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6 10:16: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 国有经济发展现状
2003年到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从326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年均分别增长了17.6%、25.2%和19.4%。1994年我国国有企业500强全年销售收入总和还不及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而在2012年我国已有54家国企进入世界500强。特别是中央企业表现更为突出,这期间央企总数由196家减少为117家,但资产总额却从7.13万亿增加到28万亿。同时,国有企业还在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走出去”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走在了前头。
目前看,国有企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三个较大差距”: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有企业这个市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但到目前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仍不合理、经营机制也不灵活。同时,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矛盾突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亟待完善。二是转变国有企业发展方式与科学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国有企业发展方式粗放,重速度轻效益现象比较突出,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布局结构也不合理,传统产业改造进展不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较低。三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能力与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目前诸多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更新换代较慢,“走出去”水平较低,远不适应国际激烈竞争需要。
二 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民营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现在已是铺天盖地、顶天立地了。数字显示,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超过60%,表明民营企业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总数达到1.04亿,民营企业成为城镇新增就业的主渠道。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工商系统共登记私营企业967.68万户,注册资本(金)25.79万亿元;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约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为70%。除了继续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保持优势外,民营企业正加速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是支撑我国县域经济的主体,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的主体还停留在低层次产业和产业链低端,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的产能主要集中在民营经济。在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民营经济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也需要进一步优化。所谓“玻璃门”“弹簧门”等仍阻碍着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民营企业普遍面临一个发展的‘天花板’。造成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还在于对民营企业的不认同。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民营企业将长期缺乏上升动力,做大做强非常困难。”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李建明说。
三 二者之间的关系
我国经济得以长足发展,主要是三股力量支撑的。一是国有企业。二是民营企业。三是外资企业。据统计,2001年到2011年这10年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分别为16.7% 、31.2% 和20.1%,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增幅低了14.5个百分点,比外资企业增幅低了3.4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不是“国进民退”,而是三者都进,并且民进最快、外进居中、国进居后。遍布社会各个角落的中小企业,对社会需求、对市场机遇最敏感。而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国有大企业在企业创新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国有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可以有机互补。大企业可以把生产环节转移到中小企业去,中小企业把对市场的敏感度和市场对科技创新需求的紧迫感传递给国有大企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谋创新发展的状态。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二者唇齿相依。国有经济发展壮大了,就能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民营经济获得健康发展,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平等的竞争氛围,促使国有经济转变发展理念,增强发展活力。总之,只有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才能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打破“中等收入国家陷阱”的魔咒,早日实现赶超战略。
中国要实现经济赶超,必须推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经济赶超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来实现。为此,需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出新的产品和现代服务。国有企业具有人才和资金的优势,应该成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主体,在引领技术进步中实现发展,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同时,中国成为世界的制造业中心,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它已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生力军,今后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尽管民营企业的很多产品仍处于低端行业,但生产低端产品并不意味着企业在竞争中就缺乏优势。实际上,这些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只要企业能够在精细化上做文章,在企业管理、技术创新、生产工艺、产品设计、产品质量以及品牌推广上下功夫,同样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可见,单纯地依靠任何一种所有制,都会阻滞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成就了中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奇迹,缩小了与国外的差距。
四 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共生共赢
从前些年的“国退民进”到近两年的“国进民退”,对之进行深入思考,应该看到的是,民营经济自然有其强大生命力,但国企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必要,双方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零和博弈的关系。华旗资讯集团总裁冯军说:“当两个1方向一致,定位不同的时候,就有可能实现一个非常有效的、非常积极的、也非常值得咱们去实现的增值公式。1+1等于多少?等于11。这就是说,当国企和民企目标一致的时候,其实各有各的优势,在很多结合点都可以产生很好的结合,为整个的民族和市场,为大家共同的发展创造增值的空间。”
关键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建议
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历程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模式”转向“国民经济账户体系”模式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目的在于消除陈旧核算体系下存在的诸多弊端,其内容主要包括:核算内容不完整、生产范围过于狭窄、核算方法缺乏创新等等。其中,提出并使用过两种模式相互混合的形式,随着国际形式的转变和苏联的解体,各国国民经济核算模式开始并确立使用国民经济账户体系模式,我国于1992年确立了新核算体系,并预计用5年的时间实现新旧核算体制的全面转型。而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改革工程,根本不可能在转变的过程中一帆风顺。同时事实表明,新核算体系不管是在方案设计和实施的同时,依旧存在许多不同的问题。
在1996年召开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会”首次学术研讨会上,参会人员就曾对我国国民核算体系改革的方案和策略两个问题展开了新一轮的讨论,主要论题之一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模式转体是否应该一步到位?这一问题又涉及了三点:一是核算体系的方案设计是否要一步到位?二是核算体系的目标模式是否一步到位?最后是已有方案实施是否一步到位?当时与会讨论者认为,确立“目标模式”一步到位是有利于核算改革的,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家都有明确的目标,其方案鉴于方案本身存在一定的弊端,所以采取的方式也比较灵活。但是方案的实施应该是逐步试点、逐步摸索。
时至今日,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仍然还在不断进行中。当前情况下已不再是围绕何种目标模式的选择了,而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核算体制,实现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在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从而促使我国经济增长。因此,我国的经济和核算研究的工作人员们仍在不懈地努力着。
二、有关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存在的不足
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主要指标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通过市场化产出来具体衡量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在目前的生产总值中,只能单一的看出经济产出量或经济效益的情况,经济核算仅仅只反映了经济的运营,没有显示出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采用以及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于,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是一个国家综合经济的组成部分,它的缺席无法表现出一个国家的经济情况。因此,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凸显了它的不足,并表现在:
1.忽略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损耗的关系。
国内生产总值的生产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各部门(总产出-中间消耗)之和
经济活动开发使用自然资源,生产总值却只核算了经济活动对其资源的开采成本,而忽略了自然资源本身应有的价值,使得自然资源呈现低价或无价。其结果是抬高了当前时期经济活动所产出的价值。
2.忽略经济发展降低了生态环境的成本。
经济活动无论处于那种角度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导致环境质量的普遍降低,这包括了环境劣质化成本和环境修复保护的支出两方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一方面没有算入环境退化的成本(环境污染的代价);另一方面将环境保护的支出用作于生产活动之中,两者相加便增加了国内生产总值。综上所述导致的结果是污染物排放越多,生产总值越高;环境保护支出越多,生产总值也越大。高估国内生产总值不仅导致自然资源的无计划过渡采伐消耗和加大对环境的污染,也导致了不可再生资源不断缺少和生态环境的逐步恶化,因而使人类生存的条件受到严重影响,为经济发展埋下严重隐患。
3.忽略反映自然资源的耗损和折旧。
按照目前的国民经济核算方式,机器、厂房、库房等设备在成产性固定财产必须要按照一定的年限进行折旧计算,并从产品销售中提取相应的折旧费,以及对自然资源的补偿。只有自然资源的耗损得到了合理的补偿,使之形成资源的良性循环发展,人类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但是,自然资源并没有相应的计价,因而也无所谓折旧或消耗,因此也没有在国民经济收入中得到反映。因此资源的削弱长久性,使经济发展出现了资源空心的现象,既隐藏的危机。
三、有关国民经济改革的几点建议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和实际运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努力与配合。根据我国目前情况,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良好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损耗核算基础。
建立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损耗核算基础,首先要建立按时对环境调查的制度,通过对环境污染的调查,从而不断确立对其环境污染和损耗的经济估算方法;其次要按照国家相关单位提供的环保支出表,从而对各事业单位进行环保支出调查,以解决内部环境污染的治理还原成本;再次是按照国家提供的相关资料收集相关数据,并根据收集调查的数据进行各种环境污染所致的经济损失核算。
2.优化国民经济的理论研究。
由于经济发展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耗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难以进行,推行健康环保的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就必须大力开展研究工作,借鉴国外已有的科研成果和实际经验,全面地结合我国基本实情,进行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从而推进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不断完善和创新,进而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不断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为创新理论和制定全面合理的核算体系提供可靠依据。
3.不断加强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
根据国内生产总值的生产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国民生产总值即是在国民生产总值基础上除去创造生产总值所损耗自然资源的价值,再除去生产总值造成环境污染的治理保护成本。也就是说,国民生产总值是创造健康绿色国民生产总值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有必要做好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并保证其审核制度的严格实施,以加强对国民经济核算的监督管理。
4.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
基于国民经济核算所涉及的方面较为宽泛,为了保证其有效数据的真实性,需要各阶层的核算资料,这就要求必须制定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适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
5.各相关部门的核算要与国民经济的核算相吻合。
随着近几年我国的核算实践数据显示,各相关部门的核算统计往往跟不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不管是在方法上、制度上、还是内容上都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别,从而无法满足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的要求。由于各种核算制度不相协调,导致了核算方法和内容的差异,所以在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同时要着重于对专业核算资料进行研究、计算和论证。同时一方面在各专业核算制度的订立和修改中,做到不断缩小差异,实现各相关单位和专业与国民经济核算相衔接。另一方面则不断加强各专业的核算制度改革,对不同的核算制度进行合理研究,从而找出与之不同的关键,并绘制出相关的数据转换表。
6.建立不同核算方法相结合的统计体系,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提供有力保证
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根本上还严重依赖于逐级汇总的统计报表形式,虽然这种方式比较稳定可行,但在某种角度上却又缺乏灵活感,难以为宏观经济核算提供及时的、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此,改革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体系,必须大力推广抽样调查的方法,并积极地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社会现象。同时,科学地运用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改善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作者单位:周口市社区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杨灿.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的回顾与思考[J].统计研究,2001,(11):7-11.
[2]王树林.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探讨[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1):26-30.
[3]何琳.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问题初探[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22(5):24-26.
凯恩斯认为政府投资于运输基础设施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这种关系运行的机制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交通运输需求就会提出新的要求,仅通过原有运输方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的要求,因此,更具经济性的运输方式和组织方式便产生和发展起来,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的投资.由于新的运输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出现和发展,又会带动一批新兴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使得大批的商品推向市场,生产与配送更加有效,实现生产规模经济,增强专业化分工,改变物流系统并降低成本,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运输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呈现出互为因果的相互作用关系.综观几百年来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关系,就可以看到当交通运输能适应经济的需要时,交通运输在自身进步的同时对经济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当交通运输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时,就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当经济飞速发展而产生量大质高的运输需求时,经济发展就会反作用于交通运输,迫使交通运输的急剧变革和发展,带动交通运输全面融入经济发展之中,促进经济运输化的过程.因此,明确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对于经济建设中的投资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因果关系检验原理
Granger的因果关系检验法的基本思想是:如果Y是X的原因,那么Y中的变化应当发生在X的变化之前,特别地,说“Y是X变化的原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7有助于预测X,即在关于X滞后值的回归中,添加7的滞后值作为解释变量,应当显著地增加回归方程的解释能力.换句话说,如果利用过去的7值对X进行预测,比只用X的过去值来预测所产生的预测误差(最小均方误差)要小,则称Y是引起X变化的Granger原因.
(2) X不应当有助于7预测.其原因是若7有助于预测X,同时X有助于预测7,贝IJ很有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其他变量,既是引起7变化的原因,又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
为了检验这两个条件是否成立,需要检验一个变量对另一个变量的预测没有帮助的假设.对于检验“7不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这个原假设,需要X对X的滞后值及其他变量的回归,但在这一个回归中,没有把Y的滞后项包括进去,这是一个受约束的回归.从这个回归中得到受约束的残差平方和RSSr.再作含有Y滞后项的回归,即在前面的回归式中加入Y滞后项这是一个无约束的回归,由此回归得到无约束的残差平方和RSS零假设是Y滞后项前的系数为零.利用F检验,就可以确定Y的滞后值是否对无约束回归的解释能力有显著性贡献.建立F统计量F=(RSSr-RSSVR)Im~RSSur(n—k)
它遵循自由度为m和(n—O的F分布.m是滞后项Y的个数,或滞后期数,而k是无约束回归中待估参数的个数,或X滞后的期数.给定显著水平aF统计量如果大于临界值Fa(m,n一k)则拒绝零假设,认为Y是X的原因.
葛兰杰因果检验的完整步骤需要考虑下面的回归:
现在会有四种情形可以加以区分:
(1)若拒绝第一个零假设,接受第二个零假设,则Y为X的原因;
(2)若接受第一个零假设,拒绝第二个零假设,则X为Y的原因;
(3)若接受第一个零假设,同时又接受第二个零假设,则Y与X互为原因,或称双向因果;
(4)若拒绝第一个零假设和第二个零假设,则Y和X不存在因果关系,相互独立.
2数据处理和检验
考虑到国民经济与交通运输发展的联系作用,以及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之间的互补特性,采用中国年度的国民生产内总值GDP与交通运输和邮电业基础设施投资额T两项时间序列数据来分析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关系特征.这里,国内生产总值GDP代表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基础设施投
资反映国家的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业的发展水平.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基础设施投资数据取自中国交通年鉴》及《中国交通网》,时间跨度自1978~2002年.这样取时间跨度是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背景的连续性.
2.1 GDP与T时间序列数据的协整性检验
葛兰格因果检验的前提条件是非平稳序列的线性组合必须具备协整性.如果存在协整则两者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来保持这种动态均衡.
对时间序列LGDP和LT(分别对GDP和T序列取自然对数)进行协整性检验.首先考察是否存在单位根.ADF检验结果见表1.
单位根检验得到两个时间序列都为单位根过程.协整检验结果见表2.在5%的置信水平下,迹统计量的值15.81402>15.41(临界值),说明具有协整关系,这就表明国内生产总值与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业基础设施投资二者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来维持这种稳定的均衡.也就是说,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的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通过葛兰格因果检验得以确定这种关系的组合形式.
2. 2GDP与T的葛兰格因果检验
利用计量经济学软件包EViews4.0从时滞数最小1到最大数7,置信水平取5%,进行葛兰格检验并得到结果,见表3(T代表交通运输与邮电基础设施投资,G代表国内生产总值).
根据葛兰格检验的结果可以发现,中国在1978~2002年间,国民经济的发展在1~4年短期内,带动交通运输与邮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对于5年以上的长期影响没有表现出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实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改善,社会生活对经济可达能力的要求逐渐增强,激发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邮电通信基础设施的需求.这正符合了在经济起飞的初期,交通运输与邮电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较高比例的规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法(经)发〔1987〕130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国家机关能否作经济合同的保证人及担保条款无效时经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经济合同的保证人应是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应作为经济合同的保证人。经济合同中以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其保证条款,应确认为无效。
(二)经济合同中保证条款被确认为无效后,不影响该经济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但当事人双方约定以提供保证作为该经济合同成立要件的,保证条款无效时,其他条款亦应确认为无效。
一、微观企业层面:有进有退,多元构建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与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企业组织形态也逐步呈现出多元、有序的格局,从经营规模、参与的领域,到所有制形态等,这种多元格局逐渐形成了一张企业组织生态网络。而在这个生态系统网络中,占主导地位的将是以混合经济形态出现的股份公司。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则将决定该系统中所有企业的生命历程。哪些企业会续存发展?哪些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这些问题将由市场机制来解决。
在上述大背景下,对国有经济改革与调整的微观层面,即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其内涵就是要在这样一个基于市场规律而形成的企业生态系统中找准符合自己比较优势的位置,做好市场定位,以产权重组为核心,集中资源,通过各种途径,打造自己的竞争优势。对那些资不抵债,转型困难,不关乎国计民生又无市场前景的国有企业,其选择就是破产,退出市场。即使是目前盈利的国有企业,也要分门别类,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使那些依靠政府保护或垄断而自身没有比较优势的部分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退出”,要不改行,要不合并,甚至停产。
实际上,从理论分析来看,“进”、“退”范围的确定和选择应该以“政府职能”的重新界定为前提,因为进退的实质是解决政府与市场(或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或“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分工问题。因此,为了保证进退顺利实施,有效实现多元构建,政府必须首先对自身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明确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对于非国有资本愿意从事并且能够从事的行业,政府应该果断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将国有资本从中抽出来(这实际上即对国有企业实施“非国有化”改革);然后再将国有资本投入到非国有资本不愿和不能经营的非竞争性行业(而这显然又从另一方面强化了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其次,在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构建过程中,要明确其“退出”、 “进入”的主体是政府,而不可能是企业的职工或企业负责人。这不仅是由国有企业的国有制性质所决定的,而且还是提高国有企业改革效率的客观需要。因为,国有企业进行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涉及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众多领域的深层改革问题,关系到工人、企业负责人乃至政府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进一步改革只能以政府为主体,实行自上而下、有组织、有步骤的改革,而不能像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农村改革那样,由基层单位充当首要行动主体、实行自下而上的改革。
总之,企业层面的国有经济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多元化要求,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方向,采取有进有退的方式,但应以缩减数量空间的退出为主,进行结构调整。要符合企业组织生态系统的发展趋势,进行多元构建,灵活布局。这是因为,一方面,量大面广的国有企业加大了监管成本,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还会导致腐败;再次,原有的制度安排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最后,只有在国有经济的企业层面展开系统的多元构建,才能形成一个体系完善、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全国市场。
二、中观产业层面:战略集中,优化配置
在企业层面来看,国有经济以退为主的有进有退的改革,必然在产业层面带来国有经济以集中为主要表现的调整与重新布局。实际上,作为国有经济所有者的人,国务院国资委也是这么要求的,提出了四个集中:一是向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二是向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本要向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行业集中;四是国有资本要向中央企业主业集中。这四个集中要求体现了产业层面的国有经济战略集中要把握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重原则,政治利益的原则要求国有经济资源在产业选择上要优先集中到关乎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经济利益的原则则要求国有经济资源要集中于具有比较优势与市场前景的产业。
产业层面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其目的是要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此,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理清产权属性,明确产权主体及其权利和责任;二是加快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和产权交易的法制规范,并严肃贯彻执行;三是要完善国有资产的流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的产权交易平台,保证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四是继续探索构建国有资产的运营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其在国有经济调整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快培育完善的企业家市场;六是在政企分离后,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序制衡的可靠的公司治理结构。
可以看到,随着企业层面国有经济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的存在形态正在从“国企实体”转变为“国有资本要素”,政企分离取得一定成效,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角色逐渐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转变为国有资本要素的“所有者”,其管理的着重点也从“管理企业”转变到“管理资产”上来,这为产业层面国有经济的有效集中和优化配置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产业层面国有经济改革的进程与成败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因素以外,根本还取决于整个经济制度变迁的步伐和市场经济的完善。
三、宏观国民经济层面:全局利益,和谐发展
从整个改革的历程来看,国有经济的改革是渐进式改革方式逐渐从体制外深入体制内的必然结果。体制外的非国有经济已经有了充分的发展,并且事实证明其制度安排表现得更具有活力和竞争力。改革的力量必然突破国有与非国有的边界,渗透到国有经济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经济的改革与调整是整个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整个国民经济和全体国民的最高利益。那么,从宏观国民经济层面来看,国有经济的调整就要以国民经济全局利益为导向,要处理好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的关系。不应该强调两者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关系,而是要服从全局利益,突出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和谐发展,共筑有利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造福民生的混合经济体制。
另外,世界各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其国有经济集中分布的状况各有其特点。这说明国有经济在不同的国民经济发展阶段应该起着不同的作用。在经济起飞的工业化初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基础设施领域的发展问题。由于私人资本规模有限,即使是搞股份制来建设这些项目都来不及。而从服务面来看,这些产业又是整个国有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因此,世界各国国有经济最早出现在从事铁路、邮电、港口、发电等领域。在经济起飞阶段后,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和民间资本能力的提高,一些发达国家的此类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私有化。到这一阶段,出于解决技术改造等问题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国有经济从事的领域主要集中在钢铁、汽车、造船、重化工业等基础工业领域。而在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后,世界发达国家的国有资本则更多地投入到基础科研、教育等领域。虽然西方国家没有继续进行国有化,但政府在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投资则一直在大量增加。可以看出,国家投资的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私营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这就要求从宏观国民经济总体利益与全局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国有经济的微观退出和产业集中的选择上,还要考虑到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及其特点,有梯度、有顺序地进行。
站在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高度来审视国有经济的布局和调整,可以更深刻地把握其宏观性质与全局意义。国有经济的调整事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与全民利益,而且相当程度上决定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转轨中的价值和作用。因此,当前阶段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平等待遇,强调两者和谐发展观,即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而非相互竞争,相互替代的关系。落实这种观念的关键就是要全面落实国民待遇原则。要清除限制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降低其进入的门槛。尤其要加快推进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鼓励私人资本进入。同时要清除在资本、金融、人才等市场上对非国有经济成分的差别待遇,营造有利于发展非国有经济的社会环境。
国有经济改革的宏观性质与全局意义,还要求在实践中要着眼于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要避免短期化倾向和简单化倾向。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真正到位。
四、结束语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领域,国有经济要保持垄断地位
这些领域主要包括国防军事工业、造币工业、航空航天工业、新闻和广播影视业、金融业、重要物资储备部门及农业中的某些特殊领域。从现实情况看,这些领域的产品或服务功能在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中作用无可取代,国有经济在这些领域保持垄断地位是国家对其实行绝对控制的必要保证。
二、在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基础产业领域,国有经济保持支配地位
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看,这些领域主要是指城市基础设施、电力、邮电通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业、铁路运输、航空和港口等。在这些领域中,一般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影响面大,非国有经济无力或不愿投资这些领域,应主要由国家进行投资,并保持支配地位,由此可以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在这些领域中亦应逐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有些领域中甚至可以占到较大的比重,只要国家能通过法律、行政和政策手段控制得住,就可以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进入,由此可能为国有经济提高控制能力、发挥主导作用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领域,国有经济要集中力量支持发展一些大型企业集团
当今世界,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技术经济实力和经济竞争能力的主要标志。至今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真正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大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这与我们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在现阶段,只有靠国有资本的参与,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潜力,才可能在一些资金和技术密集性高、竞争激烈、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培育发展出一批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并占有一席之地的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从目前情况看这些领域主要有电子、汽车制造、石油化工、机械和建筑业几个支柱产业。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要加大国有资本的投资力度,推动其快速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早期投资大、风险大,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成分难以进入,需要全面促进其发展。这些产业是代表着产业结构升级方向的新兴部门,对于一个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的发展能直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国有资本要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和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以国家实力为后盾,加大在该领域投资的力度,引导和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向该领域。这些行业主要是指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工程、生物工程产业等。
五、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应与非国有经济进行平等竞争
对这些行业中规模经济效益比较明显、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国有经济要从中小企业中撤出,集中支持国有大企业,使这些大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由于目前我国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实力还不强,在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的领域还难以发挥主导作用,因此这些产业在今后一段时间还是国有经济的优势所在。这些产业主要包括部分机械、电子、化工和原材料加工业。对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资金投入较少、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适合于分散经营的产业,国有经济的经营效率一般相对较低,应从中逐步退出。这些产业包括食品、纺织、家具、造纸、文教体育用品等制造业以及中小规模的商业和服务业等。
一、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目标,就是要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途径的选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要体现整体性原则。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以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导性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不是不要国有经济,而是要去其枝叶,壮其主干;不是削减国有资本的绝对量,而是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此外,国有经济还承担着一些体现制度特征和国家利益的特定功能,这包括: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在那些关系国家竞争力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等。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有利于上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和特定功能的实现。
三、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
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实力,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和象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因而在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要坚持规模化原则,要有利于国有经济规模水平的提高。
四、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的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方面的实物化,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这既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其资产能否顺利地流动。因此,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要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的新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是多方面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对其进行调整,不能仅着眼于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状态,而应在这一过程中,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的领域。因此,对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整,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使增量国有资产的进入,不是对不合理的存量布局进一步强化,而是一开始就依托新的机制,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领域,国有经济要保持垄断地位
这些领域主要包括国防军事工业、造币工业、航空航天工业、新闻和广播影视业、金融业、重要物资储备部门及农业中的某些特殊领域。从现实情况看,这些领域的产品或服务功能在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中作用无可取代,国有经济在这些领域保持垄断地位是国家对其实行绝对控制的必要保证。
二、在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基础产业领域,国有经济保持支配地位
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看,这些领域主要是指城市基础设施、电力、邮电通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业、铁路运输、航空和港口等。在这些领域中,一般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影响面大,非国有经济无力或不愿投资这些领域,应主要由国家进行投资,并保持支配地位,由此可以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在这些领域中亦应逐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在有些领域中甚至可以占到较大的比重,只要国家能通过法律、行政和政策手段控制得住,就可以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进入,由此可能为国有经济提高控制能力、发挥主导作用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领域,国有经济要集中力量支持发展一些大型企业集团
当今世界,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技术经济实力和经济竞争能力的主要标志。至今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真正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大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这与我们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在现阶段,只有靠国有资本的参与,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潜力,才可能在一些资金和技术密集性高、竞争激烈、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部门培育发展出一批有实力参与国际竞争,并占有一席之地的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从目前情况看这些领域主要有电子、汽车制造、石油化工、机械和建筑业几个支柱产业。
四、在高新技术产业,要加大国有资本的投资力度,推动其快速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早期投资大、风险大,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成分难以进入,需要全面促进其发展。这些产业是代表着产业结构升级方向的新兴部门,对于一个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的发展能直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国有资本要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和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以国家实力为后盾,加大在该领域投资的力度,引导和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向该领域。这些行业主要是指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海洋工程、生物工程产业等。
五、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应与非国有经济进行平等竞争
对这些行业中规模经济效益比较明显、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国有经济要从中小企业中撤出,集中支持国有大企业,使这些大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由于目前我国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实力还不强,在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的领域还难以发挥主导作用,因此这些产业在今后一段时间还是国有经济的优势所在。这些产业主要包括部分机械、电子、化工和原材料加工业。对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资金投入较少、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适合于分散经营的产业,国有经济的经营效率一般相对较低,应从中逐步退出。这些产业包括食品、纺织、家具、造纸、文教体育用品等制造业以及中小规模的商业和服务业等。
六、国有经济区域布局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微观经济基础,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居于支柱地位,以保障国家安全和支撑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国有企业应该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为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这就需要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国有经济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方针,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正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宏观环境;市场经济观念的普及、市场成熟度的提高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更为便利的微观基础。应该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为迎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一轮竞争做好准备。
从国有企业的功能与作用来看,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在需要控制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体现国有企业的控制功能。要利用国有企业提供重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网络的特性使少数特殊行业和领域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如电力网、铁路网、航空网、基础电信网、城市公用事业等。这种自然垄断性质,决定了国有资本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必须保持较强的控制地位,以便于国家对这些领域的管制和监控,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要保证在国家层面上的产业竞争力。在国家确定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对重要的骨干企业实行国有控股经营甚至独资经营,以国有经济的资源动员力量和优势,保持和不断提高在国家层面上的产业竞争力和技术领先性。要把由国有企业持有的国有资产作为调控、稳定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有所作为”,就是要着眼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推进国有企业资产的合理集中、流动和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运行富有效率,功能得以放大,优势不断增强,能够用少量的资本控制、影响和带动大量的社会资本,形成国有经济在动态上的数量、素质和布局优势,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发挥民间资本不可替代的作用,最终实现保持国有企业支柱地位、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战略目标。
与此同时,在其他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应加快有序退出步伐,将回收的资本投向其他需要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的行业和领域,或用于建立、补充专项社会保障基金。庞大的国有资本的流动重组,必然涉及就业的变动、社会的稳定和市场的波动,也意味着国有资产的大规模和大范围转移,影响面甚广。因此,要以不影响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保持国有企业的支柱地位为主线,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基本前提,以不引起人员不稳定和资本市场波动为出发点,尽快完成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数据统计实证分析,发现浙江省的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资金投入产出上存在严重的不对称,从而制约了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快速发展,得出了改变对民营企业的传统偏见,为其提供一个宽松、公平、合理、有效的环境,加大国有金融机构时民营经济的信货倾料,设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体系等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非常迅速。民营经济的逐年快速发展是近年来浙江经济增长速度领先全国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向前推进,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而在党的十五大中,民营经济被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民营经济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广义的民营经济可以界定为除国有国营、国有控股和第一产业联产承包农户之外的所有经济成份,包括内资企业中的民有民营(个体、私营)、国有民营、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的港澳台和外商合作合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外商独资企业等所构成的经济成份。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国有和国有控股)作为当今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两大组成部分,由于其所有制结构的不同,导致二者从宏观上看的经济绩效也不尽相同。可以肯定,促进民营企业更快、更健康地发展是我国今后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由于我国金融、财政等方面改革的相对滞后,导致了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资金投人与其产出的不对称,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从而抑制了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以“温台模式”闻名全国、经济民营化水平已走在全国的前列浙江经济也同样存在这一间题,这种资金投人与产出的不对称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瓶颈,重需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实现新的突破。
一、浙江省资金投入与产出不对称的实证分析
对浙江省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就业人数以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较研究表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资金投人与产出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关系。
1、贡献和产出方面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90年到1998年的9年时间里,浙江省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的贡献率在逐渐降低(由31.2%降至6.8% );相反,民营经济的贡献率却从68.8%上升到了93.2%,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这种变化同样反映在表1中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就业人数构成比重上。在浙江省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大幅减少、下岗分流的情况下,民营经济的快速崛起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这对浙江省顺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就业人员的战略转移和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2、资金投入和占有方面
从表2可以看出浙江省民营经济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明显低于民营经济在浙江省民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从1994年到2000年一直处于63% }-68%之间,而且从1994年以来还有逐渐降低的趋势,而国有经济占投资比重自1994年以来的32.5%逐年稳步上升了37.3% .
近年来,对国有经济的投资持续高涨,而且明显大于对民营经济投人的力度。虽然浙江省国有经济(以国有工业为代表)的产出水平持续下降,而近几年获得的投资却在逐年上升。浙江省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民营经济比重的持续上升和国有经济比重的持续下降,但是浙江民营经济得到资金投入的速度却没有国有经济的快,在19%一1998和1998 ~ 2000年间,增速分别慢于国有经济10.2和13.8个百分点。
3、投入产出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民营经济的投资效果系数是国有经济的7倍多,浙江民营经济的资金运用效率明显优于国有经济,民营经济更富有活力,投入民营经济的资金,可以产生更高的利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根据哈罗德一多马模型,产出的增长取决于投资总额和投资效果系数,用公式表示为G=s"v,其中G称为实际增长率,v= }Y/pK是投资效果系数,反映单位资本投入的产出(或工业增长量)(参见表3)o s二S/Y是储蓄率,反映储蓄(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将哈罗德一多马模型变形为K=s"}Y/G,表明为使国民经济保持预定的增长速度,则应按照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各自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给予匹配的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投人产出的均衡与对称。
近年来,对国有经济的投资持续高涨,而且明显大于对民营经济投人的力度。虽然浙江省国有经济(以国有工业为代表)的产出水平持续下降,而近几年获得的投资却在逐年上升。浙江省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民营经济比重的持续上升和国有经济比重的持续下降,但是浙江民营经济得到资金投入的速度却没有国有经济的快,在19%一1998和1998 ~ 2000年间,增速分别慢于国有经济10.2和13.8个百分点。
3、投入产出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民营经济的投资效果系数是国有经济的7倍多,浙江民营经济的资金运用效率明显优于国有经济,民营经济更富有活力,投入民营经济的资金,可以产生更高的利益,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根据哈罗德一多马模型,产出的增长取决于投资总额和投资效果系数,用公式表示为G=s"v,其中G称为实际增长率,v= }Y/pK是投资效果系数,反映单位资本投入的产出(或工业增长量)(参见表3)o s二S/Y是储蓄率,反映储蓄(投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将哈罗德一多马模型变形为K=s"}Y/G,表明为使国民经济保持预定的增长速度,则应按照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各自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给予匹配的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投人产出的均衡与对称。
4、计量经济分析
在产出增长中除资本要素投人外还应考虑劳动力要素投人,引人柯布一道格拉斯(Cobb一I}auglas)函数,该函数表明:当技术进步中性时,产出水平只与劳动力投入和资本投人水平有关,即Y = AL0Kp,参数。、日分别是劳动和投人产出弹性。对计量经济模型Y= AI-0K}}e作对数变换.
运用浙江省1990--1998年的经济数据来分别估算浙江省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投人产出系数。
从结果分析可知,浙江省民营工业企业的资金投人产出系数明显高于国有工业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更高。
根据已知的数据,假设1999年工业总产值增长10%,则1999年浙江省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人应该是1563.07亿元,比1998年增长29.7%,从表2可以看出,这比自1994年到1998年间任一年民营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增长率都要高出很多,更何况浙江省的工业总产值在近十年来一直保持着将近20%的年均增长率。
从以上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浙江省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资金投人产出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对称,这种状况不利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遏制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在整体上影响了浙江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应有的速度和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
二、政策建议
1、虽然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逐步承认了民营经济的地位,渐次地放松了对民营经济各种限制,但是,在观念上和政策上仍然存在着偏见和各种各样不公平的待遇。浙江省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民营经济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但是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仍然不够。只有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大胆放手,给民营经济一个更加宽松、公平、合理、有效的环境,才能为浙江省民营经济更快、更健康地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从资金的供给角度来讲,我国近年来形成了经济二元结构(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与金融二元结构(民间金融与国家金融机构)的不对称,垄断了我国绝大部分金融资产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最主要的资金供给者,而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要获得相应的贷款却极为困难。而近年来发展迅速的证券市场,民营企业所占的比例极低,也无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消除长期计划体制下思维定势的影响,改变传统观念和社会偏见,纠正对民营经济的政策错位和所有制歧视,在金融机构贷款和证券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竞争,都是下一步函待改革的方向。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要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毫不支援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十六大报告又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对我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关键是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既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衡缺资源的能力。为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要从战略上高速国有经济布局,坚持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所为,就是国有经济要控制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在国际和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基础行业逐步退出,让更多的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依靠多种经济万分解决丙阶段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运用行政手段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场机制为主。二是高速改组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在调整改组中,必须始终不渝地抓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三是高速改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国有经济的高速与改组同发展非国有经济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一是充分认识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实现形式,只要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得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应支持其发展。二是应清除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待遇。三是在政治上要一视同仁。
关键词:国进民退;适度规模;国有企业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10-0013-05
随着以“抓大放小”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基本结束,国有经济经营绩效逐渐提高,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也由数量调整向质量提高转变。从总体趋势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虽然仍在下降,但与之前相比下降速度明显放缓。不仅如此,个别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竞争力逐渐提高,在竞争中占据较为有利的局势,从而开始扩大经营规模与范围。国有经济的这一演变过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978年至上世纪90年代初和90年代至今。前一阶段,国有经济比重虽然逐渐下降,但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后一阶段国有经济比重持续下降后逐渐趋于稳定。2009年,国有和国有控股经济的生产总值约下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3,而国有和国有控股经济以外的民营经济大约上升到2/3。在经济增量方面,前者约下降20%~30%,后者约上升到70%~80%。国有经济整体上的不断收缩和个别国有企业的扩张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经济结构中,公有制经济比重不断下降和非公有制经济份额越来越大的现实正在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仍然太高,所占用资源过大,不符合建立高效率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缺乏对定量目标的描述与参照标准,从而引起对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怀疑和争论。
近年来,学术界对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的争论集中在三个主要问题上:“国进民退”是否存在?“国进民退”是否有危害?国有经济是否越少越好?这些问题不能简单定论,需要深入思考。
一、“国进民退”是否存在?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成就逐渐扩大与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大幅度提高,使个别企业从战略收缩逐渐转向战略扩张,并正在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总体布局,这一变化被称为“国进民退”。
虽然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以国有经济退出为主的改革趋势,但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激烈争论。“国进民退”的案例背景各有不同,表现为部分国有企业不断扩张,但民营企业发展更快;国有企业“有进有退”,一些国有企业退出没有竞争优势的领域。而有些案例是不合理的,如利用资金优势制造“地王”;而有的案例是合理的,如投资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有些案例考虑到特殊的环境条件,很难做出倾向性判断,如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对“国进民退”案例的判断,还与学者的立场有关,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出现争论也是正常现象。
实际上学术界关注“国进民退”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增加了多少,更多的是看国有经济扩张的方式是否遵循市场化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人们看到更多的不是遵循市场规则的“国进”,而是通过非市场手段进行的国有经济的“强行”进入和民营经济的被迫“退出”。这种国有化政策,首先打击了按市场规则经营的民营经济,不利于形成多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官商”结合的症结,不利于构建廉洁服务的政府,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现实。再次,国有化并不一定能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可见,以转型升级为初衷进行的整顿或规范市场行为,由于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了人们对“国进”的误解和反感。
基于此,在当前市场经济逐渐完善的背景下,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都不应该成为关注的焦点。之所以关注,主要是因为国有经济的“进”、“退”方式在有些地方、有些行业还存在非市场的政府越位行为。因此,当前国有经济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是要抛弃原有“行政命令”式的经济管理思维,构建尊重市场规律、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服务型政府,真正形成“公有”与“非公有”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国进民退”是否具有危害?
部分学者认为“国进民退”对我国经济存在巨大危害,认为国有经济存在行政垄断,破坏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国有经济效率低下,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国有经济职工收入高于非国有经济,不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国有经济存在的目的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因此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的存在容易滋生腐败以及发达国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较低等。
实际上,国有经济存在的所谓“巨大危害”与国有经济的产权性质并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全部都是私有经济,这些问题依然可能存在,并且可能更严重。
第一,关于垄断问题。垄断本身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即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供给(不能同时调节)的经济主体。由此可见,垄断与市场力量、市场行为密切相关,而与产权性质无关。也就是说,即可能存在公有或国有的垄断,也可能发生私有制的垄断。而从全球看,由于对垄断的厌恶传统与“反垄断法”的广泛存在,完全垄断如同完全竞争市场一样很难找到合适的案例,绝大多数属于寡头垄断。但如果从产权性质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垄断更普遍。当前,所谓的“行政垄断”的根源在政府,而不在企业的产权。即使将国有企业全部私有化,只要政府依然掌握大量资源或者政府行政权力可以自由支配资源,那么行政垄断就必然存在,只不过行政垄断转向私有企业而不是国有企业。因此,国有经济不是行政垄断存在的根源,而要解决行政垄断(且不论行政垄断是否一定有危害),根本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支配资源的数量和能力,这显然与国有经济无关。
第二,关于国有经济效率问题。国有企业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其微观经营绩效高于私有企业,更多的是出于安全、现代化等因素。因此,以经营绩效来苛责国有企业本身并不合理。此外,就国有企业微观效率低下的原因而言(如委托——问题、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在当前公司制企业中也普遍存在,只不过这些企业通过“激励相容”机制有效避免或降低了这种无效率的产生。实际上,就企业生产效率而言,我国的国有企业并不比发达国家低。因此,当前改变国有企业微观经营绩效的关键是国有企业改革,即建立一整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而不是彻底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此外,只要国有企业生产利润不为负,也就是说不是绝对的浪费社会资源,那么国有企业的存在就会增进整体社会福利。
第三,国有经济与收入分配。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打破原有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通过拉开收入差距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之所以国有企业收入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并被指为拉大收入差距的原因,缘于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效果逐渐显现,国有经济不断壮大,盈利能力大幅增强,部分国有企业职工收入高于其他企业职工收入。但国有企业职工收入高并不应该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这部分高出的收入是否合理。在某种程度上,国有与非国有经济收入差距不是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太高了,而是非国有经济职工收入过低了。二者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所在行业决定的。国有经济往往集中在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而非国有经济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这种技术构成的差异必然导致二者之间存在一定收入差距。基于此,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反映的是行业差距,而缩小国有经济比重并不会改变行业状况,不能缩小行业差距。另外,我国收入差距扩大有多方面原因,既包括城乡收入差距、地区差距,也包括行业差距以及初次分配结构失衡等,其中收入差距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依然是城乡收入差距,占总体收入差距的40%~60%;最值得关注的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相应的资本与税收收入占比过高。可见,近年来行业收入差距中的国有企业职工收入有所上升是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因素之一,但减少国有经济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从当前的具体情况看,所谓的国有经济拉大收入差距更准确地说应该是行业收入差距对收入差距具有拉大作用。而要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就要打碎行业壁垒,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等要素在行业间的自由流动,从而拉平行业间的要素回报率,降低行业收入差距。竞争者特别是民营竞争者的存在,有利于市场经济与所有制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在国有经济收入分配问题中,更值得关注的问题应该是国有经济利润分配机制的构建。因此,解决国有企业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确立国有经济利润分配制度来实现,而不是通过私有化国有经济才能实现。
第四,国有经济分布领域。首先应该指明,广泛流行的所谓应将国有经济限制在公共产品供给领域和弥补市场失灵是很模糊的判断。因为公共产品是严格按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定义的理论概念。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限制,除国防、司法等属于纯公共产品外,绝大多数经济领域的所谓“公共产品”都是准公共产品。不仅如此,即使是准公共产品随着技术进步与时间的推移其范围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相应的市场失灵也是不断变化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法律等制度的完善,市场失灵的领域不断转换,而且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之间还存在中间状态,这种中间状态也不能通过政府或国有经济来弥补。因此,用公共产品或市场失灵等作为国有经济分布领域的判断标准既不具有操作性,也不具有科学性。此外,在实践中,发达国家也没有按照公共产品界定国有经济的分布。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国有经济并非仅仅局限于公共品领域,而是广泛分布在不同领域。尽管公共品供给是国有经济的主要领域,但绝大多数国家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在不同的竞争性产业领域保持国有企业。在主要的能源资源(如水力发电、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邮政电信系统、主要的运输系统(铁路、航空)以及金融等“战略性”领域依然存在大量的国有企业。发达国家发展国有经济的初衷并不是要弥补市场失灵,更多的是为了实现经济现代化、经济安全以及快速发展等目标。由此,虽然弥补市场失灵和提供公共产品可以成为国有经济存在的依据之一,但绝不应该是限制国有经济领域分布的唯一标准。国有经济在哪个领域存在,判断标准是多重的,应根据具体经济、政治与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就当前而言,发展依然是我国最主要的目标。因此,凡是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国有经济就应该存在,凡是不损害市场秩序、不浪费社会资源、不损害社会整体福利的国有企业就没有退出市场的理由。
第五,腐败是通过公共权力攫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与所有制结构没有直接关系。从1995年开始,由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中国排位总体上处于逐渐下降的趋势,而这一区间恰恰是国有经济大幅下降的时期,由此可见,国有经济下降并不能遏制我国腐败问题。即使将国有经济全部私有化,行政权力寻租现象也不会被根除。相反,可能会愈演愈烈。因为私有经济一切以经济利益出发的特征必然驱使其与行政权力结盟,攫取巨额利润。从横向看,2012年中国在清廉指数中排在第80位,金砖国家中南非和巴西比中国略好,排在第69位,印度和俄罗斯比中国更差,分别排在第94和第133位,发达国家中意大利比中国略好,排在第74位,而希腊排在第94位,和印度相当。这些国家基本上都是私有制国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显然都比中国低,而排位比较靠前的德国(13)、新加坡(5)、瑞典(4)、芬兰(1)、新西兰(1)等国家的国有经济比重相应都比较高。可见,腐败的严重程度实际上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没有多少关系,而与一国的政治传统和法制化程度密切相关。因此,认为国有经济存在容易滋生腐败既没有揭示腐败产生的本质,也不符合各国发展的现实,更不可能通过减少国有经济改变腐败问题。
总之,对国有经济的种种批评实际上与国有经济产权性质并没有直接关系,即使将国有经济全部私有化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所谓的国有经济存在的危害。而要彻底解决问题无疑需要继续沿着市场化方向深化改革,打破各种行政障碍,促进要素流动与民营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质量与生产效率,建立健全国有经济监督与审核机制,改善国有经济形象;确定国有经济进出不同领域的判定标准,规范国有经济与政府行为,严格按照市场要求进行经济活动,完善国有与非国有经济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约束政府行为,建立健全法制监督权力的运行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国有经济越少越好吗?
改革开放至今,一直没有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进行量的规定,这也是学术界对国有经济规模变化发出不同声音的原因之一。不仅如此,国有经济改革长期沿着“国退”方向发展。这就给人一种印象,即国有经济改革只能“退”不能“讲”。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国有经济在特定的发展阶段应该存在一个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适度规模。二战后,发达国家特别是OECD国家先后经历了国有化和私有化浪潮,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变化,但总体看,大多数OECD国家都保持相当规模的国有经济,这些国有企业控制着国家的重要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据统计,在国有经济发展的高峰期间,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产值在GDP中比重分别为法国24%(1985年)、英国19%(1979年)、意大利20%(1979年)、德国13%(西德,1979)。与此同时,国有经济在非洲占20%、在亚洲占12%、在拉丁美洲占10%,在一些中东和东欧国家中,国有部门的产值至今仍占GDP的20%~40%。之所以国有经济能迅速发展,主要是因为国有经济被赋予了多重目标,如对私有企业的国有化更多的是服从国家利益(战争需要)、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多重社会目标(就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需要,而并非被理论界归结为潜在的市场失灵,如自然垄断、公共物品、福利物品以及外部性等或单纯的以效率目标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由于国有经济的多重目标最终拖累了其效率发挥,从而拉大了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有经济的效率差距,这成为上世纪80年代私有化浪潮的主要依据。虽然私有化浪潮后,发达国家国有经济规模有所缩小,但仍保有相当比例,且地位更加显著。除英国和美国国有经济规模较小(1%左右)外,芬兰、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依然保持着较大比重的国有企业。其中,芬兰仅国有独资企业资产价值就占该国GDP的80%,而瑞典、意大利、法国、韩国、土耳其、捷克、新西兰和荷兰等国家国有企业资产占GDP的比重维持在15%~35%之间。从产出看,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国有企业营业额占GDP的10%~15%,而芬兰国有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上面所列举的各国数据只涉及了相关国家部分国有企业的情况,显然如果将所有国有企业都计算在内OECD国家国有企业规模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小,相反维持相当高的比重。从所有权结构看,OECD国家平均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是国有独资的,20%是国有控股的,也就是说近3/4的国有企业完全或者大部分由国家控制或所有。从国有经济分布的领域看,OECD国家的国有企业分布依然广泛,并不仅仅局限于公共品领域。绝大多数国家都根据国情,在不同的竞争性产业领域保持着国有企业。在主要的能源资源(如水力发电、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邮政电信系统、主要的运输系统(铁路、航空)以及金融等“战略性”领域依然存在大量的国有企业。
根据测算,2008年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资产、就业与GDP产出的结构分别为52:48、24.2:75.8、30:70。其中,公有制经济比重比2004年分别降低13、25.5和7个百分点。鉴于国有经济是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第二、三产业)的主体,因此可以粗略认为国有经济资产规模大体占国民经济的一半,而就业和产出占四分之一弱。从盈利能力看,近年来国有企业利润大幅度提高,2008年为1.33万亿元,2009年为1.3万亿元,2010年为1.98万亿元,2011年为2.25万亿元,2012年为2.19万亿元。持续增长的利润与经济增长长期保持在7%以上,充分说明我国国有经济规模总体上与国民经济相适应。当前,不应再执着于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相对规模上的变化,而应该将改革主要转向促进国有与非国有经济经营效率与内部管理的质量上来。
四、结论
首先,随着市场经济逐渐完善,只要是符合市场规则进行的“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都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不应该成为关注的焦点。相反,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只要这一过程是违反市场规则或存在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关注,更重要的杜绝和依法制裁这些行为,真正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当然不限于产业结构调整,它还包括所有制结构调整、地区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内容。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质是国有资本分布结构的调整。从形式上看,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表现为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原有布局的变动,但就内容而言,它是国有资本的流动和再配置。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是由国家制定的,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是结构调整的战略决策主体。同时,国有资本是以企业为载体、配置于企业之中的,结构调整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产重组活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或企业)是结构调整的行为主体。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存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两级产权主体,这是由国有资本经营中的委托―关系所决定的。
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其生产经营及资本运营目标一般来说有别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对于分布于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来说尤其如此。问题的实质是:怎样在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下,使国有企业资产流动重组的方向同政府结构调整目标保持一致?或者说,怎样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维护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其在资本运营中的主动性和活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具有社会经济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双重身份,由此,政府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可以发挥两类职能作用。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通过行使这些职能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实现社会稳定和秩序,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政府行使这类职能作用的对象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这些职能不仅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同时也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平台。政府职能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作用是基础性的,也是外部性的,是结构调整目标实现机制形成的非主要影响因素。
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其中内含了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内容。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专职机构,负有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的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机制的形成,首先,依赖于国资委制订(由政府批准)的结构调整规划和目标是否科学可行;其次,依赖于能否发挥国有企业在结构调整中的行为主体作用,保证结构调整决策与国有企业具体行为两者之间的协调、互动和趋同。这是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预期目标的两个关键环节。
科学可行的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决策和规划包含如下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结构调整规划和调整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实际,调整规划本身具有科学性;二是结构调整规划和调整目标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具有“兼容性”,两者方向一致或接近,调整规划本身具有可行性。为满足上述要求,以下几个问题十分重要:第一,在结构调整规划和调整目标制定中,应当采取自下(企业)而上(政府)的方式,一般应在企业提出发展战略或重组意向的基础上,由国资委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订本级政府的结构调整规划。第二,所制定的调整规划和调整目标应当是方向性的、指导性的,要为企业的资本经营运作留有一定的余地空间,不能干预企业的经营自。第三,结构调整规划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环境和企业情况的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实现经济结构的滚动调整。不仅国资委可以对规划提出修订意见,企业也可以提出修改要求,保持调整规划动态上的科学可行性。第四,调整规划既要有明确的重点目标,也要有统筹兼顾的考虑,使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与推动科技进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