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生育率低的危害范文

生育率低的危害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2-15 11:36: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生育率低的危害,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过去30多年来,中国年出生人口整体大幅萎缩。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80后”“90后”“00后”的人口分别是2.19亿、1.88亿、1.47亿。从“80后”到“00后”不到一代人时间,出生人口就萎缩了32%。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2010到2015年的平均生育率不到1.2。即便这一数据对这几年的生育率低估了15%,实际生育率也不到1.4,这也是极低的水平。

如果生育率一直定在1.4的水平,那么总人口将以每50年减少一半的速度萎缩。退一万步说,即使1.6的生育率也是极低的水平。如果生育率一直维持在1.6,那么未来经过两代人(大约55年),总人口就将减少48%。现在人口还没有萎缩,只是因为过去的生育率高于更替水平。但长期的低生育率,已经决定了未来几十乃至上百年人口会急剧衰减。这种人口趋势对中国的发展将是雪上加霜。

全面二孩政策自2016年元旦开始实施,由于长期被抑制的生育意愿得到释放,2016年的新生儿应显著多于2015年。而生育高峰可能出现在2017年,当年新生儿数量可能在1800万到2000万之间。这可能是本世纪以来乃至未来百年之内中国新生儿最多的一年。但纵向看,2017年的生育高峰,远低于1960年代中期、1970年代初期和1980年代末期的三次高峰,甚至低于1962到1991年平均出生人口数。

尽管全面二孩政策会带来出生人口短暂而有限的堆积反弹,但在此之后,由于处于22至30岁生育高峰年龄的女性在未来10年将萎缩40%以上,即便全面放开甚至大力鼓励生育,也难以避免出生人口的断崖式坠落。

长期看,就算自然生育率能长期维持在比2000~2015年生育率平均值高出25%的水平,出生人口也将在2050年前后萎缩到约800万,而届时年死亡人数将达约2300万。两相比较,中国每年将减少约1500万人。除非将生育率提升到2.2的更替水平附近,人口的快速萎缩将一直持续下去。中国面临空前的人口坍塌。

这种变化从世界视角来看,更是触目惊心。我国人口占世界比例在1820年、1900年、1950年、1980年分别为36.6%、25.6%、21.8%、22.1%,总体上在大幅下降,虽然目前还有18.7%,但每年新生儿却不到世界的12%。如果中国在2050年前后每年仅出生约800万人,就只相当于届时世界的5%。我国要将生育率提升到世界平均水平,可能再需要两三代人的时间,等到最终稳定下来,我国每年新生儿占世界比例可能跌破3%。

生育率低迷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较低。比如,基于1980~2011年间开展的227项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发现,1980年以来中国家庭生育意愿在减少,心目中的理想子女数平均在1.6至1.8之间,远低于2.2的更替水平,而且实际生育率通常低于生育意愿。即便是在生育意愿较高的农村,生育意愿也不到1.9,比陷于低生育率陷阱的日本、韩国还低。

经济也会患上“老年病”

长期低生育率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工作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自2013年前后开始萎缩,并持续到本世纪中后叶。在这个阶段,孩子比例下降,老年人比例上升,总人口先缓慢增减再急剧萎缩。日本在1990年代初进入这一过程,当时如日中天的日本经济也开始陷入长期萎靡。日本人均GDP在1991年比美国高20%,到2015年已经比美国低42%,尽管这一期间日本人口相对美国在不断萎缩。中国的生育率下降比日本要晚近30年,但远比日本迅猛。由于劳动力供给受人口结构变化直接影响,短期内劳动力可能趋于短缺,工作收入提高较快。尤其是需要年轻人的行业可能出现招工难,但中年人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就业难。

长期低生育率会使人口迅速老龄化,劳动力数量相对于需要抚养的老人数量迅速减少,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养老成本上升和税收增加。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在未来20年内将成为老龄化程度和养老负担最高的国家之一,而且情况会不断恶化,这将严重拖累国家财政和经济活力。低生育率带来的老龄化危机最直接的体现是养老金体系入不敷出。养老金体系的本质,是以工作者交纳的养老保费来支付老年人福利。随着老龄化加深,一方面,老年人增多,推高养老金支出;另一方面,工作者减少,降低养老金收入。出路只有延迟退休年龄、减少老人福利,或者提高工作者的保费。延迟退休年龄的提议在中国遭遇普遍反对,但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需要延迟退休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低生育率。更严重的是,中国目前60岁以上老人比例只有15%,未来几十年会一路上升到40%左右。如果现在就感受到老龄化的不可承受之重,未来怎么办?

低生育率会削弱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改革开放后,中国依靠全球第一的人力资源和庞大人口的市场规模,在几十年内迅速崛起,成为新兴制造业大国,将来可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但按现在的趋势,两代人之后,中国每年出生的人口将少于美国,而这些未来比美国更少的年轻人将负担着远比美国更多的老年人口,中国将彻底失去人口优势。如果人口颓势无法挽回,在扣除技术进步的因素后,中国的经济规模将不断萎缩,规模效应持续弱化;到本世纪末,中国的经济规模可能被印度超过并又被美国反超,最终丧失综合性的产业优势,国力全面衰退,而人均GDP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随着人口老化和萎缩,在扣除城市化和技术进步的影响后,消费和生产将同步缩减。经济产出中可用于抚养之外的支出将减少,除了医疗、养老、殡葬等,其它行业都将步入相对衰微,国内投资动力将严重不足。因为老年人的消费意愿低于中年人和年轻人,消费萎缩可能快于收入萎缩,引发通货紧缩。由于整体经济规模相对萎缩,家庭累积的名义财富将泡沫化,可能表现为投资收益低下和房地产市场长期低迷。而随着社会规模减小,基础设施更新步伐放缓甚至停滞,已有的基础设施将面临老化,规模效应下降。

科技创新和创业是中国经济提升的希望,但低生育率会削弱未来创新和创业的活力。由于人的创新和创业活力在30岁左右达到高峰后快速下降,人口越年轻的国家创新和创业的活力就越旺盛。根据我们的分析,长期低生育率不仅减少年轻人的比例,也减少他们的创新动力,让整个经济患上“老年病”,特征是知识更新缓慢、创新精神缺乏、创业活动减少、技术进步相对迟缓。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工资上涨压力增加,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变化的动力加强,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最为低迷的是东北地区。辽宁、黑龙江、吉林的GDP增速在2015年分别为全国倒数第1、第3、第4位,而2016年上半年,辽宁GDP出现负增长。虽然造成这一现象有很多原因,但最为根本的应该是东北严峻的人口形势。东北的生育率在全国垫底,长期处于1.0左右的水平。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一个如此大的区域,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处于如此低的生育水平。而且,伴随着空前严重少子化的是雪上加霜的人口外流。

实际上,东北的人口危机只是刚刚开始,未来会越来越严重。在如此严峻的人口趋势下,对东北的进一步投资很多将效益成疑。早年振兴东北的投资只是延缓了东北衰败的过程。虽然东北的经济还会起伏,但经济长期萎靡乃至萎缩可能性较大。全国的低生育状态大概比东北要滞后若干年,除非生育水平能大幅提升,否则东北的今天可能是全国的明天。

中国未来的养老困境

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家庭养老是指由子女来承担养老责任,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现时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虽然如此,然而我国自1970年代后施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平均规模逐渐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变弱。到2020年,我国的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已成为非常急迫的问题,现在失能老人护理大部分还是靠家庭解决,而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空巢”,靠独生子女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问题越来越难。

实际上,无论哪种养老方式,本质上都是工作人口养活老年人口。也许有人会说,很多老人可以靠自己的积蓄,如房屋和投资,而不是政府来养老,所以不会造成社会负担。这种观点在宏观上是完全错误的。这是因为老年人的积蓄,来自他们在工作年龄时创造的价值,这些价值所对应的商品和服务,在创造之后不久一般都已经消耗掉了。所以,养老积蓄并不是老年人把当年创造的商品或服务储存下来供以后使用,而是变换成为存款、证券或房产等投资凭证,等到养老需要时,才用这些凭证来兑现后面工作人口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因此,养老积蓄作为名义财富,在兑现时的价值取决于这些积蓄所对应的的未来财富的价值。

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工作人口减少,未来的经济规模也跟着缩减,也就是届时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的整体价值相对缩减。这些商品和服务,是供老年人的积蓄来兑现,和工作人口实际花费的。这些商品和服务减少越多,那么养老积蓄所代表的名义财富的虚幻性就越强,具体可能表现为养老投资的普遍亏损和房地产市场崩盘。由于老年人的养老积蓄和工作人口的收入,都是在追逐工作人口创造的商品和服务,所以,与很多人的理解相反,老年人手中占有的名义财富越多,年轻人整体压力反而越大。这是因为养老积蓄在支付时,老年人兑现能力越大,工作人口在自己创造的价值中能留给自己享用的份额就越少,只是养老积蓄和支付方式的社会化在微观上模糊了这种关系。假设在未来的某年里,工作人口创造的商品和服务按届时的价格总值100万亿元,再假设老年人的养老积蓄在这一年的兑现价值是45万亿,那就@意味着届时的工作人口创造的财富中有45%将被老年人分去,而工作人口整体只能享用其中的55%。

低生育率带来的养老困境除了表现在财富代际转移带给年轻辈的经济压力外,更表现为实际养老需求对家庭的现实压力。现在中国城市一对夫妻赡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的家庭格局已很普遍,在这种家庭模式下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势必非常沉重。因此,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已成为趋势。然而,一方面是传统养老模式的不断弱化,另一方面是现代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对滞后,让中国养老体系发展整体滞后于老龄化的速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面临着比城市严重得多的养老困境。农村老人一生辛劳,面朝黄土背朝天,劳动能力是经济来源的根本支柱,大多数都要“干到干不动”为止。而一旦老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只能靠子女抚养。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试点,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55元。几年过去了,尽管新农保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养老金的标准却没有大幅度地提高,对很多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而言,每月几十元养老金是他们仅有的收入。

如东县是未来的缩影

早年的“计划生育红旗县”江苏省如东县,在1960年代初就开始控制生育,比全国提前10年实行计划生育,也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无论是从出生率、少儿比例还是老年人口比例看,如东县的低生育率程度都比全世界低生育率危机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还要严重得多。在1956年,该县出生了43259人,到2010年仅为5755人,不到两代人的时间里减少了86.6%。2015年,如东县的少儿(0~17岁)、年轻人(18~35岁)、中年人(36~59岁)和老年人(60岁及以上)占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3%、18.6%、43.2%、28.9%。到2030年,如东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将达到57%。但在这种情况下,如东县人口和计生委主任依然在2010年10月25日的《如东日报》上发表文章,强调要巩固如东县的稳定低生育水平;如东县人口和计生委2013年还列出了对县级机关计生工作的考核细则,这显示了当地计生部门是如何“尽职尽责”地来恶化低生育率形势的。

与当年愿望相反的是,长期低生育率导致的严重的少子化和老龄化,给如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地级市南通下属的市区以外的5个县市中,如东的人均GDP在1990年位居第一,但现在已经降为倒数第二。如今,生源锐减、年轻人出走、城镇萧条等问题日趋严重。

如东目前有超过20家养老院,大部分为公办。在掘港镇宾山老年公寓,有的护工也是60岁左右的老人,镇上戏谑他们是“老头老太照顾老头老太”。

篇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国发〔1994〕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吉政发〔1994〕5号)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中央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平均每增长1%,中央税收返还增长0.3%;省的税收返还递增率按全省六项共享税平均增长率1:0.3系数确定,即上述六项共享税平均每增长1%,省的税收返还增长0.3%”。为调动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中央、省和市(州)、县(市)收入的合理增长,按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将中央和省对市(州)、县(市)税收返还额的递增率改为按本市(州)、县(市)增值税、消费税和省与市(州)、县(市)共享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篇3

在1986~1990年间,非洲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大大超过世界人口1.7%的年均增长率),平均每年净增人口为1700万。据统计,1950年非洲人口仅有2.2亿,1980年即达4.3亿,在30年间大约翻了一番。到1990年底,非洲大陆人口已达到6亿,大约是1950年的2.8倍。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预计到2000年非洲人口将接近8亿,到2025年将达到16亿。

非洲人生育率是世界上最高的,据统计,非洲妇女的平均生育率为6.5个,而拉丁美洲妇女则生4个,亚洲3个,发达国家2个。肯尼亚妇女平均每人生8个孩子。

同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趋于老龄化形成鲜明对比,非洲国家的人口构成呈现低龄化趋势。据统计,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占非洲总人数的50%,有些国家甚至高达70%,60岁上的人仅占非洲总人口数的5%。在今后十几年,随着更多的妇女进入育龄期,非洲将始终保持生育高峰,人口增长率将居高不下。

在非洲,除搏茨瓦纳、埃及、突尼斯、塞舌尔等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非洲国家的人口增长率都高于经济增长率,致使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目前,非洲大陆约有1/3人生活在联合国划定的贫困线以下,28个国家被列为世界最穷国家。

人口的迅速增长还导致非洲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非洲人均占有可耕地面积由1965年的0.5公顷下降到1987年的0.3公顷。人口不断增长,对木料及燃料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非洲每年约有380万公顷森林被毁,约占非洲大陆森林总面积的1.8%。由于乱砍滥伐、过度种植和随意放牧等原因,水土流失严重,气候反常,旱涝灾害不断出现,失去植被保护的地面不断扩展,沙漠化现象日益严重。据估计,撒哈拉大沙漠每年以六七千米的速度向南扩展。联合国环境计划署预计,从1975年到2000年,仅水土流失一项就将使非洲粮食产量下降25%,越来越多的人将处于饥饿状态。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将近50%的非洲人享受不到任何医疗服务,大约55%的人喝不到干净的饮用水,35%的儿童营养不足。1990年,70%的非洲人至少得过一种疾病,目前,非洲人均寿命为53岁,是世界最低的。

现有的教育设施也远远不能满足人口猛增的需求。据统计,35%的国家学龄儿童入学率不到40%,整个非洲有20%的男孩和38%的女孩无法进入小学,中学的失学率更高。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最近估计,非洲大陆约有3.6亿文盲,占非洲总人口的60%,占全世界文盲总数的40%。

由于耕地减少,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带来一连串的社会问题。在过去的20年中,内罗毕、阿比让、达累斯萨拉姆等非洲城市的人口增长了7倍。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的人口比1950年增加了16倍。据非洲经济发展中心预测,到2000年非洲国家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将达60个,而1950年只有1个。

城市人口极度膨胀使失业状况日趋严重,住房紧张,交通拥挤,水电、卫生、教育、商业以及其他设施无法满足要求。80年代以来,非洲失业率一直在40%左右,由于失业严重,抢劫、偷盗等犯罪活动猖獗,以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篇4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

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20‰,自然增长率为-1.80‰。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

表1 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 单位:‰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市镇 出生率 16.14 15.49 15.47 15.37 15.13 14.76 14.47 14.52 13.67

自然增长率 10.43 9.99 9.70 9.38 9.60 9.23 8.82 8.94 8.36

县 出生率 22.80 21.17 19.09 19.06 18.84 18.08 18.02 17.43 17.05

自然增长率 15.79 14.04 12.18 12.17 12.04 11.09 11.08 10.53 10.04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2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表二 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 单位:平方米/人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 6.7 6.9 7.1 7.5 7.8 8.1 8.5 8.8 9.3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 17.8 18.5 18.9 20.7 20.2 21 21.7 22.4 23.7

表三 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

全国666个城市平均 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 特大城市100-200万人 大城市50-100万人 中等城市50-100万人 小城市20万人以下

城市个数(个) 666 11 23 44 195 393

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 1.01 1.51 1.16 1.01 0.95 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 99 66.2 86.2 99 105.3 131.6

人均GDP 9138 15812 14455 13060 8400 6281

第三产业比重(%) 37.2 49.3 43.8 38.8 34.1 29.2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转贴于

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88.9%;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2336.33×104个,职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2.5%和90.2%,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1.91倍和1.62倍。

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

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篇5

1.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1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

2.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1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10‰,自然增长率为-1.80‰。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

表1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单位:‰

199019911991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市镇出生率16.1415.4915.4715.3715.1314.7614.4714.5113.67

自然增长率10.439.999.709.389.609.138.818.948.36

县出生率11.8011.1719.0919.0618.8418.0818.0117.4317.05

自然增长率15.7914.0411.1811.1711.0411.0911.0810.5310.04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1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1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1.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1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1平方米,100-1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1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表二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单位:平方米/人199019911991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6.76.97.17.57.88.18.58.89.3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17.818.518.910.710.11111.711.413.7

表三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

全国666个城市平均超大城市100万人以上特大城市100-100万人大城市50-100万人中等城市50-100万人小城市10万人以下

城市个数(个)666111344195393

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1.011.511.161.010.95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9966.186.199105.3131.6

人均GDP913815811144551306084006181

第三产业比重(%)37.149.343.838.834.119.1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17.3%,其中耕地1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1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88.9%;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1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1-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1-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17宗,违法用地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164.1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1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16-1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1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1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1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15元/平方米,1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1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165元/平方米。

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1336.33×104个,职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1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1.5%和90.1%,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1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1.91倍和1.61倍。

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

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1.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5.杨重光著:城市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