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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2-18 11:17:43

简述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篇1

学习者在认知过程中,对当前的认识通过过滤、选择、抽象等方式,进行整理归类、精确简约、协同组织,建构出一个科学规范的图式,并随之形成良好的记忆.当学习者需要对当前的知识状态作出解释时,图式就会被激活,形成相应的预测和推理,同时可产生触类旁通的学习迁移作用.物理学认知内容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严密的逻辑性和丰富的组织性,学好物理需要获得规范的认知图式.

1物理模型图式的表征

物理模型是对物理客体或事项的一种抽象化、理想化的反映,力求准确地体现物理研究指向的主要内容,是对客观对象的一种简明近似反映.物理模型分为实物模型、状态模型、过程模型.学习者通过对物理模型中的概念、规律等典型特征信息及相应关系进行科学规范化的认知,便可建构出一种关于物理模型知识的有序组织结构,从而形成稳定的心理表征,获得一个相应的规范图式.

实物模型与自然实体相对应,其图式属于自然范畴图式.自然范畴图式表征对象是自然实体的属性,如物体、静电场等自然界实体范畴的知识点的集合,可表征出相应的自然范畴图式;自然范畴也指由人类文化所造就的一些客观实在范畴,如点电荷、单摆等经过科学抽象简化出的物理实在.自然范畴图式可用槽(属性)与值(内涵)的表征方式来建构.槽与值的一组配对,可以构成某一范畴相应图式的其中之一特征.若干组槽与值的配对构成图式的主要典型特征,通过对各元素(槽与值)的线性排序,可构成有组织的知识结构.槽可理解为自然客体或事项的属性名称, “值”是对“槽” 的内涵的具体说明.如单摆图式可用槽与值的结构表征(见表1).

实物模型是对具体客观实体的物理简化,主要关注客观实体在结构方面的物理主旨信息的提取.实物模型图式的物理教学策略以模型的结构特征为主线,以与反映结构特征相关的物理量为认知对象,达到组建简洁明确的模型图式为目的.图式建构的设计程序为:列出若干个典型的研究实体对象――研究各单个实体结构――进行信息加工提炼――确定信息表征的图式内容――组成实物模型的图式结构.例如单摆模型图式,首先要对各类具有单摆特征的同类自然对象进行归类抽象,得到简化的模型图示,列出其若干典型的共有特征,将各知识要点相互关联、组织集合,形成如表1所示的科学的单摆图式.

本图式共选取了九个知识点作为图式的要素,并给出了九个槽(属性)的简洁名称,同时前八个槽采用命题的形式给出了对应的物理内涵,表象这个槽则是用图示的方式展现出来.按物理内涵相近进行线性排序,共分出三个组块,各组块中的槽顺序在逻辑上关联递进,便于学习者记忆,同时也使知识的关联组织有序化,易于理解和学习迁移.模型构成要素反映了单摆装置的实体特点,运动特征要素则反映了单摆运动学与动力学的特点.将表象要素纳入图式,可使学生在处理问题过种中能在大脑中浮现出单摆的简洁图象,可从中联想解读出单摆各个知识要点内容.

物理状态模型、过程模型一般是关于物理特征的综合内容结论式描述,其图式可采用汇聚图式来表征.汇聚图式要求将内容的主题汇聚成有组织的简明知识结构,从而使认知者能获得一个明确的认知图式.汇聚图式的结构与自然范畴图式类同,建构方法也相近,但其认知对象是结论式的内容.后面提到的物理量、物理定律和结论性的内容等也常用汇聚图式来表征,另有详述.关于状态与过程模型的汇聚图式建构方法,在此不再讨论.

2物理量图式的表征

一些有关测量与计量的国际组织联合制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1993)书中,将物理量定义为:物理量是物理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因此物理量既有质的限定性,又有量的规定性.在物理教学中为了认知上的方便,又将物理量归类为可测性的物理概念.

物理量定义式具有测量上的操作性,其量度方法及定量关系能进一步揭示物理实在的内在本质.学习物理量主要关注其测度的数学表征方式和物理本质内涵要点的主旨信息提取.“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形式和相互作用以及物质的基本结构的科学.” 据此可将物理量分为物质性质量(简称物性量)、运动状态量、运动过程量和物质作用量四大类.物理量是人类在从事科学文化活动过程的产物,是一种结论式的文本,其内容的主题汇聚成有组织的简明知识结构,可采用汇聚图式的结构来表征物理量.

物理量的定义具有严密的科学规范性,其形成方式与内容可概括为:引入目的、基本定义及其来源、符号表征,测量规范,量度单位及其换算等六个部分.其中引入目的反映了该物理量所属的研究范畴和方向,为物理量类别的判断提供了依据;测量规范为物理量确定了科学的量度方法.此外物理量的数学表征有标量、矢量之分.依据上述分析可设计出物理量图式的基本结构,按数学结构、物理内涵和表象的顺序则进行线性排序,综合调整得到物理量图式“槽”的要素集合,即符号表征、测量定义、度量单位、数学性质、物理定义、物理意义等六个结构要素.

这些要素只是物理量图式的共有“属性”要素,对于不同类别的物理量,除了上述共同的属性要素之外,还应有它们独有的能够反映其特点的属性要素.描述物性的物理量一般由物质自性决定,其图式的“槽”应加上“物理特性”项.物质运动状态量与运动过程量在时域上分别对应时刻和时间区域,都存在“时间特性”的表征.故二者的图式“槽”项应外加“时间特性”要素.物质作用量与相互作用机制相关,其图式“槽”项需增加“作用机制”要素.有时为了使物理量的内涵能形象地表征出来,常采用图示的方法来说明,所以还要加上图示表象要素.

建构物理量图式应注意,其一“槽”名称的选取要准确典型,“值”是对“槽”的内涵的说明,其表述务必简洁明了;其二线性排序的逻辑顺序要规范明确,实行分块组合,块间层次分明,块内各要素存在递进关联;其三图式在整体上使物理知识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结构,各图式间也可形成有机联系.下面以电场强度为例,给出其汇聚图式的具体内容和表征形式.此图式将槽的要素分成了三个组块,按物理上的逻辑关系与意涵关联递进的方式进行线性排序,其中数学表征组块反映电场强度的量的规定性要点;物理表征组块显示其质的限定性内涵;表象组块可将电场强度的抽象表达直观形象化.

整个图式通过槽与值对应内涵的简明解释,实现了电场强度认知的系统化、组织化和有序化,有利于学生对电场强度的记忆、理解及运用!

按照上述方式,可以建构出其它类型的物理量图式,也可以对那些不能量化的物理概念建立相应的物理图式.

3物理规律图式的表征

物理规律是物质相互作用和有关物理现象、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发展的必然趋势及内在的本质联系,其表示方式可分为物理原理、定律、定理及结论等.物理基本规律一般侧重于用数学公式来表示,有些也运用命题的形式来阐明,即物理规律的在表征形式上有两种――命题式与数学式,命题式表示方式是以言语来综合陈述,如伽利略相对性原理、牛顿第一定律和安培定则等;数学式表示方式是运用若于个物理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组织成精确的数学公式,如牛顿第二定律、动能定理和匀变速直线运动的推论等.,物理规律的内涵抽象深刻,逻辑严密,内容要点的因果关系密切相关,表征形式简洁明了,在整体上可组织成一种协同有序的知识结构.物理规律的表征形式是典型的科学文化活动的内容,其图式可采用汇聚图式的结构来表征.命题式与数学式的物理规律对应的图式在结构上既有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需要依据具体对象的特征来设计建构.认知物理规律主要关注其原创发现过程所采用的思想、方法的主要特点及其物理结论的关系表述和内涵的主旨信息提取.本文以数学式的物理定律为例来建构图式,其它形式的物理规律图式可仿此来设计.

数学式的物理定律的研究及形成要涉用到如下内容:建立模型,选取实验或观察对象,确立寻找定律的方法,确定因果物理量,得到因果关系,给出数学表征,进行相应的物理解释.据此可选取物理模型、有代表性的实验对象、实验方法、适用范围、数学公式、物理内涵、实例解读、表象实例等九个要点,组构出物理定律图式的基本结构.按照这一建构的策略,我们建构出牛顿第二定律的认知图式如表3所示.

此图式分成了三个组块,第一组块将物理定律的实验考察要点提炼出来,槽的要素顺序依照实验操作的先后过程排序,符合认知规律;第二组块对物理定律的数学显示与物理解释的精致化说明,按照思维的认知顺序排列,符合物理逻辑关联特点;第三组选取得三个典型的物理运动,将牛顿第二定律的物理内涵形象化地表现出来,使抽象的内涵形象化.总体而是对“槽”与“值”的提炼遵循精准简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知识要点的集合符合组织化与有序化及形象化的要求,达到深化理解和灵活运用的目的.

按照上述方式,可以建构出其它类型的数学式物理规律图式,也可以对那些命题式的物理规律建立相应的物理图式,只要对图式的基本要素作恰当的修改即可.

4结语

在图式理论中关于事件图式和文本图式也有详细的论述,其特点也可以方便地用于教学.事件图式是人对所从事的文化活动按先后次序所做的有组织的认识,其认知对象为自然或社会中发生的事件.该图式对于某一事件要从中分解、概括出具有个性特征的各项活动,用命题的形式表征关键信息,按活动先后来组织排序,形成规范图式.如物理实验过程就可以按照时间先后建构成一个操作简明的事件图式.文本图式的认知对象为各种体裁的文本,建构图式要求将各段文本内容特征点进行提炼,对关键信息实行分块组织排序,形成规范的文本图式.如教师的教学设计规范格式就可用文本图式来编排.

篇2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相关指标体系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较多探索。深圳、厦门、中山、无锡新区、江阴、贵阳等地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各自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除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两大类指标外,还包括了生态制度、生态意识等指标,较好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注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且要求从制度和意识层面对工业文明进行全面革新的含义。但是,这些指标体系仍侧重环境及其相关指标,未能很好表达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新型文明形态的应有内涵。

    学术界围绕生态文明评价问题展开了初步研究。主要研究进展及其特点为:(1)一些研究提出的指标体系对环境、经济关注较多,而对制度、文化方面关注较少[1](P51-53)[2](P823-826)[3](P60-63)[4](P21-27)[5](P1-5),比较接近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内涵体现相对不足。(2)有些研究的指标体系较好地涵盖了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指标[6](P55-59)[7](P131-136)[8](P72-75)[9](P60-63)[10](P6295-6304),但由于生态文明内涵阐述不足而使得指标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清。(3)对区域生态文明评价而言,其与区域外部的经济、环境关系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当前研究较少触及。本文首先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和文明成果具体表现形式两个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并阐释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选择相应的表征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为定量评价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方法基础,为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一、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当前,学术界主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内涵进行阐述,徐春(2010)将这两个角度分别称为历时性角度与共时性角度[11](P61-63)。从历时性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而且生态文明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12](P31-37)[13](P36-4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并列。从共时性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与经济、政治和文化一样是文明的一个主要子系统,因此生态文明只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方面[11](P61-6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比较而言,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而言的,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仅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发展成果。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并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而且由于人与自然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也使得生态环境建设无法孤立进行,因此本文将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的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具体到实践意义上,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意味着需要生态环境相关部门(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自然环境质量,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则意味着需要整个政府以及社会部门共同行动构建致力于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主流价值观。

    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同样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14](P4-5)。生态文明内容涵盖了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基本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15](P30-32)。与工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具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种成果表现形式;与工业文明不同的是,生态文明要求这三种文明成果的获得必须满足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要求,本文称之为生态型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还包括生态环境相关的文明成果,即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含义。

    本文将生态环境纳入了文明的内涵,更好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尊重、人类与自然属于同一有机整体。进一步地,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中的“生态”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为生态环境,其二为生态型传统意义上的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的。全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几乎封闭的系统,人类只能基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来构建生态文明。但是,对于某一国家或者区域而言,市场交易体系使得其与外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贸易而基于区域外的生态环境基础。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当然,这一准则并不反对通过适当的市场交换机制来促进包括生态生产力在内的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要求区域内外在资源环境利用方面的公平。

    综上,关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可以得到两点认识: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这样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1+3+1”,其中,第1个“1”为生态环境,“3”为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第2个“1”为“与区域外部的关系”。

    已有的关于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一般都包含了生态环境、经济、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意识等指标。可见,这些指标体系已经超越了共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同时,这些指标体系仅包括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制度、精神成果,未能较好地涵盖传统的制度与精神成果,即未能涵盖历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最后,这些指标体系一般不包括评价区域与区域外界之间在经济与环境方面的交换关系。

    二、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于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首先,从生态文明内涵出发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层,全面、直接地体现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包括生态环境、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五个单元。其次,将系统层单元分解为若干目标层单元(如图1所示)。

    其一,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自然基础,包括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目标层单元。生态环境状况描述了生态系统、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状态。生态环境建设描述了社会经济系统为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所进行的努力,强调了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回馈。

    图1 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层和目标层结构

    其二,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物质文明是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并不排斥物质文明,要求的是具有生态友好属性的高水平的物质文明,据此分解为物质文明和物质文明生态化两个目标单元。物质文明是人类在自然界求取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获得的物质成果的总和,集中表现为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E16](P380)。物质文明生态化,指物质财富的生产、消费过程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排放较少的废弃物,包含生产生态化和消费生态化两部分内容。

    其三,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制度基础。政府、企业、公众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三大类行为主体,其相互作用机制构成了社会运行机制。政治文明是社会运行机制发展形成的积极成果,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包括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等多个方面[17](P504-505)。生态型政治文明要求调整社会运行机制从而引导社会个体行为调整,达到促进社会与人和谐、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引导政府、企业、公众推动生态文明进程的社会运行机制都属于生态型政治文明范围,例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机制等。

    其四,生态型精神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是生态文明的认识基础。精神文明是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主要表现为文化方面和思想方面[16](P380)。生态型精神文明一方面要发展传统的积极精神成果,另一方面要促进精神文明生态化转型。精神文明方面主要从科技、文化、道德水平三个方面来表征。精神文明的生态化转型,有利于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意识,这一方面直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影响社会运行机制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从而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相应地,精神文明生态化可以从生态科技水平、生态文化水平、生态文明意识三个方面来表征。

    其五,与区域外部的关系。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主要衡量某一区域的生产、生活活动对区域外部生态环境的占用程度。

    三、生态文明评价的具体表征指标

    针对每一个目标层单元,将其所包含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为准则层。针对准则层,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表征,从而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选取原则

    遵循如下原则选取具体表征指标:其一,简约性原则。由于生态文明涵盖的范围较广,如果要求指标体系包含所有内容,则需要大量的指标,导致指标体系的庞杂,因此指标选取时遵循简约性原则,即选择少量但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其二,动态性原则。随着生态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环境及其相互作用机制不断演变,相应地,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选择新的指标来表征。其三,可操作性原则。尽量选择现行统计体系内的指标,或者选择通过调研可以获得的指标,从而使得指标体系在应用中具有较好的数据支持。

篇3

提高生态投资效益,可以在实现原定生态目标的前提下, 节约生态投资, 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可以用同样多的生态投资, 取得较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实现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各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成果,期望能为生态投资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帮助。

生态投资是生态研究领域内的新课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与生态投资有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态投资相关课题发表了一些论着,如张福庆,董唤霞发表了《科学发展观催生生态投资建设理念》,针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建设模式, 提出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走生态投资建设之路,以实现“五个转变”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的本质内涵。该论文侧重于号召有关部门发展常规投资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的投资。汤尚颖和徐翔发表了《准确理解生态投资的内涵》,文章指出随着环保投资的界和内涵不断延伸,环保投资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生态投资”环保投资及生态投资的内涵。在区分了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的内涵之后,指出生态投资从范畴上看应包含: (1)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3) 生态产业投入。马国强发表了《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文,明确了我国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论述了我国目前的生态投资状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选择的必然性,之后在对比国外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的一些建议。牛荣在《论西部生态投资补偿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态投资补偿的含义和探讨进行西部生态投资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 提出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来解决西部生态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此外,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公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中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的诸多现状,提出了增强生态投资的一些途径和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上述有关学者的相关论文和有关部门的官方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国学者对生态投资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对环保投资的基础之上,虽然针对有关的生态投资内涵,以及生态投资的补偿机制等有了专门性的论述,但是并没有形成有关生态投资研究的学术体系。大多数研究都只是针对生态投资课题的某一方面,而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论研究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投资日益发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生态投资课题进行一个系统的综合研究。

篇4

同时介绍了在加固方案过程中的关键处置措施。

关键词:拱涵,裂缝,虚位移

中图分类号:U449文献标识码:A

概述

拱涵以其施工工艺简单、价格低廉、抗压强度高、承载力大等优点,多用于

山岭重丘区、地形复杂山势起伏沟壑纵横等地方。近年来,在多条沿海高速公路

的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圬工拱涵存在不同程度的开裂现象,涉及素混凝土拱涵、

混凝土砌块拱涵、石拱涵等。主要表现为拱顶局部或通常的纵向及斜向裂缝,主

要发生在涵洞进出口拱顶及四分之一拱的位置,裂缝宽度一般为0.8~3mm,个别

拱涵最宽裂缝达到了10mm以上。

拱涵为三次超静定无铰拱结构,其受力状态对边界条件的反应极其敏感,由

于基础不均匀沉降、回填加载不均匀等都可能使受力偏心造成拱圈、基础纵向开

裂,应力重新分布。主拱圈产生的裂缝一般多为纵向,有时能贯穿整个主拱圈,

在横断面的位置却不同。一般情况下,若开裂后的拱圈,只是无铰拱变成了单铰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2

拱,在应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也可照常使用,但是若拱涵存在较多的裂缝,对

结构整体的刚度必然有一定程度的削弱,影响结构的承载力和正常使用,则须对

拱涵进行加固补强[4]。

本文以某高速公路某圬工拱涵(以下简称M拱涵)为例分析拱涵开裂的原

因。该拱涵跨径为1-5m,主拱圈采用30号混凝土,矢跨比为0.33,净矢高

f

=1.67m,填土高约2.5m,整体状况如图1所示。该拱涵自新建以来,主拱圈

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达到3mm,图2所示。

图1涵洞整体照图2拱顶裂缝

2222

拱涵开裂病害原因分析

2.12.12.12.1

主拱圈裂缝原因分析

主拱圈出现病害位置的不同,其产生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本文根据裂缝的类

型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类:

(1)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拱涵适应地基变形的纵向能力较差,地基承载力

不足时,将导致拱脚产生不均匀变位,在拱内形成较大附加力而引起拱圈开裂[5]。

(2)外荷载的直接作用于结构,引起结构产生裂缝。目前日益增加的交通

量,特别是大吨位车辆运输的要求,个别拱涵的设计荷载已经无法满足目前运营

荷载的要求,因此当外荷载作用于结构时引起的直接应力就可能导致结构产生裂

缝。

(3)温度等次内力。由于无铰拱的超静定次数高,温度变化、材料收缩等

都会在拱涵内产生较大的附加内力,从而引起主拱圈产生裂缝。

(4)沉降缝设计不合理。若拱涵原设计沉降缝位置、分段长度、间距不合

理,基础变形时将产生不均沉降,必然使得各节之间产生侧向位移而产生斜向开

裂。

拱顶裂缝,L=2.5m,δ=3mm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3

(5)拱涵侧向约束较薄弱,土压力较大。由于拱涵对拱顶和台背两侧路基

的填土、对称分层压实、地基承载力的要求较高,因此施工顺序、构造处理、填

方压实、涵台刚度不足均可以导致主拱圈出现裂缝;

(6)施工质量控制不当引起的裂缝,在拱涵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工艺

不合理,施工质量差,会引起各种形式的裂缝。

通过分析沿海高速公路圬工拱涵的病害,笔者认为,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拱

脚变位,是引起软土路段拱涵开裂的主要原因。但是,可能因为拱涵跨径较小,

变位不明显,故几乎所有检测报告中,均未涉及拱涵拱脚变位检测。当然,毫米

级的变位,在没有参照的情况下,也确实无法检测。为合理分析圬工拱涵的开裂

原因,提出科学的加固方案,本文引入了“虚拟位移法”分析这类问题。

2.22.22.22.2

虚拟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

由于拱涵跨径较小,一般都做成无铰拱,属于超静定结构,较小的位移变形

就能产生较大的附加内力,如墩台的不均匀沉降或水平方向位移,使结构物产生

附加应力,附加应力使主拱圈产生超限拉应力,从而导致结构开裂。主拱圈在外

力作用下会对墩台产生强大的水平推力,故对地基要求有较好的承载力和较小的

变形量。《公路小桥涵设计手册》要求跨径为5m的拱涵当填土高度在3~4m时,

地基的承载力要求在500KPa以上[1],否则会因为基础的不均匀沉降造成墩台的

移动,即拱脚发生位移(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从而引起拱圈内弯矩增大,产

生拉应力,导致拱圈开裂。

因此对于某些路段的拱涵不明原因出现裂缝,本文现采取虚拟位移的方法,

对圬工拱涵的开裂现象进行分析。以上述M拱涵为例,即假设该拱涵的拱脚在

水平、竖向、斜向(向下450)三个方向分别发生1mm、3mm、5mm、10mm四种

位移变形,通过分析不同的位移变化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内力及应力变化,探讨拱

涵开裂的主要原因。

1、有限元程序计算分析。

采用通用有限元程序,对结构分别赋予虚拟位移,进行计算分析,现将计算

结果列于表1,结构的模型简化以及拱顶下缘应力云图如图4所示。

表1拱脚变位引起拱圈应力变化对比表

拱脚变位水平变位(mm)垂直变位(mm)斜向变位(mm)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4

135101351013510

拱顶下缘应力Δσ

(MPa)

0.280.851.412.01-0.06-0.18-0.31-0.540.280.781.351.97

注:表中应力值以拉为正,压为负。

图4.1拱脚水平位移与应力变化示意图图4.2拱脚斜向位移与应力变化示意图

从上表1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随着拱脚变位的增大,拱顶下缘应力逐渐增

大,尤以拱脚水平变位引起拱顶应力变化最为明显。

2、手算校核。

以拱脚发生10mm水平位移为例,依据《拱桥》手册手算校核有限元程序计

算结果。主拱圈的受力简图如下图5所示。

图5主拱圈受力简图

查《拱桥》手册表1-4,得知该结构的弹性中心

ys=0.2151R=0.2151×2.97=0.64m

常变位为:

3

3

33

KR

EI

δ

=

弹性中心处赘余力为:

H=h/δ33=h×EI/K3R3=h×2.85×106×1.172×1010/0.821/29703

=155.3kN

其中:h=10mm,

拱顶弯矩: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5

M=Hys=155.3×0.64=99.38kN・m

拱顶截面上下缘应力

σ=N/A±My/I

=155.3×103/(520×1000)±99.38×106×260/(1.172×1010)

=

2.503

1.9051.75

MPa

MPaMPa

⎜−>−

上缘

下缘

(拉应力超限引起拱圈内侧开裂)

通过以上计算分析可知,程序计算结论(2.01MPa)与手算计算结果

(1.905MPa)误差为5%,说明程序计算结果可靠。同时可以看出,尽管拱涵抗

压强度很高,但是拱涵拱脚的微小变位,就可对结构产生较大的拉应力,从而引

起主拱圈拱顶的开裂。因此,通过计算可知对于沿海高速公路软土地基来说,修

建拱涵的前提是必须以高标准要求处理地基。以避免地基承载力不足,造成的拱

脚产生微小变位而导致拱涵开裂。

3333

主拱圈开裂处置措施

3.13.13.13.1

加固处置措施

明确圬工拱涵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后,便可根据具体病害程度确定对拱涵采

取的基础补强、结构补强等各项处置措施,具体加固措施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3.1.13.1.13.1.13.1.1

地基注浆

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主拱圈产生较大应力,是导致拱脚竖向变位,拱圈开

裂的主要原因,采用对基础采取花管注浆的方式进行加固。通常为:靠近涵台进

行钻孔,钻孔深度一般不小于4m;推荐采用水灰比为1:1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浆

向孔内注浆,同时注浆时的瞬间压力不得超过1.5MPa,稳定压力为1.2MPa,而

且为了确保施工时结构的安全性及注浆的密实性,施工时采用反复间歇性注浆。

通过对地基的加固,可以使基础适应主结构补强时新增恒载,消除基础的不均匀

沉降,防止拱脚变位的发生,从而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

3.3.3.3.1.21.21.21.2

涵身补强

由于拱涵侧向约束偏薄弱,可能引起拱涵横向和斜向变位,主拱圈开裂,一

般采用原拱涵内侧台身增设钢筋混凝土补强层进行加固(如图6所示)。加固前

应先通过设计计算,确定所需的断面尺寸、钢筋及混凝土数量,方可据此进行施

工。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凿除原结构表面松散砂浆,同时冲洗干净,并在新结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6

构施工前进行连接钢筋的植入,以保持新增结构与原结构的整体性,植入深度不

得小于15cm。在施工台身补强层时注意在原沉降缝处设置新的沉降缝。由此,

达到涵身补强的目的。

图6涵身补强层示意图图7主拱圈增设补强层示意图

3.3.3.3.1.31.31.31.3

主拱圈补强

为了防止主拱圈裂缝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为了抵抗原主拱圈因基础沉降而产

生的超限值拉应力,对原拱涵主拱圈采取钢模浇注钢筋混凝土补强层的方法进行

加固。为确保新增结构与原结构的整体受力,提高拱圈的整体刚度,改善原结构

的受力状态,在对拱圈进行补强时应做好以下几点:(1)首先应对原结构的各种

病害缺陷进行维修处理,如封闭超限裂缝、钢筋除锈及缺陷修补等。(2)在原沉

降缝处设置新的沉降缝,钢筋在相应的沉降缝处断开。主拱圈增设补强层示意图

如图7所示。

3.23.23.23.2

加固后结构计算

采用上述加固方法对M拱涵进行加固后,通过对加固后结构受力状态的计

算分析,来验证该种加固方法的有效性。采用有限元软件对加固后拱涵进行建模

计算时,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法,通过定义施工阶段,将原涵作为

第一施工阶段,加固补强层作为第二施工阶段,这样在结构时的内力计算过程中,

考虑了加固时原结构层的应力水平,符合加固结构二次受力的特点。加固后计算

结果如表2所示。

2222MMMM

拱涵加固前后主拱圈控制截面极限承载能力对比表(单位:

kNkNkNkN

项目

截面

NjNu储备量(1-Nj/Nu)×100

拱脚316403.922

拱顶278365.724

注:表中轴力以受压为正。

通过上表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虽然加固后总体荷载有所增加,但由于补强

层它作为一个新的受力部分与原结构共同承载,提高了整体结构的极限承载能

虚位移法分析拱涵开裂及维修加固

7

力,改善了结构的受力状态,从而能够取得较好的加固效果。

4444

结语

采用钢筋混凝土补强层对圬工拱涵进行加固,具有省时、施工工艺简单、不

中断交通、施工场地小,工期较短等优点。M拱涵采用上述方法加固,到目前

已经运营两年多,通过对现场的回访,拱涵运营技术状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的加

固效果。

圬工拱涵的开裂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提高拱涵的抗裂性能,预防裂缝的发生,

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加以控制,尤以控制拱脚位移为重。上述加固方法可以从

多方面根本上解决圬工拱涵的开裂问题,因此该方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圬工拱涵的

加固工程。

参考文献

[1]公路小桥涵设计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

[2]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3]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篇5

【关键词】张载 美学 产品设计

基金项目:宝鸡文理学院专项科研项目(YKH23)。

在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中,论述天人关系的著作汗牛充栋,张载学说可谓独树一帜,他第一次完美地描述了理想的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体现了认知论美学的理念,也包含着深刻的生态美学思想。他首创了“气一元论”宇宙论,认为天人合于一气;人是气的聚合物,人性中体现了天性,人有“继善成性”、“以仁体物”的主体性特征;人和万物都生于自然,是自然的儿女,从而进一步得出“乾父坤母”、“民胞物与”的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人类的生产活动与自然、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渗透和包含着与人类自身、与自然界、与环境的结构美学、秩序伦理,以及改造适应、和谐共荣的哲学思想和美学理念。产品设计是人类生产实践中一项充满美学体验、环境伦理和哲学思考的特殊活动,作为人与自然对话的中介,产品设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张载关学中的美学思想不仅是当代社会“和谐”理念和生态美学理念的思想基础和哲学解释,而且对生态美学为基础的产品设计具有重大的影响和指导意义。

张载关学中的美学思想及美学理念

现代美学已从传统的认识论美学向存在论美学发展,生态美学的兴起就是这种转变的突出表现。生态美学是指建立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生态审美关系。生态美学追求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整体,而放弃人与自然主客二分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从哲学高度解说了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生态美学的基础是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西方现象学和存在论哲学流派。事实上,张载“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认识观才是其思想源头。

在中国美学发展过程中,后实践美学主要批判实践美学的人“主体性”膨胀,从而使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生态失衡。张载在其《正蒙》中鲜明地阐述了天人同体、天人共荣的认识观,蕴含着深刻的人与自然和谐相生的思想,将人与自然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表现出相当丰富的生态审美思想。

张载开创了理学关学学派,其研究基本上围绕其“三观”、“四为”、“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等理念,而从哲学、思想、伦理等方面展开,其中蕴含着深厚的美学思想。张载的美学思想体系和认知观包含了对自然、人类以及万物独有的审美意识和审美价值,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审美观[1]。其核心为“性率天地”的民本意识与人性美及“万物一体”、“太虚即气”的平等思想与和谐美,这种美学思想在现实社会依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张载美学对现代产品设计的影响与指导

设计是一种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手段;设计也是一种审美活动,包含多种多样的审美形式;设计更是对观念的满足,包含人文观念和审美观念。

众所周知,现代产品设计在物理功能之外,更加注重产品的人文、伦理和美学内涵,使之与人、与环境、与社会主流价值和谐共融,从而达到相生相悦、相得益彰的生态效果。从哲学层面来看,生态美学观倡导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整体论,以此为基础探索人与自然、社会的审美关系,并注重审美过程中的心理参与和体验。因此,产品设计应当摆脱“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束缚,在人的心理参与审美体验的基础上,纳入反映自然美与社会美的思想内容和设计理念,使产品具有对自然本身丰富多元的美的欣赏价值,更有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感悟。

我们知道,张载关学中所蕴含的深刻的审美思想和生态美学理念,正好暗合了现代产品设计的核心价值,是我们进行现代产品设计的思想源泉、灵感来源及智慧启蒙,它甚至为我们进行现代产品设计提供了可遵循的原则和价值基础。

1.本体与环境之美有机统一的生态美

美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和客观自然的规律性的统一。因此,生态美从本质上来讲就是重塑人或物与环境的关系,将人或物的本真属性与环境功能有机结合,也将人或人文内涵、伦理价值及审美体验与环境的自然美、天然属性进行组合和渲染,并使其内在统一,显现出有别于本原、超越于本原、又与本原和谐共生的美。这也是本体与环境之美的和谐统一,体现并重塑了生态美。

对于现代产品设计而言,生态美的形式美(形态美)涵盖了外形、结构、材质、色彩等;而生态美的内容包含审美功能、实用功能、生态性、宜人性、经济性等。由于“形式美”和“内容美”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特性,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则包括由设计本身创造出来的,通过外形、结构、材质、色彩等表现出来的“形式美”和由理念、内涵向审美所升华的“内容美” [2]。生态美的审美意识要求设计将表现出来的形式美与隐性的内容美在审美过程中达到有机的统一。

张载在《诚明》篇中说:“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3]”从哲学层面阐述了对人及万物的认知态度和对待原则。对万物不能只考虑形、态、声、色,还应感知其内在的品质、把握其本真属性、抽象其审美内涵。

张载在《正蒙》中说:“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3]”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之原、美学之根。“天与人交相胜”,“万物无不相感应之理”,因此“圣狂异趣,灵蠢异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测之化焉”。万物之妙,神也;其形色,糟粕也;糟粕异而神用同,感之以神而神应矣。更是将本体的身形差异、人或物与环境的关系阐述的入木三分!

张载进而在《乾称》中强调:“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3]”进一步阐明了万物一体、和谐相生的关系,高屋建瓴地勾画了人类与环境共荣、科学发展的美好理想,这一理念也是指导我们进行产品设计的思想大纲。

2.功能与内涵之美有机统一的和谐美

日本无印良品的设计理念就是对产品从形态美到内涵美的很好阐述,它本身也是“无中生有”的一个过程。无印良品包装设计中的“无”是指在设计中强调极简主义的形式,即通过简洁的形态、自然而单纯的材料与色彩来完成产品包装。这种简约、质朴、厚拙的产品形态,十分吻合人们回归自然的心理诉求,也暗合了消费者向往清净、渴望简洁、追求本真的情怀。众所周知,一种完美的设计,能触发一种新的生活意识,这种生活意识最终能启发人们去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方式[4]。由此可见,现代产品设计在功能之外,更加注重精神内含与审美价值,更加体现一种灵魂抚慰与人文关怀。

现代产品设计要能体现并引导一种更为合理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要蕴涵穿透人们心灵的伦理价值与道德价值。设计中的“无中生有”并不是无视产品功能,而是更加注重功能与蕴涵的高度统一,删除多余的、干扰甚至破坏内在品质阐释的东西,去掉一切影响内在精神象征的线条、纹饰、形态和组合,使消费者将注意力全部转移到物体的本质,能够享受到产品所带来的便捷,更能感受到产品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关怀和对思想、心灵的美的冲击。这就是产品设计中追求的“功能与内涵之美有机统一的和谐美”。

张载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大心》)。”“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太和》)。”“心统性情者也(《性理拾遗》)。”将万物的有型之形和无形之性阐述得通透深刻,亦将人对万物的感知以及人与物的和谐之美论述得完整无缺。

我们从张载的思想脉络可以得到深刻启发,那就是万物皆有灵性,它的形、态、声、色无不体现天然之性、内在之美。我们进行产品设计就要遵循这一原则,将这种思想理念运用于我们的设计实践,使产品不但能发挥它基本的物理功能,更要能体现人文精神关怀、内在审美价值和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的和谐之美,做到“不萌于见闻”、“能体天下之物”,则终能“心统性情者也”。

结束语

把生态美学思想融入产品设计领域,无疑是对产品设计学科在美学上的进一步深入与拓展。对产品进行设计时加入生态美学,就会更多地考虑如何反映自然,使产品在意境上融入自然。

对于今天的高度工业化,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美学思想是帮助人类达成“诗意的栖居”的关键途径。把生态美与产品设计相融合的过程,也是实现形态、技术、意境三个层面相互融合的过程,进而在产品设计中实现对生态、对产品自身的审美关照,这也是产品生态属性的核心内容。

张载的学说和论著中包含丰富的能够反映和体现美学理念、审美对象、审美关系、审美价值的思想和理念,其独特的以“人本和谐”为核心的审美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理论价值,其深刻的美学思想和审美理念,对现代产品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启发作用。

参考文献:

[1]姜国柱.张载的哲学思想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2.

[2]许喜华.工业设计概论[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3](宋)张载.张载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8.

篇6

论文关键词:大学校训,内化,对策

有关大学校训的建设的研究是个热门的话题。近年来,学术界对如何进行大学校训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很多,各高校也在不断完善大学校训的制度建设。然而,众多的研究往往着眼于高校作为一个单位如何进行大学校训的建设,而对于大学校训能否真正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的精神动力则关注不够。本文以大学校训的内化机制为切入点,对如何将大学校训的内涵和理念转化为大学生自觉行为的内化机制和途径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大学校训内化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1999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的解释为:学校为训育之便利,选若干德目制成匾额,悬于学校公见之地,是为校训。顾明远教授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校训是“学校为树立优良校风而制定的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准则”。校训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全校师生的意志和追求,指导着学校的办学方向。“大学校训是一所大学独立思想、传统精神和办学特色的集中表述,是一种赋予大学以生命、品格并深刻体现了其办学宗旨、治学传统、文化底蕴、团体精神、社会责任和学校个性化特色的校园精神文化形态。”校训对内影响和规范了师生的言行举止和行为方式、引领了学校的办学方针和发展方向,对外则作用于社会文化和文明理念,从而起到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虽然许多高校都非常重视校训的制定和贯彻,但是,由于学校对校训的价值和作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宣传不够,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重视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有的虽然重视其存在,但不重视其内在价值及作用的实际发挥,使得校训不能真正在实践中落实其灵魂作用。大学校训的建设的关键要体现实践性,内化校训,落实校训的本质作用,转化为大学生的行为。大学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要培养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三者统一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办出自己的特色,就要着力内化自己的大学校训,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

内化是指人将外部事物通过认知活动转化为内部思维的过程。这一概念是由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最先提出的。他认为,社会本身即具有规范的体系,它超越个人意识而独立存在,个人只有透过内化的过程,才能将其植根于个人意识之中,即将社会意识形态的诸要素移植于个体意识之中。大学校训的内化是指大学生如何自觉地将大学校训的内涵转化为自己的理念,它标志着大学生对大学校训的内涵从外在灌输转化为内在认同,其目的是把大学校训的内涵及理念转化为大学生内在的价值追求,并成为大学生自觉行动的精神动力,这一内化过程充分反映了主体与外界间相互作用关系,外界客体只有通过主体的积极能动作用才能反映为主体的信念、情感。内化是一种过程,显示了某种理念或价值逐次地成为个体一部分的过程。大学校训内涵的内化也是一种过程,校训的内容通过接受或内化学习过程之后,它不再是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了,而已成为主体自身的价值取向。该接受过程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中,通过内在心理变化而实现的。影响大学校训的内化实现的心理因素包括大学生的认知结构,情感,意志,行为和评价,五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了大学校训内化的整个过程。

二、大学校训的内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学校训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仅从大学校训内化的视角探讨大学校训建设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校训的内涵阐释不深刻,内化的内容不统一

大学校训的内容往往都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意义,其与文化传统、思维方式、语言结构等有密切的联系。解读大学校训,深入领会其文化内涵,发挥其实际的教育作用,就必须对此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和思考。对256所高校的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学校对于校训的内涵也没有进行过详细的阐述;58%的师生反映,并不是很了解校训的有关历史及内涵。而另一项针对国内100所高校网站的调查显示,在网站首页上显示了校训的仅有62所,对校训进行简单介绍的仅有11所,对校训的历史、内涵进行详细阐述的高校更是少之又少。总之,很多学校没有通过有效的形式将校训的精神表征出来,或者利用学校网站等有效载体对校训的内容和内涵做一些必要的宣传和阐释;许多学校的校训仅仅停留于口号、标语,成为装饰学校门面的工具,没有将校训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在新生入学时讲,在重要会议上讲,以致大学生不知道校训的确切内容,对校训的内涵更是缺乏深刻而统一的认识。

(二)高校不重视开展校训宣传活动,内化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虽然许多高校都非常重视校训的制定、贯彻和传播,但学校对校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全,很少开展校训宣传活动。上海市教育党委研究室面向上海市150所学校(包括大学、高职、高专、中小学、特殊学校)所做的校训调查发现,很少有学校能准确说出学校校训的特色及具体的校训教育措施。校训不同于具体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很多学校没有相关对校训建设的规定,校训建设容易流于形式,落不到实处。笔者在调查中发现,85%左右的学校很少或从未围绕校训或以校训为主题开展过系列活动,没有开展过校训专题研究,没有通过课程、讲座、班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党团活动、文体娱乐等活动让大学生进一步理解校训和实践校训,使得校训的内化缺乏必要和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所以无法充分发挥校训的灵魂作用。

(三)高校不重视校训文化氛围营造,内化缺少相应的环境

建设校训文化也需要有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广大师生在校训的文化氛围熏陶下,潜移默化地内化校训,从而实现其育人效果。校训文化氛围的营造包括校园物质文化氛围的营造和精神文化氛围的营造。一些学校为求校训而立校训,没有把校训与本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精神等联系起来,很多学校的简介、招生广告、宣传材料、奖励证书上都没有出现校训。校训蕴含着丰富的理念和内涵,可惜的是,当前的大学校训在管理上把校训建设成了形象工程建设的代名词,不但不注重校训物质文化的建设,也没有把校训的理念和精神融入大学校园中,使得大学生不能在环境中内化大学校训的精神和理念。每个大学都应该形成自己有特色的优势学科、人文精神、办学理念等,努力营造有特色的大学校训文化,这样才能使校训在文化氛围的熏陶下,逐步内化校训,发挥大学校训的价值和作用。

三、大学校训的内化策略

内化校训的理念和内涵,建设校园文化,要靠大学生的自觉行动,要让校训理念的精髓深入到大学生的心灵,使大学生自觉地投入到这种校园文化建设中来。高等学校应结合当代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多的途径内化校训,内化校训的最终目的要体现在日常的行为中。

(一)利用多种渠道对校训的内涵进行深刻的解读,统一校训内化的内容

内化校训要从诠释和解读切入,不仅要知道其表层含义,校训的来龙去脉、内涵外延都要通过不同载体面对不同层面进行广泛的传播,从而让师生更加了解、认知、遵循校训。尤其是学校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庆纪念等重大活动中都应将校训教育、弘扬校训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有组织、有步骤地利用校内外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解读校训,让大学生能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层面了解校训的内涵。要针对大学生的特点,采取尊重、理解、信任的态度,采用换位思考、平等互动、讲求实效的方法,通过课程、讲座、班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党团活动、文体娱乐、师生交流、校园网络等渠道,要强调针对性、生动性、感召性和互动性,追溯校训来源、诠释校训内涵,通过介绍杰出校友展现校训,帮助新生代学生在校训的旗帜下,逐渐了解校训的深刻内涵和理念,逐渐形成统一的认识。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宽校训内化的途径

确立了校训后,要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有组织、有步骤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橱窗、校内刊物和简报等校内外宣传舆论进行广泛的宣传,让所有的校友,都熟悉和了解校训,在此基础上接受、认同、喜欢校训,并参与相关的征集活动,在活动中自觉内化校训。除了开展宣传活动之外,还要围绕校训或以校训为主题开展相关系列活动,以促进良好的文化氛围的形成,从而让大学生在主题活动中思考和研究校训。如江西师范大学就曾以校训内容作为学校每年四大传统校园活动的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在确定新校训“格高志远,学贯中外”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包括专题讲座,校训书法大赛,新校训英语翻译大赛等,积极引导大学生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刻全面地理解新校训的内涵和精神,逐步内化校训。除此之外,还要重视对大学生自我实践活动的指导,针对大学生感兴趣的校训主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将大学校训中所蕴涵的精神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的各种活动中,经过反复强化,逐步内化校训。

(三)注重校园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中氛围的营造,提供有效内化的环境

高校在进行大学校训教育时,要加深对重在养成的认识,高度重视校训文化环境的影响,发挥校园文化的积极作用。大学校训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他需要通过特定环境的熏陶和渗透形成这一环境中人们共同的价值标准,信念追求,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校训的文化作用,要通过集体活动建立活泼,有序的文化氛围,塑造优良教风、学风,通过教师潜移默化的引导,同学之间互相影响,无形当中内化校训内容,树立核心价值观。除此之外,应该把校训巧妙地列入校园景点之中,同时,将校训写入校徽、校歌和学校网站的首页上,将校训写入招生简章、学校简介、新生入学通知书、毕业纪念册和毕业文凭上,尽可能多地让校训出现,总之,要使校训的精髓真正深入人心,融化在校园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体现在教学科研的每一个环节,蕴含在每一个校园人的言行之中,内化为每个校园人的意志和情感,促使每个校园人为实现校训的理念而孜孜奋斗。

总之,要努力使校训逐渐内化为大学生的一种价值追求,赋予全校师生一种文化精神,引导他们的一言一行,激励他们充分充实自我、丰富自我、提升自我。在校训的指导下,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努力工作和学习,同时用精神的力量促进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学术行为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迪尔凯姆.社会分工论[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2]度红平、杜学元、李化树.论大学校训[J].《高等教育研究,2006(6).

[3]顾明远.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4]http://www.godpp.gov.cn/ddjs_/2007-07/25/content_10668756.htm.

[5]刘亚军等.关于上海市部分学校校训的调查报告(J).思想理论教育2003(01).

篇7

关键词:传统艺术元素、文化产业园、 建筑创作、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相关研究背景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千年历史长河中孕育出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结晶。在传统文化中,包括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艺术元素(如图1),在现代艺术设计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诸如中国书法、篆刻印章、秦砖汉瓦、京戏脸谱、皮影、文房四宝、剪纸、中国瓷器、国画、石狮、风筝、如意纹、唐装、筷子、汉字、太极、八卦等传统艺术元素被广泛应用于现代设计领域,创造出新的视觉形态,使其既有传统元素的形似和神韵,又具有现代设计的意味与形式,能够唤醒个人与民族的记忆,给人以无比的震撼和无穷的联想。

在传统文化广泛应用于设计领域的大背景下,关于提取传统艺术元素应用于现代建筑设计中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园在我国各地大量出现,其新的类型与形式也不断涌现,但传统艺术元素在其中的应用方式还较为单一,已不能满足人们新的视觉要求。本篇论文着重探讨传统艺术元素的应用与文化产业园区建筑的相互关系,得出传统艺术元素在文化产业园建筑中的应用原则和方法。

二、国内研究领域现状分析

自从西方建筑思潮进入中国开始,中国的建筑师就从未停止寻求建筑中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的道路,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方面,这始终是中国建筑学界的一个热点。本文根据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将研究内容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关于传统艺术元素应用方面的研究

传统艺术元素是指具有某种特殊内涵或者特殊意义的标示,是将地域性的传统文化在艺术上的一种提炼和归纳。它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独特文化的抽象体现,对当今社会的发展、对历史及传统文化的回忆和演练发挥有重要内涵意义。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灿烂、丰富而厚重,我国传统艺术元素种类丰富,其中包括种类繁多的民间工艺、形式多样的建筑园林艺术、多姿多彩的民俗艺术等。本文将文献中收集到的我国传统艺术元素进行整理,分为建筑园林类、图案纹样类、器物类、文化类、民俗类等五大类(如附表1)。

现今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正在逐步提高,应用传统艺术元素所做的优秀设计也不断涌现,在现代设计中运用传统艺术元素的隐喻象征手法已成为主要的设计手法。国内学术界关于传统艺术元素方面的研究开展得较为充分,并已取得了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传统艺术元素应用的方式与原则也分为注重创新、注重挖掘文化内涵、注重传统元素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三个方面,分述如下:

1.1 传统艺术元素创新性应用的研究

罗显怡从传统元素的时尚演绎的角度出发,指出在应用传统元素时必须对其进行创新,将传统的设计语言渗透到现代的设计之中,创造出新的视觉形态,使其既有传统元素的形试和神韵,又具有现代设计的意味与形式,能够唤醒个人的记忆与民族的记忆,进而体现出某个民族的气质、精神和理念(罗显怡,2011)。

鉴于中国风格被误认为等同于传统元素的拼接,费飞指出中国设计需要中国风格,但对传统元素的应用不能脱离设计的实用功能、必须注重设计的科学性、需要传承传统文化精神、需要创新(费飞,2011)。 邱岚指出在现代设计中再现“传统”元素,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的盲目复古和仿古,而是利用现代的手法和传统美学尺度,对传统形式进行符合传统文化特征的再创造,在这种理念指导下设计出的作品是充满时代感的,并且能够体现出现阶段的思想和技术水平(邱岚,2011)。

1.2 对传统艺术元素文化内涵挖掘的研究

通过对大量实例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对比,杨巍指出在现代建筑中运用中国传统建筑元素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 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人文观念的应用;2. 中国传统建筑空间设计的应用;3. 中国传统建筑符号的运用。同时他强调传统文化元素的应用不是停留在表面效果追求形似,,而是讲求神似的追求意境。以现代化的设计手法,以“取其形,延其义,传其神”为原则,将这些传统设计元素加以提炼和简化,恰如其分的运用,就可以在现代建筑设计中,渗透出一股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风味,让现代建筑设计与中国传统元素更加完美的结合,并得到提高和升华,创造出现代、简洁、舒适而又能体现中国主义精神和意境的现代建筑风格,形成一种新的而又适合中国国情和民族审美心理的中式建筑设计(杨巍,2009)。

1.3 传统元素与技术结合的研究

戴斐指出用当念来整合传统艺术元素,是实现设计古今融合或传统风格当代转化的关键,即在文化内涵和审美法则上遵循传统,在设计手法和材料配置上现代化。各种具典型文化内涵的传统图形纹饰,,至今仍有积极的实用意义,可结合当代技术与工艺对这些传统符号进行抽象、简化、嫁接等艺术加工,在形式和寓意上予以延伸与拓展(戴斐,2009)。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运用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朵云轩艺术中心与上海京剧院迁建工程”的项目设计就是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在中国风大热的今天,中国元素作为传统文化的象征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建筑设计、室内设计、视觉设计中。作为一个建筑设计师,是对传统的再复制做纯粹的中式风格,还是将中国元素与传统符号以现代的手法与现代的材料表现出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邵隽指出“朵云轩艺术中心与上海京剧院迁建工程” 项目虽没有直接复制这些传统的中国元素建筑符号,但无论是总体布局还是立面造型以及设计理念,都无处不体现了“国粹园”这一主题。将中国元素与传统符号以现代的手法表现,给人豁然开朗的印象(邵隽,2010)。

2、文化产业园区建筑方面的研究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通过技术的介入和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营销不同形态的文化产业的行业。随着政府对文化产业的大力度扶持,我国的文化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文化产业园区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各地不断涌现出一批知名的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模式也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尤其以传统艺术元素在园区建筑中应用方式的创新最为突出。

王彦辉从文化产业园中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认为对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不仅体现在对传统建筑形式要素的提炼与转化(浅层表达),更体现在对传统建筑所蕴涵的内在文化精髓的挖掘与传承(深层表达),在具体设计中,这两个层面应当是并重的(王彦辉,2008)。尹杰在其论文中分析了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的发展模式,描述该创意产业园区的形成思路和发展现状,分析园区的优势与劣势以及外部环境的危险与机遇,提出进一步发展的建议与对策,同时探索产业复合型发展模式的得与失,为其他文化产业园的开发建设提供了借鉴示范作用(尹杰,2010)。乔峰以河洛文化产业园的规划目标定位为例,对其整体的场地布局、功能分区及景观设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总结,并结合生态自然观的理论框架,提出了现代城市公共空间生态自然的景观构建模式,针对城市自然遗留地景观保护与发展的融合,提倡人与自然的共生,促进城市生态的良性发展(乔峰,2011)。郭洋和张清以上海发展较成熟的创意产业园M50为例,采用使用后评价(POE)的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自由访谈和量化分析的方法,对产业园内外环境进行了综合评价,尝试提出符合使用者需求的设计建议,为今后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郭洋、张清,2010)。

三、对相关研究进展的评述和展望

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关于提取传统艺术元素应用于现代建筑设计中的研究与日俱增。但由于文化产业园在我国起步较晚,现有国内关于传统艺术元素在文化产业园区建筑中应用的论文和资料较少,且大多停留在对设计作品的评述上,并无定量化的建成效果评价, 表现为研究内容和方法单一、研究指导意义不强、研究完整性与系统性不足、研究方法上存在局限性等几个方面。研究多以感性方面的定性描述为主,未能引入其他学科领域的科学定量的方法和研究体系,使得研究成果无法摆脱表象式的描述。

传统文化艺术元素在文化产业园建筑中应用的相关研究正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但从相关研究的分析和总结中可得出传统艺术元素在文化产业园区建筑中的应用往往存在以下问题:传统艺术元素的应用缺乏创新性、对传统艺术元素的内涵挖掘缺乏深度、不注重传统艺术元素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传统艺术元素应用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等。此外现有研究多以现象描述为主,缺乏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所以未来的研究还需从应用方式的角度做进一步的探讨。

传统艺术元素在文化产业园区建筑中的应用,应取其形与意,正确地把握传统艺术元素应用的手法,合理的利用文化产业园中的“文化性”特征,对传统艺术元素中蕴含的文化内涵的形成与发张形成正确理解,将会为传统艺术元素与文化产业园建筑的融合提供一种策略,及保留了传统文化,又体现了时代特色。

参考文献

[1]罗显怡.变“土”为“洋”——传统元素的时尚演绎[J].生态经济.2011(06)

[2]王玉萌.传统元素符号在景观设计中的应用[J].现代园艺.2011(07)

[3]薛黎静.传统装饰元素“云纹”在酒店设计中的运用 [J].环境艺术.2011(07)

[4]邱岚.回归传统——浅谈现代设计新趋势 [J].安徽建筑.2011(05)

[5]李广雯.环境艺术中传统造型元素应用研究 [D].重庆大学.2010

[6]邵隽.浅谈中国元素在建筑设计中运用 [J].科技信息.2010

[7]尹杰.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 [D].苏州大学.2011

[8]全宁. 传统与创新——浅析中国传统视觉元素与现代图形设计的融合[J].艺术与理论.2008

[9]秦亚平.探析中国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的整合 [J].深圳大学学报.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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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研究综述

生态投资是生态研究领域内的新课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与生态投资有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态投资相关课题发表了一些论着,如张福庆,董唤霞发表了《科学发展观催生生态投资建设理念》,针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建设模式, 提出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走生态投资建设之路,以实现“五个转变”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的本质内涵。该论文侧重于号召有关部门发展常规投资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的投资。汤尚颖和徐翔发表了《准确理解生态投资的内涵》,文章指出随着环保投资的界和内涵不断延伸,环保投资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生态投资”环保投资及生态投资的内涵。在区分了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的内涵之后,指出生态投资从范畴上看应包含: (1)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3) 生态产业投入。马国强发表了《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文,明确了我国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论述了我国目前的生态投资状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选择的必然性,之后在对比国外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的一些建议。牛荣在《论西部生态投资补偿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态投资补偿的含义和探讨进行西部生态投资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 提出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来解决西部生态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此外,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公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中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的诸多现状,提出了增强生态投资的一些途径和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上述有关学者的相关论文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国学者对生态投资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对环保投资的基础之上,虽然针对有关的生态投资内涵,以及生态投资的补偿机制等有了专门性的论述,但是并没有形成有关生态投资研究的学术体系。大多数研究都只是针对生态投资课题的某一方面,而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论研究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投资日益发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生态投资课题进行一个系统的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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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监测生态文明进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与重点的基础。在理论上,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内涵的直接体现。在实践中,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则是推动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依据。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相关指标体系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较多探索。深圳、厦门、中山、无锡新区、江阴、贵阳等地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各自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除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两大类指标外,还包括了生态制度、生态意识等指标,较好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注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且要求从制度和意识层面对工业文明进行全面革新的含义。但是,这些指标体系仍侧重环境及其相关指标,未能很好表达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新型文明形态的应有内涵。 学术界围绕生态文明评价问题展开了初步研究。主要研究进展及其特点为:(1)一些研究提出的指标体系对环境、经济关注较多,而对制度、文化方面关注较少[1](P51-53)[2](P823-826)[3](P60-63)[4](P21-27)[5](P1-5),比较接近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内涵体现相对不足。(2)有些研究的指标体系较好地涵盖了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指标[6](P55-59)[7](P131-136)[8](P72-75)[9](P60-63)[10](P6295-6304),但由于生态文明内涵阐述不足而使得指标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清。(3)对区域生态文明评价而言,其与区域外部的经济、环境关系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当前研究较少触及。本文首先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和文明成果具体表现形式两个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并阐释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选择相应的表征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为定量评价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方法基础,为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一、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当前,学术界主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内涵进行阐述,徐春(2010)将这两个角度分别称为历时性角度与共时性角度[11](P61-63)。从历时性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而且生态文明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12](P31-37)[13](P36-4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并列。从共时性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与经济、政治和文化一样是文明的一个主要子系统,因此生态文明只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方面[11](P61-6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比较而言,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而言的,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仅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发展成果。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并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而且由于人与自然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也使得生态环境建设无法孤立进行,因此本文将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的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具体到实践意义上,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意味着需要生态环境相关部门(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自然环境质量,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则意味着需要整个政府以及社会部门共同行动构建致力于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主流价值观。 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同样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14](P4-5)。生态文明内容涵盖了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基本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15](P30-32)。与工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具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种成果表现形式;与工业文明不同的是,生态文明要求这三种文明成果的获得必须满足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要求,本文称之为生态型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还包括生态环境相关的文明成果,即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含义。 本文将生态环境纳入了文明的内涵,更好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尊重、人类与自然属于同一有机整体。进一步地,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中的“生态”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为生态环境,其二为生态型传统意义上的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的。全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几乎封闭的系统,人类只能基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来构建生态文明。但是,对于某一国家或者区域而言,市场交易体系使得其与外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贸易而基于区域外的生态环境基础。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当然,这一准则并不反对通过适当的市场交换机制来促进包括生态生产力在内的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要求区域内外在资源环境利用方面的公平。 综上,关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可以得到两点认识: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这样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1+3+1”,其中,第1个“1”为生态环境,“3”为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第2个“1”为“与区域外部的关系”。 #p#分页标题#e#

已有的关于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一般都包含了生态环境、经济、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意识等指标。可见,这些指标体系已经超越了共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同时,这些指标体系仅包括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制度、精神成果,未能较好地涵盖传统的制度与精神成果,即未能涵盖历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最后,这些指标体系一般不包括评价区域与区域外界之间在经济与环境方面的交换关系。 二、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于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首先,从生态文明内涵出发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层,全面、直接地体现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包括生态环境、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五个单元。其次,将系统层单元分解为若干目标层单元(如图1所示)。 其一,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自然基础,包括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目标层单元。生态环境状况描述了生态系统、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状态。生态环境建设描述了社会经济系统为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所进行的努力,强调了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回馈。 其二,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物质文明是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并不排斥物质文明,要求的是具有生态友好属性的高水平的物质文明,据此分解为物质文明和物质文明生态化两个目标单元。物质文明是人类在自然界求取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获得的物质成果的总和,集中表现为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16](P380)。物质文明生态化,指物质财富的生产、消费过程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排放较少的废弃物,包含生产生态化和消费生态化两部分内容。 其三,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制度基础。政府、企业、公众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三大类行为主体,其相互作用机制构成了社会运行机制。政治文明是社会运行机制发展形成的积极成果,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包括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等多个方面[17](P504-505)。生态型政治文明要求调整社会运行机制从而引导社会个体行为调整,达到促进社会与人和谐、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引导政府、企业、公众推动生态文明进程的社会运行机制都属于生态型政治文明范围,例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机制等。 其四,生态型精神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是生态文明的认识基础。精神文明是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主要表现为文化方面和思想方面[16](P380)。生态型精神文明一方面要发展传统的积极精神成果,另一方面要促进精神文明生态化转型。精神文明方面主要从科技、文化、道德水平三个方面来表征。精神文明的生态化转型,有利于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意识,这一方面直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影响社会运行机制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从而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相应地,精神文明生态化可以从生态科技水平、生态文化水平、生态文明意识三个方面来表征。 其五,与区域外部的关系。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主要衡量某一区域的生产、生活活动对区域外部生态环境的占用程度。 三、生态文明评价的具体表征指标 针对每一个目标层单元,将其所包含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为准则层。针对准则层,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表征,从而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选取原则 遵循如下原则选取具体表征指标:其一,简约性原则。由于生态文明涵盖的范围较广,如果要求指标体系包含所有内容,则需要大量的指标,导致指标体系的庞杂,因此指标选取时遵循简约性原则,即选择少量但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其二,动态性原则。随着生态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环境及其相互作用机制不断演变,相应地,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选择新的指标来表征。其三,可操作性原则。尽量选择现行统计体系内的指标,或者选择通过调研可以获得的指标,从而使得指标体系在应用中具有较好的数据支持。 (二)具体表征指标 1.生态环境部分。(1)生态环境状况目标层单元。从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系统状况、资源持续利用状况三个方面描述生态环境状况。以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表征环境质量状况。以生态用地比例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表征整个区域、城镇区域的生态系统状况。以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表征资源的持续利用。(2)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层单元。包括经济投入状况、污染治理状况两个准则层单元,分别以经济度量指标和实物指标表征。经济投入状况针对整个经济系统和政府财政分别选择了环保投资占GDP比例和生态环境相关支出在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两个指标。污染治理状况主要选择了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指标(如表1所示)。 2.生态型物质文明部分。(1)物质文明目标层单元。包含生产发达程度和生活消费水平两个准则层单元。生产发达程度以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分别表征经济产出规模和质量。生活消费水平则以恩格尔系数表征。(2)物质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包含生产生态化和消费生态化两个准则层单元。生产生态化强调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其中,资源消耗选取了水、能源、土地三种资源,污染物则选择了我国“十二五”规划纳入约束性指标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种污染物。随着污染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污染物种类也应随之调整。生活生态化,强调生活活动资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这里选取了新售水电器具中节水节电型比例、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和绿色出行率三个表征指标(如表2所示)。#p#分页标题#e# 3.生态型政治文明部分。(1)政治文明目标层单元。构建了政府执政能力水平和公众参与状况两个准则层单元。一般地,效率由市场机制完成,而公平状况则需要政府不断提升,因此选择描述社会个体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表征政府的执政水平。公众参与状况部分,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基础,以政府信息公开状况来表征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情况。(2)政治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也需要公众积极参与。政府执政部分,以生态环保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程度两个指标表征;公众参与状况,则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基础,以生态环境议案、提案、建议纳入相关政策比例表征(如表3所示)。 4.生态型精神文明部分。(1)精神文明目标层单元。主要包括科技水平、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三个准则层单元。科技水平以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来表征。文化水平可以选择人均受教育年限或者入学率来表征,考虑到当前我国正在普及高中教育,而且国家“十二五”规划也将高中入学率作为发展目标,这里选择高中阶段教育净入学率为指标。思想道德水平难以直接表征而采取间接反映的方式选择指标,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义工小时数、人均捐款量等正向指标与犯罪率、交通违章数量等负向指标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里选择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作为表征指标。(2)精神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与精神文明相对应,包括生态科技水平、生态文化氛围和生态文明意识水平三个准则层单元,其含义分别为应用于实践的科技文化知识的生态友好程度、人们对生态环境知识的了解程度、人们从事生态友好活动的意愿。生态科技水平以应实施清洁审核的清洁生产企业比例表征较为清洁的生产技术的应用程度。生态文化氛围则解读为生态环境相关知识的普及程度,可以通过统计调研得到。生态文明意识水映人们相对更加偏好生态环境的程度,此处以环境组织注册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比例来表征(如表4所示)。 5.与区域外部关系部分。以生态足迹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占用的衡量指标,从而选定某区域人均生态足迹净输入表征该区域的生产与生活活动对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的占用程度(如表5所示)。 四、结语 本文从当前关于生态文明的两种角度理解出发,阐述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基于生态文明内涵,构建了“1+3+1”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构建了包括系统层、目标层、准则层以及35项具体表征指标的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这一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较好地体现了从理论内涵到评价指标体系的一致性,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基本框架,理清了具体表征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考虑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外部生态环境的关系。需加以说明的是,本文主要侧重于从内涵阐释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虽然在具体指标选取时也兼顾了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但是仍然有部分指标无法从现有统计资料中获得具体数据,因此本文未能进行案例研究。在获得数据支持的条件下,通过指标数据标准化、指标权重确定、综合指数计算等步骤可以得到定量化的生态文明评价结果。其中,指标数据标准化是较为复杂的,试图从理论上确定每个指标的取值范围或者标准十分困难,在现实操作中多通过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多个区域之间相互比较来确定;指标权重可以通过专家打分、熵值法等定性、定量或二者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最后,综合指数的标准确定与评价等级划分亦较为困难,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法是横向比较多个区域的综合指数从而得到各个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的相对评价结果。这一指标体系是基于当前关于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而构建的,随着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与发展,关于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认识也会不断调整,特别是关于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会不断深化,因此具体表征指标甚至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也应随之不断调整,以更好地评价生态文明水平并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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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文化;内涵;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水文化还不是一个被国际上广泛公认的独立学科或领域,世界上不同国家的学者和各种组织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关注水和相关文化的关系,注重文化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建设以及通过文化建设应对水危机、气候变化、环境变化等问题中的价值和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使水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或者领域已成大势所趋。

水文化的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美学、哲学、人类学等多学科门类,但在当前学术壁垒林立、未整合多学科视角的情况下,只有独立、完整的水文化学科体系的建立,才能全面深入进行水文化研究。本文拟从水文化内涵探析、水文化的研究对象、任务、学科性质及水文化学科体系三方面对水文化科学这一新兴领域进行探析,以推动其独立的学科属性和地位获得学界认可。

一、水文化内涵探析

20世纪80年代末,水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出现,目前对水文化概念的解释虽然很多,但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概念,反映出学界对水文化内涵的分类结构尚不明晰,影响了水文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因此,要促进水文化研究的规范化和体系化,亟需对水文化内涵结构体系作明确的分析界定,以统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论文主要对当前最有代表性的两个定义水利行业文化和广义水文化进行分析,以明晰这一概念。

1、水文化不是水利文化

将水文化定义为水利文化的大多为水利行业和水利院校的学者,代表性观点包括以下几种:李宗新[1]认为,“水文化,是一种反映水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的水行业文化。”孟亚明[2]认为水文化的实质是通过人与水的关系反映人与人关系的文化,并具有科学性、行业性和社会性。郑大俊[3]认为,水文化是以水利人为主的社会成员在处理人水关系的实践中创造出以精神成果为核心的各种成果的总和。水利文化是水文化的核心,是水文化中的基本内容。

从水利行业的角度定义水文化,研究对象是水利行业中的人水关系,着眼于水利行业的职业属性,目的是服务于水利宣传工作、提升水利系统职工素质。采用如此定义的话,水文化便容易沦为宣传教育的工具,丧失了其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独立学科属性和丰富内涵。诚然,人们在开发水利,治理水害活动中的实践经验,需要技术和群体协作,具有很显著的行业性,但水文化绝不是水利文化,也不是简单的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两者内涵是不同的。

首先,水文化研究对象不仅仅是水利活动中的治水实践,而且包括水文学中作为意象的水、水哲学中作为思想载体的水,更是一种观念、精神、意识的水。其次,水文化的研究目的固然有指导水利实践,但还应该有水遗产保护、水景观规划等功能,而其核心是水思想、精神、价值的探索。

2、水文化并非广义水文化

另一种观点,赋予水文化以宽泛定义。车玉华[4]认为,水文化是人类创造的与水有关的科学、艺术及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总和。刘仲桂[5]认为,水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与水发生关系所产生的、以水为载体的各种文化现象的总和。它涵盖了水利物质文化、水利精神文化和水利制度文化。水文化的实质是人类与水关系的文化。金星[6]认为,水文化就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关于如何认识水、治理水、利用水、爱护水、欣赏水的物质和精神的总和。

上述观点无疑是借鉴文化概念而来的。学界一般把文化概念定义为两种: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总和,狭义文化仅仅是指精神成果方面,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等。但是,如果从学科体系构建角度来看,一个学科独立的前提是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过于宽泛的定义也就模糊了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是不利于学科体系构建和成长。因此,从学科体系构建的角度,我们不应该将水文化定义的过于宽泛。

既然水文化既非行业文化,也非以物质产品为研究对象,那么应该如何定义呢?根据狭义文化(1)的定义,水文化可以定义为对水的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其他与水有关的精神产品。目前水文化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水科学家、社会科学家、政府官员的重视和参与,在这种背景下,水文化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或者领域已成为一种明显的发展趋势。

二、水文化的研究对象、任务及学科性质

水文化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然要有其鲜明的研究对象、任务及学科性质。下面就这几个问题探讨一下。

第一,水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水文化,即对水的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其他与水有关的精神产品。具体包括历代哲人关于水的哲学思想、历代文人雅士对于水的吟咏歌颂、历代史家对于人类与水关系的记载、历代画家及能工巧匠与水相关的艺术作品、历代对于水的信仰崇拜、各民族对于水的信仰及习俗、以及与水相关的景观设计、旅游管理、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等。

当然,有关水的研究,其他学科也有涉及,比如化学、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水土保持,但这些学科有的研究物质形态的水,有的研究与水相关的环境或工程,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的水。另外一类,虽然也从人文科学角度研究,比如哲学研究中的某些以水为喻的哲学思想、文学研究中的山水诗、史学研究中的水利史,这些是从各自专业视角出发的研究,对水文化只是偶然涉及,其实还是属于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水文化之所以区别于上述学科,就是在研究对象上建立了水文化研究的本体意识,以文化自身为视角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第二,水文化科学的任务是通过研究系统揭示有关水的文学审美、历史实践、艺术作品等知识成果和哲学思想、、生活习俗等观念意识形态,以丰富人类的精神文明成果。另外,并这些知识成果、观念意识应用景观设计、旅游管理、遗产保护等社会实践,可以对这些社会实践起到指导作用,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水文化的学科性质是以探讨观念意识形态为主题的人文社会科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具有精神信仰性、艺术审美性和实践应用性特点。水文化中的水哲学、水信仰、水习俗反映不同时期人们对水的精神信仰、观念意识形态,具有精神性、信仰性特点。水文化中的文学审美、艺术作品、历史实践、等知识成果反映人们对水的精神审美、改造利用,具有艺术性、审美性特点。水文化中的水景观设计、水遗产保护等属于水文化的实践应用,具有实践性特点。

三、水文化的学科体系

水文化学科体系是由水文化各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整体,但它又不是各学科的简单累积或叠加,而是有关水的各学科的有机结合。水文化涵盖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宗教学等以人类精神为研究对象,研究人的本质、价值的人文科学,以及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法学、景观设计、旅游管理、遗产保护等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与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因此可以说,水文化是一门涵盖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学科。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哲学思想、、生活习俗等观念意识形态

1、水哲学

水哲学是指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关于水的哲学思想。古希腊哲学家把“水”列为宇宙四大要之一,认为水是宇宙之源。古希腊智者赫拉克利特认为“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以水之流动阐述运动的绝对性。中国古代哲人更是对水情有独钟,先秦诸子对水都有精辟论述:儒家将水看做智慧的化身,道家称赞“上善若水”,兵家从水身上学习行军用兵之道;阴阳五行家认为大自然由五种要素所构成:即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其中的水主智。围绕水也有诸多辩论,最著名的是孟子和告子之间关于人性善恶的辩论,告子以水的无分东西比喻人性无善恶之分,孟子却以水的流动可以受到外力作用发生改变比喻人性可以因为环境而改变,从而有善恶之分。

2、水信仰

水是农耕社会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因此在中国这个以农业立国的国度里,水崇拜便一直绵延不绝。先民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水神,形成了庞大但又杂乱的水神家族。其中,既有治水英雄大禹,又有水怪无支祁;既有面目狰狞的雷神,又有美丽的汉江二妃;既有贪婪的河伯,又有善良的巫山神女。总而言之,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人间世态。根据社会学功能,水神崇拜可分为自然之神与治水之神两大类。前者源于对江河湖泊以及水旱灾害的敬畏。龙、牛是民俗中常见的水神图腾,它们的象征意义明确,功能分明。龙赋予了呼风唤雨的能力,被用以祈雨,即使乡村也有龙王庙。牛为镇水之兽,宋代以来铜牛或铁牛开始出现在江河湖泊堤防上,通常由政府出资建造。后者是由人神话而来,是人类战胜自然,兴利除害的图腾。治水水神造神的动力来自水利活动的需要,而在水利工程延续的历史时期,则逐渐完善了人到神从物质到精神的塑造。

3、水习俗

水文化与民俗活动联系密切,如诞生礼俗中的洗礼、送水礼、冷水浴婴;婚俗中的泼水,喷床,喝子茶;巫俗中的符水禁咒等。各民族都有独具特色的水节日,例如汉族的端午节、苗族的楼舟节、布依族的汲新水、白族的谢水节、傣族的泼水节,在这些节日里,各民族有吃粽子、赛龙舟、汲新水、扭秧歌、泼水、放高升等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

(二)文学审美、历史实践、艺术作品等知识成果

1、水文学

水文学是指历代文人雅士关于水的文学作品。上古神话传说便有共工"雍防百川"、大禹"开掘九川";中国诗歌的源头《诗经》很多以水为比兴对象,十五国风中所涉及的文明区域都在江河之滨。中国历代诗人也喜欢以水为意向:浪漫派诗歌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现实主义诗歌有“川阅水以成川,水滔滔而日度”、“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中国享誉盛名的四大名著都与水有关,《三国演义》中火烧赤壁,水淹七军的故事成为,《西游记》中流沙河通天河,《红楼梦》塑造的是一群“水做的骨肉”的性格各异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水浒传》更是以水为名,将主要的故事背景放置在梁山茫茫八百里水泊。

2、水历史

五千年的中国历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与水进行斗争,并成功将其驯服,为民造福的伟大历程。先秦时期,管仲已经意识到“善治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五害之除,水为最大”,产生了最初的治水思想。历代治水实践绵延不绝,秦昭王时期,蜀郡太守李冰建造都江堰,使得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秦始皇任命水工郑国修建郑国渠,使得关中成为千里沃野。汉武帝深恨黄河历次决口,任用王景治黄,使得黄河八百年无患;隋炀帝开辟大运河,沟通了中国经济大动脉,缔造了隋唐盛世。明代潘季训“以河治河,以水攻沙”的策略治理黄河,成为后世治水的金科玉律。清代靳辅治理黄、淮、运,成绩卓著。新中国建立后也贯穿着水利实践,如50年代治理淮河、1998年长江抗洪、新世纪将三峡大坝的宏伟蓝图付诸实施。

3、水艺术

人类文明进程中,与水相关的艺术品不胜枚举。山水画是独具中国特色的艺术形式,是中国的风景画,但又不是简单的描摹自然的风光,而是画家的精神的诉求与流露,是画家人生态度的表达,是画家人生追求的体现。另外,中国著名的佛教雕像都选择在水边,例如乐山大佛、大足石刻,都坐落江边,营造出雄伟壮阔的气势。总之,水赋予艺术家以灵感,赋予艺术品以灵性。

(三)与水相关的实践应用

1、水景观

水景观,就是作为人审美观赏对象的水体。不同于自然意义的水,水景观是指存在于地面的液态水形成的审美景观。在审美领域,这些形态的水已成为独立的审美意象,水从自然物而成为景观,是从物质性的存在上升为审美意义的存在。在人的意识中,水景观直接体现的不是它的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和科技价值,而是审美价值。这些水景观根据用途,可以分为自然水景、庭院水景、泳池水景、装饰水景等,广泛应用于景观设计、旅游开发、城市规划等领域。

2、水遗产

水遗产是指历史时期与水相关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等价值的文物、遗址、建筑以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物质水遗产和非物质水遗产。物质水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水文物,如水利工程(河道、堤防、堰坝、水闸、渡口、码头等),提水工具(水车、辘轳)、动力工具(水磨、水碓)、管理衙署(如河道总督署、漕运总督署、钞关、驿站、官仓)、宗教庙观(龙王庙、禹王宫等)以及涉水的碑刻、文献、典籍等。非物质水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水文化表现形式,如涉水的节日(龙舟节、都江堰的开水节、通州的开漕节、傣族泼水节等)、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劳动号子(运河号子、海宁车水号等)、民间音乐(高山流水、二泉映月等)、风俗礼仪(修禊、洗三等)、民间信仰(龙王、妈祖、铁牛镇水等)、治水技艺(埽工、“三弯顶一闸”等)、治水思想(潘季驯“以水攻沙”),治水精神(大禹“三过其门而不入”)等。

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水文化学科体系尚不完善,其系统性的理论构建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有广阔的空间和前景,希望社会各界有志于水文化研究的同仁携手推动水文化学科体系的建设,共创水文化研究的美好未来。

注释:

(1)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对狭义文化做了以下定义:“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个人而获得的其它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性”。《辞海》对狭义文化的定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参考文献:

[1]李宗新,简述水文化的界定,北京水利,2002年第3期

[2]孟亚明、丁开宁,浅谈水文化内涵研究方法和意义(j),江南大学学报,2008(8)

[3]郑大俊.传承、发展和弘扬水文化的若干思考,水利发展研究,2009(8)

[4]车玉华.赵莉.杨春好.创新水文化的内涵[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08:78-79

[5]刘仲桂.保护古灵渠开发灵渠水文化―对灵渠保护与灵渠水文化开发的思考与建议[J],广西地方志.2009.(03):35-38。)

[6]金星.水文化内涵探析(j),大禹网,2012-04-04

篇11

一、思想政治主观题答题失误与失分源于学生的思维障碍

1.答非所问、分析不到位、要点不全——源于学生思维目的不明确,缺乏灵活性

思维的目的性是指思考和解答问题具有明确而清晰的目标,能从全局考虑并作出明智的选择,有目的地去探求问题的答案。思维的灵活性是指思维的灵活程度,能围绕目标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分析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就思想政治课而言,思维目的不明确表现在:答题抓不住问题的中心,甚至答非所问。思维缺乏灵活性则表现在:在思维的起点上,不能将问题朝着自己熟悉的方向作相应的转换;在思维的过程上,不会从不同角度、方向、方面和多种方法来解决问题;在思维的方向上,答题不能在材料信息和教材基础知识之间自由链接和转换。

就本题而言,从思维的目的看,学生不明白题目的要求是对“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进行“正向的价值分析”,且“运用文化生活知识”这一整个模块的知识要求更让学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学生不可能在材料信息与对应的必修III知识间建立起正确的联系。从思维的灵活性看,在思维起点上,学生不能把设问中的“合理性”准确地转换为“为什么是正确的”的问题形式,也就答非所问。在思维的过程上,学生无法从正确性(勤俭节约内涵与时俱进,反映了时展的新特点和新要求)、重要性(“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是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必要性(“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三个层面加以分析,答案要点不全势在必然。在思维的方向上,既要考生运用文化生活知识,也要考生分析材料二,思维要在如下材料信息与其蕴含的文化生活观点之间进行多次的正确转换,这绝非易事。可见,学生思维目的不明确,缺乏灵活性,将自己的思维局限于材料二中“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这一显性信息的本身,仅仅只从“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或“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本身的时代性文化意义展开论述,分析不到位、表述不全,只言其一,不及其它等,就无可厚非了。

2.表述零乱、教材观点简单罗列,理论与实际两张皮——源于学生思维的逻辑性不强,缺乏广阔性

思维的逻辑性是指思考问题时,思路清晰,条理清楚,推理准确,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有因有果,严格遵循逻辑规律。思维的广阔性是指思考问题时,既能对一个问题从多方面考虑、多角度观察、多主体寻找解决的思路,又能着眼于事物之间多方面的联系,并从中找出问题的本质。就思想政治课而言,思维的逻辑性不强,缺乏广阔性表现在:一是答题层次不明,条理不清,推理不严,论证不充分,“有话说不好”,表述零乱。二是不能把问题放在教材知识和情景材料的背景下,从不同角度、不同主体、不同方面来加以分析。

就本题而言,首先,思维的逻辑性要求学生审题的层次分明,条理清楚。从“运用文化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二中‘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的合理性”的设问中,剖析出其中所包含的三个相互联系、层层递进的方面:一是“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是合理的;二是“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的合理性应建立在分析材料二的基础上;三是“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合理性是要通过用文化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二来论证。学生思维的逻辑性不强是无法作出这样层层递进的剖析。其次,思维的逻辑性和广阔性要求学生在作答本题时,根据设问要求、用文化生活知识对材料二中“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的形成过程作严谨的思维推理(如下图)和充分的论证。形成:①中国传统社会的节约观、近代以来西方社会有人推崇消费主义、当代中国人的新节约观都是与当时的经济、政治相联系,由当时的经济政治所决定。②当代中国人对勤俭节约的新的认识是在对西方社会有人推崇消费主义和对中国传统节约观的批判、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③坚持和弘扬“生态文明的视角下‘勤俭节约的时代内涵’”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进而对应地联系、搜索《文化生活》整个模块的知识,以确定调用“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文化发展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关系”及坚持“尊重爱惜劳动成果,适度消费;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理念”的时代性文化意义三个层面的知识回答问题。学生思维的逻辑性不强,缺乏广阔性,答题表述零乱,教材观点的简单罗列,理论与实际两张皮等在所难免。

3.答题丢三拉四、抓不住问题的本质、照搬材料——源于学生思维的综合性不强,缺乏深刻性

思维的综合性是指学生全面、综合分析事物的各个部分、环节和要素及其联系的能力。思维的深刻性是指学生善于深入钻研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事物间的关系和联系揭示规律,从而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的能力。就思想政治课而言,思维综合性不强表现为:纵向上把握不住自己思维的各个环节和过程,没有形成完整的思维流,横向上不能完整把握事物的各个部分、要素,特别是不能在自己的思维中构建符合自己学习实际的知识体系。思维缺乏深刻性则表现在:设问、材料分析不全面,断章取义,找不到、弄不清设问与材料间的正确联系,无法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事物联系找规律。

就本题而言,由于学生思维综合性不强,缺乏深刻性,对文化生活整个模块知识未能按考点和教材的逻辑结构扎实把握,更没能形成(如下图)知识结构和思维结构。解题时,没能从整体上全面准确理解设问的要求,没能根据设问对材料二信息进行全面而有效的分析和提取;没能透过对材料二的正确分析准确地从上述文化生活知识结构中搜索到与之对应的知识观点;没能将所获得的材料信息与教材观点间建立起正确联系;没能就搜索到教材观点与材料二信息间的正确联系根据设问要求作出准确的解答,只能丢三拉四、抓不住问题的本质、教材观点大包抄、照搬材料、甚至用自己的口头语言表述。

二、学生答题失误的教与学矫正策略

1.实施自主学习“单元学案”导学教学。从深入课堂听课往往会发现,当前高中思想政治课新课程教学,还是有很多的课堂教学特别是复习课教学只是“新瓶装旧酒——教师满堂灌”,新课教学往往是将教材知识掰开、甚至揉碎了给学生,学生获得的大多是零碎、无序的知识,基本没有独立或在教师的帮助下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复习课教学往往是按考点顺次对教材知识的简单重复,学生缺乏应有的主动和创造性;绝大多数的主观题讲评,教师只是一味地展示正确答案,忽视学生在整个解题过程中的“潜意识”(人们不能认知或没有认知到的部分,是人们已经发生但并未达到意识状态的心理活动过程)的暴露,特别是学生的“相异构想”(教育理论上把学生由感性认识得出的偏离科学现象本质和科学概念的理解与想法)没有得到充分的显现和暴露,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学生思维的障碍没有得到有效的清除,思维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展。课堂的现状——教师“滔滔不绝”,学生“貌合神离”,学生不明白的教师没讲或没讲透,学生背起来“口若悬河”,遇到新情境,似曾相识,用起来则“茫然不知所措”。

叶圣陶说:“所谓教师之主导作用,盖在善于引导启迪,使学生自奋其力,自孜其如,非谓教师滔滔讲说,学生默默聆听。”可见,教师教学最终要落实在学生的学习效果、落实在学生知识、方法的掌握和综合能力与素养的提升上。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必须真正从传统的教学中摆脱出来,实施“示案自学——小组交流——全班分享——总结评价”的自主学习“单元学案”导学教学,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以扎实学生的知识基础,提升思维能力和品质。在主观性试题指导上,要精选高考真题或创设有相当质量的试题,把问题交给学生,把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在独立思考中自主完成对问题的审题、解题的全过程,引导学生在主动交流与合作学习中主动思考,真正弄清题目在问什么?怎么问?怎么答?让学生的“潜意识”真正暴露在课堂上,教师根据学生的思维结构和能力的欠缺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引导,让学生在对话与交流中不断完善自己的思维结构,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提供重热点主题性时政背景材料(也可以是学生自己搜集),让学生自主或组织学习小组成员尝试根据文综39题(福建省)的结构形式自主创设主观性试题,形成自主性参考答案,在课堂上将自己的思考与老师、同学交流并在分享中完善,让自己在主观性试题的创设、答案的组织中学会揣摩命题意图,提升自己的思维结构和思维能力,培养主观性试题的审题、答题能力。

2.实施结构性教学。解答以能力立意为根本特征的高考政治主观性试题的学科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学科知识的基础,学科知识的积累所追求的更多的是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构就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或规律性。思想政治课实施结构化教学就是通过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等具有普遍意义的主干知识建立相关知识间的联系,使零散的知识形成体系,在学生的思维中形成一张“知识网”——提纲挈领、纲举目张,让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综合复习将面广量大、繁琐冗杂的知识结构化、系统化而牢记于心;在知识结构化——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寻找联系的过程中培养、提升学生的分析与综合、筛选与解读等能力;在审题、做题中抓住题眼、拎关键词、分清材料层次、概括中心内容、建构材料与教材知识间的正确联系,提升多角度、全方位、逻辑思维和按序作答能力。学生知识结构体系、答题结构的不断优化有赖于教师平时扎扎实实的点滴强化。

①知识构建结构化。课堂教学特别是复习课教学,指导学生通过目录扫描、板块分割、考点整合等方法,学会从单元(宏观)之间的“知识线”联系,到课文(中观)的“知识面”联系,再到框题(知识点)的联系中整体把握各模块的知识内容,切实把握主观性试题的不同层次知识要求和相关知识调用的基本策略。

篇12

【关键词】生态建筑 设计思想 表现手法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也得以迅速发展,在给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打破了生态平衡,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引起了人们对生态和发展这一矛盾的越来越广泛的关注。随着人们生态环保理念的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为了城市、建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建筑应运而生,带给了城市一种全新的发展思路。本文主要针对生态建筑设计思想内涵及表现手法进行简要的分析和阐述。

1 生态建筑简介

生态建筑就是依据建筑所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综合运用生态学、建筑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理论,科学合理地协调建筑与生态间的各种相关因素,使建筑与生态环境形成有机的整体,使得物质、能量能够在生态建筑内有序的循环,得到高效率、低功耗、低污染、生态平衡的生活环境,使建筑、生态和人组合成一个和谐的生态系统。生态建筑提高了能量的利用率,减少了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排放,同时又为人们提供了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受到了人们广泛的欢迎,在现代建筑领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2 生态建筑的设计思想内涵及表现手法

(1)因地制宜。在设计生态建筑时,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态环境进行设计,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最大可能的利用自然环境。在设计时应当充分利用自然优势,使建筑能够与自然密切接触,利用自然提高室内环境的舒适度,例如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光进行室内照明,利用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环境温度,提高空气质量。

(2)一定的前瞻性。在对生态建筑进行设计时,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人口、环境、气候等可能发生的变化,根据生态环境合理的选择建筑的密度和容积率,同时对建筑进行科学优化的布局。最大限度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保留生态环境的原貌,这对生态建筑设计中的前瞻性有着较高的要求。

(3)资源的循环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是生态建筑设计的重要思想和表现手法之一,也是对生态建筑的基本要求之一。在对生态建筑进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对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例如在建筑中设计水资源的循环系统,将使用后的废水汇集,统一进行处理和净化,然后将处理后的水用于冲厕或者对植物的浇灌,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4)充分利用绿色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减少传统能源利用率,是对生态建筑的重要要求,因此在设计生态建筑时,要充分利用绿色可再生能源。在设计时,可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或者利用风能进行发电;此外还可以进行水力发电,若电能高于建筑使用量,还可以将其进行储存。通过对绿色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利用,降低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从而减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新材料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技术不断创新,在环保、节能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生态建筑的设计中,尽量选用新型材料。利用新型保温材料,有着较高的保温隔热性能,冬暖夏凉,减少了空调等的使用;利用新型采光材料,能够提高室内的采光效果,改善光环境;利用新型隔音材料,能够大大减少噪音的干扰。通过新材料的应用,在提高建筑生态性的同时,更丰富了建筑外观,提升了美观性。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速,人类与生态间的矛盾将不断激化,制约着社会的发展,而生态建筑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给城市的建设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思路。相信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完善,生态建筑必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最终使人类、建筑与生态环境形成和谐的共存关系。

参考文献

[1]姚学用等.生态建筑设计的初步探讨.山西建筑,2007,1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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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特征的理论对宇宙红移、太阳系的观测特征、赫罗图、黑洞、地质演化等自然现象进行验证性分析,证实空间运动的哲学观点对客观物理事件具有强烈的解释力,从而证实了中国古典哲学中本已蕴涵着现代科学基本内容的逻辑基础。这同时也说明东方哲学的内容与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之间具有相互连通的逻辑通道。

主题词:空间性质产能机制引力板块动力

空间是一种具有无形无相认知特征的客观存在形式,用现有的科学手段难以直接地将其作为边界清晰、目标明确

的研究对象,因而运用观察、测量、实验的方法获得相应感性事实资料的有效性受到了硬性的制约。物理学发展为一门实证科学的整个过程所获得的全部关于空间性质的认识,在总体上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缺憾:其一是所提供的事实资料在绝对数量上不足以构成涵盖空间主要属性的有效样本集,达不到归纳过程据以发挥创造性联想所需的最低限度,不可能在构建适用的空间性质理论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其二是紧紧束缚于各种事实中心点周围的关于空间性质的陈述,不能廓清空间这一实体的内涵和外延而难于脱离客观事实表象的规定性,无法为假设、猜想等思维活动的起飞提供有效和合理的客观基础。所以这些已有的关于空间性质的事实资料及对其进行简单理性加工形成的认识群,象散布于大海上的孤立岛屿一样相互间缺少关联,无法以空间这一最基本的视角形成简明有效的基本概念,去排列和阐明相关事实、建构出实用的空间性质理论。本来在无法获得直接观测结果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分析空间与其它物理对象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的途径,间接地找到理性认识所必须的逻辑起点。然而,科学发展的历史却并不按理想的状态进行,也正是由于空间存在形式无法观测的这一特征,使得空间这一

客观实体在有史以来的物理学研究中往往不被当作物理过程的平等参与对象,空间自身参与物理作用产生的效果常常被先验地、不加分析地划属于参与同一物理过程的空间以外的对象,空间自身的属性在人们的观念中成了这些非空间对象的伪属性,空间自身却被剥夺得一无所有。因此,空间成了理性认识活动中一个明知存在却又不能清晰辩识的怪物。由于上述原因,在作为认识对象的空间客体与企图探究这一问题的好奇者之间形成了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对空间这一特殊对象的理性认识活动中,最为困难的已经不是一般情形下由事实资料上升为理性陈述的发现过程,而是阻滞于建立对空间客体性质感性认识的过程,这项工作的现实难度使哲学认识的发展过程就此停顿。以往针对空间性质建立假说和理论尝试大体上有三种形式:要么为玄学或形而上学,处于理性认识自身营造的环境中不能自拔,与现实空间存在形式缺少对应;要么由于理论自身的内涵不能容纳客观事实的实证要求而被淘汰;要么由于理论过于繁难,不知所云而缺乏实际应用价值。相关于空间性质的理论与一般意义上成熟理论所应具有的内容充实、形式完备、适用边界清晰、实用性强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写实地描述空间性质的理论图象始终没有出现过,人们不能象运用引力计算相类似的方法处理空间的问题。

但空间并不是不可以认识的自然对象,依据世界上所有事物之间都存在着普遍联系的这一观点看,空间的存在绝不会是孤立的,其必然与物质、能量等其它形式的物理对象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作用与联系。这是自然界为我们寻找认识空间性质问题的突破点所插上的一块免费的路标。无论我们对空间与其它物理对象间的关系持什么样的观点,只要是将空间作为一个明确的研究对象时就会发现,它几乎是所有基础性的物理学理论和实验都回避不了的内容。由于这样的原因,近代物理学在对不同的研究领域,不同的研究内容,进行不同目的的观测和实验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不自觉地获得了大量的相关于空间性质的事实资料,只是由于忽视了空间的客观存在所造成的作用效果界定不清、对空间基本概念和理解错误造成的事实性质判定不准两个原因,使得这些事实资料在目前的科学认识中被认为是无关于空间性质的内容而不能直接地用来说明空间某一方面的性质。现存科学事实的陈述形态也不是以研究空间性质的面目而出现的。想要利用这些科学事实阐明空间性质的问题,有必要在判定这些事实资料具有客观性的同时重新审视其陈述形式,从新的视角来确定其内涵、外延关系,剔除附着于其上的主观影响因

素,还其作为空间性质理论基本素材的本来面目。作类似的操作需要对已有的相关于空间性质的科学事实的实质有比较深刻理解的同时,还要对空间自身存在状态作出整体及宏观性的理性把握,以求新确立的理论框架能自洽地容纳科学及哲学两个方面的内容,从而使理论更加有效地逼近自然的真相。

单纯的数学方法作为研究工具所提供的空间模式并不是真实物理世界的描述。掺入物理因素形成的数理方法是对予设前提下过程的一种描述,其逻辑的完备性和过程描述的精确性不是理论的全部内容,只是理论的构成要件之

一。认识空间性质的逻辑起点在数理方法之前,所以逻辑起点的构建才是空间性质理论这一特殊对象的基础和核心。数理方法的合理性和表达力取决于这个逻辑起点的涵盖性、科学性以及规范性。如逻辑起点构建的合理,则数理形式就会有相对简洁的特征;如逻辑起点的内涵不科学或不合理,则命题表述就会以复杂的数理形式出现。所以简洁性历来是理论选择性判别的一个基本原则。这里想着重说明的是:所谓简洁性是指理论的数理形式及数理形式运行过程的可操作性两个环节均应具有直观、简单和有效的特征。形式的简洁不代表运行过程可操作性的简洁,这两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不具有简洁性,则就标志着概念的理论规范工作做得不够完美,毕竟本质对于现象而言是简洁的。

空间性质的研究直接地是自然观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认识对象其内涵和外延均涉及较广泛的内容,单纯地以数理形式对这一命题内容进行研究,其涵盖性及表述能力远没有哲学形式更为有效。在数理方法之外哲学对存量知识进行综合、抽象的优势研究方法,可以尝试作为研究工具直接介入到空间理论框架的建构中来。运用哲学研究所擅长的思辩功能,对二十世纪科学提供的素材进行不设前提的深入思考和加工提炼,也许能够创造哲学与科学

再次融合的成功范例。将哲学引入这一问题研究的另外的原因是:①空间性质研究需要宏观的视野和理性的综合;②自亚里斯多德以来,空间就是哲学所关注的内容,关于空间性质的理性思考大多数以哲学论述的面目出现于哲学著作中;③空间感性认识过程本身的特殊原因(存在形式)。

东方哲学对自然规律宏观的、形象的描述与现代物理学对自然现象的许多理论解释有着形式和内容的相似性(比如阴阳的概念),这一事实已经引起近代和当代国内外许多科学家及哲学家的充分重视。只是由于非中文基础的研究者对中国文化理解的局限以及中文基础的研究者对古代哲学与科学关系的错误观念,迟滞了东方传统哲学与西方哲学基础上发展的主流科学之间在本质上的交流、融合进程,没有发展出新的具有杂交优势的科学成果。东方哲学与现代科学对自然现象的相似性描述可以肯定地说,并非完全是一种认识结果的偶然巧合。它证明了一种观点:即比类取象的认识方法对宏观现象的本质性的理解有着独特的效果。对现代自然科学而言,东方哲学关于自然的理解无疑是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视角。借鉴宏观摹写自然规律这一全新视角,并以现代科学理论及其认识论作为重新审视、诠释传统哲学内容的方法,对空间性质及其与其它作用对象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逻辑表述,也

许会成为认识自然存在的新方法,从而产生新的符合科学规范的有效认识。

1.空间客观性质的哲学证明过程

《易经·系辞》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论述以及卦爻的结构方式包容着建立空间性质理论感兴趣的两条自然规律:其一是已经成为现代科学以及哲学基本法则的阴阳对立观念。这一观念在高度抽象地、理论性地刻画宏观自然规律的同时写实地描述了电子等粒子的电性对称。其二是《易经》提出了一种解释物质存在和发展规律的三层结构模式,客观地表述了自然界的生成和发展过程。同样的物质生成发展思想也出

现在《道德经》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可以注意到其生成层级的数量描述同为三。两种理论描述的关于物质创生的模式都是在既存背景基础上连续发展的动态变异。它不是一种存在形式的出现以另一种存在形式的消失为代价的交换过程,事物由简到繁发展的过程是在同类基础上进行的反复叠加,在新生成的异类中包容着旧有的存在形式,新旧形式相互将对方作为共存元素构成系统。同一事物整体与局部的上下级之间由于至简原则的制约有着全息模写的对应关系。佛教经典《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有:“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理论陈述。其主要含义是说自然界(或物质)与空在本质上是同一种存在形式。用现代科学的理解、译介这些沉淀在我们民族潜意识中的智慧晶体时,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它们究竟说的是什么?阴阳的概念由于现代科学知识的普及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已经与实指的科学概念(如正负粒子)相融合而可以无障碍地接受。《道德经》的数字“一二三”显然不可以理解为毕达哥拉斯数本原式的对自然界的认知和描述,作为存在于本原规律(道)与万事万物之间中介环节的“一二三”不仅仅是数字,而是代表了

三个层次的具有本原色彩的、性质特征可以类比的、相互联系着的事物,由于古人的表义符号系统与现代科学的复杂的表义符号系统不同,原著对此又没有做进一步解释,其意旨我们现在无法了解。同样地,释迦“空”这一概念的原始含义究竟是指空间还是空无,其意旨我们现在也无法了解。但只要是把宇宙或物质的创生过程作为描述对象,则可以用运的基本构成要素毕竟只有有限的几种,内容正确但表述不同的理论之间必然可以找到相互融通的逻辑通道。我们将现代科学已经建立的完善的陈述系统与东方哲学理解自然现象的内容及其逻辑形式强行进行综合或者说嫁接,将上述兼有东西方特色的、纵跨古今的、对空间性质的认识作为研究空间性质的基本假设,则有:

能量与物质是同一客观存在实体——空间的异化表现形式;空间凝聚则成能量,能量凝聚则成物质;三种存在形式的动态指向是自然界规定性的演化顺序。

我们将上述假设称为空间性质的同一性假设(简称同一性假设)。所谓同一性就是说空间、能量、物质三种存在形式在本质上是同一个客观实体,外在特征上的不同是且仅只是聚集状态的不同;自然界三种存在形式之间存在着的动态变化也就是空间密集程度的不断变化。三种存在状态在所知自然界的由空间聚集产生能量进而由能量聚

集产生物质的演化顺序,不是任意发展的,而是有着明确指向以强规律的形式发展的。

由于在一般物理作用中康德称之为感性纯直观的时间和空间有着相似特征的缘故,牛顿以后的物理学已经根深蒂固地将时间和空间归为一类,常用时空的联合概念来为物理过程提供背景,在天文观测中甚至以光速为基础将二者当作一个可换算的量。正是这一看似合理的分类造成了对空间性质理性认识的逻辑困难。常规观念中时空同一的概念割裂了现实世界中空间与非空间事物的本质联系。时间和空间两种在本质上不具有类比性的物理对象的并

列,诱导人们将空间视若无物,放弃了对空间物质性特征及其与其它对象相互作用的关注。对于自然的三态存在而言,如果我们剔除了时间的因素,则这种存在的形式没有任何改变。但如果在存在关系中剔除了空间因素,则存在状态就无法想象[1]。这个事实说明将空间划出三态结构与时间并列是对空间性质了解不足的表现。有鉴于此,将空间、能量、物质当作统一实体描述的同一性假设,提供了以分析空间、能量、物质的相互关系作为基本出发点进而研究空间性质的理性认识基础。

自然存在的空间是物质、能量存在的背景、条件和本源,因而空间是具有更加本质意义的存在形式,能量次之,

物质再次之。由此形成了一个物质、能量、空间三态存在本质性的序列关系。这一序列阐述了自然界进化形式的发展特征。空间作为能量创生的背景和本源其自身已经是最本质的存在,因而否定自外于空间的其他本源和背景的存在,所以能量被无可选择地包容在空间中;空间的存在先于能量,空间必然独立于能量。能量作为背景和本源的特性有别于空间同一特性的是——能量只是空间内属的存在物——它不可能整个地充满空间,所以能量在空间中必然是有界的存在形态。同时空间独立于能量的存在特性在任意能量存在的边界之外提供了与此相同条件,能量的存在就不能排除与此完全相同的另外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能量的存在不是唯一的。以能量作为观察问题的立场,对此作出表述就是:能量是不连续的,因而它与空间之间必然是有界的。由空间能量依存关系相同的道理推论可知,能量与物质的依存关系为:在能量背景基础上生成的物质不可能独立于能量存在;相反能量可以独立于物质而存在(即电磁辐射)。在客观现实中物质不能有独立于能量的存在这种依存关系表现为:一方面物质自身就是能量历史的积累;另一方面物质总是能量的载体。电磁辐射可以看作是物质边界以外的能量,这是其作

为物质存在背景有自外于物质存在边界的证明,也即是其存在本质性的证明。这也造成这样的存在状态:除电磁辐射外物质与能量总是以相互伴生的面目出现。而且由于物质不能脱离能量存在的规定性使这种依存关系表现得极为明显,常使人将两者看作是相互平等且相互作用的物理对象。空间和物质的关系可由空间和能量、能量和物质的逻辑从属关系获得解释,显然物质不可以独立于空间存在,空间可以独立于物质存在。

总而言之,空间、能量、物质的依存关系可以表述为:物质和能量不能脱离空间而独立存在,空间能够脱离物质

和能量独立存在;能量能够独立于物质,但不能独立于空间存在;物质不能脱离空间和能量而独立存在。所以存在独立性与本质性在这里是内涵相同的两个概念,它们均源于创生关系。对自然界三态存在形式的关系进行实际的考察,不难取得三态依存关系理论的有效和直接的事实证据。自然界空间不断地转化成能量,进而转化成物质这种生成秩序维持着宇观系统、微观系统的能量支出及其结构的稳定性。光子的运动若没有这种生成秩序作为其不向空间方向转化的保证就不会保持稳定,存在着自动消解为空间的可能性;物质如果没有能量增生维持着电子自旋等结构稳定的需求就会向能量方向转化而解体。在三态转化的过程中,空间是最为活泼的存在状态;而物质是终态存在形式,是空间和能量运动的结果,也就是最为稳定的存在形式。对于存在形式的动态系统而言,质量和能量的守恒都是对各自形态封闭层级上稳定性的一种表述,超出这种封闭的系统,意味着能量和物质都不会守恒——质量有可以观测到的增加,能量则处于一种动态的转化过程中。空间和物质相互关系在这里提供了的能量和物质质量的定义,它是以空间为背景或计量起点的空间聚集量的同意语。可以说由此我们得出的能量和质量概

念是绝对能量和绝对质量的概念。

对于三种的存在状态而言,主要有三个可以描述的特征:①连续性:指空间域内任选点间均可以找到不超出该域的路径相连通的特性。②均匀性:指自然存在空间的存在特征处处相同。③简洁性:指存在形式具有单一的、有效的和直接的特性。如果定义理想性的含义为:指称对象的存在和作用具有最高形式的均匀性、连续性、简洁性特征。那么,以存在状态来说,空间是最理想的形式,能量次之,物质再次之。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从空间到物质的每一次异化所提供的新的存在形式都是在原有存在形式上的叠加,因而也就是存在形式的复杂化,连续性以及均匀性都向远离理想状态的方向发展。以三态间相互作用的形式来说,由其理想性决定了一个不同存在状态之间相互作用的理想性序列:空间和能量(光子在真空中的运动)>物质与空间(有质量的粒子在真空中的运动)>能量与物质(热传导、电传导)>物质与物质(流体运动)。这个序列内涵的一种判别方法是参与作用的所有对象的异化次数之和较小的作用形式相对而言理想性较高。以本体的属性而言,三种存在状态属性的理想性也具有类似的排列。以上即是关于空间性质及其在三态关系中作用效果的理性表述。这些内容本身是客观性

的,只是其认识的抽象程度更高而适合于哲学性描述。由此可以逻辑地推论得出以下成为物理学范畴的空间性质:

*物质性:

由三态同一性假设可以推论:由于能量、物质是空间这一客观实在的异化表现形式,且三态存在的转化是一种连续的发展过程,而非断然的变异(而且在转化过程中互为存在背景)。所以三态中的任何一种存在形式,必然蕴涵着其它存在形式的属性,只是其表现的形式有理想性程度的差别。必然地空间具有与物质相同的某些属性。空间的物质性是空间在异化为物质的历程中保持着的空间自身的属性,因为这种属性在空间和物质中都可以发现,因而称做空间的物质属性,不是指物质属性向空间的反向延伸。如空间拥有可测的介电常数、光子以恒定速度在真空媒介中运动。

*运动性:

由连续性和空间同一性假设联合推论:空间不可能以撕裂等破缺形式转化为能量而消失,缺失的部分只能由相邻物空间给予补充的唯一形式就必然会造成空间实体此一局部与彼一局部的相对运动。空间之所以可以运动是由于我们已经将空间从空无的观念形态中寻找出来,并恢复了其实体物质的固有属性。空间的运动也就有了逻辑的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说,空无的存在状态本身是无所谓运动和静止的,“存在”这一哲学概念是划在空无与实有相

互边界上的判据。历史上人们为了客观地描述空间的实在性,避免空间作为异己或外在的存在形式给人带来的不可知特征,曾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描述,其中中国古典哲学中“气”的概念以及西方近代“以太”的概念都有效地描述了空间的物质性,只是由于不知道如何将这种物质性与其他物理常识逻辑地联系起来,被掩埋于错误观念的历史封尘中。据说以太概念是由于迈克尔逊—莫雷的实验结果才被否定,实际上这一实验所说明的是空间的物质特性与空间的运动特性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空间存在的理想性不等同于我们所知物质或能量的理想性。

*刚性:

在存在形式上空间已经是最高形态,它与物质和能量的区别是没有独立于自身的外在存在背景,或者说是空间以自身为存在背景的。这就可以推论,当我们承认空间是均匀的这一基本的原理时,也就等于承认了空间没有局部的稀薄化或稠密化。空间具有物质性就等于是说空间的存在是有即存量的概念的。这个量的概念不是数学上的概念可以人为地设置增减变量来表达一种发展的趋势。现实世界的即存量的改变,是要相关系统的相互作用才能实现的。空间即存量的增减如果没有找到相关系统的改变足以抵偿这种改变的事实依据,则其结论就是违反基本逻辑的。上述两点推论的明确结论是只要空间具有均匀而稳定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空间具有绝对的刚性。空间大爆炸理论就是一个缺乏哲学底蕴的理论,因为消散和稀薄化是物质的属性,这种动态过程的背景和参照是空间,空间扩张应该需要物质的补充,由此形成的宇宙结构应具有可观察物质组织消解的特征,这与普遍存在的物质状态基本特征不符。

*广延性:

空间的广延性是指能够被人为设定的坐标体系描述的空间的可测度特性。广延性是由于空间的连续性没有方向的限定所表现出的一个特性。由于物质及其运动的原因使人们的理解有了外延于物质的条件,于是空间的广延性成

为进入人们感觉世界的唯一特性。真实的自然空间是没有超出其范围的事物的。

2.空间性质哲学解释的数学模型化描述

物质是异化的空间形式,区别于空间的特征是其存在形式有形有相。有形就是有可观测的特征,拥有一定的体积。也正是这种可观测特征使空间和物质的关系显化,空间因为物质的这种存在特征而可以被物质提供的尺度所度量。目前物理学已有的关于空间的度量形式(如体积和位置等)都是物质度量形式向空间的延伸。物质的存在为物质与独立存在的空间划上了一条明确的边界。在这个边界之外是纯粹意义上的空间。边界之内是纯粹意义的物质,物质内部的空间已经成为物质的属性——体积——这是空间异化为物质过程中所保留的自身属性,由于物质自身可感知的原因被显现出来。空间向能量的转化造成了空间的收缩运动。空间的收缩可以发生在空间自身范围(如微波背景辐射),同时也可以发生在能量存在的范围,或者发生在物质的内部。我们从纯粹空间的存在角度考察空间收缩的数量关系,即建立空间存在量与收缩量之间的数量关系时不难理解,在空间存在均匀性作为规范前提下的空间收缩必然会具有处处相同的观测特征,空间没有内涵任何不同于其它点的特殊点表现出优先或滞后

的收缩倾向。这种观测特征表现在量上即为所有空间点的产能量处处相同。由此可知产能的数量与空间的既存量呈正比例。对于能量和物质内部的空间收缩而言,可以将物质和能量视作是空间量的历史积累值,所以在能量内部空间的收缩要比空间自存状态的收缩表现的强烈,而其在物质内部的收缩则是最强烈的。对此还可以引入透明度的概念,空间对其自身的完全透明的,而对绝对密实的物质则是完全不透明的,不透明的物质对空间有阻断作用,由此诱发空间恢复其连续性的运动,则透明度正相关于空间的收缩强度。

这里主要研究物质内部空间收缩所造成的空间运动效应。对于空间的运动给出什么样的度量这是研究空间运动效应的基本问题。由于空间存在无形无相的特征无法为空间的度量提供设定基准、相互比较等技术操作方法,且空间存在的均匀性和连续性不提供任何可分割的依据,所以从空间自身是无法给出关于空间的度量的。现实中空间的度量所依据的是物质在空间中的可见形式,是物质度量特性在空间的延伸。

篇14

关键词:发起人;实质标准内涵说;形式标准内涵说;股东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B

任何公司的设立都离不开发起人,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只是提到发起人,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界定发起人的内涵。有些学者认为由于发起人内涵没有法定化,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人们在理论上对发起人认识模糊,从而引起司法实践中判断结果的差异。因此,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尝试着对《公司法》的发起人内涵进行界定,但对发起人的理论解释总是批判和超越的,并且不具备法律拘束力。为此,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第一条①就对发起人的内涵进行法定化,但这种法定化解释在一定程度上不但没有廓清发起人的边界,反而引起理解的争议。

一、从学理解释角度解读发起人内涵

对于发起人的内涵,由于没有法定概念界定,学者们基于其各自理解做出的学理解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归纳起来有三种学说:实质标准内涵说;形式标准内涵说;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结合考察内涵说。

(一)实质标准内涵说

实质标准内涵说认为,发起人是参与公司设立的策划,并且为公司的设立尽主要义务的人。朱羿锟(2006)曾给予此学说精确的概括:发起人(promoter)是指负责筹办组建公司的人[1]。该学说主要从发起人字面意思作为内涵界定的切入点,这种界定方式的优点是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而言,由于发起人较一般的股东有很多特殊的权利,如拥有实物出资的权利以及请求报酬的权利等等,那么作为这些权利的对价,发起人就要具有承担参与公司设立事务的义务。这种实质标准内涵说动态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与其交易的人是公司事务的主要参与者,那么该交易方就是发起人,可以增强债权受偿可能性。但这种界定也有其本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此内涵的外延边界过于模糊,扩大了发起人的范围,有些负责筹办公司事务的人并不一定是公司的发起人,例如参与公司筹办事务的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他们并没有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而是出于职业本身属性参与到公司的筹建过程中,这种主体是不可能成为发起人的。如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董事会成员不一定均为发起人。再有,实质内涵说无法克服的固有障碍是实际上是否真正参与了公司设立事务,因缺乏公示而无法由第三人准确知晓,为此在实践中可行性较差,正如黄铭杰教授所言,实质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如被适用,定会增加不少交易及社会成本[2]。

(二)形式标准内涵说

形式标准内涵说主张,发起人者为首创设立公司并订立章程,于章程上签名之人[3]。该学说在台湾成为通说,台湾地区学者柯芳枝给予明确的强调,故凡在章程签章之人,即为发起人,至于实事上是否参与公司之设立,则非所问[4]。赞成形式标准内涵说的学者主要是从商法外观主义为出发点,为此,形式标准内涵说有其突出的优势,即:一是确定责任承担者比较一目了然,易于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二是能够将发起人与参与发起活动的主体区别开来,使法律关系明确化。三是兼顾章程制定者的自由意志和章程本身的公示力。但形式标准也存在不足,公司章程虽有公示性,但与公司交易的主体往往不会主动查阅公司章程,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章程的公示力被交易主体旁落了,在这种情况下,片面强调公司章程的外观效力也会为那些恶意发起人打开规避法律之门,从而忽视法律实质正义的遵循。

综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两种内涵说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但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瑕疵,那么,立法应采取哪种学说,更有效的界定发起人内涵,从而保护交易安全和公司债权人利益,于是,学者们尝试着将两种学说相结合,来界定发起人的内涵。

(三)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内涵说

1.以形式标准为主实质标准作为补充的内涵说。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确认发起人身份,凡是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的人即可推定为发起人。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有人确实实际参与了公司的发起设立工作,也应当确认其发起人身份[5]。该学说并不是简单地将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内涵说揉捏堆砌到一起,而是突出形式标准内涵说的优势的同时,以实质标准弥补了形式标准的不足,但这种内涵说也会遇到难解的实践问题,有些律师或会计师也会实际参与了公司的发起设立工作,但我们不能因其职业行为而认定其是发起人。

2.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并存内涵说。所谓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缴纳出资,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6]。这种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并存内涵说,从理论上综合了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的所有要件,似乎厘清了发起人内涵轮廓,但从公司法的实用主义精神角度而言,这种标准无形中也抬高了发起人的准入门槛,使一些主体逃避了发起人应有的法律责任,如有些主体缴纳出资,但并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字,那么,按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并存内涵说,该主体显然不是公司发起人,则该主体就可以依据此内涵说,而逃避《公司法》对发起人的一些限制或法律责任②。为此,该种内涵说不但没有达到突出两种学说的优势而互通有无,反而使发起人的范围大为减缩,其结果可能使得有些主体不能享有自己应得的利益,同时,也可能使得另一些主体借助设立公司攫取不当利益,而试图逃避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二、从法律解释角度来界定发起人内涵

(一)对现行《公司法》字面解释的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的字面解释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节并没有提到发起人,而是直接使用“股东”这一称谓,虽然有学者解释,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事宜直接由将来股东承办;而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所涉人数众多,股东成员不确定,因而,法律往往对发起人予以特别规定。我国公司法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仅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了发起人,而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7]。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有些牵强,在公司没有成立之前,无论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均不能称公司的发起人为股东,股东是对已合法成立的公司的投资主体的称谓,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前股东的称谓,给人以“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感觉,同时,也不符合法律本身的告示、指引、评价、预测等规范作用的属性。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的字面解释分析。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的内涵,我国现行《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章并没有明确规定,为此,我们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中央法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十条规定,“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本规范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不但强调发起人应在发起人协议上签名,还强调发起人应当实际参与公司之设立行为。这无疑将那些只出资并没有提出设立公司申请之人排除发起人主体之外,这种概念的界定显然使发起人的问题复杂化了,由于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步骤,如果不能完成这个步骤,我们就不能清楚和理性地思考问题[8]。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理解,我们更多的是从发起人权利义务和责任中推定,如果在公司设立中,某人的义务是签发起人协议,筹办公司事务,制订公司章程并签署章程,认购出资等等我们就认定其为发起人,这种逆向推理显然不符合法律逻辑思维,法律逻辑思维顺序应是先设定主体的范围,然后再规定这些主体不履行这样或那样的义务,我们需要追究其何种责任,为此,发起人内涵的界定不得不提到立法日程上来。

(二)对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文义解释的理解

如果某主体欲成为公司的发起人,根据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的定义,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从内涵表象上来看,发起人轮廓似乎很清晰,但仔细推敲起来,还有一点不是很明确,其中的顿号是“且”还是“或”?有的学者认为是“或者”的关系[9],也有的学者认为顿号具有分割句子的功能,在句子内部并列的词语之间的停顿,如正方形是四边相等、四角均为直角的四边形,显然,在这里的顿号具有同时并列的功能[10],那么,在法律条文中顿号的功能是什么,没有相关法律对此给予说明,为此,我们则对司法解释三中发起人的内涵的描述有两种理解:一是同时并列关系;二是分别并列关系。

如果是前一种理解,那么,此司法解释三草案是采纳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结合说来界定发起人的内涵,而且,比照我们前面所述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结合说而言,司法解释三的内涵似乎更严格一些,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所有要件才能够成为公司的发起人,这种内涵的界定大大限缩了发起人的范围,将很大一部分主体排除发起人主体之外:如仅为设立公司而制订或者签署公司章程的主体;仅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的主体;仅履行设立职责的主体,如负责公司资本的筹集,或支付法律文件的起草所支出的费用、公司注册所花费的费用以及签订公司设立之前的契约所花费的费用等等。

如果是第二种理解,那么,此司法解释三是采纳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分别考察来界定发起人的内涵,只需满足一个顿号的要件即可,如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就可以成为发起人,或者为设立公司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这种界定与前者相比,能够扩大发起人的范围,有些主体因此理解可能会成为发起人,如能力欠缺者为上述某一事项也是公司发起人,同时第一种理解排除的主体,按照第二种理解也没有将其囊括进来,究其原因,前两种理解都有个并列因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何谓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设立的各种活动?抑或是签章、出资,如果是前者,则产生新的问题,公司设立的各种活动又是什么?如果是后者,内涵前段本身也要求这两项行为,后段又强调,岂不是同语的反复,这又有何意义?也有的学者将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理解为对公司设立行为承担责任,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有些“画蛇添足”之嫌,这里的责任应该是法律责任,那么,从法律责任的法理角度来讲,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引起的新的特定义务[11]。也就是说,这种责任即使不在发起人内涵中强调,只要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人就必须承担责任,而不会随发起人的主观意愿有所改变。

由于这两种不同的理解,会引起能够成为发起人的主体范围不同,究竟哪种理解更合理些呢?在这种情况下,依理论与实践的通常作法,人们往往追本溯源――探求法律解释者的真意,然而,从公司法司法解释本身的行为性质而言,就是使法条中抽象的不易明白的法律问题解释清楚,从而具有可操作性。现在,我们又反过来寻求法律解释者的真意,无异于以问答问,导致一种逻辑循环错误,显然,这种行为不可取。那么,现在看来,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三中对发起人的定义不但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反而使发起人再次陷入繁杂的争议之中。

三、从比较法视角反思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的规定

(一)各国及地区关于发起人内涵的态度

1.英美法系国家立法对于发起人内涵的态度。对于发起人的内涵,英美法系国家法律鲜有给出明确定义,其不愿意对公司发起人这一词语做出明确说明的主要原因是:如果法律对公司发起人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如果司法对此种词语做出明确的说明,则那些非常希望发起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人就会谨小慎微,影响到公司组织的发起和设立[12]。但由于英美法系属于判例国家,法官在审判中具有创设法律的职能,法官可以在判例中对发起人内涵进行有针对性的界定,如库克宾大法官(lord Cockbum)在《特维克劳斯诉格兰特(Twy Cross V.Grant1877)》一案中,把发起人描述为“一个从事于按特定计划组织公司,并使其进行活动,和采取必要的步骤来达到其目标的人”[13]。从法官的对发起人内涵的界定可以看出英美法系的国家主要从实用主义出发,多采用实质内涵说。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405规则明确指出:发起人是指那些单独或与一人或者数人联合直接或间接地带头组建商事组织或某一发行人企业的人[14]。甚至美国的《布来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界定发起人内涵时,主要描述发起人是如何努力使公司成立,即,发起人是指从事推动、推进、发动、促进、促成等等活动的人,是指促进某一计划,并希望确保其创办的企业、举办的表演会、创办的事业等等成功的人,是指为他们自己或他人采取初步措施组建一个公司的人。他们为了组建公司的目的先自身联合在一起,发行募股书,落实股票的认购,并为公司获得执照等等。从这些描述中,我们没有看到是否对签章这一形式要件的考察。

2.大陆法系立法对发起人内涵的态度。大陆法系基于成文法的特点,对待发起人的态度多采纳形式内涵说,例如,台湾地区公司法第129条规定,发起人应以全体的同意订立章程还要在章程上签名盖章。韩国对形式内涵的内容则给予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韩国商法第289条规定,发起人为拟定章程并签章或署名,并在该章程中作为发起人记载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和住所者[15]。有的学者认为日本也是形式内涵说,《日本商法》第16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须有发起人制定章程。同时,第169条又对发起人进一步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须以书面形式认股[16]。笔者认为,日本没有在立法上规定发起人内涵,只不过规定了发起人的义务,至少我们从字面上看不出《日本商法》有规定发起人内涵的立法意图,这一点我们可以对比德国的相关规定,《德国股份公司法》第28条规定,确定章程的股东为发起人。第29条规定,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全部股份[17]。对此,有学者认为《德国股份公司法》的发起人为形式内涵说与实质内涵说相结合,笔者不是很赞同此说法,《德国股份公司法》第29条的规定是建立在确定发起人内涵之后,规定发起人义务是认购公司全部股份。为此,德国立法对发起人的内涵也是采取形式内涵说。

当然,大陆法系国家为了弥补形式内涵界定的不足,有的国家创制了“类似发起人”制度,如韩国商法第327条规定,在认股要约书上及其他有关股份募集的书面文件上记载其姓名,并承诺记载赞助公司设立之意思者,虽然不是发起人,但是从实质上已具备了参与设立的外观,为保护信赖其外观者,规定承担与发起人同样的责任,称其为类似发起人③。笔者认为,从类似发起人的概念来看,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这种规定只是形式标准的延伸,是对公司章程以外的外观要件的扩展,仍属于形式标准内涵界定方式。

(二)反思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的规定

反思一: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界定的价值取向。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司法解释三发起人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司法解释三解释者的价值取向,只有探求其价值取向,才会理解司法解释三解释者所欲达到的目的或追求的社会效果,司法解释三之所以专条对“发起人”进行定义,是为了避免法官审判中由于对发起人的不同理解,作出不同的判决,导致当事人相同事由承担责任的不一致,损害了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和尊严④。也就是说,司法解释者欲以界定发起人内涵的方式减少不必要的争辩,但是,事实上,由于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表述标点符号的不当运用,促进人们对发起人的内涵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理解,而且这两种不同的理解不能兼顾和平衡发起人内涵法定化的多元目标和价值取向,反而会引起某些情况下的顾此失彼,徒增误解。这与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相比,我们“糅合”的发起人内涵,不但没有完全体现或突出形式标准内涵或实质标准内涵的优点,而且还夸大了形式标准内涵或实质标准内涵的不足。

反思二:内涵界定不清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司法解释三在界定发起人的内涵的基础上,有24处提到“发起人”三个字,而且在解释中扩大发起人的法律影响效力及法律责任,如果我们对发起人内涵理解有争议,必然会引起发起人的主体范围不同,那就可能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推断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这与当初公司法司法解释者的价值取向是背道而驰的――不但没有廓清发起人内涵界限,反而更加“雾里看花”。

反思三: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规定与《公司法》没有做到完美地对接。我们注意到,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内涵规定后,有这样一句话:“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然而对于设立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由于处于设立时,其是否能够通过法律的准入门槛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处于未知状态,公司主体资格尚未确认,何谈“股东”?显然,这种法律措词的不具有对接性,使得司法解释三的发起人的内涵的界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种“空穴来风”之感,同时,也不能体现《公司法》与其司法解释条文之间的和谐自洽。

(三)对发起人内涵的建议

建议一:简化发起人内涵的考察标准。从各国及地区对发起人内涵的态度,我们可以看出,各国及地区都尽可能的简化发起人内涵的考察标准,或坚持形式标准考察,或坚持实质标准考察,虽然人们都清楚这两种考察都会有不可避免的缺陷,但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公司发起人仅仅是一个商事术语而不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18],所以,笔者认为,如果我们在司法解释中要廓清发起人的内涵,依我国现在的司法实践基准,最好也像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一样,采取易判断的标准和符合公司价值需求的标准来界定发起人的内涵,首先,易判断角度考察――外观标准,即:公司章程的签署或认缴公司资本,至于履行公司设立职责,实难界定,而且法官们见仁见智,例如,提出设立公司的想法而签订发起人的协议是不是履行公司设立职责?决定公司法律文件的内容和信息是不是履行公司设立职责?以专业人员身份为设立中的公司从事某种专业服务是不是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等等,单凭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这几个字就足以使发起人的内涵虚化而不再有清晰的界定标准,从而实现不了公司法司法解释者的解释初衷,为此,笔者建议这个标准暂不放到内涵中规定。其次,符合公司价值需求的标准考察,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发起人、资本、章程之要件[19]。而资本与章程之要件需借助于发起人之手完成,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的行为本身,表明公司股东具有设立公司的主观意图,并使公司具有从事商事活动的能力[20]。为此,笔者建议在发起人内涵中突出认缴出资或者制定或签署公司章程的考察因素。最后,将两种考察标准对比取交集,抽象出两者的共性,笔者认为,司法解释三中对发起人的内涵应如此界定,即:为设立公司而制订或签署公司章程,或者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的人为公司的发起人。

建议二:在上述概括规定之上,用列举发起人主体资格的方式结合,以弥补发起人内涵本身的缺陷。如上段所述,从客观主义解释方面简化了发起人的内涵,但无法克服客观立法的弊端――法条本身缺乏柔韧性,为此,笔者建议以列举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1.积极资格――可以成为公司发起人的主体:(1)该主体为与公司设立相关的法律上和经济上之必要的行为以及开业准备行为,如做成章程、受取股份、支付股金等,以及股票证书印刷,租借设立事务所等等[21]。(2)承诺在股票认购证、募股说明书、募股广告及其它有关募股的文书上签自己的名字,或在发起人协议上签字,以及做出文字承诺将赞助公司设立的人。(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成为发起人的主体;

2.消极资格――不能成为公司发起人的主体:(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股人;(2)某主体仅以专业人员的身份筹办公司设立事务,如律师和会计师等;(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⑤;(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成为发起人的主体;

建议三:司法解释三中对发起人的规定与现行《公司法》的衔接。司法解释三是对现行《公司法》进行解释,如前所述,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方面,司法解释三的解释没有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节的股东完成“概念的对接”,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应理顺其与现行《公司法》的关系――解释与被解释的关系,而不是司法解释者根据自己理解偏好的应景之作,那么,司法解释三就应把“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这句话改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这样的描述更精准一些。

四、小结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于为公司法配套设置了一根弹力十足的弓弦,以增加其实施性,使公司法在实践中“有所为”,而不是理论立法化升华的自说自话,但就解释本身而言,应更倾向于易懂,并简化公司法,以确保公司法不会成为投资者开展公司业务的“法律障碍”,为此,司法解释三中对发起人内涵的界定还需进一步明晰化和简单化,以便使设立公司的主体不仅能够享受发起人的特殊法律利益,而且也能够有效地追究欲利用发起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主体的法律责任,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并从发起人这个公司设立的“源头”来保证公司设立过程中或公司成立后具有“经济和责任活水”。

注释:

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② 现行《公司法》有许多条款规定了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如责任,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再如义务: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③ 在日本商法中称这种“类似发起人”为拟制发起人,如日本商法第198条规定:不是发起人却承诺在股票认购证、募股说明书、募股广告及其它有关募股的文书上签自己的名字,以及做出文字承诺将赞助公司设立的人,与发起人负相同责任。

④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解读,在此解读第一段是这样写的,《公司法》在有限公司的设立章节中并没有“发起人”一词,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中,虽使用了“发起人”一词,但没有对“发起人”进行定义。在《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里,又规定了“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由于没有对什么是“发起人”给出明确的定义,对于“发起人”出现了多种理解和解释,其后果是导致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公司发起人的案件中出现不同的认定,做出不同的判决,损害了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和尊严。省略/_d270385627.htm.访问时间:2010-06-20。

⑤ 对于行为能力欠缺者是否具有发起人资格,各学者的看法不一,蒋大兴教授认为,从效率及资源闲置和浪费角度而言,不能简单地否定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蒋大兴:《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发起人资格――基于法解释学的一般套路》,《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54-62页。而施天涛教授却则相反意见,从交易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及发起人责任角度,认为能力欠缺者不能具备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施天涛著:《公司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0页。笔者赞成后者的说法,如果欲使能力欠缺者所有的资产“动起来”,可以让他们成为股东,而不必要一定成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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