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7:52:3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省国贸集团东方机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使力源水电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状况朝着持续稳定方向发展。
二、控制目标:
(一)全年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为0人。
(二)全年一次性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重大事故为0起。
(三)全年职业病患者为0人。
(四)全年各类一般性事故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工作要点: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
部门
协办
部门
备 注
1
按照目标责任和制度规定对各事业部/分公司、部门2017年度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励和绩效。
第一季度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2
完善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3
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列会和安排春节前安全与文明生产大检查。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4
第一次组织新员工进行公司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上大课)。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人事行
政部
5
《排污证》年度验审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6
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对“三违”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7
组织召开公司第二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列会和安排“五一”前安全与文明生产大检查。
第二季度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8
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出一期专题宣传板报;2)组织一次交通道路安全教育;3)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4)组织一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5)组织第六次起重机械操作技术比武;6)组织第二次消防灭火技术比武。
9
第二次组织新员工进行公司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上大课)。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10
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对“三违”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1
协助工会做好夏季高温作业员工的慰问。
第三季度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工会
12
第三次组织新员工进行公司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上大课)。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13
组织召开公司第三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列会和安排“国庆”前安全与文明生产大检查。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14
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对“三违”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5
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国二级证书换证复审验收
第四季度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6
组织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年度审核。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7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18
组织每年一次的作业现场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事业部/分公司
19
布置公司2018年度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20
组织召开公司第四次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列会和安排“元旦”前安全与文明生产大检查。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21
第四次组织新员工进行公司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上大课)。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22
每日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对“三违”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与动力设备部
各部门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各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为力源水电的稳定和发展夯实坚实的基础。
一、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摸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掌握全市职业病在行业和地区的分布情况,建立覆盖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提供准确、科学依据,在全市冶金、有色、矿山、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工、制药等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对作业场所存在可能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情况。对未按照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__年年底以前,各区县(自治县)要摸清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
二、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和论坛、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等,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三、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危害机理及识别、评价和防治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程序,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职业安全健康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意识,使其了解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规定,掌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手段,深刻认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对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加强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四是积极推进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通过开展岗位调研、执业人员能力建设、培训考核,加强企业基层职业健康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
关键词: 浅析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 X32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企业实现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逐步趋于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明显增强,安全绩效不断提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一、企业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检查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生产活动中,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经行对影响生产的具体因素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且不引发事故,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企业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主要是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企业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企业自身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且要注意对资源的节约和避免资源浪费。
三、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与要求
1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依据建设工程产品的特性,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有以下特点。
1.1复杂及经济性
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涉及大量的露天作业,受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理条件和地域资源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时代性、社会性与多样性决定环境管理的经济性。
1.2多变与持续性
一方面是项目建设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进步,项目不断引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这都加大了相应的管理难度;项目建设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从设计、实施直至投产阶段,诸多工序环环相扣。前一道工序的隐患,可能在后续的工序中暴露,酿成安全事故。
1.3协调性
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种甚多,包括大量的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用电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机械、起重作业等较危险的工程,并且各工种经常需要交叉或平行作业。④持续性。
2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在整个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要求
2.1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2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防止应考虑不周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应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进行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3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用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施工措施的资料。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4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1主要物料(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指标;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分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确定拟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
五、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1.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并获得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通过安全审查的文件;
1.4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职业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2.1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改善;
2.2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改善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强化对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检测工作的监察;
2.3可能产生职业并危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提高了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做出了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并且建立了定期评审法规遵守情况的程序,此外,体系文件还规定了跟踪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的途径和方法,以保证各项活动都能满足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得到了较为自觉地遵守,公司遵纪守法程度明显提高。
4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市场机制,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政府强制性管理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市场行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由被动消极变为积极主动参与,在参与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形成了员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自觉性得到较大提升。
结语
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只有这样,员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才会明显加强,企业的安全绩效不断提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口碑,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参考文献:
[1]. 罗森林.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之现状与思考[J].建筑安全.2010(10)
[2]. 严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燃气集团公司的运行[J].安全.2010(08)
[3]. 崔明训.浅谈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构建[J].中国市场.2011(27)
关键词:高校 公共安全教育 内容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5-173-02
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高校办学的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也不断增多。与此同时,大学生生活学习的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加强对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整体功效,对于高校的稳定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内涵
高校公共安全是公共安全理论与实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转化和表现。传统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主要是以唤醒大学生群体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安全的技能为目的(即小安全观教育)。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应当与时俱进,实现由传统安全观向非传统安全观的转换,即开展大安全观教育,这是时代对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提出的新课题与新要求。
经过改革开放的发展,高等学校已从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其管理方式也从单一的管理模式进入多元的社会化管理模式,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益变得复杂而多变,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变得十分广泛,并且与高校的所有教育活动紧密相连。目前,“高校公共安全”仍是一个拥有多重涵义的范畴:既可以表征为一种教学、科研与管理等活动的良好秩序状态,也可以表征为一种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文化心理;既可以表征为良性的管理模式与制度机制,也可以表征为主体期望的正常的教学活动不受外力干扰的结果。
2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加强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首先必须明确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参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针对目前我国高校公共安全的实际状况,我国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2.1 生命安全教育
由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加速,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贫困问题、就业问题、情感问题、家庭问题以及教育本身的问题,都可能导致部分高校大学生身心脆弱,他们在生命认识上的无知和淡漠导致了对生活、生命采取了极端态度与做法。究其原因,除了家庭、社会对生命安全教育认识的滞后外,高校则存在着生命教育体系的缺失和极不完善的情况。根据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显示,45.7%的大学生认为目前高校生命教育缺失,44.7%的大学生认为高校团学活动不能满足心理需求。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单独构建生命教育课程体系,而是将其融入在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是纳入安全和法制教育课程之中。
“生命安全教育”最早是由美国的杰·唐纳·华特士于1968年首次提出。1998年,我国台湾地区开始在学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设置了“生命教育委员会”。相比之下,中国大陆高校在这方面的教育就显得十分滞后。生命安全教育是为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健康等需的知识与技能,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养成安全、健康的生活习惯。结合时代的特征和当代大学生的实际,高校要通过多种渠道与途径,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挫折应对教育等内容,树立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理念,进而学会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关怀和欣赏,通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大学生生命安全教育真正回归到教育的本质。
2.2 心理安全教育
自1998年我国高校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人数激增,从2003年到2012年,我国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人数由212万激增到680万,大学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大幅上升。再加上历年来未能按时就业的大学生、农民工以及城市失业人员,需要就业的人数达两三千万以上。目前,大学生不仅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学业压力、人际关系紧张、考试失败以及恋爱受挫等问题,也极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心理方面的各种问题。一项调查表明,大学生求学期间最焦虑的问题:51.82%的学生认为是“学业问题”,71.34%的学生认为是“就业压力”,15.33% 的大学生认为是“人际关系问题”,14.99%的大学生认为是“情绪低落自己无法调整问题”,“对自己前途没有信心”的学生达到总人数的56.25%。这些问题导致大学生心理抑郁,嫉妒与排斥心理严重,在面临困难与矛盾时常常陷入钻牛角尖的死胡同而难以自拔,甚至有可能采取各种极端手段而结束自己的生命。
针对大学生目前的种种不良思想情绪和心理障碍,高校要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来提高学校的凝聚力;要通过对大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来提高其自制力;要通过加强心理安全教育,来提高其免疫力;要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来提高其预防力;要通过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来提高其控制力。只有充分发挥与整合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种资源优势,科学建构起了大学生心理安全的系统工作机制,我们才能防患于未然;也只有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才能提高其心理危机应对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从而保障其心理与生命安全。
2.3 信息安全教育
建设校园网络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根本途径。校园网络的应用对高校提高教学科研、加速信息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和建立信息化校园都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但同时,高校网络信息安全存在诸多问题,和当前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局面产生不协调。根据 BISS公布的统计数据,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疏忽占57%;外部恶意攻击占24%,病毒是14%,两个相加占38%;用户误操作占5%。
为了培养具有良好信息安全素养的数字公民,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多数高校已经在IT服务部门中设立了信息安全办公室,并通过开设课程、开发教学游戏、组织研讨等方式来提升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我国在信息安全教育方面起步较晚,目前主要还是针对计算机基础方面的教学,注重的是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与目前紧迫的信息安全教育要求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既不是现有信息技术课程的分支,也不应等同于我们所熟知的德育课程,而应是基于信息技术以及伦理道德、法律规范三者的有机整合。所以,高校应当采取以课程为主,以竞赛、游戏、研讨等非正式学习形式为辅的多元化的培养方案,把大力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其信息安全素养,当作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并用知行统一的标准来检验高校信息安全教育的成效。不仅要在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中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而且还要将这种教育推广到非计算机专业的所有大学生,甚至中小学之中去。
2.4 环境安全教育
目前,我国的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据卫生部通报,2009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 共18128例,其中:尘肺病新病例14495,死亡748例;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职业性肿瘤、职业性声聋、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共750例;生物因素、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303例。实际上,我国有职业病症状而未被确诊的患者人数要远远大于已经被确诊的人数。这凸显了环境安全教育的急迫性与重要性。
环境安全教育是帮助人们增强环境安全意识,掌握解决环境安全问题的知识和技能,预防和解决环境安全问题,提高人们应付和处理各种环境灾害能力的教育。目前,环境教育的内容已经写入我国中学各科教材,高校也已开始重视环境安全教育,除了讲授传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外,也加强了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但是,环境安全方面的内容却没得到加强与突出,更缺乏有效的针对环境安全防护的培训。
实验室环境安全教育日益重要。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对实验室开放的需求日益增长,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越来越多。一些涉及化学试剂、放射源、生物及病原体、大型设备等的实验室,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会对师生健康、公共安全乃至学校发展造成极大的威胁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实验室环境安全问题,成为了目前摆在高校面前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的实际问题。
2.5 国家安全教育
以社会主义国家利益为核心开展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具体要求与体现。把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提升到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是高等教育“培养什么人”以及“如何培养人”的战略选择,是一种政治性和现实性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高校要重点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把国防常识、国防技能与国防义务教育融入到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课程之中;用危机感来强化国民对国家安全的重视,增强国民的忧患意识,并将其转化为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利器。并且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和规划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开展的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实践模式等。
在国家安全中,文化安全则是伴随着全球化向纵深发展而凸现出来的、事关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命题。对于我国来说,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点是维护我国的主流文化价值体系,从而捍卫国家文化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以使其免受来自内部的或外部的渗透、侵袭和颠覆。高校是思想文化交融和传播的前沿阵地,是培养国家人才的摇篮。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在校大学生,他们的思想、信念状况直接影响到高校的文化安全。通过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将高校建设成为文化安全的示范区和辐射源,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之后,文化传承创新已成为大学的第四大职能。因此,重视大学生文化安全教育,就是要以国家文化安全意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积极推动用占领高校思想文化阵地。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突出民族精神,让高校大学生认同自己的民族文化,从而使其心灵上有一种归属感,这也是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文化安全教育的重要方面。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大众化背景下高校公共安全教育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FFB090600。)
参考文献:
[1] 秦琴,齐福荣.高等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3):154-157.
[2] 王聪聪.大学校园生命教育调查[N].中国青年报,2008-11-13(7).
[3] 杜月菊.就业视域下的高校思想道德教育模式构建[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118-120.
爆炸案发生后,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覃某某的经济问题进行侦查,发现覃自2000年11月至2002年7月在远教部工作期间,利用手上掌握公款的便利及远教部对财务收费管理上的混乱,采取收入不记帐、支出虚报等手段,贪污公款139445.7元,并嫁祸于潘某某的事实。
本案对贪污罪的定性没有异议,对爆炸行为的定性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理由:
行为人覃某某主观上明知自制爆炸装置安放在办公室引爆的话会炸死被害人的后果发生,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有故意杀人、夺取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故意;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特定人的生命权利和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特定人身实施爆炸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爆炸罪(未遂),理由: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案中,覃某某已经安放爆炸装置,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潘小心打开,未发生爆炸的后果,是覃某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所以覃的行为构成爆炸罪(未遂)。
第三种意见认为构成爆炸罪,理由:
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不应只看行为人的主观犯意,还应看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有何种心理态度,更主要的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本案中,覃某某为了隐瞒贪污公款和报复的目的,,自制爆炸物途经繁华公共场所拿到被害人的办公室,表面上看侵犯的对象为特定的人,但不能保证潘某某某打开纸箱时无旁人在场,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不应只看行为人的主观犯意,还应看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有何种心理态度,更主要的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本案中,被告人覃某某为了隐瞒贪污公款和报复的目的,竟然自制爆炸物并邮寄到被害人的办公室,从表面上看侵犯的对象为特定的人,但不能保证滕某拆开邮件时无旁人在场,实际情况是当潘某拆纸箱时,确有多人在办公室前的公共场所活动,这说明覃某某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客观上也危及到公共安全,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其行为应认定为爆炸罪。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即覃某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理由:
一是覃某某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覃某某明知当时虽然是假期,但办公室除潘某某值班外,还可能有其他老师来办公,并接待报名的学生,办公室前是师生和家属活动的公共场所,附近还有很多建筑物。覃某某为隐瞒贪污公款和报复的目的而自制爆炸物辗转途经繁华公共场所拿到被害人的办公室,虽然表面上看其侵害目标是特定的对象,但是,如果爆炸可能会伤及无辜,包括在运输途中。这一点,覃某某应当有所预见,因而应当认定覃某某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二是客观上覃某某的行为足以造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覃某某选择作案的地点是人口密集的办公大楼,作为领导的覃某某在办公室既有可能个人在工作,也有可能与他人在一起工作,还有可能接等学生报名,还有可能将纸箱带到其他公共场所打开;另一方面,由于自制炸弹的安全系数相对较小,如果在运输等过程中,由于其他不确定原因引起爆炸,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显然并非特定对象。由于其侵害的对象带有不确定性,所以覃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
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和类别
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和特征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明确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从这一立法界定可以看出,突发事件的界定具有高度抽象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其题中固有之意,它与突发国际安全事件、突发国家安全事件共同构成突发事件的整体。因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应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归纳国内学者观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具有如下特点_:
第一,突发性,即事件的发生突如其来,不能或者难以预料。
第二,危害性,即已经或者可能给不特定的多数人带来严重损害。
第三,紧迫性,即事件发展迅速,有导致局势恶化、社会混乱的危险或者威胁,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第四,社会性,即事件范围及于一定的社会公众。
第五,公权力介人的必然性,即公权力在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
第六,社会资源的整合性,即需要综合动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以应对。
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类别
基于一定的分类标准,从不同的视角可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作不同界分。这有利于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不同类型规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措施的针对性。笔者认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作如下分类:
第一,从事件引发原因角度,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民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第二,从法律规定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及预警级别的角度,可分为突发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公共安全事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从事件危及或可能危及的客体角度,可分为突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第四,从事件发生领域角度,可分为发生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领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二、我国民商法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就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商法调整而言,我国目前立法规定较少,分散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之中,且未形成具有内在逻辑的法律体系。
1.法律调整现状
我国现阶段调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一般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的上位法,规定了大量以政府为主导的对突发事件的行政应对,因此其突出特点是行政色彩浓厚,民商事立法内容较少。如其中仅有第l2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此外,只有少数几个条款涉及民商事法的调整内容。
其他涉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的法律也多体现行政法或经济法色彩,民商事立法内容近乎空白。如关于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的《防洪法》、《气象法》、《防灾减震法》、《地震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管理规定》、《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关于事故灾难应急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煤炭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就民商法而言,民商事法律事实是其调整对象,分为民商事行为、民商事法律事件及特定意义上的民商事法律状态。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否成为民商事法律的调整对象,在我国目前的民商法研究成果及民商事法律规定中尚难明确觑见,更遑论形成体系。民商法对该种法律事实的立法分散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保险法中,尚未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视角形成系统、明确、具体的立法阐述,存在很多不足。其中,民法通则从民事制度的一般规定角度,通过宣告失踪、死亡、监护、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及不可抗力免责等制度规定,间接体现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一般法律效果;物权法的规定体现在民事主体的权利限制与救济制度中;合同法的规定体现在合同履行时遭遇突发事件这一障碍时,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约,当事人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条款免除自己的合同责任等制度中;保险法的规定体现在自然灾害保险及保险利益、保险免责等方面;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则体现在行为人的行为(主要是针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而言)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时是否具有减免主体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
2.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立法中,行政应对法的内容相对比较丰富、发达,但民商事救济法的内容分散且近乎空白。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形成了巨大反差,亟待完善。目前,由于我国存在因经济社会发展导致环境遭到破坏、社会治安环境恶化等诱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已由特殊案例转化为经常、大量出现的事件,但我国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如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私人财产征用后的民事补偿制度、巨灾商业保险及责任保险制度等)相对缺失,已成为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立法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国民商事立法亟需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的角度形成清晰的法律体系以解决此类问题,并且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民商事法律清理,实现系统立法,以达到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的立法目的。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律制度的构建
鉴于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应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的视角,首先在物权法、债权法、商主体法、保险法等领域建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救济制度,进而在其他法领域形成系统的应对体系。
1.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所需的救援资金数额巨大,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付远远不足。因此,有效的立法尝试之一就是由国家建立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制度,通过民事赠予制度的长效化,于通常时期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商事主体化,通过商事登记形成基金会,通过基金会模式进行商业投资运作,以募集救灾资金,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是在一般民事救济手段对受害人救济乏力而启动国家赔偿救济又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政府征收税费、企业提供基金、财政拨款及社会筹集等多种方式,共同形成公共补偿基金,对受害人因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公共补偿基金予以及时、有效、直接的支付与补偿的填补制度。我国目前民商事立法尚未建立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的资金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立法处于空白状态,亟需填补。
2.征用补偿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突况下,为公共安全价值目标的实现,出于迅速应对的目的,需要大量征用私人财产。此种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得丧变更与补偿。间接地,当被征用的财产招致损坏时会出现赔偿问题,此种补偿、赔偿如何进行?范围、依据、标准、方式如何?对这些问题,现行立法均无规定。我国《物权法》目前仅对征地补偿进行了相应规定,各省有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于事后遵循及时、充分的补偿救济原则,借鉴征地补偿制度的立法内容,建立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事补偿、赔偿救济制度。
3.巨灾商业保险制度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还规定了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在地震频发的日本,早在1966年就通过了《地震保险法》,该法律规定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建立地震保险体系,其灾后救助体系的特点是以自助和政府救助为主,以社会救助为辅¨¨。日本创造了一种由政府和民间保险公司分担的二级再保险模式,即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间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再分给地震再保险公司,超出承保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值得我国借鉴。保险是社会的减震器,在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和抵御重大损失方面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目前,我国相应的险种开发程度低,专门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不多,可资借鉴的版本较少,因此,可以借鉴日本的模式,结合中国国情组建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巨灾保险机制。
2013年6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史某某因感情纠葛,驾驶小轿车在本区外环高速(富长路往虹桥枢纽方向)追逐被害人乐某所驾驶的小轿车,并在高速路上二次驾车撞击乐某所驾车辆左侧,企图追停对方车辆,后在沿沪太路行驶到沪太路17621113号灯柱处被告人史某某超车截停乐某所驾车辆,并驾驶车辆数次倒车撞击乐某所驾车辆,致使沪FS1898(临)小轿车多处受损,物损价值人民币10,638元,后被告人史某某逃逸。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被告人史某某驾驶轿车故意撞击被害人乐某所驾车辆,造成被害人车辆损坏,其主观目的是为了与被害人交谈,结果系毁坏了被害人的车辆,并无危害道路上其他人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客观上被告人的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并非针对不特定多数人,且并没有造成危害不特定多数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后果,鉴于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观点:被告人史某某在城市交通要道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采取的驾车突然加速、截停甚至采用多次倒车撞击等方式撞击其他车辆,很可能会使受到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威胁到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处理。
三、评析意见
笔者倾向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从主观方面说,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
被告人史某某在本案中的主观目的是因为情感纠葛想要和被害人交谈,但是却使用了撞击、截停被害人车辆等过激的方法,行为人本身没有想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然而被告人的行为却反映出其对其行为可能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的态度,其应当认识到发生车祸的可能性较大,但为了实现目的,仍置被害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仍然放纵其行为,对是否发生危害结果漠不关心,主观心态属于故意犯罪中的间接故意。而被告人在认识上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具体认识,即其行为造成的客观上的危害结果是否超出被告人的认识和预料,不影响其危害公共安全罪名的成立。所以本案中,被告人史某某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若以其在主观上仅能预料到自己行为会造成被害人车辆的损坏,而无法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进行预测,从而认定其仅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不正确的。
(二)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在城市主干道及部分高速路段上故意驾车撞击被害人所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
刑法理论上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判断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应当是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方法;二是“以其他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1]。从刑法条文上看,“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手段并列,并适用相同的法定量刑档次,所以在危险性上也应当与其他犯罪手段相当。但对于犯罪行为是否达到了与上述四项犯罪手段相当的危险性,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没有固定的标准,学理上也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刑法规定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一经实施都是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的,如果其他的这些方法所造成的损失很小,没有对不特定的很多人或重大财物造成影响,没有达到相当大的社会破坏性的话,那肯定和这四个罪是不相当的,应当体现为对公共安全的严重破坏性和重大的后果。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其他危险方法就是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方法[2]。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其不仅指出了该罪名要求造成的损害的重大程度,同时强调了该行为可以造成公共安全的损害的可能性。而第一个观点片面强调了行为所造成的表面损害的严重性,忽略了危害结果发生的“不特定性”。被告人史某某在本案中利用快速行驶的机动车多次撞击,企图逼停被害人车辆,在超车后还予以数次倒车撞击,而所实施犯罪的地点是在城市主干道和高速路上,这些地点都具有车速快、车流量大等特点,一旦在某个地段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后端交通的拥堵或混乱,还很可能造成肇事车辆与被撞车辆附近的交通工具为了避闪撞击其他车辆或设施的情况,从而造成更严重的交通事故,甚至有大量人员伤亡。由此可见,这种犯罪手段的危险性与“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手段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相当的,被告人史某某的行为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罚性。
(三)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特定人的财产权,也侵害了公共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它与其他类罪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这种行为侵犯的是社会公共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危害的是特定人员的财产安全,侵害的是特定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本案争议焦点之一系被告人史某某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还是仅仅侵害了特定被害人的财产权。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许多犯罪分子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时,其主观上都是有明确的目标的,但是其所实施的对特定人的行为却危及到了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对象的“不特定性”,有学者认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害的对象往往具有不特定性或虽然对象特定但为多数人或者重大财物,即造成的危害,不是限定于特定的个人或财产[3]。笔者赞同上述观点。乍看之下,被告人系针对特定人实施的行为,然而该时间段在涉案路段通过的车辆、驾驶员及乘坐者均是其行为危及的实际受害人。所以,在判断案件是否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时,不能仅仅根据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特定的对象而断定其不具有“不特定性”。可以说,其犯罪对象的特定与不特定并不是区分该罪与其他罪的本质,仍然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实际所危及到的对象[4]。本案中,行为人出于想要与被害人交谈的目的,在城市主干道上采取追逐、截停,甚至在截停对方车辆后多次倒车撞击被害人车辆,并放任该行为对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财产可能造成的危害时,行为人虽然说具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的罪名,但同时,行为人的行为也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在追求某一危害结果发生的同时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行为,根据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而处罚,仍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四)对此类其他案件的定性仍应慎重
在司法实践中,也曾出现过对于在城市主干路采用驾驶机动车故意撞击他人制造交通事故勒索钱财的行为,究竟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性还是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争议。笔者认为,上述争议与本文讨论的案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对于本文讨论的撞击他人车辆案件的定性应当更慎重,需要综合判断其危险性是否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手段的危险性相当。如果不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做个案分析,轻易让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可能会导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滥用,甚至日益“口袋化”,成为一个口袋罪,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对类似本案的撞击他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一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欠妥,应当对案件的具体环境、行为人采用的手段、行为时间及具体的行为过程等予以综合考量,判断危险概率。例如,如果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深夜或者郊区道路,车流量较少,车速较慢,或者利用慢速行驶车辆假造事故“碰瓷”的案件及非关键部位的碰撞等行为,并不一定会危害公共安全,可以酌情以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罪名认定处理。
注释:
[1]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610页。
[2]李希慧主编:《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页。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有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区甚至全市、全省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区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区域内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Ⅱ级(重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区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市、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Ⅲ级(较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较多部门、办(镇)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Ⅳ级(一般):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较少部门或办(镇)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决策、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
4.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区总体应急预案。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自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是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具体化。专项预案是区政府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走进里水镇,碧水蜿蜒,绿树环绕,楼群错落,构筑着如诗如画的“梦里水乡”。2015年11月,里水镇继获评“全国安全社区”后,顺利通过国际安全社区现场认证,成为佛山市首个“国际安全社区”,也是全国首个镇级“国际安全社区”。
在里水镇创建安全社区的过程中,里水镇安全监管局发挥了带头作用。里水镇为何要创建安全社区?创建中如何调动和发挥基层安委会的作用?为深入了解里水镇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本刊记者采访了里水镇安全监管局局长陈永洪。
记者(以下简称“记”):陈局长,您好!为什么会提出建设安全社区?想通过安全社区建设,解决辖区哪些主要安全问题?请您介绍创建里水镇安全社区的背景。
陈永洪(以下简称“陈”):里水镇是广东地区有代表性的工业大镇,辖区广、人口多、企业多。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现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万多家,工业企业5 100多家,中小微企业居多,出租屋1万5 000多套。在2011年时,低端产业较多,全镇安全基础薄弱,尤其是2011年11月26日,里水镇一个村级市场小商铺发生了火灾,造成4人死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很大,给全镇安全工作也敲响了警钟,镇党委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轻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危及员工和群众安全。而且,发生安全事故还会影响整个镇的招商环境。
企业需要安全生产、群众需要安居乐业、一个地方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的大前提。
为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调整安全发展思路,从2011年12月9日起,里水镇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旨在通过创建安全社区,持续改善辖区安全环境,为打造“品质里水,梦里水乡”保驾护航。
记:里水镇在安全社区创建中,为什么要使公共安全服务均等化?安全社区创建对于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有什么作用?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陈:公共安全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政府运用公共财政,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安全服务。
安全社区强调针对所有类别、所有人员的伤害预防,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和伤害,强调社区人人参与,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局面。
当前公共安全服务非均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外来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等方面的供给不足。而安全社区建设,正是对“两高一脆弱”(即高风险环境、高危人群、脆弱群体)实施安全干预,提供的一项公共安全服务。
在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里水镇引入专业机构和依托高等院校,对村居社区居住、道路交通、公共场所、校园安全、生产场所、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方面,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与应急处置现状调查分析,识别重大隐患和安全重点部位。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公共安全、脆弱群体的安全促进项目。
学校安全管理项目
学校安全方面,里水镇规范了校车管理,确保每辆校车安装GPS到位,实时监控;在部分学校设立了安全体验馆,让学生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安全体验,充实安全知识。
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在里水镇各中小学校设立安全教育课,规定学生自进入小学开始,直到初中毕业,每月两节安全教育课,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正式内容。专门委托安全教育专家编写了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年级的一系列教材,即《里水镇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小学低年级篇、小学高年级篇和初中篇),让学生在安全教育课堂中,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每年安监部门与教育部门还组织“安全教案竞赛”,激发学校和教师对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幼儿园推广“五常”管理模式。镇安监局和教育局还组织全镇幼儿园园长到深圳福田区莲花北幼儿园学习“五常法”安全管理(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安全管理模式)经验,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实施“五常法”管理。
目前,在全镇幼儿园推广了“五常法”安全管理。具体促进措施包括:落实“一块晨检牌”制度,即幼儿来园时进行晨检记录,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落实“一套流程”制度,即制定各级各类安全管理规范制度;落实“一目了然”制度,即物品规范摆放,标准化管理;推行信息化管理教育平台,规范幼儿进园离园程序,并进行家校互动;推行“阳光厨房”计划,在幼儿园厨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该系统,在幼儿园显眼的位置,任何人都能随时看到厨房的情况,除此以外,厨房的食物都会检测和实行24 h留样,确保食品安全。
针对辖区水域广、分布散、安全隐患多的特点,里水镇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促进项目。由学校组织开展溺水事故调查,把招生片区的涉水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并制作成宣传展板,让学生直观认识到涉水安全隐患地点和危险点;完成溺水事故隐患整改,将268 km的河道沿岸护栏加固加高,还设置了“浮岛”,既能发挥美化环境、净化河水作用,又能充当救生圈,如果不慎掉入河水,可以抓住浮岛周边,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居家养老安全环境提升促进项目
针对老年人安全意识较差的特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全环境提升促进项目。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成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硬件设施提升安全系数,对弱势群体实现关爱。
残疾人康复安全促进项目
在爱心工场设置符合康复、安全要求的庇护工场、居家训练室、康乐活动室、阅览室和心理咨询室,免费为残疾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训练、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康复训练,给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促进项目。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调动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社区服务,一对一心理干预,进行心理引导等措施,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出租屋管理安全促进项目
针对16万外来人口,实施出租屋管理安全促进项目。除12万8 600户籍人口,外来工持有居住证有16万左右人口,还存在未办理居住证人口,而且大都分布在农村社区。针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基数较大的现状,以抓好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关键点入手,开展出租屋与流动人员管理促进项目。
推行“出租屋助管员”机制,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成立出租屋业主联合会,搭建交流平台,介绍有关安全、消防政策与知识,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除此以外,外来工大多通过企业进入村社区,里水镇安监局以企业宣传教育为平台,培养员工安全意识,还对企业该项培训教育进行适当补贴,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重点路段整治安全促进项目
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实施重点路段整治安全促进项目。通过推进交通安全“五进计划”(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开展重点路段整治,实现交通黑点分析和治理;完成立交桥节点渠化改造,建立交巡警平台;另外,摩托车、电动车仍是村镇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出行不佩戴头盔问题严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里水镇特在村社主要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劝诫提醒,对不戴头盔出行者赠送其头盔。但这是个难题,仍难以禁止,我们甚至尝试了罚款的形式。
记:在里水镇安全社区创建过程中,镇安委会发挥了哪些作用?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有哪些突破和创新?
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体现跨界合作,资源整合的要求。里水镇以镇安委会为依托,联合全镇所有职能部门、职能单位、村居、学校和医院,成立了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开展安全社区建设首先要充分掌握全镇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在具体开展工作中,我们整合了安监、城管、流管、消防、村居委会、环保、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推行社会治理网格化,将安全监管实施精细化管理,真正形成了“大安全”格局。
2014年,里水镇成立了里水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整合辖区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数据,建立了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在全镇33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具体来讲,整合辖区各部门社会管理事项清单,形成综合管理事项清单。全镇设立1 600多个视频监控点,覆盖建筑工地、治安、交通、环保等方面;整合城管、流管、安监等各部门400余人深入社区,加上村居500余名专兼职人员,共计900多名网格员。目前全镇33个村社区,基本每个村社,都按照实际情况调配了网格员,比如,有的村社,企业多,安监网格员会多一些;出租屋多的村社,流管网格员则会多一些。
我们另安排了巡查员根据清单开展日常综合巡查,网格员则根据巡查情况首先解决发现的问题,如果处理不了,其反馈到中心,中心转给相关部门处理,若仍处理不了,再反馈给中心,由中心向区级层面提交。据我们中心统计,95%以上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在社区层面解决。
国际安全社区认证评审员谷尔邦教授到我镇进行现场认证时,认为“社会治理网格化是一个高效运转的系统,不管是从检测、应急响应、城市管理品质等方面,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它打破了部门原来的职能条线,值得在全球社区分享。”
通过引入协商议事、事故与伤害监测等跨界合作机制,部门之间联动和沟通得到了加强;充分发挥指挥调度功能,以安全社区为载体,各行业领域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信息互动,把工作覆盖面铺开,将安委会工作落到了实处,可以说是构建了大安全的管理格局,也提升了安全管理效率。
记:里水镇为目前佛山市首个“国际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社区,对于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哪些积极作用?
陈: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安监部门牵头开展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于延伸监管视角、触角,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从四方面强化了镇安委会的职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更加有保障。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以安全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了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强化了“一岗双责”。借力安全社区建设,动员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强化安全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得到充分落实。
三是强化了安全监管。安全社区建设将多种监管手段调动起来,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调动企业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让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使安全监管更畅顺。
我镇95%以上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我们了解到很多企业主对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不投入,而是不了解、不会抓。近几年,我们加大了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在里水社区报开辟安全专栏,还开通“里水安监”微信公众号,以公众号为平台,开展企业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请电力专业公司给企业做安全体检,排查隐患。我们根据多年的火灾事故规律发现,90%以上事故由于电线短路造成。我们于2015年初开展为期2年的线路排查工作,采取购买服务,对全镇所有的经营单位免费电力检测,帮他们诊断检查,发现问题就去改进,目前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我们还了解到全镇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有2 000多家,针对不同的行业,如五金、制鞋、家具、喷涂、危化企业,我们选取120多家试点企业。
首先在120家试点企业中选取12家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政府投入示范企业帮扶经费,指导企业做好规章制度、作业场所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工作。通过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严格建立健全档案制度,查找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严格把关检测评价及验收工作,把这12家也打造成为“精品型”的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后,再在120家企业推广,职业卫生工作也得到了很明显的提升。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与我镇签约共建了国内首个职业安全健康示范基地,拟进一步探索推荐职业安全健康社会服务载体和运行模式。
四是强化了安全生产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保障了资金投入。2012年3月镇安监局恢复独立设置,配备专职安监人员33人,到2016年增加至45人,有皮卡汽车4台、摩托车8台。2013年成立村居安监工作站,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巡查人员99人,摩托车37台。四年来累计投入3.6亿元专门用于创建活动。
经过创建安全社区,目前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统计显示,2014与2011年相比较,生产安全事故下降50%,交通事故下降33.39%,村居治安案件也下降了39.43%。
记:请您介绍下一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
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安监部门不能大包大揽,但可以每年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是个很好的契机,可以充分发挥我们基层安委会的作用,把全镇安全问题一件一件解决。
关键词: 爱岗敬业; 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安全
在8月19日至20日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要求做到以基层为重点,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为人民提供最好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一、爱岗敬业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其基本职责,是衡量爱岗敬业的重要标准。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就是秉持严谨求实的诊疗作风,决不敷衍塞责。而高校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更是琐碎繁杂,认真、精心、细致、具体,杜绝治疗上因轻率、随意造成的差错是工作的基本标准。勤奋钻研医术,认真施治。正确运用诊疗规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总结诊疗规律是爱岗敬业的具体表现。
“爱人者,人恒有爱;敬人者,人恒敬之”。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情真意切奉献社会。爱岗敬业是人生价值的最佳体现。爱岗敬业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高校医务工作者要发扬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投身到卫生事业建设中。在平凡的诊疗岗位上能长期爱岗敬业,为高校师生的健康做出不平凡的贡献,用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恒心为我们卫生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微薄贡献。
从自己做起,工作自律,注重自身医德医风,为学生们树立爱岗敬业的好榜样。爱岗敬业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要以人为本,真心交流。爱岗敬业要以治病救人为乐,忠于卫生事业。
二、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注重高校心理健康服务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校医工作是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之一,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把上课、宣传、活动等内容融为一体,使健康教育能从多面向学生进行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体质监测及体质监测后的统计工作。防止有关学生的病情因此延误。使学校健康教育真正起到普及和预防作用。
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
准确认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即不是心理治疗,也非心理门诊。不夸大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混淆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治疗学等心理疾病的关系。心理健康教育要考虑大多数学生的共同需要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尽可能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尤其是那些平时不太引人注意的学生。
加强与各任课老师和辅导员的联系,使每一位教师实都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者。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们正确的对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与挫折,珍爱生命,提高面对危机的应对能力,增强勇气和信心,学会与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困境。成功地走向社会。
抓好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健康教育监控评价,使高校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得以加强。为全体师生营造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健全高校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树立高校卫生安全发展理念
高校公共卫生安全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公共卫生安全以实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为基本目标,高校公共安全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高校医务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涉及高校卫生安全的工作。
高校公共卫生安全要重视源头治理 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强化公共卫生风险意识教育。健全高校公共卫生安全,离不开全体师生的参与。因此,高校医务人员应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和预防;加强学生责任教育和应急意识教育;加强师生危机意识教育和训练;加强对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医疗队伍的培训。
充分发挥高校医务室在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监督和技术指导职能,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及时跟进健康体检,发现及时疾病,做到疫情防控有力,各类卫生安全防治有效。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建设基础医疗卫生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卫生生活。为我国的社会基础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四、总结
【关键词】提高 大学生 安全文化
对于大学生来说,通过安全文化教育来改变学生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方法,规范学生的行为,树立大学生正确的安全观,最终达到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的提升。
一、安全文化的内涵
从广义来说,安全文化是指人类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观念、环境和条件等成果之总和。从狭义来说,安全文化专指围绕安全生产中人这个主体所产生的人文因素和人文环境的研究、控制成果。安全文化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容易被人民群众理解和接受。安全文化是直接为生产安全服务的文化,是直接保护劳动生产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文化。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播安全知识,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改善人民工作、生产的环境和质量,是安全文化的势和重任。
着力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安全文化的宗旨,在高校积极倡导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命的质量是安全文化发展的源泉。因此,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体现人文思想,弘扬人本主义,彰显人性理念,以人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大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文化素质,推动安全文化的健康发展。
二、建设大学生安全文化的意义
(一)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文化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一是能够使自己健康安全地度过美好的大学生,使其自身的安全素质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以便在思想上确立比较正确和牢固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大学生在走出校园后,可以运用获得的安全生活知识和一些必备的职业卫生知识在以后的人生中指导其个人行为和应用于从事的工作中。比如,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劳动保护、劳动争议仲裁等,从而实现职业生涯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的需要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秩序,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也有益于高校的改革和建设。大学生安全文化意识的提高,对于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证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帮助大学生在遇到危险时成功自救,把危险和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也能够使学生对可能发生的危害有高度敏感性,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安全,防患于未然。
(三)弥补过去安全教育不足的需要
我国家庭对安全文化的重视与国外相比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很多大学生在入校之前未接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大学生安全文化建设,能够弥补中小学以及过去高等教育中安全知识和意识教育的不足,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对危机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使他们在未来能担当起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三、如何有效提高大学生安全文化
大学生安全文化建设需要时间、需要积淀、需要过滤、需要传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需要学校、社会、师生通过多种措施共同提高大学生安全文化意识。
(一)加大投入,奠基安全物质文化基础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种设施的作用和功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校园内重点部位的监控,比如,食堂、宿舍、图书馆等人流密集地。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保障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形成技防、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健全制度,确保安全制度文化的保障作用
安全制度的落实是校园安全的保护屏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并强力抓制度的落实,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高校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创新观念,开设安全文化素质课教育
目前很多学校只是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停留在日常的管理与教育中,忽视了课程教育的重要性,把大学生安全文化纳入教学过程中,有利于大学生安全文化体系的构建。《大学生安全文化》课程既传授国民需要的公共安全知识,又传授高层次人才必需的专业安全基础知识;既是安全素质教育课,又比素质教育高一个层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依托多媒体教学手段,从大学生的安全需求出发,深入传播安全文化。课程内容可以包含公民所需的安全知识,大学期间需要的安全知识,从业需要的职业卫生与安全知识以及大学生需要的科学安全观等相关的安全知识。
(四)强化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高校应加强大学生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班级宣传栏等办一次安全主题的手抄报,宣传安全知识和常识,在校园张贴标语口号及条幅。全面普及安全知识。
二是举办知识讲座。按照不同年级的特别,举办有针对性的教学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放电、防火、防溺水常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组织疏散演练。结合学校实际,不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大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关键词:城市安全;空气生物学;空气微生物;健康危害;监测
一、引言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H1N1(江苏、北京和贵阳等城市的感染事件和致死病例),长江上海段、宜昌段以及陕西渭河等流域出现的死猪事件,造成的空气微生物的吸入健康风险和通过水介质进入空气介质加速扩散的风险,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公共卫生提出了新的挑战,正不断地考验着当前的空气卫生检测水平和应对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本研究全面介绍空气微生物在城市大气中的行为特征、主要的健康风险、城市中的来源与关键的致病菌种、历史上曾经由于空气微生物而造成的重大城市公共卫生事件,最后提出城市生物安全的防控对策建议。
二、空气微生物的城市大气行为特征
从空气生物学角度来讲,空气微生物一般指悬浮于气态介质中生物来源的颗粒物,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0 ?m以下。[1]空气微生物的种类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它们的副产物,如内毒素、葡聚糖、过敏原和霉菌毒素等。国内外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具有不同的粒径分布特征,见图1。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细菌等的粒径主要在2 ?m以下;真菌的粒径(主要在3-100 ?m);而真菌孢子介于两者之间。病毒的粒径在纳米级(0.08-0.3 ?m)。从粒径分布的特征可以发现,空气微生物是PM10和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空气动力学理论(假设在理想条件下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主要受自身重力和运动时的空气阻力的作用),不同粒径的空气微生物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不一样,如图2所示,从8.2 min(10 ?m的花粉过敏原)到41.0 hr(0.5 ?m的细菌气溶胶)不等。由于病毒的粒径更小,因此大气停留时间会更长,这样就客观决定了不同类型的空气微生物可以在城市环境中普遍存在,广泛分布。[2]
三、空气微生物暴露的主要负面健康效应
吸入空气微生物可能会导致各种健康危害,直至伤亡。[3]空气微生物通过人群和动物的呼吸道系统而进入体内,以人为例,不同粒径大小的空气微生物(图1)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沉积(如图3所示),进而造成不同的负面健康效应。[1]图3列出了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在肺部沉积对应的疾病类型。
图3从粒径段归纳了空气微生物和非空气微生物对应的健康应特点。从图3中可以看出,小粒径(0.015-15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病毒、细菌具有导致传染病的严重健康效应,而大粒径(5-100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真菌孢子也对人体具有普遍的过敏性。
由细菌气溶胶引起的健康效应包括肺功能障碍、哮喘和传染性疾病。由真菌气溶胶可以引起过敏,并导致头痛、眼睛刺激感、出鼻血、鼻塞、鼻窦充血和咳嗽等。由于真菌的空气动力学直径较大,一般认为它的空气停留时间较短,但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致病性真菌病原体广泛存在于空气中,[4]因此,真菌气溶胶的环境暴露风险值得重视。此外,由肺结核杆菌(细菌病原体)引起的人患肺结核被认为是最流行的致病性细菌传染病之一。在众多负面健康影响中,与城市建筑息息相关的病态楼宇综合征(SBS)影响的人群规模最为广泛,[5]该问题是当前职业场所健康暴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2]
除了职业健康暴露风险之外,人类也面临着由空气微生物诱发的传染性疾病的暴露和传染风险,如2003年以中国广州、深圳和北京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SARS、2009年以墨西哥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H1N1和某些生物恐怖(如2001年在美国发生的炭疽杆菌恐怖袭击事件),2013年伊始,挪威首都奥斯陆和波兰的西里西亚省等地相继出现H1N1的致死病例。
四、空气微生物的城市来源解析与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种类
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广泛。当人和动物在打喷嚏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空气微生物。呼出气中的致病原、尘螨、真菌孢子、菌丝和其他生物材料都是室内环境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废品循环、生物固废的归田、发酵、农业、医药和生物技术活动等,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空气微生物。常见的来源包括,禽舍(包括哺乳动物、鸟类和昆虫)、生活用水和污水、大气、土壤、 生物技术、废物回收、农业和医药工业、生物废弃物肥料和燃烧。更为重要的是,有意释放传染病菌等生物恐怖袭击也是空气微生物的重要来源。由于空气微生物在各种环境中普遍存在,并且空气微生物还对相应的行业具有危害性,从人群健康、农业生产到半导体、抗生素制造、发酵工业,特别是医院卫生等,对人群和动物健康和植物生长构成重要的暴露风险都有重要的影响。经空气传播的细菌和病毒气溶胶常见表1和表2。
五、因空气微生物引起的代表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
人类经历过的与空气微生物暴露相关的重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如表3所示,如鼠疫、流感、天花、霍乱、结核、艾滋病、口蹄疫和非典型肺炎等。鼠疫、流感、天花、结核和非典型肺炎都是经空气传播并造成人类的感染。其中,只有天花已经被人类攻克,而鼠疫、流感、结核和非典型肺炎等还对人和动物健康存在严重威胁,特别是流感病毒。下呼吸道感染在前十大致死疾病中排到了第三位(世界水平)和首位(发展中国家)。201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因呼吸道感染致死的人数仅次于印度,排在世界第二位。
有研究已经证明,SARS主要是通过空气传播而造成重大健康暴露风险。当人感染病毒或者其他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后,人本身就会成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来源之一,通过打喷嚏、呼气和说话等方式来自发释放空气微生物。这些常规的人类活动可以释放大量的空气微生物,这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具有存活能力的空气微生物一般可以在空气中停留相当长的时间,和惰性颗粒吸附在一起,这样就有可能传播到相当远的距离。城市作为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传播和感染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并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交通体系的日趋完善、社会文娱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如果缺乏必要的政策管制和技术防控,空气微生物暴露的风险势必会提高,作为“小粒子,大问题”来造成显著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
六、城市生物安全防控的对策建议
2003年爆发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和2009年发生的全球性H1N1感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对空气微生物及其危害的关注,客观地讲,人类所聚集的城市环境正面临着不断提高的生物感染的威胁。此外,因地区性的不稳定和政治上的冲突,生物恐怖的威胁也在增加。这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历史教训表明,很可能引起广泛的社会恐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沉重的医疗负担。仅以美国为例,发生了2.5亿件呼吸道感染事件,每年7.5千万的门诊量,造成了1.5亿天次病假,造成了近100亿美元的医疗费用和近100亿美元的损失。[6]因此,加大以空气微生物为代表的空气生物的管控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必要组成部分。鉴于当前在该方面的体制制度的空缺,建议首先从推进技术常规化和科研前瞻性角度出发给出若干建议:
(一)强化对城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对潜在空气微生物的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卫生监测工作,推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城市范围的空气微生物检测工作有助于从空间尺度上全面掌握城市的空气微生物污染现状,甄别出重要的污染源,为后续的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资料,与此同时,推行监测信息公开,有助于激发社会的参与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安全宜居。
(二)定期对城市系统畜禽养殖/交易场所及其周边进行空气生物安全检测,为探索和预防禽流感提供基础信息。当流感在国内的飞禽中爆发,它们排出的粪便当中有大量的病毒,而这些病毒可以通过快速空气化成为空气微生物,可以传播到更远的地方。如果这些被气溶胶化的病毒被包裹在颗粒物里面,本身还不会被损伤,由此就产生了重要的空气暴露传染风险。所有的流感病毒都存在变异的能力,H5N1可能会更加容易地感染人类并且在人与人之间快速传播,进而造成在城市空间的大流行。
(三)加强跨境运输的空气微生物检验检疫,提高应急方案和处置技术能力。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与被环境污染的表面相比,A/Panama/2007/1999 (H3N2)型流感病毒可以通过空气进行有效的传播。国际旅行的增加,疫情(如H1N1)在机舱内通过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四)跟踪检测新型的或可能继续出现的疾病。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微生物本身也会快速变异,这就可能诱导出具有更强抗性的物种出现,如近些年出现的超级细菌,因此必须加强相应的防控理念。
参考文献:
[1]徐振强,杨光,王凤.基于PM2.5防控理念的特大城市清洁空气改善战略研究[J].建设科技,2013(18):23-30.
[2]Xu,Z.Q.,Yao,M.S. Analysis of Culturable Bacterial Aerosol Diversity obtained Using Different Sampling and Cultivation Methods[J]. Aeros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45): 1143-1153.
[3]Douwes,J.,Thorne, P.,Pearce,N.et al.Bioaerosol Health Effects and Exposure Assessment:Progress and Prospects[J].Annals of Occupational Hygiene, 2003(3):187-200.
[4]Fung,F.,Hughson,W.G.Health Effects of Indoor Fungal Bioaerosol Exposure[J].Applied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2003(18): 535-544.
学校对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利用校刊校报,广泛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营养、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知识。让全体师生明白那些食品可放心吃,那些食品可吃而不能多吃,那些食品不可吃;普及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常识,如何预防“病从口入”;怎样吃才会营养平衡,有益健康。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自觉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把好“五关”,责任到人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人人有责,特别是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更是重于泰山。学校挑选工作细致,认真负责的人到相关岗位上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把好采购,验收、贮藏,加工制作、留样备检五关。实行试餐制,学校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值周领导在学生就餐前20分钟先用餐,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每项工作都要有记录、签字,不忽略任何一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严丝合缝。例如:食物储藏,实行严格的分类储藏,食品、非食品分开储存;成品、未成品、原料分开储存;粗加工过程中各类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分开清洗、储存,防止因食品交叉污染或变质而增加安全隐患,造成浪费。
3切实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工作。食堂远离各种污染源。对食堂及周围环境工作常抓不懈,做好窗明几净,清洁卫生。做好防鼠,防蟑螂,防苍蝇,防蚊子工作,减少疾病传染源。对餐具、容具、各种加工器具、各类设施、工作场地严格消毒,预防因微生物污染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严格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强化领导责任
学校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考试。每个人都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从业时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按安全操作流程从事加工制作。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严禁向学生提供变质,变味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如有生病,应及时离岗诊治,严禁带病上岗。学校领导每天巡查,加强领导和督查,查漏补缺,严防死守。学校要严防小商小贩向校内师生出售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工作不容许有任何疏忽大意之处。
5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对师生饮用水安全应特别重视,应定期检测,严格按规定办理。学校对师生饮水配备了专门的设施,严禁师生饮用不达标的自备井水和非正规厂家生产桶装水或瓶装水。在枯水季节,对自来水也应加强检测,防止微生物超标。我校在枯水季节每天向师生发放瓶装水,学校派专人烧开水,并为学生提供凉茶,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关爱师生。农村学校受条件限制,更应重视饮用水安全。
6制定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故
学校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并指派专人负责,管好用水设备,食堂等重点地方,提防不法分子投毒,危害学校公共安全。要制定好《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假若突然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严格依法办事,按规操作,及时报告,做好应急处理,实施紧急救治并留样送检,接受调查处理。
7总结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605008
关键词:
典型国际城市;城市安全体系;同异点;发展规律
中图分类号: X9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16)06-0000-00
1引言
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程度迅速地提高。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中潜在的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城市是否具有与时俱进的安全体系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也会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1]。剖析与借鉴国外城市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尤为必要。
东京、香港、新加坡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有着成熟且运行流畅的城市安全体系。与这三大城市相比,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建设的机制体制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因此,通过对三大城市安全体系的研究,总结出城市安全体系的发展规律,对国内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将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典型国际城市安全体系概述
21城市安全体系定义及其构成要素
城市安全体系是指[2]城市安全管理主体为了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以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两种管理方式作为体系核心,对影响城市安全的潜在风险和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治理的一套有机整体。城市安全体系主要由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方式、管理目标四个要素构成。
如图1所示,体系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为[3]:管理主体设计出管理目标。然后根据管理目标使用合适的管理方式作用于管理客体。同时,管理客体的状态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反馈给管理主体,使管理主体能及时调整与改进管理方式。
如图2所示,香港的城市安全体系的特点可以用“二维协作,多元层次”[4]这八个字来概括。“二维协作”是指:香港把城市安全体系划分为体制内(政府系统)和体制外(社会系统)两大系统,在不断完善政府和社会系统内部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互相信赖的协作伙伴关系,来实现城市安全的良好治理。“多元层次”是指:香港在城市安全治理过程中,通过政府和社会中的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合作,构建出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城市安全网络。
[BT4]23东京城市安全体系特点概述
如图3所示,东京城市安全主要特点是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社会组织力量相互协作[5]。
在东京,地下综合管廊的广泛应用保障了城市“生命线”的安全,密集合理的消防布局保证火灾发生六分钟之内消防队到达现场,应急供水站和地下调控蓄水池为城市供排水安全提供保障等完善的基础设施确保了城市功能的实现;东京宣传“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自己的城市和市区自己保护”等基本理念,促进行政、企业、地区和社区(居民)以及志愿者团体等相互支援,建立一个在灾害发生时携手互助的社会体系。东京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6]城市组织率平均到达794%。
24新加坡城市安全体系特点概述
如图4所示,新加坡城市安全的主要特点是“依法治市、以人为本”。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城市安全的各方面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且执法严格,惩罚严厉,用严刑峻法机制打造法律威慑力。人性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的科技应用,新加坡为市民提供最人性化的城市服务[7]。同时注重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市民整体素养为主要抓手,营造“安全城市”氛围[8]。
[BT4]25典型国际城市安全子系统同异点
通过对香港、东京、新加坡三个城市安全子系统资料的收集与归纳,文中以表格形式列出典型国际城市安全子系统的同异点,见表1。
生产安全1.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支撑
2.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1.香港:条例、规例、工作守则、安全指引与指南组成的层次化法律法规体系;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图书馆储存大量安全资料及数据库并提供查阅交流
2.东京:综合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通过监管机构法定化,便于监管并严格、规范和高效执法;职业化的监察员制度,法规对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专项要求
3.新加坡:以《工作场所安全与职业健康法》为核心,附属条例为延伸,其他法律为补充,实物守则及其他指引为指导的完备的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探索安全的最佳认知、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监管能力的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模式
3典型国际城市安全体系的发展规律
城市安全体系存在于整体城市安全之中,也存在于城市安全各个子系统之中。因此,通过归纳与总结城市安全子系统的同异点,总结出城市安全体系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本文提出以下几条典型国际城市安全体系发展规律:
1)城市安全体系发展理论研究
城市安全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根据城市安全自组织理论,[9]城市体系的发展是一种自组织过程,即在环境选择压力下系统自发获得合适的发展渠道与机制,抛弃过时的旧形态,构建起适应现在环境的新形态的一种过程。城市安全的发展需要在遵循城市安全自组织功能的基础上,由管理主体去引导与调控,从本质安全化的角度阻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城市安全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城市安全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重中之重,很多国家都已经把建设健全的城市安全体系纳入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将城市安全和经济发展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城市安全与城市经济作为城市的“两翼”,相辅相成,均衡发展。城市经济促进城市安全基础的更新和提升,城市安全为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3)城市安全管理主体构成的逐步演变
在城市安全管理中,虽然政府在人员素质、掌控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因此,城市安全管理已经由政府系统内的单一治理模式逐步过渡到政府与社会协作治理的二维模式[10]。管理主体逐步地由政府与协会组成的小型结构演变为政府与协会、企业等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大型结构,再逐渐把社区、公民团体、志愿者、NGO组织等纳入到管理体系中,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协会和市民共担责任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
4)城市安全管理团队整体结构的不断优化
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专业人才的科学素养与业务能力直接决定了城市安全的管理水平与社会稳定程度。城市安全管理在注重提升团队水平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创新人才引进方式,[11]从高校教师和应届毕业生等渠道中引进人才的同时也重视上岗后的继续教育培养,逐步优化管理团队的学历结构与年龄结构,按照岗位设置的实际需要,对博士、硕士和本科等不同学历者进行多层次组合,并进行专业领域互补,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充分拓展个人发展的空间。
5)城市安全的未来趋势是信息化、智慧化
建设信息化、智慧化的安全型城市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安全发展的大趋势,[12]也是现代城市安全管理理念的新取向。安全智慧型城市将物联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有效的融合,以数据作为城市安全的核心要素,在城市安全发展的过程中运用信息通信技术,[13]改进有关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解决信息孤岛现象,对城市安全可能面临的重大问题做出预测,进行相应的物资和技术储备。
4典型国际城市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对国内城市借鉴意义
41建设覆盖面全、震慑力强的城市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1)加快立法步伐,修订法律法规。加快城市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城市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实现全覆盖的法制化城市安全管理,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监管后盾。加强法律法规适应性调整,使之城市安全相匹配,确保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充分有效性。
2)行政监管与司法检控紧密配合。对城市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行政归属等做出明确界定,避免职能交叉或“监管真空”,完善司法启动机制和流程,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与司法检控的衔接机制,同时推进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提高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效力。
3)真正做到执法必严,实质提高违法成本。政府应坚持精细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到执法“零容忍”,真正采取严厉措施制裁违法企业及违法人员。在允许范围内增大违法惩处力度,从提高处罚金额、强化处罚落实、提升执法力量等多方面实质提高违法成本。
[HT4"F]42推进社会力量有效有序参与,强化民众安全意识[HT]
1)政府在城市安全管理中担负起领导、协调的责任。政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将部分安全管理职能向社会转移。依靠合作协议、伙伴关系、合同外包等协作方式来提供安全服务。
2)加强城市安全理念的宣传教育,使理念深入民心,提升城市民众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建立起政府与社会共同合作进行城市安全管理的城市安全合作网络,逐步树立民众“自己生命自己保护”“自己城市自己守护”的理念。
3)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参与。加强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资助,研究相关安全APP的开发,提高安全隐患举报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积极打造城市安全管理民众参与平台,凝聚社会精英人才参与城市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民众力量大、基础广泛的优势。
[BT4]43加强城市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1)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城市信息管控中心,保障城市信息化安全。将零碎且分散的安全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形成完整的信息链,有效预测预警城市中的危险源和危机事件。让公众能够随时随地感知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应对突发的安全危机。
2)打破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各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数据库系统,推进城市管理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结合,健全管理基础数据的采集、整合、入库、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3)加强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引入和应用。将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应用到城市管理,包括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环保、智能养老,智慧社区等,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极大地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真正实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
44建立健全职业化的人才队伍体系
1)不断加快管理人才、研究人员的培养机制建设。研究发展学校式教育制度。研究试点“三边学习模式”,即“正常训练、个人进修以及在职学习”的全程化人才培养学习机制,逐步完善相配套的教材资料与设施,保证人才培养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分类组建专业化实战队伍。加强实战性训练,增强应变能力。全面考虑城市安全突发事件种类,细化队伍功能,分类组建针对性更强的专业化实战队伍,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实战专业水平。落实日常实战化训练工作,夯实作战能力,全面提升队伍救援实战能力。
3)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紧跟国际潮流。定期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到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中进修学习,参加学术讲座和交流活动,及时跟踪和汲取最新的科技手段,建立城市安全事件档案库。通过收集国内外各类城市安全事件的资料,深入理论研究,完善管理措施,从而对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技术上的保障。
5结语
通过借鉴典型国际城市经验,我国城市安全体系建设需要政府系统和社会系统两方面相互配合,双管齐下,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管理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特点,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现有安全体系,以保障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晓亮. 中国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发展 [J] .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0,01,11-14.
LIU Xiaoliang. Status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urban public security system [J] . Journal of Jiangnan Social University,2010,01,11-14.
[2]王雪丽. 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略 [J] . 城市问题,2012,07:79-83.
WANG Xueli. The problem of urban public security system and its solutions [J] . Urban Problems,2012,07:79-83.
[3]廖卫东,何笑. 我国食品公共安全规制体系的政策取向 [J] . 中国行政管理,2011,10:20-24.
LIAO Weidong,HE Xiao. Public policy orientation on food safety regulatory system in China [J] .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2011,10:20-24.[ZK)]
[4]华智亚. 香港的城市安全建设与公众参与 [J] . 城市观察,2013,02:151-158.
HUA Zhiya.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security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Hong Kong [J] . Urban Insight,2013,02:151-158.
[5][日]|京都政府:安全安心Tokyo战略[R],2015.
[6][日]乳w府:平成27年版防灾白皮书[R],2015.
[7]M.M.Haque,H.C.Chin,A.K.Debnath. Sustainable,Safe,Smart-Three Elements of Singapore’s Evolving Transport Policies [J]. Transport Policy,2013,v27:20-31.
[8]北京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团. 新加坡城市公共管理 [J]. 城市管理与科技,2009,01:70-73
Beijing training group for urban public infrastructure security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Public management of Singapore [J]. Urban Management Science & Technolo-gy,2009,01,70-73.
[9]饲烀瘢许开立,吴穹等. 城市安全运行研究方向初探 [J]. 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02:6-8.
SI Qingmin,XU Kaili,WU Qiong,et al.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the research directions of city safety operation[J]. China Public Security(Academy Edition),2014,02:6-8.
[10]朱海波. 广州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D]. 华南理工大学,2009.
[11]赵汗青. 中国现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研究 [D]. 东北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