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16:16: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工程发票管理规定,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现将《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贴现管理暂行规定》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商业承兑汇票风险较大,《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贴现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各分行用于贴现的票据必须是银行承兑汇票,未经总行批准,不得用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现已办理商业票据贴现的分行,请立即将情况报告总行,并附管理办法。
二、对政府债券的贴现问题总行将另文明确,未经批准,各行一律不得办理政府债券的贴现业务。
三、银行承兑汇票卡片帐必须每月核打余额,并与“614”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余额核对一致。
对两个“规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依照《票据法》和《商业汇票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第三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2)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3)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和交易发票;(4)有可靠的资金来源;(5)不欠利息。
银行应根据信贷原则和有关票据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限定一笔交易合同只能申请办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并视交易风险程度和企业资信情况限制其转让,对不得转让的汇票要在票面加盖印章。要禁止承兑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管理。企业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有有效担保;对无有效担保或担保能力不足的企业,银行不得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对个别确属效益好、信誉好、资金实力强、与我行有密切业务关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一级分行批准,可凭信誉为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第五条、确保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及时付款。承兑银行应根据企业申请的承兑金额、信誉等情况,与承兑申请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除有效担保外,应收取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承兑汇票逾期不能付款的处理办法;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分期存足承兑款项,保证金可以抵作部分承兑款项,防止发生银行垫支等内容。
承兑银行对到期的承兑汇票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对存在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要依法提出抗辩理由予以拒付。
第六条、严格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及承兑审批制度。实行逐级审批,承兑审批权为二级分行及其以上机构;承兑申请人开户行(指城市行办事处、县支行和二级分行及其以上机构的营业单位)应根据二级分行及其以上机构的审批内容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手续。
根据法人授权规定,一级分行最高单笔审批限额为1000万元,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二级分行单笔最高审批限额和期限由一级分行在转授权时确定。
第七条、总行对各分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实行总量控制,按年确定,适时调整,按季考核。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第八条、对单个企业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应控制在该企业同期销售收入归行额的合理比例之内。
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应在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的同时,对承兑申请人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承兑协议,执行扣款;(2)对尚未扣回的承兑款项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3)对垫支10天以上的承兑申请人,银行一年之内不得再次为其办理承兑业务。
第十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合作。
1.计划部门的职责是:(1)核定、下达和控制、调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总量指标;(2)考核银行承兑汇票总量执行情况;(3)按期反映辖内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情况。
2.信贷部门的职责是:(1)在核定的总量之内,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按贷款审批程序、权限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批手续;(2)办理担保手续;(3)与企业签订承兑协议;(4)考核单个企业、单笔银行承兑汇票金额;(5)监督企业承兑保证金和承兑款项按时足额到位。
3.会计部门的职责是:(1)对汇票和协议记载内容的完整性、使用对象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等进行审查;(2)办理承兑票据的会计处理手续;(3)保管银行承兑汇票空白凭证和印章等。
4.为便于统计和监控,会计部门要及时、准确记入有关科目;计划、信贷部门要及时建立台帐,以便查对;统计部门应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累计承兑、垫支等事项及时、准确、如实地统计和上报。
5.稽核部门要定期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二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贴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贴现管理,推进贴现业务发展,促进资产结构调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行为。
第三条、为保证信贷资产安全,贴现的票据,必须是符合《票据法》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
经总行批准的分行可以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第四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的持票人均可办理票据贴现。
第五条、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贴现日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一日的票面利息(即贴现利息)后为贴现实付金额。
单笔贴现金额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第六条、贴现最长期限为6个月。
第七条、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贴现指标在总行下达贷款总规模时以其中数下达各行执行。贴现指标不足时,可在总行规模内调剂使用。
第九条、计划部门负责贴现计划的管理。各行计划部门负责编制、下达和调剂贴现计划并负责向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
第十条、会计部门负责票据审查,按有关规定查询承兑银行后,确认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负责有关贴现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信贷部门根据会计部门查询确认后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贷款管理办法审查申请贴现的票据,并负责办理票据贴现手续。
第十二条、稽核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目前,在发票管理中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现象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浑水摸鱼”借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被审单位人为因素把不属于单位开支的水电费、电话费、餐费、车费等费用混入单位支出中报销。
二是“偷梁换柱”把违规费用变为合法支出。一些单位发票内容与实际出入甚大,单位未搞基建,却有基建支出发票;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栏却是煤炭;有些发票号码顺序相连,但时间颠倒。单位将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支出,经变通后开具为发票报销。
三是“移花接木”将外单位发票直接在本单位报销。一些单位明目张胆的将外单位发票在本单位报销,有些单位甚至把不是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经涂改后报销,有些上级领导或职能相关单位的发票也在本单位支出等。
四是“徒有虚名”发票难以体现证明性作用。一些发票内容填写简单,金额过大而又无任何附件和说明,难以证明和体现其真实性及具体内容。在审计中,常常发现一些单位进行办公楼翻修和改造工程时,未与承包方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只单开一张金额较大的发票入账。还有些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百货、日杂、土特产等金额较大的发票后未附原始清单,使得发票起不到证明原始交易的真实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票据管理的不规范,直接导致单位损失浪费现象发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会造成逃避税收或者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因此。为防范发票管理造成国家资金流失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票据的管理:
一是要依法管理发票。发票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的领、缴、销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同时要加大对票据使用的宣传力度,督促使用票据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以及在会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效地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单位要将发票管理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发票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细化管理办法,增强可行性,强化可控性,防止随意索取发票,随意报销发票的现象。
为顺利实现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各项财务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货币资金预算管理。
1、财务部根据当期销售资金回笼计划和集团公司拨付流动资金,按生产经营、工程、生活福利及其他顺序编制当期资金支出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计划款项实际支出时,经办部门应提出付款申请,报计划财务部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凡单笔金额超出1000元的材料、设备、工程及劳务等款项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否则财务可以拒绝支付。
3、集团公司下拨资金明确作为清欠基建工程尾款的,财务部应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视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分单位均匀支付。
4、公司所属各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所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支出必须纳入公司财务核算。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所得收入采取转存、私吞、坐支、私设小金库等形式截留或挪用。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未上缴至公司财务的各项收入(包括押金、罚款),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销售部应加强货款催收回笼工作,避免呆坏账发生,当年形成的应收账款回笼率不得低于90%,公司将按《销售承包管理办法》对此给予考核。以前年度形成应收账款,销售部应加大清欠力度,当年清欠比例不得低于年初应收账款余额的80%。
6、销售部门的各项费用支出应根据销售考核情况有计划地列支,并从其销售提成中如实扣减。其费用支出在公司领导监督下,由销售部自主控制,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要求从中列支费用。相关规定按照《销售承包管理办法》和《销售部营销管理方案》执行。
二、备用金管理
根据公司职工岗位业务性质及业务量大小,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及一般借款两类分别管理。
1、限额备用金管理
(1)纳入限额备用金管理的包括销售员和小车司机等,其限额标准分别为销售员3000元/人、小车司机10000元/人。
(2)纳入限额备用金管理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财务按规定限额借足备用金,平常不再办理其他借款。日常发生费用时据实报销,年底前限额备用金全额冲清。
2、一般借款管理
(1)实行限额备用金制度以外的部门因办公、购物、出差等确需暂付款的,应指定一名专人办理借款,同部门不得有多人同时借款。
(2)各部门办理借款时应详实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给予办理。
(3)财务部办理一般借款时须严格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借款人员应在业务处理完毕后及时报销冲账,超出一个整月仍不办理的,财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从其工资中逐月扣回借款。
三、管理性费用管理
加强费用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心之一,为严格控制各种管理性费用的支出,公司遵循“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考核”的管理原则,在集团公司下达的费用指标基础上,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1、具体控制办法
(1)公司可控性费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公司将所有可控性费用下达给综合管理部进行费用总控制;每项费用均分为一般限额和调剂限额。
(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项费用的业务性质和业务量规定其年度一般限额,并再次分解归口到相关部门或个人控制使用。年度调剂限额由综合管理部集中控制,用于一般限额不够支出的部分。
(3)财务部严格控制各项费用限额的使用,对一般限额不够支出的部分,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财务部方可给予办理,但不得超出调剂限额。
(4)公司上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肃费用报销程序。费用报销的一般程序为:经办人员取得费用票据后,首先由经办部门主管签字,其次由财务部对其费用合理性及票据有效性认可,再报公司领导审批,最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5)各项可控性费用的业务管理规定,按公司制订的单项管理办法执行。纳入可控性管理的费用项目及控制限额见表(一)。
2、考核兑现
(1)费用考核
为时刻掌握各项可控费用的支出情况,分项费用的归口控制部门和财务部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应随时登记费用支出台账,并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统计上报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项统计表,每季度对各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并以书面通报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2)奖罚兑现
在年度结束后20日内,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编制年度可控费用考核汇总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兑现奖罚。具体为:
一般限额的节约部分,全额奖励归口控制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调剂限额的节约部分,全额奖励综合管理部及相关管理部门。
可控性费用项目明细表
(表一)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项目
分项费用控制部门
一般限额
调剂 限额
年度总额
(万元)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办公费
办公室
9
10
10
9
2
40
2
书报费
办公室
0.5
0.5
0.5
1.3
0.2
3
3
通讯费
办公室
4
4
4
5
1
18
4
差旅费
财务部
7
8
9
10
1
35
5
会议费
办公室
3.5
3.5
3.5
3.5
1
15
公司专门例会、外出会务费用
6
招待费
办公室
11
11
11
12
3
48
7
咨询诉讼费
办公室、综合管理部
4
5
5
5
1
20
企业咨询、诉讼、策划费用
8
保险费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1
1.5
1
1
0.5
5
矿工团意险、车辆保险费
9
修理费
综合管理部
9
10
9
10
2
40
非直接生产中小修(含车辆)
10
运输费
办公室
12
12
12
12
2
50
小车修理保险以外的运行费
11
文体宣传费
办公室、政工部
3
3
3
3
1
13
广播站、党政工团活动费
11
警卫消防费
物业管理部
2
2
2
3
1
10
场区消防、治安维护费
12
其他
综合管理部
9
9
10
10
2
40
合计
75
79.5
80
84.8
17.7
337
四、票证管理
1、取得票据
(1)普通发票
凡从外单位索取的普通发票,必须印有税务监制章及防伪水印,并加盖有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填写内容要明确齐全、大小写金额一致,无涂改刮擦现象。
(2)行政事业收据
行政事业收据必须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其经济内容必须是合法性收费,且附有收费文件证明,填写内容必须明确齐全、大小写金额一致,无涂改刮擦现象。
(3)增值税专用发票
各部门在发生购买物资、接受修理修配劳务时,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内容填写要齐全,货物名称、修理项目等必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填写笼统的,须另附税务局印制的增值税发票专用清单。
(4)各单位从外索取的各种发票要真实反映其经济业务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2、出具票据
(1)公司对外开具普通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错格、涂改;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内容和金额必须一致,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2)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及产品销售合同方可为其办理。
(3)任何人不得在其他单位与本公司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其代开发票,更不得在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发现,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关键词:煤炭企业;可控;费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煤炭生产的过程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煤炭产品的成本费用相比于其他行业产品也比较复杂,因此,为了降本增效,在严把费用支出特别是可控费用的支出就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作者多年的煤企工作经验,对煤炭企业比较相对普遍的可控费用部分项目的管理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可控费用管理原则
可控费用管理的原则要遵循: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杜绝浪费的原则;分项管理、总额控制的原则;逐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
二、可控费用项目构成
煤炭企业可控费用的项目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通讯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不包括煤炭产品的倒装费用)、修理费、电费、水费、采暖费、卫生费及其它费用等。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的不同或承担未转向社会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产生的特殊性费用支出,比如,警卫消防费、幼儿园经费、绿化费等,本文不做阐述。
三、可控费用管理措施
1.执行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可控费用支出必须控制在企业费用支出预算范围内,严禁超支。
2.职工要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和节约意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执行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合理压缩和控制可控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强化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财经法纪观念,禁止任何人在购买生活用品等私人物品时,以“办公用品”等的名目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从源头杜绝虚假发票和不规范发票的出现。
4.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认真审核各种原始票据,严格按制度规定和要求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企业所有罚款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截留和转移收入。
6.财务部门要根据其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控制费用支出,认真搞好会计核算,严格遵守财会法规和财经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可控费用重点项目管理
1.办公费,主要指办公用品即低值易耗品
(1)办公用品要做到集中采购、集中保管,要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需自购的,必须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2)所有办公用品都必须严格办理实物验收、入库、出库等手续,严格履行管理流程,未经入库的,财务不予结算。
(3)办公用品消耗实行总额控制,按审批计划进行采购,分次分批发放,即在企业下达的全年限额指标以内,按季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按计划进行采购,对无计划的,财务一律不予受理。
(4)对办公用品的发放要严格把关,从紧控制,按部门和个人分别设立发放领用台账,对领用物品逐项登记,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核定其领用品种及数量,不得领用与其工作无关的物品。
(5)对库存办公用品的管理,要建账设卡,及时记账下卡,日清月结,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2.印刷费,主要指各种印刷品。(1)印刷品统一由企业指定印刷厂负责印制,如变更印刷单位,需上报企业管理层,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印刷品印制单位。(2)印刷品由子公司或部门提出计划,每半年编制一次,经企业领导批准后,与印刷单位办理有关结算手续,各部门逐月从指定部门办理领用手续,严禁各部门直接从印刷单位提货。(3)印刷费结算统一由指定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季度和月度进行结算。
3.差旅费,主要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陪侍工伤旅费,汽车司机行车补助和职工探亲路费等。(1)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对其报销的车票、住宿费发票等要认真审查,住宿费发票必须填明日期、人数、天数、单价和总额等内容,对填写不全的应不予报销。(2)严格执行出差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根据省内省外指定级次不同的审批程序,比如,省内出差的,由各部门领导审批,省外出差的由企业负责人审批。(3)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从严把关,对出差地点、人数、天数要逐一审查,并在报销单上标明,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4)职工个人参加业余函授、自修、电大等外出学习的车票、住宿费、学杂费等,一律不予报销,全部由个人自负。(5)陪侍工伤旅费及汽车司机行车补助要严格执行各单位审批程序和票据、证明审核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冒领。
4.图书资料费,要严格按规定报销书报杂志费,除公用报刊杂志外,个人用书原则上不予报销,书籍报刊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方可报销。
5.业务招待费由企业指定部门负责,全年支出总额控制在企业预算的指标以内,不得超支。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控制招待范围、人数和标准。
6.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维修及耗材费,由企业综合部门负责,严格执行计划审批管理制度,使用部门提出材料计划和维修费计划,经审查批准后由综合部门联系办公设备经销商,进行售后维修或耗材更换,并由使用部门签字确认,综合部门每季对使用部门此项费用单独进行考核。
7.运输费,企业要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合理调配车辆,保证生产、办公等正常工作需要。控制出车次数,降低出车率,节约费用支出。
8.修理费,要按工程、设备、工器具等划分为大、中、小修理费进行管理。(1)大中小工程修理项目,严格执行计划审批管理制度,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已经批准的,要按工程管理程序进行,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概预算、竣工验收及工程决算等。(2)需委外修理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由企业指定部门或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计划,经企业管理层审批后,签订委外修理合同,方可进行修理。
一、企业资质年检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质考核的范围是我县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所有建筑业企业。我县共有建筑业企业76家,应参加本次考核的企业共有76家,其中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23家,专业承包企业44家,劳务分包企业9家,包括1家装饰装修企业。本次考核采取网上上传资料和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相关原件对网上资料和书面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重点检查企业的人员情况、2013年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是否纯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我县参加本次资质考核76家企业共有70家合格,6家不合格,其中23家总承包企业有21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44家专业承包企业有42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9家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有7家考核结论为合格,2家企业因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暂定不合格(省县万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省县华隆劳务有限公司);有6家企业未按时在网上提交年检考核资料;有1家企业把资质证书丢失省县金旭钢结构有限公司,通过调查正在补办中。
二、资质年检工作部署
1、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本年度资质考核工作,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分管经理认真学习建设部关于资质新标准的一系列文件,分析领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为本次的资质资格检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014年5月26日召开县局主管科室、主管资质工作人员、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分管经理参加的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会议。就全县的资质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至此,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正式启动。
3、为保证此次资质年检的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制度、工作承诺、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会后,各施工企业积极行动,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资质年检工作的内容
依《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严把资质资格检查工作的“四严”守则,为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平”的审查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资质资格检查工作,坚持“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检查原则。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2014年资质考核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附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花名册及发票;2013年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指标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净资产、建筑业营业税和工程结算收入;企业资质标准对应的机械设备发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净资产;安全许可等。
四、资质年检存在的问题
1、在缴纳养老保险方面,多数的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人员数量不足;
2、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方面,个别企业未及时办理;
3、资质标准要求的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方面多数企业人员健全,少数企业存在不足现象,个别职称证书还存在重复使用现象;
4、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2013年月度网络快报表大多数企业都能按规定时间进行上报,少数企业未能按时上报。
5、在设备、厂房等方面,大多数企业提供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购置发票和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但部分企业未提供房屋、厂房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五、今后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地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1、在资质初审工作中认真坚持“网络报的材料和书面报送材料要与原件一致,原件与企业实际一致”的审查原则;
2、紧扣《资质标准》,重点审查企业的注册资金、净资产、注册建造师、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等有关资料;
3、认真查看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Abstract: The State encourages enterprises' overseas contracting the I project contracting.
关键词:承包范围;原则;程序规定
The Keywords: contracting range; principles; procedural requirements
中图分类号:TE-9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第一章前言
为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落实,国内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向国际市场。目前,我国拥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已经达到了1600多家,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在市场开拓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多元化市场格局深入发展。2005年以来我国企业在中东市场上取得了迅速增长,其中,沙特、阿联酋、卡塔尔新签合同额分别为12.58亿美元、7.71亿美元、3.85亿美元。在国际承包工程领域,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一支具有多行业组成、能与外国大承包商竞争的队伍,并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认可。当前,中国企业已经能够设计、施工世界上最长的桥,最高的楼,最大的水电站,海拔最高的铁路等。中国企业积极参与沙特承包工程市场,并于近年来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等领域已经有较好的市场表现。随着沙特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中沙关系的不断加强,中国相关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国家支持力度的增大,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沙特承包工程市场上前景广阔。同时,由于战线拉长,国际工程承包毕竟是海外作战,后勤支持就成为能否使项目有效盈利的关键。沙特清关务实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方法。
第二章范围
为使对外工程承包项目下的货物及时、有效的清关,保证货物及时有效的交付各项目使用,根据清关业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沙特海关法具体要求,具体细则如下。
第三章总则
货物清关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做好清关所需单据(提单、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等)的预审及终审工作。
二、协调处理清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做好清关单据管理台帐。
四、做好清关费用管理台帐。
清关程序管理规定
一、确认合同
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最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最晚出运船期,预计到货日期。
二、收集运输单据联系发货人,准备清关单证。 清关单证:提单B/L,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合同,质检证书,包装声明
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三、清关流程 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ouse B/L货代提单,Master B/L船东提单) 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办理报价手续,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查验——提前一天申请辑毒查验,然后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交纳港口费、关税/保涵——根据港务局通知交纳港口费用;根据海关通知单BAYAN交纳关税,如果是临时进口货物,则提交关税保涵和抵押支票。
放行——查验通过,做关封后放行。
四、提货结关
车队需要办理进港手续GATE PASS,并在港区排提货计划,如:港区计划,理货,放箱计划等。
五、运输文件:
到沙特海关申报清关,通常需要提交四种文件正本原件:提单;装箱单;发票以及原产地证。
(一)进口提货单及出口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人,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二)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三)原产地证明正本原件必须经过装运地商会认证。
(四)关于发票:
1.必须经货物装运港地商会认证。
2.应该是CIF到岸价,提单上标有“FREIGHT PREPAID”。如果提单显示“FREIGHT TO COLLECT”,但运费在国内已经支付,必须提供已经支付运费的相关证明。
3.对于集装箱货物,发票上必须注明所装运的每个包装物的CIF价。
4.集装箱编号必须在提单上注明,同时要注明归属问题(租用或者自购)。如果是自购,必须给出集装箱本身价值,并抹去原来的编号。集装箱的信息包括:(自)编号,规格,内装货物件数,毛重,及每件重量(CNTR NO,SIZE,NO OF PACKAGE,GROSS WEIGHT AND CARGO WEIGHT)。
5.如果是临时进口货物,发票上应注明项目合同号和井队号,并对应提供ID号和CIF价。
6.如果同一单到货中既有临时进口也有永久进口物资,则应分别制作运输发票(可以用同一张提单)。
7.发票内不能出现“DISCOUNT”或“SPECIAL DISCOUNT”字样,否则沙特海关对折扣部分也要征税。
8.临时进口货物,如果在申请时是ONE SET XXX,但是进口时用N个PACKAGES,那么发票上应说明N PACKAGE FOR ONE SET XXX。同时提供每个PACKAGE的PRICE、ID#和QTY。
(五)以上四种单据上的描述必须清晰一致。
(六)单据和外包装上应有SHIPPING MARK(唛头),便于理货。
以上海关规定,是从2006年4月开始,之前沙特海关对进口货物运输单据要求商业发票和原产地证明都需要沙特使馆、或SASO办事处、或其他GCC的使馆认证。原来也接受公司保证信,以复印件清关。但是其他要求提供的单据原件必须在货物清出三个月内提交给海关,否则,根据货值,缴纳至少2000SR的罚金,并会影响公司以后的清关工作。
陆运货物的正本报关单据通常是随运货司机一起到达,紧急情况下,可以首先交GUARANTEE LETTER,凭复印件提货,但正本必须在两周内提交。从迪拜陆运沙特的口岸为BORDER BATHA;QATAR进入沙特口岸为BORDER SALWA)
六、注意事项:
药品、酒精类物品和通讯器械严格限制进口。
食品进口程序复杂,手续时间长,货物抵港后须送样分析化验。(需要提供各种数据;每次不能进口超过25种食品项目;并且需要提供对应产品的英文和阿文标签)--强烈建议不进口。
任何危险品和高压器皿进口,必须首先得到沙特TRANSPORTATION DEPARTMENT的批准。
橱具、办公用具、电视机,以及需要上牌照的车辆等进口时应首先得到出口国沙特SASO机构的证明。
放射性物资(如NEUTRON SOURCE/GAMMA RAY,etc)和爆破材料(如DETONATOR/INITIATOR)需要得到沙特警察局的批准。
电缆关税20%,并且需要SASO认证。在进口时最好能将电缆描述成其他名称。
按照惯例,所有可以自行开动的车类都有一把启动钥匙随车一起发运。如果到货是带锁的箱柜等,请在货物抵达目的地前得到对应的钥匙,方便海关开箱检查。
第五章清关单据管理
一、受到清关单据后,登记全套单据的信息,要求将货物所属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发货方、提单号、装运港、发货方式、预计到港日、体积、重量、货值(CIF价格)、进口方式(临时进口还是永久进口)等等信息在册。
二、整理一套原始提单、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等提交清关公司并做好交接记录,其余单据存档。
三、妥善保管好单据和台帐,如需外借,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好相应记录。
第六章清关费用管理
一、建立清关费用台帐,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单号、预付款日期、预付款发票号、预付款金额、预付款收据号、发票日期、发票发票号、发票金额、发票收据号、余额查询等等数据信息。
二、收到预付款通知后,通知相应项目进行办理预付款支票并递交清关公司,做好相应的记录。
【关键词】医院;基建;并账;财税
一、基建账单独核算的必要性
在现实工作中,大多数基建项目往往是跨越多个会计年度,投资金额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经济业务比较复杂,涉及的会计业务较多。医院基建账基本上是按照1995年国家出台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基建账上的资产负债信息并没有计入单位大帐,因此医院大帐无法准确反映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全部实际价值。
按照财务部和卫生部的要求,新修订的《医院财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同时,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新《医院会计制度》依据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为了反映预算资金的全貌,将基建会计和医院会计并轨整合,将基建会计支出纳入医院预算统一管理。同时,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增设了基建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将基建会计和医院会计并轨,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医院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本文主要讨论如何将基建账并入到单位大账中以及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财税问题。
二、基建财务账并账要点
1.基建资金来源的处理要点
基建财务账的核算过程可以说就是医院基建项目形成过程的会计信息化。由于医院基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无法完全通过自筹资金完成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往往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常见的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基建拨款,基建借款以及单位自筹资金等。
(1)基建拨款
基建拨款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取得的同级财政拨款,对于这部分资金来源要区分是财政补助结转还是结余,分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如果是属于同级财政补助结转部分应转入单位大账财政补助结转-基建并账;属于同级财政补助结余部分转入单位账财政补助结余-基建并账。
(2)基建借款
基建借款首先需要依据签订的借款的期限,看是长期借款还是短期借款,对于基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要分别并入单位财务大帐中。对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要并入单位大帐的短期借款科目中;对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要并入单位大帐的长期借款科目中,同时备注为“基建并账”以方便日后查账和审计的需要。
对于借款利息依据《医院财务制度》以及财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长期借款的利息,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为属于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应予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
(3)单位自筹资金
对于单位自筹取得的建设资金,当资金从单位大账上转到基建账,在未结算前,应先在单位大账上挂账,基建账上同时挂与单位大帐的往来款,在基建并账时应先进行内部往来业务的调整并进行抵销处理,以免虚增资产负债金额。
2.基建并账时间的选择
基建并账主要涉及两个时点,一是医院开始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时基建项目初始金额的确定,这要求相关财务人员依据原账编制2011年6月30日或是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将基建账数据并入新账科目;二是以后每月基建账相关科目的本期累计发生额要并入单位大账相关的科目发生额。
三、基建财税相关问题
1.建筑业发票审核要点
营业税纳税地点对发票的影响
基建项目投资期较长,投资金额大,一般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取承包单位,这样既有可能是本地建筑企业也有可能是外地的建筑企业最终中标,如果是外地建筑企业的话,对于对方提供的建筑业发票,作为基建财务人员审核的要点主要是:按照我国营业税相关法律法律的规定,建筑业劳务的纳税地点是劳务发生地,那么作为入账依据的建筑业发票必须是本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而不能是承包单位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对于提供的发票还要在相关税务机关的查询网站上,以便查验查询发票的真伪,在查询的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发票抬头和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和网上查询的以及工程合同对方单位三方是否相否,以确保作为入账依据的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
2.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在印花税税收优惠条例中,医院并不属于印花税免税单位,因此对于医院签订的各种应纳印花税合同等都应该缴纳印花税。但由于因为印花税属于小税种,往往被大家忽视,造成漏缴行为,依据税法的规定,“在应税凭证上未贴或是少贴印花税票,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基建财务人员应对基建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进行归集整理,建立合同台账,以便于查询和缴纳印花税票,以避免因漏缴印花税遭到税务机关处罚。
3.工程款支付审核
基建会计应依据工程合同内容结合工程质量报告,合理安排资金流转,构建工程价款支付控制体系,严格按工程进度及事先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应明确审批权限、会计核算程序以及支付方式。对于因工程变更造成价款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需提交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在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报批后方可支付价款。同时要保证留足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及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要求待结算价款。
除了合同内的价款外,基建项目大多有不少的现场签证,出现现场鉴证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图纸设计部规范,现场情况有所变化等,现场签证的金额的多少,会最终影响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大小,因此对于这部分,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对于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单位基建科等共同签字并盖章方有效,且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其中预算包含的项目不得签证。签证单也应有统一格式,由建设单位统一收发,并形成文字签收记录。所有签证单均要按时间序分类编号。签证要一式数份,各方各执一份,为结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避免自行修改现象的发生。基建财务人员应见到规范有效的现场签证才予以支付款项。
4.结合医院特点建立会计科目
(1)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基建项目应开设基建专户,设立基建账,进行基建项目核算,同时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还应合理设置项目的成本核算的对象,细化核算,完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如:建设项目通过单项工程按照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行政楼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通过单位工程按人防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等进行细化核算。
(2)待摊投资科目
待摊投资科目的运用是基建财务管理中较为重要的环节。这个科目主要核算的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所发生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基建项目的每一笔支出都必需如实的在基建账户明细科目上反映,其目的是进行基建项目成本细化核算,保证基建资金专款专用。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其中业务招待费不超过管理费总额的10%。土地征用、开发及迁移补偿费应单独列示,在有关房屋、建筑物交付使用时,直接分配计入其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而不能随其他待摊投资支出对各项交付使用资产进行分配。
大多基建项目设从立项至竣工及工程保修期满,往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每一个建设环节都离不开资金的流转,这就要求财务监督必须贯穿于基建项目建设的始终。作为一名合格的基建财务人员要有宏观把控能力,在投资总概算一定的情况下,要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使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要做好财务监督和成本核算工作,全过程的参与基建项目,为降低基建工程造价,完善基建成本核算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关键词:承德市开发区,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管
近年,承德市积极实施城市化“南扩北进”战略,开发区逐渐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特区、高新产业的平台,全区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2004年以来,建筑业税收平均每年以超过60%的速度高速增长,为全区地方税收的快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各大行业中,建筑业税收比重名列第三,2004年开发区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占全区地方税收的13.91%,2007年上升到21.55%。但是由于该行业业内管理混乱、业主流动性强、资金到位困难以及税务机关自身管理等原因,建筑安装行业税收的征管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开发区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1.账务核算普遍不规范,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由于建筑企业挂靠户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证不规范,诚信度不高是普遍现象。有的单位仅就需要开具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的收入入账,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工程差价收入、合同外工程收入挂“其他应收款”。对于涉私建筑项目,例如私人合伙建房等部分的收入入账价格五花八门,有的按合同价格入账,有的干脆就不入账,进行账外经营,有意偷漏税款。工期持续时间超过一年或跨年度工程部分项目已完工的,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实现,而按收付实现制或视成本情况确定工程结算收入。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下,企业只确认部分收入,却将全部工程成本计入同期,造成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流失、税款递延以及国家税款被占用。
2.企业在成本费用的列支方面随意性比较大,成本费用偏高。虚列各种支出,如工人工资缺乏真实性,加之税务机关对企业工资发放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给一些纳税人偷逃税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借款利息、业务招待费、人工费、广告费等费用,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调整,导致成本费用偏高,账面利润减少甚至亏损。
(二)个人住宅装修税收征管难
其征管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寻找纳税主体难。目前装修队伍中,各种经济类型应有尽有,但个体、私营业户占到90%以上。这些装修队基本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更没有资质证书,常被人们称为“装修游击队”。其行业特点是经营地点分散、隐蔽且不固定,经营时间(装修工期)很短,专业分工很细等。,承德市开发区。这些行业特点,给税收的日管带来了许多阻力和困难。因为当前人力有限,税务人员不可能到每一个小区跟踪这些纳税户,往往工程已完工税务人员还没有发现,即使发现了,装修人员也会以“我们不是老板”为辞进行推脱。,承德市开发区。税务人员找到“纳税主体”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核实“应税收入”难。核实应税收入额必须有依据,这需要业主和包工人员提供装修合同,可是业主和包工人员之间在业务往来上往往既无合同,也无字据,使用的还是现金交易。即使有合同双方也不愿意提供,因为装修队怕提供了要据实征税,业主提供了怕装修队以要缴税为由抬高装修价格。,承德市开发区。无法核实其真实收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只好依据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但装修队多数不能接受。
(三)建筑安装业行内管理不规范影响了建筑营业税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大多数实行个人承包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往往是承包者个人说了算,加之财会人员未经过专业化培训,所以建筑安装企业普遍存在账务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等情况,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2.建筑安装营业税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政策水平不高,导致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申报的准确性较差。大部分建筑安装企业在平时按月申报纳税时,往往都是零申报,不能按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只有向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缴纳税款。一些建设单位接受的发票不是“建筑业专用发票”,有的发票甚至是国税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开具的发票,建设单位的财会人员往往认为只要是正式发票就可以付款,对发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了解不多。
三、就如何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征管力度,促进税收收入的提高,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实施建安业税收管理改革
1.全面采集工程项目信息,建立健全单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台账的基本资料,是实施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实施定期巡查走访制度等,多渠道获取工程项目的建设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具体开工建设情况,凡达到一定规模(即: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由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税收监控管理台帐”,及时登记单项工程项目名称、座落位置、开工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预决算、款项收付情况、发票开具及完税情况等,做到底数清、心中明,确保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均及时纳入管理之列。同时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各项涉税事项,监督企业按进度自行申报地方各税,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实行专业化税收管理。,承德市开发区。为便于对跨区域从事工程项目建安企业税收的管理协调,避免因税务机关内部部门或人员之间的信息割裂而造成管理缺位,应按照税收管理专业化的原则及要求,以设立专职管理组为基础实施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税收的统一监控,促进工程项目税收属地管理举措落实到位。同时应加强对专业管理人员对建安行业有关知识的培训,以便提高检查和管理水平。
3.推广税控发票。广泛宣传,税控发票的推广对防止偷漏税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应该大力推广使用税控发票,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向纳税人推广安装税控机。人们通常认为只有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才会引起犯罪,对普通发票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企业对零星采购不按规定取得发票而以白条入账的情况比比皆是。,承德市开发区。为此,税务机关应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发票管理宣传与辅导,使广大纳税人认识到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就是违法,就要受到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此外,税务部门还应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发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发票管理责任制,做到按月申报,规范使用。,承德市开发区。
(二)推行住宅装修业委托代征工作,有效监控“装修游击队”。
针对住宅装修业的行业特点,充分利用街道办、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优势,委托以上部门对住宅装修业的税收进行代扣代缴,建起广泛的代征网络,对“装修游击队”实施有效监控。如可要求“装修游击队”进场施工前先在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缴纳税收保证金,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通过委托代征,从源头上杜绝“装修游击队”偷漏税,节省税务部门的人力物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无证装修公司、私营和个体装修业户的检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加大对住宅装修业户偷税行为的打击。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从源头搞好税收控管。
税务部门应与建安行业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共同完善建筑安装业税收的管理。建筑管理部门在把好建筑质量关的同时,还应协同税务机关加强对行业税收的管理,对无证个体包工头进行清理,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实行源头控管。为了及时掌握建筑市场的动态,了解有关税收信息,税务机关应与城建、工商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多渠道收集税收信息,减少对建安行业税收征管的盲点、误区。同时可以从资质等级管理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每年的审验和考核通报情况中,较为全面地掌握区域内建筑、安装工程的进展情况,从而为税务部门掌握其税源变化提供详细的信息。
一、经费管理
按照统收统支一个漏斗进出的原则,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各科室负责编制本科室下一年度的预算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单位预算汇编,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按预算控制数严格执行。
二、经费收入
1、市财政局拨付的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
2、其他各项收入。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机关一切费用的收取,各科室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进行收费。凡不开收据或开非财政部门发放的收据以及收据不加盖财会专用章的收费均属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三、经费支出
会议费
单位召开的各种涉及经费支出的会议,由主办科室填写《会议报批单》,按报批程序进行审批,食宿、会场、礼品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结算。
办公费
(一)办公费指办公用品购置费、机关办公水电费、电话费、邮寄费、房屋修缮费,公车油料费、路桥费、维修费,各种表册资料印刷费和其他支出。
(二)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差旅费
(一)市内:科室人员出差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
(二)市外: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出差,并报办公室备案。管委会副主任由主任(书记)批准,其他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
(三)出差费用相关标准按《乐清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乐财行〔2003〕16号)执行。
(四)差旅费报销时间:原则上在出差的当月内报销完毕。
接待费
接待工作一律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一)重要接待事项先由办公室向领导报告后,由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接待方案,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科室相关业务的接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提请办公室安排。
(三)办公室具体安排就餐地点、就餐标准、住宿标准和其他事项。
(四)在实行挂帐结算的地点就餐或住宿,由协议规定的签单人员在帐单(底单)上签字并适当注明。
(五)严格执行就餐标准和陪餐人员规定,不得随意突破接待费用。
借款
凡因公需要暂借款的,有关人员要提前一天向管委会主任申请,经主任同意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借款。凡因公出差暂借款的必须在出差完毕后一个星期内结清,如无故逾期,将从工资中扣除。
宣传费
(一)宣传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宣传册制作、节日庆典活动、网站等)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大型招商选资活动由招商局负责。
(二)重要宣传活动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报告后,由主任确定宣传方案。
(三)日常宣传活动由办公室提请分管宣传的领导确认后实施。
(四)相关科室如须进行业务宣传,由科室负责人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宣传费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工程款
(一)工程开工后,工程责任科室须及时将相关文本(合同、招投标文本、中标通知书等)报财务部门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交相关资料,一律不予支付或退还相关工程款项。
(二)工程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法律法规及合同文本执行;
(三)具体款项的支付:由工程现场负责人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支付票据及相关材料,严格核对实际工程量,确定建设工程价款数额并签署意见;报请工程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部门。
(四)财务人员须严格审查支付手续的合法性及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并报请单位负责人审定后予以支付。
(五)造价变动:材料价格涨跌、政策处理等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动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单项造价增减超出10%的事项须提交班子会议研究确认后予以实施,变动部分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造价咨询部门审核一并结算;单项造价增减幅度在10%以内的设计变更事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实施。
补助款
(一)相关补助款的发放一律由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二)办公室根据班子会议记录发文抄告相关科室后予以支付。
其他款项
涉及款项支出的其他事项,均须事前提请班子会议研究后方可支出。
四、经费支出的批准权限
各项经费的支出均实行“一支笔”审批。
五、经费报销程序
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发票首先由经办人签字(相关业务费用还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再交财务部门由会计按财务管理规定对发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然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出纳在以上手续完备的基础上再次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六、报销注意事项
1、在资金结算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业务,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需转帐支付;对于有经营收入性质的支付款项,金额在100元以上要求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不得使用收据。
2、由于月底帐务处理工作需要,每个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原则上不予业务报销;发票一般不能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发票可在下年度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当年不能及时报销的,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在下年度报销。
3、报销会议费,须附会议经费预算审批意见、会议签到名册及具体费用清单;报销接待费,须附“公务接待审批单”及“酒店签单”。
4、报销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车辆过路费等其他费用,须附详细清单及事由;汽车保险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报销差旅费,须附“出差审批单”及详细消费清单,住宿费发票要注明:付款单位名称、结帐时间、住宿天数、人数、房间数等信息。3人以上集体公费外出活动,须附乐清市集体公费外出活动审批表。
6、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业务,发票及时交给财务部门。因特殊情况不经政府采购的,须附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自行采购意见单。
7、评审费和会议补贴只限于参加会议的专家,单位内部人员不得领取。
8、工作人员加班须发放加班费的,须附加班卡,注明加班原因、时间等信息。
9、外地施工企业在开发区从事建筑安装等工程业务,每笔工程款都要求开具税务发票,支付工程款时,须附工程合同书、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注明:监理意见、工程管理人员意见等);支付村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工程款项,要求开具税务发票,须注明审核意见;支付政策处理中征地款、补偿款时,须附征地合同、协议书等材料。
10、任何报销发票上的付款内容要与实际项目内容一致,收款人与发票的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必须一致。每张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主办会计核对、领导审批意见。
11、工程责任科室要及时收集、保存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并建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台帐;要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对于预支付的款项,要及时办理结算。
七、财经纪律
(一)单位职工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二)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擅自报销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发票;不得报销白条和非正规发票;不得户外开户、帐外设帐、公款私存、挪用公款。
八、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做到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钱账分离。
(二)出纳人员要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与开户银行(资金部)对帐,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三)会计人员应切实搞好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工作,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向主任和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四)要建立财务报告制度,每季度应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向主任报告,每半年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每年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
九、财务监督管理
[关键词] 基建;财务;核算;决算;管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4. 015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4-0028-03
随着经济的发展,项目财务需要的不再是会划账的会计,而是需要以专业化的团队形式进行财务管理,较好地展开项目投资控制、税收筹划、政策性资金申请、资金风险管控、建设过程核算、竣工决算移交等一系列专业化的工作。关于基建财务管理财政部虽然已颁发了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并且不断完善。主要结合某企业煤制烯烃项目的投资核算谈几点看法。
1 项目财务的前期总体策划是整个项目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基石
项目总体策划旨在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确定项目的执行策略和原则,是指导项目前期、定义阶段工作及编制项目建设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和专项计划的基础和纲领。它对整个项目建设时期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具有指导作用。基础打好了,以后的工作才会平稳有序地进行。财务方面的总体策划主要包括:①项目财务管理目标;②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③人员的职责;④核算账套建立;⑤概算管理;⑥资产清单;⑦资金管理;⑧税收管理;⑨资产管理;⑩其他费用管理;■招标及合同文本会审;■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财务管理等。如果这12个方面的策划在某个或某几个方面出现瑕疵,对日后工作的开展将带来很大阻力。例如,笔者参与的煤制烯烃项目就比较典型,该项目的设计属于全球最大、世界首创,因此并无先例可循,项目财务前期的总体策划亦虽然涵盖了上述12个方面,但该策划并不能全部参照国内一般化工工程项目策划的成熟做法。所以整个项目核算下来,让笔者感触颇深的是前期的策划越详尽,工作越好开展。没有详尽的策划,不仅将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会导致管理效率的明显下降。
2 以概算分解为引导,充分发挥概算对成本控制和资金运转的主导作用
(1)财务人员应当参与审查概算的构成,配合工程造价、费控、工程技术以及生产等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之初就根据概算内容进行概算分解,编制概算分解情况表。工程造价人员负责对总概算的内容进行分解;费控人员负责各个合同的分项报价工作清单与概算的分解内容对应,保证合同签订内容的可追溯性;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将分解的合同内容与每个固定资产相对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后,上述相关人员应根据后续的详细设计(施工图预算)或者初步设计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概算分解清单,并将概算分解清单作为核算投资进度的基本依据与控制项目成本的重要标准,在项目基建财务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确定财务费用在概算中的额度。财务人员应当首先将自身的责任成本控制在概算以内。
(3)项目管理部门按照概算口径对其他费用编制概算,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对经过项目管理部确认后的其他费用进行支付,项目财务部门负责按月统计并与概算对比,对超出费用控制指标及时进行预警。
(4)实践中,有些基建项目的财务部门对工程概预算了解还不够深入,不能在编制详细项目预算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无法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成本控制和资金运转的应有作用。
3 投资核算是在项目执行阶段进行的,对竣工决算能否顺利完成起关键性作用
项目财务部门应当通过立项前筹划,建设过程中不断改进核算体系,完善竣工移交程序,建立以概算为主线、合同为基础、财务为中心涵盖整个基建过程的基建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费控-财务-物资”三位一体的数据关联,加强在建工程的过程资料管理,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随时收集竣工决算信息与资料的需求;通过随时归集对比分析概算与实际投资完成,对项目建设成本及形成资产做出准确预测,为工程竣工决算及满足生产分公司资产管理的资产移交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在项目的基础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后,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设备和材料划分管理规定》按项目装置单元及设备类别提供设备清单。财务人员清晰地熟悉整个项目的每一个资产,为在核算过程中的资产归集,以及判断税金能否抵扣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参与审查概算的构成,确定财务费用在概算中的额度。配合工程造价、费控、工程技术等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之初就根据概算内容进行概算分解,编制概算分解情况表。比如:当前煤制烯烃项目的管理模式有EPC、E+P+C、EPCM 三种,在核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概算内容及合同付款的管理规定进行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和质保金的审核支付。财务人员应认真研读工程承包合同,杜绝对合同条款一知半解。财务人员应详细了解每一个合同的付款环节,并且按照清单进行费用归集,即要保证每一笔资金准确无误地流出企业,又要保证项目避免担负赔偿等经济责任。
(3)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财务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部、商务部、采购部、施工部等部门及各项目组密切配合,针对核算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制定一系列详细严密的管理控制流程,并形成一套独特的项目核算体系,以便较好地处理相关问题。诸如:EPC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承包、EPCM承包、E+P+C建设模式等各建设模式的投资核算,国内设备物资采购、国外进口设备及专利技术的核算,各项保护性协议代扣代付款项的核算,成功地将概算内容核算转化为可交付的实体资产。
(4)把资产移交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核算过程的始终,一类费用在核算过程中就分解到每一个资产上,核算完毕一类费用归结完毕,二三类费用中能直接归集到装置单元的先进行分配,余下的再进行一次性分摊。这样整个实物资产的价值就形成了,为下一步资产移交、竣工决算节约了时间。
(5)合同中如果存在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应尽快明确。尽管基建承包或采购合同在签订时各方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审检,但实践中发现有些合同条款仍然是不完备的。由于执行阶段项目核算的精细化,因合同条款疏漏或界定不清晰的问题可能影响到各方结算。因此,财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尽快明确这类问题。例如随机备件和2年期备件如在合同中未明确,将直接影响到资产的价值和资产交付。
(6)缩小工程投资的实际账面进度与工程形象进度的差距。在显示工作中工程投资的实际账面进度与工程形象进度的差距过大,所以财务提供的财务分析就会滞后,这对领导决策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对财务部门的风险控制管理也极为不利。实践中的做法是在项目执行阶段,财务部门应督促承包商及时提供发票,及时结算工程款。对于承包商未提供发票的, 财务人员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审批表暂估入账以便缩小工程实际账面进度与形象进度的差距。
(7)建立健全台账,包括合同台账(分建安合同台账、设备材料合同台账、服务合同台账)、税务台账、代扣代缴款台账等台账记录,台账要根据不同的承包商,不同的合同号来设置,其主要包括:承包商的名称、合同号、合同金额以及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来进行设置,特别是国外合同,涉及外币问题,在现实核算过程中是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因此结算金额和付款金额都要标注外币金额。这样我们对于投资的掌控和付款情况一目了然。并对尾款的结算起到关键性作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各部门的合同台账格式还不尽相同,这不利于合同台账管理,应当予以规范。
4 合同及招标文件的会审管理
基建项目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数量和种类繁多,做好合同的会审管理工作对减少项目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都至关重要。所有经济合同应当明确付款条件的具体要求而且签订的经济合同应有财务人员参与。财务人员的工作应当重点关注付款条款、保证金条款、付款期限条款以及可能面临项目损失的条款的严密性。
例如:针对某企业煤制烯烃项目的所有合同、订单的会审工作,财务人员的工作重点是审核付款条款的严密性,以保证项目合法权益。在会审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条款,必须要有银行保函来保证;在合同会审中严把税收筹划这一关,在会审中关注设备、设备安装材料及承包商、供应商所在地区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情况,对设计、技术服务等要求承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节约投资。
5 财务人员培训管理
基建财务的核算和管理与生产财务的核算和管理截然不同。基建财务工作要求的不只是懂得财务管理程序划划账,还应当懂得每个工程、每个装置、装置下的每个单元、每个单元下的每个资产,以及材料和设备的判断,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是否安装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面。现阶段很多基建项目的财务人员严重短缺,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能力不高。以某企业煤制烯烃项目为例,该项目目前是国内最大煤化工项目,基建核算业务量大,项目独特又无先例可循。对于此类基建项目,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不仅需要财务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会计准则、财税法规,也需要财务人员尽可能多了解些非专业知识(包括工程造价、费控、工程技术等等)。同时也应当鼓励财务人员主动进入现场熟悉相关资产,熟知哪些是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是否真实的安装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面,这样不单为形成资产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也有利于财务人员准确核算项目成本。
6 税收筹划管理
项目财务部门应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研读国家税务政策,固定资产进项税对于项目建设影响较大,项目财务人员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结合地方税务实务的具体特点进行详细的税务筹划,加强税务管理、优惠政策应享必享。通过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筹划,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优惠筹划等税务筹划工作节约投资。
(1)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做好设备及设备安装材料进项增值税税额抵扣工作,使进项税额的抵扣成为最大化。
(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规定及国家进口设备关税,增值税免税目录,参与进口增值税、关税的减免工作。
(3)负责代扣代缴承包商税金的工作,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至项目财务账户管理核算。
(4)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对直接或间接采购的可抵扣的固定资产及设备尽可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对各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合规及时性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可抵扣的进项税进行抵扣,降低税负;通过规范EPC、EPCM、E+P+C合同文本,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与业务事项相匹配的发票,规避项目建设的税务风险。
(5)基建项目的税收可筹划领域虽然并不宽泛,但可筹划方法并不单一。除了对流转税、所得税等税额的筹划,企业还可以考虑利用财税政策中有关税种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来合理延缓纳税、降低综合税率。
此外,税收筹划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对财税政策的达到相当熟悉和准确把握的程度,这对基建项目核算提出了较高要求。当企业基建项目的财务人员筹划能力无法胜任、时间或精力受限时,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税款节约的好处,企业可以考虑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来协助企业开展这项工作。
7 保函管理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银行保函台账对各种银行保函进行单独管理,适时监督保函到期日,对将要到期的保函,最好提前一个月通知商务部或采购部进行替换新保函,以保证项目合法权益,减少财务风险。
8 竣工决算管理
以批复概算,资产清单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为指引,将资产移交竣工决算作为基建期间财务核算的最终目标,在核算过程中将一类费用形成资产,整合账务资料进行竣工决算。
(1)协调费用结算部门出具各合同的结算书,确认结算金额。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结算书中对HSE罚款等事项是否已在最终结算额内扣减未明确规定,不能事先明确导致的后果将造成施工单位开票金额与结算额不一致,从而给核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财务部门有必要协调费用结算部门确认结算金额并充分考虑外部审计核减金额的范围。
(2)与承包商核对好每一个装置单元下的每一个资产。
(3)理清核对二三类费用的执行情况,对直接归属于建构筑物、设备的各项费用,分摊计入直接相关的资产。
(4)协调各部门对未关闭合同、未完工程事项进行预估,确认预提费用。预估的一定要准确。
(5)协调采购部一同理清2年期备品备件和随机备件、领用剩余工程物资退库的问题,做好项目库存剩余物资盘点。
(6)多次举办资产交付培训会议,为承包商提供优质的资产移交资料打下伏笔。
(7)理清每一笔出库材料用在建筑物、构筑物还是设备上,为费用归集到资产上,为税金能否抵扣奠定基础。
(8)按照财政部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填写正式资产决算表,进行概算分析,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9 结束语
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基建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企业除了按照既定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成财务日常业务外,还应当结合自身特点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财务体系。在实践中,由于某些新领域的基建项目缺乏成熟的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一方面要真实反映基建工程的实际成本,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做好基建项目的成本控制、资金运转、税收筹划、竣工决算及实体交付等工作,可谓任务重、压力大。针对基建项目面临的各项复杂问题,财务工作应当始终按照既定流程,做到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益。对基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出现的财务薄弱环节,财务人员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财务预算管理、财务分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夯实基础,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管理发挥最大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林华静. 刍议基建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 [J]. 财会研究,2010(16).
一、污水处理厂基建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合理的会计核算规范合理的会计核算是建设污水处理厂基建财务管理的基础,只有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才能计量其成本并相应地对最终形成资产进行正确合理的计价。现有较多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几个方面问题:第一,在设置账目时,没有严格遵照建设单位的会计规章制度要求及规定进行设置账目,难以分辨资金来源,不利于核算。第二,缺乏规范的会计科目。在科目设置时会与生产经营类或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科目相混淆,缺乏具体的核算内容。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到位在污水处理厂的基本建设上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不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未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只重视工程建设施工,致使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往往审计部门只关注前期的手续及工程预算审计,而忽视了对资金的来源及投资的审计工作,造成资金管理混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资金来源与支出的管理不规范1有些污水处理厂在建立资金账户上没有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开设专门的专项资金账户,而是项目的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一并核算,或多头开立账户。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个账户核算和管理”。2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支付不合规。在施工期间,由于为了加紧完成施工任务,在工程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在施工单位进度不够时,而提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有违规现象发生。3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这项规定进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当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很难找到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或进行扣款来进行自修,没起到确保施工质量的作用。4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不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的开支。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应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其总额控制数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不能超出控制额度。可是有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超出列支规定额,挤占建设成本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使用规定。其次,在资金支出上没有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随意把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或者用大额现金支付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工程款,发生项目资金使用违法、违规现象。
二、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工作拨付污水建设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及审查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及时地对项目单位进行各项审计、检查,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基建程序是否规范等,避免并控制了项目单位的违规行为发生。项目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责,按照职责严格落实建设资金的审批及监管工作;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设置基建账进行核算,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程序方法,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及时准确地、主动地提供各项财务报告,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资金的落实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拨付。
(二)大力支持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单位的负责人不仅要重视项目的形象工程情况,更要重视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应让财务人员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进行参与,了解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等相关工作,使财务人员充分了解整个项目进程,为建设期、支付款项以及进行账务整理上能作出正确的决策依据,避免发生错记投资、虚增支出等问题。
(三)提高项目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对财务人员进行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基本建设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及综合能力,并要求财务人员要做到:对项目全过程了解、能对审计人员说清楚资金来源及投资明细、保证在会计核算上能够做到正确性和准确性。
(四)严把工程款项支付制度基建财务人员首先要熟悉污水处理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批准文件及各项施工合同。其次,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有权要求合同签订方开具设备发票及设备安装发票,并根据合同要求及货物的提供情况来支付设备进度款;对土建安装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在监理签字、各项审批手续合格及提供建安发票后扣除相应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后方可支付工程施工价款。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业;税务风险;防范
一、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
建筑业具有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特点,可牵动从建材到家电等50多个行业的发展,因此,建筑业的发展深受外部环境约束。建筑业对劳动力需求巨大,对物料的消耗繁多而复杂,国家经济政策变动往往会影响它的经营。建筑企业独有的经营特点,正是其税务风险的根源。1.生产材料来源分散,供应商规模不一。建筑材料种类“散、杂、多”,比如水泥、砂石和砖瓦等,这些原材料通常会在施工地点取得,或是一些农营工厂、小型作坊中采购[1]。而建筑材料费一般在占建安总产值的60%~70%,在建筑费用中占主要费用。从建筑业角度分析,就地采购更为便捷,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运输成本。但就地取材、个体供料的方式严重影响了抵扣凭证的取得,由于供应商规模大小不一,大多数供应商均为小规模纳税人,一些甚至仅仅是施工所在地的农民,根本无法从其手中取得增值税发票。2.实施项目周期漫长,跨地区现象普遍。建筑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再到运营维护,直至被拆除的过程被称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简称BLM。建筑项目工程普遍建设周期长,资金占压大,资金周转速度慢。例如,中国建工,上海建工的项目周期一般需要1—2年,较大的工程施工长达3年之久,所需人员和工种众多,材料和设备种类繁杂,交叉作业相互影响大。长期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免不了要跨区域进行,大多建筑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分公司及分设机构,他们承接总公司的业务,自行在当地采购设备和原材料,按规定在当地预缴税款,结果减少了公司流动资金,增加了税负。3.从业人员流动性强,人工成本占比大。职工永远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低,据统计,50%~70%是临时员工,他们从事基本的生产劳动,日常工作以经验为主。建筑业除了以工资薪酬形式发放人员工资,还采用和机构或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来收买劳动力。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工资上涨数倍,农民工工资大幅攀升,不断增加的人工开支逐渐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滞后了建筑工程的业务进程。“营改增”前,公司常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需要给工人缴纳社保,且按我国法规,工资薪金无法进行抵扣。4.经营承包方式多样,联合投标藏风险。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往往不止有一个承包单位,最常见的有总承包和分承包。总承包是指由发包人委托资信较高的建筑企业作为总包单位,签订总包合同,而分包则是通过进一步将适合分包的工程转给专业性建筑企业,双方签订分包合同。除此之外,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在企业中也时常使用。所谓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普遍存在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规定,从而出现施工单位代替业主向联合体各方支付税款,结果出现资金流、发票流和合同不一致的现象,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二、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表现
正是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独有的上述经营特点,在后“营改增”时代,建筑企业正面临不同以往、不同于其他企业的日益增大的税务风险。1.总包和分包方式导致的税务风险。在实际建造过程中,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很难达到一个平台工作,深度融合,全过程缺乏沟通与协作,实际发生的税款可能无法及时取得。比如施工时,承担电费的主体是电表的所有权人,电力公司会直接将增值税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业主,导致施工方无法进行税款的抵扣。实行分包方式的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存在验工计价滞后或工程款拖欠等情况,导致分包方不能及时验工计价并拿到已完工计价款,造成总包方要垫付本该抵扣的增值税,造成前期资金压力巨大。2.联合体投标带来的税务风险。实际案例中,如果参与联合投标的各方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没有提交给招标人,且没有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分别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与其成员签订分包合同,这是一种违法分包行为。在投标操作过程中,业主只对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验工计价、收取发票并拨付款项,该牵头人向联合体的其他单位再行验工计价、收取发票并拨付款项,从而导致“四流不统一”的情形,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应税服务不符,存在巨大的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3.不同计税方式引发的税务风险。增值税计税方式一般分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两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11%)。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财政部规定一般纳税人共有三种情况“甲供工程”“清包工”和“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的税率。在选择具体计税方法时,建筑工程项目与规定要求是否一致,比如建筑工程是分包单位或是只提供装修服务的,其采用简易纳税方法会给企业带来漏税的风险;而一般纳税人销售空调同时又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能否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项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这个项目存在层层分包,而又无法实行差额计税,重复交税也成为企业的一大问题。4.进项税发票难以取得、难以抵扣。“营改增”的重点就在于进项税发票能否取得。一方面,由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农民,出于自身规模的局限性,依照法律规定,无法出具有效增值税发票,建筑企业采购原材料时无法取得有效抵扣的发票;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巨大的人工成本来自劳务派遣或合同工,工资薪金无法作为可以抵扣的依据,会导致建筑业人工费部分纯粹是按11%税率开票给工程发包方,但“营改增”后,工人工资不能以工资表形式,否则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此外,对于一些4月30日之前赊购的存货和材料,则无法抵扣增值税,也增加了税负。5.跨地区纳税导致的税务风险。建筑项目的设备和原材料通常来自不同地区,对其纳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一般建筑企业会在劳务发生地先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时间跨度长,很多建筑企业被迫选择先行资金垫付,造成本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压力大。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第41条第2项规定,当建筑企业收到业主的预收款项时,就产生了增值税义务时间,则外地工程,一般要在所在地预缴2%或3%的增值税[2]。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the 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as an example, and makes a calculation of the data after the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reform" based on the data before the reform. The impact of the tax reform on the tax burden and finance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s discussed. The study found that: due to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reform", the tax burden of som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creases instead of dropping down, and it also has different effects o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ituation and operating results. Finally,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deal with the reform are proposed.
P键词: “营改增”;建筑企业;税负;财务
Key words: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reform";construction enterprises;tax burden;finance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025-03
0 引言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最初是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2014年国务院将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将“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至此,我国已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是否会增加,“营改增”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企业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因此,本文以重庆建工集团为例,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税负和财务产生的影响,为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提出对策建议。
1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背景和可行性
在“营改增”改革前,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营业税是全额征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是这两个税种最大的不同之处。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可以避免重复纳税、实现公平税负。同时,增值税的监管力度比较强,这不仅可以有效防止纳税人偷漏税,也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
结合我国国情、税收体制以及建筑企业的整体发展,建筑企业的“营改增”改革具有一定可行性。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会随着供、产、销不断循环,而且建筑企业的资金形态分为储备生产资金和成品资金等多种形态,无论如何变化,最后落脚点还是货币资金形态,因此,建筑企业具备“营改增”的条件。建筑企业从原材料供应,到生产而形成在产品,构成工程实体,再到形成产成品,最终收回工程价款,存在一个增值的过程,建筑企业具备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基本条件。
2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本次取消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从制度上营业税制下重复征税问题得以解决,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得以实现,从而使得企业的总体税负不变或略有下降,促进经济结构性调整和相关企业的更好发展。但建筑企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于其他企业比较少,因此建筑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增加。
实际上建筑企业的建筑材料来源方式比较多,加之发票管理的难度较大,使得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增加,而且有些材料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建筑企业劳务费也会增加企业实际税负,劳务费一般占工程造价较高,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劳务收入按11%征收增值税,比原先的营业税税率增加的比率较高,且有些劳务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情况下,大多数建筑企业实施联营的方式,而且施工的资金状况较紧,企业无力添加设备以及周转材料致使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很低,也使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
“营改增”之后企业应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339248.83万元,而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应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总计为115629.14万元。相比较,“营改增”之后比之前多缴税223619.69万元,说明对营业收入全部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会使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并不会降低其税负。
3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
3.1 “营改增”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不再包含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资产价值将比缴纳营业税时有所减少,致使建筑企业的资产产生缩水。相应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也会随之减少。
重庆建工集团2014年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及建筑物),假设这些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营改增”前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及累计折旧变化情况如表2所示。
“营改增”之后,重庆建工集团购进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比“营改增”之前少了1283.76万元,每年的计提的累计折旧也减少了128.3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降低了0.01%。
3.2 “营改增”对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目前是供大于求,在确定合同价格时卖方处于劣势,买方处于优势,因此,“营改增”之后建筑服务合同价格不会l生太大的变动。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应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其进行剔除,则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相比征收营业税时将减少,这对企业的融资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营业成本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不计入总成本中,建筑企业的营业成本将有所下降。
综上,“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将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则征收增值税下的营业收入在会计核算时将征收营业税下的营业收入除以(1+11%),营业收入将减少10%左右,虽然“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含营业税将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变化较小暂不考虑),但建筑企业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还有很多项目无法获得增值税专业发票,购进的货物价款必须全额计入成本,则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比例将远小于收入的减少,这样将导致建筑企业的利润下降。
重庆建工集团2014年营业收入为4331916.21万元。“营改增”前后利润表部分数据如表3所示。
“营改增”之后重庆建工集团虽然营业收入因为不含销项税额而减少,但其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分别因不含进项税额和不含营业税而减少,2014年重庆建工集团在理论上由于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得多,使营业利润增加,净利润增加。但实际上重庆建工集团获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少,则其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比营业收入减少得少,从而使营业利润、净利润比“营改增”之前低,甚至于为负数。
4 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4.1 降低税负方面的应对对策
①建筑企业基本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其劳动力附加值比较低,利润空间较小,假如企业不根据“营改增”要求进行调整其经营模式,将会阻碍自身的发展。建筑企业可以进行多元化发展,比如:可以考虑发展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咨询等劳动力附加值比较高的产业,与此同时企业也可以积极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取得进项税额抵扣,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劳动力。
②在“营改增”之前企业的体制和管理制度大部分都是在征收营业税的税制下制定的,“营改增”后其管理将比营业税更加复杂,企业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来适应征收增值税这个新形势的需要。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税务机关监管严格,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管理体系,来落实各自的责任。责任管理体系以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增值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增值税业务管理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责任部门,财务部门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认证的责任部门。财务部门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增值税管理工作,且一人一职,并通过梳理增值税业务管理的流程,加强对增值税核算的管理。集中管理各工程项目增值税的事务,在保证税收合法的基础上,有效降低税负。
③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来自于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企业需要选择一些会计核算制度比较规范、健全的,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分包商进行合作,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企业的税负。由于企业的工程分包金额一般比较大,“营改增”之后,税务机关会更多的关注企业分包的进项税额。所以,企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分包商,并将相关资料在税务机关备案,来保证能够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税负。
4.2 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的应对对策
①企业应根据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和自身的特点,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增值税法律法规、发票管理等相关知识和相关规定的宣传与培训,让财务人员在实施营改增后尽早适应、熟悉增值税各项规定和核算方式。同时,建筑企业要时刻关注“营改增”改革的动态,以便及时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及时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有助于解决企业涉税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企业的涉税管理。
②“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更高、更新,建筑企业要选拔、聘用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财税法规的财务人员。重点培养专业人员负责“营改增”之后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的纳税,以保证企业能够顺利进行经营活动,使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③建筑企业要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制订出相关的适合企业自身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对于增值税发票要做到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查,有效地防止发票管理舞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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