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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法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1-18 15:59: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城市绿化管理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8-0064-02

1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国家已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运用园林绿化所使用的树木、花草等,合理布局组成植物群体,从而发挥出与人类的生存、生活、生产有着密切关系的多种功能。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问题

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对城市绿化格局的规划,需要按照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原则,对于城市的气候、水文、地质及绿地格局进行认真分析,依据景观生态格局分析的方法进行计算,同时结合整体用地性质确定。在绿化建设的其它方面,如物种的选择与搭配,生态过程的分析等方面,也需要大量科研分析和相应技术的运用。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发生脱节,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问题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随意伐木毁绿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破坏。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2.3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问题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因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本无法依法进行行政管理,造成城市的绿化目标不明确,扩绿无计划,绿地不落实。尤其是城市绿化设计质量低下,施工混乱,引起行业间不正当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2.4 城市园林绿化意识问题

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城市广场地建造未从广场功能和市民要求出发,在破坏绿色上构建起来人造景观,过分重视城市绿化的景观效益,盲目追求覆盖率,忽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

3 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社会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地城市具备了一定的财力、物力来进行美化建设,并且不同程度上急于展示自己的实力和形象,但是有限的实力和理论认识上的差距使各地城市难以深层次进行优化和改造,造成了城市建设以表面美化为主。

3.2 体制原因

城市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急于通过城市形象的改变来树立城市的新形象。在城市建设方面,如果真正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难免耗资巨大且见效缓慢。于是城市建设决策者在短期内迅速改变城市面貌,显示实力的目标驱使下,大量建造城市广场和景观大道,虽然美化了城市,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源的浪费。

3.3 人为因素

城市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往往没有深入了解西方现代景观生态规划的理论。在实地考察中,看到的主要是各大城市的中心广场、大道、市政及公共建筑,如巴黎的景观大道,美国华盛顿中心纪念性绿带。对比国内城市的环境状况,这些公共设施带给参观者非常强烈地视觉冲击,而事实上,这些城市景观多数是百年以前规划设计思潮的产物。决策者和设计者忽视维护自然生态过程的重要意义和城市中自然绿地的美学价值,认为必须对城市绿地进行相应的“设计”,这也是审美观念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南方城市建设中,对于绿地系统的格局缺乏系统考虑,实际绿化过程中,“建筑优先,绿地填空”的现象非常严重,大量绿地用作填补建筑间不适合建筑用地的空隙,而对绿地系统本身的结构性和系统性缺乏考虑。在设计中,具有一定规模,能发挥生态作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疏导、净化空气的绿地斑块和廊道很少。同时,对于园林绿化格局地分析,主要用一些描述性的语言来说明城市的绿地分布。如常见的“楔形系统”、“绿环式系统”等,布局规划中缺少对城市园林绿化格局的定量分析和城市生态过程的实际考虑。

4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4.1 遵循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程序

在调查与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园林绿化指标,初步设计,形成本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因此需要针对每个城市的不同情况调查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的结构组成、相应的防护林带、生产绿地及专用绿地。根据城市的特点,制定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并选定各项主要绿化的用地范围,合理安排整个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作为指导城市的各项绿化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具体管理的时,应从树种选择,制定主要树种的比例,树种的抗性选择等方面进行规划。

4.2 运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具有目标性、主观性和非程序化等特点。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有先进合理的方法。在目前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当中,德尔菲法和多阶段决策方法是最为常用的两种园林绿化管理方法。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中,许多园林工作者把德尔菲法引入到现实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较好的效果。多阶段决策法是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最主要的管理方法之一,其应用能够使园林绿化管理中的一些复杂问题得以合理地解决。

4.3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的其它途径

(1)坚持“依法治绿”的原则。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的轨道。

(2)加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走依法治绿之路。依法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基建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城市空间闲置地暂时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

(3)从严控制城市绿化建设用地和城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坚决杜绝各种挤占绿地的行为。不能因个别人意志、个别集团利益而随意修改、变动。采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保护和发展绿化成果,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肃查处,做到执法严格,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权威。

(4)利用多种途径,采用不同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针对青少年集中进行宣传,培养爱护绿地成果、保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意识和习惯,动员全社会来保护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5 结语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地城市都在积极探索与实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也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自新.城市大园林――现代城市园林发展的必由之路[J].中国园林,2001(5):17~18.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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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06号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吕祖善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水平和艺术水平。

第四条省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绿化工作由县级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损害、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节约土地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并根据当地的现状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配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其绿化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包括:绿地现状分析与评价;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期限和目标;确定绿地指标、各类绿地布局、城市绿线、生物(植物)多样性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实施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城市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指标审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条城市绿地工程的设计,应当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绿地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其中公园绿地的植物种植面积不得低于绿地面积的70%。

第十一条城市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依法报市、县(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审查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县级以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审查。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已经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组织实施,在每年度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和江河湖岸绿化等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地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要求、绿地率以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进行技术指导,并对绿地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标准、建设方式等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住宅区开发建设项目,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与建设项目相配套的城市绿地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并统一安排施工,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发展立体绿化(包括屋顶和墙面绿化),具体办法由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由城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养护管理;居住区绿地由物业公司或社区组织负责养护管理。

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的完好。

第十八条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占用或改变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园林)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或改变绿地的,实行就近易地绿化,并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

因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并限期恢复原状;其中涉及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绿地,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十九条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设立广告牌等,必须向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持营业执照在公园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园绿地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

(二)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

(三)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

(四)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

(五)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管护的树木归国家所有;单位内自行种植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居住区的树木,归该居住区业主所有;私人宅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树木。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绿化补偿费中适当补助单位和个人种植树木。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补植、移植树木。造成损失的,应当向树木所有者依法赔偿损失,对城市绿地资源有损害的,还应当向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树木危及城市交通、管线安全,必须修剪或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置,但应在48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因公共设施建设或管理工作需要,确需砍伐树木的,应当在其影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城市新设管线应尽量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和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行道树管护单位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城市交通、管线等建设需要临时修剪树木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等有关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

古树名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单位管界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分别由该单位和居民负责养护,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绿化补偿费的收缴标准,由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绿化补偿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用于城市绿地建设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绿化补偿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绿化补偿费使用情况应当于每年度末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还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城市各类绿地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绿地工程设计、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但未按规定期限完成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绿地工程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完成的,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绿化施工单位代行完成,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绿化工程投资额1倍以下的罚款;工程项目完成后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审定比例的,责令限期补足,并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至5倍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处以所占绿化用地面积的绿化补偿费的1至3倍罚款。

第三十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或设立广告牌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迁出、拆除,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可处以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

(一)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

(二)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各级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规定权限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篇3

关键词: 城市 绿化 低碳环保 施工管理 发展策略

一、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发展的积极意义

所谓的城市绿化就是通过先进的园艺技术在城市中植树造林、种草种花,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把城市建设的艺术化,美感化的活动。城市的绿化能够有效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使居民的生活幸福度有所提高。绿色生活已经逐步成了现代人的生活理念,并且也成了一种新型的生活方式,而绿色生活中最大的一部分组成就是生活在绿化程度相对好的地区,但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促使很多人违背生态发展和科学规律,不断的恶化环境,是生态系统遭到了破坏,城市尤为严重,导致城市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面临着巨大压力,人们更加渴望能够生活的更健康所以进行绿化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城市绿化是城市的基础设施,通过绿化改善和调整城市的生态环境,近些年来,我国的城市绿化建设和绿化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城市生态环境的质量不断改善,人们的居环境也不断的优化。城市绿化施工就是依据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合理利用的原则,对城市进行进一步的绿化改造,使城市居民能够享受到绿色生活。城市绿化施工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程序进行规范,对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防范和管理从而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运行。所以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对于绿化施工,对于城市的绿化建设,对于人们的绿色生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和价值。建立合理的城市绿化施工管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城市绿化施工管理的发展策略探析

虽然现在的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城市的发展一向是趋向于高科技化,重工业化的,所以绿化工程的发展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和顺利.绿化施工中还存在着缺乏科学、专业的景观设计的现象。对于绿化工程的管理还缺乏经验和合理的指导,对于城市绿化施工存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现象。

(一)随着城市绿化施工项目越来越多的投入,政府在城市绿化控制管控能力就开始逐步的减弱,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绿化投资项目已经超出了政府所能承受的管理范畴,导致城市绿化施工缺乏有效监督。针对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在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并不是十分乐观,有些开发商虽然出发点是增大城市的绿化面积,但是没有组织性没有纪律性的开发反而导致城市面貌没有得到改善,所以绿化施工管理非常重要,怎样控制好城市绿化施工和绿化施工管理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二)绿化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事业,技术性和艺术性都非常高,并不是简单的种花种草,而一些人对绿化的错误概念概念就忽视了绿化的专业性,没有弄清楚其中的环节和最基本的园艺技术就盲目的搞绿化,实质上不仅没有达到绿化的效果,反而使城市显得杂乱无章。这时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对于不清楚绿化概念随意的更改城市面貌的开发商,或者是没有专业的园艺技术团队,不具备绿化工程中应有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绿化施工管理有权停止开发商的 开发活动。只有拥有优秀的团队,过硬的技术,懂得工程程序的绿化行为才是倡导的绿化事业。

(三)城市绿化无论是对于城市来讲还是对于居民来说,都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所以增大城市的绿化面积是有着重要意义的,但是有些城市在绿化事业建设中显得有些急功近利,希望通过改善城市的绿化程度从而借此提高自己的政绩。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形象,所以城市的形象从某种程度讲实质上代表着城市建设的好坏,有些城市为了实现绿化的目标,坚持追求“一日成林”从而大规模的对植物进行移栽和移植。这些现象严重的破坏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违背了科学的发展要求。这样不仅仅对植物有着毁灭性的伤害,同时也不利于整个城市的绿化建设。所以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对于绿化事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可以对规划设计水平低,专业技能不过关的一些开发商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指导服务,有一些开发商虽然对绿化建设充满了热情,但是由于养护管理不专业而忽略了城市绿化的特色,没有规范绿化建设的相关程序等,如果将绿化建设只是简单的等同于种花种草,那么就失去了艺术性和规划性,也就失去了绿化的价值,只是简单的绿色而已,所以无论是开发建设何种项目都需要一种合理科学的管理模式进行规范。对于一些特殊的开发企业也应该特殊的提出相关规定加以规范。只有真正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化管理才能够保障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三、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管理

规范规划绿化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是施工管理的最重要职能。对于生态的设计,区域的设计,文化的设计,立体设计等等,这些都依托于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存在。城市的绿化建设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性关系为出发点。绿地生态设计可促使城市内部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给居民带来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促进良性循环。区域的设计上主要体现在对于土地的合理规划,由于人口的增长,用地面积的增加,导致绿化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规划,达到既能改善环境又不会杂乱无章占用居住面积。目前状况来看,城市绿化需要严格掌控区域特征,所以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在此过程中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绿地规划要能够将环境和空间有机的结合起来,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协调好各项事宜,绿化建设工作才能够开展的更加顺利。所谓的设计就是采用一些高科技的手段对于绿化的形式进行改造,而立体设计就是从空间上将绿化建设最大化,从而更大程度的开发绿化项目,提高质量。绿化建设不是单纯的进行移栽种植,而是要加入很多的文化因素进行全面的文化设计,突出整个城市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底蕴从而表现城市的特色。一个城市的外在形态能突出这个城市整个的内涵,所以要通过城市绿化施工管理严格的控制质量对于一些不能够充分展示和美化城市的绿化开发项目就应该禁止其开发活动。

四、总结

城市绿化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难的任务,因为要考虑协调好所有过程的一切事宜,也要综合考虑整个城市的建设。城市绿化施工管理是对各开发商进行的绿化建设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一种手段。真正科学合理的绿化施工管理不仅对绿化事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对于整个城市的发展也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所以开展城市绿化施工管理需要严格控制筛选开发项目,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绿化建设要严格的进行把关,提高绿化事业的质量。本文针对城市绿化建设,提出了城市绿化施工管理的发展策略探析和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城市绿化事业一定会在我国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利表,周建国.当代园林绿化施工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年.5.期

[2]赵荣华.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年18.期

[3]李鸿利.陈中文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J].绿色科技,2010.年8.期

篇4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事,也是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所在。对施工现场中的所有生产要素进行协调、计划、组织和控制,从而为实现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在这种形势下,施工现场迫切需求既能够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又具备一定管理知识的建筑施工人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众多建设项目能否有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1 科学合理原则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必须满足科学化管理的客观需求,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各项施工工序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有序开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1.2 经济效益原则

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普遍呈现出重生产、抓进度、严把质量关的现状,而忽略了对工程成本的管理,从而导致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实践及所取得的成效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宏观体制环境不断优化,全新格局初步形成,企事业单位的活力显著增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重生产、抓进度、严把质量,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三个加快,一个加强”施工企业要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就必须力求实现以最小投入获取最大产出的管理目标。

1.3 标准化原则

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作业是施工现场管理的最基本要求。为了能够有效协调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活动必须服从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2.1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包括施工材料质量控制与作用,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一、要确保导向正确和安全施工的切实贯彻,就必须通过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制度保障来实现;二、“开拓创新”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箴言,也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传统,质量管理体系对促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驱动力的作用;三、对于积极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自省意识和前导作用;四、质量管理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第一个核心”部门,所进行的开创性探索和有益实践,对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乃至整个建筑借鉴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管理原则进行规范化运作将会产生积极意义;五、对于认证机构而言,也具有拓宽认证门类、开拓认证市场的巨大潜在价值;六、质量管理部开展的认证工作属于传媒管理学研究领域一个成熟的课题方向;七、通过导入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使科学开展质量管理的理念渐成风气。要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量清单进行品牌、规格、数量的购进,监督人员要做好质量控制,采取分批次检验手段,做到材料质量介格,检验准确有效,确保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价格。

2.2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健全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的职工安全操作规程,提倡按章行事,避免违章指挥,坚持长期对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实施监督。同时,要狠抓工程施工过程,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对此我们应该做到: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3、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 1、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2、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3、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同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在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做好工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在施工阶段,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

2.3 加强施工现场机具、材料管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具的作用,发挥材料的原始功能,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对此采取有效的现场管理措施。场地整洁,管理规范,材料堆放有序,安全措施到位施工现场推行“一平二立三防护”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一个样本。“一平”是指场地的平整,包括宣传警示图标、消防保洁设施等配套设施齐全。“二立”是指立件达标,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的设置达到规定标准。“三防护”是指施工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支好安全网,做好通道口、水平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和楼梯口以及施工工地临边防护和机电机具的安全保障措施。推行“一平二立三防护”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的规范和约束,引导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从而推进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安全行为的标准化。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专业的问题通俗化,让每个建筑企业更加注重质量安全管理。因此,在施工现场,材料的数量、品牌、规格等必须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在施工机具上要做到停放合理,工作科学搭配,保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有序进行。

2.4 加强施工组织的协调管理

协调工作要从技术上下功夫,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配合问题,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首先要全面掌握各专业的工序和设计的要求,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项目部首先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制定近段时间里施工程进度计划表和在建项目的工程造价和建筑主材的市场调查情况,并积极配合建设方按预期时间完成进度计划。强化调度统一指挥,确保施工组织的畅通。建立健全日常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施工组织协调生产中的问题。相关领导要不断完善挖潜提效奖惩考核机制,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提高施工组织协调效率。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趋势;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居住者对城市生活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优质的生活环境离不开城市的园林绿化。因此,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如何做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可以借鉴园林建设的相关经验,同时对工作进行创新。下面我们进行简单的介绍:

1、合理计划

园林的绿化的管理工作十分的重要,园林景观效果的最终实现,后续的绿化管理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开展园林养护和绿化管理工作的时候,需要结合园林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技术、经济、人员等制约因素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合理的计划需要尊重科学的发展规律,全面分析绿化的工作,既照顾到全局,又深入到细节,使我们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变得更出色。

2、合理调整

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植被的栽植调整和后续的养护管理。制定计划的时候,需要在对工程的实际状况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行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预设和调整,通过这种方式去解决制约着我们开展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问题和困难。

3、科学流程

园林绿化管理的工作需要遵循科学的发展和建设,园林绿化工作在开展的时候需要按照科学的流程开展工作。近几年,我们国家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作,颁布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标准。在开展园林绿化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国际颁布的标准进行管理的工作,也需要对整个工作的过程进行规范和整合,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质量。

4、应急管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园林绿化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也需要应对一些突发事件。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应急的机制,这个机制具备相关的设备和设施。如果出现了突发事故,相关工作人员具备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对应急工作进行不断的完善,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园林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应急管理,管理人员可以融入一些新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

5、资料收集

园林绿化的工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资料收集的工作使我们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的基础。园林绿化的工作受天气、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在收集数据的时候,需要我们做好细节的处理工作,尽可能在专业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对于管理的工作,需要和其他相关的部门一起分享管理经验,吸取其他工程的优点。

6、创新实践

园林绿化工作需要跟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在开展研究工作的时候,需要加大对园林工程的认识,对园林工程进行系统的分析。管理人员需要注重对自己管理理念的更新和创新。在创新的时候,需要加大的时展的要求进行分析,融入未来的理念。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注重对问题的纠正。

二、城市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1、城市园林绿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那么在进行园林绿化工作的时候就要求我们加大对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十以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的治理工作,园林绿化能够有效改善城市内部的环境,那么在对环境进行建设的时候,可以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随着“十三五”规划的不断深入,我们将加大对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视,需要我们加大资金投入,对园林绿化的工作进行创新。环境在发展的时候,需要注重经济和环境的平稳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的解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2.1城市规划观念的转变

园林建设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设计人员在进行规划的时候,需要保证设计工作开展的质量。设计人员需要加大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认识,能够结合先进的发展理念对自身的思想和理念进行调整和改造。城市的规划工作十分的重要,那么规划人员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就需要加大对细节进行掌控。同时,经济发展使人们对生活品质得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设计人员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将一些传统文化融入到我们的园林绿化中,提高城市的文化底蕴。

2.2科学规划与布局

城市在规划的时候,需要对城市的商业区、住宅区以及工业区等进行合理的规划,规划人员在进行规划的时候,需要按照科学的规划方法。园林景观的规划工作,也是我们城市规划工作的一部分。规划人员需要做好对相关植被的了解工作,按照每种植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规划方案。园林景观中大多数是以绿色植物为主,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对植物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2.3遵守生态学原则

园林绿化的工作,应顺应时代的发展,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研究工作的时候,需要加大对生态原则进行研究和分析。园林景观中的植物类似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生态系统需要我们制定一个标准的维护计划,生态系统的维护工作需要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相结合。园林绿化在建设的时候,需要遵循生态原理,做好细节的处理工作。

2.4合理利用资源

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应用到得资源较多。那么在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时候,需要我们做好对整体的工作进行分析,如果发现其中存在问题,需要加大对新技术的应用。园林绿化的建设,是为了缓解城市内部的环境,为人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建设的时候,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对城市资源的分析和管理,对相关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是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简答的分析,对其发展方向进行了简答的分析。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需要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新的管理理念和新技术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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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文婷,徐萌,廖智.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数字化管理之发展现状及趋势探析[J].风景园林,2014,(04):42-46.

[3]林琳.论园林法规的发展历程与社会作用[D].浙江大学,2014.

[4]万美强.山地城市多层次生态绿地系统规划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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