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2 15:25: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税收专业化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序言
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由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进入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在此之后,企业的设立以及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约束也越来越小,各种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更加灵活的建立起来。并且由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动力和交通运输业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也使得企业所面对的市场更加广阔。这些方面的发展和进步无疑对当时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便是要不断扩大规模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满足市场扩大所带来的巨大需求。此时企业大型化就成为各种企业发展的必然的趋势也成为了当今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面临的税收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企业在成长壮大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种也由“单一小额”到“复杂大额”方向演变,并且当今世界大企业更是越来越多的涉及跨国经营,这样以来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由于不同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具体政策的差异,这为很多跨国企业提供了很多避税的手段。
由于大企业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对这个群体管理不好不仅会造成一国的税收流失还会对一国的其他企业树立负面榜样,同时一国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也往往代表着该国整体税收管理水平。因此,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往往是各国税收管理的重点。
二、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专业化管理方向不明、两种范式并存。
当前中国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分税种、分征管功能、分纳税人类别专业化管理三种模式并存的局面,各模式专业化管理决策及制度安排呈现分而治之、各自为政的局面,如何统合三种模式缺乏方向指引和发展战略安排。在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中国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依据基于纳税人类别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国际规范,设计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二是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源专业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设计税源专业化管理下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两种范式并存使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更为复杂,探索难度加大。
(二)各地区做法各具特色,缺乏统一规范。
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在中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国税总局对大企业分类标准、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设置、团队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业化管理主要内容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由各省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但是,各地在探索过程中由于注入过多中国特色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偏离了国际方向,减少了可资借鉴的国际经验和国际理论指导,使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过程更为曲折。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国际理论,大企业的共性特征为我们借鉴国际经验、利用国际理论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了可能,但前提条件是我们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和国际规范趋同。
(三)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与国际做法差距较大。
由于缺乏成熟理论和经验指导,同时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管理体制、传统文化等多因素,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进展缓慢,效果难尽人意,与国际规范尚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大企业分类标准比较混乱。第二,国际范式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薄弱。第三,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职能实现受制于属地管理的财税体制。第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滞后。第五,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信息保障程度低。
三、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对策
(一)选择基于纳税人类别的税收专业化管理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与国际规范差距大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明确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选择类型,缺乏方向指引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在机构设置、团队建设、职能实现等方面缺乏统一制度规范和战略安排。基于纳税人类别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是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全新税收管理战略,是当代国际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践的主流类型,主导着国际税收分类专业化管理的方向。因此,中国必须明确中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类型的选择方向,指导中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二)制定能和国际接轨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框架。
为了使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税收专业化制度性促进规范性,进而推动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顺利进行。在明确中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类型后,应当在税收专业化理论指导下,总结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实践成果,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中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框架,对大企业分类标准、机构设置、团队建设、职能实现、信息保障等重要内容进行统一制度规范和战略安排。
(三)明确大企业划分标准。
要划分中国大企业标准有两个困难:一是中国大企业情况复杂,全国统一标准困难。二是两套标准如何统一。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全国统一标准有困难,可在省级先行统一,在省级标准统一后,再根据省级实践情况制定全国标准。省级标准的划分方法可借鉴江苏经验: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和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省级大企业标准,二是根据标准选出本省大企业名单进行列名管理。关于第二个问题,在各省的大企业标准确立后,符合大企业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按国际范式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不符合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可有选择的参照执行。
四、结语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我国应该在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借其他国家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面的经验,使我国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面更加完善,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大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避免造成我国税源的流失。
参考文献:
[1]姜跃生.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J].涉外税务,2010,(3).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税收主体;征纳关系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3-0124-03
1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发展脉络
近些年来,我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呈现出一个由基层实践探索到“顶层设计”、由“顶层设计” 再到基层税务机关持续探索的发展脉络。
1.1 确立全新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思路
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应确立全新工作思路,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与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保障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基本框架。同时,强调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大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关系。
1.2 明确大企业税收主体管理制度
如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选择45户有代表性的大企业作为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直接组织实施相关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促进自我遵从;制定下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将遵从管理理念和思路落实为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完善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及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起总局内部各相关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的协调运转机制。各地也确定了本地定点联系企业。目前,国税系统已有31个省局选定了776户定点联系企业,地税系统已有12个省局选定了295户定点联系企业。
实施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近几年来,国税总局共受理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300多项,处理和回复200多项,解决了企业长期积累和迫切需要处理的涉税问题;先后组织开展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并向企业发出风险管理建议书,指出管理薄弱环节和涉税风险点,提出整改要求和完善税收风险内部防控机制的具体建议。其中11户内资企业和10户外资企业督导开展自查,发现各类税收风险点500多个,补缴税款134亿元。
1.3 建设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
总局组织开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调查和分析评估;为了实现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正在抓紧建设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初步实现对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分户主要涉税信息及数据的汇总、查询和分析功能。
1.4 建立专业机构和干部队伍
目前,总局、省和地市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已有2500多人从事个性化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为提高人员素质,适应新的税收征管形势和要求,对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税务干部举办了各类业务培训班。
2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强化对大企业税收的管理与服务,国税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海南、四川、陕西、深圳国税局和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广东地税局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文件明确将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确定的基本原则:属地入库、统一管理;明确任务、分级负责;上下协作、统筹互动;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确定的主要任务:个性化纳税服务、各级联动税源监控、针对性风险管理、实施信息共享、建立风险特征库和税务遵从评价体系、建立协作机制。并要求在2011年4月末前在统筹机制建立、遵从协议签订、风险管理和税源监控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经过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税企合作、风险管理的理念得到普遍认可,专业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个性化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不断创新,机构和队伍建设有了一定基础,推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取得新突破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同时,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设计和组织协调不够,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框架。二是针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风险管理业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明显不够。三是专业化管理团队力量还比较薄弱,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四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国税局、地税局工作基础和推进程度
不一。
此外,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统筹工作机制还不是很明确;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产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还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推进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管理手段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组建专业化管理工作团队,提供人才保障方面动力不足。
3 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3.1 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统筹工作机制
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遵循总局统一管理、实体运作、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试点为契机,着力打造一种全新管理模式,更新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走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之路。首先,在具体税收专业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可组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局,优化管理效能。实施针对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个和风险管理,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促进纳税遵从。其次,应确立统一管理、实体运作、分级负责的纵向工作机制,其目的是发挥比较优势,配置层级资源。再次,确立各级各部门横向协作工作机制。横向上,以研究解决定点联系企业重大涉税事项为重点,跨部门、跨地区设立相关管理与服务“一条龙”模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最后,应确立国地税协作工作机制,为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提供保障。包括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约束,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在合作机制框架下,国地税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统筹工作安排。还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税收管理经验,国地税共同制定联络员制度,定期沟通与协调相关涉税事宜。
3.2 创新个性化纳税服务产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旨在从税务机关的单向监管转变为税企互信合作,共同防范税收风险。为此,税务部门要努力创新个产品。首先,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明确税企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对一些涉税问题可通过遵从协议初步加以解决。其次,充分利用信息管税平台,对大企业所涉问题及时、准确下达《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并结合企业自查及税务机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征管建议。
3.3 建立三级税企联络员体系
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应建立国、地税系统的省级、市级和所在县区分局三级税企联络员,引导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促进实现由事后管理和检查为主转变为防控和管理并重的全过程税收风险管理,并通过三级联络员建立个性化政策诉求响应机制。以纳税人个性化需求为导向,收集、受理、分析和梳理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纳税人涉税诉求,及时回应。通过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
3.4 推进大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在信息管税的条件下,着手整合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整体框架应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大企业名册库;二是大企业司报表任务;三是大企业税收数据分析;四是一户式电子档案信息;五是税收风险特征库。
3.5 组建专业化管理工作团队,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超级秘书网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
关键词: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完善;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2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提升,企业整体规模、行业跨度、经营区域不断扩大,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层出不穷。企业组织架构日趋复杂,管理体系日趋严密,重大涉税事项日趋增多,税收筹划能力逐步增强,对税务机关的管理能力提出巨大挑战。传统的低层级、分散化属地管理已明显落后于大企业发展步伐,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探索与实践
几十年来,税收管理员管户的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没有本质改变。进入21世纪,伴随大企业税收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推进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1.设立专职机构,初步构建组织框架
2008年,税务总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2009年开始,多数省级税务局相继成立大企业管理处(或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部分市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科或大企业局。
2.明确管理对象,工作针对性提高
2009年,45家企业集团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定点联系企业,其2013年实现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左右。各地大企业管理部门自行设定标准,选择大企业作为管理对象。
3.尝试新管理模式,专业化分工初步形成
目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有限职能模式,即在不改变日常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大企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另一种是全职能模式,即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除税务稽查以外的全部税务管理事项。
4.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法遵从不断改善
大企业管理部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积极处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创新税收遵从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从2009年开始,大企业管理部门对45家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进行评估。2012年―2013年,分别对石油石化、烟草、银行、电力行业的4户定点联系企业开展全流程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成效明显,税务机关发现并及时消除了涉税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5.致力制度建设,初步搭建业务框架
近年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等制度陆续出台,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6年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步深入,但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制度建设、征管资源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1.大企业税法遵从意识仍需强化,税法遵从水平参差不齐
从风险管理实践发现,有些大企业税法遵从认识存在偏差,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存在漏洞,需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能力。
2.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尚未形成稳定、成熟的管理体系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目前主要采取属地日常管理结合跨层级风险管理的模式,大量工作沉淀在基层。大企业管理机构未实现扁平化,仍然采取直线职能管理。税务总局对省级及以下大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少数省(市)未成立大企业管理部门。大企业标准不统一,各省管理对象范围不一致。管理力量薄弱,缺乏税务审计、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工作开展难度大。部门职责不清晰,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重叠。
3.业务建设亟待完善,尚未形成全面、系统的业务体系
一是个性化服务理念先进但制度欠缺,操作性不强,服务产品较少。二是缺乏系统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以固化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税务审计等风险应对手段,缺少法律赋权,没有工作规程。三是没有建立全面的分行业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型和管理指南。
4.税法确定性和统一性未能满足大企业需求,个性化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税务机关对税法确定性重视不够,各地对税收政策理解和执行不统一,政策适用缺乏透明度和确定性。相同业务,不同区域的税务机关政策执行存在差异,使跨区经营的大企业陷于两难境地。
5.信息化建设亟待改进,尚未形成坚实的涉税信息支撑体系
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依然是制约税务管理的瓶颈。税务机关掌握信息类别单一,主要是企业申报数据和税务管理数据,第三方信息严重缺失。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受纳税人遵从意愿、遵从能力限制,数据质量受税务人员操作和维护水平影响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单一功能软件较多,重开发轻整合,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分析、应用不深入,缺乏智能化的技术工具。
三、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路径
实施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系统工程,当前应从优化顶层设计入手,围绕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核心业务构建、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
1.健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
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规模重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统一大企业标准。综合考虑纳税规模、集团化管理、特殊行业、跨境投资经营等指标确定税收管理上的大企业。大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大企业名单,对列明企业实施管理。
(2)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机构扁平化。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在目前6个处室的基础上,增设大企业数据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全国大企业的数据。各省级税务局成立大企业管理局,内设若干行业管理科。市级及以下税务局可以不设专职大企业管理机构。
(3)确定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笔者认为采取有限职能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体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实现税源管理实体化,承担列明企业的税源监控、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2.完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业务体系
当前,我国大企业管理部门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快业务建设。
一是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夯实制度基础。我国应修订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等风险管理手段。尽快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办法、税务审计工作规程和反避税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
二是分行业精细化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整理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建立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制定分行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归集行业税收风险点,建立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深入分析税收风险特征和成因,设定行业税收风险识别指标。
3.构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体系
找准个性化服务定位,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服务内涵,做到服务措施具体化,服务流程标准化。创新服务产品,开展申报前协议、事先裁定等服务产品的试点工作,成熟后迅速在全国推行。科学设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开展内控调查测试,帮助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
4.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应建立包括企业数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等在内的信息管理体系。
(1)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与应用,构建有力信息支撑。全面获取大企业涉税信息,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有必要从法律上规定单位和个人负有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国务院组织建设企业数据管理平台,形成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单位定期上传企业信息,政府各部门依职责获取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2)开发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税务审计软件。在系统中灌装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定期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增强税务审计软件智能识别疑点的功能,提高审计效率。
(3)强化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库和网络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强化软件操作培训和绩效考核,减少错误数据。完善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和报税软件的审核、校验功能,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
首先,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各省大企业管理局编制可以定为30-50人,从全省遴选具有大企业税收管理、稽查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管理队伍。其次,在全系统建立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团队,以专业团队应对企业集团。第三,加强税务审计、反避税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实践锻炼,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第四,探索能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能级挂钩,形成有效激励机制。第五,开展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时,适度借助中介机构资源,联合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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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宏丽.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中国税务,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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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与完善.税务研究,2013(2).
关键词:税收管理专业化管理模式专业化人才纳税服务专业化管理专业化
专业化管理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建立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充分运用其专业技能,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的经济社会背景下,税收管理专业化是大势所趋。据笔者调研,20o7年娄底市国税局适应这种趋势,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着重改革管理的组织结构,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所得税三个类别分设税源管理机构,实行针对性管理。专业化管理推行一年多来,收到了明显成效,税收征管质量得到一定提升,补办税务登记2836户,个体税收增长44.6O%,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0.42个百分点,所得税收人增长53.5%,高出总收入增长水平29.92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说,目前的专业化管理还只是“破冰”之举,尚未达到“融冰”、“化冰”的境界,专业化管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在专业化管理方法、专业化管理手段、专业化管理目标等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拟从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推进专业化管理纵深发展提出几点浅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认识上应该厘清的几个问题
1、专业化管理不是简单的分类管理,而是全方位、立体型、深层次的专业化管理。有人认为,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了分类就是进入了专业化管理,这是错误的。分类是专业化管理必备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目前,我们的专业化管理还停留在浅层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转型了,实质上还没转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还是老套路、老办法。在一般纳税人管理上,税源管理部门没有做进一步的细化、分工,也没有制定对应的管理办法,更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在所得税管理上,缺少专门的税源监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网络,缺少专业的纳税评估;在个体税收管理上,税源底子、纳税人户籍还不是很清楚,税额调整方式还比较粗放,个体大户的征管还不是很到位。真正的专业化管理应该是专到了每个行业、每个税种、每个纳税人、每个工作点上,还应该有专门的办法、专门的手段、专门的目标。
2、专业化管理不是税源管理部门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联动。有些人一提专业化管理就认为是税源管理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因而置身事外。诚然,税源管理部门是专业化管理的主体,但是,其他部门也是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专业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术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征管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征管制度和办法,税政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政策服务,计统部门应提供专业化的统计分析,因此,不能把各类业务彼此割裂,而应该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密协协作,尤其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和完善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
3、专业化管理不是一专到底,也应有适当的多元化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纵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横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专业化是狭隘的专业化。比如:管理增值税的部门既要管理好增值税,也要注意所得税的管理,及时将增值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得税管理部门反馈;管理大企业的部门,既要探索大企业税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对大企业下的子公司、小企业加强管理;管理甲行业的税收管理员,既要加强对本行业的税收管理,也要注意与甲行业相关的乙行业的情况,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专业化管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4、专业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务,而是要在专业化管理上实现专业化服务。重管理、轻服务本来就是一种错误的理念,推行专业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这种理念,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征管制度变得越来越冗长,征管措施变得越来越繁琐,征管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纳税人负担,牺牲了优质服务,并且两种效益不对等,牺牲大于收获。在推进专业化管理上,要特别重视专业化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个性化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触角伸得更长、更深、更广。
5.专业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论成败,而要把提高征管质效作为主要标杆。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带动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这是经济决定税收的产物,这种表象容易掩盖税收征管质效的本质,让人误以为这完全是专业化管理的功劳,并在这种成果下沾沾自喜。检验专业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税收收入的增长,更要看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转,看纳税人是否满意。
二实践中应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与层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进一步打破税源管理部门内部属地管理的模式,分行业、分规模进行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部门设立大企业管理组,大企业以外的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设立若干个组,商业与工业分开,甲行业与乙行业分开,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各个行业的比较分析,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同时,在职能建设上,要将管理与评估分离,专门设立评估组,负责互动平台下发现的疑点企业的纳税评估;所得税税源管理部门可以比较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进行分类管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管理部门则要按地段、按规模、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到每一个个体工商户,监控到开业、歇业、复业等具体的经营活动,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开具情况。同时,市局要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实践中来,重心下移、业务贴近基层,市局直接对大型企业进行评估,对大型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直接稽查。
1、抓紧规范管理制度。随着管理方式的转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程也必须相应转型,否则,就会出现管理空挡。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实施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学设置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流程、办税服务流程、部门衔接流程、互动协作流程,使各项工作顺利流转,防止工作断链;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新要求,强化检查考核,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为专业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动力。
2、着手强化配套措施。要将征管、税政、稽查、计统、信息中心等部门纳入专业化管理工作范畴,形成大专业化管理格局,增强整体合力。各部门要以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积极主动为专业化管理服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业的税收管理办法,供基层征收管理机关执行,进一步扩充纳税评估模型库,建设类
型齐备、典型具体的纳税评估模型库;税政部门要着重完善民政福利企业、废旧回收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管理办法,提出精细化管理举措;稽查部门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个行业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为税源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提供参考;计会统部门要走出传统的统计分析习惯,将统计分析细化到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和细分行业,将统计分析指标细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使分析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信息中心要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把各税种、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储存,加强税收数据的深层次开发使用。
(二)努力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人才是基础,没有专业化人才就无法实现专业化管理。目前,干部队伍中行业分析专家、反避税专家、所得税管理专家、转让定价调查专家、纳税评估专家、计算机审计专家、个体税收管理专家还很稀缺,制约了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把它作为专业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先行性工作来抓。要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从学历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综合性教育转向专业教育、针对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多培养行业分析专家、纳税评估专家、税务稽查专家、计算机专家;要建立和扩充各级各类人才库,对专家级人才统筹管理、合理调配、因才适用;要确保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基本稳定,每年专业人才的岗位异动率不能超过20%,并要实行“退一补一”的办法,顺利实现专业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积极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
管理与服务是一对连体婴儿,有相应的管理就有相应的服务。随着管理的深人、细致,纳税服务也应该紧随其后,步调一致。推动纳税服务专业化首先要树立“顾客导向”意识,对企业来说,顾客是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围绕着顾客需求、顾客满意来进行,对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就是税务机关的顾客,所有的管理活动都应该以顾客需要、顾客满意为标准,当然,这种需要和满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户税务经理制,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经理,成为税企沟通的基本渠道,对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再次,要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方法,实行同城办税、网络服务、数字税收等新的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办税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纳税人。
(四)全面推进管理专业化。
l、推进一般纳税人管理专业化。摸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新途径。目前,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尚未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但是我们可以进行探索,为以后大企业的税收管理积累经验。大企业的标准可按销售规模、纳税规模、资本规模和其他特殊情况综合确定。每个大企业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员负责了解大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税款入库情况,同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对申报资料、税款入库、争议税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进行跟踪性税收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申报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实施专业化税务审计,审计过程中可以召集行业分析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必要的情况下,大企业可实行专家组专门管理,但是,对专家组成员要明确职责,量化指标,用简易的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确保驻厂员忠实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行业分类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在专业化的税源管理部门内部进一步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点、规范制度、重点推进、逐步细化、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行业、合理分配征管力量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目前的情况,分行业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太粗了专不起来,太细了人员力量有限,应以两人为一组,每组专管1—3个行业(包括细分行业)。要逐级建立行业税收信息库,搜集各类经济税源信息,树立行业指标标准,定期指标体系,根据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各种指标标准,为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要加强行业研究,行业税收管理员定期出具行业发展报告,定期提供行业经营、发展情报,定期召开行业分析例会,对特定的行业问题,采取专家咨诲、实地考证等办法加强研究。要完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开展专业化评估,专业化评估的特点是人员专业、知识专业程序专业、方法专业。
2、推进所得税管理专业化。今年是新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总局和省局专门召开了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提出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24字方针,为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按行业、按规模进一步细化分工,适当增加所得税专业管理人才,调整所得税管理事项。县(市、区、局)应迅速积极探索在税政科设立由2—3人组成的专门小组,重点抓好所得税纳税人除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外的税源监控、纳税评估、重点涉税事项管理、汇算清缴等重点事项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专职监管。所得税管理的瓶颈是信息失灵,因此,有必要建立专职监管部门,专门负责加强信息情报的搜集和税源的监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税收数据处理中心,综合各种经济税收信息,统一自动采集、自动储存、自动筛选、自动分析。当前的选择是健全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从产权交易机构、工商部门、公证部门采集重大产权交易、产权变更、经济合同及协议等情况,可以从金融部门采集银行开户、资金流动情况,可以从新闻媒体采集经营发展变化、重要产品上市情况。
建立所得税专业评估体系。所得税纳税评估是对税源监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过程。所得税专业化评估有别于原来的“大一统”评估,评估的精细化程度更高,侧重于收入成本的审核,强调行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应加快建立包括行业税负率、零负申报、财务比率、财务项目分析指标等在内的指标峰值,建立指标警戒体系,将低于警戒值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运用管理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和科学的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分析:找出疑点,指导评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点税源监管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现代管理的机理,也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哲学原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要编制重点税源监管调查指标体系,调查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报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源、税负变化动态。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重大盈亏、资产损失、产权变更、投资转让、破产重组等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并将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税务奖惩的一个重要指标。
严格核定征收。对连续亏损、行业平均利润率低于预警值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行核定征收;对零申报和负申报的企业核定征收面要达到60%以上。
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积极培养一批反避税专家,依靠专家推进反避税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税典型案例,增强反避税工作的针对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反避税工作。对长期亏损或跳跃性盈利又不断扩大投资规模等违反营业常规的企业、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内、外部调查,加强情报交换,做好信息比对和功能风险分析。
大力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切实扭转所得税检查是条“橡皮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所得税检查的刚性。税务稽查的重点、检查的技能逐步从增值税转向所得税,大力培养所得税检查专业人才,探索所得税检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税稽查收入与全部稽查收入要协调发展。
3、推进个体税收管理专业化。
细化个体户户籍管理。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深人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做到基本情况清楚、涉税事项清楚、增减变化情况清楚、停歇业、走逃户、非正常户情况清楚、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