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3 10:34: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首先,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组织落实、标准统一、奖惩都硬。严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是搞好现场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企业可以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安全督查组,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督查会,解决处理现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现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从组织上为搞好现场管理提供保障。
其次,现场安全管理要群众高度参与、各部门协同配合。现场安全管理是广泛的群众活动,是职工群众一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过程。要求职工从改变自身的不安全行为、不文明现象做起,创造一个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只有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才能实现。搞好现场安全管理,也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各司其责,才能共同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众所周知,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纯依靠某一种手段,某一方面,比如广受人们关注的严格执法监管或是单纯的依靠执法监管部门或是煤矿企业,并不足以解决这个系统问题。如何才能真正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呢?转变思想观念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之一。笔者仅从这一点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树立“安全与生产并非矛盾”的观念
长期以来,对于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的认识,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一种认为由于企业的目的是营利,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故而生产应该是第一位的,安全是次要的;另外一种认为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重于一切,安全至高无上。很显然,这几种认识都存在着误区,都没有正确地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第一种表现其实是受巨额利润驱使,存在侥幸心理,将安全抛在一边而冒险、蛮干的行为。而且,这种认为为绝大多数煤矿企业的管理者所认同。在逐利导向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煤矿经营者通常会竭力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第二种表现则是过分夸大了安全的重要性。煤矿作为高危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存在危险,不管存在的危险程度是大是小,都还得进行生产,总不能因为存在风险就停止生产。如果这样那就是因噎废食,也违背了办企业的初衷。其实,安全与生产并不矛盾,两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当生产有一个安全氛围时,生产绩效会显著提高,反之就会影响正常生产。因此,无论是煤矿企业还是主管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都应该准确把握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树立“安全与生产并非矛盾”的观念。
二、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观念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和本质体现。它要求企业管理要以人为核心,一切为了员工、一切尊重员工、一切依靠员工,努力开发员工的潜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以人的发展带动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促进人的发展,打造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现代企业。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在一切向“钱”看齐,高风险就有高回报等理念的驱使下,置广大员工的安全于不顾,冒险作业,违法违规生产。其实,工人并不是不知道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但是他们没有办法,不得不做,因为他们需要这份工作,需要挣钱来养家糊口。而煤矿企业抓住了他们的“软肋”,煤矿工人不得不冒险工作。其实,这样做的后果,排除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因素,无论是煤矿企业还是煤矿工人都知道。从煤矿企业来说,是在拿企业的命运,前途来做赌注;是在鸡蛋上跳舞,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企业的损失不是冒险、不负责任的生产所带来的所谓效益能够弥补的,也许是灭顶之灾。从煤矿工人来说,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来冒险,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也许所面临的就是家破人亡的局面。因此,煤矿企业要以人为核心,一切为了员工、一切尊重员工、一切依靠员工,努力开发员工的潜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来推动企业的发展,而不是只注重眼前利益而置工人的生命安全、企业的发展前途于不顾,非法生产,盲目生产;煤矿工人要从长远着手,从安全着眼,不能为了金钱而冒险,置个人、家庭幸福于不顾。因此,无论是煤矿企业,还是煤矿工人都应该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潜能,使之成为推动矿区安全生产,企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3-15-2
0 引言
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高危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仅是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并且煤矿开采难度不断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威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当前发展新形势下尤为重要。
1 新形式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义
煤矿生产相较其他行业有较高的危险性,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利于保证煤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煤矿企业正常、平稳运行的关键。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有效的发现煤矿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加大对各种安全问题的管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办法,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为煤炭企业的职工创造一个平稳、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
2 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
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一直占据重要比例,因此煤炭生产管理工作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煤炭开采难度较大,并且危险系数较高,为了实现我国煤炭业的长远发展,我国不断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我国不断改进煤矿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手段,使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以及伤亡人数得到明显的降低。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贯穿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环节中,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然是煤矿企业工作的重心,并且正确认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把握其复杂性、长期性以及反复性的特点[1],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看作一项长期任务来完成,时刻不能放松。煤矿企业负责人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全局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理协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同时还要提高煤矿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依托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提高煤矿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煤矿企业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紧抓、常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放松。
3 新形势下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3.1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在党的十会议上,从政治责任感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煤矿企业的生产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危险性,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煤矿企业而言不可或缺。面对煤矿企业严峻的安全生产管理形势,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地方相关政府负责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认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煤矿企业的意义,要将“零伤亡”作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
此外还要在煤矿企业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上,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的业主一定正确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加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实施,促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化、有序化以及科学化;最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措施的执行力,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引入督查职能,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力度。
3.2 强化隐患整改,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事故隐患
要继续把隐患整改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一种“新常态”手段,坚定不移地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同时,积极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定期巡查、重点监控,也是防范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煤矿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矿井系统运行、采掘布置、瓦斯治理、通风管理、水文地质、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等各个方面,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彻底化,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事故隐患,不断提高事故超前防范能力[4]。
3.3 强化基础管理,依托强基固本保安全
要想做好煤矿安全工作,首要的就是要强化企业基础管理,重要包含以下几点: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生产作业行为,有效减少不安全作业行为发生的几率,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二是,以扎实的现场作业管理,确保矿井采、掘、机、运、通、排水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作业环节的安全[3];三要,抓安全技术管理。对煤矿新(扩)建、技术改造、特殊开采方法、特殊作业规程及停产整顿恢复等设计和方案要严格把关、逐级审批,从源头保证煤矿技术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3.4 提高职工素质,构建安全生产职工队伍
煤矿生产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煤矿生产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提升,构建高素质的煤矿生产职工队伍势在必行。同时高素质生产职工队伍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职工队伍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煤矿企业加大对企业原有职工的培养力度,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与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同时,还要依据实际的工作岗位需求,提升各岗位职工的操作能力,并且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技能大赛,提高企业职工的专业素质;其次,煤矿企业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煤矿企业员工的准入门槛,只有拥有专业的上岗证明才能开展相关作业;再次,煤矿生产企业引入了大量新技术、新设备,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加大。为了有效弥补这一人才缺口,煤炭企业可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提高先进人才的薪资待遇,留住更多人才;最后,煤矿企业还要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使管理向着规范化、体系化方向发展,使员工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
4 结语
综上所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反复性以及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应该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煤矿企业生产发展的长久性战略,有效保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环境。煤矿企业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应该积极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及时有效地排除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 武晋文.浅析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巩固与加强[J].山东煤炭科技,2014(8):181-182.
[2] 何学明,徐安廷.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探讨[J].煤炭技术,2003,22(4):3-4.
管理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每年年初,从公司领导班子到各个科队、班组、每个职工都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和保证书,实行了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科、队科保公司的安保格局。同时,随着安全发展的需要,我们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涉及公司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以及涉及安监、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等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编制了“采、掘、机、运、通”等专业、涉及114个工种的作业口诀和安全“顺口溜”,从而建立起了全面、规范、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2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为矿井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为了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标准人,公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为搞好安全的常抓不懈的基础工作,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在考核和工资分配上向标准化方面倾斜,充分发挥20%安全质量标准化工资考核的激励作用,主要抓住“从细节入手,抓员工素质基础;从管理入手,抓制度落实基础;从现场入手,抓质量管理基础;从标准操作入手,抓规范操作基础”的四个基础工作,从而提高了现场操作人员的标准化工作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为了加强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公司还出台了《关于加强队组“两长两员”管理的规定》和《现场交接班制度补充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现场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职能科室下井巡查、队干跟班作业制度,既要保证下井时间也要保证下井质量;加强了对特殊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从源头上实现安全生产。
3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工作
为矿井长效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公司一直把安全监管工作做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保证设施建设投入。从2005年至今,公司投资7000多万元,安装了瓦斯员巡检管理系统和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并对KJ90安全监控系统、矿井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矿井防灭火等进行了改造。2011年又投资200余万元,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了改造,现在正对井下通讯系统进行改造,计划投资260万元;随着六大系统的逐步完善,将给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利的硬件保障。同时,公司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安全生产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在工作面标准化设计、巷道支护管理、矿压观察分析、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了技术管理和职能指导的重要作用。
4加强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是矿井长
关键词:煤矿地质 地质测量 安全生产 探讨
一、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地质测量的重要意义。
1、地质测量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在开采煤矿之前,以便掌握矿区的地质条件,同时也了解了地下水和瓦斯的分布情况,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灾害的发生,保证了煤矿生产的安全。
2、通过地质测量,可以获得一些地质信息和可靠资料。在煤矿开采之前,首先要通过地质测量来了解矿区的分布情况,也为本矿区的成矿规律和将来的发展前景提供了依据。因为煤矿生产都是在深井下进行作业,地理位置的不同,在回采中遇到的情况也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在开采之前进行地质测量,掌握此矿区的地质环境、岩石结构和矿井构造规律,然后通过平面图反映出来,做到有目标地开采,避免做无用功,造成不必要的灾害发生。
3、地质测量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数据。煤矿作业不同于其他一般的作业,它对数据的准确性具有严格的要求,如有一点差错,有时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对煤矿井下导线点与高程点的测量,更要求它的精确性。因此,在地质测量时,要严格、规范操作,才能为矿井作业人员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也才能让他们对地质环境和岩石构造有个准确的认识,在开采中可以避开危险区域,从而保证煤矿生产顺利进行。
二、对煤矿测量的具体步骤所采取的措施。
在煤矿测量中需要几个步骤,只有按照这些步骤循序渐进,并做好每个步骤的工作,才能最后完成地质测量。地质测量一般可以分几个步骤进行:对地质的测量―详细记录下来―对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在平面上画图―最后在现场做出标记。任何的环节都不能出现差错,要让测量出来的数据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煤矿测量外业的采集作业。在进行外业测量之前,要仔细检查和校正所用的测量仪器,测量人员不能嫌麻烦而忽略这个操作细节,否则会导致测量结果不准确。在当前采用的各种先进仪器中,更要加强对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校正。在煤矿区,有些测点和水平点设置在采空区沉陷区,矿山的压力给测点带来了影响,容易产生移动。如果没有对测点进行检查,测量人员就会将导线进一步延伸,那么,外业测量也就失去了意义,也会对煤矿生产安全带来很大负面影响。所以,在矿区测量时,要重点检查测点,在延长导线前,要检查前次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和边长根据对应的测角精度,如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就要继续检查,直到达到要求,才可以往前面延长导线。
2、做好煤矿测量的内业计算工作。在对测量结果进行计算之前,要对原来的记录进行检查和核对,工作人员要对外业测量的数据进行检查,然后再进行计算。外业计算一定不能出现差错,否则就会导致内业计算出来的结果也是错误的。另外,还要仔细做好复测对算,绘图人员在参照计算结果绘图时,要根据“对算簿”的成果作为依据,这个“对算簿”还要通过测量负责人签字才可以使用,这样在绘图时就可以避免参照错误的资料,造成图纸也发生错误的问题。
3、做好煤矿测量绘图工作。煤矿测量图,就要反映出煤矿井下的生产情况,要让人一目了然。但在很多煤矿企业,对矿图没有足够重视,让矿图问题影响到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在绘制矿图时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绘制矿图时内容要完整,有些煤矿企业的矿图内容不够完整,对生产情况不能做出全面反映,而且有些矿图绘制人员没有亲自下井,对煤矿里面的操作情况不了解,只注重矿图的表面,而不重视内容,这就造成了矿图内容不完整的原因;其次,所绘制的矿图要保持准确,它要求矿图的精度要达到标准要求,而且还要正确地表示出回采作业面和巷道、峒室之间的关系以及井上和井下之间的相应关系。
三、提高煤矿地质测量水平的有效方法策略。
1、加强地质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由于煤矿的地质测量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实用性,因此,地质测量工作人员要具备很专业的技术理论知识。地质测量的主体是最重要的部分,为了培养出高素质水平的地质测量团队,就要加强对地质测量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定期的进行培训,对更新的知识内容进行传授,让地质测量人员不断的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地质测量技能。例如对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地质测量基础信息资料的查找、编制、管理等方面进行培养,提高地测人员对煤矿开采区域地质分布规律的了解程度。另外,提高预防煤矿地质灾害的精度、降低故障发生率。
2、做好地质测量的准备工作首先,测量人员要查找大量的与地质测量相关的书籍,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测量方案、计划和步骤;其次,对实地进行考察,绘制出专业水平高的地质构造图和平面图,给矿区的测量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最后,编制设计手册,对测量的每一个步骤、流程和方法进行完整性、系统性的记录和阐述,对采矿区域的地质条件、分布规律以及岩石结构形态等方面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最终保证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关键词】煤矿巷道;支护形式;巷道掘进;影响因素
引言
我国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呈现多样性,煤层厚度从零点几米到几十米之间变化,为了开采煤炭,需要开掘大量的煤岩巷道。支护的安全问题是长期困扰煤炭生产的技术难题,由于巷道掘进后顶板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支护,经常会造成顶板掉矸伤人事故。锚杆支护是我国煤矿巷道支护技术的发展方向,是一种先进的支护方式。煤巷锚杆支护作为煤巷支护改革的主要手段已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发生过重大支护失效事故。因此,在煤巷使用锚杆支护时,除遵循常规的规范和安全分析外,还必须将稳定可靠性作为一个重要的设计研究指标,以保证锚杆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具有足够的可靠度。
1.冒顶事故的特点和原因
1.1冒顶事故的特点
冒顶事故一般都是在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地点,如有小断层、岩石破碎、顶板裂隙发育或近距离煤层的层间距变小、顶板锚杆锚固点附近有煤线或有明显的极易离层的岩层弱面存在。一般范围较大,基本在巷道成巷部分,大多发生在掘进施工期间,且大多发生在瞬间,随机性很大。
1.2冒顶事故的原因
造成冒顶事故的原因主要在支护设计方面和生产管理方面。支护设计方面存在重视顶板支护而轻视巷帮支护设计,巷帮支护强度不够,锚固力低,支护效果差,造成煤壁松软,发生片帮后,巷道跨度增大,引起应力重新分布,致使顶板悬顶面积增大,最后顶板靠近煤帮破断,发生大面积冒落。生产管理方面表现在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不到位。在顶板岩性发生变化时,区队没有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技术部门,最终导致顶板事故发生。
2.煤矿巷道的支护形式
2.1砌碹支护
砌碹支护是应用很早的支护方式,目前在一些矿井的硐室、大巷中仍然采用。按砌碹支护材料可分为:料石、混凝土砌块、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等。但是,砌碹支护属于刚性被动支护,不仅支护成本高、施工速度慢,劳动强度大,而且不能适应围岩大变形。除特殊巷道和硐室,一般不宜采用。
2.2棚式支架
煤矿巷道的主要支护方式是棚式支护,在20世纪90年代初,这种支护所占的比重高达80%以上。按支护材料可分为木支架、钢筋混凝土支架及金属支架,其中木支架与钢筋混凝土支架已经逐步被淘汰。金属支架按工作原理分刚性与可缩性支架;按支架材料分为工字钢、U型钢及其它;按断面分为梯形、拱形、圆形、环形。但是,棚式支架也属于被动支护,支架与巷道表面很难密切接触,控制围岩早期变形的能力差,在复杂困难条件下支护效果差、成本高。棚式支架的用量在逐年减少,被锚杆支护逐渐替代。
2.3锚喷支护
1956年开始我国煤矿在岩巷中开始使用锚喷支护,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喷射混凝土可及时封闭巷道周边,实施密贴支护,减少水、风对围岩强度的影响。锚杆可及时支护围岩,起到主动加固作用,充分发挥围岩的自承能力。经过多年来连续不断的研究、试验与推广应用,锚喷支护技术无论在支护理论、支护设计,还是支护材料、施工机具与工艺、质量检测与矿压监测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锚喷支护不仅成为岩巷首选的、性能优越的支护形式,而且锚杆支护也成为煤巷的主体支护方式。
2.4注浆加固
在破碎煤岩体中开掘或维修巷道,采用棚式支护或锚杆支护很难取得较好的支护效果,围岩注浆加固是一条有效途径。注浆浆液可充填围岩裂隙,将破碎岩体固结,改善围岩结构,增加围岩自身承载能力。目前注浆材料主要有两大类型:水泥基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可根据巷道地质与生产条件选取。
2.5复合支护
复合支护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支护方式联合支护巷道。如果能充分发挥每种支护方式的支护性能,做到优势互补,复合支护会有更好的支护效果和更广泛的适用范围。复合支护虽然适用范围广,但支护费用高,成巷速度慢,支护形式选择不匹配时,往往造成各个击破的情况。应针对巷道具体条件,选择合理的复合支护形式,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2.6应力控制技术
将巷道布置在应力降低区,或采取人工卸压措施,使巷道周边的高应力向深部转移,是巷道围岩变形控制的另一个途径。将巷道布置在应力降低区是首选的方法。巷道布置方向优化、断面形状与尺寸优化,均可改善巷道受力状况。人工应力控制措施主要有切缝、钻卸压孔、爆破及掘卸压巷等方式。由于人工应力控制方法施工比较复杂,目前还没有大面积推广应用。
3.影响煤巷锚杆支护安全可靠性的几个方面
煤巷锚杆支护的安全可靠性,是指所采用的锚杆支护系统,在巷道整个服务期间内,满足安全和生产需要的程度。从设计方法、地质条件到锚杆施工质量、工程监测都影响到锚杆支护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3.1设计方法
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关系到巷道锚杆支护工程的质量优劣、是否安全可靠以及是否经济合理等问题。目前国内外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可分为工程类比法、支护机理计算法、数值计算法。工程类比法需要设计者有较多的工程经验,而且对巷道类别要准确界定,是一种依据经验进行设计的方法。根据锚杆支护机理理论进行设计是针对某一理论的特定围岩岩性和岩体结构所采取的支护形式。随着岩性和顶板结构的变化,有时某一支护作用更显突出,有时另一种支护机理起主导作用,目前尚未形成综合各种支护机理的锚杆支护参数计算方法。数值计算法是一种有前途的设计方法,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获得广泛应用还需要一定时间。
3.2地质条件预测
巷道围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地质体,在进行巷道布置和支护设计时,应对围岩各类地质力学条件充分了解。对于煤巷锚杆支护设计,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地质力学测试。
3.2.1围岩强度测试,在井下钻孔中进行巷道围岩强度测试,与实验室岩块强度测试相比,同时还可以测出软弱破碎岩层的强度。
3.2.2围岩结构测试
利用光导纤维窥视仪,裂隙等结构面的分布及发展变化。
3.2.3围岩深部位移和破坏范围测试。
3.2.4地应力测试。
3.2.5锚固性能测试,在现场进行锚杆拉拔破坏性实验锚固剂与岩层。锚杆之间的黏结性能以及杆体的破断力,以此作为锚杆支护参数设计的重要依据。
3.3锚杆施工质量
锚杆的锚固力与预拉力是两个不同概念,锚杆的锚固力反映了锚杆固结岩的能力,而锚杆的预拉力大小反映了锚杆对围岩的主动加固能力。预拉力锚杆支护的关键是通过锚杆及附属构件对围岩施加外力,使锚固范围内的顶板受水平应力作用时处于横向压缩状态,形成自撑机构。在维护岩体自身稳定的同时能承受上部载荷,维护岩体的连续.稳定。锚杆预拉力大到一定程度时。锚固范围内及锚固长度之外的围岩不存在离层破坏。目前煤巷锚杆支护普遍使用树脂锚固剂,要想使锚杆有较大的预拉力,锚杆施工质量要得到保证。
3.4工程监测
煤巷锚杆支护工程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对顶板离层及巷道位移量的监测。顶板离层指巷道服务期内顶板岩层中一点与其正上方一定深度岩层中某点的相对位移量,一般将离层划分为锚杆锚固范围内顶板离层和锚固范围外顶板离层。目前在煤矿中使用的顶板离层指示仪是以不同的颜色段对顶板锚固范围内和锚固范围外离层情况提供连续的直观显示,以便向井下作业人员随时警示顶板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顶板失稳的征兆,便于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实际使用中存在如何确定顶板离层界限的问题。顶板离层界限是指锚杆支护巷道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允许的顶板离层的范围。超过这一范围意味着顶板将处于非稳定状态之中,应该密切注意顶板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4.提高锚杆支护质量的相应措施
4.1加强技术管理
支护设计必须执行围岩、煤层条件分类―支护设计―安全监控与分析―修正完善设计的程序,且支护设计必须建立在对顶板和煤层条件有清晰认识和判断的基础之上。支护设计完成后,必须进行支护效果的观测,支护形式必须随施工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坚持“帮顶同治”的思想。实践证明,加固两帮及底角,可以明显抑制底板鼓起,提高围岩的稳定性,作用十分明显。巷帮支护要全面淘汰初锚力低、锚固效果差的非金属锚杆,采用金属锚杆。另外,由于钢筋梯子梁存在易撕裂、抗剪强度小、不能紧贴岩面、接触面积小等不足,建议顶板支护推广使用“W”或“M”型钢带,逐步淘汰金属梯子梁。
4.2加强质量管理
4.2.1加强施工管理
在现场施工中要提高锚杆预拉力,保证锚杆施工质量。推广应用高性能锚杆,既要安装方便,减小安装时的摩擦力,保证预拉力的实现,又要有醒目的标志直观显示安装施工质量,将锚杆支护这一隐蔽性工程显性化。采用大扭矩的锚杆施工机具,提高工人操作水平,保证锚杆安装质量,充分发挥锚杆在支护中的作用。
4.2.2加强监测管理
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离层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在实际生产中,要按要求安设多种监测仪器,并充分发挥监测设备应有的作用。现在,已开发的数显离层指示仪能提供连续直观的离层数据显示,以便向井下作业人员随时警示顶板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顶板失稳的征兆,便于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同时,在不同的施工条件下综合考虑锚杆受力大小、巷道表面位移、巷道感观变化等因素,以此作为判断巷道安全可靠性和采取补强措施的依据。
4.2.3加强现场管理
生产班组管理是各项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抓好班组质量管理对保证锚杆巷道的支护安全至关重要。施工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保证支护质量。第一,控制巷道成形。因为成形不好,会直接破坏围岩强度,不利锚杆托板与岩面密贴,锚杆受力条件变差。第二,实现及时支护。及时支护是巷道稳定的保证,没有及时支护,成形的帮、平稳的顶也会被破坏。第三,保证锚杆的安装质量。强化打眼质量和锚杆快速安装工艺的管理,使锚杆具有一定的初锚力,同时要使钢带、金属网等护表构件紧贴岩面,充分发挥其护表功能。第四,在过断层、压力集中区、淋水段等围岩条件复杂区域,必须采取有效的工艺技术措施,及时缩小循环进度。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当锚索钻孔出现导水迹象时,必须采用支撑式支护。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杨泽余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产业在我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在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关键词]煤矿 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3-13-2
近年来,我国的煤矿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据相关部门统计,2014年1月3日至1月19日的半个月内,全国就发生了7起较大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达19人,可以说形势十分严峻,这些事故不仅给煤炭生产企业带来了损失,也给煤炭生产工人的内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这不得不引起煤矿企业的深刻反思,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何在?有人表示,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是其症结所在,所以当前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强化生产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管理是重中之重。
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分析
笔者认为要想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应当落实到生产技术和管理问题上。这是由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生命线,事实证明,很多煤矿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生产技术落后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所以,当前我们必须把生产技术和管理问题作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来抓,必须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指导煤矿的开采工作,必须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督,从而减少和避免煤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伤亡。下面,笔者首先探讨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
1.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生命线”
要想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矿井的健康发展,就必须牢牢抓住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这个生命线。笔者在此为什么说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呢?顾名思义,生命线就是预示着生命长度的一条线,在煤矿生产中,安全是第一位的,确保安全的生产技术管理就是预示企业生命长短的线,是预示企业能否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的线,是预示我国采煤业发展状况的一条线。这是因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的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好坏往往预示着煤矿的健康状态。
1.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是避免煤矿事故发生的基础
煤矿生产多以地下作业为主,开采过程中容易受到顶板、水、瓦斯、火以及煤尘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各种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另外,在开采、运输和挖掘等环节如果没有协调好也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势必会为煤矿生产埋下安全隐患。要想消除和避免这样的安全隐患发生就必须强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这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前提,因为只有把好技术管理关,煤矿事故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管理需要多方的协作与配合,拟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也是当务之急。笔者相信,只要打好了生产技术管理这一基础,煤矿安全隐患就能及时消除。
综上所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煤矿安全生产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煤矿安全生产有赖于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而有效的管理手段又是消除和避免煤矿事故发生的前提与基础,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和核心问题就是生产技术管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科学的生产技术管理就没有煤矿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2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1首先要加强地质勘测管理
地质勘测工作是煤矿开采的第一个步骤,它为查明矿产的质和量以及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提供了重要价值,是煤矿开采作业进行前的必要环节,也是能够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一项基本技术。因此要想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就要进行严格的地质勘测。当前,我们可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对煤矿事故进行遥感预测,还可以根据预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煤矿事故发生的几率。除此之外,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还可以实现多种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它最大的功能在于能够动态地模拟矿区内相应灾害的避灾路线和处理措施,引导矿区作用人员正确及时地逃生,并有效地展开救援工作,减少事故灾害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2.2其次必须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一通三防”是我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它的意思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火。灰尘、瓦斯和火可以说是矿井的“克星”,近年来,我国的煤矿事故多是由瓦斯爆炸引起的,给矿产企业和矿工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做好防止瓦斯积聚处理,搞好三道防线建设,加强监测监控管理;控制氧气浓度和引爆火源,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避免因为水灾导致的爆炸事故发生。要把握住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时时刻刻抓住“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这条主线,坚决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2.3最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必经之路是依靠科技,进一步改进煤矿开采和生产的工艺,不断推广国内国外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继续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营造一个安全、安心的矿井环境。我们都明白,煤矿的安全工作不到位或者安全指标不达标,除了特殊的地质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产技术和设备落后以及员工的不当操作导致的。归根结底是没有把科学技术作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没有把科学技术当作煤矿安全的生命线来抓,这是当前我们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那么,如何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呢?一是要时刻关注最新的生产技术成果,及时收集最新信息,进行调查研究;二是要在资金上大力支持,使用或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或设备用于安全生产;三是要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开展创新研究,探索出适合煤矿特点的新技术,以支撑日益提高的安全生产需求。
3结束语
总的来说,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抓住生产技术管理就是抓住了安全生产。当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体现出高标准和严要求,各个单位和企业必须认真严格地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推行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开展技术培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大力发展和实施能源战略的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与管理体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要真正长时间地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就要力求技术管理模式的创新。唯有如此,我们希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梦想才能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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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向着趋好方向发展。但是,煤矿安全存在的各种隐患并没有完全消除,安全生产仍然是困扰煤矿生产的一个大问题。煤矿安全生产之所以很难实现,其中虽有这样或那样的各种问题,但是究其原因安全生产培训的滞后则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一、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所存在的问题
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矿行业的永恒话题。煤矿安全培训存在的各种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煤矿安全生产的实现。具体来讲,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安全生产的意识仍未得到牢固树立。长期以来,在一些煤炭企业的“潜意识”里始终存在着侥幸心理,对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采取敷衍塞责的态度。这反映在企业的具体工作中,就体现为不能真正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以及各项具体规定不能进行不折不扣的落实。这一切都是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的体现,也是安全事故难以根除的症结所在。
第二,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在煤矿生产中,能否在生产活动开展之初就做好防范工作关系到安全生产状况的优劣。在一些煤矿企业的具体工作中,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特别是在管理、技术以及安全层面的监督、监察工作不能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这也就为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三,职工整体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过多年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均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这种提升距实现完全安全生产还有一段距离。总体上讲,一些煤矿企业中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并不具备其所从事工种要求的安全资质,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一些安全隐患,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加以改变,煤矿安全生产的实现也就必定困难重重。
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路径
煤矿安全生产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导致当前煤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症结所在。针对以上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面对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运用各种方式来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煤矿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职位要求相应的安全资质。在实际工作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来从事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保证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与此同时,要对各项安全培训活动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并且根据培训效果加以及时的总结与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培训的内容,保证各项培训均能够不折不扣的落实。
第二,按照相关要求具体进行培训规划与安排。根据《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特别是按照《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针对本矿区的各项实际情况来进行培训教材的编写。教材编写完成之后,及时报上级培训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批准。根据审查批准过的培训教材来组织专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对顺利通过培训的人员颁发相关证件。
第三,培训中要着力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经过多年的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在自身方面均有很大提升。但是,这种提升并没有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不同人员之间的素质差异还比较大,因此加大对企业相关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升就显得尤为必要。在培训与复训考核中可以借鉴安全注册工程师的考核录取办法,采用国家统一集中封闭考试的方式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顺利通过考核的人员就不必再参加脱产培训,通过这种方式来节省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未能顺利通过考核的人员则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脱产培训,只有顺利通过考核才能准予其进入岗位,严把“准入关”。
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回顾前阶段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布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同志分析了前阶段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布署;同志就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煤矿兼并重组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同志宣读了2012年5月份煤矿煤炭销量情况通报。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讲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积极围绕煤矿安全发展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老板、各位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一是今年上半年雨水量比往年明显增多,各矿涌水量比往年增大,有的矿井成倍增长,给防治水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二是今年我县煤矿内部重组频繁,煤矿企业内部重组后,企业安全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稳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三是有的矿井效益差,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四是有的煤矿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三超”、“三违”现象仍然存在。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认真分析本矿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压力,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健之年。近期,省行办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赣煤行管字[2012]110号)。我们要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我县2012年煤炭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一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机构。能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个矿倘若安全机制不健全,从何谈起落实各项规章,又从可谈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因此,对于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矿井,各位老板、矿长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今后,我局将对安全机制不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矿井,一律实行停产整改。
二要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是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布署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各矿要定期由法人代表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本矿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要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必须长期坚持。要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隐患日常排查及整改的任务、责任,确保每班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井下监督检查;确保矿井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以上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情况要逐项登记建档,并及时向县局书面汇报。
四要严格落实好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各矿领导要严格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现场带班,必须做到与当班工人同上同下,严格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这项制度,每一次我局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务必请大家认真落实。
五要加大安全投入。各矿要按规定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治理隐患的资金投入。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进一步突出灾害治理,提高煤矿抗灾防灾能力。
我县煤矿是五大灾害齐全的矿井,抓好煤矿灾害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
一要抓好瓦斯治理。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瓦斯零超限”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防治新要求、新标准的培训。突出抓好通风管理,确保瓦斯监控正常使用。
二要抓好防治水工作。当前正值雨季,对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进一步开展矿井水文质地调查和水患论证工作,查清水患情况,制定措施并落实到位。煤矿企业要强化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区域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要抓好防灭火工作。要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火灾特别是外因火灾的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
四要抓好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空帮作业,强化支护质量。要结合“双改”工作,推行正规采煤方法,各矿井要保证使用好前探梁支护,确保矿井井筒、主要回风巷道和主要峒室消灭木支护。
五是大力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要不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维修“五大系统”,确保其正常使用。要按计划加快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对列入今年计划的矿井,要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要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是督促煤矿依法依规办矿,减少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我局将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利用节假或晚上开展突击检查的形式,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做到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把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违法现象,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对屡整屡犯的非法违法行为,要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税费稽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费现象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杨泽余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产业在我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在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主体责任。近年来,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事实也说明,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严密防范,身体力行,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煤矿检查力度。煤矿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煤矿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做好督促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县区要确定重点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要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四是加大对煤矿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坚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在依法处以罚金的同时,煤矿要停产整顿6个月以上。对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按照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处理。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各县区要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以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煤矿企业要增加企业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专款专用。要完善安全生产的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保障企业安全运转。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足的、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保持运转的,不得生产。
二是加强煤炭企业技术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坚持班前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安全意识。招用新上岗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要利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问责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督查工作。市煤管局要组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掌握、上报、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煤矿管理部门提出的制度要求和整改意见。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一个地区或部门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市政府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县区各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不好、执行不力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今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杨泽余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讲四点意见。
一、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煤炭产业在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促进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但是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但主要还是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管,健全制度。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主体责任。近年来。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事实也说明,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
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严密防范,身体力行,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加大对煤矿检查力度。煤矿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煤矿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做好督促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县区要确定重点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要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四是加大对煤矿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坚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处以罚金的同时,煤矿要停产整顿6个月以上。对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按照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处理。
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各县区要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以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强化管理,加大投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加大安全投入,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煤矿企业要增加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完善安全生产的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保障企业安全运转。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足的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保持运转的不得生产。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二是加强煤炭企业技术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坚持班前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安全意识。招用新上岗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要利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追究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人命关天。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问责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加强督查工作。市煤管局要组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上报、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煤矿管理部门提出的制度要求和整改意见。
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今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杨泽余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讲四点意见。
一、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煤炭产业在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促进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但是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10.9海州区中兴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但主要还是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管,健全制度。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主体责任。近年来。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事实也说明,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
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严密防范,身体力行,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加大对煤矿检查力度。煤矿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煤矿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做好督促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县区要确定重点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要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四是加大对煤矿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坚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处以罚金的同时,煤矿要停产整顿6个月以上。对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按照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处理。
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各县区要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以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强化管理,加大投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加大安全投入,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煤矿企业要增加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完善安全生产的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保障企业安全运转。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足的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保持运转的不得生产。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二是加强煤炭企业技术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坚持班前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安全意识。招用新上岗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要利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追究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人命关天。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问责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加强督查工作。市煤管局要组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上报、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煤矿管理部门提出的制度要求和整改意见。
一、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几个特点:一是从全国到全省到全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上呈下降态势。元至月,全国发生事故2340起,死亡3726人,同比分别下降12.5%和21.9%;全省发生事故389起,死亡582人,同比分别下降11.59%和16.86%;全州发生事故24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下降44%和72%。二是进入月份以来,出现煤矿事故频发的趋势。全国发生了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山西大同煤矿集团焦家寨矿、山西省灵石县南山煤矿等瓦斯爆炸事故,造成近百人死亡;全省相继发生透水、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全州兴仁、普安等地发生了5起跑车、顶板等事故,死亡6人。三是全州虽无特大事故,但小事故不断,煤矿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四是仍有大量安全隐患,仍有一些煤矿违法生产,仍有无证采煤窝点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特别是兴仁县富兴祥煤矿,为逃避监管,置矿工生命于不顾,将私自打开、尚有矿工在内作业的密闭封闭,造成十余名矿工窒息,若不是监管部门发现及时、抢救及时,险些酿成大事。五是全州煤矿安全形势平稳,很大的因素是很多煤矿因整顿整合停产,一些煤矿关闭,一些煤矿因市场原因主动减产。并不是说煤矿监管就完全到位了,煤矿问题很少了。千万不可麻痹大意。六是现处于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轨时期,煤炭政策变化快,煤矿存在状态复杂,有在建矿、技改矿、整合矿、关闭矿、停产矿、新布局矿等多种类型,造成了煤矿安全管理难度加大,薄弱环节增多。
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副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分析原因,正视问题。特别要看到一些部门监管不到位,甚至严重失职;一些监管人员不熟悉有关法规政策。二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排除隐患,实行检查责任制,专员专人销号。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四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五要推进关闭整合工作。六要全面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面对当前似稳实凶、峥嵘已露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面对冬春季煤矿安全生产的巨大压力,面对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州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特别是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增强信心,下定决心,拿出实际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实现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持安全生产“双降”的势头,为“”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认真抓好下阶段煤矿安全整治工作
(一)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要始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二要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监控,加大瓦斯抽放力度。瓦斯检查缺员、缺项、缺位不能正常进行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高瓦斯矿井不进行瓦斯抽放的,一律停产整顿。三要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所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逐项解决,排除隐患。四要高度重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对煤矿企业未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五要严厉打击擅自开采矿井防水保安煤柱、边界煤柱及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加强监管和执法。一是突出重点,督促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各级煤矿安监、煤炭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或不认真组织实施的,一律停产整顿;煤矿安监、监察部门发现煤矿企业有《特别规定》所列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凡经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一律关闭。二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该整改的要责令整改,坚决不能留隐患。对于停产整顿煤矿,一定要看好管住,严防其非法生产,酿成大祸。三是对技改矿、新建矿、资源整合矿等煤矿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凡工程项目及设计未经审批(核准)、未履行“三同时”审核手续、擅自违法施工,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完善相关审批(核准)手续后方可恢复建设。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要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罚。四是抓好措施落实。对煤矿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好[]82号文件,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一是进一步确定煤矿整顿关闭名单。各县市政府以及州安监督、煤炭、国土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82号规定应关闭的16种矿井再进行清理,在原上报年度关闭名单的基础上,只要是符合关闭条件的,就要纳入新的关闭名单。名单核定、上报以县市政府为主。各县市政府于年12月15日前将本县市整顿关闭名单报州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安监局)。二是抓好煤矿整合工作。前不久省国土厅向省煤管局出具了对我州煤矿整合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其中对我州的一些矿的整合、布局不予同意。若按省国土厅的意见,州县为推进煤矿整合所做的大量艰苦的工作成果将付之东流,煤矿整合工作将会面临很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各县市对此都很重视,州政府也专门开会作了部署。在近期将到省国土厅等部门进行协调。各县市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我州的实际情况,同时,对纳入煤矿整合方案的矿井要重新进行核查,查方案、查证照、查资源、查程序、查规模,确实需要调整的要进行调整,并妥善做好有关工作。省政府已明确12月15日前完成煤矿整合方案的审批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紧而又紧。三是对纳入整合方案的煤矿要重点监管,防止煤矿因面临关闭或被整合,可能发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行为。对已公告关闭的矿井,要依法搞好爆破物资、用电设施和作业面的清理,确保达到《特别规定》中的关闭标准,并落实专人监管,严禁非法开采,绝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四是在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要做好稳定工作,对关闭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给予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预案,落实责任制,力争矛盾就地消化、处理。
(四)加强无证非法采煤窝点取缔炸封工作。进入冬季,煤炭市场看好,一些非法采煤窝点又有可能蠢蠢欲动,县、乡两级政府及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一定要时刻绷紧弦,严防死守,加强巡查,对非法采煤窝点,见一个打一个,见一个炸一个,决不让其死灰复燃、形成气候。这项工作需要实干、实战,需要锲而不舍的精神,不可有任何松懈和麻痹大意。各县市回去以后一定要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强化措施,巩固成果。要根据《特别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电[]12号)精神,落实好对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县乡发现非法煤矿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落实煤矿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一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落实各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二要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力度。对煤矿投入不到位、设施设备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准予生产。三要对煤矿三项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以及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的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停产整顿。四要对年初出台的三项扣分制度和八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查,并严格执行。
三、落实省府发电[]12号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状况,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是各县市要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开展检查。州政府从安监、煤炭、国土等部门抽人组成三个督查组赴各县市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检查必须周密。一定要逐矿检查,不漏一矿一井。要严格按照《省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办,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或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抓好隐患排除。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三是检查工作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检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要落实“谁检查、谁督促、谁负责”,隐患不整改、不排除,就视为检查工作未完成,若因此发生事故,检查人员要负连带责任。四是要查贯彻落实[]82号、黔府发电[]12文件和省、州部署的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查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排除情况。对以往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至今尚未整改的,要查清原因,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是重点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要对在建的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二查资质,三查违章,四查措施,五查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全州的煤矿安全大检查方案,州安委办已经在会上发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工作。各县市大检查开展情况,于月日前报州安委办。
四、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按照路权、事权划分,做好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特别是各县市政府,要有方案,有职责,有措施,有投入。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二要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三要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单位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凡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整改,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要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黄金矿山、采石场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予以关闭。抓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停产整顿。
五要抓好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厂点。对生产车间、仓库等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爆物品的要依法查处;对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实施取缔并依法查处。
六要抓好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规定、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并降低资质。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要坚决清除出场。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民航、旅游、电力、林业、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也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一、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分析
1.矿主追求高额利润,忽视安全生产。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增长快速,煤价出现恢复性增长的态势。许多煤矿矿主急功近利,法制意识淡薄,抱着“有水快流”的心态。他们面对难得的机遇和可观的利益,发现存在事故隐患,也报有侥幸的心理,一拖再拖,只抓生产,完全忘记了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不顾矿工的安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生产。
2.煤矿超能力生产。受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我国的能源需求特别是煤炭供应趋紧,随之引起的是煤矿超能力生产问题日益突出,给煤矿生产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近年来,煤矿发生的几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都与超能力生产有关。超能力矿井缺乏必要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装备,其安全生产事故的本质是安全投入不足。原本我国煤矿的瓦斯灾害就很严重,高瓦斯矿井占45.97%,超能力生产不仅导致井下通风不足,安全隐患突出,而且造成煤矿中的近1/3出现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煤矿超能力生产给我国安全生产造成极大压力。
3.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严重。由于历史和政策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国家和企业在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账太多,尤其是像煤炭等重要的基础工业问题更为突出。许多煤矿安全工程和安全设备上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特别是在“一通三防”上的隐患更多。直至当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方面,仍然缺乏控制能力。由于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导致我国多数煤炭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老化,普遍存在装备差以及不同程度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
二、我国煤炭企业安全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
1.国家对煤矿安全投入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为了自身生产安全而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理所当然。但由于煤炭行业存在的历史原因以及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周期长、投资大、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难以保证。发达国家安全科研投入主要来自政府拨款,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相对较低。
2.煤矿安全费用使用范围规定不全面。煤矿安全投入经费的使用主要包括事故预防费用和事故处理费用两大部分组成。而事故预防费用包括固定预防费用、特殊预防费用和变动预防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包括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十项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但前九项列举的都是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设施的费用。虽然第十项作了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说明,但具体是哪些支出并不明确。这一规定不利于安全费用的专款专用,也会给煤矿企业造成安全投入重硬轻软的错误引导。
3.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缺乏有效监管。目前我国对煤炭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管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为了应付煤矿安监部门针对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的检查,弄虚作假,把应该在生产费用中列支的费用放到安全费用中。监管部门往往不深入审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相关账册,也就难以发现问题。由于没有建立常规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审计制度,专业审计人员不能参与监督工作,而多数安监人员因为不懂会计,即使面对相关账册也无法发现问题,致使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的监管流于形式。
三、加强煤矿安全投入的对策――开征煤矿安全生产税
1.煤矿安全生产税的基本概念。煤矿安全生产税是指,国家在考虑了发生矿难后给社会增加的成本,向煤炭企业从生产的每吨煤中按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这些税费应上缴国家财政并由国家设立一专门机构(如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归集和管理,并建立专项账户,严格控制,确保资金主要用在煤矿安全投入的构成之中。可以说,以开征煤矿安全生产税来代替目前大部分省市由企业自筹和部分省市以“费”的形式筹集煤炭安全生产资金,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
2.煤矿安全生产税的征税方式。在具体的征税过程中,要区分不同地区煤炭企业的发展水平,实行差别税制。对一些效益较低或是新建立的煤矿企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对其实行优惠税率;而对一些效益较好的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其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提高税率。这样由国家根据各地煤矿安全投入的实际情况,按需下拨资金,加强它们的安全投入,并实时监督安全投入资金的完成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实现了国家各地煤矿安全投入的均衡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对一些煤炭生产企业为追求超额利润而进行无限制的超额开采的情况,国家可以更高的税率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征收适当的安全生产税,限制这些企业和个人的冒险行为,并把税收所得用到必要的煤矿安全投入项目上。这样,既可以有效地减少矿难,又可以增加国家煤矿安全投入资金,可谓一举两得。
3.税率和税基的确定。(1)税率的确定。要对煤炭企业开征煤矿安全生产税,首先要确定的是税率的大小。如果税率太大,就可能严重限制企业的生产发展。而如果税率过低,则可能出现上述外部成本内在化的效应,收入尚不足以弥补征收成本,对纳税人影响很小,以至于矿难还大量存在,没有达到征收煤矿安全生产税的目的。(2)税基的确定。一般来说,煤矿安全生产税的计税基础有两种选择:煤炭企业的产量和煤炭资源的储量。对于第一种方式,即以煤炭企业的产量作为税基,这一依据必须建立在矿难的发生与煤矿的产量存在固定的比例正相关的基础上,而现实生活中,各煤矿矿难的程度是不同的,煤矿的产量高不一定发生的矿难就严重。第二种方式是煤炭资源的储量作为税基,也有较大的缺陷,因为煤炭资源的储量与矿难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鉴于煤矿安全生产税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及其财产的重要性,笔者建议,煤矿安全生产税可按煤炭生产企业的产量计征,并实行差别税额,同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优劣的变化决定是否给予减免优惠。
四、开征安全生产税的配套措施
为了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税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措施,增强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可行性。
1.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基金。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用于煤矿安全生产工程的投入,煤矿安全生产动用资金需要经过申请、立项、评估、使用、验收和决算等程序。实行煤矿安全生产基金转移支付制度,解决效益低下的老矿区和个体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或安全投入能力低下的问题。
煤矿安全税是煤炭安全基金的主要来源。煤炭安全生产基金管理涉及到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中央与地方的政府的分工、管理体制的构建等。笔者认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的安全与增值是确立煤矿安全生产基金模式的基本目标。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可以交给省(市)、地(市)一级政府管理。这样既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也有利于分散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的风险,提高各级基金管理的水平。
从高效、安全的角度出发,未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应采用基金收入、支出、发放运营、管理的组织建构相互分离与相互制约的模式。具体来说,基金筹措归税务部门,基金支出认定归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归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基金发放归银行部门,基金增值归市场部门,基金监管归权利机关。
2.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财政体制是处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其核心是在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实现事权的筹资来源。就煤矿安全生产基金而言,财政体制问题的关键是划清煤矿安全生产基金责任的风险或责任边界,以及相应的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的分配。
煤矿安全税收入是一种基金性收入,与一般的预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和专门的用途,其收支应自成体系,单独管理。我国可以在目前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一项煤矿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将煤矿安全税的收支全部纳入煤矿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将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的筹措和运用置于国家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更好地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健全相关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说,煤矿安全生产基金应是一种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很难成功实施。因此,煤矿安全生产基金立法势在必行。首先,完善相关法律,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法规;其次,制定煤矿安全税法;还需要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税条例》及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煤矿安全税有关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使开征煤矿安全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