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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与教育考试的关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2:5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素质教育与教育考试的关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素质教育与教育考试的关系

篇1

关键词:素质教育;创新教育体系;实践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教育观念正面临从注重以知识为主体向以能力为主体的转变,这是一项高职教育教学工作全局性的、战略性的系统工程。笔者根据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的实际情况,以高职院校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创新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的教学研究重点为平台,从素质教育、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探索。

一、全面研究素质教育,构建创新教育新体系

关于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中国工程院院士、前华中理工大学校长杨叔子教授曾指出,素质教育关键有两点:一要爱国,二要创新。笔者认为: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根本。创新教育本身就是素质教育,并且是素质教育的重点,离开了创新教育的素质教育是没有意义的。

根据创新教育的研究具有系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我院由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的多个系部教师以及从事社团、教务管理等工作的教师组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并且通过对国内知名大学的调研,结合我院办学特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综合比较,提出了如下创新教育新体系(见下图):

创新教育体系由知识素养、创新品质、创新能力三个模块构成。知识素养模块是创新教育的基础,创新品质模块是创新教育的前提和动力,创新能力模块是创新教育的关键。

二、将创新教育与课内外多种形式的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知识素养

通过专业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一直是高职院校的基本目标。在目前教学总学时不断压缩的情况下,既要保证专业教育目标的实现,又有效地加大文化素质教育的力度,必须本着将文化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整体优化教学过程的原则,将创新教育与课内外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相结合,促进学生知识素养的培养。

为了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我院打算在以后学校的教学大纲中,增加创新学分,鼓励学生勇于创新。不仅如此,还组织开设了涉及人文、自然、经济、哲学等学科领域的文化素质课程,聘请知名教授及专家学者围绕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来校讲学,加强了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另外,要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转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方式,就是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的发展,学生的个性化是创造性培养的基石。为此,在院团委及各系部的协同努力下,我院成立了、交谊舞、保健康复,心理、急救护理、晨光摄影、健美操、动漫、墨缘情书法、长江武术、营销管理、恒宇文学、青春网页及计算机等54个协会,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卓有成效地培养了学生的身体素质、艺术素质和文化素质,增强了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将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品质

创新意识是开展创新活动的前提,只有在强烈的创新意识引导下,才可能产生强烈的创新动机,发挥创新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重点是培养追求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而创新精神和创新情感的培养,重点在于培养他们远大的理想、浓厚的兴趣、务实的科学作风及坚强的意志。

实践中,我院以强化实践教学为创新品质教育的突破口,以科技文化节及课外科技实践活动为平台,加强了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情感的培养。

首先,将创新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贯穿于专业教学及改革的始终。在专业改革中,我院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构建了完整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践模式。如:校企合作的实验教学模式,将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并相继在17个班级中进行了试点和推广。具体做法是将一年内开设课程的内容融入实际,让学生在企业得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并且可以根据需要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实验,这样,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注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了学生对科学创新的浓厚兴趣。

此外,我院以科技文化节及课外科技实践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每个系都成立了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小组,为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提供实验室、图书资料查阅及教师指导等方面的便利。并举办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如细菌平板划线接种竞赛、末梢血白细胞分类鉴别竞赛、肢体被动运动竞赛、计算机绘图大赛、服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形象设计大赛、雕牙竞赛,等等,有力调动了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的兴趣和热情,持续培养了学生的创新品质和能力。

四、将创新教育与大学生竞赛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其实质是各种智力因素和能力品质在新的层面上融为一体、相互制约所形成的一种合力,是指一个人发明创造、发现新事物、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精神的总和。

在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中,我院抓住全国及省、市大学生科技竞赛的契机,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技术的交流和技术成果的转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制订关于大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章程和奖励制度,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并大力宣传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优秀个人业绩,组织优秀的教师对参赛者进行系统的培训。今年,我院在湖南省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终审决赛活动中,夺得一金、一银、一铜,这已是我院学子第三次夺得全省挑战杯竞赛金奖。同时,我院还将于2010年10月第三次进军在吉林大学举办的挑战杯全国决赛。在被誉为大学生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奥林匹克盛会的挑战杯竞赛活动中,我院学子能够连续三年在全省挑战杯竞赛中夺得金奖,连续三年闯入挑战杯全国决赛并获得较好成绩,连续三年荣获校级优秀组织奖,这在湖南省近70所高职院校中是唯一的,在全国的高职院校中也是为数极少的,对很多本科院校来说也不常见。通过科技竞赛的强化训练,有力引导了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研究和实践表明,通过将创新教育与课内外多种形式的教育相结合,构建的创新教育新体系,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知识素养、创新品质、创新能力的提高,受到了学生、兄弟院校和用人单位的好评,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 高校图书馆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

泛在知识环境下,网络遍及用户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通过泛在网络获取信息服务或知识服务。泛在知识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图书馆需要变革服务理念与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泛在化的服务,嵌入到用户的学习和科研环境中。其中,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即:高校图书馆的图书馆员与院系专业教师合作,将信息素质教育嵌入到院系的专业课程教学中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是图书馆泛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实际上,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大多是学科馆员,他们与教师合作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效果。本文以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的探索与实践为例,拟对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1 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意义和主要嵌入模式

学科馆员和教师合作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对用户(包括学生和院系教师)和图书馆都具有积极意义。对学生而言,将信息素质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结合,有利于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素质教育,不仅局限于信息资源的检索方面,而且面向学生解决信息问题的全过程,力求真正提高学生分析、评价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进而培养他们终生学习的能力。对教师而言,学科馆员可以向教师提供一些课程建设方面的文献资源支撑,承担学生的某些问题的咨询与辅导,节省教师的工作时间,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对图书馆而言,通过提供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学科馆员能够直接参与专业课教学,加强了图书馆与院系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拓展了图书馆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有利于提升图书馆在学校的影响和地位。

根据学科馆员嵌入课程教学的深度来划分,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开展嵌人式信息素质教育主要分为两种嵌入模式:一种是学科馆员部分参与专业课程的教学,简称为“部分参与式嵌入”;一种是学科馆员全程参与专业课程的教学,简称为“全程参与式嵌入”。

2 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现状

2.1 国内高校图书馆

根据文献调研,我们发现国内部分高校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开始尝试与院系教师合作,将信息素质教育嵌入到院系的专业课中。如: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嵌入媒体与设计学院的《传媒市场调查与分析》和《英文报刊导读》两门课程,分别采用一次介入式(即:部分参与式)和全程跟踪式(即:全程参与式)的嵌入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尝试_4]。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与土木交通学院合作,将信息素质教育嵌入到“船舶结构设计”课程中,学科馆员在三次单独的课程中以模块化的形式进行教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图书馆与天津工业大学图书馆也与院系合作,分别参与到临床医学和莎士比亚作品研究的课程中,对学生利用相关信息资源进行指导。

我们也在国内高校图书馆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一些学科馆员开展嵌入式教学的案例。如: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学科馆员与历史系教师合作讲授“美国公民权史”,与信息管理系教师合作讲授“商业信息检索”,学科馆员参与这两门课的教学都是部分参与式嵌入。学科馆员与法学院教师合作讲授的“法律写作与法律检索”就属于全程参与式嵌入,学科馆员参加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参与作业评分,而且被列为正式教师,在教务处备案。又如:湖南大学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和本校外国语学院教师合作讲授“网络资源与阅读”,学科馆员承担两次授课任务。

总之,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的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开展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尚未全面普及,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学科馆员主要采用的是部分参与式的嵌入模式,采用全程参与式的嵌入模式很少。学科馆员和教师的合作程度还有待加强。

2.2 国外高校图书馆

目前国外高校图书馆开展了一些嵌入到院系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涉及的合作教学内容比较广泛,如:丹尼尔韦伯斯特学院(Daniel Webster College)的学科馆员为英语学院的学生共提供八次信息素质教学内容,包括:图书馆研究导言和课前测试、图书馆的纸本馆藏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的利用、参考引文的使用、特定作者的文献查找、新闻和录音稿的检索、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小组讨论和课后测试,并根据具体教学内容的需要,灵活地改变教学时间和教学地点。而纽约市立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在院系开设的“妇女研究导论”课程中嵌入了信息素质教育,采用了主动式的教学法,通过设计一些开放讨论的问题,如;美国妇女的定义是什么?由谁定义的?引导学生自己通过网络信息源查找分析信息,并通过小组讨论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互动交流。

此外,还有少数国外高校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利用虚拟学习环境平台辅助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如:纽约城市大学学科馆员与史泰登岛学院护理专业的教师合作,嵌入到“文化探索”的课程中,并利用Blackboard开发了专门的图书馆指南。在这个虚拟的学习环境中,为学生提供了如下内容:课件、护理专业数据库、与跨文化护理有关的网站、关于某一种族的期刊论文参考目录和论文写作指导等。

目前国外高校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嵌入到院系的专业课程中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特点是:(1)学科馆员与院系教师合作程度深,两者建立了持久、稳定而密切的合作关系。(2)学科馆员和教师都非常重视对合作效果和教学效果的评估。(3)积极利用新型信息环境和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素质教育。

2.3 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比较分析

国内外高校图书馆开展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有很多共同之处。如:嵌入的学科范围都比较广泛;采取的教学形式都是以面授为主;教学内容都以专业信息资源的检索与利用为主。

但相对我国而言,国外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开展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更为普及和成熟。在教学形式上,很多国外高校图书馆的学科馆员都利用了网络平台协助教学,还有部分利用了虚拟学习环境Blackboard辅助教学。在教学模式上,国外高校图书馆既有部分参与式嵌入,也有全程参与式嵌入,学科馆员和教师合作的程度比较深入。在教学效果上,国外高校教师和学科馆员都十分重视教学效果的评估。

3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的实践案例分析

3.1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现状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2003年正式建立学科馆员制度,从那时起,馆领导就积极鼓励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开展多层次的信息素质教育。目前全馆部分学科馆员已经尝试开展了嵌入院系专业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主要案例见表1。

如表1所示,目前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在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学科馆员根据具体院系教师的需求,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

从参与合作的院系来看,既有文科类的院系,如:美术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也有理科类的院系,如: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可见其覆盖的院系和学科范围都比较广泛,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具有学科普适性,完全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从嵌入的课程来分析,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适合嵌入的课程有其特点,多数为研究方法导论、论文写作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要求比较高的课程。如:“社会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教育研究方法导论”。也有少数专业基础课的任课教师认为学生需要在课程中掌握信息检索能力,也适合学科馆员进行嵌入教学。如:生命科学学院为研究生开设的“昆虫生态”。

从授课次数和对象来看,学科馆员多数为一次性授课,当然也有少数学科馆员授课次数比较多,但从介入整个专业课程的程度分析,还没有达到全程参与式嵌入的强度和深度。在授课对象上,既有本科生,也有研究生。一般而言,学科馆员对本科生的授课主要是一次性授课。对研究生的授课则次数更多。

在授课内容上,主要侧重对学科专业需要的馆藏资源利用进行讲解,也有学科馆员根据院系教师和学生的需要,拓展授课内容,如: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免费学术资源利用、论文格式编辑等。相对而言,学科馆员面向研究生的授课内容更为丰富、深入。

在授课起因上,目前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开展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多数是由教师主动提出要求,也有少数是学科馆员主动向教师自我推荐。学科馆员对教师主动提出的需要会很快做出积极反应,并主动跟教师沟通,了解具体的教学需求,尽量满足院系教师的需要。学科馆员主动提出授课需求之前,应做好详细的教学计划,才更容易被教师所认可和接纳。

3.2 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不足及对策

尽管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在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面临一些难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改进。

第一,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学科馆员从整体上是以部分参与式嵌入教学为主,主要体现在:学科馆员对学生的授课和指导主要集中在参与的一次或者几次课程中,之后的课程作业、考核等主要是由院系教师负责,学科馆员对专业课程的参与度以及与院系教师合作的密切程度还远远不够。

虽然学科馆员对院系课程的参与和介入是渐进的过程,需要从部分参与式嵌入教学开始,逐渐深入,逐步扩大影响。但学科馆员可通过建立虚拟网络教学平台提供答疑、课后提供专门时间进行辅导等手段,提高和院系教师的合作深度和合作效果。

第二,学科馆员的工作时间难以保障。如果实施全程参与式嵌人教学,需要学科馆员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教学计划及背课、参与批改作业和进行教学效果的调查与评估等。现在,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的学科馆员均为兼职,学科馆员除了承担学科服务外,还需承担信息咨询、资源建设等其他业务工作。在这种兼职模式下,学科馆员的工作时间有限,难以实施深入的、全程参与式的信息素质教育。

笔者认为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可以尝试对部分重点院系的学科馆员实行专职模式,这有利于提高学科馆员与教师合作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深度和质量。此外,也可通过招聘学生助管等方式,减轻学科馆员事务性工作的数量,有利于学科馆员更深地融入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的过程,更好地开展嵌人式信息素质教育。

第三,学科馆员对学生的专业信息需求缺乏深入了解,导致学科馆员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容易找到信息素质教育与学科专业知识的结合点。学科馆员一般都具备专业学科背景,对相关的学科知识有大致了解,但任何专业知识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学生对专业信息的需求也呈现动态变化的趋势。相对于院系教师,学科馆员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还有相当差距,而信息素质教育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常常采用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学科馆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将直接影响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学科馆员可通过浏览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关注专业领域学术活动以及直接旁听相关专业课程等途径不断更新、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随时了解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热点,了解学生的专业信息需要,进而在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中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

4 推进我国高校图书馆实施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建议

4.1 循序渐进,以点带面

目前,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在我国高校图书馆的实施还远未普及,主动提出嵌入需求的院系教师并不多。因此,各馆在实施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之初,主要靠学科馆员主动联系合适的院系教师,商议如何进行合作并尽快开始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实践。在实施之初,学科馆员不可能在全校各院系全面铺开,可采取抓典型的方法,首先开展与一个院系某门课程的合作,取得初步成效后,再逐步在其他学科和院系推广和实践。

作为抓典型的院系,在选取时可考虑如下因素:第一,有国家和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的院系,可为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人力和物力条件的院系。第二,对图书馆的学科服务较为认可的院系。由于学科馆员、教师等各方面的努力,有些院系目前的学科服务已取得明显成效,院系教师对学科馆员的工作较为信任和尊重,有利于学科馆员与教师开展多层面的深入合作。

相应地,院系合作教师的选择可从如下方面考虑:第一,在学科服务中表现比较积极、与学科馆员沟通比较多的教师。第二,其承担的课程适合嵌入信息素质教育的教师。并不是所有的课程都适合嵌入信息素质教育,一般而言,专业基础课更强调对教材知识体系的介绍,与信息素养知识结合并不多。因此,可选择对学生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々业选修课程进行嵌入。如:“学科前沿与发展”、“学科研究方法论”、“学科论文写作”等。

4.2 制定计划,积极宣传

学科馆员在与教师合作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所嵌入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然后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尤其是对没有院系教师主动提出嵌入需求的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更要精心考察和选择适合的课程与合作教师,制定有关合作教学计划,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说服院系教师进行合作教学。

制定教学计划时主要需要考虑四个方面的内容:(1)教学目标。需要结合专业课程的教学目的,多体现为以培养学生的专业信息的获取、检索和利用能力为主要教学目标。(2)教学内容。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学科馆员参与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检索算符及检索式的制定、学科有关数据库的检索与利用、论文写作与投稿、参考文献管理等知识。(3)教学形式。一般以当面授课为主要教学形式,方便学科馆员与学生直接交流和沟通。同时也可利用网络学堂等软件辅助教学,方便学生自学。(4)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教学时间。

制定周详的计划后,还需对学科馆员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进行宣传,寻求合作机遇。由于图书馆在学校的影响力有限,很多院系教师还意识不到学科馆员对其教学的参与能力和支持作用。因此,学科馆员主动进行宣传和推广十分重要。可通过发邮件、打电话、召开座谈会、全校教师大会等多种途径,对图书馆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进行广泛宣传。

4.3 巧用技术,优化教学

受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的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以学科馆员部分参与的嵌入课程为主,多数是一次性的嵌人与合作。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校图书馆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的质量,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虚拟学习环境平台延伸学科馆员的教学空间。虚拟学习环境具有时空开放性、资源丰富性、利用交互性等特点,在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中利用虚拟学习环境平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创造条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发挥信息素质教育的效果。

国外很多高校在开展嵌入式信息素质教育时,引入了B1ackboard等虚拟学习环境平台,促进了学科馆员和教师的合作。利用虚拟学习环境,在专业课程中嵌入信息素质教育对学科馆员和教师都是新的挑战,需要双方及时有效地沟通,而且利用虚拟学习环境提供的诸多课程元素,如通知、讨论区、作业题库等,有利于拓展信息素质教育的范围。

4.4 重视评估,提升质量

篇3

论文摘 要:当前,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是高等教育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加强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是高校图书馆信息素质教育的重点。高校图书馆应不断实践和探究,深化信息素质教育,为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更大的作用。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信息素质成为当代大学生必备的基本素质,而如何深入开展信息素质教育也成为高校图书馆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将信息素质定义为:信息素质就是人们能够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有能力去获取、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信息的能力。这也是目前普遍被认可的有关信息素质的定义。信息素质的内涵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三个方面。信息意识指一种把信息作为资源的自觉性;信息能力指能够获取、利用、评价和创造信息的能力,是信息素质的核心;信息道德主要指在利用信息的过程中,能够合理、规范使用他人的成果,遵守学术共同道德准则与规范等。在信息时代,高校需要积极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能力。

1.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是信息时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图书馆资源呈现多元化的特征,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快速发展。在此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是大学生能够利用信息顺利开展学习研究活动的有力保证,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2.信息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优化与提高大学生素质的重要手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发展”作为战略主题。作为学术型服务机构,高校图书馆必须紧跟教育发展方向,深入开发利用图书馆的情报职能、教育职能,发挥图书馆在信息素质教育中的优势。

3.加强信息素质教育是图书馆自身发展的必然举措。作为高校的信息资源中心,图书馆拥有丰富的资源、先进的服务手段、良好的基础设施和人才保障。积极开展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提高他们获取、利用知识的能力,引导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是当前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延伸之一,也是图书馆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举措。

二、深化素质教育内容及方式的措施

大学生信息素质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高校图书馆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高效务实的信息素质教育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信息意识、提高信息能力、加强信息道德修养。以许昌学院图书馆为例,目前主要是以开设文献检索课为主,结合入馆教育、培训讲座、在线素质教育平台和读书月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信息素质教育。

1.改进新生入馆教育。新生入馆教育是信息素质的启蒙教育。此项活动的开展,使新生能够了解图书馆、初步学会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为今后的学习研究打下基础。

许昌学院图书馆新生入馆教育的主要方式是面对面授课。这种方式的弊端是:教师短缺,实效不强,易流于形式。于是,图书馆改进措施,在讲课之外,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生信息素质教育。首先是把信息素质教育纳入新生教育的整体计划中,使入馆教育走向正规化和制度化。其次是建立网页版新生导航,内容包括读者指南、借阅指南、各类资源使用指南、规章制度及新生入馆教育培训课件等。新生可以在网络环境下接受图书馆初步信息素质教育。再次是组织新生参观、学习,引导他们利用图书馆。新生入校后,图书馆会向他们发放《图书馆读者手册》。此举有利于新生了解图书馆的作用,提高了新生的信息意识。

2.完善文献检索课内容与形式。文献检索课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素质教育形式,也是许昌学院大学生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方式。学校文献检索课以选修课的方式,主要针对高年级大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大学生获取、利用所需信息的能力,让他们学会使用检索工具,增强自学与研究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文献检索课的教学也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和形式。首先,课程内容要注重实用性,切忌华而不实。要着重培养大学生对各类检索工具的使用能力,培养他们检索、评价和利用各种信息源的能力。其次,重视对数字资源的利用。高校图书馆除实体资源外,各类数字资源成为重要信息来源,它们具有科学性、全面性、便捷性的特点。文献检索课要强化大学生利用数字资源的意识,增加网上信息资源、数字资源检索和利用内容。再次,探索合作教育模式。要在实践中探索以图书馆员和学科教师合作的信息素质教育模式,将文献检索课教学内容与专业课程结合起来,增加教育的针对性,使学生能够充分运用信息技能进行学科学习与研究,促使信息素养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深化。

3.持续开展专题培训、讲座。一是开展定期培训讲座。在每年的“读书月”活动期间,许昌学院图书馆都会邀请人文学科专家为学生举办人文系列专题讲座,邀请重点数据库公司专家举办数字资源、网络资源利用专题培训,以提高大学生的信息素养和技能。二是开展培训预约服务。许昌学院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习或研究的需求向图书馆预约特定主题的培训讲座,图书馆针对不同专业、层次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数据库、大型系统的检索工具方面的培训,提高学生运用信息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读者协会的作用,不定期开展读者培训活动。重点教授网络资源的检索方法、检索工具的利用方法、搜索引擎的使用方法、网络数据库的使用和评价等。

4.建立在线信息素质教育平台。在线信息素质教育平台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图书馆工作中的应用而产生的,它整合了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具有很强的引导性。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完成学习目标。同时,它具有开放性、交互性、共享性和自主性的特点,有利于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高校图书馆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在线信息素质教育平台,完善教学形式,促进大学生信息素质的有效提高。

5.以“读书月”活动为契机,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质。为响应河南省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活动的号召,引导广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许昌学院图书馆近年坚持举办一年一度的“读书月”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主要有人文系列学术报告会、数字资源专题培训、“读者之星”评选活动、征文比赛等。学校高度重视,图书馆广泛宣传,学生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反响。“读书月”活动丰富了图书馆的服务内容,也充分发挥了图书馆的情报职能和教育职能,推动了大学生信息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对信息素质教育活动的科学管理

1.重视开展用户调查。开展用户调查是图书馆了解服务效果、改进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的有效方式。主要形式有:网上调查,发放调查问卷,通过e-mail、电话和意见本收集意见和建议。

2.加大宣传力度。首先是重视图书馆主页资源服务功能的宣传,要在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各类资源、服务活动的宣传,吸引更多读者通过网络环境了解并参与图书馆信息服务与教育。其次是通过学科馆员加强与各院部的联系。许昌学院图书馆已初步建立了学科馆员制度,通过学科馆员与某一学科或专业的师生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宣传、推送图书馆信息服务,为大学生查找、利用信息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再次是打造立体宣传局面。图书馆要优化网络环境,重视校园、宿舍、休闲区域的整体网络化建设,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等平面系统扩大服务信息传播范围。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的有效宣传将图书馆服务和资源渗透到学生生活学习的每一个空间,使其便捷地获得图书馆服务信息。

3.加强图书馆员队伍建设。高校图书馆员是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执行者,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馆员队伍是顺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服务水平的根本途径。高校图书馆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对馆员进行培训。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图书馆发展规划,合理引进其他专业人才,丰富馆员知识结构。二是组织开展多种知识培训活动。如加强馆员的图书情报知识、网络知识、现代检索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鼓励馆员不断更新知识。三是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其积极参与高校信息素质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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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社会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完善功能提出了新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并具体提出了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的实施措施。多年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习惯于分项管理各项考试招生工作,虽然也曾设想过建立包括多项考试相互之间有机链接的考试测评系统,但始终未获实质性进展。究其原因,在于指导思想上总是强调各单项考试的属性,具体操作上总是拘泥于现有的各单项考试,主动突破意识不强。作为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必须认识到,在国家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通过设计多种类别的考试,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是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功能提出的新要求。公益事业单位改革对加强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国家对公益服务事业及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要“分类”,继而促进公益服务多元化发展,改变国家包办公益事业的传统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看来,今后公益事业将会逐步开放,形成多家机构并存、竞争的局面。教育考试、考试评价方面很可能就是教育最先向教育界外开放的领域。从长远看,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作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今后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得天独厚”,在某一地区某一领域“当然”地受政府委托管理某类公益事业。从目前看,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基本属性毫无疑问是公益型事业单位,但未来一段时期,很可能开始步入转型期:首先,是从政府主管事业单位转向政府委托、国家全额拨款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第二步,继而转向国家只依事项拨款并不直接管理和全员包养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第三步,最后有可能完全转向具有中介属性的专业化考试服务机构。第一个转向,无论从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组成形式还是实际功能看,似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关系发生了性质上的转变,由国家主管转变为国家委托,这就为政府今后可以委托也可以不委托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继续从事教育考试招生管理埋下伏笔。第二个转向,政府可能就各类考试招生工作分项委托,按项目拨款,并不直接承担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所有事业经费。这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能力是很大的考验,也会对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产生影响。如果自身能力不强,服务不到位,财务管理方面创新意识不强,则生存都会受到影响。第三个转向,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虽然是否完全以中介的形态面目出现取决于各地总体的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各类考试招生工作都有可能直接面对类似机构的竞争。作为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对国家公益事业单位的改革必须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凭借自身的专业水准、专业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以获得机构自身的长远发展。

国际考试机构发展的成功经验

在国际上,发达国家的考试机构非常关注人的发展,大多拥有先进的考试测评技术、不断拓展的考试评价服务领域和规模相当、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并且建立了全方位的考试测评体系,为国家、为教育、为学校、为个人提供权威、科学、丰富的教育考试测评信息。1.形成了“关注人的发展”的考试理念在考试理念上,国际专业考试机构都非常重视公平与质量,非常关注人的发展。例如: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将自己的使命定位为“通过提供公正有效的评价、研究及相关服务,促进教育质量和平等(Toadvancequalityandequityineducationbyprovidingfairandvalidassessments,researchandrelatedservices)”[1];美国ACT(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mericanCollegeTest)定位为“帮助人们在教育和工作中获得成功(Helpingpeopleachieveeducationandworkplacesuccess)”[2];英国剑桥大学考试机构原名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UniversityofCambridgeLocalExaminationsSyndicate),2005年仅以“剑桥评价”(CambridgeAssessment,CA)名称出现,其定位为“通过肯定成就鼓励人的发展(Theencouragementofpersonaldevelopmentbytherecognitionofachievement)”[3]。可见,将考试作为评价手段,而非简单地作为“升学考试、资格考试”,给被试者相关方面的客观评价,促进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鼓励人的发展,是发达国家专业考试机构的共同理念。2.应用了先进的考试测评技术在考试测评技术方面,国际专业考试机构均以教育与心理测量理论为指导,以题库和数据库为基础,大规模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考试评价服务。通过研究和应用先进的考试测评技术,使考试成绩报告内容更加丰富,测评结果更有针对性,服务方式更加便利,考试测评的业态发生了根本变化,其考试理论方法及其测评项目对本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教育都产生了重大影响。3.不断拓宽考试测评服务领域在考试测评服务领域,国际专业考试机构不断拓展服务面,从终结性考试向过程性评价延伸,涵盖了高校新生选拔、中学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发展和专业性向测评以及政府政策咨询等诸多方面,服务对象从学生、学校向政府、社会扩展,业务范围涵盖考试服务、科研、评价、教学产品开发和相关服务。作为专业考试机构,他们承担了许多社会机构的具体考试测评业务。4.有一支高素质的考试测评专业人员队伍在人员队伍方面,国际考试机构都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兼结合的专家队伍。例如,英国CA有1600余名雇员;美国ETS现有2700多名雇员,其中1100名是资深研究人员。同时,这些机构还聘用了数以千计的外部专家。这些专兼职人员的专业领域包括:考试项目设计、各类试题开发、教育统计测量、教育政策分析、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正是高素质的考试测评专业队伍,使得他们总能走在世界考试测评领域的前列。分析国际专业考试机构,他们都具有先进的考试测评理念、高技术含量的考试服务产品、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卓越的考试研发实力、周到精细的优质服务,以及相当规模、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这其中很多方面非常值得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借鉴学习。

加强机构自身建设,促进教育考试招生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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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教育考试制度 教育考试法律责任

一、各主要国家高等教育考试制度的比较

(一)国外考试制度介绍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进行高等教育恐慌制度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改革思路对我国高等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尤其是教育考试管理模式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英国有独立设置的大学入学考试机构,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这些考试委员会都不是政府机关,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也不受国家直接控制,但是它们是经过政府批准后成立的,国家教育科学部在这些考试机构内派驻代表,可对考试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没有否决权和行政指挥权。它们是非盈利性质的服务机构。考试、招生、录取三职分离,招生机构是考生和高效的中介服务机构,录取的决定权掌握在大学手里,注重全面的测查。根据不同的大学类型,其考试、招生和录取的办法不拘一格。比如,开放性大学不问学历、证书,也不举行入学考试,招收一切想入学的人,然后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大学阶段的教育。日本的全国公立大学实行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先由全国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全国统一的考试,再由大学自行组织学校的第二次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目的是为了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基本程度,考试内容为高中各必修课程,大学自行主持的考试内容主要和针对报考学校对各专业所要求具备的特殊能力。近年来,一部分高效实行只根据高中校长的推荐信和面试选拔一部分推荐的招生方式。此外,还实行引入考试的招生方式,在考试前一年11月以前与考生见面,向考生介绍学校准备报考的专业,通过与考生的面谈了解学生的各方面素质,比如思考能力、表达能力、独创性、知识面、兴趣爱好等等。美国,高等学校的录取考生的时候通常要求提供SAT或者ACT考试成绩,这些考试时一种着眼于学生学习能力、兴趣和适应性测验的配置性考试。各高校虽然在评分标准上可能有较大差异,但是均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生源质量和教育质量,这些措施主要有:名牌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各高校对学生进入大学前后的成绩有纵向比较,由此鉴别各高中学校学生成绩一水平的关系。美国大学一般宽进严出,中期淘汰。美国的升学考试制度具有以下的特点:1、学生能否上大学和上哪一层次的大学,主要看学生高中4年在校成绩,全国SAT统考成绩和专家推荐只作为参考条件。2、由各高中学校自主确定学生的成i,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学生的需要,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切实较强素质教育,办出学校的特色。3、高中教育既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满足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学习过程生动活泼,学生不会因此感到负担沉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从各抓国家的高登教育考试制度改革来看,存在以下特点:1、国家统一考试的必要性已经逐渐被认同。2、各主要国家都力求在国家统一考试调控和高校自主权之间达到尽可能的平衡。3、国家在教育行政管理的手段上,羹加注重间接地宏观调控,逐步奸杀直接的行政干预,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只能逐渐分离,出现了相对独立的具有公益性特点的考试中介机构。

(二)中外教育考试的主要不同点

1、从中外教育考试的管理上来看,彼此的差异体现在统一与多元上。中国一直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对教育考试的管理也表现出高度的集中统一。

2、从中外教育考试的目的上来看,彼此的差异表现在知识倾向于能力倾向上。中国教育考试长期以来一直偏重于对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核。从科目设置上来看,中国的选拔性教育考试涵盖了下一级教育教学的所有科目,题量偏大,考试负担过重,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影响非常深。而国外的能力倾向型教育考试的内容则朱考虑考试目标所需,从科目设置到内容选取与下一级教育都有较大的区别,对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影响也就不是太大。

3、从中外教育考试的技术差异上来看,彼此的差别就体现在主观和客观上了。中国教育考试在考试方式上历来有注重论文式考试的传统。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中除外语考试以外,其他科目考试的主观试题仍然占有较大比重,这对于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思维推理能力非常有益,但是一方面在试题命题上,不同年份试卷的难易程度起伏较大,另一方面,在评卷上,耗费人力较多,有难以保证评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国外教育考试在考试方式上则注重标准化考试,考题中客观性试题占有绝对的比重,甚至全部是客观性试题。考试命题普遍建立了题库,征题范围广,题源丰富,考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较强,答卷评阅速度快,结果客观公正。

二、教育考试法律责任的实现及其机制

(一)教育考试立法的基本原则

作为教育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考试法基本原则与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教育考试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教育考试制度中,知道教育考试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对教育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体现着教育考试法律制度的价值和目的。教育考试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反映现代国家的宪法精神,体现民主法治的要求,规范法和考试行为之间的关系,约束教育考试规范的制定、执行和法律监督等各关节。

(二)教育考试法律责任的机制构成

教育考试法律责任实现主要由以下两个机制构成:1、教育考试法律关系主体的自觉行动。这种非强制性的、自觉地法律责任实现机制是教育考试法基本的实现机制。这一机制的实现除了要求教育考试法律关系主体提高法律觉悟,较强法律意识和整个社会自觉守法的整体氛围外,主要是依靠个体的自觉性。2、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在教育考试法律责任中,完全依靠自觉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

(三)教育考试法律责任中应注意问题

1、应对考试责任作出一定的界定。

2、应明确专门的考试管理机构对教育考试法律责任加以认定。过去相当多的考试违规行为都是由监考人员说了算,不仅缺乏规范的认定机构,而且缺乏相应的认定程序。其中相当部分的法律责任的认定是补充的甚至是错误的。

3、在法律责任的追究上应采取考生检举与国家权力介入相结合的方式。在考试过程中,作弊或者用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本由他人享有的考试权益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影响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性,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及时加以制止与惩处。而作为直接的受害者,被侵害的考生应通过向考试管理机构检举来获得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对于一些情节严重、涉案范围较大的违反教育考试法的行为,国家权利此时就应加以介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应运用构架权利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予以制裁,以维护公民的合法考试权益。

(四)教育考试法律责任

1、考生违反教育考试法的法律责任。归纳起来,大致包括:行为人当次参加考试科目成绩作无效处理;取消行为人一至三年的考试资格;给予行政处分;责令学校退回已招收的学员或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试工作人员违反教育考试法的法律责任。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违规违纪责任,还应当包括行政法上和刑事责任。

3、其他人员违反教育考试法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人员,对这类人员应该按照教育考试制度在成绩、报名资格等方面进行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4、考点、考区违反教育考试法的法律责任。对此,可以宣布取消考点资格,撤销有责任人员的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追究考区、考点负责人的责任。

5、违反保密规定的法律责任。对此,应当结合《国家教育考试法》与《国家保密法》两部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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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外职业教育;考试方法;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07C-0078-03

随着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学生人数的迅猛发展,职业教育质量问题日益凸显。教育质量的考核鉴定和提高需要通过考试来实现。职业教育考试本身不是最终目的,仅仅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手段,助力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

一、我国职业教育考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多数是由原来的中等职业学校转型而来,在考试制度和考试方法上大多沿袭原来的方法,与实现“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宏伟目标脱节,存在一些问题:(1)考试目的不明晰。考什么教什么,而非教什么考什么,考试在教学中的反馈作用发挥不明显。(2)考试内容过于依附于教材。教材虽是教学的依据,但教材本身在编写、出版、发行的周期诸多方面难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知识更新的需要,有较大的局限性。(3)考试命题简单标准化。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4)考试方式比较单一。仍以闭卷笔试为主,成绩评定难以客观评价教学效果。(5)考试时机过于集中固定,过于重视终结性评价忽视形成性评价。(6)考试评价方向存在偏差,考试利益过于功利化。(7)考试监督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职业学校学生如期末考试不及格――新学期补考――再不及格――毕业之前再补考――还不及格――离校一年之后回校再考……这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大大降低了职业学校文凭的含金量。

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探寻适合我国职业教育考试的有效方法

(一)确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职业教育考试理念,兼顾理论性考试与实践能力测评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考试通常以能力为导向,兼顾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测评。澳大利亚TAFE职业教育考试就包括理论与实践能力考试两部分,实践能力考试比重远大于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要求相对较低,而实践能力考试要求十分严格。英国打破了传统的职业资格评定方式,不再限于知识与技能的简单考试考核,而是一个以收集并判断证据是否符合职业能力标准为主的考核。每一职业类型、等级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标准,要求考生按能力标准的每一单元和每一要素提供非常充分的说明材料,由考评员评定结果。需要考生提供的证据有:(1)工作能力证据;(2)辅证据;(3)以往学习成果证据。

职业教育在要求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必须具有熟练的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这种强调能力的观念与方式符合职业教育的特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强调要坚持能力为重,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及能力。并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事做人,进而主动适应社会。因此,职业院校要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职业教育考试理念,兼顾理论性测试与实践能力考核。应从理论考试向实践考试转移、从课堂考试向车间考试转移、从试卷考试向作品(产品)考试转移。

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已在进行考试方法改革,如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的弯腰教育方法、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进行的五维素质教育,原江苏省海门三厂职业高级中学(现已与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合并)采用的“项目合格证书”考试方法等,都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二)采用灵活的考试方法,实现考试方法多样化、多元化组合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考试通常采取多种方法,并可组合完成。澳大利亚TAFE教育考试可采用12种标准测试方法(观测、口试、现场操作等)中的某几种组合进行,考核结果采用达到、部分达到和未达到3个等级。英国彻底改变以分数为主、以试卷定成绩的传统考核方法:课程成绩采用等级制,成绩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4个等级,成绩的确定以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依据课堂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通过设定某一任务让学生去完成,将学生完成的任务作为成果对学生作出评定。

我国职业院校也应采用多样化、多元化的考试方法,根据各课程的特点选择考试方法,由单一的闭卷笔试向多样化的考试方式发展,以能力测试为主。理论测试可采用闭卷、开卷、论文、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考试方法,能考出学生的记忆能力和对基础理论掌握的扎实程度,是不可少的一种考试形式。不能因重实践而轻理论,顾此失彼。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操作考核、现场观测和提交自制作品等多种方法,有条件的还可采用网上考试。多样化的考试方法能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成果,有利于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与素质的提升。

(三)更新传统的考试内容,建立以专业技术标准和职业素质为基础的考试标准体系

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考试通常有着统一且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评价标准。德国《职业教育法》对各种职业培训都规定了严格的评估评价标准、考试考核标准以及实施这些标准的严格程序。考试委员会根据这些标准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内容是相应职业所要求的技能、能力和相关的理论知识,有效保证了考核标准的统一和效果的公正。澳大利亚TAFE职业教育考核以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标准,以各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为依据,在课程大纲和科目大纲中对考试的内容和要求有清晰准确的表述,考试规范,有法可依。加拿大CBE职业教育考核以DACUM图表为标准,DACUM图表由行业优秀工作人员根据本行业的职业岗位标准研讨确定。这保证了学生考核标准和行业要求的一致性,保证了教学质量评估的有效性,符合职业教育特点。

职业教育考试是否有效首先取决于内容,科学的考试内容应基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以及与之相应的课程目标,选择能够充分体现课程目标要求的具体内容,恰当确定考核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以及技能与能力层次的要求,保证考试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综合性。尽可能选择一些学生生活实际、实训操作实际的内容,让学生熟悉、触手可得、心中有底。综合考评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可保证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

(四)实现考试评价时机的多元化,注重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加强过程性测评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考试多注重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学生需通过两次考试。第一次在学生学习2年左右,叫中间考试,即培训毕业考试,学生可取得培训毕业证书。第二次是在学习结束时,为结业考试,即职业资格考试,学生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这种阶段性考试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更具开放性、创新性和选择性。加拿大CBE职业教育考核时间按需要随时进行,由学生和相应的教师约定考试时间,学生的考试结果载入正式档案。英国职业教育在资格认证中注重现场考评和形成性考核,有利于准确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形成和提高。

学生的职业能力形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我国大部分职业学校课程考试多依赖于期末考试,对学生学习过程缺乏应有的考评。这种考试时机的选择过于机械与片面,导致学生平时学习松懈,临考前才突击准备,考试成绩并不能代表其实际能力,不能反映真实教学质量。只有注重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通过过程性测评检查和改进教学质量,才能使学生及时发现自身的问题与不足,督促学生加强平时的学习。因此,我国职业教育考试应采取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并加强过程性测评。

(五)建立完整的评价体系,采取“第三方”认证方法,实现“教考分离”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考试多采取“教考分离”、“第三方”认证的方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由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协会设有专门的考试委员会来制定统一考试所用的试题试卷。考试委员会由雇主联合会、工会代表以及职业院校的教师代表组成,与培训机构无直接关系。行业协会从制定教学大纲到组织考核、发放证书全面介入。教考真正分离的考试方法以及严格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德国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得到了充分保障。澳大利亚TAFE职业教育采取“教考分离”的考试方法,TAFE学院只负责教学培训,而教育考试由各州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成立TAFE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这保证了教学质量评估的权威性、有效性。

“教考分离”的考试方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更能客观地评价职业教育的培训质量,使岗位证书更具权威性。我国职业教育考试主要由职业学校自身实施,学校既负责教,又负责考,教师既是“教练”又是“裁判”,学生课程考核合格与否基本上就是由教师说了算,不能体现教学质量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此外,仅由学校制定考核标准很难符合职业岗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导致学生毕业后难以达到企业聘用人才的相关标准。由此可见,我国职业教育考试采取“教考分离”、“第三方“认证方式很有必要。学校只负责学生的日常授课和培训,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来组织实施,考试内容根据行业从业资格需求设计。

(六)发挥考试的监督机制,规范职业教育“输出门槛”,严格实行“双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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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以“专才教育”为主,忽视“通才教育”,学生只重视学习专业知识,忽视其它方面知识的学习,这就形成了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合理。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学生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面对新世纪的人才竞争,高职院校要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人文素质是综合素质的一部分,人文素质的提高,可以使大学生克服由于文理分科造成的人的培养上的畸形和片面性,使大学生具有专业素养以外的人文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修养。

一、人文素质的内涵和外延

人文素质是指“由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个人的内在的品质,表现为一个人的人格、品质和修养。”人文素质是跨学科的复合性概念,是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人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成果积淀而成。人文素质表现为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的精神态度,倡举高品位价值境界和深层次品行底蕴的人格修养,善于慎对自我、尊重他人、关爱社会、呵护环境的心理品质,是人在自身社会经历中的人文体验和在文化交流中的人文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内心的认定、取值、拓升而形成的,是由环境的熏陶和教育的养成塑造出来的。人文素质的外延拓展表现为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的关系。人文素质包含了哲学、文学、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社会性、心理学、美学、教育学、管理学、环境学等学科关于人的问题的研究视域,凝练了这些学科的精神品格。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突出地显示讲理想、讲进取、讲守节、讲自律的精神境界和价值取向;在人与他人的关系上,突出地显示讲诚信、讲为善、讲包容、讲互助的精神境界和价值取向;在人与集体的关系上,突出地显示讲大局、讲奉献、讲合作、讲和谐的精神境界和价值取向;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突出地显示讲规范、讲秩序、讲公平、讲安定的精神境界和价值取向。

二、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现状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人文知识缺乏,文化素养较差。高职院校学生大多数来自于普通高中,他们在中学时学习一般,文化底子薄弱,思想上学习被动、不思进取,精神上消极压抑、情感失落。二是“机器人”现象的存在。由于受到实用主义的思想影响,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在创办之处,就忽视人文素质的教育,许多学生只重视在特定职业中的实用理论、实用知识和实用技能教育,不重视人文知识学习,其结果成为技术纯良的“机器人”。三是人格残缺。高职院校一部分学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人格问题,具体表现为:心理素质差,通常表现为意志薄弱,情绪波动,言行偏激,缺乏对挫折的容忍力和超越力,极易出现高度的亢奋、激动和热情,或是极端的发泄、消沉和绝望,不能保持冷静、稳定,缺乏心理的自我疏导和调适能力;缺乏应有的人格修养,表现为一些大学生缺乏起码的人际交往礼节,不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礼仪规范,语言粗鲁,举止庸俗,打扮低级,随地吐痰,酗酒,打架等。四是缺乏创新精神。美国人的创新意识较强,这与美国的“通才教育”有一定的关系,而我国的许多职业技术院校企图通过专业教育把学生培养成创新型人才,其实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专业教育培养的是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创新思维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相结合的产物。人文教育能够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提升高职院校学生人文素质的途径

人文素质教育,就是通过知识学习、环境影响以及实践体验等途径,使学生通过自身的内化和发展,逐步形成一种稳定的内在品质和价值取向,最终使大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品位的人格修养以及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多维知识视野,将人类文化精髓内化为自身的人格、气质和修养。

1.重视人文学科建设

当前,一些高职院校的人文素质教育依然停留在比较低的层面: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停留在知识层面上,只在进行概念性的介绍,或简单的说教;一些高校强制性的人文教育考试模式依然残留应试教育的阴影,学生依然像对付其它的文科考试一样,用“背”的方法来应对人文教育考试;一些高校盲目追求人文学科在总学科中的比例,形式主义比较严重。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人文素质课程体系应该由以下四类构成:一是文史哲类,如:中国传统文化、大学语文、中外文学史、科技发展史、中西方哲学简介等。二是美育与艺术修养类,如美学基础、艺术欣赏、绘画艺术等。三是社交与伦理类,如社交礼仪、道德与伦理等。四是实践应用类,如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要想使人文教育落到实处,内化为学生的人文精神,就必须进一步改革和更新人文素质教育方法和教育思维,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在学分制的选课机制的压力下,促使教师从根本上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提高自身的素质;鼓励教师探索新的、有利于启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的教学方法;从体制上强化学生的读书、实践、实验设计等自主学习环节;鼓励教师采用各种有利于检验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试考核方法。

2.在专业教学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

专业课教师在教学育人的过程中,不仅把道德观念、伦理价值、科学精神带进课堂,还要在教学的方法上融进人文素质教育的实质;不仅重视专业知识的传播,还要引导学生探索专业知识的方法,对于学科的背景资料、学科的前沿发展、学科创始人及重要代表人物生平事迹、学科的应用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等介绍给学生,这些内容可以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不仅关注学科本身的发展,也使他们关注学科领域内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等人文世界的问题;不仅教给学生问题的答案“是什么”,也应该教给学生包括人的价值取向的答案“应当是什么”。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人文素质教育的先导,努力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在新的视野下更好地理解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3.提高校园文化品位

在大学校园里,校园的文化品位使人心灵的感受胜过感官的感觉,它是一种精神的感受,它能激发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力量。校园的文化建设包括校魂、校训、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校园文化氛围、学风、教风、校风等,是学校的精神底蕴。学校各种建筑的内涵、造型、风格、色调和品位,也是校园文化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校园内营造良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潜在的校园文化,包括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关系、行政人员与学生、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后勤人员与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等,构造融洽的氛围、良好的关系可以使学生从中受益。建设校园文化,也要强调完善的校规校制,它既能规范人的行为,也能发展人的个性,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保障。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可以丰富学生的人文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陶冶学生的情操,提升学生的道德品位。校园文化建设需要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营造、维护、和体现,它是几代甚至是几十代人努力的结果。

4.开展丰富的业余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学生的业余时间,组织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学术和文化活动,是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为学生建设设备齐全、功能多样的活动场地,如电影院、电视厅、舞厅、台球厅等,学生在业余时间可以举办学术沙龙、健美训练、舞会、卡拉OK、体育比赛等;积极筹办学生社团,如文学社团、美术社团、音乐社团、艺术社团、科技创新社团、英语沙龙等;举办多形式的学术讲座,聘请我院老师或社会名人给学生讲座,讲座的内容可以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从天文到地理、从人文到专业等,以丰富学生的知识面,拓展学生视野;联合社会文艺社团或其他院校的文艺社团,开展形式多样,格调高雅,内容丰富的文艺活动;在一些全国性的重要纪念活动期间,学校或者各系组织一些活动,如“学习雷峰月活动”、“植树活动”、“纪念五四青年节”、“香港周”、“台湾周”等;举办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广泛接触社会,将所学的知识内化为做人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品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得到精神的熏陶,人格的升华。

5.图书馆要为人文素质教育提供资源保障

图书馆是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的重要支柱,对于那些勤奋好学、热爱真理的人们来说,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精神的家园,创造的源泉。一个好的图书馆就是一所大学,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不为过。科学技术发展的综合化趋势,实现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的整合,要求图书馆必须尽量做到门类齐全,特别注意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资料的收集。有条件的图书馆还可以开辟专门的人文素质教育阅览室,丰富的阅读资料,良好的阅读环境,是人文素质教育最有效的场所。没有图书馆为人文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文化资源保障,人文素质教育将流于形式。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文海,石亚军.面向21世纪的高等文科教育[J].教学与研究 ,1995,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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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教育 考试方法 改革

近年来,受重视学历教育而轻视职业能力培养的传统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定势的影响,人们对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只注重其“学历性”而轻视其“职业性”,在教学要求和具体教学实施上,有意无意地向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目标靠拢,从而使检测高职教育教学效果的考试偏离了方向。对高职专业专业学生的考核和评价,还是沿用应试式的考评制度,这种考评制度脱离了高等职业教育能力本位的本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职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高职教育的考试方法改革已迫在眉睫。

一、高职教育现行考试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弊端

在现行的高职教育的考核中,普遍采用的是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试卷考试的方式,以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来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对教学内容掌握程度的高低。应该肯定的是,现行考核方法在促进人的生理和心理由低级到高级、不全面到全面、不和谐到和谐、不充分到充分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积极的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考核观念落后,方法单一。

目前高职专业教学的成绩评定,仍然采用期末闭卷考试为主要手段的考评方法。这种考核评价制度助长了一部分学生的惰性,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和创新能力的发展,导致学生质疑能力差,不利于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性思维的建立,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更不能公正地衡量学生的全面素质。

(二)考核的测量鉴定功能不够科学,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普遍。

高职目前的考核与岗位的需要相脱离,考核内容和方法与培养目标相脱节。通过多年教学改革探索,高职已形成了以培养职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为宗旨的教育教学模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达到1:1。但多数学校技能、能力的考核比重仅占考核内容的20%左右;考核仍以闭卷笔试为主,侧重考核学生对传授知识的掌握度和继承度;对职业技能与能力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考核以结果性考核为主,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主要以期末考核成绩评价和区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高低,在教学过程中缺少其他过程性考核。

(三)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没有有效体现,反馈调节功能没有得到发挥。

学生的成绩测评主要是为了评定奖学金等,仅仅是为评而评,没有激励学生的作用。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很少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考核内容和要求不规范,对学生素质培养的引导、激励作用不强。仅仅是为了考核而考核,不能通过考核对学生在学习方面和教师在教学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进行认真和系统分析,缺少考核评价总结,无改进措施。

二、高职教育考试方式的改革对策

(一)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系统规划考核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应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普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核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能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核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核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全面推进学生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要全面、系统、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就要从考核内容、形式、管理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出一套相对完整、切实可行的能充分发挥考核功能和实现高职教育教学目的的考核制度。

(二)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灵活、多样地设置的课程考试题型。

由于学校和学生往往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各种奖学金、获取学分和其它荣誉证书的重要标准,教师也把学生考试分数作为评价自己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主要标志,因此,在现实操作中很容易导致课程考试题型的过分标准化。尽管课程考试题型的标准化有其必要性和优越性,但过分追求标准化,不利于拓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更不能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创新能力进行检测,且易使教学和人才培养教条化,这明显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相悖,更与当前社会、市场及用人单位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相悖。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在突出课程考试题型多样性的同时要强调对学生能力的考查。考试答案不能过分追求唯一性、精确性,而要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性为原则,使学生彻底改变死记硬背的传统学习方式。如在考试中加大主观性自由应答型试题的比重,适当增设竞赛性考题及案例分析题,从中考查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能力。

(三)突出高职教育特色,采用多样化的课程考试形式。

根据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高职专业课程考评采用的考试形式具体可分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口试、操作技能测试、平时测验(包括作业、课堂提问)、撰写论文等。不同的考试形式作用也不同,如为了使学生掌握课程最基本的必需的理论知识,应采用闭卷考试;为了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则应采用口试;为了彻底改变学生靠死记硬背课本知识,真正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达到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的目的,则应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就高等职业教育而言,能力考核应主要考核学生是否真正掌握当前社会、市场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否有利于学生今后的就业。上述依据能力考核需要采取不同的课程考核方法,可以使学生在校期间真正明白该学什么,如何有目的地去学,为将来顺利求职择业奠定良好基础。

(四)突出应用能力,加强实践性教学内容的考评。

高职专业教育突出强调实践教学环节,因此结合能力和素质教育的要求,必须注意对实践教学过程的控制和调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考核制度和方法。课程考试内容是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关键。为此,要高度重视课程考试内容的命题,命题设计的基本原则要注重“实用”,要组建专门的设计课程考试内容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成员中不仅要有担任该门课程教学的教师,还要有适当比例的经常或长期从事专业工作的行业专家或能工巧匠,这样设计的考试内容才能最大限度地克服以往高职教育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弊端。同时,这种考试将教材内容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仅能大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其动手操作能力,而且能依据市场对专业岗位能力的要求重点进行考核,使学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

(五)按照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合理设置课程评价方式。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应学习和利用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的成果,研究和规划考评体系,制定各种类型考核试题质量的评价标准,为课程考核质量的客观、科学、公正提供保障。对考核成绩要结合课程总结性考核和平时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并逐步加大平时考核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实行百分制、等级制及与评语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方法。同时,建立考核结果分析,总结教学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反馈渠道和沟通机制。健全各专业课程标准建设,实行“教考分离”。加强各类考核试题的题库建设,尤其是公共课、各专业核心课和部分技能课的试题库建设工作。加强考核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考核管理体制,重点抓好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评价等工作环节的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突出考核的规范性。

(六)强化考前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高等职业专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其具体体现就是实行学历文凭和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即在教学过程中,按照国家制定的专业岗位标准和用人单位的录用标准来要求学生、培训学生,培养的高职学生除了获得毕业文凭外,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双证书”的要求,可以采取让学生在修完各科专业课程后,不再进行期末考试,直接组织专业业务的强化训练,然后组织学生参加由国家各级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从而加强高职专业教育与职业标准的衔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中的作用,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参考文献:

[1]刘小平.对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的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5,(35).

[2]马德坤.试析高职教育考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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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对素质教育的含义进行正确的理解

素质教育在教学工作的开展中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素质教育考试的情况比较少,但是这并不是学生素质教育不达标的理由。在当前社会环境竞争状况的影响下,学生若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文化知识,而缺乏素质教育,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学生必然不可能走全面发展之路,也只能成为掌握文化知识的考试机器,最终一事无成。所以,为了提高初中化学教学的质量,在进行化学教学中要基于做好化学基础知识教学的基础上,完善对学生兴趣、体制、创新等能力方面的培养,通过完善素质教育方式,提高素质教育成果,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二、完善学生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协调发展

在进行初中化学教学中应把握好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的协调关系,它主要是指学生在日常活动中变现出来的兴趣、情感变化等。该因素对学生的学习与成长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在教学中有些学生虽然不是很聪明,但是通过后天努力依旧可以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而有些学生虽然聪明过人,但是学习态度不端正最终考试成绩很差,这主要就是受到了非智力因素的影响。初中生正处于人生的绝佳成长阶段,是培养学生非智力因素的最佳时期。所以在进行化学教学的时候必须对学生的情趣爱好、情感等进行重点培养,并基于化学科目特点对学生非智力能力进行提升。

化学知识可以与大量学科进行联系,在我们日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就无处不存在化学知识,所以教师应时刻在生活与学习中为学生创造学习化学知识的机会,让学生主动探索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发现化学的奥妙,让学生更好的掌握并理解化学知识的内涵,提高学生学习化学知识的兴趣。由于化学实验变化莫测、化学知识蕴含的思想丰富等,所以教师应做好课堂设计,吸引学生注意力,通过化学教学提高学生非智力能力,例如:在烧杯里,注入二之一的水,再向水里放入一只鸡蛋,我们会看到鸡蛋是沉在水中的,然后我们向烧杯中,倒入一定量的浓盐酸,可以看到鸡蛋浮出液面后,不停地上下翻转。试请同学们解释其现象,并写出有关的化学方程式。通过调动学生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自主的进行思考分析,从而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非智力及智力水平。

三、初中化学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要点

首先要对化学教学中实验操作予以重视。素质教育的第一大要求就是教师必须对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进行科学的培养与重视,所以提高对实验教学的重视力度十分重要。教师在教学中应摒弃单一的以试卷成绩为最终教学结果的评价方式,应积极的引入实验教学,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化学基本理论及相关素养。在进行实验教学的开展中,教师应重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思维方式、创新能力、观察能力的培养。应基于新课标为基础将学生设定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化学实验实践操作、教师从旁指导的方式去了解、熟练运用所学化学知识,帮助学生建立自主学习意识。

其次要对化学学科课外活动予以重视。要想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化学素质,就必须做好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工作,借助课外活动这个场合进行素质教育。教师在教学中可自主创设灵活多变、内容丰富的活动,从而调动学生学习化学知识的主观能动性。比如化学手抄报竞赛、化学魔术表演、化学兴趣小组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可把抽象的化学知识和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真正体会到化学知识给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带来的便利,激励学生能够更加努力地学习化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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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教学;法律实务;互动关系

司法考试实行多年来,日益受到社会关注,作为法律教学与实务的中间环节,其制度价值在于将符合法治精神的人才选拔到司法队伍里。因此,结构合理的法律教育体系对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律实务资格考试需要结构合理的专业教育体系

从法学教育的发展演变看,科学合理的法学教育结构要求理顺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关系并以培养具有法律思维和法律品性的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以美国、日本的法律职业准人制度为参照,以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否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完成为标准,可将法学教育结构分为统一结构类型和分离结构类型两类。所谓统一结构类型,是指将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纳人普通高等教育系列,学生在完成高等法学教育、通过有关考试后便能从事法律职业,美国的JD教育(又称法律博士,即4年本科非法律教育+3年法学院职业教育)就是这一类型的典型。而分离结构类型,是指将法律职业教育置于高等法学教育之外,在完成素质教育,通过有关考试,由专门机构进行法律执业培训后,才能成为法律执业人员。日本的法律教育(4年法律本科教育+淘汰式的司法考试+2年司法培训)是这一类型的典型。

目前,如果对我国法学教育作上述结构类型之探究,或许可以将我国的法律教育称之为混合结构类型:一方面,它有统一结构的特点,即将法学教育的重心放在高等教育,高等法学教育兼有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功能,不同的是较多地突出了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它也有分离结构的特点,即在本科教育中强调素质教育。由于我国法科学生主要是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其各方面的知识都有待充实,而且并非所有的法科毕业生都能够从事法律职业,如果在法学教育中过多地强调职业教育容易限制其思维和视野;而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其不但要有开阔的视野和敏捷的思维,更要掌握实际的法律应用技能。近几年我国试办JM 教育(又称法律硕士,即4年本科非法律教育+3年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增加了法律教育中职业教育的含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为此,建议我国完善法学教育结构,将本科教育定位于素质教育,而对于那些打算从事法律职业的法科学生而言,将本科后的研究生教育定位于职业教育,比如将JM 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与此相适应,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以研究生教育为资格要件,并适当放宽司法考试的过关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工作,在执业过程中根据需要分别由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或类似的教育机构再对其进行在岗培训,从而形成完整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

二、理顺法律教育与实务环节的关系,不断完善两者的切合点

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制度安排看,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司法考试是筛选法律人才的基本方式;如果说前者是生产流程,那么后者则是质检体系。质检体系所认定的标准必定左右着生产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质检体系的科学与否对产品质量的优劣起着相当重要的影响。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3条的规定,司法考试的应试者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即可。因此是否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不是参加司法考试的必备条件。这样的规定给众多拥有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提供一个转换职业或谋求职位的机会,体现了选拔法律人才的广泛性和公平性,但这种广泛性和公平性缺乏科学依据,并容易导致以下弊端:其一,社会上各种司考辅导班势必大行其道,这种“法律速成班”将使本已浮躁的法学教育更加浮躁,不利于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其二,一个人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品性只有在一定的学习氛围并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逐渐养成,而这种思维品性更主要地体现在法律人的理念与行动当中。其三,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士参加司法考试在客观上势必造成更多的人采取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又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大学法学教育是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在美国,只有大学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法学院并不承担基本的人文教育,所以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获得全美律师协会认可的各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分别参加各州举行的法律职业选拔考试,合格后经申请成为执业律师。由于判例法国家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模式,即法官是从有经验的律师中选拔,检察官则是政府聘任的律师,因此司法考试实际上就是律师考试。而在成文法系国家中,法律职业的选任模式与法学教育的联系有所不同。在德国模式中,接受高等法学教育是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学生在完成至少四年的大学法学教育之后,就可以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后才可以毕业并成为准法律工作者,若要成为严格意义的法律工作者,那就要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其它法律执行机构实习,两年后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通过后才可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而在日本模式中,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不像德国那样紧密,日本的第一次司法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检验学生是否达到了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素质。第二次考试以判定欲成为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人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并以笔试和El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见,在成文法系国家中,尽管高等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选任的关系或紧或松,但都强调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切合―― 尽管切合的阶段和方式不同[2]。

综上所述,无论是成文法国家还是判例法国家都强调法律职业者要接受专门的法学教育,除此之外,法律职业者还要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通过法律职业选拔考试、接受法律实务培训等条件。

三、构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

实行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后,无论高等法律院系是否愿意,其教学质量都要接受司法考试的检验。因此,对传统法学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进行重新审视,对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形式、导向进行认真研究,以期建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就显得十分必要。

1.司法考试与法学教学目标的良性互动

在传统法学教育中,教学主要围绕分析法的本质与实效,揭示法的价值取向,为改革法律制度提供指导性原则和基本模式;而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围绕考察考生对法的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能力。于是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间就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个矛盾的合理解决就成为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关键。为此笔者建议,法学教学目标应定位于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以及法律思维和法律品性的培养上,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法科毕业生一生都将面临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挑战。与此相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应着重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以及对法律的实际应用能力。

2.司法考试与法学教学内容的良性互动

实行国家司法考试后,作为国家司法考试主管机构的司法部及命题机构的目标取向会直接影响教育部对高校法学教育内容的取舍,两者之问如果不能达到相互衔接与协调,就会造成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严重脱节,其结果要么就是法学教育变成了功利性的应试教育,要么就是考生从未接触过司法考试内容而造成学而无用,要避免这种恶性互动,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第一,明确界定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为确保法律院系的培养规格和培养质量,教育部已确定了所有的法律院系都必须开设的法学学科的l4门主干课程,这些主干课涵盖了法学教育最基本的内容,能够适应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司法考试的内容应以l4门主干课为主,不宜再扩大范围,否则,就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进而影响教学质量[3]。

第二,司法考试内容以实体法和程序法为主,兼顾法学理论。

司法考试作为职业资格考试有其内在的特点,比如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所以司法考试内容以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主是无可非议的,但也应适当地考察考生对法理学、法律史知识的掌握,因为作为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如果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对立法精神的深刻理解,很难准确把握案件的实质[4]。

第三,法学教学计划应有适当的灵活性。由于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立法机关每年都要进行法律的立、改、废,为了配合新法的实施,司法考试每年都要对当年出台的重要法律有所涉及,与此相适应,法学教学中也应向学生讲解。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教学计划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笔者建议法律院系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应预留一定课时以安排新法讲座。

3.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考试的良性互动

第一,司法考试中客观命题的分值应作适当调整。综观这几届国家司法考试,客观命题所占比重过大,导致部分非法律专业参考人员通过强化记忆通过了考试,而许多法律本专业考生包括研究生都考试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说,客观性命题比重过大并不能完整地测试考生的真实能力。因此,建议在司法考试中适当加大主观题比重。

第二,法律院系的课程考试题型应有所变化。传统的法学教育考试过于单一,无法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法律院系可以参考司法考试题型,对传统的课程考试题型进行必要的变化。结合法学教学工作,笔者认为以下几种考试题型能较好地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或者说更适合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1)案例判断;(2)案例分析;(3)案例论述;(4)法条理解;(5)司法写作等。

第三,国家司法考试应增加面试部分。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增加面试的好处在于:首先,面试可以考察考生的口头语言的组织与表达能力,这一点对从事法律职业非常重要;其次,由于面试的内容是随机提问,与笔试相比具有更大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最后,面试有利于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总之,实现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需要多部门、多学科的共同配合,既需要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也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与探索。

参考文献:

[1] 杨海坤.法学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重树[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64~66.

[2] 霍宪丹.法律职业与法律人才培养[J].法学研究,2003,(4):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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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教育;素质教育;考试竞争

一、问题:素质教育和考试竞争之间的困惑

十几年的素质教育搞下来,谁也说不清素质教育是什么了。搞理论的人习惯在书斋里海阔天空,还热衷于满世界地寻找高深的学问,把谁都可以明白的道理说得玄乎其玄,原本是个常用词语的“素质”,原本通俗易懂的“素质教育”(注重素质或者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如今成了一种与以往的教育根本不同的全新事物。而为了重建与重构这种全新的教育,我们十几年来一直在不断地批判以往的教育或传统教育,并且把它高度概括为“应试教育”,它不是新事物,而是需要以“转轨”的办法淘汰的旧事物,人们依据自己的实践智慧,普遍地把它解读为“应对考试竞争的教育”。而现实是怎样的呢?应对考试竞争的势头未减,而且还在愈演愈烈,因此,所谓以往的教育或传统教育,其实就是现实存在着的教育,而且这种教育不需要满世界找学问来解释其合理性,也不需要掩饰,因为全社会都在实实在在地维护它、支持它。那么,生活在现实中的教育实践者,既然挣不脱考试竞争,也就不容易弄懂素质教育的真谛了,因为对他们而言,向素质教育“转轨”绝不像理论家们在纸上谈兵那样轻松,“转轨”意味着教育这列机车需要改道,他们就像是铁路上的扳道工,面对的是呼啸而来的列车,承担的是生死攸关的责任,如何能不困惑?

然而,是否真有一种素质教育,它仿佛可以超越过程、超越社会评价,超然于考试竞争之外,以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初中不问能否考上高中、高中不问能否考上大学)而享有高质量教育的社会声望?是否真有一种“应试教育”,它可以厘清与人的素质之间的联系,把活生生的人培养成仿佛并非血肉之躯、仿佛没有真善美之心的考试机器?我们提出这样的疑问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人们倡导素质教育必定要与考试竞争划清界限,人们执著于应对考试竞争必定要以素质教育百般遮掩,尽管它们就在人们心照不宣的默许下并行不悖,但是谁也不想实事求是地说清楚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我们是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一种两难困境。在这个困境中,我们把素质教育描绘得就像不食人间烟火,让误解它的人们敬而远之,把考试竞争简单地概括为“应试教育”,让误解它的人们愈加误解。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多年的教育实践已经明白地告诉我们:如此截然不同、泾渭分明的两种“教育”,可能是用形而上学最省力的办法杜撰出来的,在这样的虚假前提下讨论的问题可能不是真问题。进一步说,所谓“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其实也并不合逻辑,它把教育评价和教育目标并列起来了,而且还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这种关系意味着,只要有考试竞争就不能实施素质教育,只要实施素质教育就不能考试竞争。正是在这样的意味中,我们时常听到人们调侃说:“素质教育搞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抓得扎扎实实。”那么,这种调侃到底是说教育出了问题,还是说人们对素质教育和考试竞争的解释出了问题。在素质教育和考试竞争之间,只能是你死我活的战场吗?是否还可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教育现实呢?有一种说法是“宁要高素质的人才不要升学率”,这如果不是蓄意羞辱潜隐抵制素质教育的话,就只能是百倍愚蠢吧!在素质教育和考试竞争之间,我认为有几个朴素也浅显的问题很需要进一步思考。

二、基点: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基础教育

说基础教育是培育良好的国民素质基础的教育,这应当没有异议。那么,解读这个基础的性质,只要借鉴建筑学意义上的“基础”来审视不同建筑物的不同基础,就不难弄清楚。越是规模宏大的出类拔萃的建筑就越是需要深刻厚重而且扎实的基础,这应当毫无疑问;任何基础都必须是全面的、均衡的,最薄弱的部分也要合格达标,这应当不难理解;任何基础的表面粗糙都不是问题,它无须舍本逐末地在表现形式上苛求精致,这也可以说是个尽人皆知的常理。依据这样的极浅易的解读,我们就可以极浅易地解读基础教育中的“基础”了,也就可以理智地以验收基础工程的标准来实践并且评价基础教育。关注每一个受教育者的底线合格,首先培养其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具备体智德美劳基础素质的、能够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这是实事求是的基础教育目标。我们之所以说“首先”,是因为这无疑也是一切卓越的精英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基础。

如果把握不好这样的基础,必然把握不好以此为基点的素质教育,同时也会背离以此为基点的考试竞争,这就会造成上述的问题以及由问题造成的困惑。我在《合格性评价:基础教育评价的应然选择》一文中,从这样的基点出发详细论述过当代基础教育的方向偏差及改造对策。认为方向偏差的根本就在于选择了顶线评价趋向,同时舍弃了底线评价或合格性评价,背离了基础教育中的“基础”,混淆了现代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性质,也由此混淆了高等教育要支持差别原则对均等机会的优先性,而基础教育必须坚持均等机会对差别原则的优先性的教育法则。其实基础教育在教育结构中的地位,就像金字塔厚重的底层基石,所以它必须均衡;而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性质,就像工艺流程中不同阶段间的关系,基础教育就是它的原料生产阶段,所以它只须质地纯正却无须精雕细刻。选择顶线评价趋向的偏差在于,它实际上是在基础教育中演绎高等教育特征,这就像是引导金字塔的每块底层基石都与塔峰径直相对,这必然造成全社会人才的结构性失调;还像是引导原料生产都要制造半成品,这就必然造成高等教育的僵化与低起点。

而如果把握好这样的基础,就应该明确培养普通劳动者的基本目标。这与顶线评价选拔精英的目标不同,但从本原的意义来说,劳动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需要,是任何健康社会人发展的需要,也是真正的精英健康发展的需要。所以,基础教育如果希望“真正公平地为每个人提供‘生活通行证’,奠定一个人终生学习的基础”,就应该理智地选择底线评价或合格性评价,以培养普通劳动者为基本目标。我们通常说的基础教育“为高等教育培养和输送人才”的目标,其实只是一种事实判断,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不是基础教育应当承担为高等教育输送有限定性规格的人才的责任,而是高等教育应该从基础教育的已经达到普通劳动者基本目标的人才中选拔人才。高考是高等教育的起点,但不是也不应该是基础教育的终点,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必须从基础教育评价中剥离出来,惟其如此,基础教育才可能回到合适的基点,它的素质目标和考试竞争才会摆脱两难困境。

三、目标: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素质教育

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作为教育目标的素质?辞书里说的素质,是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它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发展并且成熟的。以此来解释素质教育目标,至少不够充分或恰当。解释作为教育目标的素质,“素”字的解释显然是关键,辞书里对“素”字的解释有多种,其中有一种说它是指质朴的、本色的、不加修饰做作的,这比较接近作为教育目标的素质的“素”。这种解释取源于《淮南子·本经训》里的“其事素而不饰”,这个“素而不饰”中的“素”与老子说的“见素抱朴”,孔子说的“绘事后素”中的“素”的意思是一致的。老子的观点有些激进,孔子的观点比较温和,但就解释作为教育目标的素质而言,孔子的观点更为贴切,因为孔子就此与学生讨论过教育目标问题,甚至就是教育中的不同目标的比较和取舍问题。孔子说的“绘事后素”,直接的意思是说色彩绚丽的绘画是因为洁白素净的底色,他在与学生的讨论中,把这个意思引申到道德教育目标上来,认为实施礼仪教育要以仁义为基础,因为礼仪是道德行为的形式目标,它可以修饰也可能做作,但仁义是基本的、本色的、普适的德性目标,它无法修饰也不可以做作。

我们依据这种解释就不难概括出作为现代教育目标的素质的含义,在教育中它是指人的最基本、最本色、最具有普适性的身心品质。这样的解释其实与日常用语中的解释一致,所以我们才认为素质是个常用词语,平常百姓对待平常事,常常很自然地关注素质而且以素质为依据,譬如,农民评价庄稼通常会说“长势”好坏,依据的是庄稼的成长势头和生命潜力;工人评价建筑物基础通常会说“敦实、扎实”等,依据的是负载、材料质地等,他们关注或依据的就是类似“素质”的品质。我们在许多专业领域尤其是特色专业领域中评价人的时候,经常直接使用“素质好”一词,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使用“素质”一词的多数情境往往是遭遇某些目标冲突的,或者需要进行非常规选择,或者需要以潜质代替当下,人们就会使用“素质”一词,譬如挑选运动员、艺术特长人才、各种专业人才的时候,遇到僵化测试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人们就不仅会以“好苗子、好材料、潜力大”来解释冲突,还会以“素质好”来支持选择,这里使用的“素质”就是素质教育中的素质。

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素质教育?我们还需要什么样的解释?注重培养人的素质或者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这样的教育就是素质教育。而我们对素质教育发生误解,症结就在于我们把目标解释成了教育内容,这与我们误解全面发展教育是一样的问题。由于传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的影响,我们在解释教育目标的时候,往往会习惯于注重物质性和结果性目标,忽视功能性和过程性目标。譬如我们解释全面发展教育,一直以来就注重“全面”的意义范畴的分析解释,不厌其详地解释教育的内容,却把智力、体力、发展等素质目标放在附属的位置上;而我们解释素质教育的时候,同样注重“教育”的意义范畴的分析解释,还是不厌其详地罗列丰富的教育内容,却把素质目标放在附属的位置上。我们依据这样的解释实施素质教育,结果就依然是全面的教育和随意性的素质目标。最普遍的所谓“全面发展加特长”的解释,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人们真正重视的还是“全面”而不是“发展”,是对某些所谓特长进行的技能技巧训练而不是“素质”。我们蔚为大观的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应试者或仅仅是为了器乐考级而加盟艺术,甚至竟然是因为文化课考试无望而转攻艺术,他们所张扬的艺术素质的肤浅,不能不说是对基础教育中素质教育的嘲讽。因此,理解素质教育的关键不是教育是什么,而是教育的普适性的素质目标是什么,这是个教育目标观念转换问题。

教育目标观念向素质转换,其实不是什么新思想。因为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中所说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自由的发展”就是素质目标,而我们一以贯之的教育如果真正以此为目标,应当就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只是我们的教育学分析和解释出了偏差,使人们执著于营造全面教育却疏误了发展,才造成素质目标失落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素质教育与考试竞争之间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也谈不上“转轨”的问题,它与考试竞争中的如何考试、如何竞争、竞争什么之间是亦此亦彼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任何教育几乎都需要考试这种评价方式,而任何考试也几乎都避免不了竞争,因此,实施素质教育迫切需要有相适应的考试竞争,或者说我们必须把考试竞争融入素质教育系统中。转贴于

四、对策:我们到底该如何改造考试竞争

“应试教育”是教育考试竞争的极端恶性形式,它的另一极端则是超越教育考试竞争的“素质教育”。这是种极端化判断,极少成为真正的事实,真正的事实在它们中间,有意义的思考也应该在它们中间。教育教学评价和作为评价方式之一的考试,是教育教学过程的有机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促进教育和教学而不是选拔。学校教育实践素质教育是它的社会责任,履行这种社会责任是个系统工程,工程中包括了必要的考试竞争。但是,如果学校教育撇开自己的社会责任,转向应对选拔性考试,甚至以选拔性考试竞争为唯一宗旨,就会扭曲教育的价值和意义而制造所谓的“应试教育”。如果真有这样的教育,它的荒谬性昭然,已经无须批判。因此,我们应当思考的是现实的考试竞争有什么问题,它对实践素质教育有什么伤害,我们该如何在实践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改造考试竞争。

现实的考试竞争疏离了实践素质教育。人们用考试竞争的结果代替教育价值,这种代替享有一种无形的权威,它在教育和教学价值的判断中把实践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目标弄得形同虚设(学生仅以高分就可以被高校录取),也把人们的全部注意和兴奋都聚焦于局限性的几门课程以及局限性的考试竞争中来。这种注意和兴奋像瘟疫一样恣肆蔓延着,冷漠并且疏离了我们实践素质教育的责任。因为没有人关心试卷和分数背后的教育和教学,没有人关心创造这些试卷和分数的各种不同角色的成人和孩子到底生成了什么样的社会价值和主体发展价值。实际上,在我们追逐考试竞争并且强化考试竞争符号(成绩或分数)价值的同时,我们遭遇到了教育的双重价值失落,这种失落被考试竞争符号遮蔽了,而符号价值的肤浅和权威,则相辅相成地步入了恶性循环。

死揪上课补课和考试训练是这种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人们不得不容忍它的肤浅是因为不得不屈从于它的权威,人们把考试竞争喻为“指挥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僵化落后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挥棒所促使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多数教育者和不懂教育却粗暴地干预教育的家长群体,都宁可相信一种判断:提高考试竞争力,唯一有效的选择就是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我们不能不觉悟,也正是这种判断,把实践素质教育逼到了一种尴尬境地。有许多禁止节假日上课补课的规定都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倡导素质教育为理由。这种理由的潜台词是:实践素质教育宁可退出考试竞争。而坚持节假日上课补课的辩解理由是向学生的前途负责也替家长分忧解难。这理由也有潜台词:考试竞争必须抱残守缺。令人遗憾的是,谁也不肯相信,真正高素质的人才应对任凭多么落后的考试也会有竞争实力。

现实的考试竞争不利于提升国民素质。僵化的尖子主义的考试竞争把基础教育窒息在一个精英化的旋涡里,高分名校的狭隘目标和残酷的选拔淘汰,把教学什么和教学为什么都淡化了,它必然架空新课程改革的种种努力,把新教育思想异化成教条,使实践素质教育很难在实质上有所作为,教育正义甚至也无以伸张。譬如近年来教育中发生的恶性事件,多数与无聊学习制造的痛苦、考试竞争制造的压力相关;近年来基础教育中雨后春笋般地生出了不少富丽堂皇的名校,高考后的舆论媒体上则会莫名其妙地捧出不少名人。相比之下,基础教育中维护民工子弟受教育权利的呼吁,高考后人们对无缘竞争和竞争失败者的关爱,对同样付出心血的他们的老师们的理解,是否太过苍白?而后者同样是国民素质的注解,我们的考试竞争实际上是以忽视普遍意义上的国民素质基础为代价的。

所谓精英人才或卓越人才如果只是考试竞争胜出的人才,他们的素质基础很可能比失败者更糟糕,胜出可能只是意味着获得了一块敲门砖。我们说的糟糕有三方面依据,其一是以“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为特征的考试竞争,使他们没有更多的体力和精力养成普通公民的基本素质,他们越是“出类拔萃”就越是疏离普通公民;其二是他们即使成功也未必热爱敲门砖,未必热爱自己的专业,未必热爱由专业追求所建构的事业,我们集中优质资源培养选拔卓越人才的良好愿望很可能事与愿违;其三是考试竞争如果迷失了实践素质教育的路向,很容易步入教育的歧途。“不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何以复活?许多人竟浑然不知这是陶行知先生早已批判过的陈腐教育观念,在如此的歧途上行走,如何能养成做人中人、平民人、知天下之人的良好素质基础?

在实践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改造考试竞争。在素质教育与考试竞争之间,我们选择走出困境的路径,这从根本上说是个端正教育思想的问题。当人们意识到评价是基础教育改革“瓶颈”的时候,正是现行的考试竞争必须重新改革的时候,而这种改革只能与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并轨”。我们面临的事实,不是实践素质教育附庸扭曲考试竞争,而是考试竞争在适合实践素质教育宗旨的前提下才是正确的。

我们首先需要澄清误以手段为目标的问题。实践素质教育与考试竞争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因为它与旨在促进教育和教学的评价不冲突,也与高层次人才选拔不冲突,任何意义上的教育评价都没有理由拒绝高素质的人才。实践素质教育并非是要全新设置教育内容,它依然以全面发展教育的内容为载体,我们之所以会误解为全新内容,只是因为现行的考试竞争内容不全面,那么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如何驾驭这些内容载体,如何不限于僵化地记忆、熟练、掌握而误了发展,如何实现素质目标。而考试竞争毕竟不仅关系到促进教育和教学,而且关系到高层次人才选拔,它如何与实践素质教育的宗旨相适合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试想,如果考试以素质为目标,其本质上就是素质测试了,还会有什么冲突?诸如题海战术、疲劳战术、把儿童青少年整得厌恶学习的战术,说到底不过是低层次非素质目标训练而已,如此,哪里能寻到素质教育的真谛呢?

我们需要实事求是地弄清现行考试竞争的局限性。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可持续发展,实践素质教育的核心正是关注人的可持续发展,而现实的考试竞争的成功或失败依据的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指标?它们的可持续发展价值如何判断?曾有一位美国的大学校长在研究了中国高考试卷之后,说它是“捉弄人”的考试,并且说他们学校里的来自名牌大学的与来自二、三流大学的中国研究生,就发展潜能而言只有几个月的差别。那么我们有理由认为,有些已经被考试竞争淘汰了的学生,如果给他们机会,其发展也不会有太大差别。泰勒在著名的“八年研究”中,曾经利用实验班学生免试升入大学的规定,证明了他的“那些特定科目学习达不到要求的中学生,许多依然在大学期间取得成功”的假设,诚然这种证明说的是美国中学的考试竞争的发展局限性,但是也足以启示我们思考我们的考试,它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具有可持续发展价值?

我们应当在实践素质教育中改造考试竞争。如果我们踏踏实实地实践素质教育,也实实在在地应对考试竞争,是否是实事求是的选择呢?这里的关键在于,究竟什么是实实在在地应对考试竞争。我们以储备丰富的知识仓库、以数不清的考试或模拟考试来应对考试竞争,显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最笨拙的办法,这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或者负效?这就像足球队只练踢球甚至只练临门一脚不练其他,或者像长跑运动员从早到晚只练长跑不练其他,能否算是有效训练?能否算是实实在在地应对比赛?我们在这样的过程中,迫使学生和教师们共同忍受沉重的课业负担,真正失落的是什么?学生和教师们滋生着心理焦虑与紧张,抑郁失落与无聊,学生厌恶学校学习,教师冷漠教育教学,能否算是实实在在应对考试竞争?

如果我们把实践素质教育或者实施新课程改革,从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或者重建与重构的虚拟境界拉回到现实中来,融入现实的教育和教学之中,也融入考试竞争之中,是否能形成一种冲突的和谐呢?我们似乎谁都没有认真地回答过一个浅显问题:超负荷的上课补课,即使是应对考试竞争,真正有用吗?苏霍姆林斯基曾经对此表示过异议,他确信为差生补课是最不理智的,赞科夫曾经对此提出过建议,认为后进生尤其需要在发展上下功夫,他们的主张其实都是实践素质教育的主张。天津南开中学的康岫岩校长,以一种有容乃大的教育家气派实践着素质教育,实施着新课程改革,也以一种举重若轻的大智慧应对着考试竞争,在高考进入倒计时的“严峻”时刻,她依然与高三学生到农村参加体力劳动,其结果不仅没有影响考试竞争,反而“考得更好”。当中国的现代农民都已经摆脱了“只有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才可以提高质量”的理念的情况下,教育为什么不能寻求科学教学呢?有些家长已经觉悟到“学生应有自己的时间去消化”,有些学生则萌生了“希望有时间自己调整、自己安排自己的学习”的觉悟,教育何以就不能支持如此的觉悟呢?

参考文献:

[1]杨启亮。合格性评价:基础教育评价的应然选择 [J].教育研究,2006,(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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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考试招生制度;公平;改革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6)11-01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了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改革实行积极试点、稳妥推进、逐步推开“三步法”:即2014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此次改革带给人民群众对未来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希望与期盼,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的坚固基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

逐渐缩小区域差异,努力扭转贫困学子上学难的现象,积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

缩小区域高考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差距。由2007年以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已取得显著成效。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一是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三是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

重点高校定向招收“贫困生”,不再让“寒门难出贵子”。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为此,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两项倾斜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当年安排1万名,并且逐年增大比例,覆盖22个省(区、市)的832个贫困县。二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使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4个百分比以内,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科学选才,引导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两依据,一参考”试点,就是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二是注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拓了高中教育新境界。这次招生考试改革在考试成绩的呈现形式上,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三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了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这意味着学生的学习重心不再是如何补救自己的薄弱学科,而是如何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兴趣学科,极大地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生还将自己的强势学科与大学专业发展相关联,有了长远的成长梦想,也就自然削弱了学业带来的心理负担,使学生培养目标从单纯追求“全面发展”过渡到重点关注“个性成长”,从费尽心思地“取长补短”转向到专心致志地“扬长避短”。还给学生丰富多彩的、充满青春朝气又积极进取的高中生活。

三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促进了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这一改革极大地唤醒了教师的“人本意识”,使教师从关注“分数”转到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上来,为开发学生各方面的潜能、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中课程改革以及促进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评价过程中,存在诸如评价指标体系难确定,评价目的迷失,支持性环境欠缺,形式主义倾向明显,评价区分度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组织实施不公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处境和国情现状,积极稳妥地推进。

四是高职院校招生相对分开,“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这次改革提出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措施。分类考试实际上有两个层面: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实行“两个依据+一个参考”,即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再加上综合评价。专科层面,高职院校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技能考核。实行本科和专科录取分开。有利于解放一部分不是研究型学生,将他们转向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样既有利于这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同时也可以解决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一张卷”的问题,有利于高校更科学地选拔人才。2015年通过分类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多元录取,阳光招生,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加分项目大幅“瘦身”,取消特长生加分。严厉打击加分造假,一经发现实行“三取消”,即取消加分资格和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这次改革是给考试加分做“减法”,考试加分政策,一类是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补偿性加分,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扶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也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资格造假等问题,影响了公平公正,群众意见很大。比如2014年河南、辽宁就出现了体育特长生违规加分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学生特长可客观计入综合素质档案,供高考录取时参考。二是重点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地所属高校在当地招生。三是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四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查,严格审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自主招生规模,安排在高考后进行,使双向选择更加规范。自主招生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偏才怪才”,它给一部分考生提供了双保险的机会,甚至于提供了低分上名校的C会,同时赋予高校足够的自,可以更有目的地根据不同专业需求和学科要求去选拔学生。这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2003年国家启动自主招生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但是由于政策不成熟、没有可供操作化的指标、诚信机制不健全、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自主招生考试只是受到了城市学校、家长和考生的追捧,而对于大部分农村及不发达地区考生而言却望尘莫及,自主招生开始偏离了它本身的出发点和目的,甚至有的演变为“掐尖”“小高考”,成为腐败的衍生地。

三是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实现平等竞争。录取批次只是一个工作手段,在过去依靠手工录取,没有网络平台,工作量比较大,所以采取分批次录取的形式,谁知如今反而变成了学校档次的标签,随着网络录取平台的扩大,完全可以取消录取批次。其实,批次的设立人为地把学校分为三六九等,形成了清晰的“院校层次”,好大学优先挑选优等生;学生也相应地被分成鲜明的“三六九等”,完全按照分数来选择学校。确有必要打破这一僵局。再次,取消录取批次,相当于在一个开放的自由市场,学校要以声誉、办学能力、综合实力,让考生选择,这必将会促进不同特色和定位的高校公平竞争,意味着高校将更加注重自身实力的“修炼”,激励高校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考试招生接受全程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首先加大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诚信制度和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最后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13

在培养创造性人才问题上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一是知识教育模式与创新教育模式的关系。传统的教育过分强调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一般专业知识的培养,是一种知识教育模式,它忽视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造个性的培养;忽视对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适应能力的培养。然而,现代科学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科学创造和发明往往在边缘地带容易取得突破、获得成果。教育、培养创造性人才特别强调的是通才教育,强调科学、人文、艺术、技术等综合素质的训练,从而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二是主体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的关系。主体性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主体性教育主要是将重点放在尊重和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倡导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个性教育是指承认个性,正视个性的差异。对教师而言,是重视因材施教;对学生而言,则是鼓励自主学习,发展创造性。因此,素质教育强调的不仅要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的发展,而且要促进每个学生自身获得最好的效果。

三是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关系。知识是形成人的能力,提高人的素质的基础,它既包括知识的量,也包括知识的质。知识只有通过实践训练,特别是思维训练才能转化为能力。知识和能力并不等同于素质,知识需要经过自己的选择、吸收、融汇、创新才能内化为素质,而能力只是素质的一种表现形式。衡量一个人素质的高层次指标是精神境界,包括人的思想道德 与对问题的认识深度。因此,学生在质与量的比较中首先要重视知识的质,进而把高质量的知识通过实践的训练内化为个体的心理品质,以实现精神的升华。

四是教学、科研与实践的关系。教育应以教为主,科研为辅,以教带研,科研并举。科研实验室应向教学开放,科研成果应进入教学环节。教学工作不仅要把学生当作教育的对象,更要当作发展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则应体现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环境中,同时,充分利用科研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在教学工作中应大力倡导讨论式、启发式和研究式教育,重视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并加强对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的训练。

在培养创造性人才的主要途径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转变思想观念,确立创造教育的主旋律意识。与传统的教育观念相比,创造性教育同样强调知识的积累,但更强调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同样强调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并更强调创造力的培养。因此,素质教育必须进行从观念到实践的变革,要从民族振兴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创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

第二,推进教学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要坚持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并举,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一方面要进行专业方面的改革,要由强调“对口性”转向为“适应性”,实行宽口径的专业教育,把单一的专业教学体系改为包容文、史、哲、艺和自然科学等基础知识的综合教学体系;另一方面要在课程建设方面进行改革,要改变人文教育和科技教育分离的局面,强调综合性基础知识的教学。改变“知识继承型”和“单向灌输型”的传统教学观念,注重参与式教学,注重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

第三,改革考试制度,培养学生创造个性的发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现代教育考试手段应注重考核学生捕获、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既要考学生的基本知识,更要考他们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发明创造的能力也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以激励学生开发自身的潜能,培养学生创造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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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扭转应试教育之风,我国政府采取一些相应的积极措施: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扩大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实行高考扩招;禁止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推行课程和考试改革,但是,在如今上高中,上大学已不是什么难事的情况下,学生又在为上重点上名校拼搏;“减负”政策对学校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反过来他们有了家长更积极的支持;不少学校、教师对课改持冷漠观望、甚至怀疑态度,一是因为“我们这样子照样考得好,干嘛要改?”二则是“改了还能考得好吗?”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把考试尤其是升学考试看作是应试教育产生的根源,认为只要有考试的存在,就会有应试教育,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这其中对高考的批评尤为激烈,因为“应试教育”中的种种行为和做法在高考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人甚至把高考看作应试教育产生的罪魁祸首。

我们知道,考试起源于我们唐朝的科举制,后来流传到欧洲并为一些国家所借鉴,它对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是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一个社会组织的良性运转和协调发展需要各种不同素质的成员参加,需要培训选拔相应的人才,也就需要用测试的方法选拔对象;在学校教育中,考试能检测教育者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存在的问题,为教学双方及教学环境的改进提供较为理性的依据。[2]就高考而言,我国于1952年起实行全国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它对全国范围内聚敛人才起了重要的作用,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最好的考试制度。[3]后,统一高考制度的恢复,使全社会的学习热情高涨,全国的教育迅速恢复正常,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由乱而治。[4]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广大民众的需求时,我们需要有选拔性的考试解决一个什么人上学、上什么学校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为保证社会的稳定也需要有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决定学生的取舍,高中毕业考试中更是需要这样的考试。与内地有着同样文化背景的台湾,于2002年取消了联招(相当于大陆的高考),实行“多元入学方案”,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甄试及保送中的“暗箱操作”和对“多元能力”的要求所带来的不公平,不少民众在媒体发表看法,认为“多元入学”的走关系说情特权之盛,已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5]P28

而且,考试作为教育测量和评价的工具,在素质教育中是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学校考试以其对学习成果的显示,对学习方向加以引导、对学生进行激励,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控制器、调节器和加速器的作用。考试分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教师的教学效果。通过考试教师可以发现学生学习中的问题,获得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进而调整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措施;学生在考试的激励下,可以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概括,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完整化;学校领导和上级教育部门可以从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加强指导。[6]P22-23素质教育本身的成效更是要求通过大规模的统一水平考试予以检测。从整个世界教育的发展来看,一些教育比较先进的国家对考试往往很重视,美国堪称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典范,我们国家有很多人把它当作理想的教育模式,但“美国的统考就多如牛毛,美国学生大概从小学三年级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各种考试机构出题的统一考试。”[7]

由此可见,考试作为一种社会竞争选拔人才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客观公正性和不可取代性,同时,它对具体的教学过程的运作进行指挥、引导和约束,是学校人才培养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么一个事实:即我国基础教育中“以考试为中心“的应试教育现象的普遍存在,除了有着其特定的因素如传统文化中“唯有读书高”思想对广大民众的影响、教育供给不能满足庞大的受教育人口的需求、社会用人机制中对学历文凭的重视等方面外,我国在对考试这种教育手段的运用上确实存在着极大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评定优劣与选拔,而其教育功能、信息反馈功能常被忽视。在我国的中小学校,教师、学校、教育机关组织考试后,不是对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从而获得一些有利于教育的各方面进行评估、改进的信息,只是简单地看到分数,并以分数的高低来评定学生的学习努力程度,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智力发展水平,并以此决定学生的取舍;而且,在我国尤其存在着一种极不合理的情况,即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定教师的教学的好坏及学校管理的水平,这样学生、教师、学校出于一种成就动机或出于利益关系不得不将考试作为学习、工作的中心和准绳。另外,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学校教师的聘任和职称晋升主要由学生考试成绩来决定,这必然也促成了“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

二是我国各级学校在选拔学生的时候,只看他在升学考试中的分数,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而学生在其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作、专长等方面的表现不予考虑,也不会考虑他的兴趣爱好、发展潜能、个人品质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学生学习的目标就是在考试分数上取胜,有时一分或几分都很关键,他们为此不惜耗费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而忽略了学习之外的其他各方面的发展,他们学习的动机也不是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是为了考试和升学。

三是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的考试偏重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检测,所以,考试以一些考查事实性知识的记忆及解题思路和技巧的内容为主,而这些内容的学习是通过加强记忆和反复训练即可达到高分目的的,所以,也就导致了学校教育中的呆读死记、机械训练、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而学生身上天赋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受到了极大的压抑,从而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得不到更好的发展。

四是在我国的教师教育过程中,由于课程设置缺乏对师范生进行教育测量与评价方面的专业训练,造成我国绝大多数教师不了解教育测量与评价的科学理念、基本理论和方法,甚至连考试和命题的基本科学常识都不具备,除考试外,根本不知道用其他什么方法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同时我国也缺乏从事考试评价科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所以,我国的考试也无法做到以比较科学的内容和方式测量学生的发展现状与潜能。

因此,素质教育要想在我国得以切实施行,在加大力度推行课程改革的同时,必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地对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试评价制度,建立专门的考试机构,培训进行考试评价科学研究的人员,加强教师教育中的教育测量与评价的培养等,才能保证教育改革的成功。

在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课程改革很难使基础教育的现状取得根本改观,目前高考中实行的大学自主招生和考试权下放的改革也许很难收到明显成效。当前实行的“3+X”方案成了知识拼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再者,以前我们为减轻学生负担取消大型统考也许并非是有利于素质教育推行的举措,可能会导致整体教育素质的降低。

参与文献:

[1]黄丹丹.试论考试与素质教育[J].青年探索,2001,(5).

[2]刘蓓.对我国学校考试制度的哲学思考[J].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3]冯增俊.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与中华民族创新精神[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2001,(12).

[4]孟怡.论素质教育与考试的关系[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8).

[5]郑若玲.台湾地区高考制度改革[J].新闻周刊,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