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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的意义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1-16 16:13: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扶贫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扶贫的意义

篇1

1、教育扶贫是能够改善、稳定发展扶贫工作的基础。

2、通过不同形式的知识培训进行教育扶持,使贫困地区的人口无论从思想文化素质,还是技能水平方面,都得到全方位的提升,这也是扶贫攻坚能够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扶贫是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改善贫困户生活生存条件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关键词 小额信贷扶贫 信用风险 信贷资金总额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一、 小额信贷扶贫

为解决我国落后地区人口的贫苦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信贷扶贫政策的缺陷,我国自20世纪90年底初开始引进并推广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政府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是借鉴国际经验又结合我国实际加以改造而形成的一种资金和服务同时到户的扶贫方式,具有短期小额、整借零还、连续借贷、滚动发展、小组联保、不要抵押、经社并重、妇女为主的特点。小额信贷扶贫能够使贫困户实行自由组合联户担保,不需要抵押担保,容易获得资金,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的形成,增加农民的收入,加速农民脱贫,从而导致小额信贷扶贫资金到户率高,还贷率高和项目成功率高的“三高”特点,提高了资金的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这种扶贫方式受到了广泛的称赞和肯定。但小额信贷扶贫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还有不少关键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影响着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二、 小额信贷扶贫实施中的问题

纵观1995年我国实施信贷扶贫政策以来的情况,小额信贷扶贫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小额信贷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我国的小额信贷扶贫是一种政府行为, 其牵涉的单位众多, 主要有政府扶贫办、财政、计委、农发行、妇联、共青团等, 机构人员都是临时从这些单位抽调出来的, 造成信贷扶贫机构人员组成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机构涣散、职能模糊。在小额信贷扶贫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基层机构提出项目并组织实施,而这些政府机构并不承担贷款使用所带来的风险,使小额贷款扶贫项目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或个人主观意志,为行政官员树立形象的工具。

由于农村银行、农发行业务向县城收缩,支持农民小额信贷的业务主要就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但由于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信贷扶贫对象散布在偏远的旮旮旯旯,贷款额度小, 贷款的程序多而繁杂,面对广大的农户都要建立详细的信用档案,并掌握一手诚信动态情况,这就大大增加了信贷员的工作难度,所需要的小额信贷工作人员数量要增加,相应的成本也会提高。

(二)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投资失败,投有其他资金可偿还。第二类是贷款人道德品格决定的主观不愿意还款。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有的则是多户联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特别是农村的征信体系和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主要以偏远地区的贫嗣农民为扶贫对象,加之贫困地区的农业大部分没有实现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所以农民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时,不可避免地被置于农业风险中,靠天吃饭,如果天有不测的话,农业生产必然受影响,信贷安全便难以保证;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的特点.以季节为周期的农作物还占农业生产的绝太多数,这决定了贷款的回收期受季节影响。农民除了劳动力和土地的使用权外,几乎没有其他财产,违约后的惩罚措施对其无计可施便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对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机构造成冲击。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扶贫组织对于信贷资金的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也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三)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总量不足。

政府主导型的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扶贫信贷资金,这部分资金是由农行管理的,而农行先自筹资金,再由财政贴息。为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如在本地无法通过吸储解决,就有下级农行向上级拆借。贫困地区的贫困县吸储量很小而常规贷款还尚不够,扶贫贴息贷款就需要拆借,而拆借利息为3.75%的月息,发放给农户的利率为年息3%,农行的借贷利息倒挂,再加上运作小额贷款的高成本,农行发的越多就会亏的越大,所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都不愿意直接对农户发放贷款,而将业务重点转向获利高的行业,这样会导致农村小额信贷供应渠道狭窄、总量不足。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广大农民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资金支持。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支农资金在总量上难以满足农户所需。

(四)小额信贷期限短制约了贫困户的经济行为。

小额信贷实行的是整贷零还的方式, 其期限一般为一年左右。而贫困户用于投资的种养项目一般生产周期较长, 为遵守还款制度树立良好信用声誉, 不得不留出相当部分贷款用于首期或二期还款。贷款数额本来就小, 再扣去首还款, 最后真正能用之于生产的贷款额所剩无几, 剩下的贷款额也只能上些短平快的小项目, 这只能暂时缓解农户的贫困, 而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对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

具体措施有:(1)小额信贷机构应引入现代企业管理体制;(2)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控体系;(3)运用合适的财政政策以降低小额信贷的风险,改革国家财政支持小额信贷的方式, 将目前的贴息贷款转变为共同财政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主要用于补贴经营机构因办理小额贷款而产生的合理亏损以及为扶贫到户、提高还款率、减少亏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少部分奖励;(4)加快农村诚信体系的建设; (5)建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补偿机制;(6)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要求政府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 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可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更多赚钱的机会, 有利于贫困人口获得的商业化信贷资金实现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 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二)扩大信贷来源渠道,提高小额信贷效率。

具体措施有:(1)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额度,发展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流通和畜牧养殖业,为他们提供额度较大的农户信用贷款。(2)延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要与借款者的生产经营周期一致起来。该长则长该短则短,对有恰当理由无风险隐患且确有延期要求的也应给予延期。(3)建立发展小额信贷专项资,建议由政府划出一定量的扶贫资金作为发展小额信贷的专项资金。由小额信贷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扶贫机构和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用于补贴小额信贷工作经费或周转用于小额信贷的资本金。(4)改变部分金融机构“抽血”的角色,为了强化对农村小额信贷的支持,可规定在农村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要把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小额信贷的投放,从而减少农村资金外流。(5)央行适当增加“专项小额支农再贷款”,以增加小额信贷实施机构的资金来源。(6)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深入农村地区提供服务(7)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三)加强监管,使信贷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具体措施:(1)要经常检查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 保证在扶贫项目的申请、审核、贷前调查等方面切实把握好扶贫贷款, 要集中投向国家贫困县以及贫困乡、村、户, 以改善其基本生产条件和发展种养业。坚持扶贫贷款落实到户、扶贫项目到户的方针, 以防止扶贫贷款的挪用、挤占。(2)要有效地建立联户担保机制, 相互牵制, 共同激励, 共同脱贫。(3)减少由于造成的无谓浪费,减少各级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挪用、拖延、故意克扣等行为。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 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 这一方面使得许多小额信贷机构在执行扶贫任务时身份暧昧, 处于合理不合法的尴尬境地; 另一方面也增大了金融风险, 所以完善对小额信贷的法律规范迫在眉睫:

(1)要尽快修改《人民银行法》, 补充有关小额信贷的法律条文, 规范小额信贷组织的性质和审批条件, 在法律上赋予小额信贷组织独立的主体地位;

(2)要允许小额信贷组织享有按照其资金成本在一定范围内利率浮动的权力, 使其可以近似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信贷服务, 增强其可持续性。

(3)开通小额信贷组织从金融市场上融资的渠道, 允许它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有意义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往来。

(五)坚持持续借款原则和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的原则。

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摆脱贫困提供持续服务。贫困户真正完全脱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在连续三年的信贷扶贫中仍然有30%—40%的人没有脱贫。因此, 要真正落实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必须坚持持续借款原则, 对还贷信誉好、资金利用率高、效果不错的贫困户增加其后续贷款,把贫困户彻底完全地从贫困的苦海中解救出来。农业产业化是目前中外农业发展的理想产业模式,信贷扶贫理也应顺应这一潮流, 着重扶持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 使之连结成为卓有成效的农业产业链整体。

小额信贷扶贫是一种全新的扶贫模式,在今后的扶贫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系列的新问题,这就需要广大扶贫工作人员、小额信贷员及时发现,及时总结经验,真正让小额信贷为贫困地区脱贫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忠明.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 2005

篇3

一、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一)农民收入增长,农村贫困户、中等户减少,上等户、富裕户增加

调查监测显示:2012年宜君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8278.15元,同比增加1438.17元,增长21.03%,人均纯收入4385.25元,较上年增加491.25元,增长12.62%。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组来看: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户减少12.5%,2301-5000元中等收入户减少17%,5001-10000元中上等户增长63.6%,10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增长51%。

(二)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高

2012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5580.56元,比上年增长63.26%,其中服务性人均支出1755.81元,增长24.9%;商品性支出人均支出增长90%。

1、谷物消费减少,蛋、奶、水果、蔬菜消费增加,食品消费结构改善。2012年谷物消费人均111.18公斤,同比减少27.91%;人均消费蛋类2.8公斤,人均消费奶类6.58公斤,人均消费分别较上年增长35.71%、4.36%。

2、衣着消费增长, 衣着水平档次提高。2012年衣着支出人均增长43.4%;其他商品及服务人均消费92.61元,增长1.1倍。

3、居住面积增加,住房质量进一步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居住面积23.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8%,其中一半以上的农户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5平米。2012农村居民人均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面积3.95平方米,占住房面积16.7%。人均砖瓦砖木结构面积19.73平方米,砖瓦砖木结构住房中80%的农户通过政府补贴和自筹资金,重新装修改造房屋,价值翻倍。

4、文教、娱乐消费连续增长,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化素质逐步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文化、教育、娱乐消费人均支出同比增长15.9%,占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重14.2%。其中学杂费人均增长了60.74%,主要是家庭供养大中专学生费用增加,购买文具纸张增长1.7倍。

5、耐用消费品拥有数量增加,消费层次提高。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设备用品消费人均增长79.26%。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冰箱53台,增长6%;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112台,增长14.2%;每百户手机拥有89部,增长10%;每百户拥有计算机2台,增长10%;百户拥有太阳能热水器15部,增长100%;百户拥有洗衣机90台,增长1.2%;百户拥有摩托车80辆,增长7%;百户拥有小汽车2辆,增长100%。

(三)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改善

2012年,农村有卫生旱厕的农户占33.3%,普通旱厕66.7%,无厕所的户彻底消除。取暖条件不断改善,有83%的农户冬季能用煤炉取暖。饮用水更加卫生、安全,集体供水管道入户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33.3%。有66.7%的农户用国家扶贫改造的水窖供水。住房外部环境改善,住房外有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村达到50%。

(四)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

2012年宜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长47.4%。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9%。

(五)农村文化交通事业显生机。

2012年,宜君县9个乡镇中,有综合文化站的乡镇9个,有政府办卫生院的乡镇9个。在178个村委会中通沥青水泥路的占94.4%,通客运班车的村占93.2%,通电话的村占90%,通宽带的村占61.8%,通有线电视信号的村占24.1%,有文化活动室的村占57.3%。

2012年宜君扶贫项目覆盖的农户数8570户,扶持人口29500人;易地扶贫搬迁256户,得到扶贫贷款的农户2100户,新增及改扩建公里里程34.15公里,新增经济林面积1125公顷,新增及改良草场面积30公顷,新增卫生院、村卫生站面积690平方米,新增农村中小学校舍面积6878平方米,解决饮水困难人数5200人,解决饮水困难牲畜1300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077人次。

二、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宜君县扶贫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多。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宜君有9000多贫困户,贫困人口3.25万,占总人口的34%,新阶段扶贫任务艰巨。二是收入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2012年,宜君贫困监测人均纯收入为4385.25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6%,生活水平仍然较低。三是扶贫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成本增加。宜君县扶贫重点村大多数处在自然条件较差、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山区。农民收入78%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高,而农业生产资源有限,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业增幅的空间不大。四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宜君农村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占5.4%,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者占32.4%,仅有43.2%的农民接受过专业培训。绝大多数农民外出只能在收入较低的岗位务工。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大多是60岁左右,新的农业科技知识难以普及,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应用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五是劳动力市场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宜君农村劳动力流动大都是自发的。据监测,2012年自发性转移的劳动力占34%,通过亲友介绍的占60%左右,而有组织转移的只有6%。主要原因是村一级就业服务体系缺失,农民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认同感不足。

三、加强扶贫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发展现代农业。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的抗灾避灾能力;二要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做大做精玉米、核桃、苹果等优势种植产业,充分利用宜君地域优势,把发展优质高效、绿色无公害特色农业作为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工作。

(二)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围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发展县域特色工业。要围绕“生态避暑”优势,发展旅游观光业,鼓励民间资本,发展乡村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

篇4

[关键词]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logistic分析;满意度分析;多维贫困观

作者简介 王宏杰(1973―),女,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贫困问题;冯海峰(1987―),男,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贫困问题;李东岳(1990―),男,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研究方向为贫困问题。(湖北武汉430070)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贫困人口对收入不平等现象的反应程度及扶贫政策研究”(11BZZ027)

埃里克・S・赖纳特(2007)指出,在国家层面上,穷国和富国之间的经济状况显著不同,这是因为各国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活动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的经济活动之所以会造成国与国之间的较大的贫富差异,主要是主导的产业是完全竞争的还是不完全竞争的,是呈现出报酬递减的趋势还是呈现报酬递增的趋势来决定。在地区层面上,这样的经济活动同样可以解释为何不同的地理区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一般而言,农业生产领域更多的表现为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减的趋势,而工业化领域则体现的是不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增的趋势。除此外,众多的农业经济学者就农业领域的低收入问题基本达成了共识,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小,农业领域趋于完全竞争市场,农民较难从农业生产中获得较高的利润,利润较多的为非农产业获得,仅仅进行农业生产经营难以为农民带来较高的收入。由众多的研究文献可以得出,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从而能够彻底摆脱贫困的主要途径应该是在农业生产领域之外,即非农产业的领域来寻找更多、更好的机会。

关于非农产业带动农村居民增收的问题,Shen- ggen Fan,Linxiu Zhang和Xiaobo Zhang(2004)曾使用1953-2000年省级层面的数据,对不同类型的政府支出为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农村贫困的减缓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评估。研究的结果表明,减贫的收益主要源于非农领域的就业以及非农就业带来的收入的增加。

产业化对农村居民增加收入、缓解贫困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一研究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实践中得到了证实。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显示,上海、浙江等富裕的省市和贵州、甘肃等较贫困的省份相比较,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来源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农村居民收入由四部分构成,即工资性纯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二者之和占总收入的近90%,而二者的差异是造成贫困地区和富裕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较高的上海、浙江,其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均远高于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上海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是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2.72倍,浙江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是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45倍。而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较低的贵州、甘肃和湖北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则要低于其家庭经营纯收入,贵州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是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87.93%,甘肃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是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84.53%,湖北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是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77.36%。另外,富裕省市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自工资收入的部分要远高于较贫困的省份,如上海市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工资性收入是甘肃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的6.42倍(见表1)。由此可见,富裕省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较高,而较高的工资性收入是非农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当地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入非农行业就业,从而享受到非农产业的高利润的成果,能够得以脱贫致富。

在这种理论观点的支撑下,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积极采取农业产业化的扶贫政策,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是指政府根据市场导向,选择一种有经济效益的产业,通过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带动农村居民发展这种产业,为了调动企业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积极性,政府给这些有实力的企业提供政策上的优惠,如为其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提供税收优惠、优化的环境支持等多方面良好的扶持措施。与此同时,企业则为农村居民提供技术与销售以及生产资料方面的帮扶,通过这种扶助方式,延长了农业生产的产业链,使得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业产业化报酬递增带来的收入的增加,从而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脱贫致富。

从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视角来看,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其帮扶的效果具有持久性与长效性。农村居民脱贫致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政府的救济,政府为贫困的农村居民提供现金和食物的帮助,从而使其暂时摆脱贫困的状态,另一种方式是帮助贫困的农村居民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从而增加收入,最终达到长久的脱贫致富的目的,这是政府最希望能够解决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的方式。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就是通过带动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发展农业产业,在发展产业的过程中提高农民致富的能力,这种增收的能力能够让贫困的农村居民彻底摆脱贫困,扶贫措施具有持久性和长效性。第二个特点是辐射面大。相对于贫困村整村推进综合开发政策而言,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辐射面较广,无论是贫困村的贫困的农村居民还是非贫困村的贫困的农村居民均可受益。以湖北省松滋市为例,全市35个贫困村,这些贫困村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贫困村整村推进综合开发政策带来的实惠,但非贫困村同样存在着贫困人口,这些贫困的农村居民则难以享受到贫困村整村推进综合开发政策带来的优惠条件,从而无法通过整村推进综合开发政策的带动达到脱贫的目的。而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则能够辐射到这些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为其提供了一条非常适宜的脱贫道路。第三个特点是不会为各级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无论贫困村整村推进综合开发政策、雨露计划转移培训扶贫政策还是扶贫搬迁易地开发政策,都需要各级政府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较重。而农业产业化扶贫模式只需要政府更多地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通过优惠条件促进龙头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快速发展,从而带动贫困的农村居民增产增收,各级政府在财政负担相对较轻的情况下缓解了贫困问题。由此可见,在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来看,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是一个极为理想的扶贫措施。

那么,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作用对象如何看待该政策呢?政策作用对象对政策效果的满意程度是衡量政策效果好坏的重要方法之一。鉴于社会中“最不利者”――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是该政策的最终作用对象,其对于该政策的效果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因此,了解这部分人口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效果的看法,对于进一步完善更加有利于社会中“最不利者”状况的农业产业化的扶贫政策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效果,课题组成员对湖北省扶贫办、湖北省松滋市扶贫办以及湖北省松滋市参与了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的部分农村居民进行了调查,从而能够更好地从政策的执行者――政府部门和政策的作用对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视角来分析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效果。

一、湖北省及湖北省松滋市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

进入新世纪,湖北省积极贯彻执行农业产业化的扶贫政策,通过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规模建设特色农业基地、扶持农村居民发展农业生产等多种措施并举来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截至2010年,湖北省认定了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113家,并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来扶持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2010年,湖北省还在贫困地区建成了1800多万亩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基地,包括大别山区的板栗、茶叶、中药材生产基地,秦巴山区的魔芋、黄姜、柑橘、食用菌、核桃生产基地等,全部特色农业产业基地覆盖了80%以上的贫困乡村和农户①,形成了区域性的产业布局。

湖北省松滋市则从2006年起推行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在政策实施的初期,农业产业化扶贫的模式主要是当地农村居民自行组成专业合作社,政府农业部门则对其给予有关的技术指导。随着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深入推进,松滋市农业产业化扶贫逐渐 变为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及农民积极参与的新模式。目前,松滋市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实施已从局部探索阶段进入到全面推广阶段,农业产业化扶贫的规模不断扩大,扶贫的领域不断拓宽,成为了松滋市主导的农村扶贫政策。松滋市扶贫办的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至2012年底,松滋市累计投入8852万元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扶贫,其中财政资金1023万元,占总的投入资金的12%,龙头企业扶贫项目贷款4520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51%,农户小额贷款3309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37%(见图1)。至2012年底,松滋市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3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经营组织33个,中介组织劳动型的经营组织20个,专业市场劳动型的经营组织5个,专业市场带动型的经营组织3个,专业大户带动型的经营组织2个),经营内容主要涉及了花卉苗木、粮油、农副产品、农机具等领域。至2012年底,松滋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拥有固定资金3.23亿元,全市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实现销售收入达8.6亿元,创汇800万美元,实现利税收入400余万元,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全市1.2万个农户家庭收入增加,平均每户每年增收2800多元。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就业的农村贫困人口有3000多人,带动了农户收入增长,平均每户每年增收达3216元。通过产业化扶贫政策,松滋市有1.2万农村贫困人口得以脱贫致富。

二、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为了了解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执行的效果,课题组成员于2012年10-12月对湖北省松滋市16个乡镇90个村庄252个来自不同家庭的农村居民就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效果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252份,其中,有效份数208份,问卷有效率82.54%。调查对象中,93%的受访者享受到了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帮助。

按照阿马蒂亚・森的多维贫困的观点及MPAT的多维贫困的观点和衡量指标,从收入、身体状况、教育文化状况等多个方面来分析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受访者的收入情况

按照中国2011年11月29日公布的人均2300元收入的贫困线标准,并结合当地具体收入实际,将受访者按收入标准进行了划分,当地家庭人均纯收入在2300-8000元之间的调查对象属于中等收入群体(见表2)。在208个调查对象中,85.58%的受访者处于贫困线以下,14.42%的受访者为中等收入者。较低的收入使得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17.79%的受访者表示,其家庭近五年曾出现过入不敷出的情况。

(二)受访者受教育的情况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较低,在208个调查对象中,受教育年限在0-6年的受访者占了39.42%,受教育年限在7-9年的占60.10%,受教育年限在10年的仅占0.48%(见表3)。受教育程度与其收入水平有一定的关系,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则收入水平越高。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由于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较难获得工作机会尤其是高收入的工作机会。在208个调查对象中,10.58%的受访者表示家中存在由于支付不起学费而辍学的情况。收入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而文化程度较低,又反过来影响了其收入的增加。

(三)受访者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

相对而言,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较差,身体的不健康使得患病的农村居民难以承受一定的工作,严重地影响了其收入水平的提高,同时,身体的不健康往往需要一定的医疗支出,在调查的208位农村居民中,有28.85%的受访者表示家中因有成员生病造成开支较多。因此,身体的不健康在收入减少甚至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反而比身体健康的人需要额外的医疗开支,从而造成家有病人的农村家庭陷入贫困的生活状况中。

三、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运行情况

(一)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知晓情况

为了了解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认知情况,课题组在调查中涉及了一个单项的问题,即“您是否了解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A、了解,B、不了解”。

表4列出了不同回答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数据显示,在所有受访的208位农村居民中,有95.19%的人认为自己“了解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而仅有4.81%的人认为自己“不了解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可见,受访的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知晓程度较高。

(二)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满意度

为了了解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满意程度,课题组在调查问卷中提出了一个单项的问题,即“您对目前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是否满意:A、非常不满意,B、比较不满意,C、一般,D、比较满意,E、非常满意”。

208位受访者中,有203人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回答,另有5人未做出答复。表7-5列出了203位受访者中不同回答的人数占总受访者人数的比例。数据显示,所有做出回答的受访的农村居民中,仅有1.97%的人表示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非常满意”,有14.29%的人表示“比较满意”,17.24%的人表示“比较不满意”,0.98%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而65.52%的人表示满意度“一般”(见表5)。可见受访的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的满意程度并不理想。

四、影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程度高低的因素分析

(一)变量说明

本文采用社会满足程度评估标准②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即通过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来进行分析。这里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作为因变量(Y),以性别(X1)、年龄(X2)、受教育年限(X3)、享受政策后家庭收入的增加额(X4)、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的影响(X5)、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的改善效果(X6)作为影响因素,建立了logistic回归评估函数Y=F(X1,X2…X6),具体的变量及变量赋值见表6。

(二)计量分析

按照设定的因变量与自变量,通过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在90%显著水平的情况下进入模型之中的变量依次为X6、X3和90%,故将变量X6、X3引入方程(见表7),由于其他变量不显著,因此没有纳入方程。

通过进行最大似然估计,得到参数检验的结果。由最大似然估计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自变量X3(p=0.0053)、X6(p=0.0003)的回归系数在90%的水平上显著(见表8)。

(三)结果与讨论

通过进行OR分析,得到的结果见表9。从该表可以看出,受教育年限、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程度改善的效果两个因素与松滋市农村贫困人口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性。

1.受教育年限。从计量结果可以看出,受教育年限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具有正向影响,农村贫困人口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程度随着教育年限的增加而提高。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教育年限每增加一年,其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就会增加21.7%。这是因为随着教育年限的增加,农村人口有能力更多地参与到农业产业中去,因此收入来源渠道拓宽,收入水平提高,在此情况下,其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也就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2.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改善效果。从计量结果可以看出,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认为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不平等有影响的人比认为没有影响的人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要高出1.114倍。在208位受访者中,34.54%的受访者倾向于认为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没有起到缓解作用,甚至有17.01%的受访者认为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收入差距,而绝大多数(62.89%)的受访者认为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有一些作用。

五、结论

课题组对湖北省松滋市208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中,93%的受访者享受到了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帮助。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享受政策后家庭收入的增加额、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的影响、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的改善效果等因素中,受教育年限、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对收入不平等程度改善的效果两个因素与松滋市农村贫困人口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度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性。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效果,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对农业产业化扶贫政策的满意程度,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质量,为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地区居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增强农村居民自身实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从而增加收入。

(二)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优势,扶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从而吸收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缩小贫困人口和富裕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

注释:

?q?张杰.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践与成效.中国―东盟农村扶贫政策与实践研修班上的讲座,2011年10月13日。

?r?Qin Gao,Irwin Garfinkel,Fuhua Zhai.ANTI-POVERTY EFFECTIVENESS OF THE MINIMUM LIVING STANDARD ASSISTANCE POLICY IN URBAN CHINA[J].Review of Income and Wealth Series 55, Special Issue 1, July 2009:630-655.

Rojas, M.The complexity of well-being: A life satisfaction conception and a domains-of-life approach[J].Paper for the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Researching Well-be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2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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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张杰.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践与成效[Z].中国―东盟农村扶贫政策与实践研修班上的讲座,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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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ariano Rojas. Experienced Poverty and Income Poverty in Mexico: A Subjective Well-Being Approach[J].World Development. 2008, 36(6):1078-1093.

[6]Qin Gao,Irwin Garfinkel,Fuhua Zhai.ANTI-POVERTY EFFECTIVENESS OF THE MINIMUM LIVING STANDARD ASSISTANCE POLICY IN URBAN CHINA[J].Review of Income and Wealth Series 55, Special Issue 1, July 2009.

[7]Rojas, M.The complexity of well-being: A life satisfaction conception and a domains-of-life approach[J].Paper for the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Researching Well-be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2007.

[8]Rojas, M. The complexity of well-being: A life satisfaction conception and a domains-of-life approach[J].Paper for the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Researching Well-be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2004.

[9]Shenggen Fan, Linxiu Zhang, and Xiaobo Zhang, Reforms, Investment, and Poverty in Rural China[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 52, No. 2,January 2004.

篇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它深刻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和要求,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贵州是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我省把扶贫开发作为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要的任务来抓。只有坚持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统一,才有利于突出扶贫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有利于指引扶贫开发工作朝着科学发展的方向推进;有利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实现效益最大化。

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是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扶贫开发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产生活条件,不仅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我省实际看,扶贫开发工作从1986年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实施以来,绝对贫困人口从1986年的1500万减少到2007年的238.6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开始形成从制度上抑制贫困的新格局。但是实行低保制度代替不了扶贫开发,它只能解决贫困农户的生存问题。扶贫开发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问题,不仅为缓解区域、城乡差距扩大趋势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要为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条件。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贵州扶贫开发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贫困规模大。2006年全国绝对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2.3%,低收入人口占3.7%,两项之和是6%,而贵州高达21%,是全国的三倍多。二是贫困程度深。我省所剩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人口素质不高、自然灾害严重,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弱,脱贫难度大。三是减贫速度慢。2000年以来,贵州绝对贫困和低收入的发生率在全国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贵州绝对贫困发生率和低收入的发生率2000年分别占全国的11.3%和8.5%,到2006年上升到12.7%和12.8%。全省减贫速度明显低于全国。四是城乡收入差距大。城乡居民收入比例为4.5:1,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比例的3.3:1。

严峻的贫困形势决定了我省必须把扶贫开发摆在全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作为解决民生问题最突出的任务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来抓。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化和提高

2003年,省委出台《关于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决定》提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要围绕帮助贫困农户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基本问题”, 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社会救助“三类扶贫措施”,大力抓好整村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以上三点扶贫开发工作思路简称“三个三”),旨在全面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其涉及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最终目的就是要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美好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然而,扶贫开发关键在开发农村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重点是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部分领域的发展,还处于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新农村建设是扶贫开发的进一步丰富、深化和提高。

坚持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统一,使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坚持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坚定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根本前提,整合现有的资源优势是基本手段。推进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要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具体来看,扶贫开发工作,通过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任务。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给扶贫开发工作注入了新动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能够实现资源共享,扶贫开发有资金保障、有工作标准、有激励机制、有组织体系、有成功模式,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新农村建设组织和动员的政治优势、经济条件、文化氛围等方面资源,也能助推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实施。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联系来看,将两者剥离或完全等同都是不正确的认识,我们应当在既肯定同一性又承认差异性的前提下,把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一体推进。

在推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从整体上看,我省仍处在从温饱向“总体小康”迈进的历史阶段,扶贫开发仍然是全省工作的“两个重中之重”,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重要特征,建设新农村更需要一个相当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因此,在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需要我们正确处理、很好地把握若干重大关系问题。

一要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是基础,农民致富是前提,只有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推进新农村建设,只有使农民得到实惠,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得到持久的动力支持。农业基础薄弱严重制约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加强农村基础建设作为突破口,着力加快以交通、水利、信息为重点的农业基础建设,使乡村面貌有新改变。但是,如果没有经济发展作保证,即便是基础设施建设一时搞上去了,也可能出现“盖了新房住不起、有了医院去不起、通了电话打不起、修了新路维护不起”的情况。因此,在统筹推进农业基础建设、增强农村发展后劲、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要发展生产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持续增收来源,使得经济发展与农业基础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二要正确处理统一部署与分类推进的关系。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层次低,推进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应坚持统一部署、科学规划、分段实施、先易后难、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应将统一安排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应在发展新产业、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建立新机制、树立新风尚和建设新村寨上下功夫;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应以提高生产力水平为目标,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方向,以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贫困地区则应以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为重点,结合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