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3 15:32:0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招标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工程知识 综合应用
工程招标作为现代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担负着为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选择好最优合格参建单位的重任,如何能达到招标的目标,除了程序上的严格实施之外,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知识的综合应用是能否顺利完成招标任务的保证,下面就某机场招标项目的实施来浅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知识等在招标中的综合应用。
某新建4C级民用机场主要包括航站楼、机场跑道、停机坪、其他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涉及到了勘测、设计、监理、跟踪审计、施工等所有的招标类别。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基于各种原因,招标人总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提出一些较高的要求,比如该机场建设项目的飞行区站坪地基处理试验段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在投标人资质审核上,招标人就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机场场道一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场场道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但是依据建建[2001]82号文《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第三十二部分――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飞行区指标4C级及以下机场的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工程的施工(包括土基、基础、道面及飞行区排水工程)。因此此项目机场场道工程专业二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就可以符合要求,相应的项目经理也是仅需二级建造师即可。显然招标人提出的资质要求高出了该标准。
对招标人而言,都希望选择一家有过类似施工经验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同样在该项目站坪地基处理实验段工程招标公告中,招标方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承接过造价15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有担任过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
根据苏建招[2006]372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慎重选择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如果因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设置过多、过高,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减少或者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要求,重新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该站坪地基处理实验段工程招标公告中设置了过多过高的条件,因此必须有不得少于九家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能否有九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准时参加投标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一来,就增加了一次完成招标的风险,结果很可能就需要进行二次公告、资格预审,这不仅增加了费用支出,更延长了招标周期,对于工期紧张的项目甚至会因此而影响工期。所以资格条件的设置要慎重考虑。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的评标细则中设置类似业绩的评分项,并对类似施工业绩进行分类分等级评分,这样既保证了招标的成功率又可以选择一个优质并有类似施工经验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每个建设单位都希望能将工程建设成一个优质的工程,该项目招标方也要求该项目能创鲁班奖。因此在评标细则的制定上招标方提出:拉开投标单位关于曾经得过有关奖项的评分等级,只对投标单位中获得过鲁班奖奖项的赋予分值,而对获得过其他优质工程奖的则不赋予分值。
而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显然,招标人只对获得过鲁班奖的投标单位赋予分值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的规定对获得过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均给予一定梯度的分值。
无论是建设方、方、其他建设参与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权利相辖、义务对等是各方合作的基础。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总是有有关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来提出一些不平等的要求。
在该机场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中标单位按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工程招投标合同,在编制该招标文件的过程中,该工程的招标方多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示: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而从合同的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和有关法律规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也应该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
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实现招标预期,招标工作的科学安排是成功完成招标任务的核心,也综合体现了工程知识在招标中的应用。招标工作的科学安排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合理的招标进度安排: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将需要招标的所有项目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实际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招标的进度时间表。
标段划分:合理的标段划分既是施工工艺的要求,也是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的需要,同时也为以后的项目实施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例如此次招标项目的总进度计划中有以下几项工作:航站楼设计;航站楼桩基施工、桩基监理;航站楼施工、监理;航站楼钢结构施工、监理;幕墙施工、监理;水电安装、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在拿到总进度计划以后,就要与招标方探讨标段的合理划分和招标进度安排。招标的时间流程为:公告备案审核1-2天,公示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预审公示2天,招标文件备案审核2-3天,招标文件发放至开标不少于20天,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一个流程下来即使很顺畅也需要40天左右,所以为了保证总工期要求,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市民城管法制意识的主题,以城管法规宣传“进街头、进社区、进商家、进机关、进媒体”为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全力营造人人遵守城管法规、个个维护城市文明的良好氛围,为提升城市形象、共建美好家园、成功迎接卫生城市复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时间和内容
宣传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18日。
宣传内容:
1、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省城市容貌标准》;
4、《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
5、《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加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7、《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8、《市城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指南》
三、宣传形式及责任分解
(一)“进街头”宣传
(1)用宣传台、宣传展板在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交通节点等人流量集中处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特别要结合《市市民最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向市民反复宣传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及城管法规的处罚规定(责任单位:各科室)。
(2)将市民常见的违反城管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制作成光碟,在城区大型电子显示屏高频率播出(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重要路段和交通节点设置的大型公益广告牌、环卫设施上设置城管公益广告,多角度宣传城管执法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容科)。
(二)“进社区”宣传
(1)设立宣传点,向社区居民发放《城管法规摘编手册》巡回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各小区悬挂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科室)。
(2)在社区信息栏开辟城管公益宣传栏,及时张贴城管信息、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并不断更新内容(责任单位:法制股)。
(3)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寓城管法律法规宣传于管理执法之中(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三)“进商家”宣传
将门前卫生、停车秩序、店招广告的设置等内容制作成漫画册,向沿街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发放,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责任单位:法制股、市容科)。
(四)“进机关”宣传
(1)在城管网开辟专栏,制作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网络向广大机关干部普及城管法律知识(责任单位:法制股)。
(2)编辑一期《城管工作简讯》,及时向区级机关各部门传递工作信息、报道城管动态、宣传城管法律(责任单位:办公室)。
(3)在行政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城管公益宣传标语、创建卫生城市的相关容貌标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职责等内容(责任单位:法制股)。
(五)“进媒体”宣传
(1)在《新》开展城管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引导市民学习城管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争做文明市民(责任单位:法制股)。
(2)在市、区电视台开辟曝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人和事专栏。(责任单位:各科室、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18日-20日):准备阶段
1、制定活动方案;
2、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展板,编辑视频;
3、全面发动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4月21日-5月15日):实施阶段
1、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好活动的新闻报道,扩大社会效果。
第三阶段(5月15日-5月18日):总结阶段
收集活动情况和相关数据材料,对宣传活动月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总结材料。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城管法规宣传月活动,对提高市民素质,引导公众配合参与城市管理,有着积极意义。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城管法规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科室要将宣传活动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细化活动方案,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落实好活动的责任制,积极有效开展各类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和《青岛市**—**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四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建管行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繁荣四方、平安四方、文明四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任务
(一)认真开展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和意义,熟悉修正的章节和内容,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公民的维宪意识。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单位工作实际,通过举办学习班、法制讲座等有效形式,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增强诚信理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前建筑市场、土地市场、集贸市场存在的不规范、漏洞多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土地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广大消费者、市场经营、监管人员依法消费、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
(三)认真开展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理重点工作,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对象,向社会大力宣传《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等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四)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认真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机关“学法日”制度,加强考核,提高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年内举办建管局科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讲座2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做好今年的国家公职人员《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实现自我能力的强化提升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强化自我。作为一名大办督查,掌握全面的理论知识是十分重要的。近段时间,我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明确政治方向,并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日常工作中严以律己,遵守中队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作风,让自已时刻保持最佳状态。
(二)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自我。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核心就是要以党的各项政策为指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树立“***”工作理念,不断地学习城市管理业务知识来充实自已,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三)加强投诉回复受理,完善自我,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献,我在投诉应诉工作中,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如在重点投诉现场查看时,能很快的发现问题的所在,如在群众来电、来访投诉过程中,能有条不紊利用平时所学的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回答来电、来访者的问题。
二、强化执行,实现工作水平和效能双提升。
近年来,我坚持认真做好执法大队队伍规范化建设每月、每季度、半年度、年终、依法行政台帐迎检工作;做好2017 年***。多年来,在台帐检查中得到领导肯定,在今年年度台帐检查中,***推向市区,这是我们中队的荣耀,但同时也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力求完美,要把不足的地方进行总结、整改,要把好的地方进行提升。
对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今年,做好“三挂钩”为民服务的走访工作;做好违法建设的统计整理及上报工作,今年***;***
三、2018,该怎么做?
2018年,对于和我一起进城管队伍的队员来说,具有一定特殊意义,因为到今年已经是我们进城管的第10个年头。在这个队伍里从先期的懵懂、到后来的一知半解、到现在的深有体会。
关键词:市政管线;工程档案;质量;执法;制度
Abstract: The paper further explor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ject file archiving and management work of the city municipal pipeline, and puts forward the feasible solutions from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system and law enforcement.Parts of the problems suggested is universal, solving which can have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practical work.
Key words: municipal pipelines; project files; quality; law enforc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直以来,由于市政管线工程档案业务难度较大,加上市政管线工程一般不需要办理房地产确权证明,所以工程档案归档过程中存在问题多,困扰多。我市城建档案馆自从成立市政管线科以来,千方百计加大力气做了大量的有针对性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我市市政管线工程档案(尤其是利用率高的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勘察文件、测量数据、竣工图等)的归档率以及归档质量大大提高;并且随着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项工作的开展,地下管线数据的移交工作也在逐步推进中。但是,与成熟的房屋工程档案归档工作相比拟,依然存在着不尽人意的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市政工程报建手续不完善的现象相对常见,档案资料遭遇先天不足的问题。
市政工程基本都是政府投资工程,有的由于急于上马,常常未完成正常报建程序就开工建设(大多数工程直至竣工阶段用地手续依然未办理完毕);有的是边开工边报建;有的甚至是先开工后报建(比如由于台风刮坏海堤而产生的修堤应急工程)。部分代建单位怀有侥幸心理,直到工程完工也并未去补全报建手续,档案资料遭遇先天不足的问题;而市政工程都是关系民生,完工之后不管档案资料齐全与否,工程都将投入使用,档案资料欠账就常常不了了之。
二、部分建设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履行其组织、监督、检查、收集、汇总以及移交档案等职能。
部分建设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无视《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是在基建过程中,未履行其组织、监督、检查以及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收集以及立卷归档工作的职责;二是在工程档案预验收和归档阶段,亦未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收集以及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三是甚至当施工单位到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和归档时,还不积极、不配合城建档案馆,找种种理由或者想各种办法,推诿移交本由该司负责移交的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文件,影响工程档案预验收顺利进行,导致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
三、部分管线建设(或产权)单位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拒绝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管线资料。
附属于道路建设的管线工程,如给水、排水、电缆沟、交通视频监控工程,往往能按照有关要求,与道路一起办理工程档案预验收以及档案移交工作,在城建档案馆归档质量良好。单独报建的管线工程,主要是电力、通讯、燃气、有线电视等工程,建设(或产权)单位一直以来,不但未履行其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监督、检查、汇总以及移交工程有关各方档案资料的职能,而且本该属于该司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资料,他们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移交,尽管该档案资料(含测量数据)齐全。而对于这种不移交档案的明显违法行为,地方执法力度又不足;尽管珠海于2008年又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这种事实依然没有改变,地下管线档案数据的存档依然是老大难问题,导致挖断管线事情常有发生,社会经济损失不断。
四、档案资料员更换频繁,熟手资料员流失情况严重。
经笔者多年工作发现,市政管线工程相关单位,尤其是施工单位,普遍缺乏固定的档案资料员。每逢工程开工之初,随便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或者在外面找人兼职担任档案资料员,这样的人大多未经过档案专业培训,他们不光缺乏必要的档案理论知识,也不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水平;同时,他们由于身兼多项工作或者纯属兼职,所以缺乏足够的时间在工地从事资料收集工作;再遇上施工项目漏测漏验的情况,档案资料员闭门造车编写档案资料数据的情况普遍存在;而数据资料的盖章审查不严格情况普遍,造假的数据资料往往可以蒙混过关,造成了档案与施工过程不同步,档案不真实,不准确、质量不高的现象。
每当新档案资料员完成一到两个工程项目,刚刚对档案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往往又被安排去做其他工作,新资料员重新上岗,重新开始学习档案知识,就这样周而复始,没法保证档案资料的质量与稳定。
综上所述,尽管城建档案馆做了大量的工作,档案归档率以及归档质量情况得到根本好转,但是依然有完善与提高的空间,只有开动脑筋,积极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从机制上、从流程上、从加大违法成本上着手,就能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让归档档案更完整、更高质量。具体如下:
一、严格报建手续管理制度,将完善报建手续与工程结算紧密相连。
针对报建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工程务必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进行项目报批。二是将完善报建手续与工程结算紧密相连,市财政部门在结算前要核对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完善(可由城建档案馆出具档案存档的证明文件),发现有报建未完善的,应停止进行该工程的结算工作,直至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报建手续后才恢复受理该工程结算工作。
二、做好做大宣传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意识。
城建档案馆必须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理论知识以及档案工作水平,熟悉有关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档案专业规范的要求。走向街头,走进相关单位,定期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定期举办座谈会、咨询会,大力宣传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及档案专业规范,转变工作对象的思想观念,为工作顺利开展打基础。日常工作中,遇到不履行职责、不理解档案工作、不愿意移交档案的情况,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大局、长远以及办事对象的角度耐心地进行说服,敦促、提醒该单位转变思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事。
三、严格执行处罚措施,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单位付出违法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在工程档案竣工验收后向城建档案馆或者有关部门移交档案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未移交档案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虽然有那么多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但是在我市,多年来,未移交档案的违法行为并未得到应有的追究与惩罚,管线建设(或管理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必付出成本与代价,这不光亵渎了法律的尊严,而且助长了这种违法行为的长期发生,最终导致了城建档案馆档案存档数据不完整,给政府决策以及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便。
事实上上,若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种不移交档案的行为就一定能得到有效地遏止。比如我们的临近城市――中山市,为了收集地下管线测量数据,即使该市未出台地下管线法律法规,仅凭借《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该市规划局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文,对于不办理规划报建、逾期不进行竣工测量、不办理规划验收、不按规定报送工程档案的行为,由市城建档案馆将违章建设单位名单同时报送市规划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该市规划局马上暂停受理该单位所有建设工程(含管线工程)的报建审批业务,待其按照要求补办工程报建、竣工测量、规划验收、工程档案归档等所有事项后才恢复受理其建设工程案件;另一方面,市城管执法局则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取得显著的成效。
珠海等城市,完全可以照搬中山市的做法,让违法的建设单位付出违法成本,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四、必须实行工程档案资料员上岗证制度、备案制度、相对固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