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3 14:57:4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建筑设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人们房地产消费的理性化以及建筑市场管理力度的不断增加,现代建筑成本控制管理对投资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房地产是一项投资大、风险高的行业,企业投资必须要有一定的回报率,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投资效果,优化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是有效提高工程经济合理的关键。
一、对建筑设计基本理念的分析
在对一个建筑进行设计前,要制定相应的计划,明确自己设计应该制定的主体和方案,然后根据消费者的不同定位不同的设计,这种设计由很多因素来影响,比如说居住环境,人口消费等等,首先要对其进行一个大致的方向规划,然后在这个大前提下对建筑进行设计才能做到使自己的设计脱颖而出并且人性化。
将以人为本作为设计的前提进行考虑。我们知道,设计最终的服务目标是人群,因此,无论在设计的过程中运用什么形式,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方便人群而进行的整套设计,明确自己的方案,知道什么作为本次设计的主体,在了解这些事项之后,要积极寻找创新点,将要考虑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避开某些特定的因素和缺陷问题,并且在设计中加入新兴元素,将新技术引入设计理念中,更好的利用当代技术对当代人进行服务。
再者,要对的综合技术指标进行设计。技术指标这个名词出现在股市中,最早时是其特有的名词。该指标主要考虑市场行为的各个方面,建立一个数学模型,给出数学上的计算公式,得到一个体现股票市场的某个方面内在实质的数字。这个数字叫指标值。指标值的具体数值和相互间关系,直接反映股市所处的状态,为我们的操作行为提供指导方向。技术指标分析,是依据一定的数理统计方法,运用一些复杂的计算公式,来判断汇率走势的量化分析方法。主要有动量指标、相对强弱指数、随机指数等等。
伴随着建筑的商品化,建筑设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各式各样的设计不断映入眼帘。但其中存在的一些设计问题也随之出现,主要的建筑设计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片面的采取错层式的设计
对于建筑而言,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错层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错层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片面的追求错层设计,会给设计带来巨大的影响。有些情况不宜采用错层设计,比如说一些面积较小的户型不应该采取错层设计,采取错层设计不可避免的要进行踏步的设计,但踏步却需要占用一定的空间,这样不仅使得原本就不大的居住面积变得更加紧张,而且踏步会使得空间产生分割,空间散乱、不统一,没有主次之分。又比如说,在一些地震多发地区不宜采用错层设计,为了使建筑符合抗震要求,应该尽量使建筑的整体保持对称和简单,建筑物的刚度应该分布均匀,建筑的形心与质心尽量在一个点上,而错层这种设计将会打破这种平衡。
2、小面积选择跃层设计
在我国现存的大部分高层设计中,跃层设计越来越普遍。通常来讲,跃层一般在独门独院的一层中较为常见。而在高层建筑中采用跃层设计大多是为了追求改变和新颖,并没有其实质上的功能需求。楼梯是连接不同楼层之间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跃层设计基本上可以满足居住者的使用需要。在高层中设置带楼梯的跃层,楼梯设计往往较为陡峭,而且步宽尺寸不够,给居住者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尤其不利于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此外,楼梯还将占用一定的使用面积,在面积不大的套型中不太适合。
3、 厨房和卫生间的设计问题
当前建筑在厨房和卫生间的管线布置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我国当前对厨房、卫生间的管线布置并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这就使得装修时,不同工种之间随意施工,管线的布置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并没有考虑接下来设备和装修的要求。比方说有的煤气管道随意穿行厨房,给后面的橱柜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同时可能导致防水工程质量不达标。在小面积中,卫生间所占的比重变得越来越大,有的设计者盲目的追求卫生间的数量,而忽视了其实用性和经济性。其次,卫生间在设计时常干湿不分,设计不够细致,很多卫生间的坐便和淋浴处于同一个空间,更有甚者将洗衣机等电器置于卫生间内,这样会使得淋浴过后,坐便以及洗衣机都被打湿,给使用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而且影响了洗衣机的使用寿命。
4、建筑外观盲目追求“简欧”风格
在我国一些地区进行建筑设计时,“简欧”风格成为一贯的设计手法,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设计者抄袭建筑外观的现象过于严重。而且很多地区表现为:大城市抄袭外国设计,小城市抄袭大城市设计,农村抄袭小城市设计。设计者并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设计风格,单纯的注重外观,而忽视了的实际功能。设计者简单的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外观设计当中,而忽视了真正的使用功能的提高和完善。
三、改善建筑设计的相关建议
1、户型设计的功能空间分离
随着建筑设计水平的提高,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居民的功能空间分区更加明确,不同空间的专用程度不断提升,其使用效果和质量也在逐渐提升。现代化的设计标准应该是食寝分离、起居与主卧分离、工作与学习分离。中应该实现公私分离,中的各种空间可以分为私密区和公共区,其中卧室、工作室、卫生间等都属于隐私性较强的私密区,而起居室、餐厅、厨房等都属于公共区域。在设计时应该按照公私分离的原则进行不同生活单元的设计,将用餐功能从卧室分离出来,同时将起居功能从卧室分离出来。起居、进餐、就寝分离,在面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设置专用的餐厅,也可将用餐空间附带在起居空间内,或附带在厨房内形成餐室厨房。
2、平面布局的多元性、变异性和差异性
由于居住者的文化程度和价值观不同,不同的居住者有不同的审美观念。不同的家庭对的要求各有不同。同时,同一个居住者在不同的时间段对空间的使用方式也会有所差别。因此,设计者在对进行设计时不仅需要提供丰富多样的套型平面,还需要所设计的平面布局能适应这种变异性和差异性。
3、厨卫布局完善合拍
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进行劳务最多的场所为厨房。因此,对于厨房的设计尤其需要重视。厨房设计的优劣不仅取决于使用面积的大小,更取决于厨房使用是否方便,尺寸是否合理。根据日常厨房使用操作过程得知:厨房的厨台设计为П或L型比较合理。厨台需要有足够的空间存放微波炉、电饭煲等常用电器。对于卫生间的设计尤其需要注意污水的排放、空气的更换和卫生的保洁。普通居民家里的卫生间一般配有浴缸、坐便器、洗脸盆等盥洗用具,盥洗室分设后,上部空间可设吊柜,也可与厨房入口结合,留出一个完整的墙面作为用餐空间。
4、崇尚生态型、环保型的环境设计理念
在总体规划满足日照、朝向和安全的基本要求下,设计师应充分利用周边的自然、地形、景观优势等,并创造条件使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得到沟通和互动。应指出居住小区的生态环境包括空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环境和声环境等多方面。设计师要注意对小区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如厨房油烟排放、汽车库废气、垃圾房等进行合理控制;要重视节地、节能、节水的措施和生活污水的再生利用;要发挥植物改善环境的生态功能并建立以绿色植物为主体的绿化系统。
结束语
建筑设计没有绝对最佳的标准模式,只有通过不断地探索、比较,去寻求相对的最优方式。才能逐渐的完善我们的设计,才能使我们的行业不断地追求尽善尽美的设计思想,不只盲目照搬规范和依赖计算机程序作设计,用自己的结构设计概念、经验、判断力和创造力为业主和社会设计出更好的建筑。
参考文献
[1]杨柳.现代建筑设计中功能设计探讨[J].科技风,2010.
关键词:路桥连接处;设计与施工;问题解决
中图分类号:TD2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连接处设计与施工的重要性分析
路桥连接处的设计与施工将会影响到公路行车的安全性与舒适性,是减少 “桥头跳车”的重点。由于公路基础结构与桥梁基础结构的不同使得这两个结构在建成后承受车辆荷载时发生不同的变化。公路路基的软性结构使得其在投入使用后将发生沉降,而桥梁基础的刚性结构其使用后的沉降量非常小,这就造成了桥头错台情况的发生。这样的情况将造成行车过程中“桥头跳车”情况的发生,长此以往还将影响连接处路基结构,造成地表水下渗侵蚀桩基与路基,影响使用寿命。因此,在现代公路桥梁设计施工中,必须针对路桥连接处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设计与施工管理,以此减少和避免错台情况的发生。
2、连接处的设计与施工
2.1路桥连接处结构特点以及“桥头跳车”现象
针对路桥连接处结构特点以及“桥头跳车”现象进行设计路桥连接处的设计重点是有效防止“桥头跳车”现象的发生。针对路桥连接处发生“桥头跳车”的原因,路桥连接处的设计中应针对桥台与路堤间的沉降差异进行设计。运用搭板、排水等方式减少桥台与路堤间的沉降差,有效预防“桥头跳车”现象的发生。首先,在路桥连接处的设计中,应注重桥台基础加固以及路堤回填加固的设计。选用沉降系数小的回填材料减少桥头错台情况的发生。但是,受回填此案料自身固结以及沉降量的影响,路桥连接处建成使用后,路堤仍会受自重与荷载影响产生压缩。因此,在路桥过渡段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台背路基的地质情况、路堤长度以及材料特性。必要时选用钢渣桩等结构形式保障连接处路堤的刚性,避免沉降的发生。采用桩基形式进行加固主要针对路堤软土路基特性进行,对于一般性路基可以采用搭板设置的设计方式有效减少连接处错台的发生。针对目前我国公路中已经采用搭板设计的连接处易发生二次跳车的现象,现代路桥连接处多采用二次搭板设计,在搭板尾端加设潜埋变厚式埋板,以此减少二次跳车等现象的发生。
2.2路桥连接处的施工管理重点分析
在减少和避免桥头错台、跳车问题的各项因素中,除设计因素外,路桥连接处的施工管理对连接处的施工质量、错台问题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研究的不断深入,现代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对路桥连接处的施工也有了新的认识。首先,公路施工单位明确了路桥连接处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并针对路桥连接处进行相关管理体系的完善,以此强化对路桥连接处的施工管理。在此基础上,施工单位还应针对桥梁构造物的特点对台背进行加固。首先,应对基础进行强夯、减少路基基础的沉降。同时注重台背回填材料的控制。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压缩率低、内摩擦角较大的透水性回填材料,以此减小路堤天鼓的压缩续变性。在台背回填过程中还要注意回填材料的存放管理,减少存放过程中腐殖土的参入,提高路基的稳定性。为了减少路桥连接处的错台情况,针对桥台碾压困难的问题,施工单位还应注重小型夯实设备补夯的质量控制。并通过严格的现场检验控制夯实效果,在上一工序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后进行下一工序工作,以此减少沉降差的发生,避免“桥头跳车”现象的发生。在注重施工材料以及夯实施工过程管理的同时,路桥连接处的施工中还应注重设备管理以及技术控制。通过科学的设备管理以及设备养护避免施工过程中设备故障对台背施工的影响,同时也减少非专人操作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另外,施工单位还应针对路桥连接处的特点进行技术压低啊你的控制与管理。注重台背回填过程中的排水、注重台背回填方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等。通过沉降观测、搭板埋设控制等技术方式减少错台情况的发生,提高路桥连接处的施工质量。
3、路桥连接处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防止和避免“桥头跳车”现象,道路与桥梁之间一般设置过渡段用以平整路面。但是,由于桥头引道设计不合理,即使设置搭板 “桥头跳车”现象依然严重,有时甚至出现搭板断裂现象。之所以出现这些不良现象关键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3.1设计不合理
搭板法在路桥过渡段中的使用有助于降低路桥间的刚度变化、提升过渡段路基的整体强度。但是,由于桥头搭板工程一般不作专项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最终影响到搭板功能的发挥。比如,设计过程中未认真计算地基用板量、未仔细考虑台背路基的沉降问题,一旦台背填土被雨水冲走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导致台背路堤与搭板之间脱空,以致于搭板强度不够,最终发生搭板断裂等严重问题,进而引发“桥头跳车”现象。
3.2软土地基处理不当
软土地基处理不当是路桥连接处出现“桥头跳车”现象的关键因素。软土地基之所以会处理不当,关键在于设计勘探阶段地质勘察布孔不够密集、钻探深度不够,未能及早发现软土地基,甚至于没有探测清楚软土地基分布范围、物理力学性质,导致遗漏软土地基处理或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影响施工设计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除了勘测设计方面的原因,软土地基处理方式不合理也是一项重要因素。目前,软土地基处理方法包括换土法、超载预压法、排水固结法、振动碎石桩法等,每一种处理方式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软土地基处理,不能随意选择任何一种方法。施工过程中由于软土地基方法选择不当,未严格按照处理方法处理软土地基,以致于路桥连接处出现不均匀沉降、位移等问题,导致路桥过渡段路面不平整。
3.3 边坡防护措施不到位
据调查,许多道路连接处路堤沉降之所以非常严重,关键在于边坡和锥坡水毁严重。为了保护路桥结构完整、防止洪涝灾害,路桥连接处必须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边坡和锥坡。但是,由于设计与施工不合理致使边坡和锥坡防护措施设计不到位,台背防水和排水设施设计也存在不合理,导致台背路堤填土严重流失,影响了路基强度。日积月累下,经雨水和河水冲刷的过渡段路基在车辆长期反复作用下必然出现沉降,致使桥头基础变形而产生了“桥头跳车”现象。
4、路桥连接处设计与施工解决问题的方法
4.1严格设计桥头搭板
路桥过渡段一般采用搭板结构,该种结构和方法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路基的整体强度,是防治“桥头跳车”现象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为了保证搭板法的施工质量,必须严格设计桥头搭板的长度。一般情况下,小型桥梁搭板长度为5m,大中型桥梁搭板长度为8m。由于桥头引道一直处于高填方路段,相对而言沉降量较大,为此一定要加长搭板长度,有利于消除沉降。
4.2合理设计路桥缓和过渡段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地基处理方案中应注意段间缓和过度设计,便于降低段间的差异沉降。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合理设计路桥护缓和过渡段设计。
4.2.1注重桥台基础和路堤边坡加固处理设计
桥台基础和路堤边坡加固设计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台背路基地质状况、填土材料及路堤长度等问题,综合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后科学合理设计加固处理措施;
4.2.2严格选择台背填筑材料
选择沉降系数小的回填材料,有助于在车辆长期反复作用下避免路桥连接处发生显著沉降。除此之外,还可选择强度级别高、渗水性好的填料,比如砂石;4.2.3设置强度过渡段
由于公路和桥梁结构不一样,当从桥梁结构过渡公路结构时必然存在不相同的强度,为此,应在路桥连接处设置强度过渡段,有利于缓解地基沉降问题;
4.2.4确保勘测设计结果的可靠性
勘测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必选采用科学手段探测施工现象情况,准确掌握软土地基范围、深度,以及软土地基的物理力学性质,为施工设计提供可靠的、准确的设计依据;
4.3加强施工管理
4.3.1科学设计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作为施工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正式施工前必须科学设计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配置各项资源、严格筛选路堤填筑材料,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组织工作。除此之外,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制定工作,避免因技术问题而影响了路桥施连接处的施工质量。
4.3.2严格进行路基夯实工序
防治路桥连接处沉降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严格落实夯实工序,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路基夯实工作。首先,台背路堤填筑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分层填筑方式完成填土工作。同时,完成每一层填土工作后应利用科学仪器测得相关数据,确保相关数据符合施工标准。
关键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设计 改进措施
小型水库的修建本来是经济和农业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水库长时间的运行和修建时工程技术的限制,导致了现在出现问题的小型水库越来越多,而我国的幅员辽阔,小型水库分布的地域广阔,水库大坝的坝型也各种各样,因此在针对不同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时,采用的施工方法也大不相同,而如果不对这些小型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就会造成水库不能充分的发挥应有的作用的经济效益等,还会严重的威胁到河流下游人民的生命安全,本文就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规划和结构的设计及审查工作方面出发,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做出简单的分析。
一、对于现有小型水库工程的测量
如果想对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就要先对小型水库的全面进行了解,而由于小型水库修建的年代相对久远,因此在分析相关资料的同时,还应该对小型水库的具体情况做时间的测量,为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提供准备的依据和参数,在对小型水库进行测量时,主要为了获取水库区域地形的参数、水库大坝体横纵面的参数、泄洪水道的横纵面参数、灌溉水道的横纵面参数。
除险加固设计阶段的测量有一些数值一定要准确反映实际地形。如原放水涵进口高程能否正确测出,将涉及到水库死水位是否准确的问题,另外原放水涵的尺寸大小,涵管是否笔直贯通,测量图也应该准确表示出来,以便提供给设计人员考虑旧涵管是否适用加套管的方案进行加固设计。
进行测量野外作业时,当水库水位较高,也应设法测出大坝上游坝坡及两岸实际地形,提供更为准确和详实的数据,将能大大减少设计工程量偏差太大的问题;当水库水位低,库盆显露时,应增加库盆地形的测量高程点,绘制库盆地形图,可供水文复核水库库容曲线。
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方案的设计
有了对于小型水库各项测量之后得出的参数,就可以对水库的除险加固方案进行设计了,由于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方法全都来自于施工方案的设计,因此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能直接决定加固工程的成功或失败,如果设计的方案合理,就可以一次性的把加固问题处理的很好,而如果方案的设计不合理,不仅浪费了时间,还有可能加剧水库的险情,甚至出现事故,因此有人把方案的设计称为除险加固工程的灵魂。
在对病险水库进行大量的分析之后发现,现在的病险水库最大的问题就是渗透的问题,包括大坝主体的渗透和大坝地基的渗透两种,而根据不同的坝体和地基的施工类型,采取的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方法也不同,常用的处理方法经常是灌浆处理。在了解了水库的具体情况之后,可以根据实地的情况采取适宜的方法进行处理,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不同人的不同观点,所以对设计出的除险加固方案都会有很大的争议,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对于处理除险加固的施工方法在一些水库成功的应用之后,再次使用相同的方法对其他地方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时也会失败,这样就此方法的合理性就会产生怀疑,在使用此方案时就会产生很多的怀疑。在实际进行方案的设计的过程中,还应该对资金方面给与足够的考虑,争取设计一个最优化的方案既能达到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设计又能尽最大的限度节省资金,但是当有些设计方案中复杂的施工与资金问题产生冲突时,还是应该以实际问题为主,尽量从水库除险加固方面来考虑,不要主要考虑资金或者施工技术,总之,方案的设计是以更好的进行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的,这一宗旨不能改变。
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水库溢洪道的泄洪能力的计算问题
由于在水利工程是一个实际问题的工程,因此很多的理论只能起到指导的作用,如果严格的按照理论进行,那么对于水库溢洪道的泄洪能力的计算,就会出现偏差,这会影响之后对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严重时还可能对加固时的施工产生重大的影响而直接影响水库的安全。
2、缺少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的比较
众所周知,由于上世纪60年代的施工技术和材料的限制,很多小型水库的溢洪道的侧墙和底板都是用浆砌的石墙,现在很多小型水库的问题都出在这里,通过拆除这些浆砌的石墙,换成用混凝土制的墙,再配合一些顺直的除险加固的设计,溢洪道的泄流的水平就可以满足现在的要求,而不用去加高加宽坝顶等,但是由于设计方案的短缺,在设计好了除险加固的方案时,没有对比的方案,对于施工之后的案例比较的更少,因此无法更好的说明方案设计的实用性。
3、防渗透设施的不当
在对于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中,往往会很重视坝体的防渗透设施,但是对于坝体和两边大山之间的接触的部分却很少考虑到放渗透措施,因此很多水库的坝体并没有问题,但是在大坝与两边山结合的地方却经常会出现渗透等问题,这主要是土工膜铺设过短造成的,很多时候大坝的主体也会出现渗透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土工膜的问题,土工膜由于其优异的防渗透性而被应用于水库大坝工程,但是一些土工膜施工的不恰当或者土工膜的施工设计方案出现问题都会出现这种结果。
4、缺少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复查
目前,很多的水库在进行除险加固的设计时,一些地方会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设计,缺少实地考察和理论的论证,因此在施工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除了设计的不合理之外也是由于缺少一个对于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复查,这样也很容易使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不合理脱离现实等问题。
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的改进措施
1、准确的进行水库溢洪道泄洪能力的计算
在进行水库溢洪道的计算时,一定要考虑到实际的问题,由于实际中溢洪道不可能是平整的,因此在计算水流量等参数时,只可以作为参考,实际的情况还要进行实际的测量,对于不同急流扩散段,急流弯曲段等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计算和测量,以有效的防止溢洪道的泄流面不足造成水库水溢出的情况,对大坝和下游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2、分析资料,进行方案设计时多借鉴成功的案例
为了防止一些复杂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出现问题,必须对设计好的方案进行一些比较才可以更好的被执行,尤其是加高大坝和加宽溢洪道等方面,一定要先进行方案的比较才可以继续施工,如果水库的险情不足以采取加高坝体等措施,那么在没有对比方案的情况下,就可能就采取了对大坝的加高来处理险情,这样不仅浪费人力还浪费了财力。
3、准确的设置防渗透的土工膜
由于土工膜的放置是防止渗透的直接方式,因此在土工膜的施工时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大坝体和两山之间的部分,应该把土工膜一直设置到山体里面一部分,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水的渗透。
4、严格的进行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复查
为了防止在对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设计中存在的纰漏和错误,在进行除险加固工程设计的检查时,应该一切从实际的角度出发,认真对除险加固措施的相关参数进行金属,在满足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该尽量的较少工程的资金的投入。
五、结语
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利用水库资源,而大多的问题水库都是坝体的问题,而在进行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时,往往会只针对水库出现的问题和施工的方法及采用此方案的优点等进行论述,而比较少的进行施工技术的说明,尤其是在本次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具体施工技术,这在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施工都会带来不利。除此之外,对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应该给与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建,杨祖欣,郑英.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若干问题[J]. 中国水运, 2009, (10) .
[2] 薛化斌,李梅,路辉.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问题及对策[J].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院刊, 2009, (04) .
[3] 袁国林. 浅析小型水库工程的除险加固措施[J]. 陕西水利, 2010, (01) .
[4] 吴强,石峰. 浅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应注意的问题与施工质量控制措施[J].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02) .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市政工程;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U66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我国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大力建设,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从长远来讲,更有利于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要求。虽然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有很多益处,但是在其设计阶段,常常会由于很多因素,导致设计出现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急需解决。
一、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方案的设计原则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方案的设计选择原则通常体现以下几方面:
满足要求,技术可行,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在保证处理效果、运行稳定和排放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达到基建造价与运行费用最低的目的,使运行管理便捷,调节控制简化,占地和能耗少,污泥产量低。与此同时,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比如卫生、安全以及景观环境方面。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要点
为了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社会以及经济效益最大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要把握住以下几方面:
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水平
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工艺装备、建筑标准、配套工程,劳动定员等方面的标准指标。 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指导建设的作用,重点在标准水平的制定上面,标准订得过高,会与我国的实际情况脱离,增加造价,浪费资金;标准订得过低,又会使技术进步受到阻碍。所以,要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提高建设标准水平,将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不同功能区别对待,合理确定。
(二)设计合理优化
通过各工艺的比选,污水处理工艺评价和确定拟采用的工艺是否可行,主要有两项标准: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
1、经济科学。经济科学指的是所采用的工艺可以以最低消耗获得最大经济利益,要求综合考虑所用工艺同时,达到最低成本。所以,要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反复的比较和优化,然后再进行污水处理的工艺设计,从多种工艺中挑选价值指数最大的工艺。
先进适用。评定工艺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先进适用,先进适用既对立又统一,首先要满足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它可以体现污水处理的质量与成本优势。但不能只单纯的突出先进而忽略适用,还要对工艺是否符合地区现状、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仔细的考察。一般情况下,要采用先进技术与施工工艺,而其他部分则采用适用技术。
(三)要立足于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配套的设施规划
1、应将雨污分离的排水管网规划出来,便于污水处理快速有效,将收集管道建设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成本大大降低。
2、应将相配套的污泥集中处理厂规划出来,由于污泥中有机物、大量的寄生虫以及致病菌含量较大,容易腐败发臭,如没有处理就进行随意外运、堆放或者填埋就会使环境出现二次污染,是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环境效益。
(四)污泥处理与处置的工艺选用要合理
为了避免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必须对污泥进行处理和处置。现阶段,污泥干化、污泥堆肥、污泥焚烧以及污泥卫生填埋、污泥再利用制造建材等是国内外常用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法。 在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设计时,不同地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泥饼检测数据作为根据,采用不同的污泥处理方试,根据污泥处理处置趋势分析,并与当地政策结合起来,设计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应主要考虑污泥的农用和制造建筑材料。
三、污水处理厂市政工程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许多污水处理规范相继出台,我国污水处理厂市政工程设计基本上处于较好的水平,各阶段的设计工序和所追求的深度总体上可以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各个参数的取值也大体符合国家和当地部门的相关标准。即便工程设计人员参照相应的规范并严格执行,但是相应的工程设计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
污水管网的设计
污水管网担负着污水的进入与输出的枢纽、不可替代的关键环节,也是建设污水厂设计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具体来说,污水管网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问题。第一方面是,要将污水管网的规划年限考虑在内,管道网有主干管和次干管组成,一般污水管道网的主干管和次干管都是沿着相应的城市主干道和支干道铺设,相对于其他市政管线而言,埋设一般都比较深,所以管道网的改建和扩建都非常困难,设计的重要性可以想见。通常,采用远期水量设计,但是在一些大城市和经济相当发达的地区,相应的设计方案采用的却是远景污水量设计;除此之外,根据管道线不同的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设计年限,一般情况下,主干管道的设计年限要大于支干管道的设计年限,并且主干管道建成以后,基本上不再进行扩建。与此同时,城市的管道年限要求和小镇的管道年限要求也各不一致,具体来说,城市一般为20年,而小镇则为15~20年不等。
第二方面是,排水体制也必须考虑在内。一般来说,在新建市区或者高新区等,宜采用分流制,在旧城区、小城镇等地方,宜采用合流制;在某些特殊地区,例如,我国西北或者降雨量比较小的小镇,由于建筑物密集、污水处理规模较小,也可以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
(二)受纳水体的位以及洪水位
一般来说,受纳水体的位与洪水位与很多方面的工程设计有关,处理厂地面高程、处理工艺水力流程和确定进水泵扬程、处理厂事故排放管的设计高程、处理厂超越管的设计高程以及处理厂防洪设施设置标准。同时,处理厂的洪水位必须保持与城市防洪标准一致,正常情况下,大城市采用50年一遇,100年校核的方式,小城镇则是20年一遇,50年校核的设计标准。
垃圾渗滤液
在现阶段,卫生填埋法处理城市垃圾是我国主要采用的处理方法,在进行填埋时,垃圾并未有严格的分类,这种处理方法有许多弊端。同时,国外在填埋垃圾前,都对垃圾进行分类,将其分为宜堆肥、可回收与直接燃烧三大类,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渗滤液对环境的危害,同时又将资源利用率提高了。在我国,填埋前的分类,并没有大力应用到垃圾填埋中,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采用直接混合垃圾填埋,因此垃圾中有机成分比较高,有些物质严重超标。针对此情况,国内业内人士也在做积极的努力,迫切希望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是成本合理又可以使技术先进,但是其成果并不明显。
(四)除臭
臭味主要是由氨、硫化氢、甲烷等引起的,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在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臭味散发的范围,使得臭味不会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通常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厂臭气具有如下特点:种类多,属于复合型臭气、浓度低、臭气源范围广,整个污水处理厂都可能是臭气的源头、臭气呈现为变化态、连续性。
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政污水处理厂的设时,要考虑很多问题,比如要考虑管道设计、除臭设计以及受纳水体的位等方面诸多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过程中,要更加注重问题的解决方法,使得市政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方案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基础设施;PPP模式;运用;建议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长期以来, 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基本上是由政府承担 ,其结果是政府财政不堪重负。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成倍增长,政府债务不断增加,造成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因此,公共部门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更为有效的方式来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并减轻财政负担。
采取公司合伙的 PPP 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将适度的市场竞争与政府规制相结合,可以在实现社会福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利润 ,同时也能够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存在的问题
通过研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投资主体单一,且融资渠道狭窄。一般是政府为投资主体,主要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2)管理和运营体制落后,资金利用效率和建设效率较低,对社会资源配置没有充分利用;(3)缺少法律法规的管制。
二、引入PPP管理模式
为化解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融资难和债务危机问题,国家财政部专门成立了包括金融、经建、预算、条法、国库、国合等为成员的PPP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机构、项目和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着手推广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
1、PPP模式简介。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在该模式下,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相互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2、PPP模式的特征和优势
(1)PPP的运行具有三个重要的特征:伙伴关系、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在PPP模式中,公私双方通过合理的风险配置,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达到共赢,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2)PPP模式主要优势如下:一是能够实现融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二是能够降低项目费用。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三是政府和民间部门合作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四是能够合理分配风险。由于政府分担了项目部分风险,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的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
基于以上PPP模式的优势和特征,充分运用PPP模式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势在必行。
三、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具体运用
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而言,采用PPP模式其主要运作思路是:首先 公共机构根据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的需要,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选择某一民营机构进行伙伴式合伙,双方共同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确认、技术设计及可行性分析等项目前期工作,确定好风险的分配方案,由持有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民营机构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在此过程中双方相互协调,共同对项目的整个周期负责。
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基础设施的不同形态来确定选择PPP管理模式。
1、对于建成并可运营的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出售、租赁、合同承包等形式与民间资本合作,向民间资本发放特许经营权证,由民间资本进行经营管理。民间资本可以直接向使用者收费,也可以通过政府向使用者收费。通过政府和民间资本的合作,提高基础设施的使用与运营效率。在出售和租赁的形式中,还可以为政府置换和融通资金,从而支持和从事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2、对于拟扩建和改造的现有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LBO(租赁-建设-经营)、BBO(购买-建设-经营)等形式与民间资本合作,这样可以加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速度并提升基础设施的功能,同时还能为政府筹集一定的资金。
3、对于新建的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BOT、BTO、BOO等形式与民间资本合作,为新建基础设施融入民间资本,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
4、PPP模式在轨道交通建设中主要以出让线路经营权为主。线路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委托有运营经验的社会投资人负责运营管理和相关资源开发。社会投资人由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以特许经营费作为标的。运营公司可以是社会投资人独自组建,也可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运营公司只有使用管理权,承担专业化的运营职能,采取商业化的运营模式以实现公司盈利,政府负责监督、规范运营公司的运营。
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对策建议
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PPP模式的特点,政府在以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应采取一些积极的政策和措施。
1、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指导和市场监督能力,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
2、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分类。
3、完善基础设施投资决策和管理体制,形成更加有效的城市基础设施供给。
4、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间接融资,扩大融资渠道,广泛有效地运用社会资本。
5、完善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提高私人资本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参与程度,建立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的信息披露制度
6、尽快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投融资法律法规。
采取公司合伙的 PPP 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将适度的市场竞争与政府规制相结合,可以在实现社会福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利润 ,同时也能够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王灏.加快PPP模式的研究与应用,推动轨道交通市场化进程[J].宏观经济研究,2004(1)
[2]柯永建、王守清、陈炳泉. 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风险分担 2008年第4期《建筑经济》
关键词: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资产计量
一、引言
目前,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给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实践带来了新的优点,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管理漏洞。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本文参考《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的规定,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范围、管理主体以及核算方面的难点进行分析,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借此希望可以完善我国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处理。
二、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及核算主体的界定
1.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和范围的确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就“公共基础设施”给出了如下定义:“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但是,这一定义并没有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对于公共基础设施,不仅仅是我国当前尚未有公认的定义,即使放之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对此的定义亦尚不明确。若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基本定义没有明确的规定,界定范围不清晰,就会导致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计入或错误地计入资产核算,存在账外资产的情况,使社会蒙受损失。公共基础设施准则中将用于维护管理却又不构成公共基础设施使用价值的部分一同采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核算,笔者认为有失偏颇。对于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不满足1年以上的耐受期的管理维护用品,例如路灯中需要经常更换的灯泡类的低值易耗品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显然不合适。因此,对于不满足固定资产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配件,可以适用“存货”的核算方法。另外,公共基础设施目前分为四大类,即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核算建议参考住建部等专业部门的相关分类标准,制定细则。通过统一分类的方法,一方面便于信息的分类披露,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也为今后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奠定基础。
2.公共基础设施核算主体的界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逐渐认识到释放市场的活力对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因此,市政类、交通类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来源趋于多元化,许多政企合作的模式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充分发挥了企业的优势,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这样也会带来管理主体不明以及会计核算的困难。《行政单位会计准则》(2013)中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表明,由行政单位占有并直接负责管理维护的资产,其主体界定为行政单位。而公共基础设施准则中将行政单位这个主体的范围扩大到政府,意即包括事业单位和参公单位,但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公共基础设施”这一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那么事业单位和参公单位应当如何具体核算?需不需要移交至行政单位?在此,笔者认为应由行政单位统一核算,确认账上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负责建设的其他单位承担的支出应当在各单位的基建账中核算,而后移交最终的行政管理单位,这样可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准确性。当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将项目资料移交至相应的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以便接收单位及时准确确认公共基础设施。如事业单位将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给行政单位时具体的移交账务处理应当根据《移交表》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移交××单位)——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移交××单位)”科目,完成账上资产的清理。
三、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初始计量中的难点及解决路径
1.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计量。目前在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实践中,取得公共基础设施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新旧核算方法实施转换之际,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存量如何核算的问题。对于已存在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清产核资,但是很多以前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的资料难以追溯,若强行去收集相关资料,势必会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与会计中的成本效益原则相违背。因此,建议先根据保存较好的账簿,按照已有的历史数据确认其资产,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对于无法收集到相关数据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估算。在进行资本估算时,利用永续盘存法,参照公式Kt=(1-δt)×Kt-1+It。其中,Kt为第t年的资产存量,It为该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产存量和投资均按不变价格计算,δt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率。假定各地区基础设施资本的经济折旧率相等,且与全国基础设施资本折旧率保持一致。对于难以追溯历史数据的资产,可以吸取国外的相关经验,即给予5年的缓冲时间,若5年内无法获得相关数据,则合理地估计相关资产价值。
2.增量公共基础设施的计量。对于增量公共基础设施初始确认应当采用的会计方法,大部分学者认为用历史成本法比较合理。其原因有二:第一,公允价值虽能很好地反映当前这个时点公共基础设施的价值,但是不符合该方法的适用条件。公允价值法是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而公共基础设施既没有买卖双方,其产权明确地归国家所有,不在公开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第二,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资产,其可靠性必须要保证,历史成本法可以依据可靠的历史凭证进行计量,保障了国家资产的合法合理性。行政单位获得新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方法有三种:自建、外购以及无偿调入。由于资产获得的来源不同,相应地在初始确认的时候,公共基础设施成本的组成部分就各不相同。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规定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无形资产。而在公共基础设施准则中,要求将土地使用权和构筑物部分分别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分清时,应当整体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这样做可以预见有一定的合理性,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可能占了一项公共基础设施成本的一大部分,一同核算方便对基础设施资产的总体评估与管理。但是,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公共基础设施的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该类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虽然都为50年,但是每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本身的使用寿命不可能都为50年,那么折旧的年限应该以何为准?若合并在一起计量,那么在土地使用权到期或者公共基础设施自身使用寿命结束时,基础设施整体又当如何计量?笔者认为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构筑物部分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比较合适,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第十六条明确表示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不计提折旧。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计入无形资产,那么在从企业无偿调拨(PPP模式)或购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时,也方便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接。另外,分开核算也有利于折旧年限的确定,在土地使用权到期时,便于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以续期。
四、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后续计量的难点及解决方案
1.公共基础设施核算中的折旧计量。参考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的公告中对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定,根据预计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对于用之不竭的公共基础设施不计提折旧,例如土地、河流以及具有历史意义或带来的经济利益难以量化的艺术作品或城市雕塑一系列的资产不计提折旧。这一点与公共基础设施准则第二十一条相符合,即公共基础设施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公共基础设施,可以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并规范实物管理。此外,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的会计处理也欠妥。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费用化的资金需要向上级财政申请取回,会导致资金滞留在账户,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相违背;其次,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只有支出类账户,没有费用类账户,更无法根据用途计入费用。笔者建议在公共基础设施折旧的账务处理上参照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直接冲减净资产。
2.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的计量。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支出主要是用于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零星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毁后的改建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建成后,由于雨水侵蚀、交通事故等无法预计和避免的因素的影响,政府部门为了维持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性,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维护。政府在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会计核算时,将用于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零星支出在“事业支出”借方科目中予以体现,同时可以将“基础设施建设费”设为二级科目,而贷方科目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分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的支出由事业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贷方科目为“财政补助收入”,而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的贷方支出应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反映,事业单位直接用银行存款支付的维护支出则应直接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改建支出的产生一般发生在公共基础设施的使用达到可使用年限,或者政府需要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重新建造、扩建等大规模整修时。换言之,改建的过程是减少或消除以前投入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的价值,同时将现行创造的新的公共基础设施价值入账。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占用的金额应反映在“非流动资产基金”账户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把改建的公共基础设施认定为一项新的固定资产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改建之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当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完工时,将已经发生确定的后续支出登记入账,借记“事业支出——基础设施建设费”科目,贷方科目的确定仍然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分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3.公共基础设施终止确认计量。当一段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已到,需要报废时,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单位上报待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转出已计提的折旧,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批复时,再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抵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经批准报废的某些资产处置后发生的费用及变价收入相应地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置报废资产完毕收支相抵后的净收入记入“应缴财政款”科目。若将该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权移交给其他单位,如事业单位将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给行政单位时,则应当根据《移交表》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移交××单位)——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移交××单位)”科目,完成自己账上资产的清理。五、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披露政府公共基础设施信息披露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类别和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披露。将基础设施系统看作单个资产或是一组资产进行计量。同时,应该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或受托制度,并资产保管报表或受托报表。在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包含了政府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非财务信息的资产保管报表,用来补充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中这几类资产的财务信息,以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商满邦.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月刊,2010(3).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新的城市格局产生,大量的农村人口由农村转移到城市。进而城市基础设施面临新的挑战,新的要求也将产生,城市基础设施的扩大也是必要的。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发展也在不断提高,基础设施产品的质量将面临更高层次的挑战,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的情况下,现有设施必须要进行改造和技术升级,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供给者,而运营管理也是由政府主管的相关部门来管理的。这样不仅在给财政施加压力,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也得不到有限控制。而政府在财力上也会受到制约,使得城市基础设施在投资比例上不协调,严重阻碍了推进城市化和发展的进程。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概念
经过几次工业革命和当代社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经历了多层次和范围不断发展,基础设施概念对人类并不陌生。根据国内外学者的学术研究,可以将基础设施分成两类:一类是基础核心设施,主要包括交通和电力等,它是增加土地的生产力和物质资本的条件,另一类是人文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医疗教育、卫生保健等,而对经济基础设施来讲,其大概分为三部分:①公共基础设施:如水、电、气、通讯、卫生和生活排污、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等。②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公路、农作物灌溉及排水渠道等设施。③交通设施:铁路、市内交通、港口和机场等。
二、基础设施的市场化
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周期长和公益性质,长久以来,公营方式,一直是市场经济国家和计划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方式,即由国家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由于这种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制度的存在,不免会产生许多问题,由此可以看出,这并不是好的制度,但是私人资本的经营可能会对公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当时这种公营的方式是唯一可以采取的方案。20世纪70年代以后,不少发达国家为了降低成本,稳定价格,提高基础设施产品质量、服务和效率,而采取了对基础设施领域进行的改革措施,打破垄断格局,从而能够将外部分营资本引进,建立一个多元化、竞争性的有效机制,彻底打开市场。此外,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市场化是对投资主体进行多元化建立,并不能代表着他的国际化,民营化,而是国营、民营、国际三者之间同其他社会资本进行公平竞争的结果,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性,经过政企分离方式,其他民营企业将和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但是他们必须服从政府组织和管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中,其存在的关键问题是基础设施的定价。在没有对基础设施运营市场化采取改革措施,它的经营状况被政府所垄断。多数看来基础设施是一种福利事业,而在其投资建设时,政府对于成本管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很明显,这种古老的机制并不能满足现在经济原理下的价格体制,而规制价格与边际成本相比较低,这就违背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原则的要求,他将不能对企业生产效率的进行有效刺激作用,从而对基础设施的正常发展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而这时正需要政府要对现有的经营机制进行改革,最终能将“公用事业=公营事业”的模式被其他模式所取代。企业的存在,就是追求将利润最大化,而公用事业因为其公共性的性质存在,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公共利益,这样就会将矛头指向定价机制:在政府严格的价格控制下,就会影响企业的利润,那么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就将会回到原点;相反,企业就可以通过提高价格,将风险因素转嫁给社会大众,而这样就会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想要使基础设施企业的公共性得到体现,企业又要获得一定的利润,那么这两者之间就必须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政府在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中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其是规则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裁判员,对企业而言,他们有着十分有利的优势,由于风险因素的存在和不确定性,政府要对基础设施运营市场化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
(1)对确定特许经营者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更应该注意的是企业在基础设施运营上的经验、实力以及服务信誉。
(2)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将政府规制应适度考虑进去,在市场化的前景下,政府都需要对基础设施特许权进行有效的规制。政府规制的态度,是阻碍基础设施吸引引民营资本的最大因素。民营企业会因为规制范围限度不完善、运作的透明度不够清晰、在微观层面干预度过激,而停止投资,而对友好型的投资环境进行投资。为此,要使一定的竞争关系存在。
只有对城市基础设施开放市场化,投资主体构造多元化,吸引民间资金的广泛化,市场机制融入化,才有可能解决上述一些问题,这样,一来可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二来使得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得以提高。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问题上,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宝贵的经验,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在城市基础设施在市场化过程中的各种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政府能否跟上节奏,监管措施是否完善。所以,必须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政府监管才能使得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的进程中稳定前进。
参考文献:
[1]郜建人.城市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研究[D].重庆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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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贤刚.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中的政府规制[D].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关键词】 PPP项目 法律法规 基础设施建设 SPC
前 言
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结构性变革以及要素升级的加速,经济下行压力得到一定的缓解,经济增长动力不再是以前的依靠投资、进出口和消费三驾车。经济结构也从过去的以第二产业带动经济的增长转变为了以服务业作为经济的主要的增长点。诸多的变化要求经济的增长过程中市场化程度也要逐步改善,逐步的修正政府的干扰带来的市场机制的扭曲。宽松的财政政策是经济下行时期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地方财政资金形势严峻,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已经难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而社会资金存量中,总会存在着资金的闲置,并且随着股市的持续震荡,股市的不景气将会持续,资金将会寻求新的落脚点。固收类的资产投资受到了追捧。而PPP项目作为私有经济和政府共同合作的项目,具有收益有保证,项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均高于同类型的其他的固定收益类型的项目。目前PPP项目也存在着定价不合理、项目的运行效率低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为了完善PPP项目的市场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作用,改善目前PPP项目的市场的定价机制不合理,社会资金的运行效率过低的问题,通过对PPP项目的特点和运营机制进行研究,从中寻找解决的方式,并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
1 文献综述
针对PPP模式在我国的经济大背景下的使用情况,学者做了相应的研究:刘薇(2015)指出政府与私有资本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首先是政府与私有资本之间的伙伴关系,其次是二者之间的利益共享的关系,最后是风险方面,项目的风险共担。该学者主要以英国和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借鉴,强调法制化建设、契约制度法制化建设,加强金融创新等方式推行PPP,加强对该模式的监管,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吴孝灵(2013)主要是从在政府与私人资本合作的过程中如何才能使得满足私人资本所要求的收益的同时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标准。这主要是实现政府与私人经济之间的博弈,如何使得这种博弈存在最优情况。通过建立相应的公私部门的博弈模型,求解最后得出模型的最优解,并最终确定政府在实施PPP项目时所需要做出的决策。这种思想主要是通过量化的方式解决PPP在决策阶段如何做出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决策。
陈志敏(2015)认为新宁铁路的修建时我国的PPP模式发展的开端,2015年国务院将PPP模式视为发展经济的重大战略。同时该学者也指出目前我国的PPP模式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包括重融资,轻管理的模式使得一部分政府看到困难知难而退。他认为PPP模式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政府应当努力去克服这些瓶颈,努力去营造适合PPP发展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PPP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W者对于PPP项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PPP项目的理论部分或者从量化的方式研究PPP项目的可行性,本文主要从PPP项目的理论出发,研究PPP项目的理论内涵,并通过PPP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寻找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建议。
2 PPP模式的理论基础及发展现状
2.1 PPP理论内涵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新型模式,它主要是通过政府与私营经济之间相互合作,通过共同筹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或者是为公众提供某种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这种模式最初是从英国起源,由于西方的社会福利较高,社会公共开支逐步的积累和扩大,政府的财政收入难以满足公共建设的支出。而对于私人资本而言,私人资本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一定存在着一定的资本存量,随着国际市场局势的逐步的震荡,市场环境导致了债券市场的风险逐步的积累,资金趋向于固收类的投资形式,然而我国的债券市场不是很发达,债券的可选择性较少。因此PPP模式作为与政府共同合作的项目,项目的风险性具有一定的保障,收益方面,PPP项目采用一般采用固定利率的融资模式。
2.2 PPP模式的特点
PPP模式在国外已经发展多年,形成了要私有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一套全新的合作的机制。首先是相比于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案,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的全权参与进去,而PPP模式则是通过将融资获得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具体的项目的实施和应用,协调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是有效的监管体系。政府作为主要的监管方,需要充分的考虑到顾客,私有部门,管理方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保证投资者以及项目的质量。PPP模式最重要的特点还是其利益捆绑的特点。对于公共部门来说,公共部门最主要的工作是根据群公众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因此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的需求。而对于私人部门来说,私人部门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来说,由于其与私人部门的目的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因此公共基础设施这种外部性较强的项目一般都是由政府承做。而PPP项目将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实现了二者的双赢。
2.3 PPP项目的分类
目前对于PPP模式按照不同的口径分为广义的PPP模式和狭义的PPP模式两种模式广义的PPP模式是指广义的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关系二者可以在社会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方面进行合作。而狭义的PPP模式则表示具体的PPP融资模式,它更强调某一种融资模式,通过前期的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谈判,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到期的收益等融资的具体的情况,融资结束后将项目转回公共部门,这一般是对于某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公共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需求或者说财政资金趋紧,需要通过私人资金的参与来实现私有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双赢,狭义的PPP模式已经在实际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得到应用。
2.4 PPP项目融资的模式
对于PPP模式具体的融资的过程,首先要明确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公共部门是项目的主要的承做者,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对于基础设施的需求,履行政府的职责,进行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然而目前财政资金都具有其特定的用途,财政资金的短缺难以满足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财政资金,而社会资金量巨大,且总会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希望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同时满足资金安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因此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寻求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共同建立SPC,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私人部门与社会部门直接出资,用于项目的建设,作为项目的主要参与人,这部分资金属于直接融资得范畴,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这部分资金需要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因此这部分资金属于g接融资的范畴。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筹集项目资金,将资金转移至SPC,通过SPC来进行运用和管理,公共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在SPC扣除了当期的运营成本后,剩下的运营收益将偿还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利息以及对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按照其约定的方式进行分红,运营期满SPC要将项目交给公共部门管理。
3 PPP模式的优点及存在的问题
PPP模式能够充分的发挥社会资本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满足财政资金不足,难以完成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的问题,实现了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双赢。PPP项目起源于国外并受到广泛的应用。
3.1 法律体系不完善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PPP实践的法律体系依旧不完善,由于涉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的问题,PPP项目的运行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市场环境,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还处于逐步完善的状态,法律体系的建设需要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对于PPP项目中所涉及的问题法律法规方面并不能完全的涵盖进去,很容易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没有具体的法规去遵守。并且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自身具有非排他性,因此想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完成这一过程是无法实现的,只能通过政府的力量来实现项目顺利的实施。对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项目的维护,运行以及维护和管理,维护双方的利益。
3.2 缺乏信用契约精神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对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约束关系主要是通过项目条款来约束,在实际的项目运行过程中,政府在整个项目实施中处于主导的地位,而目前政府的债务压力较大,公共基础建设的要求的提高,公众对于社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政府的压力的增大,政府推诿的现象严重,私人部门在最终的项目交接后会因为政府的契约精神薄弱不能按时获得其投资的报酬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以及PPP项目的推行。
3.3 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
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具有非排他性、垄断性、正外部性等诸多特点。随着PPP项目在我国不断的尝试和实施,我们已经解决了PPP项目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缺点,但是其价格形成机制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其本身的特点,导致了其市场价格的形成并不能完完全全的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实现,而过去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是由政府垄断,因此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定价问题应当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决定。
4 政策建议
通过分析PPP项目的理论内涵、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流程,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首先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建设,由于PPP项目的发展较晚,法律体系建设并不健全,项目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慢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反映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刻不容缓。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应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法规应当明确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在实施的过程中不会受到权利义务不明确而产生分歧。另一方面是严格违约的惩罚规则。前面已经提到目前政府在债务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压力,财政紧张而且面临着项目到期还款的压力时很有可能存在违约的可能,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防止由于政府利用其在项目中的主导地位损害私人部门的利益,需要将违约的后果以及惩罚的措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保证私人部门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提高社会资本对于PPP项目的参与度,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其次是加强国内企业的参与度,由于国内企业对于PPP项目的接触较少,PPP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的了解不是很多,而国外对于PPP项目的发展时间较长,对于其具体内容的了解较为详细,使得国内企业在与国外的企业竞标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为了保护民族企业的发展,防止由于外资企业的参与而扼杀了本国企业,因此应当给予本国参与的机会,给其锻炼和发展的机会。
最后要加强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首先是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的形成的初期需要政府的引导,价格的制定应当减少政府的财政的支出。最终的价格应当是政府,私人部门之间的相互博弈的结果,政府部门应当定期的检查项目的情况并加强成本的监控。对于项目的社会效益较好但是经济效益较差的情况,应当由政府提供相应的补贴,逐步的探索合理的政府补贴机制,逐步的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参考文献】
[1] 刘薇.PPP模式理论阐释及其现实例证[J].改革,2015,01:78-89.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民基础设施是指相对于农民私有财产而言,用来满足农村生产与生活需要的设施,具有非竞争性,非它性的特点。它包括政府所提供的全国性公共产品,这些产品覆盖农村地区,比如农村环境保护,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村道路建设等,还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和农村自己组织修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比如江河的治理,公共水利设施修建与维护,大型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农村电网建设,农村科技成果推广等。有效的利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农民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以及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总称,它由交通邮电、商业服务、农村水利电力、农村能源、生态环境、科教文卫事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组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农村内需的启动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协调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增加收入不可缺少的基础。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存在着两套完全不同的公共产品机制,由于农民文化素质比较低,导致民主意识薄弱,制约着农村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在GDP不断上升、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耀眼成绩下,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越来越凸显,城市在快速发展,农村发展仍然缓慢。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落后,导致城乡差距大。
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总量不足,发展中的中国是农业大国,根据统计到09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有全国人口的70%,全国有34301个乡镇,60547个行政村。到08年底,我国还有200多个乡镇、48000多个村庄都没有修通公路,13000个村庄电力没通,4万个村庄没有电话,300多个乡镇没有卫生原,1.3亿农户燃料问题没有解决,甚至60%的县都还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还有将近50%的建设村没有通自来水。和城市相比农村地区无论是在教育还是在医疗水平上都远远的落后于城市。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在交通、水电、通讯一家燃料等这么基础设施方面都与城市存在着很到的差异。农村基础设施和居民生产与生活直接相关,是城乡居民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因为我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近年来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的收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现如今的社会各村必须领会和充分利用中央的扶持政策,坚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积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全面有效的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在我国的中西部农村地区较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而言,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要少得多。所以想要减小东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在目前还是比较的困难,因为西部地区受到严重的资金限制。对于中西部农村的发展政府对政策倾斜和创新融资机制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于落后的农村来说在建设的规划性上比较落后。特别是一些山区县,由于地势特殊,居民居住比较的分散,对于山区的建设也缺乏整体规划,房屋修建、道路河道设施建设都缺乏长远的打算,建筑物排列无序,随意修建房屋,畜牧圈舍大都与房屋相连,缺乏意识等等,这些现象严重的影响着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建设上主体单一。农村在建设基础设施的过程当中,由于政府是主要的投资者,所以老百姓就存在着严重的依赖心理,思想不积极,并且各个村集体和村民们在参与修建基础设施的时候都不积极,导致在修建过程中建设力量薄弱。而各村委会的“一事一议”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有利的运用,因此在筹集资金修建基础设施的时候资金困难,致使公共的修建存在严重的问题。再加上农村落后的社会经济,使得农民的生活条件本来都不富足,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用来修建基础设施。各村委会对各自的生态、旅游等可以加大经济发展的行业,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充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并且修建村里基础设施外来企业大都不愿投资,因为在边远山区投资风险大资金回笼速度慢,这也是建设资金缺乏的一个原因。
在农村由于人们思想觉悟不高导致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破坏严重。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协调能力不强,就连一些通村工程、饮水工程都要多村多乡联合才能够完成。但是由于各村分散争取国家资金,只看中眼前利益,导致各个项目的人为分裂,在修建中自然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比如在修建通村公路的时候,出现的断头路就是因为各村的分散争取资金造成的。这类问题在农村修建基础设施中并不少见,因为人为的分裂以及区域划分的阻隔,造成的各乡镇、各村、各乡之间难以沟通,所以对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而然的就造成了严重的人为影响因素。并且在修建基础实施上也会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占用不必要占用的土地资源。
在修建起的农村基础设施上,由于村内管理基础设施能力不强,导致损坏严重特别是在公有设施上,国家也缺乏一系列的公有设施保护制度。再就是自然灾害的损坏,由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差,在受到自然灾害对基础设施破坏的时候,及时修复欠缺。使得公路、水电线等等破坏相当严重,需要连年重建,这样就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国家资金。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着很大的关系,而当地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主要是取决于农村基础设施存量。农村基础建设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和开展。首先要利用政府的政策作为引导,创造一个和谐的融资环境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期限长、盈利能力差、投资风险大等不利条件所以是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的。在财政上当地农村想要吸引非财政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领域,但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独特性质,使得非财政资金融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的困难,所以要吸引非财政资金的融入就必须要有吸引力的财税优惠政策以及和谐的融资环境作为前提。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者的财税优惠力度,以及建立和完善政府担保机制,还要完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调整农村产业部局以招商引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实现城镇化。农村招商引资能够促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会得到充分的利用,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随着农村产业的逐渐增加,会大力的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达到推进农村城镇化的目的。
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协调建设进度。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意见不一的问题,实现山水林路田的整体开发。坚持政府主导地位,整合资源综合项目整村建设的思想。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建设工程,集中力量统一建设。
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政府要建立“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要以农民的需求为主从而确定基础设施投资项日的内容、数童和投资额。“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以基础设施投资目标确定满足农村的社会生产以及农民的生活需要的需求,从而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对于农村修建不必要的面子工程要坚决便面,并且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时候要合理允许农民投资兴办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原有的集体财产管理权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让农民自主经营管理,使用有偿服务。在市场上开放建设基础设施,谁投入谁受益的权利,充分吸收民间资金的融入,补充政府资金的不足。改变原有的产权制度,施行市场管理化,对个人投资的政府实行补贴政策,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在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上应该顺应产业的发展思路以工补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合理投入使得农村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切合利用当地的实际情况,大力扶持一两个产业,起到对各个产业的示范作用。把每家每户分散经营密切的与各村龙头企业相互结合,利用龙头企业带动各村的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解决增收问题。让农民的产品进入市场的时候成本降低,对于市场的风险活动也要降低农民的参与,切实的做大做强龙头产业,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促进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的顺利进行。
结论
农民的增收问题在“三农”关系中处于首要地位。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要想推动农民实现小康水平必须解决农村中基础设施的落后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府政策扶持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对于农村目前仍然存在的乡与乡、乡与村、村与村的道路不通的问题,农村的自流灌溉低,排灌设施老化、设备陈旧、耗能高,教育设备落后等现状,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只有政府加强政策的领导以及在各个方面施行政策协调,才能够让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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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 融资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进入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受到了各地政府和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也处于逐年上升的局面。然而,与此形成对应的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却维持着更高的增长势头,从而使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并导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供不应求的现象。2008年以来出于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目的,我国政府出台了四万亿的投资计划。其中,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只有一万亿多,剩余部分需要地方政府、社会投资共同弥补。因此,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下,政府用宏观调控解决市场均衡、扩大内需、促进城市可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市政建设的特点
市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两类,其项目主要包括自来水、煤气、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公路、地铁等。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的特殊性,使得市政建设项目具有如下五大特征,它们决定了市政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与一般融资模式的不同之处:
(一)超前性。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物质精神生活的基础条件。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及时代的快速变迁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建设,或对城市的发展提出更具前瞻性的要求。从而促使城市建设规划者必须具备前瞻性的思维,使城市建设处于一种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此外,由于投资额高、建设周期长、工程规模大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城市建设一般需要超前建设,以适应城市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性。
不同于一般产品和生产的服务供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城市日常运行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相关服。因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但应该是完整的和超前的,还应当具备规划性的特点。因此,城市建设者首先应认真分析城市发展的前景及其未来的功能定位,同时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实力及其他相关因素,优先做好市政建设规划,并对可行性的建设项目进行比较与筛选,从而确保并优化市政建设项目的合理定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性决定了政府参与这些项目的必要性。
(三)基础性。
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其他产业赖以运作的物资条件,也是其他生产部门生产和再生产时所必需的投入品,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在市政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公益性的,即以获取社会效益为主,而并不以谋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即使是有收益的市政项目,其投资回报率较低,投资回收期也较长,并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逐利需要
(四)共享性。
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带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其他产品不同,它不是为特定的企业或个人服务,而是为许多企业或社会公众服务,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共享性。它所服务的对象往往是不确定的,甚至是随机的,且在使用和服务过程中一般不能进行排他性消费,故其具有较明显的共享性,而其共享性程度将随项目种类,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正是由于共享性的存在,其产品与服务的价值的变动将会涉及到其他对公共产品与服务有相关需求的众多部门的价值与营运。
(五)长期性。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规模和工程投资往往是巨大的。与一般性建设项目不同,市政公共项目建设期长,资本流动性有效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因而其投资风险较大,这正是制约市政建设融资的一个重要障碍。此外,由于城市建设项目具有投入资金量巨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因此在进行项目筹资时需要长期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与之相适应。
二、市政建设财政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市政建设资金缺口递增。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政建设受到了各地政府和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相关投资也处于逐年上升的局面,但是与此相对应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却保持了更高的增长势头,使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仅依靠财政拨款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等,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
(二)市政建设融资渠道过于狭窄。
近年来,从国内银行贷款取得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首选融资渠道。但是,城市基础设施一般投资额大,回收期长,从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更愿意放贷给一些投资期短,收益率较高的项目。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则受制于其资金来源的有限性,更侧重于全国性的项目,对于地方政府项目的作用也有限。为此,许多城市提出了大力引入外资进行市政建设的方案,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外资的比重和额度仍然较少。并且,外资投资既有偏好性,即对于通讯、电力、供水、供电等十分踊跃,但是对于城市交通、污水处理等项目则少有兴趣,因而很可能导致急需资金的项目由于外商缺乏兴趣而无法融资。综上,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存在着投资主体过于单一、融资渠道狭窄、缺乏有效融资模式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职能和投资管理职能划分不明确。
政府投资职能和投资管理职能不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投资决策方式没有根本改变
目前项目决策制度仍主要由各级政府的审批权限构成,审批的方式和内容还没有随着投资的多元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因而无法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此外,在审批环节一项上,一些办事机构的作风也导致了投资决策过程的效率低下。近年来,在一些城市,虽然市民听证会被作为一项程序引入公共项目投资决策中,但关于听证会“走过场”的质疑声不绝于耳,在一些项目上,听证会并未起到应有作用。
2.政府投资职能不明确
大量事实和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成千上万亿的投资中绝大多数的投资都是以政府为投资主体,整个过程都是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下来完成的。而政府是利用国家赋予他的权力,利用公共资源在投资。如何来避免在投融资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这成了保证明确政府职能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资料:从1981年到2002年,政府投资从745.9亿元增至18877.4亿元,平均年增长16.6%,而政府投资失败的项目也在不断增多。这反映了政府投资中存在的职能不明确的问题。
3.投资管理体制不健全
一方面,政府对市政设施的投资管理分属计划、建设、财政以及审计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导致了管理效果低下。另一方面,就政府部门的投资管理方式而言,有效的间接调控市政设施投融资的办法和手段尚未形成。此外,投资立法也不健全,投资各方的职责与权利难以从法律上反映。多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导致了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4.投资者主体尚未形成
至今,投资者主体地位还没有形成,权利未能充分行使。投资决策的市场化规律没有得到落实,从而使得项目投资缺乏风险约束机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缺乏风险约束机制
由于投资者没有参与项目前期决策,无法在最有效阶段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以提高资金利用率。此外,传统的政府审批制度一方面缺乏明确的问责机制和风险约束体制,另一方面也缺乏民主监督制度,这两方面共同导致市政项目的投资决策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归根结底,这主要是缺乏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造成的。
(2)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行缓慢
项目实施过程中,传统建设体制仍在绝大部分项目实施中起着主导地位,即投资公司出钱,建设公司用钱。由于责任划分的不明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投资管理,投资主体仅扮演了“出纳”的角色,对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设的进度,资金利用率和资金流向缺乏了解,导致投资者无法在关键时刻抑制抑制风险。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缺位导致权、责、利的互相脱节,使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证。
5.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资源配置并未在市场规律下达到充分有效的程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项目投资主体由政府指定,融资方案的竞争和比选制度没有建立,难以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政府利用权利对投资主体的选择实行垄断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性。二是公开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等市场运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投资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各种暗箱操作充斥与投资实施过程中。在大多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已广泛采取招投标方式,然而大多数都在有限的几家下属建设单位中进行招标,公开招投标的比例偏低。同时,监理制度往往局限于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在监控投资的并未发挥有效作用。
6.财政性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政府投入与非政府投资之间界限模糊。以上海为例,该市财政下拨的城建资金直接划入上海城司,同时,上海城司还以自身的名义对外融资,各种不同来源的资金由城司实行“统筹统支”,从单个项目的资金来源中己很难看出政府投入与非政府投资的区别。二是财政性资金投入方式单一,财政杠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财政投入都是直接用于项目建设,还没有作为一种手段来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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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公共品供给不足,尤其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发展,有碍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府财政一直积极支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数量和质量都在不断加大,但还存在着基础设施数量不足,投资资金缺口大,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本文通过系统分析忻州市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状况和相关的财政政策,提出在新常态形势下,优化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政策
一、引言
随着国家将“三农”问题放在突出的战略发展位置,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的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基础设施的公共品特性,政府财政一直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的主力军,主导或配合各专项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稳增长、扩内需、加快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成刚需性增长,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出压力和赤字规模加大等问题,寻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新途径和提高政府投资建设效率等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现状概述
农村基础设施一般是指为保证农村社会扩大再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总和。可分为农业生产性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非生产性公共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园林绿化、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虽自2003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各项政策加大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力度,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还是存在有许多。1.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滞后。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远远滞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长年来基础设施水平低的问题已难以满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准公共性,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资金主要靠财政直接投资,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较少,造成大部分地区建设资金不足,难以提高基础设施水平。3.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体系不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的产权一般不明晰,不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专门负责,包括投融资、建设和后续维护。因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会出现缺乏监管和不专业的建设过程,造成“豆腐渣”工程和资金管理混乱等现象。4.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偏离农民需求。从大量学者对农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满意度研究上发现,农村基础设施供给长时间偏离农民真正需求,政府部门做项目决策时缺乏长期规划和实地需求调研。
三、忻州市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现状及政策分析
1、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整体情况概述忻州市位于山西省中北部,毗邻省会太原。忻府区是忻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同时也是忻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区辖20个乡镇,共有394个行政村,总人口53万,其中农业人口33.8万,无煤、无矿,是典型的农业大区。忻府区城镇化水平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落后,尤其是非生产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对缓慢,建设水平低。据国家发改委调查,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如路、水、电等,每位农民平均需1700—4900元,但忻府区财政收入较低,据此测算,忻州区至少需要6亿元以上的建设资金,而全区地方一般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支持这么巨大的投入。忻府区农村环境差,农民收入低,与忻州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1)水利设施方面:这里四季分明,农作物品种繁多,但严重缺水,水利设施不够健全,还存在靠天吃饭的现象。而且部分地方还有饮水困难的现象。(2)道路交通方面:忻府区所辖面积很大,连接农村和城市的道路部分还是土路、渣路,农民进城不方便。目前的“村村通”工程虽部分解决了公路问题,但村内道路问题依旧很严峻,有些村只是硬化了一两条村内主要干道,其余道路依旧破旧。而且硬化的道路由于后期没有及时维护也部分性的破损。(3)卫生设施方面:卫生厕所普及率低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垃圾池建设较少,农村卫生整体情况较差。(4)文化设施方面:忻府区农村文化生活单一,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最近几年才开始起步,已建成设施闲置率较高,没有有效的起到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
2、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政策分析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直接投资和财政以奖代补政策,还有部分农村能人投资和村民自建设施。在忻府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前,其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主要为政府直接投资,由各专项部门负责,如水利局主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电信局主管通讯信息网络建设,公路局、交通局主管道路桥梁设施建设等。这样的格局下,财政资金多头管理,存在资金分散和项目重复,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而且财政用于农村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大,相对的用于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生活性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基础设施的比重偏低,不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2010年忻府区被确定为山西省31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之一,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非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事一议”财政资补政策是指由农民自己议事决定本村相关集体生产生活项目的建设,筹资筹劳,由政府财政进行奖补拨款支持。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的理念,推动了忻府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发展,拉动了农村投资与消费。以下是忻府区2011年—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情况统计:全区共建一事一议项目761个,受益人口共计104万。其中小型水利设施项目508个,总投资金额7835万元;村内道路项目41个,总投资金额716万;桥涵项目9个,总投资金额115万;村内环卫设施项目49个,总投资金额557万;村容美化亮化项目44个,总投资金额487万;村内新能源设施项目14个,总投资金额111万;村级公共活动场所项目26个,总投资金额325万;其他公共设施项目70个,总投资金额1335万。从统计数据可看出,2011年到2014年忻府区着重解决的是农田水利,村内道路问题,初步解决了旱涝保收、山区吃水难等重点问题。2012年开始整治农村脏、乱、差的村容村貌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并且有村级公共文化场所建设等有关农民精神生活的项目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虽有效的解决了部分村级基础设施匮乏的问题,但由于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有限,覆盖面虽广但整体成效不明显。建设项目缺乏统一规划和后续维护等问题非常不利于此工作的长远发展。不管是何种形式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都存在有资金问题,由于基础设施的准公共物品属性,我国大部分基础设施都有政府直接投资,财政拨款建设。忻府区已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中,同样以财政力量为主,很少有银行信贷、民间融资等其他融资渠道,忻府区财力有限,大部分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短缺。同时财政力量对其他融资渠道的引导及鼓励作用不够,彼此之间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共同合作、利益共享的关系。政府应积极探寻各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如公私合营(PPP)模式,能人模式等,激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且缺乏长远规划。忻府区农村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落后,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质量也有待提高。政府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缩小城乡差距。对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全面布局及长远规划,分阶段完成相应计划并安排各阶段的后续维护工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长期优质的供给。(2)对非生产性基础设施不够重视。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大部分项目和资金都用于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民的生活水平并未得到直接提升。应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只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农村内需,才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美丽新农村。(3)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难。在新常态下,政府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刚需性支出上升,财政困难加大,对依赖于政府直接投资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当不利。政府应寻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财政投资比例,减轻财政资金压力。而要想引入企业投资,则需要努力开发涉及农村基础设施的可盈利性项目,给予企业一定的投资回报率以吸引其投资。在融资渠道方面,政府可寻求创新性融资渠道,如利用金融贷款或发放政府债券等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拓宽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苏明.中国农村发展与财政政策选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贾康,孙洁.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提供机制的研究[J].管理世界,2006(12)
[3]廖家勤.财政紧约束下有效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选择[J].农村经济,2006(3)
[4]鞠宏一,李娟娟.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问题研究综述[J].科协论坛,2006(11)
【关键词】内蒙古;农牧业;问题
一、内蒙古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普遍较薄弱
农村牧区的突出表现在:一是现各地农牧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实际生产发展需求普遍差距甚大,尤其是相当部分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服务保障功能大幅度衰减。特别是牧区水利建设严重滞后,不仅饲草料基地发展缓慢,远远满足不了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不少地方连人畜饮水问题还尚未有效解决,干旱年景,牧民拉水和调运饲草料开支很大,成为沉重负担。许多地方农牧业生产至今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二)政府投资农牧区基础设施供给中的不足
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对地方基础设施的投资,尤其是西部地区,其投资范围投资的力度加大,明显壮大了农村牧区的基础设施,提高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有:首先,供给总量不足。其次,在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间存在基础设施供给失衡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不足与供给过剩并存。
(三)农产品和畜产品在保险制度的不对等
农产品的保险力度小,相对来看,畜产品既没有最低保护价,又没有太多的保险,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死掉大批牲畜,基本无人问津。尽管我国加大财政力度对农业保险补贴,但其中还是会受地方财力不足的限制,致使农业保险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影响农业保险的实施。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实施补贴的补贴比例,中央政府补贴保费的35~40%,各省级政府补贴25%,市县级政府补贴15~20%,农民自负约20%。并且规定,只有在下一级政府的保费补贴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上一级的财政才能给予资金支持。
(四)农村牧区医疗服务及条件欠缺
农村牧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条件差,农牧民看病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现农村牧区苏木乡镇一级虽然都建立了中心卫生院,但普遍存在规模小、医疗设施设备落后、经费不足、工作条件差、职工收入低、医疗技术人员年龄老化、技术水平不高、人才短缺等问题,农牧民病情稍重点就需到城市大医院或旗县(区)级医院诊治。
(五)农牧民再就业与保障服务体系不完善
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国家保护生态及扶贫力度的加大,农村牧区人口大量转移进城或迁移到异地。但目前在转移培训、就业和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体制、政策上的不完善,导致部分转移农牧民就业和生活困难。一是对农牧民的转移就业培训简单化,质量低。二是政策上对自主创业的农牧民缺乏有力的扶持。
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促进产业升级和牧民增收
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改造传统畜牧业、建设现代畜牧业必须在规模化、标准化的基础上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近几年,一些地方积极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畜牧业示范基地,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二)把牧民组织起来,集约经营,提高规模效益。把牧民组织起来可以抵抗市场风险,集约经营可以提高管理水平,规模发展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三)制定全面系统的强牧惠牧政策体系
强牧惠牧政策的制定,不H要站在产业布局、国计民生、生态友好的全局视角考虑,还要站在文化传承、民族团结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应通过详细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制定出全面、系统、配套的强牧惠牧政策体系。
(四)做好牧民转移就业工作
切实做好牧民转移就业工作,一是要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一方面需要细化政策,另一方面需要严格执行和监督:二是应引导扶持家庭牧户游,立足草原自然资源,充分挖掘边疆民族文化资源,牧民们一边放牧,一边经营旅游业:三是可引导牧民转产特色种养业,使牧民拓宽增收渠道,稳步增加收入成为现实:四是应鼓励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
(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公共服务机制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定位与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制定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总体规划,把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公共服务统筹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大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和生活环境差距。
关键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几点建议
收录日期:2015年1月19日
一、地方政府城建资金筹措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关键一环,由此产生出大量的资金需求。但是,可用于基础设施的地方政府年度可支配财政收入极其有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组成包括:中央地方债、上级财政借款、信托、政策性银行贷款、其他借款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其中,中央债券、上级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大约占地方政府债务的50%,而通过融资平台筹措资金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大约也占到50%。根据2013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合计30.27497万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其中,南京、成都、广州、合肥、昆明、长沙等9个城市的负债率超过100%。地方政府债务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稳定的不利因素。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社会资本。由于实业投资方面的市场准入障碍,社会投资转化为实业投资的比重较小,其创富能力也难以乐观。所以,大部分社会资本只能进入房地产、地下钱庄、古玩等热钱领域,成为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社会资本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也为社会资本找到稳定的投资渠道。2014年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二、当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就开始了尝试在城市供水、节水、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等公用事业当中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并在2003年前后在全国掀起了公私合作的浪潮。随着PPP模式的推广,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政府在PPP项目中占主导地位。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由于公共产品的特殊性使得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政府在整个项目中同时身兼投资者、运营者和监督者三重身份,很容易在具体工作中产生混淆。政府的职能混淆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带来很多不利。
(二)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低效和寻租问题。由于政府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存在交易成本,且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体系,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常会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公共产品在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时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
(三)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融资模式,专业性较强。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同时还要经过较长的项目筛选、评估过程和漫长的合同谈判过程,它还要做到利益和风险的合理分担,事后的有效监督。它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这都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
三、推行PPP模式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PPP模式的作用,我国正在积极扩大PPP模式的应用范围,希望在多领域推广应用PPP模式以解决基础设施资金短缺和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不畅的问题。根据PPP发展的现状,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为更好地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议各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全程实行“联审制”。由市政府牵头发改、城建、财政、土地、规划、环保、质监、住房、安监、消防支队等部门成立PPP项目联审小组,联审小组负责PPP项目的审查。联审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建立由各咨询中介机构组成的专家咨询组。联审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并根据专家和各部门意见最终确定各阶段方案。“联审制”的建立,将便于各部门在同一问题上的沟通协调,有利于PPP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项目全程公开、公示制度。积极发挥我国各地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作用,对具有可行性且建设条件成熟的公私合作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公开,并进行各阶段公开招投标。同时,将整个项目从合作方的选择到项目建设过程再到项目竣工后运营的全程信息对社会公开,使PPP项目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减少“权力寻租”。
(三)加强专业中介机构培育和人才培养。为更好地推进PPP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需要着重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育工程管理方面的专业服务机构和懂经济、法律、财务、合同管理、专业技术等各方面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培育专业中介机构和复合型人才将更专业、高效地推进PPP项目。
(四)积极推进投融资方式创新。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曾说:“国家上PPP应用比较成熟的国家里,公共产品采用的比例仅占15%~25%”,PPP模式也并不适用于所有公共产品,仅仅依靠PPP不可能完全解决基础设施资金短缺的问题。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后,主要的融资渠道还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PPP作为一种辅助的投融资方式。所以,我们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基础上,除了充分发挥PPP的作用外,还要同时加大投融资方式创新的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周龙.PPP模式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3.
[关键词] 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 D63-34 [文献标识码] B
一、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共有广播电视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525个,为实现到2015年底,广播电视“盲村”全覆盖任务,2011年,黑龙江省已将中央财政“十二五”安排在本省相关国贫县的专项资金下达,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已与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全面启动了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工程建设并于2012年9月底前完成了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安装任务。截止到2012年底,黑龙江省广电总局已完成了327个“盲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是2012年初确定的150个“盲村”建设任务的2.18倍,占“十二五”期间总建设任务的63%。
(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情况
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农村电影事业,满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一项重点文化工程。截至2011年,黑龙江省已向64个县市、乡镇配送了36辆流动放映车,531套农村16毫米放映设备,投放16毫米电影拷贝1000余部,组建农村电影数字院线9条,新组建农村电影放映队380支,实现了全省年均放映电影8万多场次,累计观看近650万人次。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
近年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果显著,具体情况如表。
由上表可知,黑龙江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总数由2009年的481个增长到2012年的924个,增幅达到92.1%;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总投资额从2009年开始逐年增长;建设规模也由2009年的10.6万平方米增长到2012年的32.4万平方米,增幅更是达到了205.7%;综合文化站乡镇整体覆盖率由2009年的53.5%增长到2012年的99.8%,基本实现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全覆盖,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日常文化生活的需要。
(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情况
黑龙江省自2008年全面启动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建设农家书屋7525个,占行政村总数83.1%,惠及农村人口1800万。2012年,包括自主建设其他书屋在内,黑龙江省13个市地、65个县(市)、907个乡镇、37个林业局、113个农牧场,共建设完成书屋10040家,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惠及全省人口近2000万人。不仅实现了全省行政村的全覆盖,而且实现了全省农场、林场、种畜场、牧场的农家书屋全覆盖,更是提前三年超额完成了全省农村村级区划单位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二、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缺乏规划供给出现偏差
1.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扩建缺乏合理规划。黑龙江省部分地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现象。例如,在“农家书屋”的建设中,只求“农家书屋”在各个村庄的覆盖率,而忽略了“农家书屋”的环境、配套设施、图书及报刊的种类、使用情况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等问题。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现偏差。例如,农民在农闲时想在“农家书屋”借阅有关科学养殖及生产类的书籍,而“农家书屋”所藏书籍却以娱乐类的书籍为主,导致了供求出现了偏差。因此,这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一般往往也都是为了完成任务,而非真正从农民需求的角度去建设。
(二)城乡差距较大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1.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期,推行国家二元户藉体制改革,对城镇和乡村实行经济分治,形成了“农村落后、城市发达;农业落后、工业发达”的城乡二元结构格局。现如今,二元结构的城乡分割体制依然泾渭分明,农村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仍然比较薄弱。黑龙江省、市、县政府机关所在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硬件、软件比较完备,而县级以下乡镇和行政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缺严重,远远滞后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2.与其他社会事业相比,黑龙江省文化事业的总投入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低。如2011年,全省文化事业费用总支出为12.94亿元,而全省财政总支出为3398亿元,文化事业费用仅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0.38%。与此同时,黑龙江省财政对城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比重要远高于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因此,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近年来,黑龙江省财政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但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投入规模依然不足。由于资金不足,很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都没有达到应有的建设标准,即便是达到了标准,由于对后续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出现了“农家书屋”无购书经费,乡镇文化站和农家文化大院没有活动经费,许多文化机构运转艰难等问题。
(三)设施缺乏有效管理综合利用率低
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评估及监管体系不健全,从上到下缺乏垂直管理和长效机制。一方面,相关部门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服务不到位,组织开展经常性文化活动较少,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致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利用率较低;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力和使用不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大多数基础设施通过创建验收之后便无人管理,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部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开放使用率低,常年由“铁将军”把门;其他的一些文化设施如“文化室、图书室、广播室、篮球场”等也都形同虚设,并没有被用来开展文化活动。
(四)人才短缺文化队伍建设滞后
长期以来,农村从事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不足是制约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12)》数据显示:2011年,黑龙江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2658人,在全国排第24位;专职人员1426人,在全国排第26位,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3.6%;具有高级职称的仅27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02%,在全国排第23位。与此同时,70%以上的乡镇专兼职文化工作人员没有管理文化工作的经验,更没有文化艺术专业特长,基本不具备承担农村文化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文化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存在编制不足、薪资待遇偏低、人员招聘及准入机制不够完善、人员培养和继续教育跟不上、农村文化机构中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搭配不合理等问题,致使在职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较低。
三、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1.政府要调整投资方向,适度缩减对工业经济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设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特别是对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2.政府要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在投资方面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企业或个人一定的优惠和政策支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共建的多元化投资模式。
(二)加强设施管理提高设施利用率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浪费。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已有的设施做好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有专人负责看管;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三要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设施综合利用,提高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一方面,对现有的农村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加以综合利用,如可以依托乡镇中小学、农村职业学校等,实现资源共享,既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也可以从中有所收益;既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也可以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设施功能上要强调综合性,争取做到“一场多用”、“一室多用”,使活动场所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于一体。
(三)增强农民文化意识激发农民参与积极性
大部分农民由于自身接受教育程度有限,对图书室等纯公共文化设施难以利用,同时又由于赌博、打麻将等不良习俗的影响,使农民对于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小农思想和不良习俗阻碍着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政府在建设文化基础设施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丰富村民业余生活的集体活动,如组织书法比赛、举办读书讲座等,从而建立良好的文化氛围,激发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提升农民对于文化生活的追求。
(四)重视人才培养及文化队伍建设
1.在引进人才方面。要建立健全工作岗位准入和在职考评机制,在基层群艺馆、图书馆(农村书屋)、文化馆站(活动中心)、农村放映队等文化工作从业人员中,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机制,合理确定管理人员编制,规范文化管理队伍。
2.在培养人才方面。要重视文化管理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整体素质。政府部门要为农村文化管理工作人员划拨培训经费,加大文化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他们创造更多更好的学习和深造机会,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批善经营、懂管理、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文化管理人才。
3.在留住人才方面。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切实关心和帮助基层文化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遇到实际困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农村文化队伍。
[参 考 文 献]
[1]赖淑琴.当前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现状及对策[J].大众文艺,2009(4)
[2]纪珊珊.贵州省农村公共文化保障机制建设研究[J].新农村,20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