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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18:08: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基础设施的概念

篇1

[关键词] 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管理;危机管理;风险管理

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管理的概念界定

1、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条件。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角度,基础设施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可以将基础设施划分物质性基础设施(physical infrastructure)和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物质性基础设施包含交通通讯及供水供暖供热等物质工程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包括科教文化、卫生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因此,从这一划分角度来看,基础设施涵盖了交通、通讯、水电供给、科教文卫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此外,也可以将基础设施划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整体性、不可贸易性及公共物品性或准公共物品性等特点,它们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现代社会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城市基础设施

将基础设施按所在地域可以分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国情及地区的差异,各国及地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理解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城市基础设施同样也可以划分为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及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或城市物质性基础设施)。

城市社会性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城市行政管理、科技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金融保险、商业服务、社会公共福利服务等设施。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的内容丰富,各国不尽相同,总的来看,笔者认为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应至少涵盖六个方面的内容(如表1)。

我们通常所讲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本论文所要分析探讨的也主要是指城市工程性基础设施。由表1可见,城市基础设施是由六个独立运作、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组成。城市基础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并监督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的生产、建设和运营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协调合作的基础上分工管理。

3、安全及公共安全

从古至今,都有关于安全的论述,如汉朝焦赣的《易林·小畜之无妄》中:“道里夷易,安全无恙”;宋朝范仲淹在《答赵元昊书》中有:“有在大王之国者,朝廷不戮其家,安全如故”等,这里的安全都是指没有危险、平安的意思。在古代,安全还有“保护、保全”的意思,如苏轼在《徐州谢上表》中写道:“察孤危之易毁,谅拙直之无他,安全陋躯……”。现代汉语对安全的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在英语中,安全对应的有safety和security,都包含有没有危险或免于危险的一种状态。另外,安全也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理解,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认为“安全,在客观的意义上,表明对所获得价值不存在威胁,在主观的意义上,表明不存在这样的价值会受到攻击的恐惧”。实际上是说,客观方面的安全是指外界的现状,主观方面的安全是指社会安全状况在人们心理上的感受,即安全感。

鉴于此,笔者也认为: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其以下。因此,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根据对安全的含义的界定和理解,我们可以对公共安全进行含义界定。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即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产等处于免于危险或不受威胁的状态,或将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可接受的水平或以下的状态。

4、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

要理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安全,有必要先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了解。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由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与灾害等要素通过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所构成的复杂动态的空间地域系统。

城市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城市及其人员、财产、城市生命线等重要系统的安全,是城市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以及进行生产和经营等所必需的良好的内部秩序和外部环境的保证。由此可见,城市公共安全反映了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经济状况和资源供给等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对城市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的影响。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就是通过调整危险源、防护保卫目标、应急救援力量和设施三者的地理布局,减小危险的影响范围,提高城市灾害发生时的反应和处理能力,达到降低风险、提高安全性的目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是城市问题和安全问题的耦合,涉及到城市经济社会一切领域,如公共卫生、城市基础设施、通讯、环境、商品供应、社会稳定、灾害防控等。

篇2

关键词:资产管理 基本概念 框架构建 管理方法

一、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上个世纪70年代由澳大利亚公司提出了道路管理系统的雏形,其系统被定义为资产管理系统,在基础设施的管理历史上第一次雏形了资产的概念,并使之与管理联系在一起。从设施管理到资产管理可以说是一个跨越性改变,这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主要的动力是公路设施的大量建设,以及公众对公路基础设施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满足公众对服务的需求,并很好地实现交通部门的管理职能,资产管理的概念就此产生。其管理的目标集中在战略上而不是细化资产管理的模式,主要的目标是从宏观上将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纳入到管理中,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是一种对经济效益追求的优化,同时改理念提出从系统的角度对资产进行寿命周期的成本与效益分析,以此为基础对资产实现综合性管理。同时资产的管理不仅仅是帮助决策,更是为系统用户和政府、管理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让所有与公路基础设施管理相关的各方都可以直接参与管理。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资产管理通过综合利用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计算机技术等,对其完成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与控制,利用改建、维护、更替等管理方式,达到为决策提供短期与长期管理规划的目标。

二、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

通常公路基础设施的资产管理框架如下图1,基本构成为网络级别和项目级别,两个层次之间相互独立也紧密关联,其中间环节集中在持续的维护与评估上,并利用数据库作为分析基础,以此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两个层次都应将不易控制的外部因素考虑在内,如网络构建中的融资、预算、政策管理,项目建设中的标准规范与环境保护等等。

三、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方法分析

公路基础设施的资产管理,应将重点放在系统构建与方法选择上,建立适应项目的管理系统并采用针对性的寿命周期分析方法来提高管理效果才能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系统构建

作为公路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的系统应将规划、设计、施工、维护、更新等作为管理系统的核心思路,并按照中体框架构建管理系统。其功能应将客户作为核心服务对象,明确任务并制定长期目标,利用友好界面提高其适应性。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建立管理系统的时候应对管理的机构、对象进行分析,选择使用自身的IMS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IMS的目标存在差异,所以应分析管理的对象是那一个级别的公路,并结合当地政府、企业、设施情况等在大原则下建立相适应的IMS。同时在系统建设时注意其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等对项目寿命与周期成本的影响,如在项目规划阶段与总体成本相比占比较小,同样在施工阶段成本也仅仅是运营和维护费用的一小部分。但是在项目建设的初级阶段所作出的决策对今后的费用支出走向影响较大,所以规划阶段就应将合理化的费用支出作为资本控制的目标。

五、寿命周期成本控制

利用寿命周期作为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分析整个项目使用寿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的成本支出,以此来对经济性进行评价,包括了初期成本,运营费用(维护、修复、改建、复原、增铺)的成本分压和用户成本的折现值是多少,其目的是选择一个最为经济的方式,即周期寿命成本最低。以这个思路为核心,其方法采用的步骤如下:1)先设计选择多个合理的维护与保养方案,对每个方案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分析并对必须采用的修复与维护工程进行时间表分析;2)评估各种工程所需的成本,即将业主的直接成本和用户付的成本考虑在内,而用户成本则是因为工作面施工而导致的交通延误带来的损失。3)按照项目的现金流对各个不同的方案的寿命周期成本进行分析与计算,可以利用净现值法,这样可以直接看到差异。

在项目规划时采用寿命周期成本法进行分析,且配合一个合理寿命周期管理规划,使得各种维护活动有据可循。其管理计划包括:正确的使用施工指导;正常试用期的常规养护制度;突况的管理方案;设备和结构等维护规划;需求改变而进行的改建、修复、维护等工程的基本方式与工艺措施,包括因为不作为而产生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运营的周期和寿命周期养护的费用应有合理的财务规划。

寿命周期分析中应突出的就是基础设施的服务寿命周期,即从施工完成到整个设施的某个部位出现损坏、性能下降、功能丧失等而导致其服务功能失效的时候,或者维护的费用已经超过出了从新修建的费用为止。服务寿命往往取决于工程设计、施工工艺、使用环境、维护措施、运营行为等,不同的基础设施所体现出的寿命周期是不同的,如高刚性和柔性的路面其寿命为15-30年,而粒料路服务时间在3-8年,且服务寿命与设计寿命要和经济寿命不同。在规划新项目、大修或者重建时,通常可以对关键部位进行寿命评估以此保证其寿命周期的准确选择。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会计

使用PPP方式替代传统的完全由政府和公共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越来越普遍(Eduardo et al,2013)。我国各级政府也把PPP作为基础设施及服务提供的重要手段。对于基于基础设施资产上的PPP会计核算及涉及到公共部门会计也涉及到私营部门会计,PPP项目资产和相关的负债如何报告在我国仍然缺乏相应的会计规范。会计规范缺失的微观影响是不利于充分揭示PPP项目的风险可能导致项目决策失误,宏观影响是可能导致政府利用PPP隐藏财政风险,降低财政透明度。PPP在其他国家已经有了较长的历史,积累了会计处理和报告的经验,本文首先对国际上PPP业务发展和分类进行研究,然后对基础设施项目PPP会计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提出我国基础设施项目PPP会计规范的初步框架。

一、PPP的内涵

PPP项目的会计处理首先必须厘清PPP的概念,但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PPP的定义和界定并不一致,有些概念仍待厘清(Khanom,2009;Eduardo et al,2013;王守清,2014)。PPP概念的明确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共政策领域名称的差异会影响到公众对该政策的反应。实务中的PPP可能包括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从完全私有化到合营企业到外包等不同程度的私营方参与,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公私合伙制会有不同的理解(贾康、孙洁,2014),PPP没有得到很好的定义(Guri Weihe,2006)。PPP概念和内涵的混乱限制了知识的积累和传播,同时也为会计准则和规范的制定制造了障碍,适用于某一类型PPP的结论对其他类型PPP完全不适用。

(一)广义的PPP

广义的PPP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一定期限的合作,在此期间共同开发产品或提供服务并共担与该产品或服务相关的风险、成本和资源(Van Ham & Koppenjan,2001;Klijn & Teisman ,2004)。我国贾康、孙洁(2014)认为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广义PPP概念的优点是包含内容比较宽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的期限、紧密程度、合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复杂性、是否存在制度化的合作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数量都可以有很大的弹性,包括了有合同方式和无合同的公私合作。广义PPP概念可以涵盖不同的合作方式、期限、项目。

(二)国际组织对PPP的定义

国际组织为了推行PPP,也给出了自己的定义。PPP 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UN,1998)。PPP 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其目的是为了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项目或服务(EU Commission,2003)。PPP是由私营部门提供传统上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基础设施资产和服务的安排(IMF,2006)。PPP 是介于外包和私有化之间并结合了两者特点的一种公共产品提供方式,它充分利用私人资源进行设计、建设、投资、经营和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公共需求(美国PPP国家委员会,2002)。PPP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联合工作,包括了合作制定政策、提供服务和基础设施,如果涉及私营部门投资于基础设施,最常见的形式是私营发起融资 (UK Treasury,2008)。PPP是公共部门主体和私营部门主体之间就提供公共资产和(或)服务达成的安排(IPSAS,2008)。PPP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长期合作安排来提供原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双方有协商一致明确的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目标来动员私营部门技术、管理和财务资源来提供基础设施、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World Bank,2014)。

以上国际机构和组织PPP定义中IMF和EU的定义比较宽泛,把所有私人部门提供公共服务都划分为PPP,实际上把完全私有化也归入了PPP,不符合PPP公私合作的基本特征。UN的定义既包括了基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也包括政策方面的合作。而美国PPP国家委员会、英国和世界银行的定义更强调基础设施PPP项目。

虽然不同角度的PPP有不同的内涵,但是PPP也有共同的特点:公私共同决策、合伙投资、风险共担和降低成本(McKinsey&Co.,2009)。政府授权、进行规制和监管,企业出资、经营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等(王守清,2014)。PPP项目成功运作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合作双方或多方都必须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长期协议,作为平等的主体(伙伴)共同参与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提供,私营部门承担重大风险和管理责任,私营部门获取的报酬取决于经营绩效,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和公共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管。

我国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也是合作提供基础设施相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并且基础设施项目PPP涉及的会计问题也最为复杂,因此本文第二部分研究基础设施PPP项目会计准则的发展。

二、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会计问题

(一)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内涵

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是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通过中长期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动员双方资源来实现基础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维护和营运以及基于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等系列服务。

EU(2003)认为一个项目要成为PPP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四项要素:一是必须涉及属于公共领域的实物资产的建造或者运营,公共部门作为主要的购买方;二是必须由私营部门作为资产的运营方;三是主要资金来源是私营部门而非公共财政资金;四是私营部门必须投入项目的设计、规划同时承担重大(considerable)风险。

公共基础设施PPP模式是介于完全公共部门提供和完全市场化提供之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模式,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可以划分为确定和设计项目、为项目筹集资金、建造长期资产、营运和维护资产提供相应的服务(Jean and Thomas,2004)四个基本环节,私有化是将以上四个环节完全交给私营部门,政府职责是提供法律框架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另外一个极端是完全的国有化,私营部门除了作为政府需要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外几乎不参与其他环节。如果政府把以上四个环节中某一部分由私营部门提供就产生了合同外包和PPP。

在PPP模式下,按照私营部门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方式不同有以下不同的方式(ppp reference guide,p22),最常见的PPP模式是DBFO模式,在此模式下,公共部门(政府)明确提出需要私营合作者提供的服务,私营部门的合作方承担设计(design)、建设(build)、融资(finance)和营运(operate)相应的资产来提供公共部门提出的服务(Hemmings,2006)。与DBFO模式相比,按照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同可以延伸出不同的PPP模式,本文研究的PPP不包括政府的外包合同。

因此本文认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是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基于基础设施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长期合作合同,在此合同下双方共同决策,共担风险责任,共享报酬。此定义下的PPP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多任务(服务)捆绑、风险转移共担和长期合同(Elisabetta and David,2008)。

(二)PPP会计问题

由于PPP项目同时涉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两者会计处理分别遵循公共部门会计和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这两套会计准则在大部分国家是由不同机构制定的。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公共部门(或者政府)会计准则,财政部门正在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资产负债表,财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准则。而目前适用于工商业企业的会计准则没有专门针对PPP业务的相关规定。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在PPP领域的会计准则发展经验显得尤为重要。基础设施PPP会计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PPP项目资产和负债在哪方(公共部门或私营部门)报表上反映?如何反映?这一问题涉及到基础设施资产在营运阶段的所有权问题、合作期满资产低价或者无偿转移给公共部门的确认,以及与资产运营和服务相关的政府承诺是否确认负债问题。二是PPP项目资产在宏观经济统计(国民账户和财政统计)上如何反映?会计对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的标准与政府财政统计的差异如何协调的问题。

由于各国由不同机构制定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会计准则,两者的确认标准不一致,导致PPP项目的资产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上存在重复报告、遗漏报告(孤儿资产)(David and Jeorge,2011),与之相关的负债或者义务没有确认,低估了政府的债务,表面上满足了某些财政政策规则的要求(Jean and Thomas,2004),比如欧盟对于成员国财政赤字的约束性规定。

(三)PPP项目资产确认:风险报酬转移观和控制观

风险和报酬转移观点源自于租赁合同准则,美国SFAS 13租赁会计(FASB,1976)首次按照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该准则规定“如果租赁合同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固有的重大风险和报酬,则承租方应该购置资产来处理,同时确认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方作为销售或者融资来处理(FASB,1976)。这一观点得到了IAS 17租赁准则(IASC,1982)和英国SSAP 21租赁和售后回购合同会计准则(ASC,1984)的采纳。风险和报酬转移观点要求按照经济交易的实质而非法律形式来反映经济交易,因此如果转移了以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则双方分别应该作为资产的购置和出售来处理。

控制观与合并财务报表密切相关,从早期的百分之百完全控制到绝对多数控制(75%以上),后来发展到了多数(51%以上)和相对控制,按照IAS 27合并财务报表(IASB,2003)观点,所有权不再是合并的条件而是表明控制存在的标志。

采用风险报酬转移标准的优点是可以采用定量方法确定风险和报酬分布,比较客观。但是定量标准(明线测试)很容易诱导报告主体构造交易满足分界线要求来满足其特殊的需要。控制和风险报酬转移之间关系比较复杂,风险和报酬分配可能是控制存在的标志,在某些情况下控制会影响风险和报酬的分配,对于PPP项目更是如此。风险和报酬转移观应用于PPP的问题是如何处理风险的部分转移(Hemmings,2006)。因为PPP项目的本质特点就是在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担风险,由最有能力管理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风险是否转移需要根据PPP合同的内容实质来确定。正是由于风险报酬转移观在租赁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导致IASB修订该准则时不再按照此标准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来处理,而要求承租人按照承诺支付租金现值、续租选择权、担保余值及或有租金的现值确认一项资产和负债。

英国是较早采用基础设施PPP(PFI)模式的国家(ACCA,2012),对于基础设施PFI会计问题有明确的会计规范,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1998年的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以下简称FRS 5):报告交易中实质注释的应用,涉及到私营融资安排和类似合同,英国财政部1998年了技术公告第一号(简称TNN 1),明确了FRS 5如何在公共部门应用。虽然FRS 5是TNN 1在公共部门的应用指南,并且两者的基本确认理论都是基于风险和报酬转移观点,但是在实际应用中FRS 5和TNN 1之间存在着矛盾,具体表现在对于政府付费的PPP项目的会计处理的差异。由于PPP项目会计同时涉及到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两者接受不同的会计监管机构制定的准则,如何协调公共部门会计和公司会计,避免出现重复确认PPP资产和遗漏确认是英国PPP会计存在争议的问题。2001―2002年财政年度到2007―2008年财政年度之间FRS 5和TNN 1并存,大部分项目采用要求比较宽松的TNN 1,使得PFI项目不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满足了公共支出控制的要求。但是在EU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FRS 5和TNN 1之间的争论和差异也失去了意义,英国PPP会计也面临着从风险报酬观转向控制观的问题。

IPSAS 32(2011)规定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PPP资产和负债必须在政府的资产负债表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一是政府控制或者调控营运方必须提供的服务、服务对象和服务价格;二是在合同期满政府拥有对PPP资产重大剩余权益。按照以上条件,政府付费PPP项目资产和相关负债都必须在政府资产表上报告。而向使用者收费的PPP项目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细节。但是IPSAS的准则和解释都是基于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对于实行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的处理不明确。按照风险和报酬转移观,如果重大风险并未转移给私营部门,PPP资产应该在政府或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报告。

IASB下属的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IFRIC)了第十二号解释特许授权服务安排(IFRIC 12),给予了PPP项目中私有的营运方(Operator)对能够控制的特许授权服务协议相关资产的计量报告的解释。对于公共部门如何确认相关资产和义务,IPSASB于2008年了咨询意见稿,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决定。

(四)PPP项目的宏观经济统计问题

欧盟统计办公室认为如果PPP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作为私营部门资产报告,不反映在政府部门资产负债表上:一是私营部门承担建设风险,二是私营部门至少承担可获得性风险或者需求风险。

欧盟统计标准比较宽松(PWC,2005),IMF认为欧盟的观点很可能导致PPP项目资产在政府资产负债表外反映,因为PPP项目中私营部门往往承担了建设风险和可获得性风险,即使政府承担了需求风险也不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这一方法可以使欧盟成员国规避政府财政规则的约束。IMF政府统计手册(GFS Mannual, 2001)规定如果政府承担项目的风险和报酬(政府控制项目的设计、质量、规模、资产维护、承担建设风险,分担需求风险、残值风险和可获得性风险)则必须统计为政府资产和负债。按照这一标准PPP项目资产不符合政府资产的要求,因为PPP项目运作中私营方往往承担了建设风险。

IFRIC 12认为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PPP资产应该在授予者(Grantor,即政府或公共部门)而不是营运方(Operator,即私人部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一是授权方控制或者规定提供服务的种类、服务对象和服务价格;二是授予者在合同期满后通过所有权控制受益权或者资产的剩余权益,包括更新现有资产拥有处置剩余权。

三、我国PPP会计处理的建议

PPP会计问题不仅仅是技术性问题,同时包含了准则竞争问题和准则实施监管机制问题。准则竞争是政府会计采用专门的会计准则(美国和英国等)还是引用企业会计准则(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后者是在国际范围内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制订的准则与IASB所制订的IFRSs,虽然IFRSs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但是得到了国际证券监管组织(IOSCO)以及欧盟(EU)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认可,具备一定的强制力。由于PPP涉及到公共部门(采用政府会计准则)和私营部门(采用IFRSs或者GAAP),两套准则之间的差异为PPP会计的监管套利创造了空间,也是PPP项目孤儿资产产生的根源。政府会计也存在收付实现制会计和权责发生制会计两套不同的体系,两者对于PPP项目中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存在差异,另外政府财政统计标准与政府会计标准之间的差异也会造成PPP项目的信息披露产生差异,我国目前PPP会计和统计存在的问题是既缺乏相关的会计和统计准则,也缺乏实施相关准则的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的会计规范中没有专门针对PPP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针对BOT模式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2号给予了解释,中国证监会在对监管问题解答中明确了BT项目核算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5号征求意见稿曾对BT会计处理征求意见,但是的正式公告中没有涉及BT模式。由于PPP模式众多,针对具体模式会计处理意见难以覆盖实务中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PPP的实质明确会计处理的原则。相关会计规定的缺失导致PPP双方可能都未报告PPP项目资产,同时公共部门利用会计准则的缺失掩盖PPP方式提供基础设施资产产生的相关负债。

(一)PPP项目营运方(Operator)会计

由于私营部门作为PPP项目的合作方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和等效是大势所趋,并且PPP项目私营部门会计涉及到原有的多个会计准则,需要根据PPP项目合同的实质进行判断适用的准则,为了规范今后的PPP项目会计处理,在正式的PPP项目会计准则之前需要财政部结合之前的BOT解释公告实施情况给予具体的指南,该指南可以IFRIC 12为基础来制定。

1.营运方对基础设施资产的权利和义务。按照IFRIC 12的规定,私营部门营运方不能确认PPP项目下基础设施资产。营运方只按照公允价值确认PPP项目下收取合同的对价权利,按照不同的情况可能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如果营运方有无条件从授予方(公共部门)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是按照公共部门的指示获得与建造和营运基础设施资产的权利则应该确认为“金融资产”,可能作为贷款和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或者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营运方获得了向其所建造或者维护的基础设施资产使用者收费的权利则确认为无形资产。同一个PPP项目下营运方可能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比如政府提供了最低收入保证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在最低收入保证的基础上如果营运方可以向基础设施资产使用者收费则此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后续按照合同期限进行摊销或者进行减值测试。营运方承担的对资产的维护和修复的义务(不包含升级)应该按照未来可能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披露或有负债。

2.营运方对PPP项目收入和费用的确认。由于营运方在PPP合同中同时提供了资产建造和资产营运服务,营运方取得的PPP项目下的收入分别确认为“建造合同收入”(对于建造和升级改造服务)和“营运服务收入”(营运资产和维护资产服务),同时确认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与PPP项目相关的借款费用除了可以确认无形资产时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外其他的都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PPP项目资产和相关承诺的政府会计和统计处理

如果PPP项目下的基础设施资产不能作为私营部门的资产确认,则必须作为公共部门的资产确认,否则该资产成为“孤儿资产”。在目前我国政府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情况下,在财政统计上如何统计PPP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的价值需要参考IPSAS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2001)的原则制定中国的统计标准,确保PPP项目下的资产按照统一的口径进行统计。在正式的规定出台之前,需要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中定性披露PPP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避免地方政府利用PPP隐瞒政府负债。

PPP作为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PPP不能仅仅作为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发挥PPP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效率的作用,这需要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的支持,而会计和统计法规是保证PPP项目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和评价PPP项目的效率和价值的基础条件,因此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完善我国PPP会计和统计的规范。

参考文献:

1.David heald And George Georgeou. The Substance Of Accounting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J].Financial Accountability & Management,2011, 27(2).

篇4

关键词:科技基础设施;服务体系;需求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1-0142-02

引言

20世纪后半叶以来,世界各国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愈加重视,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做出了大量研究。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中国也急需提升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水平,实现重大突破;同时,中国面临环境、资源、能源、人类健康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发展需求,许多相关重大科技问题亟待解决。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部署的许多科技前沿重点领域和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都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密切相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镇江市大力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为主要形式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科技基础设施基本概念及实施现状――以镇江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视角

1.科技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physical infrastructure),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1]。

科技基础设施是专属于开展科技活动的基础设施,具备基础设施的特征和属性,同时也是信息化的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依赖于科技基础设施,没有现代化的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水平也难以提高。目前科技界普遍认识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在国家科技计划和发展纲要中也专门针对科技基础设施进行研究,在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相关学者和国家出台的政策中对科技基础设施的概念进行了阐述[2]。

2.镇江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近年来,镇江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研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组织、优化和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创建社会公用的科技服务基础平台,为高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技术服务,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新兴产业爆发式发展、争创创新型城市提供创新支撑。在不断加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镇江市突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向企业密集、产业聚集的区域倾斜,依托龙头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及各种产学研联合体,所搭建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如“船舶数字化设计”、“LED封装与应用”、“电力电器检测”、“现代高效焊接”以及“茶业”、“眼镜行业”科技创新等,有力提升了该市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其中,江苏省船舶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平台,依托江苏科技大学的专业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整合了镇江船厂等10多家造船企业的优质资源,拥有3 000万元的软硬件设施,200多个工作机位,成为国内船舶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软件系统最齐全的公共服务平台;江苏丹阳眼镜行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在为行业提品研发和标准化服务的同时,着力解决眼镜产品检测难、权威性不高等问题,目前该平台的检测能力,已经覆盖眼镜产品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涉及的全部参数,为业内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推动了丹阳眼镜品牌提升和产业发展。

2010年以来,镇江市研发检测机构建设和“招所引院”工作又进一步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做好“招所引院”工作,市科技部门在科技创新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专项资金1 000万元资助研发检测机构建设。南京大学―镇江高新技术研究院、东南大学―镇江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期内,分别资助科技项目经费400万元;四是组织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支持。在部分研发检测机构建设过程中,市科技部门抢抓时机主动出击,一边进行研发检测机构建设,一边进行项目申报。组织“江苏省高性能材料研究院”申报省重大研发机构已经通过专家评审,进入合同编写阶段,有望获得1 000万元的经费资助;组织大全集团和东南大学联合申报的“江苏省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已通过认定,获得100万元经费资助。这些工作为该市研发检测机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科技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构建

科技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的目标是系统收集政府、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种信息咨询机构等产生的各种类型数字资源,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整合与,为企业等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服务体系的构建就是要在各构建主体之间架设信息桥梁,推动科技信息的有机融合,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3]。服务体系的构建(如图1所示):

其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学校,四方关于科技基础设施展开一系列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对资源进行宏观调配,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提出创新需求,并负责将研究成果产业化,高校承担部分科研功能,并输送人才,科研机构主要任务是提供技术支持,并与高校等进行项目合作,共同完成科研任务。

三、加快发展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点意见

1.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面对目前新的国际科技经济竞争态势以及周边省市经济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的区域竞争压力,全国很多地区的经济建设都正处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开放的、运行高效的新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作为国家级、省级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是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地区原始创新能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和技术成果工程化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

2.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度的需要。在科技基础施舍建设、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共享方面,中国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是由于中国的各类科技数据信息资源严重缺乏,如全世界数据库容量美国占63%,中国不到1%。更重要的是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中国现有的科学数据的利用率和共享程度极低,有效的数据得不到很好的整合,能为重大科技创新研究和研究成果产业化提供有效支撑的数据不到已有数据库的10%。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各界需要建立共建共享意识,加强政府宏观上的统筹规划以及有效的政策与法规体系,使得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有效施行。

3.减少重复资源建设、加强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重复建设是一个历来已久的问题,随着现代社会的日益发展和资源消耗的矛盾,这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顽疾。由于竞争压力和发展需要,企业都在不断增加硬件和软件条件建设,不断完善自身生产、服务体系的“大而全”建设,却很少有企业有共建共享意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率很高,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正是提供了诸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样一些中介服务机构,让更多的企业来参与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享用科技基础实施的成果。

结论

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镇江市需要大力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发展战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为主要形式的研发平台建设,以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遵循综合性强、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针对本市科技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积极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机构等公共研发平台,提高承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能力,建设为高新技术应用开发和传统产业改造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baike.省略/view/2777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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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投融资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而与此同时,各地城镇基础设施功能落后和供应不足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理论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中,关于基础设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遇到的瓶颈、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创新模式的研究三个方面。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如下:

1.1 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研究

E.S.萨瓦斯(2002)指出基础设施等公共支出结构存在严重的显现和隐现财政债务危机。邓淑莲(2003)指出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弊端是忽视市场的作用。罗建华(2013)指出城镇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单一,平台不够完善缺乏管理和引导。

1.2 基础设施融资体制中的问题研究

秦虹(2003)指出当前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过度依赖政府担保的信贷资金,不利于现融资体制的建立。何佰洲、郑边江(2005)则指出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为的体制和法律障碍。黄如宝、王挺(2006)提出我国城镇基础设施融资存在的缺陷。

1.3 基础设施融资创新模式研究

黄如宝,王挺(2006)提出投融资的创新模式,建议逐步建立城镇基础设施领域的多元化、多层次投融资体制形式。印成玲(2007)比较研究了城市投融资的传统模式和新兴模式,并肯定了项目融资的新模式。王元京、张潇文(2013)提出分主体、分渠道、分方式构造城镇基础设施多元化资金供给的投融资模式和建议。

纵览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集中在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理论在投资主体、模式、结构等方面,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为本文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2 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理论

2.1 基础设施的概念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又译作“基础结构”,源出于拉丁文“Infra”和“structure”,意为“下面,地下”和“建筑,结构”。该词最早出现于40年代初,西方国家则在18世纪中期开始使用“基础设施”这个概念。目前,最具权威的概念是1994年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报告》提出的“基础设施为永久性的成套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和它们所提供的为所有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共同需要的服务。”

本文探讨的是城镇基础设施,其所涵盖的范围具体而言包括能源系统,水资源和供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城镇生态系统和城镇防灾系统这六大系统。

2.2 城镇基础设施的性质和属性分类

城镇基础设施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同时又具有私人物品的特征,其具有投资周期长、外部性大以及成本费用高的特点。

从研究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经济规律的角度出发,按照城镇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可以将城镇基础设施分为三类:一是非经营性的城镇基础设施,属于纯公共物品;二是准经营性的城镇基础设施,属于准公共物品;三是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属于私人物品。

3 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3.1 美国模式

美国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决策过程中,往往要求效率兼顾公平,资金来源有联邦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地方政府担保市政债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主要有:一是美国各级政府根据职权范围的划分,在投资上有所分工;二是美国政府提供“纯公共产品或服务”和“混合性公共产品或服务”;三是美国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财政决策和监管体系十分健全;四是美国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投资法规,健全投资服务和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各类资本参与,促进全社会投资的稳定增长。

3.2 英国模式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公共事业私有化的国家。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方面,英国主要运用了BOT、PFI及PPP等融资模式筹集建设资金。

BOT(全称为Build Operate Transfer)是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PFI(全称为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是指政府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PPP模式(全称为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助模式。

4 国内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进行筹措、管理的城市建设专业投资、开发控股公司。

上海城投融资的来源包括三个方面:①权益性融资,主要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而不是出让所有权益或出卖股票。②内源性融资,是指公司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资金,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内源性融资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内源性融资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③债务性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上海城投融资的其他债务性融资工具主要有:①短期融资券;②中期票据;③公司债券;④保险资金债权计划;⑤结构性融资工具。

5 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通过对国内外各地政府探索城镇基础设施改革之路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以供我们借鉴。

5.1 引入市场机制

从国内外各地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过程来看可以发现各国政府都毫无例外地在基础设施领域引入了市场机制。通过吸引私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走市场化的道路,打破政府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因此通过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自觉的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

5.2 政府要准确定位

由于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混合性质,因此政府应与私人企业合作来提供。对于公共物品性质的部分应有政府来承担,而政府主要是通过为私人企业提供补贴、授予私营企业特许经营权或提供一定区域的开发权来实现。而对于私人物品性质的部分,政府只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选择合适的私营企业。

5.3 加强法制建设

纵观国内外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之路,大部分国家都是立法先行,通过现行立法来规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改革做到有法可依,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我国地方政府也应当针对不同的城镇基础设施领域制定与颁布不同的专业化法规,使每一项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都能受到法律的约束,降低市场风险。

总而言之,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合作,再加上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是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在正确的轨道上发展,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配合我国不断加快的城镇化步伐。

【参考文献】

[1]杨政坤.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现状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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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BOT PFI 民间资本 基础设施

一、BOT、PFI融资模式产生的背景及含义

1、BOT融资模式产生的背景及含义

20世纪8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逐渐发生变化,赤字和债务负担迫使一些国家开始寻求私营部门的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1984年,土耳其总理厄扎尔首先提出了BOT的概念,其出发点是将某些公共项目私营化,以解决政府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非政府部门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对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进行一揽子承包。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来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获取利润,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权。特许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部门。由于能够缓解政府资金不足和国有部门效率低下等多种问题,BOT融资模式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并被广泛运用于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环保等项目之中。

2、PFI融资模式产生的背景及含义

随着政府努力降低在公共项目中的投资支出,鼓励私人资本在服务业等领域进行投资,英国首先提出PFI融资模式。在1992年秋季的报告中,财政大臣Norman Lamon提出PFI概念并取代了“Ryrite”法则,这是对私有资金进入公共项目建设在形式和内容上的进一步规范化。Norman Lamont指出:引入PFI概念的目的是为了使私有资金和公共项目更好的结合,明确和规范政府在私有资金建设项目中的角色,提高私有资金的利用率和政府的管理水平。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就是利用私人或者私有机构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管理等优势从事公共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的一种建设模式,即政府根据社会需求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的建设、运营,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将项目开发过程的风险转移给能够合理承担风险的私有机构,以提高私有资金的经济效益,为公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二、BOT、PFI融资模式的共性

1、项目大多是基础设施项目

采用BOT、PFI建设的大多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涉及的项目参与主体众多:融资人,即为开发、建设和经营工程项目而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出资人,即为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银团组织;担保人,即为项目融资人提供担保的政府、组织或个人。

2、政府和私人企业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来达成契约关系

特许权协议规定了项目公司和政府在项目开发和运营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内(特许期内)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的权利,而项目公司则为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权协议确定了协议各方分担风险的方式和范围,以及一旦在项目寿命期内发生不测事件,政府方提供的支持和各方应采取的行动。

3、解决政府部门的资金短缺问题

以广西来宾电厂B厂为例,该项目自1988年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建议书后,由于资金长期得不到落实,项目迟迟不能动工兴建。1995年初,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申请采用BOT融资模式进行试点。1996年6月,法国电力公司和阿尔斯通联合体合作并成功中标。电厂建成后由法国电力公司负责经营15年,然后将电厂所有权移交给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来宾电厂B厂BOT项目投资总额达6.16亿美元,该项目的全部投资都是通过项目融资筹措,由法国、英国等国的银行牵头组成了19家银行联合承贷,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4、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

长期以来,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专营,政府充当主要的投资主体,在经营上一般不按市场规律运作,效益普遍低下。采用BOT融资模式后,基础设施成为某个投资者(企业)的一个投资项目,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从而提高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效率。同样,采用PFI融资模式可以通过引进私营部门的知识、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效率和降低产出成本,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化。私有资本进入公共设施领域会克服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时政企不分所造成的矛盾,引入私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有助于提高投资效率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总之,在新型融资模式下,通过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可以极大地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

5、有效转移公共部门的风险

在规模大、投资多、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BOT融资模式,政府只需与私人项目公司签订合约,无需政府保证或政府投资,所以不会增加政府的外债规模和财政负担。项目公司自主设计、建设、维护、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也使项目公司承担了从筹资到经营的绝大部分风险。同样,由于获得PFI项目特许权的投资方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而且项目的建设费用完全由投资方负责,所以运用PFI融资模式可以将项目的超支风险转移到民营领域,建设成本往往较低。从目前国外已实施的项目来看,由于私营企业的筹资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项目建设成本平均降低10%以上。

三、BOT、PFI融资模式的差异

1、融资主体不同

从两种项目管理模式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采用BOT融资模式进行的项目大多依靠外国企业,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完成投资大、建设时间长、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和地位都非常高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做出的一种让步;而PFI强调的重点是私人投资活动的政府预算外优势,即在社会福利事业中,依赖民间企业进行融资,走出政府预算的限制。

2、任务目标不同

BOT和PFI在指导思想上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政府着眼点的不同。BOT是指政府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非政府部门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来承担该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来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获取利润。政府部门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权。特许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部门。政府最主要的目的是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而PFI的目的在于公共服务的私人提供,它能够使私营机构直接参与到公共服务的提供中,为公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如果私人企业通过正常经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收益,可以继续拥有或通过续租的方式获得运营权。

3、适用范围不同

BOT适用于可以通过收费获得收入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带有垄断性质的项目,包括电厂、交通(隧道、桥梁、机场、港口、公路等)、通讯、供水、环保等方面;而PFI由于自身的特点,既可以应用于收益性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应用于受益性高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项目,如医院、学校、监狱等。PFI的出现拓宽了BOT的应用领域,使私有资金在公共项目上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

4、合同期满后项目运营权的处理方式不同

BOT在特许权期满后,所建资产必须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拥有和管理。PFI在前期合同谈判中会明确,合同期满后,如果私人企业通过正常经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收益,可以继续拥有或通过续租的方式获得运营权。具体细分,PFI有以下三种运作模式。

(1)独立运作型,即项目开发遵循建设-转让-移交三个过程,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基础上,PFI公司独立运营,自行收费,自负盈亏,项目期满移交政府。

(2)建设转让型,即在项目建设完成以后,政府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等情况向PFI公司购买项目经营权。不遵循建设-转让-移交三个过程,但在一定期限内,PFI公司担负对项目进行维修管理的责任。

(3)综合运营型,即由政府进行部分投资对特殊项目进行开发,数量因项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而不同,资金回收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5、项目管理方式不同

在BOT中,政府首先确定方案,再进行招标谈判;而PFI对项目实施开放式管理,首先,对于建设方案,政府部门仅根据社会需求提出若干被选方案,最终方案在谈判过程中通过与私人企业协商确定。其次,PFI对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提供方式,运营后的收益分配及政府补贴额度等,都要综合当时政府和私人企业的财力、预计的项目效益及合同期限等多种因素确定,不同于BOT的事先规定。如:土地在BOT中是由政府无偿提供的,无需谈判,而且项目公司不承担设计风险,并同政府约定最低投资回报率,PFI相对来说没有这种保证。

6、制不同

PFI实行全面的制,这是与BOT的不同之处。作为项目的开发主体,BOT公司通常自身就具有开发能力,仅把调查和设计等前期工作和建设、运营中的部分工作委托给有关的专业机构。而PFI公司通常并不具有开发能力,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其广泛的应用现代社会的关系,实行全面的。这种关系通常在事前确定,在投标书和合同中明确,以确保项目开发安全、可靠。

在我国,BOT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而PFI作为相对的新兴事物,还需要进行不断的研究与探索。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资本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积累,我们需要在掌握BOT、PFI的异同基础上,充分利用这些民间资本,把其引导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去,解决政府资金短缺问题,提高效率,造福民生。

【参考文献】

[1] 马秀岩、卢洪升:项目融资[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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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公共品;农村基础设施;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4-0023-02

一、农村基础设施概述

1.农村基础设施的概念界定

要想界定农村基础设施,必须先弄清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指在农村范围内提供的、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和服务。农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它是向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证农村社会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的综合。

2.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第一,从农村基础设施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来看,农村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农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构成要素,农业现代化就是不断采用现代物质技术手段来改造农业,装备农业,不断地采用现代管理方法来改善和调整农业生产关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二,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看,农村基础设施是整个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和保障。只有顺利地实现了生产和交换,才能够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如果农村的生产能力不足,产品不足以维持本国人民温饱,社会其他部门的再生产将无法顺利实现。

第三,从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来看,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可或缺。只有解决了农村基础设施供给问题,才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而实现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二、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现状分析

1.供给不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产品,长期有着特殊的地位。但是,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这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软肋”。

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不足,造成农村经济发展困难。由于没有完善的交通通讯设施,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对市场需求反应不灵敏等问题。由于缺乏完善的水利电力设施,农民的生活质量得不到提高,消费需求受到抑制。由于农村的科技服务机构不足,农业的科技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这都使我国城乡差距进一步被拉大,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农村落后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善。

2.结构不合理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结构不合理,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入远远大于生活服务基础设施投资。生活性基础设施供给过少,使得本来就不足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无法投入急需的领域,造成了农民生活水平低,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差。此外,农村的许多社会问题,如农民的医疗问题,农民的生存质量问题等,都与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结构不合理有关。

3.供给质量不高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不高,投资效益低甚至无效益。从道路基础设施来看,很多农村的街道虽然经过多次规划、整修,排水设施仍然很差,多数农村街道狭窄、严重干扰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从水利设施来看,功能老化,配套不全,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减弱,保障能力明显下降。

4.地区差异大

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存在严重的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水平普遍较高,而西部农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状况。

三、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第一,长期实行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导致政府投入不足。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性,作为公共产品的农村基础设施,其供给主体本应该以政府为主、农民集资为辅,但实际情况却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预算安排,而农村所需的基础设施政府提供却较少。中央政府在财政预算的安排中并没有把农村基础设施支出放在优先的地位,甚至没有放在与城市基础设施支出同等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大部分是由农民自己集资建设完成的,农民在负担税收的同时并没有享受到政府为之提供基础设施的权利。这是造成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的基本原因。

第二,由于中央政府没有切实负担起提供农村基础设施的职责,这一职责就落到了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政府的身上。但是,自从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权上收,事权下放,财权和事权的不统一使得基层政府陷入了财政困难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只能减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将基础设施投资的责任转给农民,而农民的财力很有限,这便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不足。

2.缺乏总体发展规划

农村基础设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包含着很多的子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应该是有机联系,互为补充的关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但是,由于行政体制条块分割严重,各地的农村基础设施并没有形成互补、开放的子系统,各而是各自封闭运行的。各种基础设施之间不仅协调性较差,而且功能运作上互相制约,互相矛盾。基础设施中的很多设施都具有综合性质,应当进行统一规划。但实际上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布局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这种综合效益。这造成了各种基础设施之间的关联性差,降低了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无法形成完整的整体效应,使得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3.行政管理制度的缺陷

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存在多层的委托关系,而且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这就使得农民的偏好无法通过行政决策充分显示出来。在多层的委托关系中,存在着无效的链条,表现为基层领导的个人偏好与农民的需求偏好不对称,究其原因,在于长期实行的官员考核晋升制度以及监督约束制度。官员考核的晋升制度使基层领导更加注重一些能够体现其政绩的工程,而不注重农民真正需要的能够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结果使得一些并不能体现农民需求的设施供给过度,而那些农民真正需要的设施却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对于官员的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也使得领导错误的决策得不到纠正,致使农民的需要得不到落实,造成虚假供给、供需错位、重复供给、结构失衡,使得原本就并不充足的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四、强化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的对策

1.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采取多元融资的方法,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

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根据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政府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因而建设资金应当主要由各级政府来提供。同时,政府还应采取多元融资的方法,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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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PP项目;会计核算;概念 ;问题;解决方法

所谓的PPP项目也被人称之为公私合营或者是公私合伙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公共项目的融资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为了更进一步弥补传统公共项目融资模式中存在的问题,PPP项目融资模式应运而生。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研究角度出发,可以发现PPP项目下具有工程量大的特征,而这些特征的存在使得PPP项目能够对市场的变化作出迅速的反应,从而会对PPP项目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完善PPP项目中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的质量,有利于提高对PPP项目的监督力度,从而提高PPP项目的质量。

一、PPP项目的相关概念

(一)PPP目的概念

一般来说,所谓的PPP项目主要指的是一些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其投入建设的过程中,容易发生资金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和当地的企业进行良好的合作,发挥企业的作用,来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以及相关的管理经验,并且企业在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就当前而言,PPP项目的运行机制具有自身的过程规范:一是相关的政府需要组织企业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并与企业签订经营协议与合同;二是企业需要将自身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经验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包括项目建设的工程分包、融资与运营管理等工作。从目前来说,PPP公共项目主要是由各地的投资管理中心或者是私营企业承担,来满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技术需要,从而有利于促进项目能够顺利的完工与运行。

(二)PPP项目的会计核算概念

所谓的会计核算指的是通过对货币活动的核算来衡量其经济活动,借助于相应的理论知识来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一个详细的记录,并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与步骤来开展工作,通过报表、财务报告等形式,为项目的相关利益者提供较为准确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使其能够对整个项目的工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控制力。而PPP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强调的是对项目会计问题的确认,力保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控制权能够掌握在授权人手中,在协议内容完成后,该PPP项目的管理公司就需要将经营权交还给授权人。

二、PPP项目中会计核算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PPP项目的范围界定不够准确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推动下,PPP项目的发展规模不断提升,涉及的领域也逐渐扩大,不管是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如地区的教育设施建设;还是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设施建设、绿化设施建设等等,都可以从中寻找到PPP项目的身影。可以说在PPP项目的发展中,优越的资金管理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然而事物的发展具有两面性。随着PPP项目的发展,范围的增加,出现的不足也越来越多,且PPP项目发展的结构与形式同最初相比也有一些变化。从当前来说,我国PPP项目的建设,由于种类与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而相关的管理部门却没有提高对PPP项目的认识,在PPP项目的管理上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方式,因此无法提高对PPP项目的监督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的执行效率,影响到了基础设施的正常建设。

(二)PPP项目中以政府为主体的会计核算问题

在PPP项目中,政府是一个重要的主体,要分析PPP项目中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就需要从政府这个主体出发,来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收支性核算是常用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如在公共设施的道路或是桥梁的建设上,就只需要在PPP项目上记录相关的经济活动信息与确认资产,而不需要在政府的会计账面上再做核算。所以说,在PPP项目建设中,政府拥有的是设施的所有权,而企业拥有的是设施在运作经营过程中获得利益的权利。因此,在PPP项目中,政府与企业二者扮演的角色是相互分工的。不过,政府在取得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时,需要特别注意资产处理的问题,其中资产处理的方式并不是以全额的投资来作为处理的基础,政府会计人员在处理政府资产的时候,应该要先清理掉资产中包含PPP项目的部分,接着再进行资产核算,避免出现资产虚增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总额的不了解,就有可能在使用和分配资产收益的时候,缺乏一定的公益性,从而会影响到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营。

(三)PPP项目企业主体的会计核算存在的不足

对于大部分的PPP项目来说,基本上都是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的部分使用权以及收益权转让给相关的投资企业,从而来获得企业的资产支持、技术支持等。所以,在PPP项目刚刚成立的初始阶段,企业与政府都需要对整个项目的运营与建设等过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PPP项目中的资产确认问题上。PPP项目资产能够分为两大类型:一是特许经营权资产;二是完全资产。企业需要提高对这两类资产的认识程度,分清资产核算的不同之处,从而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

三、完善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PPP项目企业在成立初始阶段的会计核算

在PPP项目企业刚成立之际,首先需要明确整个项目的产权主体,接着根据有关的标准与规定来划分PPP项目的整体会计核算内容,特别是在公与私的问题划分上,需要从政府与投资单位两个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二者的利益,并且进行合理的划分;其次,要根据明确之后的会计核算单元,来综合分配在PPP项目中存在的资产、负债以及收入等内容,并且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会计核算的内容,来保证产权主体能够获取到对称的财务信息,从而保障产权主体利益的维护。

(二)PPP项目企业在建设阶段的会计核算

在PPP项目的建设阶段中要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一方面需要对PPP项目的总资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划分后的结果与产权,划分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接着要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来开展核算工作。特别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关于特许经营的资产,由于借款的发生是极易出现资产化问题,因此可以将其归结到无形资产中去,并且按照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来核算特许经营资产,从而提高整w项目建设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三)PPP项目企业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

PPP项目在建设期后,就会开始进入项目的运营期。而在PPP项目的初始运营阶段,主要是由投资公司来负责运营工作,而在对收益的确认上需要将这部分的收入归根到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去,通常来说是划分到投资收益科目下,这样会对企业的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经济生产。对于特许经营项目来说,在达到预定的可使用年限后,需要开展摊销处理工作。在摊销的过程中,不能够在公司的收益中反映出摊销的部分。但是,在公共设施的运营过程中,为了使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就需要开展维护工作,而维护的资金投入就需要计入到当前的损益中去,并通过会计核算来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理,从而提高核算的合理性。

四、结语

在我国PPP项目的会计核算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而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相关的政府部门就需要强化对PPP项目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意识,完善管理的方法,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来维护企业与自身的利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学术界人士以及社会人士来强化对PPP项目的认识,加强对PPP项目的研究。

参考文献:

[1]祝青华.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研究[J].商,2015(10).

[2]何双杉.论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完善[J].时代金融,2015(15).

[3]王盼盼.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19).

[4]郑自爱.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思考[J].江苏商论,2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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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经验看,此阶段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国也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需要解决,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收入远远不够。合理解决这个阶段的资金投入问题,是保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备条件。

在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资金投入的问题上,国际实践证明较为理想的模式应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即PPP,为Public Private Parternership的缩写)的模式。而公私合作在我国一些项目上已经有应用,并且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公私合作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应用我们也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础设施方面。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资金数量最大,客观地需要政府采用多种途径为其融资,重点应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就基础设施而言,选择公私合作管理模式应根据基础设施的不同形态来确定:盘活已有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通过出售、租赁、运营和维护合同承包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由政府向民营企业发放特许经营权证,由民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民营企业可以直接向使用者收费,也可以通过政府向使用者收费;扩建和改造现有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通过租赁-建设-经营(RBO)、购买-建设-经营(PBO)、建设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政府向民营企业发放特许经营权证,由民营企业对原有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升级改造后的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经营者按特许权合约规定向使用者收费,并向政府交纳一定的特许费;新建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建设-转让-经营(BTO)、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这三种合作形式主要目的都是为新建基础设施融入民间资本,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

二是公用事业方面。公用事业领域采用公私合作模式与基础设施领域有十分类似之处,因为按照一种广义理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两个概念可以合而为一。特别是在污水处理、自来水、煤气、电力和热力供应等方面,采用公私合作伙伴机制的项目,一般可通过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使投资者能够收回投资并在较长时期得到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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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城市建设上下足了功夫,颁发并实施了多项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政策,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更是加大了建设投入力度,实现并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改善的问题,需要进行相应完善。

1、城市基础设施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1.1、城市基础设施的概念

自20世纪40年展经济学家提出基础设施概念以来,罗森斯坦・罗丹、舒尔茨以及魏礼群等人先后对基础设施进行过研究。对于基础设施将其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基础设施主要是对经济性物质基础设施,而广义的基础设施涉及的范围非常广,还有教育、法律、卫生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1985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把城市基础设施定义为:“城市基础设施为人们提供了公共设施,其也作为一个物质生产,它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促进城市的建设,

1.2、城市基础设施的特点

①规划约束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以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因此,应当做到规划先行,依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并支持总体规划的实施。

②宏观经济影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宏观经济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有利于国家或地方经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在项目实施前后变化很大,潜在需求变数大,从而具有突变性大的经济效益。

③超前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或实施周期长,具有明显的时滞效应,为了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功能的同步形成,一般要适度超前的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行考虑。

④具有地域性特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般在特定的城市区域选址建设,一旦形成将不再发生转移,其服务的受益区域一般存在明显界限,为特定地域内的消费者提供专门服务,一般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和管理。

⑤自然垄断性。城市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性是指,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的变动成本的比重较小,沉淀资本比重大,因此在客观上形成了市场进入壁垒,即使在没有管制的情况下,竞争对手依然不容易进入该类市场,从而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自然垄断性。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2.1、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城市基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工程。所以在这个工程的建设中必须要确保充足的资金,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施融资渠道还是比较单一,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和银行贷款,资金不够,对于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不能够正常的开展,从而不能保障设施的质量,从而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同时也进一步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2.2、信息化程度不高

城市基础设施绩效管理的关键之一是对绩效信息的采集和处理,传统的绩效信息收集18方法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获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难以保证。而信息化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状况,城市基础设施绩效管理信息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实现电子化的城市基础设施绩效管理活动,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管理服务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能力,更好的联系和服务群众,打破传统官僚制在空间、时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

2.3、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

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管理需要通过绩效评估水平的提升来想实现效率最优。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权利过于集中的问题,当市场经济体制贯彻落实时,权利的集中起初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不过随着政府相关部门作为单一的经营主体造成垄断后,就会出现垄断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得经济秩序开始混乱。基础设施相关部门成为了管理和经营的同一人,必然不能够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经济环境。因为绩效管理的理念缺乏科学性,阻碍了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措施

3.1、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城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保障是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能够大大改善基础设施低的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对于比较单一的资金投入可以采取引入民间资本的方法将以前的政府主导的资金方法,从而使得资金充足,因为民间投资产权关系相对明晰,委托一链条较短,同时自己承担全面风险责任,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一般状态都是自己建设、自己运营,所以对于项目的管理业不会很复杂,只要按照一般的程序进行就可以。政府进行投资会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产权关系、委托一链条、承担风险等,所以进行项目管理内容非常的复杂,所以其也成为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管理研究的重点。引入民间资本,需要政府做好以下的几个工作:1)做好政策保障,扫清民间资本投入时于遇到的问题。2)鼓励民间资本市场化运作,但是必须要保障基础设施收费的公益性。3)做好监督工作,引导民间资本进行建设的时候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有条不紊、保证质量、保护环境。

3.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

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方向,法治化的城市管理模式要求管理主体在管理事务中不能有超出法律许可范围的行为。目前,虽然规范的城市管理法律、规章已经建立,但离完全满足城市管理法治化的需求仍有不小的差距。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以及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是影响城市管理法治化效果的主要原因。要加快城市管理法治化的步伐,就要着力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普及城市管理政策法规,营造人人关心城市管理、齐心协力优化法治化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违法的成本。三是要深化规范管理,要求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实现城市管理的和谐发展。

3.3、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顺应自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推行在政府主导下,建设、运营、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改革现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

结束语

基础设施供给是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我国基础设施供应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伴随城市发展的全球化,各级政府增加了公共支出方面投入,而公共支出的主要方面是为人民提供各种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绩效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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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本文对该模式的产生背景、概念特征、优势和应用实例进行了简要地介绍。

2、网上银行业务初探:

网上银行的特点及业务介绍 所谓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站点,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帐、网上支付、资金转帐、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3、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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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私合营(PPP);政府管理;法律法规

PPP模式起源于18世纪欧洲的收费公路建设计划,其在现代意义上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在于引入私营资金积极加入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改革。20世纪70年代,在经济萧条时期,英美国家为解决财政资金不足的困难,积极引入私营资金参于基础设施建设,继而将PPP模式运用于公共政策领域,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南来规范和发展政府对PPP模式的管理,这也是PPP模式持续发展基础所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土耳其为解决债务危机,提出了BOT(建设-运营-转让)的理念并运用其建设了阿科伊核电厂,这一重大举措开始了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运行,进而PPP模式相关的特许经营、运营和维护以及租赁合约等形式都得到了广泛应用。1992年,时任英国财政大臣拉蒙特提出了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ing Initiative,PFI),并于1997年全面推广。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都开始逐渐实施PPP模式。PPP模式不断发展,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公私合营运作模式。

以发展国家为例,英国是较早采用PPP模式的国家,英国政府面对医疗、国防、教育、住房和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增大,英国政府对PPP模式做了大量研究与实践,首先,放宽对基础设施的垄断管制,将私营资本引入进来,拓展公共领域投资的范围,形成了以特许经营和私人融资计划为两大主线的PPP模式。期初,英国政府以一系列政策和指南为指导,对政府职责进行规定和阐述。最早期的《PFI:适应投资挑战》是英国于2003年对政府管理进行规定的一部政策指南,该指南包括基于物有所值正确选择PFI方式,改进PFI方式采购方法,保证私人资本的有效性和灵活性等。之后2006年出台的《PFI:加强长期合作》肯定了PFI在公共设施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PFI的选择标准。英国政府不断改进,于2008年的《基于长期价值的基础设施采购》中对PFI方式的必要性做出了新的阐述:不仅为了满足公众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同时也为了满足经济繁荣的需求。为适应英国日益繁杂的采购需求,该政策针对性地列出基础设施采购纲要,以实现对重要项目的有效监管和采购过程的物有所值。

在澳大利亚,政府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对公私合营模式开展了许多创新模式。澳大利亚起初是对PPP模式进行分州管理,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在维多利亚州,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出发对PPP进行管理,即政策、指南、建议注释和技术注释。2001年,《维多利亚合作伙伴政策》的出台为政府参与PPP模式建立了基础理论框架;2003年,政府在认识到合同管理在保证长期物有所值重要作用时,出台了《合同管理政策》这一框架性政策措施建议;2007年,《政府公示政策》中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各个PPP项目及时告示的重要性,以便公民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

加拿大也是率先运用PPP模式的典例。1991年到2013年,加拿大启动PPP项目206个,项目总价值超过630亿美元,涵盖全国10个省,涉及交通、医疗、司法、教育、文化、住房、环境和国防等行业。2007年,加拿大政府制定“建设加拿大计划”,七年里向加拿大PPP资金拨款高达12.57亿元。2014年,加拿大政府制定“新建设加拿大计划”要求5年内,每年为PPP基金提供不少于2亿元的资金,总规模将达到12.5亿加元。加拿大政府积极推进PPP项目,不断改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于2003年出台了《对应公共部门成本―加拿大最佳实践指引》和《PPP公共部门物有所值评估指引》,这对加拿大政府管理PPP项目奠定了理论基础。2008年,加拿大联邦政府以皇家公司形式,按商业模式建立了联邦级的PPP单位――PPP加拿大,而私人部门可以监督管理PPP项目的运作。在加拿大设立的PPP加拿大设立的“加拿大P3基金”为PPP项目提供不超过投资额25%的资金支持,而该项资金允许任何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可以申请,这项资金的建立在PPP项目资金运作方面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目前,PPP模式已经是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有效利用政府与私营部门间的合作来参与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途径,并且在各国得到了广泛应用。以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这些已有较为完善的PPP政府管理体系的国家为例,对我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供了许多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具体来说,第一,政府机构设置方面,各国非常重视立法支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私营部门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保障。可由政府某一部委对PPP项目进行专属管理,负责制定与之相关的政策,并进行监管;并且,设立国家PPP基金,为难以获得市场融资的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还应该设立PPP项目采购,合同管理指导的经济咨询机构,以及利用现有行业部委下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技术咨询机构,用以满足PPP模式在各行各业的应用需求,同时,PPP参与各方之间实现公平有效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还需要完善的金融体系及丰富的融资工具予以支持。第二,项目评估方面,应提出物有所值的概念和定量计算物有所值的方法,为PPP项目的选择提供可靠依据。第三,私营机构选择方面,应该提出包括实现生命周期物有所值和满足强制服务要求在内的招标标准,并且建立规范化的招标流程,并且要确保私人部门盈利但不暴利。第四,争端处理方面,英国、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对争端解决方面都有专门的指南,其主要内容是列出了争端解决过程。以英国为例,其在2007年的《PFI合同规范化第4版》的第28章中,列出了PPP项目争端解决随严重性递进的三个阶段:相互协商解决阶段、专家建议阶段、法律仲裁或者宣判阶段,法律手段是最后的方法。我国应出善争端处理方法及步骤的政策,以及对仲裁法中关于PPP项目矛盾定义方面的法律解释。

参考文献:

[1]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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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贾康,苏京春.PPP:制度供给的伟大创新[J].经济学家周报,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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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mart city construction is conducive to improve urbanization’ quality and promot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is the trend of city development. Smart city infrastructure is the cornerstone of smart city and its construction level will determine the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smart city, so government needs to greatly enhance the intelligent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bility. This article research the concept of wisdom smart city and infrastructure, analysis the smart city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ode status, and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 of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ode.

关键词:智慧城市 基础设施 建设模式

Keywords: Smart city, Instruction, Construction mode

一、引言

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人口膨胀、资源短缺、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等城市病已逐渐成为我国各个城市发展面对的重大挑战。智慧城市的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从而为城市中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和谐、可持续成长,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支撑智慧城市发展的基石,其建设水平也会决定智慧城市的发展前景,因此建设智慧城市需要大力提升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能力。

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目前智慧城市有很多种的定义,比较权威的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对“智慧城市”概念的描述是:“智慧城市是目前全球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民生核心需求这些发展要素,将先进信息技术与先进的城市经营服务经验进行有效融合,通过对城市的地理、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系统进行数字网络化的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环境、生产生活相关产业和设施的多方位数字化、信息化的实时处理与利用,为城市治理与运营提供更简洁、高效、灵活的决策支持与行动工具,为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提供更便捷、高效、灵活的创新运营与服务模式。”国脉互联将智慧城市分为智慧基础设施、智慧人群、智慧产业、智慧管理、智慧民生、智慧环境等6个部分,其中智慧基础设施也就是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它是智慧城市的DNA,也是智慧城市健康运转的生命线。在整个智慧城市理论体系中,国脉互联认为智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第一,信息网络设施,包括有线宽带、无线宽带、城市物联网及三网融合等,这是智慧城市的信息传输系统;第二,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包括云计算平台、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及测试中心等,这是智慧城市的公共数据存储、信息交换及运营支撑平台;第三,经过智能化改造的传统基础设施,主要是对包括水、电、气、热管网,以及道路、桥梁、车站、机场等设施的感知化与智能化建设,从而形成高度一体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有准公共产品性,网络经济性和智能化等特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不同于传统的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基础,可以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能够顺畅、稳定、协同运作的硬件设施。智慧基础设施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拥有对外界的感知功能,实现物质世界和信息世界的实时数据连接,搜集并获取有用数据。此外智慧基础设施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衡量指标。

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智慧城市的迅速发展使得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管网、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领域成为投资热点。据统计,在智慧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方面,在2012年总数量已经达到510530个,市场总规模达到119.3亿美元,预计到达2020年,中国数据中心保有量将超过8万个,总面积将超过3000万平米;智慧基础设施智能电网方面,在十二五期间总投资预计为15000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总投资将达4万亿元;智慧基础设施智能交通方面,2013年的市场规模达到近400亿元,预计到2020年,全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接近2000亿元;智慧基础设施智慧管网方面,2013年全国建设总投资约41亿,预计到2015年市场需求将达到60亿。由此可以看出,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每年都在快速增加,将成为未来几年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

我国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当前我国各地在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感知终端能力不足,覆盖范围不广;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程度不够,运营管理效率较低;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盲目超前、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现象;投资主体分散,政府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开放不够。因此,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在建设时必须进行统一规划,选择合适的建设模式,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价值和效益。

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

通过分析国内外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型,基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量大、政府财政支出有限的现状,国家正在鼓励和推广引进社会资本到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社会资本进入的背景下,应当依据城市发展的程度及建设规模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

一是针对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采取不同的投融资运作模式,如非经营性项目可开展BT模式,准经营性项目可以开展PPP模式,纯经营性项目可开展招投标拍卖、BOT模式、TOT模式等。二是按照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分类选择建设模式:信息网络设施,如有/无线宽带、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可采用国有独资企业建设运营、BOT模式等;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如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基地和信息安全服务平台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可开展PPP模式、BOO模式等;智能化改造的传统基础设施包括智能电网/智能管网,可开展BT模式、ABS模式等。三是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位一体”,一些风险可控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可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包揽建设;部分项目投资建设后可实行O&M(委托运营)模式。

五、结束语

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促进城市高度信息化、网络化的重大举措和综合性措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发展智慧城市的基础和前提。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对可提高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减少成本增加效益。上文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提出一些意见,其中还有一些不足需要在实践中依据实际不断改进。

参考文献:

[1]李林.智慧城市建设思路与规划[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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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路面管理系统 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系统 决策系统 数据需求

中图分类号:TP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3)05-0239-02

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系统IMS是建立在先进管理理念基础之上,与各种计算机现代技术的高度集成相结合,全面获取环境、人流、物品、业务、财务、设备的信息、跨多机构,多行业、多领域、多学科的综合性公共设施协同管理的软件平台。

1 路面管理系统

1.1 概念

路面管理系统(Pavement Management System,PMS),是近20年来在道路工程界出现的一个新研究领域,它的研究起源于美国和加拿大,最初针对的是路面的养护和改建。作为公路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建立起自己辖区内的路面管理系统,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系统的分析方法和计算机技术手段,为路面的养护、改建提供科学的数据和分析方法,以便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资源,提供良好服务水平的路面,最终达到降低整个社会的交通运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

1.2 功能组成

路面管理系统从功能上划分一般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⑴数据采集系统。通常情况下,需要采集的数据包括:平整度、路面损坏程度、结构承载力和抗滑能力四个方面,它们是道路养护和改建计划编制的依据。⑵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由路网参照系统、数据文件和数据管理3部分组成。⑶网级管理系统。网级路面管理系统的范围,包括一个地区(省、市)的公路网或一大批工程项目。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管理部门在进行关键性的行政决策时提供对策。其内容主要包括路况分析、路网规划、计划安排、预算编制以及资源分配。⑷项目级管理系统。项目级路面管理系统仅针对一个工程项目,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管理部门对某一工程进行技术决策时提供对策,以选择费用—效果最佳的方案。

1.3 作用体现

路面管理系统的功能或者说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路面使用性能评价模型,通过对路网使用性能评价,分析现有路网内路面状况及今后路面状况变化,了解路网的基本状况。(2)利用速度预测模型,针对路网中不同的道路和交通条件,分析预测各路段的道路通行能力及车流速度,进行路网内需养护、新建、改建项目的规划。(3)规定路网各级道路的养护标准,估计路网的养护需求,并对新建、改建项目进行优先排序。(4)分析年度内路网达到不同预定服务水平时所需的最小投资额;(5)利用优化决策模型对各行政区域或不同等级道路或养护、新建、改建项目的资金进行优化分配,分析不同投资水平对路网使用性能的影响,确定最佳和合理的投资水平;(6)敏感性及风险性分析。(7)在新建或改建可选方案间行分析比较,确定技术可行及经济效益最好的新建、改建方案。总之,路面管理系统的作用给管理部门提供一个平台,使其对道路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提高道路总体服务水平,节约整个社会的交通运输成本。

2 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系统

一套理想的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系统将会协调并促使执行所有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使资产的性能最佳、保护最好、提供服务最优的情况下,最有效利用现有资金。系统将会满足机构(公共或私人)中所有管理层面的需求,并被构筑为适用于所有基础设施的系统。换句话说,该系统具有普遍意义,并且能将某种特定类型基础设施所需的专有模型、方法、及流程进行整合。

IMS分项的影响水平:

有四个主要的阶段或子系统(规划、设计、施工、维护)是重要的,但其影响力按照“影响水平”概念变化。这个已经在制造业和重工业建设等工业领域使用的概念(图1),显示了对某个项目寿命周期总成本的潜在影响力随着项目的进展而降低的趋势。图1下半段用横线表示在基础设施寿命期内每个主要阶段的时间长度,上半段显示在基础设施寿命期内支出增加而影响降低的趋势图。规划阶段的费用支出占总成本的比例相对较低,施工成本也类似,只占使用期中运营和维护成本的一小部分。然而,在项目早期做出的决定和承诺对后期需求支出的影响要比后期活动的影响力大得多。在项目的开始阶段,机构控制着决定未来支出的全部因素(100%的影响),问题是建或不建?对于某个项目来讲,如果决定不建意味着没有任何未来支出;如果决定建,则需要更进一步的决策,但仍有最初很广的选择范围。

在一些机构中,还有三级IMS的概念,但有时其术语会重叠,例如有些论文中提到“项目级”时,其实际意义是“项目选择阶段”;而在其它一些情况,当提到“网级”时,实际上就是“规划”级。

这种三级概念如图2所示,左下方三角区代表一个不可靠的区域,因为在项目阶段为建模的信息太少;而右上方三角区,由于所需模型的大小和复杂性,是一个建模的不可行区域。(如图2)

3 PMS与IMS之间的关系

3.1 管理系统中的共同方面

(1)中央数据库。一个好的数据库和数据处理系统是任何管理系统的中心。数据库不等于管理系统本身,但它是管理系统所必需的。只有向管理系统提供可用的数据,管理系统才能运行。独立建立起来的系统拥有各自的数据库,通常会出现许多重复的数据项,而更重要的是它们的定位和数据识别很有可能是不一致的。(2)模块分析工具。所有的管理系统都必须具备分析工具,用来处理中央数据库内的有关数据,产生有助于管理的信息和建议。分析工具包括:概括统计表和图形的生成、经济分析、效益-成本分析、决策方法、优化程序、统计分析、衰减率分析。集成管理系统应能灵活地使用模块分析工具,而且所使用的工具能随新技术发展而方便地进行更新。可能归集成IMS统一管理的各种基础设施组成部分,应使用一致的分析工具。这种一致性是指优化方法和寿命周期成本分析应是通用的或兼容的。

系统的模块性要求分析工具独立于数据库。中央数据库中的单位成本资料、衰减率、基础设施类型、功能级别等等要保持更新。根据数据需求确定分析工具,执行模型或分析,输出结果再返回到管理系统。新开发的模块必须考虑系统的其余部分,包含所有这三个主要方面。输入量从中央数据库中提取,分析在子模块程序中执行,控制、交互作用和输出评价则在用户界面执行。数据需求、界面和输出类型的一致性是维持无缝、集成管理系统所必需的。(3)地理定位与识别。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出现已有一段时间了,其应用遍及了全世界。所以几乎可以肯定,如今开发的集成管理系统都是带有GIS 的。GIS提供了一个附带的通用地理数据库定位参照系统,和一个关系数据库平台,这将使数据收集、处理和存储中出现的误差和混乱降到最低。(4)用户友好的图形界面。任何管理系统的输出设置对于它能否成功应用是至关重要的。一长串详细的打印输出或列表数据不便于经理们在制订决策时使用。系统目前包含了如下功能:屏幕按钮操纵、工作环境图形窗口化、可视化输出和报表、屏幕图片和视频、声音和其它改善了的功能特征。这样的图形界面不但周期了IMS输出结果的应用,还使系统功能更强大、用户更乐于使用。(5)兼容的效益-成本经济分析。任何管理系统需要进行有效的寿命周期成本或效益分析。同一机构里的所有基础设施子系统必须保持一致的分析,比如州、城市、私人企业或机场。使用IMS能保证经济一致性,包括单位成本、效益和效果标准的定义、折现率、分析周期、用户和机构费用的定义、服务准则水平和目标。(6)资源的全局考虑和配置。如果机构有各自分开的单独管理系统,就需要在机构内部分别为单独子系统配置资源。因此,供水、污水、路面、交通控制、桥梁等等的预算是分开制定的。这样一来,即使在某一具体设施类别内的支出可能达到最优,但总预算仍有可能只是次优。IMS应能整体考虑和配置资源。但是,对“国家储备”设施的资金还是存在一定约束的,比如桥梁、安全性和其它改善计划。在单独子系统内这些可以作为约束来处理。(7)养护与设备改建的对比评估。所有的设备和公共基础设施都会衰减,直到最终无法满足功能上或结构上的使用要求。结构衰减会导致安全和运行问题。实体状况差的设施会造成美观、运营和安全上的影响。管理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地把预算分割成养护或所需的设备改建。这就需要精确地模拟和对延长寿命或保护设施的养护活动的成本和效果进行分析,再与设备改建的更换成本作比较。

3.2 从信息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看PMS与IMS之间的相互关系

信息支持和管理是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系统有效、成功运行的关键步骤。正确、及时的信息渠道是良好地实施管理过程的必要条件。

一般而言,术语“决策支持系统(DSS-Decision Support System)”指的是利用计算机来储存、分析和显示用于辅助决策的信息。DSS 不只是普通的数据处理事务,它还包含了能为制定合理决策产生有用结果的分析模型。换句话说,DSS是将决策所需的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传递组织了起来。信息支持系统、数据库管理和分析研究的应用,将通过以下方面帮助工程师做出更好的决策:1)改进的公共设施资产鉴定和信息;2)状况数据、使用情况及历史资料的获取;3)问题区域的描绘;4)需求评估的方法论;5)预选方案的评价;6)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制定;7)项目优先级设定和检测计划和评估进度。因此,DSS是构成IMS的主要部分。

建立起DSS后,有关养护、修复或更新和更换或重建(M,R&R)的年度及多年工作计划的准备工作被有效地组织起来,并作为DSS 结果自动输出。除了提高效率外,数据库还能接受反馈信息而对工作计划进行持续更新。DSS应针对机构可获得的数据和资源来进行设计,并能在基本组织架构内发挥其功能。DSS还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运营,如公用事业单位、设备生产、交通运输服务和供水资源管理等。图3中描述了用于道路基础设施的一个路面管理系统(PMS)的DSS框架。

3.3从公共设施资产管理的数据需求看PMS与IMS之间的相互关系

1970年以来以路面管理系统(PMS)的形式出现,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以桥梁管理系统(PMS)形式出现的IMS系统的实施,清楚地表明了对有效技术档案数据或标识数据库的需求。

任何IMS的数据库均包括:良好识别及定位参照资料、外形描述和以往工程、建设历史的技术档案数据、状况监测及评估数据、使用数据和维护历史、更新和改善IMS运作的反馈系统。

4 结语

公共设施资产管理包含了对路面的管理,而路面管理系统PMS则属于公共设施资产管理IMS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