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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10 10:18: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

篇1

1水产养殖面临的主要难题

1.1渔业水域污染

现在世界各地的经济都在飞速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水质污染,比如河流、海水、湖泊等水系,尤其渔业水域的污染所产生的危害后果更加严重。由于受到工业污水排放以及化肥、农药等化学产品不同程度的污染,渔业水域水体的质量逐渐下降,如果不加以治理,不但会影响渔业养殖的成活率,而且有毒物质会残留在水产鱼类体内,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1.2生产环节不注意投入品使用

在进行水产养殖时,养殖户为了保障水产品的收益需要在养殖的水环境内投入饲料、药产品或者水质改良剂等,但是如果不注意投入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就会使水产品受到严重的污染。如使用违禁物严重超标的饲料进行饲养;违规用药,使用不合格药物预防鱼类疾病;不遵守用药方法及用药时间,休药期仍然用药等。

1.3可追溯信息集成困难

由于水体污染、滥用饲料、养殖环境不规范等一系列因素都会产生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很多国家都建立起了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但是由于渔业的水域面积比较大,污染源头、养殖环境、投放饲料、使用渔药等情况复杂,给水产品信息集成带来较大的困难;另外,世界各地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水平不一,使水体信息提供的来源不能及时、准确,不能全面系统地记录可追溯信息。现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是一个信息化的管理过程,已经是一个全球化发展的趋势,需要建立健全的水产养殖信息追溯系统,优化可追溯信息集成[1]。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分析

2.1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

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各地的环境污染都在大幅度加重,其中渔业全球化所产生的污染也引起了联合国的高度重视,为了使全球渔业能有全面遵守并适用的标准,制定了国际行为准则,各成员国都先后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积极参与国际上有关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沟通,为各国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渔业发展规划,并且对一些具体的养殖行为进行了系统的规范,从水产品的养殖到生产加工、运输等不同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规范管理;另外,在环境保护、生物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控制性与规范性的要求,重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影响社会和环境稳定的相互作用关系,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行标准、监督管理、执法管理、相关培训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任何养殖渔户都要提交认证申请的资料,之后由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签发证书,如果没有达到认证标准,需要整改合格后才通过认证,并且通过认证后还要持续维持与改进,否则在经营期间发现不合格会取消认证资格,需要再经过专业培训后才可以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2.2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渔业行业的经营行为,并且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是社会经济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逐渐会衍生出新的矛盾或问题,这就需要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地更新与完善。在体系建立的初期,由于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时涉及到企业申请的检查与认证,导致渔户们认为权力过于集中,因此出现了一批民间机构的认证,这些民间机构认证的公平性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与普及,而且吸引更多的从事渔业的商户参与进来。官方认证与民间认证在实践中不断地重新修订认证指南,保证其具有实用性、有效性与规范性,逐渐构建成完善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2]。

2.3政府与民众全力推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认证与民间机构认证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上有着一定的互补关系与作用,促进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提升水产养殖技术。政府采取投资扶持养殖技术,提供研究实验室与研究基地等,进行专项的研究,针对不同的水产品以节省资源为基础,不污染环境为前提,保障养殖的水产品达到认证的标准,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增加水产养殖效率,获取更大收益,这样使认证能够顺利地推行。其次民间组织对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所产生的系列问题都能够积极配合解决。由于养殖技术水平提高,使水产品的市场产生更激烈的竞争,一些小型的水产养殖户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倒闭失业。为了缓解这方面的矛盾,政府与民间组织成立合作性质的机构,继续雇佣失业的渔户从事养殖,解决了失业问题,同时也缓解了调整水产养殖结构而产生的失业问题。民间合作机构是传授先进科学养殖技术的重要组织,能从渔户的切身利益出发有效地实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对养殖品种的更新、技术方面的改进与管理方面的提高都提供了更多的学习空间,积极带动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推行[3]。

3部分国家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启示

3.1行政管理体系完善

国外对水产养殖业的行政管理主要分为水产品认证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水产品认证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品相关的认证和认证产品的管理,另外对水产养殖的饲料、渔药等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要负责收集消费者所反馈的质量问题信息,与消费者之间协调沟通。水产品认证部门在水产养殖、加工处理、运输交通、资源保护上都进行比较全面的系统管理,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水产品的质量及价格进行调控,以保障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水产品的加工与运输环节,它与认证部门之间通常需要合作。比如对渔药的残留量进行检测时就需要合作进行。而食品安全部门则是对水产品的风险进行相应的评估,并且监督与指导有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进行科学检测和分析,根据检测出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解决措施。

3.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规范水产养殖经营活动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日本和欧盟地区的很多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执行标准体系。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说明了从生产到运输、从运输到销售,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可追溯信息制度上,明确了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与注意事项,以保证水产品在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可以追溯到根源。欧盟在水产品食品安全中详细说明了水产品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主体任务与责任,在可追溯信息上也进行了规范,所有水产品的标签都做了细致的要求,以及经手人的相关信息等都要在标签上进行详细说明,以保证每个环节的问题都能及时落实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国外关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主要的法律有《食品安全法》《水产品质量标识认证法》《食品卫生法与药品法》等,鲜活类食品需要有产地标识、水产品药物残留标准、食品生产设备等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有相关的部门监督与指导。健全的管理体系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水产养殖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并且引领政府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发现违规与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或处罚,避免影响身体健康的有害食品流入市场,从法律上为人们的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依据[4]。在我国,涉及水产品养殖业管理的有9个部门之多,包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部、商务部、农业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这些职能管理部门中,农业部是最主要负责管理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部门。涉及水产品管理的部门多,容易产生职责分工不清,缺乏监管力度,出现问题还容易相互推诿、“踢皮球”。

3.3不断推出水产养殖新品种

随着科技的发展,应用在渔业方面的技术也越来越发达,水产养殖很注重品种方面的培育,这是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而采取的一种适应措施。渔业部门在调整渔业结构的同时,还应该根据养殖水域的环境和水产养殖的特点,培育出适应环境生长的品种并且重点养殖。在这方面一些水产品养殖大国具有丰富的经验,例如挪威比较出名的大西洋鲑,根据本国的地理环境与鱼的生长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发与研究,对其自身的疾病预防等都有相应的解决措施。在饲料方面合理地科学搭配,形成有本国特点的养殖优势品种;在鱼苗培养上、成鱼养殖上、饲料品种研发与使用上,都有全面的规划,扩大养殖范围与销售范围,取得很大的成效与收益。

3.4推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

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率先认识到高密度养殖所存在的种种弊端,高密度养殖不但会使养殖水域产生水体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平衡,从而影响水产养殖对象的生长与繁殖,非常不利于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国外水产养殖发达的国家已经开始大力推广生态系统的养殖模式,这是水产养殖模式的发展趋势。生态系统养殖模式就是利用在生物链中不同层次的生物所需要的供给,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的养殖模式,在这种养殖模式中所存在的各种生物物质都在被有效、节能地充分反复利用,属于综合技术性较强的养殖模式。它的优点是减少对渔业水域的污染,同时还能养殖不同生物层次的养殖产品,提高了单位水体的养殖产量,使养殖效益最大化。

4总结与建议

现在世界上水产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大国和进口国家,均制定了有关水产养殖的法律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并且根据水产品市场的变化而不断更新与完善,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也在不断地建立与健全,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与不足。只有建立健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才能保证水产品从根源上避免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要加大水产品养殖和加工领域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围绕“安全”二字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水产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加强水产品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健全养殖水产品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还应该明确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关。

参考文献:

[1]刘新山,张红,吴海波.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15,33(5):98-106.

[2]鲍旭腾,徐皓,张建华,等.水产养殖面源污染控制的最佳管理实践[J].南方水产科学,2012,8(3):79-86.

[3]于辉辉,李道亮,李瑾,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关键控制点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4,42(1):239-241.

篇2

四、养殖过程管理

(一)苗种放养

1. 选择体格健壮,发育整齐,体表干净,活力强,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的苗种进行放养。

2. 苗种下塘前要对苗种进行严格的消毒,以防将病原苗带入养殖池塘。消毒的药物主要有高锰酸钾、漂白粉等,一般通过数分钟的水中浸泡进行消毒。

3. 不同种类的混养,搭配要合理。混养不仅具有提高单位养殖水体效益和促进生态平衡的功能,而且具有保持养殖水体中正常菌群调节微生态平衡、预防传染病爆发流行的作用。

4. 对于一些海水养殖品种,要调节好适宜苗种放养的盐度。当池塘的盐度不适宜时,可在池塘一角用竹杆、尼龙薄膜等围成一个适宜苗种放养的小区,并在尼龙薄膜上刺一些小孔,先将苗种放入围栏的小区里,使其慢慢过渡适应池塘的盐度,以提高苗种放养的成活率。

5. 要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选择适宜的放养时间,特别是在春季,一般池塘水温偏低,放苗时间选择不当,可能造成大量苗种死亡。另外,在一些地方可能还要考虑到容易发病的季节和台风等因素。

6. 放养苗种前要对池塘水质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测,确保达到苗种的适宜要求。

7. 苗种的放养密度要根据不同养殖品种、池塘环境及养殖技术等确定。放养密度适当,个体发育整齐,增重倍数大;放养密度过大,个体发育慢,增重倍数小。池塘增氧机械配套齐全,养殖密度可增加,一般情况下:无增氧机械,则亩产量控制在300公斤以内;亩0.3千瓦增氧机械,产量控制在700公斤以内;亩0.6千瓦增氧机械,产量控制在700~1000公斤;亩1千瓦增氧机械,产量控制在1000~1500公斤;亩1.5千瓦增氧机械,产量控制在2000~2500公斤。

(二)饲养管理

1. 调节好水质

平时要随着养殖对象的增长,搞好水质调节工作,适时向养殖池塘加注新水,逐步加深水位。一般每隔10~15天注水一次,每次加深5~10厘米。3月份以前,因水温较低,鱼体尚小,池水不必太深,水深保持 1米左右为宜,这样有利于提高水温和培肥水质。以后随着水温逐步回升,池水也需逐步加深。从 7月份起,直到年底,水深应加深至 2米以上,保持最深水位,这样有利于防止水温过高,扩大鱼类活动范围。

在养成期,应维持养殖池塘的环境稳定,确保水质符合无公害养殖水质条件。通常情况下养殖水质应维持在一定水平,当水质状况如水色、理化指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采取换水的方式或使用化学药剂,调节水体的pH值、氨氮、硫化物、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等指标,以维持养殖环境稳定。当温度发生较大变化时,可适当进行加减水,调节水温。通过水色观察,可粗略判断单胞藻的种类和数量,适量的单胞藻不但能调节水环境,也是较好的开口饵料。水不够肥时,可通过在养殖池塘加入适量营养盐或肥料的方式,促进单胞藻的生长。在气压较低的天气或阴天时,可适当打开增氧机,增大水中的溶解氧,防止发生浮头现象,以免养殖对象的抵抗力和抗逆能力下降。

2. 科学投喂

本着促进养殖对象快速生长、节约饲料成本、保护环境的目的,确定投喂次数。不同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日投喂次数和每次投喂的饲料量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的养殖品种、养殖模式来确定饲料的投喂数量。

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全年饲料的用量。计算公式: Q=PrKA,式中:Q为某种饲料全年的用量(公斤);P为池塘的投饵鱼产量(公斤/亩);r为该种饲料的搭配比数(%);K为该种饲料的饲料系数;A为鱼池总面积(亩)。 一年中各月的投饵计划,主要根据各月份的水温、鱼类生长情况和饲料供应情况来制定。因为鱼类是变温动物,摄食量显著地受水温变动的影响。同样体重的鱼,在适温范围内,水温越高,摄食量越大,因此,投饵率是随水温升高而增加;而在同样的水温下,一种鱼的适宜投饵率又有随着个体的增长而减少的趋势。一年之中的投饵工作应掌握“早开食,晚停食,抓中间,带两头”的投喂规律,即将全年的各种饲料主要集中在6―9月鱼类摄食旺盛、生长最快的季节投喂,6月份以前9月份以后投喂饲料的比例则较小。每日的实际投饵量,主要根据季节、水色、天气和鱼类摄食情况而定,具体做法可根据以下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适当增减。

每次饲料的投喂量,颗粒饲料以投饵后15~20 分钟内吃完为适度;糊状饲料以每次投饵后1小时内吃完为适度;青饲料以当天吃完为适度;贝类饲料以下次投饵前吃完为适度。通常天气晴朗,水中溶氧量高,鱼群摄食旺盛,应适当多投;反之,天气闷热,水中溶氧量低,鱼群食欲不振,而且残饵腐败快,容易使水质变坏,应少投或不投。池塘水质清爽,鱼群摄食旺盛,应多投;水质不好,过肥、过浓,鱼群食欲不振,应少投;水质很坏,鱼群已浮头时,应禁止投喂。

饲料的投喂方法,投喂饲料实行“定时、定点、定量、定质”的原则。“定时”,即每天定时投喂饵料,一般要求每天上午8―9时投喂一次,下午3―4时再投喂一次;“定点”,即每天在固定的场所投喂饵料;“定量”即每天的投饵量要相对稳定,不可忽多忽少,每天投饵量为池中吃食鱼总体重的5%左右;“定质”,即要求投喂的青饲料及动物性饵料不腐败不变质,精料无霉变。投喂饵料时,应遵循“先粗后精”的原则,即先投喂青饲料,让草鱼、鳊鱼等草食性鱼类先吃饱,然后再投喂精料,投喂量以投喂后2小时内吃完为宜。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中使用的促生长剂、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抗氧化剂或防腐剂等添加剂应当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定;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来防治疾病或促进生产。不得在饲料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养殖无公害水产品使用的饲料卫生指标及限量参照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执行。

专用于投喂加药饲料的投喂器具、运输工具和包装用品等在使用后,须经严格清洗,否则不能再直接使用;使用添加有药物添加剂的饲料时,需严格遵守饲料标签所注明的休药期;不能直接使用鲜鱼、冻鱼和动物内脏作饲料,如必须使用时,应保证新鲜、无腐败。动物屠宰场的废弃料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处理。

3. 加强巡查,注意应对

每天要坚持早、中、晚巡塘3次,黎明时要注意观察池鱼有无浮头现象,日间要注意观察池鱼活动和吃食情况,傍晚要注意检查全天吃食情况,看看有无浮头预兆。到了夏、秋高温季节或天气突变时,还应在半夜前后巡塘,以便及时防止严重浮头现象。巡查中,如发现养殖对象有异常情况,极有可能是不良征兆,应及时进行水质监测、疾病诊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治疗措施。每日观察养殖对象的摄食和饲料利用情况,有助于及时调整投喂方式和增加投喂量,使饲料利用达到最大化。根据其生产特性定期测量和观察养殖对象的生长速度、生活习性,加强养殖管理。定期估测池内养殖对象数量,有助于调节投喂的饲料量,减少饲料浪费。

4. 做好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水质常规指标的日常监测,应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确定日常检测指标、方法、频率、人员、记录等,并进行日常检测。池塘的清洁卫生工作容易被忽视,而许多鱼病都是因为池塘环境卫生不好,恶化了水质而引起的。因此,在平日巡塘中应随时捞除残草、剩饵、死鱼和其他杂物,以免污染水质;每隔10~15 天就要对食场和饲料台清理消毒一次,并采用漂白粉挂篓和结合泼洒生石灰的方法预防鱼病。实践证明,在鱼病流行季节,精养塘每隔半个月按每亩水面平均水深1米,用 20公斤生石灰兑水后全池泼洒,对预防草鱼的出血病和烂鳃病效果很好。

(三)病害预警与安全用药

1. 病害的预警预防

病害防治是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关键。对于病害防治,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由于水产养殖的对象生活在水中,不易观察到水生生物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而一旦发现已经是死亡的水生生物,有可能病害已经处于比较严重的状况。因此,平时要对水产养殖病害高度重视和警觉。在养殖过程中,生产单位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防止养殖水产品发生病害:①必要时,彻底清池;②维持良好生态环境;③投优质饲料;④采取隔离、消毒措施,对病死养殖对象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⑤适当进行药物预防。

2. 安全使用药物

当水生生物疾病已经发生,必须使用渔药、其他化学剂和生物制剂时,应请渔医诊断开具处方,开具处方人员应具有国家法定的执业资格证书。生产单位用药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处方或产品说明书操作。生产单位发现养殖对象发生疫病或疑似疫病时,应及时向当地水生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销毁、限制养殖水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为了加强养殖用药管理,避免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化学剂,必须保持病害防治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应至少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处方、处方出具人签名、治疗效果等。另外,为了加强渔药与其他化学剂和生物制剂购买、贮存和使用方面的管理,在购买、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以下记录:①购买和进出库记录,包括每一批购买物品的名称、供应商和生产商名称、批号、收货数量、购买日期、入库日期、产品有效期、贮存要求、用尽或废弃处理日期及相关的经手人签名等;②供应商名录,包括名称、联系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和产品标准文号等;③使用记录,包括施用渔药或化学剂的编号、用药剂量和浓度、给药方式、疗程、停药日期等;④饲料添加药物记录,包括药物名称、掺药周期、投喂日期和休药期等。相关文件记录必须保存至该批水产品销售后2年以上。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按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要求,一是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二是规定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上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三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四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五是明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使用的渔药应“三证”(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齐全。

五、建立养殖日志和产品产地标签制度

养殖记录是养殖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文档资料,必须保存好,不能凭个人记忆来取代数据和现象的记录。

通过建立养殖生产和用药记录制度,不仅有利于养殖者掌握生产动态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生产效益核算,而且有利于养殖者掌握水质变化、病害发生情况、渔药和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便于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对策。同时,有利于加强对产地环境的管理,有效保护生产者的权益,有利于推动创品牌活动,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六、收获和运输

养殖场应于捕捞前按照产品相应的行业标准要求,结合生产单位养殖环境和养殖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部或部分指标的检测,对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取隔离、净化或延长休药期等措施,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方可捕捞和销售。

捕捞前,生产单位应保持对捕捞用具、盛装用具、净化和水过滤系统、运输工具等与养殖产品接触表面进行清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还应对冷藏设施、供水系统、制冰设备等进行检修和清洁。另外,捕捞前还应确保所有产品满足休药期要求。在捕捞过程中,宜选择合适的气候和时间,小心操作,防止收获的产品受伤。

篇3

关键词水产养殖;用药;水产品;质量安全

1当前水产养殖用药的管理情况分析

从目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在用药运营市场的规模变得越来越大,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可知,在全国范围内的渔药规范销售点大概有3000多个,其中以水产养殖产区为主。实际上,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的过程中,依然显现出诸多不同的问题和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从相关统计的信息中,能够获知,现阶段,国内此类型的生产公司约500多家,以水产养殖作为主业的公司约3×104多家,每年制造与销售的“非药品”高达16×104t,销售额大约15×108元。在此过程当中,很多“非药品”流入到水产养殖市场中,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部分水产品当中包含了不明物质,缺少详细说明,属于水产养殖管理当中易于忽视的环节,严重影响到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1]。

2水产养殖用药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策略

2.1注重水产养殖用药的管控,强化药品残留的监管工作

众所周知,我国水产养殖业非常庞大,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化。关于水产养殖用药管控工作可谓十分重要,需要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做到因地制宜,积极落实针对水产养殖用药安全的监管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应该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管与引导,并且帮助广大养殖户构建用药记录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药品的运用档案信息,同时加大对养殖企业与个人落实休药期方面要求的监管力度。第二,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执业渔医人员队伍,并且积极落实处方药管理机制,确定用药的具体责任方,使得用药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和科学。第三,不断推广与宣传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实现用药知识的普及,让广大水产养殖企业与养殖户意识到科学用药的重要性,并且学会辨识假药,规范自己的用药行为。第四,不断加强对水产品药品残留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一些条件充足的区域,可以将最后的药品残留检测结果当作动物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参考和根据。

2.2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机制完善的速度

许多发达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早已出现,属于广大消费者行使“查知权”、“知情权”以及“选择权”的主要手段。不过,国内关于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机制的落实缓慢,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够理想。基于保证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的目的,有关部门应该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机制的完善速度,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水产品。与此同时,还需要执行水产品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等机制。由于水产品的宣传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与资源方面的优势,从而形成紧密的关系网,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源头则需要包含在水产技术宣传制度内容当中,依靠水产技术的推广和宣传方式,达到对水产养殖过程和水产品质量与安全信息的搜集、整合以及科学处理,保证准确性[2]。

篇4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的

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水产品食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生产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水产种苗场必须有《种苗生产许可证》,成品养殖场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渔业捕捞渔船必须持有《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以上证件

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生产企业在申办《种苗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证》时,必须承诺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签订承诺书,(已取得《种苗

生产许可证》或《养殖证》的生产单位,必须在年审时补签承诺书),内容包括:

(一)健全养殖生产日志,有完整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生产过程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

令)要求。

(二)生产环境整洁卫生,饲料房和药物房分开,摆设整齐,有饲料、药品进出台帐。生产管理人员熟悉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法规及

禁用渔药名称。

(三)在显眼处张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食品动物禁用的兽

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生产品种相应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及企业制定的用药、饲料、水质监测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水产品必须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用镜框装好挂在显眼处,竖立基地标志牌及塘号或池号标志。

四、海洋捕捞渔船办理捕捞许可证时,必须承诺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签订承诺书(已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必须

在年审时补签承诺书),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捕捞生产日志;

(二)建立销售台帐;

(三)禁止有毒河豚等有碍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水产品上市和食用,如捕捞到有毒鱼类应做无害化处理;

篇5

一、水产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我局对水产站工作人员进行细化分工,实行包片负责的制度,每个人负责几个固定的养殖场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指导,养殖场所在的乡镇水务技术推广站站长为区域质量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养殖水产品的日常监管。同养殖场签订了水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形成了从上到下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体系,加强了水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局坚持以正面宣传和舆论导向为主的方针,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养殖技术知识相结合,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安全防控相结合,以提高养殖业主健康养殖、依法防疫、依法经营参与意识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我局根据我区水产养殖实际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印制了《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场所巡查监管记录》等记录资料,通过召开业主培训会、深入养殖基地向生产养殖业主散发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年共计举办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100余人,张贴标语3幅,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把渔业投入品的质量

我局以生产环节为重点,主要检查养殖场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档案等内容,特别是针对渔药进货记录、渠道、采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此期间,共清查养殖场12个,未发现违规渔药。但是,部分养殖场却存在未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的行为,未建立生产记录的养殖场有3个,主要是生产记录不完善,用药记录不全,我局已作出批评教育,并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以不定期的形式,对其重点进行突击检查,有力地促进其整改。

(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我局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养殖户对水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今年已完成40个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主要包括长吻鮠、鲫鱼、翘嘴红鮊、草鱼、鲢鱼、斑点叉尾鮰等,抽检结果均为合格,未检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从源头上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我区百姓的餐桌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很多水产养殖场是小户经营,资金少,规模小,意识差,生产不够规范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养殖户未能按规定做好记录生产、用药、销售情况,有的未将记录按规定进行保存。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对文化素质较高的养殖户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养殖技术含量,通过辐射带动的方式,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的养殖行为,督促他们完善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三)继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模式,通过实行种苗生产许可制度和养殖证制度,把好养殖生产准人关,通过规范养殖行为,建设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地、优势产品基地,通过实行渔医制度,推进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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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法;途径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对食物来源及汲取营养多样化的需求愈加强烈。作为食物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因其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而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在渔业的发展过程中,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如何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水产品安全管理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水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成为摆在渔业相关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1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概述

水产品的质量是指水产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所具有的内在属性和外部特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程度。由于能够提供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含有高度不饱和脂肪酸和卵磷脂,尤其是能够提供丰富的蛋白质,水产品一直被公认为是营养充足的放心食品。

保证水产质量安全最主要的途径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所谓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与水产养殖相关的各个部门,为了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而进行分工合作,从而形成的一整套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由于水产品的产销链条包括水产品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水产品供应等3个主要环节,因此,根据产销环节的不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存在养殖质量安全、加工质量安全和供应质量安全等3种形态。

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

截止目前,我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建立了包括法律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在内的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的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主要表现在:初步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水产品标准化工作逐步开展、水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初见成效。

然而,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水产质量安全管理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生产加工环节

缺少全面统筹和系统规划,导致养殖密度过高,养殖秩序混乱;水产养殖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严重;家庭作坊式的水产养殖企业滥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增多;从业人员缺乏水产养殖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

2.2 产品供应环节

供应标准化、规范化的缺失导致水产品供应的二次污染。

2.3 安全监管环节

涉及部门较多,分工不明,监管乏力;水产品标准化进程缓慢,质量监督检查检测体系存在漏洞,质量认证体系不健全。

3 建立健全水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方法和途径

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不仅是保证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其质量安全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刻不容缓。建立健全水产质量安全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加大渔业监管的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渔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统一的水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协调不同法规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增强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使渔业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加强渔业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构建一支执行力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切实承担起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同时,还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2 理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

目前,水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部门主要涉及到渔业、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应尽快理顺现阶段的管理体制,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职责分工,逐步建立权责统一、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3.3 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成员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宣传贯彻政府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意识,促使行业成员将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渔业的前提和基础,保证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4 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水产品质量认证体系

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是渔业的三大重要标准体系,其中:质量标准体系是渔业全面科学管理的条件与基础,质量检测体系是渔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质量认证体系则是整个渔业质量安全体系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保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者缺一不可。

3.5 加大水产品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避免水产品的二次污染

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加大水产品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样是建立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应同时将加工和流通作为监管的重点,防止水产品的二次污染,确保水产品从加工到流通全程物流的产品质量安全。

4 福建省建立健全水产质量安全管理的实践

福建是我国的渔业大省,水产总产量名列全国第三,人均产量更是位居全国第一。2012年,福建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约为628万t,渔业产品产值达950亿元。仅2013年上半年,福建省水产品总产量就达到308.13万t,同比增长4.67%。其中,海洋捕捞产量为76.13万t,海水养殖产量为196.73万t,淡水产品产量为35.27万t。

水产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一直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认证与监管并重的无公害水产品工作方针,通过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整治等行动,对水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品种、单位进行重点监测,实行苗种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监管。同时,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单位依法采取停止销售、责令整改、苗种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

然而,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福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渔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水产养殖者对渔业投入品的使用比较混乱;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监管的人员、经费和手段欠缺或欠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有效适应变化中的实际情况;鱼药的使用和管理相对混乱;水产品的质量受环境污染的影响日趋严重等。对此,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如就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检查,并于2011年建设了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程监控水产品的安全质量。借助自助查询终端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使消费者对购买的水产品进行实时查验,获取水产品的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追溯信息,满足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相关信息的知情权。通过一系列质量保护措施,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5 结语

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门,渔业在我国的食品供给结构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否不仅关系到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提高水产品的安全性,建立水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对此,渔业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从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消费等环节入手,加强渔业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建立统一协调、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律机制,加强全程物流的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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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欢,马兵,宋怿,等.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思考[J].中国渔业经济,2010(5):74-78.

[3] 常忠岳,江礼德,王军飞.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策[J].渔业致富指南,2012(1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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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卢家书,欧宗东,李育培.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J].渔业致富指南,2012(1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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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县关于加快发展精品农业、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水平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精品农业发展方向,以建立和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实施水产种子种苗等工程,加强水产品牌等建设,突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管理,健全完善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精品渔业,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县渔业产业发展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实施四大工程

1、实施水产种子种苗工程。优质的水产种子种苗是我县大力发展精品渔业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最需要突破的薄弱环节。要围绕虾类、龟鳖类、河蟹、常规鱼类、名优鱼类分别在姚庄、西塘、陶庄、天凝等镇建立8~10个县级以上规模化水产种苗繁育和培育基地,加强良种选育与提纯复壮,并逐步试行良种补贴政策,重点提高中华鳖、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青虾、河蟹、鳜鱼、常规鱼类等主导品种的优质种苗生产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同时,在西塘镇鸦鹊村、姚庄镇*村各建设1个县级水产种苗引种育种中心,加强水产良种的引进、开发、研究和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与省水产引种育种中心的配套能力。

2、实施标准化鱼塘建设工程。继续以标准化鱼塘建设工程为抓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完备、养殖模式生态、经营机制健全、生产管理规范科学的现代渔业示范基地。结合标准化鱼塘建设,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初步建立起符合*特点的水产标准化体系和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力争到2011年,确保完成1万亩水产标准化鱼塘及老塘改造实事工程,力争完成3万亩水产标准塘建设任务。建成1万亩符合“四个一”要求(即有一个优势品种、一个知名品牌、一个健康养殖模式、一套完善的经济运行机制)的生态高效现代渔业示范基地。

3、实施主导品种提升工程。围绕我县的主要养殖品种,重点打造五大主导品种精品区。一是建设2万亩“三虾”精品养殖区。在陶庄镇、姚庄镇和惠民街道重点发展南美白对虾精品养殖区,在西塘、干窑等镇重点发展罗氏沼虾精品养殖区,在姚庄镇重点发展青虾精品养殖区。力争到2011年,“三虾”精品养殖面积超过2万亩,年产优质商品虾6000吨,年产值超1.5亿元。二是建设5000亩龟鳖类精品养殖区。重点在姚庄、天凝等镇发展中华鳖(太湖花鳖)、日本品系中华鳖、鳄龟等龟鳖精品养殖品种,同时建设3~5个规模化龟鳖种苗繁育基地,年产龟鳖种苗500万只。力争到2011年,全县龟鳖精品养殖区年产优质龟鳖2000吨,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三是建设1万亩河蟹精品养殖区。重点在陶庄、西塘等镇建设河蟹精品养殖区,在姚庄镇建设虾蟹混养精品区。力争到2011年,年产优质河蟹500吨,年产值达3500万元以上。四是建设万亩“四大家鱼”精品养殖区。重点在姚庄、陶庄、西塘、天凝等镇建设1万亩“四大家鱼”精品养殖区。力争到2011年,年产优质商品鱼8000吨,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五是建设5000亩名特优鱼类精品养殖区。重点在陶庄、西塘、干窑、天凝等镇发展鳜鱼、加州鲈鱼、太湖白鱼、乌鳢等名特优鱼类。力争到2011年,全县名特优鱼类养殖面积超过5000亩,年产优质鱼3000吨,年产值超6000万元。

4、实施水产清洁养殖工程。制定清洁养殖实施规划,大力推广虾蟹草、鱼鳖混养、河蟹套养鳜鱼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建设2000亩水产清洁养殖基地。积极实施标准塘改造、清洁养殖、排放废水处理等综合治理措施,着力转变水产养殖发展方式,推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重点在陶庄镇建设350亩水产清洁养殖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积极探索水产养殖和水环境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生态渔业发展新路子。

(二)加强三项建设

1、加强水产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带动战略,不断提升*水产精品的软实力,进一步增强*水产精品在市场销售中的竞争优势,带动整个渔业产业的发展。鼓励水产专业合作社、水产行业协会、渔业龙头企业、水产养殖大户通过品种改良、产品基地双认证和品牌营销,争创水产精品品牌。力争到2011年,全县培育省级以上名牌水产品5个,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机水产品10个以上,积极推动我县由水产养殖大县向水产养殖强县转变。

2、加强加工和流通渔业建设。通过引进外资企业和培育本地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展我县主要养殖水产品的精深加工业。继续做好南美白对虾“订单渔业”,进一步加强青鱼、加州鲈鱼等特种水产养殖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攻关。支持渔业加工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户合作建立水产精品生产基地,促进产销对接。大力推广超市直供、连锁专卖、网上销售等现代水产物流模式,拓宽水产精品流通渠道。积极培育水产经纪人队伍,规划建设水产品交易市场,进一步拓展*水产精品的销售市场。

3、加强休闲渔业建设。充分发挥我县地理位置优越、湖荡湿地和池塘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大力加快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4家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几年努力,再培育2-3家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休闲渔业与旅游渔业的有机结合。力争到2011年,全县从事渔业休闲的基地达到10个以上,休闲渔业经营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形成分布合理,特色明显的休闲渔业新格局,使休闲渔业成为我县渔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突出两项管理

1、突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全县要以创建“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为契机,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强化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水产养殖、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从水产种苗、水产饲料、渔用药物等环节着手,加强对温室甲鱼养殖户的重点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健全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系及监控网络,加快建设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着力构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11年,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突出渔政执法管理。渔政管理是渔业生产和发展精品渔业的重要保证。要继续加强养殖证的管理工作,按照《*县水产养殖规划》,认真做好内外荡养殖证的发放、换证年审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对无公害基地、水产种苗场、水产饲料生产企业规范性的管理措施,加强渔业水域资源增殖和生态环境管理,为发展渔业生态养殖和精品养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严格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电捕、偷盗养殖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四)健全一个体系

进一步健全推进精品渔业发展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全县要结合大力发展精品渔业、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良好契机,积极推动渔技推广机构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生产基地、合作社、养殖企业、养殖户的技术对接,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基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不断提升我县渔业的产业层次。同时,结合新型责任渔技制度的实施,切实加强渔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深化渔业实用技术培训,构建适应精品渔业发展要求的新型渔技推广体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精品渔业是实施生态渔业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必然途径。县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农办、发改、财政、科技、环保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积极推进。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抓紧落实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员,重点镇(街道)要专门建立工作班子,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科学制定规划。各镇(街道)要从市场需要和本地区的水产养殖优势出发,制定本镇(街道)发展精品渔业的工作方案,重点镇(街道)要制定三年期的实施规划。要依托现有的水产品品牌基础,进一步加大水产精品品牌宣传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建设一批规模化精品渔业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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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广东省海丰县渔业生产从业者众多,由于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制和道德诚信教育缺乏,渔民和相关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仍然淡薄[1]。

1.1.1健康养殖理念宣传推广不够

由于政府部门宣传引导不够,一些渔民仍局限于传统养殖方法,缺乏科学、安全、健康的养殖理念。

1.1.2安全知识和法制教育缺失,质量安全意识淡泊

一是对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认识不够。由于渔业水域环境的外来污染,加上养殖自身污染,造成养殖水体重金属、石油类、挥发性酚和药物残留等指标严重超标,海洋赤潮频发,造成养殖病虫害多发。当病害发生时,为迅速控制疫情,养殖户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损失而滥施违禁药和使用不合格饲料,全然不考虑投入品是否安全、是否会造成药物残留,致使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部分渔药和饲料生产商道德诚信缺失。由于利益驱动,部分渔药(饲料)厂家不能很好地执行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渔业投入品质量良莠不齐。有的滥用抗生素和添加剂,造成养殖水产品品质下降、养殖水体污染,通过养殖水产品的富集,进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并导致贸易摩擦、出口受阻。

1.2监管合力不强

由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多头管理,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上,县渔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狭窄,仅负责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渔药、饲料等投入物使用环节的监管,而整个安全环节中最重要的渔药(饲料)生产、销售环节则归口县农业(兽药管理)部门跨行业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客观上造成渔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的混乱。一方面,渔药生产、销售仅靠兽药管理部门跨行业管理,普遍存在问题为人员少、力度薄弱等,因此实际操作中往往力不从心,造成渔药生产、销售秩序较为混乱,冒号生产、无证经营、生产出售禁用药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产品质量难以保证,而且直接或间接地误导了渔民群众的用药行为;另一方面,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多头管理,导致监管难以到位,管理效能低下。

1.3管理机构及执法条件落后

1.3.1机构及队伍建设滞后

海丰县水产品生产经营分散,涉及千家万户,监督检查点多面广。由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目前,县一级渔业主管部门内部还没有专职的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日常的检查执法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搭建,人员专业技术素质不高,监管队伍建设明显滞后,难以适应水产品安全执法监管的需要。

1.3.2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设施薄弱

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和检测设施比较匮乏。主要表现在海丰县在水产品安全方面的技术投入不足,造成检测手段落后,检测力量薄弱,日常监督检查只能对养殖池塘投入品进行现场检查,水生动物产品和水产种苗的检验检疫工作仍无法正常开展,为疫病防控和水产品安全监管带来一定困难[2,3]。

1.4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滞后

1.4.1渔业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是缺乏科学的养殖规划。部分地区养殖区域布局不合理,容量失控,池塘交叉感染,养殖自身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二是渔业基础管理工作落后。《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水产种苗许可管理、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建设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进展缓慢,全县水产养殖的基础管理数据库不全面,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难以普及到位。

1.4.2渔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

渔业水质环境质量、水产种苗、健康养殖生产及水产品加工等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仍不够完善;地方适用标准制订及推广示范工作滞后;标准的宣传、执行力度不足,很多养殖生产者根本不重视标准生产,部分生产标准形同虚设。

1.4.3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薄弱

广大渔业从业者对水产品品牌、包装、标识等现代质量管理意识淡薄,养殖企业原产地环境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仍处于空白。

1.4.4可追溯系统不完善

可追溯系统是指通过最终产品携带的信息来追溯产品的源头—水产养殖场或海上捕捞区域。

1.4.5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

进入市场或超市的水产品仍不能得到有效的检测。

2广东省加强海丰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

要健全和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尽快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促进渔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是当地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4]。

2.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产品安全意识

政府要加强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借助报刊、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渔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责任感,提高广大渔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对水产品药物残留危害性的认识,使抵制生产、经销和消费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水产品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2.2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水产品安全监管合力

2.2.1完善管理体制

明确渔业主管部门作为渔用药物、渔用饲料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使之切实担当起养殖投入物从生产、销售到投入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责任。

2.2.2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建议从政府层面,对目前分散在农业(兽药管理)、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进行全面梳理,理顺并完善渔药(饲料)生产经营、初级水产品生产、水产品加工及市场流通各环节监管的责任权限,做到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抓出成效。搞好各个环节部门之间管理的衔接,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和责任空白区,增强监督管理效果。

2.2.3建立有效的举报投诉运行机制

建议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系统,落实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互相监督,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工作氛围。

2.2.4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增强监管实效

探索建立有效的乡镇、村、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站质量安全联络员机制,切实发挥基层监管作用。鼓励和支持建立水产专业协会和合作社,通过行业合作组织,推进行业自律。

2.3加强渔业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水产品安全执法管理水平

政府要加大机构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的支持力度,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齐抓严打做好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测试机构、队伍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执法监管水平[5]。另外,要加强基层检测监控点建设,可根据海丰县水产品生产的区域特点,在西片的小漠镇、东片的赤坑镇、北片的平东镇分别建立水产品安全检测监控点,配备水产品检测监控硬件系统,能对常见的水生动物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进行初步诊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能力。

2.4加强专项整治执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2.4.1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和渔用物资市场整治力度

强化海洋(渔业)生产环境监测与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用药物的行为;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2.4.2加强产地监督抽查

制定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计划,以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及激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2.4.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列入渔业主管部门日常工作日程,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严防违禁药物残留超标的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管台账、卷宗,落实违规行为整改结果验收制度。

2.4.4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把好养殖产品源头质量关

水产品质量,首要环节在于苗种质量。对全县辖内的苗种生产单位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种苗出场检疫制度,对具备有生产条件、但还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无证生产、违法用药和生产日志不全等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进一步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6]。

2.4.5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

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强化制度和网络建设,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坚持监管与服务同行,大力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和品牌渔业建设步伐,努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产品。

2.5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水产品安全服务水平

2.5.1加强渔业管理体系建设

在对养殖容量开展广泛调查基础上,加强养殖的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养殖布局,实施“环境友好型养殖”,避免因高容量养殖而可能导致的对渔业环境的破坏,预防养殖品种大规模疾病的流行爆发及水产品质量的下降。依法加快《养殖使用证》等的发放进度,完善养殖基础管理。加强养殖设施的标准化改造,组织实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行动计划,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加强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建立渔需物资的索票要票、生产活动记录、用药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台账制度。

2.5.2加强渔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大力推广应用各类质量标准,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普及标准化知识,建立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渔业标准化体系。大力扶持渔业龙头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按照绿色、无公害水产品标准要求,加强对养殖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池塘的标准化改造。

2.5.3加强水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水产品质量认证,把认证范围由以往的水产加工行业逐步向水产加工和养殖并举的方向发展,使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产地环境和产品双认证。培育一批无公害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使其做到有企业化经营、有注册品牌、环境检测达标、有标准或生产操作规程以及有完善的塘口档案。实现“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使海丰县出产的水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明显提高。要规范认证行为,严格标识管理,完善名牌水产品的培育、认定和质量跟踪机制。

2.5.4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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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现状

目前,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6万亩,其中海水养殖面积70万亩(包括滩贝养殖),淡水养殖面积36万亩。水产养殖总产量29万吨,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1万吨(包括滩贝产量),淡水养殖产量18万吨。在海水养殖中,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和南美白对虾为主养品种,其中中国对虾养殖面积8.5万亩,日本对虾养殖面积12.5万亩,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4.9万亩,对虾总产量19982吨。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40多万平方米,养殖品种包括:牙鲆、大菱鲆、河豚等。在淡水养殖中,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为主要养殖品种。全市水产养殖业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大好局面。从以上这些数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市的水产养殖规模不可谓不大,水产品产量不可谓不高,在农村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谓不突出。然而,面对这些成绩我们仍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发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去研究制约行业发展的矛盾所在。

二、存在问题

第一、养殖结构不尽合理,经济效益增长缓慢

纵观全市水产养殖结构状况,仍以传统的养殖品种占主导地位。海水以“三虾、三鱼、三蛤”为主,即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河豚鱼、牙鲆、大菱鲆、青蛤、文蛤、杂色蛤等。淡水主要是鲤鱼、鲫鱼、鲢鱼、鳙鱼、草鱼等。中国对虾和日本对虾虽然是很好的传统养殖品种,但由于受病害的影响,单产较低,经济效益不稳定。淡水传统养殖品种单产高,总产量大,但由于集中上市,又没有稳定的出口渠道,只靠内部市场消化,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经济效益差。区域优势品种效应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工厂化养殖在我市发展很快,也丰富了海水养殖品种,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但水质环境问题、苗种问题、病害问题又成了工厂化养殖发展的三大发展“瓶颈”,制约了工厂化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缺乏产品质量意识,难以形成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

目前,我市水产养殖主要以池塘养殖为主,而池塘养殖大部分采取精养方式,尤其是淡水池塘养殖,放苗密度大,产量高,这样的养殖模式曾给养殖户带来过很好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受到池塘老化、水源短缺、污染加剧及苗种品质退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病害频频发生,在整个养殖周期内需要不断用药,如消毒剂、抗生素、杀虫剂等。有些养殖户为了治疗鱼病,甚至使用一些剧毒农药,如溴氰菊酯、甲胺磷等,而这些药物的长期使用,造成病原体的抗药性增强,进而用药浓度就需不断加大,毒性也越来越大,药物残留严重超标,如此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水产品流入市场对人类健康将造成危害,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和我们所倡导的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相违背,并且在国际市场中药物残留也成了水产品出口受限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水产养殖业发展中的潜在风险。

第三、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受利益驱使和不当的宣传导向,有些地区为了追逐短期利益将大片的粮田改造成池塘,进行水产养殖,使当地植被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后果。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几乎有水的地方就养上了鱼,造成水源严重短缺,养殖环境急剧恶化。养殖环境的污染除了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与生活污染等因素外,养殖本身也会造成水环境污染。成吨、成百吨、成万吨大量的饲料投入养殖水体中,而这些饲料只有20%左右被鱼虾转化利用,其余80%将以不同方式流入水环境中,造成养殖水域富营养化,随着池塘换水的进行,这些被污染的养殖用水排入河流或海域,成为一种新的污染源,影响着人类赖于生存的大环境。水产养殖业本身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第四、优良品种匮乏,种质状况退化

良种的选择和培育是增产、增效的关键。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使优良品种可显著增加产量。而目前我市的状况是缺乏高产、优质、抗逆能力强的优良品种,种质退化现象严重;养殖亲体或苗种依赖于捕捞自然资源,造成自然资源衰退或破坏。我市的人工选育和遗传育种的研究研究基本上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我市水产养殖品种除极少数进行过系统选育和改良外,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动物都是未经选育的野生种,累代养殖出现了种质退化、杂合度降低、遗传力减弱、生长速度减缓、性成熟提前、品质降低、抗病力下降等问题。实践证明,品种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水产养殖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尽快培育出生长快、品质优、抗逆能力强的水产养殖动植物新品种,对于实现我市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三、发展趋势

第一、以市场为导向,养殖结构将不断优化

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开发当地传统品种,使之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如我市已经形成养殖规模的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河豚、河蟹等,要把我们的传统优势品种做大、做强,在产品质量上、品牌宣传上加大力度。按照开发一个品种,形成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搞好区域规划和品种结构调整。沿海地区除了发展一般的浅海滩涂养殖外,还要适度发展工厂化养殖和深海养殖,拓展海水养殖的空间,山区水库要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和观光渔业。倡导多种养殖模式并存,以往的高密度、高产量养殖模式,将向低密度、高品质、高效益的自然生态养殖方向发展。

二是要根据市场多变性和多样性的要求,从以生产为中心转变到以市场为中心上来,紧紧围绕市场转。在引进和开发名特优新品种的过程中,一定要考察新品种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筛选出适合当地的优势品种,使之能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并有自己的市场。比如我市引进的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等就非常成功。已初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并且具有很好的市场。只要各部门从实际出发,认真考察、论证,在新品种的引进和开发上下大功夫,就能够不断为水产养殖业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讲究生活情调,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消费时尚。每个家庭在旅游度假上的消费支出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我市旅游渔业资源丰富,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逐步发展独具特色休闲渔业,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如交通、旅馆、餐饮等)的发展。观赏渔业作为休闲渔业的宠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城市家庭买个小鱼缸,养点金鱼、热带鱼,宾馆安置个鱼缸放点水草、珊瑚已越来越时兴,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观赏鱼养殖及其系列产品将大有可为。稳步发展,逐步壮大,形成规模,形成产业后,将形成新的出口创汇品种。

第二、养殖品种不断优化,优质良种逐步增多

一是提高我市水产养殖育种手段的科技水平

在育种的技术手段上,充分发挥经典的选择育种技术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大力发展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推动细胞工程育种育苗技术的成果转化,同时,注重其他育种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形成多种技术并举、各有侧重的发展局面。

二是改变优良品种缺乏的不利局面

在选育的种类上,目前应特别注意抓好对虾、扇贝、大黄鱼、牙鲆等海水主养种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它重要种类的选种育种研究。对国外已经引进的名特优种类,如大菱鲆、欧洲鳎等,要强调对其遗传多样性的跟踪检测。对新开发和待开发种类,如石斑鱼、半滑舌鳎等,首先应完成人工条件下的亲体培育和苗种繁育技术的研究,摆脱养殖生产对野生资源的依赖性,在此基础上开展遗传育种的研究工作。

三是加强优良品种培育基地建设

建议由政府投入和企业配套为主,建设区域性的养殖优良品种培育基地,重点做好主要养殖类的新品种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与大中型水产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广泛地群众参与的优良品种选育体系。建议由权威领导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一个面向整个产业的水产养殖良种选育计划,按产业发展的急需程度,分期分批分层次实施。合理地调配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的资源优势,把育种变为行业内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的行为。

第三、传统渔业将向现代渔业,数量渔业将向质量渔业不断转变

首先要大力推广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龙头企业要不断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竞争能力。渔业主管部门要对龙头企业、渔业产业化示范区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促进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提高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入世以后,水产品市场将更加开放,渔业面临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以往那种只注重产量,忽视质量的生产理念将被淘汰。从当今水产品国际贸易的特点看,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贸易壁垒。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经常以卫生质量标准为由对我们的水产品出口进行限制。如2000年欧盟对我国冷冻虾检出氯霉素超标,从而全面封杀了我国养殖冷冻对虾对欧盟的出口,给我国对虾养殖业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应对这种挑战,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水产品食用卫生安全管理。首先要全面推行水产养殖标准化,建立一整套符合本地区,又与国际接轨的水产养殖标准体系。二是要加快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为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提供保证。三是依法实施水产养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并提高广大养殖户质量意识,使之能自觉地按照渔业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渔业执法部门要积极行动,切实抓好从“鱼苗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无公害”水产品。

第四、养殖标准化体系将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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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上半年水产养殖总面积12.2万亩,其中名优养殖4.6万亩;连片精养池塘0.6万亩,其中池塘改造0.2万亩;大水面养殖5.2万亩,网箱养殖2000只,面积12000平米;龙虾养殖1万亩,其中稻虾连作0.6万亩;河蟹养殖0.5万亩;投放鱼种7800万尾,重量2800吨;水产品总产量1.7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5.3%;渔业总产值1.8亿元,同比增长6.3%;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86万吨,产值2.95亿元。

1、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今年,我们按照全年农委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养殖业升级工程,加快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创建了2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现了全县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总数达到4个。目前,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县水产站全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规范建立了养殖台帐,完善了“三项记录”。

2、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依托区位和渔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渔家乐”休闲观光渔业,打造集水产养殖、水乡旅游、水边垂钓、水族观赏等各类休闲渔业项目,进一步拓展渔业功能,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渔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半年我县创建了“__县河贵观赏鱼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市级观赏渔业休闲基地,相关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3、抓好春季人繁工作。为规范我县水产苗种生产质量,保障水产养殖苗种供应,县水产站积极开展平阳渔场人繁生产指导工作,从开春亲鱼培育到人工繁殖销售实行全程指导,并对人繁过程中渔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养殖台帐建设。目前,人繁工作已完成,共计人繁毛仔1亿尾,产值12万元。

4、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加强产地环境监管、水产投入品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不断提高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半年,县渔政站开展执法检查3次,检查养殖场4家,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配合市渔业局开展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养殖场3家, 3批次6个样品。加快水产品“三品”认证进程是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又一举措。今年,我县申报了“金仓家庭农场”和“汪景波家庭农场”两家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认证范围1250亩,品种11个,目前,相关材料正在审批中。

5、强化渔业管理。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我县严格控制养殖容量和捕捞强度,提高渔业资源养护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县农委与渔政人员、渔政员与主要渔区负责人、渔区与渔民之间的三级责任状签订制度,采取渔政人员包片制度,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等办法,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在汛期、恶劣天气等事故高发时间,县渔政站利用手机短信、现场检查发放《渔船安全生产规定》等形式,加强渔业安全预警工作。结合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开展渔民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渔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不出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1、继续加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力度。

2、完善观赏渔业休闲基地建设,迎接市级验收。

3、以基地为抓手,继续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完善养殖登记备案制度。

4、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杜绝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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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水产健康标准化养殖,加强从水产品生产到上市销售的全方位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突出整治青、草、鲢、鳙、鲤、鲫鱼等常规养殖和消费品种,严查各种违禁药物特别是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的违规违法使用。

(二)重点单位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以及有规模的水产养殖户,重点养殖户。

(三)重点品种

水产品、兽药、鱼药、饲料、鱼饲料、鱼饲料添加剂等。

(四)重点区域

水产品年产量10吨以上的渔业养殖乡镇,水产品年产量0.5吨以上的水产养殖户(重点是池塘、坝塘),一天销售量30公斤以上的水产经销户,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饲料加工企业,各类水产品销售户(含池塘、坝塘边销售),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水产养殖户等进行整治。

(五)重点内容

对辖区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户)是否办理水产养殖证,是否有水产品生产经营资格,水产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水产品流通经营进、出货检查验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记录等,依法查处伪劣、劣质、有毒有害及其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县水产品及水产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水产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县城水产品市场、鱼饲料、鱼药经营销售商店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鱼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三)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应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户)持证率达到90﹪以上。

(四)健康养殖示范、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户)、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户)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五)在国家统一组织的水产品质量监管抽查中,产地药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六)渔业部门内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产水产品阳性样品查处率达到100﹪,省外入我县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查处工作有重大突破。

(七)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八)加强对全县水产养殖户,流通经营销售户的监管,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户),逐步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九)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建立质量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

(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四、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深化水产品安全目标责任制

各站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站所、相关人员、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

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回访复查,督促指导水产养殖单位(户)完善和落实饲料、鱼药、添加剂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申报登记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针对在水产养殖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继续对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整治,坚决依法打击在水产养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站所要确实下移监管重心,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水产品市场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农村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的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农村水产品的养殖、集贸市场的监管。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及监督抽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要公告和清出市场,并查清其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查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强水产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鱼药残留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兽用鱼药、农药,普通兽用鱼药、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残药品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文号、无产品标签的3无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用鱼药产品行为;严查水产养殖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使用抵残高效农药、兽用鱼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无公害养殖。

(五)加强水产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票索票和进货台帐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水产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农村水产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水产品的养殖、销售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劣质、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春节”、“火把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水产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假冒、劣质、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七)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水产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也是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站所要在认真总结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水产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户建立质量档案和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水产养殖户、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起以法制和道德为基础的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

(八)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村水产品现代化流通监管责任及群众监督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水产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促进水产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体系逐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下乡入户、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的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户要在这次整治中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养殖户,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按照国家农业部的安排,配合省外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搞好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外,以孔雀石绿、绿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为主要监测指标,重点乡(镇)要组织开展产地和市场的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站所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记录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青、草、鲢、鳙、鲤、鲫等常规养殖消费品种和罗非鱼为重点,对其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质量风险程度、危害情况以及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站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布置。

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站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水利局水政办、水产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站所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县水利局组织对以上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站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各站所长要对辖区内开展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逐级抓好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站所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养殖户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各站所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州、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通过采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质量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典型,曝光典型食品案件等措施,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打击伪劣、劣质、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各站所要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县水利局要加强全县水产品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要求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查验信息和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殖、经营销售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水产养殖、经营销售示范活动,推动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单位(户)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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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探讨

中图分类号:S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4)-01-64-1

1加快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

通过整合资源,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等措施,在规划期内将对我县现有的3.5万多亩养殖池塘进行逐步升级改造,对洮儿河沿岸由于洮儿河断流导致水源不足的5万多亩养殖池塘采取打抗旱水源井的措施恢复渔业水体功能,2013年改造池塘1000亩,打抗旱水源井10眼。到2020年将全县的3.5万亩养殖池塘60%以上全部实现标准化升级改造,水源不足的5万多亩池塘全部实现机电水源井灌排。

2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2013年县动物疫病防治站将对现有的测报点全部实行网络化、信息化,测报面积10.55万亩,从2014年开始不断扩大测报项目数量和内容,争取在全县县域内基本实现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疫病疫情监测的全覆盖。

3在水产科研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上下功夫

以县水产技术推广站为基础,完善配套各项水产技术推广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夯实基层科技推广基础。努力筹建起一定规模的水产科技现代化试验示范基地。

4打造出自己地方特色的品牌水产品和涉渔旅游及休闲渔业开发

全力打造嫩江无污染绿色水产品品牌体系,进一步提升国营渔场注册的“哈尔淖”有机鱼品牌知名度,鼓励扶持县境内的渔业企业和水产合作组织积极申报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和产地认证。充分利用我县渔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集渔业休闲体验、渔业休闲观光、渔业休闲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基地,扶持并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集垂钓、餐饮、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多功能的休闲渔业基地,发展具有农家特色风味庄园或垂钓点,采取向上争取、招商引资、鼓励自主开发等多种方式。

5养殖标准化体系将不断完善

为了提高养殖水平,实现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提高广大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从事水产养殖实行养殖证制度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早在1986年颁布实行的《渔业法》中就明确了养殖证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落实。按照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已经逐级落实。镇赉县应该在有关部本的协调下,把该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另外,对养殖环境、苗种、渔用饲料与渔药等进行全面管理将进一步加强,为广大养殖户提供强有力保障。

6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体系

要求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体系,以降低养殖的技术风险,事实证明大多数养殖失败往往与养殖技术落后或技术服务不到位有关。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包括养殖水域水质监测,养殖生物疫病测报与防治,苗种、饲料、药品质量监控与管理,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等。

7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全市水产养殖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就必须给广大水产养殖户以大力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一是进一步贯加强中央、省对支农惠农措施的贯彻力度,使文件中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为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财政部门应从农业开发资金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水产养殖业发展;三是银信部门,应加大对水产养殖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养殖规模和生产周期,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归还时间,最大限度地保证水产养殖户的资金需求;四是加强对水产养殖业的治安保护,确保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五是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把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开支,把基层渔政管理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提供正常的推广经费、实验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水产管理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和正常运转。

8加强渔业合作社的帮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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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龙虾事故;食品安全;影响;措施

中图分类号 S968.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314-01

2010年8月下旬,南京市多名食客疑似患横纹肌溶解症,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0年9月7日,中国疾病预防中心和南京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会,称南京市出现的23人疑似小龙虾致病病例是一过性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确与食用小龙虾相关,但只在极少数个体出现[1]。该安全事故成为2010年度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而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消费信心。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如阜阳市劣质奶粉、上海苏丹红事件、重庆火锅石蜡底料、河北三鹿奶粉事件、上海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故成为人们目前最关注的事件之一。南京小龙虾事件被报道后,水产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也受到了市场的质疑,消费者的信心不断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较深远,如小龙虾事故发生时,小龙虾市场由此遭受了重创[1]。以南京为例,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小龙虾经济调研小组得到的数据,小龙虾的销售量在8月下降了50%左右,多个以小龙虾为主要产业的养殖村销量直线下滑,价格骤降。随着消费者安全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在逐渐降低[2]。

1 南京小龙虾事故的影响

1.1 小龙虾养殖单位的收益锐减

由于小龙虾事件的影响,在小龙虾销售旺季的南京,小龙虾销量在一夜之间直线下滑,小龙虾市场需求量的下降和市场消费信心不足,很多养殖户的小龙虾以极低的价格销售,大部分小龙虾养殖户都因为小龙虾事件的发生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对上海、南京等地的小龙虾养殖农户进行调研后发现,有63%的调查对象表示小龙虾事故造成的损失约为50%,有17%的小龙虾养殖户表示,小龙虾事件使产业严重亏损。由此可见,小龙虾事件造成了市场恐慌,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对于专门、大量养殖小龙虾的养殖户而言,经济损失很大,其中有近20%的养殖户都面临产业亏损的困境。

1.2 养殖单位养殖积极性下降

由于市场消费需求急剧下降,养殖单位收益锐减,养殖单位对市场前景看淡,市场信心不足。大部分小龙虾养殖户表示,短期不会考虑养殖小龙虾。调研发现,在南京、上海地区的小龙虾养猪户中,有56%的养殖户在短期内不会养殖小龙虾,转养其他水产品;35%的小龙虾养殖户表示根据市场行情再决定是否养殖小龙虾,但是养殖量必定是大大减少。

小龙虾养殖单位的养殖积极性下降,小龙虾产业经济遭受一定的损失,这是对我国水产养殖产业经济发展的考验[2]。小龙虾养殖单位积极性的恢复依靠于市场价格回升,而市场恢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周期。

1.3 小龙虾养殖单位的自我恢复能力较弱

自小龙虾事故发生以来,小龙虾养殖单位,特别是比较贫困、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养殖户遭受了更大打击,该类养殖户本来承受风险的能力就比较弱,再加上小龙虾事故影响的巨大,其需要政府在财政补贴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以度过当前难关,或者转养其他水产品。

2 应对措施

2.1 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政府要推进小龙虾等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在小龙虾等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苗种、池塘用水、用药等标准要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和监督方法[3-4]。在小龙虾生产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的标准要求,保证小龙虾等水产品质量在物流过程中安全、保质,加大对小龙虾等水产品在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小龙虾等水产养殖单位的合法利益。

政府要加大对小龙虾等水产养殖单位的扶助力度,采用财政补贴等方法,提高水产养殖单位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积极性,帮助水产养殖户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

2.2 新闻舆论媒体要客观报道,消费者要有判断力

小龙虾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新闻舆论媒体夸大报道,引起小龙虾市场的波动。对此,消费者应该有判断力,新闻媒体报道的是事件的一个侧面,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消费者要提高知识文化水平,以及对类似事件的判断能力。

2.3 水产养殖单位要提高应对水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水产品养殖单位在保证自身生产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要求,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要提高面对风险的能力,进行多品种养殖,分散风险,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增加生产养殖过程中科技要素的投入,提高单产效益,购买养殖保险,适当地转移风险[5]。

水产品养殖单位在面对食品安全事故时,要有话语权,水产养殖协会等组织要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保证水产养殖单位的收益,促进水产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6]。

3 参考文献

[1] 肖乐,李明爽.小龙虾“大考”[J].中国水产,2010(10):5-10.

[2] 刘宝森.从多宝鱼事件看食品安全[J].中国市场,2007(4):37.

[3] 冯国民.高温期水产安全管理要点[J].渔业致富指南,2010(15):39-40.

[4] 赵德胜,高宇萍.中国食品安全浅析[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9(6):2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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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近年来,鹿寨县渔业生产发展较快。但是针对这几年水产养殖业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养,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低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存在制约问题。通过加强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养殖生产管理,加大科技投入,抓好试点示范和技术培训,增加科技含量,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养殖品种结构等措施。使得水产业发展走上稳定、走向规模、走出效益。

近年来,鹿寨县渔业生产发展较快,据2008年统计,全县养殖水面达24400亩,其中山塘水库养殖面积12330亩,池塘养殖面积12168亩,网箱养鱼面积1500平方米,淡水水产品总产量达6717吨,比2007年增加571吨,增长8.5%,实现产值4338万元,占农业产值的1.58%。水产品产量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递增,己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一、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

鹿寨县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地处桂中稍偏北,属亚热带向中热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热量丰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太阳辐射多,光热、水量基本同步,年均降雨量为1672毫米。全县有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2条,全长1100公里。面积7万多亩,山塘水库1812处,面积2万多亩,池塘面积1.3万多亩。现有河流鱼类资源丰富,共有鱼类110多种,主要经济鱼类近40个品种。贝类、甲壳类、两栖爬行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陆生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渔业生产有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

二、渔业生产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渔业生产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以来,鹿寨县渔业生产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县养殖水面由2000年的2.2万亩增加到2007年的2.75万亩,增加了0.55万亩,增长25%;养殖产量由2000年的4776吨增加到2008年的7617吨,增加了2841吨,增长59.48%;单位面积产量由2000年的217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275公斤,增加58公斤,增长26.73%;水产养殖劳力由2000年的0.65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0.76万人,增加0.11万人,养殖渔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4408元增加到2008年的5710元,增加1302元,增长29.54%;全县人均占有鱼量由2000年的12.56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19.3公斤;2000年全县水产品总产值2865万元,2008年全县水产品总产值4338万元,增加1473万元,增长51.41%,占农业产值的1.58%。

“十五”期末以来,我县水产养殖业发展变化很大,在养殖方法和措施上不断更新。由科学养殖取代了天然养殖,提高了养殖产量;由投放大规格鱼种取代小规格鱼种放养,提早起捕商品鱼;由多层次、多品种的立体养殖取代了单一品种养殖,提高了水体中饵料利用率;由养殖名贵鱼逐步取代部分常规品种鱼,提高了渔业经济效益;由单一追求养殖数量逐步向数量和质量转变,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建立了一批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规模养殖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1、主要经验

(1)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水产养殖业作为大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近年来,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势,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并提出了适合我县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鼓励政策,鼓励农民利用非基本农田保护外的低洼低产田和荒地进行鱼塘改造,充分利用原丢荒的山塘水库进行科学养殖,积极调整水产业内部结构、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综合开发大水面养殖,全县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

(2)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科技含量,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明显成效。多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渔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2003年参与了“柳州市池塘万元水面养殖项目”实施,2005年我县实施了“罗非鱼标准化养殖”等项目,以科技项目为依托,不断推广各种新技术、新成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又推广了大水面积综合利用化肥养鱼技术;80:20养鱼技术及配合全价颗粒饲料养鱼技术等。由于各种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全县渔业总产量稳步增长。

(3)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推广优良、优质新品种。近年来,我县在品种结构调整上下功夫。坚持保大宗推优良的原则。在保留大宗品种草、鲤、鲢、鳙鱼养殖的基础上,加大优良、优质品种鱼的引进和推广,积极引导广大渔农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发展优良、优质品种鱼类养殖,提高养殖经济效益。培育引进优质品种近20种。其主要品种有黄沙鳖、黄桑鱼、大口鲶、杂交鲶、本地鲶、本地塘虱、光倒刺鲃、倒刺鲃、银鲫、东北鲫、湘云鲫等,逐步形成了以养殖黄沙鳖为主的养殖基地。

(4)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渔业主管部门及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及技术指导,提高整体养殖技术水平,并实行技物结合,推广各种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或调运各种渔用物资。加强向渔农提供渔业政策、生产信息、流通信息、鱼病防治、安全生产等有关方面技术和信息,推动了我县渔业生产的发展。

2、存在问题

(1)水产养殖业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池塘老化严重,基本上属于泥基塘,池塘淤泥过深;未有良种繁育基地,示范工作难度较大;很大部分池塘山塘水源来源于天然降水或自然沟水,缩短了养殖周期,降低了产量。

(2)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低。我县水产养殖基本上是以个体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养殖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标准化养殖程度低,致使水产品食用安全未有保障。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面积还不够大,尚未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程度仍较低,所有这些都不能适应现代渔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3)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科技推广经费几乎为零,各种项目经费的投入较少,制约了渔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4)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有待解决。近年来,由于一些企业超标排污造成渔业水域污染而发生鱼塘和江河死鱼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渔业生产带来了较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渔业水域环境污染,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三、渔业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潜力

(一)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水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低质廉价水产品过多,优质产品比例不高,效益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养殖生产者的积极性;区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品牌产品未有创出,规模化、产业化生产没有形成。标准化养殖程度低,水产品质量安全未能保障,渔业基础设施、科技推广手段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产品流通不畅,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都有待于解决。

(二)发展潜力

1、改造低产池塘,提高池塘产量,发展潜力较大:我县浅水塘、漏水塘占的比例还较大,如能加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底质改造使其形成深水塘,保水塘则可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加快提高渔业科技水平,在养殖模式、饵料选择、苗种培育和品种选择上做好文章,提高产量及效益方面潜力还很大。

2、江河网箱养鱼、水库养鱼及水库网箱养鱼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我县有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2条,全长1100公里,主要河流有洛江、洛清江、石榴河等,洛清江是县境内的主要干流,县境内己建成黄冕电站、江口电站、龙兴电站,每个电站筑坝后上游水流平稳,库容量增大,适宜于一定容量网箱养鱼,同时全县有蓄水工程883座,其中较大的水库有18个,有可利用水面近10万亩,综合开发大水库,发展网箱养殖潜力较大。目前,我县水库养鱼产量相对较低,只要增加科技含量,加大投入仍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稻田养鱼发展潜力较大:我县稻田养鱼有着忧悠的历史,建国初还形成一定的规模,后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等原因,养殖面积和产量一度下降,到2008年养殖面积不到1000亩。目前,我县有保水田15万亩,只要采用科学的生态养殖技术、稻田养鱼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

4、开发地方优质种养殖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我县水产品资源丰富,本地鳖、黄桑鱼、鳝鱼等优质水产品肉质品位好,价格高,市场供不应求,养殖前景好,只要开展深入研究,采取科学的仿生态健康养殖方法,保持肉质品位,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养殖产量,并上规模、上档次,形成生产优势突出,商品供给能力强的区域化生产格局,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水产品养殖具有较强的潜力。四、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县渔业生产,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和发展优势品种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进水产养殖业产业化经营。依靠科技与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增强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稳定政策,强化管理,依靠科技,完善服务,增加投入。

2、因地制宜,调整结构,在集约化、规模化上下工夫,大力发展大水面网箱养殖,提高名优水产品比例。

3、以渔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搞活水产品加工和流通,走产供销一体化,农工渔相结合的道路,促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迈进。

(三)发展重点

1、发挥区域资源优势,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快不同特色区域养殖发展。不断扩展区域特色产品养殖,建设优势产品产业带,打造区域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养殖,同时注重培育优势品种,打造品牌走向市场。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进行产业化经营,推进水产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

3、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提高良种覆盖率。(1)加快水产良种场建设。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或引导群众建立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通过实验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水产苗种繁育体系。(2)采取选育与引种并举的措施,推进养殖苗种良种化。重点开展洛清江等河流名贵鱼类如光倒刺鲃、黄颡鱼、本地鳖、班鱼等的繁殖驯养。同时有计划地引进优良品种,不断丰富和满足养殖生产需要。通过引进繁养,实现苗种生产供应良种化。

4、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1)推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系列标准。严格按照水产养殖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水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投入品使用和休药期制度,确保无药物残留;严格执行无公害水产品国家标准,提高养殖业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2)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建立优势养殖产品标准化无公害养殖示范基地,带动水产养殖业向无公害化发展。

5、加强和完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建设。(1)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水源、电力、交通、场地以及重点项目的设施建设。(2)建立和完善水产养殖保障体系。一是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二是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三是病害防治体系建设;四是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五是服务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养殖生产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水产养殖证制度建设,通过完善水域养殖证制度,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水产养殖苗种生产和流通管理,把好苗种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水产养殖苗种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加强水产品苗种选育和苗种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一是搞好苗种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确保苗种的规格和质量;二是加强苗种流通管理,做好苗种质量鉴定和检疫,防止疾病蔓延。

(三)抓好试点示范。按照各乡镇养殖特点和不同的养殖区域,扎实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一是抓好池塘、山塘水库“四大家鱼”高产养殖试点示范工作;二是抓好坑塘流水养殖示范工作,培育农民增收新亮点;三是抓好优质水产品养殖试点示范工作;四是抓好大水面网箱养鱼试点示范工作;五是抓好稻田养鱼试点示范工作。通过不断试验示范,总结配套技术,扩大推广面积,整体推进渔业生产发展。

(四)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鼓励和倡导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标准化养殖,生态养殖,保护养殖水域环境。一是加强养殖用水管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二是加强养殖生产管理,严格按健康养殖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三是加强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管理,严禁使用违禁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四是加强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做好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