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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2-26 15:18: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

篇1

【关键词】办事处;审计监督;制度;规范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是确保基层集体与民户基本权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重要保障。就当前我国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现状来看,在财务审计监督上还存在基础未落实、内控体系不健全、监督内容公开低、监督执法力度弱以及财务人员素质能力低等情况。怎样解决上诉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已经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落实审计基础突出监督重点

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基础工作十分重要,确保基础审计工作能够全面落实是明确审计监督重点的关键,对此街道办事处需落实以下审计工作重点。首先是在审计中避免出现白条抵库情况,即防止出现用白条来掩饰公款玩乐或贪污挪用等行为。其次是准确判断虚假凭证,在审核原始凭证时重点检查经济活动真实性,是否存在添加、篡改情况。接着是落实收支款审计,审查有无财务未入账、隐瞒、截留情况,支出凭证是否完整,是否按流程审批、签字、盖章。然后是专项资金审计,审查是否存在专项资金收取、使用不合法、不合规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流失现象。最后是重点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计人员及离职干部相关经济工作进行审查,调查是否存在有损害集体经济的行为,降低集体经济损失。

二、制定健全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一是街道办事处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上严格依照财经发及会计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着重构建基层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审计职能效益,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标准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二是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要增加和街道各个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各项经济事宜,全面了解街道办事处相关财务活动前后因果,提高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私设小金库情况;三是街道办事处领导在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情况,联合会计人员共同制定内部监督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同时,进一步调动会计人员审计监督积极性,依法指导财务活动的执行和开展,并提高财务审计活动透明度,主动接受民众监督。最后,设立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小组,并加强对他们的指导,提升小组成员对民主监督工作意义的认知,提高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监督责任意识,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内容公开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要注重内容的公开化,提高审计监督工作与民主理财之间的结合度,一方面是要公开审计程序、形式及时间,指明某天为财务公开日,召开相关干部会议,讨论公开内容。为避免财务审计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应明确规定街道公开当月详细内容,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针对其中欠缺真实性、具体性的内容不予以批准,直至满足标准后才批准公开;另一方面是在街道办设置“群众提问公开栏”,建立街道信息公开提问栏目,群众可以将自己有疑问的内容在公开栏上提出来,办事处干部人员则需及时予以答复,且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应认真给予相对应的挥发。若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审计工作存在不满,或有任何改进建议,也可以通过栏目提出,对此街道办应认真反思,若群众提出意见可以应及时进行改正。通过设置栏目公开,不仅能够提高街道办财务审计工作透明度,还可以加深办事处干部与民众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

在对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中,一旦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规范情况,应切实予以严厉惩处和打击,通过制定健全的审计责任追查制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从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准则。结合我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办事处应在满足相关章程规定基础上进行程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对此基层街道办事处应重点从以下方面落实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基层街道办事处干部应在不超出财务支出规定的控制总额限度内,增收节支,对出现的违规情况予以处置。二是街道办事处干部应督促管辖区民众及时收回应收代垫款项,加强对集体资产利益受损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相关违规情况进行惩罚。三是街道办事处干部需依照上级要求标准尽早落实未发放赔款发放情况,对其中存在的贪污受贿情况进行重处。

五、提升街道审计监督人员素质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对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他们具备多方面能力和素质,所以还必须要重视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此,基层街道要重视审计人员队伍的扩大,制定有专门的人才引入和培养机制,若条件允许还可以设置专门的审计监督组织机构,培养特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切实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街道办事处还要重视其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的提升,落实人才培养机制,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人员法律知识的提升,确保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能够掌握全面财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此外街道办还要重视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处理能力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

六、结语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与广大老百姓基本利益密切相关,强化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不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大事,同时也是增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关键措施。对此基层管理组织必须加强重视,切实加强基层财务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主义基层经济建设脚步迈上飞速发展路程。

参考文献:

篇2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街道办事处的财政管理,是财政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

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现状

街道财政管理职责不统一。现行财政体制对街道财政的职能定位与财政所在街道办事处架构下职责定位不统一。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除自身职责外,多包含审计、经管职责。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规定, 其中的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等内容,都要求对现行基层财政体制架构作出相应地调整。

财政资金沉淀较多。根据现行体制,街道办事处收入为村居自办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及小型商贸企业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除财政及高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房屋出租、装饰装修形成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片区建设项目和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近年来注册登记的企业很多,税收增长比较大,获得的超收激励资金随之也比较多。财政资金结存过多,未充分利用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街道与管委会财权划分不清。管委会在确定各街道支出基数时,对街道原承担的计生、农林水等支出,已纳入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由各职能部门细化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但实际上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仍要求办事处另行投入,同时各职能部门下拨经费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街道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事权不清另外体现在对各类协管员的管理上,各部门都争相配置协管员到街道工作,致使各协管人员之间存在交叉重叠,街道办事处人员少,工作繁杂却无法发挥统筹作用。

加强街道财政管理的思路

分类管理。对办事处现有在编人员纳入管委会工资统发中心;对办事处聘用人员与社区居委会人员实行经费包干,年人均经费开支不得超过当年区财政下达考核控制标准。考虑到基层实际工作,按照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以高于管委会平均公用经费

的标准,核定各街道公用经费总额。

划分事权。城市管理责任下移,将中心区的次干道路绿化养护及居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适时移交办事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逐步消化结余财政资金,促进街道间均衡发展。

完善转移支付。街道可用财力不再取决于税收收入,而是来源于管委会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水平要同全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 要同完成管委会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财源建设情况挂钩,由管委会职能部门提出意见,财政部门审核拨款。

强化税收征管。房产、物业等财产税收因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更具有地方税收的属性,授权办事处统筹整合协管员队伍,在村居、社区的配合下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房产税、契税。建立健全工商、税务、物业、街道、社区五方涉税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税工作机制,填补漏洞,实现应收尽收。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已纳入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的计生、农林水等法定支出,用于街道社区的社会事务、社会保障支出重新纳入街道财政统一管理。通过建立街道财政财务单一账户,逐步将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也纳入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

准确核定补助。在对绿化养护、道路及居住区保洁面积准确量化,明晰事权的基础上,对街道管理的道路和绿地养护保洁引入“单位成本控制”理念,参照园林及环卫部门的标准核算成本;发挥市政、园林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对绿化养护制定分级分档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

篇3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篇4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篇5

保重点,确保城大道建设审计监督到位,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确保重点拆迁项目审计监督到位,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拆迁审计办法,保障拆迁审计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确保、街道审计监督到位,衔接好街道办事处各项审计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分级管理,力争做到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收支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确保海国际、保税物流公司等实体审计监督到位,注重监督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帮助企业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提效率,通过提升素质、加强协作、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行办结承诺制,即拆迁项目审计,从正式送审之日起至出具征询意见稿,一般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60天;预算与标底项目审计,从正式送审之日起至出具征询意见稿或出具标底审定书,预算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标底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单项工程结算审计,从正式送审之日起至出具征询意见稿,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争取3个月内完成。

促协调,实施分级管理,协调好审计局和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关系;强化协作管理,协调好审计局和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完善统筹管理,协调好自行审计和委托审计的关系;健全考核管理,协调好总目标和责任分工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过滤网,干部拒腐防变防火墙”的作用。

树形象,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个人修养、业务素质和团队意识,努力提升部门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树立“文明礼貌、行为规范、作风硬朗、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部门形象。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沟通力求无缝对接。随着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尤其是总投资13亿元的城大道开工建设,使年基本建设审计工作面广量大,这就要求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凝心聚力,高效运作,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二要不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沟通协调,尤其是加强与管委会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增强审计工作计划性,优化审计工作流程,从而顺利推进审计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化全面覆盖。一是全过程参与,提高审计覆盖程度。基本建设方面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全覆盖,拆迁、预算、标底、跟踪及结算审计全过程参与。二是把握审计侧重点,审计与监督相结合。按照“全面监督、突出重点”的方针,或设定限额标准,或设定监督方式,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基本建设中的预算、标底、跟踪和结算审计做到“重点覆盖”和“一般抽审”相结合,逐步覆盖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全面实施审计监督。三是承诺审结时限,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通过形式上内外并举、管理上细化程序等办法,最大程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三级审核力度,有效监督和规范审计过程,千方百计提高审计质量。

(三)全面参与确保衔接到位。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辖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管理和服务的暂行办法》(城工委发〔〕23号)的规定,从年1月1日起,各街道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将接受审计监督;各街道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编制、工程实施及款项结算等接受审计监督;各街道政府拆迁补偿、奖励等资金接受审计监督。审计局要加强工作实施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积极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全面参与、街道的拆迁、工程建设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确保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服务好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的需要。

三、工作重点

(一)财经审计工作

1、深化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一是开展管委会开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提高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集装箱奖励基金专项审计调查,规范集装箱奖励基金的管理使用。三是开展市政公用基本设施配套费专项审计,确保相关规费应收尽收。

2、加强投资企业审计。对海物流公司、环联货代公司、口物流园区投资公司、口发展有限公司及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审计,关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审计建议,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试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口事务局、保税物流中心等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相关经济责任部门在市场化运作中的监督,对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间执行财经法规和政策、重大经济决策、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政府负债等情况进行审计。

4、开展村级资产负债审计。开展对口办下属的等村级资产负债审计,以监督村级财务和任期目标为主线,突出真实性审计;以监督投资决策为重点,突出经济决策审计;以监督制约村干部个人行为为切入点,突出廉政审计;以监督投资效益为着力点,突出绩效审计。

5、抓好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管委会行财户及13个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和年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对、街道本级年上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年度预算执行规范有序,完善单位(部门)相应内控制度。

(二)拆迁审计工作

1、农户住宅房屋拆迁项目,审计局重点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房分配、收支明细进行审计。

2、非住宅房屋拆迁项目,审计局对土地、房屋装饰装修、其他附着物补偿费、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搬迁奖励费等补偿标准和支付情况实施审计。

(三)预算与标底审计工作

本级及各街道、口办事处财政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等,下同)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预算和标底,审计局全部实施审计;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审计局以下发《审计通知书》形式进行抽审。

(四)跟踪审计工作

1、本级及口办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单项投资估算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及管委会重点项目,由审计局全面实施跟踪审计。

2、、街道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单项投资估算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项目,由审计局直接实施跟踪审计;单项投资估算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各街道自行选择实施跟踪审计。

(五)结算审计工作

1、本级及口办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由审计局100%实施结算审计。

2、、街道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确保100%实施结算审计,其中: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项目,由审计局直接实施结算审计;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项目,由各街道自行组织委托审计,必要时审计局进行抽审或者复审。

四、其他要求

1、审计局负责管委会本级、口办事处基本建设项目和、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街道纪工委负责本级所属一般建设项目的审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