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1 10:29: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投资证券价值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权证;市场价格;理论价值;BS模型
一、权证的概述及权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我国股市第一个正式意义的权证是1992年6月大飞乐(即飞乐股份)发行的配股权证。同年10月30日,深宝安在深市向股东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中长期(一年)认股权证:宝安93认股权证,发行总量为2640万张。宝安权证一发行就在市场上掀起了炒作狂潮,价格从4元一直飙升到20元。但其价值始终是负值,随着权证存续期最后期限的临近,归零也就不可避免。1996年6月底证监会终止了权证交易。2005年8月22日,宝钢权证的登场,标志着在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之后,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金融衍生品这一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宝钢权证上市以后,因权证市场的供给远小于需求,加上一些投机者的炒作,其价格远远偏离其理论价值,形成市场的非理性。鉴于此,在武钢权证推出以后,上海交易所了《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资格评审的证券公司作为创设人进行权证的创设。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就权证创设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对创设总量做了限制,且规定T日创设的权证要到T+2日才能卖出。所谓“创设”,是指具有证券发行资格的机构在市场上权证价格过高时发行与原权证在条款上完全一致的同种权证,新创设的权证与原权证具有相同的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由于新创设的权证通常价格较低,因此当新创设的权证规模较大时将对原权证的价格有抑制作用,使得过高的权证价格向其理论价值回归。投机的不理性现象不仅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同时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这就有必要对权证市场价格和理论价格的偏离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权证的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
本文基于BS模型(Black-Scholes模型) ,探讨权证的理论价值,对中国A股欧式认股权证市场价格与其理论价格进行了实证研究 ,以探索权证市场价格和理论价格偏离的原因,给相关制度制定者和投资者以启示。
二、权证的理论价值分析
权证的理论价值包括两个部分: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若以S表示标的股票的价格,X表示权证的执行价格,则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max(S-X,0),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为max(X-S,0)。比如说,若宝钢股份股票的价格为4.56元/股,则行权价为4.50元的宝钢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0.06元。权证的时间价值等于理论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它随着存续期的缩短而减小。
影响权证理论价值的主要有:标的股票的价格、权证的行权价格、无风险利率、股价的波动率和到期期限。各变量的变动对权证价值的影响方向如下表1所示:
表1 各要素对权证价值的影响
变量认股权证认沽权证
股票价格+-
行权价格-+
到期期限++
波动率++
无风险利率+-
权证是一种期权,因此我们这里对权证的定价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简称“BS模型”)进行研究。对于欧式权证的 BS模型,具体公式如下:
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C=S•N(d1)-X•e-n•N(d2) (1)
认沽权证的理论价值: P=X•e-rt•[1-N(d2)]-S•[1-N(d1)](2)
式中:d1=In(SX)+(r+0.5σ2)•t
σt; (3)
d2=d1-σt ; (4)
S――计算时标的股票的价格;
X――行权价格;
r――无风险利率;
N(•)――累积正态分布概率;
σ――标的股票价格的波动率;
t――权证的存续期限(以年为单位)。
波动率常用历史波动率来衡量,即使用过去的股价数据计算波动率数值。计算方法为:首先,从市场上获得标的证券在固定时间间隔(如每天、每周或每月等)上的价格;其次,对于每个阶段,求出该阶段末的股价与该时段初的股价之比的自然对数,即对数收益率;然后,求出这些对数收益率的标准差,得到的即为历史波动率。
三、权证投资价值的实证分析
1.权证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现象
权证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是指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在数值上存在不一致、不相等和差异程度的现象,两者的偏离程度既可以用绝对值也可以用相对值表示,绝对值为市场价格减去理论价格的差值,相对值取绝对值与理论价格的比值,两者均有正负值,为正值时是正向偏离,正值越大时正向偏离越大,为负值时是负向偏离,负值越小时负向偏离越大。从理论上来看,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应该与理论价值走势趋同,而从实际的市场表现来看,认股权证产品的走势相应权证的理论价值出现阶段性的相背离。应用BS模型,以沪深A股12只权证2009年4月14日的收盘价为素材,得到各权证的理论价值(见表 2)。
其中:参数取值参照上市当时给定的参数,权证的理论价值由权证理论价值计算器计算得出,权证收盘价由大智慧行情分析软件提供。
由上表和图可以看出,权证的现实价格远远大于其理论价值,也就是说BS模型无法解释中国权证市场上的价格,其价格的决定因素并不仅仅是其理论价值。这由于我国权证市场有其特殊性,偏离较大,引起市场价格与理论价格偏离的原因还存在于权证市场的有关制度、供求关系和交易行为中。
2.权证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偏离的分析
应用BS模型,以阿胶EJC1[031007]权证一个月的收盘价为素材,得到权证的理论价值(见表 3)。
其中:参数取值参照上市当时给定的参数,权证的理论价值由权证理论价值计算器计算得出,权证收盘价由大智慧行情分析软件提供。
由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阿胶权证的实际价格远远大于其理论价值,也就是说权证的理论价值存在估值水平高低的问题,估值水平的判断将对投资者衡量风险的大小有很大的帮助。通常,引伸波幅是一个衡量权证估值水平高低更为有效的指标。所谓的引伸波幅,就是把权证的市场价格代入权证定价模型(如Black-Scholes模型)当中,反推得到波动率的数值,可以将其理解为市场对于未来权证存续期内正股波动率的预期。引伸波幅和权证的价格呈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引伸波幅越大,权证(不论是认购权证还是认沽权证)的价格越高。
对于同一正股的不同权证之间的估值比较,可以通过引伸波幅的大小,很容易判断出权证估值水平的相对高低。引伸波幅较高的权证,估值水平也高,反之亦然。而对于某只权证,投资者则可以通过比较权证当前的引伸波幅和正股的历史波幅大小,来大致判断权证的估值高低。如果权证的引伸波幅远高于正股的历史波幅,则权证价值高估。例如,国安GAC1在12月5日的引伸波幅高达343%,而其正股的历史波幅仅55%,因此,理论上来说,该权证的价值大大高估。不过,权证的价格变化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估值仅是其中一个方面,并且由于权证都有一定期限,投资者难以通过像投资股票一样买入价值低估的权证持有等待其价值回归从而获利。对于权证估值水平的判断,更多的是给投资者提供一个风险的衡量,而不是一个确定性的操作机会。
四、结论
在我国,权证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的情况屡见不鲜。通常我们以BS公式为基础计算权证理论价格的参考值,根据BS公式,引伸波幅理论上应该是正股在权证的未来存续期内波动率的市场预期。一般而言,股票波动率在60%以上已经比较高了,但我国多只权证的引伸波幅常常在100%,甚至200%以上,这明显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波幅范围。那么,权证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我国权证市场的供求状况不平衡。供求矛盾导致了一些权证品种在市场上被追捧,另一些权证则备受冷落。新上市的认购权证,特别是一些流通盘较小的品种,更容易受到资金的追捧,致使市场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如康美CWB1(580023)上市后,连续封住4个涨停板,引伸波幅一度超过200%。与此相反,一些上市时间较久、价内程度较高、绝对价格亦较高的认购权证,吸引力却大为减弱,致使经常发生折价现象。例如业已退市的五粮YGC1,上市期间折价总天数占了四成左右,折价最高近20%;马钢CWB1折价率最高时甚至超过了20%。
2.卖空机制不健全。权证的理论价格是建立在市场没有卖空限制的基础之上的,意思是无论是在股票市场或者在权证市场,都是允许卖空的。一旦权证的市场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投资者就可以构造适当的权证加上正股的投资组合套利,实现无风险套利,同时推动权证价格向理论价格回归,消除套利空间。例如,以认购权证为例,如果上市过程中出现了大幅折价的现象,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卖空正股,买入权证且持有至到期日,来获得无风险收益。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股票市场无法做空,权证市场的做空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当权证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时,投资者一样无法实现无风险套利。
虽然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权证的现实价格与理论价格经常大幅偏离,但权证是有一定的剩余期限的,到期时权证价格一定会向其内在价值回归,这是不变的规律。因此,如果临近到期时权证的引伸波幅仍然过高,将意味着投资权证的风险较大,投资者应慎重考虑;反之,若临近到期时仍大幅折价,则意味着权证投资风险较小,买正股不如买权证更为划算。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6
[2]约翰•C•赫尔,期货期权入门[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0
[3]付豪杰,杨涛,认股权证在中国当前的投资价值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 年第 2 期
权证的价值
权证是与期权(Option)相近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它们有类似的风险收益结构,因此,权证的分析原理可以借鉴期权的相关理论。归根到底,权证的价值还是由执行价和正股价之间的差来决定。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如你现在手上有一张权证,它给予你权利以每股4.5元的价格在6个月后向AA公司购买1000股的股票,那么,这张权证值多少钱呢?如果目前股票AA的市价正好是4.5元,那这种权证的价值为零,因为你不能通过持有它而获得任何“好处”。假如股票AA的价格涨到5元,那权证的价值就体现了。这时你有两种操作方法。你可以以4.5元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1000股AA公司股票,再转手以每股5元的市值把该股票卖掉,这样你便轻易赚了500元,也就是说权证给了你500元的好处。除了以市价套现外,你也可以把获得该“好处”的权利出售给别人,权证市场由此而来。在该交易中,这一“好处”等价物的要价固然是500元,否则持有人宁可选择自己去套现的方式,这就是权证价值产生的基本原理。
权证的杠杆效应
权证价值反映对标的股票价格“涨跌”的信息,权证的价格一般相对于标的股票价格会小很多。投资人只需动用相当于标的股票的一小部分金额,就可以在标的股票价格上升的时候,获得与股票持有者同样的收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权证的杠杆放大效应。我们可以用数字来体验一下。如果正股价格是5元,执行价格是4.5元,则权证的价值是0.5元。之后假如正股价格涨到5.5元,则权证价值就是1元。在这个上涨过程中,持有股票的人获得10%的涨幅,而持有权证的人可获得的涨幅却是100%,放大效应达到10倍。
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人持有权证到期的,往往在标的股票大幅波动的时候,利用权证的杠杆放大效应把权证卖出获利。这种成本低、短线回报率(波幅)大的性质无疑会吸引不少投资者,香港就是典型的例子。目前香港的权证市场有三分之一是散户,而大多数散户都是以投机的心理涌入该市场以求获得高收益。
如何分析权证价值
权证并不是散户投机的天堂,它也不是像想象中那么容易获利。权证的投资跟股票一样,也有它的一套科学的分析方法。权证投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证的定价。从定性方面分析,影响权证价值有五大因素。
■标的股票:标的正股的基本面情况,如所在行业、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等,以及正股价格未来的走势。
■权证存续期:权证都有一个存续期,目前国内规定权证的时间期限范围是6~24个月。由于临近到期日时,标的股票的价格朝有利方向变化的机会减小,从而权证价格波动性也变小,所以,存续期的缩短将降低权证的价值。
■权证执行价格:执行价格与正股价格之间的差将直接影响权证的内在价值,是判断权证趋势最基础的一个数据。
■无风险利率:一般来说,利率的上升会导致认购权证价值的增加,认沽权证则相反;不过,无风险利率对权证的价值影响相对其他因素来说还是较小。
■标的股票预计派发的股息:由于派发红利将降低股票价格,相应的认购权证价格也降低,而认沽权证则反之。
权证的价格除了可以通过上述五大因素做定性分析以外,还有多种权证定价模型给权证的投资者提供定量参考。基于这些科学的分析方法,一向奉行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包括基金公司可以把该理念也运用到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当中,通过对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采取积极主动投资。
现阶段国内衍生品的匮乏使得投资人完全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而权证的引入将可作为期权的主要替代品,给予了投资者风险对冲和合理套利的空间。但是,权证毕竟是一种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在对收益有放大作用的同时,对风险也有放大作用,投资者应借鉴基金公司的谨慎态度,合理利用权证的套利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
作者单位:Morningstar晨星(深圳)基金研究中心
【关键词】
相比于上述两种证券,资本证券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此证券并非直接性的金融投资产品,而是与金融投资活动存在相关联系下形成的证券。这种证券的市场弹性较大,易受到供需关系、价格因素、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影响。资本证券最典型的代表是股票,也是金融投资风险最高的项目之一。股票投资根据价格涨跌选择购买、出售,若市场供需量发生变化,股票价格大幅度亏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二、证券投资中经济学分析法的应用研究
针对上述提到的三种有价证券风险,投资方必须要详细分析证券投资的风险系数,拟定最佳投资方案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经济学分析法是比较实用的研究模型,其根据市场信息分析出投资项目的利弊,为投资人决策提供可靠的指导。证券投资中经济学分析法包括:
(一)基本分析法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这些有价证券的衍生品,以获取红利、利息及资本利得的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基本分析法是以传统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以企业价值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决定企业内在价值和影响股票价格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状况等进行详尽分析。以大概测算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和安全边际,并与当前的股票价格进行比较,形成相应的投资建议。
(二)技术分析法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产业的重要构成,金融产业凭借其独特经营方式在市场上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技术分析法是以传统证券学理论为基础,以股票价格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预测股价波动趋势为主要目的,从股价变化的历史图表入手,对股票市场波动规律进行分析的方法总和。技术分析认为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股价波动可以定量分析和预测,如道氏理论、波浪理论、江恩理论等。
(三)演化分析法
新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朝着开放式方向发展,为资金持有者提供了诸多的投资平台,不断创造了预期的经济收益。演化分析法是以演化证券学理论为基础,将股市波动的生命运动特性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股市的代谢性、趋利性、适应性、可塑性、应激性、变异性和节律性等方面入手,对市场波动方向与空间进行动态跟踪研究,为股票交易决策提供机会和风险评估的方法总和。
三、结束语
(一)传统证券风险量化指标的理论源头
传统的证券风险分析当中必然会同一个与之如影随形的概念联系在一起,那就是收益,同时,在西方传统的经济学当中风险和报酬存在着这么一个函数关系,甚至在一些传统的经济学课本上作者为了简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将两者简单的归结为一个完美的线性关系,即风险与收益之间是一对一的数学关系,并且存在着这样一个逻辑:风险越大,报酬或者收益也就越大,反之亦然。即使是稍微尊重事实一些的经济学教材也运用了高等数学当中线性回归的方法将两者的关系从非线性回归为一对一的线性关系。除了学界对于风险的分析是从报酬或者收益出发的以外,在国外或者国内的民间也有类似的对于两者关系的表达,例如我国有句老百姓口中经常说到的“富贵险中求”就是对两者的关系的简单认识。因此,传统证券风险分析的源头明显是来源于对于报酬的分析。
(二)传统证券风险量化指标的数学方法的应用
传统的证券风险理论认为证券的总风险=可分散的风险+不可分散的风险,其中可分散的风险主要指的是个别证券自身存在的风险,而不可分散的风险则是指市场风险,下面笔者介绍一下传统证券风险量化的两个重要的指标――标准差与贝塔值。
第一,标准差。传统证券风险理论认为个别证券的风险可以从单个证券的报酬率为起点进行分析。财务投资专家从高等数学当中引入了一个衡量证券报酬率的波动性量化分析的指标――标准差来进行对单项证券风险的判断,进而判断出相同期望报酬率和不同期望报酬率时对于不同投资的选择。测算的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各种市场需求下各类需求发生的概率;第二步,计算出期望报酬率,其实质上是对于各类市场需求下的报酬率的加权平均数。第三步:根据标准差的数学公式计算出标准差,σ=[Σ(ri-?)2×Pi]1/2其中ri是第i只证券的报酬率,?是期望报酬率,Pi是第i只证券的报酬发生的概率。结论是在期望报酬率相同的时候,标准差越大证明该证券波动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反之亦然。在期望报酬率不同时引入了另外一个概念即离差,由于基本原理也是根据标准差衍生而得,在此不再赘述。[1]
第二,代表市场风险的贝塔值。我们在第一点中提到的标准差主要衡量的是单项证券的风险,而贝塔值的引入主要是考虑到了证券组合的风险构成当中不可分散的风险即市场风险。而贝塔值的测算公式从数学的角度来说实际上是利用了标准差的升级版公式即协方差,协方差主要是衡量了两组数据之间的相关程度,以此来判断证券组合的报酬率与市场报酬率之间的数理联系,进而判断出不可分散的风险。理论上贝塔值的计算是βi=(σi /σm)ρim,其中βi第i个证券组合的市场风险程度,σi,σm分别第i个证券组合的标准差与市场证券组合的标准差,ρim代表第i个证券组合的报酬与市场组合报酬的相关系数。实际当中β系数可以通过将股票报酬对市场报酬做回归得到,拟合得到的回归线的斜率就是证券的β系数,即β=Ri /Rm。[2]
二、价值投资理念下风险与报酬的关系
价值投资理念是华尔街之父本杰明格雷厄姆所创立,在其传世之作《证券分析》当中明确提出了有关投资与投机概念,其中论及投资界老生常谈的收益与风险的问题时结论与传统证券风险分析有着本质的不同,格雷厄姆明确指出收益与风险之间不存在着数学关系,并且认为证券的价格与收益并非取决于对于其风险的精确数学的计算,而是取决于该证券的受欢迎程度,而这种受欢迎程度本身包含了投资者对于风险的认识,但很大程度上还受到如公众对公司和证券的熟悉程度,证券发行与购买的容易程度等。[3]并进一步指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当中,对投资风险进行精确的计算都是不可能成功的,现实当中并没有所谓的期望报酬率的概率经验表,即使存在也是基于对于历史数据的分析得到了,而历史数据之于未来决策的有用性或相关性的大小还有待考证,其研究范围不同于保险公司对于保单的精确测算,例如人寿保险能够明确的了解年龄与死亡率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而证券的风险与报酬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如此的确定。[4]
三、价值投资理念下传统证券风险量化分析的反思
以上笔者对于传统的证券风险理论与量化方法以及价值投资理念下关于风险与收益的关系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价值投资理念下有关论述对于我们重新审视证券投资中风险因素的衡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笔者认为,标准差的计算过程本身就存在着无法避免的瑕疵,这一个公式至少有两个基本假设,第一,计算的人必须能够客观的预测出各种市场情况发生的需求概率,并且准确的在各种概率下发生的报酬率;第二,假定历史数据对于未来的投资决策具有确定的相关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是无法预测的,这种算法实质上是硬将自然科学当中的数学模型强加到社会问题的研究当中,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来说大量的社会问题是无法通过数学来量化的,因为证券的风险当中不仅仅只有报酬因素的影响,还有各种在不同市场条件下的因素决定的,而这些因素又相互的的影响和动态的变化。因此,标准差的方法受到了质疑,后续的离差率、β值的计算自然也就没有了根基。
其次,β值的测算除了上述由于标准差的非客观性导致的不确定性的缺陷以外,笔者也针对实操当中第二种公式进行分析,β的第二种公式是β=Ri /Rm,从公式上来看,存在着明显的逻辑上的可疑性,单个股票的收益率假如大于市场整体的收益率,则该只股票的风险就比市场风险大?这个观点在《证券分析》当中就已经被很好地反驳了,在此,笔者只需要举一个例子就足够反驳这一个观点,伯克希尔哈撒韦上市公司每股截至2017年6月5日是249660美元,每股收益率如果从上市之初可以用天文数字来形容,并且这家公司经历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依然以远远超过市场平均的业绩笑傲群雄,难道说他的风险要远远大于市场?这家公司是以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的。因此,笔者认为中国的证券行业乃至我们有关的证券专家和学者们有必要从价值投资的理念来重新审视目前证券风险量化的指标在实际当中的效用。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危机;债务偿还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12)06014809
一、问题的提出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组建,通过划拨土地,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保证的,投入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其重点投向主要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为主,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中国走出金融危机困境,经济实现“保八”增长目标立下汗马功劳,同时为消化经济过剩,改善民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丰收做出了贡献。“十二五”以来,中央两年新增投资1.18万亿带动4万亿总投资已经完成,在北美经济前景迷茫、西欧经济恶化、亚洲经济降温的背景下,我国经济遭遇着外部需求疲软,内需严重不足的双重困境。在宏观环境趋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面临考验。尽管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虽然当前我国国债余额总量约为10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重不足25%,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60%的安全标准,但实际情况远没有所说的那么乐观,我国地方债务规模已达10.7万亿元,中央债务加上地方债务总额占GDP的比重已达到约50%,接近警戒线水平,并且我国各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还将继续扩张[1]。因此,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问题成为困扰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与稳定的问题。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双重不完全问题
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完全的产物,其双重不完全问题的根源则是我国当前的干部任用制度。一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行政长官基本由上级政府任免,因而上级政府自然成了地方政府各级官员的委托人;同理,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名为公司建制下的法人单位,实际上却是带有浓重政府色彩的组织,平台的高层管理人员均由地方政府行政长官任免,绝大部分来自于原政府的财政局、发改委、计经委等政府要员,因此平台高管与地方政府官员之间又形成一种委托与的关系。但是以上两种都是不完全的,不能用传统的委托理论来解释。
(一)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不完全问题
普遍观点认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几何倍数增长成为产生风险的主因,由于监管不力与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平台资金运营管理欠规范,加大了其自身运营的风险[12]。但是,为什么政府急于扩张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呢?主要原因是分税制背景下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财权与事权分配现状的漠视[3]。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比例关系发生改变,地方政府自扩大,各级地方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被激发,但地方税依然是地方政府主要预算内财源,这一税项难以维持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对基础设施与公益服务的巨大需求,而市政债券的发行也难以满足这一需求,地方政府平台的建立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中国外向型贸易发展受阻,中央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扩大内需,投融资平台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08年,全国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达到3 800家以上[4]。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此时,县级投融资平台遍地开花、势如破竹,县均投融资平台由几家迅速增至十几家。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共10 000多家,其中70%以上的为县级投融资平台。
理论上讲,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形成了委托关系。按照传统委托理论,委托人和人都是经济人,行为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的收益直接取决于人的成本(付出的努力),而人的收益就是委托人的成本(支付的报酬)。因而,委托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因而,委托人与人之间需要建立某种机制(契约)以协调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利益[68]。信息不对称与不确定性是在委托关系中产生道德风险的的根源[4]。但现实中,我国地方融资平台并不是传统的委托管理,它形成了地方政府与平台,平台与政府之间的双重关系,并且,平台项目融资,项目运行涉及到一种特殊的银企关系[9],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激增风险所反映的不只是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不当的问题,更深刻地反映了现有的公共资本投融资体制存在的缺陷[10]。
(二)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的不完全
在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委托关系中,地方政府对预算支出规模扩大呈现内生放大的效应[3]。地方政府为了自身政治利益的需要,会有强烈的政绩欲望,他们就会极力扩大支出,甚至不惜举债,形成地方政府扩大预算规模的内在激励。虽然上级政府拥有种种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职权,但具体对财政预算与支出、公共物品的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以及各种公共服务的需求等方面,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话语权,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对于诸多地方政府提出的预算请求,上级政府也无法拥有充分的信息来判别其真伪和提出异议。由于官员的效用是预算规模的增函数,近年来遭金融危机的袭击,中央实施了4万亿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给了地方政府扩张支出的机会,地方政府扩大支出行为客观上为上级政绩“增光添彩”,只要地方政府的预算规模没有大到引发社会动乱和经济动荡边界,上级政府或官员是不会采取严厉的控制措施,相反还会采取默许的鼓励。由于现行的预算体制的不完善,在理性的驱使下各级政府与官员都会产生大量的投机与短期的支出扩张行为,预算支出规模逐级扩大,产生强烈的放大作用。因此,地方政府扩张地方债务内在逻辑性得以发挥。因此,从当年6月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看,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 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 109.51亿元,占总债务的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 369.74亿元,占总债务的21.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 695.66亿元,占15.58%。
(三)投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的不完全
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不完全关系致使地方政府债务扩大的内在激励,这种内在激励反而成为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不完全委托关系的根源。一方面地方政府想方设法扩大支出,增加政绩,另一方面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不许地方财政列赤字和发行债券,因而,成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式的公司成为各地方政府变相举债的工具。2008年开始,大量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遍地开花、势如破竹。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共10 000多家,其中70%以上的为县级投融资平台,工、建、农、中四大行平台贷款余额分别为6 800亿,4 298亿,3 977亿,3 949亿,共计1.9万亿。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名为公司建制下的法人单位,实为带有浓重政府色彩的组织。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构注册资金的来源绝大多数是当地人民政府、发改委或地方国资委的全额国有资本金注入,其建制均为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来自于原政府的财政局、发改委、计经委等政府要员。从另一层定义看,此类公司具备地方准财政的性质,其经营管理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收入的大部分来自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补贴,支出的方向是行使地方政府的部分职能,这就决定了其经营的目的与利润最大化或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最大化相背离,违反了委托的基本假设前提。
三、基于双重委托: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的一个分析框架
西方传统委托理论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一种分析框架,由Coase( 1993)、Jensen 和Meckling(1976)、Fama 和Jensen( 1983)等提出,后由众多的经济学家和公司治理专家加以扩充和发展,是一种较为成熟的公司治理问题分析框架。委托理论的核心问题是解决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问题,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11]不完全是指委托双方基于一种特殊的裙带关系或脐带关系,而两者之间产生了居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从而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原来的商业约定。基于分税制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双重不完全问题是导致平台风险扩大的主要原因。
(一)分税制背景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的产生
因而,上述机制可以简单表述为:在经济滞胀条件下,政府的融资决策会导致银行放贷增加,此时一方面会引起过度消费及投资,另一方面会导致资产价格泡沫增加,这是放贷增加会导致问题与风险贷款增加,同时过度的消费与投资也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这是一旦资产破灭,银行危机产生,导致平台融资债务增加。如图4所示。
(三)平台风险加大导致地方政府平台债务风险扩张
下面用一个两期模型来进行分析。假设融资平台生存两期,在第一期融资平台通过融资获利获得收入,它获得的收入除了用来满足该期的开支外,其余用来储蓄,融资平台在第二期不融资,主要靠第一期的储蓄来满足其在该期的开支,因此每期拥有两代融资平台,t期和t-1期。
利率的增加对储蓄的影响则取决于替代弹性的大小,这是因为利率的增加对经济的影响有两方面:第一,由于利率增加,使得融资平台在第一期的开支成本增高,因此融资平台会把第一期的开支减少,从而提高储蓄水平;第二,由于利率的增加,融资平台的储蓄收入增加,从而总收入增加,为了使开支路径平滑,将导致融资平台每期的开支都可能增加。因此利率的增加对储蓄的影响取决于哪一种更突出,也就是取决于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大小,如果替代弹性大于1,第二种效果突出,从而储蓄上升,反之则下降。如果替代弹性等于1,这两种效果正好抵消,从而利率的改变不影响融资平台的储蓄水平。
一个融资平台的预算约束是,其开支的现值必须小于或等于其初始 财富与其劳动收入的现值之和。与此相类似,政府的预算约束是,其购买物品与服务的支出的现值必须小于或等于其初始财富与其税收收入(减去转移支付后的净值)的现值之和。
四、对策与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地方平台风险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原因,但是风险的扩张则是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行为的结果。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问题,必须从源头解决双重不完全问题,而双重不完全问题则需要以微观主体为切入点,从宏观方面进行综合协调,两者相互相成。
(一)微观角度
从微观角度看,规范融资平台行为,建立和完善融资约束机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防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成为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完全的症结所在。一是要规范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行为,对其进行清理规范。具体要对已经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对新设立投融资平台公司严格依法办理。二是清理并妥善处理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与行业性投资公司所在的债务[12],包括投融资平台公司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明确存量债务偿还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防范道德风险发生;妥善解决原计划由投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投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问题,防止“半拉子”工程出现,造成资金损失与浪费。三是加强平台投融资管理。投融资管理包括融资管理和投资管理,一方面需要银行金融机构严格规范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放贷管理,加强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失等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平台投融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投融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投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宏观角度
宏观角度看,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强化对融资平台监督管理是理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机制,解决两者不完全问题,化解由这种不完全产生风险的关键所在。一是重新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关系。从根本上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是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而形成的复杂结果,地方政府大量承担经济建设职能但同时在财权上受中央政府的约束[13]。因而,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让地方财政从“吃饭财政”与“建设财政”中走出来,真正向“公共财政”转变;同时需要改进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办法,逐步建立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环境保护等多重标准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朝理性化方向发展[14]。二是逐步理顺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我国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种类多样,成因复杂,隐形债务或或有债务占比相对较高,中央政府要合理监督并引导地方政府债务向“显性化”发展,完善统一领导与财政归口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债务范围和统计口径,正确计算政府债务率、偿债率等预警指标等。三是强化中央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职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发挥出资人作用,加强对投融资平台监管工作,建立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对平台项目的债务偿还能力、收益能力与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15];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跟踪贷款资金使用去向,防止贷款资金被挤占与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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