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4 11:48: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尤其是2011年以来相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等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了我区各族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2011年7月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暨新疆流浪未成年人社会融入专题研讨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新疆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略下降趋势,但与5年前相比,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6%,说明近年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是上升的。另外,新疆位于斗争的前线,“”将目标瞄向青少年,教唆一些青少年参与分裂破坏活动,2009年的“7.5”事件涉案人员中青少年占据不少数量。究其原因,青少年法制教育缺失是重要因素之一。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更加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增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疆普法工作中青少年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一些地方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然而,当前不论是各类学校,还是社会各方面,甚至是一些学生家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二)在校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同步落实。”但是,一些学校离“四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法制教育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一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缺乏独立系统具有内在连续性的法制教材;二是教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可靠的保障,有的要挤占思想品德课时间进行法制教育;三是普遍缺少法学专业教师,法制课教师多数由思想品德课或政治课教师兼任;四是对法制教育“四落实”考核缺乏较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体制还不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和课堂,学校、家庭、社会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完善、科学的联动合作机制。表现在,虽然很多部门都参与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但在更多情况下,各部门是按照本部门的需要,根据本部门的计划各自进行;目前多数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队伍都进行了充实调整,但大多都是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干警担任,小学聘请的法制辅导员一般也是由所在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兼任,因此受到自身工作职能、课程时间安排、法律知识面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四)法制教育的形式内容还欠丰富。目前开展的法制教育大都以讲座辅导的形式开展,少数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辅以电教片、挂图、展板等,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为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健康卫生、反对等,从小学生到高中生,大都没有区别。
(五)缺乏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制教育教材、读本和网站。强烈建议尽快更多地编印科学的、内容规范的、符合青少年需要的、通俗易懂的法制教育教材、读本,开办诸如《天山网》法制频道、《新疆法制报》、《法治新疆》等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字版网站,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
二、几点建议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地区,更重要的是斗争的前沿。我们应当根据青少年的习惯、爱好,不断创新载体方法、丰富内容形式、突出重点热点,努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要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被别人恶意利用。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应主要突出“三性”、做好“三个结合”、坚持“三个强化”、实现“三个创建”。
(一)突出“三性”
第一,突出针对性。紧紧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不断强化“五观”(即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新疆“三史”(即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教育,“四个认同”(即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教育,“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教育。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学生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进行。对小学生侧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培养其分辨是非的能力,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的好品德;对中学生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对于大学生着重进行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教育,培养他们对国家对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具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重点进行法制教育,抓好个别教育,促其思想转变,矫正其不良行为,达到以个别教育普遍的目的。
第二,突出实践性。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图片、影像、演讲、辩论以及模拟法庭、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收看专题法制电视栏目(如中央台的《今日说法》、《法制在线》),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法制教育活动,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把法制教育同悠久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
第三,突出综合性。一是将法制教育贯穿于各科教学及各项课外活动之中,使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更加全面;二是广泛开展道德品质、法律法规、健康卫生、交通安全、诚信守信、革命传统、“八荣八耻”等教育,使青少年做到通情达理,知法明义;三是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他们自觉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
(二)做好“三个结合”
第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一是开展“律师进校园讲课”活动,组织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骨干教师定期到学校、社区上法制课;二是举办专题讲座,重点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等法律知识;三是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写听(观)后感、法庭现场观摩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的主动性,加深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灵活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一是组织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是不可侵犯的,好好珍惜自己的前途、珍惜家庭亲情与自由,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人生的路需要自己把握选择;二是组织开展法制书画、法制演讲、法制征文、法制动漫制作等多项比赛活动,激发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增加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三,传统性与创新性相结合。一是举行青少年法制巡展。专门制作配有法制宣传漫画的图板在各学校巡回展出,内容丰富,生动直观;二是开展“法制电影进校园”活动,选购系列青少年普法影碟进校园巡回播放,通俗易懂,效果明显;三是推出网络法制教育。利用主流网站,开设包括少数民族文字的法律知识栏目,搜集张贴有关青少年权益的案例,拓宽普法渠道,扩大覆盖面;四是开展“四进万家”(即绿网进万家、法制进万家、安全进万家、道德进万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青少年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三)坚持“三个强化”
第一,强化课堂教育。一是在教材设置上,除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内容外编写必要的(以初、高中生为主要对象)补充教材,如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内容;二是对课时要有明确规定,以确保教育所需;三是初、高中包括职校要加强引进法学专业教师并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教师的法律专业培训;四是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纪律等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达标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五是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法活动,如校外法制宣传活动、“青少年法律志愿者”活动、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第二,强化立体教育。一是认识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成立家庭教育群众性组织。学校、工、青、妇,关工委、社区等与青少年教育密切相关的部门联手,将每一个有未成年人家庭纳入到这一组织中来,给予家庭教育以规范化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具有一定刚性意义的家庭教育监督机制。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论坛”等形式,注意倾听孩子的心声,同时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人文环境,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要经常与学校、老师沟通,双方互相配合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第三,强化社会教育。一是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中心,帮教活动并举,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法制教育和文化补习并举。笔者在调研时发现,有一些乡镇为闲散青少年举办了高中文化补习班,如果结合开展法制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法制教育和就业培训并举。在法制教育中突出劳动、安全、合同、税收、工商管理等学习内容的同时,有条件的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在就业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四是对刑释解教青少年做到帮教和安置并举,通过教育和服务,防止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实现“三个创建”
第一,创建“平安校园”。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联合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大排查、大调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火灾隐患大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结合治理工作重点宣传治安、消防、道路交通、饮食卫生、禁毒、宗教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创建“平安校园”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取得其他各项荣誉的前置条件。
第二,创建“平安社区(乡村)”。社区(乡村)、企业按照平安建设各项要求,组织大排查、深摸底工作,对进城务工青年、失业无业青年、社会闲散青年等立卷存档,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放法律小册子,宣传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同时,配合辖区学校对在校生情况进行摸底,开展趣味性较强的社区法制宣传活动,使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平安社区(乡村)创建成为青少年快乐健康成长的家园。
社会各界和学校虽然行动起来,开展了“法治讲座进校园”、“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但是学生在思想培育和理念养成上却成效不大。比如有学者主要以小学生群体为对象,在做《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调查》时发现被调查者在对“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回答中有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不仅提出“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形式要求,更提出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必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的实质要求。
二、师资匮乏
在中小学中普遍缺乏专职法治教育教师,大多由思政教师兼任,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笔者认识一位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孩,据其介绍学校还是当地的市重点小学,虽然发放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但是至今仍然无老师来上这门课程,课程表也没有显示开设了这门课程,反而显示开设了《国际象棋》等校本课程。在小学师资中大量缺乏胜任法治教育课程具备匹配法学素养的专业教师,“该现象在农村学校中尤为突出,在学校法治教育上缺乏专业性”。
三、学校及其周边社会尚未形成良性法治教育环境
首先,学校与社会中存在的“校园暴力”、“部分教师法治观念淡薄”“中国式过马路”、“走后门”、“部分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趋炎附势、嫌贫爱富而对学生的教育不公”等现象会对小学生法治观念、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丧失规则意识。其次,随着课业负担的加重,师生、家长甚至学校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度会降低,学生更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所谓“主科”的学习中,而学校则会压缩法治教育的授课时间。
四、教材内容淡化法治教育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
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一件事儿也许往往涉及多种社会关系,既可涉及道德礼仪,也可涉及法律,甚至是多种法律关系。但教材在内容安排上却往往只谈道德礼仪,不谈法律,从而使学生缺乏对社会现象从法律角度去思考的习惯,导致法律意识较弱的后果。其次,法治教育仍然被边缘化。教材涉及法治话题极少,比如,今年重庆市使用的小学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共有六十九页,其中只有五页才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法治教育。
五、学校和家庭的法治教育的合力不够
目前法治教育主要局限于学校,且教育形式单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而在实际上仅凭这点微薄的师资完全不能担负起事实上学校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的使命。例如,在有关学者的调查问卷中涉及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而受访者的回答显示“有46%的人选择定期举办,有36%的人选择偶尔举办过”,这两项合计高达82%。足以说明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且力度不够。
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普遍欠缺。据有关学者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个调查结果显然没有达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的“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的要求。
六、《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导示范作用尚未明显彰显
2021年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区委宣传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根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局领导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检查督促,适时调整,制定了《区教育局202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小组。
二、主要工作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学校协调辖区所在社区、派出所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并通过法治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到未成年人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追求。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1、在课堂教学中,各校要求授课教师在备课中要把德育内容反映在教案当中,在课堂上,结合课文内容灵活多样进行德育渗透教学同时利用每周一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主题班会,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2、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选出部分优秀的学生对学校进行监督反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3、每周一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教育活动。国旗是祖国的象征,教育学生热爱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学生中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在老师各家长还有社会人士的真确指导下,引导学生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更为红旗高高飘扬而奋斗。4、开展行为规范实践活动,进行礼仪教育。每班每两周给学生上一节礼仪课,所讲的礼仪都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況编排的,让学生模拟实践,表演怎样才能做到待人接物有礼貌。我们坚持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养成训练,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5、开展“三个弯弯腰”活动,进行环保教育。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环保的意识是不能没有的。我校首先在学生当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见到果皮弯弯腰:见到纸屑弯弯腰见到塑料袋弯弯腰”成为自觉行动。
(三)抓学困生帮扶促后进生转化提高德育工作感染力
“学困生”帮扶工作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大而言之事关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落实、事关社会的和诸稳定。小而言之影响学生未来、个人前途、家庭命运我们充分认识“学困生”帮扶的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提出了让“学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总体要求并要求各校认真制定并落实“学困生”帮扶管理制度精心策划帮扶教育活动做到真心爱护学困生,充分尊重学困生对贫困生在师生中开展捐赠活动予以资助对学习目的不明确行为有偏差的“学困生”坚持鼓励、引导为主的正面教育不刺激、不歧视、不放弃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问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落实“四个环节”即发现寻找进步、肯定表扬转变、树立转化典型、感染后进同学:和学困生建立平等、融沿的师生关系和学困生交朋友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消除他们的心理顾虑以利把握教育时机提高教育效果。
(四)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截止目前,各社区、派出所配合辖区学校开展“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深化学生“做小小志愿者”“红领巾爱绿护绿”“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等活动共计15次,对中小学生乱闯 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栅栏、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净化心灵,提升境界,完善自我。
(五)拓展社会教育。1、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各司法所加强与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强化家庭、学校、社会 “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大手拉小手等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国旗下讲话、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崇德 向善、尊法守法。在各中小学校举办系列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图片展览、征文、演讲、 手抄报等普法宣传方式,扩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3、开展青少年假期实践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各派出所轮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青 少年假期实践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培养了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了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小公民道德思想。 4、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各中小学严格实行聘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截至目前,法治副校长到学校上法治辅导课已达到36次,做到了人员、教材、教案落实到位。
三、活动效果
一、初中法治教育的背景
近年来,社会出现许多因缺少法律意识和知识,青少年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关注青少年的法律建设,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开展进行普法教育,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最佳场所,如何有效的开展法治教育,是学校和教师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中学的法治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讲解基本的法律概论,让其了解并掌握接受法律的知识,规范自身社会行为,成为遵纪守法、自觉护法的社会主义文明法制下的好公民。
二、初中法治教育的理论依据
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随着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增加,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但整体上来说还不够成熟,对是非的分辨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有时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导致产生一些极端行为的产生。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守法环境,一些制度存在诸多漏洞,让青少年产生投机心理,最终做出违法行为,走向犯罪的道路。
现在党和国家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出台更多的法律条文,这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供很好的理论依据,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法治教育策略
(一)合理利用教材资源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合理利用教材资源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这当中,教师要将教材法制内容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分析,划分侧重点,借助教学工具,将其形象贴切的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接受并掌握相关知识,渗入到思想意识中,潜移默化去影响规范自身,形成思想觉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教育开展的最终目的。如针对教材课本中列举出的法制教育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讲解,必要时可让学生进行现场演绎,发挥创造,提出自身对事件的看法,做出总结。或安排学生写出相应的案例读后感,对案例进行剖析,自我思考,加深印象。
(二)改善教学方式,激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教师是传授法律知识的主力军,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
首先教师自身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学生传授相关法治知识时更有说服力,讲解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学生学习起来也更加容易接受、理解和掌握。
其次要有丰富的教学技巧储备。法制教育涉及到的相关条文非常枯燥,繁多,一味单纯地进行语言阐述解说,容易引起学生的心理疲劳,产生厌烦的情绪,法治教育走进课堂就没有思想基础。所以,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改进自己的教学模式,多样化的向学生展示法律知识,带动学生兴趣,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接受相关教学内容,实现自主学习的意识。教师可以创设法律情境,组建班级法庭,让学生对某些法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分享感悟,得出结论,并在相互间辩解和探讨中,深刻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意?R,自觉履行规范自身言行的义务。
(三)时时刻刻注重法治教育的渗透
良好的行为习惯从细节入手,注重坚持。因此,在日常的教学注重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从预防着手,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基本课堂秩序入手,不迟到早退……让学生灵活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远离罪恶。鼓励学生间互相监督,相互纠正,共同进步。树立法制宣传标语,创立法制板报、墙报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成立法律学习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去,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课外鼓励学生积极收集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同学间的互相探讨等。
(四)扩展法制教育
打破课堂教学的空间局限,开阔学习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强调实践活动开展的必要性,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法律,理解法律,有所启发。例如组织参观社会法制宣传展览和讲座,欣赏法制教育影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治意识更好的融入到自身生活中,切实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教育的意义
(一)有助于初中生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预防犯罪
目前我国犯罪人群呈现出了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人群在其中占有众多比例。这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现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薄弱,法律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缺少正确及时的引导,自身是非辨别能力差,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健全思想认识,预防犯罪。
(二)有助于学生正确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形成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影响行为,行为产生结果。注重校园中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思想意识。初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够成熟,极易受身边环境和他人的影响,思维上容易偏激、易怒,面对问题不能冷静对待,片面性的思考问题,盲目的做出判断,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学校是教育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场地。利用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对学生进行法制方面的相关教育,能正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分析社会现象,明确利害关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健全心智,形成正确的思想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法治教育革新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2011年11月16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我们应该抓住这个契机,把握大局,坚定目标,大刀阔斧,勇往直前,大胆地进行法治教育的革新。现将本人些许体会如实汇录,以待教育同仁交流探讨、批评指正。
一、求真务实,创新法制教育模式
1.整合资源,编写适合中小学生法律学科教材读本。现实情况是适合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渗透或散见于中小学各学科教材中,并不具备系统化、合理化、科学化。编写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法律学科教材读本是深化法律进校园的必然要求。法律进校园就是要青少年学生逐步形成法律思想、法律观念、法律意识乃至思维的过程。科学的、适合中小学文化水平法律教材读本是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可或缺的工具。
2.任人唯才,设置法律课程专职教师。以往的做法是聘请司法界人员(如,法官、公安、律师)到校,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律讲座》活动。这样的活动往往因公务人员工作繁忙或缺乏专业素质(教育学、心理学)而流于形式,费时费力,收效甚微。应该大胆启用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法律课程的专职教师。系统地为学生讲解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
3.严格制度,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进一步纳入校园法制文化和办学特色规划之中。
二、拓展空间,创造和谐的校园法制新环境
俗话说:“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教育环境对学生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校园的法制环境特别重要。和谐的、人文的校园法制环境应该是民主自由、诚信友爱、充满活力、文明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校园。所以就应该加强校园法制文化活动、法制宣传与法制文化环境建设,例如,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法制宣传专栏、法制辩论比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创设校园法制景观,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遵纪守法,关爱社会和他人,陶冶学生的法律情操。
三、开拓进取,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