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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设计规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5:33: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防护绿地设计规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防护绿地设计规范

篇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绿化的需要,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明确予以界定,并进行严格保护和管理的控制线。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江河、湖泊、池塘、湿山体、滩涂等城市景观、生态需控制的区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等的保护范围;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曲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八条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批准的城市绿缦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二条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规定的标准。配套绿化工程要与各类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本市市区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国土、交通、农林、水利、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目标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绿线管理的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六条城市绿线由市规划、建设、国土、交通、农林、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化的现状、风景名胜、自然地貌以及已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予以划定,按规定程序审批确定。

第七条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九条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水体、湿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古典园林、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

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应予严格控制,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在已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因重点工程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损毁绿化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组织论证,落实补救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构成破坏活动。

第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要与其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不得擅自减少绿化面积,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审查监督力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市规划、国土和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市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规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三条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八条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第十三条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县城(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县县城及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与城市用地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区规划部门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居住区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应当符合《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见附件)的标准。

其他集镇以及不在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工矿企业的园林绿化参照《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用地图则、提出的不同类型的用地界限、规定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是城市绿线的划定依据。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源泊、水塘、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1、捞刀河及松雅河、浏阳河两岸堤脚起各50米。

2、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省道、县道两侧各15米。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原生林植被、园林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八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公园设计规范》、《县县城(经开区)绿地系统规划》、《县城市各类用地规划绿地率指标》等标准进行建设。

第九条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态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后,报县、区主管领导审批,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水以及其他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内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十一条所有新建项目、需改变或影响园林绿化景观的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向县、区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同时,应向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送该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整体设施方案评审,对符合园林绿化要求、达到规划绿地率指标的方案加盖“县城市园林绿化审批专用章”后,规划管理部门方可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园林绿化建设指标的,或需要期占用绿地、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需报经县城园林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必须在同类区域内完成所缺(减)面积的异地绿地建设任务,或按照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费,由财政监督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二条县城和建制镇规划控制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方案,报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时,要按照园林绿化总面积不减少、设计方案更合理、植物配植更科学的原则进行,且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审定的园林绿化方案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参与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专项验收,确认绿线范围和建设质量合格的加盖“县城市园林绿化合格专用章”后,规划部门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第十六条县、区规划和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状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葬坟、用火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水库以及浏阳河、捞刀河非城区段两岸的绿化保护带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管理及园林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林业、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市、吉利区)园林、城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绿线及园林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市园林、城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城市绿地率与人均公园绿地指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动态控制管理,不得因人口的增加和城区规模扩大而降低建成区的绿地总指标。

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

第五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以及其他绿地;

(二)具有重要生态和园林景观价值的河渠、湖塘、湿地、丘陵、山地等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六条城市规划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划定城市绿线,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的用地界线、规划绿地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地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限。

第八条划定城市绿线的现有绿地,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并确定管理单位。

划定城市绿线的规划绿地,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后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绿线内用地选址时,应当征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城市绿线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原划定和批准机关同意。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划定的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城市绿线范围的各类型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道路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该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城市绿线要求和绿化建设指标规定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绿化用地的,应当制定保护恢复绿地方案,报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落实补偿责任后,方可占用。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绿地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定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易地绿化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易地绿化建设申请书和相关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经同意易地绿化的单位,应当按决定书的要求完成绿地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绿地建设标准也无法易地绿化的,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交纳易地绿化费。

易地绿化建设费由作出易地建设绿地批准决定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执收,用于公园绿地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易地绿化费的使用,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列出项目、编制计划并征求本级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溪、取土采石、堆放垃圾、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绿线划定的规划绿地,暂不进行建设的,应当予以严格控制,不得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篇6

关键词:城市;生态绿地;养护;发展

中图分类号:S66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4-0027-02

1 引 言

在城市景观中,城市绿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绿地资源,抓好城市绿地养护显得十分重要。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除了涉及绿地,提得更多的是开放空间(open space)。我国建国以来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绿地概念,城市绿地指城市中以绿化为主的各级公园、庭园、小游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专用绿地、交通绿地、风景区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

综合以上概念,我们认为城市绿地是开放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中保持着自然景观,或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它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具有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美化城市、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的功能。

城市绿地包括城市区域内的各类公园、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化、墓地、林地、生产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湿地、植物覆盖较好的城市待用地等。

2 无锡市城市绿地现状

中国古代的绿化建设主要集中于园林方面,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近代的绿化因为战争的不断破坏,以及人们对城市环境认识的不足,总体而言很不完善;建国后,尤其是近20年来,绿化建设才真正进入了新纪元。1956年国家曾提出过“12年绿化全国”的口号,各城市都开展过一次大规模植树运动,在扩大城市面积的同时扩大了绿地面积,新兴工业区与住宅区之间也开辟了防护林带,街坊和居住小区内开辟出绿地,使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得到提升,初步显示出绿化建设与生态空间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发展,无锡已形成了大面积的城市绿地。截止2008年3月,全市绿地面积已达8000万m2,累计造林面积140万亩。仅2007年,无锡市完成造林绿化10.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5%,新增城市绿地1124.79万m2,新增数为历年之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2.2%和11.6m2。

为营造和谐宜居家园,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无锡市把推进城乡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大力实施科学绿化、节约绿化,并针对不同的环境提出不同的造林绿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应,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城市绿量,使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重点在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造林绿化,并在建设过程中着重控制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比例。现在香椿、榉树、朴树等“乡土树”已逐步替代“舶来树”,绿色通道绿化布局更为合理,绿色景观更加美化。全线启动342省道和环太湖公路(南段)防护林带,落叶树种类的比例相对会更高。目前,全市县以下道路两侧高标准景观通道均已建成,50%以上乡村道路建成林荫道。

无锡市加快推进太湖沿岸、淼庄湿地公园、宝界湖畔山林公园和长广溪湿地公园的建设。仅十八湾环太湖公路绿化工程,就新增绿化面积30万m2。如今,梁韵苑、仙蠡墩遗址公园全面竣工,环蠡湖36km开敞式公共绿地已基本建成,梁溪河沿岸综合整治也接近尾声,锡北运河、锡溧运河、直湖港等防护林带建设正加紧建设。结合小河道综合整治,全市去年共增加老城区公共绿地11650m2,50%以上的河道两侧现在均已建成天然绿色防护林,有效地净化了水质和空气质量。

该市还加大城市圈绿地生态建设的推进力度,在中心城区立交桥桥体、桥柱和沿河驳岸等地实施垂直绿化,总长度达23.2km。在名胜景区建造植物景观及水、湿生植物景观,修复缺损绿化景观带3.8km。结合城市建设,在南湖大道、机场路、青龙山路、渔港路、中山路以及景云立交、景渎立交等地播绿增氧,建成太湖科技园广场等市区公共绿地和万科魅力之城、金色江南、景丽东苑、金惠苑等居住区的配套绿地。

此外,还对高浪路、兴源路等30条道路(地块)的绿地实施“退草植树”,近年补植乔木近4万株,包括香樟、银杏等30多个树木品种。

3 对无锡城市绿地发展的建议

园林绿化的关键是“三分种,七分管”,绿地管理工作是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无锡市应把重点放在建设大型生态绿地、环城绿地、街头绿地以及居住区绿地上,强调城市绿地的连通性、城郊绿地的结合性、景观与生态的共融性。在生态绿地的建设上强化科学性,在科学性的基础上追求艺术性。

3.1 从实际出发搞好绿地规划

要重视城市内外山水地貌特征,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充分利用优越的周围环境进行绿地规划;要按照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规定,考虑生态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要利用生态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绿色生态网络;要规划树种,重视使用地域性树种;要长远与近短期相结合,近期的绿地苗圃就是远期的公园。“先绿后精”,先大量栽树,搞好城市普遍绿化,尽快增加绿化覆盖率,然后再重点提高。

3.2 加强生态绿地的布局调整

在具体布局中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市内绿地均匀化、立体化均衡分布。②郊野绿地成片发展,形成市区外缘绿色地带。③楔形绿地嵌入城市,“水网”、“路网”、“绿网”交织,加强市区与郊区绿地之间的有机联系。

3.3 保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

要增加城市公共绿地的种类,丰富绿化层次。在绿地建设中,既要稳定优势种,又要增加绿地植物景观的层次和物种的丰富度。屋顶花园和墙体绿化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合适的方式,尤其在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的今天,应鼓励屋顶花园和墙体绿化的建设。增加空间异质性,体现层次美,并且通过植物和动物食物链的合理链接形成自然、协调的生态系统,有利于抵抗人为等外来因索的干扰,实现绿地的可持续发展。

3.4 开发野生树种资源

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应大力加强我国优良种质资源的发现、培育、维护和推广工作,创造具有无锡市地域特色的园林。如可以大力发展和推广有地域特色的常绿植物,如扬桐、紫楠、红楠等。同时,也不应忽视和低估优良物种的引进和推广利用。特别应重视夏花类园林植物及冬花类园林植物的引种与繁育,并增加反季节花卉植物的培育,改变冬夏两季缺花少花的现状,增加园林植物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加强园林绿化植物资源的挖掘、培育和引种,是提高园林绿化质量的当务之急。

4 结 语

一个城市的环境不仅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形象,还影响着人们的心情。而绿地可改善城市环境。绿地建设的关键就是寻找到最适合于本地绿化的技术方式,达到调节小气候,改善声光环境,营造特色景观等要求。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园林局.公园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全面参与、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生态建设,确保年各项创城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跨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二、目标要求

(一)园林绿化

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确保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2.城市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3.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县花园式、园林式居住区达到30%以上。

5.花园式单位占单位总数的3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建绿。

6.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7.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90%以上。

8.城市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不低于15%。

9.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二)市政设施

1.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养护完好率90%以上。

2.燃气普及率80%以上。

3.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以上。

4.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5.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6.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三)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绿化建设

今年重点实施道路、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等绿化,完成绿化建设总面积202.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116.7万平方米,增绿增荫绿化改造86.2万平方米。

(二)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及环保工作

1.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抓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厂扩建;加快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公交等基础设施。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清理垃圾和白色污染。

3.开展消烟除尘工作,改善城市大气。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1.负责牵头拟定我县向省住建厅提出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申请报告、创城工作汇报及城市概况、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环境状况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文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2.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共同做好各创城责任单位的协调、督促等工作。

(二)县住建局

1.绿化建设。完成新昌路(月亮湾-南寨路口)、洪阳街(方山路-大沂路)、寿阳山路(宝通街-南寨路口)、潍昌路(向阳桥-潍城界)、永福路(辛安街-宝通街)、昌高路(南寨路口-潍临路)、流泉街(新昌路-大沂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67.79万平方米;完成西湖公园改造、丹河水系、桂河水系改造工程以及方山路(昌盛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肖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站北街中段(宝昌路-新昌路)、利民街西段(湖滨西路-宝通街)等新建道路绿化,面积26.48万平方米。

2.制定并实施年度城市绿化方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最近三年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负责局属道路绿化达标,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其中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5.合理组织城市广场建设,城市广场达到植物配置合理,建筑小品、雕塑突出城市特色,绿地率不低于60%。

6.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省城市公共绿地详细规划技术规定》等规范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具有较高水平。7.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处,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8.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

9.负责制定《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县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细则》和《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古树名木保护率大于95%。

10.负责落实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城市绿线范围向社会公布;会同县规划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1.负责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城市常用植物以乡土树种及乔木为主,植物品种不少于150个,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2.加强绿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认养、认管、认建”等群众性绿化管理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标准。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13.完善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落实科研机构人员配置、资金及科研项目。

14.城市新建建筑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到45%以上。

15.搞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西湖公园、丹河公园、桂河水系续建。

16.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停车场、人行道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材料。今年重点实施方山路(洪阳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萧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等道路工程建设;对科技街(大沂路-宝昌路)等道路进行综合改造。

17.立体绿化推广。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规划局

1.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布局合理,建筑景观和谐,环境容貌美观;编制(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①城市现状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以自然地形、地貌边界(如自然山体、水体)或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如行政村的边界)为界;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1:10000;④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2)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以及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3)《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案):①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包括城市规划图和城市用地现状图;③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4)《建成区内各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5)《建成区内公园绿地(5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6)《建成区内2002年以后(含2002年)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7)《建成区内公共设施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8)《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9)《建成区内主干道位置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城市绿地现状图》。

2.协助县市政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水利局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管理办法;协助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和《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

3.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工作,按规定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住建局抓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按标准负责规划综合性公园3处以上、植物园1处(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要求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生态优先原则,绿化面积应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

5.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市区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率达90%以上。

6.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大于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大于6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大于80%。

7.城市其他绿地。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

8.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9.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沿街广告、招牌整洁美观。

(四)县环保局

严格城区生产企业排污、排尘标准,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大于240天。建成区内的河流(丹河、桂河)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指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加强环境监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3℃。

(五)县市政局

1.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大机械化设施投入,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道路养护良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大于35km/h。

2.组织、指导各街(区)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搞好辖区和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堆和白色挂树现象,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

3.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管线,总长度94.5公里,污水处理率90%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以上;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建设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4.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合理布局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5.加大天然气推广、供热管网改造和自来水建设力度,改造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30%,燃气普及率80%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6.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7.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案)。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符合省城市绿地系统编制大纲要求,并通过省住建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按规定批准实施并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9.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运用:(1)负责开通市政热线并运行正常;(2)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共享平台;(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时动态监管;(4)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六)县城管执法局

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乱砍乱伐等破坏绿化行为,保证没有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发生。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保持城区秩序良好、整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等现象。

(七)县林业局

1.负责全县苗圃建设,全县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较高水平;园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种类不低于60种。

2.制定建成区农田林网、“四旁五荒”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近三年来全民每年义务植树数量、尽责率、成活率及保存率,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不低于90%。

(八)县公路局

重点搞好潍九路、大沂路、胶王路绿化和增荫增绿,完成道路绿化67.9公里,完成增荫增绿13.3公里;负责国、省道绿化,道路两侧要建有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环境。

(九)县财政局

负责政府重点绿化工程资金筹集调度;负责城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安排。

(十)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所有绿化用地的征收。

2.协助县市政局搞好《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协助县住建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编制《城市地形图》:①包括DLG(数字划线图)和DEM(数字高程模型)数据;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000;④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城区交通营运秩序良好,服务周到便捷,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

2.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十二)县教育局

负责抓好系统内校园、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十三)县水利局

1.完成规划区内所有水系所辖范围内的水体防护绿地建设,沿岸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和景观效果明显;完成丹河、桂河等水体防护绿地建设。

2.抓好城区规划区水资源保护,地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3.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十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保护城市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等,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4.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十五)旅游局

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十六)县传媒集团、日报社分社

1.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重大活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2.负责制作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光盘(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城市概况、环境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热线等建设运行情况)。准确、及时报道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做好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负责制作反映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影像资料(时间长度10分钟)。内容包括动员发动、政策法规、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变化。

(十七)有关街(区)

1.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2.负责辖区内公园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维护良好,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3.负责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部门,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4.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均不低于90%。

5.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区及居民利用阳台、屋顶、墙面及立交桥等构筑物开展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提高绿化效果。

6.辖区内建设苗圃总面积不低于390亩,植物种类不低于60种。

7.严格按照《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绿化管理,制度、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落实绿化养护经费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加;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8.严格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搞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其他相关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胶济铁路两侧建设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

10.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年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绿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一是道路绿化。主要对新修的东肖路、科技街东段、北三里街东段3条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对昌明花园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对奥运城市花园、同乐花园2个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三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对区内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四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绿化经济林带200亩。五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辖区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六是创建11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昌明花园、奥运城市花园、温泉公寓、二中、体育公园、中泰宝石学院、世纪阳光纸业集团、盛世热电、计生服务中心、中传拉链、现代塑胶等11个单位积极进行花园式单位创建。

朱刘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和谐路、友谊街、元利路、团结路北段、朱孔路等道路绿化,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二是村居绿化。抓好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村居绿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突出抓好钱家庄、山坡、九级、大石桥、西圈五个村居改造提升,绿化荒山1099亩。四是创建6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比德文电动车产业园、万山集团、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关街道:一是小区绿化。对已建成的小区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对颐和家园、恒丰现代城、铂金水岸、新宇佳苑等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二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对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8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新增绿化经济林200亩。四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区域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

宝城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309国道尧沟社区段两侧和营丘街两侧,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小李家庄社区内的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梁庄、东西王等重点村内干道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街道驻地府前街的拆旧改丑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五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欧尼斯塑胶设备有限公司、圣元酒业有限公司、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振兴橡胶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

城南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南寨创业园路、永福路中段、新安街、永安街、永顺街、永昌路、永福路等道路绿化,完成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二是小区、庭院绿化。抓好南寨社区、池子社区等小区绿化,完成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三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街办大院、中心小学、城南中学、乐化酒厂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五图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朱孔路五图段,完成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贵和社区和五图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各村内干道进行绿化,重点是围绕庵上湖村农业科技示范园进行绿化美化,面积0.8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对街办驻地拆旧建新,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绿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五是创建3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驾驶人考试中心、市委党校、贵和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单位:县直机关党工委、经信局、农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系统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五、方法步骤

(一)中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份完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三)份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现场任务,下旬组织对创城现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

(四)份完成各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资料的整理,组织对创城资料进行自查验收;

(五)迎接省住建厅航空遥感测量和实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公安、财政、国资源土、林业、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局,具体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实施、申报等工作。有关街(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创城工作。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创城责任书,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城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的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在全县通报。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前报县园林处备案。同时,切实抓好创城资料的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专人员搞好本单位创城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单位创城工作情况、行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当前各项指标数据等),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翔实,并于前报县园林处。要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严格规划管理,实现依法治绿。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等管理手段,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市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其它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建立绿化易地补偿制度,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批,采取补救措施。要强化规划绿化用地监督,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绿地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纳入竣工验收程序。

篇8

一、城市绿化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是指公共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化)、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在这五类绿化中只有部分是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养护,而其他部分则分布在社会各个部门。就我市而言,“社会绿化”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公路部门、铁路部门、水利部门管辖的含门前三包的绿化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管理的绿化等等。这些绿化现在除了部分有规范管理之外,很大一部分只有建设没有管理,或者管理不善不到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影响着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

(一)、绿化建设方面

园林是一门造型艺术,绿化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和艺术的原则来组织,通过系统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而目前绿化建设领域的主要问题有:

1、在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中都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各行业部门的绿化建设自成体系,一些部门和单位将绿化简单理解为种树,对绿化效果及景观效果不加考虑,设计和施工未经园林部门审核(设计施工资质、绿化规划设计),存在随意设计施工及应付现象,部分还是无证设计或挂靠设计,根本达不到专业设计水准,加之业主多头,对绿化不熟悉,影响了绿化美化水平的提高。

2、绿化建设标准低,植物配置不合理。目前,按园林部门标准,平均建设1平方米绿地约需投入30-50元,而我市有些部门采用的建设标准仅10元左右。某些房产公司片面追求利润,绿化建设投入与房产价值不匹配,纯粹为了应付绿化规划条件书;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报价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造成其绿化质量差、标准低。

3、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通常程序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道路、市政设施施工-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其结果是场地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地被、自然土壤条件受到极大的破坏,更有甚者,用大量的建筑垃圾充当回填土,不难想象,这对日后植物生长及养护管理所带来的影响。

(二)工程管理方面

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由于施工人员技能、训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更何况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利用业主单位不熟悉绿化建设、管理的弱势,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在苗木规格、质量上钻空子,通过工程变更做手脚。而目前园林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普遍不够,工程质量难免参差不齐。另外,一些建设单位在报规划时,各项指标匀符合要求,但是到施工时,一些配套设施就发生了“计划赶下上变化”的现象,待到投入使用时,问题接踵而来,例如停车场问题、商业配套设施问题等,为了缓解矛盾,建设单位不得不考虑扩建,而补扩建的唯一办法就是挤占绿地。

(三)、绿化养护方面

1、全市绿地没有统一的养护标准,管理养护水平参差不齐,随意性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交通部门建设的绿地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6-1.2元/平方米;水利部门绿化建设面积13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0.8-1.2元/平方米;海昌经济开发区管辖的绿化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1.0-1.2元/平方米;园林部门日常养护的绿地面积为155万平方米,养护标准为2.5-3元/平方米,由于绿化维护经费过低,很难维持较好的绿化效果和绿化质量,严重影响了城市绿化的发展。

2、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单位缺少具备园林常识及养护技能的专业人才,缺少园林机械。他们把绿化养护理解为简单的修枝除草、浇水施肥、防病治虫等,是技术含量低,谁都能操作的工作。有些绿化养护人员缺少植物生理的基本常识,在绿化养护的具体操作中缺乏技术性、针对性。许多新建的绿化景观养护管理不善,植物成活率不高,或生长发育不良,达不到预期的景观效果。

二、对策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搞好城市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公益事业,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加以重点发展。结合我市“以东山建设为核心、以万亩片林为基础、以大树入城为点缀”的工作思路,注重打造园林精品工程,使全市园林绿化综合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大园林意识。

要坚持城市绿化“一盘棋”观念,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职能,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状,延伸行业管理覆盖面,提高行业管理广度、深度和力度。在重视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居住绿地、单位绿地、滨河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和建设,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建议采取以下五条对策:

1、前期参与制

从项目确定、设计定位、标准要求到招投标文件拟定等工作由相关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前期参与,进行设计交底。市区所有范围内(包括海昌经济开发区),凡具有影响城市节点的重大绿化建设项目,要先请市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以邀请省内及国内专家组参与评审,通过方案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集思广益,提升园林绿化设计水准。

2、设计审核制

园林绿化设计往往起着城市再设计的重要作用,因为园林绿化设计可以根据建筑、街道等景观的需要,用植物绿化来组织视线,宜“掩”则“掩”,宜“露”则“露”,起到其它建筑物所起不到的作用,因此,要搞好绿化,提高绿化档次,就一定要加强绿化设计。为了确保绿化设计市场的有序发展,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设计的管理:一是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园林绿化设计招标的一整套程序,以规范其设计市场;二是园林设计部门要着重在绿化细化上下功夫,以提高绿化的艺术性;三是要加强对园林设计的审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筑工程方案时,应要求将绿化设计方案纳入审查范围。审核重点包括:设计、施工资质;绿化建设指标;与绿化规划是否统一;景观效果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等。要求建设单位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

3、市场准入制

结合《海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暂行办法》,规定绿化市场准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所有进场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评定、复审和确认制度。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把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紧密地结合起来,实施动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的审查内容,包括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履约情况、施工质量、完全措施等方面,从而限制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入绿化市场。

4、施工管理备案制

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园林绿化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绿化施工企业,包括监理单位都要进行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绿化工程实行质监管理。工程的设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要重新进行审核。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批准擅自变更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通过市场准入予以限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未达绿化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养护统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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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湿地之都、水绿盐城”的总体要求,坚持打基础与树精品相结合,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结合,达标准与创特色相结合,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化体系,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区建成园林城市区具体目标为:

1、到*8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大于7.5平方米,生产绿地总面积占本区面积的2%以上,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江苏省园林城市标准。

2、到*9年,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3、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3平方米,生产绿地总面积占本区面积的4%以上。巩固城市绿化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创成国家园林城市。

二、建设计划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建设计划安排

1、*7年10月前计划新增绿地6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5公顷。计划总投资约0.6亿元。

2、*7年11月至*8年3月底计划新增绿地8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5公顷。计划总投资约1亿元。

3、*8年4月至*9年底计划新增绿地9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0公顷。计划总投资约1.2亿元。

4、2010年4月底前计划新增绿地8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35公顷。计划总投资约1亿元。

(二)主要建设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分布均匀,新区大幅增绿,中心城区绿地小而精的原则,不断加快绿化建设步伐。

1、以城市门户景观建设为重点,加快高速公路出入口绿地建设。积极配合实施宁靖盐高速盐城西出入口和新兴出入口、沿海高速开发区出入口、盐淮高速盐城南出入口、沿海高速南洋出入口等5个高速出入口绿地的建设。

2、加快高速公路、铁路、环城公路及水体沿岸生态防护林建设,以大片的绿地建设拉动城市绿化指标的提升。

3、以建设“水绿盐城”为特色,积极推进大洋湾景观带建设步伐。

4、以公园绿地建设为中心,大幅提高城市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建成区新建一处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结合道路改造,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的精品小游园、小绿地,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满足市民游憩活动的需要。

5、以道路绿化为框架,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要求,实施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确保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30%,次干道不少于25%。新建道路全部按照断面建成中分带和侧分带的要求,建设园林式道路。

6、以居住区、单位绿化为基础,开展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达标创建活动。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40%以上,并辟有休息活动园地;老小区改造,绿化面积要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市区70%以上居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维护责任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7、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引导社会投资建设城市绿化苗圃、花圃。同时,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引种工作,培育适应本地自然条件、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城市绿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且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需要。

(三)其他相关指标

1、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2、城市新建建筑按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率不低于15%;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亮灯率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3、保护风景名胜古迹,建设一批具有文化特色、地方特色的城市绿地。

4、联合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市容市貌,加大违法建设、违章搭建拆除力度,拆迁后的空地优先建设绿地。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职责

根据创建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和年度绿化建设任务,将主要任务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区建设局

负责协调、指导区直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等重点绿化项目,组织开展区直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创建及部分街头绿地建设管理和管护。主要任务是:

1、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绿化建设任务。

2、牵头编制创建台帐,制定《创建园林城市台帐资料目录》明确台帐资料内容,分类要求和责任单位。

(二)区交通局

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建成区段的绿化规划、建设、协调落实绿化资金,主要任务是:

1、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绿化建设任务。

2、按照创建台帐内容和分类要求,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绿化项目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区水利局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周边河道绿化规划、建设,协调落实绿化资金,主要任务是:

1、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绿化建设任务。

2、按照创建台帐内容和分类要求,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绿化项目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区房产局

负责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和老小区整治,主要任务是:

1、会同建设局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式小区1个,确保居住区绿化达标。

2、按照创建台帐内容和分类要求,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绿化项目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区农林局

负责拟定*7-2010年城郊结合部生态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规划区内的植树造林,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依法保护防护绿地资源。主要任务是:

1、协助区政府于*7年9月底前出台关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城郊林业的政策性措施,建成环城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

2、引导城郊结合部有关乡镇、村组建设农田林网建设。

3、按照创建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六)区城管局

1、依据职责对侵绿、占绿、毁绿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绿化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对片区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等实施规范管理。

3、开展对片区内主要街道沿街房屋立面整治出新工作,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4、按照创建台帐内容和分类要求,开展职能范围内的创建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开发区和各镇

具体负责本镇(区)建设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有:

(1)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完成区下达指标任务。

(2)切实加强本区域绿化工作的领导。公路、河道、铁路沿线、单位庭院等适宜绿化的地段全面绿化。

(3)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增加绿化管养经费投入,提高绿化管护水平。

(4)提供相关台帐资料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规划设计

各类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的规划设计、审批等工作,必须在计划实施的上一年度内完成。

(二)绿化建设

根据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计划安排,分年度制定绿化工程建设实施计划。

(三)绿化管理

1、养护管理方面,*7年下半年制订出台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其配套的绿化考核办法和标准。加强绿化养护,并有计划地逐步增加一级养护绿地面积。2010年,市区已建成所有主干道绿化全部实行一级养护。

2、执法管理方面,按照《盐城市绿化处罚规范和绿化处罚赔罚款管理办法》,成立专门的绿化执法队伍,强化绿化执法管理。

(四)相关指标

*7年底前完成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规范管理工作。*8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重点街道沿街房屋立面整治出新工作。到2010年完成城市各主要街道沿街房屋立面整治出新工作。

(五)台帐资料

*7年11月开始创建园林城市各类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工作,*8年3月底前完成整理建档工作,形成资料汇编。2010年3月份完成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资料汇编工作及其它相关手续。

五、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阶段(*7年7月份至*7年10月份)

1、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的要求,对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2、8月上旬前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和地块。

3、10月底前抓紧做好秋冬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苗木、资金,加快征地、租地、设计、拆迁、招标等前期工作。要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紧前不紧后,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阶段(*7年11月份至*8年3月份)

1、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围绕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新建一座面积不少于15公顷的区域性公园,使建成区园林绿化三项主要指标和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苗圃建设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园林城市标准。

2、建立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出台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规定及其配套的绿化考核办法和标准。

3、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强化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等级,对市区各公园绿地实行一级养护,并有计划地逐步增加一级养护绿地面积;落实市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7年底前完成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规范管理工作。*8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重点街道沿街房屋立面整治出新工作。

5、*7年11月至*8年3月份完成创建园林城市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省级园林城市迎查验收阶段(*8年4月份至*8年10月份)

1、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2、*8年6月份至7月份,迎接省建设厅初步验收。

3、*8年10月份,迎接省建设厅组织省有关部门和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阶段(*8年11月份至2010年4月份)

1、继续按计划大力实施绿化工程建设,巩固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使建成区园林绿化三项主要指标和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苗圃建设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有关管理制度,及时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规划,继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等级,到2010年初,市区已建成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全部实行一级养护。

3、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4、2010年4月底前完成创建园林城市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国家园林城市申报验收阶段(2010年5月份至10月份)

1、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2、2010年6月份至10月份,迎接建设部组织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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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废石场;露天开采;边坡;台阶

废石场是堆置地下矿掘出的岩石或露天矿剥离的表土和岩石的场地,又称排土场。露天矿的废石量大,剥离量常为采矿量的几倍以上,堆置废石都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破坏耕地,产生岩土流失,污染环境,对矿区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合理的选择废石场位置和堆积废石的方法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具体以广西某金矿露天开采来论述废石场的设计。

1、矿区概况

1.1矿区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矿区地理位置:矿区位于田东县思林镇,位于田东县东南110°直距30km处。

矿区地形地貌:矿区地貌属侵蚀中低山地形,山体坡陡,多在20°~ 30°,最高海拔525.4m,最低海拔为180.0 m,相对高差345.4m。地势地貌特征为总体东高西低。矿区范围内大部分种植果树,少部分为荒地,无基本农田。

1.2矿区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保护条件

气象条件:矿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但季节分配不均,春雨不足,夏雨涝害,秋雨急减,冬雨稀少。降雨时间多集中在5~9月份,占年降雨量的75.5%,为丰水期。12月到次年3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9%,为枯水期,4月、10月、11月为平水期。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954.5mm,最大月份为4~7月份,月地面蒸发量一般为110mm~200mm。矿区最热为8月份,年最高温度29.5°C, 年极端最高气温33℃~35℃,最冷为元月份,最低14.5°C,极端最低气温为-1℃~-3℃,一般温度为21.5 ~22.1 ℃,平均气温11℃~12℃,月平均气温22.6°C。

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现的金矿体产于半坡之上,位于当地基准侵蚀面之上,大气降水绝大部分在地表以径流形式排走,或通过断裂裂隙流走;地下水对矿体开采基本无影响。水流主要分布于距矿体约500m的沟体,矿点地下水以构造裂隙水和节理带裂隙水为主,但水量极少。矿区内第四系以山坡上的残坡积层为主,厚度较小,属弱富水性至富水性,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

工程地质条件:矿体及顶板岩性属坚硬—半坚硬裂隙破碎为主的中—厚层状砂岩夹薄层泥岩,风化裂隙发育,顶板岩性中等风化,裂隙发育,且泥岩夹层属软弱夹层,稳定性较差。矿体底板岩性属坚硬中厚—块状层理砂岩夹泥岩,弱风化—微风化,裂隙少量发育,稳固性好。部分岩层倾向与露采场边坡呈同向,破坏了边坡岩层的稳定性。综上所述,矿区内矿床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类型。

环境保护条件:矿区周围1000m内无学校及村庄,15km内无自然保护区和旅游景点,环境本底条件好。

1.3矿区地震烈度

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划分,田东县处于Ⅶ度基本烈度区。

1.4矿区露天采场

矿区露天采场位于那矿屯南面二者岭山坡上,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的露天开采方式。采场地表境界:长300m,宽250m;采场底部:长70m,最小底宽≥20m;采场最高标高500m,采场底部标高370m,露天采场最大开采深度130m。矿山开拓运输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矿山可采矿量2.05万m3,岩土总剥离量34.8万m3,岩石松散系数K松:1.5,下沉率K沉:0.18。

2、废石场位置选择

2.1废石场位置选择原则

(1)场址的选择必须与采矿设计同步进行,选址时应考虑采掘和剥离物的分布,采掘顺序,剥离量大小,场址宜靠近采场;

(2)废石场的容量应能够容纳矿山服务年限内所有排弃的全部岩土;

(3)废石场宜应充分利用沟谷、洼地、荒坡、劣地,不占良田,少占耕地,避开城镇生活区;

(4)严禁将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作为废石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5)废石场场址宜选择在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原地形坡度相对平缓的沟谷;不宜设在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不良地带,不宜设在汇水面积大,沟谷纵坡陡,出口又不宜拦截的山谷中;也不宜设在主要工业厂房、居住区及交通干线临近处,当无法避开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石流的发生;

(6)废石场不应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场地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和生活水源的上游,并不应设在废弃物扬散、流失的场所以及饮用水源的近旁;

(7)废石场宜利用山岗、山丘、竹木林地等有利地形地貌作为废石场的卫生防护带,无地形利用时,在场地与居住区之间应按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8)建于沟谷的废石场,设计时应设排洪设施,避免因废石场的设置而影响山洪的排泄及农田灌溉。

2.2废石场位置选择

根据废石场选择原则和矿区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条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在采场西面山沟和南面山沟各选了一个废石场进行比较,对两废石场场址方案比较结果如下表1:

经比较,南面山沟下游有一村庄和河流,汇水面积较大,运距较长,且安全措施和防护带技术得不到保证;西面山沟汇水面积小,下游无村庄,无农田,运距较短,容量能满足矿山要求,安全措施和防护带技术得到保证,不会成为危险源,废石场道路的施工和废石排放方式简单,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西面山沟作为本矿山的废石场。

3、废石场设计

本露天采场所剥离岩土的实方数V实为34.8万m3,需废石场的有效容积为

V效=V实×K松/(1+K沉)=44.24万m3,设计采场西面山沟的废石场堆放标高为250.00m-350.00m,堆放总高度为100m,堆放坡度1:1.75。废石场分四个台阶堆放,台阶标高分别为275.00m、300.00m、325.00m、350.00m,一次最大堆高约25m,最终堆积标高为350.00m,台阶平台宽度为45m,设计计算废石场总堆置容量约为55.14万m3,可满足矿山开采废石排放需要。如图2:

从采场出来的废石通过汽车运至废石场,再通过推土机进行推排,堆排时场地形成约5%的反向坡度,防止流水冲刷废石场边坡。

排除废石场渗入的雨水及底部渗出的地下水,在废石场底部埋设管径¢800mm管壁能透水的暗管。

为了防止废石场土石滑落和形成泥石流,在废石场坡脚设置5m高拦石坝,可采用废石堆砌;在距坡脚100m处设置5m高浆砌片石拦泥坝,如图5。

5、结语

露天开采中,排土工作是整个矿山主要的生产过程之一,所以合理选择废石场,合理的进行排土工作,不仅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还关系到周边农业、环境保护等的问题。废石场的设计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总图运输设计资料汇编组 《黑色金属矿山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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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滴灌;城镇园林绿化;应用效应;分析

Abstract: Drip irrigation is the most water-saving irrigation technologies. In our country, great popularization value and prospect. But at present in the landscape application is not very extensive. In this paper, through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drip irrigation technology,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 in the actual work experience, expounds the application and Prospect of drip irrigation in landscape architecture.

Key words: drip irrigation; urban landscaping; application effect;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 S732

滴灌,顾名思义,就是将水以水滴的形式缓慢而均匀地滴入植物根部附近土壤的一种灌水方法。

滴灌是迄今为止最节水的灌溉技术之一。根据文献报导和相关试验表明,滴灌技术与传统漫灌技术相比,可节水50-80%,与喷灌技术相比也可以节水

10-20%。滴灌技术之所以能够在节水方面有如此出色的效果,主要还是其自身的一些特殊的优点:

(1)省水:管道输水,通过滴管或滴头直接湿润作物根部附近土壤,其他区域土壤水分含量较低,不产生地面径流,且易掌握精确的施水深度,减少土壤水分的无效蒸发。 (2)灌水均匀:可有效控制每个滴头的出水量,灌水均匀度高,一般可达80%—90%。 (3)节能:灌溉水利用率高,所以减少了抽水量,相应也减少了抽水的能量,这在高扬程灌区效果更明显。 (4)土壤和地形的适应性强:几乎可以适应任何复杂的地形,甚至在乱石滩上、假山上种植植物也可滴灌。 (5)增产:滴灌能适时适量地向作物根区供水施肥,不会造成土壤板结。 (6)省工:便于自动控制,节省劳动力,减少管理维护人员数量及工作量。

但是,节水效果如此出色的滴灌技术在国内的应用现状又是如何呢?据了解,目前在我国,滴灌大范围的应用还主要是在农业领域,而且主要是经济作物和严重缺水的地区。这是因为经济作物可以从滴灌技术中获得收益,而严重缺水的地区只有通过滴灌技术才能合理高效的利用水资源。除此之外,包括滴灌在内的各种节水灌溉并没有在其他领域获得大范围的利用。

笔者供职于一家大型甲级园林规划设计院,每年设计约1000多万平米的城市绿地。而其中用到滴灌技术的大约只有10%左右,而行业内也基本如此。据国家绿化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城市绿地面积近200万公顷。(所谓城市绿地,是指用以栽植树木花草和布置配套设施,基本上由绿色植物所覆盖,并赋以一定的功能与用途的场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和风景林地面积。)按照《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给出的定额3L/m2·d,绿地灌溉天数按照平均270天计算:

200*10000*10000*3*270/1000=162亿

即我国城市绿化每年的用水量约为162亿吨,如果其中一半条件成熟的项目采用滴灌技术,按照节水50%计算,将会节约40亿吨水。这么巨量的水资源,无论从城市给水厂的处理费用、输送费用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来看,或是从维持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自然效益来看,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再来分析滴灌技术在园林绿化中推广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1)管理者未认识到园林节水的本质,或者说认识的还不够全面。由于传统的漫灌技术,长期以来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导致很多管理者把精力主要集中在管理传统的漫灌技术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上,虽然有时候效果也比较明显,但是却不是从根本上进行节水。另外,部分地区水价低廉的现实也淡化了节水意识。

(2)滴灌技术的初期投资较传统漫灌技术高。虽然近年来由于技术及产品的国产化,投资成本已大大降低,但是相比传统的一个龙头、一根管子,滴灌技术初期的设备和安装费用仍旧高出不少。在这里就需要投资者算好经济账,稍高的初期投资可以换来较低的后期维护和管理费用。

(3)加强园林科研。在我国,目前尚无全面系统的植物需水量的研究,更谈不上成果。而在美国,常见园林植物在何时、何地、何种气候条件下需要多少灌水量都有精确的数据,这些数据是制定整个园林节水方案的基础。我国今后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根据植物的需水量,利用滴灌的可控性,充分发挥滴灌技术的节水优势。

(4)专业化的从业人员。目前的园林绿化行业内,专业从事给排水的人数并不多,施工和管理就更少了。大部分从业人员对滴灌的认识不深,从设计的负荷,自动化的控制到现场的管理,并不能发挥滴灌技术的各方面优点,甚至还可能由于设计、施工或是管理的不当,造成更大的浪费。

(5)容易产生堵塞。滴灌系统中由于滴头的流道断面小,出水孔小,很容易被水中的有机、无机杂质堵塞,这种堵塞叫物理堵塞;如果水中的阳离子,如钙、镁等含量高,容易在流道中结晶,堵塞滴头,这种堵塞叫化学堵塞;此外,滴头流道中有时会滋生绿苔,堵塞滴头,这种堵塞叫生物堵塞。采用过滤器可防止物理堵塞;采用酸洗的办法可以预防化学堵塞;采用注氯气的办法可以预防生物堵塞。

篇12

尊敬的调研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正值全县上下奋力抗灾自救、全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的关键时刻,杨处长一行不辞辛劳莅临我县对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调研,这是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地欢迎!下面,我就×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陕西省东南部,秦巴山区东段,县城位于汉江、旬河交汇处,曲水环流,状若太极,被誉为“中华太极城”。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镇×个村(社区),总人口×万,是全国革命老区县、全国文明村镇建设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生态示范区、教育强县、园林县城、县城建设先进县,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扩权试点县。×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完成财政收入×亿元,农村、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元、×元。

×县×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年底全面启动了“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四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以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太极城”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增加绿量、提升品位”的总体要求,深度挖掘县城自然禀赋,多方筹措资金,高水准建设,着力实施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明显好转,生态质量大幅提高,县城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基本实现体制机制健全、规划设计规范、绿地系统完善、特色景观突出、市政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园林县城建设目标。

二、创建成效

(一)公共绿地逐年提升。

我县坚持把绿地建设作为生态园林县城创建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利用自然优势,不断扩展城区公共绿地规模。一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先后建成了毛公广场、黄虎路广场、北站广场、草坪民乐广场、党家坝自强广场、旬河两岸景观带、×大道滨河绿地和十天高速×连接线、旬北大道、烟厂大道等一大批绿化精品工程,投资×亿元对太极城森林公园和旅游观景区进行了提升扩建,投资×亿元建成滨河公园,成功打造了旬河景观带,为广大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游憩、健身场所。二是深入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居住区”创建活动。县城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持续加大庭院绿化投入力度,实行专业设计和施工,建成了一批个性突出、布局合理、艺术性强、设施完善的单位绿地,涌现出县公安局、×烟厂、×中学、×职中、城关二中、康华小区、丽都小区、四海逸家小区等庭院绿化先进典型。目前,县城区拥有省级园林单位×个,市、县级园林单位×个,市、县级园林小区×个。三是狠抓城区防护绿地建设。在实施城区绿化的同时,将县城周边山体绿化、河道绿化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县直×个单位和×个镇,集中建成了县城牛圈沟、党家坝、郭家湾、大河南等周边山体防护绿地×亩,在汉江、旬河沿线栽植柳树×万余株,绿化河岸×公里,有效改善了城镇生态环境。四是广泛推行立体绿化。鼓励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及广大居民充分利用坡面、崖面、墙面、阳台、屋顶栽植攀援植物,修建绿化池、摆放盆栽,截止目前,县城区立体绿化面积达到×万平方米,其中进站路、灵崖路的崖面绿化,瑞莲小区车库、丽都家园小区车库、农业局家属楼的楼顶绿化成为立体绿化的典范。五是多渠道发展生产绿地。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等方式,在全县建成百亩以上生产绿地

×处×公顷,生产绿地培育有桂花、银杏、香樟、大叶女贞、国槐、侧柏等数十种苗木,全县苗木自给率达×%以上,为城镇绿化提供了充裕的苗木。六是强化日常管理。县上成立了正科级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所,每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城绿化管护工作,由县市政管理公司负责城区公共绿化的浇水、施肥、修剪造型、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平方公里,人口×万人,城区绿地总面积达到了×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面积×公顷,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地面积×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道路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

(二)基础设施日益健全。

坚持把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作为创建工作的基础工程,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一是县城“两场(厂)”高效运行。投资×余万、库容×万立方米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于×年底投入使用,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投资×亿元的污水处理厂于×年×月底通过省环保厅检查验收正式投入运营,去年新增设了污泥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经过烘干得到妥善处理,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二是基础配套项目稳步推进。投资×亿元先后建设了×大道堤防工程、小河北堤防工程、鲁家坝堤防工程、张湾旬河大桥等工程项目,投资×万元新建成白柳鼎盛建材市场、草坪物流中心、康花园菜市场,投资×万元对×国道县城过境路段、商贸大街党家坝段、旬北大道、佑圣路、人民路等路段进行了全面整修,铺设人行道彩砖×万平方米;投资×万元对老城下城街、府民街、炮台路全面进行了仿古改造,铺设石材×平方米;投资×万元在鲁家台、宋家岭、郭家湾、白柳新区、祝尔慷大道新建、改建公厕

×座;投资近×万元建设了老城卫星消防站和×余处消防栓,县城防灾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下功夫治理市容市貌。坚持清理和查处相结合、常规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由县双创办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社区等单位联合执法,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等整治活动,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了市容秩序规范有序。四是加强居民饮水安全管理。将水源地张坪河流域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在白柳镇柳村坝、城关镇刘湾社区、宋家岭森林公园分别建立供水站,并按要求定期检测用水水质,推行管网用水普及工作,使城区所有居民均能使用合格的饮用水。县城区公共用水普及率达×%,饮用水合格率达×%,道路完好率达×%以上。

(三)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强化。

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县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严格执法监管。县林业、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法履职,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山体、河道进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开山取石、占地取土、采金取沙等行为,有效保护大环境生态。二是强化城区生态保护。在县城区实行禁鞭、禁鸣,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全力推进“气化×”建设进程,铺设天然气管网×余公里,实现县城主城区天然气“全覆盖”,累计发展天然气用户×万户,县城气化率近×%。将产生污染烟、气、废水的企业逐步迁出县城区,并强制进行污水净化处理。三是积极开展资源保护。由林业、水利部门对规划区内的生物物种和湿地资源进行了普查,并编制了相关保护规划。结合综合公园、生产苗圃建设,建立了乡土适生植物资源库,在绿化建设中大量使用木瓜、桂花、香樟、拐枣等乡土乔木树种,达到了保护与发展双赢。近三年县城建成区空气优良天数达到

×天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汉江出县境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县城区内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四)城市建设管控日趋规范。

一是加强绿化建设管控。在近几年的绿化建设中,要求所有绿化栽植乔木胸径均不得大于×公分,并经苗圃驯化培育的苗木;制定了《×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并进行建档、挂牌、落实管护人员,有效保护了大树资源;同时在绿化建设中注重节约型绿地比例,大量推行硬质铺装透水技术。二是规范公园管理。我县已建成的两个综合性公园均属公益性公园,全天对公众开放,公园绿地率都达到×%以上,两个公园设立有管理办公室,确保了公园设施完好、安全运营。三是加强县城历史风貌保护。邀请业内专家组织召开了太极城风貌保护论坛,编制了《太极城风貌保护规划》,县博物馆、太极道观、老城门、灵崖寺、文峰塔等古建筑较好地保持其历史风貌,使“太极城”的独特风貌得以有效保护。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创园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查督办、考评考核等工作。并将县城区划分为×个责任片区,每个片区都落实有牵头包抓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夯实了创建工作职责,确保了创建省级生态园里县城工作有人抓、有人具体建、有人具体管。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

为全面迅速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动员大会,县上四大家领导、

各镇、各创园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创省园先进单位主要领导和先进个人代表×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制定印发了《×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对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号召全民参与创建工作。还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画册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动员,使创园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我县把创园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园工作,将各项创建任务逐一落实到各单位、各片区,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逐一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将城区公园绿地、道路、水岸、墓地及周边可视山体和县城重要节点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片区牵头单位和重点职能部门,对绿化的每个地块、面积、树种、规格逐一明确,并落实了县级包联领导、牵头包抓单位、技术包抓干部、土地协调干部、双创督办干部,各片区、各重点职能单位和各镇分别按照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协同配合、整体推进,使整个创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

(四)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为切实做好城市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城镇绿化管理办法》、《×县绿线管理规定》、《×县建设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县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县绿化工程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强化执行和监管,县城规划区坚持在绿线内不新建不符合绿化规划要求的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同时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小区,必须按规定要求建设绿地,严格控制绿化指标,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为县城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多措并举,保障投入。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创园办及时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除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外,还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住建、林业、国土、交通、农业、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同时采取共建、自建和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形成了政府、单位(企业)、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的建设格局,有效推动了全县园林绿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为生态园林县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六)真督实考,严格奖惩。

县考评办将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工作纳入县对部门、镇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县政府督查室、双创办、创园办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创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激励,确保全县创园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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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规划背景:茶棚沟源于孔村东,因沟旁曾设茶棚而得名,流经桥西区3公里,原为小黄河附沟,常年干涸,现为桥西区重要的排污干渠。民间传说中,茶棚沟作为邢台古时的主要商贸通道,记载着古时邢台商业、经贸形态发展演变过程。

本区段茶棚沟位于城区西部,西起滨江路,东至钢铁路,东西长约2400米,泉南大街至钢铁路段河道上口宽14.0米,泉南大街至滨江路段河道上口宽12.0米,河道两侧控制绿化带宽度均为30米,绿化景观面积约14.78公顷。

茶棚沟是邢台市区范围内重要的水系,同小黄河、围寨河及牛尾河共同组成城市的内网水系,规划区段为水系的西半部,周围多为城中村和农田。

由于河道年久失修,同时途径村庄距离较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和垃圾乱倒,造成河道堵塞,垃圾成堆,两侧绿化景观极少。

重点对河道进行整治改造,疏通河道,加固护坡,增加河道两岸的景观绿化,增设市民健身设施,辅以灯光、小品、雕塑等,美化城市河道景观。

2河道景观规划设计定位及思考:

2.1在几千年的人类文明进化史中,河流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些滨河而居的村落随着商业的发展而逐渐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城市。但是,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穿越城市的河流有很多已经不再扮演资源和物流通道的作用。由于河流在城市中的功能和地位不同,赋予了她们不同的待遇,对于主干水系,由于富有人文情调和风光而得到重视,滨河地段往往是一个城市商业、文化、休闲的核心地段,在整个城市绿地系统中声名显赫,唯我独尊。

而一些支流,尽管在城市生态系统中发挥着作用,但由于地位、名气的不足,往往被人们忽略。有些甚至沦为垃圾河和污水河。更有甚者被城市用地填埋,永久地结束了自己的使命。城市管理者们出于水利安全的考虑,将其定位为行洪河道、排污河道,相邻的绿地也变成功能单一的防护绿地。由于经济的发展,茶棚沟有幸获得了重生的机会,茶棚沟绿地将和周边用地为城市发展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2.2重视河流作为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作用 :

从上说,我们应该遵循自然的流变,正确处理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城市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并付诸实施。

茶棚沟带状绿地的基础条件有着明显的优势。

第一、除已规划的滨河城市绿地外(指河道防洪堤外城市预留绿地),由于不占用城市建设用地,如将其开发成休闲绿地将会减少大量的投资。

第二、生态条件优秀。每一条河流都是一条生态廊道,尽管在河道沿线上有一些水利设施的拦截,但洪水和带状防护林仍然有效保持了城市与外界元素交流的通道,来自乡间的清爽的空气通过河流廊道。一些未受过污染的河道中,优美的湿地,成片的树林为鱼类和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居环境。第三、服务范围广,利于商业开发。一些著名的河流沿岸往往是城市商业繁荣的区域,这是和城市的发展历史相关联的。对于那些次要的河流也同样具有这样的潜力,一条河流蜿蜒几十公里,穿过城市内部不同的功能区域。由于人们天生亲水的特性,一些休闲活动会集中发生在滨水绿地当中。如果以500米为标准的话,滨河绿地可以为相当大的城市面积提供休闲面积,人流的汇集必然能带来更多的商机,因此说提升滨河绿地的功能定位对周边区域的经济会带来很大的帮助。3规划设计构想:

在邢台市打造最宜人居住的自然山水城市的战略思路的指导下,加大园林绿化力度,着力培育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位。茶棚沟将作为邢台市倾心打造的一张城市名片。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通过3-5年时间的规划与建设,把茶棚沟景区建成一个规划合理、设施完善、景观优美、具有时代特征的精品工程,既能具备河道防护及城市绿化休闲,又能满足城市居民和外地游客观赏。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古迹、湿地和环境的保护,规划完善景区外观和内容,协调景区与周边环境关系,建成一个集河道保护、生态旅游、文化展示、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区及休闲区。3.1功能分区:

整个河段规划为三个区:城郊新视野区、历史文化延展区和现代生活景观区。

(1)城郊新视野区,主要为农田和城中村用地并处于河流最上游,和南水北调工程相衔接,驳岸设计为缓坡形式。

(2)历史文化延展区,是规划重点区域,和两个城市公园(清漪园和万柳公园)相邻,增加了此段景观的厚度和深度,同时挖掘茶棚沟的历史文化,通过一些重要景观节点来加以展示。

(3)现代生活景观区,主要为城中村改造区域,周围多为城市居民区,规划中运用小广场、小品、雕塑等景观元素,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健身休闲场所。

3.2交通组织:

园路是联系各景点的导游线和观赏线,同时还要强调自身的趣味性、观赏性和参与性。

根据河道断面设计特点,沿河景观带规划宽1.2米宽的人行道路,形式以折线路和曲线路为主,连通各个景点广场;河道上的平台景观带通过1.5米至2.0米左右的游览道路贯通,并和沿河景观带通过台阶形式连接,同时景观带外侧规划了3.5米宽的车行道路。

3.3景观节点设计:

本区段滨河景观带规划景观节点26个,以景观植物为造景主要素材,并沿河设置一系列的主题广场、雕塑、艺术小品等,力图在河道纵向上,营造出一种自然生态型的景观序列,在狭长的用地范围内创造出连续、动感的“长幅画卷”的景观特征,保持足够的景深效果。

3.4植物配置

滨水绿化的总体构思应尽可能地多的扩大沿河绿地用地,形成连续性绿化带。在绿化种类上,发展丰富的、多层次的绿化体系,绿化系统中采用树、花、草并茂,并以树为主的原则,增强滨水绿化空间的层次感,使完整连续的滨水绿带既有统一的整体面貌,又有层次分明,富有变化的节奏感,增强滨水空间的视觉效果。

以绿为主,采用常绿树与阔叶树、速生树与慢生树、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不同花期的草花与木本花卉相结合,使绿地一年四季都有良好的景观效果。

植物栽植要避免过于杂乱,要有重点、有特色,在统一中求变化,在丰富中求统一。

植物的选择要注意适合当地条件,便于日后管理。沿河以垂柳为主,运用其独特的姿态营造滨水景观;乔木类选择适宜本地种植并且病虫害少,有地方特色的树种,落叶乔木如法桐、国槐、白蜡等;观花灌木如海棠、碧桃、紫薇等;草花可选择宿根生及自播繁殖能力强的,如美人蕉、波斯菊等;水生植物如荷花、睡莲等;在立体绿化面可利用地锦、紫藤、爬山虎等。

4结论

通过河道两侧的景观设计,从设计上注重保护、复育生态系统,体现自然和谐共处,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尽量减少铺装面积,以绿为主,融入地方人文特色,保留有价值的现有树木、更多运用符合本地生态条件的乡土植物,营造良好的小气候环境,通过城市河道的景观规划打造集城市“人脉”、“蓝脉”和“绿脉”于一体,由沿河道两侧的众多景观节点串联而成的重要景观带。

参考文献: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7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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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密组织,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创园氛围

*0年我市提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广泛开展了造绿工程。*4年进一步制定并实施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提出了“三步走”的创建目标:*4年,全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确保一役达标;*5-*6年,积极拓展绿量,提升城市绿化质量和品位,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全面自检,确保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7年,组织“创园”申报工作,开展“创园”攻坚战,查漏补缺,力争一役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4年,按照“园林城市、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把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作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瞄准创建具有山水特色、节约型、生态型、宜居型国家园林城市目标,正式启动了创园工作,当年通过了*省园林城市评审。在此基础上,倾力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楼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特色鲜明、风景宜人的现代园林城市格局。

1、健全组织,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长,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全面负责创园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创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要负责园林城市创建的综合协调、绿化督导、环境整治、宣传报道、效能监察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园林绿化管理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全市创园工作做到了部署科学、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资金、技术、时间、地块、人员、责任全部落实,与重点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在督查调度上,坚持定期调度与实地踏查相结合,每周召开全市创园指挥部调度会议,每半个月创园指挥部领导实地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市上下形成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氛围。由于市领导班子调整,我们在今年的创园攻坚战中,及时对创园工作指挥部作了调整。在新任政委范绍慧同志的领导下,创园工作再次取得了较大突破。

2、统一思想,形成创建共识。按照“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宣传载体,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的创园思路,每年召开全市创园动员大会,引导全市人民深刻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改善生态环境、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是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确立了“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就是抓竞争力、凝聚力,就是抓经济、谋发展”的理念,组织了多次大讨论活动,不断深化对创园的认识,在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市民中统一了思想,奠定了创园工作的坚实思想基础。

3、落实规划,合理摆布绿量。按照动态规划的理念,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邀请南京林业大学对《*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了新一轮修编,并获得*省建设厅批复。三年来,按照“尊重自然、系统整合、景观分区、特色鲜明”的思路,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均衡绿地分布,使绿地和城市空间相互渗透,基本奠定了园林城市的基础和框架。重点景区绿化规划坚持崇尚自然,聘请北大、清华、南京林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知名专家编制完成了人民广场、黄台山公园、市政广场、地志公园和滦河生态防洪工程、三里河改造工程等规划、设计,有效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基本达到了500米的要求,道路绿化基本达到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公园设计基本满足了《公园设计规范》。目前,“一湖(黄台湖及黄台山周边地区)两带(绿带,城市外环迁擂路防护绿带;蓝带,三里河滨水绿带)联山田(山,龙山片区;田,滦河及市区西北部农田片区),三横(祺光大街、钢城东路和纬三路三条横向道路绿化)三纵(阜安大路、燕山大路和平青大线三条纵向道路绿化)串多园(多个城市公园,黄台山公园、黄台湖公园、森林公园及其他街头游园等)”的园林绿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创园工作

三年来,我市始终围绕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突出生态防护功能,营造集中连片的生态风景林带,以街道绿化、小区绿化、庭院绿化和大环境绿化为重点,在全面提高人均绿地面积、改善空

气质量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1、完善城市生态体系。为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特色,在市区周围沙坎地区加强防护林建设,共同营造网络密集、防治风沙烟尘等污染的绿色屏障,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风格协调统一的生态型林带。一是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大力完善城市防护林体系,建设了滦河大坝绿化景观防护带、祺光大街绿化带、平青大公路两侧绿化带和沙地环城绿化带。截止到目前,建成城市防护绿地278.5公顷,基本形成了功能完备、景色宜人、管理规范的城乡一体化防护体系。二是投资12.5亿元实施了滦河*市段生态防洪工程,形成了267公顷的水面,与黄台山公园一起形成了碧水环绕、水景相连、山水相映、特色鲜明的市区水环境,也成为展现*山水城市特色的亮点。目前,市区夏季气温下降了2摄氏度,空气湿度增加了20%,负氧离子含量增加了20%,滦河生态防洪工程成为全市的“绿肺”、“挡风墙”和“空调机”。同时,增蓄地下水1.1亿立方米,地下水位平均提高了6至7米。三是投资5亿元实施了三里河综合改造工程。工程紧密结合园林绿化、*历史文化,以“折起的记忆”为主题,着力打造以历史文化、休闲娱乐、亲近自然为主题的现代廊道,形成独具魅力的景观效果。四是实施了风景林建设。滦河大坝风景走廊绿化采用乔、灌、宿根花卉相结合的复合式栽植模式,以乔、灌为主,与西大坝防护林相连,共同形成完整的防护林体系,有效地起到了降低风速、抑制风沙、降低污染的作用,改善了城区生态环境;护坡采用防止水土流失的土工隔室,以费菜、景天和野牛草等抗旱节水地被植物为主,形成了清晰的图案效果。五是实施动态绿化。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动态规划的理念,在暂时没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区域,实施树木密植、建设苗圃,既增加了城市绿量、形成了城市景观,又控制了建筑红线、减少了违章建筑。

2、营造绿色宜居家园。广泛开展了“十万株绿树进社区”活动,在旧区改造和新区开发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留足绿化用地,使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5%以上,旧区改造达标小区数量占全市旧居住区总数的80%。同时,规定新建居住小区绿地必须与城市公共绿地建设相结合,形成开放式的绿地、游园,实现资源共享,增加城市绿量。近两年,市区先后建设了帝景豪庭、颐秀园、金水豪庭、明珠骏景、首钢生活区等一批舒适宜人的现代居住社区。目前,全市共拥有省级园林式小区6个,唐山市绿化先进小区22个,全市绿化建设达标小区占总数的80%。

3、创建特色绿色街道。按照“林荫化、园林化、景观化”要求,加大街道绿化力度。到*6年底,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85.7%,已建有园林式街道18条。在城市南出入口、东南出入口、东出入口、西出入口等重要道路实施高标准绿化工程,形成了景石、鲜花、绿树层次分明的微地形景观。依照突出重点、扩大规模、合理布局、提高档次、一路一景的原则,大规模实施见缝插绿、退硬还绿、垂直造绿,建成了钢城东路、惠泉大街等省级园林式街道,形成了花园街垂柳一条街、兴安大街国槐一条街、永顺街白蜡一条街、燕山路法桐一条街、惠泉大街银杏一条街等特色街道。各条道路因地制宜,建设2-4个街头绿地、游园,辅之以景石雕塑等小品点缀,形成了道路绿化乔灌花草交错,草坪、花坛、林荫有序的不同景观。同时,每年都开展大范围的行道树补植工作,特别是在原有绿化隔离带上加栽了树形美观的银杏等乔木,形成了较好的林荫效果。

4、建设多彩庭院。庭院绿化强调造园透景,通过透景,把单位内部庭院绿化的美展示出来,与外部街道绿化有机衔接。三年来,大力实施“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见缝插绿、垂直造绿”,92家单位进行了“门前三包”及院内绿化改造。目前,我市已创建了行政办公中心、*一中、*锦江饭店、电力局、*正元包装集团等一批园林式单位,新建庭院绿地率全部达到35%以上,旧城改造单位达到25%以上,省级园林式单位34个,唐山市花园式单位16个,唐山市绿化先进单位21个,全市绿化建设达标单位占77.2%。

5、打造公园绿地精品。为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休闲需求,我们突出抓好公园绿地建设,目前市区公园绿地总面积达到214.3公顷。人民广场集绿化、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融亭台、雕塑、花木于一园;黄台山公园与黄台湖和谐构成了市区西部独特的绿色景观;市政广场,自然舒展的微地型绿化和脉动水流相互映衬;黄台湖带状公园,突出“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公园整体设计理念,以“开放、休闲、娱乐”为主基调,以湖生景,彰显出自然美与建筑美的完美结合。新增了樱花园、丁香园等数十块街头绿地,形成了功能完善、以绿为主、花团组合、多景点缀的艺术风格。

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狠抓了“四个结合”:一是与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丰富园林城市内涵。成立了由主管城市建设副市长任会长、由建设局局长任副会长、由*社会各界致力于*历史文化研究的爱好者组成的*市城市建设文化研究会,把建设园林城市作为重要的载体,挖掘和弘扬*的历史文化,丰富园林城市内涵。在历史文化上,结合杨秀峰同志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在黄台山公园内设立了杨秀峰铜像;以*的名人、英雄和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雕塑了人民广场图腾柱,全市44株古树名木全部建档设卡,挖掘黄帝古都、安新庄文化遗址、古菱齿象骨化石、老马识途、夷齐让国等文化内涵,积极开展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产业文化上,用象征彩虹的三道环山托举铁原子晶体结构的城市标志较好地体现了*特色,正在建设的三里河改造工程的市区核心景观段设计,集中体现了“遗产的廊道、教育的廊道、生态的廊道、休闲的廊道”等设计理念。在城建文化上,建设了文化会展中心、地志博物馆以及人民广场、市政广场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建筑,共同营造了新市区和谐的景观建筑群。同时,对每个游园都确定主题,如体现山水文化的文岱园、体现钢铁*特色的钢影园、体现浓厚学习氛围的礼贤园等,得到了市民的肯定。二是与城市文明建设相结合,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在创园工作中,我们始终将群众参与创建作为整个创园工作的重点,增强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全程参加创园工作,并且分别开设“创建专栏”,做到了时刻关注、天天报道,使创园工作真正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园活动,广大社会团体和市民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创园活动,积极踊跃参与到创园活动中。全市已累计义务植树320万株,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95%以上,尽责率达到94.33%,“市民林”、“青年林”等大片林地先后建成,有效增加了城市绿量。三是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结合,建设节约型园林城市。我们力求以最小的消耗换取最大的收益。在节地方面,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保护城市原有生态绿地、水面的同时,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实施了以财产保险公司、光彩幼儿园等单位庭院为代表的庭院立体绿化,以迁擂路边坡绿化为代表的滦河大坝生态坡立体绿化。在节水方面,坚持用乡土树种、耐旱树种,在有条件地段采取了滴灌方式保障植物正常生长,有效地提高了节水率。在节约投资方面,确立“适地适树管理好,师从自然讲环保”的绿化理念,杜绝高价买绿问题。主要选用维护费用低、管理次数少的乡土树种,适当引入适合*的优良观赏树种,侧重了国槐、柳树、杨树、椿树、榆树等乡土树种,有效节约了维护费用。统筹安排利用,将本来占压改造道路的废弃树木,用于街头绿地和游园的建设,既解决了高价买绿的问题,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节能方面,我们按照国家标准,坚持大力推行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推行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比例达到了76%以上。四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满足市民现实需求。坚持“居住舒适、出行方便”等园林绿化理念,努力为市民构建优美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全面保障创园工作

1、加强苗圃基地建设,保障创园需求。投资*0万元,建设了占地10.4公顷的*花卉市场,花卉厅常年囤花量达到130多个品种、12万多盆;建设了市农业科技园区、柏春珍稀苗木繁育基地、香花槐苗木基地、园林局苗木花卉基地、京东苗木花卉基地、夏官营农场、彭店子乡苗木基地和绿缘公司园林花卉基地。到目前,全市已建设优质苗木基地92.93公顷,建成骨干苗木基地40家,年产苗木达到1000多万株,市区各类苗圃基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3.9%,苗木自给率达到83.9%。

2、严格园林绿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绿。坚持规划建绿、依法治绿、科学护绿,认真贯彻国家、*省、唐山市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了《*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暂行规定》、《*市城市绿化用地补偿费、临时占用费征收办法》、《损坏园林设施、树木、花草赔偿和罚款的暂行规定》、《*市义务植树管护制度》,推行了“绿色图章”制度和绿化一票否决权,依法查处踏绿占绿毁绿行为。不断完善管护标准,将市区广场、公园、游园和绿地纳入统一管理。几年来,未发生非法侵占绿地现象。进一步将科技融入园林绿化建设之中,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古树名木管理、园林树种选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成果。

3、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夯实硬件基础。按照投资多元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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