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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困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2-09 17:24:4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传承困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传承困境

篇1

一、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面临的困境

据笔者调查,截至2014年12月,江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0项(含扩展项目),其中音乐类(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非遗项目34项;省级非遗项目488项,其中音乐类非遗项目192项。另外,江西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14名。从表面上看,江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数量可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容乐观,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

1.传承人年龄较大,后继者青黄不接

非遗项目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传承方式,这就注定其传承不能顺利进行。据了解,江西原有3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如今只剩下34名,流失的两位是婺源傩舞传承人胡振坤和瑞昌竹编传承人宋增礼。在现有的34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中,22名传承人已年过六旬。其中,号称“歌师”的兴国山歌传承人徐盛久已年近九旬,仍然活跃在表演一线。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在31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故17名。尽管在世传承人年龄偏大,但后继者却是青黄不接。如莲花茶灯舞是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漆石生已经63岁,而该项目的下一代传承人仍无着落。如果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在培养后继人才方面进展缓慢,将会产生断代现象。

2.传承方式单调陈旧,多数学徒有名无实

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不管是学歌、学舞、学戏,还是学乐器,都要通过长期的训练和舞台表演的检验。这就要求师徒们在传与学上花费相当大的精力,且学徒们要具备扎实的文艺功底。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第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按照规定,传承人要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通过办学方式的传承几乎无实例。一些艺术造诣深、名气大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采取古老的师徒传承方式,能够带到真心学艺且文艺底子扎实的学徒。但是,有些传承人,特别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没有资金补助和市场效益,时间和精力都不能保证,师徒关系大多仅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更无法保证学徒质量。

3.年轻人无心学艺,非遗传承前景堪忧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江西经济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文化方面,受现代文化多元化冲击,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音乐类非遗项目濒临传承无人、技艺失传的危机。据了解,赣南采茶戏是国家级的非遗项目,由于观众少、市场不景气,许多县剧团撤销或改为歌舞团。同样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婺源徽剧团,好不容易培养出一批年轻演员,但面对收入低的现实,很多演员都转行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尚且如此,省级非遗项目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据笔者了解,莲花茶灯舞动作轻盈多姿,茶歌优美动听,茶灯制作精良,服装色彩鲜艳,富有浓厚的赣西特色。但是,很多年轻人对此并不感兴趣,也没有人主动学舞。缺少年轻人参与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最终将消失在文化历史舞台上。

二、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出现种种问题,有政府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相关部门履职缺位的原因。据笔者调查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江西是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底子薄、财力紧,对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普遍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使用、轻投入,重短期效益、轻机制建设等问题。如有的地方把申报音乐类非遗项目当成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甚至把非遗项目当成向上级部门讨要经费的“摇钱树”,导致申报工作与传承保护工作形成较大反差。据了解,省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但市、县一级财政几乎没有配套资金。

在传承人传承活动及生活补助方面,2012年,江西有21人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财政补助,每人获得财政补助1万元。这些经费对于数量众多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特别是对于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来说,获得财政补助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2.传承方式争论不休

对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各方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有人认为音乐类非遗项目必须坚守身口相传的传承方式,也有人认为可以在传承的基础上适当发展。笔者以为,国家规定采取收徒、办学方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其实就为“继承派”和“发展派”提供了不同的传承思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味强调固守传统的传承方式,把包括高校等在内的社会资源排除在保护传承工作之外,试问非遗保护工作能够走多远?回顾中国音乐发展史,如果不是刘天华把二胡引进高校课堂,二胡能有今天的地位吗?如果不是创办了一批黄梅戏校和剧团,黄梅戏能有今天的发展吗?类似的例子不可胜数,所以“继承派”和“发展派”的争论可以休矣。诚如樊祖荫教授所言:“学校应在传承民族语言、传承民间艺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只要有益于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各地高师院校就应大胆尝试。

3.有关部门履职缺位

按照规定,国家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定期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文化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传承人的传承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或者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经核实后报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批准,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可实际上,这些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

这些年来,除了传承人自然死亡外,各地并没有取消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资格的例子。据笔者调查,除了九江学院、省职业艺术学院、井冈山大学等少数高师院校在保护、传承非遗项目方面做了有益尝试之外,江西绝大多数高师院校都忽视了这一方面的工作,更不用说培养下一代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了。

三、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的对策

音乐类非遗项目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四个门类,数量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做好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工作,对于引领、发展江西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坚持依法传承

把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据笔者了解,《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在研议、制定中,该条例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应对照相应的法规落实职责,严格依法申报、依法保护、依法传承。特别是在拟定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规划,以及经费分配等方面,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求公开公正,依法透明。

2.加强经费保障

省、市财政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逐年增加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经费支出。当务之急,首先是把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纳入省、市财政专项预算,积极为传承人提供养老和生活补贴,保持传承人传承、保护经费来源稳定;其次,积极建立社会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旅游收费分成、社会资金赞助等,拓宽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经费的来源渠道;再次,邀请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参加大型活动表演、走进高校开设讲座等,以提高传承人的劳动报酬,增强他们表演和传承的积极性。

3.完善保护机制

首先,完善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落实非遗保护情况会商机制,对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职能部门应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其次,建立落实国家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人资助办法,完善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最后,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濒危音乐类非遗代表作灭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南京白局;传承;对策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笔者认为其中的“地方性”应借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福德吉尔慈提出的“地方性知识”时对其的定义,即“‘地方性’不仅是在特定的地域上说的,它还涉及到在知识的生成和辩护中所形成的特定情境,包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定文化与亚文化群体的价值观”。

由于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局限,其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方水土。遗憾的是,虽然它们中的一部分及时被被列为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在传承上所面临的困境。

一、南京白局发展概况

(一)南京白局简介。南京白局是南京地区唯一的地方戏曲,有着600余年的历史,最初是由南京丝织业工人根据当时社会新闻、民间传说,用明清俗曲曲牌及江南小调蝉联说唱的曲艺艺术。白局的发展和成熟于丝纺织工人传唱白局之时,其兴衰与丝纺织业及织锦业兴盛息息相关。明代后期,南京的丝织业发展迅速,大批当地农民开始成为纺织工人。织锦工人在劳作之余,聚集在一起演唱,白局也正是在此时随当地农民纺织工进入市区。每逢婚嫁喜庆之事,较为殷实的家庭便邀请工人进行演唱。

(二)白局的三起三落。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满清王朝被。作为织锦主要消费者的王公贵族已经消失不见,南京织锦业衰落,织锦工人也随之失业。另外,当时政府对于此类通俗的地方曲艺多不重视,因此白局也逐渐衰落,许多优秀曲目失传不见。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恢复了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南京丝织品得以远销外蒙古,丝织业又兴旺了一段时间,南京白局也随之兴盛。但爆发后白局也再次衰落。解放后,在“双百”方针指导下,政府和民间共同抢救了一批白局经典曲目,但遭遇十年“”动乱,白局再次败落。如今,改革开放带来了对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冲击,和许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白局也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面。目前,老一辈艺术家已经全部过世,建国后培养的一人也只有6位在世,其中演唱者4人,琴师2人,业余票友不足10人,通常的表演曲目也不过20余首,虽然白局被列为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但其传承前景依然堪忧,令人惋惜。

二、白局衰落的原因

(一)织锦业的衰落。白局是南京地区的特有戏种,多为纺织工人在工作中演唱,,白局的兴衰和织锦业的发展情况有着莫大关系,如今作为南京云锦消费主体的王公贵族早已消失,而云锦本身由于工艺极其复杂,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极少,白局失去了其从产生开始就依附的土壤。

(二)南京地方方言变迁。白局本身是用南京方言演唱,然而南京又是一个外来人口众多的城市,在此过程中方言也不断发生着变化,由于建国后普通话的普及,很多80后90后的南京青年人已经不会说南京话,更不要说白局演唱所用的老城南话了。

(三)白局难登大雅之堂。南京白局取材家长里短、流于市井的特点,以及在情节上都与当代艺术作品格格不入,南京本地方言多入声即短音,不分前后鼻音和平翘舌音,听上去往往给人以“土气”之感。这些缺点都让南京白局背离当代的艺术欣赏要求,限制着南京白局的传播。

(四)缺乏政府的支持。虽然政府对于白局的保护已经有了一部分的投入,但白局的生存主要是依靠老一辈艺术家的热情,政府在这方面主持力度不够,没有较为系统的组织结构,剧团也不能定期演出,白局往往出现在一些政府或企业主办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舞台上,难以长久。

三、传承困境解决对策

(一)政府积极引领。主导南京白局传承与保护通过出台相关条例和文件,让南京白局的发展具有法律保障,并为南京白局传承和发展指明方向。同时,在经济上扶持南京白局的发展。通过将南京白局元素融合到城市宣传片,积极宣传本土唯一的戏种,以此来扩大南京白局的影响力。

(二)社会广泛参与。青少年是未来社会的主导,南京白局从业人员应积极整合教育资源,依托中小学特色教育,开展相关的第二课堂学习。使得南京白局的传承和普及工作从娃娃抓起,不断挖掘合适的传传承。

(三)创新白局表演形式。目前白局表演曲目仍然是以《机房苦》为代表的传统曲目,白局自身表演形式单一,活力不足,在很多老曲目消亡的前提之下对于这项曲艺艺术的传承是十分致命的。对此,应当加紧创新曲目、曲牌,将时事融入进去,创新表演内容和形式,摆脱过去“闭门造车”的发展方式,逐步提升白局的社会认可程度。

(四)创新传播途径。传统的白局传承方式依然是以师父的口传心授为主,在这个传播多元化的时代,老艺人们应当在积极整理和传授的同时,更应该通过新媒体如QQ、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白局,让白局的传承融入到每个南京人的生活中,进入到每个南京人的意识当中。每一个南京市民也应该积极了解和学习南京白局的历史,让白局走进生活当中。

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白局作为南京地区民间文化的重要代表,应当在地区的文化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所以,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共同协作,承担起保护这项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将白局这项古老的艺术传承下去,重现其昔日的辉煌。

注释:

[1]http:///link?url=uRa1n8I8axaHKOdZyV_yTKijlKFJbC9vyvsRb87atKwnBSd8XN0f-efGqRUalJJpbkampnl0MIlHhXoZ6wM1xa

参考文献:

[1]陈燕,喻学才.关于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刍议[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2):107-108.

篇3

论文关键词: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程序;支持力度;资格取消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指具体非遗项目的系统掌握者,并对非遗的传承和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或自然人群体。非遗的产生、传承和发展主要由其载体即传承人来完成的,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的生态延续,非遗就失去了其文化魅力与存在价值。

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过政府机构或经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认定并从制度上对其加以规制的非遗传承人中的特定个体。代表性传承人通常是非遗传承人中的佼佼者,其对非遗的影响较一般传承人更大,重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是非遗传承人制度的核心。

代表性传承人属于广义上非遗传承人的范围,代表性传承人固然重要,但是非遗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自身都不可能脱离非遗传承人整体而独立获得发展。当前,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一般意义上所提到的非遗传承人为狭义的非遗传承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二、非遗传承人认定扶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相结合的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相关立法与文件主要对非遗传承人的资格认定和取消、扶持及义务等问题进行规定。综合分析相关规定,不难发现,非遗传承人制度中的认定及扶持制度均存在较大问题。

(一)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机制有缺陷

“传承人”身份的被认定,是原生的民间音乐、最基层的民间音乐家等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官方文化和上层文化的重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国非遗传承人采取层级认定方式,非遗传承人也分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现仅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为例,来探讨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机制。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依据是文化部45号令,研究该法规,可以发现当前非遗传承人的认定至少存在以下问题:认定数目不明确;认定的条件较为抽象;认定程序不够合理。具体叙述如下:第一,文化部45号令没有明确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数量,《非遗法》关于非遗传承人相关条文对此也予以回避。认定是给予支持的前提,认定的传承人越多则对非遗传承推广的力度越大,一项非遗被认定并获得支持的传承人数目将直接影响该非遗的最终生存。非遗的主要掌握者是民间艺人,他们是否能一代代薪火相传,直接关系到某个“非遗”项目的兴衰存亡,也只有认定支持更多的传承人,才能通过群体力量延续非遗的生命。对特定项目的非遗,认定更多的传承人并予以支持十分必要。

其次,认定程序的申请推荐制不适合非遗实际。文化部45号令第4条规定,成为传承人的方式应是自行申请或被推荐,以申请为主。非遗传承人大多生活于民间,无从了解相关制度,自愿申请方式根本不适合他们。非遗保护意识的淡薄也使得一般民众和组织不会为其偶然发现的非遗传承人去充当“认定”的推荐人。

此外,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非遗传承人的认定申报是表格式申报,学院式评审,没有进入田野的深度,更没有细致地观察到传承人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不利于将真正的传承人纳入到保护中来。只有进一步拓宽并完善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机制,才能将更多的真正的非遗传承人纳入到各级政府认定体系中来,并使其得到切实保护。

(二)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对非遗传承人保护扶持力度明显不够。首先体现在保护的广度上,其仅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此举排除了绝大多数的非遗传承人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我国《非遗法》上的传承人较为狭义,仅指各级政府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人应是:“在有重要价值的非遗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一切人。”

其次,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措施不够得力。根据《非遗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在法理上,该条明显属于任意性法律规范,各级政府及其文化部门无必然支持非遗传承人的义务,而即使给予支持也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该条另一大缺陷是未规定国际上通行的应对传承人进行培训扶持,从而创新非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保护措施”条款中对“传承人”就加上了“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说明,这意味着“教育”也是传承人支持机制的重要内容。

其三,被认定的非遗传承人在其扶持未能得到切实保障的同时,还要承担较大的义务。《非遗法》第31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在法理上,该条所规定的义务属于“应当”的范畴,是强制性的,是所有被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必须履行的,否则是要被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

此外,现行《非遗法》对传承人保护的不足还体现在保护不够全面,仅体现为一定程度的经济扶持,未提及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人身侵害从而对非遗本身造成无法弥补影响应否承担特殊责任。对非遗传承人的人身给予特定的行政保护乃至刑法保护,更能体现对非遗的重视。现行刑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也只是停留在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阶段上,还没有对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个特殊身份进行保护。

(三)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取消机制有违法理与情理

中国拥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非遗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保护更为重要的非遗是我国《非遗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取消不履行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正是基于这一缘由。然而,《非遗法》第31条规定的这一取消机制并不符合非遗保护本身。

1、取消资格的理由不合理

根据《非遗法》第31条规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取消的缘由是其不履行第31条第一款规定的四项法定义务。国家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实施以来,被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实质上所享受的“保护”主要是荣誉称号,政府并未在资金及税收上给予认定的传承人有力的支持。代表性传承人通常有且必须有“主业”,其不可能在无切实保障的情况下全力无私支持非遗事业。相关支持措施未能到位,动辄以违反义务为由取消资格显然不合情理。  2、代表性传承人的能力无法取消

“代表性传承人”是一种荣誉资格,但更是对其内在能力这一事实的肯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并不取决于是否有这一称号,其能力也不会因具有政府认定的资格而得到根本提高。

3、取消“资格”悖于非遗保护宗旨

取消“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无异于是对非遗传承人施加的“耻辱性惩罚”,此举不利于非遗的传承,尤其是对于异常珍稀的国宝级代表性传承人更是不能用此强制性的方法,以免造成“非遗”彻底灭失。

三、完善非遗传承人认定扶持制度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

1、应合理确定认定数量

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有助于传承者的精湛技艺被社会及时关注,让年轻一代的学习者在政府的资助下抛去经济上的后顾之忧,防止因为年龄和经济的原因导致“人亡技失”。认定非遗传承人的数量是非遗保护中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当前制度上未明确认定数量且实践中认定偏少。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结合具体非遗项目的稀缺性、本地财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给予更多非遗掌握者以“代表性传承人”身份并加以物质支持。

2、构建并完善多渠道的认定启动机制

现阶段传承人认定制度主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我们将这种方式称为国家认定制。在这种认定制中,个人申请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制是程序启动的原因,但这种机制存在明显弊端:此举不适用于对政策不够敏感的绝大多数“民间非遗掌握者”,也不利于调动社会发现推荐非遗传承人的热情。因此,应规定政府有发现和认定非遗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使其变被动为主动;应构建适当地针对“发现并推荐非遗传承人的个人和单位”的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发现、尊重非遗传承人的热情;应将传承人直接“登记”作为现行认定制度的补充程序。如日本等国家,在评定传承人时,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即除政府组织申报外,还采取由传承人直接“登记”的方式。

(二)加大对传承人扶持的广度和力度

1、应扩大对传承人支持的广度

认定是非遗传承人获得支持的前提,相对于被认定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更多的或许更有价值的非遗项目因未能被认定为“非遗代表性项目”而不可能有“代表性传承人”。应当承认,有选择地对非遗传承人进行支持是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国情,但在现有条件下,适度扩大扶持面也是很有必要的。《非遗法》未提及“非代表性”的非遗及其传承人,无疑是一大缺陷,不利于该类非遗项目的普及和发展。进一步扩大传承人支持的广度还体现在应当扩大扶持门类。按照《非遗法》第30条规定,对传承人的扶持局限于所列的5个领域,尚未涉及传承人的培训支持及传承人对非遗创新的奖励等重要领域。非物质文化的“变”是进化,而不是后退,应当通过立法明确加以激励。

2、应加大并有效落实支持力度

如前所述,《非遗法》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尚未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关于采取的支持措施和力度,政府有选择的权利。非遗保护理念尚未被社会完全接受的情况下,单靠政府自觉自愿实现非遗保护的根本性改观,显然是不可能的。应当将《非遗法》第30条的“根据需要”改为“应当”,明确规定扶持非遗事业是政府应尽的法定义务;应当规定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遗传承人;应当规定在税收等财政收入领域为非遗传承人创造更为轻松的发展环境;应当对特定弱势非遗传承人群体的扶持给予单独考虑。

(三)废除传承人的资格取消制度

传承人的资格取消制度固然可能有利于督促传承人更好地实现非遗的传承,但荣誉惩罚机制是不适合不以获取物质利益为主要目的文化从业者的,很可能还会招致文化人的反感。一直以来,非遗的传承人都是在没有“官方身份”的情况下为非遗的传承推广默默做着巨大的牺牲,授予身份而又随意剥夺其身份,无疑是对传承人的重创。激励才是非遗保护唯一的原则,而即使认定的传承人不再具有传承能力或不积极传承,也不应当剥夺其传承人身份,而只能继续引导,在仍不能实现时可考虑适度削减乃至终止物质扶持。

篇4

摘要:湘绣非遗保护需要创新传承模式,湘绣专业的建设要适应并促进湘绣的传承创新。深化湘绣专业的建设是专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创新湘绣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的需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衔接等均是深化湘绣专业建设,创新湘绣传承模式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非遗;传承创新;湘绣;专业建设

以往,湘绣的传承主要是以师徒传承、家族宗族传承、或是以工作室或企业进行的职前培训等为主的社会传承。2006年,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全国率先开办湘绣设计与工艺专业,以正规教育的方式肩负起传承与保护湘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成为了非遗传承的典范。2013年5月,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三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研究和管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可见,新形势下对非遗传承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职业教育非遗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非遗传承创新与湘绣专业建设的关系

非遗保护需要创新传承模式,非遗牵手高效,开设非遗专业,已经成为我国探索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新途径,并对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湘绣专业的开设创新了湘绣传承模式,但应处理好非遗传承创新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努力适应湘绣传承创新的需求,充分发挥高校在非遗保护中的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职能。

(一)湘绣专业的建设影响湘绣传承创新

传承人是非遗的灵魂,非遗工作的最大难点是解决项目传承人问题[1]。湘绣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浓缩了几千年来湘绣艺人绣艺的精髓,承载着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可湘绣曾几度面临人才缺乏,陷入传承困境。湘绣专业的建设着力于湘绣人才的培养,因此,其建设的程度与好坏直接影响着湘绣人才培养的数量与质量,关系到能否很好地解决湘绣传承创新的窘境。

(二)湘绣传承创新要以湘绣人才培养为持续的推动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中华文化崛起的重要话题,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重中之重在于其文化内容的延续,延续的载体则是人,必须依托人才的培养。因此,湘绣人才培养对湘绣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延续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湘绣非遗传承创新要以人才培养作为其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湘绣专业的建设要适应并促进湘绣非遗传承创新

艺术设计教育既要适应工业化生产要求,对工业化生产起促进作用,又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实现对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和保护[2]。因此,湘绣专业的建设必须围绕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结合湘绣传统手工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湘绣人才,适应并促进湘绣的传承创新。

二、非遗传承创新视野下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必要性

(一)培育专业建设新的特色和亮点,确保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自开办以来,湘绣专业的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成为“十一五”省级精品专业、“十二五”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全国100个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之一。刘爱云湘绣大师工作室、湘绣设计研发中心被省厅挂牌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绣传承与保护基地”,湘绣设计与工艺实习实训基地已建成为湖南省职业院校“优秀”重点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等等。目前,湘绣专业的建设无论是在企业行业还是社会上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力,有了极大的知名度。但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非遗传承保护的推进以及湘绣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湘绣专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因此,如何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抓内涵、练内功、求实效,深化改革,努力培养专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增长点,培育专业建设新的特色和亮点,确保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湘绣专业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的需要

在“大师工作室+项目+产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湘绣专业已经培育出数届毕业生,学生进入湘绣企业后,为企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带来了全新的变化,加速了企业新老员工的交替。目前,有些毕业生已经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但也出现了少数毕生难于适应湘绣企业工作岗位的现象。同时,从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毕业生的反馈意见中分析得出企业需要刺绣人才,但同时更需要湘绣设计人才及既懂刺绣工艺又懂营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的基础是专业的建设。因此,必须深化湘绣专业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保证专业的优质“产出”,促进非遗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湘绣传承创新的需要

众所周知,对技法、技艺的继承是相对容易的,能否让艺术作品真正表达其文化价值才是继承关键[3]。湘绣进一步的传承创新需要加强专业建设,在建设的过程中,为湘绣艺术创新提供丰富的资源,并将其与现代艺术、现代社会相联系,使其迸发出新的生命力。

三、非遗传承创新视野下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探索

在传统刺绣手工艺的保护问题上,既不能使原生态手工艺失去特色,又不能墨守成规止步不前。因此,基于湘绣传承创新,进一步深化湘绣专业建设的途径有:

(一)开办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创新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对企业的走访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得知,目前整个湘绣产业设计创新人才和营销人才严重缺乏,产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企业的员工目前主要为刺绣人员,专业营销人员稀少,而懂刺绣、懂设计的营销人员更是罕见,专门人才的缺乏使企业正遭遇着发展瓶颈。因此,针对企业人才的需求,湘绣专业正在试点现代学徒制,“量身打造”湘绣产业所需的专门人才。通过现代学徒制班的开办,能为湘绣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能有效解除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人才困境,提高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的竞争力,促进湘绣非遗的活态传承。同时,通过在学校、企业交替完成学业,可以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功底,优良的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开展中高职衔接,优化人才培养途径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明确指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对职教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迫切的就是要解决中高职教育脱节、职校学生升学和成才渠道不畅、办学效益不高等问题……建设现代职教体系的切入点就是“衔接”。因此,实现中高职协调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任务。湘绣专业可以以此作为深化专业建设的一个契机,深入调研专业人才需求及职业岗位能力需求,选择一到两所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构建中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课程设置的整体思路,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实现中高职有机衔接,优化湘绣传承人才的培B途径。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团队的非遗传承创新能力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任务的教师,制定一整套培养方案,并出台相关制度保证其落实运行,利用学校自身条件,如实践场所、校企合作企业等,增强教师的理论应用能力,并鼓励其接受更高级别培训,获取更高学位或承担与实践有密切联系的校级、省级课题等。同时,重点加强对刺绣、设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师徒结对、传帮带的方式,提高青年骨干教师教师在专业教学、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很好地独立承担教学任务,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以及湘绣创新工作,以提升教师团队的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综合能力,扩大专业建设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钱益汇,黄Q.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现状与培养机制[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3(05):132-137.

[2]姜小渊,吴海广.民族传统手工艺与当代工业技术教学[J].艺术探索,2011(10):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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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154-02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些地方因保护理念错位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保护性”破坏,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它是一种无形的,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样式,其核心在于通过传承人世代相传。可以说,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传承者、创造者,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就是保护传承人。换言之,对传承人的保护就意味着对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忽视对传承人的保护,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失去了根基与价值。所以,弄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而对传承人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就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迫切而重要的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现代化、价值多元化、娱乐多样化的不断演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既迎来了机遇,也遭遇了挑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口耳相传的文化,其技艺的获得是一个长期习得的过程,传承人的成长需要时间的累积。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受其本身性质的局限,无法为人们带来直接客观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当今社会转型与经济变革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处境尴尬:一方面,许多年轻人更愿意到大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并不愿意跟随父辈在老家学习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困于传男不传女的旧习,使得愿学的女性却无法获得学习机会,这使得本来就愿学者寥寥的传承活动更是进退维艰,如此一来,许多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面临着无徒可授的状况,传承人正面临着断代的危险。不仅如此,一部分年富力强的传承人可能因为经济的贫乏与生活的困顿,为了生计不得不“改弦易辙”,这使得传承人又面临着流失的危险。在这种“断代”与“流失”的双重夹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处于青黄不接与后继乏人的境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环境改变的苦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其产生与发展依赖一定的文化环境与文化空间,脱离这种环境,其形态就面临改变或消亡的危险。一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一些传统非物质文化技艺失去依存的活动空间,逐渐式微,甚至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针指导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利用的辩证关系,没有做到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其赖以生存的活态环境遭到破坏,有的破坏甚至是不可逆的。这样一来,或者因为传承环境的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目全非,或者因为传承空间的改变使得原有的观赏对象流失,或者因为生活方式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存续,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保障不力的困境

不可否认,各级政府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中,都下了很大的功夫,然而现存的认定与保障制度却存在着保障不力的困境。比如,在对传承人保护过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然而恰恰就是这一基础性的工作,却存在制度的缺陷。现有的认定制度规定传承人只能从众多的艺人中挑选一个或者几个予以认定,这必然使得那些需要团结协作的链状结构的传统技艺会发生“掉链子”的情况。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技艺需不同的艺人承载不同工序,那些其他关键工序上未能被认定传承人的艺人可能会因经济利益和个人荣誉等原因与获选艺人之间产生矛盾,从而使得传统技艺非但未因认定传承人而获得更好的保护,反而适得其反。与此同时,在争夺有限的传承人指标中,有部分人或许因弄虚作假、迷惑专家而当选,有部分人却可能因交通信息闭塞而错失机会,无论是当选还是落选,都无疑会挫伤那些具有独特技艺却无缘获得传承人的真艺人的积极性。这种缺乏公平公正的认定,其结果往往与初衷相违背。此外,现有的制度在认定过后的保护中也存在各种保障不力的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经济保障不合理性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问题的成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的文化,其由传承人的传习展演、受众的观摩模仿以及传承空间与环境等要素构成,无论哪一个要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终会传导到传承人保护这个问题上来。就此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濒危主要有以下成因。

(一)从传承人的角度看,经收入菲薄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无心”传承

目前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各级政府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但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其中用于资助传承人的经费却少得可怜,完全不足以让传承人衣食无忧地专注于传承。多数传承人在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只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来,无法潜心从事传承活动以及培养传承人。此外,尽管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展示活动,但多半是利用多于保护,索取高过给予,对传承人缺少人文关怀,通常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并没有对他们进行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掌握精湛技艺的民间艺人既没有获得经济上的有力资助和支持,也没有获得精神上的荣誉和自豪,这使得不少传承人不但无法潜心从事非遗工作,有的甚至会产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绪。由于传承人地位弱化、经济贫乏、生活困顿,使年轻一代对成为传承人失去兴趣和信心,无法被吸引到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中来。

(二)从传承受众的角度看,生活方式改变与思想观念演化导致“无人”传承

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随着文化消费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当今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人们的观念意识、生活样式、审美精神和价值导向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刘锡诚先生所指出的:“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由发生和繁荣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土壤逐渐削弱和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1]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物质生活和现代精神文化生活,年青一代更热衷于现代的生活方式。在当代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介的冲击下,他们更热衷于运用现代科技产品消遣、娱乐、生活:如玩微博、微信、游戏、网购等,他们对民间传统技艺逐渐失去兴趣,既无心观赏更无心学习。当大多数年轻人被吸引到现代电子传媒上后,传统技艺展演的受众群体不断流失。传统文化在现代物质文明、商业文明及科技文明的裹挟中日渐被蚕食,甚至消亡。如此来看,缺少观赏对象、无人喝彩鼓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自然“曲高和寡”,难以为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然也难逃后继泛人的困境。

(三)从传承空间的视角看,现代文明制度与新型城镇建设导致“无法”传承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l一体化的逐渐推进,大批人口向城镇迁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也纷纷外出谋生,留守乡村的大多数是老幼病残,他们既无精力也无兴趣去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严重的问题是随着人口的迁徙流动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有的乡土生活体系遭遇侵袭甚至崩溃。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以社长、社首或是寨老、巫师等为代表的村落神事管理系统。这套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的神事活动,祭神、娱神、迎神、赛会等带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民俗活动[2]。随着农村社会的逐渐解体,原来很多依赖于传统农耕社会的传统技艺失去了存在的空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了“活态”传承的生活基础,不得不走向博物馆似的展演传承,这无疑会导致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走样与异化,可以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旦失去原有的传承空间就无法原汁原味地“活态”存续。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的对策建议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放在对“人”选定、保护、传承上,也就是说首先要保证能选出真正的代表性传承人,其次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安心传承,最后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在一定的空间中开展传承。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建议有如下几点。

(一)完善传承人保护制度

选人是用人的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首先要制定传承人的认定标准。要针对不同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制定可操作性标准,确保选出的传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其次要建立传承人的选拔制度。为了提高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要坚持民间推荐、政府把关的推荐、认定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世世代代生活在群众中间,要充分相信并利用广大群众特别是民间艺人们的推荐,政府所要做的是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综合考量,在候选人中认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决定性作用的优秀传承人为代表性传承人。再次,建立传承人的技艺档案库,对传承人的技艺进行完整录像归档并制作光盘以备传习之用。最后,要建立传承人的退出机制。这样既可以及时纠正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极个别滥竽充数的错误,还可以剔除已认定传承人中的个别不负责任、不尽义务的传承人,从而保证传承人队伍的纯洁与活力。

(二)保障传承人身份地位

选出优秀的传承人后,要使其安心于传承,还必须从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提高他们的身份地位,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社会上受认同。从物质角度看,要让传承人衣食无忧,这就需要对传承人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对技艺精湛或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应可享受相应的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效率,给予传承人特殊的“绩效津贴”。同时也要分考虑到其他未当选艺人的经济状况,形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团体的综合保障系统,以免艺人之间相互妒忌、内耗而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除了经济上保障外,还得从精神层面上对传承人进行鼓励,使其安心用心于传承。比如,每年定期组织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定期交流、技艺比赛等活动,让他们获得社会认同与肯定。每年定期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或参与支持非遗传承的其他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称号。大力推荐非遗传承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他们参政议政,为非遗保护代言发声。我们在给这些文化传承人以积极的社会地位肯定与社会声望评价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舆论导向,这样就会形成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氛围,自然也就更加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3]。

(三)保护传承人传习空间

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核心是传承人的保护,但是单一的以人为中心,并不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健康发展。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特征迫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注重保障传习场所、文化空间的完整性,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后续艺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地域性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其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让更多的人逐步了解传统技艺,喜欢传统文化。

总之,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传统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日益重视。但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社会发展不够平衡,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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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望松街道境内有始建于民国初期的黄家大院及始建于清代的吴弄古建筑群。黄家大院始建于清代同治年间,民国初期续建,占地面积为6460平方米,建筑面积1942平方米。现保存较完整的只有楼房3座,1986年被列为松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景点是“七间”也称百寿厅,均围绕“寿”字为主题,牛腿和雀替上108个篆体寿字,无一雷同。吴弄古建筑群位于吴弄村,建筑群始建于清代,15幢古民居较完整地保留着清代至民国时期民居建筑风格,粉墙黛瓦,高耸的马头墙,错落有致,散发着古色古香的韵味。

二、农村传统文化概况

松阳县望松街道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地域特色非常鲜明,古村落、古建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散布各行政村。2008年松阳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望松街道不断挖掘非遗资源,共收集资源线索153条,普查项目101项,基本掌握了辖区内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

望松街道下辖的吴弄村文化底蕴丰厚,2003年,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吴弄村为县级历史文化村;2012年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13年收录国家《第二批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

吴弄村较为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文化有:舞龙灯、闹鱼灯(翻新亭)、鳌鱼灯(桂花亭)、民间小调等。吴弄民间习俗有大年三十祭拜社公,正月初一叶氏后代祭拜先祖等活动。望松街道民间传统节气大致有春节(过年)、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等,代代相传。斗转星移,传统的民间岁时习俗依然如旧。

三、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现状

1.初步形成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机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对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积极开展非遗项目申报。望松街道开展了《制豆腐皮》《石雕》《古沉木根雕》《晒红烟及加工技艺》《驱邪巫画》《吴弄社公祭祀》《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申报工作。经过评选,吴弄村2015年获浙江省第三批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传统晒红烟及加工技艺》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豆腐皮制作技艺》、《黄家大院木雕技艺》列入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岗后村王客妹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注重农村传统民俗文化的有效传承。针对传统文化的多样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保护措施,特别是“活保护”措施。搭建非遗传承基地,在松阳城北小学建立太极传承基地,每星期上一堂太极教学课,并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在吴弄村晒红烟陈列馆展出晒红烟实物、制作器具、种植、加工流程以及销售、烟具、烟俗等内容。开展晒红烟制作体验、演示活动,吸引游客,宣传松阳,提高松阳晒红烟知名度。

四、存在的问题

1.欠发达地区区位劣势明显。松阳县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六个重点扶持的欠发达县之一。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历史和交通等多方面原因,松阳县非遗项目虽多,却是多数分布于偏远山区和革命老区,面临着薪火失传的困境,欠发达地区的区位劣势限制了我县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2.非遗传承的年轻化转变。非遗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而现今的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传承人不断老去,而年轻人却不愿意去学习,培养新的年轻的传承人已是非遗传承所面临的重中之重。

3.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欠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专业性强,除了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还要有一支业务精、善管理且较稳定的工作队伍。基层从事的非遗者多为半路出家,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尤其在乡镇一级,多数文化员身兼数职,导致许多工作流于表面,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4.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经过2008年非遗普查,我县共收集有价值的非遗线索2121条,然而现在县级非遗名录项目仅63项,还有众多富有价值的非遗项目未被包装整理。乡镇人手不足,挖掘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我县的非遗项目挖掘整理滞后。

五、对策建议

1.夯实基础,大力建设“四大体系”。逐步建立资源、名录、传承人、传承基地四大体系,搭建非遗保护整体框架。一是完善非遗资源普查体系,在非遗普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并整理挖掘重点项目,争取每年挖掘包装一个好项目;二是搭建四级名录体系,国家、省、市、县四级体系完善,争取有价值的非遗项目上等级;三是搭建代表性传承人四级体系,完善传承人梯队,培养一批年轻传承人;四是扩大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立足现有的传承基地积极开展传习活动,新建一批非遗传承基地。

2.统筹协调,大力落实“四大保障”。逐步落实政策、组织、设施、资金四大保障,建筑非遗保护强力后盾。一是落实政策保障,从政策制度上保证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组织保障,成立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组建松阳县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三是强化设施保障,以县非遗馆为龙头,乡镇非遗展陈室为辐射,搭建非遗展演展示平台;四是确保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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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族传承;非遗保护;高职教育;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社会实践

作者简介:邵晨霞(1972-),女,江苏常州人,江苏理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服装设计与服饰文化、非遗传承与保护。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9-0086-03

2014年《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中提到:“彰显苏南文化风采,要充分发掘苏南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文化内涵,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将“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实施中华典籍整理工程”作为今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1]。近年来,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而家族传承又是非遗传承的主要途径。所谓家族传承,是指在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中间进行技艺的传授和修习,过去的手工技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传承和延续的,然而,现在这种家族传承却面临人才缺乏而传承困难的窘境。

一、家族面临传承人才匮乏困境

2008年常州留青竹刻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常州的留青竹刻从业人员总共有几十人,其中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家族传承、家族对社会招收的学徒、留青竹刻爱好者。在这些人员组成中,家族传承无疑是最为重要的。

常州有三支家族传承着留青技艺。家族传承对留青技艺的保护与延续所做出的贡献是毋容置疑的,如果没有家族的传承,技艺又如何能延续百年不断而流传至今?然而,从家族成员参与家族的实际人数来看,家族传承正面临人才缺乏的困境,在非遗的传承中,传承人是非遗传承链中最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道者,他们是精湛技艺的掌握着,是文化遗产“活”的宝典。因此,传承人的数量及质量将直接影响着非遗的生存与发展态势,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就存活在这些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里,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2]

如果没有了传承人,传承链就会中断而产生后继无人的现象,如果本来从事非遗的人数就少,再加上下一代接班的人数又在减少,只要每一代传承基因消失5%,过不了几代技艺就会灭绝。留青竹刻由于学习时间长,经济效益产生的时间也长,对于年轻一代的传承人来说,耐不住寂寞,看不到近期经济收益,是他们不愿传习非遗的最主要原因。家族作为一个传习所,不仅是技艺传授与交流的地方,也是积蓄人才的蓄水池,如果这个蓄水池积不到水源,技艺就会干枯衰竭。高职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高职校非遗人才的培养可通过家族成员走进课堂传授“核心技艺”、设置课程内容与编写“留青”教材、参与工作室项目及拓展社会实践活动等一系列途径来实现。

二、职教家族“非遗”人才培养的对策

高职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实践应用型人才,而常州留青竹刻是一项对实践操作能力要求很高的技艺,这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相符。传统的学徒制是一种古老的职业教育形式,在职业学校产生以前,这种以父子相传或师傅带徒弟、“做中学”的学徒制逐渐成为技艺传承的主要形式,成为几千年来手工业发展薪火传承的主要方式[3]。2013年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出台的《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在高职院校中培养非遗传承人,不仅可以解决家族传承人才紧缺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解决高职学生的职业选择。

(一)家族成员走进课堂,传授“核心技艺”

著名鉴赏家王世襄对留青竹刻的定义为:“留青乃用竹之青筠,留作微微高起之花纹,而以去筠之竹肌为地。竹筠洁如玉,竹肌有丝纹。竹筠色浅,年久呈微黄,竹肌则年愈久而色愈深。盖利用质地及色泽之差异,分为纹与地也留青刻画本,极饶变化。因青筠可全留、可多留、可少留、可不留。留愈少,竹肌之色愈外泛,故可假全留、多留、少留、不留,而生褪晕,分层次。明晦獾,因景而施,于是变幻诡谲,而色彩纷呈矣。”[4]留青竹刻作为一门小众艺术,并不为诸多人所知悉,在历史上的竹人名字也难见经传,而且历史上的竹刻作品多不署款,留青竹刻也是如此。过去,手工技艺只在家族内部进行传承的保守思想,源于手艺人“安身立命”的本能反应,不立文字,选用“口传心授”,是手艺人出于自身生存考虑而采用的不得已的措施。然而,要“活态”地保护非遗,就得打破原有家族观念,多招收学徒,传承“核心技艺”。所谓核心技艺,学者邱春林说:一项传统工艺的特色有时被材料的独特性所决定,有时被神秘的工艺流程所决定,有时被奇异的风格样式所决定,有时则全凭手艺人高超的技艺、技巧而决定。在材料、工艺、技巧、装饰背后,还存在着相对稳定的意识形态,那些能够跨越百年甚至千年而不衰的手工技艺背后,一定有人文价值的支撑,邱春林把这种决定某项手工技艺的特色以及形价值的技艺称为“核心技艺”[5]。留青竹刻的核心技艺包括刀具的磨制及“青筠五色”技法的表现,留青竹刻的刀具市场上没有现成的出售,只能靠艺人自己打磨,不同的刀具表现不同的技法;常州的留青竹刻以写意为主,写意注重竹筠的褪晕处理,画面生动、感染力强,通过到与竹所产生的自然肌理,表现出不同的墨韵。家族成员走进课堂,将核心技艺传授给学生,让学生成为精湛技艺的掌握着,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二)设置课程内容,编写“留青”教材

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始教学活动。”[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7]然而,留青竹刻至今没有一本教材。最早写关于竹刻书是民国时期竹刻家金西写的《竹刻小言》,虽然只是一本小册子,但却是史上第一本竹刻的专著;之后,王世襄又在金西的基础上写了《竹刻艺术》、《竹刻鉴赏》等书,而留青竹刻只是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内容简单介绍了一下,而要传习留青竹刻,必须要有一本专门的教材。教材的编写可以参考家族传承培养人才的固有模式,常州的徐氏竹刻传承人数最多,而且作品的精品数也多,根据徐氏竹刻第三代传承人徐雪草回忆,他上初中二年级时就开始学习留青竹刻了,学习具有固定的套路。首先,学习挑选竹材;其次,学习中国传统书画;再次,学习刀具的磨制与技法的表现;最后,进入自己创作阶段。因此,在高职校应设立相应的课程教学,如国画线描、国画花鸟、国画山水、国画人物、书法篆刻、刀具磨制、雕刻技法、美术史论等。此外,高职学生的文化素养也是很重要的,要成为大师型的传承人才,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学校教育在非遗文化传承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传习与培养,使高职学生提升综合素质,掌握专业技能,成为传承链中的接力者,以保障家族以及民族技艺的延续。

(三)参与工作室项目,拓展社会实践活动

工作室是家族传承“非遗”的主要场所,常州的几大留青竹刻家族都建有自己的工作室,这也是一个传习所,是培养后代传承的场所,后代在这里汲取营养,耳濡目染,锻炼技艺,成熟成才。工作室主要做两类作品:一类礼品,一类精品。高职学生可以参与到礼品的制作中去,礼品的制作并不复杂,定价也较低廉,高职学生通过做礼品,一方面可以了解市场需求,一方面可以有经济收入。此外,学校还应组织学生参观一些展览会,例如由江苏省工艺美术协会组织的精品展、江苏省文联举办的工艺美术博览会等,博览会除了展示留青竹刻作品外,还有玉雕、陶瓷、刺绣、木雕等,高职学生通过接触其他门类的艺术品,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提高审美。2015年常州的徐氏竹刻在溧阳南山竹海旁的古松山庄建立了“采竹教育培训基地”,为采竹提供了场地,留青竹刻的选材很重要,因为选材直接关系到作品的最终效果。选材以江南地区常见的毛竹为主,一般选用3-5年龄的阴山竹,此类竹子竹青竹簧厚而坚实,所制器物牢固,而且竹青厚也适宜表现多种刀法和画面效果,选3-5年龄的竹子还应以节疤小而平、节距长而竹筒圆、色泽洁净的竹子为佳。竹子砍下后,要随即用山泉水清洗,并且立即放在锅中加明矾煮,新砍的竹子不会马上死,立刻煮熟就是将其纤维素收缩、凝固,如果不及时处理,没死的竹子还在呼吸,进行氧化,而它那时还在消耗营养,竹子的品质就会变差了。通过一系列的项目参与和实践活动,能够引导高职学生参与到其中,并从中感受与体验留青竹刻艺术,也增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寓教于乐,使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更趋于完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什么呢?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是进化,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8]。由此可见,“传”与“承”是多么重要,没有传承又何谈进化?这也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特点,就是“口传心授”。如果没有了传承人,传承链就会中断而产生后继无人的现象,因此,要活态地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在家族以外广招弟子,高职校充足的生源能够让家族传承吸纳更多的人才,只有参与的人数多了,才越能够出精品,也就越能够保护和延续好留青竹刻技艺。

参考文献:

[1]孟繁玮.手工养民――吕品田谈“振兴传统工艺”[J].美术观察,2016(4):5-9.

[2]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Z].2005:11.

[3]唐利群.传统师徒相授与现代学徒制融通的湘绣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5(50):179-180.

[4]金西,王世襄.竹刻艺术[M].北京: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38.

[5]邱春林.守住核心技艺――以大理白族扎染为例谈传统手工技艺的生产性方式保护[J].美术观察,2009(7):11-13.

[6]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http:///index.php/styles/item/998―2005.

篇8

大风吹皱了一池春水,越来越多的非遗项目正在走出博物馆,借助生产和销售手段,从展览品变成消费品;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告别手工作坊的“自娱自乐”,朝着产业化、品牌化的模式过渡,想要把非遗做成一门大生意;各种以非遗为主题的博览会、表演、旅游体验、文创市集、手工艺场纷至沓来。保守估计,非遗拉动的是一个千亿级市场。

那些在现代生活中濒临消失的传统,如今正以“非遗”之名,成为各路企业和资本眼中的金矿,并试图用商业手段进行一场救赎。

据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结果来看,中国有近90万项非遗资源。但不是所有非遗项目都适合商业化这味药引。

比如用于祭祀和迎神赛会的民间舞蹈类非遗,并无商业传统,又因社会发展失去了生存土壤。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其从原生态环境中抽离,强行包装成商演项目,很难符合现代观赏的要求。相比之下,美术、手工艺、中医中药、戏剧、曲艺类非遗项目更具优势。它们都是在千百年的生产、销售中,借助商I的力量才流传至今。

那么,具备商业价值的非遗项目有哪些特征?

首先,具备市场基础。比如,传统戏剧、评书、相声等,历史上本来就是通过商演的方式“走市场”。在现代消费环境下,找到新的流量入口相对容易。

由白先勇操刀的青春版昆曲《牡丹亭》从2004年起,已经上演了近300场,并且场场爆满。他的团队主要动了关键的两刀:一是用现代舞台技术呈现传统戏剧;二是用年轻演员去吸引年轻观众,坚持高校巡演,培养未来的观演群体。

其次,本身就是商品。比如大量通过传统手工艺生产的器具、食品和药品。这类项目需要从原来“高冷”的定位、单一的类别中跳出,向大众消费品方向转型。

东阿阿胶的桃花姬阿胶糕最为典型。阿胶糕的定位是滋补品,桃花姬则定位为女性白领的养颜零食,其体量与普通糖果一样大小,方便携带和食用。包装带着浓郁的中国风,颜值颇佳。在营销方面,桃花姬在《甄执》《女医明妃传》等热播影视剧中以宫廷滋补美容佳品的形象“出镜”,成功俘获一干爱美女性。

对于已经被论证了具备商业开发条件的非遗,如何在当下出一条市场接受度高的金光大道?

开发新的场景和用途,是很多非遗项目拓展市场的突破口。

北京的老字号内联升,具有160年的历史。它们与迪士尼合作,取得授权,推出了迪士尼公主和米奇系列时尚布鞋,击中了年轻女性和儿童的“萌点”。去年,内联升还与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合作,推出中国风浓郁的“大鱼海棠”主题布鞋,迅速成为网红,线上开售不到一天,就全部售罄。

大量非遗老字号都面临着品牌老化的困境。因此,找到适合自己的姿势和方式,向年轻化、时尚化转型,是这类非遗品牌正在尝试的玩法。

“非遗+旅游”是另一条活化路径。相较手工技艺项目,民间音乐、舞蹈、民俗等一些非生产性项目想走向市场,需要与一定的场景相结合,而旅游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场景。

近年来,在政府的主导下,各地打造了许多与旅游相结合的非遗小镇、非遗体验馆、非遗传习基地等,但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很多项目并没有深度挖掘非遗特点,呈现形式雷同单一。这种“场景化”过于简单,自然留不住游客。

由张艺谋、王潮歌、樊跃等人打造的“印象系列”山水实景演出,就将非遗元素成功融入旅游场景,获得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印象系列”的成功,引爆了国内旅游演艺的热情。各地纷纷打开自己的非遗“宝库”进行挖掘,邀请名导和演艺公司,打造了一系列实景演出。在近年来“井喷”的旅游市场中,这些实景演出大多取得了不错的商业回报。

与物质和自然遗产相比,非遗的特点在于它是活态,只有通过不断的生产和展现,其文化基因才能被传承,才能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产生商业价值。

长期以来,分布在中国各地的手工艺非遗资源,大多数处于个体、零散、封闭的生产状态。加上很多手艺人经营渠道狭窄,导致产品销路不佳,规模化产出困难。对线上与线下、产出端与销售端、传统手艺与现代商业的整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比如重庆百工传艺,其模式为手工品电商平台漫淘网+线下手艺工场+在线教育平台手艺网。这相当于搭建了一个手工艺文化和技能的知识平台,将非遗传承人、手工艺爱好者和手工产品进行了有效连接。

本身就拥有平台优势和整合能力的阿里巴巴也切入了非遗市场。

2016年“阿里年货节”期间,淘宝众筹联合故宫淘宝在线上发起“非遗众筹”。众筹产品全部由故宫淘宝提供设计方案,高密剪纸、朱仙镇木版年画、内联升老布鞋等非遗传承人进行手工制作。

Q版宫廷帝后像的木版年画、“探花”主题布鞋等萌版非遗作品上线后,很快被抢购一空。项目上线仅半天,高密剪纸众筹项目筹款超过13万元,项目达成率1300%,很快满额停筹;山东花饽饽和朱仙镇木版年画众筹项目达成率也超过150%。

篇9

关键词: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遗产地;金坛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特定区域。自2007年设立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至今我国已建立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1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虽然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例进行研究,总结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以期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发展实践

金坛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流域,属水网地带,境内河流纵横,圩乡村落人口占全境总幅员的80%以上。当地村民通过筑圩成村、以村兴圩的千年农耕实践,形成金坛古老而特有的圩村文化。以圩文化为特色,金坛于2015年9月通过江苏省文化厅批复成立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过近6年的发展,实验区已通过遗存保护等方式,使金坛刻纸等国家级代表作名录项目得到提升性有效保护、朱庄马灯等濒危项目得到抢救性保护和完整恢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与传承

金坛区共普查项目140多个,经过发掘和申报,目前已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94项,基本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结合区域文化生态分布情况,划定天荒湖流域、长荡湖流域、丹金溧漕河流域三个非遗密集区为保护实验基地。在天荒湖流域,以直溪巨龙、董永传说为主,通过民俗表演、遗存保护等方式,让龙文化、孝文化得到延续和发展。在长荡湖流域,以柚山放灯节、诸葛八阵图村、金坛面塑为主,通过民俗节日展演、艺术节非遗展示等方式,让渔文化、水文化、儒家文化得到更好展现。丹金溧漕河流域在以金坛刻纸、金坛抬阁为主的基础上,恢复了朱庄马灯,通过非遗展演、文化展览等方式,让其文化影响不断扩大。实验区自设立以来,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对各级非遗名录项目加以保护。以金坛刻纸为例,实验区以构建各级传承人的传承机制为重点,采取学校传授、师徒传授等传承方式,形成群体适度、结构科学、梯次合理的金坛刻纸传承体系,并建立传承、保护、生产、管理金坛刻纸的志愿者队伍。同时,陆续建成儒林镇长荡湖水城非遗博物馆、东方盐湖城刻纸展示馆等非遗馆,建立以段玉裁实验小学刻纸培训基地等实体基地为代表的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在保护、保存、传承、展示和宣传非遗等方面的作用。实验区还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金坛区文化艺术节等大型节庆和文化主题活动,推出金坛非遗重点特色项目集中展演,不仅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参与,也引起了省内外众多新闻媒体的关注,让实验区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得到较好的宣传。

(二)机制和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金坛区政府及主要负责部门编制了《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出台了《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暂行管理办法》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各项政策紧密配合,执行状况良好,有力保障了实验区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规划实验区建设周期,各阶段目标内容具体、系统可行,不同阶段重点突出。加快完善实验区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成立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工作机构。设立非遗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促进非遗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实验区遵循“尊老扶幼”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年事已高传承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老一代传承人通过带徒弟、辅导培训等方式培育新一代传承人。出台并实施《金坛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激励条例》,做好各级非遗代表性继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从场地、资金等方面资助传习教学、交流分享等活动;采取生活补贴、助学奖学、表彰奖励等措施,保证“老人”权益,促进“新人”成长。完善知识产权立法,维护文化遗产原创者、传承者的合法权益。

(三)自然环境、人文遗存的整体性保护和有序开发

深入分析实验区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的整体特征,始终厚植整体性保护的工作思路。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文物古迹、自然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开展有利于圩村文化遗产存续的区域整体性生态建设、生态培育、植被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实验区将非遗项目与三星村人类遗址、华罗庚纪念馆等重点景区和特色景区相结合,以旅游景区为文化生态物质空间载体,以旅游活动为传播介质,扩大圩村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提高其知名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保护和展示金坛人文历史文化。实验区选择金坛刻纸等能在生产中创造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产品的生产经营相结合,进行生产性保护利用,开展保护性生产经营。发展创意产业,整合金坛民间文学资源,形成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打造演艺作品和艺术品创作中心。

二、“三维协同”的文化生态保护

实验区高质量发展实践经验江苏省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从整体环境的营造、主体责任的划分和发展思路的规划三个维度,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有助于其更好地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一)环境维度:持续深入营造整体环境

突出区域文化特色。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综合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资源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其他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情况,针对文化生态资源的区域特色,突出非遗重点项目,促进“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创建非遗传承环境。实验区对各级非遗名录项目进行因地制宜、分层分类的保护、保存。如:重点保护具有重大历史、文化、艺术价值,并能集中反映当地原生态圩村文化的项目;扶持性保护已采取措施抢救、状态较为稳定的项目;抢救性保护仅存续于个别家庭、个人或面临濒危状态的项目。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不同的传习方式,建立不同的传习、传承情景和系统,形成传习体系,规范传习路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营造节日民俗环境氛围。利用技术手段记录或进行情景复原,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与传统节庆相结合,以端午、春节等传统节庆为节点,开展各类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以国庆等重大节庆为契机,组织各类文化展示活动。与主题活动相结合,推进实验区文化形态互动,丰富民俗节日表现载体,让民众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来满足内心需求,激发民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和文化活力,增进民众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他们的文化自觉。

(二)角色维度: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划分

坚持政府主导地位。政府及主要负责部门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播传承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将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对实验区进行合理规划,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办法,健全实验区组织管理制度,为实验区提供资金等必要支持,保障非遗保护工作有效展开。突出传承人关键角色。为确保非遗项目有效传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应以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保护对象,提升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出台相关保护激励措施,做好各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对于相关技艺传承、教育教学等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制定合理有效的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给予奖励,增强传承人的责任感,实现非遗传承的良性循环。

(三)条件维度:积极完善发展思路规划

加强文化生态环境修复。正确处理城乡一体化拆建与保存古村落的关系,让当地的文化遗迹、遗存、遗址及古风貌得到可持续保护与传承。注重重点区域的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和破坏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居环境。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项、文化遗产与自然人文环境之间的关联性,实现多种文化表现形式的综合性保护。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加快创建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环境和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提升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接待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水平,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旅发展中的作用,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次内涵和价值,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及双向驱动,让游客在感受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魅力的同时,带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以旅游的市场化运作反哺文化事业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挖掘非遗产业附加值。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挖掘其附加值,发挥其品牌效应,促进文化旅游业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对传统手工技艺进行生产性保护,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脉络的有机延续,让部分劳动力凭借传统手工技艺获得生计,改善生活,形成良好的自身造血功能。

三、结语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突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明特色,在环境维度上突出区域文化特色、创建非遗传承环境、营造节日民俗氛围,在角色维度上坚持政府主导地位、突出传承人关键角色,在条件维度上加强文化生态环境修复、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挖掘非遗产业附加值。

参考文献:

[1]郭小刚.布迪厄场域理论在传统音乐非遗传承研究中的运用———以广东省非遗“五华竹马舞”为例[J].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7(3):51-60.

[2]马盛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J].中华手工,2020(6):109-111.

[3]徐望.文化资本理论探源与国内外研究综述[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00-110.

篇10

【关键词】冀东音乐;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冀东地区历史文化悠久,音乐戏曲文化底蕴深厚,民间艺术形式也非常的丰富多彩。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是河北省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冀东地区深厚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的结晶,是我国音乐戏曲文化的精髓。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异域文化和多元文化的冲击日益加深,传统的音乐戏曲形式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受众也越来越少,使得这种传统音乐戏曲艺术的传承延续面临严重的危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是延续冀东民俗文化、丰富冀东民间艺术形式的必然要求。加强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是增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活力与传承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

一、冀东音乐戏曲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冀东音乐戏曲形式多样,由来已久。与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与冀东地区人民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息息相关,饱含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情感。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语言风格,彰显出了冀东地区鲜明的地方特色和特有的风土人情。经过了千百年口口相传的延续发展,冀东音乐戏曲的内容、曲调、风格以及题材等日益丰富,其分布和流传的范围也日益广泛。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起源目前已无法准确地进行考证,综合分析冀东地区的社会发展历史,可知早在约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冀东平原上就已经有了人类居住并进行生产劳作的痕迹。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收录冀东地区的一些民歌作品。音乐戏曲作品的出现和发展则主要是伴随着音乐戏曲艺术的完善,逐渐演变成为独特的民间艺术形式。时至今日,冀东音乐戏曲艺术已经包括冀东民歌、唐剧、评剧、皮影和乐亭大鼓等多种艺术形式。其中,评剧、皮影、乐亭大鼓更被誉为“冀东三支花”,是冀东音乐戏曲的典型代表。吹歌是流行于冀东地区的传统吹打乐,历史较为悠久,其演奏曲目多来源于传统民歌和戏曲。冀东吹歌主要盛行于唐山和抚宁地区,具有甜美的音色,演奏时两只唢呐交替配合,再辅以鼓、钹等打击乐器,音乐格调清新刚健,音色高亢明亮,在民间具有极高的声誉和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此外,冀东大秧歌也是冀东地区广为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的民间艺术。冀东地区的大秧歌主要分布于昌黎、卢龙、抚宁、乐亭和滦县等地区,是冀东地区极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其中以昌黎地区的秧歌最为有名,从形式到内容都具有鲜明的个性,表现形式灵活,内容丰富,凸显了鲜明的人物性格和情感。冀东地区自古就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境内各种音乐戏曲文化资源较为丰富且表现形式多样,凸显了较强的地域性和整体分布不均的本土特色。冀东地区丰富的民间艺术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健全的文化体系,彰显了冀东地域文化的鲜明特征。从音乐风格上来说,冀东音乐戏曲融合了多种音乐戏曲的艺术精髓和内核,将音乐戏曲艺术与冀东地域文化特色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冀东音乐戏曲风格,可见其是集乡土性、集体性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随着学术研究的逐步深入和音乐戏曲文化理论的不断完善,目前有关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对音乐戏曲艺术的发展历史、艺术特点以及传承保护措施等各方面的研究。在当下新媒体时代,音乐戏曲非遗传承与发展、音乐戏曲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较多,涉及非遗、产业化、文化生态等时代概念的时新性研究逐渐涌现。

二、冀东音乐戏曲文化传承中的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多元异质文化的大量涌入和相互碰撞,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满载传统民族记忆和极具地方特色的古老音乐戏曲文化,在与先进的时代文化相互交融和碰撞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市场低迷、观众群体断层以及艺术人才匮乏等传承瓶颈和发展危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方式、生活节奏的改变以及农村地区娱乐方式的多样化,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艺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颇具造诣的民间艺人相继离世,而年轻一代的艺人又尚未成熟,难以独树一帜,使得很多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作品出现了断代危机。冀东地区传统音乐戏曲的传承陷入困境。第一,文化的多元化冲击和城镇化的推进,加速了传统民间文化的萎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大幅减少,很多年轻人开始涌入城镇,使得地方音乐戏曲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缺乏后备力量,仅靠留守的老人、儿童、妇女等很明显难以挑起传承和演出民间艺术的重担,最终导致很多民间传统音乐戏曲艺术团体因人才供给不足而解散。随着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和异质文化的冲击,年轻人在接受了一些新的观念和思想以后,逐渐形成了新的娱乐文化观,对传统的民间音乐戏曲文化和乡土艺术逐渐失去了热情和兴趣,传统音乐戏曲艺术的观众群体出现了断代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冀东音乐戏曲在民间的传播和推广。相比之下,电影院、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更大。第二,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本土文化自信心不足,导致传统音乐戏曲文化的受众群体不断流失。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势已经无法逆转,随之而来的是文化全球化,外来文化的冲击融合,使得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艺术在国内获得了较高的认可,甚至被奉为标准。这对很多国内人的艺术观念和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尤其很多年轻人逐渐认为只有西方的艺术形式才是“进步”的、“流行”的、“时尚”的。另一方面,国内在一些传统艺术形式的宣传推广工作上存在缺失,未能形成对当前年轻一代文化观、艺术观的正确引导,导致他们将西方文化视为圭臬,并以西方文化的审美标准来衡量中国的传统文化,甚至一味地贬低本土文化。这最终使得冀东地区传统民间音乐戏曲艺术的市场越来越小,观众也越来越少。第三,从体制层面来看,我国传统艺术的体制也是制约冀东音乐戏曲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音乐戏曲是融合语言、动作等多种艺术表演形式的综合性艺术。这种综合性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受众群体对于艺术不同方面的审美需求。在艺术欣赏的过程中,观众能体验到音乐戏曲艺术所蕴含的民情风俗和地域特色。冀东音乐戏曲丰富的艺术元素以及多样化的表演风格使得这种传统的民间艺术得以代代相传。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有一些体制特征的束缚,比如传统戏曲艺术独特的程式思维和行当表演,正是制约戏曲艺术持久传承的因素所在。在现代文化的影响下,年轻人很难接受传统的戏曲程式,无法把握传统戏曲的审美理念。民间草台班子式的演出往往缺乏稳定性,而专业剧团又面临生存困难的窘境,都导致地方戏曲艺术的发展受到制约。

三、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的现实路径

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其中,音乐戏曲传承基地的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内容,同时也是增强冀东音乐戏曲文化活力与传承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综合当前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在传承发展中的问题来看,音乐戏曲这类传统的民间艺术形式消亡的速度远大于保护工作开展的速度。因此,冀东音乐戏曲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应遵循“顶层设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步实施、合力共举”的工作原则,从完善政策与制度引导、强化人才供给、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与深化音乐戏曲非遗研究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一是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的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工作。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发展,需要建立在有效的组织和政策保障的前提下,有效的组织和政策保障能够为冀东音乐戏曲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音乐戏曲非遗的传承,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推广,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和宣传,通过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建设,为音乐戏曲的全面推广和保护性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平台。二是不断强化音乐戏曲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供给。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创新发展,工作环节多,业务性较强,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要求都比较高。针对冀东地区音乐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匮乏、传承断代的现实问题,应集中组织对各村、镇、乡各级文化站站长、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层级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不断加强冀东地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同,形成合力,打造有效的非遗保护工作链条。为了能够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层级主管政府机构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相互衔接,为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奠定牢固的基础,保证音乐戏曲保护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熟练性,提升冀东音乐戏曲艺术的传承和保护效果。四是持续深化冀东音乐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升音乐戏曲非遗品位,积极探究冀东地区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历史研究价值。通过科学论证,充分利用文字创作、录音、摄影等现代媒体形式和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的资料库、数据库,打造全方位的音乐戏曲非遗文化网络服务平台,有效推进冀东音乐戏曲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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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吃陈麻花,到磁器口钱白花”。重庆磁器口古镇,很多店铺经营着同一种产品――麻花。好几家都打着“陈麻花”招牌,包装和口味大同小异。但生意最好的一家始终是“陈昌银麻花”,每天都排满长队。

为什么?陈麻花制作传统技艺先后被列为区级和重庆市级非遗项目,老板陈昌银更是公认的第四代传人,因此全国慕名而来的游客觉得它最“正宗”。据说,陈昌银的麻花生意每年利润上百万元。

事实上,国内几乎每一个旅游景点都有非遗元素的纪念品出售,甚至连路边摆摊的小贩都说卖的是非遗产品,自己是非遗传承人。在众多文化生意形态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显然是一块金字招牌,因为“遗产”二字彰显的是稀缺性。

什么是非遗?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此后的十年时间里,各地争相申遗,掀起了一股“非遗热”。截至2016年9月,已经评定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 372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 986人,省、市、县级非遗项目更是不计其数。

“非遗热”的背后,一方面是政府对文化遗产采取的抢救保护措施,以达到传承和发扬的目的。另一方面是民间试图通过“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借助商业力量,对传统技艺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大风吹皱了一池春水,越来越多的非遗项目正在走出博物馆,借助生产和销售手段,从展览品变成消费品;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告别手工作坊的“自娱自乐”,朝着产业化、品牌化的模式过渡,想要把非遗做成一门大生意;各种以非遗为主题的博览会、表演、旅游体验、文创市集、手工艺场纷至沓来。据保守估计,非遗拉动的是一个千亿级市场。

那些在现代生活中濒临消失的传统,如今正以“非遗”之名,成为各路企业和资本眼中的金矿,并试图用商业手段进行一场救赎。

商业化这味药引

根据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结果来看,我国有近90万项非遗资源。但如此庞大、丰富的非遗资源,并非都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马斌是湖南一家演艺公司的老板,经常策划、组织一些地方民俗类节目进行商业化演出。在一次考察中,马斌发现一种源于土家族祭祀仪式的舞蹈,是当地的非遗项目,于是便把会跳这种舞蹈的村民组织到城里参加商演。

跳到一半,观众大呼“难看”。尴尬的马斌付完演出费之后,连夜把村民送回老家,从此再也不提这个舞蹈。

曾经还有人想把非专业性的民间传说故事、谚语童谣包装成商业节目,引进到剧场。同样遭遇观众不买账。

马斌们的失败在于,这类用于祭祀和迎神赛会的民间舞蹈类非遗,如侗歌、苗舞等,历史上并无商业传统,又因社会发展失去了生存土壤。如果只是简单粗暴地将其从原生态的土壤环境中抽离,强行包装成商演项目,很难符合现代观赏要求。

不是所有非遗项目都适合商业化这味药引。相比之下,大量美术、手工艺、中医中药、戏剧、曲艺、音乐类的非遗项目更具优势。他们都是在千百年的生产、加工、销售、治疗、表演中,借助商业的力量才流传至今。

那么,具备商业价值的非遗项目有哪些特征?

首先,具备市场基础。比如,传统戏剧、评书、相声等,历史上本来就是通过商演的方式“走市场”的。在现代消费环境下,找到新的流量入口相对容易。

由白先勇操刀的青春版昆曲《牡丹亭》从2004年起,已经上演近300场,并且场场爆满。白先勇团队主要动了关键的两刀,颇符合现在流行的“颜值”经济倾向,一是用现代舞台技术呈现传统戏剧;二是用年轻演员去吸引年轻观众,坚持高校巡演,培养未来的观演群体。

其次,本身就是商品。比如大量通过传统手工艺生产的器具、食品和药品。这类项目则需要从原来“高冷”的定位、单一类别中跳出,向大众消费品方向转型。

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中药传统生产工艺的代表,东阿阿胶的快消品策略以桃花姬阿胶糕最为典型。阿胶糕的定位本是滋补品,桃花姬则定位为女性白领的养颜零食。其体量与普通糖果一样大小,方便携带和食用,外包装带着浓郁的中国风,颜值颇佳。在营销方面,桃花姬在《甄执》《女医明妃传》等热播影视剧中以宫廷滋补美容佳品的形象“出镜”,成功俘获一干爱美女性。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马应龙。当年互联网上流传着“马应龙痔疮膏对黑眼圈有疗效”的偏方。马应龙借势在自己“八宝古方”基础上,研发出眼部护理品牌“瞳话”,并且借网络恶搞风潮好好地刷了一把存在感,甚至一度成为年度营销案例被研究。

活化路径2.0

对于已经被论证了具备商业开发条件的非遗,如何在当下出一条市场接受度高的金光大道?

开发新的场景和用途,是很多非遗项目拓展市场的突破口。

海南椰雕是国家级非遗项目,长期作为高档工艺品销售。由于缺乏创新,样式老旧,椰雕也面临着市场瓶颈。

椰雕非遗传承人吴名驹尝试把传统手工艺嫁接现代科技产品,设计出可以通过蓝牙、Wi-Fi连接移动设备的椰雕音箱。现在,吴名驹团队主打以椰雕为核心的创意商品生产,比如椰雕蜡烛、椰雕茶叶罐等,让原本只供欣赏的传统椰雕与现实生活产生了更多链接。

北京前门大街,是老字号的聚集地,内联升布鞋总店就位于其中。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制作技艺是国家级非遗项目,具有160年的历史。但在年轻消费者唱主角的今天,内联升却利用生产IP衍生品布鞋,实现了品牌向年轻化的过渡。

比如,内联升与迪士尼合作,取得其授权,推出了迪士尼公主和米奇系列时尚布鞋,打中了年轻女性和儿童的“萌点”。一直以来,内联升布鞋以成年男性消费者居多,拿到了迪士尼的IP授权后,“老门脸”秒变小萝莉。今年,内联升还与动画电影《大鱼海棠》合作,推出中国风浓郁的“大鱼海棠”主题布鞋,迅速成为网红,线上开售不到一天,就全部售罄。

不只是内联升,大量非遗老字号都面临着品牌老化的困境。因此,找到适合自己的姿势和方式,向年轻化、时尚化转型,才是这类非遗品牌正确的玩法。

“非遗+旅游”是另一条活化路径。相较带有生产属性的手工技艺项目,民间音乐、舞蹈、传说、民俗等一些非生产性项目想走向市场,需要与一定的场景相结合,而旅游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场景。

近年来,在政府的主导下,打造了许多与旅游相结合的非遗小镇、非遗体验馆、非遗传习基地等,但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很多项目并没有深度挖掘非遗特点,呈现形式雷同单一。这种“场景化”过于简单,自然留不住游客。

由张艺谋、王潮歌、樊跃等人打造的“印象系列”山水实景演出,就将非遗元素成功融入旅游场景,获得了巨大的商业价值。

以根据国家级非遗项目刘三姐歌谣改编的《印象刘三姐》为例,十余年间常演不衰,观众超过1 200万人次,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究其原因,第一,《印象刘三姐》冲出了实体剧院模式,把漓江山水打造成实景舞台;第二,演出把刘三姐的经典山歌、壮族民间风俗、生产生活方式等非遗元素组合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增强舞台效果,带给观众视听冲击;第三,聘请当地村民作演员,把他们的日常生活进行艺术加工后搬上舞台,保留了原生态。

之后,印象团队又把这套模式复制到《印象武隆》中,起用川江号子传承人,在山水间重现了川江号子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

“印象系列”的成功,引爆了国内旅游演艺的热情。各地纷纷打开自己的非遗“宝库”进行挖掘,邀请名导和演艺公司,打造了一系列实景演出。在近年来“井喷”的旅游市场中,这些实景演出大多取得了不错的商业回报。

事实上,与物质和自然遗产相比,非遗的特点在于它是活态,只有通过不断的生产和展现,其文化基因才能被传承,才能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产生商业价值。

非遗生意新维度

长期以来,分布在中国各地的手工艺非遗资源,大多数处于个体、零散、封闭的生产状态。加上很多手艺人经营渠道狭窄,导致产品销路不佳,规模化产出困难。对线上与线下、产出端与销售端、传统手艺与现代商业的整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6年1月,永新华韵文化产业集团旗下的非遗主题垂直电商平台“e飞蚁”上线,专门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推广平台,主打电商+营销+线下园区模式,帮助他们对接市场,联合销售手工艺产品。

目前,“e飞蚁”已签约了300余名非遗传承人和上千名专业匠人。除了线上展示和主题宣传,“e飞蚁”还在线下布局了多个非遗文化产业园。园区分为一街(中国非遗大街)、两核(非遗博览馆、非遗大戏院)、三区(非遗博览区、非遗体验区、非遗创意区)的布局建设,具备交易、展演、体验、美食、传习等功能。

另一种整合者模式的代表是重庆百工传艺,其模式为手工品电商平台漫淘网+线下手艺工场+在线教育平台手艺网。这相当于搭建一个非遗文化和技能的知识平台,将非遗传承人、手工艺爱好者和手工产品进行了有效连接。

本身就拥有平台优势和整合能力的阿里巴巴也切入了非遗市场。

2016年“阿里年货节”期间,淘宝众筹联合故宫淘宝在线上发起“非遗众筹”。众筹产品全部由故宫淘宝提供设计方案,高密剪纸、朱仙镇木版年画、内联升老布鞋等非遗传承人进行手工制作。

Q版宫廷帝后像的木版年画、故宫气质的齐天大福剪纸、“探花”主题布鞋等萌版非遗作品上线后,很快就被抢购一空。数据显示,项目上线仅半天,高密剪纸众筹项目筹款超过13万元,项目达成率1 300%,很快满额停筹;山东花饽饽和朱仙镇木版年画众筹项目达成率也超过150%。

“让天下手艺人没有难做的生意”,这是非遗资源整合者企业一个共同的目标。但互联网只是为非遗产品提供了一个新的销售平台和玩法,能否在更高的层面打开新的维度,才是推动整个非遗产业发展的关键。

资本的风正在吹来。2016年6月30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宣布“文化四板―非遗专板”上线,打造非遗产业产股权交易专业市场和资源整合平台。按照计划,非遗专板将为非遗项目提供包装、宣传、商业模式梳理、国际销售渠道建设以及国际文化交流提供服务。

一个月后,由武汉非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非遗基金”正式启动。该基金将面向全球募集,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采取专业项目投资运作方式解决非遗保护瓶颈问题,让非遗产品在市场、政策、金融方面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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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文化单位;遗产发现;活动开展;传承人工作;人才培养

在当前形势下,基层文化单位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遗产发现,是重中之重

华夏古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文化遗产璀璨夺目、蔚为壮观。像一颗又一颗光芒耀眼的珍珠,散落在历史长河中,散落在田野村落里。捡拾散落的文化遗珠,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单位必须要做,必须做好。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所有工作得以进行的前提。在发现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搜集,开始整理,进行归档,组织记录。在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前提下,组织人力,协调物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研究和再次“加工”。

基拥ノ坏墓ぷ髯龅煤貌缓茫单纯依靠由下而上的展示、汇报是不够的;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抽查、验收也远远不够。只有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才能最大限度激发人的积极性,唤醒人的参与意识和使命感。基层文化单位,是非遗保护工作的一支生力军;评价机制与奖惩机制,就是确保这支军队战斗力的法宝。在这支生力军的带动下,全民保护的氛围将会日渐浓厚。捡拾散落的文化遗珠,需要依靠一双又一双质朴而虔诚的手。只有努力作为,才会富有成效;只有全民参与,才会蔚然成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从基层文化单位做起,也需要从每个人做起。

二、活动开展,是活力源泉

如果非遗保护只是个人行为,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都将十分有限。通过组织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群众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泼生动,影响深远,动力持久,成效卓著。文化室在农村,文化站在乡镇,文化馆在县城,不同单位面对不同受众,文化活动的规模和特色因人而异、因地制宜。艺术展览、展演,为群众提供近距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会。因为了解,所以喜欢;因为了解,所以支持;因为了解,所以参与。非遗保护工作赢得了人们的认同,就是取得了成功。庙会、游园会,是重要的展示舞台,庙会上的传统文化节目,游园会上的传统艺术品,成为多少人心中最悠远醇厚的记忆。把活动开展与节日相结合,把活动开展与旅游相结合,把活动开展与文化交流相结合――非遗保护活动的开展,思路越开阔,成效越显著,影响越深远,活力越生生不息。

三、传承人工作,是关键节点

文化的传承,最终是人的传承。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节点是传承人的相关工作。时代在飞速发展,文化日新月异,人群的审美取向日益多元,在这样的背景下,非遗传承人的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在生存与艺术面前,有的人选择了坚守,有的人选择了逃离。选择坚守的传承人,面临着不同的发展挑战。作为基层文化单位,应该充分整合资源,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搭建桥梁,努力筹划解决。让传承人不再是孤独的坚守者,让众多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得以发现和解决,是摆在基层文化单位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非遗工作越来越重视,推进的举措越来越有效,非遗传承人的境遇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基层文化单位需要在此基础上,把工作做得更实、做得更细、做得更富有成效。确定为非遗传承人,仅仅是万里走完了第一步。让传承人手中的技艺,成为他们赢得尊重、得到认可、得以生存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最有利手段,是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共同课题。

四、人才培养,是队伍保障

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基层文化单位始终战斗在第一线。这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队伍,需要优秀的“战士”。人才培养,是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队伍保障。文化馆、文化站的工作者们,往往自身就是艺术工作者,他们有的擅长音乐,有的精通舞蹈,有的谙熟美术……从专业的角度发现美,用专业的手段保护美、宣扬美、传承美――这正是他们开展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在拥有过硬艺术素养的同时,基层文化单位的文化工作者们,还应该具备文化保护者、媒体宣传者、艺术研究者等多项能力和素养,确保在非遗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一个有专业素养的人,意味着个人事业的顺利;一群有过硬素质的人,预示着整体事业的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战斗。

由此可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基层文化单位位置不可替代。在政府部门文化政策的主导下,各级各类基层文化单位已经、正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文广新局、文化馆、艺术馆、文化站,均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无论是文化遗产的发现,还是活动的组织开展;无论是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作,还是自身的队伍建设,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基层文化单位的积极参与和保驾护航。

历史行走到今天,中华文明的血脉不能中断。文化艺术的长河中,不仅有正史经典的俊逸浩繁,也应有非遗文化的精彩妆点。用心去发现,用情去珍惜,用智慧去留存,用行动助其代代相传。在时代与历史面前,基层文化单位,责无旁贷、重任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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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策

一、天水非遗现状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8字工作原则,2006年开始,天水市开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采取分期保护、属地保护的原则,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伏羲祭典、天水雕漆制作技艺等6项进入国家级名录体系,省级名录体系28项;两人进入国家级代表性传承名录体系,42人进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

二、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保护方式缺乏活力。政府主动进行保护方式的优点是见效快,作用显著,能用最短的时间保留住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而言是被动接受,自身缺乏生存活力。

(二)传承没能突出系统工程特点。保护仅是对传承人本身而言,对于从事该项文化遗产的其他参与者没有涉及,致使其他参与者积极性不高。目前还有大量的市、县区级传承人没有得到可行有效的保护。

(三)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但因地方财政困难,一部分市县级非遗项目投资力度还是不大。由于缺乏资金来源,一些项目仍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如麦积饴糖制作技艺、天水吹糖人技艺等,因缺乏资金来源,加之部分传承人年龄太大,身体不好,技艺面临着即将失传的困境。据笔者了解,天水非遗保护所碰到的问题带有普遍意义,各地都有存在。

三、相应对策及建议

(一)激发生存活力,政府主动保护与自身开发保护相结合。在政府继续加大保护力度的基础上,由政府引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市场竞争,以市场竞争的压力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活力,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存价值,使这些项目的传承能够进入活态传承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如天水武山柳编技艺。武山柳编在保持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开发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产品,生产笸箩、簸箕、花篮、水果盘等多种工艺制品。除部分产品出口外,主要销售于全国各地及西北地区,不但使本村人致了富,还带动了周边乡村的经济发展。县上建立的洛门柳编工艺厂,成为政府主动保护与自身开发保护相结合模式的样板,走上了传承保护的良性循环之路。

(二)稳故纳新,传承人保护重在“新、活”二字。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血液”,只有“血液”是新鲜的,不断更新的、活态的,非遗项目才能长久传承下去。特别是对许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非遗项目来说,必须培养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其在不断变化着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得到适应性调适,从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以天水黑社火为例,历史悠久的黑社火在天水流传范围极广,是城乡百姓极为喜爱的一种以唱为主,又兼演各种划旱船、舞狮、舞龙等表演的表演形式。天水黑社火历经千百年传承,几经兴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天水市秦州区娘娘坝村由黑社火爱好者组建了黑社火演出队。组建之初,在无任何援助之下,队员们自筹资金、自己编排,并邀请民俗专家悉心指导。演出的同时,他们还非常注重社火曲的搜集以及传承人的培训、培养。随着新人的不断加入,表演队伍渐渐壮大,变成为了十里八乡颇有名气的黑社火演出队。其中7人成为天水社火市级传承人。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盘活了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贴近现实生活,传承保护形成动态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传承,传承是关键。不断引导培育人们弘扬传承传统文化的情结,使人们自觉自愿地认知传统、回归传统、传承传统,是非遗传承的关键。如传承多年的天水酒歌。天水酒歌是天水酒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悠久的传唱历史源于天水酒文化的兴起。由于它具有精湛的语言表达技巧,又能井然有序地说理和叙事,把生活丰富化、趣味化,便口耳相传被保存下来。但近年来,随着人们饮食习惯的变化和现代饮酒娱乐习惯的改变,天水酒歌发生了许多变化,逐渐成为一种注重传承的文艺表演形式。只要我们进行认真地宣传、推广,就能使人们认同酒歌、热爱酒歌,再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合理调适,强化其自身在社交活动中的功能作用,使传承者和被传承者双向互动,营造新的传承环境,促其活态传承,延续、传承天水酒歌。

(四)整合项目,加强展示展演,提升社会参与度。天水在2006年6月中国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期间,举办了“甘肃省陇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共展出来自平凉、陇南等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个种类2582件,观看人数50万人次……2011年举办了关中——天水地区非遗文化展演活动。目前,非遗展演活动已成为天水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为城市节日、节庆时的一张靓丽的名片。这些启示都告诉我们,虽然集中的展示展演活动不是非遗传承的现实土壤,但是它同样营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新环境。今后,还可进一步整合域内许多可观赏性的非遗项目(包括濒危的、失传后根据相关资料挖掘整理复原的),将其组织成为一台或几台非遗精粹节目,长期进行演出展示(如陕西华阴老腔的演出模式),这一做法不仅可以丰富人们业余的文化生活,也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保护传承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现代社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是当代老一代人的传统文化记忆。我们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为了强行保存已经过时的风俗习惯或传统技艺,而是尊重我们的历史,尊重我们祖先的创造,尊重社会历史的自然发展规律,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当下,并从中寻找持续发展与创新的灵感与力量。

参考文献

[1] 李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产业化经营探索[J].商业时代,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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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纸进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得力于近年非遗研究的热潮,是非遗传承发展的新突破。2002年10月22日至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机构和国家教育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为高校美术专业非遗学科建设、非遗课程设置开辟了道路。2004年4月,此研究中心策划承办了由中央美术学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京代表处联合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剪纸国际学术研讨会》及《走进母亲河──中国民间剪纸天才传承者的生活和艺术》大型展览,同期举办的国际会议与展览,参与人数达四百多人。此活动参与者包括教科文及国家政府官员以及文化遗产地政府官员、文化遗产专家学者、民间传承人代表、基层民间文化工作者以及不同地区的高校教师代表、大学生代表、中小学教师代表等。此活动推动了全国范围内中国民间剪纸的传承事业。2004年9月,历经两年普查、收集、记录、整理后编撰出版了大型申遗画册《中国民间剪纸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图像文本──中国民间剪纸天才传承者的生活和艺术》,此画册作为无形遗产申报图像文本,推动了民间剪纸非遗传承工作的开展。2015年3月至4月文化部非遗司与中央美院合作推出“非遗保护与现代生活――中青年非遗传承人研修交流活动”。2015年7月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推进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高校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十八所高校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开展了培训工作,剪纸是其中重要项目之一。此次高校活动意义重大,标志着全国美术类非遗高校教学传承工作已经拉开序幕。

满族剪纸在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学研究中具有代表性。一把剪刀、一张纸,材料便捷,使得剪纸在美术类非遗教学传承中具有明显优势。满族剪纸是北方少数民族美术类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1月长白山满族剪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满族剪纸成功融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在于它的深厚文化内涵和独特审美特征。满族剪纸内涵丰富,涉及萨满文化各方面,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以及其他细致的民族信仰等知识,几乎所有与萨满教有关的事物都成为满族剪纸表现的题材。满族剪纸地域特征明显,作为东北地区剪纸的代表,与黄河流域剪纸、淮河流域剪纸、长江流域剪纸、江浙及华南地区剪纸齐名。满族剪纸以大气、朴实的风格著称,具有阳剪为主、线条粗犷、以均衡为美的艺术特征。满族剪纸文化底蕴丰富,艺术特征明显,技艺传承完整,因此适于编入高校美术专业教学。通化师范学院较早利用地方资源进行此方面的尝试,取得丰硕的成果,其经验在非遗高校教学传承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0年通化师范学院在全院开设了满族剪纸公选课,授课三十二学时,二学分。在美术系将满族剪纸列入必修课,授课八十学时。2004年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被评为吉林省优秀课程,成为彰显吉林省非遗教学特色的精品课程。[1]通化师范学院的成功之处在于做到了两个重点:以传承为主,注重创新。在教学传承中既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面貌,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高度,又发挥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时展的传承功能。

一、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教学以传承为主

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程积极挖掘传统精髓,保证传承正宗。高校非遗传承工作的难点之一是教学传承中要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面貌,保持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高度。为保持满族剪纸传授的技艺高度,在满族剪纸课程设置中,教师采取启发式教学,循序渐进地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聘请满族剪纸传承人口耳相授指导学生。聘请满族著名民间艺术家授课情况以列表的形式具体说明:(见表1)

满族剪纸传承人掌握着名震一方的技艺绝活,每一个传承人既是满族剪纸技艺的精英,又是一座满族剪纸文化的“活”博物馆,他们拥有满族剪纸“原汁原味”的资料,他们是满族剪纸艺术活态存在方式。

为传承正宗,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课程内容包括满族剪纸文化内涵及艺术特征理论讲解、满族剪纸技法传授、满族剪纸创作研究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包括:满族剪纸的艺术特色与满族传统生活方式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传统剪纸材料多元化与生活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剪纸的传统题材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密切关系,满族剪纸与其他地区民间剪纸的区别,满族剪纸视觉空间的处理方式,满族剪纸的传统技法及剪技变革过程,满族剪纸纹样的寓意。第二部分包括:纸质满族剪纸和非纸质满族剪纸的技法,大体为折叠、打翅、连接、拼接、纹饰、香火烧孔、手撕、染色等技法。非纸剪纸的材料包括苞米窝儿、树叶、树皮、鱼皮、红辣椒皮等。第三部分满族剪纸创作研究是在学生熟练掌握满族剪纸技法及艺术风格基础上,启发学生以身边熟悉的事物为题材进行综合艺术创作。与教学内容相对应,授课方式包括讲解、提问、讲座、示范、写生、视频、创作实践等。聘请满族剪纸艺术家亲自指导学生,使得民间流传的传统技艺传承有人,艺术家的示范、表演开阔了学生的视野。

二、通化师范学院满族剪纸教学注重创新

从学情角度分析,高校艺术生思维活跃、造型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因此,通化师范学院在教学中充分利用教学对象思维活跃的优势,激发学生对本地域文化资源固有的亲切感和传承的责任感,使他们能够借助原生态的场域,进一步加深对本地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体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向学生呈现多元的审美标准,拓展学生的艺术认知与思维方式。譬如,满族祭祀剪纸是满族祭祖活动中祈福纳祥的重要祭祀品,其不但在题材上与一般民间剪纸不同,而且在图形创意、视觉思维的运用方面也与众不同,其以独特的视觉思维形式完成宗教实用功能。挖掘满族祭祀剪纸视觉思维的独特性,让学生理解其中蕴含的象征性、意象性内涵,无疑会拓展学生的艺术思维能力。第二,鼓励学生打破规范,寻求创新。第三,组织学生进行田野调查、采访民间艺人、考察手工作坊,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际讲座、省市研讨会、国内外展览。例如通化师范学院每年与市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满族剪纸比赛,成立了“大学生满族剪纸研究会”。通化市中小学擅长剪纸的教师多从这些学生中培养成长起来。(见表2)

满族剪纸课程的重点在于传统技法的掌握和题材的创新。如图所示,培养学生的综合创作能力,需要通过掌握传统技法能力和传统文化的理解能力两个方面的相应环节来实现,如要想抓住满族剪纸的精髓,学生不仅要掌握满族剪纸的传统技法,还要具备满族习俗、萨满文化等相关知识,提高对满族剪纸文化内涵的理解能力。可见,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呈现动手、动脑的“二维性”。各阶段综合创作能的培养也有明显的层次性,如以传承传统技法为基础,创新才能有坚实的根基。“掌握满族剪纸传统技法、纹饰”是“用满族剪纸传统技法作为解决创作问题的方法”的基础。这种梯度关系决定了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综合创作能力的培养分四个阶段,在模式图中表现为四个阶梯,四个阶梯呈递进关系,上一个阶段能力训练需要建立在下一个阶段能力积累的基础上。如第二个阶梯“用传统技法作为解决创作问题的方法”,这个阶段训练需要学生熟练掌握各种满族剪纸技法,包括折叠、打毛、连接、纹饰等,并且要理解各种技法和纹饰适用的寓意,然后按照自己创作的需要重新组合传统元素,设计出新的形式。如果创作需要表示吉祥寓意的植物纹样,可以重新组合满族剪纸中柳枝、生命树、鱼尾草等图案纹饰。又如第四个阶梯“传统技法创新”,这个阶段需要学生在掌握满族剪纸“三棱形葫芦”、“成串的龙尾”、“折叠的元宝形”等立体造型样式后,运用粘贴、打孔、折叠等技法创作出视觉层次丰富的组合作品。坚持源于传统,不囿于传统;源于地域,不囿于地域的原则,才能不断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