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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0:5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篇1

一、当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处罚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内容,不能脱离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而单独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推进力度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的力度与效果,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反过来又会影响安全生产全局工作的推进。总体上看,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较为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注意发挥行政处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保障与支持作用,但各地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进展也不尽平衡,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比较普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行政处罚的制约因素较多,存在一个“难”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处罚工作虽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以行政的强制力作为保证手段,但这一工作的开展毕竟涉及相关的主体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在行政处罚工作所构成的法律关系中,表现为行政相对人的某种利益可能受到直接或较大的影响,尽管这种利益是非法、不当、依法应予以制止、停止甚至剥夺的,为获取这种利益的行为必须依法给予制裁的,但行政相对人对于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的认知、态度及与之相关的行为则实实在在地对行整个政处罚工作的开展与落实产生某种影响,当行政相对人采取理性、合作的态度及行为时,行政处罚工作常常能够较为顺利地进行并较好较快地落实,而当行政相对人采取非理性、不合作甚至是对抗的态度并采取相关的干扰行动时,行政处罚工作常常难以顺利地展开。再从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情况看,这一系统形成的时间较短,整个体制框架及运行机制并没完全理顺,其职责范围及行使职责的方式还不为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所了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也未完全到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并面临众多的困难与制约因素,整体推进仍较困难,最为突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是不少企业对于自己在安全生产上的法定职责不了解、不履行,对自己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所遭到的处罚不理解、不配合至对抗,造成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难开展、难落实。二是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因担心实施行政处罚后没办法顺利执行到位而影响自己的面子与威信,不敢正常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取得预期的目标。

2、安监部门自身底气不足,行政处罚存在一个“软”字。自身底气不足必然导致行政执法偏软,而行政执法偏软必然导致“执法不严”,这是当前安监系统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最普遍、最常见也是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信心不足。主要是因为社会及企业对安监部门还不太了解与认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担心自己部门的权威性不足,为确保自己所进行的处罚能顺利到位,通常对一些性质较为严重、依法应给予较重、较大行政处罚的只给予较轻、较小的处罚,以免企业产生对立的情绪或采取不配合的态度。二是因存在私心杂念导致行政处罚偏软。因为实施行政处罚毕竟可能会“得罪”一些人,特别是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最大的工作量主要集中在县(市、区)级,因地域范围较小,安监部门的人员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人毕竟可能“抬头不见低头见”,过于严厉的行政处罚无形中可能会得罪一些自己不愿得罪、不敢得罪的人,在这种心态的影响下,有些地方安监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从轻、从低”处理。三是因自己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了解得不够透彻,对于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何种处罚及处罚的程度把握得不够准,当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行政处罚提出意见或通过其他一些方式“疏通”时,安监部门即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幅度的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致有些生产经营单位认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可以“讨价还价”、可以互相协商,由此引发了“弹性行政执法”现象的产生。上述三个方面共同影响的结果是弱化、软化了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约束力和制裁力,从而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边际收益保持在高于其边际成本的状态,最终导致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出现及持续存在获得了某种内在和自生的驱动力。

3、行政处罚开展不够规范,存在一个“乱”字。有关法律法规已对行政处罚的总体过程、程序及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从一些地方安监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看,这一工作的开展仍然显得不够规范,有些方面还比较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不尽规范,有些安监机构人员未按规定经过培训并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有效证件,不具备从事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法定资格,有些安监机构的工勤、临时人员充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有些安监机构人数偏少,但在下达行政处罚意见时却作出了属于“重大处罚”以上的处罚决定,一旦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听证要求,安监机构倾其所有人数都难以达到正常“听证”的法定人数要求;二是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些程序或环节的把握不准确、不规范,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如在调查取证阶段,没有按规定要求“亮明身份”等。三是行政处罚的一些必经阶段工作不到位,如有些安监机构执法人员在对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上,没有紧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职责要求开展调查取证,对有关当事人所作的调查笔录材料内容无法看出当事人存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其程度与其可能受到的处罚之间的相应联系,调查取证的材料不充分、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完整,难以满足和支撑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需要等。四是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的确定不尽准确,个别地方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规定不准、处罚的种类及幅度确定也不准。五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有些地方安监部门在对一些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时没有使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而是使用安监局的文件或安监局创格式的文书。六是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即有的县(市、区)一级的安监机构在作出超过5000元以上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市(地)级的安监机构在作出1万元以上的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省级安监机构在用出10万元以上的罚款及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时,没有依照规定向各自的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七是将事故调查阶段的调查材料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材料,在行政处罚的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不规范等。

篇2

经市局党组决定,在今天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并且对××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县区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直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局处室负责人。这是一次重要的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⒈各县区局作交流发言;

⒉通报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⒊局长作工作报告;现在正式开会。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各县(区)局作交流发言。发言的顺序是:………。

首先请××发言;

(发言完毕)

请××发言;

(发言完毕)

请××发言;

(发言完毕)

请××发言;

(发言完毕)

最后,请××发言;

(发言完毕)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局长宣读《关于表彰××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宣读完毕)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给我们作工作报告;

(讲话完毕)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局长的工作报告,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廓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各县(区)局长就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交流发言,充分表达了大家与时俱进、胸怀大局、敢担重任的信心和决心。会上还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可以说,这是一次群策群力、共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会议,是一次振奋精神、团结鼓劲的会议。会议开得很好,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议结束之后,我们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局长的报告中。局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坚持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客观、恰当地肯定了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公正、如实地指出了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分析、深刻阐述了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并对年的工作,提出了总体思路和“一个深化”、“两个完善”、“三个推进”的目标,并在开创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谋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突破,实现法律服务水平新提高、促进调解工作机制新成效、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新发展、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等六个方面的工作作出了重点部署。××局长的报告,在事关全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问题上,高屋建瓴,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对于我们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局长工作报告的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局长工作报告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的落实上来。统一思想,领导是关键。各县(区)局领导班子首先要认真学习局长的工作报告,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筛网滤布清晰地明确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紧密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要及时把局长的工作报告传达到本局机关、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单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全系统的同志认清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部署安排好今年的工作,务求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把行动统一到局长工作报告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的落实上来,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此,局长在工作报告中已经作了专门要求。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正视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知难而进。今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困难和制约。在困难和障碍面前,我们必须迎难而上,不畏难,不回避,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竭尽全力去解决矛盾,从而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大发展。

二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作风,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和队伍素质的提高至关重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勤政”的要求,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踏踏实实干事,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更不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加强分类指导,抓住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透。要坚持求真务实,在全系统营造埋头苦干、不图虚名、甘于奉献的浓厚氛围。要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密围绕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拼搏,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把握住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规律。对带有普遍意义、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要组织专题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努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篇3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提高的一年。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夯实法制基础,规范法制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服务。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是满意的,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司法行政战线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同志总结了201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整体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了显著成效。与全国一样,的发展正进入更好更快、更加协调、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轨道,发展、和谐、富民的主旋律日益突出,全市经济增势强劲,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从司法行政工作本身来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也更加重视。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法》,司法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在落实安置帮教基地经费补助、保障出狱出所人员接送经费补助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不仅为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也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看到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各类经济矛盾、社会矛盾和政治矛盾往往容易交织在一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消极因素仍大量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市各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上升31.2%,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人员同比增长6.1%,市县两级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上升3.7%。同时,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基层基础薄弱、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与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都说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建设、服务民生、构建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将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层次和水平。

二、把握重点,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市委、市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社会所面临的新形势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以化解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项功能”(调处民间纠纷、预防矛盾激化、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春风化雨的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要以大力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的人民调解考核指标体系。要探索建立重大社会矛盾应急化解和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发生重大社会矛盾要做到快速反应,迅速调处,尽最大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下功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运行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随时掌握动态,严防脱管、漏管。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与法院、监狱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加强对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要加快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依托市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农民工培训基地,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能力。

三是注重为民服务,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积极适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布局和完善法律服务网络,逐步解决法律服务队伍地域性、结构性缺员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将业务向基层和联系站点延伸,做到应援尽援。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发展,努力使办案数量大幅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管理进一步规范。同时,要紧紧围绕当前我市风电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着重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园区发展等方面的配套服务,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改善我市发展环境、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不断增强司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在提高全民法制素质方面下功夫。要认真总结前五个五年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扎实做好“六五”普法的规划和启动工作。要紧紧围绕普法的重点对象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每年一次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着力推进基层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在调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上实现新突破。要按照分级负责、循序渐进、保质保量的原则,抓好依法治市工作,争取建成一批民主法治单位,培育和树立起一批依法治理的先进和典型。

五是周密衔接落实,在规划编制和争取项目资金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上编制出台“十二五”规划、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规划,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等有利时机,梳理司法行政业务与规划政策措施的对接点,科学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认真论证筛选项目,不断细化完善规划,力争得到国家、省上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和要求已经十分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切实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好司法行政系统的困难和问题,为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有力的领导支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要求,在人员配备、经费供给、装备配置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涉及的部门很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要重点强化对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履行好指导、管理和协调的重要职责,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要及时沟通、主动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逐步构建“大普法”、“大调解”、“大帮教”、“大创建”的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篇4

对于文化的概念,在学术界至今仍然无法确定与统一。文化的定义更是有种类繁多的表述。总起来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产物,广义的文化“是社会和人在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水平,它表现为人们进行生活的种种类型和形式以及人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狭义的文化仅指人们的精神生活领域。那什么是司法行政文化?对此学术界有比较一致的阐述:“司法行政文化指司法行政系统在多年的工作实践过程中长期形成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以及承载这些精神产物的物质载体的综合。它反映着司法行政队伍这一特殊群体共同的价值追求、工作理念、思维方向和行为准则。”相对于文化的定义,司法行政文化也有四个方面的构成,具体来说有: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

1.物态文化

所谓物态文化就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为保障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与活动而必须具备的建筑场所、活动设施、服饰装备等具体的物化形态。物态文化通过物化的方式来表达司法行政理念和司法行政精神。

2.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指司法行政系统为了使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具有特定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准则以及各种组织调节形式的制度体系。其具有凝聚性、结构的稳定性和时间的延续性等特点。

3.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是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活动方式,它体现着司法行政机关的精神面貌、思想理念、工作活力和价值情操。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他们的行为反映出该机关总体的价值选择和精神趋向。

4.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能够深入司法行政文化的内核,体现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精神信仰和理想追求。在长期的司法行政实践过程中,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形成共同的思想形态、意志态度和精神状况。精神文化渗透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直接推动着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二、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1.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应以“十”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思想上高瞻远瞩,行动上扎实有效,结合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吸收地方文化精髓,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认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融合起来,并渗透其中,进一步弘扬司法行政文化风貌和道德风尚。提高工作人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品质,逐步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精,“德才兼备”的司法行政人才,努力构建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激励型的司法行政文化。

2.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立足司法行政特色。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善于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活动中寻求工作思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去设计目标和制定措施,努力把司法行政文化渗透于实践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2)要循序渐进。根据文化的特性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求,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应该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分层次、分部门,低位起步,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建设任务。(3)坚持前瞻性与创新性原则。学习中西优秀文化传统,借鉴其他丰富多彩又充满活力的行业文化经验,吸取法治文化的精髓,认真研究司法行政文化创新理论,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力争建设一种顺应司法行政发展要求,体现时代精神文化,具有前瞻性和自我更新能力的先进文化形态。(4)秉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司法行政文化要求把服务司法行政工作作为基本的目标,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作为承担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挖掘他们的文化创新和建设的潜在能量,赋予司法行政文化以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

三、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对司法行政文化内涵缺乏深刻理解

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对文化的理解不够完整和全面,因此在具体的建设活动中就出现了很多偏差。首先,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事关整个司法行政机关,但活动只落实到了下设的宣传教育部门,其余部门并无协调和联系,更谈不上互赢共建,领导对此也漠不关心,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成了一个职能部门的事情。其次,文化活动简单,内容单一:把文化建设省略为几次简单的文艺节目和几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文化阵地普遍存在规模小、影响力弱等问题,缺少叫得响,群众认知度高的优秀文艺作品。这样的文化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整合功能,建设效果可想而知。

2.司法行政队伍力量薄弱

在法制社会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了更加繁重的任务,据调研得知,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行政机关队伍与过去相比较虽然有所增加,但明显跟不上目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机关编制紧张、年龄老化、学历层次较低,文化知识亟待更新。因此可以说,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已经难以适应新的任务与挑战,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因循守旧多、创新思变少,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升。在司法行政人才队伍中,缺乏精通文化和法治的复合型人才,文化作品创作质量不高,受群众欢迎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匮乏,机关部门、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度也不够,使各类司法行政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不够、渗透力不强,司法行政文化中独特的人文魅力,因受人才的制约而没有真正全面地呈现出来。

3.建设经费不足

受财政预算的制约,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所面临的经费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领导只重视外在的形象工程,对文化建设这样的软实力投入重视不够,这样,司法文化建设中的场所、软硬件、环境设施、服饰装备、文化活动等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再者,经费的不足,也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由于很多原因,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不高、自觉性不够。在工作中凝心聚力干事业、团结拼搏创品牌的意识不强,讲大局讲奉献、全局一盘棋统筹开展工作的干劲和精神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和状况。

4.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形象和影响力有待提升

由于历史和体制设计的原因,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地位不高、基础薄弱、影响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首先,从社会角度看,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其他相近的机关如公安机关相比较,我们就会显出明显的弱势,仅仅是工作性质的不同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自我定位时过分地依赖社会公众意识的认知,从而表现出自卑和失落的心态,这种心理状况对工作积极性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其次,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上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与支持,其形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不到真实的彰显。

5.司法行政文化发展缺少理论生存根基

成熟的理论体系能够坚定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从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等各个方面,为在建设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提供智力支持。目前,理论研究水平的低下、理论体系的阙如直接制约了司法行政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由于理论生存根基的薄弱,司法行政文化在建设动力、创新制度、模式方法、未来走向等诸多方面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现实困境。

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路径及措施

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应该长远规划,统筹兼顾,重在落实。要做好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制订行之有效的方案目标,循序渐进,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1.精心谋划,明确司法行政文化定位

为探索司法行政文化这一全新的课题,首先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员积极赴外和先进单位学习考察,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专题研讨活动,廓清司法行政文化概念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力求在学习中创新,在发展中超越。其次,上级主管部门要重视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指派专门分管领导,提供财政保障,出台专门的指导性文件来明确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思想和具体规划,包括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路径与保障措施。

2.加强研究和创作,不断丰富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实践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关键还是要加强对法治文化的学术理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注重在司法行政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司法行政文化理论。因此,要充分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创作积极性,多研究、多摸索、多创新,力争多出研究成果,指导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实践。要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文艺创作团体和专门人才创作司法行政文化作品的优势,鼓励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文化作品的创作,努力实现形式多样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的规模化,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文化宣传教育资源的丰富性和导向性。利用群众喜爱的各类艺术形式(比如故事、书画、戏曲、广告语等)传播司法行政文化。要加强司法行政文化成果的推广,通过召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经验,扩大其建设成效。对已有的司法行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要进一步研究放大其功效。要坚持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在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中,不断巩固司法行政工作建设的成效,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加强基础设施及阵地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

基础设施要注重品味和质量,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要立足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到司法行政标志统一、窗口人员工作着装统一、业务台账统一、工作流程规范统一、办公室环境统一、文化设施建设统一等几个标准的统一。统一的服饰、标志,彰显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齐划一的格调气质,对外便于识别和记忆,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对内能规范形象,增加工作人员的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印发统一的《业务台账规范要求》,包括人民调解、社会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帮扶安置等几个方面实现规范操作,业务台账格式统一、程序一致。办公环境和文化设施统一会给工作场所增添气氛。比如办公用品的配备和摆放,工作环境的美化、绿化、净化和亮化,不仅使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图书馆、运动室和文化展览场所环境优美洁净,使人心情舒畅、激发工作积极性,也能营造出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提升工作人员的文化品位。阵地建设是司法文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持续抓好的实事工程。在一段时期内,须完成各级各类文化中心平台建设,如文化广场、电台、宣传栏、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几级司法行政文化阵地网络,市级文化阵地建设要由市、县司法局向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司法单位延伸,在辖区内形成一批传播司法行政文化的主阵地;中心分设司法行政文化外景展区和室内几大功能展区,运用声、光、电、多媒体等多种手段,结合实物陈设、专题展板等方式,集中展示司法行政文化。要整合各类资源,借助社会的各种宣传媒介和力量,利用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市内交通等公益平台构建覆盖全市的司法行政文化服务体系。

4.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机关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精神文化生活是是司法行政文化的核心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丰富的文化生活不仅能够锻炼身体、弥补干群裂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集体自信心和凝聚力,更能够在充实精神世界、愉悦心灵、提高生活质量、和谐人际关系、赋予诗意化人生的美好体验等方面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根据当地特色和自身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体育活动,成立文学、书画、摄影、歌唱、戏剧等文艺俱乐部,定期开展演讲辩论、法律研讨、知识竞赛、文艺创作等各种沙龙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培养其业余爱好,为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提供温馨愉悦、展示自我才艺和理想的平台,提升他们的文化艺术底蕴和健康的审美品质。设立读书日、文化艺术节,成立业余艺术团,定期组织大型文艺汇演、创作成果竞赛活动,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司法行政文化品牌。

5.加大创新力度,开拓传播渠道

为提高司法行政文化的社会效应和整体形象,在巩固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以新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多元化、广覆盖的司法行政文化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形式,结合微博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文化,宣传本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借助各类公共场所比如大型电子显示屏、地铁围挡、路牌灯箱公益法治广告;协调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发送法律公益类短信、彩信。各部门、各单位运用板报、挂图、横幅、灯箱等各类载体,在电视台举办“法制宣传”“释案说法”,在广播电台开通法制热线等。总之,为了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充分挖掘各种载体,构建司法行政文化传播体系。

6.强化社会化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合力共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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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使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公众安全感有明显提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实现全面提升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公众安全感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司法行政机关公众安全感活动领导小组。

三、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为三个月,自9月24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动员部署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

局机关定于9月底召开全局干部参加的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使广大群众知悉我们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成果,增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二)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工作区域,认真开展各自范围内的调查摸排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工作部署对前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政法委,做好迎接县政法委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到“三个结合”。

此次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是创造和谐平安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下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把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塑造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

(二)突出重点,抓好“三个关键”。

在此次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力抓好宣传工作。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大力宣传我局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工作职能。二是全力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200个服务对象的对接服务工作,使他们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员、报道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搞好便民服务。尤其是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切实为广大群众多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