意义上的无形资产的质量评价,或称狭义无形资产。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
三、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
无形资产的质量特征既具有资产质量特征的某些共性,也有其特有的质量特征。
(一)无形资产首要质量特征——存在性
由于无形资产是看不见摸不着,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这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是决定其资产质量的首要特征,如果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也就应该有价值。我们在关注无形资产的存在性质量特征时主要考察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无形资产价值是否真实、是否充分,有无账外无形资产的可能性。
影响无形资产真实性的主要是虚构无形资产。虚构无形资产从何而来?无形资产的三种来源以及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和公开市场价格的特性,都为虚构无形资产大开方便之门。股东投入时虚构资产。很多企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存在比例很高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出于增加出资额的目的,部分股东投入时通过高估无形资产,甚至将根本不存在的或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导致股东投入时就产生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实。1.外购时虚构资产。通过外购来虚构无形资产,往往是出于利润舞弊的原因,将虚构的利润固化在无形资产,比其他有形资产更具有隐蔽性。比如,将费用支出包装成购买无形资产,将虚构的收入转移至购买的无形资产等。2.内部开发支出虚构资产。新准则允许将公司内部开发支出资本化,为部分企业“制造”业绩大开方便之门。部分企业虚构开发项目,有意混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任意放大资本化的支出范围,通过资本化来虚构无形资产,可以轻松达到提升当期利润的目的。
无形资产的存在性特征首先要求报表上揭示的无形资产是客观真实的,不是虚构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关注无形资产价值披露的充分性。按照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报表上看到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支出”披露的应该是由股东投入、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及已经成功的开发支出。与自创无形资产关系密切的研究支出和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全部计入了期间费用。这样的会计处理很可能会导致账外无形资产的形成,因为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并不能影响自创无形资产的成功与否。长期以来,重视研究与开发的企业就存在多项已开发成功的自创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的问题。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质量分析时,应当考虑账内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充分性以及账外无形资产存在的可能性。
(二)无形资产根本质量特征——收益性
无形资产收益性强调资产在持有和使用过程中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根据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的定义可知,企业拥有或控制资产的本质目的就是要获得经济利益的流入,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既可以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增加,也可以表现为现金流量的增加。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资产质量就越高。优质的资产是良好收益的必要条件,而良好收益是高质量资产的外在表现。因此收益性是资产质量特征的共性表现,也是无形资产的根本质量特征。资产的收益性不仅包括资产的收益能力,还包括资产的收益方式。资产的收益能力可以用统一的货币形式计量,但每种资产获取收益的方式可以互不相同。无形资产的收益实现方式和有形资产不同。对于一项专有技术企业可以利用它的先进性和有用性为企业带来超额价值,但必须和企业的有形资产一起来创造价值,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本身无法直接为企业创造财富,必须依附于直接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才能表现出其内在的价值。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资产的运用中起到胶合剂和催化剂的作用,它和其他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三)无形资产不可忽视的质量特征——风险性
无形资产的风险性就是指它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收益是伴随而生的,在考察资产收益性的同时还要考察其风险性。虽然有形资产在创造价值期间也可能有不确定性,但是这种变化的发生频率、变化幅度和把握的难易程度都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有非常大的差异。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相比,风险性更大。在评价其质量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一重要的质量特征。对于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预测难度大,受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无形资产与其相配套的资产有一定的要求,加上企业处于复杂多变的环境当中,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无形资产所面临的环境更是错综复杂、变化万千。所以对无形资产不确定性预测水平的要求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无形资产未来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的质量,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因此,在评价无形资产质量时,要对其风险性进行评价。
四、评价无形资产质量的三个维度及方法
(一)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
为什么要对单项无形资产或每一类的无形资产单独进行质量评价呢?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即便是会计意义上的几种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在存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这三方面的表现也是有明显差异的。如内部研发的非专利技术很容易被虚构或披露不充分。有实证研究表明(郭敏,2008),在会计上已确认无形资产的几种无形资产中,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主营业务利润表现出正的影响,而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使用权类无形资产表现出负的影响。这一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收益性是有差异的。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风险的大小也不相同。如有的是因为市场竞争、新技术的发展更新产生的风险,有的是因为替代品的出现产生的风险,还有的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宏观政策的变动产生的风险。因此在评价企业无形资产质量时首先要注意单项资产或者分类资产在上述三个基本质量特征中表现出来的差异,逐项、逐类进行评价。
在进行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时可以采用会计上的计量方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考察它的存在性。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考察每一类无形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核心利润的价值相关性。用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来评估每一类无形资产的风险大小。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研究都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果。
(二)无形资产整体质量评价
在实践中经常会看到,两家企业有形资产的规模相差无几,但创造出的价值增值却差别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当然这里面可能会包括还没有被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有必要关注企业无形资产整体对企业的价值贡献,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的质量。
采用CIV(Calculated Intangible Value)法来对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价。该方法是由美国伊利诺斯州的NCI研究所提出的一种计量企业无形资产的方法。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运用其有形资产获取超额收益的来源,可以通过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资本化来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该方法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视为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润。该方法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企业过去三年平均税前收益。
第二步:计算企业连续三年年末有形资产平均值。
第三步:用企业平均税前收益除以平均有形资产得到有形资产回报率(ROA)。
第四步:计算同时期同行业的平均ROA。
第五步:用行业平均ROA乘以企业平均有形资产,再从税前收益中减去该乘积,得到的结果就是该企业资产比同行业其他企业多出来的超额回报值。
第六步:计算三年平均实际所得税率并乘以超额回报,再从超额回报原值中减去这一乘积得到税后超额回报值——即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价值。
第七步:计算第六步结果的净现值。即用其除以合适的贴现率,这样就得到了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价值,而这个价值从未出现在资产负债表里。
CIV法是一种测算企业运用其无形资产创造超额价值能力大小的方法,可以借鉴这种方法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质量的高低,创造超额价值越大的企业,其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较高。如果超额价值较小甚至是负数则其无形资产的质量较低。
(三)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组合的资产组的质量评价
前面在论述无形资产的收益性质量特征时曾经指出无形资产必须和其他有形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可以把企业的资产总体看成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合在一起的资产组,评价这一资产组质量的高低。
对于由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组成的企业资产组的质量评价,可以借用托宾Q值的大小来判断。托宾Q值的大小常被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成长性。托宾Q值越大,上市公司的业绩越好,成长潜力就越大。托宾Q值等于上市公司资本的市场价值与总资产重置成本之间的比值,资本的市场价值包括公司股票市值和债务资本市场价值,债务资本市场价值不容易取得时也可以用账面价值取代。总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今天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所有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即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当托宾Q值大于1时,说明企业的无形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托宾Q值越大,说明其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越高,资产组的质量也就越高。
五、结论与不足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无形资产对企业的价值贡献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共同决定着其创造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无形资产的存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三个基本质量特征既有资产质量特征的共性,也有其特性。本文基于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试从三个不同的维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对无形资产的质量进行评价。本研究的不足之处是尚未对广义无形资产范围内的无形资产种类进行全面研究,对无形资产的风险性评价有待进一步深入和量化。上述评价方法能否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的质量,还需要实证研究的证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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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嘉明,李松敏.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5(4).
【关键词】无形资产;存在性;收益性;风险性;质量评价
纵观无形资产领域的研究不难发现,迄今为止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是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正在替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要驱动要素,这一事实已经无需争论。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决定着企业的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传统的无形资产会计研究主要集中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报告和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是无形资产的数量,而对无形资产质量的研究却很少见。
一、文献综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资产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银行资产质量与信贷风险、规模经济;企业资产质量与生产效率等之间关系的研究。Harris和Raviv(1990)应用债务缓和模型(简称HR模型)研究了公司质量决定其资本结构,并最终影响企业价值。BernstEin(1996)对银行资产质量与规模经济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贷款质量对银行成本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资产质量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在资产质量理论方面国内学者对资产质量的概念和特征作了一定的分析。如干胜道、王生兵认为,资产质量是企业资产盈利性、变现性和周转能力的综合体现。张新民认为,资产质量是特定资产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满足企业对其预期期望的质量,具体表现为变现质量、单独增值质量、被利用质量、与其他资产组合增值的质量等方面。同时指出,对资产质量的分析要强调资产的相对有用性。企业所处时期不同、环境不同,资产的质量就不同。在实证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K值(k=|调整后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检验和企业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或企业价值同资产质量的关系方面(宋献中、高志文,2001;李嘉明、李松敏,2005等)。
可见,近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开始研究资产质量问题,但专门针对无形资产的质量研究几乎没有。本文在借鉴前人无形资产研究以及资产质量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试图找到企业无形资产质量评价的思路和方法。
二、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种类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不一一列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巴鲁·列弗教授(2003)的观点,他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财务性的要求权,比如:专利、商标或一种特殊的可以节约成本的组织机构(互联网基础上的供应链),并指出,“无形资产、知识资本和智力资本这几个词是可以相互替换的。一般,会计学的文献中使用无形资产的概念,经济学家使用知识资本的概念,管理学和法律学书中使用智力资本的概念。尽管在不同领域中对无形资产的称呼不尽相同,但是这些概念所指的本质涵义是相同的,都是对未来收益的非实物形态的要求权。巴鲁·列弗教授定义的无形资产可谓是广义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确实存在的无形资产,但由于会计确认及计量方法的局限性导致广义无形资产中的很多无形资产种类没有纳入会计核算系统。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我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都将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讨论,都强调了可辨认性和可控制性这两个约束条件,也就是将所有不可辨认、不可控制的无形资产都排除在外了。显然广义上的无形资产比会计中的无形资产的概念外延大得多。笔者先把研究范围集中在会计意义上的无形资产的质量评价,或称狭义无形资产。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
三、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
无形资产的质量特征既具有资产质量特征的某些共性,也有其特有的质量特征。
(一)无形资产首要质量特征——存在性
由于无形资产是看不见摸不着,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这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是否存在是决定其资产质量的首要特征,如果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也就应该有价值。我们在关注无形资产的存在性质量特征时主要考察会计报表上列示的无形资产价值是否真实、是否充分,有无账外无形资产的可能性。
影响无形资产真实性的主要是虚构无形资产。虚构无形资产从何而来?无形资产的三种来源以及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和公开市场价格的特性,都为虚构无形资产大开方便之门。股东投入时虚构资产。很多企业的实收资本构成中,存在比例很高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出于增加出资额的目的,部分股东投入时通过高估无形资产,甚至将根本不存在的或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导致股东投入时就产生无形资产的出资不实。1.外购时虚构资产。通过外购来虚构无形资产,往往是出于利润舞弊的原因,将虚构的利润固化在无形资产,比其他有形资产更具有隐蔽性。比如,将费用支出包装成购买无形资产,将虚构的收入转移至购买的无形资产等。2.内部开发支出虚构资产。新准则允许将公司内部开发支出资本化,为部分企业“制造”业绩大开方便之门。部分企业虚构开发项目,有意混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任意放大资本化的支出范围,通过资本化来虚构无形资产,可以轻松达到提升当期利润的目的。
无形资产的存在性特征首先要求报表上揭示的无形资产是客观真实的,不是虚构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关注无形资产价值披露的充分性。按照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报表上看到的“无形资产”和“研发支出”披露的应该是由股东投入、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以及已经成功的开发支出。与自创无形资产关系密切的研究支出和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全部计入了期间费用。这样的会计处理很可能会导致账外无形资产的形成,因为研究与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并不能影响自创无形资产的成功与否。长期以来,重视研究与开发的企业就存在多项已开发成功的自创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出来的问题。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质量分析时,应当考虑账内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充分性以及账外无形资产存在的可能性。
(二)无形资产根本质量特征——收益性
无形资产收益性强调资产在持有和使用过程中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根据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的定义可知,企业拥有或控制资产的本质目的就是要获得经济利益的流入,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既可以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增加,也可以表现为现金流量的增加。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资产质量就越高。优质的资产是良好收益的必要条件,而良好收益是高质量资产的外在表现。因此收益性是资产质量特征的共性表现,也是无形资产的根本质量特征。资产的收益性不仅包括资产的收益能力,还包括资产的收益方式。资产的收益能力可以用统一的货币形式计量,但每种资产获取收益的方式可以互不相同。无形资产的收益实现方式和有形资产不同。对于一项专有技术企业可以利用它的先进性和有用性为企业带来超额价值,但必须和企业的有形资产一起来创造价值,也就是说无形资产本身无法直接为企业创造财富,必须依附于直接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才能表现出其内在的价值。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资产的运用中起到胶合剂和催化剂的作用,它和其他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为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的流入。
(三)无形资产不可忽视的质量特征——风险性
无形资产的风险性就是指它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收益是伴随而生的,在考察资产收益性的同时还要考察其风险性。虽然有形资产在创造价值期间也可能有不确定性,但是这种变化的发生频率、变化幅度和把握的难易程度都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有非常大的差异。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相比,风险性更大。在评价其质量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一重要的质量特征。对于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预测难度大,受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无形资产与其相配套的资产有一定的要求,加上企业处于复杂多变的环境当中,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无形资产所面临的环境更是错综复杂、变化万千。所以对无形资产不确定性预测水平的要求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无形资产未来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的质量,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因此,在评价无形资产质量时,要对其风险性进行评价。
四、评价无形资产质量的三个维度及方法
(一)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
为什么要对单项无形资产或每一类的无形资产单独进行质量评价呢?笔者认为基于上述无形资产的基本质量特征,即便是会计意义上的几种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在存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这三方面的表现也是有明显差异的。如内部研发的非专利技术很容易被虚构或披露不充分。有实证研究表明(郭敏,2008),在会计上已确认无形资产的几种无形资产中,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主营业务利润表现出正的影响,而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使用权类无形资产表现出负的影响。这一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收益性是有差异的。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风险的大小也不相同。如有的是因为市场竞争、新技术的发展更新产生的风险,有的是因为替代品的出现产生的风险,还有的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宏观政策的变动产生的风险。因此在评价企业无形资产质量时首先要注意单项资产或者分类资产在上述三个基本质量特征中表现出来的差异,逐项、逐类进行评价。
在进行单项或分类无形资产质量评价时可以采用会计上的计量方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考察它的存在性。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考察每一类无形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核心利润的价值相关性。用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来评估每一类无形资产的风险大小。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研究都有一定的进展和成果。
(二)无形资产整体质量评价
在实践中经常会看到,两家企业有形资产的规模相差无几,但创造出的价值增值却差别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当然这里面可能会包括还没有被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有必要关注企业无形资产整体对企业的价值贡献,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的质量。
采用CIV(CalculatedIntangibleValue)法来对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价。该方法是由美国伊利诺斯州的NCI研究所提出的一种计量企业无形资产的方法。该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企业无形资产是企业运用其有形资产获取超额收益的来源,可以通过对企业超额收益的资本化来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该方法以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形资产收益率为基础,将企业收益中超出行业平均有形资产收益的那部分视为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润。该方法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企业过去三年平均税前收益。
第二步:计算企业连续三年年末有形资产平均值。
第三步:用企业平均税前收益除以平均有形资产得到有形资产回报率(ROA)。
第四步:计算同时期同行业的平均ROA。
第五步:用行业平均ROA乘以企业平均有形资产,再从税前收益中减去该乘积,得到的结果就是该企业资产比同行业其他企业多出来的超额回报值。
第六步:计算三年平均实际所得税率并乘以超额回报,再从超额回报原值中减去这一乘积得到税后超额回报值——即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价值。
第七步:计算第六步结果的净现值。即用其除以合适的贴现率,这样就得到了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价值,而这个价值从未出现在资产负债表里。
CIV法是一种测算企业运用其无形资产创造超额价值能力大小的方法,可以借鉴这种方法来评价无形资产整体质量的高低,创造超额价值越大的企业,其无形资产的整体质量较高。如果超额价值较小甚至是负数则其无形资产的质量较低。
(三)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组合的资产组的质量评价
前面在论述无形资产的收益性质量特征时曾经指出无形资产必须和其他有形资产组合在一起为企业创造价值。可以把企业的资产总体看成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合在一起的资产组,评价这一资产组质量的高低。
对于由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组成的企业资产组的质量评价,可以借用托宾Q值的大小来判断。托宾Q值的大小常被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以及成长性。托宾Q值越大,上市公司的业绩越好,成长潜力就越大。托宾Q值等于上市公司资本的市场价值与总资产重置成本之间的比值,资本的市场价值包括公司股票市值和债务资本市场价值,债务资本市场价值不容易取得时也可以用账面价值取代。总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今天要用多少钱才能买下所有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即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当托宾Q值大于1时,说明企业的无形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市场价值高于其重置成本,托宾Q值越大,说明其资产组的市场价值越高,资产组的质量也就越高。
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关于无形资产的理论问题基本包括确认、计量以及披露等问题,其中无形资产的计量是一个公认的难题。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特征
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包括其开发研究、取得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几个特征。
(一)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
知识性无形资产的取得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存在复杂的智力支付过程。其成果的取得往往带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由其成果负担全部研究开发试验等费用不甚合理,但要分别归类分配,也是十分困难的,故而其成果价值与其对应的成本缺乏配比性。
(二)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只有予以资本化后,方能计入无形资产。因而在一些知识性无形资产取得的前期开发、培训、试验等费用因无法资本化,无法进行成本计量,不能计入无形资产,使无形资产的反映支离破碎,不少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
(三)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
由上述的弱配比性、缺项性所决定,无形资产成本的外在形式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权,其成本只含有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并非其全部费用。这样就会使无形资产的价值缺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无形资产计量基础应逐渐由会计学家的投入价值转变为经济学家的产出价值。
二、无形资产的计量假设
要正确计量无形资产,必须确定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两个假设前提。
(一)持续使用假设
即假设无形资产将按现行用途持续使用,或将转换用途后继续使用。
(二)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设被计量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其价格公开,其高低取决于市场行情。存在无形资产的公开市场,必然考虑无形资产的最大最佳效用,通常可在任何时候找到自愿的买方和卖方。
三、无形资产的计量属性选择
(一)传统的历史成本对无形资产计量的局限性
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功能。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是针对有形资产的一种计量方法。历史成本是企业取得各财产物资时的实际成本,其计量的时间以交易的实际发生作为计量基础。
历史成本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存在以下明显的局限性:1.无形资产的取得时点难以确定。2.实际成本难以确切计量。3.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可以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与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如商标权取得时的实际成本通常只包括注册登记费、律师费等可以确切计量的实际成本,而不包括其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潜在市场价值;4.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的变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的随着科技发展,出现了性质功能上更优越的替代品,成为被淘汰的无形资产;有的随着无形损耗的加速,可能使实际价值低于账面价值。
(二)无形资产的计价应以公允价值为主
公允价值突出的是在市场经济中,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公允价值的计算过程要利用现值技术,它所突出的是市场价格,在计算的多种现值中进行选择,找到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在现代会计实务中,无形资产的计价应逐渐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1.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它更看重的是资产的产出价值即公允价值
产出价值观是以被运用资源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资源的价值源泉,以时间价值的现值作为计量基础,其理论依据是资产的价值是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与投入价值重在资产“过去的支出”相反,产出价值观更注重资产的“未来支出”。这就从时间上弥补了从历史角度计量的不足。由于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就是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所以产出价值观的计量观念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提高无形资产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也正如前面对无形资产成本特性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以产出价值为基础计量无形资产已成为一种客观的需要。
2.以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的可行性
公允价值对于资产,尤其是虚拟资产和软性资产的计量,具有特别的适应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B)曾明确表示:“在未来准则制定过程中应考虑,当应用现值技术在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和重新开始计量时,本委员会预期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知识经济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得到了保证;世界经济一体化,使相互分割的资本市场成为一个统一体;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公允价值可以随时准确地获取,且减少了人为估计的成份;完善的资本市场提供的信息是为众人所接受的,极具有效性。因而可以说公允价值的客观公允性是无可非议的。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则为其提供了完备的物质基础,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为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送提供了条件。计算公允价值时通过现代通信技术获取信息,既快速方便又成本低廉。大量复杂繁琐的数据经过计算机的加工后以数据库形式直接储存于计算机中,完备的物质条件使公允价值的计算有了必备的技术条件。
由以上正反两方面的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无形资产的计量将逐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四、自创商誉的计量问题分析
自创商誉的计量问题是会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由于自创商誉自身的特殊性,我们有必要将其单独列出进行探讨。虽然笔者认为从长远看,自创商誉终将不再确认,但从现在的实际环境出发,我们仍然不能忽视对自创商誉的确认,而自创商誉的计量问题也必然成为我们必须面临的难题。
(一)自创商誉计量的方法
目前关于自创商誉计量方法的探讨有很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自创商誉应确认为:用企业付息前的总资产收益超过所使用资产的总成本的余额来表示。其公式如下:
IDSYt=EBIt-WACC×TAt-1
式中:
IDSYt(Internally developed goodwill):公司在第t时间阶段所创造资产商誉的价值量
EBIt(Earnings before interest):公司在第t时间阶段付息前所创造的收益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资产的平均使用成本
TAt-1(Total assets):公司在第t时间阶段初所用的本企业总资产净值
该公式说明自创商誉的价值量可以用企业创造的实际收益(付息前的收益)超过该企业在所使用的资产上的平均期望收益值的超常收益表示。即自创商誉等于一定时期内使用一定量资本创造的全部收益减去使用该资产的成本后得出的超常收益。超常收益的大小被认为是商誉大小的一个测量。显然,资产收益与资产成本差额观把商誉的价值量界定在企业付息前的总资产收益超过所使用资产的总成本的范围内,准确地表示了商誉的价值量的界定范围是企业价值量的增值。它的内在涵义是自创商誉的价值量作为所有者财富的增值,其大小既取决于经营者所创造的资产收益率,还取决于他们所应用的资产量的大小,以及所使用的该资产的成本大小。这使自创商誉作为一个计量指标比单纯使用收益率指标更能全面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自创商誉计量的举例
下面以某公司为例计算该公司的自创商誉。该公司的有关财务状况如下:
某公司本年度年初、年末净资产量的平均值为650万元,息税前利润总额为90万元。该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计算表如表1所示:
该公司的自创商誉可按下列方式确认:
息税前利润总额 90.00
减:企业资本的平均使用
成本×企业总资产净值(11.95%×650)77.625
自创商誉12.375
笔者认为该计量方法的优点在于:1.很好地符合自创商誉的定义,并减少了计量中的人为因素;2.这一差额所代表的商誉是在保值基础上的增值,真正体现了企业的增值能力;3.这一差额所代表商誉获得的时间和确认的时间是一致的,符合公认会计原则关于资产确认的时间要求;4.这种计量方法比较简洁,已被许多公司应用。
五、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各国对研究与开发的投资都在不断增加。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已占其各自GDP的2.3%。从图1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许多世界上知名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都已经占据该企业销售收入的很大比重。因此,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计量成为会计界极为关注的问题。
(一)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公告“研究和开发成本的会计处理”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财务会计准则第86号公告做出补充规定,对于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一旦技术可行性得以确立就应该确认为资产。因此在美国,除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外,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均作为费用。
英国于1989年修订的第13号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13)规定,对研究活动的全部支出,即研究成本,计入当期费用;而对开发活动的全部支出即开发成本,则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企业一经选定一种方法要一贯地应用于全部的开发项目。一种方法是将开发成本计入当期费用,另一种方法是将符合规定标准的开发成本要资本化确认为相关的资产,一般列为无形资产项目。然后在商业生产后按预期的经济收益期逐期摊销,并且如果现行情况表明已经资本化开发成本的摊余金额,不可能从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则要将该项摊余金额全部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7月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该准则规定,只有当企业可证明以下所有各项时,开发(或内部项目的开发阶段)产生的无形资产才应予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使其能使用或销售,在技术上可行。2.有意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销售它。3.有能力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4.该无形资产可以在未来产生经济利益,其中,企业应证明存在着无形资产的产出市场或无形资产本身的市场;如果该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那么应证明该无形资产的有用性。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6.对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综观各国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表2可以看出,世界各国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总的说来有两种:全部费用化,如美国(除计算机软件研发支出外);部分费用化(也可称有条件的资本化),如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我国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问题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用等,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入账。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现实中,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过程是需要巨额支出的,但目前财务报表中计量的无形资产却在“可验证性”的借口下,只反映如律师费、注册费等费用,真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这好比实物资产如固定资产的计量只反映了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却丢弃了购买成本!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严重背离,且大量的、本应能够反映企业价值的信息被隐匿于表外。
由此,笔者认为这种计价方法有很多缺点:
1.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
因为有些专利权、商标权开发费用很大,如果仅以最后阶段的申请、注册费用计价,势必使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2.不符合配比原则
大部分无形资产在尚未开发成功的会计期间里可能不产生任何收益,却要负担大量的开发费用,而开发成功以后的受益会计期间里仅摊销少量的申请、注册费用,显然很不合理。
3.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开发的投资收益
因为一项专利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一般都需花费较长时间和名目繁多的支出才能开发出来,由于没有树立无形资产成本核算的思想意识和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组织工作,在开发费用的记录方面就会显示出极大的随意性,以致于项目开发成功之时无从考查其投资总额,使将来无法考核无形资产的投资效益。
4.不利于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因为自创无形资产仅以较少的注册费和聘请律师费作为其入账价值,势必造成账面价值偏低,所以对其的保护和管理就难以给予足够的重视。
总之,这种方法从理论到实践,与国际惯例都有一定的差别,不仅不利于我国无形资产的核算,也不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
(三)我国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笔者认为,不加分析地将研究与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是不妥的。这是因为这种处理方式完全忽视了研究与开发的经济本质,而且会将最有价值的资产驱之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当然,把所有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全部资本化也是不妥的。因为这将会把失败的研究开发支出全部确认为资产,从而歪曲实现的利润和虚增企业的资产。因此,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采取费用化处理的规定,需要加以改革。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允许将满足规定标准的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改革值得我国借鉴。即在做出对研究与开发成本进行费用化规定的同时,还应规定,一旦这些成本费用形成的结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达到了自创无形资产的标准,便应该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六、结论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应采取资本化、费用化同时并举的方法。
[关键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5)12-0155-03
一、OECD《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的相关内容介绍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行动计划是从全球价值链分析和价值贡献的角度,研究无形资产对企业盈利的贡献及利润归属,以解决税收收入与实际经济活动相分离的问题。
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无形资产被界定为既不是实物资产,也不是金融资产,它可被企业拥有或者控制以用于商业活动,而且该种资产的使用或者转让如果发生在可比的独立交易的情况下是需要得到补偿的。这一表述完全不同于会计领域和法律领域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与转让定价领域中传统的以列举法定义的无形资产相比,《指引》中的无形资产定义包含更为宽泛的范围,不以是否可获得法律、合约或者其他形式的保护以及能否独立转让作为辨别转让定价领域中无形资产的前提和条件。
针对当前无形资产利润收益归属分析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指引》提出了以下分析步骤:根据法律安排的约定和条件确定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人;通过功能分析,确定在开发、提升、维护和保护以及利用无形资产的过程中执行职能、使用资产并承担风险的企业;通过详细的功能分析,确定各方行为是否与相关法律安排中关于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条款相一致;根据相关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法定所有权,并根据职能、资产、风险及其他价值贡献因素所创造的有关贡献,确认与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无形资产相关的受控交易;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这些受控交易确定与各方所创造的贡献相符的独立交易价格。其中,确定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人是整个分析的起始步骤,但这只能作为在各关联方之间确定无形资产收益归属时的一个参考。《指引》认为需进一步分析各关联方在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过程中所执行的职能、使用的资产和承担的风险,及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所做出的贡献来确定无形资产收益在各方之间的分配和归属,而不能仅根据法定所有权来决定收益权归属。无形资产收益最终是否归属于法定所有人并非绝对的,这既取决于法定所有人为无形资产预期价值的创造所做出的贡献,又取决于跨国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为无形资产预期价值的创造所做出的贡献以及贡献的大小。
从上述内容分析可以看出,当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领域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做了更为宽泛的界定;另一方面,是在判断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收益归属时,将辨别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法律所有权作为初始起点、以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是否做出贡献以及所做出贡献的性质和程度为评判的基础性标准、以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优先于法律、合同安排为指导原则。
二、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税收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特别纳税调整办法》明确了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可见,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特征叙述和类型列举相结合的方式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以及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合理方法进行调整。《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可以适用于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和交易净利润法;在对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进行可比性分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类别、用途、适用行业、预期收益以及无形资产的开发投资、转让条件、独占程度、受有关国家法律保护的程度及期限、受让成本和费用、功能风险情况和可替代性等。
现行税法还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可以达成成本分摊协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对共同发生的成本进行分摊。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前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需另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转让定价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3月18日了16号公告,规定企业因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而需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通过分析关联各方在该无形资产的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应用和推广中履行的功能、投入的资产及承担的风险,考虑和判定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以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企业是否应当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应当支付多少特许权使用费。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三、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存在的不足
(一)未制定专门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税法
我国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规定零星散落于不同的文件,与其他关联交易(如劳务的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和购销等)的转让定价法规交织在一起,并未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自身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独立的、系统的税法。这难以有效应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给国家税收带来的严峻挑战,不利于解决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所带来的日益严重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和税收风险。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不一致且不全面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无形资产的范围限定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六大类。而《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无形资产涵盖的范围要更宽泛一些,还包括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等。《特别纳税调整办法》的法律效力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但其所规定的无形资产却与上位法的规定存在不一致,这是否具有合法性值得商榷,同时也会带来许多弊端,很可能会引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务争议,尤其是在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环境背景下。此外,与《指引》中无形资产的定义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际上还是沿用了会计领域中的无形资产定义,尽管《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无形资产涵盖的范围要更加宽泛一些,但仍然与《指引》有较大差距。
(三)虽体现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最新成果但仍不充分
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相关税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体现了BEPS行动计划的一些最新成果。《特别纳税调整办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可以达成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的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享有受益权。这实际上体现了关联各方(成本分摊协议各参与方)只要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创造做出了贡献,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享有无形资产收益权。值得注意的是,16号公告中要求分析关联各方在无形资产的开发、价值提升、维护、保护、应用和推广中履行的功能、投入的资产及承担的风险来判定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以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这与《指引》中无形资产“开发、提升、维护、保护以及利用的交易”的表述相吻合。此外,16号公告还规定“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也与《指引》中“不能够仅仅根据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就决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权归属”的观念相一致。但对《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最新成果和理念,我国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法规还尚未加以吸收和借鉴,如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法定所有人、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分析步骤等。
四、《指引》对我国的启示
(一)梳理和完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税收制度
由于无形资产相对于有形资产、劳务等有其自身的特点,其转让定价问题也更具复杂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单独列为BEPS 行动计划中的一项,并了具有针对性的中期报告。可见,制定专门针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处理规则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我国应积极适应这种发展潮流,系统梳理当前散落在多个不同文件中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相关的规定,制定专门的税法制度,改变目前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与其他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法规交织在一起的混沌现状,从而更好地应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所带来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问题,也为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降低涉税风险提供制度性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范围
如前所述,与《指引》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过于狭窄。如果采用过于狭隘的无形资产定义,极有可能出现税务机关认为属于无形资产而纳税人认为不属于无形资产的项目,从而引发税务争议。在跨国贸易如此频繁的当今,这也不利于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此外,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办法》中有所差异。因此,我国应尽快统一和明确现行税法中无形资产的定义,以增强税法的确定性和严肃性,同时积极吸收借鉴《指引》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改变以逐项列举的方式确定无形资产的定义,根据国际发展趋势适当扩大无形资产的范围。
(三)吸收和借鉴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新成果
虽然我国当前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的税法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吸收和借鉴了《指引》的一些最新成果,但对该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最新成果和理念还未加以吸收和借鉴。我国应在系统梳理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规定和明确统一无形资产定义和范围的同时,吸收和借鉴《指引》中其他有价值的新成果、新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规则。
(四)持续关注和积极参与OECD的行动计划
尽管BEPS行动计划已取得不菲成绩,但仍存在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和达成共识的地方。《指引》并未就如何在为无形资产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各方之间合理确定补偿的多少和程度以及如何实现经济补偿与价值创造保持一致给出清晰的指引和更为详细的说明。这一问题的解决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今后OECD必定会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我国应不断关注BEPS行动计划,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对其中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念持续加以吸收和借鉴,以建立起与对外开放和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务处理规则。同时,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牢牢把握历史机遇,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维护我国税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建良好、公平、公正的国际税收秩序。
[参考文献]
[1]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2014).Guidance on Transfer Pricing Aspects of Intangibles.OECD/G20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Project.OECD Publishing.
[2]张滢.BEPS行动计划8成果5――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J].国际税收,2014(10).
关键词:财务分析指标 偿债能力 成长能力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扩招以及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各高校普遍开始了大规模的校舍、新校区的建设以及购置大量仪器设备。虽然高校收入总量在不断增加,但远不能满足教育投入迅猛增长的需要。在这种形势下,新建项目依靠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成为大多数高校的选择。
一、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概述
(一)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内容
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包括财务分析的基本指标体系和财务综合分析指标体系两大部分。财务分析的基本指标有八个: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事业支出等。财务综合分析指标体系是以财务绩效和风险分析为核心,以财务综合实力为辅助的分析系统,该系统主要反映财务综合实力、财务运行绩效和财务发展潜力三大方面的状况。
(二)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不足
1、缺少反映无形资产及其收益率的指标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生产要素中对知识含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近年来不断增长,特别是高科技企业。
2、缺少反映偿债能力的分析指标
高校虽然是事业单位,不存在破产的可能,但是仍然可能出现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可能出现发不出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日常开支等现象。因此,针对高校可能产生的失衡风险。从偿债能力方面考察高校财务风险是很必要的。
3,缺少反映高校成长能力的指标。
与企业一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之间也充满着竞争。高校要吸引生源和优秀人才,就需要抓住市场经济提供的有利时机。取得长足发展。因此。高校的成长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也成为考核高校财务状况的重要方面。而现行财务分析体系中,又没有反映高校成长能力的指标,从而无法满足决策的需要。
(三)现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缺少具体指标的标准值
标准值是指同类高校已达到的水平。标准值有两种:一种是先进水平,另一种是平均水平。将本高校的财务分析指标值与先进水平比,可以了解自己与同类高校的差距。发现本校的潜力之所在,通过挖掘潜力,提高效益;将本高校的财务分析指标值与平均水平比,可以了解自己在同类高校中所处的位置,明确努力的方向,处于平均水平以下者要努力追赶平均水平,达到平均水平者要追赶先进水平。
二、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措施
(一)、增加反映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及无形资产收益率指标无形资产是高校重要的资源,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高低,是高校智力资源多少的反映。显示学校发展潜力的大小。
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无形资产总额,总资产额
一般来说,该指标越高,表示高校的智能越大,高校的发展空间也越大。无形资产收益率是反映无形资产使用效果的指标。
无形资产收益率=无形资产收益额/无形资产总额・1OO%
该指标越高,说明高校无形资产使用效果越好。
(二)由于高校负债筹资目前处于尝试阶段,操作方法很不完善,如何评价更是无所适从。而企业已经有一套成熟的负债评价指标,我们可以借鉴企业偿债能力指标,建立高校负债偿债能力指标体系,从量化角度来评估高校财务状况,进而指导高校筹资活动。
O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值,是衡量一个组织变现能力最常用的指标之一。它表明高校每一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的保证,反映高校用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的能力。
02资产负债率。学校资产负债率是指学校负债总额与全部资产的比率。它用于衡量高校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也反映高校长期偿债能力。
(三)成长能力指标
01货币资金支出比率。货币资金支出比率是年末货币资金与总支出的比值,它反映高校每份支出需要多少货币资金作为保障,即高校未来货币资金的刚性满足程度。
02自有资金动用程度。自有资金是指学校可以支配的自有财力,包括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和专用基金。
03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是本年净资产的增长额与上年资产的比值。高校的净资产主要包括学校的各项基金(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经营结余,是衡量高校发展潜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比率越大,表明高校的成长能力越强,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小,反之,高校面临的财务风险将会越大。
关键词:无形资产 信息 披露
知识经济时代是无形资产占重要地位的时代,无形资产信息与会计信息用户的决策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然而,在现行会计实务中,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揭示显得过于简单,很难反映无形资产日益多样化和在企业中的地位逐步重要的实际情况。
一、无形资产披露不足的原因剖析
传统会计实行的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资产观。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是按照工业经济模式来设计和运作的,主要以有形资产的披露为中心, 强调的是“客观存在性”和会计上的“可计量性”,是一种“历史观”。而大多数无形资产由于未来结果不确定,它的计量被认为是不可靠的,所以,传统会计将大量的无形资产排斥在确认系统之外,许多企业自创和新兴的无形资产得不到反映。
对“谨慎原则”的过分运用。谨慎原则尽管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会计惯例,但这一惯例的运用,却没有多少会计理论基础,而是对不确定的客观经济环境所作出的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反应,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因此,它通常不被认为是一条必须遵守的会计原则,而是与“重大性”、“成本效益原则”等一起被称为“修正性惯例”。诚然,在不确定性日益加剧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稳健原则对于防止对前景过分乐观的估计、减少决策的风险,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一原则的过分运用,又与相关性等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相背离,从而削弱了会计信息应有的作用,其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就目前会计准则的规定情况来说,在某些项目的会计处理方面是有些过分“谨慎了”。运用“谨慎原则”的一个后果就是:在信息质量的选择上,强调“可靠性”重于“相关性”。无形资产的无形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给其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谨慎原则的指导下,会计准则宁可牺牲“相关性”来换取“可靠性”。
企业缺乏充分披露无形资产信息的动机。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体系还不完善,资本市场有效性不足,对一些重要信息的相关价值缺乏敏感性,致使公司经理人自愿披露的动机不足,懒于披露。另一方面,财务分析师也缺乏要求完全披露无形资产信息的动机。财务分析师特别是与公司管理当局关系紧密的财务分析师,他们一般通过电话会议、背景介绍等途径已经从公司经理人员那里获得了关于公司创新活动的足够的信息,所以,企业对外报告中是否充分披露无形资产信息,对他们已无关紧要。事实上,如果这些信息在财务报表上公开披露反倒会影响他们的信息优势。
二、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披露的思路
丰富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方式。其一,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在某一时点上无形资产存在状况的信息应该全面揭示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价值和无形资产净值。其二,在利润表中,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对于无形资产转让收益和对外投资收益较大的企业,可以在“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和“投资收益”项目下各设明细项目,或者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其三,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项目应单独列示于主表内,并将投资增加的无形资产价值和处置无形资产收回现金的价值单独列示,以披露企业无形资产的增减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另外,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还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也可以编制 “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的信息。会计报表附注对报表信息质量有重要的影响,报表附注的内容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报表附注可以反映那些在会计报表中不能确认、表述或者是非量化的无形资产的重要信息,比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的信息。在人力资源会计研究中,有一种观点就是把人力资源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笔者认为这是有道理的。相比其它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存在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在现行会计模式下对它进行确认计量难度极大,因而人力资源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进行披露还有许多技术困难尚待克服。这个问题的解决必须突破传统会计的束缚,在诸如资产的定义、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以及财务报告的结构与内容等方面适当创新。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现行会计模式下,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人力资源进行披露比较理想。在会计报表附注中除了披露人力资源投资成本、人力资源维护使用成本外,还可以披露反映员工文化素质的学历、反映员工技术技能的职称、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等信息。
加强社会中介机构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监审。社会中介机构的监审不力,是造成当前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1)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客户的现状,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可以由行政监督机构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机构作为审计的委托方。或者由行业监管机构通过招标的形式综合考虑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资质、实力、内部管理水平等因素选择会计事务所。(2)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通过不断地学习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水准。(3)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审计对象的审计年限,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授权单位的关系过分密切,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4)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纳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对于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严惩。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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