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09:56: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数字新媒体;外部性经济;长尾经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8-0121-02
数字新媒体产业是在信息产业、互联网产业、电信产业等新兴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内容产业、大众媒体产业等传统文化产业,形成的一个综合的产业。因此,数字新媒体产业就不可避免地延续了各个相关产业的特点。
数字新媒体产业又因其与大众广泛而密切的互动、与政府职能部门重要而紧密的关系,从而深受社会文化和政府决策的影响。基于以上各方面的因素,数字新媒体产业在其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经济特征。
一、外部性经济特征
外部性经济[1]是指经济主体(包括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外部性经济又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负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数字新媒体产业在几个层面上都反应出了强烈的外部性经济特征。一方面,数字新媒体产业是其他产业发展基础上形成的后续产业,因此,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发展严重依托于其他产业的发展状况。如,电信产业的网络架构范围严重制约了数字新媒体产业的渠道资源;信息产业的宽带技术、存储技术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发展速度等。另一方面,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其他产业和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如,一部电视剧或一部电影,甚至是网民的博客和播客中所宣扬的文化内涵和承载的道德伦理,对社会舆论、社会文化的形成都会产生一定的作用。长此以往,当数字新媒体产业中的某一种思想形成潮流后,甚至会对整个民族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产生影响。
当数字新媒体产业的某个外部性经济特征日益显著之时,就会使数字新媒体产业出现企业合并或企业分离的经济现象。业界人士已经形成共识:渠道和内容已经成为数字新媒体产业的两条腿,缺了哪个方面,都会使该产业停滞不前。在这种情况下,渠道运营商联合内容提供商发展内容产业,内容提供商联合渠道运营商的案例层出不穷。如渠道运营商中国电信在21世纪初就看到了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外部性经济特征,先后联合内容提供商在全国各地区开展互联星空业务,充分利用中国电信的用户资源、网络资源、应用支撑平台资源、营销网络、客户服务和宣传渠道等资源,营造数字新媒体产业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积极推动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中国最大的内容提供商中国广电集团也积极兴建广电网,构建自己的渠道网络。数字媒体产业的从业者以自己原有的核心业务为中心,不断联合数字新媒体产业的相关外部经济主体,拓展外部业务,使自己在数字新媒体产业上站稳脚跟。
以上是企业积极顺应数字新媒体产业正外部性经济特征而做出的经济行为。数字新媒体产业的负外部性经济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体制问题带来的。因为很多处于数字媒体产业链上的经济主体都是由事业体制转化为企业体制的。这是由于数字新媒体产业中的内容提供商生产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公共领域的,渠道运营商搭建的网络也有相当一部分原本是用于公共事业的原因。随着国家政策的转变,虽然很大一部分事业体制的机构被逐渐商业化、产业化,但这种转变还是不彻底的。两种体制的思想掺杂在一起就导致了一部分属于公共领域的内容被商业化运作,使得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另一部分应该完全商业化的内容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商业运营,致使企业经营不善,得不到应有的利润回报。这都是数字新媒体产业负外部性经济特征的表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体制上进行改革。2009年10月,上海文广集团拆分为上海广电和东方传媒的举措就在体制问题上迈出了里程碑的一步,这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数字新媒体产业的负外部性经济特征。
二、长尾经济特征
长尾理论[2]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长尾理论认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当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进入市场,都会有人对其消费。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从此,企业关注的不仅仅是那个代表畅销商品的头部;而是那条代表冷门商品的经常被人遗弃的长尾。
数字新媒体产业在表现出长尾经济特征的同时,还具备了实践长尾理论的现实基础。首先,数字新媒体产业具有一次性生产投入大,再次生产成本极低,甚至可以忽略的特点。其次,数字新媒体产业利用无处不在的网络渠道可以把小众化人群集合在一起,使提供相应小众化产品的企业找到他们进行针对性营销成为可能。这就构成了长尾经济的现实基础。例如,一个大型书店销售的书籍一般不会超过10万本,这些书几乎都是按照畅销排名进入销售网络的。数字新媒体产业的长尾经济特征还表现在社会舆论的导向层面上。在传统媒体一统天下的时代,社会舆论反应的只能是精英群体的主流意见;而在数字新媒体崭露头角的年代,无数弱势群体的小众化、非主流民意也有了发声渠道(如博客、播客等)。这解决了社会舆论片面化、一面倒的社会舆论扭曲现象,使社会舆论向着多元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当然,这同时也存在着对非主流舆论进行恶意炒作,混淆大众视听、左右公众价值判断的恶劣现象,这就要靠政府职能部门对各种民意进行调节,以保持社会舆论健康发展。
三、规模经济特征
规模经济[3]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水平上,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产出的增加则生产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逐步下降的经济现象。 数字新媒体产业相对于传统媒体产业,呈现出了规模经济特征。首先,随着技术和社会文化的不断进步,不同的人群对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各种相关产品都产生了需求。这就奠定了数字新媒体产业规模经济特征的市场基础。其次,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数字标准的制定,使得数字新媒体产业的产品源无论是在制作过程,还是传播过程,以及播放过程中都是以“0”、“1”代码的形式存在的。形式的统一就为数字新媒体产业的规模经济特征创造了技术条件。第三,在需求不断扩大、技术标准统一的前提下,数字新媒体产业链上就集聚了不同的企业群,使数字新媒体产业的分工不断细化、标准化。这就形成了数字新媒体产业规模经济特征的现实基础。数字新媒体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加大了从事数字新媒体企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从而加速了数字新媒体的产业化进程。
四、范围经济特征
范围经济是指由产品生产的范围(即品种)而非规模(即数量)带来的经济。也就是说,当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费用低于分别生产每种产品时,存在的经济现象被称为范围经济。如果把两种或更多品种的产品合并在一起生产比分开来生产的成本要低,或者说当一个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的利润比只生产一种产品的多个企业的利润总和还要大时,我们就可以说该产业构成了范围经济现象。那么,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该产业的从业者就应该选择多种产品进行生产,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回报。
数字新媒体产业就表现出了明显的范围经济特征。这是由数字新媒体产业的产业结构决定的。因为,数字新媒体产业的产品源(如数字音乐、电视剧等)通过集成处理后,就可以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出现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选择各种形式的终端设备进行播放,并且可以为形形的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从业者为生产不同品种的产品付出的成本主要集中在内容集成这一个环节上,却能够从多种传播渠道上、不同的媒体平台上、形式各异的终端设备上、各种个性化的服务上获得丰厚的利润。例如,《喜羊羊与灰太狼》首先是以动画系列剧的形式出现在电视媒体中的,由于该剧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从而又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喜羊羊与灰太狼牛气冲天》《喜羊羊与灰太狼虎虎生威》等影院版动画片,该剧的DVD光盘、视频点播、游戏甚至是服装、文具、家居用品等衍生品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采访,大多数观众都认为影院版的《喜羊羊与灰太狼》不过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浓缩,几乎没有太大的变动,但这丝毫没有减少观众对该剧影院版的热爱。《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运营商在对其中任何一种产品的营销,也都会提升该剧其他形式产品的价值。
可见,在范围经济的效应下,企业为产品研发、生产、营销的成本可以降到最低,不同产品之间还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共同提升每种产品的价值。企业还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利用企业内部市场的合理配置、整合资金和人力资源,以降低管理成本。企业在采取多元化生产的方式后,就为企业构建了多条食物链,这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扩大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对企业的长远利益也十分有利。
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处在数字新媒体产业链上的各种角色都会主动利用范围经济效应,以达到降低成本、扩大收入的目的。但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往往会过度地扩大经营范围,不断进军新的产品领域,形成庞大的集团企业。此时,国家就必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干预,以保护自由竞争、防止垄断、维护产业平衡和可持续发展。3G牌照的逐步发放就是国家把握数字新媒体产业中无线移动网络竞争与垄断程度的最好说明。
参考文献:
[1] 石声萍.经济外部性研究:机理及案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
创意产业的一般含义和特征
国外学者关于创意产业的看法:
创意产业:艺术的商业之道。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E・凯夫斯运用产业经济学和现代合同理论着重考察了艺术的商业化过程。他认为,与物质制造业不同,创意产业所提的商品和服务具有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或是单纯的娱乐价值。创意产业包括书籍和杂志印刷业、视觉艺术、表演艺术、有声唱片、电影和电视节目,以及时装、玩具和游戏等。
点石成金的创意经济。英国的约翰・霍金斯从“创意经济”的角度提出,创意是个人的创新,包括“无中生有”或“赋予既有事物某种特色”。创意有两种,一是个人的新创意,二是在此基础上制造创意产品。而任何创意都拥有“个人性”、“独创性”、“意义”三个基本条件。霍金斯认为,创意未必就是经济行为,而一旦创意具有了经济意义或产生了可供交换的产品,创意就可能是经济行为。因此,创意经济是由创意产品(经济产品和服务)之间进行的交易。
国内学者关于创意产业的看法:
创意产业或创意经济:概念、特征和意义,我国学者厉无畏等人对“创意产业”作出了较全面的界说。他们认为,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和内容产业同属于知识产业。郭辉勤提出,创意经济学是研究以创意为主的文化产业的应用科学。它是以创意为主线去审视文化产业,其具体研究对象是创意经济型产业和创意经济型企业。
新“创意经济”论:周子琰、姜奇平等人在《创意经济新论――中国蓝海风暴》中指出,理查德・E・凯夫斯的创意产业经济学认识到了内容生产、精神生产不同于物质生产的特殊产业规律,却忽视了技术革命特性也决定着创意的独特生产方式。当下,中国乃至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以凯夫斯的学术观点为蓝本,掀起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浪潮,但“凯夫斯理论的致命伤,是没有把信息革命内生到创意经济中,所以说它是‘旧’创意经济,或现代版创意经济;而我们今天提出的新创意经济是要把网络革命内生于生产方式,来搞创意经济,所以是后现代版的创意经济”。①他们从工具的使用、创意的产生、需求的变化、利润的创造、创意人才的涌现等方面,生动地论述了以网络革命为基础的新创意经济与“旧”创意经济的区别。
从上述情况可见,虽然人们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和探索为时尚短,然而,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已经对此作了大量的探讨。他们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论述,为我们从一般意义上把握其含义和特征,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但是,目前的研究存在一些局限。主要体现在:
国内外对“创意产业”的大多数研究,尽管也部分论及国民经济、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但从总体上看,是从一般文化产业的意义进行考察的,他们对“创意产业”的划分也几乎囊括了所有文化产业的领域,没有突显以数字化、网络化为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和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对文化产业的影响。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应当突出“数字创意产业”的研究和探索。
新“创意经济”论或“后现代版创意产业”论虽然极大地突出了信息革命或网络革命的创意经济的重大影响,论证了新“创意经济”不同于传统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性、运行机制和规律,但又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于新媒体的“创意经济”的发展仍然要以一定的文化资源为基础,与传统的文化产业、部门具有多产业渗透、融合的重要特征,且数字创意经济本身即包含了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结构的活动。
所以,我们认为,研究“创意经济”或“创意产业”,既要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创意经济或产业的重大影响,将数字创意产业置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先导位置,把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作为考察一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指标;同时,又不宜把数字创意产业与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割裂开来,而应当重视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质和渗透、融合关系。
数字创意产业的内在规定和特征
数字创意产业的内在规定。笔者认为,数字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或创意产业最为典型的产业形态。而所谓“数字创意产业”是指建立在文化资源基础之上,运用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主要以人(个体和团队)的精神创造力、技艺才能为动力的企业及其以数字化、网络化生产方式进行的文化价值的创造、传播和交易等活动,也包括运用文化创意和新技术提高传统文化产业附加值的活动。在外延上,构成数字创意产业的核心产业部门包括通信增值文化服务业、互联网文化服务业、文化和娱乐软件业、现代影视业、数字(网络)游戏业、动漫业、数字(网络)出版业等,同时还应当包括这些核心产业部门与其他文化产业的融合和延伸的产业化形式。如数字动画与传统出版业的结合、现代影视与其他文化部门的融合等。
“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与西方一些国家和组织提出的“内容产业”的概念有某些相通之处。但是,“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与“内容产业”的概念的区别在于:其一,“内容产业”的概念主要关注的是数字类产品的文化内容,而我们使用“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既认同“内容”和“创意”对于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根源性意义,又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强调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现代大众传播媒介对于文化资源、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具有的革命性作用;其二,与“内容产业”的概念把新、旧媒体截然分开不同,我们使用“数字创意产业”这一概念,同时还强调数字创意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的关联性、渗透性和融合性。
数字创意产业的基本构架和基本特征。根据上述数字创意产业的界说以及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现实实际,可以把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链基本构架描述为:
从这一构架可见,数字创意产业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相互连接的方面:
数字创意产业是主要从事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文化、艺术、娱乐等信息的生产、传播、交换)的产业。与传统的物质制造业乃至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较,数字创意产业对物质资源的依赖最少,且具有可迅速和广泛传播的特征。数字创意产业的精神生产特征,决定了其产业链中决定性的环节在于人的创意或创新;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可迅速、广泛传播的特征,又是影响当代经济生活中人们的创意能够转化为产业的重要因素。
文化资源的开发是数字创意产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基础。数字创意产业的价值创造活动要以一定的传统文化为背景或依托;传统优秀文化资源的开发和文化艺术创造活动为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从根本上看,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在于丰富和创造人们新的生活样式。
个人或团队的精神创造力、技艺才能是推动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源或动力。数字创意产业体现着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高度统一。它不仅依托于特定的文化资源,而且必须以新技术革命为契机,以创新为立足点,实现对传统文化产业的超越;它不仅需要以个人或团队的精神文化创新为动力,而且需要以个人或团队的技术创新为动力。因此,缺少具有创意的人才或者缺乏掌握新技术的人才,发展数字创意产业都会成为空中楼阁。
数字创意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数字创意产业进行的文化价值创造和增值活动,是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为基本的技术平台的。而数字技术已成为现代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电视、电影技术等信息技术相融合的共同基础,同时,数字创意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强烈的网络传播特性和网络扩散的外部效应。因此,是否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是数字创意产业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标志性特征。
数字创意产业具有多产业融合的特征。数字创意产业是以多产业融合的企业集群为载体而实现价值创造、传播、交换和价值增值过程。这不仅因为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全面采用,使原先独立设计运营的传统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正通过各种方式趋于融合,由此使三类不同的业务、市场和产业也日趋相互渗透、融合,而且,由于文化本身是具有广泛的社会生活总体性的概念,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通过向传统文化产业渗透、扩展,形成两者的融合、共生,共同构成或延长了数字创意产业的产业链。
界定数字创意产业的根据和意义
我们认为,之所以需要提出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主要的根据和意义在于:
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产业”的兴起,与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信息化、网络化之间的依存关系。美国《在线》杂志执行编辑凯文・凯利曾经指出?押“通讯是社会的基础,是文化的基础,是人文和个人认知的基础,是一切经济系统的基础。这就是网络如此了得的原因。通讯与文化及社会的关系非常密切,通讯技术改革远远超越了仅仅是一个产业部门的范畴。”通讯“在文化、技术和观念上震撼着我们生活的根基。”②凯利的这段论述,深入地揭示了当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全面应用,改变和造就了人们新的文化生活方式,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的诸环节和诸方面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可以说,没有由传统工业社会向现代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的转型,没有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现代大众传播技术的推动,要实现文化创意的大规模产业化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数字创意产业是信息时代的先导产业,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可以提升产业结构,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指出:“虽然我们仍然认为我们是生活在工业社会里,但是事实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以创造和分配信息为基础的经济社会。”③传统的工业化模式是以大规模工业发展为核心,单纯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社会发展目标,以无限制的能源、原材料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它带来了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粮食短缺等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宣告了传统的工业化道路的总危机。而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一大批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新的产业群的崛起,使经济增长模式向知识密集型转化,其特点是以更少的物质资源消耗和更多的知识或智力的投入,获得高效的、更少负面影响的健康、持续的经济增长。从当代产业发展的情况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是对传统工业经济的一种超越,而数字创意产业则是对传统文化产业的又一次超越。因此,以对数字创意产业的界定和认识为基础,通过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重点推动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提高其水平和规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
对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的评估,是考察一定地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的重要依据。信息化、网络化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比特”作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数字化过程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存方式:“信息高速公路的含义就是以光速在全球传输没有重量的比特。当一个个产业揽镜自问‘我在数字化世界中有什么前途’时,其实,它们的前途百分之百要看它们的产品或服务能不能转化为数字形式。”④数字创意产业引领着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前锋,预示着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景。通过考察一个国家或地区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更为准确地揭示该国家或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方式,判断其文化创意产业乃至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
注释:
①周子琰、姜奇平:《创意经济新论――中国蓝海风暴》,新星出版社,2006年。
②〔美〕凯文・凯利:《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萧华敬、任平译,广州出版社,2000年。
③〔美〕约翰・奈斯比特著:《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④〔美〕尼葛洛庞帝著,胡泳、范海燕译:《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7年。
关键词: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课税;税制改革
1 电子商务课税研究的现状
目前,对数字产品电子商务进行课税的研究,绝大多数研究者(包括官方观点)都是主张不开征新税,而沿用现在的税制。在这一共识的基础上,对如何适用现行税制,即征收哪种税,则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上提供的数字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究竟是有形货物、劳务服务,还是特许权转让?有形货物适用增值税,劳务服务、特许权转让则适用于营业税。
已有的观点及理由如下:
1.1 认为是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此类研究者认为,通过网络直接发送或下载的数字产品(如电子书刊、音乐和影像等),在流转税属性上与其有形的形式,在功能用途上基本相同,在税收上应该与其有形的形式同样对待,视同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 认为是网络服务或授权行为,应征营业税。认为在线交易中,卖方提供的并非是有形的货物,而是无形的数字产品,或者是转让、许可使用数据资料著作权的行为,应该像无形劳务或特许权转让一样对待,征收营业税。
1.3 认为应该区别对待。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数字产品的性质介于有形货物和服务之间,应分类区别对待。其中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籍等,尽管是通过网络传输,也应认定为有形货物销售。至于音乐、影像和动画之类的数字产品,依据消费者是否能通过网络合法下载并可永久性储存于储存装置内,可区分为购买有形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此类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研究结论与以上观点大同小异,分歧和争论一直持续着。
2 现有研究的评价
现有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研究,始终没有摆脱传统思维的束缚,在研究的视角、研究的方法以及研究的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2.1 研究视角的时代错位。现有研究中的分歧,主要源于对数字产品认识上的模糊,即并未认清数字产品的时代属性,数字产品是知识时代的产物,已经不属于工业时代。当研究者试图用工业时代的税制,去对知识时代的数字产品征税时,发生了时代错位。
2.2 研究方法的形而上学。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于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现有研究者没有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把数字产品只看成是工业时代产品在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看到其性质的改变,最终得出错误的结论。
2.3 研究思路的舍本求末。现有的研究思路是对现行税制进行微调,以适应数字产品这一新生事物,着眼于怎样适用现行税制。结果陷入“数字产品属于哪种课税对象、征什么税”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中去,既浪费了时间精力又难以形成一致意见。而没有关注数字产品属性的根本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应不应该适用现行税制”的根本问题。
3 数字产品的特征
数字产品是指用数字格式(即编码成一段二进制的字节)进行表示,并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子期刊、各种网上音频视频产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定制服务和数据库等。数字产品作为信息产品,与工业产品有本质区别,具有显著的物理学和经济学特征。
3.1 数字产品的物理特征。(1)非物质性。数字产品不同于工业经济中的物质产品,它也许只是一个方法、技术,或者是一个创意、理念,属于信息产品。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属于无形产品。
(2)可复制性。数字产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们可以很容易地以低成本进行复制,即可以无限次地复制而不影响效用。而工业产品的复制,只能是再造一个“同样”的产品。
(3)可修改性。数字产品由载体的物理性质决定,其内容存在可变性。从数字产品的生产,一直到其消费的全过程中,它们随时可能被修改。在生产时、网络的传输途中、到达用户手中后以及生产商对它们进行升级,都可能造成数字产品的改变。
(4)非磨损性。数字产品一旦创制出来,就能永久存在,是名副其实的“耐用品”。不像传统的有形工业产品,会随着使用时间和频率增加慢慢磨损,直至被消耗掉。
(5)传播的快捷性。该特征是虚拟的数字产品所特有的。人们通过网络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数字产品传送至世界任何地方,如发送电子邮件。而工业产品只能借助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传送,但再快的交通工具也无法与数字产品传播速度相比拟。
3.2 数字产品的经济特征。(1)生产方面。数字产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制造过程和销售过程,研发后可以大量低成本复制,零库存,成本的虚化,收益的长期性,遵循边际收益递增规律,采用与工业品完全不同的定价方法。
(2)流通方面。数字产品的销售和货款的结算可以在线完成,贸易无形化,可以广泛地、快速地传送。传统的中间流通环节消失,生产消费直接接触,国际交流极为便捷,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增长。
(3)分配方面。数字产品在分配上采用更有效的技术,以一种产品或服务代替已过时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其他方式改变获取数字产品的途径,都会导致数字产品分配与利用状况的改变。
(4)消费方面。数字产品属于经验产品、外部性商品。因其可复制性和共享性,又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在消费上有非排他性。
4 基于数字产品的课税对策。在认清数字产品的物理和经济特征之后,就要纠正电子商务课税的传统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立足时代高度进行创新,抛开时代错位下的关于税种适用的无谓纷争,创建知识时代的电子商务新税制。
对电子商务课税实行的具体对策是: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负、易征管”的思路,设置一个新税种,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以在线电子商务交易额为计税依据,以购买方为纳税人,以资金支付环节为纳税环节,以购买地为纳税地点。
在税收征管上,由现行控制信息流变为控制资金流。因为在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中,物流消失了,而资金流的控制节点少于信息流,实践可操作性更强。为此,要在买方通过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付款环节,植入计算机程序,自动扣缴税款入库。这种自动扣缴模式,忽略对交易内容信息的监控,免除普通税务人员的人工干预,可极大地简化征管工作,且基本不损害交易者的隐私权。总之,通过在资金支付环节自动扣税,可以形成一个税制简单、征管效率高、征收成本低、完全自动化的新型电子商务课税模式。
参考文献:
[1]陈雪。数字产品研究综述[j].天中学刊,2007(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湖北 十堰 442002)
摘 要:随着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日常的生活产品逐渐数字化,国内居民的生活方式逐渐发生变化,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数字化的生活模式。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居民逐渐被排除在新的社会生活模式之外,出现了“数字歧视”现象,并逐渐形成新的“数字弱势群体”。文章结合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行为学、统计学和相关的分析方法和理论工具对数字弱势现象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数字化;数字歧视;弱势群体;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1.004
*基金项目: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41052502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项目编号:SJ201479)
作者简介:张贝贝(199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级本科生;周林(199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2级本科生;严龙茂(196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汽车经济和企业金融方向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5-04-16
信息化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拥有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存在差距。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必要加强在该领域的研究。
1 相关概念界定
数字歧视,指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在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在铺天盖地的信息产品的席卷之下,数字化逐渐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显著特征,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信息产品的参与,从而慢慢形成了一种数字化的生活模式。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科技进步给人类带来的便利,有很多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无法使用甚至是接触到新型的数字化产品,便被排除在新的生活模式之外,也慢慢的与大众脱离。久而久之,适应信息化生活的人和那些排除在新生活模式之外的人之间就形成了巨大的差距,直观上看来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就叫做数字歧视。
数字弱势群体,指的就是在上述数字歧视现象中处于劣势地位的那一群人。他们在生活中接触不到有形的电子化产品,更享受不到各种无形的信息产品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所以,在享受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成果,和体验新的生活模式方便,他们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我们把处于这样的不平等地位的人,统称为数字弱势群体。
“数字歧视”和“数字弱势群体”是两个比较新颖的词汇,也是笔者文章的创新之处,希望以上解释能给读者在阅读中带来便利。
2 湖北省弱势群体的“数字歧视”现象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此次调查分析基于被调查者已经遭受到了数字歧视,并由此设计问卷进行研究调查出现国民数字化歧视的原因,通过对影响因素的分析,增进国民对此种现象的认识,引起广大的居民的重视,更好地享受现在的数字化生活。
本章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法、数据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并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可信度分析和主成分分析,找出影响数字歧视的关键因素。
(1)问卷调查法。笔者为了研究这一现象,笔者在十堰、黄石、随州、襄阳、宜昌、武汉等13个县市发放《数字化歧视现状调查》问卷资料共计1 500份,回收后有效问卷为1 379,通过各地区对问卷的作答来了解“数字歧视人群”在普通人群中的比例,并了解数字化在居民中的应用深度及服务深度。
(2)数据分析法。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实地调研得出的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信度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方面的处理,从实证的角度研究各变量的关系,构建分析模型。
(3)理论分析法。以调研的结果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从整体上综合研究以得出导致“数字歧视”的关键因素,并进行经济解释。
(4)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文献资料进行研究,了解国内外有关数字化歧视的有关描述及观点,然后对湖北省的“数字歧视”现象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获得更可靠的文字信息。
2.2 研究设计
2.2.1 问卷设计
此次调查分析,笔者选定的主题是数字化歧视,首先假定在现行社会中确实存在数字歧视现象,有部分人群遭受到了数字歧视,通过搜索各种相关资料区别出“数字化弱势人群”并研究影响数字化歧视的各项因素,设计调查问卷。
问卷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数字化歧视的判定问题,通过对题目的回答来判断调查对象是否为受数字歧视者,并以此为标准来筛选有效问卷,保证问卷的可靠性和调查数据的可信度;第二部分为数字化歧视影响因素重要性评价,利用李克特量表,将每项因素按照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和非常重要五种程度来判定每项因素对于该问题的重要性。第三部分是个人信息,反映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情况。
2.2.2 数据收集与分析思路
调查分析是基于对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襄阳市、随州市、黄石市和宜昌市共13个县市进行抽样调查,其中农村和市(县)调查者居多。抽样调查的对象涉及到了各个年龄段和各种不同职业的普通人群,主要针对18岁以上的成年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共发放了1 5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 379份,有效率高达92%,通过SPSS软件分析可信度达到了98.5%。
3 数据分析
3.1 信度分析
使用SPSS软件对所有根据问卷得出的数据进行可靠性检验, Cronbach's Alpha的信度系数为0.986,大于0.9,问卷的可信度很高,即这批问卷和基于这份问卷得出的数据是可靠的,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次数据的处理结果是比较可信的。
3.2 描述性分析
表1反映了在1 379个被调查者中,有49.7%的人使用传统渠道,如电视、报纸、收音机、人口相传等形式获取信息,有50.3%通过新型的网络媒体获取信息。由于此次问卷调查的目的在于找出产生数字歧视的原因,而衡量这些潜在影响因素的指标由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五个构成一个完整的衡量体系,所以,在这里把前面的这两个衡量指标去掉,因为它们表示被它们表示的变量不是影响因素。此处只统计后三个衡量指标,统计结果如下:
基于五个衡量程度分析得出结果,并截取了上面一部分的代表性数据,在问卷设计中的说明,衡量程度中“一般”的代码为2,“重要”的代码为3,“完全不重要”的代码为4。而表2是经过处理的结果,以性别为例,我们把认为性别完全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完全重要的所有选项加权平均,根据后面的结果可以回归到之前的假设定义。靠近3和4表示是重要或完全重要的,被它们所描述的变量对数字歧视很可能存在影响或影响很大,具体到这张表,“个人观念”和“经济发展程度”很接近3,而“网络普及程度”接近4,表明了这三个因子是造成数字歧视的重要原因,并且,人们对某一因素的选的越多,表明人们认为这一因素的确产生了数字歧视,其相应的高频率和百分比也进一步佐证了笔者的这一判断。
3.3 因子分析
KMO值介于0和1之间,它的测度值越大(即接近0.1),表明变量间的共同因子越多,研究数据越适合用因子分析。由表3可知,KMO值为0.938,表示非常适合进行因素分析。
Bartlett的球形检验的目的是检验相关矩阵是否为单位矩阵,如果是单位矩阵,则认为因子模型不合适。由上表可知,Bartlett的球形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37529.654,自由度为78,同时,概率值sig.为0.000<0.01,达到了显著水平,说明其适合做因子分析。
由表4可得,第一大栏为各成份的序号,共有13个变量。
第二大栏为初始特征值,共由三栏构成:特征值、解释方差和累计解释方差。合计栏为各成份的特征值,此处固定提取3个因子,因此软件提取了3个因子。累计解释方差栏为各因子方差占总方差百分比的累计百分比。如在解释方差栏中,第一和第二成份的方差百分比分别为87.429%、3.961%,累计百分比这栏中,第一成分的累计百分比仍然为87.429%,第二成份的累计百分比为91.390%,即为87.429%、3.961%的和。
第三大栏为因子提取的结果,未旋转解释的方差。第二大栏里固定提取的因子的特征值提出来,单独列在第三大栏,并且按照特征值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列,所以第一个公因子的解释方差最大。
第四大栏为旋转后解释的方差。与第三大栏相比有所改变,旋转前的特征值从11.366到0.315,从旋转前最大特征值与最小特征值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到相对集中,特征值从4.197到3.914。
由表5可得,提取的三个因子中,在第一因子中,排在前3位的因素是性别、收入、数字化产品更新速度,从均值来看,收入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一因子命名为“收入因子”。
在第二因子中,排在前4位的是经济发展程度、个人观念、学历、政府重视程度,从均值来看,经济发展程度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二因子命名为“经济发展因子”。
在第三因子中,排在前3位的是网络普及程度、年龄、家庭环境,从均值来看,网络普及程度是影响数字歧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将第三因子命名为“网络普及因子”。
由此可见,影响数字歧视的的主要因素有:网络普及程度、经济发展程度、收入状况。
4 分析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的主要结论
本报告从数字化产品及服务的应用情况出发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得出造成数字歧视的主要影响因素,并依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造成数字歧视影响因素有很多,通过利用SPSS统计应用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最后得出造成数字歧视的关键性因素主要有网络普及程度、经济发展程度、收入状况。
第二,对于数字歧视问题的解决,应该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从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个人四个角度进行改革和深思。
4.2 数字歧视的主要应对措施
4.2.1 政府层面的应对措施
(1)政府应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网络信息普及程度的发展。通过研究国内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信息发展不均衡,发现关键在于信息技术应用所依托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差距。因此,首先要解决农村由于资金不足而缺乏信息化发展设备的问题。要想提高农民的信息工具普及率,就要提高计算机的普及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居民的硬、软件设备。
(2)要缩小及跨越数字歧视,必须坚持教育先行基本国策。国家应持续加大在基础教育方面的投入,同时也应加大对于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教育的投入,对社会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大力进化教育。为弱势群体阶层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全民的信息技术水平和素养,使其掌握信息技术使用的基本技能,从而为缩小以至跨越数字歧视提供智力支持。
(3)政府应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社会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数字化信息意识。国大多数人的信息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信息和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了解得较少,捕捉信息的能力较差,因此要努力提高他们的信息意识,促使他们了解信息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可采取各种大众传媒、各类信息机构和其它多样化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
(4)采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运作”的运作模式。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规模小无力独立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可以采取国家设立普遍接入基金和国家财政的两种形式。
4.2.2 企业层面的应对措施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组织,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在减轻“数字歧视”的过程中发挥长效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寻找到迎合企业自身利益的出发点。消减“数字歧视”有利于新型数字化产品的推广和普及,从而扩大企业的盈利。因此,企业应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
(1)在产品推广过程中,采取适当刺激措施。很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对数字化产品并不敏感,这些数字产品在他们的生活中并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人们对产品没有了解的欲望,就会缺乏购买的欲望。因此商家为使这类人群成为消费群体,可以采取一些刺激措施,调动此类人群对于产品的积极性。
(2)加强产品安全性宣传,建立安全保障、赔付体系。对于未使用过或很少使用数字化产品的人来说,不愿使用它们的原因可能集中于以下几点:一是不会操作;二是操作程序复杂;三是对产品的安全性保持怀疑。其中,消费者对于数字产品安全性的怀疑应引起开发商、商家重视。因此运营商应加强产品安全性得宣传,建立安全保障、赔付体系,可以以实际赔付事例赢得消费者信任,树立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信心。
4.2.3 社区层面的应对措施
社区可以组建“数字产品科普室”,“老年人专用电脑室”等社区信息中心。征集义工、提供场所,在征得社区住户支持的前提下可筹集一定资金,为老年人组建“数字产品科普室”,“老年人专用电脑室”等,并安排时间为社区中的老年人们普及数字产品的使用方法,组织老年人进行学习,另可组织相关比赛活动以调动老年人积极性。而对于义工,社区也可采取适当鼓励政策,如与附近学校联合,让学生为老年人普及知识,学校和社区对参与活动的学生给予奖励等。
4.2.4 个人层面的应对措施
就个人层面而言,数字歧视者更重要的是转变自己对数字化的观念,了解数字时代的特征,努力去接受新型数字产品和软件;另一方面,未受数字歧视的个人可能更有优势、更有意愿去尝试和接受新型产品,他们在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时,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帮助身边的数字歧视者更好地融入数字化生活中,脱离出数字歧视群体,从而促进信息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沐贤斌.数字鸿沟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硕士论文[D].合肥:安徽大学,2010.
2 西桂权.我国数字鸿沟与经济鸿沟之间的关系.博士论文[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3.
关键词:数字出版;经济特质;启示
以互联网、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迅速普及,使出版业的生产模式、产品形态、传播渠道出现深刻变化,网络与数字化阅读成为人们重要的媒介消费方式之一,出版业正经历一个快速转型期。数字出版不仅是当今传媒业的新兴领域,而且也是传播学界关注的热点。就数字出版经济研究来说,当前从经济学视角对数字出版传播的特征和规律进行分析的研究还较少,对诸如数字革命是否改变了出版经济的基本规则等关键性问题的研究较为匮乏。数字出版具有明显的创新特质、外部经济性、边际效益递增特征和复合经济效应,这些特征对传统理论框架有所突破,将为传媒经济理论注入新的内容。
一、数字出版经济中存在激励创新以追求竞争优势的特殊机制
当前数字出版业成为世界出版产业变革的“前沿阵地”。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全球范围内网络出版的图书销售额将超过传统出版的图书①。随着网络及手机普及率的持续提升,中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前景被普遍看好。有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中国网络出版的销售额将占到出版产业的50%;到2030年,90%的图书都将出版网络版本②。
然而,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的最大难题并不在于资金和技术问题,而在于能否把握数字出版的特质,探索发现其规律,勇于创新,进而建立起相应的商业模式。一种有效的经营模式才是一个企业或整个产业获取经济利益、赢得市场优势的制胜法宝。当前在世界范围内,数字出版行业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还有待继续探索、创新。
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中创造性地提出并阐释了“创新理论”。熊彼特认为,创新(Innovation)不仅是新的,还要能带来利润;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是一种均衡被打破的过程③。经济学家弗里曼也认为,创新就是新产品(思想)或新工艺的首次成功的商业化④。因此,创新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它是技术与市场交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强烈的商业利益驱动趋向。按照以上观点,所谓技术创新,其实质是通过新的技术运用向市场提供新的、能带来利润的产品或服务。
网络经济、数字经济是一种创新型经济,创新机制是促使数字经济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在这种经济环境中,企业将新技术、新创意、新思想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或实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从而锁定消费群体,通过路径依赖赢取一定时期内的竞争优势,实现占据市场优势地位的目的。但另一方面,继起的创新又使持久的垄断永不可能出现。因此,在数字出版经济中不创新则亡,企业若不持续创新将难以为继,企业的竞争优势需要持续的创新来维系,而创新局面则依靠竞争来推进。
启示一:数字出版的发展贵在创新,不应因循、拘泥于固定模式。
新媒体的发展贵在创新,而创新没有固定模式甚至要求打破既定模式,所谓模式,多是出于研究、教学需要而进行的事后总结。中国出版业的数字化并非始自近年,而是已循着“印刷革命电子出版网络出版复合出版”的历程发展了数十年,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按照模式化的思维和方法来指导实践,不是画地为牢就是错失良机。例如,我国长期依据载体模式来划分出版业务,便出现了这样的局面:音像产品萎缩音像出版社就完蛋,电子出版物被盗版电子出版社活不长,网络出版没有载体出版社没法干,复合出版跨越载体出版社在观望,数字出版日渐成为非出版机构的施展舞台⑤。出版界应形成这样的意识:即使数字出版形成了一些范式,也仍会不断变化,因为数字出版的本质与核心就是革新原有出版业态。
二、数字出版经济中边际效益递增规律的作用范围扩大
所谓边际效益递增规律,即在经济投入产出系统中,随着投入的增加而边际产出(边际效益)呈递增趋势。传统经济形态中,当物质生产尚未达到一定经济规模时,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也是存在的。而在新兴的网络经济、数字经济中,信息资源具有可再生性和重复使用特性,它的成本不随使用量的增加而成比例增加;从信息产品或服务的特点看,信息产品的沉淀(固定)成本高、复制成本低,这使得边际成本趋向于零,而信息产品的共享程度越高、流行程度越广,其价值就越大,从而形成销售规模报酬。信息资源和信息商品的上述特征,使边际效益递增规律在数字出版经济中的作用范围更为宽广,即由于数字环境下交易边际成本递减趋势的存在和数字信息价值的累积增值及传递效应,使数字出版的边际收益呈现规模递增趋势。
当然,在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形态中,并非只有边际效益递增规律,当信息产品生产遇到技术方面等问题时也会出现边际效益递减甚至为零或负的现象。新的经济形态所改变的主要是边际效益递增或递减规律发挥作用的范围。
启示二:在技术研发及内容资源的版权洽谈、加工整合等数字出版的前期环节需加大投入,给予这些环节的活动主体以足够的发展空间。
目前,许多IT企业看好数字出版市场,不同程度地介入其中,成为数字内容资源的加工商、技术供应商和服务商:有的深层介入数字出版产业链核心环节,有的为传统出版机构提供数字出版平台,或为出版机构开展相关网络服务。而中国传统出版业已经在出版流程的多数环节实现了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一些出版机构的数字化进程更是走在前列,少数先行者已从中尝到甜头。如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旗下的易文网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出版业务,E-book的收费阅读和“工具书在线”是其中的亮点;高等教育出版社建立的内容管理系统,将各种出版资源进行系统化管理,实现资源的社内共享和继续利用,同时内容的结构化为在线信息服务提供了良好基础。从政府层面来看,中华字库工程、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中华古籍全书数字化出版工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等数字化出版工程正稳步推进,从中可见中国政府对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数字出版经济具有非常明显的网络外部性
数字出版的外部经济性来源于网络的组织系统性、数字信息流的交互性和信息基础设施的长期垄断性。反映信息网络具有外部效应的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 Law)适用于数字出版经济。梅特卡夫法则得名于计算机以太网的发明人梅特卡夫,这一法则表明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它概括了网络的效益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呈指数增加这一基本价值定律,即经济学所称的“网络效应”或“网络外部性”。
互联网为人类的出版活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和商务平台。在一个网络出版平台上,用户可以按照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传播信息,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使信息得以在更大范围的用户之间传递和共享,这不仅增加了信息本身的价值,而且提高了所有网络用户的效用,进而实现网络出版平台的各种潜在价值,提升网络平台的总效用。这种网络外部性在数字开放存取出版、博客和网络阅读社区等多种数字出版传播形式中均有体现。因此,梅特卡夫法则也适用于网络条件下的出版经济活动。梅特卡夫法则从一个方面说明数字出版传播的边际成本是递减的:虽然数字出版的技术平台搭建、数字出版产品前期研发的固定投入较大,但每新增一个用户的成本,并不需要新的基础设施投入,而且可以均摊原有投资成本,消费者越多,相对成本就越低。
启示三:信息资源版权构成数字出版产业的核心价值体系;保障数字出版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实现著作权人利益、信息传播以及公众利益的平衡。
在数字媒介社会中,知识、信息共享程度的提升,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现代社会制度强调效率和公平的结合,在“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矛盾之间需要寻找到平衡点。版权,是出版界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但目前数字版权体系的发展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新环境下数字版权制度发展的滞后,将直接导致数字出版内容的缺失,从根本上阻碍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数字出版技术领域,各企业之间缺少沟通与协作,技术资源无法通过有效竞合实现优化提升,而数字版权制度的发展也没有与数字技术的发展保持同步,导致某些技术厂商成为多种角色的承担者,既是数据制作商、技术开发商,同时也是内容整合商及销售商,这样既增加了企业各项成本,也不利于企业自身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更不利于数字出版产业整体发展。完善数字出版行业规则和数字版权制度、健全基于数字版权的著作权委托组织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四、数字出版经济中存在反映优劣势强烈反差的马太效应
所谓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t),简言之,即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马太效应得名于《新约全书·马太福音》中的一句话:“因为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数字出版经济是以数字化信息流为核心,信息流组织与支配商流、资金流、物流、技术流、人才流的新兴出版经济形态。而在信息流产生的活动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显现,就会不断加强且自行强化,出现滚动的累积效应。因此,在数字出版经济发展过程的部分阶段,极易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甚至还可能发生强者统赢、胜者通吃的现象。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后来者很难抢占先行者的市场份额。
尽管前文提到数字出版经济中存在着激励市场主体创新的特殊机制,但创新意味着“创造性的破坏”,意味着颠覆已有的均衡格局。而另一方面,对于最早的创新者而言,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对于源头创新、高端创新和力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在网络环境下,一旦某一领域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格局,反映优劣势强烈反差的马太效应将在市场中发挥作用。就数字出版行业而言,如果数字出版机构在技术条件、收费模式等方面的问题都得以解决,并形成成熟的消费市场,那么消费者将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阅读方式和消费习惯。而要让一个稳定的消费群体改变较长时间形成的消费习惯,重新适应一套新的阅读方式和消费习惯,则需要一个为时较长的过程。例如,由于一些出版机构的数字出版产品或业务项目在推行初期是免费的,现在出现一个令出版界头疼的难题:如何让读者愿意为这些数字出版产品或服务付费。这正是互联网环境下“耍猴经济”所形容的一种境况,当“耍猴”表演在进行时,观看者人头攒动,热情颇高,但当表演结束、开始收钱时,不少观众迅速散去。
启示四:内容资源正向数字出版领域的少数优势企业高度集中;数字出版企业惟有尽快建立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才能在市场上长久立足。
国内外数字出版业发展格局可印证这一趋势。当前,亚马逊和苹果公司在国际数字出版领域具有领军者的地位。而在发达的信息技术支持下,欧美传统出版机构则率先涉足数字出版领域,在世界范围内,施普林格出版集团(Springer Group)、里德·爱思唯尔集团(Reed Elsevier)、汤姆森集团(The Thomson Corporation)等以其庞大的传统出版资源为基础,对资源重新加工和整合,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平台,发展数字出版业务,占据数字出版领域的优势地位。同时,谷歌(Google)、维基百科(Wikipedia)等新媒体平台也加入数字出版的行列,重新布局数字资源市场,给数字出版行业增添了更多变数。目前中国出版业总体市场和大部分细分市场是一种垄断竞争市场,即竞争程度较大而垄断程度相对较小的一种市场结构类型。中国传统出版业的市场集中度低于西方国家出版业,但中国数字出版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目前,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正在稳步转型的大型出版机构专注于“整合内容”,方正阿帕比、书生公司等技术商采取“追逐内容”的策略,红袖、起点中文等原创网站则注重“积累内容”,内容资源正加速向少数优势企业集中。海量内容资源是数字出版行业实现规模生产的首要前提,在完成资源集中后,对数字内容的整合、组织、挖掘能力及内容传播模式和服务能力将成为决定数字出版机构成败的关键。因此,数字出版机构需尽快建立差异化的商业模式,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长久立足。
(吴赟,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2CTQ015)、浙江省社科规划“之年社科学者”课题(编号:11ZJQN050YB)、新闻出版总署重点科研项目(编号:C-8-1)的成果之一。
注释:
①
②陈丹.出版业迎来数字时代 商业模式有待探索[N].中国改革报,2008-05-06.
Joseph A. Schumpeter.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Inquiry into Profits, Capital, Credit, Interest, and the Business Cycle[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4.
③
Joseph A. Schumpeter.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Inquiry into Profits, Capital, Credit, Interest, and the Business Cycle[M].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4.
[关键词]数字保存 经济属性 数字保存价值 数字资源 长期保存
属性是指对象的特征或性质。数字保存的经济属性是指作为一种产品,数字保存应该具有的经济特征,包括数字保存所属的经济产品的归类(公共产品?还是私有产品?)以及影响该类经济产品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的因素。对数字保存的经济属性进行解析,旨在从经济学视角系统地、多维度地研究数字保存的基本性质,有助于实现数字保存的经济可持续性,进而为实现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提供科学的经济支撑理论与方法。
1 数字保存的基本经济属性:供给与需求
从图书情报学角度,没有对数字资源的保存就不可有用户的访问。但从经济学角度,没有对数字资源使用的需求,就不可能有保存服务的供给。
多年来,从理论上,数字保存服务的供给直是一个研究热点,但对数字保存的需求探讨甚少。从实践上,对数字保存的供给投入甚多,数字保存的基础设施(包括技术、组织以及相关政策等层面)建设迅速发展,各类数字保存项目纷纷上马,信息资源数字化如火如荼,但与此同时,对数字保存的需求因素(尤其是K期需求因素)涉猎较少,众多保存项目人都集中在短期效应。
影响数字保存的供给与需求的凶素有三: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保存决策者的保存动机、数字保存利益相关方承担的保存职责。
1.1 保存价值
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难以用货币衡量。经济学上,价值被定义为受益,数字资源的保村价值是用户对其访问和使用所获得的受益,比如增加知识、获得娱乐、帮助解决问题等。
用户需求决定保存价值。每个用户群体对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有着比较一致的看法,学术界比较认川学术论文电子版的长期保存价值,但对学术交流的新型式(如博客、无印刷版的预印本等)的长期保存价值缺乏认可。从保存者角度,需求也可能来自对未来的预测,比如保存因特网上网站以备未来之用。从用户角度,需求具有发散性,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会有所差别,甚至迥然不同。需求的发散性导致不太可能存在一个广泛认同的数字资源保存的选择标准,对数字资源的保存选择是数字资源保存价值的一种体现,选择标准的制定意味着在有限的保存资源内区别对待不同的数字资源。用户需求的差异性、预测性和发散性构成了数字保存的挑战之一,需求的清晰界定应该是构建可持续数字保存系统的基础和前提。
保存价值的计量来自于用户使用数字资源的受益。由于用户的受益会随着时间的延伸有所变化,所以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也受时间因素的影响。基于这种影响,数字保存的时限一般设置两种:其一是局限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周期(一般5―10年),该周期之后,保存的数字资源被遗弃,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更准确的数字资源,这种情况在自然科学中应用较多;其二是不设时限,在音乐、文学、濒临灭绝的语言素材、考古发现、地震记录以及历史资料等数字资源的保存中应用较多。
在有些情况下,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可以用负面受益来表示。这里的负面受益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指如果数字资源没有保存,未来需求时就需重新生产,这会产生生产成本;其二是指如果无法再次生产出这些数字资源的话,将导致永久性无法使用,此时的保存价值可以用减少无法接受的损失风险来衡量。
1.2 保存动机
保存动机并不意味着数字资源的保存者必须拥有必要的保存资源才能实施长期保存,相反,保存动机可以激发保存者寻求所需的保存资源以实施保存项目,并致力于长期保存过程的经济可持续性。当数字保存涉及保存者自身利益时,就会产生强烈的保存动机。当数字资源的创建者同时又是主要用户群体和数字资源拥有者时,数字资源的拥有者既有保存动机,又有保存权力,此时的保存动机处于最佳状态。
保存动机的缺失通常有两种情况:其一是保存动机缺乏,比如以营利为目的的保存者在保存成本高于保存收入时;其二是保存动机的错位,比如出现在数字保存的受益群体(因此他们有保存动机)与处于保存位置(因为拥有或控制数字资源)但缺乏保存动机的团体之间的错位。
保存动机可能会出现动态现象。例如,在自然科学领域,当出现新的数字资源时,对原先数字资源的保存动机就会降低甚至消失。再比如,数字电影或数字音乐在特定时间段中提供理想的娱乐价值,所获收入至少可以支撑对这些数字资源的保存,但当收入不能支付保存成本时,对这些数字资源的保存动机就可能会变化。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图书馆(未来需求的代表者)从公共利益出发可能具有保存动机,但没有权力实施保存,这时就需要将数字资源从没有保存动机者手中拯救出来。
保存动机常常依赖于数字资源产权的清晰界定,而这种界定在数字资源领域中常受产权法的困扰。目前的产权法针对传统信息资源而设计,对数字资源的应用非常有限,针对数字资源的产权法还需一个制定和发展过程。没有责任机构愿意保存缺少产权或未得到产权许可的数字资源。图书馆作为未来用户的代表,可以保存传统文献,产权法赋予其复制的权力,但对于数字资源(常常以许可方式获得使用权)则没有该项权力。
1.3 保存职责
数字保存的有效实施不仅受保存动机的影响,而且还取决于数字保存利益相关方(包括数字资源的生产者、拥有者、保存者、用户等)承担职责的清晰界定。有很多方法可用来分派保存职责,而且分派方式很自然,比如,在高等教育领域,大学支持学者从事研究,同时也支持图书馆保存这些研究成果,供后人访问。保存职责有时受保存意愿(比如,来自于保存资金捐助者的保存意愿)的影响,对于那些有保存意愿的接收者,其所承担的保存职责可能要受保存意愿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保存职责可能不再是自然分派了,保存资金的获得者不得不遵循捐助者的保存意愿,否则将有失去保存资金的风险。
保存职责受保存资源配置影响。有时即使具备保存动机和保存资金,保存者也可能会缺乏必需的保存能力来对有价值的数字资源实施长期保存,此时委托给专业的数字保存系统(如荷兰国家图书馆的e-dep-ot)可能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因为这些系统具备较强的保存能力、丰富的保存经验、专业化的保存人力资源以及成熟的保存组织,甚至较低的保存费用,数字保存的资源配置可能更加合理,在此种情况下,数字保存参与者的职责必将做出相应调整。
2 数字保存的核心经济属性
2.1 数字保存的派生需求属性
派生需求(1erived demand)是指对一种产品(常常
是中间产品)的需求是从对另一种产品(常常是最终产品)的需求派生来的,如对轮胎的需求派生自对汽车运输的需求。针对数字资源,社会关心的是未来对其访问和利用的可能性,长期保存则产生这种可能。数字资源反映的足过去的历史状态,数字资源的丢失意味着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将丧失对其再利用的可能性。所以,对数字保存的需求派生自用户对数字资源的未来访问和利用的需求。
不同的派生需求表现出的市场机制可能不同。根据经济学原理,有的派生需求可以通过市场来获得很好的供给,但有的则很困难。数字保存这种派生需求属于第二种情况,非赢利机构和公共机构在提供这种派牛需求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原因在于对数字资源的访问和利用需求只有到未来方能充分呈现,而数字保存必须现在实施,否则未来将不可能为数子访问与利用的需求提供供给,这样就导致了对数字保存这个不可知价值的投资回报缺乏市场动机。从经济学角度看,当市场无法为社会利益的需求提供供给时,公共机构的介入成为必然,尤其是公共产品。针对数字保存这・派生需求,当市场失灵时,常用的做法是图书馆等公共机构承担起提供这一需求的社会职责。
因为数字保存是一种派生需求,所以数字保存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在于数字资源的现实价值以及未来的预期价值。
2.2 数字保存对象的价值递减属性
一般来讲,数字保存的对象可视为数字资源。在长期保存过程中,如果不对数字资源进行有效维护,其质量会降低,数量也会减少。因此,任何保存的数字资源可以视为随着时间推移,其价值呈递减状态。数字资源的价值递减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简单的物理贬值,表现为存贮介质的退化,导致数字对象的改变;其二是知识和逻辑方面,影响物理上完整的数字对象的用户可理解性,常表现在文件格式的过时和不兼容。
软硬件的退化导致的技术过时对数字保存对象的价值是一种永恒的威胁。应用于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的文件格式的不兼容性会影响数字保存对象的可阅读性,文件格式的详细记录对数字保存对象未来的可理解性至关重要,格式记录文档应该是数字保存对象完整性的有机组成部分,文件格式越复杂,数字对象的生产成本、在数字保存系统中的存档成本以及长期保存的保存成本都会增加。
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的选择与其保存价值紧密相关。数字资源价值的关键特征识别以及保存这些关键特征的技术选择对数字资源的保存至关重要。对一些数字资源,采用数字迁移比较合适,但对于外观对其使用价值非常重要的数字资源,数字仿真应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减少数字资源存储介质的物理退化以及数字对象可理解性的损失会增加保存成本,但是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用户未来对数字资源的有效访问和使用将面临挑战。
因为数字保存对象具有价值递减性,为了减缓这个递减进程以及最大限度地维持其长期保存的价值,就必须对其进行持续性投资。
2.3 数字保存对象的非排斥性消费属性
作为一种经济产品,用户对数字保存对象的消费是一种非排斥性消费(non-rival in consunption)。一旦到web服务器上,如果不采取技术限制措施,数字保存对象可同时供众多用户并发消费,并且相互之间对同一数字保存对象的并发消费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从经济学角度,数字资源的非排斥性消费具有上述三个基本特征。
・边际成本微乎其微。在数字保存系统中,用户数量的增加几乎不会导致系统运营成本的上升,这与传统信息资源保存系统有着本质区别。传统信息资源的消费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用户阅读传统介质图书就否定了其他用户同时阅读同一本网书的可能性。对于数字资源保存系统而言,并发用户太多也有可能会导致访问阻塞或系统性能下降,同时也会出现些许的边际成本(如管理成本的上升);为了满足更多用户的访问,有时也会要求系统容量增加、硬件更新、软件或算法的完善与改变等,这些会导致固定成本的上升,但从一般意义上讲,数字资源访问使用的边际成本共少。由于非排斥性消费的产品难以通过市场杠杆有效地组织生产和销售,所以,从生产者和保存者角度,数字资源容易被复制的特征就要求任何生产和保存的市场模型必须提供防止非授权复制的机制。
・“搭便车”问题(free-rider problem)。在经济学中,“搭便车”问题(也即“免费享受”问题)是指一些人需要某种产品(一般是公共产品),但事先宜称自己并无需要,在别人付出代价去取得后,他们就可不劳而获地享受成果。数字资源作为一种经济产品,其他非排斥性消费特征对用户产生巨大受益性,对一个用户有用的数字资源可能会使很多用户都受益,科学研究的成果以数字资源方式传播和共享会更具效率。在非排斥性消费模式下,很多用户(无论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也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会感兴趣于有价值的数字资源,但必须有人投资对其进行长期保存,而用户最理想的消费模式则是别人付出了所需的费用,自己采取“拿来主义”,由此产生了“搭便车”问题。
・对数字资源访问的收费模式从经济角度是缺乏效率的(inemcient)。这里的效率是指配置效率(al-locative effciency),在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做了能带来最大可能性的满足程度的利用。在数字保存系统中,解决“搭便车”问题的常用方法是设计一个可持续的经济模型用来收取数字资源的访问费用,但这种方法的运行结果从经济角度是缺乏效率的。对于收取访问费用的数字保存系统(基于系统构建运行的固定成本和长期保存的可变成本),那些期望从访问数字资源获益的用户,由于支付不起或不想支付所要求的访问费用,尽管数字保存系统为其提供访问的边际成本可能为零,但该用户还是被拒绝。因此,对于非排斥性消费的数字资源来说,任何排除消费者的访问行为都是缺乏效率的,这是因为,用户对数字资源的访问所获得的受益和价值可能远远超过允许用户访问的成本(因为边际成本几乎为零)。
2.4 数字保存的路径依赖属性
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y)反映了历史对现在和将来发展的影响。路径依赖意味着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而现在的选择又将影响未来的选择。
在整个数字资源的生命周期中,数字保存是一个基于时间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数字资源的当前保存活动将直接影响对其未来的利用能力、成本和质量。这种当前保存与未来利用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过去的保存活动能够改变这种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也常常会对未来的数字保存行为产生影响。在经济学中,基于上述关系的数字保存决策是一种路径依赖性决策。
数字保存的路径依赖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数字保存的关键节点。数字资源生命周期中一般都存在一些关键节点,在这些节点上,数字保存的脆弱性最大,也最易出问题,其保存活动的选择对未来
的保存路径影响最大。这些节点主要有:①数字资源生产阶段。在该节点上,要对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在实施数字转换与放弃数字转换之间做出决定。②数字保存系统的运营成本大于受益时。在该节点上,要决定是完善和转变运营方式,继续运营,还是将数字资源移交给其他数字保存系统而自己停止运营。③数字资源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在该节点上,要决定与数字资源的新的所有者达成协议从而继续保存,还是放弃数字资源的保存。④数字保存相关方的利益发生变化时,无论什么保存环境,数字保存均涉及三个关键利益相关方,即用户(数字资源的需求者,也是受益者)、数字资源的拥有者和数字资源的保存者。在一个数字保存系统运营的经济模型中,当这三个相关方的利益分配合理,各得其所时,他们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方可达到最好的协调,此时系统运营状态最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方利益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利益分配的分歧,系统运营就会产生麻烦甚至困难。数字保存关键节点的时间表达一般应基于一个概念框架,比如数字资源生命周期模型,并且应以模糊形式来表示,比如现在与将来,或生命周期的阶段等。
・数字保存的不可逆转性。不可逆转性是数字保存面临的最具挑战性问题之一,其基本表现有二:一是在保存过程中,一旦数字资源丢失,可能会导致永远丢失,无法重新恢复;二是当元数据的内容和描述元数据方案的文档丢失时,可能会导致即使保存再好的数字资源也丧失了可用性。
报告给出了互联网贡献的惊人数字预测:预计2013年至2025年,互联网将帮助中国提升GDP增长率0.3-1.0个百分点。这相当于每年4万亿元到14万亿元人民币的年GDP总量。当然,互联网最主要的贡献还不在于GDP贡献,而是报告所提的转型。报告指出:“互联网不仅可以成为未来几年中国经济的新引擎之一,更加重要的是,它还将改变经济增长的模式。”遗憾的是,报告对“更加重要”的转型语焉不详。我想在此补充一下。
中国经济的转型,主要是从增长的数量,转向增长的质量。由于统计的原因,增长的质量很难在GDP中反映出来。因为标准经济学把经济视为同质的,GDP只反映量的差异,而不反映质的差异。而质量却是质的差异性,质的量(也就是质的差异性的程度)很难表现。新经济增长理论的前沿探讨中,有垂直说与平行说两种理论来表现质的差异性。垂直说(熊彼特内生增长论)以“质量阶梯”表现质的差异性,平行说(代表性消费者理论)以产品多样性表现质的差异性。二者共同的特点都是认为质的变化,指向提高附加值,表现为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议价能力。
如果说产业化改变的主要是量上的差异性,在数量(GDP)上不断做大;服务化改变的则主要是质上的差异性,在利润(价位)上不断做强。或者在同一产品中,表现为通过创新,不断迈上质量阶梯;或者在产品多样化中,通过定制不断增加品种,广泛满足差异化需求。
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转型”的变动方向所在。互联网在这方面的贡献,在于它能够促进整体经济的服务化,提高经济增长与发展的质量,提高经济附加值,推动中国从GDP“做大”,向附加值“做强”,从质量上“做优”转型。
中国的数字化转型可能带来双重的宏观经济贡献,其产业化方向的贡献,主要表现在GDP增长上,包括数字化产业(如互联网产业)的产值贡献,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化)的产值贡献等;由GDP的增长,直接增加就业;其服务化方向的贡献,则主要表现为服务业比重的提高(包括各行各业服务附加值的提高),以及在GDP增长减速条件下提高就业。我们近年出现的新情况正是如此。电子商务为先锋的服务业发展对此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使GDP增速连年下降的同时,就业还能连年上升。对这一点,麦肯锡报告并没有指出来,需要更专业的经济学研究来进行数字挖掘和解释。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经济学特征 经济结构
在电子商务中,许多产品是数字产品,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生产性软件、电子图书、音像制品及信息、服务等。这些产品有区别于传统商品与服务的许多特征,生产数字产品的企业所遵循的规律也不同于传统企业,呈现出许多电子商务新的经济学特征,这些特征也必将对经济结构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数字产品就是信息内容基于数字格式的交换物。数字产品既可通过载体以物理方式运送,也可通过因特网以电子方式运送。
一、生产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应遵循的规律
在要素投入方面遵循边际成本递减规律。一般工业企业的成本曲线呈U字型,产量超过一个适度规模以后,随着产量的继续增加,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开始上升。而数字产品在理论上可允许无限多的人同时共享,可以零成本复制,平均固定成本随产品数量的增多呈下降趋势,平均可变成本与边际成本相同趋于零。
价值的不确定性在于企业生产数字产品的原始成本是固定的,但由于其边际成本趋向于零,销售数量的不确定性及对不同消费者效用大小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价格的不确定性。边际效用递增性是指信息与财富在边际效用上恰好具有相反的性质,即一个人拥有的信息越多,每增加一条信息对这个人的效用就越大。
二、电子商务新的经济学特征
由电子商务而派生出的新经济特征与以往的经济形态大相径庭,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主要体现为如下经济学规律:摩尔定律、梅特卡夫法则、马太效应、边际报酬递增规律等。
1.摩尔定律:摩尔定律是网络信息技术功能价格比的变化规律,它揭示了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增长和持续变革的根源。按此定律,计算机硅芯片的功能每18个月翻一番,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摩尔定律反映了信息技术产品的性能价格比,揭示了信息技术产业高速增长的动力源泉。该定律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依然发挥作用,并在今后会持续发挥作用。计算机性能的不断改进与价格的快速下降导致了人类计算成本的显著下降。
2.梅特卡夫法则:根据梅特卡夫法则,网络价值等于网络结点数的平方,或网络价值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呈指数增加。信息网络的扩张效应受梅特卡夫法则支配,或者说梅特卡夫法则反映了信息网络扩张效应。互联网用户大约每半年翻一番,互联网的通信量大约每100天翻一番,这种爆炸性增长必然会带来网络效益的迅速增长。
3.马太效应:新经济是以信息流组织与支配商品(包括货物和服务)流、资金流、技术流、人力流的经济。在信息活动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就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滚动的积累效果,即所谓的马太效应。
4.边际报酬递增规律: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资源成了新经济中的主要资源,这种资源是可再生和重复使用的,具有无排他性,它的成本不随使用量的增加而成比例增加。 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工业经济中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存在的条件,出现了要素边际报酬递增规律。在社会经济的投入产出系统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要素投入的持续增加,其边际报酬(即边际产出效益)呈递增的趋势。
三、电子商务新特征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市场是一种对稀缺资源进行分配的有效机制。然而,今天有大量的商务活动是发生在大的等级制企业组织的内部。当交易成本很高时,商人就会创立企业,这种企业用一套等级制的监督和控制系统来代替在市场上的交易协商活动。尽管创立和维护一个监督和控制系统的成本可能会很高,但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成本低于交易成本。
经济学家奥立弗?威廉姆森把科斯的理论推广了一步。他认为,那些生产工艺复杂、采用流水线作业的行业倾向于有更多的等级制企业,最终更容易实现垂直一体化管理。企业界的生产和管理创新大大提高了等级制监督活动的效率。流水线和其他大批量生产技术可以把复杂的工作分解成小的、易于监督的步骤。计算机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上级管理者监督和控制其下属具体活动的能力。高层经理使用的一些直接绩效测量技术甚至比一线监工的监督更加有效。
从工业革命到现在,随着监督手段的日益普及,企业垂直一体化的规模和层次都在不断地增加。然而,在一些大型企业里,监督系统不能适应企业规模的扩大。由于企业的整体经济可行性取决于它有效地监督各级企业业务活动的能力,问题就出现了。这些企业只好采用分权管理,让不同的业务单位像独立的企业那样运作,它们彼此之间按市场模式协商交易,而不像同一企业不同部门那样进行交易。这些分权化的方法只是简单地回归到高效的市场机制,这种机制在企业垂直化之前是行之有效的。
企业和个人采用电子商务可以改善信息的流动、协调不同活动、降低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通过降低收集潜在买主和卖主信息的成本、增加潜在市场参与者数量,电子商务可以转移很多企业对垂直一体化的注意力。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处理订单时,用电子商务可以降低销售询价、提供报价和确定存货等活动的处理成本。正如电子商务可以增加卖主的销售机会一样,它也给买主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企业在采购时利用电子商务可以找到新的供应商和贸易伙伴。利用WWW可以高效地传递报价和交易条款,提高了企业间信息交换的速度和准确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成本。 虽然现在还不清楚电子商务的广泛采用是否会使等级制组织回归到它们以前的基于市场的结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电子商务的广泛采用会对经济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1.在市场模式方面。很多企业和战略业务单位都是在介于市场型和等级制两种经济结构之间的中间模式下运行的,这种中间模式就是网络型。在这种网络经济结构下,不同的企业根据共同的目标建立长期的稳定关系,以协调它们的战略、资源和技术组合。这种网络型的组织特别适合于信息密集的高技术行业。电子商务可以使这种主要依赖信息共享的网络更容易建设和维护。一些研究者认为,商务活动的这种网络组织形式在未来将占据主导地位。
2.在市场竞争方面。一家企业在网上做的广告可以把企业的促销信息传递到世界各地的潜在顾客的手中。企业也可以通过电子商务送达在地理上极为分散,而需求非常狭小的目标市场。因特网和WWW在创造虚拟社区方面特别有效,这些虚拟社区可以成为企业理想的目标市场。虚拟社区是指具有共同兴趣的人的集合,但这种集合不是发生在现实世界,而是出现在因特网上。电子商务企业实时生产,零库存销售及差别规模经济的运营模式,打破了大型企业的垄断地位。虚拟企业的出现和贸易环境的改变也削弱了中小企业的进入壁垒,从而增强了市场的竞争机制。在梅特卡夫法则的作用下,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品价格不断向成本降低,在达到价格底线后便不再下降。它在这一水平的停留最终导致价格失去导向作用,市场中更多依赖的是非价格竞争。
3.在资源配置方面。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市场效率,资源配置将趋向最优状态。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经济运行方式中各环节的比重。经济运行的中心环节呈现出逐渐从生产和流通向设计和消费转移的趋势。传统商务体制下形成的资源配置结构,必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发生重大转变,朝着信息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转变。
4.在产业结构方面。第三产业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比重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服务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逐渐增加。同时,行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电子行业以及与电子产品制造业有关的行业将会取得高速的增长,其他行业的发展相对缓慢。
5.在国际经济结构方面。影响将在多个层面上产生:一是促进国际经济的一体化,各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连接度会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国国民经济结构将在国际经济结构的整体构架下按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分布,由国际经济结构决定各国的国内经济结构。
参考文献:
[1]姚学礼 刘秋丽: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讨[J].安阳大学学报, 2007,(02)
关键词:数字经济市场变革企业发展
一、数字经济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潮流趋势
(一)数字经济概念及特征概览
数字经济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1995年,加拿大的商业策略大师唐泰普斯科特出版题为《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间的希望和危险》的著作。在书中泰普斯科特详细论述了互联网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他也因此被认为是第一个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尽管人们逐步认识到数字经济对经济的意义,但长期以来对数字经济并没有给出统一的定义。2017年杭州G20峰会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对数字经济做出权威定义。该倡议提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ICT)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这一定义的界定,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是数字经济兴起的基础,同时也是数字经济良好运转的重要保障;其次,数字经济具有智慧性、创造性和高附加值的特征;再次,数字经济是新行业、新形式创新与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并举的经济形式。
(二)互联网应用普及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技术发明的动力与国际格局的变化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联网技术正是在国际格局的变化之下诞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进入冷战时期,美国和前苏联为争夺世界霸主地位,展开军备竞赛。美国基于军事安全需要,提出建立分布联合的军事指挥方案:即为防止单个军事指挥点被破坏而导致军事指挥的中断,建立多个分散的军事指挥点,同时各个军事指挥点能够互相联通,以提高军事安全度,避免战略风险。于是,将这一构思交由ARPA(美国高级研究计划署)展开研究。1968年,拉里罗伯茨(LarryRoberts)在其研究报告《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中提出张华博士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欧洲研究系北京102488)中图分类号:F015文献标识码:A了实现计算机互相联结的方案。根据这个方案,各个分布的节点既可以独立运转,节点之间又能够信息交换。美国根据这份研究报告建立了应用于国防部的“高级研究计划网”。这就是著名的阿帕网。1969年,阿帕网正式投入应用。阿帕网的诞生被看作是互联网的起源。尽管阿帕网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军事、国防的需要,但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飞跃,使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当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现状为例,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8年的报告:截至2017年12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7.72亿人,应用普及率达55.8%。这一普及率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51.7%)4.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46.7%)9.1个百分点。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普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泛的技术能力和消费基础,为社会向数字经济转型创造可能性。
(三)数字经济影响经济社会的方式
作为以创新为驱动力,技术与各个部门相结合的经济形式,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发挥着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影响。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数字经济能够为人们提供更多获取经济信息的渠道,促进提高经济效率。互联网连接与沟通特征,使人们能够更加便利的交流,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阻隔。通过使用互联网浏览信息、收发电子邮件、开展社交、休闲娱乐,人们能够准确把握经济脉络,保持对实时资讯的敏感度。其次,数字经济能够实现交易模式多样化,为经济发展创造新的机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等应用得到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式不断涌现,为经济、生活带来便利,同时创造更多的商机。最后,数字经济通过激励探索,为实现技术的价值助力,带动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融合,如互联网+农业、物联网及智能制造等等融合方式的应用,开拓智慧型社会的发展方式,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谋福利。
二、数字经济是对传统经济的变革
(一)市场力量对比发生变化
在传统经济中,厂家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居于主导地位。消费者从已有商品中进行选择,相对厂家来说,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在数字经济中,情况则有所不同。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消费者的作用和影响力变得重要,不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自身需要,更能参与到生产过程中。首先,消费者能够在消费之前,通过社交网络和网络评价等渠道充分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选择能够满足需要的目标商品;其次,在消费中,消费者能够通过网络与生产者进行沟通与洽谈,使定制化、个性化成为潮流和趋势;最后,消费者能够将使用体验通过更多渠道反馈给生产者或分享给其他消费者,将商品信息、使用价值及效用进一步推广。在数字经济中,消费者是生产灵感的来源、生产设计的参与者和产品宣传的推广者。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消费者能够参与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主动性。
(二)市场格局发生改变
经济形势犹如为市场主体提供表演的舞台。市场主体融入其中,在经济浪潮的变迁中拼搏、壮大,同时促进经济格局的形成、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式,带动市场主体调整、改进,推动市场格局的变化。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加开放、自由的市场氛围,因此市场的进入壁垒在降低,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加均等的参与机会。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与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产业价值链,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数字技术的应用,使传统经济中流线型的产业价值链向矩阵型产业价值链升级,促进整个行业效率的提升。
(三)数字商品形成促进交易模式改变
信息是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具有与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同等意义的作用。在互联网中,信息以“0”和“1”形式的数字进行表达、存储和传输。基于信息技术使得如在线音乐、视频、体育节目、网络直播等数字表现形式的产品构成数字经济中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颖、时效和创新的数字商品对交易模式产生影响。不同于传统商品,数字商品具有可复制、可传递、可重复消费的特征。这些特征使得数字经济突破传统经济的购买-消费模式,即支付费用获得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模式成为可能。在数字经济中,体验-支付-消费三环节的体验式消费模式成为交易模式的主要形式,即厂商向消费者提供部分的数字产品免费试听、试用,消费者对满足自身需要的商品及周边产品支付以获取所有权或使用权模式。
(四)数字技能成为社会要求
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对人们进行生产与实践的技能提出新的要求。人们需要掌握更多满足现代科技要求的技能,才能适应各种变革所带来的挑战。一方面,数字经济既是创造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对原有经济形态的革新。经济中交易规则和运转方式发生转变,职业类型也将随之发生更迭和转换。只有具备数字技能才能更好适应职业发展的变化。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已向经济、社会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推广、渗透,提升在庞杂的信息中获取、辨别和利用资讯的能力,避免形成与他人之间的数字鸿沟,是找到通往未来的钥匙,开启人们在数字经济中发展之路的有效途径。数字经济数字技能成为人们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具备更多的数字技能,才能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
三、数字经济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数字经济给企业带来的机遇
1.激发经济增长动力,提供市场活力。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动荡波及全球,传统经济陷入长期的低迷状态。与传统经济不同,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实现快速的增长,呈现出繁荣景象。数字经济正在从政策、投资和需求等方面为经济转型提供动力,使企业获得宝贵的发展机遇期。首先,政策支持为企业的创新、创造提供宽松的环境。作为蓬勃兴起的经济形式,数字经济展现良好的发展前景,各国将数字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制定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政府制定激励政策,构建鼓励创新开拓的市场环境,能够给企业更大的前行动力。其次,数字经济建设带动投资的活跃,增加市场活力。在数字经济的建设中,各项基础设施和前沿技术如宽带高速网络、5G技术等的研发与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数字经济的预期收益将带动投资的增加,促进资本流动,为市场的繁荣增加活力。最后,更优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增长。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时间更加碎片化,对消费的形式和效率提出新的要求。数字经济的快速、便捷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带动消费的增长。电子商务、电子竞技等新型的消费、娱乐、休闲模式的需求正在实现突破性的发展。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消费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待开拓领域。2.打破界限,提供更大的空间。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时空的阻隔,使全球化进一步深化,世界联结成为更大的市场。经济交流更加密切,经贸往来更加易行,这将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互联网作为开放的平台,跨境贸易变得更加便利、企业面对更具有吸引力的发展前景。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技术,消费者通过搜索、点击鼠标便可畅享全球市场的商品和服务。这种消费习惯的变化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所面对的市场不再囿于某地区,而是全球性的市场,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另一方面,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商品,填补市场空白,开发新的市场。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往往从大众化的观点出发向市场提供商品,这导致个性化、小众化的需求难以满足。数字经济中,企业能够更加精准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满足消费者的喜好,获得宝贵的市场份额。3.技术应用提高企业的效能。企业在保持持续的规划、运转和调整中实现既定的目标,获得收益和成长。数字经济的出现,为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遇。通过现代技术的革新,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智能化、科学化、现代化。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促进企业提高效率。首先,企业能够实现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公方式,移动办公、异地办公等方式可以使企业能够大力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其次,组织结构变化使企业信息的送达和回馈通路畅通。在数字经济下,企业的组织结构正在由金字塔型向扁平化转变,这样能够避免层级繁复造成的信息失真和扭曲,使企业信息传递的清晰度有所提高。最后,各环节之间衔接流畅,能够使企业降低沟通与协调的管理成本。
(二)数字经济给企业带来的挑战
1.面临向数字经济转型的阵痛。得益于新技术的应用,数字经济能够更加精准地提供服务。这对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也使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加变幻莫测。作为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分水岭,数字经济正在成为“破”与“立”更替和变换的推手。一方面,传统企业面临被淘汰、被替代的风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够提供甚至优于传统经济中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这使传统企业面临艰巨的挑战。从当前来看,传统实体商超正呈现出消费额大幅下降的态势,从长远来看咨询业、信息服务业等相关服务性企业也都存在被淘汰的风险。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跨界、融合的特点加剧竞争格局的变化,使之更加复杂化。与传统经济企业往往在相关领域探索拓展不同,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如百度、谷歌等原互联网企业开发地图、导航、无人驾驶等新领域、新应用,使数字经济的竞争更加白热化。2.复杂的信息环境影响企业战略制定和信息反馈。市场发展瞬息万变,风险与机遇并存。企业唯有通过更好地了解信息、判断环境的变化,来规避风险把握机遇。数字经济中,信息传递速度加快,范围扩大使信息环境变得更加神秘,这对企业的反应能力、辨别能力和信息可获得能力都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负面信息传播速度更加快,对企业形象的树立与维护提出新的要求。不同于传统渠道的一点对多点式信息传播模式,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具有多点、多角度、多维度联结的特点,使负面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影响范围远超从前。这对企业的应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其次,虚假、失真的信息干扰,降低经济环境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在数字经济中,开放的互联网环境由多种信息构成,这其中也充斥着大量的失真、不实的信息。信息的扭曲与失真不仅不利于企业分析经营环境,更有甚者会导致企业制定错误的战略。最后,信息获取迟滞,导致错失发展机遇。企业进行前瞻性的战略规划与决策,是以全面搜索和判断信息为基础,立足于未来为发展制定的方向。只有充分了解经济社会信息,才能更加准确地制定战略。市场机遇稍纵即逝,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掌握信息,存在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3.权力与义务调整与改变。数字经济中,企业角色变得更加多样化,从原来单纯的产品生产者和提供者向服务提供者、平台的搭建者和信息收集和保管的守护者转变。这不仅是对企业运营能力和关注焦点的考验,更是对企业承担责任和义务提出全新要求。一方面,商品和服务提供内容和类型的转变,需要企业担负起监管和维护的责任。在互联网中,网络平台需要对产品的合法化、健康化和符合公序良俗进行监督和管理。这在平台经济中具有最突出的表现。作为新型的交易形式,企业作为平台的搭建者和维护者,为交易双方提供经济交易的桥梁。尽管平台企业不是最终商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但是对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监管和维护责任。这对企业任务和角色的调整和转换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企业需要肩负尽职保管信息、确保存储和使用安全的责任。在数字经济中,信息具有宝贵的价值,是人们能够享受便利的基础。与此同时,庞杂的信息中具有海量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不当流出会给消费者带来风险,甚至造成损失。因此,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对企业提出新的要求。企业需要对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保护和维护,确保企业所掌握信息不泄露、不滥用和被不当获取。
四、新环境下企业建设的应对之策
(一)提高技术应用的能力
首先,扩大技术应用,提高办公效率。通过新技术的使用帮助企业进行各业务单元的协调与管理,提高成本控制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其次,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宣传推广手段的现代化。互联网提供了更好的交流媒介,拉近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企业应当更好地使用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应用,直接与消费者沟通和交流,更好地了解消费需求变化,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最后,增强企业的信息获取、分析与反应的速度与能力。市场竞争中,充分、完备的信息有利于企业科学地制定发展战略,确定发展方向。企业应当通过正式渠道获取官方信息,剔除杂音和干扰,为企业的战略制定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
(二)提高互联网应用的安全系数
首先,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一方面,企业可以将信息采取分级管理机制统一管理,既将企业的信息分为:宣传信息/公开信息、保密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等级。对企业人员与外界进行联系时可以了解、使用的信息等级和内容具有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另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保密意识的教育和监督。通过提高人员网络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意识与能力,从信息的源头进行安全性把控,避免在网络使用过程中信息的不当外泄。其次,企业应当加强网络接入设备安全性能的维护与监测。一方面,对需要接入互联网的设备安装杀毒软件、设置防火墙。通过对设备安全措施的管理、维护和监测,确保网络接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良好。另一方面,设置专门的设备维护、监测与保障人员,及时发现网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异常情况进行修改与更正。从设备设置和应用维护两个方面入手识别和干预接入设备的非法入侵,增加网络使用安全性。最后,企业应当加强网络运营环境的净化。尽管互联网环境是复杂的,企业难以进行把握和控制,但是可以通过网络区分和访问控制,提高网络的安全程度。企业可以严格区分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的建设、规划和使用权限。根据业务的需要和要求规范网络访问的范围,对于机密的、核心的部分划分为内部网络,对需要经常外界联系的部分划分为外部网络。通过技术手段在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建立安全的隔离机制。同时,严格限制内部网络的访问权限,禁止移动存储介质在内部网络的读取功能。通过网络隔离和访问权限控制,打造更加安全干净的网络使用空间。
(三)竞争优势的重塑
在传统经济中企业在长期经营和发展中形成特色和优势,具有相对成熟的客户群体。这使得企业进入相对稳定的生存和成长时期。当今数字经济条件下,发展环境、消费习惯和产品需求都在发生变化,传统经济中企业的优势难以满足竞争的需要。裹足不前将使企业已有的优势消失殆尽,最终导致企业的失败,因此企业需要主动变革,塑造数字经济中新的竞争优势。善用技术手段,能够使企业适应数字经济的需要,为自身变革助力。一方面,企业应当调整组织架构,实现职能的优化和组合。在组织结构上应当基于互联网思维剔除陈旧的机构、组合重复机构,通过结构重组,提高企业的反应速度和运行效率。对传统生产部门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使之更加符合数字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企业应当以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提品的功能。通过建立网络化产品生态系统,实现产品覆盖的集成化,提高消费忠诚度。
1 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建设机制
在整个艺术系统中艺术传播占据一定的地位和相应的作用,它在艺术生产转变为艺术消费这一循环互动的过程中担负着中介的角色。艺术产品为艺术进行传播的关键要素,其是艺术产物中凝聚着艺术社会及经济价值的产物。艺术产品在投入当下这一经济市场时,就转变为相应的文化商品,且其自身具有使用价值及价值两重商品属性。艺术产物的价值在相应的传播中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形成价格,经过交换来实现其价值。基于分工方式的不同,艺术行业同其他产业一样,为了可以继续扩大再生产就应该将相应的产品销售出去,从而换回相应的资金,以便购买所需的相关生活原料及艺术原料,最终实现艺术的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若艺术产品销售不出去,那么艺术家肯定会面临一定的生存危机。绘画家凡高便是个活灵活现的例子。
基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得出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结构及生成起点是通过相应的艺术传播或者是营销方式以最大程度来实现艺术的社会及经济价值,从而为艺术的再生产及扩大创造相应的条件,并最大限度地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也就是说一个有价值的、理性的艺术传播应该有下面这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实现艺术产品的扩大再生产;第二,让消费者对于艺术的审美需求得到相应的满足。
依据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来看,数字艺术传播的机构及组织以艺术消费者的基本需求为导向,在以往的原子艺术传播过程中受到一定压制的经济效益已经高调登场。从而这种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就较彻底地将原子艺术以往的那种轻经济效益重社会效益的传播德性消除。
2 数字艺术传播的德性本身的相应特征
2.1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低成本性特征
从整体上来看,艺术的传播需依赖于相应的艺术媒介。所谓的艺术媒介是指相应的传媒介质,伴随大众传播的到来,其中的艺术传播机构以一种社会分工的形式从艺术生产过程中逐渐分离出来,并很快地变成艺术进行传播时的通道,为艺术产品进行广泛传播的相关传媒媒介。如,影视艺术作品中出现的色调、画面、声音等,绘画作品中出现的光影、色彩、线条等,音乐作品中出现的节奏、旋律、乐音等,及文学作品中的出现的语法及文字等。其中,相关的质料媒介一般是指承载、显现艺术符号的相应的物质性材料。
在以往的原子艺术系统中,一般情况下传媒介质是对实体文本媒介进行相应的传播,也就是说传播是依附于物质性材料上(质料媒介上)的一种形式媒介。这种文本媒介一般具有体积、重量的等相应的物理实体。如,要对一部文学作品进行传播时,就需出版社或者是杂志社或者是报社等相关的印刷传播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印刷,之后出厂运输,最终通过报摊、书店等一些设施性的传播机构将其出售流通,这一过程下来所消耗的成本较大,不及现在的数字艺术传播。
2.2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自由准入性特征
从本质上说数字艺术为人本主义的艺术。对于普通的网民来说,它在文化素养、技术及成本等各方面进行参与的门槛都比较低。在这一过程中,一般网民的话语权受到历史性的张扬和尊重,这不仅表明普通大众可成为艺术产品的主体,而且还表明数字艺术传播不是单纯地依赖于原子艺术传播的相应机构及组织等方面的局限。想传播自己创作的数字艺术作品,不管这种数字艺术是照片、文章,还是自己录的小视频、动画短片等,均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比价喜欢的贴吧、网站或者论坛等对其进行相应的传播。在对其进行传播的过程中所依靠的贴吧、网站或者是论坛等传播平台对于数字艺术作品是以一种零门槛形式的准入点让其自由进入,也就是说不需要自己一定是有艺术修养的艺术家,也不需做出质量为艺术作品中的上乘。
2.3 数字艺术传播德性中的传播主体身份多元性特征
艺术消费、艺术传播及艺术生产为艺术作品运营中互相独立的环节。且这三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犹如物理学中电路串联的线性关系。基于这种现象的出现,若艺术传播这一环节受到相应的阻碍,就会中断整个串联的电路。在新型的数字艺术体制基础上,数字媒介用较强的、发达的科技作为其依托,有效的把消费、传播、生产相互凝聚为高速运转的过程,这三个环节的界限在艺术产业链上变得比较模糊,并且相互交叉重合。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表现在传播主体身份及地位发生的重大变化,同时传播主体的身份出现多元化现象,并且在艺术进行传播互动过程中有效的实现艺术传播主体身份多元化的相互置换。艺术传播主体多元化特性使艺术传播渠道相应的出现多元化。原子艺术系统内以艺术分工形式而出现的专业化艺术传播机构,如,网易、搜狐、淘宝、优酷等。但在以市场为主体的竞争中它以独特的竞争形式出现,常常用契合广泛人们的需求对艺术传播的内容也就是艺术产品进行相应的改造、加工、筛选等,如,百度及优酷视频等传播电视剧的网站,它们比较热衷于购买当下热播电视剧的版权之后对其进行网络传播等。
关键词:电子商务会计;确认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运动与科学技术的进步,会计也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特别是电子技术的发展、网络经济的出现、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会计核算手段也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全面机械化、电子化和网络化。
一、电子商务会计的概念
关于电子商务会计的概念,学术界探讨极少,至今没有明确的解释。庄明来教授认为“所谓的电子商务会计,是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完整的会计反映,包括电子商务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电子商务会计立足于实际运作的电子商务活动,但它又必须有一整套理论框架作为其基础。它既要对完全电子商务加以核算,也要对不完全电子商务进行核算。”
二、电子商务会计对传统会计确认的冲击及其确认方式
会计确认在手工会计中并非新的话题。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在原有经济业务基础上,出现了很多新型业务,比如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在线采购和销售商品、在线提供和接受劳务、在线支付或收取款项等。在电子商务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成本、新的产品形式―数字化产品的确认、电子商务收入的确认面临一些难题。本文仅对其中电子原始凭证、数字化商品、网站建设成本等确认的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一)会计电子原始凭证的确认
会计确认即通过会计账户要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确认其对应的会计要素,同时,确认各该经济业务要在何时进入所对应的会计账户之中。在将经济业务转化为会计账户之际,首先涉及的是各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认定。
1.会计电子原始凭证对传统会计确认方式的冲击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审计依据、税务稽查的书面证明。会计主体发生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在会计凭证中详细记录该项经济业务的内容,为明确经济责任,记录人员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并签章,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
(1)电子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确认
一切企业单位,在办理各种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电子商务过程所产生的凭证必然是电子形式的凭证,不再是传统的纸质凭证,这类凭证由于其是会计处理的数据源,故其确认也就显得十分重要。《电子签名法》中的数据电文应当已经包括了电子的原始凭证,因而电子签名的会计原始凭证合法性自然应当被承认。但是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中并未提及电子原始会计凭证,这就给电子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确认带来困难。
(2)电子原始凭证的真实性确认
随着信息新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书签名已被新的数字认证手段代替。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数据的确认标记应当是电子签名,对于电子原始凭证中的电子签名,由于其处于肉眼看不到的网络之中,数据的认定远比手工会计中的纸质数据认定困难。
2.会计电子原始凭证确认策略
由于《会计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主要法律规范,因此我国应当尽快修订《会计法》,确认电子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尽快研究电子发票等重要的会计原始凭证,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认其合法、有效性。
在会计工作中及时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最新方法。实践证明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的确认,是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主要的一种技术手段考虑到了我国的传统印章使用的习惯与高科技技术的融合,就是采用电子印章。
(二)数字化产品的会计确认
数字化产品指的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一种产品,包括实体商品的电子形式,如计算机软件、多媒体产品、专业数据库以及电子出版物等。
1.数字化产品对传统会计确认方式的冲击
首先,数字化产品是一种技术性资产,在一个以生产和经营数字化产品为主的企业,销售数字产品是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开发的目的是通过出售而取得收益,数字产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企业在数字产品的开发上是排斥他人的,为了自己的数字化产品能够占领市场,企业通常会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其能够具有优势以区别其他企业的产品,其研究开发支出可以合理、可靠计量。
其次,用于出售的数字化产品不应当作为存货确认。从特征上看,数字化产品与传统的存货在功能上具有类似之处。数字化产品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与物质产品制造企业生产和销售有形产品一样。但从另一方面看,又不具备存货的特点,因为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三类有形资产。而数字化产品是无形的,数字化产品不需有形仓库保存,一次性开发或再次开发成功后就可以投入销售,而且可以不断复制再销售;可以说产品的生产过程是虚拟的,它的成本构成和收益大小也具有不确定性。
再次,用于出售的数字化产品不应当作为无形资产确认。虽然数字化产品符合无形资产的部分特征,但是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生产经营,即利用无形资产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他人或为了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虽然传统无形资产也可以通过销售实现收益,但这并不是它获取超额收益的主要方式。数字化产品的开发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出售收入。
2.数字化产品的会计确认设想
刘良惠学者认为“数字化产品既不同于有形产品,又有别于传统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但它又确实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一项资源,应该确认为一项资产。根据其特殊性,应该单独设立‘数字资产’项目,将数字化产品确认为‘数字资产’。至此,资产这一会计要素就应分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数字资产三大类,有形资产又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两类。”对增设“数字资产”项目,笔者非常赞同,但对于哪些应确认为“数字资产”,则有不同的观点。本文提出建议:
(1)增设“研究开发支出―网站开发成本”
在资产项下增设“研究开发支出―数字商品开发成本”。数字化产品研究开发过程的支出,首先作为该项目确认。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
外购并自用的数字化产品的取得成本应当于取得时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阶段支出(除硬件设备外)于研究开发成功时,如果数字化产品为企业自用,并预期能够产生收入,应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并按预期使用期限摊销。研究开发结束,申请专利权的有关费用,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
(3)增设“数字资产”
在资产项下增设“数字资产”。如果数字化产品用于出售,则应于数字化产品研究开发完毕时确认为“数字资产”,并按预期可使用期限结转成本。开发成功出售交付他人时,作为收入实现确认。
外购的数字化产品,于采购完毕时作为该项目确认,并按预期可使用期限结转成本。出售交付他人时,作为收入实现确认。
(4)确认为固定资产
为数字化产品服务的硬件产品,确认为固定资产
(5)确认为费用
在外购或开发数字化产品之前的计划、调研阶段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研究开发失败,不准备继续研究开发的,其已发生的支出,也确认为费用。
(三)电子商务收入的确认
对于电子商务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在线实现商品销售收入,或是在线实现服务收入,都面临着确认问题,即何时将所确认的经济业务进入会计账户。
1.电子商务收入对传统会计确认方式的冲击
存在电子商务收入的确认难题在于,电子商务尤其是数字化产品的电子商务是新生事物,时间较短,会计规范滞后。如我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并未涉及电子商务的内容。
确认难题之一,在线销售数字化产品收入究竟是销售商品的收入还是使用费收入。当有形商品可转化为数字商品时,网络使得销售收入和使用费收入之间的区别变得不确定。当有形商品被数字化并通过电子商务网络进行电子化传送,买方出售的仅是商品的使用权,而自已仍然保留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收入似可视为使用费。但有些数字化商品如电子版图书仅仅是实物的代替品,这些支付也可以看作是销售收入。但有些人则认为,由于版权仍为转让者所有,故支付应当视为费用。由于受让者有权为了运作而在其业务范围内复制多份拷贝,故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得又可视作商品销售收入。
确认难题之二,数字化产品的收入与费用如何实现配比。对于电子商务时代,数字化产品的前期研究开发费用过大,而陆续的生产成本很小,这一原则的适用性变得有些牵强。技术高速发展所带来受益期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进步所造成意想不到的淘汰,都使得收入和费用配比这一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变得不确定。这种变化,致使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成本费用的期间分割及配比假定显得缺乏一种严谨实在的基础,表现出某种随意性和人为性。
确认难题之三,在线销售数字化产品何时确认收入实现。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销售商品收入予以确认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这些规定对于传统交易的规定非常明晰,但没有涉及电子交易。
2.电子商务收入的确认策略
针对以上难题,会计理论界应当进行深入讨论,以指导会计实践。目前对上述收入的处理,会计实务界处理很随意,多是根据自身判断处理。因此,我国应当尽快将电子商务的收入,尤其是数字商品的收入处理纳入会计规范,以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正具有可比性。
首先,对于第一难题,在线销售数字化产品(包括实体产品的电子形式)其收入应当确定为销售商品的收入。原因在于,销售传统商品时,也仅是商品本身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转移,其商品商标品牌的所有权和生产该商品的权利并未随之转移。电子形式销售数字化产品,具有与销售传统商品同样的特征,客户支付费用即可得到所购数字化产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客户可以对所购数字化产品进行处置(包括复制多份拷贝,但也有产品不允许复制),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
其次,对于难题二,数字化产品销售可以相对配比。对于传统商品销售,其收入与支出也并不可能实现全部合理、准确配比,只是按照会计法规操作,实现比较准确、合理的配比。在电子商务时代,对于外购数字化产品再销售,其外购的金额与销售所实现的收入很容易实现配比。对于自创数字化产品用于销售的配比,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其前期研究开发过程为数字化产品生产过程,其发生费用即为生产产品的成本,作为研究开发支出(类似传统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可以扩展生产成本的内容,因为数字化产品生产情况较特殊,应增加研究开发成本)确认。并预测数字化产品的收益期限,定期摊销进入成本,实现收入、支出相对配比。
再次,对于难题三,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实现。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实现原则和配比原则。现代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购销合同、服务合同、原始凭证已基本消失,传统中会计核算的签字、盖章、复核、出入仓库等控制制度和措施已大大减弱。取而代之的证明交易已发生或者货款已收到的是电子原始凭证,如电子发货单、收货单、电子发票、电子银行支付凭证等,为确保其真实,电子原始凭证需要电子签名。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证形式只是由纸质变为电子,其内容、性质、作用并未改变,因而完全可以根据电子凭证确认收入实现。比如开出发货单,交付商品时确认为收入实现。
结语
电子商务给会计理论的冲击是全方位的。会计环境的急剧变化动摇了会计假设;信息用户对会计信息的新需求对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确认的范围、标准和计量的方法带来了挑战。电。本文对这些内容作了初步性的分析研究,但不够深入、透彻,有待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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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乃荣.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的全方位创新[J].会计之友,2004.12:79-80.
[3]庄明来.电子商务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280.
[4]刘潇潇.论会计与电子商务[J].市场周刊,2005.2:116-117.
早在20世纪初期,“免费”的商业模式就十分盛行。例如剃须刀厂商通过免费派送剃须刀具,从后续销售刀片盈利,就形成了典型的捆绑销售模式;早期的电视节目也是免费向观众播放的,通过第三方——广告商预付的广告费来盈利。诸如此类的免费商业模式数不胜数,可见“免费”的商业模式来并非一个新生事物,而是不断的改变其模式形式来呈现。20世纪末的互联网革命诞生了互联网经济,随之而来的商业形式的改变则是以数字时代的“免费”商业模式踏上了历史的舞台。
MSN、腾讯、电子邮箱、306软件、维基百科等免费网络工具或网络服务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的行为方式:利用互联网可以收看免费的电影以及下载海量歌曲,而不用为此付费;相对于传统电信及邮局邮件而言,实时的网络通话及电子邮件因为其几乎免费的成本和使用的便捷性改变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大量的门户网站和专业类细分网站向我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信息资源。免费似乎改变了人们数千年来的等价交换法则,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它愈来愈成为免费经济的代名词。传统教科书中关于资源稀缺性的研究在这个到处充斥着免费产品的“富裕”时代似乎变得不再重要。2004年提出“长尾”理论的经济学家克里斯安德森惊叹:“这个世界太疯狂,全世界都在发送免费的午餐”[1]。
一、“免费”商业模式的理论基础
免费信息产品之所以在互联网经济中大行其道,其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经济有别于传统经济的经济形态。荷兰学者AMowshowitz(1997)认为:网络产品在网络平台上的每一道加工工序均能增加它的交易价格。初始定价为零的产品可以看出基础产品,通过在基础产品上再次开发或者升级,会逐步的提升产品的最终价格[2]。Jean Tirole(1988)认为免费和收费产品的捆绑销售的方式是一种价格歧视和市场圈定行为,厂商通过捆绑销售,提高了消费者的支付意愿、获得比一般销售更高的规模效应,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3]。Carl Shapiro和Hal Varrina(1999)在著名的《信息规则》(Informations Rule)一书中阐述了厂商以不同的价格提供不同版本的产品采用的版本化差别定价原则,其关键是通过不同版本的差别化定价来识别不同差别的需求,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该书同时也阐述了由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新型商业战略——互联网竞争中的标准战略。这种商业模式中的“标准”扩大了网络外部性,减少了不确定性及消费者的注意力锁定,并通过互联网中免费信息产品的推广,迅速占领市场,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战略“标准”[4]。
于春晖、钮继新(2003)分析了信息产品市场中广泛运用差别定价的条件,并介绍了版本划分和捆绑销售等差别定价模式在网络信息产品市场的应用[5]。王峰娟研究了软件产品差别定价的四种形式:个人化定价、群体定价、地区定价和版本定价,从而发掘数字产品成本及价格的关系特征[6]。付力力(2003)运用经济学模型分析了信息产品的版本划分和定价决策。当信息产品具有网络效应时,通过免费派送信息产品的低端版本,以扩大其网络价值成为信息供应商的一项基本策略[7]。徐水尚(2007)认为互联网存在网络效应,在互联网经济中,信息产品或服务伴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其效益才会逐步增加,从而产生规模效应[8]。
在现有研究中,关于信息产品的定价及互联网经济特征的研究对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对于这些定价方法的探索主要集中在策略性方面,并没有深入研究免费商业模式的深刻原因,对互联网经济的特征研究也不够深入。因此,本文以研究免费信息产品的形成机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了信息产品的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决定互联网采用免费商业模式的原因,并力图建立一个科学的信息产品定价的分析框架,以解释随互联网时展而产生的这种新型的免费商业模式。
二、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原因分析
(一)数字产品的成本特征使“免费”商业模式成为可能
数字产品不同于传统产品的特征,它具有特殊的成本结构。生产第一份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研发和创造成本,但是一旦这份产品创造成功,传播和复制的成本极低[9]。以在线音乐为例,在数字复制品和P2P传输方式的推动下,音乐发行的实际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在微软开发WINDOWS操作系统的过程中,WIND95的第一张光盘实际研发费用就花费了2.5亿美元,而在其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拷贝第二张和第三张却只要几美分。由于数字产品一般通过网络分销,几乎不花任何的分销成本,因此,数字产品具有较大的高固定成本和极低的边际成本特征。
此外,生产数字产品的固定成本主要是沉淀成本,即一旦产品没有研发成功或者研发以后没能大规模推向市场,那么这份产品就不会创造任何利润,并导致严重亏损[10]。以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在企业产品具有大量固定成本而边际成本相对较小的时候,该企业只有通过大量的后期产品生产及销售,以获得规模效应,从而赚取利润。对于这类产品而言,由于后续生产的边际成本远远小于初始生产开发的固定成本,所以产品的数量越大,其平均成本则越小。在销售价格至少大于边际成本的情况下,随着销量的增加,总利润会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正是这种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生产关系体现了互联网时代数字产品生产的基本特征。
与传统产品的销售和消费模式相比,消费者或者受众在接受数字产品和服务时所花费的成本很低,产品的运输成本、储存成本以及废旧产品的处理成本几乎都下降为零。消费者需要花费只是搜寻成本、以及学习使用成本,而这两项成本对于大多数数字产品而言也是很低的。随着以谷歌、百度、雅虎等搜索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搜索成本将会不断下降,网络用户可以准确而便捷的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数字产品。正是基于互联网数字产品的这种生产及消费成本的特征,使得互联网数字产品的制造商往往选择前文所述的“免费”商业模式来销售商品,以期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通过大量低边际成本的后续商品销售来实现前期投入的回收,并最终获得收益的最大化。
(二)“免费”的商业模式是“注意力”经济时代的宠儿
Michael H.Goldhaber(1997)最早提出“注意力经济”的概念,他在《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s)一文中指出,“注意力经济”是指如何更有效地配置企业现有的资源,以最低成本去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通过培养其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的未来无形资产,即经营消费者的注意力[11]。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以及同质化的产品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大量过剩的。消费者去寻找这些信息或产品就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以便建立对所需商品的了解和信任,而消费者的这种时间和精力的耗费随着信息的泛滥而不断增加。因此,相对于过剩的信息,消费者的注意力开始变得十分稀缺,从而使得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成为了互联网经济的显著特征。特别是当数字产品极低的边际成本使得传统的定价策略在数字产品市场上失效时,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就成为成功获取最终收益的关键。
在互联网经济中,互联网企业为了盈利就必须将注意力转化为经济价值,互联网媒体既需要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同时又是要完成注意力价值的交换,所以互联网经济是在吸引大众注意力的基础上创造价值[12]。在注意力经济时代,拥有大量的客户就掌握了大众的注意力,庞大的客户群就成为了公司最大的资产。这种将客户群纳入公司资产的做法改变了传统经济对于资产的认识,与稀缺经济的理论方法有很大的不同。正如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腾讯公司当初所采取的商业模式,在通过“免费”的产品“诱饵”成功获得消费者的注意和认可后,再通过这些产品的后续经营利润去回收当时的大量固定投资和免费产品的成本。当该公司2007年以免费聊天软件QQ赢得8.526亿注册用户后,其后续的盈利模式则变得简单而又清晰了。可以说腾讯公司的成功正是在于有效的吸引了当时消费者的注意力,在市场竞争尚未白热化之时及时的获得了消费者注意力的认可,从而获得了市场的绝大份额,为其后续数字商品的经营创造了非常有力的条件。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如果网络经营企业成功的掌握了大众的注意力,则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成功的完成了经营销售的“战略目标”。
(三)“免费”商业模式是提高“网络效应”的手段
所谓网络效应,是指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该网络用户的数量,用户数量越大,网络的价值就越大,即一种产品越是受到人们的欢迎,人们对它的评价就越高,需求量也就越大。网络效应会产生滚雪球效应,一旦网络用户达到一定的数量后,网络的用户人数越多,就会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网络,从而产生需求方规模经济,即产品的效用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增大。这种效应也称为直接网络效应。试想,当某个消费者使用某公司的邮箱或者通信工具时,而其余大部分人都不使用这一工具,那么该消费者如何能与别人顺利完成沟通和交流呢?互联网企业就是利用直接网络效应来扩大网络或产品的客户群,以吸引更多的注意力。美国著名的流量信息网站Alexa曾就各大门户网站的访问流量与经济价值进行过深入的比较分析,一个显著的结果即是某个网站的访问量越大,则该网站的商业价值越大,这种价值初期表现在该网站的广告费用及网页版面收入上,随即则更深层次的反映在该网站的证券市场市值及评估价值等具体价值之中[13]。
还有另外一种网络效应,即间接网络效应。间接网络效应的作用机制有所不同,它是指同一个网络下多个相关产品的关系,即其中一种网络产品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带动相关产品需求增加,产品之间有可能存在互补效应,也有可能只是同一网络下或同一品牌下的产品。随着相关产品需求的增加,产品之间会形成正反馈效应。这种互补产品销量的增加从形式上和传统经济理论中互补产品的原理相似,但效果要更为明显。因为网络上的数字商品更容易做到系列上的配套,并且在互补品的设计上也更为简单。当消费者习惯于使用某网络企业的一种商品时,他也往往会被该企业同一系列的其他商品所吸引。因此,互联网企业就可以通过其中一种免费产品来扩大自己的客户群,用其他的产品或者升级产品来获取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效用取决于互补产品的品种多少、质量好坏和价格高低。互补产品的品种越多、质量越好、价格越低,则产品本身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价值就越高。可见,互联网企业就是充分利用间接网络效应将注意力转化为价值。互联网企业深知网络效应的重要性,很多企业在产品推向市场的早期,为了产生网络效应,都采取了种种措施,其中免费就是其中的一种。例如淘宝网在成立之初,为了迅速扩大市场就采用了免费的策略;同样,2008年360安全卫士公司也高调宣布360杀毒软件永远免费。这种种免费策略的选择,其目的均在于直接或间接的扩大网络效应,从而使企业最终从消费市场中获得更大的份额。
另外,由于数字产品边际成本极低,因此网络新增一个用户或者多售出一个产品的边际成本也会很低,特别是随着科技飞速的发展,存储、信息处理和带宽通信等成本的急速下降,一个网络能承受的用户数量变得几乎无限大。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网络效应的扩散“威力”,使通过“免费”商业模式来扩大商品的网络效应成为企业的重要选择。
(四)市场竞争特点决定了“免费”商业模式的盈利性
网络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后工业经济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也表现出新兴经济的特点。首先,互联网经济是一种充裕经济,它的特征是当产品一旦创造出来,供给可以无限大,在网络经济中绝大部分信息和产品和的供给是不受任何限制,并且几乎是相同的。例如,同样一则新闻在不同的网站上播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同一首歌曲和视屏可以通过无数个网站提供下载,即便存在技术垄断的产品,如微软的操作系统,也很难限制别人拷贝。因此,当信息和数字产品的供给变得无限大且同质化时,对商品的需求方就成为经济均衡的关键。换句话说,互联网经济是以需求为中心的买方市场。由此特征导致的结果是:在网络经济中,大部分的数字信息和产品市场几乎是完全竞争市场。对于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同质无差别的产品或服务来说,在竞争的驱使下,产品价格降到很低或者干脆免费就成为必然[14]。所以,网络经济也表现为以需求为中心的商品经济。
其次,在互联网经济中,相对于那些因为同质化和边际成本为零的产品所造成的完全竞争市场的经营模式,互联网经济中也同时存在着其他的竞争模式,这些多种竞争模式的共存体现了互联网经济的另一个基本特点[15]。随着对互联网商品要求的不断提高,现在互联网中也存在着很多个性化或者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而这些产品和服务从质量效果上区别于网络中所提供的同质化的免费产品,并且边际成本也相对较高。对于这些产品的需求,消费者则会面对一个有价格差异的产品市场。例如通过网络得到过去的经济数据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如果为了研究的目的需得到有关未来经济数据的准确预测则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如果某个消费者想拥有一个3G的免费邮箱,只需要去门户网站申请即可,但是如果需要更为先进的专业邮箱,则就需要付费了。这些专属化、个性化的产品以差异化服务决定差别市场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形成互联网经济中的另一个主要市场——垄断竞争市场。
通过对互联网经济所形成的市场竞争模式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同质化的完全竞争市场,还是专属化、个性化的垄断竞争市场,网络市场的供给方都可以通过选择“免费”模式来达到盈利性的要求。因为在同质化、低边际成本的完全竞争市场,生产企业正是通过免费产品的提供来吸引消费者注意力,从而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和目的;在专属化、个性化的垄断竞争市场,生产企业也是通过提供免费商品与付费商品的结合,以免费商品吸引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以免费商品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导向,以免费商品衬托付费商品品质的提高,从而最终引导部分消费者购买付费商品,实现企业的盈利。
三、基于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分类
在互联网经济中,人们确实享受到了种种免费的好处,但作为互联网企业所最关心的问题必然是企业的盈利模式与盈利能力。互联网企业在短期内基本均倾向于通过免费迅速占领市场,扩大“客户资产”以引起注意力,从而形成网络效应,但是长期来看互联网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盈利模式,以达到最终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因此,每种免费模式下一定会有互联网企业根据不同经营战略需要所选择的商业模式。以下是互联网经济中几种常见的免费商业模式,对于这些商业模式的运用,企业往往不是单一的依靠某一种,而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市场竞争的程度选择多种模式综合运用。
(一)免费加收费版
免费加收费模式是互联网最常见的一种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先期通过向大众提供边际成本极低的数字产品或者服务,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些几乎免费的“馈赠”,就像用来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进来的诱饵,这些少许的一点甜头有特别深的用意[16]:首先,它们会直接吸引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来购买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让大家注意到这些产品和服务,毕竟大家的注意力相对这个充裕的世界是极其有限的;其次,这些馈赠还会逐渐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使原来不具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对收费的产品和服务产生购买意向。当一个网络吸引了足够多大众时,它就不必担心赚不到钱,因为总有少数人去购买他们的收费产品,这些少数人就足以使他们盈利。从销售价格与商品成本的关系来看,一项网络软件和服务中有99%的用户选择免费版,而只要有1%的付费用户就可以支撑整个业务。Gmail和网易邮箱,360安全卫士可以看成这个模式的集大成者。360安全卫士在中国有2.4亿用户,其中只要有1%的人需要付费服务,则企业所获取的收益就能够完全的支持其整体的经营战略:因为它意味着该企业可以拥有240万的付费消费者,这一数量远远超过传统经营模式中在商店或书店能销售出去的商品总量。可以说正是提供免费商品所起到的广告和导向作用,才能使付费商品有如此大的潜在市场。
(二)三方市场
经济学家把这种模式称为“双边市场”:由第三方付费来参与前两方之间的免费商品交换。三方市场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电视媒体:电视媒体负责向观众免费播放新闻、娱乐节目以及广告,而广告商向电视媒体支付广告费,广告产生了较好的效应可以扩大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的销量,最终弥补广告费;媒体运营商用广告费收入来弥补运营成本并获得利润。观众虽然免费收看了电视节目,但是只要观众中有极小的一部分人在观看广告后购买了广告商的产品,那么广告商就能获取广告效用的回报。
可见三方市场模式下仍然可以用注意力经济来解释,媒体播放的免费节目只是为了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当大量的观众观看了广告之后,就有可能成为广告者的潜在客户。如果观众在观看了广告之后购买了广告者的产品,这样媒体和广告商的合作就成功的将消费者注意力转化为价值。现实经济环境中不只存在三方市场,还存在比较复杂的多边市场,这种模式严格来说是一种相对复杂的交易结构,彼此之间通过契约联系在一起,共同提供服务,完成产品的交换。
(三)非货币市场
非货币市场来自于个人行为的外部性。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成本很低,人们上网的时间几乎是免费的,唯一花费的就是时间成本,这也是互联网能迅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大的平台,人们在互联网上完成各种各样的互动,用来满足自己各种需求,或者进行交换。只要存在一个大型的平台,就存在交换的可能型,人们通过交换各取所需,彼此增加对方的福利[16]。例如,为了满足自己的表达欲或者增加在某个组织的认同感,人们倾向于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或者告知他人一些信息。随着大量人群在互联网社区的聚集,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就会吸引更多的参与进来,从而形成更大规模的聚集,使互联网具有的一定的公共性。个人行为的外部性给其他人带来效用的提高,从而使公众处于一个有利的外部性平台上,这就是互联网络商业模式的非货币市场本质。
四、结束语
科学技术的进步成就了互联网,而得益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新型的“免费”商业模式不断的攻城略地,向传统的商业模式发出强有力的挑战。环顾四方,一片片的商业沃土上已然遍插“免费”大旗,这已经是一个用户对“免费”习以为常,商者视“免费”为盈利模式的时代。正如已经易帜的互联网商业巨头Ebay易趣更名为TOM易趣,重新选择“免费”模式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战略一样,诸多昔日的网络巨头正在通过一系列的调整来迎合现代互联网新兴商业模式的到来,从而期望抓住下一轮经济变革的“命运”。可以预言免费的商业模式正在大行其道,并将最终成为改变我们生活及消费模式的重要因素。(来源:《商业研究》杂志 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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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销理论中,价格策略直接决定着企业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以及市场份额的大小和盈利率的高低。同时价格也是营销经理们所能控制的最敏感的一个变量。由于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产品有其自身的特征,导致定价方法有别与传统的营销策略。因此价格策略也必然是网上数字化产品营销的一个重要内容。许多公司特别是经营信息密集型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仓促拥入网络领域,新的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数字化产品(包括服务)。但是,许多企业未能认真考虑电子市场区别于有形物理市场的本质,将因特网上的商务看作传统商务的延伸或新增加的分销渠道。他们在新的环境下应用老的商务规则和传统的营销策略,这也是目前这样的公司很少有赚钱的原因之一。此现象意味着传统的商务和营销规则至少在数字化产品方面是不适用的。考虑新的营销策略是十分有必要的。
数字化产品是指可以经过数字化并能够通过如因特网这样的数字网络传输的产品。在目前的电子市场上,数字化产品主要是信息产品。普遍的分类方法是将数字化产品划分为工具类、内容类和在线服务类。工具类比如计算机软件等;内容类如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闻、搜索、书籍、杂志、音乐影像、电视节目、在线学习和虚拟主机的服务等;在线服务类有FAQ(常见问题解答)和在线技术支持、售后的客户关系管理等。
越来越多的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等新的商业运作方式成为我国因特网普及的推动力量,如何使其有积极性生产数字化产品或提供更好的数字化服务,是促进其加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试图通过对数字化产品的基本经济特征的分析,来寻求对数字化产品的定价策略.
二、数字化产品的经济特征
数字化产品具有与众不同的经济特征,正是这些经济特征导致了与传统的有形物理商品截然不同的营销与定价策略。
1.特殊的成本结构
数字化产品的特殊的成本结构表现在,生产第一份拷贝非常昂贵,但是制造后继拷贝则极其廉价。例如一本书的出版商可能花费成千上万元征集、编辑和设计初稿,一旦书牡谝环菘奖从∷⒊隼矗∷⒘硪槐镜某杀局挥屑甘A硗馊缫徊客度爰赴偻蛟牡缬埃人嫌昂蠼鼋鲂枰徽湃⑽逶墓馀坛杀尽4庸芾砭醚У慕嵌壤纯矗只返墓潭ǔ杀痉浅8撸偕谋涠杀痉浅5汀?/SPAN>
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巨大差异还不是数字化产品成本结构特殊的唯一原因。数字化产品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还有各自的特殊性。其固定成本的主要部分是沉淀成本(sunk cost),即一旦第一份拷贝的制造过程因故中止就不能收回的成本。比如你投资兴建一幢办公楼中途决定放弃的话,只能将其转卖出去收回部分成本。如果你正在拍的一部电影突然停下来的话,你可能根本卖不出去电影脚本,自然不可能收回本钱。
可变成本也有不同于传统的物理商品的独特性。譬如,如果市场上对Intel的CPU需求增加,而且超出了Intel的生产能力,这时,为了满足更大的需求和获取更多的利润,Intel就需要组织各种资源建立新的工厂。即当传统商品制造商达到其现有的能力时,生产的边际成本将增加。与此相反,数字化产品的生产没有容量限制,即无论生产多少个复本,其成本也不会增加。更有甚者,是将数字化产品放到自己的网站上,供消费者有偿下载,就像许多数字化专业期刊一样。此时,由于生产没有物理形式,制造没有成本,不需要包装,也无须运输,可变成本几乎趋近于零。换句话说,数字化产品一旦生产出来,便具有了几乎无限的库存。
2.对个人偏好的依赖性
数字化产品极低的边际成本使得传统的定价策略在数字化产品市场上几近失效。例如,你无法应用成本定价法,也不能根据竞争程度定价。最可行的策略是根据数字化产品对消费者的价值来定价。显然,同样的数字化产品对于不同的消费者的价值可能相去甚远。股票的即时行情对股票投机者比对长期的投资者有更高的价值。
在信息完全的市场中,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可以将其产品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这些不同的价格反映了其对不同消费者的价值。然而,在现实当中,这种个人化定价(差别定价)是难以行得通的。在目前的计算能力下,收集、存储和每个消费者的偏好资料也难办到。另外,传统的营销渠道如零售商店给同一商品标示不同的价格也是不现实的。而且,数字化产品制造商也会因此而疏远客户。
数字化产品的价值对消费者偏好的依赖性,也导致了数字化产品在传统观念下的“不可消费”性。即数字化产品的价值,对于不同消费者来说差异较大。虽然根据消费者偏好产生的异质性而对各种商品的需求有所不同,但这种差异对数字化产品更甚。所以,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为了根据客户偏好进行分类,就要更加依赖客户所传达的信号。这样,产品的定制和以消费者类型为基础的差别定价,对于数字化产品来说更加重要,因为消费者的使用与价值具有异质性。对于差异化产品,定价策略是以消费者评价或他们的边际付款意愿为基础,而不是生产的边际成本。
3.网络外部性
根据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梅特卡夫法则是基于每一个新上网的用户都因为别人的联网而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交流机会。指出了网络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和正反馈性:联网的用户越多,网络的价值越大,联网的需求也就越大。这样,我们可以看出梅特卡夫定律指出了从总体上看消费方面存在效用递增---需求创造了新的需求。
网络的外部性有正反馈性和负的外部性。当趋向于正性时能发挥更大的价值,
例如传真机和电话,如果只有很少人拥有电话或传真机,其价值就很低;如果你的朋友或同事都有电话或传真机的话,其价值就很高,当形成一个通讯网络后他的价值才发挥的最好。网络拥挤具有负的外部性;很多人都有电话对你有利,但如果他们使用极为频繁的话以至于你常碰到忙音,那就令人丧气了。软件产业是网络外部性的另一个例子,有很多软件公司在为常见的操作系统如Windows的用户开发应用程序,而不是为那些不常见的操作系统。其它数字化产品也有网络外部性,如有些电脑游戏玩的人越多就越受欢迎。
与传统经济观点的基本原则(物以稀为贵)相反,具有正的网络外部性的数字化产品则是物以多为贵。例如Web浏览器,用Netscape Communicator的人越多,其价值就越大。对于Internet Explorer也是如此。显然,这类产品具有如下特征:以此为诱饵吸引客户(如IR或Netscape),刚开发出的产品或其测试版(如各种软件的Beta测试版)。
4.无磨损性
由于缺乏通常的损耗和磨损,数字化产品一旦制造出来就永久地维持它的形式与品质。汽车或建筑物这样的耐久产品可能有较长的寿命,它们仍然因使用而磨损,损坏以至于报废。然而,数字化产品不管使用多长时间或是否经常使用,质量都不会因此而降低。
如同任何耐久商品一样,消费者在数字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只购买一次,因此,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其实是在与他过去的销售来竞争。结果是,即使没有竞争者,制造商经常被迫对产品收取一个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最低可能价格。否则,相当多的消费者就会等待下去。
更重要的是,无磨损性使得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不得不进行产品创新,而竞争的加剧又迫使制造商加快新(版本)产品推出的步伐。这正是摩尔定律和达维多定律的理论根据。
数字化产品的无磨损性使其没有耐久与非耐久产品之分。而且销售商所卖的“新的”数字化产品与在二手市场所提供的“旧的”数字化产品毫无二致。所以,数字化产品也必须与和它没差别的“已用过”产品来竞争。如何抑制数字化产品在二手市场上的转售,对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5.易变性
由于数字化产品由0和1的数字序列组成,其制造商在售后会失去对产品真确性的控制,即消费者在购买了数字化产品后,可以对其进行修改、组合等,从而改变了产品的原样,在法律上侵犯了原著作者的版权。虽然在因特网上多数的免费文件说明仅允许未修改复本的传播,但在0与 1的世界里,这只是一个约定而在事实上是不能强制的。
在这种情况下,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不得不利用各种机制,企图抑制这些行为。例如使用特定技术防止简单的修改。像用PDF格式的文件尽管可用Adobe的Acrobat Reader来阅读或打印,但用户不能以数字化形式来储存和修改。一般情况下,要在用户层次控制下载内容的真确性的确很困难,有些机制可用以验证文件是否被修改。利用密钥技术如DES与RSA可保护隐私和防止修改,但此措施仅在文件传输时有效。若买方关心复本的篡改,这些技术是有用的,但并不能使销售商有效控制客户对未授权复本的修改。
6.可复制性
数字化产品的优点集中在它们能轻易地复制、储存或传输,从而达到共享的目的。然而,可复制性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开始的固定资本投入之后,生产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若制造商无法从市场中收回固定成本,那么或者产品的质量势必降低,或者产品会在市场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制造商绝对不会免费为消费者提品或服务的。可复制性导致了世界范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盗版猖獗。通过技术来防止复制仍不能肯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目前还不存在不能破解的防止复制的方法或技术。
针对数字化产品的可复制性的不利一面,可以设计相应的防盗版机制或增加盗版的成本。例如,数字化产品的制造商可以借助于持续改变或改良产品,从而使复制变得较无价值或不再适用;将文本文件转换成可执行程序以防止非法复制;使得数字化产品只能由特定的程序来阅读,如SSReader网上阅读器,PDF文件只能由Acrobat Reader来阅读。
7.另外,数字化产品比如还有可试性及粒度(切割性)等特征。在网络环境中各自的表现如下图所示:
中
低
高
可试性
中
高
低
粒度
交互
通过下载
通过下载
交付模式
在线服务
内容类
工具类
类型/特征
三、数字化产品的定价策略
电子商务之所以有如此强盛的生命力,是因为他的快捷、方便与低成本。以致于造就了一个个“网络神话”。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并不仅仅只有企业是电子商务的受益者,消费者也可以因其使用电子商务所表现出来的特性而获得更大的满足。从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来分析,传统市场营销对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网上数字化产品,而作为企业则从以前所体现的“4P”(proudct、price、place、promotion)转向“4C”(consumer wants and needs、cost、convenience、communications)的即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策略则必须针对上述情况采取相应的定价策略。
1、需求导向定价法
在电子商务中,企业通过利用网络互动性和快捷性的特点,通过让消费者参与对数字化产品的定价及时准确地掌握消费者或用户的预期价格,并能够掌握各个消费者独特的价值观,以及各个细分市场的销售能力。从而正确地确定商品的价格,避免定价偏高或偏低;另外,企业还可通过网络准确把握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针对数字化产品的不同功效、版本确定不同的价格。
2、个性化定价法
DELL公司的总裁迈克尔· 戴尔说过:“我们现在的研发部门已不用更深入地去研究企业要去生产什么,因为我们的消费者会告诉我们要生产什么样的产品。”
在网上,企业可以针对不同的消费者为他们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根据不同需求状况向不同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企业也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专业、职业、兴趣、爱好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数字化产品。比如网上数据供应商几乎对每个顾客的要价都不同, 价格取决于实体(公司、小企业、政府、学术组织),组织的大小,使用数据库的时间(白天、晚上),使用数据库的数量(随量打折),使用什么数据库,打印出来或在屏幕上看等。
不是成本决定价格, 而是产品对用户的价值(或效用)决定价格。盈利的条件是价格不低于边际成本或单位现付成本。在这上基础上企业可结合生产成本和消费者愿意支持的价格从而给出一个合理的价格水平。
3、免费定价法
众所周知,在市场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在网络环境下,免费数字化产品现象在网上随处可见。免费电子信箱、赠送某软件试用版等等在网站上随处可见。但我们不妨细细观察免费的背后,就可以发现大多数数字化产品的目的都是为了锁定(lock-in)一个客户群体,使客户怪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产生依赖感。当这种“锁定”变为普遍的现实后,垄断便由此萌生,面对这一市场是可以攫取到高额利润的。比如说华尔街日报,拉学生入伙,在校是提供免费派送,使他们“上瘾”。
从经济学上解释,“免费”并非是没有依据的。但网络改变了数字化产品的成本结构,对于数字化产品,生产就是复制。而复制产品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在产品功能方面,复制出的产品和母产品没用任何差别。比如,微软生产的第一份Windows98花费了近5亿美元,但其后的每一个拷贝费用只是包装费用了(如果通过网络下载,那他的一份拷贝成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微软在以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价格出售其产品。
4、版本定价法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在缺乏精确的客户资料的情况下, 根据不同类型顾客的需求提供不同的版本, 为不同版本制定不同价格。
厂商针对不同需求划分出不同版本(version)来定价的方法可以看成是个性化定价的市场细分结果之一。版本划分就是厂商将数字化产品划分为不同级别或功能的产品,让消费者自我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版本。
Intel公司的486微处理器有DX和SX两个版本。尽管这两个版本在运行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SX版本除了其内部的协处理器不能工作外,其他方面都与DX版本一模一样。然而,在1991年SX版本销售价格为333美元,而DX版本却为588美元。
厂商该提供多少个版本?太少--无法对市场进行细分;太多--生产商需要额外的成本, 还可能把顾客搞糊涂。如航空公司划分两类旅行者: 游客和商务。比较有代表性的实验如Simonson&Tversky对家用电饭煲的营销实验: (109.99,179.99)---45%(在两种价格水平的情况下179.99元的市场份额为45%);(109.99,179.99,199.99)---60%(向市场提供三种价格水平的时候179.99元的市场份额却多增长了15%)。在下述实验中在向产品系列中增加一种高档产品不一定会使该产品本身销量很好, 但是, 它确实改变了购买者对产品系列中的低价产品的看法, 并且影响低端顾客向高端的产品靠拢。这也就是说明了为什么现在微软的操作系统如Win2000会有专业版、企业版、服务器版之说。还有市场上MP3从容量上也有不同的版本。
5、捆绑定价法
捆绑(bundling)是产品差别化的一个特殊类型。由于捆绑容易操作,因而在厂商产品品差别化策略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时,捆绑也是厂商销售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时的一项重要策略,并在网络环境中日益变得重要。
在网络环境中,对一些数字化产品进行捆绑进行销售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新产品或扩大市场份额。例如,微软的Office软件,是由文字处理程序(Word)、电子表格(Excel)、数据库(Access)和演示文档(PowerPoint)捆绑而成的。微软成功实行捆绑销售使其取得了全球办公软件市场的90%的份额。它的成功在于这些软件产品的相互关联性,在其生产出其中一产品后,再生产相近、相关类别的产品成本就极低了。
四、结论
电子商务在我国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作为网上数字化产品的经营者就灵活应用价格杠杆,在激烈的竞争中占一席之地;消费者在享受电子商务经营模式下对购买数字化产品便利的同时,也就关注其价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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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信号处理发展历程具体应用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信号处理简单来说就是将图片、音频以及视频等多种的模拟信息通过一定的处理转化为数字信息的一种科学技术,可以简称为DSP。具体来说是执行图评展示、音频以及视频播放等功能的数字处理器。在特殊情况下,数字处理技术也可以被用作信息处理之后再将其重新转变为新型的模拟信息实现输出。从广义上来说,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一种对数字信息进行处理的应用型理论技术存在。
1数字信号处理的发展历程概述
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是通过数字计算方式以及相应的数字信号芯片在信号中对有用性信息进行一定的提取,数字信号处理需要研究的对象包含了数字方式对具体信号的变化、压缩以及识别等,数字信号处理的因为简称具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数字信号处理,第二是数字信号处理器。在现阶段中基本上不区分这两种意思,主要是因为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密切性,数字信号处理器主要就是为了能够实现数字信号处理的数字运算。到目前为止,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的生产厂家包含了美洲、西欧等一些国家的半导体制造公司,其中主要以美国为最大的生产厂家,对产品的快速规模的生产,占据了世界市场的大半。
2数字信号处理的具体应用分析
2.1网络数字化信息产品的发展
信息产品包含了网络数字化产品领域,网络数字化产品是信息产品在信息化时代环境中衍生的一种新型发展形式。除此之外数字化信息产品是独立存在的,能够与信息载体相脱离,主要是通过数字信号的形式利用电磁波实现传播,对不同的个体之间能够全面的实现信息共享[3]。产品范围十分宽广,本文主要是对一些家庭化的信息产后进行介绍,例如电脑电视就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产物,该电视的主要配置还是电脑,具有普通电视的播放功能同时还能够通过鼠标进行操控,将电视与电脑自身的优点实现有效的融合。
2.2仪器儀表的产生与进一步发展
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全面深入与发展,在仪器仪表领域得到了有效的应用,一般传统的测量仅器以及测试仪器使用的高档的单片机,但很快就被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所取代。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对于测量仪器以及测试仪器的开发过程来说,极大的提升了产品的质量与档次。数字信号处理技术自身具有丰富的资源,由于这个特征使得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在测量测试仪器中的应用能够较好的简化其中的相应硬件电路。因为对测量测试仪器的工作速度与精度进行全面的判断,是整个仪器工作水平中一项关键的指标。因此积极的应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开发新产品,能够实现对新产品各项工作指标的提高。
3数字信号处理的未来发展趋势论述
3.1数字信号处理的未来发展总体发展趋势分析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数字信号处理技术都拥有着十分广阔的市场需求,美国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应用的最关键客户,在工厂生产、汽车制造领域以及家庭生活方面美国都应用了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我国也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应用的主要国家,在我国经济市场中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也有十分巨大的发展空间。新时期人们对智能手机、数码数字产品、汽车等增加了巨大的购买量,极大的刺激了经济市场对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应用的需求,就目前情况来说,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市场已经逐渐成熟,但是不是说就没有继续发展得到空间。相反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仍然具有极大的潜能。未来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三个主要方面:
(1)结合MCU技术,全面创造双核运行平台;
(2)全面有效的对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内核中的结构进行完善与改进;
(3)积极提高运行速率,降低功能消耗。3.2SFMD技术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中的应用
从目前我国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具体时间发展上得出,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趋于高性能及耗能低,整个发展领域也更加宽广。除此之外,数字信号处理技术自身拥有的独特特征驱使它在很多的电子产品中都得到了广泛应用,逐渐发展成为电子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关键技术。由于该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数字信号处理技术还有很大的发展与进步空间。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完善与不断更新的前提下,涉及了更加广泛的领域,在现存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应用实际上来看,运算速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并且逐渐实现低能耗与尺寸小的应用。目前我国数字信号处理技术还没有得到全面的开发,研发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应当引起研究人员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应用上,该技术会成为应用领域中的主导性技术,并且在该技术中SFMD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在这个过程中代码兼容性展现了自身的积极作用。在我国进入到新时期之后,互补性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技术与第二代的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实现了有效合理的融合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数字信号处理的准确度与速率。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科学技术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社会对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有了越来越大的需求。本文围绕着数字信号处理的发展历程、数字信号处理的具体应用以及数字信号处理的未来发展趋势三个重要的方面展开了论述,希望能够加强数字信号处理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与广泛应用,推动人们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与经济社会的良好运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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