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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监管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2: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安全监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安全监管

篇1

关于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汇报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结合市、县提出的公共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大队工作情况和工作部署汇报如下:

一、突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车辆监管,

    1、积极开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行动。针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5条以上违法记录或累积记分达到12分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违法记满12分等四种隐患,我大队按照省局统一下发的车辆信息,克服了因数据变更带来的困难,组织民警进村入户,逐人逐车进行检查督促,保证了4类车按时检验率、报废率、交通违法记录及时处理率、满分驾驶人排查率, “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实现了逾期未检车辆、5条以上违法行为的“清零”。

    2、加大了对“两客一危一货”企业的监管。一是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实现了常态化的督导检查,累计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检查7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有效防范了企业的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了动态监控在线率、使用率抽查行动。对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先后检查五家企业116次,发现运输车辆在行驶中违法行为一次;三是加强了对企业安全员的培训教育,组织企业安全员集中培训5次,经省局统一网上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员证5本,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在全市我县是全市唯一一个未出现红橙预警企业的大队。

3、提高了对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能力。利用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清零”的机会,强化宣传科、车管所、违法办的职能作用,对未纳入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平台的个体运输从业者实行了强制行录入,从而形成有效监管,提高了监管覆盖率。

二、强化预防,降低事故风险

    1、进一步加大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内新增了各种交通标志52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7套,提高了道路的管控能力。

2、科学管理,精准指挥。完成了对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建成了辑查布控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电子抓拍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的实时传输,并与路面警力的联网联控,大大提高了指挥能力和警力使用效率。

3、缜密排查,科学治理。对县级以上道路,按照事故发生的地段、时段、周边建筑等情况进行了排查治理,共排查道路点段3360处,发现交通安全隐患231处,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函130余份。

4、突出对农村道路、农村面包车的排查与管理。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为主要抓手,在西焦庄村、赵庄村、西小丰村开展了“两站两员”试点工作,重点收集了农村脱离监管车辆及驾驶人信息,为下一步纳入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

5、强化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开展“大曝光”、“大警示”、“大直播”、“大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约谈企业管理人、公开违法处理信息、强化“两个教育”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力度,提高了宣传效果。到7月31日,我大队已建面“双微”平台,在县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累计300余条,开展道路执法“大直播”22次,参加“两个教育”驾驶人2100余人。

三、加强路面管控,提高执法的针对性

    1、加强了对国省道的管理。以安新线、晋深线、正港线为重点,辐射县级道路,加大巡逻密度、降低巡逻间隙,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为重点,严查货车超载、无牌无证、超速、超员、“三驾”、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降低事故风险。

    2、城市区道路。受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影响,重点以疏堵保畅为中心,强化勤务安排,突出现场执法,突出整治了大型机动车非法驶入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三驾”、闯红灯、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3、完善了设备,加强应用。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在路面管控中的作用,实现指挥中心与路面警力的实时联动,提高了打击交通违法的精准度,同时新购了两台电瓶车参与执法,提高了执法民警的机动性。

到7月31日,我大队日均出动警车4部、警力16人,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8741起,其中醉驾1起,酒后驾驶126起,货运超载64起,有力地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篇2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地铁电梯事故;政府监管缺位

一、各地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回顾

据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各地“电梯惊魂”一再上演。2007年12月21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世纪大道站一部上行的自动扶梯突然逆行,造成5人重伤。2009年12月21日,上海地铁早高峰期间,一自动扶梯因故障导致踩踏事故,4名乘客骨折。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奥的斯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然逆转下行,造成1人死亡,30人受伤;而在事故发生几天后,7月10晚,深圳地铁四号线清湖站自动扶梯又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

二、城市地铁电梯安全的理论依据分析

1.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概念与内涵理解。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在城市规模和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过程中不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事件)等的状态和能力,使社会和公民个人在从事和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时有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而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管主体则是以政府为核心的众多的公共管理部门,包括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民航、卫生、环保、气象、林业等等各个部门。概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就是指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2.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城市公共安全监管的意义。城市公共安全监管,属于公共物品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其涉及面广,危害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和事件,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加强和改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历史任务。

三、频发的地铁电梯事故中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缺位问题

1.城市地铁电梯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尽管关于城市地铁电梯的安全问题,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在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将特种设备纳入监管的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几个方面。”但从现实来看,政府在城市地铁电梯领域的立法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表现为:1.地铁电梯标准缺乏法律规范2.电梯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制度缺乏法律依据3.有关监督执行的法律缺失。

2.建立完善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的缺位。一方面电梯安全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从安全角度来讲,电梯维修期到了一定要进行维修,大修年限到了一定要大修,但目前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仍有所缺失,进而导致目前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电梯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却仍在运行。另一方面政府对维保单位的监督不到位,致使维保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目前电梯管理部门普遍实行电梯维保外包,而一些大单位接包后又会转包给挂靠在旗下的一些小公司以收取管理费,这样一旦电梯出现安全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多方推诿的情况。

3.构建健全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缺位。自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我国以“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近年来城市频发的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又暴露出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为:第一,预案体系内容涵盖不全,定位不明。第二,城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问题诸多,如体制方面,表现为机构设置和功能都不健全;而运行机制方面,突出表现为权责不明,相互间协调不够,沟通不畅。第三,国家虽然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突发公共危机的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各地配套的应对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致使贯彻落实工作远未到位。

四、加强和完善政府对城市地铁电梯监管的举措

1.建立健全城市公共电梯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政府要更加重视地铁电梯的设计与制造问题,尽快将地铁电梯制造纳入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中来,出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政府还要积极出台关于电梯标准和强制报废的相关法律,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对法律贯彻的监督。进而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深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2.完善地铁电梯管理制度,落实问责制。公共安全管理是行政公权在公共安全领域中的适用过程。政府在公共安全管理中负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公务人员问责制”要制度化、法制化,即公务人员若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政治责任(引咎辞职、调离现职等),绝不能以政治责任代替法律责任,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体现真正的权责一致。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梯行业的监管,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并大力落实问责制,进而优化城市公共安全的治理模式。

3.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与现实要求还有一段差距。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完善:第一,深化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必须具体详细,有可操作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并定期完善修改;进行培训演练;要在城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第二,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第三,加强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公众沟通和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等。

总之,政府在公共安全领域要持续努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中来;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把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范维澄.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思考[J].城市管理前沿,2008(5).

[2]罗时.频发电梯事故折射出什么[EB/OL].http:///.

[3]兰贵兴.城市公共安全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42.

篇3

下面我就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汇报发言:根据会议安排。

一、主要工作情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打击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领导。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各个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坚持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组审查制度;五是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全制度。健全完善相应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台账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救援制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广泛宣传。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布标条幅,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全面检查。市、县(区)住建局分别对辖区内施工现场和城市液化气站分别进行了6次大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年共查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备案擅自施工事件12起,查处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企业8家,检查施工现场216个(次)液化气站点56个(次)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1280多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行政处罚通知书32分,取缔无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劳务企业1个。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全市建筑行业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虽然有成绩,去年。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

二、年工作安排

十二五”开局之年,年。也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的一年。将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监管、严厉责任追究、加强应急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教育培训。使所有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打牢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突出抓好“四个提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提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的提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全员素质的提高。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强化专项整治。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工作。一是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主体责任、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升降机坠落等;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边坡上方坍塌,脚手架、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桩工机械坍塌等;预防触电事故的重点是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的事故隐患。

篇4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20__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是扩大地产食品抽检覆盖率。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__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四是完善星级评定规范“放心店”管理。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北仑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篇5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安全燃放、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和预防空气污染为目标,按照“统一部署、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社会监督、限点销售”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早部署,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准入关口,全方位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因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

(三)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经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我市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选址。各乡(镇)(2018年1月10日前)根据本地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选址规划工作(xx镇除外)。

(三)管理模式。各零售网点作为批发企业的下级经销机构,统一由批发企业配送货物。

(四)人员培训和零售网点许可。各零售网点负责人、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经营。许可工作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许可,严禁一证多点。

(五)配送与看护。(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批发企业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配送看护安全管理,严禁超量配送、超量储存。

(六)烟花爆竹销售(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

销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各临时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对销售期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者,将进行严厉打击,并列入下年度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黑名单,2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

(七)烟花爆竹回收入库(2018年3月7日24时前)。批发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此时段安全经营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做到零售网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指挥和领导工作。

(二)明晰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省政府〔2011〕2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监管。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要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市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民政、电力、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产品质量,依照经营许可范围对零售网点进行配送。

五、保证措施

(一)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组织经常性重点排查,对重点街道、村(屯)、社区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村(屯)要按照上级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履职尽责。安监、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职责和监督指导职责,协调解决临时零售网点选址、行政许可和撤销网点时安全工作,其他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燃放秩序维护、看护等工作。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巡查检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篇6

为切实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运输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X、X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引导烟花爆竹批发店和零售网点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市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规范、保安全。

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据《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关于销售、运输、储存各项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店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如实记录,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处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运输及燃放许可制度。公安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要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细化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犯罪活动。运管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组织、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人员和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按照《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追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安全管理。城区内建筑林立、人员密集、可燃物较多,火灾扑救难度大,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按照《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建成区实际,重点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

1.2020年X县城区内全部为禁售禁放区域,严禁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各乡镇场为限放区域,共设12个销售点。

2.除定点销售区域以外,禁限放区域严禁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3.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监管。

油库、油气输送管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粮垛、柴草垛等物资存放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车站、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商场、电影院、网吧、KTV、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林区以及周边500米以内,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国家级、X级、市级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以内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各部门责任落实。

(一)各乡镇场、街道办职责。1.各乡镇场、街道办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各项工作,采取与有关单位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形式深化推进工作。

2.对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积极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

3.在醒目位置利用横幅、板报、标识牌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措施,帮助社区居民了解掌握周边禁售禁限放地点、范围,确保禁售禁限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对因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家庭、人员要及时上门告知,做好对违规燃放行为的劝阻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1.宣传部:组织媒体利用各平台加大对禁售禁限放规定的宣传报道力度。对禁售禁限放规定实施后依法被处罚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突出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限放规定。

2.教育局:与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所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督促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向学生及家长印发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单(册),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专题教育活动。

3.文明办:将禁售禁限放工作作为推广文明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烟花爆竹禁限放新风尚,推进生态文明,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将禁售禁限放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4.民政局: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宣传材料。殡仪馆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办理殡葬手续的群众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宣传材料,明确告知禁售禁限放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婚丧嫁娶活动中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提供相关线索资料,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公安局: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加强禁售禁限放区域内的巡逻值守,对违反禁售禁限放规定、不听劝阻的人员和单位要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制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有关规定。

6.X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负责制定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通告和倡议书。负责禁限放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通报污染数据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限放工作,依法查处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

7.司法局:结合普法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售禁限放政策、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限放规定。

8.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长途客运车站、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等安全监管,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利用车站电子显示屏开展“禁售禁限放”宣传;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运输执法检查,及时移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9.住建局:教育告知禁限放区域内所有工程工地的开发企业,举行奠基、封顶、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促禁售禁限放区域内各物业公司引导小区业主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严格落实巡查、管控等措施,及时清理因婚丧嫁娶等活动燃放的烟花爆竹,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

10.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告知、督促禁售禁限放区域内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严格执行禁售禁限放规定。

12.应急管理局:对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清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无烟花爆竹销售点。规范集中销售点,确保销售点符合安全条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点。督促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X分公司做好当年烟花爆竹批发配送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禁放区域内的商户订单,严格控制配送数量、品种,禁止超量配送,切实保障烟花爆竹零售商户的合法权益。

11.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企业、商户的禁售禁限放宣传告知。查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取缔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4.政府督查室职责:对各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具体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城市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

(二)依法从严执法。

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等执法监督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加强重要节点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绝简单粗暴、矛盾激化等问题发生。

(三)依法履职尽责。

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适时组织联合行动,推动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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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关于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大投入,务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基层提升服务能力,敢于担当严格监管执法,铁拳打击非法违法,铁腕事故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历史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坚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职责;紧密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检查,铁拳打击非法违法,铁腕整治事故隐患,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位推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督促各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建设,加强指标控制约束,完善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主动公开事故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树立“大执法”理念,严格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切实加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重点执法、交叉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隐患排查、分级监控治理办法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以及非法违法企业、事故多发企业媒体公告“黑名单”制度,强化隐患整改落实的跟踪督促,做到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注重严管、严查、严打,做到彻底治理,不留后患,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回潮,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坚持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安全社区”、“安全生产示范村”、“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载体,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创建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抓好补缺补漏,确保已达标行业和企业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加快推进安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力争年内建成重点隐患点位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推进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六、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客货运输车辆、农机车辆、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专项整治,狠抓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规范,严格落实凌晨2—5时客运车辆停车落地休息制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督促各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解决重点路段监管不足、事故多发的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及隐患治理宣传,细化责任措施,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强化医院、学校、建筑工地、商场市场、危险化学品储运、易燃易爆品等重点火灾高危单位监管。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适应场镇发展的需要。

建筑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教育培训,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集中整治和预防深基坑滑落、高大模板支撑坍塌、建筑起重机械、火灾、电梯、高处坠落等事故。强化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的打击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非煤矿山: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查彻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落实”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确保年底前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关闭任务。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安全监管,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强与相关的协调沟通,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旅游、职业卫生、民爆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措施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举办板报、以会代教、书写标语、以类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共识。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安全生产伴我行”等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和实践技能培训。继续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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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县工商局__*

20__年9月24日,第三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全国食品行业的各路精英济济一堂,共同为“确保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在食源性疾病这个人类健康的重要威胁日益严重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无疑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度,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食品安全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已成为与构建和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势在必行。

一、我国食品安全及监管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提高食物供给总量,增加食物多样性以及改进国民营养状况方面的确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食品安全也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必须看到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增加食品供给数量问题而建立起来的。到目前,我国在农业投入品供给产地环境、动物防疫、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及销售等环节仍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等方面尚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属食品药品、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形成了多部门管理的格局,不同部门分管食品(食物)链的不同环节,这种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监管体制,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和监管资源分散,不能形成监管合力和长效监管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刚刚过去的20__年是“食品安全年”,就在这一年里,经常听到、接触到各种与“餐桌”有关的诸如“安全隐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致癌物”、“假冒伪劣食品”类的食品安全消息;“蔬菜拌农药、陈米着靓妆、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类的报道。同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中却依然危机四伏。首先,种植、养殖环节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农产品滥用违禁农药、兽药、有害添加剂未得到有效遏制,残留超标问题突出,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畜禽养殖业环境严重污染,造成的包括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性疾病等生物性危害日益突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也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食品生产单位多、小、散、乱,大多都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甚至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等情况相当普遍。食品流通领域同样是乱,全国食品经营户众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需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制造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一些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等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在食品安全方面实行多头管理,常常导致职责不清、管理缺位和监管不力,出现政出多门和“都管,都管不好”的局面,也为一些部门渎职制造了借口。多头管理一方面造成执法过程中部门职责交叉,都可以执法;另一方面,则出现职责模糊或监管“盲区”,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20__年,在省一级区域,负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就有,管理流通领域的工商,管食品加工环节的质检,管食品加工、销售卫生和餐饮等食品消费的卫生,管农产品种植、畜禽饲养的农业,管野生动物驯养的林业等多家。20__年3月10日,国务院宣布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意图是要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希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起到协调作用。20__年4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但由于管理机构、职责划分、行政成本以及部门协调等原因,仍未能有效解决多头管理的不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途径

由于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和监管方式改革,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到快速反应、处置有力,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一)坚持监督、监管并重。

1、食品安全无小事。因为事涉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尽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然而“问题食品”仍然大行其道。至今,食品安全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食品安全被频频地曝光,并不是现在的食品比以前更不安全了,而是食品安全工作更加引起消费者、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视了,商家可以钻的空子更小了。曝光后问题就有解决的可能,就为消费者消除了不安全的因素,是件好事,并不是坏事,应充分发挥监督的 积极作用。

2、食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方面,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不能过高估计食品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要正视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扎扎实实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好。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既要分兵把口,又要相互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抓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发挥广大消费者重视食品安全的积极性,鼓励举报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真正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

(二)加强统一领导,整合执法资源。

食品安全需要一个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保障。20__年国家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如:在食品市场整治中,实行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专门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20__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分别具体明确了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的监管段落、任务和责任。这些措施,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衍生出两个主要问题。第一,职能交叉,配合困难。比如:食品生产领域和流通环节,分别由质检、工商、卫生三个部门监管,而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关系非常密切,尤其是流通环节的监管非常需要源头(生产)的信息、质量抽查信息等等。现在,各个部门基本是独立执法,各自为战,信息难以共享,执法配合则更难。第二,执法资源分散,监管保障不力。按说,面对食品市场执法的部门和力量是比较强的,但是由于多头管理的体制造成了执法资源分散,人员分散,设备分散,财、物分散,使得人力、物力、财力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面对食品安全这一天大的事,从中央到地方,应当痛下决心,动大手术,通过体制改革,对现有的监管体制进行调整,整合执法资源,最终实现管住管好食品市场,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当前,应着重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行政执法监管实践来看,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是十分必要的,并且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规定为整合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资源提供了理论依据。现阶段,现实选择是保留现行分散监管的模式,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基础上进行调整,仍然按照食品产业链的环节进行分工。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对监管方面存在交叉和重复之处进行明确的重新分工,只能由一个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退出;二是对无人监管的“盲区”,明确哪个部门负责,在制定分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各个部门已经建立的监测网络的实力,实力弱的退出或充实到新的负责机构。这个方案最接近现有的管理体制,但是必须解决好分工后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问题。解决衔接问题的关键在于都应服从于一个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体系。

打假首先要识假,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手段”,就像打仗得要有武器一样。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执法者,也应当有“武器”,除法律武器外,还应有与监管责任相配套的检测仪器、检测标准、检测方法以及控制标准等技术支撑。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应尽快完善。以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并且水平偏低,部分标准实施状况较差,甚至强制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并且现在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的矛盾问题。比如:20__年3月15日,沈阳市卫生监督所查处的24.5吨“毒黄花菜”事件,就因为卫生部与农业部各自制定标准中对SO2残留量的限量不同而引起的。总之,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的诸多方面已经到了全面清理、修改和完善的阶段,必须尽快统一。

2、加快检测技术研究和运用。

检验检测工作应随着食品工业技术的革新和食品安全控制标准的提高而不断完善和提高。检验检测作为食品安全控制和监督检查的途径和手段,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升级和食品工业的革新,急需更加可靠、快速、便携、精确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食品生产、加工、储藏、包装、运输过程的安全性控制技术,建立起与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发展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

目前,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以《食品卫生法》为主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现代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亟待加强。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努力消除食品安全监管中“无人管、无力管、无法管、不会管”等问题。

2、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①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入市门槛,制定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标准,从源头上减少食品不安全隐患。

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相互追溯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③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招回制度。在食品安全监管的任一环节,一经发现食品未能达到质量承诺和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商家应立即将该食品下架退市并招回所销售的食品,实行行业自律。

④建立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并通过建立警示制度,及时将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向社会公布。通过向消费者消费警示和向经营者经营提示,改变当前那种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媒体曝光后才处理的情况。从源头上抓起,注重防范,将食品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⑤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除对当事人依法查处外,还要对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实行责任追究,使失职渎职行为得到惩处。

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网络,对食品生产、经营商家进行跟踪监测,将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网络向社会公开,逐步在食品行业形成全社会监督和优胜劣汰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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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十四)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资源上求突破。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责,处理好同专业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专业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齐心协力把全市安全生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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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涪府发〔2012〕13号)精神,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主线,以有效防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实现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行业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以上事故。全年实现零死亡目标。

——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安监机构建设,配齐适应工作任务的装备和人员。旅游局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向纵深推进,基本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并发挥作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企业达标率达80%以上。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深化。一般隐患整治率在100%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在85%以上。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平安景区创建稳步推进。2012年,新启动2个平安景区创建,新启动2个旅游饭店、1个旅行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

——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提升旅游行业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大宣教;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浓烈氛围。

三、工作重点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推进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旅游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增强游客安全意识等方面攻坚克难。

(一)全面提升旅游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区旅游局要结合行业实际和特点,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事前防范性处罚,事前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方案,突出重点、选准时机,采取“准、狠、严”的措施,坚决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

——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区旅游局《市区旅游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涪旅发〔〕25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所有旅游企业务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93号)以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涪府发〔〕101号)、区旅游局《关于转发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涪旅发〔〕13号)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区旅游局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五个应当”和“九项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作用。年底前,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2012年,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在80%以上。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健全和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将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预防费用直接用于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区域储备救援物资。开展全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重点企业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区旅游局每年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

(四)强力实施文化强安战略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补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善旅游从业人员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12350”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五查并举”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8%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90%以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按期上报率达100%。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部署、同检查、同治理。

——深化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道路交通“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深化景区内客运车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严厉整治旅游包车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城市道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严格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涉旅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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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不仅是重大的公共安全和民生问题,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充分认识我

>>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升中国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金融监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域下旅游行政管理研究 社会性规制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探析 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争议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想探析 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路径探析 “供给侧改革”下的结构性机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精准扶贫工作探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政府管理创新的路径探析 浅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析 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考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意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政府监管制度创新的动力与路径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路径探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7年2月5日。③王建华、葛佳烨、徐玲玲:《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安全食品的供需困境与调和路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④《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公布(全文)》,中国网,http://.cn/news/txt/2012-07/03/content_25800336.htm,2012年7月3日。⑤《河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zwgk/system/2017/02/03/010705722.shtml,2016年12月30日。⑥陈蓉:《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⑦王小超、温志强:《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中国市场》2013年第30期。⑧魏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对外经贸》2012年第12期。⑨鲁小明:《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1期。⑩李佳、叶兴乾、沈立荣:《我国食品标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食品科技》2010年第10期。崔长勇:《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调查与路径探析》,《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ttach/Attaches/201608/201608241020357611.pdf,2016年8月24日。

Abstract:Food safety is a crucial issue of social health and public safety, 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for the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To increase the level of China′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recognize the new developments, systematically study the critical problems of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provide the basic path for th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uch as enforcing the fundamental constr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clarifying the responsibility of supervision, increasing the technical support of the supervision, and completing the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 system, thus promoting the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n the food indust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ood safety strategy.

Key words: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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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Abstract:Hydropower project involves the interests of public safety and,Related to the safety of life and property downstream.We mus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struction,Fulfill their duties,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Hydropower projects to ensure construction safety controlled,Promote the safety of China's hydropower、Health、Harmony、Sustainable Development,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five-second" Plan to develop hydropower development goals。

Keywords:Hydropower;Engineering;Construction;Security;Management

一、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的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从20世纪80年代的尝试阶段,经过经验管理阶段后,过渡到今天的法制管理阶段,正在向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阶段发展。

水电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多、技术复杂、环境恶劣等特点。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地质构造、文化差异、气候特点、等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表现出管理对象多、工作量大、事故隐患复发率高、动态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各大中型水电建设单位在总结三峡、二滩、小湾等大型水电站建设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思路并进行尝试,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电力的核心内容,“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水电1.2亿千瓦,水电工程建设又一个新时期即将来临。因此,透视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短板,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对推进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观音岩水电工程安全管理方法与成绩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过多年以来的探索实践,引用戴明循环模型(计划、执行、检查、行动)进行管理得到行业界普遍认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推广实施,促进了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快速成长,2010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进一步规范了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对标指导。

观音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和管理要素,致力于“转变安全管理观念、加强安全工作责任心和落实安全管理执行力”三大核心要求的实践,建立起以参建各方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根本上保证了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分别建立起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以业主为主导,监理全面监管、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的三级安全管理机制, 主动履行好业主在工程建设中的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发挥设计在工程安全的龙头作用和本质安全化作用,树立监理在安全管理中的权威性,充分调动施工单位主动管理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引导参建各方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管理有计划、计划有实施、检查有记录、问题有要求、整改有验收的闭环管理。实现了连续4年“零”生产安全事故和文明施工状况稳步提升的突出成绩。荣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10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攀枝花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丽江市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为优秀”荣誉称号。

三、成功的创新安全管理案例

(一)发挥设计龙头优势,保证工程稳定受控

工程稳定是防范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保障,可研阶段完成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常规施工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往往会因地质缺陷、环境条件、地方习俗、宗教文化等因素造成有些活动不能按照设计图或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使工程稳定受到影响或危及临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在观音岩水电工程建设中除抓好可研报告中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有关措施外,督促设代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检查,以及项目施工进度与工程形象面貌的对比检查,及时消除设计缺陷和提出影响工程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从源头上保证了工程稳定,至今未发生地质灾害、自然灾害和工程坍塌事故,从源头上保证工程稳定。

(二)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按需分配专项使用

安全设施是保证和改善工程建设安全条件的根本保障,水电工程安全费用的预算都是以工程造价为基础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面临同等程度的安全风险,因此,建设期间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对工程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针对危险源开展专项治理,把安全经费投入用到真正完善安全设施和改善安全条件上来,实现物的安全状态受控。

在观音岩水电工程建设中,总体按照工程造价的1.5% 纳入预算进行招投标,但在分配过程中根据观音岩水电工程特点和风险可控程度,增大了对工程安全管理重点、难点和关键部位工程投入比重,同时对合同外有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的项目进行专项治理,从观音岩前期筹建工程实施效果看,对左岸缆机冲沟坡积体治理、左岸边坡和进场公路边坡防护治理、右岸承包商营地后边坡成效显著,有效预防边坡坍塌、边坡滚石和泥石流发生,创建了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合理分标减少干扰、集中监理增进落实

水电工程建设干扰主要是工程开挖爆破和交叉作业,防止爆破干扰除采用传统的成立爆破指挥中心统一爆破协调指挥外,在分标中尽可能采用同一阶段同一区域的土石方开挖划分为一个标,同一阶段存在上下交叉作业的施工划分为一个标,在实施中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施工单位的统一协调作用,最大限度消除爆破和交叉作业干扰风险,减少施工干扰协调工作。

观音岩水电工程建设中,公司组织设计、监理单位认真研究工程分标工作,按照土建工程集中开挖、电力设施集中招标的思路,实现了左岸EL.1020m以上开挖支护工程、场内用电线路建设、左岸大坝和厂房开挖等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划归在同一标段的合理分标,有效控制住爆破作业和左岸边坡施工交叉干扰,实现了场内用电线路分期建设。大大减少了类似工程多家承包商的协调工作量,而且过程管理可控效果明显。

在监理的引进上实现了以金沙江为界的左、右岸监理,其中中南监理负责观音岩水电站右岸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华咨监理负责观音岩水电站左岸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大大缩短了承包商适应监理监管模式的磨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议

(一)管理重心前倾、推进班组落实

受传统观念影响,至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仍未被人们全部接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纯属自愿行为。然而,安全科学快速发展的今天,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已基本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已全面开始,以生产经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管机制已经形成,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找准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将管理重心转向基层班组,从源头落实安全措施,在第一时间消除事故隐患,创建稳定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消除人为因素影响

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管理对象多、工作量大、事故隐患复发率高、动态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逐渐暴露出与当前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的不相适应性,迫切需要解决当前安全管理管理工作量大和信息多的问题。安全管理系统对实现市场准入、培训、审核、过程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一体化管理,已逐渐被同行业认可和采纳,开发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应用,将有助于全面开展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消除人为因素发挥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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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是公共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其中以保罗•萨缪尔森的定义最为代表性,即“公共产品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征的产品”。消费的非排他性,按照萨缪尔森的阐述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公共产品在技术上不易排除众多的受益人;(2)公共产品还具有不可拒绝性;(3)虽然在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性原则,但是排他的成本极高。消费的非竞争性,指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数量,或许多人可以同时消费同一种物品。1965年,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布坎南在其著名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提出,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两个因素的公共产品是纯公共产品;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而现实社会大量存在的是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纯私人产品之间的一种产品,称为混合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

根据上述对公共产品的定义,可以判定城市公共交通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属于准公共产品:一方面,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共同平等地乘坐公交系统,其消费行为具有大众性、共同消费的特点,任何人对公共交通的使用不会影响其他人对公交产品的消费,即其具有非排他性;另一方面,城市公交有运营成本,每一位想要获得城市公交使用价值的人必须付费,而当公交车出现满载,就会存在边际拥挤成本,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

二、公交车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

公共产品的安全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基石。但近年来,全国频发公交车安全事故。公共交通本身及由其带来的危害,一方面是由人的麻痹大意和对其危害程度认识不够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人对此项技术的认识不足、掌握不全面和此技术的不成熟所造成的。人对现代技术的过分依赖和崇拜,不计后果地完全享受现代技术给人带来的舒适、便捷,而忽视了这种由人的知识堆积出来的技术成果也因为人类知识的不完善存在着某种缺陷。恩格斯曾经指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基于这种局限性,人们便会不恰当地使用这些技术成果。公交车况的不安全缺陷主要包括刹车失灵,轮胎爆裂,方向盘转动不灵等。刹车盘铸件属薄壁小件,技术要求高,而国内生产出口刹车盘的企业,大多采用手工造型,冲天炉熔炼铁液,成分变化较大,给生产技术管理和铸件质量控制带来一定难度,此外,刹车盘铸件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气孔、缩松、金相组织不达标等缺陷。汽车轮胎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行驶安全和运营效率,但轮胎的保养和翻修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

三、消除公交车安全隐患的措施

首先,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人的生存与发展不可能离开技术,人不可能脱离技术而生存。技术的本质与最终归宿是为人服务的。但人类又不能局限于技术或受制于技术,而是应该超越技术本身,追寻人性,追寻人的生存价值。“关心人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奋斗的主要目标”。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工作,督促各级公交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安全评价制度,制定安全评价标准,并将有关措施落到实处,从管理体系上强化行业主管与公交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使企业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及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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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安全

1.1 建筑工程安全的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建筑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2.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导致安全事故至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管理缺陷:对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来说,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需要完善的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现缺陷,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

(2)基本原因: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关键是在于找出问题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上一个环节——管理缺陷造成的。个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识或技能,行为动机不正确,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等:工作条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设备、材料不合适,以及存在温度、湿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照明、工作场地状况(如打滑的地面、障碍物、不可靠支撑物)等有害作业环境因素。只有找出并控制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后续原因的发生,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3)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

2.2防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方法

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要能够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预防98%的事故。预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方法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通过制度来提高人们的安全防护意志,强化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与措施费用,杜绝只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的行为,同时也通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2)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与人们的安全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专业安全人员及施工负责人、班组长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他们工作的好坏对能否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有重要影响。

(3)统一管理生产与安全工作,不断审查和改进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技术。通过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还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技术费用纳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与工具。

(5)必要的检查与监督。

3 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的运用

3.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建筑法》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3.2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

4 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4.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4.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政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承包方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4.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作者简介:项学松(1986- )男,辽宁海城人,助理工程师,专科学历,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 卢循主编.建筑施工技术.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