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18:08: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共卫生服务设备,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DOI:10.3969/j.issn.1005-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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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关键词:北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3.08.001
中图分类号:R19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08-0001-03
2009年3月,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医改目标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社会提供,其责任主体是政府,服务主体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改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经过多年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国家网络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有很大差距。为了解北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多项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我们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考核标准,于2012年8-10月对北海市海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现状调查。1 对象与方法1.1 调查对象
北海市辖一县三区,其中海城区共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此为主要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不含由乡镇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 方法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验标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等,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人员配备、人员培训、经费投入、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和考核等情况。以填写问卷、现场讨论、查看有关档案、资料、电话采访及询问等方式进行调查统计。
本次调研的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2 结果2.1 基本情况
北海市辖区7个办事处,占地总面积140 km2,总人口约32.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约29.2万人,流动人口约4万人,社区居委会43个。海城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覆盖人口20.9万人,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口2.1万人。2.2 社区卫生机构所有制情况
海城区辖区内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公有制6家,私有制3家。6家公有制均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由市级3家综合医院和3家专科医院承办;3家私有制中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原厂矿医务所举办,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个体诊所举办。全市尚无政府直接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谓公有制的也是由公立医院举办,由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由自治区对其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2.3 人员配备2.3.1 执业类别 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人员174名,其中公共卫生医师65名,占应配置额度的309.5%;临床医师35名,占应配置额度(42名)的83.5%;中医师18名,占配置额度(14名)的128.6%;护士56名,占应配置额度(74名)的75.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名,无公共卫生医师,临床医师2名,中医师1名,护士6名,无职称者3名。2.3.2 学历 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人中,本科以上学历49名(28.2%),大专学历79名(45.4%),中专以下学历46名(26.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人中,本科学历1名,大专学历2名,中专及以下学历3名,其他3名。2.3.3 职称 在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4人中,高级职称3名(1.7%),中级职称69名(39.7%),初级职称102名(58.6%)。65名公共卫生医师中,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28名,初级职称35名。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人中,无高级职称,中级职称4名,初级职称5名,无职称人员3名。
从以上人员的执业类别看,公卫卫生医师的人数是应配置的3倍,总人数高于临床类,而临床类及社区护士配备则均不达标。公卫卫生医师的高、中级职称人员比例数高于综合比例数。总体上高级职称医师配备差距较大。2.4 社区人员培训情况
辖区内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2007年开始,对社区卫生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其中全科医学临床类别培训率为97.2%,合格率97.1%;全科医学中医类别培训率为100%,合格率为94.4%;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率为11.8%,合格率为100%;全科护士培训率为96.4%,合格率为100%。结果显示,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基本都经过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合格证书,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略有不足,总体来说培训覆盖面较广,但培训时间、深度、广度还仅限于岗位的培训,换言之,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上依靠转岗培训的人员开展服务,全科人才培养明显滞后。2.5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对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2年1-6月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结果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儿童保健及孕妇保健6个项目均完成,健康档案使用项目有2家单位完成,高血压患者管理有1家单位完成,老年人保健、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及重度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7家单位均未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处于培训阶段。
从调查结果可见,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保工作全部完成任务,但慢病管理等还有差距。未完成的项目按完成率从高到低排列,依次是: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51.9%)、居民健康档案使用(35.6%)、高血压患者管理(31.2%)、老年居民健康管理(21.7%)、重度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4.1%)。其中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血压患者管理率(102.5%)、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87.8%)、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71.9%)远高于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 讨论3.1 体制
为正确有效利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基层医疗单位年初应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计划要合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计划的制定非常重要,就和行政事业单位做年初预算一样,要科学合理。测算的标准中不仅要有劳务费的测算标准,还要有材料费用等一系列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费用测算标准。但具体执行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稍许变动,存在一定的弹性,可根据工作完成质量进行标准上的浮动,完成质量好可给予高标准,完成质量差的可给予低标准,以此作为激励,在确保工作数量的同时质量有保障。
实行专账管理。2011年新的基层医疗单位会计制度开始执行,公共卫生支出已经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支出,但由于资金来源 是国家专项补助,因而要实行专账管理。专账管理是指开设同一银行账户,但在账务处理时把银行存款科目设立为两户,一是基本医疗户,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户。公共卫生经费支出从基本公共卫生户中支出,往往公共卫生经费预拨不及时,使公共卫生户出现赤字,但这不影响银行存款余额,只是体现了公共卫生资金不足,临时占用了基本医疗户的资金。在涉及领用公共卫生服务材料时,可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卫材支出或其他材料支出,贷:库存物资——卫生材料或其他材料等相关科目,同时借:银行存款——基本医疗户,贷:银行存款——基本公共卫生户,这样就及时调整了公共卫生户资金,保证资金付出的准确性,做到公共卫生资金专项核算。设立专账管理,有利于及时了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透支与结余情况,有利于增加资金账户的透明度。
实行项目管理。设立财政补助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备查账,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大类设置,备查账中可体现每个项目中人员经费支出、材料支出、劳务费支出等满足各种报表及财政、审计等各种专项检查的需要。这项工作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这需要相关的财务软件按备查账的具体要求进行设置,需要强大的财务软件技术支持。
及时核算与发放资金。基层医疗单位每月5日前核算前一个月公共卫生所做的工作量,及时根据工作量发放公共卫生劳务费及其相关支出,以至使支出与工作量相匹配。涉及卫材支出的,应核对卫材支出是否与总工作量中所需要相匹配,例如:公共卫生服务60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用血糖试纸,所领用或消耗的血糖试纸是否与体检人员数相匹配。及时核算与发放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能够及时体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开展情况,可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待以弥补,也有助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有效地使用。
按人员配备发放经费。对于公共卫生专职人员可按照人员配备的比例要求进行配备(每万人服务人口配备2名专职人员),人员经费均列入公共卫生支出。如化验室、心电图室等涉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室,可按科室所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发放,发放的经费列入公共卫生支出——人员经费。对于村服务站,按国家规定工作量应不少于全镇工作量的40%,同时按工作量配备的经费考核发放,发放经费列入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或劳务费。工作质量好与差应当在测算标准上有所区别,但总平均的发放总额不超过年初预定的分配计划总额。所有当月总支出应与当月总工作量测算的经费相匹配,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测算与发放的及时性,同时也体现了公共卫生工作有效开展的情况。
规范使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关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文件规定,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支出。笔者认为其中的设备配备可认定是大型设备配备,而小型、便携式专门为公共卫生服务的设备,应可以作为公共卫生支出,如血糖测定仪等。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基本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备和人员支出培训支出则由财政根据年初预算给予特定的预算安排,而不再体现在基层医疗单位的公共卫生支出中。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下达安徽省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卫妇秘〔2008〕374号)、省卫生厅、财政厅《安徽省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妇秘〔2008〕375号)、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通知》(财社〔2008〕473号)、《安徽省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8〕47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蚌政办[**]39号)的要求,结合**年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制定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大力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确保由政府购买的12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二)当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个,到2008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达到125个以上(含三县城区)。完成28个民生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详见附件1)。
(三)完成64名全科医生和60名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培训。
二、经费筹集与安排计划
(一)经费筹集计划
2008年,全市计划筹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14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72万元,省财政安排451万元,市财政安排124.8万元,区(县)安排517.2万元。
(二)经费安排计划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购置和房屋维修经费安排286万元(详见附件2),用于2008年规范化建设计划中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50万元,其中房屋修缮20万元、设备配置30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8万元,其中房屋修缮4万元、设备配置4万元。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后,各区可视情给予经费补助。各级政府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的房屋维修和设备配置经费,要折算为等值的公共卫生服务,分年度从购买其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抵扣。市本级预留70万元,用于鼓励市级公立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补助等。
2、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安排1160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分配各县、区补助资金1035.2万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60%),各县、区要明确划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范围,在确定各中心(站)的服务人口数后,下拔预付资金。市本级预留1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补助(40%部分)预留70万元,经市级年底考核后拨付各区;二是对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免费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和市妇幼保健机构免费提供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经市级考核后给予的经费补助(30万元);三是根据市对区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8万元)。
3、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安排19万元。
三、有关要求
1、开展社区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各区对列入2008年规范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皖卫妇〔**〕82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房屋修缮、设备配置等一系列规范化建设。
2、鼓励市级公立医院面向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各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市级公立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区今年至少要有一个市级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实行招标制。
①设备配置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实际需求和规范化建设标准中设备配置的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目录中选择设备,确定相关技术参数,并将招标采购计划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统一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的设备由各区卫生局进行实物发放。鉴于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拥有部分设备,各区卫生局、财政局可将经费节余部分用于其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和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②房屋修缮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和发改委组织实施,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妇社函[**]105号)房屋修缮程序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列入2008年规范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房屋修缮的招标、指导、监督、考核和经费补助工作。各区在指导各社区卫生机构进行房屋修缮工作中,要根据中心(站)服务功能合理设置科室;按照省卫生厅社区卫生服务统一标识要求进行设计,室内装修以绿、白、灰、兰色为主,颜色不要超过四种。要根据社区服务人群的特殊性在实施房屋修缮时要体现无障碍设计(如;斜坡道、扶手);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社区卫生“六位一体”功能和人性化服务宣传语。各区对开展规范化建设机构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必须在9月15日前完成。
4、择优确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格。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财社〔2008〕473号)和卫生厅、省财政厅(卫妇秘〔2008〕375号)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择优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构资格,并参照《阜阳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情况》,由各区、县卫生局与定点机构签定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协议书,按要求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市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卫生局与之签定服务协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通知精神,我县安排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情况: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拥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我县未成立卫生监督所,县卫生防疫站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职能,具体卫生监督执法业务由卫生防疫站监督一科、二科承担,主要担负全县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2、卫生人员构成及公共卫生机构设备情况:
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在学历结构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占51%;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占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2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占5.4%,中级职称的134人,占21.2%,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占73.4%。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的防、治、管、研、教等卫生防疫任务。近年来,由于高等医学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卫生监督队伍中,使监督员队伍学历层次得到进一步提高,年龄结构进一步年轻化。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8%。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低速冷冻离心机(CR4-11)、一氧化碳测定仪(CO-500)、二氧化碳测定仪(TY-9800)、洗板机(WEL4KI)、尿十项分析仪、立式圆形蒸汽消毒锅(LS-B50L)、数据处理机(NEWMAX)、B超仪(LOGIQTM)、心电图仪(FX-2111)、显微镜(OLYMPUST)、倒置生物显微镜(IMT-2)、生化分析仪(GF-D)、血细胞分析仪(MEK-5208)、二氧化碳培养箱(E1020)、紫外分光光度计(UV-260)、荧光分光光度计(F-3000)、酶标分光光度计(EAB-4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LTX-1000)、气相色谱仪(GC-9A)、水质采样器(A4401-AO)各1台(件)。
3.房屋及其它情况: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1974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1985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县卫生防疫站、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均建立了“非典”网络系统,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非典”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系统;卫生防疫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建立了疫情预报室。在县医院、中医院建立了发热门诊,县医院建立了隔离病房,设观察床6张。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建立了非典型肺炎预检制度。
(二)、医疗救治体系:
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2003—2004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事业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部分领导对“非典”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二)、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严重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
近年来,全国上下形成了一种医疗功能有所加强,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等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削弱的不良情形,造成很多地方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缺不全。目前我县虽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但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仍很薄弱: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决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卫生防疫站虽然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大楼,但建设资金不足,缺口40万元,同时由于缺乏设备配套资金,无法配备较先进的检验设备,而现有的检验设备比较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疾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四是平罗县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制约了急救业务的开展和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医疗设备陈旧,“120”急救系统及车载设备几乎没有,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设置床位少(仅为6张),一旦发生多例“非典”病人,将无法应对。且县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在医院内,与其他病员及医院职工家属区较近,无隔离带,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五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村卫生室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等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七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以及村委会的作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
(三)、经费紧缺,限制了公共卫生尤其是预防保健工作的广泛有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县卫生防疫站除搞好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外,还相继开展了慢病防治监测、爱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业病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而这些项目所需经费均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由于工作量的增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但县财政对此实行增人不增支,自收自支的政策,导致医疗单位出现缺人才但又用不起人才的现象,业务经费的投入不足和人才的短缺限制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肩负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着大量的预防保健任务,许多工作都是无偿服务。近年来由于县财政经费较为紧张,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的经费只是职工档案工资的60%,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0%~40%,而业务收入又无法弥补职工工资的缺额部分。工资待遇低,加上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差,造成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质量。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1、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和组织系统。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任务,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部门乡镇协调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提供组织保障。卫生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组织,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工作,实行科学分工,分级负责,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
2、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报告制度。建成以县卫生局为中枢,县级疾控、医疗、监督机构为技术依托,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和分工协作制度。
3、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整合“非典”、禽流感防治、食品卫生安全、职业中毒、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分工,严格责任,逐步建立起包含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4、建立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对应急救治队伍每年实行专门强化培训和定期演练,努力造就一支名副其实的专业应急救治队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本着业务覆盖全面、技术过硬、组织严密、反应迅速、协调高效的原则,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拔各个相关业务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并分设各个专业应急工作组,适应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业需要;同时在各主要业务单位组建应急工作后备梯队,以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后继处理之需。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硬件条件。
1、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二级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硬件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同时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的必要投入,本着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卫生投入适度超前,按比例逐年增加,尽快使原本比较薄弱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
2、建设设施配套先进、功能齐全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借助国家加大公共卫生建设投资的良好形势,积极争取项目建设疾控中心,全面进行技术设备配套和更新,满足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技术检测工作需要。
3、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同时,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备监督工作必备的车辆、设施,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相应的硬件条件。
4、加快县医院传染科病房的建设,积极利用国债资金,按照新时期传染性疾病应急救治工作需要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平罗县中医院旧址新建一座高标准、高配置的传染病楼,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医疗垃圾焚烧等设备,并对原中医院旧病房进行改造,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医技科室,同时应通过多方筹资,购置呼吸机、监护仪、X光机等设备,加强对传染病区的装备。新建的传染病楼将承担全县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收治处理任务。
5、改扩建平罗县“120”急救中心,拟新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规划建立一个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急诊内、外科病房,扩建临时输液室、观察室、抢救室、内外科诊断室及会诊室。急救中心将新增呼吸机、心脏除颤仪、监护仪、心脏临时起搏器、心电图机、血透仪及附属设备、手术室设备、救护车及车载抢救设备,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进一步发挥急救中心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通知精神,我县安排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机构设置情况:
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县目前已形成了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拥有一支人员充备的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我县未成立卫生监督所,县卫生防疫站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职能,具体卫生监督执法业务由卫生防疫站监督一科、二科承担,主要担负全县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2、卫生人员构成及公共卫生机构设备情况:
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在学历结构方面,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占51%;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占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2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占5.4%,中级职称的134人,占21.2%,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占73.4%。县卫生防疫站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2个场(厂)矿,62个工矿企业,近26.08万人口的防、治、管、研、教等卫生防疫任务。近年来,由于高等医学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卫生监督队伍中,使监督员队伍学历层次得到进一步提高,年龄结构进一步年轻化。防疫站现有职工62名,在编48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54人,占职工总数的86%;专科以上学历者35人,中专学历者1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7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5人,中级职称21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8%。现有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件):低速冷冻离心机(CR4-11)、一氧化碳测定仪(CO-500)、二氧化碳测定仪(TY-9800)、洗板机(WEL4KI)、尿十项分析仪、立式圆形蒸汽消毒锅(LS-B50L)、数据处理机(NEWMAX)、B超仪(LOGIQTM)、心电图仪(FX-2111)、显微镜(OLYMPUST)、倒置生物显微镜(IMT-2)、生化分析仪(GF-D)、血细胞分析仪(MEK-5208)、二氧化碳培养箱(E1020)、紫外分光光度计(UV-260)、荧光分光光度计(F-3000)、酶标分光光度计(EAB-4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LTX-1000)、气相色谱仪(GC-9A)、水质采样器(A4401-AO)各1台(件)。
3.房屋及其它情况: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办公楼建于1974年,面积780.72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于1985年,面积1165平方米;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疾控中心综合楼已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180万元。县卫生防疫站、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均建立了“非典”网络系统,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非典”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系统;卫生防疫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建立了疫情预报室。在县医院、中医院建立了发热门诊,县医院建立了隔离病房,设观察床6张。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建立了非典型肺炎预检制度。
(二)、医疗救治体系:
县医院作为医疗救治体系的龙头单位,于2002年12月成立了平罗县急救中心,设病床300张,其中:急诊科用房240平米,设置观察床10张,“120”救护车3辆,ICU病房设置床位4张和一些基本医疗救护设备。传染科设置床位20张。县中医院设置病床120张,妇幼保健所设置床位32张,姚伏中心卫生院设置床位15张,具备一定的基本医疗设备和住院救治能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条件简陋,只能解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保健。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高,目前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尤其在2003—2004年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和重大灾害救治工作中,暴露出了全县公共卫生事业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
(一)、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预警、应急控制处理缺乏统一、科学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尚不完善。
面对突袭而来的公共卫生事件,2003年5月国务院紧急制订并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领导,根据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平罗县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卫生局。实行防“非典”工作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制订了《平罗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方案》,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防“非典”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县卫生局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卫生检疫、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组织。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应急为主、平战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专为主、群专结合”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通过“非典”防治工作,我们虽积累了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但从“非典”防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部分领导对“非典”预防工作不重视,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立公共卫生机制的重要性,没有从预防、预警方面去长远考虑,存在遇到突发事件盲目应战的思想;二是部分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工作中存在相互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三是部分农民群众对县委、政府的决定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还持有反对态度。
(二)、公共卫生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严重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
近年来,全国上下形成了一种医疗功能有所加强,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等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削弱的不良情形,造成很多地方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缺不全。目前我县虽已形成设施和功能相对齐全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但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仍很薄弱:一是各医疗单位业务收入的决大部分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无力购买医疗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普遍存在医疗设备落后,技术条件差的现象;二是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有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存在医疗隐患;三是县卫生防疫站虽然新建了疾病控制中心大楼,但建设资金不足,缺口40万元,同时由于缺乏设备配套资金,无法配备较先进的检验设备,而现有的检验设备比较落后,无法适应当前疾病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需要。四是平罗县医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制约了急救业务的开展和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医疗设备陈旧,“120”急救系统及车载设备几乎没有,只能应付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不具备应对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县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设置床位少(仅为6张),一旦发生多例“非典”病人,将无法应对。且县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设在医院内,与其他病员及医院职工家属区较近,无隔离带,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和传播。五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乡镇卫生院重医轻防、公共卫生科室不健全或形同虚设,村卫生室只顾追求经济利益等问题仍然存在;六是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七是县、乡(镇)两级政府未能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以及村委会的作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寓条于块,条块结合,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
(三)、经费紧缺,限制了公共卫生尤其是预防保健工作的广泛有效开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县卫生防疫站除搞好计划免疫和结核病防治外,还相继开展了慢病防治监测、爱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职业病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而这些项目所需经费均未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由于工作量的增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增加,但县财政对此实行增人不增支,自收自支的政策,导致医疗单位出现缺人才但又用不起人才的现象,业务经费的投入不足和人才的短缺限制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枢纽,肩负着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着大量的预防保健任务,许多工作都是无偿服务。近年来由于县财政经费较为紧张,划拨给乡镇卫生院的经费只是职工档案工资的60%,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0%~40%,而业务收入又无法弥补职工工资的缺额部分。工资待遇低,加上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差,造成乡镇卫生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农村卫生工作的质量。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1、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和组织系统。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任务,形成以卫生部门为主,部门乡镇协调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为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提供组织保障。卫生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组织,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工作,实行科学分工,分级负责,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
2、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报告制度。建成以县卫生局为中枢,县级疾控、医疗、监督机构为技术依托,以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延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和预警网络,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和分工协作制度。
3、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整合“非典”、禽流感防治、食品卫生安全、职业中毒、重大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分工,严格责任,逐步建立起包含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4、建立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加强对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广大卫生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以及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并对应急救治队伍每年实行专门强化培训和定期演练,努力造就一支名副其实的专业应急救治队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本着业务覆盖全面、技术过硬、组织严密、反应迅速、协调高效的原则,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拔各个相关业务的技术骨干,组成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车辆和设备,并分设各个专业应急工作组,适应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业需要;同时在各主要业务单位组建应急工作后备梯队,以应对重大灾害事件的后继处理之需。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公共卫生工作的硬件条件。
1、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项目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二级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硬件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同时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经费的必要投入,本着协调同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公共卫生投入适度超前,按比例逐年增加,尽快使原本比较薄弱的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地改善和加强。
2、建设设施配套先进、功能齐全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借助国家加大公共卫生建设投资的良好形势,积极争取项目建设疾控中心,全面进行技术设备配套和更新,满足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技术检测工作需要。
3、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同时,争取国家政策项目支持,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备监督工作必备的车辆、设施,充实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相应的硬件条件。
4、加快县医院传染科病房的建设,积极利用国债资金,按照新时期传染性疾病应急救治工作需要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平罗县中医院旧址新建一座高标准、高配置的传染病楼,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医疗垃圾焚烧等设备,并对原中医院旧病房进行改造,开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医技科室,同时应通过多方筹资,购置呼吸机、监护仪、X光机等设备,加强对传染病区的装备。新建的传染病楼将承担全县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收治处理任务。
5、改扩建平罗县“120”急救中心,拟新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规划建立一个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急诊内、外科病房,扩建临时输液室、观察室、抢救室、内外科诊断室及会诊室。急救中心将新增呼吸机、心脏除颤仪、监护仪、心脏临时起搏器、心电图机、血透仪及附属设备、手术室设备、救护车及车载抢救设备,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进一步发挥急救中心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