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8 11:49: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茶艺的魅力,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文化差异影响出口营销
不同国家文化背景下消费者的消费诉求有很大不同,即各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有很大不同。因此,我们的家具厂商在出口营销过程中要使营销活动与营销环境取得有效的适应。
文化差异对产品营销的影响
家具产品的色彩和图案,在某些国家和地区要慎重使用。例如,印度禁忌商品包装上出现玫瑰,他们认为玫瑰表示哀悼。日本把荷花视为丧花,在商业上也不宜采用皇家顶饰上用的十六瓣。法国禁忌墨绿色,把核桃看做是不吉利的象征,认为孔雀是祸鸟,所以在销往法国的家具产品包装上不宜出现这些标志。唯有使产品所传播的文化内容与当地的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相适应,出口产品才会受到认可。
瑞典宜家家具开拓中国市场做得很成功,但在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中国消费者难以接受自己运货或花钱运货的做法,宜家不得不配备了送货车辆,并降低了送货费用。所以说,某一种产品营销理念并不适用于每一个国家的消费者。
文化差异对沟通(广告)策略的影响
广告制定需结合当地的文化特点,如果偏离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就会远离消费者的需求。要了解一国文化状况,分析其社会文化环境,就要通晓该国的语言文字,避免语言歧义给消费者造成的误解。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在德国推销National商标的产品时,销路非常不畅。原来,这个词在当地比较敏感。后来松下把商标换成了Panasonic,很快打开了销路。再如在中国比较成熟的家具品牌“喜梦宝”,这个品牌受到中国消费者的喜爱。这是因为在社会压力大的当下,睡眠不好成了部分人的问题,而“喜梦宝”这个名称能给人带来心理上的安慰。
广告作为一种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方式,需触动消费者的情感,让消费者对商品产生好感。例如,红苹果家具在用材上具有浓郁的国际化色彩,其使用的中板纤板和刨花板全部为游离甲醛释放量达到欧洲E-1级环保标准的板材。红苹果家具的广告语是“真材实料才是真诚所在”。这个强调真材实料的广告语,消除了德国消费者心目中中国家具产品低质低劣的不良印象,也使得高环保、高质量的红苹果家具产品在德国备受关注。
文化差异对品牌策略的影响
在非洲和中东地区,人们对于家具的要求是家具形式和功能的统一,还停留在量的消费阶段。我们在把产品销往这些地区时,要更多地宣传产品的品质和品级,而不是品位和品名。面对看重产品品牌名誉度的消费群体时,则需要推行个性化服务,宣传独特的品牌文化,这样才能抓住消费者的心,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
品牌传播方式要考虑到各国消费者的文化传统以及沟通交流的特点。例如,雀巢咖啡曾在中国投放了系列电视广告,主题是“好的开始”。广告是以长辈对小辈的关心与支持为情感纽带,以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为主角等,表达雀巢咖啡帮助他们减轻工作压力、增强接受挑战的信心。这是在意识到中国年轻一代的生活形态微妙变化后雀巢公司做出的反应。这个广告把握住了中国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和对家庭的传统观念,营销的本土化策略很成功。同时,广告所反映出来的情感、亲情等信息又加强了雀巢品牌“安全、温暖、母爱、自然和营养”的形象。
同样,中国也有很多儿童家具销往国外。儿童家具的销售比较特殊,它的消费者是儿童,而购买者却是父母。以往我们出口儿童家具注重宣传家具的可爱、轻巧、占用空间小等特点,很难打开市场。我们在家具出口营销的品牌传播中如果强调家具负载的人类之间情感,则儿童家具或许会更有特色,从而脱颖而出。
出口营销破解文化差异的策略
我们以H家私集团为例来说明出口营销如何破解文化差异。H家私集团为香港上市公司,是目前国内产销量最大的板式及实木家具生产企业之一。
产品差异化策略
在创造产品差异性时,并不是盲目地求异,而是要适应产品差别和消费者的偏好差别,实行正确的国际市场策略。要深入进行国际市场调查研究,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国家、地区、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年龄、性别、民族风俗等,将消费者细分为不同的群体,选定目标市场,生产和出口适合该目标市场及消费者偏好的差异性产品。
H家私根据消费者的偏好需求差异、精神文化追求和时尚观念的不同创立了“H家私”、“金骑士”和“圣木”三大品牌十多个风格各异的产品系列。但在国外市场上,H家私的产品投放策略显得有点混乱。它把三个系列的产品一起投放欧洲市场,使人们对其家具好坏的评价差异很大。这主要是因为没有根据不同的市场来投放具有不同内在文化的家具产品,导致家具文化层次不突出。比如“金骑士”系列下的家具主要是面向那些崇尚中世纪欧式骑士文化的群体而推出的。显然,“金骑士”系列产品很适合欧洲消费者。但若把典雅古朴的“H家私”系列推向欧洲市场,可想而知,其引起的市场反应热度不及“金骑士”。
针对内敛的亚洲传统文化国家,则不同了。比如H家私品牌下的浅胡桃色系列,产品色泽泛着淡淡的古雅与清新,既有历史的沉淀感,又不乏轻松闲适的氛围,深受韩国和日本消费者的喜爱。而且这个系列的家具设计简单大方,组合性、实用性强,对于亚洲注重集体文化的家庭更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品牌文化策略
在产品的功能、价格、质量日益趋同的情况下,产品的品牌对消费者的影响最大。尤其在国际家具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产业集中度不高的情况下,加强品牌建设是聪明的选择。
塑造品牌个性,增强品牌识别性?家具产品首先要塑造品牌的个性。比如H家私下的黑胡桃系列,独特的黑白搭配,彰显着质朴而又不失华贵。目前市场上黑白系列的家具多半是仿造H家私的设计。这种仿造现象更加深了初创品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只有个性化的家具品牌,才能引起消费者的好奇心,进而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其次要能体现品牌文化。例如,H家私的所有产品都显示了公司对消费者人性化的关怀。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生活家具独家供应商,H家私为北京奥运村、奥运新闻中心、鸟巢、村长院及VIP贵宾接待室供应超过30万件家具,并打造了90位全球国家元首的尊座及23259张运动员的睡床。考虑到各国人的体重、身材、对颜色的偏好等因素,H家私一反在民用家具上注重人工美学的理念,在运动员的卧室用具上,为他们量身定做不同款的产品。消费者在接受一个蕴含良好文化的品牌之初,就是通过家具产品的内在品牌特性来识别选购产品的。所以,家具产品的特点、价格和消费者需求一定要符合其所属品牌的形象。
了解目标市场,准确地品牌定位?比如H家私针对美国城市中忙碌的白领阶层设计了摩天妮系列,针对意大利热烈而又简洁、传统古典而又具有活力的人文文化特征,重点推出了圣木品牌下的尊皇系列。这两个系列的产品无论从样式上还是设计元素上都是不相同的,人们只要看到产品就能区分其属于哪个系列。从这一点上看,H家私目标市场的品牌定位是根据文化差异进行的,而产品在市场引起的反应也说明了这种定位依据是成功的。
服务创新,增强品牌竞争力?在家具品牌策略中,在服务方法、手段和策略上要不断注入文化和情感含量,使服务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色不断创新,并与消费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这会大大增加家具品牌的竞争力。H家私除了定期电话询问顾客使用情况和使用建议外,还在集团网页上传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产品报价表供其下载。为了了解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还举办公众的平面设计大赛,让人们设计自己喜爱的产品。这在我国家具企业的服务营销上还是属于比较新的举措。
沟通策略
家具企业只有加强有效的情感沟通,才能树立深入人心的品牌。在营销活动中,家具企业可同时借助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公共关系、市场推广等多种手段进行营销传播,但要注意有效协调多种传播媒介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另外,不管是我们的家具产品销售到海外,还是在海外投资建立跨国分公司,都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工作的良好沟通,使家具产品的内在文化特征正确地被消费者理解和接受。
岩温宰香
春雨像一位性急的小朴少,迈着匆匆的脚步来到了茶乡,“淅沥沥”几场过后,山变润了,泛起大片大片碧玉般的青绿。田野低洼处汇集成大大小小的池塘,满是波光鳞鳞,霎时间蛙声阵阵,响彻四野。一大早起来,火烧花光秃的枝桠上便开满了橘红色的花朵,像火焰一般,从树脚到树梢熊熊的燃起来,引得几只蜜蜂和小鸟在花蕊中间贪婪的吸食着花蜜。山坡上,一台台茶地顺着山势直往上爬,像一架天梯,一直通往高高的被云雾笼罩着的山顶。积蓄了一冬能量的茶树,接受了春雨的洗礼后,变得清爽洁净,准备着迎接那些新生命的到来。仿佛就在一夜间,茶树顶端便齐刷刷冒出了一个个崭新的芽胞,像被桐油浸过一般,油油的展露出嫩嫩的浅绿,采茶的季节来到了。
老话说,春天的时光比金子还要金贵。刚刚发出的茶芽不及时采摘,过不了几天就会变成不值钱的老树叶。因此,采茶的季节是阿妈最劳碌的时候。每天天不亮,阿妈一个人早早就起来了,来不及吃早饭,背着茶篓,带上蛇皮口袋便上了茶山。阿婆随后起来做好早饭,叫起还在熟睡的我和阿弟,催着我们赶紧吃完饭,提着阿妈的饭兜也上了茶山。
太阳刚刚爬上景迈山顶,层层叠叠的晨雾变换着各种造型,由一团团缓慢的变成了一丝丝,像青纱萦绕在山腰上,景迈山更加巍峨秀丽了。那些低洼的山谷,仿佛是一口口无形的大锅,锅里煮着沸腾的水,水汽在袅袅上升。四周的树林里,各种鸟儿在叽叽喳喳的欢唱着,那是茶山上最热闹的时节。透过晨雾,阿妈忙碌的身影时隐时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我和弟弟加快了上山的脚步,“阿妈…阿妈…”的喊着便来到了她的身边。阿妈身上围着塑料薄膜,头发和眉梢上满是晶莹的露珠,金黄色的筒裙早已被露水打湿了,茶篓里,已摘了满满一篓鲜嫩的茶叶。阿妈不停的采摘着,拇指和食指间被尖尖的老树枝划开了几道新鲜的伤口,我心疼的将阿妈的茶篓背在身上,阿弟拽着阿妈来到窝棚,打开饭兜让阿妈歇下来吃早饭。背起茶篓,兄弟二人继续着阿妈的活计。
鲜嫩的茶叶在我们的指尖愉快的跳动着。毕竟经过从小的历练,让我拥有一双跟阿妈一样灵巧的手,采茶的速度越来越快,那是阿妈最引以为骄傲的事情。尽管阿妈在窝棚里大声叫着,小心衣服,不要被露水打湿了,可是,没过多久,我的裤腿和衣服上已是湿淋淋的了。山里的娃娃不怕冷,总是有些驱寒的办法。弟弟爱唱歌,只要一开口,整个山谷便会充满他狂野高亢的童声。我腰上别着语文课本,边摘着茶叶,边大声背诵着老师要求背诵的课文,一天下来,已经是滚瓜烂熟了。空旷的茶山,变成了我们自由表演的舞台。
中午的太阳热的就像火塘里的炭火,刚刚晒干的衣服,很快又被汗水浸湿了。虽然戴着草帽,可汗水依旧如泉水般从我的额头上滚落下来。阿弟怕热,被太阳一晒,变成了垂头的芦蒿,歌声断了,人也没了精神,没多会便丢下茶篓,跑到茶地旁那条小溪边捉鱼去了。我已经读五年级了,不忍心让阿妈一个人这样辛苦,再热也得忍着。热辣的太阳把我烤得头晕目眩的,采茶的速度也渐渐慢了下来。阿妈心疼了,叫我去那棵大榕树下歇一会。躺在阴凉的大榕树下,微风轻轻袭来,身上顿时觉轻松了许多。仰望着阿妈婀娜身影,在茶地里不停的穿梭着,像一只金孔雀在绿毯上轻盈的舞蹈。湛蓝的天空上,一只雄鹰在自由自在的盘旋着,这场景总会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如果能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我一定要飞出大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关键词:插图;学生;文本;高效课堂
语文作为一门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传达信息和情感的学科,其学科特殊性要求学生在学习时,能够利用语言符号再创造丰富多彩的世界。语文学科的教与学要求教师与学生充分发挥形象性教与学的积极作用。
一、巧用插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语文学习在本质上是学生自己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包办。但是教师往往会因为课时紧、任务重、学生能力差等原因,对学生采取单一填鸭式教学,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的教学方式往往单线围绕语文教材进行填灌式教学,单向向学生进行知识灌输,但是结果往往是相反的。语文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譬如数学,掌握了一个公式就可以套用很多类似的试题。单一填鸭式教学往往是一个答案只对应一个问题,换一种角度、换一个问法就发生了变化,而学生也在这种单一的填鸭式教学和课文的千变万化中丧失了对语文学习的兴趣。这样的教学方式往往陷入传统僵化的语文教学模式,没有把握语文学语言文字符号生动性和特殊性。
二、善用插图,快速进入情境
一堂有效的课,效率的高低情况怎样,首先要看的是学生进入语文课堂的时间掌握度,学生在课堂上需要的不仅仅是知识的掌握,更是时间的充分利用,课堂时间有限,在一连续的学习中,如果一开始就快速地进入课堂,充分地利用起时间,后续的有效时间将会不断地被带动起来,形成高效的课堂。插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抓住了这一契机,使学生在阅读前产生主动接受的心态,使其产生从插图推断课文内容的欲望,迅速融入材料,产生阅读期待,使得“学大于教”。
三、妙用插图,唤醒学生的审美感受
叶圣陶先生说:“……图画,不单是文字的说明,且可拓展儿童的想象,涵养儿童的美感。”学生愿意在美中寻找知识,特别是对于语文学习而言。文字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学生在面对大量繁杂的文字时,如果不是自己感兴趣的课文,容易产生一种文字疲劳感,甚至会产生一种厌恶的情绪。而课文中的插图,则让学生赏心悦目,亮丽的色彩,多姿的形象,让学生学会从中感受课文中蕴含的美的意境。
四、多角度看插图,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
一幅图片在视觉上直观看来比较单一,但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其中所蕴含的意义却是丰富多彩的。记得有一年全国高考语文作文命题便是从这个角度来考查学生综合应用语文知识习作,将作文命题的角度定为“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应充分发挥这一特殊性。用一幅图片进行课文教学时,应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讲解,引导学生多方位思考,发散性思维地观察图片,甚至逆向查看图片背后可能隐含的多种可能意义。在课堂上,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与此相对应的,是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写作方面能力的锻炼。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可以设置这样的环节,向学生提供一幅或与相关话题作文有关联的图片,给出充分的时间让其思考进行讨论,最后在课后写出作文来。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写作向来是学生和教师都很头疼的问题。课时紧,所以很大程度上都没有太多的时间给予学生独立的写作时间和讲解、评析的时间,针对插图的写作既保证了课堂的效率,同时也确保了写作的质量。
一堂有效的课,学生能在课堂上锻炼自己的能力,产生进一步学习的强烈要求,拥有良好的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思想态度……我们试图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创建高效的课堂,所以,更
应该把握现有的资料。教材插图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充分利用才是根本。
参考文献:
在一宗谋杀案的诉讼中,原告请出了一名关键证人,该证人在法庭上作证,他亲眼目击了被告开枪,开枪后逃离现场的情景。这一证词对被告是致命的。而被告的律师则对原告的这位证人实施了连续发问,将该证人的证词一步步锁定在“我亲眼看到被告开枪射击;枪击发生在榉木林里,离周围居民点的灯光0.75英里远;我看到了枪管;我看到的这一切是借助于当晚的月光,当时是晚上10点。然后,这位精明的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天文历,说明当晚10点根本看不到月亮,月亮要在凌晨1点升上天空。这位精明的律师就是后来的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1]这一精彩盘问中所适用的技巧是现在美国法庭诉讼中交叉询问经常使用的一种询问技巧。林肯总统在法庭上的这段盘问也成为美国法庭证人询问的经典之作,而广为流传。
上述法庭询问很容易被认为是外国进口大片中的一组法庭辩论的表演场景。的确,我们从大量的美国进口影片中经常可以见到美国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战的场面,不得不佩服这些律师犀利出众的口才、广博的知识和敏捷的思维。以致于在老百姓的眼里,律师就应该是这样的人。笔者没有见过美国法庭中律师真正的法庭盘问,但据美国的律师讲,实际当中的法庭盘问也是如此。法庭盘问被作为一种技术在法学院里被专门讲授。而根据笔者自己有限的出庭经历和教学实践,对证人的这种精彩盘问大概只发生在我们的模拟庭审当中。当然,在法庭辩论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充满智慧和激情的雄辩。但这与本文所谈到交叉询问不是一回事。那么,为什么我们难以见到美国电影中所反映的那种精彩的证人询问呢?是我们的律师素质不及别人吗?在学术界议论制定证据法时,人们也在讨论是否应当引进英美诉讼程序中的交叉询问制度。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交叉询问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
一
交叉询问或交互询问、交叉寻问(cross examination)是英美法系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有关双方当事人对证人交叉盘问的一整套规范。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通常的诉讼程序,只要有证人出庭,都将进行对证人的交叉询问。由于交叉询问是一种专业很强的法庭技术,所以一般对证人交叉询问都是由双方律师进行。交叉询问首先由申请提出该证人(也称为“己方证人”)的当事人(通常是该当事人的律师)对该证人进行询问,称之为“主询问”(direct examination; examination in chief),然后由对方当事人的律师对该证人进行询问,称为“反询问”(cross-examination),最初询问证人的当事人或律师还可以对证人进行再询问,称为“再主询问”(redirect examination);再主询问之后,也允许实施反对询问的当事人或律师实施再反询问(recross-examination)。
主询问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证人的询问使该证人将有利于己方的有关案件事实反映出来,作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言,以取得事实审理者——陪审团或法官的理解。主询问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只能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2、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诱导性询问。美国联邦证据法第611规定,对证人的主询问,除为进一步展开证人的作证外,不得实施诱导性询问。在再主询问中,诱导性询问的限制比主询问要宽松一些。3、主询问不得以导致答复的问题为依据等等。在主询问中,通过对己方证人的主询问也可以将对方的证人打倒,使对方所提供的证人不能作证或证言失去效力。在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为辛普森辩护的律师团提出的证人劳拉·麦尼金女士的证词就使控方的主要证人福尔曼警探丧失了作为本案证人的资格。劳拉的证言充分证实了福尔曼具有强烈的种族歧视倾向,因此,作为白人警官的福尔曼不能作为黑人被告辛普森的控方证人。审理该案的伊藤法官在裁决证人劳拉女士所提供的录音磁带的效力时指出,福尔曼警官在交叉询问中曾证实自己没有使用过有某种特定的种族主义问题的用语,但劳拉的证言却否定了这一点。[2]
反询问则相反,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通过反对询问,发现证人证词的破绽,以达到证言无效或使陪审团或法官对该证言持有怀疑的目的,或通过询问以否定证人的作证资格。其二,从反对询问中发现或找出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虽然对方提供的证人一般总是支持对方主张的,但由于如实作证的证人毕竟是案件事实的见证人(包括直接和间接),因此,有可能从中发现或找到有利于己方的证言事实,变控方证人为辩方证人(在民事案件中则是原告证人变为被告证人)或者相反。而且,这样的证人对于击败对方的主张还特别有利。精明的律师往往能够从对方的证人证词中发现对自己有利的证言,变被动为主动。反询问与主询问的不同之处在于,反询问中询问可以更多地提出诱导性询问,因为反询问具有更强的证伪性,诱导性询问就具有证伪的作用。
交叉询问中的盘问对象不仅包括一般的证人,也包括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专家证人是指那些精通某一类领域知识和技术的专门人员。专家证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专门问题陈述意见和观点。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方面,专家证人与我国的鉴定人有相同之处。当事人聘用专家证人的目的是利用专家证人所具有知识和经验在诉讼中就案件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词。由于专家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专家证人的证词就比一般证人的证词对陪审团的陪审员具有更大的影响作用。在诉讼中,为了赢得官司的胜利,双方当事人往往都可能聘请专家证人,以确定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例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双方将聘请具有专门医疗知识的医疗专家以确定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3]在商业和金融的案件中,双方将会聘用财务金融专家作为专家证人。[4]
与我国的鉴定制度不同,美国的专家证人相互之间是可以展开质辩的。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同一专业问题进行鉴定的鉴定人只有一个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时,更是不可能有对立的两个鉴定人存在。在我国,鉴定是一种权威性的专业结论。尽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但由于鉴定部门的法定化和法院的特定化,鉴定结论是很难被推翻的。这是因为发问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律师往往不是专业人员,尤其是当鉴定结论系法院委托的鉴定人所作的鉴定结论时更是如此。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实际上当事人双方都可能向法院提出自己的鉴定结论,但如果没有法院的认可是不能成为法定的鉴定结论的。在有两个互相矛盾的鉴定时,法院将自己另行指定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交叉询问对英美的诉讼律师而言是一门技术和艺术。作为一门技术,交叉询问有自己的规律性,充分反映询问人的理性思考和经验积累。要求询问人对不同的证人使用不同的询问方法,根据不同证人的性格、职业、习惯、爱好、修养、意识偏好、政治主张、人种、年龄、出生地因素实施询问策略。盘问人应对不同案件的证人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语气。美国著名的盘问专家威尔曼将证人的性格分为冷静型(或称理性型)、感情兴奋型、殷勤无礼型、敌对型和记忆型等等,以便根据证人的不同类型进行盘问。[5]如何提出问题,怎样表述问题,如何发现证人证言的破绽等等都会反映出律师与众不同的能力和才华。
交叉询问制度最集中地体现了英美诉讼对抗制的特点。法官在法庭中处于中立的地位,法官不能直接询问证人。法官的作用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控制当事人双方的询问,防止当事人滥用询问权。判断哪些询问,证人是应当回答的,哪些询问是可以不回答的。当对方当事人对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表示反对时,法官应对该异议作出口头裁决,表明该反对成立或不成立。对正当询问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回答时,法官将对证人给予制裁。当事人或律师在询问中有出格行为时,例如,侮辱证人的,法官也将给予制裁。在询问方面会涉及许多的法律问题,如果询问人没有经验,就很有可能侵犯证人的权利,受到处罚。例如,反对询问中攻击与证人的证言是否可信无关时,将构成对证人的侵害。但如果在借贷诉讼中,当事人对证人的询问尽管涉及义务人是否有情人时,也可能不构成侵害义务人的名誉。[6]
英美交叉询问制具有以下特点:
1、交叉询问制属于事实审理阶段的法庭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和过程。它以事前程序为前提。在事前程序中,当事人通过证据开示,为事实审理中主张的提出和举证作准备。在这一阶段,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将要提出的证据已有所了解。经过事前程序后,法院将在事实审理阶段对案件实施集中审理。因此,交叉询问制是以陪审制、证据开示制度为基础制度的。
2、在英美诉讼中,证人具有很强的附属性,即证人是 “当事人的证人”。证人是否出庭由当事人保证,法院没有义务保证证人的出庭。证人的报酬也是由当事人支付。法律允许当事人在法庭审理前会见证人。而在大陆法系国家,证人被认为是法院的证人,是否采用该证人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对证人的传唤也是由法院实施。并禁止当事人在审理前与证人会面。通过法院支付给证人的费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项目和数额。在大陆法系,证人具有至少在理论上的中立性。同时,证人的证据价值也不如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更重视书证的证据价值。
3、只有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律师才能询问证人,法官不得询问证人。
4、证人询问只能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不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证人可以通过陈述的方式描述案件的事实。并且盘问的问题必须是具体的特定的。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是让证人从要证事实的叙述开始,加以展开的。只是在叙述完了以后,如有必要,法官、当事人及律师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7]
5、在交叉询问中适用严格的证据法则,禁止使用传闻证据。关于诱导性询问也有十分复杂的限制性规定。没有这些精细复杂的证据法则,交叉询问制是难以规范运行的。
6、可以实施诱导性询问。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人向证人提出具有启发性、提示性作用的询问。主要运用在反询问中。诱导性询问的目的通过询问人的诱导,以便证人的证词具有询问人所希望的内容。例如“你当时不是看见被告在原告提出的单据上亲笔签名的吗。”这一询问就属于诱导性询问,目的在于获得证人对被告签名这一事实给予肯定性答复。“一个诱导性提问是指采用对欲求的回答加以暗示或对争议事实加以虚构‘诱导’证人。[8]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对证人是不得进行诱导性询问的,即使在采用交叉询问的国家,如日本也禁止诱导性询问,反询问也是如此。
二
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美国法庭上身穿黑色法袍的法官只是手持木锤,静静聆听着律师们犀利的盘问,偶尔不耐烦地敲打着桌面,他们显得无事可作。英美诉讼中法官的这种消极中立和当事人律师之间的激烈交叉询问形成鲜明的对照。这种状态的形成以及交叉询问的必要全在于陪审制的存在。可以说,没有英美诉讼中的陪审制就没有交叉询问制度。从英美诉讼审理结构的角度来看,交叉询问制度是这种法律判断与事实判断主体分离结构的产物。陪审制的基本作用是案件的事实问题由陪审团决定,在适用陪审制的案件中,法官不能断定案件事实,只能根据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陪审团则是由一些没有经过法律职业训练的普通公民组成,他们依据自己的良知和对社会生活的体验来感知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事实的真实性,感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按照陪审制的理论,对案件事实的判断是不需要法律知识的。
正是因为陪审团的陪审员是没有经过法律职业训练的普通公民,才使得诉讼中的律师必须通过陈述和证人询问使陪审团能够相信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证人的证言事实存在或不存在。当事人欲使自己的权利主张得以成立或使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就需要通过证人的证言加以证实,使陪审员们能够相信。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就必须给予对方当事人对证人的盘问权。同时,为了防御,也还要给予对方当事人反对询问的权利,以保证对抗的平等性。陪审制的价值和理念需要通过交叉询问制度来加以具体体现,没有交叉询问制度,陪审制也就无法存在,陪审制所期望的国民参与诉讼的法治民主也就无法实现。
陪审制是英国法律制度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也是英国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之一。从陪审制度建立至1856年,所有向普通法院提起的诉讼都必须有陪审团。 [9]尽管现在英国的陪审制已经衰落,但陪审制对英国诉讼体制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了解陪审制的历史发展对理解英美的现代陪审制及诉讼制度无疑是有益的。陪审制发端的初期,陪审制中的陪审团并不是象现在的陪审团那样,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当时的陪审团不过是受国王之命,宣誓后陈述自己所知事实的一个团体而已。它的法律地位从今天的角度来看不过是一些证人的集合体。那时,宣誓对人们的心理有很大的约束力,因此,宣誓作证就成为一种发现案件真实的有效手段。陪审制的前身并不是一种司法制度,不过是国王为了实现其统治目的的政治手段。最初是为了对英格兰的土地进行调查所采取的一种方法。以后亨利十二世将这种方法引进审判程序中,并且在他开创的‘占有诉讼’中最早适用。在‘占有诉讼’中,由居住在该土地附近的12个自由人对该地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国王派来的法官就该土地是否受到侵害对这12个人进行询问。由于这种方法对于正确解决‘占有诉讼’有益,后来便推广到其他种类的民事诉讼中。至十五世纪,虽然陪审团仍是陈述案件事实的一个团体,但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也允许其他证人到庭作证。到十八世纪,陪审团才演变为只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的组织,陪审员也不再由知情的人担任,至此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才最终形成。陪审制确立之前,不管是安格鲁—萨克森时代,还是诺曼征服以来,在诉讼中所采用的证明方法都是由裁判者来决定的。在民事诉讼中,一种通常的证明方法是‘雪冤宣誓’(compurgation, or wager of low),即由被告宣誓并陈述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然后由法官指定12名宣誓辅助人(compurgatoy or oath helper)出庭对是否相信被告宣誓的真实性按一定的方式宣誓陈述,如果宣誓陈述被告的宣誓陈述是真实的,那么被告的主张就被证明了。也就是说,被法官指定的宣誓辅助人并不证明案件的事实,而是对被告人格是否值得信赖加以证明,这些人实际上是性格证人。在重大的刑事审判中,神判和决斗也是经常使用的裁判方法。神判和决斗实质是一种证明,即证明哪一方的主张能够成立。在陪审制确立以后,这种借助于神明和暴力的证明方法就被遗弃了,取而代之的是由作为旁观者的陪审团根据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对案件的事实加以认定。使诉讼程序由一种非理性过程转变为通过理性来发现案件真实的正义程序。这是英国诉讼史上最重大的转变。[10]陪审制的建立也影响了整个英美法系诉讼的基本结构。尽管在英国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已经很少适用陪审制,美国的许多民事案件的审理也不再采用陪审制,但因陪审制所形成的诉讼结构和诉讼理念却已经固定并保留下来。
三
交叉询问使律师具有了在法庭上一展雄辩天才的舞台,使人们能够欣赏到法庭辩论的精湛技艺,但这并不是交叉询问的唯一魅力所在。交叉询问的魅力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英美诉讼的民主理念。即在诉讼中尽可能实现当事人双方攻击和防御的平等、诉讼武器的平等。即使是在实行非陪审制的案件审理中,这种诉讼民主和平等也同样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利用相互对立的当事人对胜诉结果的追求,使当事人在诉讼中充分展开攻击和防御,而法官或陪审团则被动地从当事人双方的“体育式竞技”过程中判断哪一方当事人应当胜诉是美国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这一点与德国和日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义类似。只不过美国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都更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和裁判者的被动性,具有更强的“体育竞技”而已。[11]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体制通过辩论原则和处分原则限制了法官对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认定范围以及对诉讼程序的启动和发展。而英美民事诉讼体制则在限制法官的基本权力方面走得更远。英美民事诉讼体制通过陪审制,使法官连事实认定的权力也没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英美法系的法官处于更中立和消极的地位,突出了法官的专业化的特征,更加衬托出当事人的主导性。
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体制中当事人主导性特征的形成与前面提到的陪审制度的建立可以说在制度互动方面有直接影响。陪审制带来的重大变化,即诉答制度的形成和陪审团对案件事实所享有的认定权对当事人的主导地位形成有直接作用。陪审团的事实认定功能使当事人相互之间的辩论成为可能和必要,也使法官成为案件事实调查的旁观者。但应当看到,陪审制从最初的案件关系人即知情人和证人的地位转变为后来的作为中立者的事实认定人,其背后的致成因素是人们对平等的要求,而这种诉讼上平等的要求是以经济上的平等要求为基本动力的,实质上是当时试图逐步挣脱封建生产方式束缚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萌芽在不断生长的反映。
交叉询问制度在诉讼民主方面的魅力还体现在其公开性和当事人的主体性上。民主的内含要求是公开性,作为司法权行使的主要过程和反映人们生活重要片断的诉讼过程,人们期望这一过程的公开化。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司法专横和黑暗深深地留在了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为了更清楚地认识交叉询问与诉讼公开性的程度,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体制在这方面的不同。除日本外,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上没有采取英美的交叉询问制度,在证人询问方面实行的是法官职权纠问主义。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实行陪审制,法官可以直接询问证人。证人证言的效力是由法官根据自由心证的原则来确定的,因此,证人证言的质证过程就无法在法庭中全面展示。
交叉询问使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性和主导性更加明显。当事人的主体性和主导性是诉讼民主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尽管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体制中,当事人的主体性和主导性也能够得到体现,但却没有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体制那样更加突出和明显。当事人的主体性与当事人的人权意识有密切的关系。主体性反映了作为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一种人格尊严的存在。英美民事诉讼的对抗性是这种价值要求的体现。主导性是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把握和控制。这反映了英美法系国家存在的所谓不干预的政治理念。
从英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历史发展看,其现行的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形成,主要受到中世纪后期至19世纪英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一个逐步演化的过程,但主要的变革时期是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在经济上,商品经济的发展仍然是英国民事诉讼体制和模式变化的主要因素。在思想观念方面,资产阶级所提倡的自由平等的政治哲学和自由竞争的经济观念对其有重大影响。受这些观念的影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理念不仅在实体法的发展中得到了确立,而且在程序法的不断改革中也逐步得以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理念都是强化诉讼中当事人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本动力源。交叉询问中,当事人询问权的行使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自己作为主体自由表达的畅快。尽管是在一场可能决定利益“生与死”的诉讼竞技场上的较量,但却可以从中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原始决斗过程中的平等和自主感。交叉询问与陪审制和证据开示制度一起,成为最具美国特色和魅的诉讼制度,因此,战后一直为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所关注。
日本民事诉讼法在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中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日本民事诉讼法以德国1877年的民事诉讼法典为蓝本,于明23年制定,大正15年全面修改后颁布,昭和4年(1929年)施行,历经三个时代。1996年日本民事诉讼法又经过了所谓世纪修改成为新民事诉讼法。在证据调查方面,日本1929年的民事诉讼法采用的仍然是德国模式,即职权询问模式,当事人不能直接向证人发问,而是由法官向证人发问。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成为战败国。麦克阿瑟将军登上日本本土,不仅将美军吉普开进了银座,也把美国的政治、文化和法律制度带到了日本,尤其是英美法的法意识。在整个法律制度民主化的大背景下,民事诉讼体制的民主化和更彻底的当事人主义化也随之推进。1948年根据149号法律,在废除职权证据调查规定(原民诉法第261条的规定)的同时,模仿英美法中的交叉询问制建立了具有日本特色的交叉询问制(日语为“交互寻问制”)。[12]
【关键词】两性霉素B;肺毛霉菌病;护理观察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222
肺毛霉菌病是一种机会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性疾病,多继发于免疫力低下、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如肿瘤、糖尿病、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及广谱抗生素等。该病起病急骤,进展快,预后差。死亡率高达80%以上[1],2013年3月笔者所在科室收治1例糖尿病合并肺毛霉菌感染患者,现将护理报告体会报告如下。
两性霉素B是一种应用较早的多烯类抗真菌药物,其疗效确切,抗菌谱广,是优良的抗深部真菌药物,但由于其严重的毒副作用限制了两性霉素B的临床应用[2],主要不良反应是低血钾,肾功能损害肝功能异常,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畏寒、寒战、发热、消化道症状等[3]。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患者,何玲跃,男,36岁,因反复咳嗽胸闷6月再发伴胸痛1月入院,既往有糖尿病,青霉素休克史,入院时查体:T38.8℃,P77次/分,R24次/分,BP121/78mmg,血糖21mmol/l,血常规示:白细胞25000,C反应蛋白81.6mg/l,胸部CT:两肺散在结节灶,右上肺斑片影,右上肺多发空洞,纵膈多发淋巴结肿大,右侧少量胸腔积液,入院后经气管镜灌洗液培养找到少量肺毛霉菌而确诊为肺毛霉菌病。予两性霉素B治疗2个月,诺和锐特充及诺和灵N控制血糖,患者咳嗽不明显,无发热胸闷气急,听诊两肺呼吸音粗,未闻及干湿罗音,胸部CT:肺部感染病灶及空洞明显缩小,斑片影已明显吸收,胸腔积液吸收,血糖控制在7-13mmol/l,白细胞7100,C反应蛋白8mg/l,停用两性霉素B针改用泊沙康唑口服液10mlTID后出院。
1.2治疗方法。
患者两性霉素B初始剂量5mg/d,加入5%GS500ml中,同时加入地塞米松针5mg,10%氯化钾针10ml缓慢静滴,持续10小时以上,闭光,深静脉置管后从深静脉滴注防止静脉炎,之后每天增加5mg两性霉素B,最大剂量为25mg/d维持治疗,在刚开始增加两性霉素B剂量期间应每天监测生命体征,血常规,C反应蛋白,血肾功能电解质及尿常规,在25mg/d维持期间可以2-3天复查这些指标,定期复查胸部CT,患者在复查这些指标过程中结果都是正常的,没有出现任何毒副作用。
1.3用药护理。
两性霉素B见光易氧化分解,需现配现用,在配置时,先用灭菌注射用水5ml溶解两性霉素B25mg,然后再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输注时需输液器及输液瓶均避光,输注两性霉素B时需要前后用0.9%生理盐水冲洗,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1.4护理观察。
1.4.1生命体征:刘立华等[4]研究发现使用两性霉素B后出现高热寒战,占总例数的80%,本例患者在将两性霉素和地塞米松针同时加入5%葡萄糖500ml中同时缓慢滴注,刚开始出现了高热,体温高达39.1℃,通过物理降温,指导多饮水,体温正常后继续使用。
1.4.2肾脏毒性反应:两性霉素B主要在肾脏代谢,使用后大多数患者出现轻重不等的肾功能损害,在用药过程中,护士要密切观察患者肾功能情况,观察尿液尿色,性质及量,记录24小时尿量,监测肾功能,电解质及尿常规,本例患者输注药物后尿素氮及肌酐电解质尿常规都正常[1]。
1.4.3血糖升高:高血糖使乳酸生成增加同时糖化血红蛋白增高,抑制血红蛋白对氧的释放,加重组织缺氧和酸中毒,因此要严格监测血糖[1]。本例患者既往就有糖尿病,住院时血糖控制很差,监测血糖在15-23mmol/l,住院后给予诺和锐特充及诺和灵N治疗后血糖控制良好。
1.4.4血液系统毒性反应:可抑制血红细胞及血小板的生成,应观察患者皮肤、粘膜有无出血征象,定期监测血常规,凝血情况。本例患者都正常。
1.4.5静脉炎:两性霉素B治疗时间较长,药物对血管的刺激性较大,容易引起静脉炎。本例患者在确诊为肺毛霉菌病后,确定治疗方案后就及时给予颈外静脉ARROW管置入术,期间因深静脉导管的时间要求予更换过一次深静脉导管,所以本案例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静脉炎。
1.4.6心理护理:由于肺毛霉菌病起病急,进展快,呼吸困难明显,两性霉素B治疗疗程长,副作用多,患者及家属难免焦虑紧张,所以应根据患者性格特点及经济状况做好相应得心理护理,使其配合治疗。
1.4.7其他:两性霉素B对心脏肝脏也有一定的毒性,会出现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胸闷气促,肝功能异常等。本例患者未出现任何不适。
2结果
两性霉素B治疗一例肺毛霉菌病2个月后病情好转,并且没有出现毒副作用,改为泊沙康唑口服液10mlTID后康复出院。
3讨论
肺毛霉菌病起病急,进展快,预后差,早诊断,早治疗是提高生存率的关键[1]。两性霉素B是治疗肺毛霉菌病的首选药,但其治疗时间长,副作用多,所以治疗期间护士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患者的不良反应,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护理,保证治疗顺利进行。本例患者年纪较轻,确诊为肺毛霉菌病也比较及时,在用药过程中给药的方法正确,合适的给药剂量,而且注意补钾,加强监测观察两性霉素B的毒副作用,不紧很好的控制了肺毛霉菌病的进展,也控制了患者原先的糖尿病的血糖,进一步说明两性霉素是治疗肺毛霉菌病的首选药,早诊断早治疗是关键。
参考文献
[1]刘晓丽,杨艳秋等,两性霉素B脂质体治疗肺毛霉菌病1例不良反应的护理体会,现代护理,中外医学研究,2012,8,第10卷第23期。
[2]刘沛,金辉,两性霉素B新剂型的开发及临床研究进展,专家论坛,2011,7,第8卷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