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5 11:09: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劳务分包管理存在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 the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process in the link has very many problems, there is risk managemen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e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bcontractor the actual process of management, enterprise management by the subcontractor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to the causes of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ubcontractor perfect enterprise risk control mechanis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strengthening the supervision of the subcontractor team construction targeted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he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队伍选择环节
1.1.1 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
对于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很多施工企业的处理比较随意。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缺乏对分包队伍招标制度的执行力度,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社会背景复杂,统一调度难,管理阻力大,项目管理被动。
1.1.2 缺乏完善的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但现实中许多施工企业对其却缺乏足够重视,往往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协议,没有严格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管理漏洞,弱化约束效果。一些劳务分包队伍利用合同管理的盲点,在工程结算时重复结算、过量结算,使施工企业损失严重却无法维权。
1.1.3 甲指分包现象普遍
所谓甲指分包,就是开发商将工程总包给施工企业后,又通过附带劳务分包合同,自行指定劳务分包队伍。甲指分包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最大弊端在于工程结算权在开发商手中,难以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控制,施工协调难度大、进度慢,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1.2 施工过程控制环节
1.2.1 对劳务分包再分包缺乏有效控制
虽然目前劳务二次分包为法律所不允许,但现实中劳务分包再分包现象仍然突出。通常施工企业首次选择的分包队伍实力较有保证,可以帮助防范企业风险。而很多再分包队伍就只有施工工人,缺乏资质和技术力量支持,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再分包也造成施工企业和施工一线之间的管理跨度增大,增加管理层级,延缓指令传递,降低执行力,增加了企业的管理风险。
1.2.2 劳务分包队伍作业面缺乏科学分配
劳务分包队伍普遍倾向于选择体量较大、易于操作的作业面。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劳务分包队伍不服从施工企业统一部署,抢先占据有利作业面,只干大活,细部与高难度部位处理不及时,增加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的难度。
1.2.3 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粗放,缺乏过程控制,施工日志缺乏,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导致劳务分包大材小用,小材不用,材料浪费严重,经常会造成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缺陷,也对后期结算不利。
2 劳务分包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劳务分包管理出现如上问题,既有企业内部招标、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也有外在市场环境、开发商及政府政策的原因。
2.1 施工企业内部因素
2.1.1 缺乏规范的招标工作意识
科学完善的招标流程,包括标段安排、标的设定等,有助于科学判定作业量,分配作业面。但在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的过程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项目部对招标工作的规范操作重视度不够,甚至缺失招标流程,不仅使劳务队伍素质得不到保证,还会造成作业面初次分配不科学,增加进场后重新分配作业面的协调难度,导致施工队伍之间的衔接脱节或者扯皮推诿。招标工作不规范还会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形成法律漏洞,容易滋生腐败,使劳务分包再分包现象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管理风险。
2.1.2 企业自身技术管理不完善
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很多施工企业面临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企业承揽的工程量增长迅速,但技术人才并没有随之增加。很多年轻的技术人员心态浮躁、经验不足,甚至缺乏对工作职责的责任感。技术人员监督不到位,会助长工人的惰性;技术人员指导不科学、出现错误指导,则会降低工人的认同感,增加劳务分包队伍控制协调难度。此外,作为劳务分包管理执行的主体,技术人员每天同工地打交道,也会产生懈怠情绪。一旦丧失技术管理的动力和激情,劳务队伍的管理就更难以按既定计划推进。
2.2 施工企业外部因素
2.2.1 施工劳务供应市场的先天制约
一是劳务队伍素质偏低。施工项目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现象,与劳务队伍自身素质偏低有着直接联系。低学历化日趋突出,近10年来,施工领域农民工初中文化程度者所占比例在57%~58%之间。这些都影响到劳务队伍素质的提高。
二是劳务市场供给趋紧。近年来频频出现的“民工荒”,反映出劳务市场已经呈现供不应求的变化。表现在施工领域,首先是农民工绝对数量的短缺。随着市场经济意识的增强,农民工提供的劳动作为商品,也会进行价格选择。在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住宿条件等因素上,相对于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建筑业并无明显优势。其次,由于进入人员的绝对数量减少,目前的劳务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技术和经验的传递出现断层,也造成建筑业农民工相对数量的不足。同时,开发商为提前回笼资金,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必然要求施工企业加大劳务投入,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这种劳务供给的趋紧,在短时间不会得到明显改善,建筑劳务的供需失衡将会进一步加剧,“民工荒”现象将会更加突出。
2.2.2 甲指分包增加劳务管理难度
作为项目的管理者,施工企业必须拥有统一指挥权、控制权,才能有效地调配各种资源,按照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完成施工任务。但现实中,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或者获得额外收益,常会指定部分工程的劳务分包,形成甲指分包,控制了该部分工程款的决定权。施工企业对甲指分包工期、工序、工种方面的管理措施,不得不通过开发商中转,增加了管理层级。管理指令经过开发商的过滤后再传递到劳务队伍,管理时效和指令执行效力大打折扣。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
根据《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文件规定,但一些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第一季度我区在建项目36个,共有23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12个项目超时递交,12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其中有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向我局备案劳务合同。在及时递交的12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8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年第一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检查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9家、监理单位13家、劳务单位16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清欠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存在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规范情况,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私营经济业主单位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按月及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工资表存在代签名、代领情况。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能较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的施工、劳务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市华恒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明发·半岛祥湾B02地块)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的劳务分包企业:市集美建工公司(市洪前中学实验楼及宿舍楼项目脚手架分包)、市第一建筑工程劳动服务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项目)、百仕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黎安小镇一期A地块桩基工程)、省交建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花园洋房Ⅱ标段)通报批评。
(三)对未将劳务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备案、每月未向我局报送信息表,经我局经办人员多次催促仍置之不理的施工单位省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Ⅲ标段)2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区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报区建设局备案;
3、施工单位履行劳务合同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情况;
4、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资质承接业务、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要求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
6、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现场询问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7、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8、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情况;
9、劳务分包企业每月5日向区建设局报送《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表》、《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表》情况;
10、监理单位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合同报备、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的2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7家,监理单位11家,劳务单位18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检查结果表明:经过第二季度的检查和督促,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但还有个别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规范,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二)现场检查劳务资料不完整、劳务公司人员未到场配合,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备案,存在该问题的有2个项目。
(三)劳务公司上报的工资发放记录与现场询问不相符,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四)监理单位应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五)现场查无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技术工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存在该问题的有4个项目。还有个别项目劳务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人工资、按时上报报表的劳务单位:城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贸东X2004G01-3#地块一期建设工程),广鹭劳务有限公司(国贸金门湾别墅区A区二期建设工程、国贸金门湾别墅区B区一期建设工程)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及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分包款的施工单位:华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高压开关综合楼工程)、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宝钢精密钢材科技有限公司)、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未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在下一季度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为加强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的这一重要程序,各劳务单位应在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前组织班组所有工人接受施工单位施工员、安全员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时间应提前向区质安站监督员报备,质安站根据报备的时间组织抽查。技术交底应留存书面资料,交底的技术方案应附上班组所有人员的签名。监理单位监理员应对技术交底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
【关键词】施工分包;管理
近年来,施工企业一方面通过工程分包解决了企业自身施工资源的间歇性的缺乏,较好地履行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我们应该清晰看到在工程分包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企业受到了经济处罚,有的企业被降低了资质等级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分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规范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依法规范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初步探讨河南省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全面贯彻落实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上报建设单位并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承包商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单位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省施工承包单位备案。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负责对所有在册的分包商开展资信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建立核心分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
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范围不能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分包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对公路工程分包全过程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省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有关情况及时在项目内进行通报。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臵方案。施工承包商接到分包商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二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三是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四是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五是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六是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施工承包商应尽可能与核心分包队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确核心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施工承包商应在工程承揽、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比例、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核心分包商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利。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 劳务企业 管控 建议
一、引言
科学的劳动组织模式及良好的劳务企业管控水平是管好工程项目有力保证,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劳动组织模式,通俗来说就是尽可能地优化和集约组织机构设置,强化总部职能,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实现项目管理的扁平化、信息化、标准化,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充分调动各子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良好的劳务企业管控水平,主要是指尽可能地战略培育、固定使用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务企业管控模式,实现对劳务企业管控的专业化,减少劳务成本,提高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在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监管政策不统一。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建筑市场监管主体有住建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等多个部门,有关标准并不一致。《建筑法》、住建部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但铁道部2008年却规定,铁路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组建架子队进行施工,不能够再采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组织形式进行施工,作业层的劳务人员可以实行劳务派遣。这就让铁路建设企业陷入“两难”:分包,合法却不合规;不分包,劳务人员大多零散派遣、技能较低,既不利于成建制管理,也不利于形成整体合力,无法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二是分包市场不规范。近十年来,我国总承包招投标市场得到良好的发展,各地相继建立了工程交易机构,凡国家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均已实现依法公开招标。但是,分包市场信息公开与参与程度并不高,市场价格也没能够在资源分配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导致目前建筑市场业主指定分包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也给企业规范管理带来了挑战。三是核心劳务企业并不多。由于建筑劳务企业实力参差不齐,诚信情况也良莠并存,市场中实力强、运作规范的劳务企业本身就凤毛麟角,而不断增加的劳务供给成本进一步加剧了劳务市场供需的不平衡,特别是有实力、讲信誉、有丰富劳务输出经验的劳务企业并不多,企业选择面非常窄,十分不利于长远发展和规范管理。四是劳务人员年代更替步伐加快。80、90后都是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出生的,他们大多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掌上明珠”,也曾被人比作“垮掉的一代”。但无法逆转的是,80、90后也即将成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主力军,其思想观念的年代特征加上劳务人员归属感不强等固有特性,就给建筑企业的劳务人员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在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管理层级相对多。与兄弟单位中铁四局“代局指”和国际先进企业日本大成公司“直线制”管理模式相比来说,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层级相对较多。以成绵乐项目为例,中铁四局推行代局指,没有成立专门的局指,二局局指配备了37人,仅3年下来,工资和管理经费就比四局多了3000万元。二是分包管理模式不统一。按照住建部、铁道部有关部门的不同要求,公司相对应的主要有两类分包模式。第一类是住建部要求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这也是路外项目普遍采用的。第二类就是铁道部要求在全路建设领域推广的架子队管理模式。两类不同的管理模式也就给企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混乱:一方面,由于各单位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原因,两类模式早已打破路内、路外的界限而广泛存在,十分不利于分包模式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另一方面,相较于第一类模式,架子队模式对企业软硬件的要求非常高,但为了应付检查,许多单位只能倾尽资源勉强建立“资料架子队”或“化妆架子队”,最终也给项目分包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混乱。三是劳务企业管控难。目前,公司实际使用的劳务企业共有790家,管理的劳务人员多达7万人,庞大的群体给管理工作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要分包合同一签订,公司反而就会处于绝对弱势地位,比如:虽然签了合同,但单价低了劳务企业是不会实际履行的;虽然是合作伙伴,但所谓“实名举报”可以层出不穷;虽然进行了技术交底,但为了利益经常罔顾安全质量;虽然没有干好可以退场,但预计的收益不能少拿一分;虽然劳务人员都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但出了事故肯定会找总承包,就像湘桂2标发生的“1·19”刑事案件,虽然和二局没有什么关系,但相关的接待、处理费用却承担了不少。所以,无论从人力资源管理还是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劳务企业管理都是目前管理最大的难点。四是劳动用工风险大。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务人员使用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企业承担的连带责任也越来越多。但公司目前对劳务人员基本上没有管,或者说至少是失控状态,同时劳务人员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等特征却没有根本改变,这就给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五险一金缴交、工伤事故处理等方面都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亟需从思想认识、制度体系、教育培训等方面采取综合性措施超前解决,真正把广大劳务人员规范管理起来 。
三、政策建议
一、尝试推行代局指及公司自营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在现有基础上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优化和集约组织机构设置的有效方式。但鉴于目前宏观调控异常严格和铁路市场急剧萎缩的严峻现实,各单位生产经营几乎都面临巨大困难,大规模推行显然不利于内部平衡。因此建议在有条件的项目,公司可以选择精兵强将,尝试推行代局指或自营制模式(或者将同一片区或收尾项目的多个局指合署办公),一方面不影响公司与各单位共度时艰;另一面也可以不断积累管理经验,及时总结管理教训,为条件成熟时大规模推行打下基础。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区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报区建设局备案;
3、施工单位履行劳务合同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情况;
4、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资质承接业务、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要求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
6、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
7、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8、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情况;
9、劳务分包企业每月5日向区建设局报送《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表》、《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表》情况;
10、监理单位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合同报备、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的3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9家,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劳务单位19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检查结果表明:5月1日开始实行的《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虽然经我局于月28日下午召开的年第一季度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进行传达布置并反复强调,但大部分施工企业、劳务企业仍未按通知要求做好劳务承包、劳务费转账、工资发放、每月报送报表等工作,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建筑劳务市场管理仍须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二)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该问题的有6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20%。
(三)劳务企业未委派项目劳资管理人员或劳务队长无带队资格证书,存在该问题的有9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0%。
(四)劳务企业未及时发放劳务人员6月份工资,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7%。
(五)劳务企业未在每月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存在该问题的有13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43%。
(六)监理单位应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存在该问题的有4个项目,占检查项目总数的13%。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个别项目劳务企业的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个别项目劳务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按规定拨付劳务分包价款的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人工资、按时上报报表的劳务单位: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惠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教园安置房-洪前社B组团B1~9#楼项目),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茂华建工有限公司(火炬()产业区后滨安置房(第三组团)A5#、A6#项目)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的劳务企业:兴希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文教园安置房-洪前社C2组团项目、东方新城一期2#地块第二标段、菲特罗食品项目)、市陆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Ⅰ标段项目)、市辉利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特房?美地雅登A03-1地块Ⅱ标段、Ⅲ标段项目)、市天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内厝中心幼儿园项目)、城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贸东X2004G01-3#项目)等5家劳务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施工单位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四海劳务有限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C13—C15#项目)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未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在下一季度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未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账户,通过劳务公司现场监管工资的施工企业,须在7月以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至劳务企业,由劳务企业直接支付工人工资。下季度检查发现未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劳务款的施工企业,我局将对施工企业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三)各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区建设局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区建设局。
【关键词】工程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当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已经处于一个主导地位。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发展十分的迅速,但是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这也给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所以,建立我国现今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也是发展我国经济建设的必要方法,只有加强了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管理,才能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工程承包
1、工程承包概念
工程承包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工程承包中这方面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目前,工程承包已经逐渐地商业化,已经从以前的集体经济、集体收益,演变成现在的商业化经济发展,而且目前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的工程承包也开始逐渐的向着经济、法律和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多方位的全能发展。
2、工程项目承包的内容与分类
工程项目承包的分类有很多种,但是尽管有着不同的类别,工程项目承包的内容也都大致一样,都是包揽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而且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不同的类别中,工程承包的本质却有着很大的区别。例如我们以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我们可以分为土木工程、资源工程、制造业工程。这些虽然看似没有什么共同点,但是却有着一个实质的共同点,那就是都是有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包揽,而进行的各方面的施工工作。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中的管理工作是工程的基础内容,它主要是在工程的施工前后进行一系列有效的设计和规划,从而满足施工项目的需求,以提高工作的效率。而且工程项目的管理,有利于施工成本的节省,在施工过程中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以保障经济的合理应用和环境的保护。目前,随着开发商和承包商逐渐的分离,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在社会建设中有了重要的地位。
三、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
1、复杂性程度高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
2、项目进行中不确定性程度大建筑工程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进度也在不断进行,其不确定性程度高,管理过程应牢牢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
3、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较易明确,多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相对稳定建筑工程项目较之其它技术开发项目,目标较稳定,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已实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经验,所以项目目标一般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多数采用目标式的责任承包管理。
四、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市场逐步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
1、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深度,即在产品的附加值上展开竞争。专业的才是最好的,建筑行业的管理整体正向着成熟的管理体系迈向一大步。
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得以突出。对顾客来说,顾客的要求和顾客所掌握的知识同时增长,都越来越高、越来越挑剔,而非价格最低,为判断标准的。
3、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二)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对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来说。所面对的顾客,要求其具有良好的管理服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劳务队中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而非农民工,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大大小小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项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大型建筑企业一旦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要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必须提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
五、实践中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1、分包商最终交付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分包商材料方面存在质量问题,用便宜的不符和规定的材料代替合同中规定的材料,从中牟取材料差额。
2、分包商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存在一定问题。现场管理人员袒护工地人员,发现错误不及时向监理汇报,还对错误问题避而不谈、避重就轻,使工程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改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3、分包商工期拖延。由于施工队伍的工作效率低,人员配备不齐全以及受自然,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对措施: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若为不可抗力因素,总包方应对分包商给予理解,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层层分包,配合不当,突显问题。分包商只顾自身的施工管理忽略整体工程的系统性。
5、总包商对分包商在工作角色上进行压制。例如:总包商的预算员在年底结帐时不及时完成分内工作,造成分包商预算员追着总包商预算员跑的局面,不能按时拨款给分包商。应对措施: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西气东输三线工程西起新疆霍尔果斯首站,东达广东省韶关末站,管道途径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总共10个省、自治区。全线包括1干8支3库1LNG应急调峰站,干、支线工程总长度为7378km。西气东输三线工程进口毗邻中亚三国气源,对于保证国内天然气供应,调整中国能源结构以及保证中国能源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是油气管道输送的控制节点以及动力节点,在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的研究与总结,对于站场的后续施工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分析
2.1西气东输站场施工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整体采用的管理模式为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各个阀室、站场的施工管理都采用分包管理模式。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西气东输三线站场的采购工作由总承包商承担,正是由于EPC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这种特点,其在西气东输三线站场这种总价固定、风险高、涉及面积广、施工周期长、规模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能够将投资风险、质量风险以及工期风险等转移给EPC总承包商,同时还能够降低业主的人力资源投入。同时,对于施工管理层采用“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即工程项目管理采用项目经理责任制,通常状况下,项目组织管理采用直线职能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经营管理部、采办部、HSE管理部以及施工管理部等。站场为了能够适应EPC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不同要求、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工程量的要求,分包商应该根据根据站场的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模式的调整。
2.2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现场施工作业安全问题。安全是保证站场施工有序进行的前提保障,虽然西气东输三线站场创建了安全管理机构,并且制定了安全预案和定期检查制度,但是分包施工单位在实践施工作业的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施工成本的限制,导致施工现场采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不能够有效的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另一方面受到施工人员素质的影响,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并不能够及时、准确的识别站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站场施工作业经常出现安全作业失控的现象,亟需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2)施工机组管理问题。总承包商由于自身机组配置存在问题,同时缺乏对分包商资源配置的管理,导致施工项目管理的主体转移到施工机组管理方面。总承包商在选派施工机组时,分别和分包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要求分包单位自行配置所承揽分包项目的施工机具,但是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分包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不能够兑现诺言,导致施工机组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3)资源配置问题。由于站场采用以劳务分包为基础、以专业承包为支撑、以总承包为主题的主题格局,但是该种主题格局下导致站场的资源配置出现以下问题: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站场施工人力资源不足,需要采用外部劳务补充的方式来解决,但是站场分包单位的数量以及管理、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够满足站场施工管理的实际要求;施工作业机组配置不科学。
3优化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管理模式的有效措施
3.1优化站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想要实现站场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安全风险识别,西气东输三线站场施工之前,应该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站场施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逐渐的完善与丰富“安全风险识别单”,同时还应该定期的召开安全风险识别研讨会,实现对站场施工安全风险的全程管理;(2)风险评估,当识别风险之后,还应该采用逐级评审法、LEC法等,根据相关的评判标准对已经识别的安全风险进行影响程度、概率的两维度评估;(3)制定安全风险预防与消除措施,为了防治甚至是杜绝安全风险,EPC总承包项目部应该根据站场施工作业标准以及质量要求,在施工之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同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保证站场施工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4)维护与更新风险记录,当施工活动、施工方法以及施工环境等发生变化时,会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因此应该及时的维护和更新风险记录,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动态识别;(5)创建安全风险数据库,通过创建完善的安全风险数据库,同时为用户提供方便、高效、多维度的风险查询功能,即使站场管理和施工新手也能够通过安全风险数据库全面的了解站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这对于保证站场施工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2优化站场机组管理的有效措施
为了有效的降低施工机组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应该实现机组管理模式的统一,要求所有的机组管理人员严格的按照既定的管理程序、规范等进行管理。由于机组管理模式通常是由传统的中队组织管理模式演变形成的,许多机组成员并不能够完全的适应全新的管理模式,特别是不同单位、不同专业之间的重组,不同单位、专业的机组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很难做到统一工作,同时也增加了站场机组管理的难度。因此,针对该种现象,应该从源头抓起,创建完善的机组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施工管理目标以及加强文化理念宣传工作,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实现站场施工机组的统一化和标准化管理。
3.3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措施
站场资源优化配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具设备的优化配置,站场采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测,并由各个项目的质量工程师进行统一的验收与领取,同时严格的按照工程施工方案为各施工专业配备相应的机械器具,对于运输周期长、运输成本过高的机械器具,应该上报公司,通过审批之后才能够进行采购,在采购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这样能够有效的缩短运输距离以及采购成本;(2)人员的优化配置,站场的安全人员、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以及素质水平都必须满足相关的规范与要求,同时保证人员配置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实现对人员配置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以此保证站场施工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4结语
关键词:劳务分包企业;目标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
0引言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公路、铁路、房建以及市政建筑市场得到的快速发展,建筑业获得了难得的的发展机遇,我国建设市场也涌现出的大量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加强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至关重要。因此,如何规范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劳务管理绩效,是项目部乃至各总承包单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1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1.1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迫切需要
建立科学、有效的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体系,是项目乃至总承办单位急需的一套管理制度。
1.2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效益的基础工作
建立科学的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系体系,加强动态管控,整体提高劳务分包企业的素质和管理绩效,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工作,也是强化项目管理的必要措施。同时,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制度也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条件。
1.3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通过劳务分包企业绩效体系的建立,及时有效的动态管控、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劳保用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事宜。
1.4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体系,就是要从制度上规范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模式,加强农民工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劳务分包企业整体素质,提升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绩效,培养一批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高水平的、优秀的劳务分包企业,从根本上保证总承包企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2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的导向
在施工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绩效管理体系,一般情况下有四个导向:
一是保证项目部管理目标的的实现,进而确保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目标实现;
二是提高对项目管理的水平,确保总承包单位业绩不断提升和持续发展。
三是培育优秀的劳务分包企业。从而保证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四是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
这四个方面的导向,也就是总承包单位的三个主要目的:战略目的、管理目的和发展目的,如下图所示:
3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构建
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计划、绩效辅导与沟通、绩效考核和绩效改进四个环节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水平、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维权守法、履约守信等各方面管理,提升劳务分包方整体素质,降低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成本,构建项目与劳务分包方合作共赢的和谐局面。
3.1对劳务分包企业制定的绩效计划
(1)提取项目部级目标体系
目标是目标管理的依据,只有制定既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又利于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才能使目标管理获得好的成效。对于项目部级目标体系设计,可以从公司要求、战略规划、财务预算、甲方需求等方面进行选取。项目部管理目标是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预期达到的成果或效果。要包括施工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目标、利润目标等。
(2)制订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目标体系是一个层次结构,将项目部的在总目标分解成多个子目标,子目标再分解为多个劳务分包企业的可执行的第三级目标。劳务分包企业的子目标以上一级子目标为基础,并得到进一步的量化,逐步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确立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管理目标其实就是在明确的项目部管理目标与任务的指导下,分解项目部目标,将劳务分包企业资源配备满足施工要求、安全质量可控、确保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文明施工、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信誉度、社会影响良好等方面的目标要求都归纳出来,结果就是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的目标。
在制定目标过程中,要体现劳务分包企业的目标对项目总目标的贡献和支持。在归纳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目标时,也要关注劳务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长期合作的潜力。
(3)确定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指标
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管理必须有准确的、实事求是的管理数据,可量化的评价指标,客观、统一的评价尺度,严密科学的评价方法,奖罚分明的评价制度。评价的标准通常就是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及劳务分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日常的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实施记录和最终完成情况等是工程项目评价的依据。因此,建立评价系统主要是通过对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结果(包括中间结果)进行评价,以此评价结论来反映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成效。
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评价,不仅要有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最终评价指标,同时还要有动态评价指标。
3.2对劳务分包企业开展的绩效辅导与沟通
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设定后,项目管理者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绩效辅导与沟通,提高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和操作能力,实现绩效目标。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的绩效辅导与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过程的始终,是体现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共同完成绩效目标的关键环节,这个过程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绩效管理的成败。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在不同阶段沟通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的沟通贵在坚持,绩效沟通的形式有很多种,正式的、非正式的都可以采用。沟通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并且应该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通常情况下,项目部应该建立定期(每月或每周)例会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相互交流工作情况。当劳务分包企业在绩效管理上出现问题时,应根据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门的沟通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
3.3对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的绩效考核
建立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制度,即在劳务分包企业施工过程中,对实施或完成的阶段性目标、执行过程、结果、效益和影响等,进行若干次全面、系统、客观的检查、评估、分析和总结,及时了解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这也正是建立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
对劳务分包企业阶段性的管理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是劳务分包企业动态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考核就是通过检查结果、记录数据等方式,并对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检查结果和记录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即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价。在绩效考核阶段,项目部要依据绩效计划阶段所确立的目标指标和辅导阶段收集的数据来对劳务分包企业在考核期内的绩效进行评价。在绩效评价阶段,项目部相关人员一定要承担起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进行公正的评价,尤其是对于存在问题的绩效要敢于承担起管理责任,给出正确的评价。
3.4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的绩效改进
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的过程就是全面地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此不断地深化和规范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行为,为项目管理层提供经验和决策依据,实施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改进。
由于劳务分包管理的的侧重点会随着施工进行的不同阶段或外界因素的改变而作相应的调整,劳务分包企业的目标也会作相应的调整。因此,绩效考核完成后,还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新的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绩效计划进行重新修订,然后进入下一轮绩效计划的运行。
4结论
目前,我国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中总包单位对于劳务的管理常借助于劳务公司,在分包模式上常用两种模式即大包模式和包清工模式。大包模式是国内项目中最常见的一种劳务管理模式,总包方将整个结构工程包括材料(除主材外)和人工整体承包给分包商,合同的模式一般为总价加变更合同,分包商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图纸报价,分包方价格中含有所有除总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以外的各种费用。
包清工模式中分包基本无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或人员,在这种模式下,一般分包只提供人工,管理人员仅仅配备到班组这个级别,而总包方提供所有的材料、机具,分包方和总包方之间的结算方式采用计件制(不易计件的采用点工)。
以上两种模式虽在国内较为广泛被使用,但是也有其本身的缺陷:大包模式下,经常出现总包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有效的控制。这种承包模式,总包单位一般在项目上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管理层次较浅,很难到达一线工人。如果总包管理人员去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只有给分包单位发整改单,然后逐级去落实,这个过程复杂而漫长,且效率低下。究其原因,根源是总包的管理人员不能直接而有效指挥一线工人。另外,近两年随着我国内地建筑市场的井喷,导致沿海各省建筑业劳动力紧张,总包接到工程项目以后直接发包给劳务公司,但目前劳务公司的自有工人(所谓的合同工)也已经不能满足工程需求,只好又将工程肢解分包给班组长个人,如此便造就了大量“包工头”现象,更甚者直接再将工程整体分包出去,变成了二道贩子。此时,工程现场的管理就变得非常复杂,总包对项目工程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而往往一些“包工头”正是看到了这一弊端,经常在自己拿到工程款后玩消失,工人的工资得不到保障,就聚集起来向总包讨要,甚至到政府去闹事,弄得总包非常被动。更可怕的是,在这种模式下,总包方根本控制不了进场工人的数量和技术水平,只能听之任之看着工程一天一天“自己长大”,而干着急。所以这种分包模式无形中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根本没有任何保障,对外损失的只有总包企业的形象,对内损失的是总包方的经济利益。
在清包模式下,相对而言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但对总包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此模式下对于工作安排的责任主要是在总包方,所有的工作计划和安排都需要总包来进行,这对于总包的工程管理水平要求相对就比较高,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造成窝工、效率底下,最终导致亏损。目前,建筑市场发展迅猛,总包的产值每年成倍或几倍的增长,可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这种模式显然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针对以上两种劳务分包模式的缺陷,为了更好的提高总包方履约能力,加强总包管理,服务好业主,打造合格满意工程,我们可尝试采用介乎于这两种模式之间的新的模式,即我们采用大包模式,但又要从劳务分包项目中抽掉一项或几项工种由总包自有劳动力直接施工,当分包人员不足,施工进度受影响时总包方可机动的调配自有劳动力进行补充,但劳务费用仍然由分包单位承担。这种新的模式能够更好的发挥总包管理优势,增加总包管理的机动灵活性,既可以转嫁风险又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这种模式对总包而言只是在原有项目管理体系上给施工员增设一个劳务管理职责或增设一个劳务班组管理部门,相对其他模式可以起到小的投入带来大的回报的作用。
质量方面,过去我们总能够经常遇到分包不听指挥,不按方案交底进行施工的现象,有时为了不耽误工期,只能听之认之,虽有时也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但并未解决问题的实质,有时甚至造成矛盾的激化。采用新的模式下,项目部有自有劳动力,在分包不听从指挥的情况下,我们可事先告之,然后采用自有劳动力按照要求将一些分项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而此产生的费用则直接从分包工程量内扣除。这样我们一下便化被动为主动,从经济上就直接刺激了分包单位,相应的分包也就会对质量加以重视,这样也就轻而易举的化解了不必要的矛盾。
工期方面,近年来因不能按期交工而被投诉或直接被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建设言想尽快回笼资金,把合理工期一压再压,导致总包单位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稍有不慎将会不能按既定时间给予交付。过去不管我们采用大包或是包清工都不能直接决定进场工人的数量,劳务公司总是希望以最少的人工完成更多的工程量,在人员的机动方面我们很是被动的,虽然也采取一定措施,但总是收效甚微,特别是在当前农民工紧俏的状态下我们更显无力,与分包单位矛盾突出。而采用新的模式后,我们有机动的自有劳动力,便可以在劳动力不足情况下适当补充,对于一些关键部位关键线路的分项工程施工做到更好更快的完成。而且对于分包方也能起到一定刺激作用,从而能够在工况舜变的情况下做到灵活调整而达到保证工期的效果。近来与劳务分包单位交谈中发现,其实在这一点上采用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帮助了他们,具他们反映现在的工人很难“伺候”,活少了工资得不到保障不干,不是长期的工作不干,复杂难干的工作不干,需要加班加点的工作不干等等,并且稍微出现一点矛盾就要结账走人,或者出工不出力,导致他们现在找到工人也变得更加困难。我们采用这种模式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扩大了资源优势,变得更加机动灵活。
安全生产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只投入不收益的工作,分包单位非常抵触。但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有很多动态安全隐患,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一旦出事后果将十分严重。劳务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基本不足,对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和维护无专门的工人,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又做不到及时处理,会延长隐患存在时间而对安全造成威胁。总包整天在其屁股后面催促,但收效甚微。使用新的模式后,我们可以随时发现隐患随时要求整改,如第一时间劳务公司不能达到预期整改效果的或紧急需要整改的内容时便可使用自有劳动力进行安全措施整改。这一点在项目一线的兄弟们感触最深,遇到上级部门检查时分包队伍能够去集中整理一下现场,可过不了两天,又恢复到原样了,很难保持,究其原因还是没有设专门的安全维护人员,所以说我们采用新模式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在成本方面,采用新模式就显得更加必要,其实我们的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安全不出问题,工期能够按计划进行,就是很好的节约了工程成本,增加了经济效益。例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变更、或自然条件所限或不可预期因素等等会造成施工内容的改变,往往在这些时候劳务公司产生的费用会放大很多倍作为工程签证上报,明明知道有虚报,但你不批他就不干,十分被动,然具备一定的自有劳动办后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在原材料和周转料具使用方面,这种新模式的引用就更加显得必要,过去我们也尝试将一些周转料具由我们总包供应,起初是想节约成本,但结果往往相反,原因就是浪费丢失十分严重,且很难控制,如果我们能够有一定的自有队伍及时跟进整理,一般工程至少可节约四分之一的投入量,大大节约成本。另外,采用新模式后工程能够按照我们预定的目标完成,进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提高的同时我们可以接到更多更好的项目,将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们何乐而不为。
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对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也是相当有力的,小事件处理的的当与否往往起到很大的效应,过去就是一些小事件处理不当给工程相关方也多少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印象。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当中承包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征求发包人的同意之后,可以将自己所承包的工程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施工,这就是所谓的工程分包。由于现代化的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很多工程部分的施工需要专业的机构进行施工,而且往往整个工程工期较紧。因此,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有助于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同时也可以保证施工质量。由于建筑工程分包涉及到多个方面,因此必须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建筑工程在工期之内保质保量的被完成。
1建筑工程中分包管理概述
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的功能十分完善,规模往往较大,且结构十分复杂,因此在整个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到很多的工种,而对于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来说,往往不能够完全承担所有工种的施工,即使是技术上不存在问题,但是也不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因此承包商在接到建筑工程项目之后,往往将一些自己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部分再分包给具有相关专业施工能力的第三方来完成。一方面可以是承包商的施工压力大大减轻,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另一方面,对于承包商来说,可以大大的扩展其承包的领域和范围,对于一些自己不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工程也可以进行承包,再通过分包的形式来完成施工。
除了技术上的原因之外对于承包商来说,很多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当中利润较低,甚至存在亏本的风险。为了转嫁风险,可以将这部分工程转包给报价更低的一些小型的分包商来进行施工,从而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保证这部分工程的经济效益。
最后还有一些业主往往要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分的施工往往都是指定他们比较信任的专业施工方,因此往往要求承包商将这部分的工程承包给自己信任的施工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一些国际工程当中,很多国家处于对自己国内相关行业的抱回,往往要求国外的大承包商必须将工程的某些部门分包给国内的一些承包商,从而保证其发展。
2建筑工程管理中加强分包管理的意义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每年都有大量的建筑工程投入到建设当中,这在很大程度上繁荣了我国建筑市场。当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各个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占据优势,除了不断的增强自身的施工能力以外,还要善于运用分包来弥补自己在某些专业施工方面的不足。因此,各个建筑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体系,强化相关的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
对于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来说,对于自己不具备的施工专业进行分包能够有效地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专业化发展。这是因为企业可以将一些层次较低的人力密集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而自己可以减轻负担,专注于层次较高的施工,从而不断的提高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层次。而对于一些专门从事低端承包的一些劳务队伍来说,可以在承包劳务的基础之上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施工技术,增加技术实力,积累资金,慢慢的提高自己的层次。
除此之外,由于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的规模往往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在施工过程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分包管理体系,保证各个分包工程的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承包,保证能够按时完成任务。
3建筑工程管理的中分包管理体系的构建
3.1注重管理机制的完善以及管理体系的健全
企业需要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机制进行完善,首先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相关的管理机构,在企业的职权管理体系中实现对协作队伍上的管理,并且确定管理策划、有力控制以及以人为本的协助分包管理思路。同时在分包协作队伍管理中对各自的工作责任进行细分,以及对相关人员职责和部门管理职能进行确定。此外在对分包协作队伍一体化的构建上需要符合管理手段程序化以及管理流程制度化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上包括分包施工的过程控制、分包队伍的引进、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管理、权益保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这样才能形成分包工程管理和协作队伍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而为分包工程管理以及协作队伍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实现分包管理在运行上的规范化。
3.2注重人才队伍引进和市场准入
做好建筑企业法分包管理和协作队伍管理的基础就在于分包人才队伍的引进,具体要求队伍素质上实现资质达标、管理有素、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以及诚信守约。面对目前建筑分包商市场上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对于一些需要施工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机构应该采取专业整体承包施工的方式,依靠项目部的建立对分包进行整体管理。如果需要对其他协作分包队伍进行引进,必须要严格按照企业分包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对工作程序进行规,从而实现对队伍引进上的严格管理。
首先需要对审批程序进行严格执行,企业的分包管理机构需要根据具体生产进度要求来提出相应的分包立项申请,待企业审批通过之后,需要上交分包人资质、财务状况、信用业绩等方面的资料内容给监理和业主项目部来进行审核;其次需要对确定下来的招标程序实现严格执行。分包管理机构需要依据所立项的分包向合格的分包商进行招标,并组织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对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以及报价进行评价,将各个分包商的报价作为重要但并不是是唯一的参考标准,同时还要对其人员状况、设备配置情况,近三年施工质量安全情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资信程度等做出全面综合的考核评价,报企业领导审批,最后选择合格的分包商,从而在市场准入方面实现建筑工程管理中分包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准入程序。分包商选定后,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内容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和再分包,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设备和机具,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有与企业资质相匹配的具有专业职称的技术、质量、施工和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比例适当的技术工人。
3.3强化施工管理和过程管控
分包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引进合格的分包队伍,关键是对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科学、规范管控,保证分包队伍在施工实践中履行合同承诺,保障质量、安全受控,维护民工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需要建立起科学严谨的内控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保证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此外,分包建筑企业还需要成立质量管理部门,对整个项目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全面监控,从而加强对协作队伍和民工的质量技术控制管理力度。
4总结
综上所述,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的分包管理,是建筑企业自我完善,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适应市场发展,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必然要求。随着目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大量国外先进的建筑企业在我国建筑市场上的融入,以及国内所出现越来越多的新兴建筑企业,这都必然会给建筑市场带来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必须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我国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的专业性和竞争力,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宇,张喜江.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1).
[2] 黄定轩,丁洪斌,张浩.建筑企业核心能力的构建[J]建筑经济,2006,(01).
【关键词】项目分包;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施工难度也相应增大,依靠单独某一企业去组织完成项目任务逐渐被多种专业的施工企业共同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模式所代替。也就是当下所说的工程项目分包。虽然这一模式解决了施工困难的问题,但 随之而来的是分包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我们的项目管理带来了风险,值得我们去深思。
1 目前我国项目分包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分包单位以及总包单位缺陷
大量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非常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很猖狂;政府工程、公有制投资项目中过多地指定分包商常常使总包商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同时影响了分包市场的健康发展;分包主体的社会地位下降,导致某些总包商凭借其有利地位,对分包商任意宰割;分包主体良莠不齐、素质普遍较低、人才缺乏和没有专业精神等问题普遍存在;总包商的合作意识不强,不愿把自己不具优势的专业分包出去;总包的项目管理水平低下也影响了分包与主包间的分工协作。
1.2 缺少全局考虑,协调性差,
有些大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分包单位很多,同一专业的分包单位都有好几家,但各分包单位都只负责自己本单位的施工管理,争取把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了项目的整体利益和系统性。主要表现在强占工具和材料、工作面,宁可放着不用也不给别人;文明施工逃避责任,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这种局面给项目管理造成极大的困难,总包方人员把时间都浪费在了处理协调这些事上,但由于相互推拖,往往不能取的较好的解决。
1.3 “以包代管”
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些总包方误认为分包合同订立后分包出去的工程不论出现什么事情都应该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方没有关系,有些总包方会只派一两个人去监督;有的干脆不派人。事实上,部分分包单总体实力较弱、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且流动性很大,人员管理困难,造成施工过程中材料不合格,质量不过关,安全隐患多,不能按工期完成等问题。如果事故发生,总包方难以摆脱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4 转包或再分包增大风险
如前面所提到的一些分包单位它根本不具备资质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只是通过一些手段获得了改工程,它不得不把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更有甚者出现层层分包,分包单位也不派人去监督管理其它单位,只是从中收取部分的费用。导致分包合同不再具备严肃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减弱了管理力度,资金不能正确的使用在项目上,而且再分包单位的资源和施工能力很可能不满足施工要求,最终导致施工质量下降,施工进度延缓,安全隐患增多,合同纠纷等等问题。
1.5 合同订立不规范,履行不严格
现有法律非常重视总合同的的形式、条款、订立审查程序,对分包合同却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与业主的合同已经订立,但与分包商的施工合同条款就具体单项工程要求不一致,甚至有一些强迫性的不公平条款。总承包商将风险转移给分包商,风险条款不订立,分包商冒险施工,导致正常索赔不能正常进行,影响工程建设。
2 我国项目分包管理可实行方法
2.1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流程
从源头做起,杜绝那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完善市场准入制,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分包单位进行技术资历审查。主要审查分包单位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层次,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数量、施工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管理人员履历。审查分包单位财务状况。注重了解分包单位基本概况和公司法人资格、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及可从银行获得的贷款金额等。审查分包单位施工经验。主要看分包单位有无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业绩、近三至五年类似工程的现有或已建工程业主证明。
2.2 完善管理机制
在选择了合格的分包方是做好分包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上,我们还需要科学、规范地对其在施工过程进行管控.务必做到分包方在施工实践中履行合同承诺,保障各大要素如工期、质量、安全等受控。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完善的分包管理体系来规范分包方施工。
严格规范进场手续。包括归档管理分包单位的员工信息、入场安全教育、施工机械、人员资质的报验:配备劳保用品、现场临时设施布置。进度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的编制、执行、调整和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质检员持证上岗报验、“三检”制度、现场质量控制和工序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培训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投入制度及安全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责任与目标明确、检查与控制过程、系统综台管理制度等。材料采购控制制度。包括材料的采购信息来源、询价过程、质量检验等。
2.3 做到施工过程全程跟踪
分包管理的过程既是对自己施工管理能力提高的过程,也是培养能跟自己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的过程,总包单位应该做到,没完成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个阶段,对自己单位进行总结,对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自身的分包管理经验总结包括对管理中的得失做出全方位的检查,继承好的做法,改进不够之处,这样才能使企业的分包管理水平不断上升,分包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对分包单位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及信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存入档案,以备下次项目分包单位筛选。
2.4 营造双赢环境,构建和谐项目
不要一味的去强调甲方乙方,总包单位应该主动加强分包单位的整体意思,建立双方合作关系的工作重点是致力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现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并通过建立各向工作利序,使总包商和分包商朝这些目标而努力工作。合作关系并不是要彻底消除冲突,而是要求筹团队成员承诺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本着诚恳的方式解决问题。成功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仅要求建立一套相应得工作程序,还需要项目参与人员转变观念。必须把项目看作是整个团体共同努力的才能取得成功,而不是用狭隘的局限性的观点来看待。单独一方的成功往往并不能给项目带来好处,总包和分包任何一方的失败都会给项目带来巨大损失。当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信任和风险共担是双方建立了稳固长期和合作关系的标志。为此总包单位应该多提供平台供分包单位共同成长,如提供更多的项目信息,让分包单位共同参与讨论,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单位的整体能力,又能达到更好的沟通协调效果。此外还可以邀请分包分包单位共同参与项目会议,及时反馈项目信息,通过团队会议增强团队意识,又或者组织团队活动,如球赛等等,增强团队了人员之间的团结性和协调性。
2.5 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严格分包合同的管理程序,包括合同资格预审、合同谈判、合同评审,合同签订,确保合同内容,形式有效合法。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努力讲问题遏制在初始阶段,将损失降到最低。全面及时地收集整理信息,做到合同纠纷有备无患,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2.6 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展望
提倡国内总包商实行公司和项目部对分包商的二级管理,总包商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定分包合同的蓝本,加强合同管理在合作中的作用,在合同条款中要体现构建双方合作关系的管理思想。根据分包商类型、对项目的总体影响对分包商进行分级,突出管理。提高分包商的竞争力,做到更专业化。
3 结束语
当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施工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单靠某个施工企业组织起各种资源已经相当困难,合作已经成为现代项目建设的趋势,建立一个稳固的长期合作的工作关系来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我国项目管理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魏安江.分包管理的隐性风险[J].施工企业管理,2006, 07:9-11.
关键词:工程承包;工程管理
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的增长,中国公司必将在工程承包工程市场上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此我们应加强研究,全面把握工程承包工程行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制定市场发展规划,发挥商会对行业建设和市场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和帮助企业向高端业务和高端市场发展。
1.工程承包中的管理的现状
1.1承包组织结构不合理
施工过程比较复杂,难以实现有效管理施工过程复杂主要表现在施工参与人员繁多和物料投入繁多两个方面。首先,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工民建工程施工参与人员众多,尤其是在施工现场,人员更是繁多且素质参差不齐,管理过程中很难做到对每一位人员的有效控制。所以,实际工程中个别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而损害工程质量的现场非常普遍;其次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物料的投入种类较多,全面控制难度较大,加之物料的质量层级较多,实际工程中精准控制较为困难,往往很难实现有效管理。
1.2对承包管理模式理解不深,管理体制未理顺
许多人对总承包管理的概念模糊不清,误解较多。有人认为,总承包管理就是施工费再加管理费,是加大了管理费的“扒皮”承包方式,是皮包公司行为。“小业主、大监理、总承包”的管理理念未得到根本理解和贯彻。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企业对国际承包管理的通用做法有了一些了解,并在国内一些重点工程上收到了较好效果。但对CM模式、NC模式、BOT/PFI模式了解还不多,研究不深不透,这对于我国总承包企业面对加入WTO后的机遇与挑战,面对国外承包商的竞争非常不利。
1.3业主还存在不规范行为
由于业主建设目的、筹资方式的不同,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不同,导致有些业主为避开其限制,把大工程进行肢解、切块和分段招标,出现了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随意分包、拖欠工程款乃至索要回扣等现象,很不利于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有效开展。
1.4总承包法律地位不明确,分包市场难以形成
有关总承包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工程项目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其外延要比《建筑法》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大许多,从市场变化与需要角度出发,对该项内容的修改,以及对发达国家相应制度的研究、探索和借鉴已刻不容缓。国际大承包商一般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同专业分包商;而我国规定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己完成,这是对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开展,分包市场的形成,占领国际和国内市场的严重制约。
2.如何加强项目承包管理
2.1调控承包规模,优化组织结构
围绕“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施工企业应采取的改革措施。施工企业要想保证“直属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的有效施行,就必须在企业内部的基础管理工作中,围绕这种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
2.2把握三个市场
即一是“人才市场”。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尤其是大中型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各类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均隶属各自单位,由于人员和施工任务在各单位之间分布的不平衡,造成了有的单位因施工任务较多却缺少技术人员,而有的单位因为施工任务短缺人员闲置的局面,既不利于企业施工生产的规范管理,又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甚至流失。施工企业可以模拟社会人才市场的运行机制,所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均进入内部人才市场,其人事关系一律上收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各项目部需用人员时,一律到人才市场招聘。企业内部人才市场的建立,可以彻底改变企业各单位之间人才不均衡、工程项目数量与管理人员数量不协调的现状,打破人才条块分割状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是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举措。二是“劳务市场”。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施工企业都在千方百计降低工程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前方和后方、管理层和作业层的分离,即“两层分离”,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已经尽量少招甚至不招工人(特殊工种除外),企业自有作业队伍日渐萎缩,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越来越多地依靠外部分包商来承担。在新的形势下,施工企业要积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实行自有队伍“市场化”、外协队伍“员工化”的管理模式,选择一些与之合作时间较长、实力强、业绩好、信誉高的分包商,与自有队伍一并纳入企业的管理序列,成立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把两者放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各项目部需用劳务时,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到劳务市场择优自主选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有队伍)。为保证劳务市场的公平和高效,企业要对劳务市场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资金市场”,即企业“内部银行”。资金是一个企业得以正常运转的“血液”,针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接的施工项目点多面广。
2.3完善材料采购中心
一项工程质量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用的建筑材料。目前,建筑材料市场鱼龙混杂,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中,竞争无序。由于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所限如果任其自行采购,把一些不合格材料用于了工程,必将埋下质量隐患。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不管什么时候,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施工企业都将无法逃脱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把好材料采购关,即是改进企业基础管理的一项工作,更是企业“百年大计”的需要。工程总承包企业由于施工项目多、材料用量大,可以选择供应商,组建内部材料采购中心,实行“产品准入”制度,由总公司负责对进入市场的供应商进行系统管理,对进入市场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检验、检测,并据此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到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材料采购,以确保材料质量。同时,又可发挥公司在资金、信誉、规模采购等方面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2.4加大考核力度
即“项目绩效考核”。作为企业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项目绩效考核是直属项目部管理得以科学、高效、安全运转的重要保证,它对激励项目部管理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必须切实做好对其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的内容必须全面,考核的指标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效益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等六个方面的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准确地掌握施工项目的经济动态,对经考核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责任书承包内容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奖励,增加其“阳光收入”,对不能达到责任书要求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要按照企业管理制度及责任书相关条款,及时、坚决地予以处理,避免给企业留下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施工项目的利润流失。
3.结语
我们应及时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民主、公正、规范、动态的协调制度。最后建立完善的承包工程行业管理体系。那么我国的工程承包工程将会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汤礼智.国际工程承包总论[M].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2000.
笔者针对当前建筑工程分包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建筑工程分包进行研究,并提出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认识。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商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些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分包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发包人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承包人是分承包人。
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二、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主强行指定分包。受人情关系和利益等的驱动,有些业主将总承包商承包工程的某些部分要求或强行要求交由其指定的分承包商来完成,并要求总承包商与所指定的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被指定分承包商的能力往往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总承包商与被指定的分承包商在管理上常常不协调,多是以包代管,导致工程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极易出现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
2、违法分包。一些总承包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业主认可,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承包商,或将依法不应分包的工程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或分包后再分包)给分承包商,致使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不能保证。
3、非法转包。个别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全部转手给他人承包,或是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从中收取费用,但不参与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的管理。转包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层层剥皮,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再加上管理混乱,措施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也难以保证。
三、对策
1、做好建筑工程分发包管理。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承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商将各分承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分承包商,一般采用招标的方式,由三家以上的分承包商提出分包投标报价等。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和评审,总承包商择优选择分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分承包合同。在分发包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严格遵循分包程序和审批。总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在主承包合同中约定。主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之前征得业主同意。严防总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
二是严格确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工程必须是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工程必须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约定包含的部分(数量与金额),防止把分包工程的范围随意扩大。
三是严格审查分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分承包商是分包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
2、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承包商在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由于分包工程同时存在于主从两个合同内的特点,总承包商又居于两个合同当事人的特殊地位,除分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都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的管理。
业主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也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但作为工程的投资人和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认定和批准。
监理工程师仅与总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承包商在现场的工作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监理工程师只是依据主合同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分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对分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为了准确地区分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指示均应发给总承包商。分包合同内明确规定,分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后不能立即执行,需得到总承包商同意才可实施。
总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建设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总承包商需委派代表对分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承担如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一系列指示来实现。接到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的指示后,应将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内容,并及时以书面方式转发给分承包商要求其遵照执行。也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有关的协调和管理指示。
除此之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还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支付、变更、索赔等管理。
3、做好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人员、设备投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监理月报中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反馈给业主和总承包商,以便随时采取措施。
总承包商要对每一分包工程设专人管理,随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克服以包代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