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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0:5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篇1

关键字: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 布局 溧阳市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A

1背景

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驱动下,城市发展理念、发展功能及发展模式正面临全面转型,即将从工业文明时代步入生态文明时代[1]。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正经历全面的转型,各个领域的变化给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影响。社区呈现出类型多样化、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发展趋势,现状社区配套设施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2]。 完善的社区配套设施,是居住品质的保证,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本文立足溧阳市的实践,就社区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策略问题展开讨论

2规划思路

本文通过现状调研踏勘及座谈等方法,深入解析现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了解居民对设施的满意度和需求状况,以问题为导向,弹性标准,强化社区管理与服务、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社会公益性设施,将规划分级与行政管理单元的结合,构建助于居民的空间流动和文化交往的特色公共设施布局。以期形成一套实用的、以人的需求为导向的设施配套规划策略。

3当前社区主要问题

现状社区级公共设施布局相对复杂,总体而言,部分新小区的社区中心规模较大,配置较高;而老小区配置规模普遍偏小,服务水平不高。各基层社区中心的管理用房基本能配置到位,各类服务用房(文化、体育、医疗等)配置良莠不齐。

3.1 设施分布差异明显

设施空间布局差异明显,老城片区数量多、质量差,新城片区数量少、质量高。伴随城市建设,老城社区建设较早,设施数量众多,但年久失修,设施品质下降严重。新城社区多为新建社区,配置标准较高,质量较好,功能齐全。

3.2 功能欠缺

各类设施提供了基本的公共服务功能,但对于经济发展、居民整体水平均较高的溧阳市来说,目前的设施功能不能与居民需求相符合。居民对于,文化、体育、医疗、福利设施均提出了新的功能要求,大于目前所提供功能范围。

3.3各地区同类设施规模满意指标存在差异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伴随城市发展同步进行,通过满意度调查发现,老城基层社区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满意度明显高于其他片区,如基层社区级体育活动站和文化活动站,规模较为满意的社区主要分布于老城中,不满意的社区主要分布于新城片区。老城中基层社区级设施数量充足,同时早期市级设施部分也位于老城,因此基层社区级设施指标满意值较其他片区要求较低。新城的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满意指标相对较高。

4 规划要点

(1)按照居民对当前社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实际满意评价为导向,根据居民对于功能需求、满意规模,制定合理的规划标准,同时比较现有国家规划,制定符合溧阳自身特色的布局模式。

(2)对成熟地区,强调优化完善公共设施,重点解决“有”和“优”的问题;对新拓展区,强调公共服务引导发展,特色和品质并重,形成“特”和“品”的总体特征。

(3)公共设施布局与服务对象、服务空间相对应,促进设施精准配置、提高设施服务效率。日常生活服务等对服务半径要求较高的设施,尤其是基层社区级服务设施,保证居民在可接受的出行时间内得到相应的服务。

5规划策略

5.1设施分级

溧阳市正处于中等城市向大城市的逐渐演变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现有的公共设施层级应做适当调整。管理体系由原来的“市-镇-居委(村委)”形态向“市-街道-社区”逐步转变。公共设施分级体系总体上由“市级-镇级-基层社区级”向“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基层社区级”转变。因此社区主要分为主要分为两级,具体到每个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分级层次,如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区,可省略居住社区级。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服务人口规模为3~5万人左右,居民在此可获得较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和休闲服务。1-5个左右居住区对口一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

基层社区级: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服务人口规模为0.5~2万人左右,满足周边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3~4个左右基层社区构成社区。1个基层社区对口1个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

5.2设施分类

公益性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在设施规划时,不需要把所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都纳入规划,本文重点研究由政府直接主导建设的,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设施,并根据溧阳市特点将需要配置的设施分为三类:管理类、生活服务类、教育类。(如表5-1)

5.3设施配置标准

两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如表 1 所示) 在配置标准上实行新城、老城差别配置:老城区,以查漏补缺,逐步完善为主,强化设施建设;新城,建设初期集中控制用地,以期形成必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有一定发展弹性的社区中心。

表格 5-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一览表

6 空间布局

6.1布局原则

(1)新、老城区区别对待

新城区高要求配置,符合长远发展趋势,留有发展弹性;老城区尊重现实,结合现状特点合理确定配置要求,逐步增补完善。

(2)均衡服务,按需配置

强调社区服务设施的种类、标准和布局均等化,各个地区均以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给予合理配给。

(3)兼顾行政管理组织

为了更有利于社区公共设施的实施与管理,在设施的分级、分类以及标准上兼顾行政组织管理的区域边界。街道办事处一般对应多个居住区进行管理。居委会对应1~2个基层社区进行管理。

6.2布局模式

(1)居住区级公共设施布局模式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宜集中布局,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集中布局形成“社区活动中心”,派出所和街道办集中布局形成“管理中心”模块,教育设施单独布置。用地紧张地区可在满足建筑面积要求下相对分散布局,不要求独立占地。具体可分为两种类型的居住区中心布局模式。(见图6-1)

第一种为基本模式的居住区中心,不含管理功能。

第二种为复合模式的社区中心,含管理功能,在基本模式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和其他管理用房以及派出所。

(2)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中心布局模式:

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应采用相对集中的布局方式,居委会、警务室可集中布局;医疗卫生站、托老(残)所和老年服务站可集中布局;幼儿园分散布局。除幼儿园外均不要求独立用地。由于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规模相对较小,并且对服务半径和要求高,因此布局分为3种类型(见图6-2)。

第一种为人口规模在1~2万人的社区,每个社区一般设置一套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在300-500米。

第二种为人口规模在1万人以下的社区,除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设施外,其他设施可与相邻社区合并设置,保证规模效应和操作性。

第三种为社区服务半径超过500米的社区,文化、体育等可适当增设一处。

7结语

本文所提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策略,从居民实际需求情况为出发点,问题为导向,差别配置,集中布局,构建有便于居民使用和交流的公共设施模式。同时,在整个规划研究过程中感到要想改善社区公共设施配套状况,不仅要合理布局,还必须提供服务品质,加强居民意识,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区。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布点

Abstract: The distribution of urban public services and facilities planning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planning,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the Longyou city planning practice,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of a detailed analysis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d setting standard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atching onthe distribution of the facility site and the scale are discussed and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distribu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背景及概念

当前,随着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市规模迅速扩大,社会各界对公共服务事业日益重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有序推进城市建设,促进地域平等与社会公平,就需要推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来指导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此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种类多,而且建筑的形体和立面也比较丰富而多样。可以创造出具有地方风貌的城市景观,最能反映出城市的精神风貌和城市特色。

公共服务设施,涵盖的内容很广,根据相关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包含行政管理、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社区服务、绿地、市政公用和其他等11 类。在进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的时候,为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不需要把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都纳入规划,可以根据城市具体情况,将新近结合城市、社区建设提出的重点设施、以前缺少针对性规划的设施,以及现状缺口矛盾较突出的设施作为重点。龙游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里讨论的重点集中在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四个方面。

龙游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旨在结合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和安排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努力构建布局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从而全面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现状概况

1、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教育设施:现状城区有中学6所,小学6所。城区中学生总数为11272人,其中高中生为4664人,初中生为 6608人,生均用地25.2平方米。城区现有党校、教师进修学校、电教中心(内设电大、电视中专、树人学校)、职校等,总用地约6公顷。。

文化娱乐设施:主要有龙游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馆、文化科技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总用地约4公顷。

体育设施:现有县体育馆一座,占地0.67公顷,位于太平西路。

医疗卫生设施:城区现有综合医院两所。县人民医院,占地3.24公顷,床位300张;县中医院,占地1.58公顷,床位160张;另有妇保院、肿瘤医院、骨伤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药品监督所各1所。

存在的问题分析

(1)、各类设施数量偏少,结构体系不合理。目前,龙游县城区各类设施总量少,许多设施建于八、九十年代,与龙游作为浙江省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的目标极不相称,也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的需求。

(2)、空间布点不均衡。城区中心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能满足居民需要,城东、北片设施非常匮乏,布点不均衡,现有设施不仅大大超过其服务半径标准,同时也增加了设施的负荷和城市交通的压力。

(3)、各类设施用地紧张、规模小、扩容难。由于历史等原因,城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规模普遍不高,老城区尤显突出。这些设施的空间的需求进一步增多,现有用地规模已不再适应发展的需要,亟需扩大用地规模。

龙游县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较落后,文化娱乐、体育等社会公益性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代表龙游城市形象的公共服务中心,而且公共设施对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也与城市地域中心职能不相符。

三、布点规划的要点

与县域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所包含的172.80平方公里,以中心城区为主。包括县城建成区,龙洲街道、东华街道、小南海镇、詹家镇的部分村庄,分为城西片(老城区)、城东片、城北片三个片区。

1、规划定位

龙游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与龙游县的城市性质相适应,与城市人口规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符合,要适应现代生活需求,能改善城市环境。通过规划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功能多样、富有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广大居民生活,促进龙游最佳人居环境的建设。

2、技术思路

(1)、以方便居民使用为根本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时,需兼顾行政体系边界、规划体系边界的划分,以及服务半径的要求。以社区居民能够方便使用为最终目标。以行政体系的社区划分为主,规划形成城区级(中心城市)为基础——片区级(城西片、城东片、城北片)为主体——社区级(阳光社区等7个社区)为重点的三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能更好地方便片区的街道参与规划实施推进。

(2)、综合考虑差别配置标准

建设标准是设施的重要规划属性,规划中需要考虑确定各类设施的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一般都有各自主管的职能部门,在确定标准的时候,需要将不同标准进行综合,不同口径进行折算;充分考虑不同来源标准的要求,结合龙游实际条件适当取值。

(4)突出重点的同时,综合考虑远近期

在设施配置时,首先要解决的矛盾是“无”,然后是“不足”。在设施缺口大的地区,受空间资源条件限制,一般先按较低标准配置,远期有条件再按较高标准配置。在龙游城市的规划实践中,在人口密集、土地紧缺的老建成区,考虑近期保留,远期实施的布点提前进行规划控制,防止空间资源流失为其他用途。

四、布点选址与规模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布点,基本要求在于设施的合适选址和规模达标。在进行各类设施的规划选址的时候,确定需增配的设施数量、规模、服务范围后,依此寻找合适的土地空间资源。部分新增设施在已有规划上有选址的,则可以顺利完成选址落地;若以前没有对应规划,就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土地空间资源。有一部分会随着新址选点或功能不再需要,成为闲置资源,应充分调动闲置资源,安置合适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篇3

【关键词】:教育设施规划;文体设施规划;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social resource sharing, co-ordinate the city of Xinji, a variety of support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further extends to the countryside, but there is still a certain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analysis and thinking of the problems in our city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the plann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 education facilities planning; sports facilities planning; medical and health facilities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U986.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辛集市地处燕赵腹地,人杰地灵,是石家庄市域东部地区中心城市,是名传千里的中国皮都、著名的水果之乡,是全国闻名的文化教育之乡。近几年来,辛集市统筹城乡社会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各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向农村延伸,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但是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仍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内,农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卫生、文体设施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的水平仍有一定差距,深入分析我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已迫在眉睫。

一、教育设施规划

辛集市域现有普通高中6所,其中市区有2所,乡镇4所;普通初中23所,一贯制学校6所,大部分位于乡镇政府驻地;小学118所,其中城镇25所,农村93所;职教中心和职业技术学校各1所。在校学生数82708人:其中小学学生数37937人,初中学生数22129人,高中学生数16075人,中等职业学生数6484人,特殊学生数83人。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中小学布局不够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有待调整,不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2)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设施不达标,与标准化建设尚有差距。

(3)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上不均衡,尤其是城乡差距较大,部分乡镇的学前教育还存在一定的缺口。

(4)现状中等职业教育院校较少,难以满足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

2、规划布局

按照《河北省村镇公共设施规划导则》的规定并根据高中向中心城区和中心镇集中、农村初中向中心镇和一般镇集中、农村小学向乡政府驻地和中心村集中的布局原则,通过进一步的调整和改造,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

(1)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基础,应积极发展幼儿教育。每个镇至少配置一所幼儿园,规模较大城镇原则上按每0.8-1万人配置一所幼儿园,使适龄幼儿入园率应达到100%。力争形成管理体制完善、办园形势多样、城乡布局合理、师资队伍优化、保教质量优良的幼儿教育体系。

(2)义务教育

调整学校布局,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资源利的用水平和规模效益。人口集中的城镇区按2万人/所设小学,规模宜24班以上;小学按辐射人口0.5-1.5万人设置,在校生宜500人以上,鼓励农村小学生进入城、镇小学就读,并相应完善寄宿设施或专门的公交体系。初中按3-5万人/所在中心城区和镇区布局,规模宜36班以上。到2030年,我市初中调整为20所,小学69所。

(3)高中教育

以辛集中学为龙头,建设一批在全省领先、有特色的品牌学校。高中在全市统筹设置,规模宜达到12轨以上;保留现状高中在其基础上扩大规模。规划期末保留6所高中。其中包括辛集市中学、辛集一中学、辛集二中、辛集三中、辛集四中、辛集五中。

(4)中等职业教育设施

规划建设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整洁、美观、布局合理,占地面积12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按所设专业性质和教学需要建立实验室、实训教师以及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专业设置标准的、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必须的仪器设备、标本和模型,有校内实习、实训设施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

(二)文体设施规划

近几年,辛集市的文化事业取得了可喜的发展,全市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等级互补的文化设施布局。目前,主要文化设施都集中在中心城区内,包括辛集市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影剧院等文化娱乐设施。各乡镇均建有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多数乡村建有图书室、文化活动室。辛集市体育事业也有不小的发展,城乡逐步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的社会环境和风气,现有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各一处。各类学校建有一定的体育设施,目前使用效率不高,有待于向社会开放。

1、存在问题

(1)总体上看文体设施建设落后于经济和城市发展。文化设施的社会化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仅靠政府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从根本上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公共文体设施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文化设施的建设大多仍停留在经验层面,缺乏量化指标体系,因此需对文化生活需求、文化设施的发展方向需进一步调研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从而建立起与时俱进、符合各地实际的公共文体供给体系。

(3)文化设施布局不甚合理。以往的城市发展中由于未制定系统性的文化设施专项规划,为设施建设预留相应用地,导致目前项目选址难度加大,用地得不到保障,布局不够合理。

2、规划

中心城区着重建设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科技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大型文体设施;中心镇应建设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图书室、体育活动中心等中小型文体设施;一般镇与集镇应设置集文化站、图书室、科技站等为一体的文体站;中心村和基层村应配备两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一场(多功能活动场)。

(三)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目前,全市共有卫生院以上卫生机构28个,其中市直医院5所(公立医院3所)、卫生监督所1所、疾控中心1所、卫生进修学校1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所、中心卫生院8所、乡镇卫生院15所、诊所54所、村卫生室632所。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情况:医生数834人,每万人拥有医生数13.44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521张,每万人拥有卫生床位数24.5张,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2056张,每万人拥有福利院床位33.15张。

1、存在问题

(1)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卫生资源过于集中在城区,基层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薄弱、设备落后、人员素质偏低。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不尽合理,存在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现象。

(2)卫生服务方式陈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低,群众难以得到就近、方便、价廉、快捷的社区卫生服务。

(3)突发性公共卫生的应急机制不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较差,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到位。

(4)卫生科研信息网络不健全。

(5)健康教育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投入不足。

2、规划

辛集市区作为全市的医疗服务中心区,应对现有医疗卫生设施进行改造,适当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建设依据用地布局,按服务半径配置不同等级医疗设施,形成合理布局的医疗网络体系。全市形成“市级医疗中心(市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四级医疗保健网络。

中心城区应建立服务于全市的市级综合医院,市医院和中医院要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设备的市级医院,专科医院和特殊功能的医院主要布置在市区,主要有急救中心、妇幼保健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等。整合中心城区门诊、民营医院、诊所等卫生资源,规划按照5万人口设立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立一所中心卫生院,共建设13所乡镇卫生院,使其成为镇域的医疗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卫生院床位数不低于50张。一般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

参考文献:

1、天津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北省辛集市总体规划(2008-2020)》

篇4

【关键词】产业园 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

1、规划背景

河源市作为广东省重要的旅游城市,生态优势明显。尤其是水资源优势极为明显。水是河源最好、最优质的资源,新丰江水库水一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是国内罕见的优质淡水资源,该水库是香港及珠三角主要城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区。

规划建设水产业园,是引进食品饮料企业的载体,是发展水产业的重要一环。水产业园用地选址,位于源城区源南镇,东至粤赣高速、西至桂山山脉、南至七礤水库、北至新丰江大坝南侧山岭。

2、规划原则

2.1适用性原则

本园区为河源市水产业园,规划应按照其产业对地块、场地、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要求合理确定土地利用、交通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等规划。

2.2经济性原则

在生态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注重土地利用的经济性,以谋求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实现组团式发展结构和集约化发展。结合GIS等技术进行环境评价,确保整体土方平衡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进而确定全区的道路和用地标高,降低开发成本。

2.3可持续发展原则

将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促进工业园可持续发展和有机生长。

3、用地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主要分布在力王大道南侧的公共服务中心和园区西北侧的居住区内。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0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9%。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文化设施用地0.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4%;教育科研用地7.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2%;体育用地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3%;医疗卫生用地2.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1%。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和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分布在力王大道南侧。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

其中商业用地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1%;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4%

4、影响我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主要因素

4.1需求出现分化

不同档次的居住区、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出现分化:高收入阶层的居民及其居住区对环境、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的需求较高;工薪阶层的居民及其居住区更强调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

4.2服务半径扩大

许多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综合性的商业、服务业、街道医院以及中小学,其服务半径将大大超出小区、居住区的范围。同时交通和通讯手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使时间和空间的地域形象逐渐弱化,极大地提高了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原来意义上的服务半径的概念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需求在更大的范围内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4.3强调以人为本

居住社区的核心是人。一切公共服务设施应体现方便于人、服务于人,从居民的实际需求来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这是公建配套设施的实质。如人口老龄化需配置托老所,出生率降低需减少幼小教育设旌等等。

4.4强调服务功能。

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们对服务性项目的需求将日益增加,既要求服务性公建配套设施的增加,又要求公建配套设施增强它的服务。如收入的增加使金融、投资咨询服务业的需求增加,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增加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目前规划区仍处于待开发用地,除有少量居民住宅外,基本为山地,无公共服务设施与公用设施。规划建议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规划,合理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完善和提升规划区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

5.1规划目标及依据

产业园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规划立足于为片区提供高效、高质量的综合服务。具体而言,本片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规划目标可以解析为如下几点:

层次清晰,体系完整。

健康运转,实用高效。

国际水准,更新力强。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项目种类、数量、规模等的配置主要依据《河源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并适当参照有关国标和其它一些地方标准。

5.2设施分类与布局

规划区的整个服务体系涵盖了服务配套、城市生活服务等不同服务类型和层次。包括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及商业服务业设施。

5.2.1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设施的配置涵盖了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等城市功能,配置的设施类型包括办公用地、文化活动中心、小学、科技研发中心、体育场地、医院等。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区内设置的行政办公设施主要为产业园办公所需配套的区级行政办公设施一处,位于地块D-01-02,用地规模1.92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区内设置的文化设施主要为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一处,位于地块B-03-03,在其中设置图书室、青少年活动室、老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书画室等功能,用地规模0.64公顷。

(3)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区内设置的教育科研设施包括科技研发中心和小学。

规划36班小学一所,位于地块B-03-02,用地规模2.69公顷。按照100座/千人计算,规划区需要小学学位约2400个。小学总用地面积为2.69公顷,生均用地11.21平方米(《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议小学每生用地为9.4-17.9平方米,容积率≤0.8)。规划区级科技研发中心一处,位于地块D-01-03,用地规模4.94公顷。

(4)体育设施

规划区内设置的体育设施主要为居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一处,位于地块B-03-04,用地规模0.6公顷。适当设置篮球场、排球场及小型球类场地、游泳池、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和儿童级老年人活动场地活动场所等设施。

(5)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区级综合医院一处,位于地块D-01-06,用地规模2.05公顷,规划床位数170个。

规划居住区级诊所一处,位于地块B-03-07,用地规模0.32公顷。

(6)居住区配套设施

结合居住区建设规划9幼儿园两处,分别位于地块B-04-01和地块C-05-01,占地0.3公顷;社区居委会2处,分别位于地块B-03-01和地块F-02-0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托老所一处,位于地块B-03-0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5.2.2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的配置包括了商业设施、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城市功能,配置的设施类型包括综合商业商务中心、市场、加油站等。

(1)商业设施

规划区级商业商务中心一处,位于地块D-01-01,用地规模3.21公顷。

规划居住区级市场一处,位于地块B-03-10,用地规模0 .59公顷。

(2)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规划加油站2处,分别位于地块C-01-03和D-01-07,用地规模共1.24公顷。

规划邮政营业网点一处,位于地块D-01-05,用地规模共0.44公顷。

篇5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含山新城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n example to the Anshan Metro 3.32 km2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 by configuration status quo of the Anshan County central city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the overall plan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d the new city controll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the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onfiguration analysis reasonable suggestions, and then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quantification and rationaliz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the planning plots configuration design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other cities controlled detailed planning.Keywords: controlling detailed planning;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Anshan Metro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从目前我国的规划体系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介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编制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能从城市片区的整体需求出发,根据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的要求,结合规划用地及周边的条件,对这些项目进行具体规定。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控制对于设施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中的贯彻落实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项目概况

1.1基地区位概况

含山县位于长江中下游北岸,安徽省中东部。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含山县城新城区内,面积3.32平方公里,毗邻105省道,交通条件及周边基础设施条件优越(如图1)。对于中心城区规划结构而言,本次规划地块属于将要打造的新城中心,地块与西部工业片区仅一路(105省道)相隔,属于各片区的过渡区域,规划时应给予充分考虑。

1.2规划片区功能定位

按照含山县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考虑与城市西北片区的关系,将该片区的发展定位为含城新区宜居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打造“宜居、宜游、宜交流”的生态住区和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要功能的新型生态片区。

2、含山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问题分析

2.1老城区公共中心不明显

老城区公共设施大多沿道路两侧布置,没有形成良好的公共活动环境氛围,同时缺乏明显的城市公共中心。老城环峰路、环峰东(西)路和华阳路两侧公共服务设施已基本成型,老城改造时尽可能对其重新塑造利用,不是大拆大建,因此需要通过整合空间设计纳入到规划中,扩充其合理规模,营造良好的公共活动氛围。

2.2公共设施配置不尽合理

公共设施的配置建设缺乏整体安排、分级操作的思路,整体上规模不足以支撑城区丰富多彩的活动要求,分区上缺少按照合理服务服务半径的布局,加大居住生活的不便,同时也让不同居住片区缺乏中心归属和心理认同,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配套不到位。

2.3水平、规模有待提高

整个城区缺乏环境友好的大型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设施的塑造没有充分利用好城市现有的生态环境资源。老城区商业零售网点较少,公共服务设施普遍规模小、档次低,距离宜居城市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在本次规划片区内部基本为大大小自然村,地块内部仅有一处公共建筑,即气象局。考虑到含山整个片区的发展要求,该片区现状公共设施建设明显不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3、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公共设施配置

3.1《含山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公共服务实施配套分析(见表1)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为363.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06%,人均12.99M2。

表1

总结:在《含山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中,公共设施用地总量达到规范要求,但部分规划指标与规划指标相差过大,如商业金融用地规划过多,而其他公共设施(如医疗卫生、体育设施、教育科研等)用地规划不足。因此在本次控规中应充分考虑各类公共设施指标的协调问题。

3.2含山县相关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进行分析

《含山县新城中心区概念规划》中规划的范围城市建设的实施还没有完成,最关键的原来是规划内用地的西侧路网已经改变,以及原来的用地布局与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了。

《含山新城西区控制详细规划》是2008年编制的,当时依据是老版总体规划《含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含山县在新的背景下已经开始编制了新的总体规划,新的总体规划的确定的城市发展区的范围,用地西侧的边界已经超过了《含山新城西区控制详细规划》当时规划的范围,最重要的城市用地布局也与原来控规确定的用地布局不一致,城市道路网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样导致《含山新城西区控制详细规划》已经不能完全指导城市的建设。

本次规划的范围不包括上述两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本次规划的基地与两个控规的用地相邻,用地存在布局相互协调和衔接的需求,二是: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在部分公共设施方面配置不足,需要在新城区进行空间上的落实。

3.2.1新城中心区(257.7ha)概念规划中,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及比例:

表2

总结:在新区规划中,有增加公共设施的用地比例,但部分公共设施尚未规划,如体育用地。

3. 2.2新城西区(323ha)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及比例(见表3)

表3

通过上表比较可以看出在新区规划中,部分公共设施尚未规划,如行政办公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这与实际需求是有矛盾的。

4、控规中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4.1区域协调性原则

主动承接总体规划中定义的功能定位,展开与北部组团、老城区及经济开发区等周边区域的功能互补和错位发展,形成共同协调发展的格局。

4.2土地集约利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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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 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扶贫以工代赈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第四章战略重点与重点项目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第六章预期效益分析

第七章措施与对策

第八章附件

文本编制:邹嵩

项目设计:黎笃富

数据提供:王树元

审定:傅刚

第一章 总论

一、编制规划的依据、目的和意义

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以工代赈是国家为了扶持贫困地区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扶贫政策。编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是搞好新时期以工代赈扶贫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做好以工代赈建设工作,将极大地改善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解决目前“三农”问题和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切实搞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推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全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做好今后五年内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县政府《关于抓紧编制扶贫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精神,围绕《鸭田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蓝图及建设重点,围绕我镇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结合鸭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扶贫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编制范围涵盖全镇的26个村。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编制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二章 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一、自然经济概况

鸭田镇位于隆回县北部边陲,望云山北麓,毗连新化县,距隆回县城76公里,312省道横贯东西。全镇总面积74.78平方公里,境内平均海拔700米,下辖26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23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756人,7344户。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半山区半丘陵区,气候温和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均日照1185小时,年均气温12.4℃,年平均降雨量1480毫米,无霜期230天。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河溪落差大,但流量小。

境内土地构成的显著特点是:山地多、平畈少、农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全镇耕地总面积20418亩,其中水田17864亩,旱土2554亩;林地总面积5.5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73%,木材蓄积量约12.5万立方米。境内土地肥沃,又属富硒地区,发展农业极为有利,种植业是全镇经济的主要支柱,盛产优质富硒水稻,适宜种植药材、茶叶、花卉和蔬菜等多种经济作物。

境内有丰富的高岭土“瓷土”资源,品质稳定,质地纯净,是生产陶瓷和高级墙地板砖的上等原料,已探明储量在700万吨以上,远景储量达2000万吨。

二、“十五”期间扶贫以工代赈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自1984年国家实施以工代赈扶贫战略以来,鸭田镇在国家、省、市、县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这一重点,坚持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着眼近期解决温饱、长远脱贫致富奔小康,开展以工代赈建设。

1、“十五”期间我镇以工代赈投入、建设情况:

“十五”期间,我镇共批准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9个,计划投入以工代赈资金9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40.5万元、地方配套49.5万元,涉及交通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至2004年底,全镇累计完成以工代赈投资9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5万元、地方配套49.5万元(群众无偿投劳折资10万元)。新建和改建公路17公里,其中村级道路路基改造4公里、新修村级道路13公里,新建桥梁1座;水利建设方面,新建渠道1公里,建成人畜饮水工程2处,其中引水工程2处,解决了600人的饮水困难,并恢复、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2100亩。

2、“十五”期间我镇以工代赈效益情况:

通过扶贫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镇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状况,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加快我镇脱贫致富步伐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04年,全镇GDP达到4680万元,农业总产值3158万元,粮食总产量866万公斤,财政收入287.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85元,农民人均产粮324公斤。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9880人减少到7800人,绝对贫困面由38%下降到30%,全镇整体实现了基本解决温饱。

3、“十五”期间以工代赈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以工代赈计划管理和运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严把“四关”。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把好项目关;严格资金拔付制度,把好资金关;加强监督检查,把好工程质量关;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都要对工程量和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结论,严把审计关。

(3)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坚持“四结合”。坚持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坚持与资源开发相结合;坚持以工代赈与其它工程相结合,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坚持改善条件和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

三、现状分析

1、比较优势分析:

纵观全镇自然经济现状,综合分析镇情,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位于半山区半丘陵区,土地类型多样,宜农宜林宜牧,开发利用颇具潜力。

二是境内气候温和湿润,无环境污染。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均日照1185小时,年均气温12.4℃,年平均降雨量1480毫米,无霜期230天,地下水资源丰富。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土壤富硒,境内工业少,农产品、水资源无污染,特别适宜发展绿色富硒无公害农业。

三是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

2、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经济总量偏小,整体实力不强,镇财政困难,扶贫资金严重不足。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几项衡量国民经济综合实力的主要指标在全县排序均处于较后位次。扶贫资金太少,农村贫困人口需解决的问题太多,简直是杯水车薪。

(2)、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缓慢,自我发展能力薄弱。

一是交通不畅,公路技术等级低,通行能力差。由于交通不畅,行路难、运输难、买卖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制约了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加剧了贫困现象的发生。

二是农业基础条件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发展后劲不足。首先,水利设施落后,缺乏骨干水利工程支撑。现有部分水利灌溉工程因建设年限早、工程设施老化、配套性差以及水毁淤积和人为破坏等原因,利用程度较低,灌溉效益低下。其次,河道治理率低,防洪能力差。全镇除部分险段得到小范围治理外,大部分主流、支流及其它流域河道基本上因资金短缺未能建防洪河堤,防灾抗险能力低。再次,山地多、川塬地少,耕作模式落后,农业投入产出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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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总结

1.入学报名“一网通”

XX区教育局XX年开展中小学网上报名工作,入学无纸化报名系统于XX年5月正式使用。报名平台整合打通各类数据资源,实现户籍、房产、监护人、预防接种、出生证明等信息的数据精准共享,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实现全区网上报名全覆盖,个别有需要的家长可到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核对。XX年义务教育网上报名的人数接近7000人。目前该报名平台已于XX年9月份接入XX政务服务网。

2.教育缴费“一键办”

依托XX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及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支付方式,在全区范围铺开,面向学生的学费、代管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各类教育缴费及保险费等社会事项缴费,全部一键办理,实现“零跑腿”。当前,全区所有学校均已实现网上缴费,公办学校缴费已全部纳入“XX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费率达100%。

3.资助办理“一端口”

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并与民政、审计等部门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减除申请资助材料,实行网上共审机制,缩短申请办理时长,提供便捷化的资助申请办理服务。学生只需将材料带到学校交给老师即可,剩下的由区教育局办理。

4.转休复学“一张表”

各中小学休复学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取消纸质审批表,取消各类学籍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表),有需求的学生将材料提供给学校,学校进行初审之后,通过学籍系统提交,然后在网上进行审批、办理。

5.校园生活“一卡通”

积极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大力推广校园“一卡通”应用,通过“一卡通”实现上学放学、文化学习、体艺活动、图书借阅、食堂用餐、校园消费及请假销假等智能化服务。目前已选定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开展一卡通方案与项目的实施与论证,与相关部门对接,XX年已在三所城区学校完成试点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

6.家校互动“一平台”

我区积极举办XX教育广场应用培训活动,更新参训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了教师XX教育广场的使用率,提升了应用水平,为各学校有效利用XX教育广场移动端、学生端进行教育教学、家校互动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一卡通”平台,加快学生发展性评价数据收集与共享,建立和完善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校互动平台。完善维护“XX教育”微信公众号,多篇文章,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

7.加分确认“一证通”

加分事项实行“一证通办”,学生只需凭一张申请表、一张身份证明即可申请办理。非涉密事项可通过XX政务服务网或移动APP填报申请表及上传身份证明,通过与公安、外侨、民宗等部门信息共享,由区教育局在后台审验确认后,在线上线下进行公示。涉密事项由考试中心线下代跑审验确认。中考优待、高考优待“一件事”办理平台由省级统一开发,区教育局将做好牵头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与其他涉及到的部门做好相关事宜。目前相关身份信息数据资源渠道已打通并完善。

8.考试服务“一站式”

XX区只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项社会考试,已经完成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网络化、电子化办理。各类等级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的送达方式由考生自主选择,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或现场领取。

9.毕业证明“一库办”

完善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库,将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建成前的各校保存的纸质信息(XX年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初中学生及XX年以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毕业档案)转为电子信息,并纳入学籍信息库。毕业生只需凭一张申请表、一张身份证即可通过XX政务服务网或移动APP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10.办学审批“一件事”

开展了XX区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的摸底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并公示了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请的设置标准、办理流程,已实现网上审批;实现办学许可证档案材料电子化。目前,通过与消防、环保、市场监管、住建、民政、编办等部门联办协办,大力优化简化办学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时效。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困难学生资助申请与审核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开发和支付费用,系统目前还在试运行中,未正式投入使用。等市里试运行完毕并正式投入使用后,会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实现精准资助;

2.学生转休复学需要卫生医疗部门的相关数据,但是在区外医院就诊的数据难以获得,数据通道难以打通。建议由市局牵头,推进该项工作;

3.年代久远的学生学籍信息的纸质档案不存在,难以将信息电子化并纳入学籍信息库;

4.校园一卡通建设没有统一标准,操作困难,建议市局出台统一标准,便于建设。

三、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计划

1.加快新一代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将“新基建”视为教育转型升级的核心推进器和数字政府发展的新引擎,广泛建设物联网、5G、大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突破传统信息处理终端以及传输方式的限制,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型,倾力打造多功能、现代化智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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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__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企业服务年”活动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共分三个服务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研究阶段(6月底至7月底),主要工作为深入各项服务项目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工业企业实际困难,寻找对策思路。第二阶段为组织落实阶段(7月底至11月底),主要工作为各项服务项目落实实施方案;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11月底至12月底),重点是对各项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小结。局党组还成立了“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魏中梁局长任组长,吴正胜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建立了绿色通道服务协调组、工程管理验收服务协调组、工程规划监察法规服务协调组、工程项目选址用地规划服务协调组和工程规划编制设计技术服务协调组等五个工作小组具体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创新服务,特事特办,主动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为工业企业服务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20__年作为《城乡规划法》实施的过渡期。及时研究制订《城乡规划法》过渡期有关问题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研究,为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对市重点工程等公建项目的规划建设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在项目选址、方案审定、初步设计审查和办理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施工许可手续中,缩短审批周期,做到特事特办,能快则快,方便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办理有关手续。将承诺期限由5日缩为2日,部分项目更是当天办结,如在办理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时,为了使企业早日投产创收。在部分申报材料不齐的情况先给予放线动工、后补办手续,并获得了企业的好评。对于工业企业扩容提升的项目,认真执行市政府苍政发[20__]148号文件精神,只要符合__市工业各行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规定的先予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后再发函告知国土部门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专项验收时,考虑企业融资困难实际,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采取分期验收的办法先予单体验收,以方便企业办理产权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关系,主动热情,千方百计地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属市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我局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凡不涉及法律禁止的事项,提前介入,如提前为企业提供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既不影响企业的项目建设进度,又能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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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对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养老服务设施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养老服务类型和方式不断出现,养老服务设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急需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老龄办等主管部门应对此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要按照一定规划期城镇老年人口构成、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

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要求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套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和规模;编制养老设施规划应与城市人口布局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居住区或社区规划、医疗卫生规划等相关配套设施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充分发挥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规模。

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和土地使用标准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严格执行上述标准是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实现工程设施功能和性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条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宣贯培训,从2014年起,将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培训纳入执业注册师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使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标准规定,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咨询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程项目竣工备案等职能部门和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把好审查关、监督关。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民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审查和建设监管

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意见》所提出的人均用地不低于0.1m2的标准,依据规划要求,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对于单体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将其所使用的土地单独划宗、单独办理供地手续并设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新建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进行检查核验,并提出检查核验意见。

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际配套情况、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报告于当年11月底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中,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评估,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或总量不足的,应在城市、镇总体规划修编、修改时予以完善。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将对各地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

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协作机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民政和老龄办等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共同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实现《意见》规定的发展目标,使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

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住房开发与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要求,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依法及时办理供地和用地手续。

各地民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对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和布局提出建议。各地老龄办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并给予指导。

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宣传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果,积极参与民政、老龄办等部门组织的涉老、为老、养老宣传活动,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统计,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的15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年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处室及联系人,并填写《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表》(见附件),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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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 农村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中国的城镇规划只注重了对城市的规划,对农村的规划编制比较薄弱,而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建设更是缺乏系统性研究与实践,使得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有明显差距。

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比较落后,公共服务的基本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民最基本、最急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保障不足

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是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状态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农民最关心、最基本、最急需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建设滞后,保障不足。

(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缺乏协调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大部分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建设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同公共服务设施过度的分散建设造成空间上的支离破碎和用地的浪费;同类公共服务设施由于各行政主体和部门对建设的方式、时间和使用等问题意见不统一,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医疗、教育、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水平相对偏低,部分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群体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另外,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处于分割状态,农村社会保障性项目建设亟待加强。

(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区域不平衡

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高,城镇较为密集,交通也较为发达,依托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能满足对乡村地区的服务。但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低,城镇较为稀疏,人均享有资源明显匮乏。

(五)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问题

多年来,国家公共服务设施仅对城市居住区和镇建设有相关的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而关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方面缺项,没有具体提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及配置要求。

二、造成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的原因

造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与城镇差距之大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一)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重城镇轻农村的思想以及由此产生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得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城市和工业的发展,而忽略了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缺乏城乡统筹、系统协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二)投资主体单一,投资不足。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在消费上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它区别于一般的私人物品。如果由私人投资会导致供给的缺失或消费的闲置与不足,因而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就被当成了“福利品”,政府几乎成了惟一的投资者。然而,政府拨款毕竟是有限的,没有能力来承担并供给全部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三)相关规范和标准指导不足。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导方面的规范标准存在欠缺,对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指导不够具体。相关规范的不足使得农村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缺乏依据,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要建什么、怎么建都不明确。

三、城镇化过程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对策

由于城乡的地区差异和面临问题的不同,对于农村地区的公共设施规划的方法也有所差异。根据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制定适宜农村地区特点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模式。

(一)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原则

1.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原则。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纳入村庄规划的一部分,统筹协调并充分利用城市设施资源,差别配置,实现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一体化。

2.远近兼顾原则。既要考虑近期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到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的长期发展趋势,适应农村地区未来人口分布变化。

3.以人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帮助农民改善农村最基本、最基础、最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应与城乡居民点布局、城乡交通体系规划相衔接,尽可能贴近农民,生活便捷,共享方便,为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4.因地制宜原则。不同类型的村庄,应结合自身周边的建设情况采用不同的设置标准。

5.集中布置原则。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同时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之间的互补性,应将各类设施尽量集中布置。如文化体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可适当结合村的公共绿地和公共广场进行集中布置,从而形成村公共中心,也为村民的休闲、娱乐、体育锻炼、交流等各方面的需求提供便利。

(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1.对于人口密集、交通便捷的东部地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镇(乡)基础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可适度降低。

2.人口密度较低、较为分散的西部地区,村庄可能承担较多的服务职能,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可适度扩大。

3.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主要可以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形式。通常村庄的人口和用地规模都较小,但需要配置的类型却不能少,因此,为集约用地,方便实用,各类公共设施应根据村庄总体布局,尽可能采用集中式布局,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只有不适合与其它设施合建的或者服务半径太大的时候,才采用分散布局的方式,分散式布局应结合村庄主要道路形成街市。

参考文献

[1]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陈振华.城乡统筹与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J].北京规划建设

篇11

Abstract: The rural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being imperfect now in China is a major manifestation of the imbalance of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promote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s and build more perfect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s is an important issue facing government currentl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the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roposes improvement programs. Besides, it also explores th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rural public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关键词: 公共服务设施;新农村;改进方案

Key words: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new countryside;improvement program

中图分类号:F29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0-0023-02

1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作用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能够体现出该区域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的高低。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则主要反映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上。加快农村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有助于推进三农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属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部分,是加快农村经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力。在农业生产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作用于生产成本、生产效率和组织形式,直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地区的福利水平。此外,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案例也充分表明,加强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能够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构建农村产业链,优化农村的生存环境[1]。

2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相关规范的缺失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连带着这些地区的产业规划也备受重视。但农村地区的规划体系与城市规划尚有不小的差距,农村地区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规划体系,这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面临的首要难题。由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未经科学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比较分散,致使一部分公共服务设施无法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现阶段,国内主要参照镇规划标准进行农村建设规划。这套标准仅仅给定了农村公共设施的类别、项目,但等级的划分只有中心镇和一般镇两级。新标准中关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指导比较笼统[2]。

2.2 农村居民有效需求不足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服务于农村居民,因此它的具体项目和建设规模应该根据居民的需求而定。总的来说,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及人口数量决定了居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及农村特定的生活习性决定了村落的布局和规模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国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距,而且据中国统计局调查显示,上一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7917元,这个水平低于同年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城镇居民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需求远高于农村地区。

2.3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但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仍没有得到足够的认识,造成了虽有规划但没有积极付之于实施的状况,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出现供给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预期,结构欠佳且地区差异明显等诸多问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受影响。由此可见,中国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与城镇地区尚有不小的差距,而且尚未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标准。[3]

2.4 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有限 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村公益设施通常被视为“福利品”。虽然近几年农业产业和市场经济都在进步,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也从政府供给逐步转向政府与市场混合供给,但就整体而言,市场供给模式尚未普及,而且供给数量有限,所以现阶段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主要是由政府与村经济集体共同承担。由于资金有限,政府只能以政策支持的形式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资金供给,其余的部分需要村庄自己承担。而村庄经济差异较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有能力支持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而经济情况较差的村,不会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村的经济财政预算中。

2.5 权责不明确 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因利益和权责关系的冲突,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不明确,导致供给主体发生错位。首先是相关部门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方面产生缺位。各部门不仅有“重管理、轻服务”的通病,而且过分关注对于利益和权责关系的划分,致使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因利益或权责关系冲突而相互争执,在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工作上也相互推脱。此外,各级政府、各部门对于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划分尚未形成一套规范完整的制度或体系。其次,乡镇政府在供给过程中的错位。一方面,由于上级政府的缺位,乡镇政府承担着与其财力极不相当的职能,负担沉重;另一方面,由于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设置过多,行政性支出较大公共服务性支出处于萎缩状态[4]。

2.6 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由于养护责任不落实,缺乏后续维护管理[5]。由于责权不明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从而致使大量的设施损坏严重。并且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功能普遍薄弱,常出现有人建设、有人使用,却没有人管理的情况[6]。

3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改进方案

3.1 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法 现有《镇规划标准》关于村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编制体系和标准控制的内容和深度不足,使得村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处于无章可依的尴尬境地,城市和乡村之间缺少过渡和衔接。因此,必须完善有关规划法规体系,制定与村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配套的有针对性的村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实施细则,制定村镇规划法规管理条例[7]。另外,在公共物品供给方面,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权力的倾向,农民作为服务的对象和接受者,在机制体系缺失的前提下,根本没有参与和表达意愿的机会。为此,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听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农民拥有参与的机会,进而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在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结果的检验过程中,需要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

3.2 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 通过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空间布局进行处理,在村民居住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布置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了提供服务设施的功能,需要对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互补性进行考虑,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布置各类设施,进而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效应。另外,政府作为一个服务机构,要不断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渠道方面,实现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拓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渠道,逐渐从单一的政府直接供给转变为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在公共服务建设中,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各种社会公共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农户广泛参与方式,进而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服务农村公共体系的新格局[8]。

3.3 构建多元化的供给模式 通常情况下,主要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供给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相应的市场竞争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挥市场经济调节的作用,对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积极的引导,逐步对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主体通过法律规范等进行统一的管理,进而形成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多中心的配置模式[9],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设施使用者的选择范围和选择途径。

3.4 吸引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 在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过程中,不断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不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一个吸引民间资金进入的融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筹集更多的资金。一是有效利用财政政策工具,不断吸纳信贷资金的投入;二是对财政支农方式进行创新,随社会资金进行引导和鼓励,进而增大投入的力度;三是建议财政应花大力气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纯公益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采用政策激励的办法,鼓励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公共服务建设领域,利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拓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丰富农村吸纳社会资金手段[10]。同时鼓励工商企业主担任村经济顾问与村进行结对帮扶,解决村集体经济不足的难题;由村集体组织农民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参加村道整治、河道保洁、村庄美化等以投劳为主的建设任务。

3.5 明确权责 作为管理者的地方政府负责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规划、公共政策的供给、组织与监督以政府为主体、市场及第二来源为补充的投资者,在以政府财政拨付前提下,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社会集团等通过投资或捐赠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设施。设施的运营组织实体分为,政府建立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民间组织。公众在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过程中扮演被服务对象、规制对象、参与者等角色[7]。

3.6 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并加强监督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承包、转包、出租、合伙经营的方式,实施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改革。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功效[11]。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庞大而重要的工程,不能杂而无章.要保证农村和农民受益,就要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的机制,同时注重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孙继军.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几个问题的思考[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1(3):23-2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孙继军.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几个问题的思考[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1(3):23-25.

[4]于静,蔡文婷.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及规划对策[J].山西建筑,2012(3):01-02.

[5]周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经贸导刊,2011(14):39-40.

[6]张征良,张喜梅.论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管理[J].管理观察,2012(2):122-124.

[7]姚忍韬,苏志华.村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策建议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2012(1):1-4.

[8]余世喜,李喆.中国农村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J].南方农村,2006(3):11-13.

[9]魏涛.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多中心供给模式[J].攀登,2007(1):35-38.

篇12

关键词:公共设施、层级体系、布局标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天津港东疆港位于滨海新区天津港陆域的东北部,为相对独立的港岛,综合配套服务区位于东疆港的东部,三面临海,总面积约为13平方公里,暂无现状人口,规划总人口为10.15万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基本处于建设空白阶段。

1.东疆港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布局

综合配套服务区内道路网以方格网式布局为主,区域被贯穿南北的城市主干路欧洲路分割成东西两部分,并沿欧洲路设置80米宽的绿化带。各类用地主要根据路网的布局,结合各个编制单元的主导功能,沿欧洲路两侧进行规划布局,使其成为集居住、办公、商业、文化娱乐、旅游度假于一体的综合配套服务区。

2.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体系研究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服务主体是城市居民,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对综合配套服务区进行公共设施布点,“级配体系”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目前,国家标准主要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经过对多个典型城市的分级控制规模的研究,可归纳出以下几种城市分级控制模式:

表一国内部分城市公共设施分级体系统计表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3.综合配套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层级体系的划分

依据城市公共设施规范、居住区规范和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制定东疆港综合配套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国标分级对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实施单元划分的指导作用不强,由于东疆港所处的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形成独立的片区,区内总人口为10.15万人,与国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根据综合配套服务区的现实情况,在对比了其他城市层级体系划分方法及国标的不足之后,确定参照北京市 “地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组团级”的四级模式。

由于综合配套服务区为带状发展, 在规划布局中各功能区形成不同的商业中心,因此根据居住人群和人口分布密度采取不同的配套层级和配套模式,适当减少居住区一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程度和规模。秉着保证每个居住小区均能拥有社区服务站为主要原则,以公共服务设施所服务的人口及服务半径作为级别划分的直接依据,同时考虑综合配套服务区居住用地的规划布局,对其进行层级体系划分。

表二 综合配套服务区四级结构模式控制表

4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标准

4.1 国标及天津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标准

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布局主要依据“千人指标”和“服务半径”进行。按照每项设施相应的服务半径进行布局,使设施的位置满足规划区居民的出行要求。依据服务半径的同时,也需要综合考虑每项公共配套设施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等服务特性在平面空间上组合布局。

表三 公共设施布局标准

4.2 综合配套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标准的确立

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通过对国家及天津市标准详细分析,结合综合配套服务区自身带状发展的特点,确定出适合本区发展的布局标准。标准确定的依据主要根据以下几点:

(1)综合配套服务区自身为长条形用地,在规划布局中又被城市主干路割裂成东西两部分,遵循居民不跨越城市主干路共享公共服务设施的原则,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规模符合国标中的服务规模为基础,适当增大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对其进行布局。

(2)对公共服务设施增大的同时考虑居民对医疗卫生、文体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的便捷性,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使居民在10分钟内可以到达,即服务半径不应超过800米,有些不受服务半径束缚的服务设施结合综合服务区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教育设施在进行规划布局中,综合考虑自身长条形用地和购置旅游第二居所的人群,最终确定合理的服务半经,方便学生就学。

不同类别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根据自身的服务性质及服务层级,遵循自身的布局原则,参照国标做适当调整。经过多方面的考虑与研究最终确定适合综合配套服务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标准。

表四综合配套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表

5.结语

对于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研究是一个定性与定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的探讨过程。本文主要是笔者对天津东疆港综合配套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初步思索,希望能供同行们讨论与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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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津市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实例,根据实地调研的数据资料,应用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研究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变化。研究表明,入住后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恶化,福利指数由0.777下降到0.513,处于较低水平,消费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缺失是造成福利降低的主要原因。从功能指标看,使用状况、使用成本、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均有不同程度的恶化。

关键词:

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可行能力理论

保障房于1995年在我国全面起步,计划至2015年末覆盖到全国总人口的20%。随着国家对保障房建设的大力推广,我国保障房社区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压力,然而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及运营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虽然各地明确要求保障房社区建设要同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但实际上很多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日常消费需求,从而引发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一系列福利问题。所以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给被保障对象的消费福利水平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是很值得研究的现实问题。笔者基于福利的新视角,尝试测度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水平的变化。国内外关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研究,多从供给角度入手,针对现有的供应模式[1-2]和规划机制[3-4]提出政策性的优化[5-6]或调整后的指标体系[7-8]。少有结合配套对象的具体消费需求[9]展开研究。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成熟的城市一般社区[8-9],虽然也有学者关于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研究,提出了在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体系构建中要根据供需平衡的理论基础[10],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生活成本为原则[11],对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特征及满意度进行研究[12],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理论。然而,这些研究很少涉及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的福利变化的研究,基于可行能力理论测度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大小的研究尚属空白。根据森的功能和能力福利理论,尝试构建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天津市保障房社区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分析被保障对象在入住保障房社区前后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水平的变化情况及原因。为完善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探索改善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状况的途径提供有益的借鉴。

1评价指标体系

1.1组成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功能性活动运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以功能和能力为核心概念,由于该理论对可行能力的预测具有非直观性,因而对消费福利的量化常常通过对功能性活动进行评估得到。一般的,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包括很多内容,其中主要以利用效应、价格效应、质量效应为主。侯志远[14]将医疗服务的消费福利效应分为利用效应、价格效应和质量效应。解垩[15]从医疗设施的利用及费用角度对医疗消费的福利效应进行研究。刘君[16]从服务费用角度分析了医疗服务的消费福利效应。许崴[17]指出心理感受在服务消费福利效应中有重要作用。高进云[18]指出环境是居民福利的重要一部分。根据我国保障房社区实际情况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特征,选取使用状况、使用成本、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心理状况5个功能性活动作为评价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功能性活动。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1.2组成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功能性活动的相关指标

1.2.1使用状况侯志远[14]将医疗设施的利用效应分为是否使用、使用时间。解垩[15]从对医疗设施的使用频率解释了利用效应。因为公共服务设施是居民生活所必需的,研究选取使用频率、享用时间作为反映使用状况的基本指标。

1.2.2使用成本缪婧晶[19]将旅游消费成本分为交通成本和消费开支,并将交通成本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交通费用,隐形成本指途中的时间和风险。Oppenheim[20]指出消费成本包括商品价格和交通成本。侯志远[14]、解垩[15]将医疗设施价格效应定义为花费的费用。戚功生[21]指出农户在使用公共服务过程中需要负担使用费用和获得高质量公共服务的额外成本。对于保障房社区而言,其公共服务设施仅能、甚至不能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所以为了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居民不得不到市中心等地进行消费,在途中风险并不大,但必然会花费额外的费用,这里主要是交通费用。所以研究选取消费费用、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作为反映使用成本的基本指标。

1.2.3服务质量Grnroos[22]将服务质量划分为三个方面:有形质量、功能质量和关怀质量,蒋中平[23]用该三部分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研究。具体应用到公共服务设施中,有形质量是指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功能质量是指服务人员与居民之间的互动,主要是指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以及服务效率;而关怀质量则归结为服务人员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关怀,包括居民的个性化需求、需要的便利的服务时间等。此处选取公共服务设施质量;服务人员态度、能力和效率;个性化需求满足程度、服务时间便利性作为反映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质量的基本指标。

1.2.4服务环境史章建[24]将银行服务环境划分为空间、标记、设备、周边条件、顾客形态。借鉴到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环境,在空间部分采用Brady[25]对服务环境空间所提出的指标,即公共服务设施的整体布局、整洁度、空间大小;设备采用PZB有形性指标,指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匹配度及其现代化程度。Bitner[26]认为周边条件是指公共服务设施的整体消费氛围。张振刚[27]将顾客群态定义为顾客的群体特征,包括服务人员衣着整洁度和其他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史章建[24]认为标记是指银行设施标志提供的信息准确度,由于所调查居民都已经入住3~5,且公共服务设施是居民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的,所以不需要利用标记去获取公共服务设施的信息,此处不再将标记作为测度指标。研究选取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整洁度、空间规模大小;公共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之间的匹配度及其现代化程度;公共服务设施的消费氛围;服务人员衣着整洁度和其他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作为反映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环境的基本指标。

1.2.5心理状况Sen认为快乐是一个人所获得的福利的重要内容。保障房社区居民作为弱势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有较强依赖性及敏感性,这使得对服务人员的信任、使用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归属感及公平性对其心理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将居民在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消费过程中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是对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功能性活动的进一步验证和补充。研究选取信任感、归属感及公平性作为反映公共服务设施心理状况的指标。

2实证研究

2.1研究区域与数据说明

2.1.1研究区域2014年起各地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目前天津保障房类型主要包括限价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三种形式。根据《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期内,主城区内三类保障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500万平方米。笔者选取了分别位于红桥区、河东区、东丽区、津南区的民畅园经济适用房、百合阳光限价房、秋悦家园公租房、双港新家园片区为调查区域。对保障房社区居民进行随机调查,发放问卷136份,收回有效问卷为128份。问卷的有效率达到94%。

2.1.2数据说明对于数据的处理,一方面,由于涉及福利评价,同时在调研过程中,中低收入群体对都不能给出或不愿意给出回答或较为准确的回答,而只能给出不同程度的主观评价,例如:好、较好、一般、较差、差或高、较高、一般、较低、低等主观评价,因此更多的为虚拟定性变量。另一方面,为使得测量指标具有可比性,调研采取Likert5级评分法对各指标进行1-5赋值处理。

2.2计算方法

2.2.1设定消费福利模糊集设模糊集X为消费福利状况,则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变化的部分W为X的子集,将第n个居民的消费福利函数表示为W(n)={x,μw(x)},x∈X,uw(x)是x对W的隶属度,uw(x)∈[0,1],设1为消费福利绝对好的隶属度,0.5为一般状态,此时消费福利最模糊,0为消费福利绝对差时的取值。

2.2.2设定隶属函数选择适合的隶属度函数是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核心问题之一。在进行选择时,可以依据研究的指标及背景,Miceli[28]认为一般可以将指标变量分为虚拟二分变量、连续变量和虚拟定性变量3种类型。

2.2.3计算权重根据实际所得的消费福利的初级指标进行加成计算,得到次级指标隶属度,对应的权重在加总合成过程中是必须的,权重表示各初级指标在次级指标中权属的重要程度,因此,计算权重是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关键。

2.2.4加总指标Cerioli和Zani[29]通过使用下式的加总,利用以上实际计算得到的初级指标隶属度及权重,推导出各功能性指标的隶属度。

2.3结果与分析被保障对象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各指标评价结果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被调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指数由入住前的0.777下降为入住后的0.513,下降程度较大。具体而言,各功能性活动隶属度的前后变化比较明显。

2.3.1使用状况对于入住保障房社区的居民,原社区均属于成熟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使用便捷,公共服务设施使用频率和享用时间均较高。而保障房社区大部分位于郊区,“弱配套”问题十分严重,大大降低了居民的公共服务设施消费意愿,造成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状况水平的下降,所以使用状况总隶属度由入住前的0.827下降为入住后0.467。80%的居民认为入住保障房社区之后,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满足需求,但大部分超过了设施的服务半径,距离较远,使得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状况大大降低。各小区使用状况各构成指标隶属度下降幅度由小到大依次是:民畅园、双港新家园、百合阳光社区、秋悦家园。这主要是因为民畅园位于红桥区大型社区的重要位置,周边有水木天成社区,其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成熟。双港新家园片区已形成具备完善的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对齐全,基本满足消费需求。百合阳光小区为限价房,居民收入相对较高,但由于周边为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消费意愿。秋悦家园靠近外环线,周边小区正在建设当中,其公共服务设施较少,距离市中心较远,大大降低了居民的公共服务设施消费频率与享用时间。

2.3.2使用成本保障房社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成本总隶属度由入住前的0.884下降为入住后的0.499,即居民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成本增加。调查中发现,居民普遍反映保障房社区物价水平较原社区略高,相差不大,但居民对物价较为敏感,居民宁愿花费较长的时间去较远的市内获取相对低廉的服务,而交通设施的滞后,大大增加了居民的通勤成本,从而导致了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的增加,即交通时间和交通费用隶属度的降低。各社区使用成本的各构成指标隶属度下降幅度由小到大依次是:民畅园、双港新家园、百合阳光社区、秋悦家园。民畅园公共服务设施较成熟,消费公共服务设施需要的交通时间、交通费用较少。双港新家园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能够满足要求,各指标隶属度的降低主要是由获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造成的。而百合阳光和秋悦家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居民需要到较远地方获得服务,造成交通时间和交通费用大大超过原社区。而百合阳光年轻人居多,而秋悦家园以老年人为主,相比较而言,年轻人比老年人的去较远地方获取公共服务设施的效率高,所以百合阳光各指标隶属度率略高于秋悦家园。

2.3.3服务质量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本身质量偏低,后期运营过程中没有进行及时的维护,加大了设施的毁坏速度和程度。服务人员的服务效率、服务能力均低于原社区,服务态度则没有太大的差别。通过调研发现,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具有单体规模较小、类别单调、功能单一的特点,难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个性化服务和便利的服务时间更是难以保障。所以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质量总隶属度由入住前的0.771下降为入住后的0.522。在服务质量各构成指标中,民畅园社区各指标隶属度下降了10%左右,下降最少,其他社区各隶属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对于民畅园社区,入住前后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质量基本保持平衡。而其他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无论从硬件质量还是软件质量上均与原社区有较大差别,其中以双港新家园下降程度最大。这主要是因为双港新家园距离市区较远,可利用的基本是社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而对于百合阳光和秋悦家园,市内高质量公共服务设施可以作为补充,虽然在服务质量整体评价上仍然很低,但还是略高于以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主的双港新家园。

2.3.4服务环境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环境总隶属度由之前的0.833下降为0.565。虽然保障房社区及其保障对象比较特殊,但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仍按城市一般社区配置标准进行,没有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造成“重商业设施轻文化、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不合理现象。有的设施用房空置、挪作他用,与本应提供的服务不匹配。居民在调研中普遍反映服务环境“脏、乱、差”,对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普遍较低。但公共服务设施空间规模基本能满足要求,设施现代化程度及服务人员衣着整洁度与原社区也没有太大差别。在服务环境各构成指标中,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服务人员衣着整洁度指标没有太大变化;其他指标各社区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百合阳光有一定的智能设备,如快递自取机、门禁卡等,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指标有所上升,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与一般社区没有差别。

2.3.5心理状况居民入住保障房社区后,公共服务设施消费便利性的降低、消费成本的上升、服务质量及服务环境的降低,进一步影响了居民的心理状况。公共服务设施消费心理状况总隶属度由入住前的0.756降低为入住后的0.544,具体表现为消费过程中信任感、归属感及公平性的降低。在心理状况各构成指标中,由于对服务人员的信任感主要是服务质量的感知产生的,所以其隶属度的改变与服务质量的改变情况相一致,即民畅园信任感隶属度下降最少,其他社区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就归属感和公平性而言,由于秋悦家园社区是公租房,居民住房的归属感及公平性和设施数量、质量、服务等都影响到公共服务设施消费过程中的归属感和公平性。所以其归属感和公平性隶属度下降幅度最大,其他社区降低幅度相对较低。

3结论及讨论

3.1结论(1)从保障房社区入住前后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状况隶属度变化情况可以看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水平在入住保障性社区后的下降程度较为严重。由入住前0.777下降为入住后的0.513,其中,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是影响消费福利下降的重要因素。(2)从功能性活动指标来看,入住保障房社区后组成居民福利的各功能活动隶属度有不同的降低,不仅需要保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运营体系,而且从能力的角度提升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从而从根本上全面提高中低收入群体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水平。

3.2讨论本研究虽然经过了通过较为严谨的理论论证和实证检验取得了若干的研究结论,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研究仍然存在不足。通过对不足之处的分析整理,期望为后续的研究起到借鉴作用。(1)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文章的指标体系的覆盖范围比较全面,但消费福利的指标可能出现偏差,指标量化处理存在不足等问题。(2)以天津市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典型案例进行调研,仅能代表天津市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的变化。但尚未其他省份、地区的保障房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消费福利变化情况进行研究,研究结论缺乏普适性,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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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依法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是指居住小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属性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

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建设成本宜列入居住小区开发建设成本或由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

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以营利或提供公益性专业化服务为目的,宜进行市场化运作或专业化运营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六条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文化、卫生、贸易、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能省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功能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八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性质、建筑规模、用地面积、用地位置等应按照土地出让经济技术指标,由开发建设单位做出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一条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代建。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招拍挂公告时,应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竞得土地进行规划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建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并在成交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指标等进行核定。

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安排在首期建设。

第十三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居住小区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二)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建设地点、建设时序、交付时间、产权归属,并书面告知购房人。开发建设单位在进行居住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时,应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计划作为招投标书的内容告知投标人。

第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章权属界定

第十六条下列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城建管理范围,移交给规定的接收单位,产权归接收单位所有:

(一)幼儿园;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社区居委会用房;

(四)社区服务中心;

(五)警务室;

(六)垃圾分类投放站;

(七)法律、法规规定归政府所有的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七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相关公共服务机构使用和维护,产权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设施应列入开发建设成本,建成移交后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一)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地面建设的汽车停车位;

(二)居住小区内的道路,但属于城市市政道路的除外;

(三)居住小区内的绿地,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公共厕所(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归政府所有);

(六)根据规划配建的,仅供居住小区内业主使用的户外健身运动场所;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封闭运行的集中式太阳能热水、中水处理、直饮水、地源热泵等成本由全体业主分摊的设施设备,但由其他投资人投资建设的除外。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配建小区标识牌、路标指示牌等便民服务设施。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超市、商店等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统一建设,其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买受人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应当纳入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的会所的归属,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为业主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提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

第四章交付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居住小区工程综合验收备案之日起90日内,书面通知接收单位接收非营利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接收单位应在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反馈移交意见,明确移交时间、方式等。

第二十二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达到基本使用要求后移交。接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的接收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应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资料、工程报建、建筑施工图纸验收等有关文件移交接收单位,并将移交资料清单作为移交协议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后,房屋登记机构直接将上述房屋登记在接收单位名下。

房屋交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产权归属接收单位所有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土地可单独划宗的,单宗确权;不能单独划宗的,按照公用宗确权。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产权归属接收单位所有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未按本规定完成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各职能部门不予进行小区竣工验收;擅自变更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性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七条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不按本规定履行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