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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1-30 10:21:48

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篇1

吴军(2010)提出要让饭菜更香更安全,农产品及畜禽产品源头控制必须更紧更严。保障畜禽健康,达到产品安全关键在于源头控制。李中东和房德东(2010)指出要确立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体系,设定合理的控制范围,激励、诱导和规制生产主体,从源头上解决质量安全,但是监管起来存在难度。王生平和张坤(2010)指出,农产品生产领域是把好食品安全关的第一道关口,是农产品加工与消费的源头保障,必须确立全程监管的理念,牢牢抓住源头环节,把生产源头作为重中之重抓好管好,实现“事前预防”,而不做“事后诸葛”。崔皓和陈发兴(2010)指出,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只有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指导农业生产,才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使农产品和工业品一样成为真正的标准化产品,从源头上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靳拥军(2010)指出,农业生产从源头到最终产品,都要以标准化为基础。从目前的研究可以看出,虽然国内的学者都已经意识到实现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治理开始,但是对于如何治理食品安全源头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角度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从这些研究中我们依然无法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问题提出较为系统的解决框架。

二、相关理论基础

(一)食品链依照GB/T22000-2006/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中对食品链的定义:从初级生产直至消费的各环节和操作的顺序,涉及食品及其辅料的生产、加工、分销、贮存和处理。食品链中的组织包括:饲料生产者、初级生产者,以及食品生产制造者、运输和仓储经营者,零售分包商、餐饮服务与经营者(包括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组织,如设备、包装材料、清洁剂、添加剂和辅料的生产者),也包括相关服务提供者等。因此,食品链的源头主要是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

(二)农产品及质量安全农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界定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两个方面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大家常说的农产品,多指食用农产品,包括鲜活农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4]农产品质量安全:1996年FAO(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次提出“质量安全”的概念,即不仅包括食物在数量上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更要在质量上做到要营养全面、安全卫生、无毒无害。

(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按照标准要求,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过程的规范和控制,它包括了产地环境标准化、农业投入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标准化。

(四)HACCP原理HACCP是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英文HazardAnalysisCr-iticalControlPoint)的简称。它作为一种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应用在从初级生产至最终消费过程中,通过对特定危害及其控制措施进行确定和评价,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HACCP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控制由食品引起疾病的最经济的方法,并就此获得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认同。它强调企业本身的作用,与一般传统的监督方法相比较,其重点在于预防而不是依赖于对最终产品的测试。HACCP体系由以下七个原理组成:原理1:进行危害分析。原理2: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原理3:建立关键限值。原理4:建立关键控制点(CCPs)的监控系统。原理5:建立纠正措施,以便当监控表明某个特定关键控制点(CCP)失控时采用。原理6:建立验证程序,以确认HACC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原理7:建立有关上述原理及其在应用中的所有程序和记录的文件系统。

三、应用HACCP原理设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

(一)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1.种植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1)2.畜禽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2)3.渔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3)

(二)应用HACCP原理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4)1.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分析与确定关键控制点依据表1对农产品生产的每个步骤进行危害分析,在进行危害分析时,考虑了下列因素:危害产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健康的严重性;危害存在的定量和(或)定性评价;相关微生物的存活或繁殖;农产品中产生的毒素、化学或物理因素的产生及其持久性以及导致上述因素的条件。再通过判断树———逻辑推理法的应用确定关键控制点(CCP)。2.农产品HACCP计划依据所确定的关键控制点制定HACCP计划(见表2)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根据HACCP计划,从质量安全的角度分别制定种植业、畜禽业、渔业的产地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生产管理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过程的规范和控制。同时结合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阐述农产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方法,根据我国农产品生产技术供给的具体情况,建立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体系,从而实现农产品安全,进而实现食品安全。(见图4)

四、结论

篇2

关键词: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追溯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16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源头即为农产品,国务院、党中央历来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农产品产地准出是质量安全监管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实行产地准出,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 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的概述

1.1 产地准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的定义是指在农产品生产前、生产过程中以及生产后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以及质量控制的安全监管措施[1]。产地准出最主要的任务是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以及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在农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并由乡镇或以上级别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相关合格证明并确认其质量安全后方能准许将该农产品运出。换句话说,在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者需严格按照农业标准化进行生产,确保农产品生产有操作过程、有管理制度、有质量监测以及生产记录,确保产品合格,实现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产地准出能够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统一的评判依据,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1.2 追溯制度

从文献资料的角度进行分析,“追溯”主要包括“追踪”以及“溯源”2个部分。“追踪”是指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每个环节以及相关流通主体进行正向追踪;“溯源”是指对问题食品的发生环节以及责任人进行逆向溯源,2者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2]。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追溯制度是为了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与产地准出建立的行为方式或规则,包括“产品控制”以及“过程控制”[3]。“产品控制”仅仅包括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过程控制”不仅要检测农产品的质量,还需记录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档案,该追溯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的对策

2.1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产地准出

从当前的现状进行分析,我国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制尚未完善,大多数农民缺乏标准化生产的认知性与积极性,且大多数生产者缺乏较高的文化素质,对标准化知识的掌握程度不高,从而无法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及产业化[4]。因此,应对农业产业化生产进行大力变革,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的标准为要求,在生产前、生产中以及生产后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可通过企业投资拉动、政府投入带动、农民生产自动以及社会支持促动等方式来对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及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从而实现基地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及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农产品品牌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的成本降低,将产地准出及质量追溯的效益提高。

2.2 建立管控制度体系,完善追溯制度

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控制是确保安全生产以及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及体系,完善质量追溯制度。重点抓好基地创建制度、基地验收制度及基地监管制度。基地创建制度:主要包括基地生产管理、准入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管理及经营管理等制度,对基地创建进行严格把关,并采用服务、契约、资产联结等产业化方式对农产品基地进行经营,实现农户、基地以及企业对接。基地验收制度:成立专业的评审组,采用标准化、程序化的方式对生产基地进行严格验收,使基地的建设质量得到保障。基地监管制度:基地监管制度包括对生产过程、环境、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_保“过程控制”,从而实现产地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覆盖管理控制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2.3 政府合理补贴,积极宣传推广

由于当前市场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存在优质不优价的现象,准出与追溯的成本较高,而农业生产者在付出成本后未能获得较高的利润,从而缺乏自主参与的意愿[5]。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产地准出及质量追溯的补贴,使农业生产者在宣传培训、信息记载等准出与质量追溯中付出的成本得到弥补,从而积极参与产品准出与追溯。另外,政府还应借助媒体等传播媒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以及质量追溯的概念、意义等方面进行宣传,从而使消费人群对准出与追溯的了解程度有所提高,实现产品的优质优价。

3 结束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社会的关注热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的重点,对治国安邦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安全监管时,应该确保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质量安全,严格遵循质量追溯制度,对农产品生产进行管理控制,实现产地准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兴芸.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国农技推广,2015,14(1):8-10.

[2]王彩霞,罗素娥,袁盛清.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追溯制度建设――基于娄底市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生产基地建设的调查[J].湖南农业科学,2015,22(7):113-116.

[3]赖立彩,苏光团.追根溯源抓准出长效监管促安全――泰顺县积极开展茶叶产地准出管理工作[J].农业科技通讯,2010,35(11):24-25.

篇3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发出了清晰的“保卫农田安全”的信号。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60%以上的地市、近一半的县(区)和97%的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风险防控水平稳步提升。来自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蔬菜监测合格率达到96.2%,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但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背后,一个事实不容忽视:部分地区耕地和水体环境遭到工业和生活废弃物的污染,有害、有毒物质进入土壤不断累积。与此同时,局地滥用农药化肥甚至剧毒农药的情况也并不鲜见。两个因素相互叠加,近年来酿成镉大米、毒豆芽、剧毒农药蔬菜等各类农产品生产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面对部分地区已经出现的农田污染,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对受污染严重的耕地、水等,要划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禁止区域,进行集中修复。

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2014年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监测调查,全面摸清南方重点省份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建立重点污染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业内专家认为,我国农田污染情况尚未完全摸清,亟需开展周密细致的监测调查,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集中修复。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数量已经不成问题,难在质量安全。要治理农业生产源头,实行标准化生产,严禁滥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这也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力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链条的具体举措。

韩长赋说,农业部将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健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此外,还要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和质量安全追溯,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控药、控肥、控添加剂,对农民开展标准化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和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产地证明准出制度,强化与市场准入的衔接。保卫农田安全,既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要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韩长赋介绍,农业部将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供稿)

篇4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建议;浙江义乌

近几年来,义乌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农业部门更是积极履行政府赋予的农产品生产源头检测监管职能,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有效探索。

1“五化”检测监管模式

1.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网络化代发表论文网

2006年年初,开通“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简称“内网”);5月上旬,“义乌市农业安全监控网”(简称“外网”)又投入运行。使义乌市跨入了全国县级市中同时建设内外监控网的领先行列,在浙江省县级市中尚属首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中心系统由图片新闻、义乌本地农业安全信息、各地安全动态、热点新闻、农业安全信息、政策法规、近期检测结果、义乌市农业土壤信息系统(ASIS)、40个监控点检测信息、农残快速检测数据统计、专家论坛、农产品安全知识、农业图片、农业标准等模块组成。该系统能对各类检测数据进行实时分类统计、分析和汇总,具有安全预警、数据分析和在线打印等功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情况,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

1.2农业基地产地监控点建设动态化

2005年5月,义乌市被列为浙江省首批3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控试点市之一,建立了10个省级无公害蔬菜产地监控点;2006年3月,将监控点规模扩大至30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果蔬农药残留监控点和10家无公害规模猪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产地监控点;2008年10月,对监控点进行了重新调整,使之布局更为合理和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义乌市农产品安全的实际情况。2005年,义乌市率先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生猪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仅2009年就达30 718个批次,合格率99.92%。根据各监控点的品种生产布局和上市情况,进行分批、分时段抽样检测。其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并分别建立电子档案,可在义乌市政府网“三农频道”、义乌市农业信息网和义乌农业安全监控网上直接查询,其检测结果还将作为无公害基地的年度考核依据。对不合格农产品,未上市前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每年还组织开展春茶、春马铃薯、杨梅、田藕、葡萄、梨、果蔗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动。

1.3镇(街)农业检测室建设规范化

2006年初,义乌市开始启动建设镇(街)农业检测室项目,按照“高起点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镇(街)农业检测室均实行“一台电脑、一套检测设备、一个宽带网络、一名检测人员、一间专用检测室、一套管理制度”的“六个一” 标准建设。开展定期例行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确保辖区内及周边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13个镇(街)中已有11个镇(街)建立了农业检测室,另2个镇(街)也正在筹建之中。每年年初与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签订《镇(街)农业检测室工作责任书》,明确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是镇(街) 农业检测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检测人员严格按照《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制度》《果蔬农残检测操作流程》的要求规范化检测,并按《镇(街)农业检测室检测记录本》的格式,做好各项记录,及时上报检测结果。经年终考核镇(街)农业检测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部达标,各镇(街)农业检测室均完成全年蔬菜水果500个批次以上、规模猪场瘦肉精不少于4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2006~2009年度考核合格率均达100%。这标志着义乌市基本形成了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成为全市农业工作的一大亮点。

1.4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经常化

经常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2006年11月17日,举行高层次的“义乌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特邀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报告,市委、市人大、市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到会。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有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手中。2007年11月1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1周年纪念活动”在义乌市举行,金德水副省长出席会议。这是对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肯定,也是展示义乌的新形象、新风貌,提高义乌市美誉度的一个良好平台。2008年10月,为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2周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安全工作。策划组织“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两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收到稿件100多篇,投稿者有学者、机关干部、普通市民、农民、学生等,辽宁、湖南、安徽、湖北、江西等省份均有人投稿,社会反应强烈,投稿踊跃。2008年7月18日, 为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安全,全面提升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在稠江街道举行主题为“迎奥运·保安全·促和谐”的“2008义乌市农产品安全论坛”。 10月31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2周年,组织召开“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2009年,为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整治活动推进会、农业安全检测工作座谈会和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与此同时,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5 000多份。

1.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化

适时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检测等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05年以来,已编发《农业安全信息》66期,近10 000份;在发行纸质版的同时,发行PDF格式的电子版;并上传至《义乌市农业安全监控网》提供免费下载。

2建议

2.1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长效机制

随着义乌市小商品制造业的发展、城镇人口集聚的加快,所产生的废弃物对周边农产品生产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个别地区出现“高氟、高铜、高镉”现象,Ⅳ、Ⅴ类水的比例居高不下,城郊结合部“污水浇灌”蔬菜现象依然存在,威胁着义乌市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依法行政。实行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动态检测监管,引导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激素、兽药等农用化学物质,提高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证产品和“三品”农业生产基地建立与完善生产档案,推进产地包装和标志,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2]。

2.2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传统农业生产一直以增加产量为第一目标,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生产者更关心成本多少、产量高低、价格贵贱、管理难易,而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城镇附近的蔬菜,多为外来人员种植,相对来说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又居无定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管。调查中发现这些人大多自己不吃自己种的菜。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 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教到农民群众手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生产出更安全农产品[3,4]。

2.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启动“十一·五”期间农业部重点项目《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排定计划,任务到人,落实检查,优化资源。收集承检范围内标准,组织检测人员开展技术练兵。组织编写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内审、质检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室计量认证等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

3参考文献

[1] 殷琛,朱海平,陆剑飞.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的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08(5):513-514.

[2] 张玲,雷郑莉,尚德亮,等.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河南农业科学,2006(12):99-101.

篇5

推广“五位一体”模式,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

据了解,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做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各示范区普遍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了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监控评估预警、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多元化国际市场等六大体系,农产品出口走上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良性发展轨道,探索出了“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示范区建设新路子。

近年来,山东已有60个县(市、区)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9.95%以上,农产品出口连续13年居全国首位,出口总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多。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山东模式”,已在国内外产生较好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实践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和连锁效应。对此,山东提出,要将以“五位一体”为主要特点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做法,推广到所有县(市、区)。山东要求,以市县为基本单元,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域全程监管,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尽快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市场无障碍。

山东明确以县为基本单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抓好标准集成转化推广,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档次和水平,严格“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程序,严把质量审核关,加强证后管理,维护好“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农药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农(兽)药、瘦肉精和兽用抗生素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提升乡镇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快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检测网络;把“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大型批发市场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做好产地储存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启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主动做好热点问题的解读,避免问题发酵造成消费恐慌。

实施“四项整治行动”,确保全过程食品安全

针对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山东明确,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此,为确保食品农产品安全,特别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山东将实施“四项整治行动”。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由畜牧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养殖大县、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从40%提高到50%以上;认证水产品产量占养殖总产量的比率提高到50%以上,建立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00个。

篇6

关键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关键控制点;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31-05

一、引言

食品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生鲜农产品(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收、捕捞等产生,未经加工或经过初级加工,供人们食用的新鲜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包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生鲜农产品因具备了新鲜、美味、富含营养等特点而越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是生鲜农产品具有易腐、不易存储等天然特性,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过程中也容易出现问题,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如何保障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成为当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

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M.F.Stringer等(2007)将食品供应链分解,细化为27个单元步骤,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归因于21项本质原因,运用这一方法定位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1]。雷声芳等(2010)通过对北京蔬菜供应链的研究,认为在供应链的供应环节、配送环节和流通环节存在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应该加强对这三个环节关键控制点的监管[2]。张庆平等(2007)认为新鲜果蔬在零售环节存在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定位[3]。刘畅,张浩,安玉发(2011)通过分析近年来1460个食品安全事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集和定位矩阵的方法定位了四个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4]。霍红等(2011)根据黑龙江省情况,分析了果蔬、肉禽、水产品和乳制品4类农产品各自在其供应链环节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指出了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所在[5]。张竹青等(2011)应用HACCP原理分析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储运等环节中存在的关键控制点,认为应建立关键控制点体系,以便协助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控制[6]。综上所述,国内外已有部分学者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来展开研究,但此前研究主要存在两点不足:一是研究中多运用实际经验和文献总结来定性分析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运用定量分析定位食品安全关键点的研究很少;二是以往多以全部食品作为研究对象,偏于笼统,而对食品进行分类,找出不同类别食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才能准确的判定各类食品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虽然国内外针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已经存在,但对于“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这一概念,学术界尚未形成成熟的概念[7]。“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HACCP)作为一项成熟的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系统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HACCP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①。同时,此前学者在研究时也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内涵进行了解读。刘畅等(2011)认为通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要素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而食品安全事件中存在四个基本要素:一是事件涉及的食品种类,二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链环节,三是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责任主体,四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本质原因,通过对四个要素的分析可以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

因此,参考HACCP理论并结合此前相关学者的研究,本文将“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义为:在一类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存在于某个关键点上,即某个生产经营主体在供应链的某一环节的某一工序所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最多,可以预见当控制措施在此点应用,食品安全危害能被消除或将危害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笔者通过政府信息网站、食品行业专业网站、其他权威媒体等渠道搜集了2001年初到2012年9月份10余年间国内发生的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经过筛选去伪,整理出521起事件作为对象展开研究。通过定位不同品种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从而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参考建议。

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分析

近年来,中国屡次发生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收集和整理这些事件信息所涉及的食品种类、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和本质原因等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展开分析,以便对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把握。

(一)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种类

本研究对象是生鲜农产品,包括果蔬产品(包含水果、蔬菜)、畜禽产品(包含畜禽肉、蛋)和水产品。在521起生鲜农产品事件中,涉及果蔬产品的事件211起,占40.5%;涉及畜禽产品的事件199起,占38.2%;涉及水产品的事件121起,占21.3%。如图1所示。

(二)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以归于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将供应链划分为不同的环节,以便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环节进行定位。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可分为七个环节:生产环节、初加工环节、批发环节、仓储运输环节、零售环节、餐饮及食堂环节、家庭消费环节。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环节进行统计分析,各环节事件出现的频次如图2所示。

(三)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存在责任主体,而责任主体可以根据规模进行分类。以往的学术研究中通常依据企业员工人数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对责任主体分类进行界定。本研究从搜集到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报道中所给出的信息判断责任主体规模类型,将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分为个体生产经营者②、小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三类。三类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主体出现的频次如图3所示。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

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均可进行工序操作归因,用于定位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本文根据生鲜农产品特点,将可能导致生鲜农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划分为天然原料使用不当、使用回收废弃物、使用不合格原料、添加有害投入品、加工程序不当、要素使(施)用量不当、原料储存不当、包装不当、人员环境不卫生、废弃物处置不当、成品储存环境不当、自然环境污染等12项。对三类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本质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图4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总体特点是品种分布较为均匀,发生环节相对集中,责任主体高度集中,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而各不相同。

(1)发生的食品种类。生鲜农产品的三大类品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比较密集,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是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比水产品发生频率高。

(2)发生的环节。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环节相对较为集中,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生产、初加工和零售等几个环节发生的频率均较高,果蔬生产环节发生的频率、畜禽产品初加工环节发生的频率高的现象尤为突出。

(3)发生的责任主体。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主体高度集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中占最主要地位,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的责任主体均高度集中于个体生产经营者。

(4)发生的本质原因。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本质原因根据品种不同有所区别,果蔬产品主要是要素使(施)用量不当、添加有害投入品两个原因,畜禽产品则集中于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使用回收废弃物三个原因,水产品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添加有害投入品、自然环境污染和使用不合格原料。

四、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定位

本文对生鲜食品安全事件中四项关键信息进行分析后,明确了不同种类、环节、主体的问题发生频次及原因。接着对其进行多维度交叉分析,找出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最高的组合,以此定位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例如,经过分析发现果蔬产品中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因为要素使(施)用量不当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是组合是最多的,那么“生产环节—个体生产经营者—要素使(施)用量不当”就是果蔬产品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如图5所示。

本研究对三类生鲜农产品各自不同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分别进行了分析和定位,查找并确定了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发生频率最多的三个关键控制点。果蔬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109起,占果蔬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52.1%;畜禽类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64起,占畜禽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32.2%;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三个关键控制点共发生食品安全事件55起,占水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49.5%,关键控制点定位如表1所示。

通过表1可以看出,果蔬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因此需要加强对个体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行为的控制,提高生鲜农产品生产的规范化程度,防止在生产环节有害投入品的使用,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还可以看到果蔬产品和水产品都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零售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这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说明零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政府应着力强化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尤其是零售市场中个体商贩行为的规范,在市场检测中加强对常见有害投入品的检测力度,避免不法商贩添加有害投入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还可针对单一食品的特点,进行精细化监管,如知道了水产品存在“个体生产经营者—生产环节—自然环境污染”这一关键控制点,就应对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环境加强监测,一旦出现生产养殖环境污染的情况,要及时预警,避免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五、政策建议

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有着其多方面的原因,也同我国当前的经济、法律秩序不完善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解决当前我国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8]。结合本文对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研究结论,为我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1. 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从业者组织化程度。研究发现,个体生产经营者是导致中国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责任主体。我国参与生鲜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体都存在着数量大、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由于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小规模的生产、加工、流通难以提高技术水平,发生违规的概率较高,是影响中国生鲜农产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应着力提高生鲜农产品领域的从业者组织化程度,减少散户生产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提高大中型企业在生鲜农产品市场中所占比例,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高之后,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就可以从分散的经营者转向大中型企业,提高监管效率。

2. 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分析来看,在生产、初加工、零售等环节添加有害投入品的行为成为各类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最重要的原因。我国对于生鲜农产品的上下游市场监管相对弱化,在生产投入品市场上存在着监管不严、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的现象,导致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有害投入品可能流入到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增大食品安全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上游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对于可能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有害工业原料要严控其市场流向,严格买卖手续,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通过严格监管,切断不法商贩的原料来源,有效地降低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加强对生产和初加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监控。在生鲜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中,生产过程中添加有害投入品、使用不合格原料、要素使(施)用量不当都是生鲜农产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在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多数是由于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标准操作、工序处理不当而造成的。因此,应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推行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要素投入、使用原料、添加剂等重点工序的监控,避免相关人员在这些工序违法操作造成危害。通过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提升我国生鲜农产品内在品质和安全水平。

4. 进一步规范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零售环节是生鲜农产品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环节。政府应加强对生鲜农产品零售市场的监管和规范。现阶段,中国生鲜农产品的零售市场存在着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等多种市场业态并存的现状,各类市场对商户、产品的管理方式尚不一致,存在监管漏洞,尤其是农贸市场、早市在质量安全检测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因此,政府应增加对生鲜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投入,改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加强对零售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市场自身也应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强化市场管理,保证消费者能够买到放心合格的产品。

注释:

①概念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15091—1994。

②个体生产经营者包括个体农户、个体食品加工者、零售商户等。

参考文献:

[1]M.F. Stringer,M.N. Hall,The Breakdowns in Food Safety Group.A generic model of the integrated food supply chain to aid the investigation of food safety breakdowns[J]. Food Control,2007,18(7):755-765.

[2]雷声芳,何忠伟,刘芳,张帅.基于供应链的北京蔬菜质量安全管理[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7,(3):148-149.

[3]张庆平,师建华.零售环节新鲜果蔬的质量关键点控制[R].2010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会议论文.

[4]刘畅,张浩,安玉发.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本质原因及关键控制点研究——基于1 460个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1,(1):24-31.

[5]霍红,沈欣,黄志鹏.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与质量安全分析——以黑龙江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32):105-112.

[6]张竹青,靳东明.应用HACCP原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56-57.

[7]姚玉才.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的原理及应用[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29-31.

[8]恭顺龙,白丽,王向阳,刘战礼.合作监管视角下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研究[J].消费经济,2010,(2):79-82.

Chinese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 Food Safety Event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Positioning

Li Yang, An Yufa, Gu Chu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篇7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建议;浙江义乌

近几年来,义乌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农业部门更是积极履行政府赋予的农产品生产源头检测监管职能,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有效探索。

1“五化”检测监管模式

1.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网络化

2006年年初,开通“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简称“内网”);5月上旬,“义乌市农业安全监控网”(简称“外网”)又投入运行。使义乌市跨入了全国县级市中同时建设内外监控网的领先行列,在浙江省县级市中尚属首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系统中心系统由图片新闻、义乌本地农业安全信息、各地安全动态、热点新闻、农业安全信息、政策法规、近期检测结果、义乌市农业土壤信息系统(asis)、40个监控点检测信息、农残快速检测数据统计、专家论坛、农产品安全知识、农业图片、农业标准等模块组成。该系统能对各类检测数据进行实时分类统计、分析和汇总,具有安全预警、数据分析和在线打印等功能,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情况,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

1.2农业基地产地监控点建设动态化

2005年5月,义乌市被列为浙江省首批3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控试点市之一,建立了10个省级无公害蔬菜产地监控点;2006年3月,将监控点规模扩大至30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果蔬农药残留监控点和10家无公害规模猪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产地监控点;2008年10月,对监控点进行了重新调整,使之布局更为合理和代表性,能准确地反映义乌市农产品安全的实际情况。2005年,义乌市率先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生猪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仅2009年就达30 718个批次,合格率99.92%。根据各监控点的品种生产布局和上市情况,进行分批、分时段抽样检测。其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并分别建立电子档案,可在义乌市政府网“三农频道”、义乌市农业信息网和义乌农业安全监控网上直接查询,其检测结果还将作为无公害基地的年度考核依据。对不合格农产品,未上市前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每年还组织开展春茶、春马铃薯、杨梅、田藕、葡萄、梨、果蔗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动。

1.3镇(街)农业检测室建设规范化

2006年初,义乌市开始启动建设镇(街)农业检测室项目,按照“高起点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镇(街)农业检测室均实行“一台电脑、一套检测设备、一个宽带网络、一名检测人员、一间专用检测室、一套管理制度”的“六个一”标准建设。开展定期例行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确保辖区内及周边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13个镇(街)中已有11个镇(街)建立了农业检测室,另2个镇(街)也正在筹建之中。每年年初与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签订《镇(街)农业检测室工作责任书》,明确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是镇(街)农业检测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检测人员严格按照《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制度》《果蔬农残检测操作流程》的要求规范化检测,并按《镇(街)农业检测室检测记录本》的格式,做好各项记录,及时上报检测结果。经年终考核镇(街)农业检测室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部达标,各镇(街)农业检测室均完成全年蔬菜水果500个批次以上、规模猪场瘦肉精不少于40个批次的检测任务。2006~2009年度考核合格率均达100%。这标志着义乌市基本形成了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成为全市农业工作的一大亮点。

 

1.4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经常化

经常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2006年11月17日,举行高层次的“义乌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特邀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报告,市委、市人大、市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到会。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有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手中。2007年11月1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1周年纪念活动”在义乌市举行,金德水副省长出席会议。这是对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肯定,也是展示义乌的新形象、新风貌,提高义乌市美誉度的一个良好平台。2008年10月,为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2周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安全工作。策划组织“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两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收到稿件100多篇,投稿者有学者、机关干部、普通市民、农民、学生等,辽宁、湖南、安徽、湖北、江西等省份均有人投稿,社会反应强烈,投稿踊跃。2008年7月18日,为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安全,全面提升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在稠江街道举行主题为“迎奥运·保安全·促和谐”的“2008义乌市农产品安全论坛”。10月31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2周年,组织召开“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2009年,为配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整治活动推进会、农业安全检测工作座谈会和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与此同时,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5 000多份。

1.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化

适时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专项检测等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05年以来,已编发《农业安全信息》66期,近10 000份;在发行纸质版的同时,发行pdf格式的电子版;并上传至《义乌市农业安全监控网》提供免费下载。

2建议

2.1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长效机制

随着义乌市小商品制造业的发展、城镇人口集聚的加快,所产生的废弃物对周边农产品生产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个别地区出现“高氟、高铜、高镉”现象,ⅳ、ⅴ类水的比例居高不下,城郊结合部“污水浇灌”蔬菜现象依然存在,威胁着义乌市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依法行政。实行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动态检测监管,引导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激素、兽药等农用化学物质,提高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证产品和“三品”农业生产基地建立与完善生产档案,推进产地包装和标志,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2]。

2.2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传统农业生产一直以增加产量为第一目标,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生产者更关心成本多少、产量高低、价格贵贱、管理难易,而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城镇附近的蔬菜,多为外来人员种植,相对来说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又居无定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管。调查中发现这些人大多自己不吃自己种的菜。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教到农民群众手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生产出更安全农产品[3,4]。

2.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启动“十一·五”期间农业部重点项目《义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排定计划,任务到人,落实检查,优化资源。收集承检范围内标准,组织检测人员开展技术练兵。组织编写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内审、质检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室计量认证等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

3参考文献

[1] 殷琛,朱海平,陆剑飞.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的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08(5):513-514.

[2] 张玲,雷郑莉,尚德亮,等.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河南农业科学,2006(12):99-101.

篇8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策;黑龙江肇东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6-0312-01

1 肇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1 宣传发动面不宽

目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没有形成连贯性、持续性,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认识不深。

1.2 建设资金投入缺乏

目前还未形成良好的投入机制,政府投入无异于杯水车薪。资金短缺是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瓶颈”。

1.3 安全监管不严

肇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刚刚起步,由于技术人员、资金等多方面原因的制约而不能完全落实到位,造成监管留有“死角”。

2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对策

2.1 健全四大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2.1.1 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推进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比如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积极争取市财政的经费保障,以保证年检测样品3 000个、1.5万个项次,监测3万t农产品质量安全。

2.1.2 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抓源头、抓重点、抓要案入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大的震慑力。

2.1.3 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无公害食品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完整、配套、简便的原则,重点围绕产、供、销等环节,组织专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汇编》《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实用手册》,推广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彻底解决“三无”问题(无标生产、无标流通、无标销售)[1-2]。

2.1.4 健全农产品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及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农业质量标准动态信息,将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2 建立六项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2.2.1 建立投入品使用制度。全面整顿农资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例行检查、监督抽查,特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零散农资经营场所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物品。农产品基地投入品实行制度化管理,把现有化肥、农药编成目录,明确使用种类和范围,凡是投入到基地的物品,从购入、经销到投入各环节都必须进行登记备案[3]。

2.2.2 建立基地准出制度。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技术培训、物资供应、配备检测仪器、制度规范、注册商标),建立指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三品”认证基地农残抽检合格率达100%[4-5]。

2.2.3 建立市场准入和农产品检测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质量未达标者禁止出售。实行自检和抽检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相关质量监控工作,如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质量监控等。按照先常规后特殊,先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谷子和水稻的质量安全监管开始,逐步向肉、禽、蛋、鱼、奶等农产品延伸。

2.2.4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全市蔬菜瓜果、谷子和水稻生产基地及生产者实行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制度[6-7]。减少中转环节。实现农产品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

2.2.5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有程序地上报有关单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8]。

3 参考文献

[1] 郑先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J].湖北植保,2011(1):61.

[2] 李光.浅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J].河南农业科学,2005(8):109-111.

[3] 杨虎臣,符建伟.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J].河南农业科学,2005(7):108-110.

[4]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将全面强化[J].家禽科学,2011(1):56.

[5] 雷瑛.扩大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思考与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7(12):7-8.

[6] 方舟.科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6):1.

篇9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到2009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用3年时间,达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市《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工商、农发、安监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根据产业特点,鼓励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美国NOP、KOSHER、日本JAS、欧盟GLOBALGAP、英国BRC等国际认证,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发、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出口农产品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以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在出口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增强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五)建立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产品质量实行全面监控检测。各监管部门要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农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预警通报,提出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

(六)壮大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八)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九)实施多元化国际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外经贸、农发、海洋与渔业、公安、财政、环保、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居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街道办事处、园区为功能区域,以居委会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发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监测农产品生产区域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与环保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分别负责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环保、质监部门会同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监督执行示范区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和水生动植物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质监部门会同农发、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的管理。工商、安监部门负责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监管。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外经贸部门负责出口农产品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服务。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促进农产品各项扶持政策。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检测实验室、农产品出口基地、品牌、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国外注册认证、反倾销应诉等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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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稻绿色防控;高效农业;生态控制;粮食安全

绿色防控工作是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地方农业工作会议,都对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予以了足够的重视。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把农业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列为重大科技推广行动,也是农业部、省农业厅植保植检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衢州市衢江区是个欠发达的农业大区,现有耕地面积26万亩,常年粮食播种面积47万亩,是国家商品粮重点基地县(区)之一。但由于人多地少、山多田少,基本农田和土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近年来,受耕作制度、品种特性、虫源基数、气候条件以及防治药剂和技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以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 等“二迁”害虫为主的水稻重大病害虫在我区连续大发生和爆发,未来几年仍呈大发生态势。由于缺少有效的使用技术,农民滥用农药、过量用药等十分普遍,从而造成了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农产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已成为阻碍粮食生产安全的新问题,严重影响我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增产增收以及粮食质量安全,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分析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单纯依靠化学防治和不合理使用,致使农田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及害虫对某些农药产生了中、高度的抗性。同时,对粮食质量和人类自身都有很大影响。通过综合开发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从本区水稻生产的实际出发,以农药使用减量化、有害生物防控规范化、农田生态和谐化为途径,积极开展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以及高效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绿色防控工作的基本内容

1、绿色防控的概念。绿色防控技术就是把植保工作作为人与自然界和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其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这一定义的核心是强调植保措施要与自然界和谐友好。因此,可以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讲,绿色防控技术就是采取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友好的植保方法或措施(手段)。因为植保措施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友好了,就不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就能保障农业生产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2、指导思想。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以水稻病虫防控为重点,以控制农药残留污染为主要目标,以绿色防控技术的落实为突破,以示范区建设和技术推广为手段,兼顾经济作物病虫的综合治理,实施因地、因作物、因栽培方式制宜,分类指导。

3、工作目标。通过绿色防控工作的实施,在保障农产品产量不因有害生物危害形成严重减产的前提下,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有效控制农药的残留。示范区作物产量要明显高于非示范区,化学农药的使用量减少 10%以上,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要全部符合质量要求。与此同时,形成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栽培方式的绿色防控技术体系。

二、实施水稻病虫绿色防控的现实意义

农业生产安全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粮食安全是农业生产安全的首要问题,粮食安全包括粮食生产安全、粮食流通安全、粮食消费安全。当前粮食安全仍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这是粮食安全的基本方针。

(一)我区当前农作物病虫发生状况:近年来,我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危害已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主要表现为:农作物病虫种类多、发生面积大、暴发频率高、危害重。全区常年发生的农业有害生物多达 500多种,其中可造成严重危害的有 100余种以上,水稻病虫主要以“二迁”害虫为主,还有水稻病毒病。常年病虫草鼠发生面积600余万亩次,防治900万亩次以上。全区每年防治病虫草鼠挽回粮食损失 4.8万吨,占产量的 7%— 10%,但每年仍造成粮食损失0.82万吨以上。随着气候、环境、种植结构、耕作制度、栽培方式等变化,病虫种类增加、发生为害程度上升。一旦暴发成灾,将造成严重减产,甚至减产达 30— 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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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民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知程度和要求普遍较高,各级政府也十分重视这方面的管理与建设,如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政府加大投入在全市建成8家有资质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33个检测站(室),检测内容涵盖农、林、渔各种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检测范围覆盖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宁波市主要菜市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各地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培育绿色、无公害农业产业,全市已建成国家绿色食品基地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68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4个,绿色食品101个,有机食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年产量达46.4万吨,年销售额25.2亿元,出口创汇7688.8万美元。

但是,我市农产品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还难以适应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安全隐患源头控制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与质量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在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技术措施方面略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农产品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快速、简易检测技术和质量追溯体系不完善,以事后监督为主质量监控常常给生产者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同时,部分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风险较为严重,尤其地方特色农产品(海水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因此,大力开展农产品安全隐患源头控制技术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深化农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建设;加快研发农产品质量快速、简便检测技术体系;构建符合宁波市实际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支持与技术创新体系,对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源头创新、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农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为依托,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研发基地和技术平台,全面提升农产品安全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能力。重点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改良、无公害生产技术研发与推广、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操作规程、精准高效检测与全程监控等四大技术攻关,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安全农产品社会生产和消费,打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企业和人才品牌。

(二)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初步建成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和信息网络共享体系;增建2个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和3个国家、市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研究中心。建成一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技术研究科技骨干队伍,全面提升宁波市农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生产的科技水平;使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出口农产品质量达到相关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的基本技术要求。

二、发展重点与主要研究领域

(一)需突破的关键技术

1、重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区划技术

主要蔬菜、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水气土污染现状、土壤理化性状、肥力水平等主要生长因子数据库;产地环境质量的时空演变与预测预警技术;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安全生产咨询和决策系统。

2、重要农、畜、水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

猪鸡、茶叶、出口蔬菜、设施栽培作物、虾蟹、网箱鱼、贝类、腌制产品等8大类农产品的高抗优质品种、高效无公害栽培、农药与化肥减量化精准应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残留产中和产后降解等关键技术,以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风险因子形成机理、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

3、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

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控制。

4、农产品质量快速高通量检测与质量监控技术

生物芯片、生物传感器等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农、畜、水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和生产环境中有害物快速和多残留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和快速检测技术;农产品及加工品的‘掺假’识别和‘掺假’物检测技术;危害公共安全的伪、劣、掺假、污染农产品(食品)监测和预警技术。

5、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无公害生产加工技术

特色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限量指标技术。

三、重点项目

(一)主要蔬菜、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与区划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采样分析,建立全市主要蔬菜、水产品生产基地的水、气、土的污染现状、土壤理化性状、肥力水平、病虫害等主要环境质量因子数据库;明确其周边工业、人居与农事活动等的影响作用程度,研究产地环境质量的时空演变与预测预警技术;根据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对产地环境的要求和适栽(养)范围,建立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安全生产区划咨询和决策系统,提供不同区域的适栽(养)品种区划指导。

预期目标:建立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因子数据库与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宁波市主要蔬菜、水产品宜种、宜养区域布局图;建立主要蔬菜、水产品安全生产区划咨询和决策系统。

(二)重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

1.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质量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收集、跟踪、翻译、分析、整理国外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集成与完善宁波主要创汇蔬菜质量标准;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优质高抗性品种国产化育种和种苗繁育技术;主要创汇蔬菜化肥残留形成规律与精准施肥技术;主要创汇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与农药残留积累规律;农药、化肥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集成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预期目标:集成宁波主要创汇蔬菜质量标准体系;提供主要创汇蔬菜化肥、农药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集成主要创汇蔬菜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技术规程;

2.设施园艺无公害生产和产品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研究示范

研究内容:设施园艺生产病虫害发生规律与综合防治技术;设施园艺生产中农药、化肥使用后消解、迁移、转换和累积等环境行为研究;设施园艺生产中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园艺设施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综合控制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模式研究;

预期目标:获得园艺设施环境条件下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在环境和农产品中的消解、迁移、转换和累积等环境行为规律;提供设施园艺生产中产品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集成园艺设施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残留综合控制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模式;

3.特色腌制海产品质量控制、风险评估与标准修订

研究内容: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有害微生物限量;选择海产品中副溶血弧菌等,开展污染水平本底调查和风险评估研究,获得基础数据并提出限量标准;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有害物残留限量:针对海产品中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等有害物质残留进行监测,建立多种农残同时检测的技术,获得基础数据,开展暴露评估研究,提出最大残留限量建议值;通过对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腌制工艺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与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控制范围及监测校正方法,建立示范性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体系;新型、安全、高效消毒剂的应用;特色腌制海产品中化学残留物(多氯联苯单体、重金属及农药)的调查。

预期目标:针对特色腌制海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指标(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和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形成标准数据库。对现有特色腌制海产品进行分析,对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提出调整、修订;特色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中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重金属(铅、镉、砷、汞)、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限量建议值;研究提出上述5-7对致病菌-食物的风险评估报告(所含基础数据不少于1000份)和限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并提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修订国家标准。

4.猪鸡等主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

研究内容:规模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HACCP、GAP、GMP等技术引进与示范,建立和完善良好操作规范体系;畜禽产品主要兽药在产品中代谢规律的研究,高效优质、环境友好型、低毒无残毒药物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兽药给药方案和使用技术研究;新型畜禽饲料及添加剂产品开发。畜禽产品养殖区疫病控制技术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预警体系技术。

预期目标:集成养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的各项关键技术;建立养殖、加工、流通为一体的畜禽无公害生产综合示范基地;研制开发畜禽饲料及添加剂产品3个以上;有效控制重大人畜共患病或动物疫病;探索和建立有推广价值的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建立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

5.海洋经济贝类无公害生产和食源性危险监控评估与预警

研究内容:以牡蛎、蚶、蛏等宁波海洋经济贝类为研究对象,研究贝类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途径;贝类产地水域分类技术;贝类毒素安全限量和检测、解毒、利用技术;贝类(包括混养池塘)食源性危害(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渔药、农药和生物毒素)监控、分析、评估与预警。

预期目标:设计和实施贝类产地水域分类计划,制订贝类安全性监测,引进或开发1~3项贝类安全性参数的快速测定方法;建立海洋贝类安全性危害因子(包括水、底泥主要理化性状和污染物等)数据库、预警系统与信息平台。

6.海水网箱鱼类无公害生产关键控制和危险性分析与预警

研究内容:以大黄鱼、鲈鱼等宁波海水网箱鱼类为研究对象,研究渔用药物代谢动力学及药物残留检测技术,常见鱼药在海水网箱鱼类的代谢规律和提取、检测方法;高效优质、环境友好型、低毒无残毒药物的引进、开发和推广;渔药给药方案和使用技术;重金属等危害因子在鱼类体内的蓄积和分布;养殖鱼类安全性评估方法和安全性评价与预警。

预期目标:建立养殖鱼类无公害生产的GAP规范或HACCP体系;建立抗菌药物在养殖鱼体内变化规律的数学模型;引进或开发20个参数以上多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省级以上);提出2~3种渔药给药方案和停药期;建立养殖鱼类安全性监测基本数据库和预测模型。

7.对虾、梭子蟹无公害生产关键控制和危险性分析与预警

研究内容:对虾、梭子蟹清洁生产环境保障和综合调控技术,池塘底质生态改良与无害化处置和排放水净化与循环利用;生物制剂在养殖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对虾、梭子蟹对有机农药的敏感性和消毒剂的耐受性;养殖对虾、梭子蟹的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和风险评估,基于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和生物毒素安全风险的预警系统与信息平台。

预期目标:建立对虾、梭子蟹的GAP规范和HACCP体系,开发与引进2~3种生态底质和生物清塘的新型产品;获得1~3种主要鱼药的安全限量和合理休药期;构建对虾、梭子蟹中主要食源性危害因子及危险性程度分析的数据库和预警示范。

(三)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主要农、畜、水产品通用包装标识研究。运用条形码技术或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研究符合生产和流通交易特性的不同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标识装置和数据采集系统,重点对产品的生长、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供应链全过程的每一个节点进行有效标识的研究,使各个环节相互连接和便于追溯。基于EAN/UCC系统的产品供应链跟踪与追溯技术研究。以宁波市大宗、主导、具有出口竞争力的农、畜、水产品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选择生产规模大、外向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分析细化无公害产品生产环节和质量安全影响因子,通过采用全程质量控制原理,在生产、初级加工、流通贸易等多环节,研究与全球统一编码(EAN/UCC)相接轨的以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为支撑的水产品可追溯方案。建立主要农、畜、水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示范——“可溯工程”。结合无公害产品和产地认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规范性的生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企业,研究产品可追溯系统的整体推进技术,建立“可溯工程”示范,并发展EAN/UCC技术系统成员。

预期目标:通过生产企业、政府机关、第三方机构以及流通交易市场等为追溯体系提供基础数据,最终建立为企业、政府和公众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服务的主要农、畜、水产品安全质量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动态的、权威的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为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四)农产品质量快速高通量检测与质量监控技术

1.主要农产品及产地环境中有毒有害残留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

研究内容:化学残留物的快速检测技术:开展农产品(包括种植、畜禽养殖产品、水产养殖产品和加工产品)和农业环境(水、土壤、大气)中有毒有害残留物(含农产品品质、生物毒素、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等)的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如生物传感器、生物芯片和酶联免疫等)的研究。重点开发或引进:(1)畜产品(猪肉和鸡肉)及制成品中抗生素(如磺胺类、氟诺喹酮类等)、β-激素受体激动素(如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的快速检测技术;水产品(虾、鱼和泡发产品)中药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和甲醛的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农业环境(水、土壤、大气)中有害元素的便携式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水果、蔬菜及加工产品中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等的快速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滥用(如添加硫磺、漂白粉、雕白块、农药、植物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

预期目标:引进或开发10-15项化学残留物快速检测技术;引进或开发10-15种病原性微生物高通量基因检测芯片和配套试剂盒;申请发明专利3-5项。

2.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溯源、生物芯片检测及预警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针对宁波常见食物中毒中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等)的特殊标志基因和基因差异表达研究,建立病原诊断和监控技术体系,并研制出相关产品;针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所需要的关键技术支撑,对基因结构清楚的重要病原微生物(如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等)开展分子分型研究,建立多种从影像到数字化的分型模型和方法及其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溯源技术;开展宁波市食源性疾病流行状况研究,建立预警体系;以食品中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8种常见致病菌和甲肝病毒、诺沃克样病毒、戊肝病毒、轮状病毒等食品中常见的食源性病毒为对象,建立高通量的基因芯片检测技术及标准化方法。

预期目标:获得上述食源性致病菌特殊标志物各5个以上;建立技术标准化的上述食源性致病菌分型和监测技术,准确溯源中毒病人体液、中毒原因食品和生产加工点中食源性致病菌的来源;研发食品中8-12种常见致病性微生物高通量基因检测芯片和配套试剂盒,检测灵敏度达到102CFU/mL左右,能够自动完成检测数据的数字化输出(CV值小于10%);利用计算机编程和其他相应技术开发出成套的软硬件,建立涵盖上述食源性致病菌的细菌分子分型宁波电子网络,范围覆盖宁波各地区;初步构建食源性疾病预警体系与电子网络;获得2-3项国家发明专利。

(五)特色腌制农产品无公害质量标准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特色腌制品(如泥螺、蟹糊、腌菜、榨菜等)中病原性微生物限量,开展污染水平本底调查和风险评估;研究特色腌制品中有害物残留限量,针对腌制海产品中农兽药、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如氯酚、有机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毒死蜱、铅、镉、砷、汞等)及腌制蔬菜中亚硝酸盐、防腐剂、色素、改性剂等有害物质残留进行监测,获得基础数据,提出最大残留限量建议值;开展特色腌制海产品(如泥螺、蟹糊等)腌制工艺的各个环节进行危害分析与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示范性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体系。

预期目标:提出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的调整或修订的限量建议值;建立腌制蔬菜中亚硝酸盐、防腐剂、色素、改性剂等有害物质残留、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残留检测技术标准,提出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指标的调整或修订的限量建议值;研究提出5-7个致病菌的食物风险评估报告(所含基础数据不少于1000份)和限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并提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修订国家标准;建立1-2个腌制海产品(泥螺、蟹糊等)的安全生产示范和1-2个腌制蔬菜(如腌菜、榨菜等)的安全生产示范。

四、创新平台建设

以促进科技发展、改善创新环境、提升研发水平为目标,加快构建适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需求和资源高效共享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

1、借智借脑全面提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建设水平

积极推进相关大专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与农业产业基地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与国内外科研院校、推广机构开展科技合作,积极以理事制、股份制的方式,联合创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致力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发与服务的科研机构。重点建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研发中心和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中心。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技术网络

在现有8家有资质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33个市场、企业检测站(室)的基础上,新建2个市级规模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和一批市场、企业检测站(室),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网络。同时,以内外销蔬菜、猪鸡和主要水产品为突破口,构建主要农、畜、水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建立为企业、政府和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和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3、创建3~6个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星火示范基地

以内外销蔬菜、猪鸡和主要水产品为突破口,整合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基地的技术力量,集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各项关键技术,引进GAP或过程控制技术和管理体系,以创建星火示范基地的方式,全面示范农产品无公害产、销、加工技术和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努力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生产、监控与追溯技术模式,并进一步推广应用。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由市科技局和相关科研、检测单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导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协调处理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专项的实施,实行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共同组织实施专项中的重大、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制订,各项目的组织评审、咨询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推荐与遴选,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开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专项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在组织方式上实行课题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以择优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加大科技投入

加大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投入,着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并通过科研经费配套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市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企业科技研发相关的专项资金等经费将作相应安排,支持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开展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树立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思想意识,加强企业对本专项的科技投入,凡参加承担本专项实施的示范企业,要求企业科技投入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投入的经费。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本专项的实施与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及各类研发人才,增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发力量,力争形成500名以上从事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推广的技术骨干队伍。

篇12

关键词:RFID;质量安全;监控溯源

中图分类号:S126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生活品质的提高,现在对食品的要求也有了质的飞跃,从吃得饱吃得好转变到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因此,人们对农产品类消费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把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中,能很好解决产地溯源、农产品产地和生产档案的建立、流通运输环节控制等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 RFID技术介绍[1]

射频识别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缩写RFID),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它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

RFID系统包括天线、标签和读写器,其中标签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RFID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俗称电子标签或智能标签,它具有一定内存空间,具备可存储性,读写器通过天线发出的射频信号,标签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与读写器读取修改芯片中的产品信息。

它保密性强,寿命长可重复利用,使用简单方便,可以批量远距离实现读取或存储添加信息,配合网络数据库系统,可高效利用系统内信息资源,软件智能化管理数据,对每个接入点实现有效的实时监控。

2 RFID技术应用方案[2]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可通过RFID技术集成一套监控溯源系统,该系统通过开放式网络管理,利用RFID的快速读写存储性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设立监控点,即可对农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以及产品质量等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需要,本系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农产品生产监控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农产品销售监控点等部分。各个监控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通过互联网连通,各监控点根据要求录入农产品相关信息,搭载GPS信息及视频实时监控,管理者可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对各个监控点实行有效的监控,确保农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网作为对各个监控点的监控平台,建立有农产品档案数据库,对各监控点上传的产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设立管理权限分类,不同管理者具有不同的浏览修改权限,保证系统的监管能力。网络平台具备查询、统计、报表等功能,同时也具有各监控点间数据交流,供求信息传送等,产品相关信息即时在网上公布,方便消费者查询,确保产品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2.2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

农产品生产监控点主要由农业种植大户、农民生产合作组织或乡村农技服务站组成,主要负责帮助指导农户规范化生产,传授新的种植技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对农产品RFID标签的发放,农户及其施肥施药情况等生产信息的录入,产地环境信息的录入等,在源头进行产品品质分类,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及溯源性。同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络平台获取销售监控点的销售信息了解消费者需求情况,从而因地制宜指导农户生产需求量大的农产品。在农产品即将上市时,生产监控点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对流通监控点运输请求,使农产品能及时快捷运送至销售监控点,保证生产的农产品能及时销售。生产监控点配备GPS信息定位及摄像头视频实时监控,让运输环节快速准确到达目的地,消费者可通过摄像头随时查询产地生产情况,检测监控点也可对产地用药情况进行视频监控。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监控点主要由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站,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组成,县级检测中心为定期例行抽检,对本县范围内即将上市农产品随机抽查;各流动检测站为随机检测,每天在其管理范围对在土即将上市的蔬菜进行检测;基地检测室主要负责该基地上市农产品的检测。所有检测结果都写入对应农产品的RFID标签,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下一个工作监控点不予接收;若检测农户的农产品呈阳性,需等待到相应的安全间隔期再次检测结果合格后,重新录入检测结果至RFID标签,下一工作监控点才予以放行。

2.4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3]

农产品流通运输监控点主要由农产品配送中心或协议的运输公司组成。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温度记录系统,流通运输监控点需对自己公司下的运输车辆建立对应的RFID档案,通过GPS实时监控运输车辆,详细记录出车、运输时温度记录、运送产品名称批次数量、货到时间等,如车辆挪做他用,运送其他货品也需录入档案,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以及产品召回提供依据。车辆运输情况信息也同时录入至农产品RFID标签中。流通运输监控点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清楚了解到生产监控点的供应信息和销售监控点的需求信息,因此,来合理调配运送车辆,有效节约运输时间及降低运输成本。需要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在加工包装车间也要加装视频实时监控,加工信息也同时录入RFID标签中。

2.5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

农产品销售监控点主要由各大超市、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等组成,在该监控点通过农产品上的RFID标签,可清楚了解到相应农产品的产地及农户信息、运输时间和温度、检测情况,以及产地生产流通各环节视频信息等,也可以通过监控溯源网自己的需求信息,提高补货效率。若发生群体中毒等突发事件,可快速查到相应的农户,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和数量,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RFID标签最后在销售监控点取下,集中到交管理中心,以便重复利用,降低系统的运行成本。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的突出优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通过监控溯源网把各监控点有机的连接了起来,各监控点信息共享,形成一个闭合的供应链,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农户信息、流通去向、销售情况实时监控,实现农产品的可追溯性,其突出优势主要有: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通过上网、发短信向监控溯源系统查询农产品产地农户信息、农残检测情况,以及农产品自采收到购买的时间长,运输储存温度调节,从而清楚了解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查看农产品种植和运输情况,让消费者真正买的放心,吃得健康;网络平台信息共享,各监控点通过监控溯源网上的供求信息合理调配资源,降低各监控点运营成本,农民朋友也可以更清楚了解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市场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产地信息、农残检测情况,对农产品品质实现分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遇突发中毒事件,可清楚查询农产品来源及农户信息,追究责任人。通过标签上的施肥施药档案,为医院治疗提供依据。通过监控溯源网还可快速查清其他危害产品的去向,为产品的追回提供保证及时间;农产品上RFID标签在相应监控点录入的信息其他监控点不能窜改,有效保证溯源性,标签内信息的准确性;加强了对流通部门的监控,提高了农产品运输效率保证了运输质量,有效防止交叉污染,提高可追溯性;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供应链不予以接收,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4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溯源RFID系统优势显著,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工作重点方向,有益于促进“三农”发展,同时为人民身体健康,生活水平提高提供有效保障,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应用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 童刚.基于RFID技术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研究[J].信息与电脑,2008(04):68-70.

[2] 杨海东,周.基于RFID的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研究[J].微计算机信息,2008(05):197-199.

篇13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到*年底,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禽畜、水产品等重点鲜活“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打造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底前,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在市城区和四会市、高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建立“*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

第二阶段:*年底前,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第三阶段:*年底前,在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大型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市建立起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四、重点工作

(一)抓好生产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1、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采取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模式,以农业主导产品为重点,建设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有代表性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带动全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正确、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生物激素,推广环保生产技术;建立源头生产档案,推行产品包装、标识制度,猪、牛、羊实行耳标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快速检测站(点),农产品上市前实行自检,从源头上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

2、加快无疫病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加快在重点禽畜产区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检测报告体系、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做到防、治、控一齐抓,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

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严格种子(种苗)、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继续开展“瘦肉精”和“毒鼠强”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4、加大农业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治理工业、城市废弃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等造成的污染,坚决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营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上述4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抓好农产品加工环节管理,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加强农产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整治,严禁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严厉查处和打击出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推广农产品加工、保鲜等先进技术,确保保鲜、加工、贮运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建立质量检测站,配置速测仪器,对加工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

此项工作由经贸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质监、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和违规经营。进入市场经营农产品的摊档、店铺,要查验农产品产地,逐步建立进销货台账、商品销售质量承诺等制度。农产品市场、超市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站(点),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对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售前自检,并在市场或超市的显著位置设置检测结果公示牌,每天向消费者公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为。对经检测证明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重超标的,要作没收销毁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追溯农产品来源产地,对生产者给予行政处罚。对守法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长期良好的摊档、店铺,授予“放心食品经营店”牌匾,以建立重质量、讲信誉、诚实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农业、经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办[*]98号)精神,到*年底前,建立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8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各地要按粤府办[*]98号文要求,落实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检测工作制度,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在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样检测。检测工作以快速检测为主,并实行统一仪器、统一检测方法、统一判定标准,以提高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超市)、基地检测站(点)的技术指导,并对各地快速检测超标的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验证,为行政执法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各地要建立监督检测信息通报制度。市县(市)区检测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并视实际情况在新闻媒体公布。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制度。各地要以特色和主导产品为对象,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开展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工作,树立我市农产品安全、优质的良好形象。“*”期末,全市农业主导产品均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抓好产品认证的同时,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ISO14000(环境管理与环境保证)等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农业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业企业产品标识、质量检测、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机制,推进企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创出一批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强标准化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标准化技术研究是开展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农业标准化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及时了解、收集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密切跟踪贸易国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以我市大宗名优产品为重点,建立起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标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实践“*”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经贸、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要求,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多渠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各级政府责无旁贷,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的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和日常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水平。要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正面典型,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文明守法经营的观念,自觉执行规范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要求。同时,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业进行曝光,让消费者了解和识别安全、卫生、环保的农产品,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从而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14

一、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做法

欧盟没有无公害农产品的概念,只有食品安全的概念,而这个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食品和饮料在内的三大部分。欧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制定食品安全运作的管理机制,其二是完善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安全管理体系。

1.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管理

产地环境管理:首先从法律上规定了各种有毒重金属在食品中的最高含量,2004年欧盟制订法律规定了140多种禁止使用的各种农药和添加剂,这些农药和添加剂的残留量不允许在产品中检测出来;其次,对按照标准和原则进行生产的农户给予补贴,进行激励。

农业投入品管理:为了确保欧盟制定的食品中各类农药的最高残留的规定得以顺利实施,欧盟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欧盟的监测机构对农产品(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的农场处以重罚,直至禁止其从事农业生产。二是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进行自查,各种专业委员会对下属的协会开展技术培训、规定自查措施等。

产中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欧盟推出了良好生产实践指南(相当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规程),农户只要按照指南进行生产即可。

产后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在对待产后加工环节,欧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所有的加工企业在加工环节必须按照工业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方式;第二,所有的加工企业必须采取HACCP系统进行自我安全控制,并有非常良好的记录,以供随时检查;第三,所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注册取得执业资格,只有当局认可的企业才能开工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否则被视为非法生产;第四,对特殊的农产品,要求通过有机认证。

2.市场管理环节

农产品的包装管理:包装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各种各样的食品包装符合规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不会把自身的成分转移到食品中,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第一,欧盟采取包装材料与物体的管理,规定了十种可以使用的包装材料,并同时规定凡是用于包装食品的物体或材料,应在标签上注明“用于食物”或附上“杯与餐叉”的符号。第二,除了要求包装安全外,欧盟要求包装者要根据农产品的性质与特点,选择不同的包装材料,以保证农产品在包装后能够保持原有风味,便于贮存、运输和较长的保质期,同时不会引入污染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农产品标识管理:农产品标识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信息,以此促进消费者的选择,并保护消费者不被误导与欺骗。当前欧盟的农产品标识管理分两部分,一是通用标识,在农产品的标识中必须规定有产品名称、组成成分、净重、有效日期、特殊存储条件或使用条件等内容;二是专项指令要求,就是对食品的价格标识、食品成分标识、营养标识、转基因食品与饲料标识、有机农产品标识、牛肉标识等进行专项管理。

农产品追溯制度:采取农产品追溯制度有利于确定农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增强通过生产和销售链追踪产品的能力,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成功的要素之一。该制度有以下主要要求,第一,要求所有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注册,以便采取严格的登记制度。第二,所有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HACCP体系进行生产和加工,并有非常完整的记录;第三,所有上市的食品必须有严格的标识管理,所有生产信息记录在标识中;第四,严格的检测手段和快速检测方法;第五,严厉的处罚制度,或生产者如何从市场上撤回对消费者卫生存在着严重危害的产品的程序。

3.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严格执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提高进入门槛;第二,农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标签和包装的检验检疫必须合格;第三,实施新型的“绿色壁垒”,即进口的农产品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和动物福利标准;第四,实施所谓的新技术标准,对诸如转基因产品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入。此外,欧盟还通过制订农药残留指标、农产品生产的标准等措施保证其食品安全。

二、欧盟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原则及特点

欧盟的食品质量控制体系集中体现了以下原则,同时反映了其工作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1.统一监管原则

欧盟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部门,并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对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只负责监督整个食物链,根据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做出风险评估,为制定法规、标准以及其他的管理政策提供信息依据。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顺利推行的基础。欧盟所建立的法律体系几乎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 欧盟为统一并协调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规则,三十年来陆续制订了《通用食品法》、《食品卫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形成强大的法律体系。欧盟还制订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2.实施风险管理原则

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通过选择和实施适当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食品风险,保障公众健康。风险管理的程序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的评估”、“管理决策的实施”、“监控和评价”等内容。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管理局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根据理事会、成员国的要求,对食品安全问题分析研究,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管理当局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

3.信息公开透明原则

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风险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欧盟为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将食品安全管理局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估、人类与动物健康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科学建议向公众公布,管理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也允许公众参加,并邀请消费者代表或其他感兴趣的组织来观察管理局的一些活动,使公众可以广泛获取该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

4.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则

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的有效控制,监管环节包括生产、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通过全程监管,对可能会给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环节的缺失,并以此为基础实行问题食品的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巩固从农田到餐桌的控制能力,全面完善全程监管体制。欧盟还建立了食品追踪机制,要求饲料和商品经销商对原料来源和配料保存进行记录,要求农民或养殖企业对饲养牲畜的详细过程进行记录。

5.责任主体限定原则

在欧盟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责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白皮书》规定:食品生产加工者、饲料生产者和农民对食品安全承担基本责任;政府当局通过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的运作来确保食品安全;委员会对政府当局的能力进行评估,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发展食品安全措施,通过审查和检验促使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达到更高的水平;消费者对食品的保管、处理与烹煮负有责任。

6.预防为主原则

欧盟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该系统由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和各成员国组成。一旦发现来自成员国或者第三方国家的食品与饲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该国无能力完全控制风险时,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快速预警系统,并采取终止或限定有问题食品的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成员国获取预警信息后,会采取相应的举措,并将危害情况通知公众。预警系统的启动取决于委员会对具体情况的评估结果,成员国也可建议委员会就某种危害启动预警系统。

三、欧盟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从“苏丹红一号”到“劣质奶粉大头娃娃”事件, 从“瘦肉精”中毒到“地沟油勾兑食用油”等等。这反映了我国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上的漏洞,欧盟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有益经验将对我们将来的改进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1.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要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体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主管机关的地位、职能、职责和主要任务。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能及时针对问题修改相关的食品卫生法律和一些管理措施。

2.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但要考虑与风险有关的因素,还需考虑政治、社会、经济等因素,管理者需要理解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并在风险管理决策中予以考虑,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3.重视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促进了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意味着可能出现新的食品或者新的污染、有害物质,提升了风险。正是这样,高素质的监管队伍才能保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吸引相关行业的专家来协助监管工作已经是大势所趋。

4.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