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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2-19 11:21:00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篇1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确立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方针,贯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坚持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信息化软环境为保障,按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系统各个领域的应用,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为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实现快速崛起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总体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各县区局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逐步联成广域网络。

(二)需求主导,应用为主,稳步推进。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重点推进办公应用系统和各种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尽快发挥效益。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入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要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使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衔接、相配套,避免重复建设。

(三)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要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凡有国家标准的,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应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只有统一标准,才能实现全系统上下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在市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转和信息保密。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网建设进度,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全系统内的计算机联网,并与市政府、省司法厅实现互通互联;逐步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在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反映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建立内部局域网。市局在机关各处室,各县区司法局在局机关和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之间建立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络,实行网上办公,实现资源共享。

2、建立全市系统远程信息网络。在建立内部局域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市局信息网,实现市司法局与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直属处所远程联网,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3、建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市局建立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与省厅会议中心联网;各县区局建立电话会议系统,实现三级会议系统互通。

4、建立司法行政网站。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和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为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局办公室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技术标准;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全系统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篇2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9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遇到的问题

1、平台过多,不便操作。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政法专网等多个平台,不同的信息必须通过不同的平台进行报送,一方面是需要切换平台,重新登录,实际操作多有不便,另一方面是各种信息要求报送时间不统一,过于分散,不便操作。

2、资源无法共享,造成工作不便。目前我们的司法行政专网虽已建立但无法实现与监狱,公安等部门的资源共享,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平台复杂,操作困难。办公人员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目前基层司法所的队伍还有待壮大,现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年龄比较大,对于电脑操作方面几乎没有经验,学习起来也十分困难,加上网络平台比较复杂,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4、多个运营商,维护成本高。市局与我局局机关之间的联络采用的电信运营商,我局局机关与乡镇司法所之间的联系采用的是移动运营商,多个运营商同时使用造成了运行成本高,运营商之间互相推诿,处理问题效率不高,此外,多边缴费,维护成本也过高。

三、信息化建设有关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的便捷途径,是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有效手段。

2、整合各平台,提高利用率。平台多、难操作,建议将各个平台整合到一起,尽量将报送各种信息的时间集中到一起,在一个系统中就能集中完成对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利用率,也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效率。

篇3

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及今后发展规划

近年来,特别是自20__年9月司法部下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司发通[20__]095号)文件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在计算机硬件建设、干部电子政务培训、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使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已初具雏形。一、我局“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状况

(一)计算机硬件建设有了较好发展

市司法局硬件建设有了发展。目前已配置了办公用电脑17台,服务器1台,影音设备1套,摄像机3台、照相机1台,现已开通了全局各办公室的宽带网。

(二)注重干部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

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全局干警参加人事局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以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注重信息化管理干部的培养。据统计,我局大多数干警都能够较为熟练地操作计算机,仅去年就有5人参加了电子政务和计算机技能培训班,全部取得合格证书。

(三)信息化建设推动了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使信息资源全方位共享和流通。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使机关办公人员及时掌握各方面动态,努力做到办公的高效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是依靠信息化建设使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了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正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通过建立__司法行政网(),开通了与公众互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了对外宣传,拓宽了服务领域。

(四)我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

二是信息化基础建设还很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滞后。

三是缺少统一规划和指导,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等。这些都制约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整体效益的发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

二、我局“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应用已经普及应用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门,成为国家事务、经济建设等重要领域管理中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社会问题大量出现,社会矛盾日显突出和尖锐,我市今年提出“构建和谐__”、“建设法治__、平安__”等等,任重而道远。作为宣传、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主阵地和依法治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重要力量的司法行政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改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司法信息服务,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一)任务和目标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网络,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目标是: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与省、市、县(区)司法局之间的计算机联网;逐步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同时,开发适合司法行政系统业务需要的应用管理软件,对电子信息资源进行管理,高效率、高质量地为局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司法服务。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二)网络构成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结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分为三个部分:

1、内部办公网络(内部局域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本单位建立内部计算机网络,同时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开发相应的内部办公软件,为本单位的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计算 机网络互联。市、县(区)司法局逐步实现与当地政府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3、条件成熟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政务公开、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服务、1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三)实施规划

1、指导方针和原则。系统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高起点着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在系统建设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

⑴统一与分散相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导下,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相互联成广域网络。

⑵系统建设中,大力推行标准化,以加快建设进度和提高系统功能。

⑶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资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持续开发投资、推广应用;信息资源的开发管理;机关业务人员的应用培训等。

⑷边建设,边应用,边见效。在建设中要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注重实效,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逐步完善。

⑸促进信息共享,确保安全保密。系统的特点是相对封闭,一是实行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二是在统一安排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三是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转安全和信息保密。

⑹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系统建设中,务必注意节约,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运用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注意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的衔接与配套。

2、进度。系统建设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__年):完成总规划,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初期调研工作,开展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开展基础软件的开发工作。

第二阶段(20__年):完成节点系统局域网建设,实现系统设计功能。部分节点系统进行局域网间互联,实现信息传递。开发部分管理应用软件。

第三阶段(20__年):全面完成各节点系统局域网间互联,基本建成在广域网支持下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系统。

篇4

打开电脑,会见……

这样的情景出现在银川监狱,它的专业名称是“远程视频会见系统”。

2011年5月份,银川监狱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这是全区5所监狱第一家远程会见的试点单位。”据银川监狱的范警官介绍,银川监狱已与西吉吉强镇、西吉兴隆镇、金凤区良田司法所建立了远程会见系统。主要是为家远的、年龄大的服刑人员和条件困难的人群提供便利,节省会见成本。范警官说:“目前,已会见50多次,得到了服刑人员及家属的一致好评,利于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近年来,银川监狱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积极促进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的应用,使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两个基础(IP监控网络基础及信息网络基础)、一个平台(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两个体系(业务工作规范化和信息系统标准化体系、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四大应用系统(监管安全防范数字信息系统、管教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办公自动化及公文交换系统)的构架基本搭建,监狱信息化成果得到了稳步推广。

自2009年截至目前,银川监狱信息化建设共投资1000余万元。

其实,银川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大背景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三大战略”的有力推行,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三大战略”工程之一。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经过3年多的发展,目前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5000万元筑就“安防”

现代化的设施为监所再筑铜墙铁壁,使之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监狱、劳教所的安防技术水平,全区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建成10个指挥中心,新增监控摄像头2950多个,重点建设了监狱劳教场所微震侦测系统、综合布线、对讲系统、机房改造、网络广播系统、监舍门状态监测系统、AB门智能联动系统、安检与门禁系统、计算机内(外)网系统、数字化(IP)监控及监狱安全管理系统、IP存储系统、无线电应急通信网络、VOIP语音系统、IP有线电视系统、LED显示、视频会议系统及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有效保障了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综合视频,方便快捷

现在,各市、县(区)司法局的负责人不用舟车劳顿,赶到银川参加各类司法行政会议,他们坐在办公室里便能“出席”会议,对话“银川”。

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只是综合视讯系统的一部分,通过全高清硬件设备,实现了区厅到厅直属单位、各市、县(区)司法局的1080p高清视频会议。还可以通过软件与硬件对接的方式,实现从司法厅到全区各市、县(区)司法局及各乡镇司法所的综合视频应用。

该系统还可以将监狱、劳教所视频监控图像进行整合,实现可视指挥调度。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可视调度系统快速调度监狱、劳教指挥中心高清视频图像,同时还可以调度事发现场的视频图像,供领导决策指挥。此外,系统还可以实现远程培训、远程视频会见、罪犯、劳教人员的远程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厅机关各处室与基层业务单位的远程会商等应用,为司法行政多元化应用提供多手段技术保障。

目前,通过该系统已进行了多项应用:召开了视频会议、开展了远程视频会见、远程培训、远程指挥调度等,取得了明显效果。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2011年12月,“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平台在全区开通。

这是宁夏司法厅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原有法律咨询专线进行的升级改造。现在“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已成为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平台设计了知识库、法律库、人才库三方面的后台支持,及时、准确、便捷地为群众解疑释惑。另外,还通过与公安“110”、政府“12345”、工商“12315”等专线实现联动,形成了维权合力,克服了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出来的矛盾纠纷,直接与各调解组织协调,统一接待,归口管理,及时化解。

自2011年年底开通至2012年11月底,“12348”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已接听12000多个咨询电话,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及时解答了百姓的法律疑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键盘上的办公室

办公网络化已是办公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按照“司法行政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建成了厅至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全区各监所的三级网络和覆盖市、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全部结点的四级网络,打通了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信息通道,成为全区司法行政业务的核心节点,各直属单位和各市、县、乡司法行政系统通过该网络实现对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的共享。

通过自主研发全区统一的办公平台,实行网上公文流转、绩效考核、考勤管理、备装管理、廉政风险管理、文件传递、博客交流等,提升了办公效率。

篇5

关键词:司法信息技术;课程体系;体系构建

司法信息化发展有助于司法机关开展信息化工作,特别在监狱系统中用于犯罪现场的调查取证,有助于罪犯现场管理,有助于对罪犯产生威慑作用,达到科技强警的效果。开展司法信息化建设以来,我国司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绝大多数司法机关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化办公系统等。司法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状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司法信息化发展的步伐,不容否认,缺乏司法信息技术人才是影响司法信息化发展的瓶颈。

一、司法信息化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

政治素质合格、品德良好、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较强、具有丰富司法信息技术基础知识,掌握司法系统网络组建、应用与维护等职业能力与技能,在公安、监狱、劳教、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政执法、企业等单位的信息技术部门从事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和安全防范技术方面的技术与管理人才。

2.培养规格

具有本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英语、应用写作等基础课程的知识储备。具有从事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能力、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良好,政治素质合格,热爱劳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就业领域

通过前期课题组在各司法系统的调研,结合基层干警的意见,确定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人才面向的主要单位包括司法系统、社会企(网络、软件等公司)事业单位等;面向的主要部门包括司法信息中心、网管中心及相关部门;面向的主要岗位包括司法图像处理、网站建设、网络组建与维护等岗位。

根据前期的调研结果和岗位的能力要求,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确定司法信息技术专业学生三大技能培养,即司法网站前台美工、司法网站后台开发、司法局域网管理与维护。其中,司法网站前台美工领域主要包含图像处理、网页制作、动画制作等工作岗位;司法网站后台开发领域主要包含编程语言使用、数据库运用、站点开发等工作岗位;局域网网络管理与维护领域包含局域网组建维护、安防管理等工作岗位。

三、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课程体系构建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考虑行业需求,按照各类文件,考虑学生层次,本课题组构建“任务驱动”、“三领域”课程体系,即以工作任务为核心,在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和拓展学习领域构建司法信息技术专业教学课程体系。

1.公共学习领域

公共学习领域课程开设是为了培养司法信息技术人才具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使学生具备较好的文化素养、较高的技能水平和良好的身心素质。

基于上述目的,结合各类文件的要求,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基本素质包含课程有:入学教育、军训(国防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形势与政策等必修课程。

2.专业学习领域

专业学习领域开设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司法信息技术专业所需知识,具有司法信息技术职业所要求的能力和素养。

专业学习领域主要包含两大专业技能模块和一大警务技能模块。专业技能模块包括网络组建与管理、网站建设等内容,主要有photoshop、网页制作、编程基础、数据库、站点开发、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法、安全防范等专业课程;司法警察技能模块课程,主要包含监狱学基础、监狱信息技术应用、散打、擒拿等课程。

3.拓展学习领域

司法信息技术专业的拓展领域主要包含勤务以及前沿的专业选修课程。通过学习,以及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知识,还要掌握治安管理工作、交通指挥与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值庭、执行、押解、安检、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企事业安全保卫工作的专业知识。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巡逻、盘查等治安勤务能力,提升治安案件查处能力及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管理的警务能力,提升押解、看管的警务能力及参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执行的警务能力等。

参考文献:

篇6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编制的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办公室,Email:,联系电话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以提高能力、追求卓越为目标,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宗旨,及时规范开展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年我局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置了分别位于金山区朱泾镇东林街160号的金山区档案馆、位于金山区石化卫二路428号金山区司法局本部两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网络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一)领导重视。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金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区局工会主席及7个职能科室组成,切实保证了政务公开领导力量。局党政领导班子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张希泽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民有所求我有所应”要求,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等工作塑造司法行政阳光形象,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由于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司法局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有力推进,已经连续三年保持大幅度增长,20*年主动公布政务信息48条,比20*年增加了70%,比2005年增加了167%;此外还结合重点工作公布了调整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等5条服务类信息。

(二)机制健全。切实执行《金山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1、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是一支多兵种、多层次、多职能、工作幅度宽、战线比较长的综合职能队伍,在金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区司法行政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2、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区司法局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3、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新。4、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区局各业务科室、各综合科室、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5、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兢兢业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1.做好查问点工作,区司法局本部及所属7家律师事务所、2家公证处、1家法律援助中心及11个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司法所都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问点,方便市民查问。

2.做好目录编制及资料移交。区司法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及时有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规范移交区档案局。

3.做好受理场所建设。区司法局按照规定,有2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场所,其一在朱泾镇区档案局本部,其二是区司法局办公室,区司法局领导还拨出专款对档案阅览室这一重要场所进行装修,不断改善受理场所的环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咨询服务类信息情况

(一)概况:我局截止20*年12月,几年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提供咨询服务类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年度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48条,比20*年增加了70%,比2005年增加了167%;;新增的咨询服务类信息5条。

(二)分类: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1)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为《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局领导班子行政工作分工的通知》;(2)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其中业务类1条,为《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山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为《金山区司法局20*年工作思路》等;(3)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0条,根据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业务类信息分为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基层工作、法律服务3大块,为《金山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其他类信息14条,根据区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重要信息有:局领导有关重要讲话、有关人事任免、有关表彰决定以及各类非常设机构领导小组成立和调整等。

(三)重大事项

20*年是金山区司法局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快速发展、全面提高的一年,取得了法宣工作全市第一等诸多好成绩,在政务信息中的体现就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重大事项比较多。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0条,主要有:(1)结合金山区“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与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公布1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司[20*]48号)。(2)结合法制宣传教育这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金山司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公布相关6条重要政务信息。即《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副书记、区长吴尧鑫对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批示的实施意见》(金法宣办[20*]4号),《20*年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金法宣办[20*]2号),《关于组织开展金山区20*年法制摄影作品和农民画法制作品创作征集大赛的通知》(金法宣办[20*]6号),《关于在本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民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金法宣办[20*]7号),《关于印发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金法宣办[20*]9号),《关于继续在本区来沪人员中开展“建设平安金山、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集中性、阶段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金法宣办[20*]16号)等。(3)结合20*年年度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年检的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20*年度通过年检法律服务机构暨注册执业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的4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律师事务所暨注册执业律师》,《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公证处暨注册执业公证员》,《金山区20*年通过年检基层法律服务所暨注册执业基层法律工作者》,《金山区20*年注册公职律师》,方便市民在依法维权和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在本区经过年检的法律服务机构聘请到合格的专业法律人士。(4)结合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5条重要政务信息。即《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山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金司[20*]61号),《关于表彰20*年度金山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金司[20*]9号),《关于印发20*年金山区社区矫正达标街镇(工业区)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司[20*]26号),《关于加强我区基层司法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金档[20*]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关于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司[20*]49号)。(5)结合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发生变动的重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1条重要政务信息。即《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局领导班子行政工作分工的通知》(金司[20*]39号),总计1条信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任命,20*年6月金山区司法局调整党政领导班子,信息明确告知了局领导的具体业务分工。(6)结合区司法局其他大事项,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3条重要政务信息。如《关于印发张希泽局长李秀芳副局长在金山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金司[20*]30号),《金山区司法局关于落实20*年金山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分解任务的实施方案》(金司[20*]33号),《金山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年“三个一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司[20*]12号)等。(7)同时,我局根据司法行政业务的迅猛发展,及时对“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历任主要领导人任免情况”等6条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四)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无。

(五)便民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继续做好5方面工作:及时在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在金山网景、金山区政府网站与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作了专门链接;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政务信息;在金山区档案馆、金山区司法局本部设立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告栏等。

在便民服务上,我局进一步做好10项工作:设置“最新公开信息”专栏,方便市民查阅最新信息;公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文;《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对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18个问题进行解答;开辟“咨询服务类”信息专栏,对不属于我局职责但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3条信息以“咨询服务类”信息公布;开设“信息检索”专栏,方便市民网上检索政府信息;开设“网上申请”专栏,方便市民网上下载政府信息申请表格或者直接网上申请;增加网上申请“电子邮件客户端”使用说明,方便对网络较为陌生的市民正确进行网上申请使用电子邮件;开设“年度报告”专栏,方便市民对我局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有效监督;设置“友情链接”专栏,方便市民登陆金山区政府网站、上海市司法行政网站等相关网站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无。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99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其他类和咨询服务类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兼职工作人员1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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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整个法院比喻一个人的话,各业务部门就是人的手与脚这些行动器官,那么司法政务就是人的神经系统,领导层就是人的大脑。司法政务对内作为连接各业务部门信息中枢神经系统起着对领导层意志的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依照领导的决策意志组织实施组织部门;对外而言司法政务系统需要积极的对外获取外部信息,感知外部世界,将外部信息系统反馈到人民法院内部中,上传至法院的领导层决策层,适时而变,因应对策,同时也将法院的信息传递到外部世界,代表人民法院形象,输出价值判断与法律价值判断。司法政务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管理性、服务性工作部门,也是遇事协调机构,在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沟通协调内外的重要作用。同时司法政务系统是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是一个信息获取、传递、、组织实施的综合信息体系;传统的以纸质的文字、图形的方式传递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在现代化社会信息化社会下对人民法院政务系统的高要求了,以网络化、计算机化的综合信息处理机制是适应人民法院司法政务系统发展与创新的必由之路,将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政务保障。

【正文】

一、司法政务的概念与内涵

1.司法政务的概念

司法政务是人民法院专门机构处理与法院相关联的内外部行政事务、以及与案件审判、执行相关联的司法行政事务。

司法政务的内涵包括:人民法院同级、上下级内部行政事务;政府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因公形成的行政事务;其他人民团体或组织因行政关系形成的行政事务。

2.司法政务与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对政府职能形式、职能结构以及职能履行能力都有重要影响。电子政务丰富了政府职能的实现形式,使政府职能由管理转向服务,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政府职能,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政府职能,电子政务通过提高政府能力增强了政府职能履行能力。

电子政务的作用有:1)电子政务丰富了政府职能形式;2)电子政务创新了政府职能结构;3)电子政务通过提高政府能力增强政府职能履行能力。

司法政务涵括了电子政务中的大部分内容与要求,但是司法政务与电子政务还有着显著的区别与特殊性,表现在:1)司法政务是人民法院的内外部政务实施工作,具有专有性;2)司法政务是以司法工作为主线的,具有法律性;3)司法政务同时具备行政事务的性质与司法工作的性质,具有双重实施性。

二、司法政务的机能

1.司法政务的功能机制

司法政务的功能机制内容有:1)信息的获取机制;2)信息分析机制;3)信息传输机制;4)信息机制;5)信息事件决策实施机制;

2.司法政务功能机制的产生与来源

司法政务功能机制的产生源自于人民法院司法政务在行政事务处理中的实际需要,其最终的渊源是由人民法院内部的一系列内部职责分工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分工所产生,其职能大小与职责由法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职能文件所定义。

三、司法政务的平台机制

司法政务机制的机能实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与信息技术与信息科技作为硬件支撑平台,人民法院内部所规定的各种行政制度就是司法政务机制运行所必须的制度平台。

1.司法政务信息的获取与处理机制平台

司法政务的核心组织机构是人民法院办公室,它是是组织、协调和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任务繁重,职责重大。而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神经中枢最首要的任务是信息的畅通,需要对重要问题与事件具备非凡的政治敏感性与责任感。

司法政务的工作内容就是对信息的获取与处理,办公室作为人民法院联系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中各业务部门的信息核心机关,需要对上下级法院的各种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对各审判业务部门在业务中形成的各种信息进行了解评估,汇总数据,对比数据,分析数据,从数据与单一事件信息中发现问题,上报决策机关(院党组)作出相应的决策。

2.传统的以人为核心的司法政务的预警体系的优点与缺点

司法政务信息处理的传统方式是汇总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推出结论,这种处理方式我们一般称之为“事后诸葛亮”,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事件发生后通过数据统计或分析的方式推导出结论,往往这种信息处理方式都是事后的而非预警的。

对数据信息与事件信息的发现与评估对政务系统的人的要求是非常之高,需要政务系统的负责人具备非凡的政治敏感性;一方面政务系统的负责人需要对最高人民法院、区高级法院的年度法制工作策略有深厚的了解,知悉法院各项业务工作的重点与核心,知悉当前法院工作的重心与核心;另一方面也知道院领导对本院业务工作的工作重点在那里。而以人为政务处理的核心就必须存在个人缺陷的问题,人的心情波动或是工作、生活上的波动都会影响到政务系统运行,以人为政务核心的传统方式是不符合现代社会对政务系统高效、稳定运行的要求的。

3.信息系统为核心的政务系统

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用信息化数字网络化武装人民法院的要求,强调要向信息化要效率,改变单纯以增加人的数量的方式解决在现代社会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而产生的审判压力的问题。电子政务作为法院司法政务的重要形式对法院职能形式、职能结构以及职能履行能力都有重要影响。电子政务丰富了法院职能的实现形式,丰富了司法政务职能的实现形式。

信息系统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以电脑网络为信息载体,以制度规章为运行规则的综合性政务体系。它直接吸收优秀政务管理人员在信息系统管理中的做法与方法,以信息网络为载体,以大规模集成电路为方式,用人工智能为核心进行模拟人工判断,集中信息管理与处理的全新政务管理方式。

在没有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的信息处理机制之前,所有的法院工作信息处于一种单一的、片段的化的信息工作状态。各业务庭的各业务部门在工作中产生的法院政务信息以一种单一化片段化的形式存在于法院部门当中,信息的沟通缺乏统一的渠道,当有调研任务的时候,相关的政务工作信息才能得到暂时的一个时期的汇集,而且由于汇集的时期过晚,往往错过了最佳的信息反应的时间。法院的决策往往都是马后炮式的决策,而这种决策直接体现出来就是惩罚形的决策,即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与情况进行处置,并通过对事件的处置对将来可能出现的类似的问题进行一般性预防。

司法政务信息系统能在日常的信息处理中以模拟最优秀的信息处理人才为基准,直接将法院工作的年度目标与日常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工作中发现闪光点,找到问题关键点,对法院业务工作产生的信息实施动态信息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不足与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配合信息系统的即时处理机制与院领导及时决策机制就构成了完整的司法政务信息综合处理体系。

当今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为法院政务工作的一个全新的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集中式的、分类式、预警式的信息处理模式已经悄然来到,法院不应当拒绝信息技术革命的成果,而应当将其为我所用,法院的信息处理模式理应走入信息化、网络化,原来信息单一处理机制必须改变,集中式的、分类式、预警式的信息处理模式是法院的信息处理工作模式的必然要求与创新之路。

四、信息化、网络化司法政务的行动平台

1.信息化网络化司法政务行动平台

司法政务工作是人民法院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和安排各项具体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法院的各个职能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加强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保障审判机关这台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职责。在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中发挥重要的决策、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

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的司法政务管理职能,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提供坚强的行政支撑和后勤保障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工作改革的重要目标。司法政务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管理性工作、服务性工作,也是协调性工作,在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因此,司法政务建设是关系法院事业兴旺的一件大事,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政务部门首先应当从规范抓起、从管理抓起、从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抓起,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根本性、方向性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才能有规矩可依,才能增强司法政务工作的预见性、减少被动性,确保连续性、避免随意性,做到忙而不乱,事半功倍,提高司法政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

2.制度平台与信息平台的创建策略

信息化、网络化政务行动方式是一种集约型的司法政务行动方式,司法政务的实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文秘办理与处理系统;2)决策内容的组织实施系统;3)外部信息获取与处理系统;4)内部决策实施实时反馈机制。由司法政务上述特点就决定了信息平台的创建策略的特殊性。

3.创建策略原则的四项特殊性

创建策略原则的特殊性有以下四项:1)信息平台创建需要围绕着公正司法的主题与法院办案的宗旨来进行,具有工作现实需要性;2)信息平台的创建需要以案件办理为主线,文秘公文处理为脉络的双线并行型信息流转,具有行政办公与司法办案双重性;3)信息平台的创建需要以各大诉讼法对案件办理的特殊要求为基准,具有行政制度的法律性;4)信息平台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对特殊类型法律问题要具备智能化处理的能力,及时因应特殊类法律事件的产生,具备行政政力的政治敏感性。

4.策略创建的具体内容

策略创建的具体内容涵括行政政务与司法事务,多种的属性对策略的创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在于行政政务的处置方面还包括了司法事务的处置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政务信息、司法信息处理的集中存储机制;2)多方位机制的信息获取机制;3)敏感信息及时转输决策机制;4)信息统计分析预警处理的同步机制;5)制度运行监督机制。

5.司法政务的信息化、网络化

司法政务的信息化、网络化需要两个前提,一是司法政务信息硬件平台的创建;二是司法政务信息处理方式的制度化的建全与实施。这两方面互为因果,两者缺一不可。

6.司法政务信息硬件平台主要包括: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存储器、网络交换设备、机房、维护工作人员、计算机终端等,硬件平台包括了实施司法政务系统的全部支撑设备与人员,在以往的硬件平台建设中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而忽视了人员的先进性,导至的后果的先进的设备并没有得到妥善有效的利用,而在司法政务信息硬件平台中更多更重要的是人员的先进性,起更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司法政务信息硬件平台中人员作用有:1)维护硬件平台的正常运转与使用;2)教育与培训信息平台的其他参与者;3)将旧有的司法政务中的先进经验与先进方法软件化、系统化;4)创新司法政务信息平台的工作方法;5)评价司法政务信息平台的工作状况。在某些意文上来说,司法政务信息平台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整个司法政务信息平台的整体运行能力与最终实施的效果,在司法政务信息平台起决定性作用。

7.司法政务信息系统的软件平台

司法政务信息系统的软件平台主要是指为运行司法政务信息系统这一体系而在法院内部设置的一系列的工作流程与流程配套的制度、工作方法。

司法政务信息系统的软件的创设过程一般为:1)集中调研传统方式下的司法政务的运行运转规则,司法政务的实现方法、司法政务的需要处理的日常工作事项,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等;2)提取传统方式下司法政务中对政务信息的流转方式的一般性规律进行网络化,以网络化、信息化作为传统纸质载体的替代方式进行初级运行并加以实现;3)在运行中有选择的升级司法政务中处理的优秀方式,选择优秀的司法政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进行网络化,结合网络化、信息化司法政务的特殊能力进行最佳优化,并在信息网络政务中逐步实施。

上述的司法政务信息化、网络化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反复进行、多重修正的过程,这对司法政务的运行制度提出了相同的要求,司法政务的制度也同样面临着时废时新的要求,将司法政务信息化、网络化的过程就是多次多重的否定与自我否定的过程,唯有在长期的司法政务工作实践中方能真正将司法政务进行信息化、网络化,真正达到司法政务效率的最大化、效果最优化、信息存储集中化、决策信息传输的及时化。

8.信息化、网络化的司法政务公文管理策略

在信息化的司法政务系统中,公文的起草、审核、签署、以及收文办理等,都是在司法政务的操作平台中进行。这些在司法政务系统中运行的公文,是机关职能活动的历史记录,所以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和管理。但由于这些公文是通过电子政务公文处理平台产生的,它的特点决定了其归档和管理的方式并不能简单套用纸质文件的归档和管理方法,而应将电子文件的管理功能嵌入电子司法政务系统之中,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与全过程管理等方式,并采取多种措施,以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和安全性。

信息化司法政务公文管理的策略有:1)“前端控制”原则;2)“全程管理”原则。

前端控制原则指的是:由于电子公文文件具备易改性、易逝性等的特点,如果还是象过去那样,按照文件的生成、积累、鉴定、立卷、归档,分类、著录等顺序按部就班地管理电子文件,那么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就难于保证了,电子文件的流失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贯彻“前端控制”的原则,即要求将原来纸质文件管理系统中后期阶段需要控制的手段提到前端,也就是说档案部门对于电子公文的管理工作的介入要向前延伸,从文件生命周期的“前端”就开始控制文件的归档活动。要把归档工作嵌入工作流程,以保证在每一个流程之后,将相关文件实时归档。并且要求用户及时著录和鉴定文件信息,并且把著录、鉴定信息与电子文件之间建立联系,以保证文件归档时,将该电子文件与相关信息一并移交或发送给档案部门。

全程管理原则指的是:根据电子文件的特点,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即对电子文件从产生到永久保存或销毁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以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具体应该体现在电子文件管理体制与模式的确定、管理系统的设计与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等方面。以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对文件流程各阶段的管理和监控为例:设计的系统应对产生于机构内部各部门及其应用系统上的电子文件进行统一的归口登记、分类、鉴定,同时监控和记录针对文件的一切操作,如文件的创立、登记、修改、审核、签署、分发等。而且,对文件进行的技术操作,包括操作平台的转换、存储位置的改变等都应该记录下来。因为这种管理和跟踪记录,对于证明和保证电子文件的行政有效性和法律证据性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六、信息化、网络化政务系统的监督策略

1.效果评估机制与监督、督促机制平台

信息化、网络化政务系统的监督策略重点在于构建以综合督察制度为特色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督促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好制度贵在落实,再好的制度不能落实也是白纸一张。采取以综合督察制度为特色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由专职督察员负责对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各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专职督察员权利及于各个方面,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定期汇报工作。

2.督察制度的实施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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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简介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日益普及,____市司法局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对象、业务联系部门及其他部门信息交流频繁,日常办公、视频会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需求强烈,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和数字平台,才能更好地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才能更好地适应“数字城市智慧____”的战略要求。

2010年起,____市司法局依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提出建设一个安全、先进、灵活,高带宽、高可靠性的多业务应用的综合网络平台,实现了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之间安全高速的数据共享、智能分析、应急预警、远程协助、办公协同等功能,尽可能地简化办公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充分发挥职能,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建设由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日常办公应用三部分组成。

应急指挥调解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内部语音通讯系统;

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安置帮教信息系统;

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包括:OA自动化办公系统、互联网协同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系统。

经过近三年的建设,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已初步完成了日常办公应用、应急指挥和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推广应用。平台逐步覆盖市司法局、8个县(区)司法局、153个司法所、145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一个便捷、高效的数字应用平台,基本实现了不同部门、不同业务的高速共享、传输和应用。

二、主要做法

在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的框架下,____市司法局综合考虑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了统一的传输交换标准体系,并根据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职能和特点,科学规划、优化调整,合理改建、扩建,实现了硬、软件资源的集中、整合、共享,建立起统一的共享网络,组织研发各类应用软件平台,坚持边建边用,协调开展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一)组网建设。

____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政法三级、四级网实现市、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在市司法局建立中心机房,市司法局及8个县(区)司法局建立视频会议室。目前已完成市、县(区)司法局的数据、语音和视频等综合业务高速、可靠、安全地传输,网络覆盖面继续向乡镇司法所、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等深入。

(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为提高沟通效率、办事效率,减少内部办公会议、业务培训所产生的会务、食宿、差旅费用,节省人力、物力,实现多部门集中协调指挥调度、视频会议、远程业务培训、考试、双向会议、案件会商、工作管理、远程技术支持、应急呼叫、案件实时监控等功能。____市司法局依托政法专网建设政法视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目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成政法视频应急指挥室1个,视频会议室4个,市、县(区)司法局均开通VOIP内部语音通讯电话。

(三)业务系统建设。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已全面启用司法部的“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和“安置帮教信息系统”。____市司法局自主研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动态评估管理系统”、“____市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____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____市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市推广使用。“____市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正在研发中。目前,____市司法行政各业务工作基本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业务数据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类信息数据自动分类、智能分析、自动统计、预警跟踪,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直观的效果反映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整体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____市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

2010年,____市司法局立足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矛盾凸显、各种利益格局大调整的时代背景,结合政法专网和数字化建设,立足于《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定义、计量原则和标准,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规范了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评估、化解流程,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并开发“____市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利用网络系统,采用直观的电子图示形式,准确记载各种类型矛盾纠纷及其在空间区域、历史时段上的分布,科学分类、综合分析评判,刻画各种矛盾纠纷的演变轨迹,把握社会矛盾纠纷性质及发展变化规律,有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可预警、可控制,为党委政府掌控社会矛盾纠纷动态情况提供决策参考。

系统终端延伸 到乡镇(街道)司法所、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调委会及有条件的村、企业调委会。将所有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通过合理的分级分类管控,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管控工作向类别化、差异化转变,向因人、因事、因地、因时的“源头预防”转变,向各种调解机制“横向联合、优势互补”的多元化解转变。通过及时客观的收集社会矛盾纠纷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在解决矛盾纠纷统计真实性、实时性方面实现了突破,填补了我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础统计评估标准和分析方法的空白。

目前,该系统在全市所有乡镇运行率达到100%;评估机制被入选为四川省2012年第一批软科学项目;司法部派出调研组来____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国家级刊物《人民调解》对评估机制的运行模式、试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系统详实的介绍。河南郑州市、新乡市、山东威海市、浙江杭州市、江苏南京市等及川内部分地区司法行政机关都专程来雅学习考察机制建设。“评估机制”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转变,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工作深度,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持续稳步发展的后劲,客观上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态势。

2.____市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

此处指的特殊人群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针对此类特殊人群重新犯罪的特点、原因加以研究分析,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对策,减少和预防特殊人群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对于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____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特殊人群社会危险性评估暨重新社会化机制”,研发“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影响特殊人群的众多社会危险性因素,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分别归纳抽取出对其重新犯罪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并将这些因素进行量化分析,根据量化结果确定其重新犯罪可能性大小,对其社会危险性强弱作出趋势性判断,预测其社会危险性及社会危险性的突出方面,以此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实施分类处置,从而科学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和干预,促使其及时调整心理、矫正行为,回归到对正常社会秩序规则的遵守状态。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全面掌握特殊人群底数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特殊人群基本信息库、特殊人群电子台账、特殊人群统计数据库等,既全面掌握辖区内特殊人群总体情况、详细信息,又能通过系统智能判断管理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对特殊人群实施社会危险性评估后,分别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和帮教或矫治重点方向,每季度对帮教或矫治的效果进行跟踪掌握,实行动态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通过该系统,做到分类管控、跟踪研判、实时反馈、有效监管,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

目前,该系统在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使用。纳入系统管理的特殊人群共2039名,其中:社区矫正人员1071名,三年内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968名。

3.____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为提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提升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____市司法局组织研发了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实现了法律服务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证照审批、投诉惩戒、案件登记、跟踪监控、咨询服务、报表统计、信息交流、数据共享等功能。通过掌握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从事法律服务事务的基本情况、业务进度、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良好有序发展。同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内案件类型及数量的变化,通过系统智能汇总分析,科学研判,有利于提前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预判其发展变化趋势,提供决策参考,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系统主要由管理和应用平台组成,管理平台由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通过系统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日常事务、业务报表、统计分析等信息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应用平台由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负责录入机构及人员信息、工作动态、日常事务及各类业务报表等数据。基本实现了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数据信息共享,确保了数据完整统一。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水平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4.____市公证管理信息系统。

为落实司法部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适应公证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时代需要,____市司法局组织开发了公证信息管理系统,以推进公证业务流程、诚信执业管理和机构内部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公证法律事务逐年增加,公证机关在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开展公证证明活动过程中,从公证申请、受理、立案、出证的过程中,涉及大量档案、文书处理,各类档案、文书的制作、管理、检索要投入大量人力。为方便当事人,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证档案文书在录入、修改、审核、打印、出证、归档、分类、统计、检索等的自动化,____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公证管理工作实际,开发了“____市公证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三层B/S结构,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通过终端IE浏览器进行智能管理。

公证管理的数字化是促进公证业务工作的重要手段,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各公证处推广应用,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对提高公证行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公证效率、降低执业风险,推进公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了市、县(区)司法局对各公证处的办证情况进行在线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办证类型及数量,实时监督办证质量。并通过各地办证情况,发现公证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合理调整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公证事业发展。

(四)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建设。

随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普及,电子化、数据化的办公方式已进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____市司法局建立起一套高效、畅通的信息互联体系,方便司法行政全体干警、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及各级党政领导,能随时关注、收集、上报、处理、发送业务数据、文件材料以及各类信息舆情等。

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建设:基于PC终端的综合办公应用系统(OA系统);开通固定网络和 移动网络的互联网协同办公系统;基于政法专网的全省内部语音通信系统;系统内部的移动短号V网服务等。有效实现了单位通讯、会议服务、信息应用、信息服务、文件传阅、公文处理、工作督办、计划安排、信息、移动邮件等多种通信功能的有效集成,进一步提高了内、外沟通交流便利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理、降低成本。

2011年,____市司法局互联网门户网站(yaan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充分融入“数字城市,智慧____”建设中。____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辟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常规版块,以及三个专题栏目,一是“服务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专栏,及时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于____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中的举措、成效向社会,让公众知晓;二是“‘警民亲’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专栏,及时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及先进典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专栏,将此项由____首创并已由司法部向全国介绍推广的工作机制运行取得的成效向公众呈现,积极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经过一年运行,访问量已达7万余人次。

三、成效与启示

建设“数字城市”,构建“智慧____”是一项系统工程,____市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充分调研,与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合理规划,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开展应用平台建设,将数字化延伸到日常办公、业务工作、法律服务、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切实提升了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提升了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1.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成本。在传统的办公模式中,由于全市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法律服务组织均未与司法局实现线路互联和资源共享。市司法局的文件需要各县(区)司法局打印成纸质文件派送或邮寄到153个司法所、1451个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近百家法律服务机构,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并且浪费资源。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88名干警、343名司法助理员、17269名人民调解员,230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员,召开各类业务培训、讲座、会议等近30期,会务组织工作、材料印刷、租用会场、安排住宿和餐饮、以及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每年合计超过150万。数字化平台建设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整合,极大的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有效地节省了行政资源。

2.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市153个司法所和1451个人民调解组织是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是与广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基层组织,他们掌握着最基层的舆情和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群众性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等,必将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为党委、政府及时、准确了解情况,科学、有效地决策处置提供保障。因此,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当前社会矛盾显和自然灾害频发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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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推动下,司法行政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对于司法行政事业抢抓机遇,战胜挑战,实现创新与发展,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作用

司法行政信息产生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采写编写等信息组织工作,反作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更加自觉发展的历史时期,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必将更加凸现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宣传作用。在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历史较短和特殊的司法体制,社会对司法行政的职能缺乏普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通过特定的载体,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以司法行政的眼光透视社会现象的建议与看法,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其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从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协调作用。协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司法行政在发挥职能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信息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便于解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往往与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主观上也有客观上的。司法行政部门往往不便于更多地进行正面解释,如果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反映或利用问题类信息对原因进行剖析,能够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

二是便于同时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就某一个问题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信息,能较好地起到这种作用。

总之,运用得当,信息工作可以成为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使领导轻装工作。

(三)交流作用。目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载体,多数单位设定为简报和重要信息专报两种。一般来说,简报的发送范围比较广,重要信息专报作为上报信息的载体,往往也在系统内部作扩大发行,这就使信息工作的交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来自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条线和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以及对问题的研究探讨,通过信息进行交流,能够起到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整体发展。

(四)引导作用。简报、重要信息专报等信息载体作为机关准文件,对基层工作有着明显的引导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接收司法行政信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全局情况,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估本单位、本条线工作形势,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这类信息比较多,如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言论与指示,司法行政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事物的剖析和对具体问题的探讨研究,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是单一化。目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都在办公室,这是对信息进行层级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忽视或减轻各业务条线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在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方面,应注意发挥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优势。信息工作的内在规律客观要求其责任必须是多元的,工作必须是全员的。因为信息工作具有整体性、全局性、渗透性和创新性。

第二是写法不清。常见的问题是将信息写法等同于新闻消息的写法。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信息属于政务信息,在写法上虽然具有新闻消息的某些特征,但二者毕竟有着严格的区分。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二是传递载体不同。三是使用的价值不同。

三、司法行政信息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政信息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司法行政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动态与理论探索,也有推进地方法治化进程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活动,还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建议。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是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司法行政信息从用途上大致可分为上报信息、交流信息、提示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为上级领导和机关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作出决策服务的信息。交流信息主要是指一定层级下的司法行政各单位进行工作情况沟通,为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服务的信息。提示信息则是指信息制作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笔者认为,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必须在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加强工作组织程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成果转化“三项措施”。

(一)落实措施,在加强信息工作组织程度上做文章。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组织、制度、技术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司法行政信息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工作、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有机地存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只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层级管理机构和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信息工作组织网络,才能及时捕捉和采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决定了信息工作的全员性。因此,必须强化激励机制,变一般要求为刚性任务。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年度信息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及信息直报点,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实行信息工作计分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和年终表彰等措施,做到单位有指村,个人有任务。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紧急信息限时报送的有关规定,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信息对时效有着特殊的要求,丧失时效往往导致信息价值的减少甚至灭失。做好信 息工作除信息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外,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应注意加大对现代办公设施的投入,重视加强网络建设。信息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学习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信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信息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基础。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除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学习和锻炼。一要有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现时代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知识以及信息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二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握好信息工作的服务方向,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三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采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切实把好信息报送关,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四要有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信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特别处理一些反映司法行政全面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从大局着想,齐心协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

(三)深度开发,在实现信息滚动增值上求实效。信息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开发。对静态的信息成果进行动态开发,促进信息成果转化,实现信息滚动增值,是信息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注意对策研究,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从本质上说,信息是为决策服务的,但由于信息工作属于机关工作,而决策属于领导行为,信息成果并不能自然地成为决策成果。促进信息果转化为决策成果,是信息工作的最高目标。机关工作人员应针对信息成果中的问题和建议,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领导制定决策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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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璐璐情深”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夯实信用基础工作,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每年定期组织年检审查,对上述机构进行核验,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如实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积极协助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通知律师事务所及时更换证照及代码,目前全区129家律师事务所均完成证照及代码更换工作。

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律顾问、法治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处理投诉律所、律师案件44件。

二、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支撑营商环境优化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执法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多维拓展信用场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积极示范应用信用信息,2020年,我局在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凡涉及失信等负面评价企业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予与其签订合同。

四、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信用信意识

充分发挥“法治金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发布守信用信等相关文章、信息。结合“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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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市信息管道集约化建设的管理,营造通信事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信息管道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补)建信息管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息管道经营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规划局负责信息管道的规划制定、管道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市建设局负责信息管道的建设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管道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负责信息管道价格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采用“联合统建”的方式建设信息管道,*市公用信息管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是*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唯一的信息管道统建主体,负责全市信息管道的集约化建设及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用信息管线公司作为信息管道的统建主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收集、汇总、协调各管道需求单位在管道建设和维护方面的合理要求,促进*市信息化建设;

(二)保证管道工程的设计、报建、施工等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建设管群中的应急管道,保证管群有合理余量;

(四)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第二章信息管道的规划及设计

第七条《*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信息管道的基本依据。信息管道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应对《*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第八条在各级政府部门编制市政道路、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年度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根据《*市信息管线专项规划》和各管道需求单位的具体需要,于当年10月至下一年度1月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一年度信息管道建设年度计划。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照应急工程办理相关审批程序,满足管道需求单位的应急使用需求。

(一)小区庭院未合理建设信息管道,或者小区庭院管道未与市政管道连通且产生接入管道需求;

(二)出现大型接入网机房(如移动通信的汇聚机房、电信固定网的远端模块等)需要增补建设而导致管容变化;

(三)出现不可遇见的非常状况或紧急状况需要建设信息管道。

第十条规划敷设在新建的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范围内信息管道,宜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设计、建设。已开工城市建设项目缺少信息管道规划设计的,宜根据需求补充建设。在公路和高速公路两侧建设信息管道还应服从公路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各道路实际建设信息管道时,应当以规划确定的管道容量为依据,可以结合需求单位提出的意见予以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信息管道施工图设计任务的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设计内容和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三章信息管道的审批

第十三条信息管道建设项目的行政报批程序如下:

(一)信息管道建设项目属于一类规划工程项目,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

(二)视道路权属情况,分别向市建设、交通、公路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委托符合资质的勘测单位放线,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信息管道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时,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按照规定申请补办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信息管道建设项目施工完成后,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手续。未经规划验收或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信息管道,不得投入使用。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应在规划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资料。

第四章信息管道的建设、使用

第十七条小区庭院的信息管道,应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与周边市政信息管道互连互通。管道容量须保证3家以上需求单位的需要,其建设费用由小区开发商负责。

小区庭院的信息管道是小区配套设施,其产权归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小区开发商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小区信息管道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或以其它方式限制其他运营商的接入和使用。

第十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

横穿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公路等道路的信息管道工程须采用顶管方式施工。次干道以下城市道路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开挖路面方式施工,施工结束后应恢复道路原状,道路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路段在施工结束后一年内出现路面塌陷等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予以维修。

第十九条信息管道及检查井等配套设施所选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信息管道需求单位可通过出资参与管道建设或者通过购买、租借等方式获取管道的使用权,禁止擅自建设信息管道。信息管道的相关收费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管道需求单位申请使用信息管道时,需向管道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使用管道施工路由图,以及拟占用管位图;

(二)通信线路布线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道尚有空余管孔时,公用信息管线公司必须向符合条件的管道需求单位出租或出售管孔。但空余管孔资源等于或小于2孔时,不宜整管出售;当空余管孔资源等于或小于1孔时,不宜整管出租。

第二十三条各通信运营商应在其光(电)缆上附上有别于其他用户的清晰、持久的标志。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道敷设、维护线路时,必须采用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影响其它用户的通信线路正常工作。否则,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有权终止已签订的管道使用合同。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管道需求单位通过购买、租赁方式获得管道使用权后1年内仍未使用信息管道且无正当理由的,公用信息管线公司有权终止已签订的管道使用合同,无条件收回管道使用权以防止恶意垄断管道资源,妨碍其它运营商的管道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公用信息管线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非法偷建、抢建信息管道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没有办理报建手续或不按照报建手续,擅自建设信息管道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自行拆除所建管道、恢复道路原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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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chealjfq”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盟行署督查室: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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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深化“商事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三大领域改革为重点,做优做实“不见面审批(服务)”、“一门一网一次”、“3550”、“证照分离”、“一件事”、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改革等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按照规范自愿解散退出、稳妥实施强制解散退出、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明确特定领域退出规则,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牵头单位:编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以大数据分析研判为支撑,整合网格化、“12345”、数字城管等应用平台,推进公共治理服务与网格化管理一体化、闭环式运行,提升公共治理服务效能。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以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实体一体化融合进程。优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拓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服务项目。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治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牵头单位:编办、公共治理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3.保持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意见》,健全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履约管理,及时处置合同争议,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某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实施机构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4.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落实惩戒措施,推广“信易+”应用场景,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实现“阳光监管”。依托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强化信用归集机制,持续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为推进信用监管做好信息化保障。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5.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应急响应制度。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供水安全保障,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依法防控重大流行传染疾病疫情。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6.全面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贯彻《南通市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审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围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改革导向,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放在城市管理、服务发展、民生保障上。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程序要求抓好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8.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借助各类信息平台,让更多群众和企业参与制规全过程。涉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分片区、分层次、分专题座谈、听证的方式,专门征求有关群体、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政府立法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无遗漏,不迟延。(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文件起草单位)

9.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南通市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通政办发〔2019〕96号),规范性文件应当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规范性文件不得增设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不得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文件起草单位)

10.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后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开展实施后评估,选择1~2部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运行评估,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1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研究修订《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政府及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建言献策。(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1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讨论决策事项,应当保证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行政首长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行政首长拟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讨论情况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1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及其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应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镇(区、街道)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1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后评估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一般不少于30日。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对决策草案的可靠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决策实施提出较多意见的,应当组织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卫生健康、文体旅游、生态环境、农林水利、城管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公布市级机关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成立市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及时解决因机构改革或综合执法改革产生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职权争议。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验收。(牵头单位:编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1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全市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执法结果等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新梳理并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于每年1月30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本级政府和本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全过程记录的方式、记录内容、书面记录与执法文书管理、执法记录装备管理及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记录装备的投入。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完善执法环节,研究执法记录装备拍摄标准,确保全程记录执法行为、全景回溯执法环节。(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18.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市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修订行政执法文书统一示范文本,发挥法制审核作用,统一审核标准,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强化全市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培养和轮训,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制审核人员队伍。(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1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学习考试系统,实行信息化考试。完善执法人员库动态调整,实现实时更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规范化辅助执法。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20.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开展案件移送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公安统一扎口受案审查等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六个平台”,强化前期介入、合力攻坚,做好公检法案件办理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专家咨询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司法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部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承诺事项的实施、督办、报告、公开回应等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发改委、公务员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2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确保满意率达95%以上;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公益诉讼等行政案件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23.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审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2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纳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并充分发挥作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作出处理、反馈。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布后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牵头单位:12345市长热线、行政审批局、公共治理服务中心、网信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5.完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信访、行政裁决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包案”、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责任清单等制度,压实信访处理属地责任,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和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牵头单位:信访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26.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案率、审结率100%。按照上级部署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强化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分析研判,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实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常态化。(牵头单位:司法局)。

27.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改进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明确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项目清单。深入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严格执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按照“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要求,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牵头单位: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28.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严格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要求,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动态调整、协调、受理、交办、答复等工作。(牵头单位: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29.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镇党政联席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30.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根据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某市法治政府建设方案(2021-2025年)》。(牵头单位:依治办,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3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政府各部门)

篇14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