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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易发展前景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1-02 10:23: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能源交易发展前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能源交易发展前景

篇1

从交易个股来看,单笔成交金额最大的前三只股票分别为永泰能源(600157)、贝因美(002570)和双塔食品(002481)。贝因美已经连续两周上榜了,其4月13和19日共成交了三笔,合计成交1960万股,成交金额4.03亿元。永泰能源和双塔食品分别成交2亿元和8097.50万元。

这些交易中,折价率最高的为18.18%,与上周嘉欣丝绸18.17%的折价率基本持平。该笔交易发生在4月18日成交的理工监测(002322)上,当日理工监测发生4笔交易,合计成交235万股,成交金额4061.5万元,除一笔35万股的成交折价率为18.09%,其他3笔均为18.18%。卖方营业部以民族证券通化新华大街营业部为主力,此外还有浙商证券三门南山路营业部参加抛售;买入方则分散在包括华泰证券、安信证券在内的4家不同营业部。此外,折价率超过10%的股票有16只股票,较上周多了4只,分别为贝因美、雏鹰农牧、川润股份、海利得、徐家汇、力生制药、海伦哲和齐翔腾达等。

本周无一只ST股发生大宗交易。

在这些交易中,以下交易值得关注:

川润股份现身大宗交易:川润股份(002272)4月18和19日发生4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2098.5万元,成交金额2.17亿元,4月18日的折价率为12.30%;19日则为9.27%。卖入营业部席位均为中投证券自贡解放路营业部,买入营业部分散在华泰证券上海陆家嘴东路营业部和东方证券上海张杨路营业部。

事后了解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罗丽华于4月19日通过深交所减持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38%,减持后罗丽华仍持有公司1.06亿元,占总股本的25.22%。公司此前曾表示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夫妇及关联股东因个人理财需要,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总股本的15%。

川润股份是今年以来的大牛股,股价从2月初的4元出头起步,经过连续拉升,一度冲到3月底最高的12.88元,最大涨幅186%。从基本面看,该股无明显变化,年报亦无亮点,唯一可能激起市场炒作热情的只能算是“高送转”概念:年报10转10股派1元(含税)。而从公司一季报来看,去年四季度消然潜入的“泽熙四期”已消失在股东名单当中。很明显,徐翔已经坚定地选择了获利了结。

二级市场上,该股经过前期疯狂炒作股价已和基本面不相匹配,技术指标上也出现严重的背离,投资者应注意风险。

香雪制药登陆大宗交易平台:香雪制药(300147)4月17-19日连续三天发生大宗交易,合计成交250万股,成交金额2383万元,折价率约为10%。卖方营业部均为光大证券广州林和西部营业部,买方营业部以国元证券铜陵义安南路营业部,此外光大证券和湘财证券也都有参与。

篇2

《经济》:请您简单介绍一下碳交易出现的背景。

梅德文:我们的古诗中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等等描述美好景色的句子,但是这些美好景色已经很少能再见到。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的2500多位专家经过长时间的科学调研,得出结论:全球正在遭受温室效应的危害,全球变暖非常有可能是由于二氧化碳的过度排放引起的。1997年众多国家在东京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即在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三种减排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国际排放贸易(ET)。这三种机制都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与国之间,进行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但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而CDM主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基于项目减排的合作机制。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碳交易遵循了科斯定理,即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要治理,而治理温室气体则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因为减排的成本不同,而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很高,通过CDM机制,发达国家可以从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量),这就形成了碳交易和碳交易市场。

《经济》:现阶段,国际上碳交易(CDM)的发展情况如何?

梅德文:CDM运行以来,总体来看还是很成功的。截至目前,全球已经有2067个项目获得注册,年减排量3.45亿吨;到2012年的减排量可达17.4亿吨,实际已经签发的减排量3.89亿吨。

CDM的发展状况虽然很好,但依然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国际环境方面,缔约方会议未能够就下一阶段发达国家量化的减排义务达成协议,导致需求不明朗;缔约方会议未能够就改进CDM的管理给出充分清晰的指导意见,导致CDM改革方向不明朗;CDM执行理事会未能够就自身改革和CDM运行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导致CDM运行存在的问题无法尽快获得解决。其次,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发达国家的经济滑坡,相应地使其减少了对温室气体减排的需求,以及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对项目投资的大量减少,使得CDM市场需求不振。

另外,由于指定经营实体(DOE)少、项目多,形成了DOE供不应求的局面。

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并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各方都对2012年CDM市场抱着观望的态度,前景很不明朗。

《经济》: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形势如何?

梅德文:中国的CDM发展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成功的。首先是项目数量多:截至2010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共批准了2411个项目,截至2010年3月,有752个在联合国EB注册;其次,预计减排总量大:发改委批准项目预计可转让的减排总量约1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已注册的项目预计每年减排总量约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球注册项目的59.3%;再次,涉及项目类型多样: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出现很多新的项目类型,比如超超临界、污水沼气发电、锅炉节能改造;项目地点分布广阔:全国除外都有项目合作。

《经济》:面对前面提到的问题,我们该怎样积极应对?

梅德文:虽然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但是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可能。面对国际环境问题,将主要通过缔约方会议,从政治层面解决。联合有关国家,通过联合国机构,提高CDM的审批工作效率。面对中国的特殊问题,这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可能会影响CDM的开发,要提高CDM水平培训,加强对国内机构申请DOE的扶助,等等,助推碳交易的良好发展。

可以预期,如果各国达成一致,2010年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协议应该是完全有可能的。一旦能够达成国际减排协议,CDM必将成为其中的主要内容,成为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的主要手段,从而获得大发展。

《经济》:北京环境交易所为发展碳交易市场采取了哪些措施?

梅德文:面对CDM的发展前景,我们着力发展自愿减排市场。未来三年将是中国碳市场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也将决定中国未来在碳市场中处于什么地位。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

作为一种市场,自愿减排市场也面临谁来核证、谁是买家、如何定价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三件事,首先,我们与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集团旗下的BlueNext交易所、世界上最著名的农林减排NGO组织――美国温洛克国际农业开发中心、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一起开发并推出了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主要用在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等项目上。这个标准目前最大的特点是还承担着生态补偿和绿色扶贫的功能,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标准促进“工业补偿农业,城市补偿农村,高排放者补偿低排放者,东部补偿西部”机制的发展。

关于谁来买的问题,我们成立了中国碳中和联盟,企业通过购买排放量来实现自己的碳中和。我们瞄准的是“三有”和“三外”企业,即有实力、有远见、有责任感的外资公司、海外上市公司、外贸型企业,特别是在各国都在吹响碳关税号角的形势下,这些公司参与碳市场更为积极。

篇3

关键词:CDM;碳交易;对策

碳金融市场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便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碳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和交易平台的多元化也带动了其交易规模的逐年增长。从英国新能源金融公司(New Energy Finance)2009年6月的预测报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碳排放额度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中指出,缔约方(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其他国家地区实现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非附件I国家,在碳金融市场中主要通过CDM机制向发达国家提供经核证的碳信用产品。我国虽然是核证减排量(CERs)的最大提供者,但是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为全球碳市场提供的巨大的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交易。我国碳交易市场刚刚起步,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形势下,探讨CDM下我国碳交易机制的建立、发展的对策和路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CDM与我国碳交易

(一)CDM概述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即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减排并从中获益,发达国家缔约方亦由CDM取得排放减量权证,以履行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CDM是基于项目的配额交易,其指标减排量是由具体的减排目标产生的,每个项目的完成就会有很多的信用额产生,其减排量必须经过核证。

(二)我国CDM项目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1月,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批准注册的全球2744个CDM项目中,5.01亿吨CO2当量的核证减排量已经获得EB的签发,签发总量为2005年的501倍。其中,我国的注册项目占全部项目的42%,共有1168个项目成功注册。其所带来的效益非常明显,减排量被核证签发的约为2.677亿吨,占东道国CDM项目累计签发总量的53%。

碳基金和金融机构推动着CDM项目交易的发展。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的《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为国际金融公司与首家中资银行合作开展的中国能效融资项目,接着其他中资银行也相继开展了基于CDM的项目融资业务。由财政部牵头、七部委共同运作的中国CDM基金在2007年3月正式运营;2009年7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引进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取得了成功,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额外出售碳排放权的收入约每年160万欧元,走在了国内银行的前列。

(三)我国CDM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碳产品交易量虽大,但碳信用产品的交易价格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有些甚至低于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我国的CDM项目都是以由买家承担全部的风险的“双边项目”为主要方式,这种低风险方式的收益也较低,使得中国在CDM交易的议价上没有多少优势;其次我国产生的减排量交易基本上是在初级市场完成交易的,而发达国家则运用远期合约购买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使得发达国家掌握了定价权的标准和交易市场,我国只不过充当了来料加工厂的角色。

另外,CDM机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CDM的审批标准是发达国家制定的,其审批机构大部分都在国外,所以我国CDM项目往往注册过程复杂、耗时时间长、成功率较低;二是CDM项目机制自身周期滞后和低效,导致交易成本过高、减排量损失严重和市场价值低下等后果。

二、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概况

(一)欧盟排放交易计划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碳市场,涉及欧盟27个成员国,近1.2万个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实体,还有众多的交易中心,如巴黎Bluenext碳交易市场、欧洲气候交易所(ECX)等。目前,全球总量的3/4以上的碳产品的交易量在欧洲市场中完成。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有两个特点:一是遵约、风险管理、套利和获利了结等的交易目的多样化;二是EUA现货、期货和期权等交易品种多样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品种的价值超过30亿美元。欧洲气候交易所(ECX)成功运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配额机制使其成为全球最活跃的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市场。

(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美国虽然没有核准《京都议定书》,但于2003年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它是全球第一个由企业发起的、以温室气体减排为目标和贸易内容的专业市场平台,其交易品种丰富,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二氧化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荷兰、加拿大、中国等地区都设有该交易场所,如中石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共同组建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TCX)。其中,CCX2008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是0.69亿吨和3.09亿美元,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印度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真正的碳交易所在印度。CDM生效之初印度采用双边开发,从2005年起其双边改为单边碳策略,通过储存注册成功的CDM项目所签发的CER来控制市场的波动及降低减排成本。由于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组织的大力参与,印度碳交易市场的成交量稳定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三、我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其前景

(一)碳交易现状

中国虽然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到强制减排计划,一直通过CDM参与全球的碳交易市场活动。我国的实体经济企业为世界碳交易市场创造了众多减排额,大部分是CERs。随着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也在大力发展碳交易市场,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为主的多家环境交易所,但是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来约束碳交易行为,而且碳交易产品比较单一,交易量也比较小。

(二)碳交易前景

具有强制减排任务的国家2008~2012年的减排义务在《京都议定书》中有详细的规定。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有关数据,我国碳交易前景非常诱人。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的报告,只有2009年第一季度CER的输出量超过了需求量,而在2008年年底到2009年五个连续季度中的其余的四个季度均为需求量大于输出量(见下表)。这四个季度的供求缺口表明,我国CDM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预计,发达国家2012年要完成的50亿吨温室气体减排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出现。彭博新能源金融预测,只有CERs的预测供应量在《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内是12.92亿吨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2012年的充足供应量,而截至2011年1月只有约5.01亿吨被签发,产生的巨大缺口也会给我国CDM项目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空间。

虽然现在还没有2012年以后的相关强制减排的法规出台,但是不可否认,碳交易的发展前景依然很乐观。据世界银行碳基金预测,如果2050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550ppm,全球碳市场的需求将达到2008年的10倍,约为500亿吨,这说明碳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即便CDM在2012后发生改变,依据我国碳信用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的需要,也会有类似CDM的机制依据这种需要而产生。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CDM下的碳交易对策

我国必须在低碳经济战略中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市场,从而使我国的碳交易市场逐渐成熟起来,交易平台、工具、产品融入国际市场,形成自己的市场定价机制和价格理论,从而能够参与世界的碳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低碳时代的国际碳交易竞争。

(一)加强对CDM项目的引导

1.加强CDM的宣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对CDM进行广泛宣传,让企业转变传统观念,认识CDM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组织专门机构总结我国CDM项目注册过程中的问题,让企业了解CDM如何运作,给我国CDM项目的开发提供借鉴。

CDM的人才应该是金融、环境、能源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我国处于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初期,应该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养,使之熟悉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法规、CDM的开发和运作过程等。

2.提供专业的CDM咨询服务

CDM项目下的碳减排是一种虚拟产品,开发程序和交易规则都比较复杂,只有专业的机构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应该大力发展中介机构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来帮助企业。另外,政府作为CDM项目的倡导者,应该为清洁发展机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倡导金融机构为CDM项目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体系,给碳交易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碳交易的制度构建

政府需要把发展碳金融切实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内,积极引导各级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达到合理配置环境资源的目标。我国碳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排放权交易的审批和制度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应完善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各层级法律、法规,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运行,奠定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碳交易市场

一是中国的环境交易所应加强与先进国家或地区同行的交流合作,将我国从国际碳市场及其形成的价值链中的低端角色释放出来,加大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交易的活动力度,逐步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动权,最终将我国碳市场发展成为国际化的交易平台。

二是处于市场的起步阶段碳排放减排系统应主要围绕基于项目的CDM和资源减排VER展开产品供应市场。政府应鼓励企业展开自愿减排并在资金、技术和碳税方面给予优惠。在有效的激励下,推动碳减排的理念和行动有机结合。

(四)创新碳交易产品

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多以基础产品出现,缺乏衍生产品的创新。因此,我国应大力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国情的多种碳产品,如碳债券、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为质押的贷款、碳交易保险及碳期权、期货等的碳产品,以丰富碳产品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五)以CDM为契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一国货币的崛起,通常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计价和结算绑定权紧密联系。目前,欧元在国际碳产品的结算中占据主要地位,美元和日元是仅次于欧元的结算货币,这些国家为使本国货币成为未来碳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都在积极构建与碳交易相关的货币体系。

在新一轮能源经济发展中,我国应以碳交易发展为契机,努力向国际碳交易市场看齐,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使人民币国际化并在结算中获得一席之地,最终使人民币成为新的“碳本位”国际货币体系的重要部分。

参考文献:

[1]周宏春.世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启示[J].科技与经济,2009(12).

[2]王遥.碳金融[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3]熊焰.低碳之路[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4]杨志,陈波.中国建立区域碳交易市场势在必行[J].经济学前沿,2010(07).

篇4

一、我国碳排放交易与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我国碳排放交易发展现状。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尚属于起步阶段。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在2012年以前不承担减排义务,是碳排放交易的净出售方。发达国家在中国进行CDM(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减排成本可从本国的100美元/吨碳降至20 美元/吨碳。我国企业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0月,中国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计划达663个,约占全球注册减排总量的58%,注册的计划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占世界第一。

在交易市场方面,目前我国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的交易市场:一是环保部门指定的已存在的产权交易所作为排放权交易所,如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二是环保部门授权成立的排放权交易所,如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三是环保部门与产权交易所合作成立的排放权交易所,如北京环境交易所;四是环保部门以外的其他机构成立的排放权交易所,如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三方出资设立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我国交易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及能源效率相关产品进行交易,并没有针对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大,研发出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产品;二是市场交易量少,排放权交易供需两方之间多数是通过环保行政机构牵线成交,通过市场化运作的较少。虽然我国获取联合国签发的核证减排证书居全球第一,但却没有国际定价权。如2008年,美国投行雷曼兄弟按每吨6.5美元购买国电集团62万吨碳减排额度,远远低于当时每吨10欧元(约15.9美元)的国际通行价。

(二)碳金融发展现状。目前,我国仅有少数几家银行探索性地涉足碳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为碳排放项目提供信贷融资上。2006年,兴业银行运用在融资模式、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的初步经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项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同时将能效贷款模式发展到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模式、节能服务商或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供应商增产模式、设备供应商的能效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模式等六种模式。北京银行2007年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能效融资贷款合作,为涉及能源设备并旨在改善建筑、工业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终应用方面的能源效率的项目或商品和服务提供信贷支持。2007年,浦发银行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此次CDM项目成功注册并签发,每年将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约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碳金融发展前景广阔,但是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小:

一是国内企业和金融实体对碳金融认识存在差距。目前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战略意义、操作模式、交易规则等了解不够,未充分认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碳金融蕴含的巨大商机。碳金融活动主要局限于各类“绿色信贷”业务,CDM项目建设才刚刚起步。除少数几家金融机构试水外,投行、PE、交易所等金融实体鲜有涉足。

二是我国碳金融体系发展及配套机制建设存在差距。碳减排额在CDM机制下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需要专业中介机构执行。我国中介机构与第三方核准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进行CDM项目评估及排放权购买等工作,也缺乏专业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评估和规避风险。此外,我国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与国外比较成熟的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交易时,往往可能因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丧失定价权。

三是金融机构对CDM项目的风险规避能力存在差距。CDM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开发周期较长,涉及风险因素较多,金融机构对此准备不足。如来自国际减排政策变化的政策风险;减排单位不仅需符合认证要求,还要满足项目国政策和法律限制的法律风险;项目评估和工程建设中的项目风险。

二、国外发展碳金融的主要做法

(一)碳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目前全球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交易,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澳洲国家信托。荷兰银行、巴莱克资本、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均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加拿大、新加坡和东京也先后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机制。各国通过建立碳交易所,促使交易价格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风险。市场化比较完善的国家还通过碳交易所进行排放信用的期货交易,并利用套期保值保证价格波动下自身利润的相对稳定。

(二)推动碳市场和碳金融互动并实现共同繁荣。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市场交易平台,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6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该所与美国气候期货交易所合作,建成了全球第一家规范的气候交易市场,吸引了200多位跨国会员从法律上联合承诺减排温室气体。2005年4月,欧洲气候交易所推出与“欧盟排碳配额”挂钩的期货,随后又推出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石油等商品一样可自由流通,丰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种类,增加了碳市场的流动性。2007年9月,与核证减排量挂钩的期货与期权产品也相继面市。此外,日本成立了碳金融机构,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碳排放权。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亚洲碳交易所,甚至非洲、印度等国的碳金融交易也非常活跃。碳市场催生了碳金融,碳金融同时也赋予了碳市场新的发展内涵。

(三)通过基金、股票、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资。目前世界银行已设立10只“碳基金”,总融资额超过25亿美元。2007年末,私募资本主导的基金数量超过政府机构主导的基金,如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等。纽约-泛欧交易所2008年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标准普尔等也建立了低碳环保指数;一些金融机构在这些指数基础上创建了ETF基金。此外,2001年,英国成立了碳信托有限公司,累计投入3.8亿英镑,主要用于促进研究开发、加速技术商业化和投资孵化器。

(四)金融机构创新模式多方位参与碳金融。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采用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碳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给碳排放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如摩根士丹利2007年3月投资参股美国迈阿密的碳减排工程开发商,为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研发与碳排放交易相关的零售产品,如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率先推出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三是研发与碳排放交易相关的衍生产品,巴克莱资本于2006年10月率先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四是推出天气衍生品,如欧美、日本金融机构自1997年以来围绕气温、降雨、风力等因素,推出了气温交换合约、降雨交换合约、风力避险合约等;五是推出巨灾债券,如欧美保险机构自1997年开始为应对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设计推出了巨灾债券;六是为碳排放权交易募集基金,如荷兰银行推出一系列永续经营的全球性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碳交易结算,为欧洲企业买主预先支付碳信用提供融资;七是设立碳基金,2005年以来碳基金发展迅速,目前, 碳基金已经达58只, 规模达118亿美元,世界银行旗下的原型碳基金已成为《京都议定书》市场减排权证和减排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此外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瑞士、日本等国政府出资设立了碳基金,一些私营部门也设立了碳基金;八是设立碳银行,如摩根士丹利2007年8月成立碳银行,为企业减排提供融资、咨询全方位服务。

三、推进我国碳金融发展体系的思考及设想

(一)建立碳金融发展框架,提供制度保障。建议将碳金融发展纳入国家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为节能减排和推动我国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尽快出台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碳交易法律和监管框架。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数据库和碳风险评价标准,为碳金融稳定发展创造政策环境。同时,金融机构要将开展碳金融业务纳入其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金融机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从实现商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将开展碳金融业务纳入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中,制定碳金融发展目标、规划、政策与流程,在董事会领导下成立碳金融组织架构,专司发展规划、产品管理、风险管控、绩效考核等职责。

(二)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平台与交易机制,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逐步统一国内的碳交易市场。按照总量控制与排放量交易原则,给包括电力在内的排放行业分配排放额度,各行业再将排放额度进一步分配到企业实体,排放气体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所有6种温室气体,市场交易产品包括以配额为基础的排放产品和以项目为基础的排放产品,设立中国碳排放交易单位和碳排放配额,以此为基础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的话语权,促进人民币成为碳排放交易的结算货币。

(三)建立多层次的碳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一是在信贷产品方面,商业银行应针对碳排放交易项目特点,制定信贷审批、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政策与操作流程,将信贷产品延伸至项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探索供应链融资的有效模式。二是在衍生产品方面,适时推出我国碳排放交易特点的中国碳排放交易单位和中国碳排放交易配额的期货、期权、远期合约和与温度、霜降、降雨、风力等相关的天气衍生产品,同时要建立健全包括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明确交易规则、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三是开展碳金融咨询服务。由于CDM 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合同条款、交易结构都非常复杂,需要职业团队提供非常专业化服务。我国金融机构应凭借逐步积累的经验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四是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私营部门分别出资设立三个层面的碳基金,投资碳排放交易领域。五是适时推出中国式巨灾债券,分散地震、干旱、低温雨雪等自然灾害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

(四)建立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一是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将碳金融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之中,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全面、及时、准确地对碳金融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二是加强对项目特有风险监控。CDM 项目具有审批时间长、开发周期长的特点,应加强对项目建设风险、运行风险的监测,确保资金及时回流还贷。三是加强对碳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金融机构应通过建立逐日盯市、风险限额、止损限额、保证金、在值风险(VAR)等制度,加强对我国碳排放交易衍生品的风险监控,同时密切关注国际碳金融衍生市场发展变化,有效防范国际碳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向我国境内的传导。

(五)完善碳金融支持政策,营造宽松环境。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低碳产业聚集。资本市场融资方面,优先发展低碳经济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税收方面,通过降低CDM项目有关税率、适当延长免税期,提高项目经济强度;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财政扶持方面,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CDM项目贷款提供利息补贴。货币政策方面,对节能减排项目等予以信贷倾斜。监管方面,可采取扩大CDM项目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降低CDM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等差异化措施。此外,积极推进人民币在碳交易计价中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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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金融;机制创新;策略

中国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9)10-0026-04

碳金融就是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碳融资,大体上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也可以简单地把碳金融看成对碳物质的买卖。说得通俗一点,即企业若拥有节能减排项目,可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该贷款不需要企业的固定资产抵押,而是按照该企业节能项目的减排量进行授信。“碳金融”业务主要涉及碳卖家(项目业主,核证减排量出售方)、碳买家(碳基金、国际金融机构等,核证减排量购买方)和碳减排收入的国家收费管理机构(如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三方。

一、碳金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主要功能

碳金融发展的基础是全球碳市场,这个市场由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交易系统组成:一种是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在欧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英国等排放交易市场创造的碳排放许可权:另一种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以及其他减排义务获得的减排信用交易额。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交易规模显著增长,2007年达到640亿美元,相当于2005年的6倍,碳市场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碳金融包含了市场、机构、产品和服务等要素。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灾害管理三重目标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其主要功能有:

第一,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碳排放具有外部性,其影响不易直接在市场交易的成本和价格上体现。碳交易发挥了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作用,使碳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治理污染成本。在碳交易机制下。碳排放权具有商品属性,其价格信号功能引导经济主体把碳排放成本作为投资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随着碳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程度提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积极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碳成本向碳收益转化的有效手段。

第二,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能源链差异很大,对减排目标约束的适应能力也不同。而要从根本上改变一国经济发展对碳素能源的过度依赖,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快清洁能源、减排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具有动员金融资源、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的能力,有利于改变能源消费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惯性,使能源链从高碳环节向低碳环节转移。

第三,气候风险管理和转移功能。气候变化增加了天气的不确定性,使气象灾害增加。不同产业受到的影响和适应能力有所不同,但大部分都要通过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转移和分散气候风险。1997年以来,天气衍生品和巨灾债券市场成为金融市场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新增长极。能源产业利用天气期权等天气衍生品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农业则通过天气指数及相关的保险产品,把天气风险转嫁给有风险吸纳能力的交易者。巨灾债券发挥了资本市场对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和转移分担功能,使风险从保险业向资本市场转移。

第四,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碳交易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在降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的同时,促进减排的资金和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上的合作符合双方利益,为国际贸易投资和技术转移提供了便利。据世界银行估计,从2007年到2012年,清洁发展机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大约40亿美元的资金,而这些资金一般会形成6倍到8倍的投资拉动效应。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及主要障碍

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框架机制的推动下,全球碳交易的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逐步形成,并出现了爆炸性增长。特别是随着前不久G8会议的召开,发达国家愿与其他国家一起至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承诺的兑现,预计未来5年将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真正蓬勃发展的开端。对于中国而言,由于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碳交易及其衍生的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过2亿吨,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其中一半要以CDM(清洁发展机制)的形式实现,可见CDM市场潜力之大。不过,尽管中国是未来低碳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供给方。却仍不是定价方。由于碳排放权的“准金融属性”日益凸显。并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因此,发达国家围绕碳减排权,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碳金融大大推动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价值链分工。一国货币要想成为国际货币甚至关键货币。通常遵循计价结算货币――储备货币――锚货币的基本路径。而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的计价和结算绑定权往往是货币崛起的起点。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这是全球金融的又一失衡。目前,欧元是碳现货和碳衍生品交易市场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日元也正在摩拳擦掌,试图使日元、美元成为碳交易计价结算的第二货币。

金融机构的参与使得碳市场的容量扩大。流动性加强,市场也愈发透明;而一个迈向成熟的市场反过来又会吸引更多的企业、金融机构甚至私人投资者参与其中,且形式也更加多样化。二氧化碳排放权批发市场的日益壮大让私人投资者对二氧化碳排放权零售商品的兴趣也与日俱增。2006年10月,巴克莱资本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2007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都推出了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除了单纯地进行配额交易和设计金融零售产品外,投资银行还以更加直接的方式参与碳市场。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资30亿美元于碳市场;2007年3月,参股美国迈阿密的碳减排工程开发商,间接涉足了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项目;8月成立碳银行,为企业减排提供咨询以及融资服务。气体排放管理已经成为欧洲金融服务行业中成长最为迅速的业务之一。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尽管在发展中国家减排的成本要低于本国,但由于项目建设的周期长且审批手续繁复、项目初期的不确定性大,因此他们更倾向于购买碳资产的成品或是半成品,缩短资金投入周期。而对于基金而言,一方面,“碳资产”像传统风投或是私募所投的项目一样

本身就能带来收益,另一方面,项目建成后能实现的减排量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给有需要的企业又能再次创造利润;因此当碳市场的流动性加强且价格波动趋予平稳之后,“碳资产”的双重收益模式自然赢得了基金的青睐。此外,“碳资产”的价值与传统的股票、债券市场几乎完全不相干,与非能源类的商品市场也关联甚微,基金也完全可以利用它来对冲传统投资的风险。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提供的C02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预计到2012年,中国将占联合国发放全部排放指标的41%。早在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在境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绿色信贷”,并计划于“十一五”期间放贷100亿元。国内各金融机构对碳金融这块巨大的市场蛋糕已经展开了切分之争。尽管碳金融业务在我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利润空间,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介入得并不深,我国碳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障碍。

首先,对CDM和“碳金融”的认识尚不到位。CDM和“碳金融”是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而走入我国的,在我国传播的时间有限,国内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其中蕴藏着巨大商机;同时,我国政府及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战略意义、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尚不了解,目前关注“碳金融”的除少数商业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用市场化来解决环境问题。中国的金融实体,如投行、PE、交易所等还没有参与到解决环境问题中来。其次,中国碳金融交易存在法律、监管和核查等问题。

其次,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额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另外,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同时,中国碳金融交易行业的基础设计能力建设目前还没有到位。

再次,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CDM项目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审批程序。这导致CDM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并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此外,开发CDM项目涉及的风险因素较多,主要有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和CDM特有风险等,政策风险来自于国际减排政策的变化。如2012年后中国是否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决定了2012年后合同的有效性;项目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等。在项目运行阶段,还存在监测或核实风险,项目收入因此存在不确定性,也会影响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

三、我国碳金融发展机制创新策略

随着节能减排贷款的快速推广,部分节能减排项目已经进入碳减排交易市场。2006年。兴业银行运用在融资模式、客户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积累的初步经验,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碳核定减排收入(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为寻求融资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巨大潜力已经吸引了众多国际资本的目光。近年来,国内其他银行也开始涉足碳金融市场。2007年,浦发银行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CDM清洁发展机制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到了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此次CDM项目成功注册并签发,每年将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约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当前,碳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机构竞争的新领域,加强碳金融市场机制的创新已是大势所趋。

一是搭建交易平台,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温室气体排放量是有限的环境资源。也是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应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进一步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鼓励和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分配和使用国家环境资源,落实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碳排放在碳交易机制下被赋予了资产价值,但由于我国的CDM项目分散、中介程序复杂、审核周期长,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降低了碳资产的价值转化效率。未来需要建立和完善碳风险评价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中的定价权,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

通过环境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等碳交易平台的建立,为碳排放权的供需双方搭建沟通和议价的场所,有利于市场的整合和价格的最终发现。由于交易平台的缺失,我国CDM项目发起人在同国外CERs需求方接洽的时候只能进行分散的“谈判”。交易费用较高,也容易造成CERs的压价现象,致使我国的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为此,有必要通过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机制来逐步统一国内的碳交易市场。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研究探索交易制度,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并且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加快构建中国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是培育中介市场,创新碳金融业务新模式。中介市场是开展CDM机制的关键。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进入,重视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购买或者与项目业主联合开发CDM项目。CDM机制不仅涉及环境领域,还包括经济学、法律、管理等复杂的知识,同时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对于自身参与CDM项目的潜力及规模尤其需要认真研究。除了已经开展的以CDM项目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CDM项目融资,以及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外,商业银行应该探索更多的业务模式,特别是中介服务模式,满足CDM项目下的多样性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应积极发掘新的业务领域,包括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为CDM项目建设阶段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凭借自身的信息优势,作为CDM项目的咨询顾问,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通过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有效管理CDM项目下的资金流动,担当CDM项目的资金管理人。

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尝试的。开展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

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目前世界银行已经设立了总额达10亿美元的8个碳基金。此外,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也非常活跃。中国要借鉴国际经验,着手设立中国的CDM基金,同时加快开发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加强全球碳金融的监管与合作。

三是构建有效激励机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碳金融”具有政策性强、参与度高和涉及面广等特点,发展“碳金融”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政策配套,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支持低碳经济。在税收上,可以通过降低CDM项目的有关税率、适当延长免税期以提高项目的经济强度,对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收入进行税收优惠等措施来提高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积极性;在银行监管上,可以采取在CDM项目贷款额度内存款准备金要求的适当减免。加大项目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降低CDM项目贷款的资本金要求等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以促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向碳金融领域倾斜。并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商业银行CDM项目贷款提供必要的利息补贴也是可以采取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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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国际经济环境的主要特点

(一)全球经济和通胀“北冷南热”

主要表现在,今年以来,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就业状况都显著差于新兴市场经济体,通胀水平则低于新兴市场经济体。从发达经济体看:由于美国两党围绕削减财政支出问题的政治纷争旷日持久,奥巴马政府刺激经济的新计划缺乏财力保障,经济增速放缓。一季度美国经济环比折年率仅增长1.9%,差于去年四季度的3.1%。二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4月份成屋销售环比下降0.8%,5月下降3.8%。消费支出减少,零售销售额5月环比下降0.2%。失业率上升,4月上升0.2个百分点至9%,5月进一步升至9.1%。在地震、核电站危机打击下,一季度日本经济环比下降0.9%,差于去年四季度的下降0.8%;4月失业率上升0.1个百分点至4.7%。从新兴市场经济体看:一季度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1%、印度增长7.8%、巴西增长4.2%、南非增长3.6%,远高于美、欧、日的同比增长水平。5月俄罗斯失业率下降0.8个百分点至6.4%,巴西失业率为6.4%,和4月持平,低于3月的6.5%,远好于美国和欧洲。但与此同时,大多数新兴市场经济体物价水平不断攀升。5月份印度批发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06%,俄罗斯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6%,越南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9.8%,菲律宾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5%;而美国和欧盟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仅上涨3.6%和3.2%。

(二)债务危机旧疾复发

一方面,希腊债务危机的发展增加了国际社会对欧债危机的担忧。今年标准普尔公司连续下调希腊信用评级至“CCC”(截止发稿时,标准普尔公司已将希腊信用评级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德国对希腊紧缩支出的强硬立场导致欧盟对希腊第二轮援助计划的磋商失败,穆迪公司随后又对多家法国银行发出了降级警告,认为该国银行业对希腊债券的风险敞口过大。另一方面,美国和日本的债务问题日渐严重。美国国会预算局预计,到今年底联邦政府债务将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 70%,为二战后最高比例,远超近40年以来37%的平均水平。5月16日,美国政府债务总额触及14.29万亿美元的法定上限。但美国政府和国会对提高债务上限至今没有达成共识,这既限制了美国政府的发债能力,也打击了全球对美元和美国国债的信心。日本今年3月末国债占GDP的比重接近200%,远高于希腊债务危机爆发时的水平,在灾后重建支出巨大和人口结构老龄化严重的现实面前,偿债前景也不容乐观。

(三)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

今年前4个月,西亚、北非局势动荡所引起的供应忧虑进一步推高了商品价格;5月以来,随着美国开始打击石油交易投机和调高贵金属期货交易保证金,商品价格出现回落,整个上半年,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呈现“/\”型走势。从能源价格看,纽约期货交易所的原油期货价格1―4月从91.79美元/桶震荡上升到114.8美元/桶,6月底跌至约95美元/桶。从金属价格看,伦敦金属交易所铜价格1―4月从9235美元/吨上涨到10178美元/吨,6月底跌至9400美元/吨。铝价格1―4月从2361美元/吨上涨到2763美元/吨,6月底跌至约2530美元/吨。从粮食价格看,芝加哥期货市场大豆价格从13.05美元/蒲式耳上涨到14.74美元/蒲式耳,6月底跌至12.99美元/蒲式耳;玉米从6.08美元/蒲式耳上涨到7.886美元/蒲式耳,6月底跌至6.48美元/蒲式耳;小麦从8.07美元/蒲式耳上涨到9.506美元/蒲式耳,6月底跌至6.142美元/蒲式耳。

(四)世界金融市场波动加剧

欧洲债务危机处理进程的反复,引起了美元兑主要货币汇率的震荡和股市的回落。资本市场情况:衡量美元汇率变化情况的美元指数1月曾上升到81.32,5月最低下挫到72.7,6月底回升到74.5的水平。道・琼斯指数从1月的11574震荡上升到12876,6月底下跌至12414;日经指数从1月的10182.57上升到10891.6,6月底下跌至9816.09。贵金属情况:伦敦金属交易所黄金价格1―4月从1308.37美元/盎司上涨到1576.51美元/盎司,6月底跌至1499.95美元/盎司;白银价格1―4月从26.42美元/盎司上涨到49.81美元/盎司,6月底跌至34.7美元/盎司。国际资本流动情况:上半年由于新兴市场经济体保持强劲复苏态势,加之同发达国家的利差持续扩大,国际资本大量流入新兴市场经济体。国际金融协会(IIF)近期报告称,去年和今年流入新兴市场的资本总额分别达9900亿美元和10410亿美元。

(五)各国间宏观政策分歧增大

一方面,经济增长、就业低迷和天灾人祸导致美国和日本不愿退出经济刺激政策。美国6月末仍决定在较长时期内维持较低利率水平,将联邦基金利率维持在0―0.25%。日本今年以来不断加大量化宽松规模,在震后不到30天里向金融市场注资约1.32万亿美元,比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规模多出一倍。欧洲央行在欧债危机面前暂缓加息脚步。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早已进入加息周期。比如巴西6月8日加息25个基点至12.25%,这是其今年内第四次加息;印度6月16日加息25个基点至7.5%,这是其自去年3月份以来的第十次加息。

(六)突发事件频发影响复苏进程

今年以来,西亚北非政局动荡、日本地核危机爆发、“基地”组织头目更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被捕和欧洲大肠杆菌疫情蔓延等突发事件的到来,从不同层面对世界经济运行产生了重大冲击和影响。主要表现是:西亚北非政局动荡与日本地核危机导致全球能源开发与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加剧了金融和商品市场波动;IMF总裁被捕和德国疫情阻滞了IMF和欧盟对债务危机的处理进程,恶化了德国与欧盟小国间的经贸关系;拉登死后美国军事战略重心出现从西亚向东南亚转移的迹象,导致全球对东南亚经济增长会否受到影响产生忧虑。此外,各国自然灾害持续多发重发等问题,也为国际经济环境增添了新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

基于以上情况,国际机构不断调低对全年世界经济的增长预测。比如,IMF在6月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增长4.3%,比4月份预测调低了0.1个百分点。其中,预计发达经济体增长2.2%,调低了0.2个百分点,美国增长2.5%,调低了0.3个百分点;日本收缩0.7%,调低了2.1个百分点;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巴西增长4.1%,调低了0.4个百分点。世界银行6月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增长3.2%,也比1月预测调低了0.1个百分点;发达经济体增长2.2%,调低了0.2个百分点,其中美国增长2.8%,调低了0.2个百分点,日本增长1.8%,调低了1.7个百分点。

二、下半年国际经济环境展望

展望全年世界经济发展前景,既要清醒认识复苏态势基本确立的方向,也要充分估计复苏过程中出现的反复,我们认为:

一方面,世界经济仍将缓慢曲折复苏,近期不会出现二次探底。从预测分析看:以IMF预测4.3%为例,和上世纪80、90年代以及本世纪前10年年均3.3%、3.2%和3.6%的实际增速相比,应该说速度并不低,而且这个预测是在2010年世界经济增长5.1%基础之上的。IMF同时肯定了全球贸易发展前景,把今年世界贸易增长预测调高了0.8个百分点至8.2%。IMF还把欧元区2011年的经济增速预测调高了0.4个百分点。从增长动力看:新兴市场经济体特别是亚太地区总体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全球治理结构调整在曲折中持续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和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各国政府大力扶持,这些都是有利于全球经济继续复苏的积极因素。此外,6月24日起美国联合多个国家开始释放原油战略储备,这对遏制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也有助益。

另一方面,存在着拖累全球经济下行的“两大风险”和“一大不确定性”,不排除全年经济增速呈前高后低的可能。第一个大的风险是,欧洲债务危机可能延宕下去并引起连锁反应。虽然德法不会放任欧元区分崩离析,美国也不会坐视欧洲内乱伤害其地缘政治利益,但欧洲债务危机很可能久拖不决。这是因为,德、法想借机迫使欧元区边缘国家让渡财政自,始终把实施严苛的紧缩政策作为施援条件,对此希腊等国难以迅速接受;同时美国也在通过频降欧洲各国评级等手段炒作欧债危机,防止欧洲实现真正一体化后增强竞争优势。欧洲债务危机还会引起连锁反应。这主要包括希腊一旦债务重组对其他国家“赖账”的示范效应,以及紧缩政策削弱欧洲的经济增长动力并引发社会不稳定等。第二个大的风险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可能持续高企。国际能源利用格局的变化会刺激油价,全球粮价也可能由于供应紧张而上涨。石油方面,日本核电站事故不仅迫使日本中止原有核电发展计划,还导致德国、意大利和瑞士放弃核电。这必然导致全球对化石能源的争夺加剧,并为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限产提供借口。今年6月,6个OPEC成员国已经反对上调石油产量,国际能源署也把2011―2015年平均每桶油价的预测调高了19美元。粮食方面,联合国粮农组织6月认为,今后10年全球农业产出年均增速将从前10年的2.6%下降到1.7%,导致谷物和肉类价格将分别上涨20%和30%。与此同时,受地缘冲突风险增加影响,全球物流价格有所上涨,特别是反映国际货运价格变动的波罗的海指数(BDI)1月从1107起持续回升,6月最高曾涨到1489,下半年仍可能继续上扬。

“一大不确定性”是,美国宏观政策取向的不确定性。一是关于美国债务规模调整的问题。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惠誉警告称,如果美国国会未能在8月2日前提高联邦政府的债务上限,美国的债务信用评级将被列入负面观察名单。如果美国政府无法支付8月15日到期的票面利息,美国信用评级将被列入“有限违约”等级。为避免国家信誉受损,美国迟早要调高债务规模。但是,如果过度调高债务上限,会增加美国国债的外销压力,引起美元贬值和通胀加剧。如果调整不到位,又不足以应付美国政府开支,可能导致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二是美国宽松货币政策的前景问题。尽管在美联储6月份议息结果中“第三轮量化宽松”暂时不在计划内,但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也表示,“经济疲弱的深化可能改变美联储的想法”,这让各界对美国会否变相实施新的量化宽松政策争议很大,同时也加重了美元和大宗商品走势的不确定性。

下半年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我国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增大我国内输入型通胀压力,欧债危机延续导致我国购入欧债的收益变化,美日经济增长放缓对我国扩大外需与人民币升值同时造成压力。

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发展机遇。第一,欧债危机为我国通过援助欧洲获取更大国际影响力和更多经济利益创造了条件。第二,日本地核危机为我国通过援助日本争取先进产业、技术与人才的转移创造了条件。第三,美欧在北非的军事行动对俄罗斯的传统地缘利益造成威胁,将促使上海合作组织成员主动与我国加强经贸合作。第四,在世界经济缓慢曲折复苏进程中,我国企业“走出去”也存在可以利用的机会。

三、把握机遇、应对风险,在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中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针对我国发展外部环境的新变化和可能的影响,我们要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用好发展机遇,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防范和化解风险,牢牢掌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第一,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各种风险的预案。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一方面,要针对国际做好“沙盘推演”,提前准备好各种调控预案,特别是对我不利情况下的宏观调控预案,比如美国一旦再次推出量化宽松政策后我国宏观政策的相应调整,以及认真研究反制欧、美、日以债务危机恶化为借口“赖账”的措施。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内地区发展差异大、经济基础不平衡的现实,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调控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促有控,促进重点行业和欠发达地区加快结构调整和高质量、高效益地发展。

第二,加强防范,抑制输入型通胀的冲击。夏粮再获好收成,为我国控制全年粮价上涨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其他初级产品国际价格的高企以及全球航运价格的回升仍会对我国物价调控增加难度。为此,我们应沉着应对,综合施策。建议抓住6月底美国开始释放原油战略储备短期冲击油价,以及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签订合作条约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石油、粮食和其他战略性物资的进口;继续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搞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供需衔接,毫不放松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运用关税、汇率杠杆,减轻能源资源和重要商品进口企业的税赋,降低经营成本;强化对市场价格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的监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在外部因素诱使下投机分子借题炒作食盐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三,多措并举,保持国内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在我国国内金融市场与世界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的背景下,下半年世界金融市场的动荡也会对我国金融市场带来冲击。为此,一是要稳定市场预期,在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同时及时出台有利于股市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要加强资本项目管制,特别是防控短期投机资本急速流出和流入导致国内股市、房市的大起大落。三是要在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同时尝试扩大人民币对美元的日波动区间,降低市场对人民币单边升值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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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成长性评价上市公司

一、绪论

1 多层次的证券市场

根据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证券市场若想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就必须分为多个有递进和互补关系的子市场。其主线为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在具体操作中分为三个维度。一是在证券交易组织方式的选择上,分为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二是在空间维度上,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及区域性市场:三是同一个市场内部也可以根据金融工具集合中的不同板块进行市场分层。

2 创业板市场的形成

创业板市场是现代场外交易发展到高级阶段,与成熟的主板市场相对应,并且作为证券市场的补充而出现的。随着主板市场的迅猛发展,20世纪60,70年代,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开始重新焕发生机,但是其低成本同时带来了交易条件的简陋,市场纵的事情时有发生。1961年,针对证券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展开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研究,以期改善证券业的监管。196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详细研究报告,建议通过市场自动化来避免人为操纵市场的发生,并责成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tional Assoclatlon of Securities Dealer lnc,)组织实施。1968年,全美证券交易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正式开始,并定名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I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简称NASDAQ)”,这就是创业板市场的始祖――纳斯达克市场的雏形。

二、创业板市场概述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中小企业市场或小盘股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 Board,或称一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特指主板市场以外的专门为新兴公司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筹资渠道的新型资本市场。

目前,欧美国家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市场(NASDAQ),英国替代(另项)投资市场(AlM)和欧洲新市场(EURO NM)等。亚洲主要创业板市场有:日本JASDAQ市场,中国台湾场外证券市场(ROSE),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市场(SESDAQ),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场外证券市场(MESDAQ),泰国曼谷股票交易中心和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HKGEM)等,以及最近2009年10月23日开启的中国创业板。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

1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总体特征

创业板市场所希望的上市公司有如下几个特点:

(1)高新技术产业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选群体

2000年9月,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分门别类的列出了11个领域共2056中产品,其中涉及到电子信息、软件,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地球空间与海洋、核应用技术及农业等产业领域。这个目录所涵盖的产业领域,无疑正是创业板市场所面对,所欢迎的重点行业。另外,像传媒、娱乐、旅游、教育、商业保险等具有的特性的行业,由于其所固有的潜在增长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应成为创业板青睐的对象。此外,创业板市场也应该欢迎具有成长潜力与发展前景的传统行业上市。

(2)创业板上市公司要求其主业突出,技术上独特,产品市场潜力较大

创业板上市公司不能重蹈主板的覆辙,主业强则企业强,企业强则市场旺,从而创业板市场才能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核心技术具有独创性也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要求。一些企业具有独创性的领先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有较大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都将受到创业板市场的欢迎。此外,产品市场潜力大的公司也受到创业板市场的追捧。如具有实体经济的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以及产品目前正处于生长期或成熟期的,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等。

(3)企业无所有制限制

创业板市场应该特别欢迎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的民营企业挂牌上市,而不是对上市公司的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

(4)企业无规模限制

美国NASDAQ的经验告诉我们,创业板市场不仅要接纳众多的中小型创业企业,还要吸收更多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这样能尽快树立其高成长科技股的形象,奠定一个较为厚实的交易平台。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具体特征

(1)经营状况

创业板市场以企业的成长潜力作为上市对象选择的基本标准,而不是按照最初监管部门拟定的思路那样,以高科技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选择对象,是一种重大进步。创业企业应该具有实质性的盈利模式。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的主要产品或业务已经完成,或者至少基本完成了完整的供,产、销循环。

②企业的产品或业务达到一个基本的量。

③企业的销售或业务收入达到一个基本的水平。

④企业的销售或业务收入具有相当的增长速度。

理想状态下的创业板上市企业,其增长速度应该已达到现有条件下的最高限,只有再追加投资,扩大规模,才能获得进一步提高。这样的企业有足够的理由在创业板上市,并会收到各个投资人的青睐。

(2)股票全流通

创业板市场一个重要规则就是按照股权平等、同股同权的要求,改变主板市场发起人股份不可流通的状况,实行股份全流通。创业板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全社会的创业投资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创业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需要大量的人才智力投入,因此,需要承认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以及营销人才的人力资本价值,通常条件下,一个极为重要的机制就是将这些人力资本价值转化为其持有的股份。如果自然人股份不可流通,那么实行股票期权制度便没有什么意义。同时,也避免了主板市场国有股、法人股不可流通引致的一系列问题。最后,在股票全流通的前提下,对部分股权也要适当给予一定时限的流通限制。

(3)股权结构

创业板市场是以民营企业上市为主要特征的股市。由于大批民营企业在创立伊始只有少数几个发起人,因此,股权带有极度集中的特点。由于大股东持有大量股权,股东之间便失去了相互制衡的作用,形成大股东对公司的完全控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小股东所持的股票很少,所以更倾向于“搭便车”,对公司的经营政策并不关心。公司管理层的价值取向倾向于大股东权益最大化,而并非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

反之,“一股独大”利弊兼有,不可一概而论。民营企业是原始股东们克服重重困难,努力经营发展起来的,因此对企业经营发展极为熟悉且极为关心,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从选任高管人员的成本角度上说,继续由这些人来经营成本是最低的。而且“一股独大”的发展也有以下几个机制来制约,如配股或增发新股,股票期权制度及股份出售。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

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稳定成长是检验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的最基本也是最客观的标准。通过对企业成长性的评价,企业的管理层可以根据评价的结果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评价结果,决定是否对其投资。

现代企业决定其成长性的核心要素除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资本、土地及企业能力等,更多的依赖于企业对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运用能力。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变革能力和无形资产运作水平是建立在企业核心能力的基础上。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开发独特产品,发展独特技术和发展独特营销手段的能力。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于建立企业内部的学习机制,这是企业长期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1)企业家优良的综合素质和凝聚团体的领导魅力。

(2)稳健的理财观念和有效的企业组织结构。

(3)较强的领导需求和开发市场的能力。

(4)企业所属的良好的产业特性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5)团结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国和浓厚的企业凝聚力。

参考文献:

[1]朱和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评价研究》 ,科学出版社,2005年

[2]吴文军:《创业板上市公司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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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中国也在积极地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另外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但是中国低碳经济发展还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1、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

(1)国际上越来越重视低碳经济发展。随着全球气候升温给人类带来的严重影响,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碳排放对大气和生态的影响。很多国家都采取有力的措施控制碳排放量。英国是最早提倡低碳经济的国家,欧洲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控制碳排放,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也都积极推进本国的低碳技术,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发达国家,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投身到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去。还有一些国家由于地处低洼岛国,温室效应使他们甚至有灭国的危险,更是积极呼吁全球减少碳排放。

(2)中国面临更严峻的国际压力。据BP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中国基础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占世界份额的20.3%和25.1%,均占世界第一位。面对这样尴尬的境地,中国自然成为世界国家关注的最主要对象之一。很多国家都要求中国更多的承担减排的义务。虽然从人均角度看,我们国家排放量很低,远低于美国,且我们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已经排放很多年了。但是,毕竟我国的排放总量又创新高,高排放及高能源消耗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不满。各次气候会议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很多国家都将矛头指向了中国,中国势必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

(3)征收碳关税趋势更加明显。很多国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如欧洲各国、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国内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的推行也将逐渐影响国际贸易。很多国家威胁对不能完成碳排放的国家或不符合低碳要求的产业征收碳关税。虽然现在大部分国家还没有正式征收,但趋势越来越明显。欧盟自2011年年底至今,一直致力于航空碳税的国际协调和征收。碳关税如若征收,将对我国对外贸易及国内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国家要未雨绸缪,尽早推广低碳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形势

(1)碳排放依然严重,高耗能行业仍未有效控制。我国虽然重视低碳经济发展,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更加恶化。我国的能源消费及二氧化碳总量都已成为世界头号大国,环境容量压力巨大。我国的产业结构经过多年的调整,仍没有彻底改变高耗能的问题。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4万亿投资基本投到了铁公基上,这些行业本身看也是高耗能的。其他一些高耗能的产业如冶金、化工、医药等行业也未受到有效控制。

(2)低碳技术发展不力,碳交易市场不完善。我国低碳经济的推进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低碳技术并未有长足的发展。企业的热情也不高,尤其是高耗能行业,按照成本收益进行生产,没有兴趣从事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使用。低碳技术由于缺乏足够的需求,导致科研力度不足,技术落后。我国碳交易市场虽然也有几个,但都不成规模,影响力也有限。

(3)碳排放的管理控制还不够合理。2006年时,国务院节能减排计划要求“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从结果来看,我们是在2010年提前一个月实现了目标。但是过程明显存在设计不合理、操作不规范、推进力度不统一的问题。这违背了我们节能减排的本意。我们希望能通过制定节能减排计划,促进社会重视低碳问题。企业能够积极节能减排,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但由于我国缺少相关的法律保障,2008年又遭遇金融危机,政府忙于救市,很多企业忙于自救,无暇顾及低碳排放问题,这也是导致我国减排前松后紧的重要原因。新的减排计划还需充分尊重科学发展的要求,使减排成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的改进的手段。

二、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及中国在碳排放中所处的位置,全球对中国减排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国已经很难将发达国家减排承诺及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补偿作为挡箭牌,因为中国毕竟成为超越美国的第一大碳排放国。中国面临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发展低碳经济还是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很多挑战。

1、国际方面

(1)国际压力大,时间紧迫。从波恩到德班,再到多哈气候大会,发达国家将矛头指向了中国。由于中国和美国是碳排放的头两号国家,且都没有减排承诺,很多国家都或明或暗地要求中国也要加入减排承诺,甚至包括美国。发达国家总是有意回避对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技术和资金的扶持义务。虽然综合来看,我国人均碳排放还很低,且国外发达国家比我们多排放很多年,但压力仍然越来越大。综合考虑国内的经济状况,我们不会随意接受减排承诺,但国际社会的压力没有办法忽视。

(2)低碳大国发展迅速,抢占市场先机。很多低碳大国都积极制定相关法法规,完善本国低碳市场,鼓励低碳技术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如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都制定了详细而明确的低碳发展战略。这为他们在未来全球低碳市场抢占先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低碳市场规模很大,但发展还远远不够规范有效,这将导致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处于被动地位。

(3)低碳技术转让障碍重重。联合国气候大会大部分时候都会讨论低碳技术的发展创新,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应给与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和支持。但在近几期大会中,发达国家往往纠结于技术的探讨,有意忽略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依靠技术援助显然不现实。低碳技术作为新兴重要技术,转让也会遇到种种壁垒,这对我国低碳技术的发展非常不利。

2、国内方面

(1)产业结构仍不合理。我国产业结构已经调整很多年了,但是一些污染严重、能源消耗巨大的产业仍广泛存在。尤其是遇到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调整遇到很大问题,政府忙于救市,其刺激计划虽然也考虑了清洁能源的重要性,但大部分资金还是流向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忙于自救,很大程度忽视了低碳技术的应用,高耗能企业仍然没有有效的降低能耗,我国最终成为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头号国家。

(2)企业尤其是高耗能的企业低碳意识仍然不足,缺乏技术创新。企业更多的关心现有的成本、收益。低碳技术的采用、创新都会使得成本增加,尤其在短期内,增加成本比较多。虽然长期来看,低碳技术的采用是发展趋势,长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很可能会使企业更有竞争力。但由于缺乏激励,企业不愿在低碳技术上过多投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这也都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3)人们的消费习惯距离低碳生活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低碳经济,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很重要。一方面低碳行为可以减少碳排放,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对低碳产品的需求。但我国的消费习惯很难短时间改变。人们仅仅是有了一个对低碳的认识,具体生活中,还远未做到低碳。尤其是私家车的消费,近年来呈急剧上升的态势。由此而导致的城市拥堵、停车困难等问题越发严重,更不利于节能减排。

(4)缺乏系统有效的减排安排。我国减排的决心很大,但减排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尤其是2010年下半年,为了达到“十一五”的减排目标,出现了拉闸限电、禁止企业用电、企业用柴油自行发电的情况,可以说违背减排的初衷。而且,我们的减排计划很早就订好了,直到最后,地方政府才仓促出招,这与我们的减排计划和过程缺乏科学的管理和监督有很大的关系。

(5)碳交易市场不完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但是我国碳交易市场还很不完善,虽然已经有几家碳交易所,如山东单县碳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但基本都运营惨淡。还有几家碳交易所准备上马,但没有形成统一的全国交易平台。相关政策、体制不完善,我国碳交易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面临的减排压力更大了,无论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对低碳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从全球的发展趋势看,发展低碳经济是大势所趋。中国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承担一定的减排责任,另一方面发展低碳经济也是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但目前状况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力促产业结构升级,鼓励技术创新

我国一直在努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减少以往对基础能源的过度依赖。高耗能的产业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减少碳排放量,促进产业向低耗能产业发展,才能有力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此过程中,企业将面临优胜劣汰,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采用低碳技术的行业的发展,鼓励技术创新,淘汰电力、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高耗能的产业。我们国家仅依赖低碳技术援助和进口是不现实的,也是成本高昂的,我们要积极鼓励低碳技术的创新,自主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未来低碳市场占有有利地位。

2、将科学发展与低碳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要避免再次出现通过拉闸限电实现减排的目标,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低碳经济发展有法律保障。发展低碳经济仅有决心是不够的,低碳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也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低碳技术的创新、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减排的实现都是一个科学的过程,要将科学发展与低碳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3、倡导并推进低碳生活

虽然人们对低碳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具体到低碳生活,做的还远远不够。政府应当继续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并积极倡导,政府官员要以身作则,鼓励人们低碳消费。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低碳创新,采用低碳技术。

4、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很不完善,鉴于碳交易市场的巨大价值,我国应积极推进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方式处理碳排放问题,效率是最高的,发展前景也是最好的。国际上欧洲一些国家,碳交易发展的很好,我们可以借鉴学习。

除了以上政策建议,还有其他一些我们可以做的,比如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培养低碳方面的科研人才、提早针对碳关税制定相应的政策等。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的经济活动相互影响,减少地球的碳排放量依靠一个国家是不可能实现的,发展低碳经济也需要积极进行国际合作,进行经验技术的交流。

【参考文献】

[1] 乔晓楠、马世珍:后京都时代的国际产业竞争研究[J].经济学家,2010(7).

[2] 金乐琴:中国如何理智应对低碳经济的潮流[J].经济学家,2009(3).

[3] 陈诗一: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与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J].经济研究,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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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产能过剩;产业升级

中图分类号:F753文献标识码:A文

章编号:10084096(2015)05007906

一、引言

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最早可以追溯到1976年,宁波和开封的两家工厂开始制造太阳能电池,这是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开端。1986年中国从丹麦进口了风电机组,随后不久进口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但直到21世纪初之前,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都处于低速发展阶段,技术和工艺水平虽然有一定提高,但与国外相比差距仍然巨大。2004年是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转折点,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起草,2005年开始颁布施行,极大地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2004年至今中国风电装机规模增长了七十多倍,光伏装机规模增长了一百多倍。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带动了上游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并逐渐具备一定的出口能力,成为世界新能源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中国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不仅面临自身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市场、产业和政策等问题,而且还面临国际市场上贸易摩擦增多、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经济合作受阻等瓶颈。提升中国新能源装备产业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和发展是破解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难题的关键,也是当前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相关研究

新能源装备主要包括太阳能装备、风能装备、核能装备、生物质能装备、海洋能装备和地热能装备,中国具有出口能力的主要集中在太阳能装备和风能装备,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两个领域。2008年国际市场环境非常有利于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特别是美国新能源政策带动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大量中国企业快速进入这一行业,成为光伏产品的代工厂,还有一些企业在美国成立承包光伏发电项目的子公司。这一时期的国内研究多集中在采用何种商业模式来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刘仰焰和沈玉良[1]对光伏企业加工贸易生产控制模式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对光伏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的是上游多晶硅料件市场价格,而进口料件和出口光伏产品的模式更适合民营企业的发展。尽管这一时期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势头良好,仍有很多研究注意到光伏产业的潜在危机,孙广彬[2] 认为中国光伏产业存在企业规模偏小、低价无序竞争和自主创新能力低等问题。顾列铭[3]认为中国光伏产业缺乏核心技术,光伏产品约九成都依靠出口,过于外向的市场导向使中国光伏产业隐忧多多。

2012年7月德国光伏电池组件企业联合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从此中国光伏产业遭遇出口危机,2012年出口额同比下降三成,出口数量同比下降近一成,出口价格则同比下降三成。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分析中国光伏产品出口贸易现状与问题,邢章萍[4]认为应正视光伏“双反”。陈晓梅和孙梦溪[5]认为高额惩罚性关税引发了光伏产业困境,提出应引导光伏产业进行优化整合,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扩大内需,解决产能过剩。孟祥铭和隋欣[6]使用2008―2013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数据,基于CMS模型分析了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特征和影响因素,结果发现市场规模效应一直为正,说明世界光伏市场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而出口市场结构效应存在波动性,主要是由于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也表明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在下降。

中国风电装备的发展与太阳能光伏装备类似,十年前中国风电装备基本依赖进口,在风电装备发展早期,学者们多数在探讨如何实现进口替代。叶瑛莹和赵媛[7]认为中国风电机组国产化率太低,2003年国产化率为12%,风电机组的进口依赖过高导致发电成本和价格过高。刘家澄[8]认为中国不能长期依靠进口发电设备,必须走风电机国产化的道路,并对风电机国产化进程提出建议。这一时期也有学者担心国内风电装备制造业是否会受到国外冲击,施鹏飞[9]认为国外风电市场空间较大,外国制造商对中国市场暂时还无暇顾及,应抓紧风电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随着中国对风电装备制造的持续扶持,以及大量国内风电装备制造企业的进入,2003年之后中国风电装备制造业开始逐渐有竞争力,并高速发展,2010年培育本土风电装备制造业和降低风电成本的目的已经达到。

2011年之后中国风电市场发展放缓,风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开始减速,这一领域的企业不得不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不过此时世界风电产业也都进入低谷,风电装备制造业开始出现产能过剩。时Z丽[10]从风电的技术、装备和市场发展等角度总结了世界风电产业的进展,分析了2008年之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等风电大国政策的调整和支持风电发展的实际行动,认为中国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应及早准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周原冰等[11]对西班牙风电发展情况、电源结构和电网特点进行了介绍,分析了其在促进风电消纳和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方面的举措,提出了推动中国风电与电力系统协调发展的启示和建议。2010年之后很多学者开始注意产能过剩问题,但对于“过剩”的概念仍存在分歧,王晓慧[12] 提出风电产业不能简单地定性为产能过剩,如果说过剩,也是相对过剩,更准确地说,是在较低水平上的相对过剩。王立国等[13]认为只是低端的风电装备出现过剩,他们建议发挥市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加大行业发展专项研发投入,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培养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理性投资观念,打造国内企业的成本和质量优势。

三、新形势下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趋势

国际能源有效需求不足、碳排放交易低迷和“双反”等复杂的国际市场环境,是否意味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堪忧?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发展趋势如何,中国新能源装备的国际市场地位如何?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将有助于中国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发展路径的选择和产业升级的风险预测。

1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国际需求不平衡

根据英国石油和天然气巨头BP的《2014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3年世界发电量约为23 127太瓦时,同比增长22%。可再生能源消费(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大幅度提高,从2002年的2409太瓦时增加到2013年的1 2343太瓦时,年均增长率达到15%,占全部电力消费的比重从17%提升到53%,远远超过了同期世界总发电量年均增长33%的速度。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与近年来各国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密切相关。面对未来能源供应不足的危机和环境污染,为了寻求稳定充足清洁的能源来源,世界各国都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列为本国能源政策和战略的重要内容。

2013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新能源消费量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核能方面,欧盟和美国的核能消费量比较大,约达到200百万吨油当量,占世界核能消费量的687%,日本自2011年地震海啸核泄漏事件后的核能消费持续下滑,2013年仅为33百万吨油当量,比2012年下降186%。水能方面,中国处于领先位置,占世界消费量的24%。风能方面,欧盟和美国消费量相对较大,中国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2013年比2012年增长378%。相对于其他能源而言,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消费量较小,欧盟表现尚佳,2013年其太阳能消费量为187百万吨油当量,比2012年增长173%,占世界太阳能消费量的662%,地热能和生物质能消费量为384百万吨油当量,占世界消费量的352%。其他经济体虽然基础薄弱,但也表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2013年非OECD国家太阳能消费量比2012年增长846%,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消费量增长91%。整体来看,虽然新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发展迅猛,但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依然偏低,改善传统能源结构的作用尚未发挥。一方面,作为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尚无坚固的发展基础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可预测的外部冲击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造成了致命性的打击,并且这种影响不能在短时期内消除。另一方面,各个经济体之间的不同消费水平也暴露了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中新能源技术及其导致的成本收益差异的重要性。虽然新能源具有清洁和可持续的良好特性,但在技术条件限制下的高昂成本,迫使大部分国家仍然依赖化石能源发展国民经济,中国有80%的发电量来源于煤炭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2世界新能源装备进出口额下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2013年世界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总体呈下滑趋势,主要新能源装备进出口额包括多晶硅(含硅量不少于9999%)、光敏半导体器件(主要为太阳能电池)、其他非电热的快速或贮备式热水器(主要为太阳能热水器)和风力发电设备等。2013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中国新能源装备进出口额2012年分别下降22%、25%、21%、55%和4%。2013年日本进出口额达到1396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23%,增加额主要来自于进口额的大幅增加,从2012年的484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866亿美元,增加了80%,其中部分原因是日本核能产业停滞和后退,使其不得不转向其他能源发电,2013年太阳能消费量比2012年增加了754%。国际需求不足仍然是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基于此引发的新能源产业贸易摩擦冲突将会越来越多。2013年世界出口国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案例有283件,比2012年增长354%,反补贴调查为33件,比2012年增长435%,也是1995年以来件数最多的一年。尽管世界经济复苏在望,但财政悬崖和新能源出口市场补贴削减等仍然存在,金融改革尚未完成,金融风险、新兴市场风险和地缘政治风险等相互叠加的经济下行风险已然出现。出于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重视和对市场脆弱性的担心,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对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

四、中国新能源装备的国际市场地位

1国际市场占有率低,国际竞争力弱,易受外部冲击

2009年中国风电装备出口额比2008年增长-284%,2010年继续大幅下降,年增长率为-626%,2011年转而上升5200%,2013年出口额几乎没有变化,增长率仅为01%。中国已经成为连续多年遭受“双反”调查最多的国家,除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外,与出口的新能源装备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不高和薄利多销的贸易政策也不无关系。制造优势是中国新能源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也导致了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过多集中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易受外部经济冲击的影响,表现为出口额增长率上下波动幅度很大和国际竞争力弱。中国多晶硅、风力发电设备和非电热热水器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均低于10%。随着新能源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并没有快速占有国际市场,暴露了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偏低的事实。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缺乏,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匮乏,难以获得多晶硅高端提纯、风机整机的研发与设计和关键零部件制造等先进技术,在关键环节受制于人。在核心技术和有效行业规制欠缺的情况下,大量企业涌入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形成了恶性的低价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政府扶持环境一片向好,但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工具与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和流程化,不仅降低了政策效果,而且容易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打击。

2结构性失衡严重,产能过剩和技术缺位并存,国内能源问题未得到有效缓解

2013年中国光敏半导体器件(主要为太阳能电池)国际市场占有率达到40%,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领头羊,其他新能源产品则表现平平,徘徊不前。近些年,随着中国自主创新的增多,存在贸易逆差的产品逐渐减少,2009―2013年一些产品的净出口额从负转正。但对核心技术的掌握仍然欠缺,在相关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上与国外先进技术有很大差距,需要大量进口。2013年世界新能源企业500强中, 中国企业占据147席,但大都居于后列,前10名为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前50名中仅有3家中国企业。从商品结构来看,出口结构与进口结构失衡,新能源装备出口产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多,技术密集型产品少,加工成分大,附加值低,技术落后仍然是中国新能源装备的发展瓶颈,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因而也难以撼动发达国家的优势地位。

从贸易区域结构来看,中国新能源装备的出口区域结构在2012年前后发生了巨大变化,风力发电设备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比重从2012年的390%突降到2013年的05%,对德国从2010年的53%下降到2013年的02%,对南非从2009年的不到01%增加到2013年的215%。多晶硅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比重从2011年的56%下降到2013年的09%,对法国从2009年的39%下降为2013年的02%。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太阳能电池)对法国的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比重从2009年的26%下降到2013年的04%,对德国从2009年的351%下降到2013年的31%,而对日本则从2009年的20%增加到2013年的200%,对南非从2009年的01%增加到2013年的31%。中国主要新能源装备出口在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全线下跌,出口额大幅度下降,有的产品转向亚洲市场和非洲市场。中国新能源装备出口结构的变化,固然有经济危机和贸易保护的原因,但出口市场不平衡和对某一市场过于集中的特征,不仅增加了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出口风险,在贸易条件改变的时候增大了企业面临破产和退出市场的概率,而且也增加了贸易摩擦的可能性。

从能源生产结构来看,目前中国仍以原煤为主要能源,2013年占能源生产总量的756%,相比2004年的771%,占比并没有大幅度变动。水电、核电和风电生产量在2013年达到37 06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生产总量的109%,仅比2004年增长约3个百分点。中国致力于发展新能源产业,在发展战略上相对偏重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出口份额,忽视了新能源装备在国内的应用,有体制的原因,如上网电价实施步伐缓慢和电力价格体制改革滞后等,这不利于传统能源结构的改善,不仅国内市场得不到开发利用,而且在输出清洁能源的同时把生产时所附带的污染和高碳排放量留在了国内。

五、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路径和产业升级风险

1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路径

产业升级存在风险并不是新能源产业安于现状的理由,只有升级到全球价值链的高附加值阶段,才能保证产业长期快速健康发展。不同国家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不同,升级路径和政策也不同,但主要是通过推动企业创新技术、产品、生产过程和功能以及拓展产业链等路径来实现。就发展路径而言,附加值和国际市场占有率同时提高是最佳选择。由于现实情况的存在,二者不能兼顾并且前者的难度更大,在过去十几年中,各个国家的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凸显了多种发展路径。

一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利用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比较优势,以在新能源装备中贡献较低附加值为代价,提高其国际市场占有率,随着新能源产业的成长和市场力量的增加,进入高附加值产业链。美国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领头羊,一度在产业链中占据关键环节并贡献了高附加值,但随着其他经济体的参与份额增大,美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渐降低,这一特征也出现在在新能源领域领先的其他国家身上。如日本光敏半导体器件(主要为太阳能电池)的出口额从2003年占世界出口总额的36%降为2013年的12%。相反,中国在这些领域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都有可观的提高。

二是发达国家在新能源产业的领先地位没有实质性受损,并且获得了新能源产品的真正价值。新能源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的是低碳减排、改变传统能源结构和应对未来的能源危机,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到新能源产业链的过程中,不仅没有获得高附加值,而且在制造新能源产品过程中由于使用煤等高碳能源可能违背节能减排的初衷,存在高消耗本国能源为他国供给低价节能产品的负效应。

三是在致力于参与到新能源产业链的过程中,有些企业即便获得了较高的生产能力和出口优势,也并不一定能进入到核心和高技术含量环节,通过继续加大投资和收购兼并进入相邻环节往往是该产业企业进一步采取的措施。或者复制发达国家产业发展初期的路径,即进口产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其他国家的中间产品和服务,提升其在新能源产业多个环节的主导地位。或者调整产业结构,更新产品目录,开辟国内市场,以扩大国内消费为目标,缓解国际市场上的产能过剩问题。

2新能源装备产业升级的潜在风险分析

提高生产率和附加值是摆脱粗加工、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和促进产业升级的主要方式。在升级过程中,由于初始条件、外部环境、国际规则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相应风险。

一是新能源装备制造技术存在转让和自主创新双难困境。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核心技术掌握在美欧日等国家手中,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承接了价值链上的中下游环节,能耗高、劳动力密集和“加工厂”是处于该环节的企业的共性。与其他产业相比,新能源装备还有用清洁可持续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发展目标。因此,发达国家为了长期获得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的创新收益和新能源应用的环境收益,在技术创新、使用和转让方面设置诸多壁垒。然而,越不发达的国家在技术方面越处于弱势,研发能力有限,整体水平不高,需要更多帮助。另外,技术转让也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在产业的初始阶段得到迅速发展,但在中后期阶段易受到牵制,成为技术的跟随者,不利于自主创新。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文献引证分析报告,国外新能源专利引用次数是国内新能源专利引用次数的2―3倍,其中美国专利被中国引用的次数最多。在原始创新层面,国外专利具有集成创新性质,即通过整合不同领域的技术进行跨领域创新,中国的创新模式则更接近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基础相对薄弱,涉及领域较窄,局限于本领域创新。

二是路径依赖下发展模式转型存在生存风险。产业升级本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中国新能源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成长阶段,在发展模式上走的是传统加工贸易老路子,利用制造环节的优势快速扩大生产规模,获得行业地位。但不能不承认,这是一种用长期效率换取短期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过于集中制造环节,市场开发、产品营销和应用等环节必然相对薄弱,高昂的转换成本和难以兑现的短期利益把新能源企业限制在低附加值的经济活动中,成为新能源产业升级的现实困难。这种发展路径附带的产能过剩负效应更使得企业无暇顾及长远发展规划。

三是产业升级过程中会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固有利益,而利益相关者将利用权利介入经济活动。在税收增长和政绩目标下,地方政府官员更为关注任期内地方经济整体发展、产业升级后的短期效益、当地就业、居民收入和社会影响,面对产业升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有可能通过改变政策支持内容和方式影响新能源产业升级。与新能源企业依存度很大的供应商和销售商等上下游企业,将会考虑产业升级后订单大幅度变化对自身经营的影响,都有可能阻碍产业升级。

四是产品功能升级产生的影响给市场结构带来风险。产品质量和行业标准提高后,企业生存、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条件自然发生相应变化。企业面临兼并、重组、破产和倒闭的风险增大,新企业进入门槛提高,如2013年世界新能源企业500强中,中国企业比去年减少24家。新能源装备国际市场占有率在短期内也会出现下降,进出口贸易总额出现下行压力。另外,市场经济具有系统性,某一环节的技术水平提高,但其他相关环节的创新相对滞后,企业需要重新配置生产要素和协调生产活动。

六、政策启示

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升级,对一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增加国际市场上的进出口额可显著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但也存在潜在的风险。对于中国而言,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实现市场份额扩大和发展战略内在统一,并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转型。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下的“加工厂”模式,迅速增加了中国新能源装备的进出口额,提升了国际市场地位。同时,中国也意识到低附加值和环境效应问题,积极通过出台政策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向高附加值产业链升级和延伸。但受技术水平和市场环境的影响,以及低附加值、产能过剩、贸易壁垒和体制约束等难以在短时期得到解决的客观问题,致使中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未来发展之路成疑:积极扩大出口贸易规模的工业型发展战略与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是否长期一致?是否存在其他占优发展路径?基于此,可归纳出中国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框架。

1创建和改善进入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价值链的前提条件和环境,避免产业升级风险

利用中国在新能源装备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程度优势、竞争优势、集聚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等,以互利共赢为原则,搭建与新能源领域领先企业紧密合作的贸易平台,优先鼓励和支持技术和技能合作。改善技术投资的环境,为人才引进培育开辟绿色通道,完善专利政策,保护技术创新,搭建专利技术、投资渠道、技术团队和生产销售团队之间的对接平台,突破技术成长初期资金、营销、管理和品牌等企业运营方面的限制,缩短技术与市场应用之间的距离。对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从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和价值创造等方面进行细化分类,就其在产业链中的层次地位和关键性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政策支持。将技术升级与新能源产业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对技术的强烈关注可能致使出口份额下降和发展速度缓慢,因而进入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价值链的发展规划应以中长期为主,将新能源装备出口贸易的评价标准界定为价值创造的绝对贡献和关键性突破。

2构建国内生产能力,打造产业升级空间

立足于产业和经济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的效益最大化,扩展其在促进产业发展、就业和经济增长方面的贡献。以新能源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为龙头,建立产业集群,促使中间产品和服务出口在集群内转移,制定有效的行业标准,帮助集群内企业提升技术和工艺标准,适应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应对国际化的挑战。建设有助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支持和鼓励新能源装备技术领域的创业,适当放宽新能源装备领域的审批限制,设计全面系统的创业扶持政策框架。培育有效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环境,制定相关的价格操纵和垄断治理政策,分类制定资源税以提高稀缺资源利用效率。

3调整和协调进出口贸易和投资政策,提供法律和相关支持

新能源装备生产过程中进口瓶颈是产业发展的最大潜在风险,借鉴历史经验,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政策制度和经济活动分别制定贸易投资政策,建立关键零部件贸易的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增强国内企业与国际合作伙伴之间的议价能力,为其进入高附加值产业链的经济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配套措施,支持和促成集体谈判,增加制衡谈判力量。加强政府和企业双方面协调合作,规避、预防和有效抗击“双反”等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设置新能源装备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加强政策领域、法律领域和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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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关键词:碳金融 背景 意义 政策引导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072-02

一、我国发展碳金融的背景及意义

碳金融的提出和兴起与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应对有直接关系,在全球性的“低碳经济”革命中,碳金融作为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包含了市场、工具、服务和制度等要素,主要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依托于碳交易的金融活动,具体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就应对气候变化首次达成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要求38个工业化国家在2000至2012年期间将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因为有了《京都议定书》的法律约束,碳排放额开始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价值和进行交易的可能性。《京都议定书》设计了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三个灵活的市场机制,其中,CDM主要是指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获得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用于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京都议定书》给每个发达国家确定了一个二氧化碳的“排放额度”,并允许那些额度不够用的国家向额度富裕或者没有限制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自此,人们可以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里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世界银行预计2012年全球碳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CDM是目前《京都议定书》中唯一涉及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机制,因此发展中国家主要通过CDM机制参与国际碳排放交易。

在全球低碳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碳金融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支柱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其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实现,可见CDM市场潜力之大。中国由于拥有巨大的碳排放资源,碳交易及其衍生的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有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0月,中国在联合国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计划达663个,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1.9亿吨,约占全球注册减排量总量的58%,注册的计划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占世界第一。中国可通过CDM机制实现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减排,具体来看,开展碳金融业务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第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第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第四,有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一方面挖掘现有合作框架下的巨大商机,另一方面则同时实现了人才的储备和经验的积累,为应对未来碳金融业务模式的任何可能改变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影响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因素

尽管中国是未来低碳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供给方,却不是定价方。碳金融在我国仍然处于认知和起步阶段,参与主体主要是个别商业银行。这些局部意义上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无论深度、广度还是规模都与我国碳市场的潜力不符。目前,影响我国碳金融业务发展迟缓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碳金融的认识不到位

首先,碳金融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认知程度还不高,许多企业和金融机构还没意识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认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其次,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金融机构不愿向其融资,金融服务支持不够,没有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运行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着手应对碳金融的机遇和挑战。

(二)碳交易市场不成熟且交易复杂

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一些发达国家围绕碳减排权,构建了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在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相对落后,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此外,碳金融由于涉及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部门和环保企业,国内减排单位和国外购买企业等多方面利益,与一般的投资项目相比,交易程序要复杂许多。

(三)碳金融的风险因素多

除了基本的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外,碳金融还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和可持续发展风险。《京都议定书》的实施期到2012年即结束,目前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在2012年之后是否会延续不得而知,这种不确定性对形成碳金融的发展产生了最大的不利影响。其次,产业结构由“高碳”向“低碳”转型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成本会大幅上升,盈利能力会下降,而且转型周期较长,为碳金融在宏观调控和企业自身发展变化中,增加难以预知的变数。

(四)碳金融的综合配套政策不完备

碳金融的发展需要财税、环保及金融监管等各项配套政策的大力扶持,然而目前的各项配套政策并不完备,无法发挥支持碳金融发展的应有作用。首先,碳金融的政策法规缺失。现阶段,由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分类标准和运行、管理、考核体系尚未建立,虽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发展低碳经济缺乏配套法规与细则,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第二,环保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2007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把环境执法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但目前征信体系中的环保信息不够细化,且存在一定的时滞,影响了信息的实际使用效果。第三,宏观政策的引导作用有限。目前,我国没有形成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对于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引导作用有限。

(五)缺乏碳金融衍生品

在目前的各个碳交易市场中,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是主要的交易工具。随着金融机构的介入,在碳交易市场上除了碳排放权这种基本产品外,各种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而目前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上还没有碳期权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

三、对我国发展碳金融的几点建议

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发展碳金融已是大势所趋。面对机遇和挑战,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要共同努力,推动我国碳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部门应加强碳金融宏观政策引导

1.加强碳金融需求的培育。人民银行可以和环保部门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低碳经济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对碳金融的认识,让企业充分意识到CDM机制和碳金融所蕴涵的巨大价值,推动企业根据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规划,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开发CDM项目,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建立统一的碳金融交易规则。首先,应借鉴赤道原则的有关条款,制定符合我国特点的、具体的、细化的《碳金融管理指南》,建立碳金融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其次,应发挥行业组织和协会的作用,建立基于环保要求的产业指导目录,具体体现出各行业不同环保水平的信息。

3.完善环保信息沟通机制。首先,环保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并加快信息的更新频率,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人民银行。其次,人民银行将环保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并及时通报循环经济、节能技术和产品等产业政策导向,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风险提示,发挥企业征信系统的警示作用。再次,金融(下转第74页)(上接第72页)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并将信贷情况反馈给环保部门,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4.制定碳金融的扶植政策。将碳金融纳入发展低碳经济的整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国家环保投入资金,设计专项扶植政策。首先,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提供利息补贴,为低碳经济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提供专项奖励资金;第二,在税收方面,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收入提供税收优惠;第三,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可以建立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相关联的信贷规模指导政策,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业务向碳金融领域倾斜;第四,在外汇管理方面,研究并开通碳金融绿色通道,考虑将跨境碳资本的自由流动列为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目标。

(二)金融机构应加快碳金融产品创新

1.拓宽绿色信贷领域。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应对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生态农业、研发生产环保设施以及从事生态保护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对污染企业实行信贷限制措施,以达到有效引导资金向优秀环保企业流动的效果。例如,农业银行台州分行积极拓展符合绿色、环保政策要求的项目,先后对大陈岛风力发电项目、台州供水二期工程、南洋科技太阳能薄膜项目等生态项目给予融资服务。

2.开展CDM项目中介服务。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客户资源以及渠道优势,为国内减排企业提供CDM项目开发、交易和全程管理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在项目开发流程,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分析,并对项目的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并确定开发成本以及开发风险;在项目交易流程,金融机构协助CDM项目业主选择合适的买家,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以降低企业的交易风险。

3.发行碳基金产品。碳基金是目前国际碳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也先后推出了与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挂钩的基金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了购买绿色环保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机会,受到市场的欢迎。发行碳基金可以在现有实践的基础上,设立低碳产业投资基金,为具有良好开发潜质的环保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在CDM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往往需要投入使用较为先进的设备,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利用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为项目企业购买设备,企业从出售碳减排指标的收入中支付租金,从而释放企业的流动资金,保持资金的流动性。

5.开展碳交易保险。碳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碳交易保险可以为碳交易提供一定的保障。2009年以来,我国的保险机构已经着手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各项试点工作,在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理的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六大领域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此基础上,可以不断丰富碳交易保险的品种,拓宽被保险企业的范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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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期货市场;金融中心;途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期货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市场经济不能没有期货市场。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传统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是新兴市场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期货市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样,要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期货市场的建设理所当然地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历史使命。目前,上海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的条件基本成熟。

一、期货市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动作用

1.期货市场及工具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其期货市场在促进经济发展、聚集资本和资本输出方面的作用功不可没。而且期货市场的“后发效应”效果明显。如,英国在20年前就认识到自己的金融中心地位如果没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来支撑,将会发生动摇。在不足20年的时间里,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从立法到政府推动,使英国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成为能与美国抗衡的金融期货市场之一。

2.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入世后,国民经济风险管理的内在需要将派生巨大的衍生产品交易需求和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如果我国期市发展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发展,那么,最活跃、最具成长性和盈利性的期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领域就将为外国金融机构占领或侵吞。

3.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可通过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首先、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为投资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组合投资的空间,有助于实现组合投资的风险分散要求;其次、可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再次,为金融机构开拓金融风险管理业务提供了市场工具和条件,从而在投资领域、业务范围和管理手段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创造了条件。

4.商品期货市场能够推动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在京津深沪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中,上海的优势就在于具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能够借鉴国际经验,利用期货市场,发挥后发优势,可以在较短的时间扩大金融市场的规模,聚集大量的金融机构,快速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5.商品期货能够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而石油期货还能够规避能源价格上涨的风险能够锁定原材料的价格,控制原材料的成本,可以通过国内市场影响国际价格,引导国际油价向有利于本国的方向发展,避免被动接受价格。

二、上海率先开拓期货市场的优势

1.上海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形成了多元化、门类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成为国内金融业发展最快、资产质量最好、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最高的地区,并拥有金融改革试点的优先权,为商品期货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上海作为制造业中心,给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加入WTO之后,随着跨国公司更多地进入,制造业更多地转移至中国,中国将成为世界的制造业中心,大宗商品,尤其是原材料的进口和交易剧增,对期货交易发现价格和避险的要求也会剧增;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期货市场做后盾,企业本身的安全经营能力就有所缺陷。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同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世界期货市场的现状不相匹配。

3. 世博会是上海面临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上海期货市场可以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争取先试先行,在世博发展战略中确立自己的发展位置,不断吸引海内外金融保险人才、资本、机构,发挥上海期货业在全国期货业中的资源集聚与功能辐射作用,使上海逐步成为我国期货产品的研发中心、技术服务的供应中心及行业标准的设计中心。

4.上海具有明显的地理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高,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依托长三角腹地,发展前景广阔。如果上海期货交易能在金融衍生品和石油等大品种上有所突破,将会成为国际期货市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对手。如果上海建成世界第三大国际期货市场,期货交易将横跨越亚太、西欧和北美三大经济区,就能实现国际期货市场24 小时全天候运作。这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5.上海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与国际经济交流频繁,可以在公司治理、市场监管、技术系统、金融品种和衍生产品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教育与培训、市场服务等方面与先进市场经济国家开展广泛合作。

6.进一步发展商品期货的条件已经具备。经过近七年的调整和整顿,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规范化程度、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走在全国市场的前列,已步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大发展的条件基本成熟。

三、上海发展期货市场的基本思路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诸多内容,涉及中央和上海许多部门。以商品期货为突破口,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近阶段的主要思路是:一是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集聚,进一步营造金融机构集聚的市场环境,不断拓展期货市场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完善货币市场功能;二是积极推进期货市场和商品的改革创新,围绕提高期货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支持期货市场改革,积极探索期货产品创新;三是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加快建立期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为上海初步形成全国期货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运作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奠定基础;五是全面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六是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塑造人才使用的新观念和新机制。

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对上海期货市场的重视。上海市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期货市场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金融市场来考虑。在新品种的上市方面,上海市政府可以发挥一些作用,同国务院的各部委及决策机构进行沟通与协调,推动新品种的上市。同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为期货市场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多做一些协调与沟通工作。

2、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国内更多的金融机构将总部迁到上海。上海必须抓住中国加入WTO的重大机遇,一方面要加快上海本地金融资源的重组,努力培育几个在中国、在亚太地区甚至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型金融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更要创造条件,通过市场机制和营造发展环境,积极吸引“外地、外资”的金融机构入沪。

3、在外资的准入方面,可以考虑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目前,期货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市场主体趋于成熟,市场功能逐步体现,国内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联动性增强。如果引入QFII,国内期货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开创一个全新的发展局面。在股票市场上推出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认证制度后,中国证监会也将推进有现货背景的境外企业通过合理途径,进入期货市场,使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不断合理化、多元化,中国期货市场将向国际化迈出更大的步伐。

4.加快期货市场的法规建设,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尽快促进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快《期货法》立法步伐。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一个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的监管体系,通过分层次的监管体系使期货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上来。坚决取缔非法期货交易,促进持牌机构的发展。

5.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石油期货等迫切需要的期货品种,配合在加入WTO后相关市场的改革,降低现货市场风险。精心设计合约,确保大宗商品期货品种顺利上市。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合约设计是该品种能否上市及上市后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应根据入世后市场的需求及交易所自身的特点和定位,相应做好石油、玉米、大米、白砂糖、棉花、线材等商品期货合约的设计工作。充分认识金融期货的重要性,适时推出金融期货品种,加强期权研究,完善期货市场品种结构。

6.推进期货交易所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国际竞争形势和市场压力下,我国交易所在两个方面急待改进:一是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地位和作用急需提高,同时加强一线监管能力。二是交易所需要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改革交易所体制较为稳妥的方式是,首先建立真正的会员制。然后在条件成熟时,选择有一定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股份公司改制的试点,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所还要在运行机制、交易方式、结算方式、风险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7.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基金是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并随着期货市场与共同基金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适应了我国加入WTO的要求,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并且增强市场流通性、健全市场机制,能够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相信随着期货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期货投资基金也会从无到有,日益成熟,使其成为整个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 上海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张灿.商品期货市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突破口[J].上海金融,2004,(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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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较强的创新性。

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创新成为中小企业的生存之道,而且中小企业组织层次少,上下级关系近,对市场反应灵敏,这些优点决定了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

2.低廉产品成本的优势。

劳动密集和劳动力的廉价,是中小企业在资源上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劳动成本比较低,加之我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材料配件价格低廉等,这些生产诸要素的优势,构成了产品成本低,售价低廉的优势。在国际市场上,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以物美价廉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中小型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出口困境

中小型出口企业在21世纪初呈蓬勃发展之势,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发展中普遍面临较为严峻的出口困境。

1.中小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出口企业绝大部分采用家族式的管理体制,虽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满足企业经营要求的统一性和行为的一致性,也能节约管理费用。但是这个家族式的管理机制在随着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发展壮大,其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在企业销售制度、人事招聘管理、人事分工、职工培训、办公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突出。许多中小型出口企业的经营者缺乏企业管理经历,总是一边闯市场,一边凭经验对企业进行管理,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强调利润最大化,忽略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

2.劳动力、原材料和能源等成本攀升,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成本攀升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攀升和原材料以及能源价格上涨等方面。金融危机后,企业综合经营成本普遍上升,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由于受到东南亚等出口导向型国家的竞争,只有少部分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将部分成本转嫁到客户身上,而且提价的幅度很低。近几年,企业工人工资水平上升较快。即便如此,工人流转率仍居高不下,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招工缺口明显。随着市场环境逐步回暖,企业生产订单增加,同类企业对原材料的需求量大大提高。而且,近几年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但不同行业原材料短缺情况不同,价格上涨幅度也有所差别。受国家能源调控政策的影响,全国多个地方出现限电情况,能源供应趋紧已成为制约企业生产扩大的重要因素。

3.品牌竞争力普遍不高。

大多数出口型中小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出口以贴牌加工为主,由于利润微薄,人才匮乏,很难培育自己的品牌和核心技术。一些小型出口企业为跨国公司充当加工组装车间,靠跨国公司的知名品牌和销售渠道维持生存,出口产品单一,附加值低,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动力和能力均不足。加上中小企业的产品可替代性强,面对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缺乏产品定价的话语权,以至利润被一再压低,部分出口型小企业甚至面临生存危机。

4.次贷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

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导致的国际市场需求萎缩是中小型出口企业难以良好发展的主要外部原因。其中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进出口受限,市场需求下滑。虽然我国经济自身具有的特殊性让许多企业受到的波及不大,但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出口企业却难以置身事外。大量的外向型外贸企业利润严重下降,许多中小型出口企业因为订单不足导致企业倒闭。与此同时,金融风暴导致我国对国际市场投资基金下滑,这也让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度增加。人民币的升值意味着国内人民可以用更为低廉的价格购买许多国外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而对我国低廉劳动力和低附加值的产品的购买量就严重下降,这无疑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市场占有率下滑的重要原因,这也严重影响着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发展。

5.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融资难,限制了中小型出口企业经营发展和出口规模。

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型出口企业的瓶颈,一般说来,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的途径有两条:(1)内源融资,即企业将自己的积累转化为投资的过程;(2)外源融资,即企业吸收其它经济主体的闲散资金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在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内源融资获得。而在出口业务中,中小企业缺乏进出口信贷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限制了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并且使出口业务的风险缺乏防范措施。在创业初期,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利润留存来满足企业资金运作需求。但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益需要从银行间接融资,考虑到中小企业信誉及偿还能力,许多国有商业银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这就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的发展。由于缺乏国家或银行的进出口信贷支持,使得中小企业出口规模受到了限制,而且很多中小企业缺乏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6.制约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外贸政策体制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日益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要求,对外贸易的体制障碍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根本性消除。但是,目前仍有不利于中小企业出口的地方,外贸进出口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以后,对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从登记制手续上看仍然存在着不利于中小企业产品出口的地方。登记制的手续并不比审批制少,由于管理体制产生的高成本并没有得到有效消减。

三、提高中小型出口企业竞争力的对策

1.深化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中小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建立适合自己发展阶段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首先要冲破传统管理体制的束缚,合理实行分权。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领导者无法处理企业所有事务,此时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合理分权,采用合适的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管理。其次,企业应该建立标准的规章制度,可以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但是一定要有章可循。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使企业领导者能对企业内部实行更有效的控制,尤其在成本呈现上升趋势的形势下,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并且使企业经营处于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促使中小企业尽快成为适应市场激烈竞争和国际化经营需要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体。

2.加强成本和费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中小型出口企业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采购、生产、销售、资金运筹等各个环节的成本和费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扩大产品的利润空间,以适应国际化竞争的需要。在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产品是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进入国际市场的中间环节较多,企业出口成本较高。中小企业应当加强与国外客户的联系或在国外设立销售公司,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进而提高经营效益。

3.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出口的产品多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初级产品,此类产品不能成为带动企业发展的领头产业。所以,我国企业应自主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大研发力度、促进产品更新,让比较优势变为竞争优势,改变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思想,而以产品质量和服务及创新为企业灵魂,努力开发技术含量高的制成品替代技术含量低的制成品出口,提升自己的产业结构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4.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同时扩大国内市场。

以欧美为出口对象的中小型出口企业,在金融危机过后,欧美市场明显萎缩,此时,应开拓多元化的市场,来分散出口风险。同时,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下,扩大内需,刺激国内消费,出口型中小企业可以开拓国内市场。

5.依托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对外贸易发展路径。

在电子商务日益成熟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开始入驻互联网,其已成为企业拓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平台之一。对于中小型出口企业自身来说,电子商务可以节省经费、增加贸易机会、提高贸易效率,降低了依靠中间商带来的约束。对于海外买家,为了降低采购成本进而更加依赖电子商务的采购,网络经济下的电子商务能够使中小型出口企业以更便捷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拓宽中小型出口企业的销售渠道。这是由互联网的特性所决定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地联接企业和消费者,并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

6.加强汇率机制研究,规避汇率风险。

汇改以来,人民币升值将外贸出口企业直接暴露于汇率风险之下,使得当前出口贸易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汇率风险束缚了外贸企业的出易。为了有效防范汇率风险:一方面中小型出口企业应通过引进外汇专业人才,学习和掌握外汇保值套利的方法和技巧,通过外汇买卖来套期保值,降低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减少因汇率变化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深化国际金融创新,发展符合当前出口贸易需要的避险工具与解决方案,以减轻汇率风险对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

7.发挥监管服务功能,推进中小型出口企业金融服务。

银行监管部门继续发挥监管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中小型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引导银行业探索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出口型企业的经营特点:(1)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议抵押物评估、登记部门适当降低贷款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费用,并适当延长抵押物登记有效期限。(2)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灵活多样的信贷担保机构,为出口企业取得信贷资金支持,提供更多的机会,缓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流动资金和技改资金不足的问题。(3)引导银行业创新信贷方式,如对优质抵押物可以适当提高抵押率,对经营效益较好、产品销售市场广阔、发展前景稳定的企业,可以适当延长抵押贷款的期限。

8.为中小型企业出口贸易提供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

加强对中小企业出口的宏观协调指导。围绕中小企业的出口和国际化经营,有针对性地实施产业和贸易政策。将中小型出口企业纳入我国整个国际化战略体系之中,做好中小型出口企业国际化战略转移。另外,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精简外贸审批及登记程序,是中小企业在出口贸易中节约时间和费用,更快更好地抓住商机。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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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发展创造稳定的制度环境。目前全球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交易,包括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ETG)、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和澳洲国家信托(NSW)。荷兰银行(ABN AMRO)、巴莱克资本(Barclays Capital)、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均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加拿大、新加坡和东京也先后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机制。各国通过建立碳交易所,促使交易价格公开透明,最大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风险。市场化比较完善的国家还通过碳交易所进行排放信用的期货交易,并利用套期保值保证价格波动下自身利润的相对稳定。

2.推动碳市场和碳金融互动并实现共同繁荣。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市场交易平台,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6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2005年4月,欧洲气候交易所推出与“欧盟排碳配额”挂钩的期货,随后又推出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石油等商品一样可自由流通,丰富了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种类,增加了碳市场的流动性。2007年9月,与核证减排量挂钩的期货与期权产品也相继面市。此外,日本成立了碳金融机构(JCF),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碳排放权。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亚洲碳交易所,甚至非洲、印度等国的碳金融交易也非常活跃。

3.通过基金、股票、信托等方式直接融资。目前世界银行已设立10只“碳基金”,总融资额超过25亿美元。2007年末,私募资本主导的基金数量超过政府机构主导的基金,如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等。纽约―泛欧交易所2008年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标准普尔等也建立了低碳环保指数;一些金融机构在这些指数基础上创建了ETF(Exchange Traded Fund)基金。此外,2001年,英国成立了碳信托有限公司,累计投入3.8亿英镑,主要用于促进研究开发、加速技术商业化和投资孵化器。

4.金融机构创新模式多方位参与碳金融。一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荷兰银行作为碳交易领域排名世界前十位的交易商,为碳交易各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务,以此获取中间业务收入。英国标准银行参与CDM项目获取减排量后,通过卖给终端消费者等委托人、其他贸易商等获取中间收入。二是开发碳金融产品。2006年10月,巴克莱资本率先推出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2007年,荷兰银行与德国德雷斯顿银行均推出追踪欧盟排碳配额期货的零售产品。荷兰银行还设计了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三是直接投资参与。2006年10月,摩根士丹利宣布投资30亿美元于碳市场;2007年3月,参股美国迈阿密的碳减排工程开发商,间接涉足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项目。

二、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机遇和挑战

1.我国碳金融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占整个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5%。国际能源机构估测,到2025年前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很可能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2009年11月,我国宣布碳减排目标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40%~45%。据有关专家预测,我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减排可达20亿~30亿吨,超过欧洲国家减排量的总和。据此计算,我国每年在清洁能源上至少要投入1万亿元人民币。另外,据国家发改委的《节能中长期规划》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投资总额累计可达6000亿元,如果按5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测算,节能融资市场就有3000亿元规模。

2.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我国CDM项目的业主由于缺乏专业能力和交易经验,对碳市场交易动态掌握不足,承担了较大的开发与交易风险,在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是国内企业和金融实体对碳金融认识存在差距。目前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战略意义、操作模式、交易规则等了解不够,未充分认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碳金融蕴含的巨大商机。碳金融活动主要局限于各类“绿色信贷”业务,CDM项目建设才刚刚起步。除少数几家金融机构试水外,投行、PE、交易所等金融实体鲜有涉足。二是我国碳金融体系发展及配套机制建设存在差距。碳减排额在CDM机制下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需要专业中介机构执行。我国中介机构与第三方核准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进行CDM项目评估及排放权购买等工作,也缺乏专业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评估和规避风险。此外,我国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与国外比较成熟的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交易时,往往可能因为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丧失定价权。三是金融机构对CDM项目的风险规避能力存在差距。CDM项目审批程序复杂,开发周期较长,涉及风险因素较多,金融机构对此准备不足。如来自国际减排政策变化的政策风险;减排单位不仅需符合认证要求,还要满足项目国政策和法律限制的法律风险;项目评估和工程建设中的项目风险。

三、碳金融项目操作模式与风险管理

1.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的由来。CDM是《京都议定书》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设计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三种灵活合作机制之一。其他两种为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和联合履行机制(JI)。CDM是唯一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的互利机制,该机制允许发达国家企业通过协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温室气体,换取核证减排额(CERs)以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中国可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CDM项目的开发。因此,中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是通过开发CDM项目,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支持,将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额(CERs)出售给发达国家(在一级市场进行),并没有直接参与全球碳市场交易(二级市场交易)。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处纯粹卖方的地位(一级市场)。在CER价格上,中国限价为8欧元/吨,近年来实际成交价在10欧元/吨左右,但欧洲气候交易所公布的二级市场上CER再出售的价格达12欧元/吨以上,特别在2008年9月更高达21欧元/吨。

2.CDM项目的操作模式。一是单边模式。这种模式中企业独立完成整个项目的CDM开发申请后寻找买家。越到开发后阶段销售,业主获得更高价格可能性越高。但业主需要承担开发前期的资金投入及其带来的项目注册等风险。二是双边模式/多边模式。项目开发之初就寻找、确定买家,大多以固定价格签订购买合同。买家可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给项目以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但是,固定价格使得业主无法从有上升趋势的市场中获益。三是提供服务,获取中介费。该模式银行不介入项目本身,而是仅给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中介服务和技术支持,不占用银行的资本金。四是背对背买断式。由于CDM项目的买家只能是发达国家,这一模式仅适用于外资银行。例如,外资银行总行与买家签订协议,同时其上海分行作为总行的与卖家(业主)签合同,且合同主要条款一致。在买断卖家项目后立刻转给买家,这一过程几乎不需占用银行的资本金,即使占用也是由总行承担。总行通过买家信用额度管理,衡量和控制买方违约风险。五是单边开发模式。该模式中银行承担开发前期成本投入(审定费和注册费)。有应用这一模式的银行规定,如果项目未能成功注册,项目业主无需归还银行为项目发生的前期投入。银行保证业主最低收益,即保证业务最低利润分成底价不低于同期以双边模式销售的固定价格。如果销售价格低于双方协商指定价格,银行不享受与业主利润分成,仅从买家处收取基本项目开发费。两年内,在项目仍在单边的情况下,银行有权以指定价格购买或指定项目业主能够接受的其他买家购买项目减排量。六是现金流贴现模式。这一模式仅适用于对已经成功注册的CDM项目组合进行现金流贴现,而非对单个项目,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银行对组合预期总量减排量的前50%进行贴现(如果项目逐步运行,则按实际投入运营的产能比例折算)。贴现供方根据预期收益以现金买断一定量的将来收益。这种模式有助于CDM相关项目投资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现金流管理。七是后京都期权银团拍卖销售。这是有些银行预计采取的后京都市场交易方式,即2012年底《京都议定书》到期以后的交易模式。对已经成功注册的CDM项目组合打包拍卖,即通过银团拍卖方式,CDM项目业主出售一个权力给买方,使其有权利但非义务购买后京都时期的CER。银行一方面帮助业主提前锁定未来的潜在买家,一方面将以后的资产以现在的形式体现其中价值,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期权费)。

3.CDM项目主要风险。一是政策风险。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一个巨大新兴产业呼之欲出,如何对这块未来的大蛋糕做出政治分切,关系到各国未来的商业利益。CDM的发展与国际气候政治博弈息息相关。尤其是《京都议定书》的第一个减排承诺将于2012年结束,2012年后京都时期政策不明朗,CDM在2012年以后的发展和面临的变化都是未知数。面对这种情况,有银行在合同协议中都注明了对应政治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买卖各方的免责条款,避免纠纷。二是项目风险/CER交货风险。这一风险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风险(如项目是否能按期建成投产),经营业绩风险(是否风能水能可以按照预期产生),商务合作方风险(如买方是否如期付款),运营表现(如项目是否按开发时的描述运营)等。有些银行在每个项目开始之前都进行尽职调查、完成现场评估报告,并且在每个项目开始之后定期监控项目进程、掌握项目进度。三是市场风险。银行通过缩短项目持有期来控制预防市场风险带来的收益波动,即对于购进的项目会在短期内出售,减少银行持有的时间。据了解,CDM项目在注册前必须上报发改委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对CDM项目有不成文的最低价规定。四是项目开发风险。项目开发风险直接影响到项目在联合国通过注册的可能性。银行通过项目开始前的尽职调查以及开始后的日常监控确保项目的合规性。我国立项项目在合规性方面存在普遍不。据CDM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7月,在CDM注册的项目数达1946 个,自2006 年7 月以来,共137个项目遭拒,其中一半是来自中国、印度和巴西的项目。五是法律风险。银行通过ERPA(购买协议)条款,以合同方式约定与买方或卖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价格、总量,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重要内容。

四、构建我国碳金融发展体系设想

1.建立碳金融发展框架,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将碳金融发展纳入国家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为节能减排和推动我国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完善碳金融支持政策,营造宽松环境。二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低碳产业聚集。资本市场融资方面,优先发展低碳经济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税收方面,通过降低CDM项目有关税率、适当延长免税期,提高项目经济强度;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财政扶持方面,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CDM项目贷款提供利息补贴。货币政策方面,对节能减排项目等予以信贷倾斜。监管方面,可采取扩大CDM项目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降低CDM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等差异化措施。此外,积极推进人民币在碳交易计价中的国际化进程。三是尽快出台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碳交易法律和监管框架。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数据库和碳风险评价标准,为碳金融稳定发展创造政策环境。

2.健全碳交易市场机制,构建交易平台。借鉴国际碳交易机制经验,通过建立环境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等多元化、多层次碳交易平台,为碳排放权供需双方搭建沟通和议价场所,实现公平合理定价;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有效配置环境资源;尽快制定碳市场交易规则,建立类似于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促使我国逐步拥有碳市场定价权。定价权决定了银行在这一新兴市场上的话语权和主动地位。CDM项目往往需要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合作,中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提高参与国际业务的议价技巧,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虽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不能参与排放贸易,但目前CDM和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等市场的交易规则并不排斥发展中国家直接参与高级市场交易。我国商业银行则可以拓展业务,通过申请欧洲交易所席位或委托在交易所拥有固定席位的经纪公司直接进行CER二级市场交易。如国内商业银行在附件一国家注册投资公司,并取得相关资格,便能够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境内CDM项目,并可在欧洲二级市场直接进行交易。这样便可以有效缓解一二级市场上CER价格差给中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利润损失。也可以积极争取在这一市场上的定价权。

3.创新碳金融参与模式,拓展多样服务。建立不同模式以满足不同需要。借鉴国内外碳交易发达银行的先进模式和做法。模式的建立应以满足业主需要,风险可控原则为基础。积极将CDM项目要求和金融工具联系起来。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巨大的需求。目前国内CDM市场比较混乱,各类中介机构鱼龙混杂,其中甚至不乏国际骗子。由商业银行来从事这项中间业务,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是可信而稳妥的,比如银行与一些国际大公司合作,帮助企业去联系国际买家。另外,商业银行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可以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如开展以CDM项目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CDM项目融资;开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联合国际专业机构,提供CDM项目开发、交易和管理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利用所属金融租赁中心,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或融资租赁服务;凭借信息优势,为CDM项目业主提供合理CER报价等咨询顾问服务;商业银行还可以借助其海外分行推荐买方,进而带动银行的海外业务发展。不断探索建立为碳管理服务和低碳技术投资的碳基金,开展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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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商务时代外贸企业国际竞争环境的变化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革命的迅猛推进,当代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影响着国际竞争。上世纪末以来,互联网络、跨国公司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最新形式,也是经济全球化机制的载体,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进程。

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商务应用,突破了传统国际贸易在时间、空间的限制,将传统局部竞争进一步推向全球竞争。利用电子商务做外贸可以到达过去无力可及的新市场,在互联网上传递信息并不区别国界;信息可以在瞬间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共享。新的变化无疑存在着大量的机会,所有这些机会都是全球性的。跨国公司作为当前国际贸易的主体,通过其拥有的

较强的技术、资金、市场运作和管理能力,已经形成市场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和研发全球化的全球经济网络。此外跨国并购,也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信息全球化

信息全球化将是未来世界经济的重大发展趋势。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形态,人类正通过无数个彼此相连的计算机终端或网络迅速地进入到一个信息和知识极大丰富的社会,任何国家的经济,任何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同时,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正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信息经济的到来铺平道路。所谓信息经济就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为物质基础,信息产业起主导作用的基于信息、知识的一种新兴经济。芯片、集成电路、电脑的硬件和软件、光纤光缆、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数据传输、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等在信息经济中逐步占据了重要地位,同时,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通过产业化而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贸易自由化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贸易自由化已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呼声和世界经济运行的主旋律。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在肯定进口关税保护原则的前提下,主张逐步递减关税,简化贸易程序,加强各成员国的市场准入,以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另一方面,发达国家正将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领域一种积极的贸易工具,主张全面自由化。早在1997年5月,克林顿政府就公布了一项政策,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互联网购销的商品不加税,包括关税和营业税,这就是所谓的互联网免税区(Internet-Tax-Zone)。这个政策得到了加拿大、日本、欧洲(地区)等国不同程度的支持。因此,1998年WTO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电子商务免关税协议,虽是暂时性的,但成为WTO永久性协定的基础,并将对永久性禁止征收网络贸易的关税产生推动作用。所以互联网免税区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四)新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自由化政策全面推动、世界贸易中的关税壁垒不断削弱的同时,是更加隐蔽的新型贸易壁垒措施和力度的不断增强,其中信息技术壁垒正以超常力量阻挡弱势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所谓信息技术壁垒是指进口国利用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对国际贸易的信息传递手段提出要求,从而造成贸易上的障碍。例如电子数据交换(E-DI)和近几年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对发展中国家将是一个新贸易壁垒。

世界各国及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及信息技术发展程度的不同,导致了全球网络化发展事实上的不平衡。这使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的地位,更加剧了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和贫富悬殊。另外,发达国家还试图控制和垄断世界信息资源,以达到继续主导国际贸易主论文流的目的。美日两国在世界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总额中占据了2/3,以它们为代表的西方工业发达国家之间的信息贸易占国际贸易的90﹪-92﹪,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只占其中的8﹪-10﹪。这种国际贸易中新的信息技术壁垒将不发达国家排除在国际贸易潮流之外,从而导致了国际贸易中新的“边缘化”倾向。

由于新型贸易壁垒具有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的双重性,同时非常隐蔽和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不容易进行协调。因此,它正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传统的商品贸易大战将被新贸易壁垒大战所取代。

(五)全球虚拟大市场

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商务的出现,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是地理市场的概念,导致了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接而成的全球统一“虚拟大市场”的崛起。各国间的经贸联系与合作在这种网络贸易的环境下得以加强。

首先,虚拟市场加剧竞争。虚拟市场上,商品与服务等有关信息能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准确地流动,表现出公开、完整和实时等特性,减少了进出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避免或减少了市场信息不完全而引起的扭曲,使得同等或相似质量的商品之间竞争更加激烈。

其次,虚拟市场增大国际贸易风险。由于在电子商务中,交易者、交易方式、交易意向和交易标的的表达都虚拟化了,交易者的知觉线索被部分剥夺,交易过程与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加上网络黑客(Hecker)侵扰及经济犯罪的威胁存在,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支付方式的信用风险、质量风险和技术风险都大大增加。

第三,虚拟市场引发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

命。一方面,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委托———关系与方式在虚拟市场环境下发生动摇,传统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降低。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网上商业欺诈,又必须确认交易对象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能力。于是如身份认证、信用认证、金融结算服务、质量担保、物流配送、商务纠纷调解等新的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又成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必需,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环。

第四,虚拟市场创新贸易导向理念。在世界市场日益成为买方市场的今天,IT能够加速信息流动,通过传递需求和市场信息的变化来达到调整全球范围内生产的作用。因此,需求对贸易的生产和流向起着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作用,传统的贸易供给导向将被需求导向所取代,以客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为出发点将是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二、新国际竞争环境下外贸电子商务运行基础的构建

由上可知,电子商务改变了外贸企业国际竞争的宏观环境:推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形成全球竞争的虚拟大市场,促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升级,尤其是信息技术壁垒将成为新的贸易障碍。国际竞争环境的巨大变化,深刻地影响着外贸企业的竞争活动。然而电子商务给其发展提出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世界各国都在抓住这一在国际贸易地位上可以重新洗牌的契机,试图在2l世纪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利用电子商务这一新兴技术和手段,寻找、获得战略性竞争优势,实现外贸持续增长。

(一)外贸电子商务的涵义

什么是外贸电子商务?国内外有关组织、专家、企业界人士都纷纷尝试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其内涵和外延,其中有不少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这些对电子商务定义的阐述,一方面说明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对电子商务的定义尚无一个权威性的结论。笔者将这些观点加以归纳总结,认为大致可以这样来解释外贸电子商务:

首先,从狭义上理解,是指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纸质单证为基础的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其主要行为包括网上企业和产品展示、网上订货和结算支付等三个主要环节,因此有时也被称作“无纸贸易”。

其次,从广义上理解,是指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的各种手段所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如交换信息、磋商交易、订立合同、转让货物、报关商检、进出口、付款交付等等,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再次,从企业战略角度理解,是指外贸运作方式的转型和竞争优势的获得,信息作为一种大量的、普遍的、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说来就是利用以Internet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创建畅通于供应商、企业、客户之间的信息流和价值流,把三者连接起来进行相关的外贸活动,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最低成本响应多变的市场需求,提高和巩固企业竞争优势。

(二)新国际竞争环境下外贸电子商务运行基础的构建

根据上述涵义,外贸电子商务的应用和运行是一个以电子数据处理、环球网络、数据交换和资金汇兑技术为基础,集报关、物流、纳税、结汇、认证、保险、商检等多部门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过程。因此外贸企业若想适应国际竞争环境的新变化,利用电子商务来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就必须积极构建相应的运行基础。

外贸电子商务赖以运行的基础设施和基本结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大基础、两大支柱”,下面用一个基本框架图来反映。

1.四大基础

(1)网络基础设施

所谓网络基础设施是指支撑外贸电子商务运作的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它是构建电子商务大厦的“底座”,更形象的说法是“信息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是由骨干网、城域网、局域网层层搭建组合而成的,而每一个联网的计算机通过信息高速公路与整个世界联系在一起,并且可以到达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最简单的传输方式是电话线,当然也可以通过无线传输。

(2)信息传输的基础设施

信息传输工具可以提供两种交流方式,一种是格式化数据交流,例如EDI方式,它的传递和处理过程不完全是自动化的,这种方式适用于机器操作,订单、发票、装运单都比较适合格式化的数据交流。另一种方式是非格式化数据交流,最普遍的就是电子邮件和传真,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面向人的交流。而基于因特网的通用信息传输工具是HTTP,它是以统一的显示方式,在多种环境下显示的非格式化的多媒体信息。目前大多数网民都是在各种操作系统和网络上通过HTTP用统一资源定位器(URL)寻找到所需信息,这些用超文本链接语言展示的信息还可以方便地链接到其他所需的信息。这就是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

(3)外贸服务的基础设施

外贸服务的基础设施是指为方便国际贸易所提供的通用的业务服务,这种服务是每一个企业、个人做外贸时都需要的,因此称之为外贸服务的基础设施。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制度、电子支付、认证中心、信用制度、物流系统、目录服务等。

(4)外贸企业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

外贸企业信息系统是指以核心数据库为内核,以建立在数据库之上的管理系统为基础平台,以通过网络建立在企业与其供应链、客户及全方位市场需求之间的一系列接口系统为企业边界的集成化的庞大系统。包括ERP(EnterpriseResources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EC的核心)、CRM(CustomersRelationship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SCM(SupplyChainsManagement供应链管理)、OA(OfficeAutomatics办公自动化)、知识管理等。

2.两大支柱

图的两侧是代表支撑电子商务的两大支柱──政策/法律支柱和技术标准支柱。

(1)政策/法律支柱

政策及法律、法规是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所需要的一整套有形的法律和无形的法律,主要包括关税和税制、知识产权保护、隐私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技术标准支柱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对电子商务的规范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技术标准是信息、传递的基础,是网络上信息一致性的保证,标准在国外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得到了相当的重视,特别是电子商务安全方面普遍存在标准先行的情况。我国应该大力加强电子商务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