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0 15:16:4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小学生劳动实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家庭劳动;服务自我;激励实践
劳动实践活动是对小学生优良道德品质培养的一种基本途径。目前以学校为主体的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已广泛开展,学校的劳动技术课也参与其中。但是实际中的家庭劳动实践却未被引起足够重视。
现在家庭独生子女较之上代人有相当的优越性,有的不是独生子女的也是留守儿童,家庭大多成为小学生成长的“温床”,长期以来,他们娇生惯养,劳动观念差,动手能力弱,劳动意识淡薄,劳动技能低下,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不良倾向,使学校劳动教育在家庭中丧失功能。因而就必须彻底治理家庭劳动实践这一死角,进行家庭劳动实践可以从以下方面去做。
一、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
在家庭劳动中要让学生自我服务和自我保护,从这种自我服务中加强劳动锻炼,对小学生进行生活自理的培养,使学生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的良好劳动习惯,老师找家长要通过这种教育进行评比、分析,随时加以指导。
二、学习家庭劳动技能
家庭劳动的技能,首先要教给小学生一定的家庭劳动基础知识,如编织、做饭洗衣、房间打扫、室内布置等;再者学校组织学生学习,要选定学习内容,上好专门的劳动辅导课,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家庭劳动环境,让学生自己动手。
三、给学生劳动时间
学生在家不要像小皇帝那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方面,要让学生能在劳动中有空间,家长与学校要为这些孩子制造点儿难题,面临难题时让学生自己独立去处理,让学生自己在劳动空间里学习到技能,以不断来完善自我,养成家庭的事情争着做的好行为;另一方面,脑力劳动为家长提供财政开支,如房子的布置、家庭动物养殖,家长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样既能使孩子有一个爱劳动的习惯,同时也为家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四、激励学生的家庭劳动行为
巩固家庭劳动效果的有益方式必须采用学校与家长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克服学生娇生惯养的不良现象。(1)给孩子一种奖励。在家做得好的学生,学校评出“孝心孩子”,授予称号或奖品。对在家没有完成任务的或者做得不好的学生进行批评。(2)组织学生分组到家进行比较评比,对不学或消极参与家庭劳动的学生适当地给以批评,以纠正劳动行为的偏差,警惕学生的懒惰行为。
关键词 劳动实践 综合能力一、本课题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
(一)研究现状述评
资源县瓜里乡大田完小2009年被正式确定为桂林市、资源县教育局劳动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基地面积共有3亩,开辟了蔬菜种植区、育秧大棚区、苗木区、稻田、鱼塘、瓜架鹏区。今年又拟扩建花卉种植区,并增设蔬菜喷灌系统。其中鱼塘养殖草鱼、鲤鱼、泥鳅;稻田种水稻,套养禾花鱼;蔬菜种植区种植季节蔬菜;育秧大棚区培育菜种。劳动实践基地中的菜地主要按班分块管理,学生自带劳动工具,学校提供种子,肥料,鱼塘、大棚由学校具体管理。县教育局勤工办和中心校主管人员分类指导,学校领导和教师具体主抓,基地收入一部分用于基地扩建,一部分用于该校寄宿生生活补贴,花木用于美化环境,基地集中向小学生普及现代农业科学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与感触农业生产与科研概况,对拓展小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起到积极作用。
(二)选题意义
劳动是创造人类财富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把钥匙。劳动能力是每一个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行为习惯。日本规定小学生每天参加劳动24分钟,英国为36分钟,美国是1.15小时,而我国不足12分钟。劳动教育是对学生进行人生教育的根本,是中小学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途径。卢梭曾说:“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劳动训练,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正常人的生活。”不爱劳动,不爱惜劳动成果,劳动技能和综合能力差的现象在现今农村小学生中还普遍存在。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过度呵护,造成学生劳动上的依赖。严重的重智轻劳倾向,学生的劳动机会在减少,劳动能力在削弱。我们学校的学生虽然都是农村孩子,但由于家长的呵护,缺乏必要的劳动机会。为此,让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二、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
(一)研究目标
1.开展各种花卉、蔬菜、果树等种植,让学生了解一些劳动工具的简单使用方法,掌握一些植物栽培技术。
2.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和珍惜劳动成果教育,在劳动中发展各方面的能力,并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助人为乐的精神品质;
3.开发劳动实践校本教材,形成特色,打造品牌。
(二)研究内容
1.编写出一套既有学校特色,又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绿色蔬菜栽培技术》校本教材,激发学生劳动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2.利用学校劳动实践学生开展季节性蔬菜的种植研究。如青菜、黄豆、南瓜、黄瓜、萝卜、大豆、油菜等,让学生了解农作物的生长规律,学会一些蔬菜栽培的方法,培养劳动技能。
3.探索劳技教学新形式。实现传统种植与创新种植相结合;劳技教材与校本教材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三)主要观点
1.结合学生自身兴趣,掌握种植花苗、蔬菜、树木的一些基本知识,从生活中主动获取劳动知识,发展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品质。
2.以“劳动实践基地”为依托,让学生们在菜地里付出劳动的同时,积累知识,增长见识,体验到劳动生活的乐趣,提升适应能力。
3.通过“劳动实践基地”种植活动,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掌握简单的种菜方法,亲身感受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培养学生乐于帮助别人、尊重别人、与人合作的交往能力。
三、本课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1.以“学生终身发展”为理念,重视劳动技能的培养,传授栽培、种植技术,学做结合,掌握除草、浇水、避免损伤植物的根、茎、叶的正确方法。
2.以“劳动创造美”为主题。通过观看劳技录像、现场种植、菜地观察等形式,让学生初步接触栽培技术,感悟劳动之美。
3.以“劳动体验快乐”为主题。带领学生种植蔬菜、栽种树苗,让学生零距离接触劳动实践,体验快乐,逐渐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二)研究方法
1.实践法: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学生自身的劳动实践,收集信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2.个案法:通过研究小学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实践案例,激发学生劳动意识的形成。
3.总结法:通过各阶段成果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栽培技术,为编写校本教材提供依据。参考文献: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 兼职 劳动法适用
1、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现状及成因
当今社会在校大学生兼职以及在兼职过程中与相对方发生纠纷的频率与日俱增。但在法制层面的尴尬是在校大学生是否能作为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仍存在争议,使得在校大学生的很多权益处于法律保护的盲区。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权益受到侵害并且无法获得良好的充分的救济的现象屡见不鲜,诸如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的报酬严重偏低甚至被比较随意的扣减,在求职的过程中被迫接受很多不合理要求,工作条件环境恶劣,时间长强度大等,以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很难受到充分的保护等等。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立法不够完备。1995年劳动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意见》对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进行了直接否认,使得在校大学生兼职无法适用劳动法。更加遗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明确承认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还有就是在校大学生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他们在兼职过程中几乎很少签订合同,更别说在合同中有队自己权益保护的有利条款。在权益在此过程中受到侵害以后也很少选择司法救济,据调查发生纠纷后维权的大概只有10%,这就更加降低了相关用人单位压榨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成本,使得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的权益更加岌岌可危。当然这也与相关主管部门和高校在这些方面的介入和管理缺失有些关系。
2、在校大学生兼职适用劳动法的法律依据分析
由于时间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在校大学生兼职的形态多为商品促销、餐饮类服务、散发广告单、家教等。其中家教也就是在校大学生被自然人雇请教授其子女相关的课业。这种法律关系从性质上说属于雇佣关系,应该属于合同法的管辖范围。但其他的兼职形态用人单位为非自然人,实质上是符合劳动法调整对象的范畴的,应该适用劳动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排除大学生兼职行为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也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限制大学生的劳动关系主体身份。再者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也符合劳动法理论上适格劳动者的四标准,也就是年龄、体力、智力、行为自由。其次劳动部95《意见》中的规定有它特定的背景,当时的大学生就业包分配政策仍存在,如果把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被视为就业的话,学校就可以不分配工作了,就造成了就业权利的不公,可见初衷是旨在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并且《意见》中明确规定五类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还有家庭保姆,但在校大学生并未在此之列。再者宪法规定了公民平等的劳动权,在校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个群体自然不应例外。最后其实《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就已经开宗明义,要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将在校大学生排除在劳动者的门外,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行为也不适用劳动法的做法恰恰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相悖。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中,谁处于弱势地位再明显不过,因此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的调整保护范围也正符保护弱者的基本法理。
3、在校大学生兼职适用劳动法的可行性建议
将在校大学生一并纳入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可以增加用人单位的侵权成本,从而减少在校大学生兼职期间权利侵害的可能性。明确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可以说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也是在校大学生兼职过程中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和重要凭证和依据。立法还应对违反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法律责任做出具体化规定,明确双方的救济途径和程序。这样可为大学生提供更为便捷有效有利的权益保护途径。和司法途径相比,劳动仲裁在解决劳动纠纷方面具有快速、经济等特点。一旦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等侵权行为,大学生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至于被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大学生兼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加以拒绝。同时立法的完善还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护。要将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纳入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使得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与此同时,加强对中介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甚至进行相关的立法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对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的保护也是重要一环。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实现了在校大学生兼职行为适用劳动法的类别定性。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以小时计酬的,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口头协议有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即可。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终止非全日用工,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上述的这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性其实和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行为几乎天衣无缝的完成了对接。
当然由于大学生兼职劳动身份确实有其特殊性,对应其特殊性在劳动法的适用上也应该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在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方面,大可不必严格以普通劳动者的标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及女职工生育保险等。但是实践中各大高校几乎无一例外都会依法为学生购买了相关医疗保险,而且大学生兼职多半是短期的而且有其不确定性。因此,除办理必要的工伤保险外,其余险种完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大可不必一刀切的强行规定,这也将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将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机会。
总之,将在校大学生兼职的行为纳入到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内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根本的保障,大学生才能通过课外兼职获取更多的实践技能和工作经验,这与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也是完全契合的。
[论文摘要]分割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大学生择业面临着较大的职业选择风险。在职业风险约束下,部分大学生选择等待性或自愿性失业以暂时规避职业选择带来的风险,其目的实际上是为了追求个人职业价值最大化。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并不完善—信息不完全,市场呈明显的分割状态,加剧了大学生职业选择的风险性。转型时期我国劳动力市场呈多元分割状态,许经勇和曾芬任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表现为三个方面:城乡分割、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许经勇、曾芬任,2000)0李健民(2002)认为,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是多重分割交织在一起,即城乡分割、地区分割、部门分割、正式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分割等。本文借鉴赖德胜的提法,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可以分割为城镇和农村两个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市场上的生产部门主要是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企业(乡镇、村及村以下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两大类)。在城镇劳动力市场内部,又可分为两大块:一是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工资水平较高,且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较高的工作稳定性。二是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情况比较复杂,既包括外企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这一部门工资相对较高,待遇比较好,但职业风险比较大,还包括一些小型企业和社区服务部门,这些部门工资较低,待遇比较差,没有社会保障,工作亦不稳定,属于非正规就业部门。由此,我国分割劳动力市场具体可以体现为城乡之间及城市内部行业之间的分割。
为了弄清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在职业风险约束下,大学生职业选择的行为特点及其对大学生失业问题的影响。本文以武汉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为例,对大学生择业行为进行了调查。选取好、中等偏上、中等、中等偏下各4所高校,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55份,涵盖教育学、外语、社会学、计算机、经济学、广告、化学、机械等多个专业。
二、分割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大学生职业选择现状
1.职业价值判断标准
作为一个理性个体,大学毕业生择业的最大愿望是实现职业价值最大化。从大学毕业生择业行为看,其择业标准依赖于对职业价值的判断。以往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调查研究,主要是从工资收入、个人兴趣爱好、福利待遇、生活环境、工作稳定性和发展前景及职业地位和声望等方面进行考察。从个体收益的角度看,可以将这些因素归纳为物质性收益和精神性收益两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个人收入效应和职业效应两个方面,其中收入效应,指的是经济利益,包括直接经济收入和间接影响收入的其他利益。职业效应,是指某一种职业为就业者带来除经济收益外的其他利益,比如地位、声誉、精神享受等。
为了很好地揭示职业选择及其风险之间的关系,从个体收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当代大学毕业生职业价值观的特点,本文选取了大学毕业生择业过程中趋同性较高的“职业收入”、“职业转换成本”、“职业声望”和“职业环境”4个因素作为大学毕业生职业价值构成的主要指标。
2.城乡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择业现状
体现城乡择业行为的标准主要是“是否愿意去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统计显示,愿意去西部或农村地区就业的大学生占的比例并不高,仅占21.9,而不考虑去农村或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的比例占24.5。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有较多的大学生会考虑去西部或农村地区就业,占到了总体比例的53.6 % 。
在影响去西部、农村、基层就业的主要因素中,各因素所占的比重依次为:没有发展前途(42.6 % ),环境不好( 39.8% )、待遇差(39.3% ),信息不灵通(32.8% ),户口障碍(27.2% )。调查结果和大学生择业特点基本符合,即“个人发展前途”或“单位发展前景”是大学生择业的第一要素,“工作环境”及“待遇”紧随其后,“户口障碍”因素所占的比例虽然不是很高,但仍是影响大学生去西部、农村及基层就业的重要因素。
3.行业性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择业现状
劳动力市场的行业性分割体现在不同的单位性质上,本文以“最想去的工作单位”以及“影响择业的主要因素”为选项对大学生择业行为进行了调查。
“最想去的工作单位”:包括6个二级指标,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前三个单位属于收入一般、风险较低的职业,后三者属于高收入高风险的单位,其中乡镇企业在不同的地区情况完全不同,在多数人的观念中仍然认为乡镇企业收入一般,且风险较大工作稳定性较差。从大学生择业行为看,30.3%的大学生选择了事业单位,40.1%的大学生选择了国有企业。选择党政机关和民营企业的大学生斗匕例持平,分别是14.1%和15.0,虽然党政机关工作较为稳定,但进入相对不容易,民营企业进入门槛不高,但职业风险也相对较高。外资企业职业风险较高,但收入也较高,是大学生青睐的类型之一。乡镇企业收入低,环境差,大学生对该类部门的认同比例较低,仅为2.6。
在影响择业的因素中,个人发展前景(73.0% )、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71.6% )、单位发展前景(51.1%)分别排在前三位,工作的稳定性(35.8% )、工作所在地及其环境(31.7%)、解决户口问题( 24.8%)紧随其后。
三、分割劳动力市场上大学生职业选择的风险性分析
(一)分割劳动力市场职业选择面临的收入风险
1.城乡及行业收入差异与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我国城乡收入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几乎一直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按现价计算,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农民高出1578元,2004年高出6486元,2006年高出8172.5元。也就是说,在过去17年期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扩大了近10倍。
从城市内部各行业部门收入水平看,由于各部门工资决定机制的不同,其工资水平也呈现出了较大的差异,具体可以从城市体制内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来分别加以考查。首先,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其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资制度,工作稳定,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完善。其次,在体制外劳动力市场上,以外企、软件业等知识技术密集部门为代表的体制外劳动力市场,其管理体制中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较为明确,就业者普遍能够获得较高的工资。而以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为代表的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不高。
我国城乡及城市内部行业间收入差异明显,己经构成了一定的劳动收入风险。对于风险厌恶型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为了分散城乡及行业部门间的劳动收入风险,大学毕业生不会选择进入农村劳动力市场或者城市体制外次要劳动力市场,而愿意进入收入水平较高,风险性较小的城镇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 2.职业转换成本及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职业转换成本,也称工作转换成本,是指一旦就业后想要离开原单位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接受成本,工作离开成本、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
在我国乡一城职业转换中,职业接受成本和职业离开成本是次要的,主要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很高。在农村和乡镇,大学毕业生十分稀缺,就业单位一般不会轻易让其流失,通常以漫长的工作年限和高额的违约金等显性或隐性的约束,防止人才流失。大学毕业生一旦选择农村劳动力市场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被“锁定”在农村,风险成本较高。
由表3所示,我国带户籍人口流动的比例非常低,其中还包括了大量的升学户籍流动和从城到乡的流动等。可见,户籍制度实际上使大学毕业生一旦将户籍迁到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在短期内要再迁回大城市的风险相当高。
在城市内部行业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职业转换的接受成本是很高的,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那些交通费、邮费、电话费、报纸的广告费等。间接的成本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工作搜寻所花费的时间内一个人可能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或收入:另一方面的机会成本更加重要,这就是决定放弃当前的工作机会继续进行搜寻时所放弃的收入。职业转换成本越高,大学生可能面临的损失越大,风险性也越高。
(二)分割劳动力市场上职业效应的比较与职业选择的风险性
1.职业声望的比较及其为大学毕业生带来的效应和风险
职业声望是人们对不同职业的价值评价,从事不同职业的社会成员,会因其职业地位和职业声望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威望、权力和财富,故社会成员谋求职业地位较高、职业声望较好的职业是个体获得心理满足并肯定自己社会价值的必然选择。
根据现代风险观,不同职业选择为个人带来的声望及地位的“损失风险”亦不相同。在本次的调查过程中,选择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的大学毕业生人数分别占到了前三位,而选择去乡镇企业的仅占2.6%。同样地,一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去沿海地区,而愿意去农村、西部等基层地区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连1/4都不到。除了收入差距的原因之外,职业的社会声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大学毕业生是我国人才层次中较高的一类,去乡镇企业或者农村、西部等基层单位工作难以让大学生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肯定,一旦选择在该类地区或行业工作将面临较高的社会声望及地位的“损失风险”。
2.职业环境的比较及其为大学毕业生带来的效应和风险
‘职业环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从其为个体所带来的效应看,它包括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两个方面,其中工作环境主要是指物理环境,包括工作单位的硬件设施、环境美化以及工作地区的自然条件等;人文环境主要指社会环境,包括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礼仪、人际关系和安全环境等。
在我国,农村一直都是落后的代名词。多数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生活环境、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乃至文化氛围的建设依然较为落后。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高密度人口、建筑、财富和信息已经成为城市的基本特征。城市不仅基础设施良好,硬件设施完备,而且城市中多种生活方式、文化观念并存,文化交融速度较快,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视野更加宽阔。
城市内行业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上,以国企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内劳动力市场和以外企等知识技术部门为代表的城市体制外主要劳动力市场,其工作条件较为优越,企业文化氛围良好,完善的培训体系能为个人提供不断向上发展的机会。
中原油田教育培训中心史宗武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劳动课大纲》(试用)指出:“小学劳动课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自身服务劳动 、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的教育和实践,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培 养正确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及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把逐步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劳动 习惯作为小学劳动课的教学目的之一,足可以看出教学大纲对习惯问题的重视。众所周知,习惯是在长时间里 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它对于人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著名教育家叶圣陶 先生曾指出:“养成良好习惯,直到终身由之的程度,是一条规律。”(《叶圣陶序跋集》第307页)魏书生认 为,“学生一旦养成了这种良好习惯,就像冲破种种阻力进入空间轨道的飞行器,基本可以靠惯性自行运转了 。”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说过:“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培根论人生 》第24页)。英国教育家洛克则把习惯当做培植人生幸福的根基,他指出:“事实上一切教育都归根结底为培 养儿童的良好习惯,甚至一个人的幸福也往往归结于自己的好习惯”。(《教育漫话》第32页)因而,我们必 须重视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这 就明确规定了我们的教育培养目标首先是“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作为“建设者和接班人”,肯定应该是一个 劳动者,不进行劳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不可思议的,俄国教育家乌申斯说过,“教育不但应当培养学生 对劳动尊敬和热爱,它还必须培养学生劳动的习惯,因为认真严肃的劳动经常是艰苦的”。“教育应当培养对 劳动的习惯和爱好,他应当使人能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劳动。”(《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所以,我们 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小学是学校教育的起始阶段,对于人生习惯的养成有着重要的 奠基作用。从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就可以使人受益终生。如果形成了不良习惯,要想改过来则谈何容易,会 让人一辈子吃亏。现在的青少年学生,可谓是用蜜水泡大的,家庭生活条件的日益优越,工作现代化程度的不 断提高,反而易使他们的劳动意识变得淡薄。石油,这个本来靠艰苦创业起家的行业也未能例外。特别是现在 的小学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特殊的身份使得这些“小太阳”、“小公主”倍受宠爱,简直爬上了“贵族 ”地位。如果不从小学阶段入手培养他们良好的劳动习惯,无论是对他们本人,还是对于国家、民族的前途和 命运,后果都将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把逐步培养小学生的良好劳动习惯列为教学目的之 一非常正确,十分必要。然而对于其形成却并非易事。根据大纲对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规定及教材对教学 内容的安排,从经一事长一智的角度考虑,通过小学一节节的劳动课教学,是能够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基本的 劳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具有正确的劳动观念以及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的,而良好劳动习惯的培养却 不然,它需要长期持之以恒的有计划的艰苦严格的历练,而无法通过一、两节劳动课,几次活动或一时一事如 愿以偿。所以,我们在小学劳动课教学中,要以知难而进的精神,把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当做一项重要 的课题下苦功夫抓好。
一、全面理解大纲教学目的中各要素间的关系
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规定必须达到的教学目的包括多项,其中良好的劳动习惯与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的 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之间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学生一旦初步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劳 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具备了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就会更有利于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 而养成了良好的劳动习惯,就必然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热爱劳动和 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在小学劳动课教学中,对大纲教学目的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要辩证统一地看待,不可把 它们彼此割裂开来。但是小学生初步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逐步具有了正确的劳动观念、热爱劳 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并不等于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劳动习惯。所以在落实教学目的中使小学生初步学会一 些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等内容时,决不可以偏概全,就轻避重,使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流于形式。
二、系统把握、使用教材
循序渐进既是学习的一般规律,也是培养良好习惯的必由之路。良好习惯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 经过一个由易到难,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的渐进过程。我们中原油田所用的小学劳动课本是由河南省教委 教研室依据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编写的。课本把大纲规定的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简单的生产 劳动等内容有计划地分别编进了各册课本中,把课本中的同类内容按照年级由低到高的顺序综合排列,就分别 构成了上述四项内容的教育和实践的序列。因而,按此教材教学是有利于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培养的。问题在 于小学劳动课教学一般是一学期使用一册课本,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如果教师只是满足于孤零零地教好一册册 课本,而不注意教材内容的前后联系,那么,就等于隔断了构成小学生良好习惯的链条。因此,教师在使用小 学劳动教材时,要注意瞻前顾后,系统地整体地驾驭教材,发挥教材所具有的训练序列优势,使小学生良好劳 动习惯的培养具有连续性、渐近性。
三、认真搞好劳动实践
劳动实践是形成良好劳动习惯的基础和前提,良好的劳动习惯只能成之于长期的经常不断的劳动实践的磨 练和积淀,仅凭纸上谈兵的说教是无济于事的。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在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指出:“在 劳动课教学中,劳动实践是进行劳动教育的基础,劳动课要以劳动实践为主,寓思想教育于劳动实践之中…… ”因此,我们要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必须重视搞好劳动实践。小学劳动课教师在劳动课教学中,要注 意讲明每次劳动实践的目的和意义,以增强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的兴趣和自觉性。要想办法指导学生在劳动实 践中学会运用学到的基本劳动知识,并形成一定的技能,从而尝到成功的愉悦。应注意启发学生体验劳动的感 受,并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小学生在劳动实践中获得多方面的收益。要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艺术,克服种种困 难,为进行劳动实践积极创造条件。必须坚决杜绝像进行语文教学那样只让学生读课文、背课文的现象,切实 组织指导小学生搞好劳动实践。
四、广泛开展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小学劳动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丰富多彩的劳动实践,将更加有利 于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指出,教学中应注意“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做到课内课外 相结合。要在课外组织劳动项目兴趣小组,如编织、刺绣、烹饪、种植、饲养、小木工、缝纫、科技制作和科 学小实验等。”应注意“加强与社会和学生家长的联系。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到工厂、商店、农村参 观,开阔学生的视野。有些劳动项目,可以组织学生回家实践,在家长指导下,学会操作技术”。总之,通过 开展课外活动培养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潜力很大,一要做到紧密联系教学实际,开展活动目的明确,计划性 强,不加重学生负担;二是注意与其他的活动,如班级大扫除,少先队组织的参观调查活动等结合起来,收到 一举多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完善劳动课考核办法
劳动课考核是把握劳动课教学质量,为进一步改进教学提供客观依据的重要手段,对教学有着重要的导向 作用。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在“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指出:“劳动课要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 学生的劳动态度、所学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以及劳动成果的质量等方面。劳动表现应写进操作评语,劳 动课成绩应记入学生成绩册。”这些办法对考核学生学会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及热爱 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诸内容应该说是可行的,但是,却难以把握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的养成情况。因此 ,为了全面落实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就需要我们探索考核小学生良好劳动习惯养成情况的办 法。例如关于小学生进行家务劳动的习惯,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规定,小学低年级在家务劳动方面要学会铺床 、叠被等,这些内容在本年级段当然应该考核。对于小学中年级,大纲规定在家务劳动方面要学会洗餐具、茶 具等。在中年级劳动考核中,除了对洗餐具、茶具等进行考核外,对低年级学过的铺床、叠被等也仍应予以考 核,以防止出现小学生学一样做一样,做过了就拉倒,到头来只做最后学的那一样的被动局面,从而促使小学 生把有关的家务劳动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小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就考核人而言,可以因内容 不同而异。如考核小学生参与家务劳动的习惯,就应该向学生家长负责。届时劳动课教师可以将小学生家务劳 动考核表交学生家长填写,表中宜列上学生所学过的全部家务劳动内容,如铺床、叠被等,每项内容下再分几 种情况,如依次分为“经常”、“比较经常”、“偶尔”、“无”等几类,让家长根据学生的家务劳动表现在 表中打“√”。这样,劳动课教师就可以大致了解小学生参与家务劳动的情况。当前有些小学生在学校劳动表 现很积极,如扫地、拖地等不怕脏、不怕累,虽然是同样的活而在家里却视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事, 自己绝对不肯干。因此,让家庭甚至社会参与一定的劳动课内容考核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