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6 09:23:0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信息服务贸易,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信息技术水平高
信息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相关的国际行业标准和流程规则,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具有宽泛的专业知识,对操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行业知识都有广泛的了解。要求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网络、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和环境进行数据分析等信息服务。
(二)专业知识范围广
信息服务贸易中的离岸业务流程外包(BPO)要求从业人员能够具备基本业务流程和相关行业基础知识,掌握供应链管理与物流、营销、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够为国外企业提供业务流程设计服务、后台管理和数据分析、客户专业数据处理等业务。
(三)对外交流能力强
由于信息服务客户来自国外,对外语水平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信息服务贸易从业人员要承接和完成服务贸易业务,就必须熟练掌握外语的口头交流、邮件写作和沟通技巧,还要能够理解国际客户的文化传统、做事方式和行为习惯,其中良好的沟通能力尤为重要。
(四)职业道德水平高,创新意识强
信息服务贸易的协议交易和实施过程中,基本都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信息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在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中必须严格遵守国际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具有项目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质量品质意识。
二、江苏省产业转型升级期信息服务贸易人才需求状况
(一)江苏省信息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江苏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迫切需要。信息服务贸易产业的迅速发展已成为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2012年,江苏对外贸易总量达中国的1/7,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五年增长6.2倍,其中完成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118.5亿美元,同比增长53.6%;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97.8亿美元,同比增长53.3%。2013年1—10月,服务贸易增势迅猛,进出口额增长43%,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11.5%,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1—5月,服务外包合同总额123亿美元,同比增长38.85%,其中离岸外包合同金额67.37亿美元,离岸外包执行金额56.1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6.28%和41.89%。
(二)江苏省信息服务贸易人才需求分析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贸易是中国同时也是江苏省对外贸易发展的战略选择,根据国家服务贸易“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江苏省服务贸易“十二五”发展纲要》的主要目标中,将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业作为全省六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到2015年全省离岸外包执行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年均增长40%),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突破100万人,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建成以南京、苏州、无锡三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重点的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苏南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服务外包企业数超过5000家,出口超亿美元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5家;以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为目标,以创新发展、特色发展、联动发展为方向,保持江苏的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走在全国前列。培养服务外包实用型人才60万人,吸引大学生就业80万人。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将在国际信息服务外包产业的一线发挥着规模化主力军的作用。
(三)江苏省信息服务贸易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江苏省是我国重要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高校云集,科研基础雄厚,人力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高校毕业生接受的教育体系过于理论化而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大量从事基础工作的人员项目协调与管理、系统分析等能力不强,市场开拓、管理能力、语言技能、服务意识、职业素养等个人综合素质技能较弱,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另一方面,既懂得国外客户企业和地区文化,又精通国际商务、熟悉国际市场规则、法律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的中高端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严重短缺,我国的信息服务产业目前只能参与相对比较简单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项目,在国际价值链中处于低端水平,大多数服务商还是以数据处理事务外包为主,涉及到提供解决方案等高端服务和跨国业务流程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仍然凤毛麟角,已经成为制约信息服务贸易产业的瓶颈。随着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量的增加,细分行业和领域的中低端人才需求将会急剧增加,企业对具有综合素质的各类人才需求也更为迫切。
三、高职信息服务贸易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
人才是支持和制约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专业创新的基本条件是学科发展、市场需求、运行机制与制度安排。近年来,有关产业转型期信息服务贸易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9年以来,浙江树人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共同组建了国内第一所现代服务业学院,苏州、杭州、宁波、西安、重庆和长沙等一批服务外包学院和专业兴起,代表了我国服务贸易专业创新的趋势。2011年11月,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组织北京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多所高校进行了服务贸易学科(专业)建设研讨会。目前江苏许多高校和社会IT培训机构培养的人才与信息服务企业所期望的人才素质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专业人才匮乏和人才结构不合理是制约信息服务贸易发展的一大瓶颈,其主要原因是:
(一)办学目标扭曲
高职院校服务贸易专业停留在IT专业知识的定向培养上,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素质与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抗压能力不足。
(二)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错位
很多院校在考虑建设服务外包专业的时候,没有紧跟市场的发展和变化,尤其是无视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涌现的知识管理和人才结构的需求,服务外包企业对人才知识、技能的要求也未必非常清楚,简单地认为信息服务外包就是计算机软件(ITO)开发,而忽略了另外两个很大的领域:信息业务流程外包(BPO)及知识流程外包(KPO),造成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严重错位。
(三)跨学科交叉课程不足
一方面,一些高校的软件技术、网络技术等新型专业往往只关注计算机知识,而忽略了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忽略了国际商务、项目管理以及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学生缺少外贸业务和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商务英语的应用和时间管理能力较弱,跨学科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其职业发展,不能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下充分体现出职业竞争力。另一方面,目前许多高校原有的国际贸易专业培养的人才,更多的是面向传统的货物贸易,即以有形产品为主体的实物贸易这样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对作为国际贸易核心内容的服务贸易的知识体系较少涉及,软件和信息服务、贸易流通、供应链管理专业知识匮乏,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进行商务信息服务活动的能力更是非常薄弱,无法适应我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对人才,特别是高素质、高质量人才的需求。
(四)教师知识结构更新滞后
由于服务贸易建设滞后,当前普遍缺乏服务贸易教学队伍;原有从事国际贸易专业和课程的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服务贸易发展所要求的知识结构不相适应,尤其是有的教师缺乏必要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技能,不能及时了解国内外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更不能掌握全球化经济瞬息万变的深刻和激烈程度,闭门造车和故步自封严重阻碍了教学研究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联系,不能胜任最新的信息服务贸易模式所代表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将成为服务贸易专业发展的瓶颈。
四、优化转型期高职信息服务贸易专业设置的对策建议
在江苏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应主动适应信息服务贸易产业发展需要,根据办学条件,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推动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贸易人才培养能力。
(一)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信息服务贸易人才是面向国内外商务服务领域,能够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熟练掌握业务流程理论与技能,熟练掌握业务流程运作,并具有行业业务运行能力、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胜任现代化服务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信息服务外包专门人才。高职院校培养的信息服务贸易人才更适合操作层,能够为国外客户进行信息检索、信息报道与服务、信息咨询和网络信息服务。应该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和沟通能力,熟练掌握高级办公应用软件,具有客户服务意识。另外,由于信息服务贸易产业涉及的行业比较广泛,还必须具有会计、物流、客户服务等相应行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基本的业务流程操作。如后台数据处理员岗位的工作业务主要涉及金融、保险等行业,包括欧美、日、韩的离岸业务,从事数据录入和处理工作,要求具有较宽广的行业背景知识,如金融、财会类知识;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如中英文录入,数字小键盘输入;具有一定量的外语词汇及外语手写辩识能力。如呼叫中心客服代表岗位的工作业务主要涉及服务行业,包括金融、电信、电子商务等,主要从事客户关系处理、订单履行及管理和客户技术支持处理、电话营销等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技巧,能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能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能够从事电话营销工作;具有一定的口语能力等。
(二)创新信息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机制
与信息服务贸易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形成“全程共育、分段交替”校企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对企业的调研及对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每学期完成校内课程、企业课程(企业教师承担)和项目实训。通过校内课程的教学,使学生系统了解工作领域,激发职业兴趣。通过企业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掌握各项单项技能,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项目实训(工学交替),在企业兼职教师的指导下,在真实的岗位上进行综合训练,强化学生的岗位技能。
(三)统筹规划信息服务外包的课程体系
将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岗位能力和个性拓展课程贯穿到学习的各个阶段,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基于企业真实工作任务,形成整体优化的信息服务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信息服务贸易专业技能水平和熟练外语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1.职业素质课程。开设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的基础课程;注重IT素质(计算机基础操作),强化MSOFFICE高级应用;外语类课程应积极创造商务英语交流对话的条件,加大口语考核比重;开设压力管理、时间管理和创新思维、商务礼仪等课程2.专业知识课程应紧密围绕信息服务外包人才所需要的“IT+管理+外语”知识体系。信息技术类的《数据库管理技术与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微软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等课程;服务外包类开设《国际服务外包》《BPO基础》《BPO运营管理》《BPO客户管理》《国际商法》《项目管理》等课程;行业专业知识类开设《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客户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与税务管理》《国际金融》等课程;外语类开设《服务外包英语》专业英语课程,对业务流程外包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文档进行解析,使学生掌握实际业务流程工作中所需要的专业术语、基本沟通、电话会议礼仪、语法和电子邮件写作。3.岗位能力课程应针对业务流程服务外包的不同专业领域,加大专业实训课程比重,开设《物流外包项目实训》《呼叫中心业务实训》《金融外包项目实训》《电子商务外包项目实训》《BPO数据处理综合实训》《信息采编服务外包实训》《ERP软件应用实训》等课程,加强岗位项目实践训练和专业核心能力训练,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4.对于个性拓展课程,可开设《欧美日企业文化》等课程,让学生了解国外企业文化以及海外发包方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
(四)搭建政校企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以合作办学为机制、以合作育人为模式、以合作就业为目标、以合作发展为动力,搭建由政府主导、与供应链上下游众多企业合作共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校企利益共同体。通过真实的职场环境、真实企业项目、真实职业角色、混编校企师资团队进行指导和管理,引入企业评价标准及行业通用认证资格,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将平台要素资源整合与转换,同时满足学生实训教学、教师进修以及企业服务贸易项目运营与人才培训需要。
(五)组建校企合作混编师资队伍
①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的计算公式为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根据此公式计算得到表2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明显上升态势,说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从绝对数上看,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偏低,在2011年还没达到全球的5%。②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指的是一国某产品的出口额减去进口额的差再除以它们的和,当它大于零时,表示该国该产品的生产效率高于国际水平,反之则低于国际水平。由表3知,从2005年到2012年,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TC指数一直大于0,说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顺差。TC指数从2005年的0.0943上升到2012年的0.5847,八年期间增加了六倍左右,并且2009年到2010年的TC指数是这些年来上升最快的,2008年、2009年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是这些年来上升最少的。③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指的是从某一产业的比较优势中减去该产业进口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到该国该产业的真正比较优势,当它大于零时,表示该国该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反之则表明不具有比较优势。根据WTO网站相关数据整理所得,可以清晰的看到从2005年到2012年,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CA指数始终处于0以上,并且总体上表现为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加强。CA指数总体上呈现上升的状态,但却是不稳定上升,主要体现在2006年和2008年,这两年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来说是减小的。2008年之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CA指数上升的极快,但2011年后数值趋向于平稳。跟印度、爱尔兰等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进出口大国来说,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还是属于偏低的状态。由以上三个指数分析可以得出,现阶段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体上是处于上升阶段,并且是出口占到主导地位,实现了贸易顺差。MS指数,TC指数以及CA指数在2005年到2012年之间都处于大于零的阶段,并且总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在总体上不断提高。
二、结论和对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很快,国际竞争力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也可以看到:各竞争力分析指标数值不断增加,但增长不稳定,波动较大,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负增长。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起步较晚。虽说这些年发展很迅猛,但相对于中国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贸易,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处于不成熟阶段,而且,从它进出口金额在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金额的占比来看,虽然每年增幅很大,但是绝对数值却较小。所以,要实现稳定快速发展,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2009年MS指数和TC指数这两个指标的增长幅度是最小的,这是因为2008年发生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得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减少。相对于全球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来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额缩水严重,导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市场份额减小。可见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较易受外部因素影响。
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不稳定性和波折性较大,以及容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都表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这一行业跟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贸易相比,属于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新兴行业,而我国最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一直以来密切关注的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这种行业的关注度很低。再加上它在中国起步较晚,政府关法律没有和它本身的发展完全同步,也缺乏金融、关税上的相关政策支持,导致一些企业无法走出国门,进入世界市场。同时相对于传统行业而言,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行业缺少相对应的人员储备。因此,提高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首先,必须完善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完善极其重要,是一个行业快速成长的基础,特别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这样一种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所以,中国应该以WTO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着重于建立并完善内容完备并且具有分明的层次性的有关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跟国家政策,快速有效的保护本国知识密集型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行业,为其相关的国际贸易活动的有效进行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为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其次,要加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相关人员的人才培养。
关键词: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探究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7-0000-02
1 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历程
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主要经历了两阶段的发展历程:(1)以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主要分界线,我国引入国外的先进技术,将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进行有力地融合,从而产生互助,互补的作用,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大优化力。在这一阶段,我国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技术,将国外的经验和技术与国内的实际情况很好地融合,以适应我国的贸易发展。我们将这一阶段称为成长期。(2)以中国进入WTO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转折点或是发展点。我国打开了外贸国门,充分与国际进行交流和沟通,扩充了外海市场,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据有关数据调查,自加入WTO之后,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产值比原先翻了2倍,同期增长了5.6个百分点。以2005年至2008年这四年为例,我国在2005年的进口额为3.42亿美元,出口额为2.3亿美元,贸易的逆差达到了1.12亿美元。与2008年对比,我国承办第二北京奥运会。在奥运会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当年的进口额为56.2亿美元,出口额为30.79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0.96亿美元。同时,根据国际外贸基金会的IMF国际收支平衡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些年的整体进出口贸易额为各个国家的前列,以由最初的低位排名,提升到前15的领先位置。这是之前我们所不敢奢求的。
2 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发展现状
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主要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的信息系统,将软件应用、硬件咨询、处理信息数据以及建立信息数据系统统一结合起来,为我国的外贸产业提供服务作用、信息作用、优化作用等。其中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从上文分析,我们了解到WTO作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转折点和发展点,为我国经济的进出口贸易带来了飞速的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整体的产业格局。新兴行业的不断出现和发展,致使我国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技术产业转变为以高新技术、知识密集、资本集中等为集合体的信息现代化服务贸易系统,丰富了我国传统服务贸易的单调性和易取代性,提升了我国自身经济实力的增长点,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力。在新型的服务贸易系统中,主要为旅游、运输以及其他商业贸易服务,其中,以其他商业贸易服务为发展的着力点,发展迅速、成长较快。在2008—2011年度,其他商业贸易的的年增长率为23%,是整个世界服务其他商业贸易的1/2。针对这种趋势,国家也逐渐加大了产业机构的优化调整,提高对其他商业贸易的重视,促进其他商业贸易的新的增长点。
3 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缺陷
我国整体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处于优势,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3.1 根据TC指标的数据分析,我国在出口的规模以及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还处于弱者。整体的市场份额所占比例较小,特别是与同样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比率相差悬殊。以印度为例,我们进行具体详细的分析。
(1)中国和印度在出口规模以及出口增长率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比较
2005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18.4亿,印度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114.21亿。就2005年一年的进口额的差距就达到95.81亿。2011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89.24亿,印度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为,145.75亿,2011年中印两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差距依旧很大。总体看来,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的贸易增长较快,增长幅度在56.1%,但是同印度的整体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产值相比,还是具有较大的差距。可是依据增长的比率来看,2005年至2011年,印度的年均增长率仅为11.3%,远没有中国的增长比率大。这说明,印度的整体出口额大于中国出口额,但在发展势头和发展趋势上来看,印度没有中国有强劲的出口增长点。
(2)中国和印度在市场占有率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比较
2005年中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市场占有率为2.3%,中国的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8%;2011年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5.2%,印度的的市场占有率仅为20.1%。中国在市场占有率中依旧处于弱势。但是经过相关数据的调查,我们发现,印度主要以软件包装为主要的出口商品,同时,这些商品一般销售到软件需求大国,例如美国、英国等。而我国在软件商品的出口上仅仅占有1.02%的比率,销往的国家主要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国家,这些国家对于软件外包的需求远远没有欧美等国家需求量大,这也是造成差距的原因。
针对以上对于中国和印度各方面指标的比较,我们发现印度在计算机软件的出口外贸中占有绝对的优势,这主要是因为其软件出口发展体制较为完善,国内生产和国外出口达成一致标准和体系,形成了以国内产业发展带动国外出口的完备模式,有利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而中国在软件开发和知识产业的完善上依旧处于萌芽和发展时期,只能加工简单的计算机软件,对于高新技术还具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直接影响了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制约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成长。
3.2 根据RCA指标的数据分析,我国对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所占的份额在世界该产业的所占份额相差较大,处于劣势。以英国、日本为例。
RCA指标主要指的是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以某一国家为标准,其产品的份额在该国的总产品份额的比例,与国家上其他国家的统一比例进行对比,从中得出显示性的比较优势,这样不仅可以反应一个国家所生产产品的优势和劣势,而且对于同期国家的比较优势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该国家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我国在2005年的RCA指标为0.063;英国的RCA指标为0.446;日本的RCA指标为-0.367;我国在2011年的RCA指标为0.431;英国的RCA指标为0.521;日本的RCA指标为-0.619;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中国在2005年RCA指标低于0.35,说明当时中国在国际上的优势还较弱;2011年RCA指标突破0.35,说明中国已由原先的较弱优势逐渐转变为较强的发展优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相对于英国来说还具有很大的差距。我国整体的RCA指标波动较大,由此可见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不稳定,国际竞争力还处于整个世界的低水平。中国相比较日本的RCA指标数值分析,日本整体的RCA指标均小于1,日本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处于劣势。我们推测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在欧美等国家发展优势较大,在亚洲地区普遍存在劣势,但是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发展速度较快,处于较强优势状态,但其发展不稳定,波动较大,也制约了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4 总结
本文针对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以及竞争力的发展缺陷做出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从中得知,中国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竞争力中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其发展速度快、发展劲头强劲、知识结构产业转型等特点,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但是,我们要清楚地认清当前的国际贸易的发展形势,充分了解自身在国际竞争中的劣势,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将制造型国家转变为创新型国家,真正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
参考文献:
[关键词]服务贸易 通讯与信息 国际合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入普及,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信息在当今社会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之相关的通讯与信息传输服务贸易的发展也越来越快。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大大拓展了国际贸易的空间和场所,缩短了国际贸易的距离和时间,简化了r国际贸易的程序和过程。从国际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来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信息化是信息服务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世界信息服务市场争夺战已经开始,信息服务全球化已经成为全球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
一、通讯和信息服务贸易的概念及提供方式
现代信息服务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一般意义上的信息服务,也称为无形信息服务,如跨国数据流服务、电讯服务、工程咨询服务、技术培训与教育服务,以及金融信息等商业信息服务等。这类信息服务通常要求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物理接近,服务生产与消费同时同地进行,部分也存在同时异地进行的情况。另外一类信息服务是有形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文化娱乐制品和某些高技术产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有形产品。这类信息服务区别于前一类信息服务的特点,在于它们无需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物理接近,服务提供与消费之间既可以同时同地或异时异地进行,也可以同时异地或异时同地进行
传统的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模式是中国进口国际通讯服务的主要方式。除此之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电信市场开放度逐步提高,国内电信公司在海外上市成为国际化的公众企业、外国电信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开展业务,都成为当前中国通信服务出口的新的增长点。中国通讯服务出口的主要模式也是跨境支付模式。随着来华旅游和经商人员的大量增加,外国人以境外消费的模式从中国获得通讯服务的规模也在急剧扩大。一方面,在华长期居住人口选择中国国内电讯运营商为其提供服务,在中国注册开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线路;另一方面,来华旅游和经商的临时居留人员使用国内和国际电信业务。
二、我国通讯和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我国服务贸易虽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项目发展不平衡。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仍在我国服务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金融、保险、咨询、计算机信息服务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际竞争力不高。最近几年,我国通信与信息领域的服务贸易成长比较稳定,也是我国重点扶持的对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通讯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都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中服务项下的主要项目之一。在2002―2006年间,我国通讯服务贸易总体上呈现增长势头。从进口的情况看,除了2003年比2002年略有下降外,其余年份都呈增长趋势。从出口的情况看,除了2004年比2003年下降了31.01%外,其余年份都呈现增长态势。从贸易差额的情况看,2002年和2003年,我国通讯服务贸易处于顺差状态,2004-2006年3年间随着国内电讯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则呈现逆差状态。电讯服务的贸易差额发展走势基本上与我国电讯服务出口的走势相一致,说明近年来,电讯服务进口基本成稳定增长势头,而出口在整个电讯服务贸易中的影响更为突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的迅速成长。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项下收支顺差不断增加,已为成为我国的国际收支顺差的重要来源之一。从进口的情况看,2003年至2006年4年间的年增长率分别为-8.57%、20.94%、29.52%、7.17%。从出口的情况看,随着近年来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出口也不断攀升。从总差额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的国际服务贸易由逆差转为顺差。
三、我国通讯和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合作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合作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信息传输业作为联结各微观主体、在宏观层面传播信息的纽带行业。更是开展了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国际合作。
1.中国通讯企业境外投资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信行业的改革和重组,中国通讯行业以商业存在模式对外出口通讯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出口规模逐渐扩大。中国电信企业境外投资合作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几家大型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海外上市逐步实现资本国际化;这几家企业与各国主要运营企业建立了对等互联,在国外进行了多项网络延伸工程;在上百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代表处或分公司。中国通信设备企业大力发展设备出口,部分企业还通过参股当地电信企业参与非洲、美洲的电信运营。中国邮政业的国际化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内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在中国周边地区及贸易往来密切的发达国家设立海外网点,经营国际业务。
随着数字、网络、软件、卫星等技术的突飞猛进,电信、电视、电脑三网融合趋势更加明显,互联网等新型媒体正在兴起,我国加入WTO后允许境外公司设立中外合资的电信公司,开放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内容提供服务等网络业务。互联网传播音视频信号技术的成熟使得国外资本涌入网络业务领域,这必将加快我国广播电视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有线电视市场。目前中国有超过1/3的有线电视用户已经接入了数字电视平台。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机遇让众多跨国企业将目光聚焦在中国市场。随着中国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推进,跨国企业觅得的机会将越来越多,国际合作将不断加深。
2.国内信息服务企业利用外资
随着我国电信服务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外国投资者开始投资我国电信服务市场。根据加入WTO承诺,基础电信业务除了对外商保留49%的股权限制外,取消地域限制,全面对外开放。然而,迄今为止在基础电信领域并没有外资运营商申请成立合资企业,这使得基础业务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保持着“零”的记录。但是,随着我国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纷纷海外上市,国际资本尤其是大型国际电信运营商越来越将目光瞄准我国电信市场。外资电信运营商以股份收购等形式与国内电信运营企业开展的合作已经形成。目前,多个国际电信企业已逐步进入中国电信市场,已有数十家企业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资电信企业的申请,其中有多家企业正式通过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定,包括日本NTT、韩国SK等国际电信巨头均在国内设立了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服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互联网接入服务和呼叫中心等业务。在增值电信业务中,目前在中国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2,2万家,其中多个外资公司通过对这些企业进行并购、合资、参股等,进入中国电信增值运营市场。
2009年,在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之际依然保持高速复合增长率的中国互联网新媒体市场开始吸引外资新一轮的涌入潮。中国互联
网市场不断受到青睐,被海外资金视为一个安全的投资“避风港”。
3.国际信息服务外包
如今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信息服务的国际外包是必然趋势。外包真正意义是对于企业非核心事务的进一步压缩,利用专业化分工,以更低的价格得到更为专业和灵活的网络应用服务和网络系统的维护服务。现在,网络的发展非常快。而网络服务又非常专业,企业把网络建设外包后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业务。特别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限制,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技术人才相对短缺,采用外包的方式进行企业信息化建设可以说是明智的选择。几乎世界各国都参与了软件开发的国际竞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软件公司也谋求挤入国际信息市场。
截至2007年年底,中国软件与相关服务行业中,共有外商投资企业1651家。这些企业2007年的软件及服务收入达到1401亿,元。其中软件产品收入321亿元,系统集成收入170亿元,软件技术服务收入419亿元,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399亿元,IC设计收入92亿元。各项主要指标中,外商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达40%以上。近年来,跨国公司对中国软件及服务投资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如印度软件企业明显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力度,外包中心向中国转移的速度加快、建立研发中心的数量增多等等。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我国通讯与信息服务贸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了广泛的国际合作。跟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未来必将有更加深入的发展。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与启示。
1.通讯及信息服务业的全球化是基本趋势
信息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市场需求、技术进步、业务创新和国际电信管制政策逐步放松等因素共同的推动下,信息服务全球化已经成了全球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全球化就是提高国际通信能力,扩大国际合作,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具备提供全球的能力,以适应将来的多边贸易体制。通信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全球化趋势使原来国际电信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双边贸易体制向市场更开放、贸易更自由、竞争更激烈的多边贸易体制转移。从而由企业一对一的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关系。而且也不再是国家与国家进行贸易,而是公司与公司进行贸易。每个国家都必须适应这些全球化的趋势,才能融入于国际社会。为了实现全球化,需要具备提供端到端全球业务的能力、需要新的多边贸易结算机制、需要用新的优质产品与服务走出国门。通讯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是国际通讯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WTO各成员国相互间的承诺。
2.丰富的智力资源是影响信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尤其是在软件服务方面,和这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软件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不完备。这造成我国软件人才比例不协调,高端项目的策划人员和系统分析员和低端软件操作员的人才相对较少,而中端的人才又相对过剩。我国软件人员英语能力不足,而全球大部分的软件外包市场都是用英语来沟通的。我国软件企业全球交付能力不足,国际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比较低,管理运营不合理,产品常常返工,并且常常不能够提供软件服务完整地解决方案。同时我国软件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获得国际认证的企业较少。
3.跨国通讯企业间的联合兼并是促进国际通讯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欧洲及其他地区国家电信市场的逐步开放,各个跨国电信经营公司纷纷推行国际化扩张战略,它们通过联合和兼并等手段最大限度地使用自身规模和能力,向其他国家渗透。大大促进了国际通讯服务贸易的发展。跨国电信企业间的联合和兼并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通过资源互补创造新的价值;二是降低市场进入的成本和风险;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管是组成企业联盟,还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收购兼并,跨国电信企业之间这种全球性扩张,是近几年国际通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跨国电信企业通过收购兼并,不仅扩大了自身的规模,提高了服务能力和质量,同时也繁荣了国际电信市场,促进了各国电信服务业的交流。
4.通过业务融合和创新推动国际通讯服务贸易
通讯技术的进步和融合,造就了更大的通讯市场,为国际通讯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随着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电信领域的传统技术分界线正在被打破,传统电信服务市场的割据状况也正在迅速瓦解。新的技术融合趋势使传统的固定电话与移动电话,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分离的分业经营的模式逐步打破,为国际通讯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大好环境。
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进战略投资者
通讯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资本市场,多渠道融通资金。首先,要争取在国内和国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其次,可以利用出售企业股权、合资建立新公司等方式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再次,引进国内民间战略投资者。引进国内民间战略投资者对于我国通讯业的对内开放,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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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焦微玲,论我国信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定位[J]情报杂志,2005,(7)
[3]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综述,2007-4-6商务部网站
(一)非洲各国消费市场特点
非洲有近8亿人口,是一个消费层次多样化、拥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南非、尼日利亚和埃及为广东对非洲的主要出口国。非洲地区的外商与民族商互为一体,形成各不相同的类型。少数西方垄断公司在非洲设立分公司,主要经营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主要从事大宗进口和批发业务。民族商人中除少数资本较大外,一般资本较小,订货零星分散,批量小,许多民族商人都订购中国商品,因开信用证积压资金,故要求我方交货快,最好是现货现售。非洲国家近几年来,华侨、港台商人明显增加,国内出去的个体户有增无减。这些商人主要经营大陆和港台商品。东非的经济在非洲各大地区中是最低的,需求低端的消费品最多。中非消费市场不大,但消费水平高低悬殊较大,从而形成了多层次的消费市场。北非是非洲最富庶的地区,大多数北非国家的消费水平同中国大体上相似。南部非洲经济很有发展潜力,市场上,到处可以看到中国商品。
(二) 广东正在兴起的中非贸易方式
非洲人均收入低,服装、皮革制品等等需求大都为库存货,如果通过定单定做,价格则为大大增加,而买方的也是多为私人贩运,所以双方的电子商务意识不高,更倾向于面对面的挑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般是直接从档口对比就直接买货。只有大单的交易,如汽车,摩托车等到厂看看才决定买货。而且,在对非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人对贸易缺乏诚信使中国商人感觉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方式是最安全的方式。因为上述原因,中非贸易还是停留在最原始的模式。
2003年以后,中非贸易的热潮中,赴广州的非洲人每年以30%~40%的速度递增。非洲制造业极端落后,80%的生活用品依赖进口。在广州,每天数万名黑人挑拣着来自广州周边上千家小工厂,被中国人称为尾货的牛仔裤、杂牌电视机、组装手机。万里之外的非洲,有近50个需求旺盛的国家正张开双臂,一件不余地接受、迅速消化掉这些本国生产不出的日用消费品。
非洲人在广州购物的市场主要集中于三元里的迦南、御龙商城,小北路的天秀大厦、陶瓷大厦、登峰宾馆等几座大型中非贸易城,产品主要有服装、布料、皮革制品、五金、家电、电脑、手机、插座、发电机、摩托车、汽车、门窗、镀金饰品等等。由于非洲几乎没有工厂,一般人对正版和冒牌没有什么概念,只要鞋子上印有Adidas就可以了,关键是便宜。广州是在华非洲商人最密集的城市,目前常驻广州(6个月以上)的非洲人达2万余人,短期签证几天到一个月的则达十几万人,大都是选购了产品就马上空运或拼柜海运回国。一条牛仔裤在中国批发价23元,运到尼日利亚的空运费为36元,在尼日利亚销售则可卖到130元。
二、广东对非洲贸易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的优势分析
(一)非洲客人在非洲通过网络批发交易的降低成本分析
非洲客人亲自来到中国商场批发交易的成本:C1=出厂价+(铺租 +店员工资+签证费+旅费)/销售出去的商品件数N1+运费
非洲客人在非洲通过网络批发交易成本: C2=出厂价+(仓库储存费+网络宣传费+样品快递费)/销售出去的商品件数N2+运费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对于尽力买到便宜货的非洲客人来说,如果网络批发交易价格大于商场批发交易的价格,网络服务平台则无法生存,要使C2小于C1,则必须要使(仓库储存费+网络宣传费+样品快递费)小于(铺租 +店员工资),N2大于N1。一般来说,厂家、商家的仓库储存费肯定小于铺租,样品快递费也远小于非洲客人亲自来中国的签证费+旅费。这样就要判断N2是否大于N1,在推广初期,由于知道网络服务平台的人少,信息少,N2肯定小于于N1,网站知名度逐步大后,由于网络信息搜索的的便利,能更快地检索到更低价格的同类产品,可以找到更便宜的供货厂家,省去给商铺的中介费。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所以N2会逐步大于N1。
对于远在非洲的客人可能需求的产品量不多,不走集装箱,只用空运,难以用T/T或L/C来保证汇款后能收到货物和货物的质量,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推出代收非洲客人的汇款,然后到非洲客人联系好的档口或厂家一手交钱,一手验货是否和非洲客人确认的样板一样,然后代为空运发货,只收取每次两百元的手续费,只相当非洲客人在中国住两晚的住宿费。
(二)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档口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的优势分析
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商铺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能更快地检索有这种商品的档口,直接前往,省去到各个贸易城逐个档口寻找的麻烦。例如我在广州金龙盘服装外贸城开档口期间,通过交流得知尼日利亚朋友需求大量手帕,每月需求2万条,但手帕在国内市场几乎没有销售了,中国人习惯用纸巾。后来我就上ALIBABA英文版用关键词“hankerchief”查找,发觉中国江浙一带有很多生产手帕出口的企业,通过联系,寄样板,终于帮客人找到了小于1元/条的手帕。又例如有几个尼日利亚客人需求1000多条男装多袋牛仔裤,并给样品我看,关键的是他们不要订做,只要库存,而且要32到36码的, 因为订做价格贵,要30多元/条,而库存产品则可以压价到20元以下。我逐一打电话到十几个厂家,都找不到多袋牛仔裤库存。我又亲自花了两天的时间到沙河、广大,伍尚等几个服装批发市场几百个牛仔裤批发档口逐一询问,才找到相似的16条多袋牛仔裤,拿回来后,尼日利亚客人以款式不全合适为由,只买了其中的十条,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车旅费和时间精力。
如果非洲客人在中国通过档口加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结合起来选购产品,在平台需求信息和图片,卖家又上传图片询问客人是否合适,这样就不需逐个档口跑,也不会进回不合款式的牛仔裤了。
(三)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使中非贸易扩张到全国更多的企业
现在中非贸易的原始交易方式主要集中在广州, 生产出口产品的工厂主要集中广东的增城(新塘牛仔裤城)、花都(狮山皮具城)、中山(五金产品)、东莞(衣服,毛衣,鞋)、佛山(家电产品)、深圳(高科技电子产品,摩托车,汽车)等地区及城市 。我曾问尼日利亚客人需求从中国购买什么产品,他们说Every things(所有产品)。我问他们非洲没有工厂吗?他们说现在也有不少中国人到非洲投资办厂了,但还不能生产所有产品,很多产品需要从中国进口,而且都不是固定从事某方面产品的进口,可能看到什么合适的,有利润空间的,下次就改变进口计划。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的发现需求产品的过程就是:来到中国――看到许多产品――发觉非洲无法制造的或存在利润空间大的产品――洽谈购买――运回非洲。这样就会存在发现的产品只限于广州,购买的产品只局限于在广州周边的企业生产的,还有许多由于语言关系,企业偏远关系未能发觉的适合非洲进口的行业产品(例如重型机械,疫苗,其他地区的土特产等)。
如果建立了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就可以使全国各地的企业参与到中非贸易来,全国的企业都可以在平台上推介产品,库存信息,非洲客人不断新的需求信息,使出口产品迅速扩展到各个行业,更容易开拓未被发现新的出口产品商机,打破地域的限制,把两个合适的供求者迅速通过互联网联系起来。
(四)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有利于中非贸易的诚信运作
我在广州金龙盘服装外贸城开商铺期间,就经常遇到非洲客人看了样板、谈妥了价格,口头预定了一批服装,说好明天来取货,但后来又不来,使我进货回来无法销售出去,堆积造成损失。非洲客人在国际贸易中普遍信誉较差。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可以使买卖双方对注册用户进行评价,评信用等级,电子记录着买卖双方的每一笔交易诚信程度,这样诚信度高的客户就得到更多人的信赖和交易,这就促使每个注册用户都努力去维持自己的诚信,有利于中非贸易的诚信运作。商铺对客人的订购一般要其交定金才去厂拉货,而非洲客人一般不想交定金(因为怕档口搬迁),如果采用支付宝,客人在网上用支付宝支付,款项并没有直接到商铺老板帐上,要非洲客人确认收到货物,支付宝才向相应的中国商家放行货款,这样就保证了双方的利益。
三、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一)信息特色的实施方案
虽然已经有ALIBABA,TRADEKEY等外贸交易平台,但这些外贸交易平台,没有针对库存产品推广功能,而非洲又欢迎便宜的库存产品,所以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要突出推广库存产品功能,可以上传库存产品的清晰图片,买家也可以求购库存产品信息和目标价格。例如有个中文版的中国服装库存网(省略),可以让买卖双方自由信息,其服装低廉的价格(3元一件的毛衣,2元一双的鞋子)就很适合非洲客人,但其没有英文版,没能被非洲人关注。如果我们将这个中文版的中国服装库存网翻译成英文版,将其信息搬过来,放到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上,这样就可以迅速被非洲客人注意与利用。然后逐步建立电器库存,皮具库存,机械库存等等专区,这些专区的信息都是从中文版的相应库存信息网翻译过来,然后再拉拢供货商过来信息。
推出客户需求信息数据统计专栏,软件自动对客户的求购信息进行分类统计,这样就能使中国商家更好地掌握客户的各类需求动向和量比关系,更好的掌握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
免费给各对非洲贸易的商贸城档口开网店,非洲商人,在非洲的消费者求购信息,根据非洲客人的需求信息,由工作人员及时补充相关商家、厂家信息,各用户在信息的同时可以上传图片在线交流,参与论坛讨论,询盘,每个注册客户进入自己的界面都有搜索产品,搜索企业,搜索库存,搜索需求信息,搜索商铺的关键字匹配搜索功能,还有按分类目录搜索的功能。
(二)服务特色的实施方案
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突出政府部门的权威与信誉,把非洲客人当作朋友,介绍中非贸易,免费咨询来中国贸易的各种事项,对不能来中国的客人采购发货,代看厂,代验货。对买家订单实行跟踪服务, 定单查询,一家交易不成就推荐另一家。开通国际型支付宝,买家确认货与样板一致后再放行货款。针对非洲客人在广州流动性大,上网不大方便等,还可以推出移动商务业务,在网上需求信息的非洲注册用户,如果有商家回复了供货信息,服务平台就可以以英语短信的形式发送到非洲用户注册的手机上。这样非洲客人就可以直接和各个可以提供合适产品的厂家直接联系上。
每个注册用户都可以免费注册国际型支付宝,与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省略)合作。支付宝作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非洲客人想购买商品,直接在网上用支付宝支付,支付成功后,中国商家就立即通过空运或海运发货,非洲客户务必在收到商品后的24小时内,在支付宝上确认收到商品。确认收到商品,支付宝就放行货款,中国商家就可从自己的支付宝帐户转钱到已经绑定的自己的存折帐户。如果非洲客人收到货物却没有确认,而且又不向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投诉产品的质量,超过一个月,支付宝也会自动向相应的中国商家放行货款。如果非洲客人没有收到货物或者货物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投诉,广东对非洲贸易信息集成服务平台可以向双方进行网上协商,要求双方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据,如果证据属实,就将货款返还给非洲客人。
(三)宣传推广方案
关键词:自由化,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
一、相关概念界定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指的是一个国家或者经济体的政府在其对外服务贸易过程中,为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以提高经济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经济目标,通过国家协议、立法对服务贸易和与服务有关的人、信息、资本等要素在国际间的提供或流动,放松对服务贸易的管制,逐渐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建立并维护服务贸易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规则的过程。
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新趋势产生的必然性
1.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下逐步展开
贸易壁垒一直长期存在并危害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二战后不少国家试图减少本国的服务贸易壁垒,从而推进其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在GATS主持的前七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参与国都围绕着货物贸易的自由化这一方面进行谈判与磋商,但是服务贸易体制无法与迅速发展的服务贸易相适应这一客观因素的确影响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而之后在以美国为首的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的竭力提议以及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才达成了最终的GATS,这其中历经了成员国长达七年之久的艰辛谈判和磋商。
2.成员国市场准入原则的促进作用
成员国政府在进行多边贸易谈判过程中,就具体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通过多次的谈判,在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服务业发展状况,提出了能够进行谈判的服务部门,并给予了相关的承诺。由此,各成员国以不同的服务部门为标准,作出了明确列入各国的市场准入减让表的标准,并提出符合各国立法规定的限制条件,以保障相互之间的权益。
3.服务贸易壁垒降低带来的服务业国际化程度提高
随着近年来,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剧,服务贸易壁垒开始显示出下降的趋势,世界范围内服务贸易壁垒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发达国家服务业的出口,使其在服务贸易许多项目上的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降低。对此,发达国家不仅在积极开拓其服务贸易的出口市场范围,减少自身建立的过高服务贸易壁垒措施,而且还加强了与各贸易伙伴国家之间的交流,积极的推动伙伴国降低其服务贸易进口的标准。
4.GATS为发展中国家参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有力保障
GATS在很多条款中对发展中国家都提供了很多照顾性的特别规定,尤其是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等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的参与度、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加强服务业竞争力方面顺利进行,发展中国家地位日益上升,而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参与会使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进展更加顺利。
三、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新趋势的表现
1.技术知识密集型程度提升的国际服务贸易结构
随着建立在的以高科技为载体的技术知识型服务产业日渐发展,近些年来,一些原来难以或不能进行的服务正逐渐由低成本、高效能的通信设备,数字化网络体系与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所替换。具备知识技术密集度高等特点的服务业,其报酬也存在独有的递增性,进而加剧了各国对该领域的投入和竞争。
2.显著的贸易竞争的服务贸易信息比较优势
信息比较优势是指各国在信息的生产、传播、反馈和使用能力上的差异以及一国所能获得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和稀缺程度。一国在全球经济中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政治地位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包含基础设施、产业规模比重等综合因素在内的信息化发展程度的极大影响。为保证本国在激烈的知识经济竞争中不落后,各国都果断加大了对这两个领域的投入,以获得竞争优势。1933年,克林顿总统提出对美国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即“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日本、韩国、新加坡、甚至欧盟都开始纷纷效仿。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要参与者的世界信息服务贸易的争夺战由此拉开帷幕。
3.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及国家化趋势的强化,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服务贸易自由化从最初由少数发达国家推动的,在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态度上,发达国家出于对在国际服务贸易的整体利益分配中明显优势的驱使,基本都持积极倡导态度,而发展中国家则因受益相对较少而持保守态度。即便如此,自由化在理论和现实中都是适应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需要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符合各国根本利益的,具备一定的必然性和可行性。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一味地自我保护、固步自封,将会严重束缚一国的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更加自由的贸易政策参与全球贸易分工是达到更加安全、持续自我发展的必经之路。(作者单位: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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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贸易 出口市场占有率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s o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Trade
[Abstract] In order to analyz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trade, based on the import and export data of China's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trade from 2005 to 2014, the Export Market Share,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and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of China's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trade were calculated in this paper. Comparing China's competitiveness of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 trade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with the data of United States, Germany and India, it could be found that the current market share of China's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trade is low, the competitiveness is weak. It was proposed that China's communication companies can develop new market by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s",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by 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enhance service innovation by increasing personnel training and take other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service trade.
[Key words]service trade export market share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1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总量与业务收入不断增长,我国通信业务量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0%,出口总额也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其他通信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我国仍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出口总额不高、国际竞争力较弱等问题。
总体上,我国的通信服务贸易出口额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到2014年达到23亿美元,与2005年的6亿美元相比有了相当大的增长。但是和美国高达136亿美元的出口额相比就显得差距巨大,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平衡表及Trade Map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另外,与传统的服务贸易相比,通信服务贸易所涵盖的知识更加密集,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特点,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但如图2所示,通信服务贸易在我国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低,2005年仅为0.81%,即使到2014年已经有了一定的好转,但也仅占1.20%,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而研究中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水平对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此将对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 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竞争力测评
本文选取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来对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测评,并且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同时选择了美国和印度这两个通信服务贸易出口排名靠前的国家进行对比,可以得出从2005~2014年通信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状况。
2.1 通信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占有率较低
出口市场占有率(MS,Export Market Share)又称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一国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反映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小。其计算公式为:
MSij (1)
式中:MSij表示i国家j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指数;Xij表示i国家j产品的出口总额;Xwj表示世界j产品的出口总额。MSij值越高,则表示该产品所处的产业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弱[1]。
从图3可以看出,2005~2014年期g,我国通信服务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所占的份额持续较低,仅维持在0.02到0.03的范围内,说明了我国通信服务出口在世界市场上占比非常小,并且在2005到2014这十年内没有得到很大的提升。对比其他国家的情况发现,印度通信服务贸易的出口市场占有率在这十年间和我国差距不大,均处0.2到0.3的较低水平内。而美国的通信服务贸易虽然在2005到2008年件有所下降,但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占到了近20%的市场份额,远超其他国家。另外德国也占有相当的市场,处于5%到10%的范围内,虽然低于美国,但高于中国和印度。从每年度的变动趋势来看,各国的市场占有率都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世界通信市场的格局没有大的波动。
2.2 通信服务TC指数持续为负,竞争劣势明显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Trade Competitive Index)也称“贸易竞争力指数”,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2],反映了一国生产的某种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是否处于竞争优势及其程度。计算公式为:
TCij (2)
其中,TCij表示i家j产品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Xij为i国j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j产品的进口[2]。TCij值越高,表示国际竞争优势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可以看出,2004~2014年期间,我国通信服务的TC指数在大多数情况下为负值,在(-0.3, 0)的范围内,表现为竞争劣势,只有2005年、2006年和2014年为正,但数值非常小,在(0, 0.3)的范围内,竞争优势非常微弱。对比其他国家,德国的通信服务TC指数也是均为负值,并且低于我国,处于更严重的竞争劣势中。美国的通信服务TC指数则全部为正值,并且在这十年间不断上升,表现为竞争的绝对优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印度,2005年到2010年期间通信服务TC指数不断下降,但仍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竞争优势非常明显,2011年之后又有了提高,到2014年时基本和美国不相上下,都处于竞争优势中。总体上我国通信服务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围绕0点波动,直到2014年才有了较大的提升,在国际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
2.3 通信服务贸易RCA指数较低,表现为比较劣势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由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alassa Bela)1965年提出,指一个国家某种产品的出口额占该国全部出口额的比重,与全世界该产品的出口额占世界全部出口额的比重之比,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某一产业贸易的比较优势。计算公式为:
RCAij (3)
其中,RCAij表示i国j产品的显现性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国j类产品出口额,Yi表示i国全部产品出口额,Xwj表示世界j类产品出口额,Yw表示全世界产品出口额[3]。RCAij指数越大,表示比较优势越明显,反之则越小。
可以看出,我国通信服务的RCA指数在2005到2014年期间都不高,主要集中在0.8以下,处于比较劣势中,并且从2005开始到2011年一直下降,直到2014年有了较大的回升。对比其他国家发现,美国的通信服务贸易RCA指数较高,基本在1.2以上,比较优势明显。德国的通信服务贸易RCA指数大多处于0.8到1.25的范围内,具有中等比较优势。印度的通信服务贸易RCA指数从2005年到2008年一直下降,之后在0.8到1.0之间波动,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总体来看我国是图中四个国家中通信服务RCA指数最低的,处于比较劣势之中,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弱。
3 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测评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通信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竞争劣势明显,并且处于比较劣势。不论是对比发达国家美国和德国,还是对比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我国通信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都较弱。我国的通信企业需要尽快拓宽通信服务贸易出口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并积极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3.1 通过“一带一路”拓展新兴市场
从出口占有率指数可以看出,世界上几个主要的通信服务贸易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变化不大,现有的通信服务贸易市场已经比较成熟,直接打破这个格局,扩大我国的市场份额是比较困难的。因而我国的通信企业应该更加注重新兴市场的开发,另辟蹊径去拓宽出口市场的范围。目前我国全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对于通信企业来说就是一个扩大国际市场的机会,可以积极开发沿线国家的通信服务贸易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通信服务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有能力将我国的通信服务出口到这些国家,不管是移动通信还是光纤光缆、卫星通信,在沿线国家都有极大的市场需求,发展空间很大。如果能成功打入这些市场,将大大拓宽我国通信服务的出口范围,提高出口市场占有率。同时,“一带一路”战略还可以促使我国通信行业和沿线国家的通信企业互相合作、互相融合,加快我国通信产业的国际化进程,在国际合作实践中提升竞争力。
3.2 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服务质量
随着国际市场上通信服务贸易的成熟,越来越多的通信企业向跨国公司发展,通过跨国投资、收购、兼并、联合等手段,提供全球化的通信服务。更加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使得企业要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不同的竞争对手,因而服务质量也就更加成为决定通信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面对提高服务质量的迫切要求,我国通信企业应积极地走出去,以技术交流、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合资经营等方式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借鉴吸收成熟的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并加以运用。例如与我国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通信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处于竞争优势中,是我国通信企业分析学习的优秀素材。我国通信企业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的各种资源,加强与国际先进企业的合作,从基础通信服务向高质量的通信服务过渡,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提高国际竞争力,改善我国通信服务贸易长期处于竞争劣势的状况。
3.3 加大人才培养提高服务创新能力
我国的通信企业向跨国发展就既要面对庞大的国内市场,又要面对国际市场上其他成熟的全球跨国通信公司的竞争。国内市场的话音业务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其他增值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国际市场上很多通信业务成熟的发达国家的话音业务已达到了比较饱和的状态,更加需要创新增值业务来提高收入。面对复杂竞争环境,我国通信企业可谓压力巨大,必须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服务才能更有竞争优势。通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而创新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人才。我国通信企业不应轻视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可以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通信服务贸易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应积极引进人才,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丰厚的薪酬以及良好的待遇吸引高素质、国际化的专业人才,并谨防国内通信企业现有的优秀人才流失。这样不断扩充创新团队,增强通信企业的业务创新能力,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有针对性地提供通信服务,有效提高我国通信企业的贸易比较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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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府〔2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
现代信息服务业具有高增长、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关联程度高,对生产和消费的拉动作用大,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增值效益较大的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有利于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的形成,对优化我市第三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为原则,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支撑,着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关联度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产业和互联网增值业务,重点发展数字内容创意产业,做大做强计算机软件和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推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与互动,力争使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位居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要针对我市信息服务业在地域和规模上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扬长避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有序协调发展。各县、区要结合当地资源和信息化建设情况,选择市场空间大、资源丰富、经济效益明显的信息服务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扶持,突出特色。
2.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引进消化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要在引进消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大现代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力度,将*对外开发集成创新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大引进力度,在认真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现代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
4.以人为本与强化应用相结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有利环境,在发展中培育人才、凝聚人才、储备人才,发展惠及全民的普遍服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和信息化应用能力。
5.服务生产与互促发展相结合。要坚持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相结合,大力发展面向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石化产业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为设计、生产、流通等环节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在提高产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同时,带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迅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年,全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当年实现增加值52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和效益位居全省前列。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形成3个以上专业化产业园区,培育*家以上大型信息服务企业,打造一批著名信息服务商和知名品牌,初步形成以惠城区、*区、大亚湾开发区为中翼,带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东西两翼,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相当规模的信息服务业聚集区,并辐射全市山区和其他农村地区,奠定省内实力较强、发展最快的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格局。到2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信息服务业成为我市重要主导产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业和互联网增值业
(一)基础性信息传输业。继续发展通信和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全面提高面向农村的信息传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有线宽带网、无线宽带网、800M数字集群建设,加快普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业务,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下一代网络(NGN)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通过设备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通过技术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业务,加快电信增值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与媒体行业、增值电信企业的合作,促进电信新业务、新服务业发展,实现传统基础电信服务企业向综合信息服务企业转变;突出发展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的产业集聚。力争在20*年形成20家重点信息传输服务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企业。
到20*年,信息传输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实现总收入超过60亿元。
四、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业
(一)数字媒体内容业。发展影视制作业,建设广播影视节目资源库,促进影视娱乐信息数字化。利用数字家庭服务平台,开发适合家庭和个人消费的数字音视频、数字多媒体、数字出版和移动电视产品,发展交互性多媒体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壮大网络文化产业。
(二)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培养动漫游戏创意师、设计师和工程师,提升动漫游戏原创能力。
(三)数字设计与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品外形外观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等工业设计创意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包装设计、视觉传达、建筑装饰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为主的视觉设计业。促进信息技术在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咨询策划、广告会展、时尚消费、娱乐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四)数据库业。加快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专利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互联和共享。加快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加工和应用的产业化,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建设若干个全市性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和网络数据中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文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建设全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到20*年,数字内容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
五、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一)做大做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发展与我市电子制造业相关的系统集成、网络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培养骨干企业,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成为现代信息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推进项目咨询、监理、安全评测、培训、市场调查、征信服务等新兴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医药、汽车电子、音视频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嵌入式系统,大力发展文化、教育、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件的发展。建立健全软件应用配套体系,积极培育软件消费和服务市场。到20*年,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争取实现销售收入*亿元以上,并推动建立、重点扶持3家~5家较大型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
(二)做大做强面向商贸流通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一是建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通过构建大型物流平台,建立物流信息交换的“中枢”网络。二是重点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自动识别和采集跟踪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通过整合交通、港口、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三是支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的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扶持具有集成化、全过程物流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物流配送企业,催生一批规模大、功能强、信息化和标准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园区等,争取到20*年发展3家~5家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
(三)做大做强面向生产制造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进我市石化、电子两大支柱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推进设计、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支持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大力发展为生产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业务,规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
(四)做大做强面向农村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坚持以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和企业参与,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大力发展面向农产品流通、农业科学种养、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法制建设和村务管理等领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有关面向农村的通信服务资费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开发面向农村市场的质优价廉的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产品,扶持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务发展。积极扶持一批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企业,培养一批农村信息服务骨干,形成一批“三农”信息服务项目品牌。
(五)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推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发展。完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应用平台。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到20*年,电子商务营业收入超5亿元。
六、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光纤骨干传输网,优化网络结构,实现各县、区城域网高速互联。加快有线接入网络的宽带化改造,建成可承载多业务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接入网。推进光纤到大楼、光纤进家庭、宽带到个人的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建设城市无线宽带工程,完善新一代无线通信基础设施。惠城区要率先实现无线宽带全覆盖,其他县、区的中心区、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加快实现无线宽带覆盖。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双向数字化改造步伐,建成覆盖全市、能够全面提供高清互动多媒体信息服务的数字家庭主通道。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在20*年前实现村村通光纤,提高信息进村入户能力。
(二)加快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特色鲜明、资源共享、协作发展的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发展格局。加快*电子信息大厦等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使之成为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区和吸引投资集聚区,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在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加快建设移动信息服务、汽车电子、现代照明、物流信息服务和软件服务外包等一批省级现代信息服务产业专业园区,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做长产业链条、做强龙头企业、做响品牌产品,拉动产业整体发展。有条件的县、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专区。鼓励通信运营企业为园区提供优质低价的电信网络服务。
(三)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无线射频识别、数字家庭、卫星导航等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面向行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动漫公共设计平台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本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七、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
(一)加强以港深惠为重点的区域合作。通过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政策引导,推进港深惠在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持平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推动三地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利用*创业、生活成本较低的优势,积极推进深港惠服务外包和区域信息化合作,鼓励本地企业开拓内地市场。
(二)加强招商引资和国际交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搭建现代信息服务业招商引资和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大力度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现代信息服务企业,鼓励企业将其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经认定后给予相应优惠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外经贸局会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本地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进行境外战略性投资,或在境外设立国际营销渠道。
八、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一)设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年起,市财政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制定)。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软件园建设,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服务产品的开发以及产业化,支持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品牌培育、标准制订等产业环境建设,对获得省扶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项目进行资金配套。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贴息、补助和奖励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各县、区政府也要设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本地的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
(二)发挥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府〔20*〕95号)规定,现代信息服务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从20*年起,减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国家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允许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一定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允许企业加速用于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具体标准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府〔20*〕123号)执行。鼓励企业发展出口和外包业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现代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出口享受国家有关出口退(免)税政策。上述税收政策,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三)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对鼓励发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产业基地、公共平台、产学研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等加大扶持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完善中小企业行业担保机制,为中小型现代信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现代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项目或产品,在*市累计投资额超过其公司注册资本60%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不到60%的,按其投资额占其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九、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海外人才,落实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政策待遇。对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级财政、人事部门要在立项、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加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训工作,对面向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项目和专业能力水平认证项目,可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引进信息技术知名企业的优惠政策,发挥知名企业的人才汇聚能力,制定鼓励、帮助本地信息技术企业到国家重点院校招收毕业生的政策措施。上述奖励和补贴的具体办法及标准,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共同制定。
(二)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坚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发展各种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吸收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创业。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简化连锁经营准入手续,实行连锁经营的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经营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时不受资金数额的限制。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带动现代信息服务市场发展。加快制订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规范,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外包,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代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服务实施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扩大对现代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引导和培育征信产品市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进入生活、家庭和社区,进一步开拓现代信息服务业市场。
【关键词】服务贸易;壁垒;对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要求,对国际服务贸易实行了严格的保护主义政策,纷纷设立服务贸易壁垒用来保护本国有关部门免受外国服务者的竞争。据统计各国设计出的服务贸易壁垒已多达2000多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也存在着如何进行合理保护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的新特点进行分析,为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和适度保护带来一些启示。
1.服务贸易壁垒和分类
所谓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贸易壁垒。许多专家学者按不同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壁垒进行了分类,萨皮尔和温特(1994)、Trebleilcock和Hoekman和Primo Braga(1997)、Hardin和Holmes(1997)等人都对服务贸易壁垒进行了分类。
1.1 服务产品移动壁垒
它以限制服务产品移动来达到保护的目的。通常包括数量限制、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制度、落后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歧视性的技术标准等。如给予一定的服务进口配额;要求服务厂商在当地购买设备,使用当地销售网或只能租赁而不能购买;给本国服务厂商提供补贴,规定公共领域的服务只能在本国市场上购买;对外国厂商使用设备型号、大小和各类专业证书的限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这些都有效阻碍了外国服务产品和服务厂商的进入。①
1.2 资本移动壁垒
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投资收益汇收的限制。外汇管制主要指政府对外汇在本过境内的持有、流通和兑换,以及外汇的出入境所采取的各种控制措施。外汇管制将影响到除外汇收入外的几乎所有外向型经济领域,不利的汇率将严重削弱服务竞争优势,它不仅增加厂商经营成本,而且会削弱消费者的购买力。
1.3 人员移动壁垒
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的跨国移动是服务贸易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构成各国政府限制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后从事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壁垒主要涉及种种移民限制和烦锁的出入境手续。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
1.4 开业权壁垒
它又称生产创业壁垒。主要表现为资格限制、股权限制、经营业务限制以及许可证限制四个方面,即包括禁止外国服务进入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份的规定等。例如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某些行业实行垄断,或者禁止外国服务人员进入本国从事职业服务工作,或者对某些行业实行政府垄断等。
2.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的新特点
服务贸易壁垒多以出口管制、国内政策、制度性壁垒、技术性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等非关税壁垒形式进行,服务贸易壁垒种类繁多、保护程度高。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世界经济衰退,对服务贸易壁垒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壁垒除了具有以往的特点外,还具有一些新特点。
2.1 “金融保护主义”在投资和金融领域盛行
所谓“金融保护主义”是指特定国家政府要求本国商业银行优先对国内项目提供贷款、收缩在海外市场的货款规模,甚至将此作为决定是否救援商业银行的前提。如美国奥巴马政府的金融稳定方案要求金融机构撤回所有可以利用的资本应对金融危机产生的压力。还有一些欧盟成员国则要求金融机构优先向本国企业进行贷款以帮助本国实体经济复苏,担心资金外流。这种“金融保护主义”使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投资相对放缓,威胁到正常的国际投资。
2.2 “就业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西方经济遭到重创,自信心下降,社会矛盾急剧上生,社会思潮趋于保守,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保护的实质就是就业保护。美国金融业、汽车业、房地产业等支拄产业均纷纷陷入泥潭,大量工人失业,美国政府正在积极阻止企业雇用外籍员工。至少三条合法移民之路已经竖起了“路障”。以美国保守党为代表的部分保护主义者提出“裁员先裁外国人”的主张。美国参议院已通过决议,要求接受美国政府救援的美国银行在雇用员工时必须先考虑美国公民。英国人已经开始实行新的移民政策,移民官将对申请人的收入、年龄、学历和英语水平打分,目的是将“低技能人士”挡在国门之外。
2.3 服务贸易壁垒与投资壁垒、与政府对人员信息限制联系密切
由于服务消费的当地化倾向,服务贸易与投资通常是密不可分的,因而服务贸易壁垒往往与投资壁垒交织在一起并通过投资壁垒实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的投资活动都受到比其他产业更严格的限制,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不仅受制于东道国总投资政策投资壁垒,而且还受到国家战略乃至社会文化政策约束,各种投资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服务贸易壁垒。此外,政府对人员、信息及携带信息的货物移动的限制也构成对服务贸易的壁垒。比如,对人员移动的限制会阻碍旅游服务以及教育和专业服务的国际间贸易。
2.4 服务贸易壁垒更具刚性和隐蔽性
由于服务贸易标的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对本国服务业的保护无法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方式,政府只能在施展影响的领域,比如在进口服务的外汇买卖方面、对“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方面加以限制,因此服务贸易的壁垒只能采用非关税壁垒,这种保护通常都通过国内的产业政策、就业政策、贸易政策加以施行,与货物贸易壁垒相比往往更具刚性和隐蔽性。
3.我国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3.1 优化服务行业内部结构,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国际竞争力,而且服务行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因此我国应投资和优化服务行业的内部结构在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优势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推动服务贸易产业升级,组建一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集团,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3.2 保护与开放相结合
我国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对国内幼稚的服务业、高新技术服务业和战略服务业可进行有效的保护。防止因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太多、竞争过度给国内服务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减少国内服务市场的动荡。应实行渐进式的对外开放战略,对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可以优先开放,且实行较大的开放程度,而对涉及国家、机密、安全的服务行业,应分行业、有选择、有步骤地开放。
3.3 应充分利用GATS跨越服务贸易壁垒
WTO《服务贸易总下法协定》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我国应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审慎承诺服务开放的内容和步骤,利用GATS的豁免条款和例外条款,深入研究GATS在义务豁免、例外情况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研究GATS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充分享受我国加入WTO给服务贸易带来的利益。②
3.4 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人才比较匮乏,懂得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条约、国际法规的人才短缺,影响了我国在对外谈判中的地位。因此,我国应大力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使他们熟练掌握GATS和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事宜,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我国的权宜,使我国服务市场减少冲击,同时最大限度地分享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利益。利用国外高技能高学历人才在海外找工作难,存在就业风险的时机,积极出台政策吸引海外人才。
注释:
①②邓庆.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壁垒研究及我国启示[J].黑龙江经贸,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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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一些制约贸易发展的问题不断涌现,如何解决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成为当今热点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我国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概述了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在借鉴国外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公共信息服务
2007年底我国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1738亿美元,进出1:3商品结构不断优化,直接利用外国投资连年居世界首位,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过高,贸易竞争力不强,出1:3市场过于集中,贸易环境改善不明显,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足,贸易摩擦频发,利用外资质量不高等等。鉴于此,我国应积极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水平。
一、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概述
在当今的贸易环境下,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贸易体制改革,加快贸易体制升级,着力发展贸易促进机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也在尝试贸易体制改革,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因此,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是我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必经之路。
(一)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
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关于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定义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论,没有形成统一的说法。笔者认为,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可以理解为,国家为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而提供的经济。具体包括:改善投资环境和公共基础设施,建立更加舒适宽松的投资环境;统一对外贸易出1:3政策和公共商务信息,以帮助公众“一站式”访问现有的政府信息和服务;协调海关、质检、税务等相关的对外贸易管理部门,为出1:3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的贸易手续;强化政府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加速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能力;开展海外市场调查,为出1:3企业提供全面的出1:3咨询服务。它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国内企业,还应惠及普通的公众。
(二)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类型
1.出口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出1:3贸易公共服务是指国家为促进出1:3的增长,为出:13企业提供政策性扶持和制定出1:3发展规划,并为出1:3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出1:3贸易公共服务包括:出1:3贸易金融服务(例如建立出1:3银行,为出1:3企业提供贷款等)、技术性促进措施、简化出1:3手续、政策咨询、出口商品技术服务、出口研发服务、出口贸易促进政策、出:13贸易摩擦救济、贸易市场凋研、贸易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出1:3贸易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出1:3贸易公共服务为基础,以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调动出1:3企业的积极性,为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机会均等的公共服务。
2.对外贸易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国内外关于贸易环境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表述,但是可以归纳为:在整个贸易过程中,对贸易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包括相关的贸易软件和硬件基础。具体包括:国家的政治稳定性,相关的贸易制度、政策和法规,基础设施和各种贸易配套设施,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与标准。对外贸易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是指积极地运用各种行政手段,营造宽松和有利的对外贸易环境和投资环境,积极地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3.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协会为辅助,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旨在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本国和国外贸易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国际贸易政策法规信息、对外贸易运行状况信息等。该体系有利于国内出:13企业了解国际贸易市场变化和贸易伙伴所在国的政策法规,规避风险,节约生产成本。另外,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还包括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出1:3商品技术服务体系、出1:3研发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演进
近年来,随着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逐步放缓,对外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这些国家大都对贸易体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努力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使之更加高效、便捷地为本国企业服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有助于加快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法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经济形势出现了衰退的趋势,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近年来,法国不断地改革现行的贸易促进体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该体系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营造了更加有利的贸易环境。
1.庞大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
法国的对外贸易促进机构主要包括:经济财政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司、驻外经参处、各大区外贸局、法国国际化促进署(原对外贸易中心和法国国际化促进署合并)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以向企业提供各种信息为己任,以为企业制定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为手段,共同为法国企业服务。法国的对外贸易促进政策主要以信息咨询服务和财政补贴为主,鼓励本国企业“走出去”和参加国际展览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培养本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简化为企业提供出口信息和支持的手续,并实行对外贸易促进手段完全商业化运作,既符合欧盟的相关规定,又不违反世贸组织原则。
2.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法国通过对外贸易中心和工商会等机构,收集、调查和整理全球对外贸易信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的信息服务。法国政府在国外设有100多个驻外经商机构,这些机构收集大量的所驻国的贸易信息、市场综合产业信息、法律法规、融资条件以及出口担保等方面的政策,为本国企业出口和对外投资提供服务。并对信息服务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实现整个信息服务程序的可控性和有效性。通过高效的信息服务,推动了本国企业的发展,开拓了海外市场。
3.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法国的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所占的比重不高,一度只维持在40%左右。随着法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中小企业在法国对外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法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出口,中小企业很好地与政府或私人伙伴联合,这些企业在国外谋求发展,并在法国创造就业机会;设立了法国技术创新署、法国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法国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等部门,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及国际合作提供财政保障,为法国中小企业在国外投资设点和开发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英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
英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非常重视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对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一直尝试着改进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创新思维、服务思想及政策措施。试图更好、更全面的为对外贸易服务。
1.完整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
英国的对外贸易促进体系遍及各地,具有纵向与横向紧密结合、覆盖范围广、服务细致等特点。除了政府和地方当局各经济管理机构的广泛参与外,民间机构在对外贸易促进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英国的贸易促进管理部门主要包括:贸工部、外交部、国际贸易总局、出口信贷担保署等政府部门,这些政府部门在贸易促进方面的作用主要是制定相关贸易促进政策,维护出口企业和外投资公司的利益,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提供各种贸易咨询、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从而很好地促进了英国的贸易发展。
2.健全的创新服务体系
英国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并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本国企业的创新。作为英国创新的主管部门的贸工部,在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了企业很大的支持。贸工部有多个创新支持措施,如知识转移网络、知识转移合作计划,建立了公益型信息平台;重视信息服务功能,支持信息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此外,还提供培训、会议、考察、国际专家帮助、市场专项调查、人才流动等一系列服务,并且将这些服务渗透到企业技术或市场开发的每一步。
3.宽松的对外贸易环境
英国倡导贸易自由化,实施高度开放和自由的对外贸易体制,营造了宽松的对外贸易环境。英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制定了税收优惠、设立自由贸易区、为国外企业提供国民待遇等一系列的措施,这些优惠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外资的流入,增加了国内就业机会。
(三)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虽然内容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对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在政府服务方面,强调服务至上原则,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更好地为本国对外贸易企业提供服务;重视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的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各种贸易促进机构通力合作,更好地为本国贸易发展服务;注重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各种贸易信息,搭建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平台;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在资金、政策方面为企业创新提供帮助;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在公共服务领域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各个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目前为止,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支出占GDP的比重保持在25%左右,虽然在总量上不少,但质量不高,且地区差异性十分明显。北京、上海等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公共服务支出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同时产生的绩效也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公共服务支出明显偏少(如表1)。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地区财力状况好于欠发达地区,可支配的公共服务支出非常充沛,再加上多年来的不断积累,在公共服务与经济增长互为因果关系的条件下,形成了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分布不均衡的结果。另外,这六个省市的对外贸易总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79%。由此可见,政府公共服务支出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不高
发达国家在推动贸易发展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推动贸易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虽然在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立了包括中国贸易指南、国内涉外政策环境、世界各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等在内的数据库和网站,但是总体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内容不全面,分布零散,地区分布不平衡,很多经济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很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快捷地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等信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落后于实际需求,缺乏统·的信息管理和分工。
注:根据公共服务综合绩效得分分布情况,将公共服务绩效等级分为五级:A级代表“优秀”;B级代表“良好”;C级代表“一般”;D级代表“不足”;E级则代表“匮乏”。
(三)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够
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就业数量的增加、对外贸易的增长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公共服务领域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不完善,虽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相关的配套法规明显不足,且可操作性不强;资金扶持不够,我国中小企业无论在融资渠道,还是信用担保与欧美国家差距仍然明显;支持创新不到位,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不足。在财政、税收、咨询、技术等方面给予的支持不够。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鉴于我国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的缓慢和滞后,2004年通过的《对外贸易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因此,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有助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为社会公众和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服务,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信息障碍,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的运行环境。加大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的专项资金投入,使公共信息服务的覆盖更加全面;强化商务部的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对外贸易信息服务;完善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及环境、国外贸易市场调研等数据库的建设,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指导。
(二)建立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体系
我国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还处于萌芽状态,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督和管理存在着行政职能混乱、监管规则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清晰等问题。因此,在大力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体系,促进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强化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责任,建立科学的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监管权责机制,确保对外贸易公共服务有效的进行;加大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逐渐提高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民主制度,使公众参与对外贸易公共服务的管理与监督;建立一支专业化监管队伍,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性。
(三)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外贸公共服务均衡化
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分布不均衡。经济发达的省市,由于财力状况充足,投入较多,所以效率相对较高,产出明显;而经济欠发达的省市,由于可支配的公共服务支出较少,所以效率普遍不高。因此,政府应在保证总体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的同时,兼顾经济欠发达的省市,以达到对外贸易公共服务均衡分布,最终实现对外贸易各地区均衡发展。
一、 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
被人们习惯称之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韩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韩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其国家政策有密切联系。韩国政府一直激励本国企业对外投资,如专门对韩国企业对外投资作了审批和外汇管理的规定,由韩国银行负责有关海外投资审批与监督;由韩国进出口银行既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又提供海外投资信贷;在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法律规制与促进上,有《海外投资开发促进法》、《海外资源开发促进法》、《搞活海外投资方案》;同时韩国还是建立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少数几个发展中国家之一。正是韩国政府的支持造就了一批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的跨国公司。在这些支持中,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跨国活动。
1.通过政府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韩国专门设立了海外投资调查部、海外投资洽谈中心等,系统收集有关国家的政治动向、经济政策、法规、外汇管理及税收制度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和咨询。韩国驻韩国企业投资东道国的大使馆也承担对东道国投资环境进行调查的职责;韩国进出口银行既提供海外投资信贷,又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海外投资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收集与海外投资国别和产业方向的信息,安排促进投资方面的研讨会等;韩国政府于1962年成立了大韩贸易振兴公社,为了更利于韩国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1995年大韩贸易振兴公社更名为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简称KOTRA)。 KOTRA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政府组织,是韩国对外贸易投资的促进机构,其宗旨是促进韩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与投资合作。当然企业也可以就关心的事宜向KOTRA提出咨询,或委托KOTRA协助调查。此外,KOTRA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均设立了分支机构,以方便对地方企业的服务。大韩贸易投资中心(KISC)成立于1998年6月1日,是隶属于KOTRA的国家指定的惟一投资振兴组织,韩国政府授予其制订磋商解决包括投资计划等各方面为海外投资者的一条龙服务方案。目前,仅大韩贸易投资中心已与世界上300多个咨询机构建立业务联系,收集有关信息资料,供投资企业决策参考。
2.通过政策扶持民间机构提供信息服务
除政府出资机构以外,韩国的主要经济团体、各商品进出口协会、各行业协会等民间经贸机构在韩国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这类民间机构的数量大大小小约有上百家,韩国贸易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等服务的对象几乎涉及韩国所有从事外经贸行业的企业。而规模较小、专业性较强的协会、商会的服务对象则以会员为主。韩国政府不直接资助这些民间机构的活动,但通过某些政策手段给予扶持。这些协会向企业提供各种贸易和投资信息。如韩国贸易协会,它的业务范围包括海外市场调查研究、协助企业与外方商谈、贸易中介及、提供信息及发行刊物、开拓海外市场、协助企业与政府沟通、为从事对外贸易、投资的人员提供培训等等。
3.通过大企业集团提供信息服务
韩国的大企业集团由于实力雄厚,在主要贸易往来地区一般都设有办事处或子公司,拥有的信息比较丰富,所以大企业还负有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义务。
4.通过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
韩国贸易协会的KOTIS网是韩国提供外经贸信息服务的最主要和权威的网站,内含“贸易速报”,“韩国及各国贸易统计”,“贸易实务”,“商品和企业信息”,“交易信息”等节点,全面、快速地提供与对外贸易和投资有关的各种情报和服务,信息量大、更新快,对韩国从事外经贸及海外投资的企业帮助很大。
二、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信息服务的特点分析
实践证明,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确实能够取长补短,有效地支持了韩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
1.信息服务主体多元化
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主体多元化,除了政府部门积极鼓励企业对外投资,为企业提供对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外,还成立非盈利性的政府组织专门提供信息服务;除此之外,通过政策支持民间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还发挥大企业集团的信息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所以从组织制度来看,形成了以政府、中介组织、大企业等为主的信息收集、分析、体系和服务网络。
2.信息内容全面、客观
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内容比较全面、客观。不仅提供本国企业海外投资东道国当地市场和经济社会环境,还专门针对单个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如韩国的驻华使节经常为本国的企业提供有关中国市场上的投资环境信息,他们大多讲着流利的汉语或英语,对商务信息极为敏感。政府驻外使节由于精通当地的语言,熟悉当地的文化、法律和政治制度,因此他们在调查和处理当地市场信息时能够较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3.组建了海外投资全球信息网络系统
KOTRA建立了一个外延至世界范围的韩国海外投资贸易工作网,通过设在世界各地的115个韩国贸易馆,搜集国际市场商情信息,并通过其发行的定期和非定期刊物、互联网主页等介绍给企业。
4.信息渠道宽畅
目前,韩国对外直接投资信息服务的一个新特点是对互联网的利用越来越普遍。通过互联网信息具有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等特点,极大地满足了企业对海外投资信息的需求。除此以外,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行新闻通讯和专题报导等,提供信息情报。
所以韩国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具有官民结合、体系完备、运转有效等特点,极大地支持了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
三、对我们的几点启示
面对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技术形势,单个在海外的中国企业是很难对付与把握的。所以加强政府信息服务,建立一个海外投资企业服务网络,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对外投资。
1.发挥政府信息优势直接提供服务
由于政府在收集和处理信息情报时具有企业所没有的优势,所以首先政府可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信息,解决企业信息不足的问题。如在对市场经济社会环境调查上,韩国政府驻外机构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目前中国政府已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驻外大使馆和领馆都可以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制度、政治体制、发展水平以及自然条件作细致深入的调查。然后政府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向海外投资的企业提供信息支持。一是可以通过政府有关的媒体向企业提供信息。如政府出版物、政府研讨会等。不仅为本国企业和居民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关于有关东道国的宏观经济状况、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要素成本等信息,而且还可通过提供某些东道国特定产业和特定投资项目的信息,为本国企业寻找特定的投资机会。二是组建赴海外投资考察团,为投资行为牵线搭桥,直接帮助跨国公司寻找投资机会。三是建立境外投资国别环境库,定期《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为国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市场状况和企业资信等投资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组织管理与整合
我国政府管理机构的条块分割特点,使得信息资源管理长期处于分散状态,其内部的混乱性和垄断性使之无法适应真正市场化的需求。正如有一位公司老总所说:“目前,各种有关某个国家的信息,是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手里,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综合各个部门信息,为企业提供周全服务。使馆经商处获得的市场信息传回国内企业的渠道也很有限,有的时候经商处把一些项目合作信息发给某些部门,而跟该部门接触的企业又很少。”所以建立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尤其重要。为此,一要保证资源供给的丰富性,打破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封锁和各自垄断,该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无条件地公开,加强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地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库体系。二要在跨国企业之间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伙伴性关系。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完全垄断所有的市场份额,它们如果希望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赢利空间,就需要进行合作。政府可以定期组织跨国公司(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沟通,在跨国公司之间建立一种信息分享机制。三要通过政府的激励措施,鼓励本国已对外投资的跨国公司收集和处理一些本国与该公司经营无关的信息,政府把这些信息汇总后可以提供给本国其他需要这些信息的跨国公司。
3. 促进各行业商会和各类中介组织发挥作用
社会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之间的,为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而从事沟通、协调、公证、评价、监督、咨询等活动的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管理专家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我国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发达,专门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起步更是比较晚,其发展跟不上企业海外投资的步伐。要有效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则需要促进中介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才可以利用中介组织的网络技术和网络环境,利用其用户多、覆盖面广,传输速度快,以及其直接性、及时性等特点,在中介机构之间形成技术资源共享,在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信息平台,从而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宽领域,高层次,快速,有效的服务。国外提供这类服务的机构很多,如韩国通过政府政策扶持的中介组织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信息发挥了积极作用。所以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海外投资,政府除了发挥自身的信息服务作用外,还必须促进各行业商会和各类中介组织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如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可以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进行资质认证,以提高在岗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是针对社会对中介人才的需求,培养符合中介服务业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建立熟悉国际标准、符合国际要求的中介机构,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项目论证。
参考文献:
[1]谈萧.中国”走出去”发展战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迈克尔.波特[美].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3]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20年[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一、WTO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的特点
截至2010年底,WTO共受理了29个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案件。通过分析这些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有如下一些特点:(1)至今没有相关案例涉及到工业设计和外观设计方面的知识产权。(2)涉及专利权的案例最多,其次是版权和商标权。(3)美国作为申诉方的案件有17个,作为被诉方的案件有4个,因此,WTO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的72%以上与美国有直接关系。说明自WTO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后,美国更多地选择通过多边机制解决与其它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争议。(4)发展中国家作为申诉方的案件不多,只有针对美国和欧盟的三个案件。作为被诉方的案件有8个。其中,中国作为被诉方的案件有两个,一个涉及版权和商标权(DS362)、一个涉及未披露信息(DS372)。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WTO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情况
二、涉及中国的与贸易有关的WTO知识产权案分析
(一)涉及版权和商标权的案件
1. 美国的诉求
2007年4月10日,美国以中国相关法律不符合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相关条款为由,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刑事程序和刑事惩罚的门槛问题、海关对没收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处理问题、中国不给予未获批准出版发行的作品以版权及相关权利保护问题以及对于仅从事未经授权作品的复制或发行的人不能适用刑事程序与刑事惩罚的问题四项。由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4月通过了第二个《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美国删去了第四项诉求。
2. 裁决结果
2009年1月,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专家组在充分考虑美方的诉求和我国的应诉报告的基础上,向WTO成员公布了裁决报告,对三项争议分别作出裁决。
关于刑事处罚的门槛。我国相关法规规定,销售盗版光盘等盗版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将受到刑事处罚,美国认为这一数量门槛儿的设置让盗版产品销售商很容易逃脱刑事处罚。专家组裁定:美国没能证明中国有关刑事门槛儿的规定不符合WTO的《TRIPS协定》。
关于海关措施。专家组认为,虽然海关对进口冒牌货仅摘除非法标志的处置方式不符合《TRIPS协定》,但美国没能证明捐赠给社会公益机构、卖给权利人等处置方式不符合《TRIPS协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而《TRIPS协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海关处置没收的进口的假冒商标货物,除非例外,仅仅将侵权商标清除不足以使其进入商业渠道”。WTO专家组裁定认为,根据《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口假冒商标货物在清除侵权商标后就被允许进入商业渠道,而没有按照《TRIPS协定》的规定将其限制为“例外”的情形。
关于中国著作权法方面的问题。在依法禁止出版传播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上,专家组报告尊重了中方关切的问题,尊重了中国文化的独立性,报告也仅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个别条文的表述提出了意见。专家组认为,虽然对未能通过审查的作品及通过审查的作品中被删除的部分不提供著作权保护,不符合《TRIPS协定》和《伯尔尼公约》,专家组还强调,其裁决不影响中国的内容审查权。由于中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1款和《TRIPS协定》第9.1条不符合,导致在执行保护著作权过程中,中国的上述规定也违反了《TRIPS协定》第41.1条关于行之有效的执法。
美国主张的中国对盗版经销者等的刑事追究标准不够严格的观点,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被认定。
(二)涉及未披露信息的案件
1. 欧盟和美国的诉求
欧盟和美国2008年3月3日分别通过WTO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与美国不同欧盟提出的诉求不仅涉及对金融信息服务贸易提供者方面的限制措施,还涉及到了有关未披露信息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2008年3月14日,欧盟和美国又在同一时间提请加入对方向中国提起的磋商程序并被WTO接受。2008年6月20日加拿大也向中国提出了与美国相同内容的磋商请求。
案件涉及的中方主要限制措施包括2006年9月10日中国颁布的一项针对外国通讯社的严格规定,即《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新闻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06年办法》);新华社通过其下属的经济实体推出“新华08”,作为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参与商业市场的竞争;2007年10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对禁止投资行业的规定。对外国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来说,上述规定等于限制了其在中国市场的参与程度,极大地影响了这些外国机构在中国可能获得的重大商业利益。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新华社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还兼有对外国新闻通讯社和外国金融信息提供者进行监管的身份。
《TRIPS协定》在关于“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一节中的第39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应有可能防止其合法控制的信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以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向他人披露,或被他人取得或使用。欧盟认为,中国现有措施无法保证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有可能防止其合法控制的信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以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向他人披露,或被他人取得或使用。
2. 案件的结果
2008年12月4日有关各方通知WTO已签署了《关于影响外国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措施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使这一争议在磋商阶段即得到了解决。美国和加拿大在磋商请求中虽没提到有关未披露信息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但在《备忘录》中明确提到了有关外国金融信息服务供应商具有商业价值信息的保护问题。
《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一个新的金融信息服务监管机构;2009年4月30日前制定遵守中国《入世议定书》承诺的新办法取代《2006年办法》;新措施将允许外国金融信息服务供应商不再需要通过任何或中介机构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服务消费者不再需要许可证及类似的审批就能够获取外国供应商的金融信息服务;新监管机构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外国金融信息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并且仅以监管为目的使用这些信息,不会对任何未经授权者披露相关信息。
三、案件的影响
案件的主要影响包括:(1)两起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直接影响的主要是我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内容的修改、制定和实施。例如,《著作权法》第四条、《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内容的修改和《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前两者对贸易的直接影响程度是有限的,对国外企业的经营也没有什么直接影响。这两点内容的修改更多的是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建立。(2)《著作权法》第四条内容的修改并没有改变中国有关行政机构对作品内容的审查制度,只是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更基础的法律保障。(3)《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内容的修改重点是对海关拍卖侵权货物的行为规定了条件,从而也进一步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4)《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改变了国内金融信息服务管理的体制,还约束了我国相关行政监管机构对国外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另外《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对金融信息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表现地更直接,《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改善了国外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以商业存在形式向我国出口金融信息服务的贸易竞争环境。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发展还比较落后,而对这一关系到我国经济安全的领域的保护,只能是出于谨慎的目的(即不能有经济需求测试或许可数量的限制)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规。
四、案件的经验和教训
当前的《TRIPs协议》是在发达国家的主导下制定的,有些方面偏向发达国家,通过积极参与磋商加深理解有利于我国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致力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合理化。争端的处理和解决,应坚持平等磋商,双方应避免代价昂贵的贸易大战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双方应该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更好的方式解决争端。从案例一分析可以看出,尽管中国政府和企业已能够采取一些措施应对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摩擦,但由于中国企业现有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方面还存在缺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度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关于未披露信息的案例,争端解决的结果是欧美各方的要求几乎全部得到满足。客观地讲,从世界金融运行轨迹和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现状看,欧盟的诉求及理由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也的确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一揽子承诺。如果我国政府仅仅从世贸规则出发加以回应,能驳斥欧美诉求的充分理由是非常有限的,在争端解决谈判中作出让步就是不可避免的。但金融信息服务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理应适当地加以限制。因此我国政府部门需要转变思维,加强金融信息服务业反垄断监管。国际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经过多年市场竞争,已呈现出很高的市场集中度,而且还在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必须借助金融当局的专业力量和信息优势,充分运用金融反垄断制度加以有效应对。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密集型的金融服务业相对来说还很不发达,这从两个案例的处理结果就可以得到证实。面对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业的贸易摩擦,政府应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和争取主动。
一方面,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国际义务,制定的知识产权法应该要与《TRIPS协定》所规定的最低标准相一致,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要结合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客观实际和具体的国情。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要逐步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过度地维护权利人一方的利益,会使知识产品使用者的利益在无形中受到损害,进一步影响知识成果的传播与应用,从而使社会福利降低。当前一些主要的核心专利技术还是掌握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基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中,他们在客观上具备知识垄断的前提条件。这就需要中国学会应用反垄断法为自己争取相应的利益。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国际公约的选择性条款和权利限制条款,积极利用《TRIPS协定》等国际规则的弹性条款,寻求对我国有利的规则解释;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范的制定、修改、完善,以确保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平秩序,打破发达国家对全球知识产权国际流动的垄断和控制。随着知识产权贸易的不断发展,更要注意在平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在多边国际公约制定中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在国际贸易交往中保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世界贸易组织网站[DB/OL]省略/english/tratop_e/ dispu_e/dispu_agreements_index _e.htm?id=A26#selected_agreement
[2]杨荣珍,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评析[J],国际贸易,2007(11)
[3]中国政府网,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DB/OL]省略/flfg/ 2009-04/30/content_1300556.htm
一、明确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发展目标
(一)承接国外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简称软件外包)日渐成为我国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重要形式。软件外包的实质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化分工,本文所称“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外包”特指国内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软件及基于IT的关联服务,以满足国外最终用户自身相关业务需求的服务形式。
(二)各部门加强合作与协调,研究适合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特点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共同为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产业环境,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的稳步发展,争取到**年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出口年均增速不低于25%,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出口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骨干企业。
二、积极培育出口促进和服务体系
(三)确定一批具有技术研发优势,或产业基础优势,或市场开拓优势的重点联系企业,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大企业战略,提高我国软件企业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加强对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的服务,指导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境外知识产权咨询中心等,不断提高服务于企业的层次和水平。
(五)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发挥产业、市场和人才集聚优势,加大对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扶持力度,逐步形成出口梯队,充分发挥出口促进和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环境。
三、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六)加强对软件出口现行各项鼓励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扶持效应。软件企业出口软件、进口自用设备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七)财税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的趋势和特点,继续研究适用的税收鼓励政策。各部门协同配合,规范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模式,简化管理程序。
(八)对软件和相关信息服务出口所必需的暂时进口货物,可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予以延期出境。
四、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九)各相关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继续加大对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的资金投入,并根据基地的发展情况逐年增加。
(十)加强资金支持和引导力度,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鼓励软件企业自主创新、采用国际标准实施软件开发过程管理,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力度。
(十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为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项目提供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针对软件企业特点给予扶持。鼓励政策性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出口收汇保障、商账追收服务和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便利。
(十二)加大对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企业的支持,允许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企业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保留外汇。
五、加强软件出口的统计分析
(十三)加强软件出口的统计分析,完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系统,对软件出口实行实时、有效的管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继续执行原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统计局、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604号),统计数据将作为各地及有关企业享受各项软件出口促进优惠政策的依据。
(十四)进一步细化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统计标准,研究嵌入式软件出口和以互联网传输方式进行的软件出口的统计方法,建立部门间出口数据分析及交流制度,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六、建立适应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十五)以软件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完善以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为核心的实用型人才培养机制,促进软件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和资格培训工作,逐步建立符合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发展要求的软件人才结构。
(十六)依托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和各类软件园区,发挥基地政策试点和示范作用,由政府、园区、企业合作,创新软件及信息外包人才培训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建立国家级“软件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十七)鼓励国内外相关中介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软件人才培训模式。参照国际惯例建立软件人才评估标准,建立软件人才信息平台。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十八)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度,完善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减少由人员流动带来的知识产权泄密。
(十九)鼓励国内外中介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多种方式,为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企业提供客户资信评估服务。
(二十)继续积极推行软件正版化。鼓励软件出口基地设立境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和指导软件企业到境外申请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对申请和维护费用、费用等给予补贴。
八、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十一)加强政府间软件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与条件成熟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在双边联(混)委会机制下设立“软件工作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
(二十二)充分发挥我国外使(领)馆经商处(室)作用,加强对驻在国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情况的综合调研,掌握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推动国外发包企业与我国软件企业建立业务联系。
(二十三)与国外知名展会主办机构建立实质性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对软件企业参加境外软件展会、论坛和研讨会的协调和指导,统一对外树立中国软件业的整体良好形象。
【关键词】中小企业;WTO;国际贸易;政府管制
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就是外部环境,没有一个很好的外部环境中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时候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基于此种情况,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必须要获取政府力量的支持。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具体发展状况,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为了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我国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对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发展进行扶植,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国政府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例如,2003年开始,我国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律的实施对促进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就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整税收优惠政
策;(2)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大力拓展国际市场;(3)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等。该法的颁布和实施表明我国政府首次对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做出了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还表明,我国加入WTO之后政府对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极度关切和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从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给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很多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因此,我国政府还需要制定更多的相关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完善中小企业国际化的各项支持体系
(1)信息服务。在当今市场竞争环境中,信息即是财富。所以完善的信息服务可以使我国的中小企业快速获取国际市场信息,从而为自身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企业及时获取正确的国际市场信息,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占得先机。基于此种情况,各国政府一直都对信息服务相当关注,并且积极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因此,我国政府也应该积极完善自身的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2)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是少不了金融支持的。因为,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开拓中的技术研发、质量认证等方面积极性不够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资金。所以,我国政府应该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风险和信贷担保,从而有利于这些中小企业方便获取资金支持。融资问题的解决等于是解决了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第一大难题,可以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3)简化各种审批手续。为了使中小企业可以更方便的享受相关的国际贸易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参与国家贸易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笔者认为,还应该适当的简化各种审批手续,尽量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检查。在此基础上,政府还要利用中介组织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执行效果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一旦发现有企业浪费国家支持的资金,必须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三、鼓励中介机构和组织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和帮助
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因此,我国政府还需要鼓励一些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组织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进行扶持和帮助。比如地方商会、行业协会、外贸培训协会等。地方商会和行业协会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协调在国际市场上的行为,在中小企业受到贸易壁垒以及反倾销诉讼等贸易问题的时候可以给予及时的帮助,规范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状态。我国目前有很多网站的服务对象都是中小企业,这些网站虽然可以呈现大量统计数据,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起到一定帮助,但是对于一些关键性信息却很难得到。这就需要政府的帮助,为这些网站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比如,哪个国家和地区需要哪样的产品、某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走势等。鼓励中介机构和组织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进行扶持和帮助不仅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更是我国中小企业实现国际接轨的需要。因此,政府需要高度重视对其管理。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我国政府需要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方面的管制措施还有很多,在很多方面都需要做出努力。由于篇幅有限,在此就不过多论述。希望本文的写作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激起更多的学者参与到该问题的研究中来,不断激发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积极性,解除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后顾之忧。
参 考 文 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