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网上支付发展范文

网上支付发展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23 14:53:2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网上支付发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网上支付发展

篇1

【关键词】网上支付 第三方支付 情景规划

目前,国内外就网上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上支付系统安全性、信用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对于安全性的网上支付结构框架、 对网上支付系统的安全协议的研究、消费者网上购物行为以及对网站信任的研究、网上支付系统风险的定量分析与管理模式研究。而本文主要就国内网上支付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和分析,即首先分析国内网上支付行业构成、网上支付企业分类、网上支付产业特征以及网上支付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然后提出使用情景规划模型,希望可以对网上支付企业提出战略建议并就未来提出关键问题。

本文提出使用的情景规划模型主要是在大量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加入适当定量分析,从而来对国内网上支付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战略建议。

一、国内网上支付产业分析

1、网上支付行业的构成

网上支付的原动力是顾客要购买网上商户的产品或服务,这个时候顾客为此向网上商户支付货款,需要利用银行的系统实现银行划款。但就目前国内的环境或体系而言,银行没有足够的动力来主动的满足和推动顾客和商户对网上支付的所有需求,因此网上支付企业的出现成为必然。同时网上支付产业的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调控。所以,网上支付行业主要由五部分组成:顾客、商户、银行、网上支付企业和政府。

2、网上支付企业的分类

目前国内网上支付企业主要分为三类:(1)银行网上支付,金融背景与业务熟悉是这类支付平台的最大优势,比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2)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其中又分为寡头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以银联电子支付为代表)和非寡头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如IPS环讯、快钱、网银在线);(3)依托大型B2C、C2C网站的非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比如支付宝、财付通和安付通。三种不同类型的网上支付企业所拥有的资源、目标客户和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都不尽相同,三者之间往往也表现出竞争和合作的关系。

3、网上支付市场现阶段的特征

(1)网上支付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目前国内提供网上支付的企业有40余家,并且提供的产品(服务)差异性极小,买方可以充分自由方便地选择。(2)国内网上支付发展不平衡。在目前中国电子商务支付领域,C2C网上支付已经趋于成熟,B2C网上支付正处于市场开拓阶段,而B2B网上支付的条件和环境尚未成熟,中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不均衡,未来中国电子商务支付方式的彻底解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3)其他特征。主要表现在网上支付企业趋向行业细分化和银行与支付企业的竞争日益凸显。

4、网上支付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网上支付企业主要面临网络安全、市场竞争、投入成本、盈利压力、服务与创新不足以及法律和政策的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另外,网上支付企业如何能清晰地洞察目前市场环境、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又采取何种竞争合作策略、同时在面对顾客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时,如何改变经营策略都是困扰网上支付企业的问题。

二、情景规划模型介绍

1、情景规划概念

情景规划(Scenario Planning)是由美国兰德公司开发的一种战略设计和战略对话的工具,它以相关人员为主体,运用想象力对未来的各种可能性进行挖掘、归类,从而提高组织感知其经营环境的变化、思考这种变化的含义、改变心智模式以及据此采取行动的能力。由于情景规划在理念与方法上与行动学习的一致性,它既可以看成是行动学习的一种形式,又可作为其他行动学习项目,尤其是战略性行动学习的破冰项目。

2、情景规划MACTOR工具

MACTOR是法国教授M.Godet等创造的一种定性定量结合的角色战略分析方法,MACTOR是进行情景规划建模时常用的一种方法。MACTOR方法的模型框图见图1。

三、情景规划模型应用于网上支付企业研究

考虑本文主要是提出将情景规划模型应用于网上支付企业的研究,因此不具体进行定量分析,下面主要确定影响网上支付产业的关键角色以及关键角色之间争夺的主要目标,然后简单介绍通过Mactor方法来如何对网上支付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战略建议。

1、确定关键角色

通过国内网上支付产业分析可以得知,影响网上支付行业的关键角色包括如下7个 :A1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A2寡头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A3寡头非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A4顾客、A5银行、A6商户、A7国家法规。

2、确定战略争夺领域和各种目标

确定了影响国内网上支付产业的关键角色以后,同时需要确定各个角色之间的战略冲突主要是体现在哪些战略领域的目标上。而对于每个目标,各个角色可能是同意、反对或者中立。具体参见表1。

3、Mactor方法对网上支付企业发展提出战略建议

使用Mactor方法,通过建立目标角色矩阵(简单定位)及其意见集中和分散矩阵、目标角色评价矩阵及其意见集中和分散矩阵、直接影响矩阵、直接间接影响矩阵、加权数值定位矩阵及其集中和分散矩阵等矩阵进行定量分析,可以看出各个关键角色之间的意见集中和分散程度,各个角色对其他角色的影响度,各个角色对于其他角色的依赖度,各个角色对于所有目标的总影响能。这样可以就各角色(主要是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寡头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寡头非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以及银行)未来的发展提出战略建议。

四、总结

本文主要对网上支付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包括网上支付市场构成、网上支付企业划分、网上支付行业现阶段特征以及网上支付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国内外就网上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上支付系统安全性、信用问题以及法律问题。而本文主要研究国内不同的网上支付企业在各自特征和拥有资源不同、网上支付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网上支付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如何改变战略和制定经营策略的问题。同时,本文提出使用情景规划模型这种战略工具来对网上支付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战略建议。

【参考文献】

[1] 于英川:现代决策理论和实践.科学出版社,2005.

[2] 邱昭良:情景规划理论和应用介绍.首届学习型组织理论前沿与趋势研讨会,2004.

[3] 杨国明:第三方支付经营模式探析.华南金融电脑,2006(4).

篇2

关键词:网上支付;制约因素;应对策略

网上支付是以开放性的因特网为基础的在线电子支付,它使个人和企业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与网上交易同步的网上支付结算。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条件,有效推动了支付流程的再造,解决了电子商务资金流问题,促进了电子商务的繁荣和发展。2005年以来,我国网上支付发展十分迅速,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迈入了以全面实现网上支付为特征的崭新发展阶段。但由于起步较晚,网上支付发展还不充分,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很多制约因素的限制,这些因素也间接地限制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一、影响我国网上支付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体网上支付市场的发展。据调查,不使用网上支付的首要的两个因素都与安全有关,其中有61.2%的网上用户担心交易“交全”,42.7%的用户担心个人隐私的安全,34.6%网上用户认为注册麻烦而不太习惯使用。现代金融造假手段,使不法分子在网民网上购物时,利用与银行网站相类似的网络页面,很容易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走;另外,黑客、木马病毒攻击也让网民在支付过程中防不胜防。木马潜伏在计算机中,时刻监视用户的一举一动,从而盗取账户和密码信息,而黑客则利用系统漏洞、用户的安全意识薄弱入侵用户的计算机,获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和密码,导致网民在网上支付受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信用问题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进入电子商务时代,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子商务是一种无形的交易,如果交易双方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网上支付就不可能发生,即使存在着较完善的网上支付系统。这种信用体系在我国还没有建立。或是出于法制不健全,或是出于体制弊端,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银行之间拖欠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不仅使用者数量相对来说比较少,而目恶意透支的人太多,银行只好严加防范。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这种恶劣的信用环境下发展网上支付将遇到很大阻力。

(三)标准问题

为了使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和扩展得以顺利进行,需要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广泛的合作,在硬件和软件供应商技术支持下逐步形成网络银行的统一标准,确保软件、硬件、客户应用技术及系统和网络通讯协议的兼容性。在我国,由于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起步阶段就采取各自为政的方针,造成目前技术标准统一的混乱局面。最早推出网上支付业务的招商银行采用的是SSL标准,而中国银行采取的则是更为高级的SET标准。这种缺乏长远规划的行为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并使得网上金融的整体服务效率比较低下,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显然,消费者对此的反应,将是较少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而这又进一步阻碍了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

(四)监管问题

由于对网上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难以查证,网上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资金非法转移、套现资金的便利工具。买卖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平台顺利完成资金转移,从而达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钱、贿赂、非法回扣等)。目前,大部分的网上支付是基于银行卡完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交易,由买方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卖家收到款项后变现,从而达到非法套现的目的。信用卡套现具有较大风险,国内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取现有较严格的限制并收取较高的费用,而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则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绕开了发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费方式达到了预借现金的目的,如果该方式被广泛利用,信用卡套现金额过高,很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五)法规问题

目前,具体到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业务,法律上基本还是一个空白。传统的支付结算规则在网上支付业务规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法律只有《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类似传统结算业务中签章的问题),规章有人民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的《电子支付指引》,除此没有其他规范。可以说,关于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在法律制度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政府机构对目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这些机构和他们的业务要不要监管,要不要有一定的规则去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网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安全问题、金融监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

二、我国网上支付发展的应对策略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在我国刚刚起步,应该说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就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努力,通过长期积极和系统地建设,才能够促进网上支付市场的高效健康地发展。

(一)从政府角度分析

网上支付的金融环境、法律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法制环境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建设。

积极拉动个人电子商务的需求,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丰富网上信息资源,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使用电子商务,有意愿也有能力上网,从而为网上支付提供足够多的客户群体。

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交易平台建设,尤其是鼓励要大力发展第三方平台,为网上支付的发展创造有力条件。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以立法的方式填补电子支付法律体系中的空白,早日出台《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电子支付的法规制度,为电子支付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网络系统,完善信用认证的信用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主体的诚信档案;要完善社会公共信用信急披露机制,使得诚信可以度量并可以传播,利用公众的力量引导交易实体能够自觉诚信;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对信用交易的有效监管及失信惩罚机制,提高社会整体信用等级。

加快电子支付业务的相关标准的制定,尽快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多层次全方位的认证中心,推动网上支付和推动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二)从金融机构分析

加快网上银行的发展。网上银行本身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具有经济性、方便性、流动性等优点,无疑是最节约、最有效、最能接近小额零代业务用户的一种手段。因此,银行需要对传统的机构做出改革,从战略的角度发展网上银行业务。

加强银行间互联的建设。银行业适合国情能够服务于全行业、跨银行的结算清算体系,各家银行需要配合跨行互联工作,研究并开发相应的接口方案或转换方案,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

加强银行内部系统软硬件的安全性,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人员的交全意识,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

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认证体系,要避免各方自行其是或各自为政造成市场的混乱,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和标准统一的金融认证机构。

(三)从电子商务企业分析

建设在线交全的交易平台。安全性是网上交易平台的基础。网上企业首先要具备可靠的网络软件硬件环境和信息交全体系,其中信息安全体系可以包括三个层次:加密算法,安全认证技术和安全应用协议。在设计电子支付系统时,应采取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如SET标准。建立并不断改进企业网络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与健全系统安全的管理,积极研究和同时做好网络的安全防范工作,强化交易系统的管理,确保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和私密性。

通过研究细分市场,推进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吸引更多的客户使用电子业务。通过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投入,使更多客户了解电子商务所带的便利,同时消除交全性的顾虑,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电子购物的方式。

篇3

关键词: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信用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已成为21世纪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和各国经济活动的核心。而完整的电子商务要求做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都尽可能在网上进行,这有赖于网络银行与网上支付制度的建立。

国外电子商务与旅游业结合比较密切,据调查,全球有17万家旅游企业在网上开展综合、专业、特色的旅游服务;2000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4200亿美元,其中旅游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630亿美元,占24%;全球旅游电子商务连续5年以上以350%的速度发展。这都离不开良好的网上支付体系的运行。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网上年旅游交易额已达到40亿至50亿元人民币,约占所有互联网电子商务总量的20%。电子商务与旅游业的结合改变了我国旅游业的管理模式和行为模式。当前,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发展期,电子商务对于旅游业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而网上支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对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应用与发展进行了探讨。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方式与工具

(一)网上支付方式

1.信用卡支付方式。互联网针对消费者商务的交易(B2C为主)的支付主要通过信用卡来完成。信用卡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授权持卡人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信用凭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功能包括:ID身份功能,证明持卡人身份;结算功能,可用于支付购买商品、享受服务的款项;信息记录功能,将持卡人的属性、对卡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数据记录在卡中。

2.电子支票支付方式。电子支票是—种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个账户的电子付款形式。一般通过专用的网络、设备、软件及一整套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在交易中,商家要验证支票的签发单位是否存在,支票的单位是否与购货单位一致,还要验证客户的签名。

3.电子现金支付方式。又称数字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即以电子方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其实质是代表价值的数字。这是一种储值型的支付工具,使用时与纸币类似,多用于小额支付,可以实现脱机处理。主要有两种形式:币值存储在IC卡上;以数据文件存储在计算机的硬盘上。电子现金具有人们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同时又具有电脑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正逐步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之一。

4.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是指银行使用电子工具通过互联网向其客户提品和服务。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提存款服务、信贷服务、账户管理、提供财务意见、电子单据支付以及提供其他电子支付的工具和服务如电子货币等。完整的电子商务一般包括信息沟通、资金支付及商品配送三大环节,缺少资金支付,商品配送将难以完成。因此,网上银行所提供的电子支付手段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自从美国的安全第一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诞生以后,网上银行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争取业务增长的重要手段。1999年以来,我国银行网上业务也有了重大发展,各大国有和商业银行均陆续推出了网上银行服务,实现了网上支付。

(二)网上支付工具

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在线支付工具,如表1所示。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现状

(一)旅游中介商

本文以携程旅行网为例进行分析。携程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酒店预订费;机票预订费;自助游与商务游中的酒店、机票预订费,其收入的途径与前两项基本一致;线路预订费,携程通过与其他旅行社合作,经营一些组团的业务(非主营业务)。

除了酒店预订大多采用酒店前台支付的办法,对于其他三项的交易而言,顾客既可以选择网上支付,也可以选择线上浏览、电话确认、离线交易的办法。尽管携程采取了积点奖励的办法来鼓励网上支付,但是大部分交易还是离线完成的。

(二)旅行社

自2000年4月中青旅推出“青旅在线”后,国内三大旅行社(国旅、中旅、中青旅)和其他具有地区优势的旅行社(如上海春秋旅行社、广州广之旅等)都陆续开展了旅游电子商务。本文以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春秋旅游网)为例进行分析。

春秋旅游网的盈利模型是由网站、春秋国旅总社及各网点、上游的旅游企业(各地分社及合作旅行社、航空票务商、目的地酒店)和网民市场共同构成。其目标市场主要为观光和度假游客,由于春秋国旅具有强大的资源,线路预订成为了网站的主营业务。春秋旅游网提供的产品,顾客可以选择网上支付,也可以选择网上浏览、电话确定、离线交易的办法,同时还可以到春秋国旅的各分社进行购买。但就目前的经营状况而言,电话确定与离线交易仍然是消费者的主要选择。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旅游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对于网上支付并没有真正接受;主流的B2C网站中,最主要的支付形式仍是货到付款。网上支付的滞后,将阻碍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排斥呢?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主要障碍:信用缺失

我国旅游企业网络营销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与旅游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网上支付等手段还没有找到安全便捷的解决方案。

根据艾瑞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中国网上支付调查报告显示,有近六成的网民认为不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是“担心交易的安全性”,如图1所示;而据CNNIC的调查报告表明,大约有四成的网民认为电子商务的最大障碍是信用问题。

首先,消费者传统的购物习惯对旅行社的网络营销具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完全习惯于面对实物进行挑选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购物方式。人类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惯性使人们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适应面对虚拟旅游产品使用虚拟的电子货币、电子机票进行的电子商务模式。因此,同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网络营销还需要经历一个被消费者接受的过程。

其次,在网上支付的实际使用中,信用问题成为一个制约因素。在以纸质媒介作为支付交易的商务活动中,由于是面对面,并有纸质交易凭证,加上法律体系的保证,人们在这种长期形成的商务活动中建立起了对这整套体系的信用,如果出现经济纠纷会由法律体系仲裁而给予经济利益的保证。但电子商务的经济活动过程与传统的方式完全不同,交易过程中没有确认过程合法存在的纸质凭证,这就带来了可信度的问题。因此,消费者和商家在网上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信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相互连带的问题。当前,是否信守服务承诺,即是否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成为人们衡量电子商务服务商或电子商务网站好坏的重要指标。但据统计,2007年互联网服务投诉中,网购被骗位居首位。企业或个人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更加重了网民对网上支付的排斥性。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各种失信现象时有发生,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可以完全确定交易行为人的信用。并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远未达到任何行为都有记录可查的情况,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发展网上支付会有较大的障碍。

由于上述原因,国内旅游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旅游预订用网络,付款交易用传统方式。电子商务的快捷性、低成本性等特征未能得到体现,使旅游网站的功能还停留于提供信息的初级层次。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发展建议

由上可知,推动网上支付在旅游业的有效发展与普及,必须从增强“信用保障”入手。一方面,政府应制订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另一方面,企业需要面向市场积极探索各种信用保障机制与措施。下文主要从企业方面进行阐述。

(一)加强旅游企业网络支付的安全建设

首先,旅游企业应积极与知名度、信誉度较高的银行合作,普及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电子支付方式。保证游客所使用的电子支付工具必须由其账户所在的银行发行,游客可以到与旅行社有业务关系的银行去使用现金购买货币卡,当游客进行网上支付时可以向旅行社和银行同时发通知,将资金从银行的账户上转移到旅行社的账户上。其次,旅游企业的网站应安装防火墙,防止“黑客”攻击,保障网民的隐私权和财产安全,促进网上支付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以增强消费者的信任程度

旅行企业应通过广告宣传、新闻会、现场活动、网上促销等多种形式,尽可能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本旅行企业的网址,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网络信誉,为网络营销的发展减轻阻力。

(三)推进网上支付工具的多样化

目前的网上支付方式中,以信用卡使用为主,为解决社会信用风险较高的问题,我国出现了具有“信用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网上支付平台演变成了资金流的中间环节。走在前列的商家已经涵盖了B2B、B2C和C2C三个领域。如阿里巴巴的诚信通及诚信指数,易趣的买家、卖家互评制度,淘宝网的“支付宝”,都是建立诚信体系、保障用户利益的有效举措。与此同时,以第三方信用评估为基础的交易行为逐渐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

旅游企业应结合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推进网上支付工具的多样化。除了推广电子支票、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等工具外,应推动“诚信支付工具”的使用,其代表是“支付宝”和“贝宝”。

在零售行业,由于阿里巴巴“支付宝”和eBay的“贝宝”等支付平台大力拓展市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网上支付和收款变得更加容易,从而促进了个人网上交易以及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进程。旅游业引入这种模式将很有前景,可以让不同的机票商、酒店和旅行社分别与消费者实现网上交易和支付。这种平台的成功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信用体系的建立,即通过商家信用认证、信用凭证上传、支付信用度累计和用户监督(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尽可能确保商户的诚信和信息的真实;二是引入类似“支付宝”的诚信支付工具,确保用户在享受到服务后再正式支付费用,进一步减少交易风险。

综上所述,网上支付信用缺失及相关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是阻碍网上支付在旅游业普及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当前对于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很多游客还是处于观望状态,但相信随着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技术日趋完善,信用保障机制日益健全,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会为广大游客所接受,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葛晓敏,刘敏,王少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策略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1)下

篇4

关键词:网上银行;跨行清算支付系统;发展;探讨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8017202

为了迎合电子银行交易的发展,中国银行业系统需要进行一种精炼,各家银行支付业务的进行依赖于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及各参与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从而进行跨行清算业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人行支付清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后,组织建设的又一人民币跨行支付系统。通过将各商业银行系统连接起来实现逐笔发送、实时轧差的跨行清算业务,主要包括跨行借记、跨行贷记、授权协议签约及跨行账户信息查询等功能。客户可以注册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并通过网银系统提交业务指令,实时获得业务处理结果,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跨行业务。

2010年8月30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共有14家商业银行通过验收,对客户开放。上线之初,由于人们担心系统不够稳定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全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数据显示,目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2年末,全国共有120家机构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2012全年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66亿笔,金额3.56万亿元;日均处理业务79.11万笔,金额106.04亿元。《2013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数据显示,2013年第一季度,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业务1.17亿笔,金额1.6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1.17%和200.05%,分别占支付系统业务笔数和金额的2.24%和0.22%;日均处理支付业务134.46万笔,金额184.66亿元,日均量较12年均有明显增长。

这个系统的建成是我国金融领域电子化、信息化进程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该系统是跨行支付业务的一项创新成果,代表了我国跨行清算业务的又一发展,对客户而言主要存在如下优势:

第一,高效。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7*24小时运行,为客户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支付平台,在这一方面相较于之前早已投入运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有明显进步优势。大额支付系统可实时处理业务但只在工作日运行,双休日及国家法定假日等时间需要停运;小额支付系统需要批量处理,交易有延时,无法实时处理业务。而对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个人客户可以在有支付需求时随时通过所使用的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提交交易指令,并实时获得指令处理结果,不必苦恼去网点不方便、交易处理延时大、交易流程繁杂等问题,交易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同时也对提高客户交易活跃度、稳定及提高客户资源保有率有一定作用。

第二,便利。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账户管理及支付方式,使客户可以实现集中管理名下多个账户,拓展了传统网上银行的功能。传统方式下,一个拥有多家银行账户的客户,在管理名下账户时需要分别登录各家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也就是需要在电脑上安装各家银行的客户端、控件等,并管理不同银行的登录、支付密码及安全认证介质,实行起来相当烦琐和不便。而在这种创新方式下,只要所使用的银行已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客户即可选择一家习惯使用的“管家”银行,并通过与其他各银行签订授权支付及管理协议,即刻实现在“管家”银行上管理所有银行账户,一般包括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跨行转账等常用交易,能够满足客户账户管理的日常需求。

第三,创新功能。部分银行提供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供的跨行清算功能,推出了资金归集业务,并进行大范围推广和营销。签订了授权协议的客户,可设定一定的条件,将其他银行卡或账户中的资金自动转入“管家”银行账户中,为客户实现资金自动归集功能,省去一一管理的麻烦。这同时也为银行揽储提供了新的渠道。

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改变客户传统的账户管理及交易方式的同时,它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不能正确解决可能会影响该功能的进一步推广及普及:

第一,对客户而言,办理该业务的流程相对较为复杂,手续烦琐,也有一定门槛。由于是新功能新产品,加之推广力度不够,很多人并不知道都有哪些功能、哪些功能适合自己,即使知道功能也不知如何申请、如何使用等等问题,没有一个规范的渠道获取这些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虽然后台要实现的本质功能一样,但各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对申请交易的条件、步骤要求、功能设置、菜单名称等不尽相同,给客户的操作带来了很大困扰,需要通过各银行的功能简介或须知等内容分别学习和查阅。这些问题首先限制了该功能的推广效果,其次给客户带来的体验较差,不容易被客户接受,造成潜在客户流失。

第二,由于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进行的跨行支付交易依赖于业务发起行系统、业务接收行系统、人行系统、网络原因等多方环境的正常与否,相对来说环境发生问题的概率较大且不易排查,一定程度上给客户交易带来了困扰。可能客户急于使用其进行转账等支付交易,但种种原因没有实时到账且问题原因无法快速明确等因素,造成部分客户放弃该渠道,转而投向其他传统交易方式。

第三,人行交易限额固定。当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要求处理支付业务的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不超过5万元,各参与行均需遵守。这一硬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风险,且能够满足部分客户的小额支付需求。但对于有大额支付需求的客户来说就无法使用这种方式了,只能转而使用其他传统方式,否则只能多笔支付,承担多笔交易手续费,实在不便。

第四,商业银行协议限额标准不统一。在签订授权支付协议时,各商业银行规定的单笔交易限额、日累计交易限额、日累计交易笔数等限额标准差别较大。考虑到风险因素、揽储策略等原因,部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限额较低,无法满足需求;而部分银行则另有考虑,为客户设定的限制较松,可进行大金额多笔支付。这些限额的设定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内部策略自行制定,并随着市场需求、营销策略等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客户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只能遵守。

第五,收费标准不统一。当前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交跨行支付指令,一般由业务发起行收取交易手续费,各行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手续费标准,导致不同银行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相差很大。当然这对商业银行而言也许是一件好事,可以根据市场策略制定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收费标准,但对客户而言,收费标准相差很大确实难以接受。客户需要花费时间了解各行的收费标准以及与传统方式相比孰优孰劣,再从中选择合适的银行及交易方式。

第六,交易安全性。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新闻标题,近日,系统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供的跨行账户管理及支付功能逐渐成为犯罪分子恶意利用的一个“工具”,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多起客户被骗案例。这些案例多是由于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骗子提供的网上链接进行授权交易。这些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与交易者对该功能不是足够了解有关系,因为有些银行的签约手续及交易流程较为简便,客户不清楚每步操作代表的业务含义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等,从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导。在各家银行网银的实际体验得知,大部分银行在签约、支付等交易页面的显著位置对客户进行安全提示,而部分银行则没有相关提示信息或提示不够醒目,对客户的警示性不强。

第七,由于资金归集等类似功能的存在,为银行提供了一个新的吸引资金的方式。提供这一功能的归集方对该功能进行大肆宣传与营销,而被归集方必然不愿意推广该业务,以免资金流出。这一业务的普及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大银行的网点优势。因此,由于涉及各参与商业银行间的利益划分及优势地位的弱化,推广和普及必然会遭到一定程度的阻碍,遇到两难境地。

现今,网上银行已成为非常普遍的支付手段,它也必将成为未来金融管理方式的发展趋势。我们不应该忽视优势,消极对待问题,从而止步不前;要全面分析当前发展态势,积极应对各类问题,为依赖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这一新业务开辟新的机会。

第一,随着未来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会有更多客户加大交易需求,交易额也将不断提高。国内宏观经济的稳定,用户消费习惯的养成,银行业自身业务的创新和信息科技的日新月异都推动着我国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此外,十二五期间,若国际金融环境没有显著恶化,国内经济不出现重大动荡,网上银行将依然保持一个平稳的发展速度,预计2014年左右网银交易规模有可能在现有水平上翻一番。因此建议更多的银行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尽量使更多客户享受到此服务、享受到同等的服务,同时有利于当前公共问题的应对和解决。

第二,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应重视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一一进行深刻剖析,一方面大力发展相关安全技术,提高自身系统的交易安全性。尤其是授权操作,需要各方重点关注,以防犯罪分子利用这一“工具”进行违法交易。另一方面,要建立规范渠道使客户清晰明确各类操作的含义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如通过交易页面显著位置的安全提示信息、短信提醒等方式,提示客户要从自身角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重视网上银行操作的安全性,不轻易听从、相信陌生人误导而进行授权等操作。

第三,由于近来接连出现的安全问题等因素,部分银行纷纷调整额度。对于额度不统一的问题,银行应注意在提升功能效用的同时,重视其带来的安全问题,要合理平衡二者之间的矛盾,力争找到最优解,更加有效地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对于收费差异问题,一方面银行考虑到目前人民银行并不对商业银行收取费用,但存在将来收费的可能,也不敢轻易免费。这一方面还需要人民银行统一标准或给予一定限制,各商业银行遵循规定制定各自的限额、收费等标准,使客户享受到同质的服务。除此之外,各行对于该业务的办理流程、菜单名称、功能设置等也应在遵循一定标准的前提下进行个性化发展。

篇5

关键词:支付宝;网上银行;业务影响

一、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所具有方便快捷的自身优势逐渐显现,它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中的消费习惯,电子商务交易额也在日益剧增。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它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我国目前从事网上支付的方式可大致分为两种:第三方支付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所涉及的支付和结算等业务对网上银行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支付宝平台是我国早期成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本文以支付宝平台为例主要研究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模式及对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

二、支付宝平台的发展概况

1.产生背景

(1)电子商务的兴起。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计算机在大众生活中的普及导致电子商务这一产物也随之出现,这种新型的商务交易模式拥有低成本、门槛低、市场需求反映及时这些优点,所以逐渐被社会所认可,应用层面越来越广泛。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增长率达到顶峰,同比2002年增长了127.3%,之后交易规模逐渐进入稳定增长阶段,2007年-2010年平均每年增长率为45.4%。

(2)电子支付的出现。对于电子商务来说有四个要素分别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其中资金流指的是资金的进入、流出等转移过程,而这些过程要依靠网络实现,即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类是银行所提供的网上银行支付;第二类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提供的电子支付,例如支付宝。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于存贷款的利息差,对于网上支付这块业务并没有足够开发,除此之外,因为网上交易双方可能是不同的银行用户,这样就需要交易双方银行进行协商并且开发相应的技术后成交易,这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工作。对于支付宝平台来说,他可以与多家银行进行关联完成在线支付,它具有延迟支付功能,不但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而且弥补了网上银行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的缺陷。

2.支付宝的创新

(1)支付方式的创新。支付宝平台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和弥补网上银行交易过程中的不便开发了延迟支付功能。支付宝在交易过程中所充当的角色是中介,主要任务是代为保管交易货款,它是在买家收到货物并且验证无误后将货款支付给卖家,买家不用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或者货物有问题而无法退货,而卖家也不用担心发货后买家不付款的问题。

(2)搭建自己的信用数据库。支付宝根据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进行了数据记录,通过长年累月的数据积累它拥有了很强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库,这为它后期的所开发的新业务做准备,淘宝根据通过支付宝建立的消费者交易大数据库,掌握了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经济实力,为其开通信用消费业务--蚂蚁花呗,可以提供消费者先消费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的便利。

(3)提供优惠政策。支付宝对买卖双方提供免费服务,不管同城或者异地,买卖双方都不收取手续费。除此之外,还为买方提供了优惠的交易价格。支付宝的这一便利吸引了大量的网络商家和消费者。

(4)依托强大平台。支付宝的发展如此迅速,后面有强大的电商平台在支撑,它依托于阿里巴巴集团和淘宝网。阿里巴巴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B2B电子商务企业给很多国家提供了电子商务服务,这对于支付宝的品牌推出和前期运营是强有力的支持。支付宝凭借其背后强大的网络技术平台开发的二维码和声波付款方式一度被业内人士或者银行视为眼中钉,而支付宝首席财务官井贤栋一再表示“我们与银行的关系是合作大于竞争”,可以从此看出不仅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是离不开强大的网络平台。

三、支付宝支付平台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影响

1.银行传统业务逐渐被渗透

随着第三方支付领域的不断拓展,银行一些传统业务被渗透,例如网上银行的代收居民生活水电煤气费用、电话充值、保险代销以及投资理财等业务。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合推出了一款灵活性投资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刚推出时的利率是5%左右,并且当时网上银行还没有随投随取的理财产品,现今大部分商业银行也在网上推出类似产品,从表中可以看出余额宝相比于其他网上银行的理财产品起点低、赎回时间自由等优点。

2.网上银行缺乏用户体验的缺点被放大

我国网上银行凭借银行业在大众心中公信力强的优势在拓展业务的时候不免以自身为中心,对于业务流程的整体设计中忽略了用户体验感,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兴起网上银行业务以自身为中心的设计显然受到严峻挑战。随着支付宝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它提供给大众的方便快捷人性化服务使得大众对银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提高。对于银行来说,它对风险控制要求很严谨,对风险控制已经渗透到每个角落,因此它在用户体验方面有所缺乏。面对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推出的各种人性化服务,银行需要提高用户体验感的同时又要兼顾风险控制这是非常严峻的考验。

3.信用卡业务的冲击

淘宝凭借着支付宝长期积累起来的消费者信用大数据库,根据消费者消费习惯和经济能力为其提供了“先消费后付款”以及分期付款服务,即为“蚂蚁花呗”。这无疑对银行信用卡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近期各大电商平台也在争先效仿,比如京东商城的“京东白条”和唯品会的“唯品金融”。平台会根据消费者长期以来的消费习惯对它的经济能力做个评估然后自动授信一笔资金,消费者只需点击按键即可开通,一般首次开通还有商家优惠赠送,而相较于风险控制较为严谨的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给客户时需由客户进行申请,然后审批资料,3-7个工作日才能审核完结。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提供的授信业务对电商平台的网上银行交易服务有很大的冲击。

四、网上银行应对支付宝支付的策略

1.提高用户体验感

网上银行业务范畴包括转账汇款、账户管理、缴费支付和投资理财四个领域,由于银行永远把风险控制当作首要目标,所以对于用户体验感环节一直很疏忽。银行的网上支付业务如果需要提升则应当从用户体验方面进行改进,从各个方面满足用户的需求,完善网上银行功能,提高客户满意度。

2.提高创新力

现在很多商业银行的网上业务其实只是很简单的把线下的传统业务搬到线上,缺乏创新。而对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推出的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应当借鉴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情况推出创新性产品,完善银行产品线。除此之外,应当培养专属于网上银行支付这块业务的人才队伍,通过他们对市场的准确定位而设计新型产品,完美把互联网和银行业结合起来。

3.积极开拓C2C市场

对于C2C市场来说由于买卖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交易双方信任度不高,因为银行目前为止都没不具备担保功能,所以目前我国的C2C交易都是采用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C2C网上支付市场前景广阔,市场比较空白,交易大部分是个人对个人,量多但是较为零散,银行如果专门开通这方面的支付服务,相比于需要付出的成本未必可以得到理想回报。银行对风险慎重的风格也不适应需要不断变革的网上支付市场。所以对于C2C市场的支付服务,银行可以采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方式进入,这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参考文献:

[1]贝为智.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与对策[J].区域金融研究,2011(1).

[2]沈玉阳.基于第三方支付的银行业务发展策略[J].经济视角,2012(1).

[3]陈健.论互联网金融创新--基于第三方支付支付宝视角[J].中国市场,2014(1).

篇6

关键词:网球服饰;时尚元素;体育服饰

1男子网球服饰的发展史

在维多利亚时代至20世纪初期,网球运动赛场上的运动员都身穿白色的长袖衬衫、白色的法兰绒料长裤,且必须佩戴领带。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男子网球服装非常不透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运动员的跑动、挥拍。进入近代,网球运动员对比赛服饰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追求服饰的舒适性与功能性。在1926年,法网冠军罗卡斯特从马球运动获取舒适灵感,融入自己的想法,设计出了一件网眼针织套头衫,并穿着这件网球服饰参加网球比赛,取得了冠军,这件服装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深受人们的欢迎。在1993年,罗卡斯特与好友安德鲁·吉利尔共同创办了鳄鱼衬衫公司,该公司专门生产其设计的男子网球运动服,也就是这家公司如今依然生产的经典款式POLO衫,这一男子网球运动服改变了以往看上去风流、穿起来烦闷的网球套装,并迅速进入美国高奢市场,即使价格昂贵,人们的热情也丝毫不减,认为POLO衫是身份地位、品味的象征,而鳄鱼POLO衫也代表着网球运动与时尚相融合的开端[1]。在1940年,在温布尔登网球举办地英国,设计师TibbyWegner与网球运动员FredPerry共同创建了FredPerry品牌,由于受到Mod文化的影响,专业网球运动服饰开始朝着便装的方向发展,也让该服饰品牌成为网球服饰迈入时尚圈的先行者。进入现代以后,各大运动品牌迅速发展,网球服饰的款式面料更加适应网球比赛,且网球服饰和时尚服饰的联系也更加紧密,网球运动服成为设计师玩转潮流的噱头,推动着网球服饰轻松行走在时尚前沿。

2女子网球服饰的发展史

在女子网球服饰发展的早期,女子网球服饰以白色连衣裙为主,这一服饰的长度到脚踝,且腰部需要戴上束腰马甲,头戴礼帽或头巾,袖口紧紧包裹着手腕,这样的网球运动服饰让运动员看上去好像包裹在一个布袋里,在比赛过程中既要克服笨重服饰带来的阻力,还要关注自己的头巾或帽子。在1884年,温布尔顿历史上首位网球冠军——姆德·沃特森在赛场上就是穿戴着传统的网球服饰,整个身体被紧密包裹起来,头戴一顶有沿的礼帽。在1903年,网球运动员多罗茜·道格拉斯去掉了帽饰,将上衣束在裙子里,然而依然穿着宽大的曳地长裙。直到1919年,来自法国的苏珊妮·兰格伦彻底摒弃了传统网球服饰,脱掉紧身束胸,将自己的小腿、手臂露了出来,把上衣的长袖改成短袖,长裙改为过膝百褶裙,搭配长袜,这一网球服饰整体比较轻便,这一服饰陪伴着苏珊妮获得第6届温网冠军和2枚奥运金牌,她所穿着的这一网球服饰也被当时的媒体称为“网球场上的裸腿之战”,其也成为网球服饰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存在。女子网球服饰彻底从“布袋裙”的束缚中突围成功,是在1936年,海伦·雅各布斯是来自美国的网球运动员,她第一次穿着短裤参加比赛,且轻松取得了胜利,其在赛后也高调地表示:“这次比赛的胜利,有一半的功劳是这条短裤的。”但当时的人们并未因为她的胜利和创意而认同她的想法,而是斥责她“有伤风化”。在1949年,温网赛场出现了一位穿着超短裙搭配蕾丝平角衬裤的运动员——特鲁德·莫兰,她一出场就掀翻了以高贵、严谨著称的温网,现场众多摄像师都争相抢夺最佳拍摄角度,毕竟这是网球发展史上首个穿着大胆的女子运动员,而这套网球服饰的设计者TeddyTinling也因此一举成名。虽然特鲁德·莫兰穿着的网球服饰非常大胆,但并不用担心在跑动时出现裙子走光问题,反而能够让其跑动更加自由,不受限制,这一网球服饰一直沿用至今[2]。在1979年,温网赛场上女子运动员琳达·西格尔身穿一件吊带网球裙入场,这样的网球服装在当时的赛场上无疑是一个重磅炸弹,前卫新潮的创意马上点燃了观众的眼球。自此,人们开始认识到女子网球运动也有性感的一面,能够为网球赛场增加一抹新的亮色,观众不仅能够欣赏到精彩、激烈的回击球,还能够欣赏到性感、好看的网球服。网球运动的美学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运动员运动中动作姿态的美感,二是运动员穿着服饰的新颖与大方。网球服饰发展到如今的模样,经历了数百年的创新和改进。在1884年,网球运动在法国、英国宫廷中开始盛行,当时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总是穿着紧身、带有裙撑的长裙在花园中打网球,这就是最初的网球服。在1925年,爱娜娜·伦吉兰女士在传统网球服饰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和改进,摒弃了以往带有裙撑的长裙,用精美的紧身绸缎制成网球运动服,相较于之前宽大、过长的长裙,这样的网球运动服更加舒适,也便于运动员活动,解放了运动员的手脚,让动作得到舒展,也显著提高了网球运动水平。在1934年,海伦·赫尔·雅各布斯选用了新的面料,彻底改变了网球服饰,并设计出了首件网球运动超短裙。一直以来,网球服饰都以白色为主,这其中有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相传,白色网球服始于法国的路易十世国王,当年这位国王喜欢上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厨师,某天国王潜入厨房,企图威胁女厨师就范,然而这位漂亮的女厨师并不愿意,激烈反抗,将国王一推,让国王掉进了面粉桶。国王狼狈不堪地从面粉桶里爬出来,羞愤逃至花园中的网球场,装作没任何事发生在网球场上打网球,却忽视自己全身上下沾满了白色面粉。这时,正好有一些臣子来到网球场,看到国王的“新形象”,屈服于国王的权威,臣子们认为这是国王倡导的新服饰,便纷纷效仿,在网球场上都穿着白色衣服。自此,白色网球服逐渐流行开来,并延续至今。

3网球服饰的价值体现

3.1传承方面

不同时期的网球服饰具备不同的特点与文化内涵,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其至今依然保留着某些属性,这是网球服饰的价值体现。网球服饰的基础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1)功能。虽然历经长期的发展,网球服饰的外观和色彩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但服饰功能始终满足网球运动的专项特点。由于网球运动具有较强的对抗性,运动员需要长时间、多次奔跑,四周伸展空间大,若运动服饰过长、过紧,将会严重影响运动员的活动,因此网球服饰设计必须注重功能性[3]。一直以来,网球服饰设计都强调“短”“无”。随着网球运动的发展,网球服饰越来越软、越来越轻。网球服饰多以短袖和短裙为主,当下很多网球服饰为无袖和超短裙,以便网球运动员更大幅度、更大跨度地动作。(2)面料运用。在20世纪初,丝绸等比较轻柔的面料开始用于网球服装制作中,时至今日,现代网球服饰设计中依然沿用这类面料。随着科技的发展,高科技复合材料逐渐得到普及,为网球服饰增添了独特的魅力。(3)美感呈现。纵观网球服饰的发展史,不同时期的网球服饰的功能、外观都有着一定的变化,但始终引领着体育服饰的时代潮流,具备浓厚的时代感与艺术表现力[4]。尽管羽毛球等运动服饰和网球运动服饰有着相同之处,然而网球服饰的视觉冲击力更强。当代网球服饰形式丰富,几乎无完全相同的服饰,色彩、款式、搭配等多种多样,充分体现着网球服饰的美感。

3.2时代性方面

时代特征是网球服饰的最主要特征,通过分析不同时期的网球服饰文化,能够了解当时的体育服饰特点,也能够看到当时社会的意识形态。网球运动诞生之初,仅仅是宫廷的专享运动项目,普通民众根本无法直接参与,更无法了解这项运动,因此当时网球运动的影响力很小,社会文化无法影响网球运动,网球运动以极为小众的形式存在。在20世纪初,网球运动进入民间,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运动项目,社会文化也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球服饰,人们在观看比赛时,除了欣赏运动员之间精彩的回击球,还会欣赏极具个性化、美感的服饰。不同时期的网球服饰的外观表象有着较大的区别,不同时代的文化内涵、文化意识形态都直接影响网球服饰。在20世纪20—30年代,整个社会都比较保守,网球服饰的色彩、款式、搭配都非常单一,运动员的身体被衣服较为严密包裹住;到了20世纪80年代,整个社会开始追求自由、创新及开放,网球服饰的色彩、款式变得丰富多样,大大吸引了观众的眼球,展现了独特的魅力和时尚元素,并影响了其他运动服饰的发展。

3.3个性方面

网球运动具有很强的对抗性,比赛形式丰富多样,具备独特的技术特征。为此,网球运动员能够在赛场上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或是表现自身旺盛的生命力,或是体现强大的力量,或是凸显特立独行的个性,每个人的运动服饰都独具个人特色。体育服饰是所有运动员比赛时的必要物品,不仅影响其比赛成绩,还张扬着运动员的个性。网球服饰中蕴含多样的流行元素,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这类群体作为社会上最敏感、活跃的人,运动员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年轻人,尤其是运动员身上的流行、时尚元素[5]。近百年来,网球服饰无不体现了独特的个性,并引领着各个时期体育服饰的潮流,例如大威廉姆斯的背带装,费德勒的黑或白的头箍,莎拉波娃的荷叶装,罗迪克的倒戴运动帽等,这些网球服饰充分展现了运动员的独特个性,并在当时的社会上受到人们的追捧。

3.4科技方面

现今,网球服饰在功能上也体现出一定的科技性,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1)服饰制作的材质。当前,网球服饰的材质具有轻柔、坚韧的特点,能够起到排汗保暖、吸湿快干的作用。网球服饰搭配也更加多样化,能够显著减少阻力,更加符合网球运动比赛的需求,让选手穿着更加舒适和轻便。网球服饰材质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还让服饰具备更优的性能,使选手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大威廉姆斯在澳网中穿着的网球裙为例,该服饰选用了耐克Dri-FIT排汗面料,让运动员身处炎炎烈日之下依然可以保持干爽透气;横跨肩部与背部选择了分区网面,让整个服饰更加透气,增加了运动员的舒适感。(2)服饰的设计水平。随着网球服饰设计水平的不断提升,服饰的色彩和图案得到进一步丰富,搭配也更加多样化,让网球服饰充满着时尚气息,更具个性魅力[6]。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都深远地影响网球服饰的设计,让其越来越注重科学性、独特性,让网球服饰更好地满足网球运动的特征与大众多样化的审美诉求,充分彰显时代流行的变化,并对体育运动服饰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3.5时尚方面

对于任何服饰而言,追求时尚都是其本质属性,服饰作为一种视觉艺术,更是展示时尚元素的关键平台与载体。在现代,网球运动赛场上的观众除了关注比赛本身,更加关注选手们富有个性魅力和时尚气息的服饰,时尚服饰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观看网球运动比赛。丰富多样的网球服装样式,加上设计师的独特创新,让网球运动赛场拥有了新的色彩和情趣,更多的时尚设计师从网球运动寻找灵感,进行运动与时尚相结合的服饰设计创作,从而丰富了体育服饰的款式和色彩,让体育服饰更具时尚气息,并成为时尚的风向标[7]。同时,随着网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运动员拥有了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网球服饰得到不断创新,引入时尚元素,各种色彩在网球服饰中得到大胆运用,网球服饰更加注重写意传神,表现网球运动独有的精神力量与运动特质。以2010年澳网中莎拉波娃穿着的网球服饰为例,这是一款搭配蓝色吊带裙、水彩印花网层衬裙的轻质双层裙装,这一服饰极具创意,富有时尚气息,面料选择了Dri-FIT,主色彩与墨尔本公园网球场的颜色相互辉映,裙装搭配了荷叶边高领,背部中央设计了两条交叉弹力腰带,充分突显了莎拉波娃柔美圆滑的腰部曲线,运动员一出场就迅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也成为当时的服饰潮流。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通过深入分析网球服饰发展史可以了解到,随着时代的变迁,网球服饰逐步向着个性化、专业化、科技化等方向发展,每一次创新和改良都更加符合网球运动比赛中选手的技术发挥要求。时尚体育服饰更加注重个性的展现,人们既能够选择风格多样、适合自己的运动服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来定制属于自己的运动服饰,以此更好地展示自己对生活、时尚的态度。现今,社会大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高涨,对运动服饰的款式、色彩、功能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网球服饰的发展可以了解到,在运动服饰中适当融入当下的流行元素,能够更好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为了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体育服饰中应合理融入流行元素和时尚元素。

4.2建议

现今,对于时尚体育服饰而言,人们更加注重这类服饰的科技性能、舒适度、面料、做工、款式、色彩,不同于其他服饰,运动服饰必须在确保运动项目竞技能力有效发挥的基础上,拥有更好的性能。将体育服饰与时尚相结合,能够更容易被大众认可和接受[8]。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显著改善,人们对时尚有了更多的需求,设计师应注重时尚元素与体育服饰的有效融合。同时,明星效应也是影响消费者购买体育服饰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在追求明星同款的同时,消费者也非常关注服饰的款式、穿着舒适度等。基于此,在时尚体育服饰设计与制作过程中,设计师必须充分考虑服饰的科技性、舒适度及时尚感等,深入了解网球服饰的发展历史,从中获取更多的设计灵感,从而设计出更加适合体育运动且极具吸引力的时尚体育服饰。

参考文献:

[1]左翔,王永进.基于女子网球服装发展看未来网球服装设计[J].北京服装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38(4):68-73.

[2]毛宁.网球裙的演变[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2020.

[3]李媛.功能性网球运动防护服装的设计与开发研究[D].上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

[4]苏迎冬,姜元辉.中国古代服饰之体育元素管窥[J].济宁学院学报,2021,42(2):42-46.

[5]肖剑峰.民族文化元素在体育艺术项目服饰中的应用与发展研究[D].景德镇: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

[6]陈林.徽州民俗体育服饰文化特征研究[J].铜陵学院学报,2020,19(1):89-91+105.

[7]苏敏,肖海燕.全媒体时代的服饰流行体系分析[J].化纤与纺织技术,2021,50(2):81-82.

篇7

一、移动公司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优劣分析

移动互联网时代,最核心在于基于手机终端的互联网已具备随时、随地、随身性。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瞄准了这一块新兴领域的巨大蛋糕;而在中移动的战略中,领跑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布局毋庸置疑。但是移动互联网有自身的游戏规则,其产品特性与以往中移动的主营业务、新业务的运营模式有巨大的差异性。移动互联网强调个人用户的体验感知、互动性,强调用免费核心资源换取庞大用户群体。例如腾讯的qq是免费的;淘宝发展初期开商铺、购物是免费的;百度面向个人客户的搜索引擎是免费的等。上述互联网巨头都用免费向个人客户开放核心资源,换取了庞大的用户群体,然后考虑在此基础上实现商务模式创新,从而走向盈利。而这些互联网公司对中移动最大的羡慕,就是在于中移动的庞大用户群体、顺畅的收费通道、无处不在的线下营业厅。但是,移动互联网公司要求战略调整灵活、业务发展初期需投入巨大资源等,而中国移动受到政策、企业性质、决策制度等影响,这些互联网公司的特性恰恰是中国移动的软肋。

二、基于移动互联网模式下支付业务的特性分析

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商务模式的快速涌现,直接推动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蓬勃发展。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的主要受益点,集中在账户残值、沉淀资金利息及交易手续费三个方向。其中账户残值,是指部分用户因卡丢失等原因导致无法支取不记名预付卡账户资金进行消费,这部分资金因后续无法退还给用户而产生的收益;沉淀资金收益,是通过预付卡账户中资金沉淀、用户延后消费而产生的大量资金沉淀的利息收益等;交易手续费是指用户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商户为交易支付的手续费。2010年下半年度开始,已有3批企业陆续拿到了《支付业务许可证》,而中国移动专门为支付业务成立的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2日拿到上述许可证。

对于目前拥有庞大现金流的中国移动而言,沉淀资金利息的收益目前暂时不具备吸引力;且中国移动湖南电子商务基地领取到的《许可证》中,并没有预付卡的资质,由此中移动做支付业务的收益点,目前只能围绕交易手续费、用户黏性等方面。

三、中国移动的支付业务

基于手机的支付业务,中国移动已有多种多样的产品,例如手机支付、话费支付等。笔者觉得支付产品都必须要具备以下的要素,对用户才会有吸引力:

(一)稳定的资金来源

支付,本质上就是用户付钱的工具。支付工具包含现金支付、银行卡、网银、支付宝等等。其中,现金、与收入来源挂钩的银行卡,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其他任何形式的支付工具,在具备对外支付能力以前,都需要对账户进行充值。如果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用户为每次使用这个支付工具,都需要额外付出充值的行为,这在用户使用习惯上已经增加了成本。

(二)便捷的支付通道

支付工具最核心的功能,是为用户提供支付通道、为商户提供结算通道。支付的便捷性,往往与风险是对立的:例如2011年下半年chinapay通过银商、银联给出的无卡支付接口,只需要用户提供卡号即可从银行卡扣钱,但是前提是要求商户承担无条件的赔付风险。因此,一个值得推广的支付通道,必须在合理、可控的风险下,考虑为用户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捷。

(三)友好的商品/用户交互界面

支付,最终还是为服务或商品提供服务的。对于现场支付而言,这个不存在障碍,用户可以直接面对商品、服务;但对于远程支付而言,如何借助互联网、短信、IVR、WAP、客户端等,为用户提供一个友好的交互界面,也是一项关键因素。

(四)使用该支付工具对用户存在价值点

价值点可以有很多内涵,商品的直接折扣、省时省力、尊贵身份体现、消费积分、与众不同的消费体验等都可独立或联合成为价值点。这个价值点可以是实际的利益收获,也可以是虚拟的心理满足。

中国移动支付业务中,话费支付模式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用户的话费账户永远是有钱的,这满足了资金来源这个第一要素;通信账户支付目前是通过“WWW网站+短信确认”的模式与用户完成交易对话,这对通信账户支付业务的目标客户群体而言,门槛很低;最后,通过一个短信购买一些小额的、快捷的电子商务类产品(如游戏点卡等)对部分用户而言是非常棒的一个选择:这部分用户的每月话费甚至可以报销。

因此,2002年开始,中国移动话费支付业务已证明了这种业务有它存在的价值:该业务年度自然增长保持30%以上。

但是该业务存在致命的缺陷。由于促销因素产生的馈赠金,使得话费具有折价性,如需要将话费账户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对用户、商户开放,需要理顺非常复杂的成本核算、多方清算、商务模式、客户服务等问题。举个简单例子:如果用户使用话费购买某项商品,假设这项商品成本为50元,而用户购买价格为70元;恰好中国移动做营销活动,允许用户充1000送500、分10个月返还;该用户某个月话费消耗较多、用20元本金+50元馈赠金购买此商品时,移动是亏了还是赚了?

但是在支付领域,我们依然面临庞大的用户需求。于是我们考虑创建一些相对“简单、纯洁”的支付账户,为用户提供支付通道。

基于上述,笔者对中移动的支付业务作出如下的建议,仅供参考:

1.完善运营支撑系统,继续推广话费支付业务:逐步完善运营支撑系统中用户话费账户的资金来源判别、加强话费账户消费的智能管理与智能控制,在有效分析话费折价的基础上,对基于话费支付的商品进行合理定价、对运营的合作伙伴进行合理的收益分成。

2.关注用户远程支付需求,以缴话费应用带动手机支付业务发展,近期已手机号码捆绑银行卡模式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通过免费的自动缴话费服务大力发展无卡支付的用户群体,建立用户数据深度挖掘模型,对高价值、高信用度用户逐步开放更为便捷的支付方式。

3.大力推进用户手机号码的实名制,加强手机支付捆绑银行卡的无卡支付模式的风险控制。

篇8

2006年2月28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启用专门机构“中国联通增值业务支持与服务中心”,规范旗下4000余家手机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并为其提供全面技术和业务支持。3月初,中国移动也表示将成立此类机构,以促进整个产业价值链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增值服务领域一直都是人们抱怨、整顿的对象。3・15期间如此动作,自然顺理成章。但回想巴塞罗那3GSM大会上中国移动集团公司CEO王建宙的发言:“增值业务,将是3G时代的重点!”以及中国联通不同以往的积极态度,两大运营商显然有着另一番打算。

在以移动增值业务为特色的3G到来之时,加紧规范市场,就是重视移动增值业务的体现,其意义不同凡响。

3G唤醒增值服务的春天

3G业务的展开将带动整体3G用户量的上涨,2006年预计3G移动用户的数量将超过1000万,整个3G用户数量将占移动通信市场的2.2%。在未来5年里,3G用户量将突破一个亿, 数量将占移动用户总数的13%。

3G业务之所以激动人心,是因为与2G相比,最大优势在于能提供至少384 kbit/s的高速数据接入,除可承载原有的话音业务和短信业务外,还能开设许多新的业务,直接促使移动增值业务进入创新阶段,SP的创新能力将成为中国3G整体业务进程中的关键力量,在未来的3~4年中3G移动增值规模将达到200亿左右,3G移动增值服务将占整个移动增值服务市场的18.5%。

有分析师指出:“针对3G初期的目标用户群,运营商将提供差异化服务。而对于复杂的数据业务以及行业公众应用,3G能更好地满足用户多方面的价值需求。”

在很大程度上,运营商是网络建设的主体,SP/CP的核心价值在于低成本、高效率的整合或创新内容资源。在市场不断细分和产业链日益成熟的情况下,创新、转型将成为SP/CP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新技术以及解决方案的导入将成为3G商用业务运营的重要战略推动力量,并促进产业机制发生变化。DRM、GPS等解决方案的引入,将促进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的快速融合和发展,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由于相关的应用开发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介入,产业链扩展以及产业架构将得到进一步的重构。

随着产业链环节不断的裂变和延伸,内容提供商和技术供应商的作用日益重要。很多传统资金雄厚的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增值服务提供商都将借此机会进入多媒体移动增值服务市场,这将导致那些在内容获取渠道和内容二次开发能力方面有较大欠缺的服务提供商退出市场。

面对开放的市场和巨大的潜在收益,以及同质化的竞争压力,将极大的刺激SP创新的积极性,并最终迎来真正的移动增值服务时代。

商务应用 运营商竞相争夺的制高点

信产部的统计表明,在2005年上半年的收入构成中,数据通信依然是增长最快的领域,其收入同比增长率高达24.9%,是电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2.3倍。移动通信数据业务的收入已占移动通信业务收入的15.2%,而这个比例在2008年时,将激增到91%。来自电信研究院的数据也表明,2005年上半年,仅移动短信的业务量就达到了1392.5亿条,比2005年同期增长39.8%。

从全球市场看,移动整体超过固网或者局部取代(通话量替代和业务收入替代)固网也已成为电信业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的分析表明,移动对固定的替代以及IP对传统长途业务的分流已成为我国电信运营市场近年来出现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非话业务形成了极具潜力的市场,且很可能演变为主营业务,最终发展成为电信运营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2004年到2005年间,整个无线音乐带来的收入里,有60%奉献给了运营商,而且像彩铃、铃声、歌曲下载,以及IER的歌曲电波已成为运营商的主要移动增值服务来源,为运营商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和高利润。以彩铃为例,2004年中国彩铃的实际分成比例,加上服务费和信息费用,仅仅是7:3,而到了2005年,运营商的比例已经增长到了90%,无论是信息费加上服务费,从消费者口袋里掏出的10元钱里边有9元钱交给了运营商。

目前,伴随传统话音业务价格的逐步下调,用户ARPU值的不断下降,运营商的工作重点不得不从传统的通信业务转向有良好经济收益的增值服务领域,并被视为未来两三年内重点关注的快速增长点。而这其中,尤以娱乐与商务为最重。

娱乐一直就是运营商增值服务的重点,音乐下载、彩信、彩铃、FLASH欣赏等,2.5G与3G的服务模式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多少变化。但商务却因设备要求高、开发经费高等原因,一直是声响大、动作小。如今,3G时代画下的技术革命蓝图,运营商自然要在商务领域大刀阔斧了。

为了吸引支付能力强、稳定性高的企业及行业市场,中国移动新近在集团总部增设了集团客户部,目标直指全国性集团客户市场。总经理王建宙强调,公司目前的经营还是以娱乐性业务为主,而对商业性应用市场挖掘得还很不够。此次成立专门的集团客户部,就是要深挖集团客户及行业应用市场。

据称,这是中国移动首次按照客户分类来进行机构设置,面向行业用户的垂直应用也是3G时代移动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中国联通也不甘寂寞。据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联通正在积极筹备商务增值服务的开发。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部副总经理翟一兵称:“联通目前的发展方向是重点培养3G的强势应用,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业务功能,提升增值业务的商用价值,推出星图、天府农业网、电子商务等各种行业应用。”

固网市场一样动作频繁,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正以激进的态势搭建宽带门户应用平台。

计划投资50亿元完善小灵通网络的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已计划2006年在全国进一步推广小灵通机卡分离、短信、彩信、个性化铃音等增值业务,使小灵通功能更加齐全。据中国电信集团网络技术处高级业务督导冯明介绍,中国电信2005年上半年增值业务实现收入46.01亿元,同比增长56%,灵通短信、七彩铃音等新兴增值业务发展迅速。

产业仍需不断完善

巨大价值已经显现,但并不一帆风顺。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随着用户认知的不断提升,用户的习惯培养和建立,新兴领域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也开始层出不穷。就未来3G领域而言,垃圾信息泛滥、内容资源缺乏、版权问题、盈利分成模式、流通渠道等等,都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当然,行业执行者们都已意识到这个危机,并在想方设法解决之中。开文提到的两大移动运营商所成立的中心,就是为了约束市场行为,整顿行业风气。此外,在盈利模式这一块,中国移动的梦网模式也做了诸多让步,比如从原来的85:15调整到了7:3甚至5:5的比例。但产业中需要完善的,绝不仅仅如此。

首当其冲的,就是增值服务的内容版权问题。

2005年10月,华旗资讯终于推出已经酝酿2年之久的中国内地首家全方位的正版音乐网站――爱国者数码音乐网。伴随而出的,就是极具争议的0.99元/首的收费标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华旗标准”

消费者是否真的愿意花钱买单?业界内外争论激烈,却一直没有定论。

“0.99元/首的价格对于国内的消费者,仍显有些昂贵。而且网上大量免费MP3资源和P2P点对点音乐和影视下载资源完全可以满足他们。”一位业内人士给出了否定答案。“我在美国下载一首歌99美分,和在中国下载一首歌0.99元人民币,这里可能会有人用这样的漏洞做海外经销。我完全可以把中国廉价的音乐兜售到国外去,这样的版权漏洞谁来控制?相关的监管体系谁来建立?这才是版权需要解决的本质性问题。”

此外,音乐渠道的终端定制以及访问渠道的终端定制等,也限制了音乐增值服务的发展。手机作为一个支付平台和渠道,2005年终端定制规模已达到500万,2006年将会翻3倍,达到1500万,但是这个终端定制业务里有80%已经被3大SP垄断,其他人根本无法插足,而缺乏竞争的行业还有什么发展前途可言?

游戏增值服务方面,情况更加尴尬。2004年手机游戏市场8.04亿,2005年手机游戏市场14.41亿。但是在这14.41个亿里边数据业务占不到60%,更多的还是短信。显然,3.8亿的用户中,支持数据业务的非常有限。

篇9

如今一方面是展会的不断增多,对于参展商的求贤若渴,一方面却是大量中小企业主和网商报投无路,眼花缭乱之后一筹莫展。这时候,平台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将线上与线下的力量相加,达成一种互动和结合?

近年来,网盛生意宝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巨头纷纷涉足线下会展业,利用自身在行业,企业,资源的整合力等优势,为会展也带去急需的人脉和企业资源,帮助传统企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国内线上会展目前的发展状况如何?机会又在哪里?本刊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制造网副总裁兼运营总监黄良发。

中国对外贸易:会展业内关于网上会展服务的争论由来已久,有人认为,传统会展业需与时俱进,要有效地利用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永不落幕的服务,但反对的一方则认为,网上会展无法取代传统展会。因此,无需为此担忧。您理解的会展业与电子商务是怎样一种关系?

黄良发:会展业与电子商务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网络是辅助会展的一个有力工具,无论是展前,展期、展后,信息传递和交互,都能帮助实体展览获得更好的成效。

展前,电子商务作为展会的一种宣传媒介,可以更广泛、有效地吸引目标用户。展期,电子商务平台为不能或没有条件到实地参展的用户提供便捷、低成本的产品信息获取方式,是对展会的有利补充,并且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些技术手段(如企业生产线的实时视频)和信息资源(如认证供应商的认证报告)来更加了解企业的背景,能力,展后,电子商务可以继续作为企业跟用户保持沟通和联系的桥梁。

中国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商试水线下展会还是近两年的事,这其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是阿里巴巴的网商大会、生意宝的网盛会展。在尝到线下会展的甜头后,生意宝在上海投资1000万元成立实体会展公司“网盛会展”,生意宝董事长孙德良曾高调表示,线下会展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之_。您认为国内线上会展的发展状况如何?机会在哪里?

黄良发: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进行展览和贸易活动,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是种非常普遍的现象。目前国内线上会展,或者称网络会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尚没有规模及影响力都十分巨大的网络会展。

我认为线上会展发展的机会在于一是上网用户的增长、网络设备的普及,三维技术的持续性完善,带宽增长及存储设备费用的下降、国家对低碳经济的倡导及扶持……等等:二是突破现场展会时间,空间的局限性,被誉为“永不落幕的展会”;三是网络展会正在逐步被人接受,并在发达国家率先发展。美国已经有98%的企业将电子商务应用到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中,有72.4%的企业接受过网上虚拟展会服务;四是网络展会具有易于管理和组织,成本低廉、便利和快捷,低碳环保的特点。

中国对外贸易:面对诚信的问题和网络安全的问题,网络会展显得有些逊色。现在很多的网上展览,对于企业而言都是展示交流,但不存在洽谈这一最能体现网上展览会功能的说法。消费者或商家有“眼见为实”的心理需求,由于人们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不会轻易改变,而且人际交流、实物触摸、面对面的讨论这些实物展的“会展艺术”网上会展无法涉及。您认为虚拟展会面临怎样的挑战?

黄良发:网络会展首先面临和大部分网络业务相同的挑战,也就是真实性问题,网络解决了信息流动性,但信息真实性仍需要会展运营方另行解决或会展浏览者自行判断。其次,进入网络会展行业的准备门槛较低,当前市场上存在大量良莠不齐的网络会展企业。要做好网络会展,企业的运营能力十分重要。

中国对外贸易:会展业与电子商务是一种“竞合关系”,双方都是通过搭建一个平台供企业在上面交流、交易。线上线下会展各有优势,您认为线上与线下会展应如何配合深耕以获取和拓展未来更大的成长空间?

黄良发:线上会展的优势在于低成本和高效率,线下会展的优势在于真实性和可信度。线上会展可以帮助会展访客进行高效搜索和信息过滤,从而获取海量数据,而商务谈判及订单交易,则可以在线下会展上进行,线上与线下会展的有效整合,既提高贸易效率,更能有效促进贸易成果。

中国对外贸易:中国制造网有哪些成功的线上线下办展(特别是海外办展)的例子?

黄良发中国制造网在B2B电子商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线上产品信息的3D展示方式,模拟线下展会,帮助展会参观者以立体及多角度方式获取展品信息。

中国对外贸易:能否描述―下中国制造网的3D展会?

黄良发:中国制造网的3D展会采用3D技术,打造出华丽的展会现场,并提供全方位,立体的产品展示。这是对线下展会的网上重现,也是对线下展会的提升。对访问者来说,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快速定位到感兴趣的展馆,实时查看产品介绍信息和全方位查看产品模型,而且还可以由此产品进入企业在中国制造网上的展示厅查看更多的产品/商情信息,通过及时聊天工具与企业立即取得联系。

中国对外贸易:你认为网上3D展会与普通的网上图文形式展会、传统的线下展会有什么不同,优势体现在哪里?

黄良发:普通的图文形式展会很难完整、真实,有效地将产品细节特征、性质传达给用户,更难让用户有跟现场展会相同的体验。因此用户要么需要企业寄送样品,要么会选择参加实地展会,造成成本的上升。

而3D展会却能真实模拟线下展会的场景,真实传递产品细节信息,让用户获得跟线下展会相似的体验,用户成本大大节约:一是不用支付差旅费用,减少了交通工具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二是装修展位通过技术实现,不需要装修材料,不会产生有害气体,展会结束也不存在丢弃装修材料,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三是不需要运输产品到展会,会后再运输回企业。

篇10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现状

一、网上支付的现状

网上支付的发展,疏通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资金流,打通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从整个支付体系看,网上支付将逐步成为我国支付市场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支付由于其独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通过对阿里巴巴支付宝进行的调查显示,过半的被调查用户对网上支付有极大兴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户是因为其便捷性、节省时间而选择使用的。个人网上支付涵盖网上购物、网络游戏、定房订票、网络教育等多个行业,支付方式则多以银行储蓄卡为主。

1.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

网上支付有很多种方式,最主要的几种是:支付宝,财富通,安付通,贝宝,快钱,收汇宝。网上支付的流程是:买家-买家存钱银行-认证机构-卖家存钱银行-卖家。这只是一个金钱流动的方向,并不代表任何。很多时候,人们交易成功的过程不是如此,但是都必须有四个机构:买家,卖家,银行,认证机构。这五种支付方式都有各自的不同和优缺点,但都确保了买家把钱顺利交付给卖家。

2.网上支付的问题

我国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大部分银行无法提供全国联网的网上支付服务;在实现传统支付系统到网上支付系统的改造过程中,银行间缺乏合作,各自为政,未形成大型的支付网关,网上支付结算体系覆盖面较小;网上支付业务的标准性差,数据传输和处理标准不统一;网上银行法律框架亟待健全、完善,等等。此外,我国网上支付体系的发展还受到来自社会信用制度等因素的限制。信用,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前提之一。但从我国目前的信用制度现状看,社会整体信用制度不够健全,严重影响到市场主体对电子商务安全性的认知程度的提升;同时,基础通信设施不发达、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等因素的制约,网上支付体系的发展可谓任重而道远。在目前许多政策、法规、标准尚未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期望银行冒着风险超前建立一套完善的网上结算体系,是不现实的想法。

尽管技术标准、认证中心和支付网关的建立仍制约着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但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的发展,导致源于市场选择作用而产生的龙头企业(银行)将产生,由这些龙头企业制定的行业标准的权威性将逐步确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的交叉认证将加强网上支付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最后,经过市场的进一步选择和检验,具有生命力和权威性的为数不多的企业将通过谈判和协商的方式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中央银行正会同国家立法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推动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网上支付的有关法律框架正在逐步形成,这将进一步促进网上支付的综合结算系统的发展。第四,要最终建成完善的网上支付系统以支撑成熟的电子商务运作,有待银行业实现全国性的跨行联网清算体系的建成。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加快各自的网上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一个有效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国网上支付的综合系统将构建起来。

二、网上支付的发展趋势

1.网络支付手段的完善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支付信息搜寻、订货和支付以及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交易的三个环节,其中支付处于重要的环节,影响电子商务其它环节的进行。网上支付有着比传统支付手段不可比拟的优势,也正被大多数人所接受。随着网络支付法律法规和安全支付协议的进一步完善,网上支付将成为电子商务的首选支付手段,而网上支付的长足发展也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2.目前,中国最大的B2C网站当当网就在打算进入C2C领域,这个趋势将来必将愈演愈烈。与支付模式融合相伴随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不断发展及其相互竞争的加剧。全球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胜其数,仅在中国就有近50家互联网机构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在不同的网站购物用不同的支付工具给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支付平台通过竞争优胜劣汰,逐渐融合成几个统一的支付工具,是市场发展的一种必然。从竞争态势来看,拥有自己拍卖网站的支付,会在竞争中逐步建立优势,并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而那些纯粹的第三方平台在成本及收费方面将处于劣势。

3.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应用到支付领域在安全认证领域内,单一模式的认证会慢慢被双因子认证所取代,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例如:指纹识别、声音识别、虹膜识别等生物学技术将更广泛地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手段将被应用到网上支付领域并逐渐得以推广。

4.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将会促进网络支付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不少国家为电子签名立法,确定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使网络支付的法律环境不断完善,并进一步促进网上支付的发展。由于网络支付直接涉及资金转移,各国的金融监管部门都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规范高度关注,并进一步完善准入制度,以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支付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总之,网上支付产业适应了新形势下的支付需要,对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及时规范网上支付产业发展环境,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促进网上支付产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忠诚.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篇11

关键词:网上支付;风险;建议

从广义上讲,网上支付是买卖双方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的手段,它的支付工具主要有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数字信用卡,它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如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等。在网络经济环境下,网上支付业务成了金融机构利润增长与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然而由于网络安全、行业标准、信用、法律等风险因素,对网上支付业务的争议很大,严重影响了它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壮大。因此,深入研究网上支付风险因素,找出规避对策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国网上支付状况概述

我国网上支付业务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喜人。首先,基础环境日趋成熟。各大银行相继建立的电子支付系统,并在不断的改进当中安全性也逐渐提高。2002年3月,中国银联成立,为我国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目前,主要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网上支付。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在金融机构、商家、消费者之列,更体现了交易的公平性。其次网上支付相关法律正在不断完善。技术和道德标准代替不了法律对网上支付业务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就是专门针对网上支付和电子商务的法规,分别从法律上确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地位,并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提出了指导性要求。第三,国内支付信用问题有待加强。由于网上支付的各种体制仍不完善,难以使消费者、商家与金融机构之间产生完全的信任关系,另外钓鱼网站欺骗、短信诈骗等现象给网上支付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许多客户疑虑重重。

二、网上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分析

安全风险。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无疑是客户最关注的,毕竟资金的完全虚拟化,支付过程变成黑匣子,不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直接、更透明。基于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本身就存在巨大风险,就像马路上行驶的运钞车一样,对外来攻击“防不胜防”。技术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网络安全、第三方支付平台可靠性和客户端防御力上。目前,技术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客户端,客户端的防御力以及大多客户的安全意识都不高。因此,提高商家、消费者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金融服务工具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方向。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影响和制约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一是各体综合素质不高,没有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虚假网站,实物与广告描述不符等欺诈现象屡屡出现。二是国内网上支付业务的基础比较弱,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不够完善,许多人对其持观望态度。三是银行为了减少损失和麻烦,主要以借记卡形式作为网上支付的载体,消费者受骗后损失自负,失去不少客户。四是第三方平台利润空间不高,又要承担巨大的安全风险,不敢放手发展。

法律风险。网上资金交易是现实资金交易的虚拟化,与现实资金交易同样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做为坚实后盾。对网上支付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完善国家也不遗余力,但这项业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很长的时间来修葺,一方面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时间很短属新生业务,许多问题还不开明,比如第三方平台的身份问题一直颇受争议;另一方面网上支付业务是网络时代的创新,必然会触及金融监管的盲区,使各方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行业标准风险。目前支付网关的接口标准极不统一,使各大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难以配合默契,不但局限性强,而且众多的网关接口增大了支付风险。数字证书的问题如出一辙,大家各自为政,一是资源极度浪费,二是一人说了算的情况难以体现公正性和公平性。造成以上局面,主要有二个原因:毫无利益可言,再加上数字证书申请程序繁琐,各方缺乏积极性;大多第三方平台和商业银行实力较强,更相信自己的认证系统。

三、规避网上支付业务风险的合理建议

吸收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信息技术在这些主要发达国家循序渐进的发展,使他们在理论研究和技术积累方面有雄厚的实力。可以借鉴国外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方面的优势,网上支付理论和技术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在我国也就可以更加顺利和快速的发展。

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信用机制。我国尚缺少信用度认证平台,人们难以获取统一的评判基准,目前已经建立了个人信用上网查询系统,这些主要针对个人贷款几率的纪录已经在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完善其中的管理模块,建立一个功能更加齐全的征信和查询系统,提高整个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

加快数字证书认证建设。数字证书是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真实性、信息完整性,私密性和交易不可否认性的“网络身份证”。目前,我国既有由银行自己发放的数字证书,也有由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对此,政府应该加以规范,统筹规划。

加强法律建设。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电子票据与资金划拨、程序的安全性、隐私保护、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涉及网上支付的关键性问题;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协调管理、技术、法律、标准和商业惯例的关系,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电子商务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

总之,网上支付业务是经济发展不可回逆的潮流,只有正视它的安全、信用、法律、行业标准等风险因素,并通过相应的手段逐一解决,才能使之蓬勃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

参考文献:

篇12

一、网上支付发展现状

20__年初,国务院办公厅2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以及《电子支付指引》的推出为网上支付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短短一年时间内,仅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已经发展到50多家。对比六年前,电子支付系统的运用已经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引发了支付方式的变革。

网上支付的发展,疏通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资金流,打通了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从整个支付体系看,网上支付将逐步成为我国支付市场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十七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都开办了电子银行业务,并且大部分都设立了专门的电子银行部门,为网上银行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工商银行数据显示,20__年,工商银行企业交易额是206870亿,网上笔数是3486万笔,个人网上支付交金额已经突破了2351亿,个人交易笔数是3683万笔,说明网上支付方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网上支付由于其独具的方便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通过对阿里巴巴支付宝进行的调查显示,过半的被调查用户对网上支付有极大兴趣。其中60以上的用户是因为其便捷性、节省时间而选择使用的。个人网上支付涵盖网上购物、网络游戏、定房订票、网络教育等多个行业,支付方式则多以银行储蓄卡为主。

二、网上支付面临的问题

1.安全问题

根据对网上支付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目前网民不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担心安全,其次是个人隐私,以及注册麻烦和不太习惯使用这些工具等因素。央视生活频道近日播出的节目中,披露了一种新型金融造假手段,不法分子在网民网上购物交易时,利用与银行网站相类似的网络页面,盗取银行卡密码等私人信息,然后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资金转走,导致网民在支付的过程中受到损失。另外,黑客、木马病毒的攻击让网民在支付的过程中防不胜防。木马潜伏在计算机中,时刻监视用户的一举一动,从而盗取帐户密码和信息。而黑客,则利用系统漏洞、用户的安全意识薄弱入侵用户的计算机,盗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和密码,导致网民在网上支付受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网上支付发展的主要因素。

2.金融监管问题

网上支付虽然给网民带来很多方便,解决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瓶颈问题,但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网上支付无序的发展存在一定金融安全隐患。

(1)缺乏对吸储行为的监管

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暂时停留,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和监督了买家和卖家,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专家认为,在支付过程中,资金在第三方里面会出现一段时间上的滞留,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会非常巨大。据了解,目前国内一些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年交易额已经达到了数亿元,而据估计,在今后两年内,这个数字将达到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即使按照简单测算,每天滞留在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也至少有数百万元,而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将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停留3天到一周不等。这样,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的资金停留。如果他们出现经营风险,则必将危及其吸存资金安全,损害买卖交易双方的利益,如果支付服务商(特别是专门从事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领域扩大到在定程度,如果交易客户和沉淀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很有可能引发系统性支付风险,并引发社会问题。

在国内,法律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有权利吸纳用户的钱,其他企业和机构不得从事类似的活动。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不久,而且交易数额仍显不大,所以目前还没有相应金融监管法规和机构管理。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对电子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显单薄,由于数额较小,网上支付还没有引起一些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但网上支付现在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交易额在短期内也可能会有较大的增长。目前这个时期,是建立监管体系的最佳时机。

(2)电子货币发行合法性有待确定

目前许多网上支付平台实际上发行了某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客户以法定货币购买电子货币后即能用该电子货币购买注册在相应电子商务企业的不特定卖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从而使该电子货币具有了广泛的支付能力。同样,手机支付使手机充值卡具备了电子货币的功能。而对于这种电子货币,尽管从国际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趋势来看,基于网络发行的电子货币将成为今后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支付工具,但由于目前国内缺乏对其性质、发行主体、使用范围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其合法性有待明确。

(3)第三方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突破了现行特许经营限制

许多支付服务机构为交易双方开立账户,并通过充值账户后以电子货币为载体进行账户间的支付结算,完成交易款项划拨。这种行为在事实上突破了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和“收付款业务”专营的法律规定。此类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后,势必对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产生影响。

(4)加大资金非法转移监管

由于对网上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难以查证,网上支付平台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资金非法转移、套现资金的便利工具。买卖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平台顺利完成资金转移,从而达到非法交易的目的(如洗钱、贿赂、非法回扣等)。比如,目前大部分的网上支付是基于银行卡完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制造虚假交易,由买方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卖家收到款项后变现,从而达到非法套现的目的。信用卡套现具有较大风险,国内商业银行对信用卡取现有较严格限制并收取较高的费用,而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则使持卡人非常便利地绕开了发卡行管制,以一般消费方式达到了预借现金的目的,如果该方式被广泛利用,信用卡套现金额过高,很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3.市场规范问题

(1)缺乏市场准入标准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机构已经发展到50余家。在国家政策和经济环境的推动下,网上支付服务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于是,在短短一年内,第三方服务机构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而这些机构因为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区别,提供的服务良莠不齐。目前,有些支付服务商开始着眼于“价格秀”,使整个市场看起来热闹而又显得有些无序。无序的竞争将影响产业的发展,影响服务的质量,而且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因此,为了保证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电子商务解决支付瓶颈,专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抓紧建立支付市场的准入制度,提高整个支付产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2)缺乏相应法律法规

目前,具体到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业务,法律上基本还是一个空白。传统的支付结算规则在网上支付业务规范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局限性很大。另外,目前涉及网上支付的法律只有《电子签名法》(解决了类似传统结算业务中签章的问题),规章有人民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的《电子支付指引》,除此没有其他规范。如果从我们近期讨论的为电子商务服务的网上支付问题来看,法律制度上几乎一片空白。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政府机构对目前从事网上支付业务的这些机构和他们的业务要不要监管,要不

要有一定的规则去规范缺乏统一标准。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导致了网上支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安全问题、金融监管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等。三、问题的解决思路

1.用证书技术解决网上支付安全问题

对于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中国《电子商务世界》杂志主编赵廷超博士认为,美国等发达国家虽然在网上支付的应用广度和深度上都领先于中国,但就网上支付安全问题来看,中国的保障体系明显比其完善。在中国,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并没有外界传说的那么可怕,只是目前很多消费者还不了解中国网上支付有诸多的保护措施,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交易常识,这些是导致网上支付所谓不安全的最直接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移动证书,浏览型证书或者是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同时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增加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交易常识。

2.建立金融监管标准,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相关金融部门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管制度,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的行业特点,建立网上支付管理规范,为网上支付产业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引导网上支付产业的发展。同时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网上支付机构存在的“吸储”行为进行界定,确定其合法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避免带来更大的金融风险;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以引导;对资金非法转移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法规进行严密控制;对电子货币发行的许可提供法律依据。

3.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篇13

[关键字]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依托Internet进行营销宣传、业务洽谈以及支付结算等商务活动的新型网上在线贸易方式。这种基于Internet的先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信息资源相结合应运而生的电子商务,已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一、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整的电子商务运作过程一般包括商情沟通、资金支付、商品配送三个环节。在Internet环境下,卖方通过在网上创建主页的方式,推出产品展示等信息;买方则随时通过网址访问对方主页,查询所需商品信息,当选定商品时即可向卖方发出求购信息;卖方在收到买方信息后,双方则就交易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后,双方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网上支付;最后完成商品交接的配送工作。

由此可见,网上支付是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互为条件的。网上交易不确定,网上支付不会发生;而网上支付不进行,网上交易也不能最终完成。因而,网上支付与电子商务有着必然的联系,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电子商务的实施与发展,急需网上支付机制的支持,需要银行业的积极介入。

二、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工具

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是发生在购物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这种交换的内容通常是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因此,要完成Internet上的支付活动,首先涉及到的问题就是采用何种方式来实现这一过程。目前,网上支付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卡支付、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网上银行。

1、银行卡支付。目前我国开展的网上支付主要是以银行卡为工具的网上支付,所面临的基本上是借记卡环境。实施银行卡网上支付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各发卡行的授权和结算环节必须畅通;第二,要实现全国银行卡业务与网络的充分结合。

2、电子支票。支票一直是银行采用的支付工具之一,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纸质交易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必须用电子支票来代替。但是电子支票主要依赖于当事人的信用度,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难以被大面积的推行。

3、电子现金。电子现金不同于信用卡和借记卡,它不仅具有人们手持纸基现金的基本特点,而且把计算机网络化的方便性以及比纸基现金增强的安全性和私密性结合在了一起,电子现金的多功能性开创了大量的新型市场和应用,在国外,电子现金已被运用于电子商务中。我国目前对电子现金的研究还不是很成熟。

4、网上银行既是电子商务范畴之一,又为电子商务提供网上支付服务,它是依托Inter-net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银行服务手段,具有快捷方便、无时空限制、不间断服务、成本低廉等特点。自从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以来,网上银行已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争取业务增长的重要手段,并且,由于网上交易可通过登录网上银行来完成支付结算,网上银行在过也得到了大面积的运用。

三、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的核心

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交易的安全性。由于网上支付主要通过网络手段进行,网络自身本来就存在较大的风险,买方在进行网上支付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其账号信息和密码安全,这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1、身份的真实性。参与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互不相识,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相互认证,即在双方进行交易前,首先要确认对方的身份,要求交易双方的身份不能被假冒或伪装,换言之对方的身份必须是真实的。

2、交易数据的保密性。要求对敏感信息利用对称的或非对称的加密手段进行加密,以保证数据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即便是被别人截获数据也无法得到其真实内容。必须对交易数据采取很强的保密措施。

3、交易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利用数字信封等技术来保证数据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并要求接收方能够验证所收到的信息是否完整,是否被人篡改,以保障交易的严肃和公正。

4、交易行为的不可更改性。当贸易一方发现交易行为对自己不利时,可能会否认电子交易行为。因此要求交易一旦达成,发送方不能否认他发送的信息,接收方则不能否认他所收到的信息。换言之,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交易行为。

四、网上支付的有效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由于网上支付没有传统交易“一对一”的特征,如果一旦产生了纠纷将很难的对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网上支付的最大法律欠缺是电子凭证和数字签名做为支付指令的法律依据。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在技术上已经解决了数字签名的确认、电子合同效力的确认等问题,但需要通过法律形式使其成为证明交易双方买卖关系的法律依据,以此承认数字签名与其他形式的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及确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以原始凭证和图章为支付指令有效性的传统做法显然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利。因此我个人认为应着重加强对支付银行的身份的认证,从源头上保障支付主体的有效性。

总之,中国的电子商务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可以说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且由于我国存在法律不建全、信用制度不完备、银行支付手段不配套、网上安全难以保障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怎样才能促使我国的电子商务尽快有较大程度的实质性的进展,本文认为,尽量借鉴国外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客观情况,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网上支付系统将是一项现实和明智的选择。

参考文献:

篇14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立法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1-0119-02

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2005年中国网上购物网上支付总金额达到15.7亿,同期增长率高达130%以上,预计2007年将会达到88.8亿元人民币。在调查中有超过90%被访者愿意尝试网上购物,但是,高达80%的被访者对网上购物表示信心不足。我们不禁要问网上支付到底安不安全?如何保证网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一、网上支付概述

(一)网上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商业信息业务流程、物流系统和支付结算体系的整合构成的新的商业运作模式,是一套完整的网络商务经营及管理信息系统[1]。其核心问题是如何确保网络交易中的电子支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网上支付,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网上支付作为新的网络交易支付方式,它的应用和发展给传统支付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

当我们分析这种支付模式的特征时,不难发现由事物本质属性影射出其潜藏的不安全因素。网上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于是人们就开始质疑信息数字化后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丢失、重复、错序、篡改等安全性问题;网上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置于虚拟世界中,这无疑增加了电子支付的风险;网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技术软件不成熟就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研制出一套无懈可击的互联网支付系统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

(二)网上支付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的主体包括网络银行、客户和认证机构。网络银行指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支付、资金转账、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银行[2]。在网上支付中,作为支付中介的网络银行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支付的依据是银行与电子交易客户所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客户通常包括消费者和商家,消费者与商家和银行间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买卖合同和金融服务合同。认证机构独立于认证用户(商家和消费者)和参与者(检验和使用证书的相关方),以第三方身份证明网上活动的合法有效性。认证机构与证书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认证服务合同而形成的一种在线认证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当由协议来决定[3]。

网上支付是交易双方实现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电子商务得以发展的基础条件。可是,网上支付的风险并不仅限于消费者购物支付过程中的问题,还包括纠纷出现后银行或其他发行机构的责任问题以及网上支付工具资金划拨系统等问题。明确参与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进而预防纠纷。那么我们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网上支付的完成呢?这也是划分法律关系主体风险转移责任承担的依据点。我认为以受益人银行决定接受贷记划拨时作为网上支付完成时间比较合理。

以上所述只是网上支付风险存在的宏观因素。从微观上看,电子商务的不安全隐患无非来源于三个层面:技术层面、人为因素和法律缺陷。

二、网上支付系统的技术风险

(一)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受到质疑

为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目前国内外出现了许多保障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安全的协议,然而我们目前的技术水平是否有足够的科技能力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完美的技术抵御来自全球各地对交易系统的可能入侵?是否有能力提供消费者难以伪造的身份认证?传统的书面交易不容易涂改,但网上银行的电子支付是在无纸化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必须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保证交易数据不被窃取篡改。为了应对不法分子,目前,各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银行纷纷出台各种技术措施应对不安全因素。然而技术支持与保障不可能自然延伸到交易人的真实与可靠,难以有效地防止欺诈。支付第三方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易欺诈的发生几率。这种模式最开始是由支付宝提出的,只是很遗憾支付宝更多的只是使用于B2C领域的小额资金支付,把这种模式照搬到B2B领域必然有排斥反应。而且我不禁要问:非金融机构性质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是否有从事电子货币支付清算业务的资格呢?如果有,是什么法律法规赋予它的权利,由哪个机构来监督管制?如果没有,它的合法性就受到质疑。

(二)安全认证机构不规范增加网上支付风险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联合共建的安全认证机构,在金融界具有高度权威性和公正性。认证机构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认证所必须的正确相关信息,并随时检查用户使用证书的情况,证书机制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私密性和不可否认性,从而保证电子支付安全。然而,我国没有统一的权威立法来规制认证机构市场准入机制、运作的程序、相关责任人的义务等,缺少有效的监督。作为公正和权威象征的认证机构如果本身机制运作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话,怎么给广大消费者网上支付足够的信心?

三、网上支付法律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商业信用危机冲击网上支付安全,网上支付的信用问题是不可根除的隐患,信用机制严重缺乏制约了中国B2B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很多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采取站内买卖双方互评的方法反应信用程度,但这项指标只能作为一项辅助的参考,无法从根本上防止骗子互相作弊,无法保证交易过程中双方的信用。同时,法制的不健全助长网上支付风险,我国法律对网络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现有的网络立法主要停留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域名注册、网络安全等网络发展初期的层面上,有关电子商务交易的立法几乎是一片空白。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上的里程碑。我们必须在加强技术保障、建立社会信用机制的同时,加强网络法制观念的培养和网络法制环境的建设,期待更专业化法规以及配套规范的出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建议

(一)加快立法进程,制定《电子支付法》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还不够,我国没有专门的电子支付制定法,仅有一些行业规范效力等级不高,传统支付法律体系中关于现金与票据清算的规则并不能完全适应网上支付的出现与发展;在电子资金划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确立的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结算支付制度,没有针对电子资金划拨进行立法,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2005年6月公布的《电子支付指引》被看做是继《电子签名法》之后,政府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们应当趁着势头加快《电子支付法》等立法进程,完善有关配套法规制度。

(二)提高危机意识,应对网络犯罪

网上支付出现后,为洗钱等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犯罪行为人利用各种先进的电脑技术来盗取信用卡信息、私人资料及金融财政内部资料,然后进行网上金融诈骗等犯罪。我国现行新刑法虽然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等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还不够,而随着国际网络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扩展,对突现的新型犯罪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相关立法来制裁此类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强社会信用机制建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人的信用有着很高的要求,并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制度来维护和保障信用制度体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方面都还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应当承认我国还属于非诚信国家,信用制度还很不健全。我们应当着手网上支付信用机制的建设,建立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网络交易采用实名制,普及CA认证,及时收集和反馈用户信息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促进用户建立网络信用。

(四)加强对网络银行、认证机构的监管

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首先要加强对网络银行的监管:网上银行不同于传统银行,应该制定新的准入条件,加强对客户开户的监管,落实责任审查客户资料等信息,明确网上银行业务终止条件、清算办法等,制定电子货币退出机制,规范电子货币市场;其次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政府主管机关必须对认证机构进行监管,认证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认证操作规则、定期审查制度以及信息控制制度,保证程序上的合法性,对于认证机构的违反行为要给予惩罚;最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受银监会监督,第三方无权动用客户资金,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而支付中介的仲裁功能还未受到任何监管,其公正性应得到保证,因为其决策将直接作用于电子商务本身,影响交易的最终结果。

参考文献:

[1] 夏露.电子商务在线支付问题研究[J].学术论坛,2001,(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