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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用地规划条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10:06:3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停车场用地规划条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停车场用地规划条件

篇1

二、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照协议方式供地;纯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照划拨方式供地。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目标确定投资建设经营主体组织实施。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照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经营主体。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规划提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联合向社会拟建公共停车场地块信息通告,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投资建设经营主体,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社会投资建设经营主体必须在1年内实施项目建设,否则收回该项目予以重新招标。

用地权属单位利用单位院内、废弃厂房等空闲用地自建或采取与社会企业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主体明确为原用地权属单位。

四、公共停车场项目免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中非公共停车设施部分,按商业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缴纳土地出让金。

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实行审批制,由政府投资公司依据市人民政府的选点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分别到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市国土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市环保部门办理环评等审批手续。

社会投资的公共停车项目实行核准制,由投资建设经营主体按照中标的规划条件和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核准报告,同时到市国土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市环保部门办理环评等审批手续,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

用地权属单位利用单位院内、废弃厂房等空闲用地自建或采取与社会企业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实行备案制,由权属单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后,编制规划方案报市国土规划部门审批。

各审批部门要实行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加快公共停车项目审批进度,积极支持停车场建设。

六、项目业主取得用地许可手续后,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应向所在区征收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征收主管部门应将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支持投资建设经营单位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七、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地面权属不变,地下土地权属为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所有;地面设施在施工期间被毁坏的,由建设单位按照原状恢复。

八、公共停车项目应按照智能交通的要求,建设交通配套设施,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和交通标志。

篇2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社会停车场选址;停车问题

1.引言

随着近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小汽车的拥有量不断增加。全车各大城市小汽车增长量迅猛。如2012年深圳市小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道路车辆密度也突破300辆/公里,超过国际警戒值270辆/公里。龙岗区作为深圳市8个行政区划之一,其小汽车保有量就已经突破40万辆,机动化交通出行率预计2015年将达到1.11次/日,是2010年的1.65倍。而停车设施建设却十分滞后,龙岗中心建成社会停车泊位数仅为规划的10%。停车难、乱停车严重影响到龙岗中心区交通顺畅以及居民的日常生活。龙岗中心区城市建设基本完善,用地较为紧张,车辆出行量较大,具有典型中心区常有的特点,本文通过研究龙岗中心区的社会停车场选址问题,希望给其它中心区停车场选址提供参考。

2.各停车设施的内涵关系

根据国家“九五”科技攻关专题“停车管理技术”中的划分标准,停车场可划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三类。

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场三类停车设施在城市中起着不同的角色,配建停车场是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起辅助作用,它们在城市停车功能上既有针对,又相辅相成,体现出功能上互补关系。

1)时间上的互补性。如写字楼这边配建停车场高峰期是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高峰期是在工作日的非办公时间和非工作日时间,可以利用这种时间上的互补性调节它们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2)空间上的互补性。配建停车场是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为补充。对于没有配建停车场的商业和娱乐场所,就应选择合理的地点来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而路边停车场则更是见缝插针,是在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服务范围之外的路段选择有条件的道路来设置路边泊位。

3.中心区的停车问题

深圳龙岗中心区汇集了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是龙岗区商业、办公、休闲最集中的地方。具有典型的中心区停车的普遍问题,以下就以龙岗中心区的停车问题为代表介绍中心区普遍的停车问题。

一、停车问题集中地段具有代表性

通过调研,发现龙岗中心区的停车问题主要分布集中在行政机关单位、老的居住小区、老商业中心、医院、学校等。这类地方一般交通吸引量较大,而提供的停车泊位有限,违章乱停、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比较明显。

二、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龙岗中心区居住区的停车问题主要集中在龙福一村、紫薇花园、翠竹新村、城龙花园、爱联旧村、南联旧村等地区。龙福一村、紫薇花园、翠竹新村、尚景花园、城龙花园等均为一些建设年 限较为久远的居住小区。爱联旧村、南联旧村等均为一些城中村。居住小区的停车供给不足主要是由于原有的规划与现状的需求不相匹配。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对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进行了三次编制及修订。深圳市于1997年3月颁布实施停车位配置标准(97版规划标准),2004年4月重新对规划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04版深标),2012年又对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97版标准基本上没有停车场的配建准则,仅有条文规定;04版有了进一步修改,对装卸、停靠泊位提出了设置标准,对各类用地进行了细化,机关办公类配建标准下调,住宅类、商业类、文体设施类、医疗设施类、教育设施类配建指标上调。

通过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的三次修订,我们可以发现老的居住小区及旧村采用的是年限较早的配建标准,配建的停车泊位难以满足现状的居住区的一个刚性停车需求的。

三、规划的社会停车场难以落实

通过对龙岗中心区规划停车场的疏理发现,龙岗区规划的停车场共有92处,停车泊位13744个,现状落实10处,停车泊位1380个。现状社会停车场规划建设缺口较大。

4.中心区停车场选址规划

1、停车需求交通小区的确定

停车需求交通小区主要是通过停车问题交通调研来确定,首先对研究范围进行交通小区的划分,对每个交通小区进行停车问题调研,包括小区内停车需求、周边配建停车设施、路边划线停车泊位,综合分析得出停车需求。

――车位数;

――高峰小时停车吸引量;

――研究区域内停车泊位的周转率

――泊位利用率

停车利用率 停车周转率

将预测到的各停车需求交通小区的车位数减去建筑物配建和路边停车泊位数,得到各停车需求交通小区公共停车泊位的初步结果。根据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如交通发展政策、用地规划情况、交通设施建设等对初步结果进行修订。

确定龙岗中心区停车需求交通小区共有17个。

2、社会停车场选址

在确定的停车需求交通小区开展用地调研。包括规划用地情况与现状用地情况。考虑到中心区停车紧张的问题及土地问题,社会停车场选址建议结合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停车需求交通小区内的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

通过核实上层次规划,找出停车需求交通小区内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对其现状进行调研,若为国有储备用地,则按规划落实,确定建设时序。

2、利用国有储备用地充当临时停车场用地。

通过停车紧张的地区,可以利用现状空地(规划不是停车场用地)建立临时停车场用地。需要对地块规划情况、现状报建情况等进行核实,选择3年内不用于建设的用地。

3、恢复擅自更改功能的社会停车场用地。

对于规划的停车场用地,其用地性质为国有未出让用地,应该恢复其停车场功能。

5.小结

中心区的停车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社会停车场选址来解决。首先应该从源头上控制小汽车的过分使用,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来吸引小汽车使用者转变为公共交通使用者。其次,应该充分利用建筑物配带停车泊位,研究停车泊位的共享机制,提高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再次,对于用地紧张地区可以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库,或是与其它建筑物进行复合开发。

参考文献

[1]李爽,张晓东,杨志刚.北京市中心城社会公共停车场需求预测研究 中国城市交通规划2012年年会论文集

篇3

关键词:停车场规划 建设 中心城区

中图分类号:TU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停车场规划的基本概念

城市停车场布局规划是以科学、准确的停车需求预测数据和停车决策行为研究为基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规划,以满足停车设施服务的指标为目的,以有限的区域资源条件为约束,以决策部门的偏好为指导,对整个城市和各个小区进行各类停车设施位置的确定和规模的设计。停车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体现一座城市规划思想成熟与否的主要内容之一。早期的停车场规划大多指停车场相关硬件设施的规划设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发现停车场规划问题关系到城市交通乃至城市规划的完善,单靠增加建设停车硬件设施已经无法解决停车难问题。如今,许多城市采取了诸如控制中心区的停车需求总量,适度建设规划停车设施,平衡中心区停车供需矛盾,逐步调整完善社会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场的结构比例,扩大路外停车,减少路边停车等措施,在保证需求增长的情况下,使之与中心区路网容量相协调,维护中心区的整体交通环境。由此可见,停车场规划是指在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对与停车相关的硬件设施进行的规划。在本文中,主要讨论的是中心城区的停车场规划。

2 我国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公共停车场用地比较匮乏

由于近年来我国城市机动车拥有量的急剧增加,而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没有受到相应重视,规划预留的停车场用地常常挪为他用,从而导致停车场的停车泊位与城市拥有的车辆数不太相称,使得许多城市出现了机动车随意停放,干扰动态交通的现象。

(2)缺乏停车设施系统规划

日益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问题迫使规划部门加快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但是,也产生了另外一些问题。一些区域在规划了停车场以后不但没有缓解动态交通,反而造成车辆的更加阻塞;另一些区域在新建了停车设施尤其是大型路外停车场以后,日停放率却极低,面临严重的亏损。究其原因有政策和管理上的失误、部门间的配合协调问题,也有停放者的认识问题,但从根本上看,缺少科学规划作指导,是决策失误原因所在。

(3)公共停车场分布不合理,服务半径太大,使用状况较差

城市中公共停车场地不仅数量太少,而且缺少统一布置,分布不均匀(尤其是在老城区),离主要服务对象太远,不利于车辆的使用停放。一些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状况差,停车时间过长,造成停车泊位长时间被一辆车占用,降低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不能满足服务范围内停车需求,也缺乏竞争力。

(4)对停车场的监管不到位,缺乏高效、系统、科学的管理技术

目前,具备对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进行整体宏观管理技术的国内城市还很少,只有北京市建立了以网络为基础的“北京市停车场电子地图”。该系统使用简单,既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也对全市停车场统一管理起到了较好效果。因此,建立一套较为系统、完善,并适应我国国情的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应用软件十分必要。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无纸化是未来我国停车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此外,如路内违章停车现象严重、配建停车位指标达不到规范、停车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建设资金短缺、停车收费方式不合理等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国内城市停车管理效果,直接造成了出行不畅,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威胁安全等问题,这必然会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增加社会总成本,阻碍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3 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原则

中心城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与道路网规划、交通规划、用地规划、交通组织、交通环境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分区规划阶段,需结合必要的停车需求分析,以确定停车设施的具体规模与用地。其规划原则有:

(1)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等为依据,在已制定的配建指标基础上,按照停车设施规划的目标及停车需求与供给平衡的原则,规划停车设施的预留用地,必要时,应从路网交通容量等条件来推算合理停车容量,使路内路外停车场、停车楼、地下停车库相结合,形成一个合理的停车场系统;

(2)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易于实施,结合道路交通、用地功能分区、人防工程等合理布局,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等技术要求;

(3)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尽量少占繁华的商业用地,充分利用闲置边角地或原有场地改造,多布置多层或地下停车场(库),停车场的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并参考各个停车场的服务对象、性质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

(4)外来车辆停车场应布置在中心城区、出入口道路附近,多布置大、中型地面停车场,主要停放大型车辆。中心城区内停车场应靠近服务对象设置,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及车辆出入要求而不妨碍中心城区交通;

(5)停车场规划要与交通综合治理、交通组织相配套,并结合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布设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停车场,以方便乘客换乘,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以利于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的改善;

(6)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主要解决中心城区公共停车问题,机关团体和大型公共建筑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不得将停车场(库)移作它用;

(7)应从用地、交通、经济等方面保证公共停车设施的可实施性,充分考虑停车场的建设步骤,做到近、中、远期相结合。上述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进行停车场选址规划时,要根据规划区域条件,充分考虑各影响因素,以达到科学合理的规划选址的目的。

4 停车设施规划方法

根据上述停车设施规划程序,可以衍生出一种停车设施规划的理论方法,它的主要思想包括三个方面:分析规划期可供利用的停车资源;在需求预测基础上进行停车资源分配;实施停车需求供需平衡与政策管理。比如以区域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程序实施为例,规划方法思想的具体实施步骤为:

(1)分析规划期可供利用的停车资源

公共停车资源由路外停车资源和路内停车资源两部分组成,路内停车只能算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一项辅助措施。路内停车资源的确定相对简单,要规划期城市道路网确定,通过仔细的分析计算就可以得出路内停车资源的总量,但其方法较多,需要结合道路具体情况灵活分析。路外公共停车资源主要指社会公共停车场,这是停车设施规划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需要根据各分区的土地利用情况,结合经济效益分析,获得其可供应量。

(2)在需求预测基础上进行停车资源分配

公共停车资源的分配需要结合城市静态交通管理政策进行。首先是路内停车资源的利用,确定是否要为远期发展的需要预留一定的资源而不进行全部分配。在这个分配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社会公共停车设施的供应量、停车场的数量、停车场的规模、停车场的布局选址等。

(3)实施停车需求供需平衡与政策管理

通过停车资源的分配,绝大部分的停车需求都应该得到了满足,剩下的工作就是进行停车设施供需平衡与政策管理。此时,应该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来控制城市停车行为,规范停车市场,达到城市静态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篇4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urban parking supply and demand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serious, which has affected urban residents' quality of life, and seriously restricted the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

关键词: 城市;停车场;规划设计

Key words: urban;parking lot;planning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6-0067-02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机动车进入家庭,各大城市的停车需求与停车设施供给差距较大,“停车难”问题日益显现。由于公共停车场供应不足,大量机动车停放在路边,进一步造成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针对城市的机动车快速增长和道路交通资源缺少的矛盾,通过现状调查,分析城市停车特征和需求规模,优化停车布局,论证停车场规划的可实施性。通过增加公共停车场供给,改善城市停车难现状,减少机动车随意停放,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

1 停车场分类

根据停车设施管理体制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停车设施分为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路内停车场。

1.1 公共停车场(库):指根据规划建造的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造的经营性机动车停放场所。公共停车场(库)又分为以下三种:①配建公共停车场——面向社会停车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其停车场用地属于建筑物开发用地的一部分。②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设置在路外的、面向社会停车的公共停车设施,其用地性质属于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③路内公共停车场——设置在道路红线以内、面向社会停车的公共停车设施,其用地性质属于道路用地。

1.2 专用停车场(库):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库)均为配建停车场。

2 现状停车问题诊断

①高强度开发的现实状况与机动车快速增长的矛盾;②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导致私人交通出行习惯的形成;③停车管理不到位,难以有效引导停车的规范化;④沿街商业布局形态导致的路边停车行为;⑤公共服务设施跨区域使用导致的额外停车需求;⑥执法、守法意识淡薄导致停车设施无法有效利用。

3 停车问题对策

①新建和挖潜相结合,提高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②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保证停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③保障公共交通优先,改善公共交通环境;④停车应朝控制与节约化方向发展,不宜无限制满足需求;⑤调整规划策略,及时修订新的停车配建标准;⑥加强停车法规建设,保障有法可依;⑦研究管理策略,加强管理力度。

4 停车场的规划设计

4.1 停车规划的原则 ①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下的停车需求,公共停车场位的规划布局要与土地利用相适应,这样才能保持区域动静态的交通平衡;②公共停车场规划要以城市停车战略和策略为指导,支持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交通需求管理目标和措施需要;③确定停车场规模的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此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便于布局符合“就近、分散、方便”的原则;④社会公共停车场重点是对停车场进行补充和调节;⑤努力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节约用地;⑥突出时代特征,注重对用地结构与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⑦建议加强配建停车泊位使用的监督,保证配建停车场不被挪用;⑧取消一部分中心城区的路内停车,限制并减少路内停车位,保证道路资源不被占用。

4.2 停车场规划设计的内容与方法 按照城市规划的步骤,停车场规划需要系统进行分析,然后完善建设规划设计。

4.3 停车场规划设计中的关键性问题 规划方法:①整体和局部结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预测交通需求,确定公共停车场规模。②规划与实际结合。以现代交通理念为指导,从交通需求管理角度,结合中心城区改造提升,从规划布局上提出既符合城市发展方向,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共停车场布局方案。③近期和远期结合。针对近期停车困难地段和区域,确定近期建设规划。对远期规划方案侧重用地控制,结合区域整体改造一并实施。

4.4 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技术准则 ①遵循规模适宜、分散布局。泊位数控制在50~300左右,容量过小不宜管理,平均占地面积大;容量过大则进出不便,且受服务半径的限制带来使用率下降的缺点,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最大不超过350个泊位。②服务半径适宜,均匀分布。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3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500m。③停车场布局应与城市道路系统有机结合,尽量设置在大型公共建筑与公共设施附近,临近主干道,方便车辆停驻与出入,避免穿越道路交通。④在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附近设置大型对外停车场,减少对外及过境交通对城市的干扰。⑤在服务半径合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闲置边角地带;在需求量大、用地紧缺的地区以停车库的形式为主,鼓励立体停车设施的使用。⑥停车设施的型式因地制宜、减少拆迁。用地紧缺地区以立体停车楼为主;另外地下停车库因节约用地、利于景观和环保,可结合绿化广场建设。

4.5 路内公共停车场规划技术准则 ①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②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③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④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⑤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⑥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⑦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5 政策建议

①加强政府导向,政府要严格审核规划项目,充分考虑配置停车场的设置问题,并进一步完善配建车位的审核评估、使用监督机制。②实施依法管理。③加强规范管理,解决管理权问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真正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④进行专门的停车需求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估。⑤配建标准不可能是用于所有情况。对于停车需求大的建筑(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区)还应专门对其进行停车需求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估,作为其配建车位合理设置指导,同时也是周围路网应采取交通改善措施的依据。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建设应完善不同地区的容积率奖励的优惠政策。⑦关于建筑物配停车位的数量以及奖励政策的完善。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如保证其获得不低于房地产的正常利润,以及贷款支持等,鼓励建筑物超额增设配建停车位并向社会开放。⑧对建筑物配建车位数不足严格征收建设差额费。制定“建设差额费征收管理办法”细则,并严格执行。⑨鼓励建筑物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在目前社会停车场设施供应普遍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鼓励建设停车场,这样就可以有效缓解供需矛盾,又有助于提高配件停车场的使用率,同时还能完善违章停车等现象。

6 结束语

停车设施及其停放使用状况的调查工作是停车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根本所在。只有通过调查,在掌握了车辆的停车规模、停车时间分布、停车空间分布、停车目的、停车后步行距离、停车收费等一系列停车特征参数的条件下,才能科学合理的进行停车需求预测、停车政策的确定等。城市停车场是为了保证城市交通健康发展,解决未来城市停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鼓励建设停车场的,因此就需要我们尽早地对停车场进行综合全面地研究,不断完善停车场的规划与设计。

参考文献:

[1]杨艳红.浅谈城市地下停车场[J].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 2006(04).

篇5

关键词:小城镇;道路交通规划;交通现状;对策分析;停车配建

中图分类号:U491文献标识码:A

1小城镇交通现状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建制镇90%以上为是过境公路穿越城区的布局,这种小城镇穿心式过境公路布局在一定时期对城镇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城镇经济和公路运输机动化的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使用与道路系统规划之间和交通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其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

1.1 路网布局不够合理:道路等级不明确,支路越级交汇

绝大多数小城镇的生长轴的发展都依赖于过境公路,城镇形态沿道路线两侧展开,过境公路同时肩负城镇主干道的功能,内外交通干扰严重。镇域内其他道路多是自然形成的,相对狭窄,间距不均匀,而且有许多断头路,丁字路,修筑简易,等级较低,达不到支路标准。

1.2 交通车辆构成复杂:交通方式多种多样,流量加速增长

小城镇货物运输以卡车、农用车、拖拉机和牲畜车为主,兼有三轮车、板车和手推车。居良民出行,镇区内以步行、自行车和摩托车为主;镇外以客运公交为主,私家车相对较少[1]。不同类型、不同速度的车辆以及行人之间的相互干扰,是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因素。

1.3 路产路权缺乏管理:公用集聚场地少,占用道路资源现象严重

城镇沿过境公路开店,兴办市场的情况十分普遍。违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活动多,缩小了道路的有效通行宽度,严重阻碍了交通。甚至多数镇都还保持着过庙会、赶集市等传统习俗,沿路设摊,搭台唱戏,摊贩占用车道,每当这时道路就会被占满,行人及车辆都无法顺畅通行,尚且行走困难,车辆就更无法通行。

1.4 道路设施差,技术标准低

由于城镇道路供给条件不足,造成道路养护不及时,并且无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多数乡镇级道路路况较差,路面坑洼不平;小城镇的道路照明、交通标志、交通指挥信号灯和交通渠化等设施严重缺乏;人行道狭窄甚至没有人行道的现象普遍存在,更进一步导致人车混行;小城镇中交通管理体制不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匮乏;另外,几乎所有的镇区内都缺少专用停车场,导致各种车辆任意停靠在车道上,缩小了道路的有效通行宽度[2]。所有这些因素均造成道路交通不畅。

1.5 交通流量和流向多变

在小城镇人口构成中“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有固定工作的人和学生的出行比较有规律。同时还有很多无固定工作的人的出行,加上赶集―购物,使得城镇行人和车辆的流量大小在各个季节甚至一周、一天中均有较大的变化,各类车辆的流向、流量及其比例均不固定,一般常在上下班及上学放学、集市开始时形成流量的高峰时刻。

1.6 交通意识淡薄,交通安全隐患多

小城镇用地混合度较高,而道路的横断面形式较单一,多是单幅路面形式,个别驾驶者的违章行为加上小城镇居民的交通意识淡薄,交通管理又滞后,这都导致人车争路现象严重,造成了交通管制的困难和交通事故的频发。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镇在前期建设中,缺乏前瞻性的规划指导,导致路网发展自由度高,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道路供给不足,破损严重,道路设施不健全,管理滞后,城镇居民交通意识淡薄等等,都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而随着镇域经济和公路运输的蓬勃发展,城镇的发展和交通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城镇原有的交通系统的弊越来越逐渐凸现出来,亟需解决。

2现有镇规划规范中对道路交通规划的描述

2.1 道路交通规划一般规定

(1)道路交通规划主要应包括镇区内部的道路交通、镇域内镇区和村庄之间的道路交通以及对外交通的规划;(2)镇的道路交通规划应依据县域或地区道路交通规划的统一部署进行规划;(3)道路交通规划应根据镇用地的功能、交通的流向和流量,结合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确定镇区内部的道路系统,以及镇域内镇区和村庄之间的道路交通系统,应解决好与区域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干线的衔接,并应有利于镇区和村庄的发展、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

2.2 镇区道路规划

镇区的道路应分为主干路、干路、支路、巷路四级。镇区道路中各级道路的规划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1的规定。同时,镇区道路应根据用地地形、道路现状和规划布局的要求,按道路的功能性质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接工厂、仓库、车站、码头、货场等以货运为主的道路不应穿越镇区的中心地段;(2)文体娱乐、商业服务等大型公共建筑出入口处应设置人流、车辆集散场地;(3)商业、文化、服务设施集中的路段,可布置为商业步行街,根据集散要求应设置停车场地,紧急疏散出口的间距不得大于160m;(4)人行道路宜布置无障碍设施。

表2.1 镇区道路规划技术指标

2.3 对外交通规划

镇域内的道路交通规划应满足镇区与村庄间的车行、人行以及农机通行的需要。镇域的道路系统应与公路、铁路、水运等对外交通设施相互协调,并应配置相应的站场、码头、停车场等设施,公路、铁路、水运等用地及防护地段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用地范围应与镇区建设用地范围之间预留发展所需的距离。 规划中的二、三级公路不应穿过镇区和村庄内部,对于现状穿过镇区和村庄的二、三级公路应在规划中进行调整。

3小城镇道路交通规划若干策略

3.1 道路网规划

对城镇交通现状深入调查,引入交通影响分析科学地规划城镇用地布局和路网结构,使功能布局、人口分布、出行需求、物流走向与路网系统相一致,达到道路利用的最大化和交通需求源分布的最优化配置。均衡土地利用开发的强度,缓解因规划功能不合理造成的出行距离总量增大、局部道路负荷过重问题,保证城镇发展、路网系统与交通体系的有机协调。

3.2 道路横断面规划

小城镇道路横断面的形式、各组成部分的尺寸等应按照道路的性质、技术等级、红线宽度及沿线土地使用情况等区别对待,不仅要为合理组织行步行人交通、公共交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公共交通以及公交乘降等创造条件,而且尽量实现不同交通实体分流行驶[3]。

3.3 交通管理规划

建立科学的交通管理体制,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设施的利用率,增强市民的交通意识,从而提高小城镇交通的效率。建立良好的城镇交通秩序,科学的交通管理机制要理顺立法与执法的关系,逐步做到立法执法分离;要根据交通的实际状况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措施。通过区域控制、路线控制、时段控制等手段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相配合,有效组织城镇交通。 制定相应的地方交通法规,进行交通知识的普及,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交通和动态交通进行综合调控。

4 对小城镇停车配建问题的探讨

一方面,小城镇镇小区的停车泊位数量较少,许多居住小区没有很好地按要求预留停车泊位,一些较早兴建建筑更是没有考虑停车配建问题,有的干脆就没有。连居民的日常出行都遇到了困难。另一方面,公共建筑的配建停车场很稀少,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类公共建筑都要按标准设置停车泊位,配建公共停车场。而事实上差距较大,有的根本没有考虑,一些建筑物的门前经常出现人车混杂的混乱场面。

就小城镇而言,汽车的发展及作用并不显着,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长远认识到机动车的快 速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造成在城市规划建设住宅、办公、商业建筑商住楼的设计时,降低或忽略国家规定的配建标准,没有建设或低标准建设相应的停车场地,导致自身停车需求难以满足。许多应该停放到建筑场(库)内的车辆,不得不转移到街道道路上停放,这无疑使市城区的停车难、难停车问题愈来愈突出。再加上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有停车场仅仅限于“自用”,明明本单位院内留有足够的停车场地,但往往凭借 一块“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的牌子,将前来联系工作的车辆拒之门外,造成大量机动车停放在路边,加剧了道路资源的无谓占用。

要合理有效的停车配件问题,交警要做好停车配建规划,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设施规划部门应科学合理的辖区镇域/镇区停车场作出系统的规划布局,对于社会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套停车场要作为不同的节点吸引车辆的停放。尤其是在学校、医院、车站、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集中的主要街道两侧合理设置停车场站,在不具备设置专业停车场条件的繁华街道等路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沿街路一侧施划停车位。其次,提高社会停车场和企事业单位公建配套停车场的利用率。对于用作他用的社会停车场要通过政府或是经济手段恢复其原来面目,起到缓解车辆停放紧张问题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公建配套停车场要发挥节点作用,把到本单位的自有车辆和到本单位办事的外来车辆合理的进行排序摆放;尽量在其内部消化。避免本来应该停在停车场内的车辆停到路面上。

参考文献

[1]朱秀玲. 小城镇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标准研究[D].长安大学,2006.

[2]张小薇. 新城镇社区道路交通规划模式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1.

[3]武贤慧. 小城镇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与路面典型结构研究[D].长安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