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范文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1-22 16:03: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篇1

【关键词】存款保险评级 全面风险管理 思考

一、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状况的实证分析

(一)公司治理架构尚不完整,全面风险管理不到位

存款保险评级打分相关指标显示,当前辖区12家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不够完善,不能较好的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

1.监事会架构不完整职能发挥不足。初次评级审核时发现,新疆近年新成立的多家国民村镇银行均未设立监事会,仅设立了外部监事。监事会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2.未设独立董事的投保机构偏多。辖区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的12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90%以上未设立独立董事(理事)。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均未设置独立董事,一定程度的影响了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客观判断和正确决策。

3.部门设置未能体现有效制衡的职能划分。对风险部门的管理分工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完全实现业务与风险防控相隔离管理。如国民村镇银行未能将风险管理部门单独分设,风险管理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未能实现严格分离制衡。

(二)风控技术、市场融资等诸多方面先天存在短板

受人才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制约,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时间内无法克服的薄弱环节。

1.风险计量模型方面:受专业人才制约,伊犁州直12家法人投保机构目前均不能结合自身特点开发和应用风险量化评估模型。

2.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辖区12家法人投保机构都未开发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存款保险系统建设不健全。其中,城市商业银行系统通过聘请外部工程师开发;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省联社统一聘请工程师开发;村镇银行由发起行聘请工程师开发。外部工程师只能根据商业银行提出的需求,开发满足当前需要的系统。由于中小法人投保机构没有自己内部的软件工程师开发队伍,系统更新、改进时效性较差,信息系统整体不能充分满足存款保险业务发展需要。

3.市场筹融资功能方面:辖区12家法人投保机构绝大多数不具有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能力,目前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几乎都只是通过吸收股东投资的方式融资,都还没尝试通过发债、上市等其他方式融资,融资渠道极为单一。

4.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受管理体制制约,辖区75%的法人投保机构内控制度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修订完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内控制度大多由省(自治区)联社统一制定下发。地方法人农村金融机构仅遵照相关内控制度执行落实。

(三)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外部生存环境普遍较为脆弱

1.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业务发展都需要地方政府、财政等多部门的支持,没有任何一家法人机构可以回避与地方行政部门打交道,行政干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2.所处自然环境较为脆弱或恶劣。地方法人投保机构经营普遍受区域性、行业性、自然灾害等偶然性、突发性因素影响较大,贷款对象单一,风险较为集中。一旦发生重大区域性灾害或个别行业经营不景气等突发事件,经营极易陷入困境,无法持续经营,这是所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软肋。

3.经济环境和地理位置相对较差。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具有的共同特点是设在中小城市和乡镇农村地区,人口密集度低,经济总量小,受教育程度低,自助设备使用率低、网络设备等维护成本较高,盈利模式较为传统,在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和同业竞争中先天处于劣势地位。

二、全面风险管理与存款保险评级的互促共进关系

(一)理论层面论证,存款保险评级有利于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对投保机构实施存款保险评级,能够有效地约束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一是从理论上讲,风险越大费率越高,风险越小费率越高,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银行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后不会过度从事那些高风险的业务;二是法经济学(又称“法律的经济分析”)认为,好的法律能够提供正向激励,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存款保险评级结果与投保机构风险和适用费率标准挂钩,避免银行间的交叉补贴,有利于增加投保机构积极性和可接受度,能够提供正确的激励银行避免从事过度的风险活动,主动完善风险管理措施;三是存款保险评级工作相当于为银行增加了一道风险管理和监督屏障,从旁观者和全局的视角,帮助投保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架构,更利于投保机构之间取长补短,借鉴推广更佳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调查实践分析,长期看存款保险评级与全面风险管理具有统一性

从现场调研结果看,风险管理制度执行较好的机构,内部检查、审计工作做的较为到位,隐性风险提前暴露,表面风险监测指标不甚乐观。但风险管理制度执行较严格的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计提较为充足,应对风险准备工作较充分,业务操作、流程管理等都较为规范。长期看量化风险指标逐步向好转变,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等指标均呈现健康平稳发展趋势。相反,风险趋于隐性化的机构,风险实质较高,由于监督管理检查不到位,业务操作、流程管理等也不尽规范,一旦风险集中爆发,必然带来惨重损失,社会影响面较大,如果事态继续恶化发展则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完善存款保险评级的启示

从全面风险管理角度看,现行的存款保险评级对公司治理架构完整性、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显性量化风险可以有效评估,但无法较好的评估潜藏风险。

(一)评级内容未能覆盖成长性潜在风险

如在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手机移动支付等新生金融服务快速发展情况下,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在现代科技领域运用方面仍较为滞后,客户信息网络化程度不高,网络银行等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单纯依靠网点和人工办理,业务发展经济效率低下,思维封闭、危机意识不强、不主动寻求改革创新出路,市场发展竞争潜力走弱等风险,现行的评级方法对投保机构的成长性风险未能实现全覆盖。

(二)评级未完全覆盖竞争对手和市场竞争风险

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业务拓展局限于界定区域,一般不跨区域经营,限定区域内金融总规模已固定。然而,当前跨区域经营的银行机构和新生金融工具不断挤占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金融业务市场。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地方性金融市场主体地位和市场优势逐步被吞噬,同业竞争和市场风险压力急剧上升。因此,存款保险评级内容应尽可能对区域性金融市场风险和竞争对手风险实现全覆盖。

(三)存款保险评级无法实现对短期隐性风险的评估

从存款保险现场调研看,地方中小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安全性、资产质量、盈利性、流动性等指标基本都符合监管指标要求,资产负债规模呈平稳增长趋势,然而隐性风险存在较大差异,存款保险评级无法准确实现对短期隐性风险的评估评级。

1.短期内风险评级结果与风险水平或将存在偏差。调查结果显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较为完善,监督检查、审计频次较高的机构短期内各量化指标风险更趋向暴露化,如农村信用社改革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转制前期和转制初期接受外部监督检查和审计频次较多,组织架构较科学合理、风险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改制初短期内资产质量、违规操作等风险表现出前移,隐性风险提前暴漏;相反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欠缺,检查、审计频次较少的机构资产质量等量化指标表面较好,风险趋于隐性化,实质风险却不可预知。

2.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性和灵活性或将风险向后顺延实现风险短期隐性化。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短期监测的真实性,通过办理借新还旧、转贷的方式,滚动贷款,无疑可以化解部分因流动性不足产生的信用风险,但也一定程度掩盖了贷款资产质量的真实性,影响了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导致贷款质量数据监测严重失真,对此类操作隐藏的风险存款保险评级指标难以覆盖实现评估。

四、推动实现“优化我国存款保险评级、促进全面风险管理”双重目标的相关思考与建议

(一)完善存款保险评级配套措施,有效促进投保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提升

建议一是将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如将内外部监督检查次数,监督检查覆盖面、违规业务笔数与监督检查次数的比率等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中;二是设置隐性风险、竞争潜力考核指标,如将借新还旧贷款比率,是否主动推进改革创新(开展新业务种类),客户流失率(存款增长率、贷款增长率)等指标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三是将银行机构的违规记录和重大风险事件纳入风险评级体系。以制度执行情况做支持,防止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确保风险防控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二)建立权重有别的评级模式,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鉴于我国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种类杂、数量多,各类型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地方性法规政策千差万别,建议针对不同类型银行风险差异性特点,因地制宜、灵活操作、区别对待。如,可以考虑对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风险评级权重偏重定性风险判断;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评级权重偏重定量风险评估,从而增加评估的准确性与适用性。

(三)进一步完善评级指标体系,提升投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鉴于地方法人投保机构承担着支持地方政府特殊项目、主导产业贷款,政府公益性贷款等多重社会责任,及先天不可弥补的高成本缺陷,受保险存款占存款保险基数的比例偏低等情况,建议在风险评级指标体系中加入中国特色的风险调整因子,给予地方中小法人投保机构一定的补贴和支持,保费征收有别于其它大中型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初期可实行简单的差别费率,根据不同机构类型实施简单层次化差别费率;制度逐步成熟之后,可实行与风险挂钩的层次化风险评级差别费率。通过实施差别化费率,减轻法人投保机构经营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职能,一对一辅导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风险管理架构

建议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通过风险评级,找准地方法人投保机构风险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辅导,帮助其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达到降低存款保险费率,促进业务经营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艾蓓.阿根廷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机制及对我国的借鉴[J].上海保险.2015,(2):61-64.

[2]付余,罗本.对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拟定的研究――以十堰农村商业银行为例[J].武汉金融.2015(7):60-63.

[3]殷官林,焦少飞.国际存款保险的改革趋势[J].全球嘹望.2014(22):69-70.

[4]吴コ.台湾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与经验借鉴[J].港澳台金融.2012(5):54-56.

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实施期 工程保险 风险

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要素

(一)建设项目在设计方面的风险

工程项目,实施时,都遵守施工图纸,所以施工图纸是项目施工的行为指导。但是一个不完备的设计,很可能导致建成的项目返工重建,或者因为一个小小的环节导致相关设计图纸的大量变更,而图纸变更,基本是违反合同的行为。这也是导致工程赔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工程招标时,甲方要仔细查看设计工作,并把设计方案作为定标的一项因素。

(二)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风险

在设计确定情况,按照图纸进行技术型施工,有多种方案,业主必须了解各技术施工存在的风险,并在评估后确定施工方案。

(三)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的天气环境风险

古语有云,世事无常,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风险是不可预知的,像洪水,台风,地震,火灾,冻雨,雾霾等,此类恶劣环境不但会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还可能对已经完工的项目造成破坏,所以乙方在拟定招标文件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合同规定等级之外的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承担,乙方一般只为工期的延误做出实质性补偿。

二、我国工程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西方发达国家,工程保险制度发展十分健全,我国与之相比,相差甚远,究其主要原因:

(1)施工方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对工程保险问题认识不足。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存在风险,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施工管理层存在侥幸心理,一厢情愿的相信不幸的事应该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还为节省保险的费用,从而提高工程的总体利润而沾沾自喜。

(2)中国保险行业制度不完善,发展落后。我国的保险行业从起步到今天,才发展了三十多年,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险种单一,保险公司管理落后,中国保险行业一直不被人们看好。一些无良的保险公司也给整个行当抹黑。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保险行业也在一直进步,现在逐渐形成了竞争的局面,虽然保险行业在这两年发展迅猛,但保险公司还是因为缺乏懂技术的专业人才,监督工程保险合同的实施能力薄弱,没办法给现有的工程项目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制约了中国保险行业在工程项目中的发展。

(3)我国保险法法律在工程保险这块法律条文不够完善。我国推行的《保险法》,虽然在法规上对某些工程保险有所规定,但是我国缺乏与之配套的保险制度。而且我国很多基础建设项目的主体都是国家政府,这就使得保险受益主体不明确,而根据保险法,工程保险主体不明晰的情况下,是不能开展保险业务的。在国外,切实关系到国家人民的利益的工程项目,是被强制必须有工程保险的,而且对投保人,收益人,投保内容做出了相关规定,而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4)我国没有相应的投保担保机构。在发达国家,除了有健全的保险制度,还有辅助的保险中介机构。投保人购买保险,为的是转移项目风险,获得经济方面的安全保障。但中国很多投保人在遭遇风险后都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购买保险的人对保险法规不够了解,容易上当受骗,这时就需要一个具备专业知识的机构帮你与保险机构谈判,并且作为你利益的代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保险中介机构。

三、工程保险的重要作用

(1)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例如建筑施工风险,由于设计方面或者施工方面的失误导致施工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财产人生伤亡。都会增加施工项目的成本,而购买工程保险则能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确保施工单位的经济安全。

(2)工程保险的发展可以健全我国市场经济。由于最近几年我国基础性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国家对工程投入数额巨大。作为众多项目的投资人,工程安全直接关系国家利益。工程保险的实施,将国家资金以投保的方式投入企业,既能帮助保险企业发展壮大,也让企业帮助分担国家工程的风险。流动资金进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用于投资,可以带动市场活性,扩大内需,拉动中国GDP增长,带来社会跟经济的双重效益,并且确保国家利益遭受最小的损害。

(3)工程保险能增强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抵抗风险的能力。保险说白了就是风险转移加经济补偿,客户购买保险,支付一定的费用,当发生风险时,保险公司提供经济支助。客户购买保险,但不是所有的购买保险的客户都会有风险发生,所以保险公司只不过是把其他购买保险费用转移到急需资金的企业身上,对市场,也形成了一种良好的资金循环调动。

篇3

关键词: 保险资金 运用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引言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篇4

关键词:医疗机构 业务外包战略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182—02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国际产业分工的专业化、精细化,许多企业开始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而将不常发生的、非核心竞争的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的高效的企业完成,业务外包战略已经在国内企业运营管理中被广泛应用并被医疗、金融、保险、电信、物流等领域认同和接受。

近日,全球内部控制准则、企业风险管理指引权威制定机构——COSO了新修订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征求意见稿。正在修订之中的国际内控新框架,把业务外包推向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据了解,新版框架明确考虑了业务外包这种经营模式的变化,并且首次提出了在这一模式中内部控制的职责、如何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等。笔者认为COSO的关于加强业务外包内控制度同样适合医疗行业。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设备、人力等资源投资不断加大,医疗补偿机制期待完善的环境下,各级医院都面临着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运营效益的巨大压力。如何将企业业务外包战略运用到医院经营管理中和如何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医院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COSO新修订的国际内控新框架对业务外包的良性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医院业务外包存在的风险

业务外包在降低成本、优化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给医疗机构带来优势的同时也会因控制缺位产生许多风险。从业务外包的流程来看主要包括如下五方面的风险:

1.因对核心业务定位错误,外包业务的范围选择不当产生的风险。医院业务外包战略首要任务就是区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因决策者的判断和知识能力的限制及医疗外包业务市场供应状况的影响,医院可能将医疗核心业务或供应市场不成熟的外包业务进行了外包,导致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削弱以及外包业务的失败。

2.因外包业务承包商选择不当的风险。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但医院和承包商的信息不对称是不可消除的,承包商为了自身利益而隐瞒真实信息的案例时有发生,再则没有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医院自身状况而选择了与之不匹配的承包商而导致外包业务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因签订外包业务合同的不完善导致的风险。完善的外包合同是外包业务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好的外包合同应该是界定各方权、责、利的基础之上并保留一定弹性而达到共赢的合同,因对外包业务可能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预测的不准确,如合同约定的业务外包价格不合理或成本费用过高,导致医院遭受损失。

4.因对外包业务过程管控不力的风险。医院内部的非核心业务和资源交给外包企业运作后,医院不能直接管控,加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承包方的履约能力不能持续,而导致提供了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的违约行为,使医院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而遭受重大损失。

5.因业务外包事后验收和结算支付环节监督缺位的风险。对医院外包业务的验收是外包业务是否达到医院预期的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验收流程不规范,验收标准不准确,使业务外包验收工作流于表面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业务外包质量低劣不符合合同等情况,这会导致医院在经济和声誉上遭受损失。

二、医院业务外包内部控制的策略

综上所述,医院实现业务外包战略目标的关键是业务外包风险控制。笔者认为外包风险控制从对业务外包活动设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道防线下手。做到控制有术,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1.事前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医院要做好外包事前预防有如下措施:(1)制定完善的医院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确立医院业务外包的岗位职责权限及不相容岗位相互监督、制约,建立外包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规定外包业务的流程等。(2)外包是医院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必须的选择。如果决定外包,就必须分析各类业务的性质及与医疗核心业务的联系程度来确定可以外包的业务,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如临床业务内、外科,妇科、儿科等。根据医院长远发展战略需要,合理确定医院业务外包范围。目前医院适合外包业务有卫生保洁、衣物及洗涤、绿化、保安、后勤服务、餐饮服务、人事管理、物流管理、信息技术开发、设备维修维护、预约挂号、病人陪护等,一些辅助诊疗业务如检验、洗肾、碎石、体检等因外包供应市场发展的还不成熟应该自营。确定外包的业务项目后编制外包业务项目计划书,有重大影响的外包业务必须提请医院院委会和总会计师审议批准。(3)确定和审核外包战略目标,合理评估外包的收益和风险——包括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分析及风险,外包方式的选择等。重点分析外包的业务在自营和外包的收益和风险,然后编制外包业务的可行性报告。(4)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外包承包商的选择是实现医院外包战略目标的关键环节,医院应该按照批准的外包业务方案选择承包商。为了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医院应通过多方途径收集承包商的信息,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时应考虑其资历、持续增长能力、经济实力、管理水平、信誉、报价、业务质量、地理位置等因素。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充分调查承包商的合法性、专业资质及技术实力,考察其成功案例、业界评价等,采用招标方式,引进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承包商,严格控制各种成本,合理确定外包价格,建立回避、监督处罚制度避免舞弊现象。(5)签订完善的外包合同。医院应当建立规范的外包合同协议管理制度,并根据外包业务性质的不同,及时与承包方签订不同形式的合同协议文本,包括:技术协议书、外包加工协议、规划试验大纲、咨询合同协议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的有关规定。外包合同必须是一份多赢的合同才能维持长期和谐的外包关系,所以在符合医院自身的业务需求和外包战略目标之外应保持必要的弹性。

2.事中控制。医院业务外包事中控制的实质是对医院业务外包组织实施及外包过程管理。有如下控制措施:(1)按照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制定业务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包括落实与承包方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机制,确保承包方在履行外包业务合同时有章可循。(2)做好与承包方的对接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确保承包方充分了解医院的企业文化、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从价值链的起点开始控制业务质量。与承包方建立并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存在的问题。(3)切实加强对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的管理,梳理有关工作流程,提出每个环节上的岗位职责分工、运营模式、管理机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并建立对应的即时监控机制,及时检查、收集和反馈业务外包实施过程的相关信息。密切关注重大业务外包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采取承包方动态管理方式,对承包方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4)对重大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况做出充分预计,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制定临时替代方案,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医院的形象和经济受损。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并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并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赔。

3.事后监督。医院在外包业务完成后需要对外包业务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验收时根据外包业务的交付方式制定不同的验收方式、严格按照外包合同的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重的依法索赔。国内外有许多医院成功地将平衡计分卡应用于外包业务的绩效评价,通过医院、患者满意纬度、财务指标纬度、外包业务的内部运营纬度、外包企业员工学习与成长纬度四个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外包业务的策略指明更正确的方向及对外包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方式办理支付。

业务外包,这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法已经在企业外的很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对于业务外包这种管理形式,医院管理者如果能够运用得当,必将促进医院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加快自身发展,使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够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

篇5

关键词: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172-02

人力资源外包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对于大多数国内企业而言,外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有利于获得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削减业务成本、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有利于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从事务性向战略性转变。但是,人力资源外包引发的风险不可忽视。企业如何规避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保证人力资源外包项目的成功实施,已经成为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一、基于流程的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分析

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可以定义为:企业在把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外包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对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识别能力有限,对外包预测估计不足,造成实际外包结果与预期目标相背离,甚至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失败的可能性。

人力资源外包运作流程一般分为六个阶段:分析外包的可行性、确定外包的项目内容、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确定外包的合作模式、实施外包工作、评估外包工作业绩及改进。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贯穿于人力资源外包活动的全过程,从核心过程来看,可行性分析、供应商选择以及关系维持是核心阶段,抓住了核心阶段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因此,我们探究人力资源外包的风险问题也主要研究核心流程的风险问题。

1.业务决策阶段――收益风险。在人力资源外包的决策阶段,风险来自于业务的划分,将不适于外包的人力资源职能外包出去会对企业的运营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企业任何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人力资源外包也不例外。人力资源外包带来的收益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有些是间接的;有些是短期的,有些是需要长期才能有回报的。波特的价值链理论揭示了企业价值产生的源泉,而人力资源管理在整条价值链中都起着巨大的支持作用。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如果一旦因外包而使得价值链被分割和碎化,并因此引起价值链之间的不协调甚至是矛盾,原来预期的收益得不到实现,那么外包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甚至带来毁灭性的风险。

2.选择供应商阶段――信息不对称、冲突风险及失控风险。(1)信息不对称风险。企业和外包供应商之间是一种亲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但由于企业目标不同,工作方法可能因组织管理方式、思维模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使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信息的不对称情况。(2)冲突风险。外包形成企业和外包服务商之间特定的合作关系,必然产生双方企业文化、价值观、管理风格的冲突与碰撞。若外包商提供的服务内容不能适应企业文化和管理风格的要求,冲突风险必然会在绩效和成本上体现出来,造成管理不到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低下、企业员工满意度下降等,甚至造成外包项目的失败。(3)失控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商受到企业现有条件的制约,有可能出现外包后未尽力执行受托工作,或者采取不利于外包企业行为,甚至出现企业机密泄漏等问题,导致外包失控。企业将部分业务外包,绝不意味着置之度外,而应该不断监控和评价外包服务商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事实上由于外包供应商是一个外部独立运作的法人实体,和企业间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因此,对外包供应商的控制还是有限的。

3.外包关系维持阶段――灵活性缺失、稳定性不足及激励不当风险。(1)灵活性缺乏风险。它是指外包供应商按外包合同向企业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无法满足外包企业弹性需求而带来的风险。外包企业与外包供应商签订外包合同时根据的是当时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需求。外包合同开始履行后,时过境迁,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需求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这时,刚性合同规定的外包额度就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这就为外包企业带来风险。(2)激励不当风险。它是指外包企业对外包供应商的激励不足或激励失当而导致其行为背离外包企业期望的风险。外包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之所以能够按质按量按时按预算的完成,得力于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旦外包企业对外包供应商的激励机制失灵,则外包供应商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就有可能达不到企业的要求。(3)稳定性不足风险。它是指外包带来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及利益的再分配导致内部的抵触情绪甚至抵抗行为而造成的风险。外包任何一项业务都会造成企业流程的重新构建,必然会带来组织结构的变化。有些人员可能需要变更工作内容,有些人员可能需要变更职位,有些职位甚至可能被取消,这种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企业内部的抵触力量,从而消耗了外包带来的利益,甚至阻碍外包的顺利实施。

4.外包关系结束阶段――存在退出壁垒。实施人力资源外包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像过去那样专注于人力资源的部分或者全部职能,业务的游离使得企业在放弃外包、回归业务时失去原有的熟练程度和准确程度,从而降低了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5.人力资源外包整体风险分析。(1)外部环境风险。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外包行业的运作。在行业规则缺失的环境下,各种中介机构纷纷加入到外包领域中来,难以实现对外包主体和外包合作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使得外包服务的风险增大。企业对外包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如何解决也没有先例可以参照,使得人力资源外包缺乏安全保障。(2)企业经营管理风险。人力资源外包所引发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风险、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的风险、员工的风险等。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风险。外包实现了人力资源职能的分离并减轻了业务工作的数量和压力,但有可能导致管理能力减弱,形成对外包的依赖,从而难以应对企业不断变化的人力资源需求。此外,由外包引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相对削弱,人员需求下降,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流失,将给企业带来管理风险。经营管理的安全风险。人力资源外包必然实现企业与外包商对企业信息的共享。由于外包服务商的人员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管理水平等原因,外包服务商有可能与将来客户分享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泄露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机密。中国目前无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去规范这些外包商的行为。一旦企业机密泄露则对企业经营管理将产生非常大的危害。内部员工的风险。外包会引起工作的变动,工作流程、职责分配、汇报关系及个人的职业发展定位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导致员工对变革的抵制。在企业决定将某些人力资源职能外包时,有些人员可能会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同时引起员工的顾虑、猜疑和不满,导致工作热情下降。

二、外包实施阶段的风险防范

1.参与外包商的服务提供过程。在外包过程中,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明确指定具体人员参与外包合同和方案的实际执行,共同实施外包项目,达到强化学习和实施监控的目的。通过对人力资源外包项目的参与,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获得与外包服务商的专业交流和学习的机会,提高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同时,参与作为重要的学习机会也可以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员工满意度,减少人员流失。在参与外包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以随时了解项目的进展,对各种问题和潜在的风险有所察觉并及时做出反应。

2.对外包商的财务状况和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为了解外包商在服务期间财务方面的状况和确保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企业应定期评估外包商的财务状况,评估外包商信息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审查外包商的业务能力以及应急计划措施,密切注视外包商内部与企业HRM外包项目合作的关键人员的变化。

3.定期评估,实现外包的风险预警。企业应当建立起外包服务商的评估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地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定期审查外包商履行合同情况的报告,对报告的准确性和协议执行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定期调查员工对外包商提供服务的满意度,及时反馈给外包商。在信息安全的保障方面,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建立起文件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避免机密信息的外泄,以保证外包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4.监督并配合外包商对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持续创新。企业将一些HRM职能外包后,因依赖外包商提供服务而面临失去自主创新机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向外包商反映,共同探讨新的工作方法,协助外包商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此外,双方在进行合作的过程当中,应实施反馈修正机制和动态目标管理,根据企业外包目标的变动,不断的整合、重构内外部的优势资源与能力,调整HRM外包方案。

5.完善退出机制。当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企业自身管理进行调整,企业要解除与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时,要处理好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包括如何处理与原外包商的关系、外包合同的终止、责任的清偿、避免公司信息泄漏或缺损等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可以确保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陈益云.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及其规避初探[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4,(8).

[2]高红岩.外包的潜在风险和战略决策[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0).

[3]刘成勇,李中斌.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管理问题探析[J].价值工程,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