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09:56: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对付网络诈骗的方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
诈骗分子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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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用户弱口令等漏洞破解、猜测用户账号和密码。
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用户贪图方便设置弱口令的漏洞,对银行卡密码进行破解。如2004年10月,三名犯罪分子从网上搜寻某银行储蓄卡卡号,然后登录该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尝试破解弱口令,并屡屡得手。
实际上,不法分子在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活动过程中,经常采取以上几种手法交织、配合进行,还有的通过手机短信、QQ、msn进行各种各样的“网络钓鱼”不法活动。
“网络钓鱼”防范知识
(一)针对电子邮件欺诈,广大网民如收到有如下特点的邮件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打开和听信:一是伪造发件人信息,如;二是问候语或开场白往往模仿被假冒单位的口吻和语气,如“亲爱的用户”;三是邮件内容多为传递紧迫的信息,如以账户状态将影响到正常使用或宣称正在通过网站更新账号资料信息等;四是索取个人信息,要求用户提供密码、账号等信息。还有一类邮件是以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等为诱饵诱骗消费者。
(二)针对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的情况,广大网上电子金融、电子商务用户在进行网上交易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核对网址,看是否与真正网址一致;二是选妥和保管好密码,不要选诸如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作为密码,建议用字母、数字混合密码,尽量避免在不同系统使用同一密码;三是做好交易记录,对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等平台办理的转账和支付等业务做好记录,定期查看“历史交易明细”和打印业务对账单,如发现异常交易或差错,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四是管好数字证书,避免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五是对异常动态提高警惕,如不小心在陌生的网址上输入了账户和密码,并遇到类似“系统维护”之类提示时,应立即拨打有关客服热线进行确认;六是通过正确的程序登录支付网关,通过正式公布的网站进入,不要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网址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
链接
针对虚假电子商务信息
广大网民应掌握以下诈骗信息特点,不要上当:一是虚假购物、拍卖网站看上去都比较“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
二是交易方式单一,消费者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且收款人均为个人,而非公司,订货方法一律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
三是诈取消费者款项的手法如出一辙,当消费者汇出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以各种理由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不会发货,也不退款,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
四是在进行网络交易前,要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进行全面了解。上交易系统;
五是对异常动态提高警惕,如不小心在陌生的网址上输入了账户和密码,并遇到类似“系统维护”之类提示时,应立即拨打有关客服热线进行确认,万一资料被盗,应立即修改相关交易密码或进行银行卡、证券交易卡挂失;
六是通过正确的程序登录支付网关,通过正式公布的网站进入,不要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网址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
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经常升级;
二是注意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执行从网上下载后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不要打开msn或者QQ上传送过来的不明文件等;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网络欺诈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172-02
网络购物这一新的购物形式越来越多地为大家所接受。网络商品琳琅满目,而且可以货比三家,可以在网上议价,送货上门。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为更多的年轻人所追捧。可是,在网络购物日趋普及的今天,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诈骗犯罪手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网购购物如何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证商品交易的顺利进行,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在面对各式网络购物的形式时,作为消费者应谨慎选择网上的商家,努力避开网络陷阱,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一、网络购物购诈骗现象分类
网络购物中出现的欺诈现象五花八门,但是概括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商品以次充好,假货横行,坑蒙消费者
网络只是个虚拟的空间,消费者只能看见视频。一些网络商家利用消费者只能看见网络图片而不能够实际看到商品的情况,对商品的实际的质量、性能和保修等方面做出了夸大、扭曲的宣传,引诱消费者购买上当。而实际商品的品质却没有达到商家描述的那种性能,经常有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是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货不对板,质量欠缺。
网站卖假货是屡禁不止的现象。有的网站为牟取暴利,注册假冒的正规网站,或是靠挂在正式的网店上。一般这些网店设计的也很正规,如网页上有网安、工商红盾、在线诚信企业等标识。一旦欺骗成功,骗子会另起炉灶,再注册一个新的网站进行欺诈,让人防不胜防。案例:市民吴先生在一家网站上批发购买了一批“背背佳”的产品,打算做销售,然而10天后,就有顾客投诉他卖假货,后被工商执法部门查封。他找进货商理论,才发现对方的网站打不开,客服电话也变成空号。
(二)制造“信誉度”,引诱顾客购物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般会参考网络店铺的信用和评价,比如钻石级、皇冠级别的,级别越高,越说明信誉度良好,以此作为对店铺信誉的比较和参考值,作为购物的选择依据。信誉度越高意味着卖家的商品受到的好评越多,也越值得信赖,消费者购物也会选择皇冠级的网络店铺去购物。而所谓的商家的信誉度,却被一些不法网站利用,成为欺骗消费者的方式。
一些网店采用违规的方式“刷”信誉度,并从中牟利。而现在网店为了刷信誉度,花钱买信誉度,雇托儿,人为地制造出网络店铺的良好形象,去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一些网店也会为少生事端而给出“注水评价”,错误地引导消费者的购物。这些行为助长了诚信道德缺失的网店的气焰,成为迷惑消费者的帮凶。
(三)用木马程序、“假链接”等手段骗取买家的现金
伪造网络店铺和商品页面并伪装成商家,利用交易中的留言或是聊天工具、邮件等方式伪造“钓鱼”网站,并利用各种理由骗取消费者点击进行诈骗。假冒网店会借助用户电脑中已有的木马程序,对浏览器进行跳转,将用户引诱到假网站,之后记录下用户的账户信息,套取用户的账户和密码,进行转账。网络购物中,顾客挑选商品时通常会向销售者咨询信息或者是讨价还价,这时需要特别注意卖家发出的链接是否正常。而一些假冒的网站会将伪造的“钓鱼”页面发给购买者,诱惑消费者在“钓鱼”页面进行购买,进而转移用户钱财。在网购时,要小心鉴别是否假冒的支付页面,也需要确保自己的电脑安全。
(四)网店联合送货员进行敲诈
一般在大件商品的交易上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网络购物时,购买前先付了少量的预付款,商家也承诺是货到付款,但是消费者还没有收到货物时,送货员就先给消费者打电话,称货已到,要打余款才能收到货物。如果在没有见到此大件商品就打了余款,受骗的可能性就比较大。送货员和店主联合采用“连环计”,由送货员以商品为由进行要挟。消费者因为打了一部分的预付款而拿不货物,如果交有保证金的收据和交易记录时,就可以投诉对方。但是一般涉及到异地的赔偿,投诉的成本比较高,所以,有许多买家遇到这样的情况,会采取主动放弃的行为。
二、网络购物欺诈侦破的难点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交易的即时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难以保存证据,以及网络提交凭证的不易保存性,都对网络购物欺诈案件的侦破造成了很大的难度。案件的发生频率较高,金额较小,侦查时难理头绪众。最好的方法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提高自己的警惕性,防患于未然。
(一)网络购物举证难
由于网络购物是在网上进行的交易,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行为很被动,而购物发票是消费者维权和获得售后服务的重要的凭证。而有些网店经营者不会主动或者是找各种理由故意不把发票随货物一起邮寄,而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后,网店又以没有发票和购物凭证问题逃避责任,消费者因没有合法的购物凭证而无法主张权利。如果报案,又因为没有凭证,消费者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购物异地维权难度大
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制作网站,也不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和注册,所以在网络购物中的网站,良莠不齐。诸如:款到不发,货品不对路,质量以次充好,无售后服务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而网络购物的双方多是异地交易,网上没有实体店,出现网络购物欺诈等事情后,异地维权难,执法部门也很难进行跨区域的执法。异地维权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调查取证,而且效果还不理想,对于破案而言难度加大。
三、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应采取预防的措施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的时候,应从自身做起,谨慎地挑选信誉良好、售后有保障的网店购物,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一)谨慎选择购物的网店
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不能仅看见表面的现象,为低价网站的信息所吸引,必须甄别商家的规模和信誉。在鉴别网站方面,第一,看网站的域名。有规律的域名是首选。第二,看红盾标志。红盾一般在网页的底部,显示的是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站。第三,看联系方式。一般大型的网络销售平台都会提供较为完备的公司信息和客服的联络方式,而假冒的网站往往不敢提供真实的联系信息,经常是提供QQ号码。第四,看产品信息以及消费者的反馈。查看其他消费者给出的评价,可以作为购物参考,也可以评价鉴别参考网站的信息。第五,看付款信息。仔细核对付款方式,一般正规网站,可有多种付款方式,而网购诈骗交易方式单一,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第六,看发票信息。对于大宗购物索要发票,正规的网站一般都会提供开具发票的服务。第七,看售后服务条款。看商品的保修和退货条款。
(二)尽量索要购物凭证
消费者在购物后应及时索要购物发票或是保存自己购物时的图片信息等,以此作为必要时维权时的凭证。对于不能提供购物发票的网络店铺应排除在购物范围以外,因为这样的网店要么是商品质量不过硬,要么是不想承担售后等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责任,是不能做到诚信交易的商家。一旦出现商品问题时,缺少购物凭证和发票,商家就不会承担责任,就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极大的侵害。购物发票和凭证是沟通商家和消费者之间诚信的一种有效方式,提倡索取和保存。
(三)尽可能选择货到付款
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自身的资金不受损失。货到付款是指购物时先下订单,等物流人员把货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后,先验货后交余款给物流。虽然货到付款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可以防止付了款却没有收到商品,或商品在运输途中被掉包、货物与商家描述不符等现象发生,对于网络购物欺诈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对治理网络购物诈骗的措施构想
网络购物是运用互联网进行网络商品交易的必然趋势,而现在出现的很多网络购物的不良现象,还是源于对网络购物行为的尚未规范。而我国现有的征信体制还不完善,条块分割严重,法院、银行、工商等系统内部征信系统落后,适用范围狭窄,有些信息不但参考价值不大,还会误导消费者。
(一)规范网络购物市场诚信,实行实名制备案
完善网络购物环境,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当务之急是加强网络诚信建设。针对网络上的商家好次参半现象,应建立严格的网络销售商和网络运营商的资格认证和准入制度,还可以考虑由网络运营商向销售商收取一定的赔付准备金,建立专项的资金,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当销售商出现诈骗或是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过法院的判决,可用赔偿基金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另外,网络店铺虽然是虚拟的店铺,但是在今后发展中也应规范,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实名制备案,这样,可以提高网络店铺的诚信力和加强市场规范,促进网络购物的良性循环[1]。
(二)网络店铺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的系统
建立完善和宽松的退货系统以及其他的售后服务制度能更好地赢得顾客的信赖,在网站公布期限较长的退货期和保修期是商家赢得顾客信任的重要因素。如果商家不为其卖出的商品提供退货以及保修服务,顾客必然会对商家的信誉产生质疑,进而对购货产生犹豫的态度。如果网络商家提前通过提供宽松的退货政策来降低顾客的风险,消费者就会信赖商家,也会起到一个良性循环的作用。同时,商家自身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忠实地履行交易承诺和义务;应在网站上坦陈自己的信息,尽可能多地告诉顾客关于本企业、产品、网站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具体信息,提高自己的透明度[2]。
(三)网络交易凭据实行网上即时打印
许多网络购物在进行网络交易时,由于是在网上进行的,对于取得消费凭证不方便。网络购物的凭证,可以利用自助银柜员机的方式进行自助的打印。在消费者进行网络购物时,可以自己打印交易的详细的内容、方式、时间,以此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而许多网络商家只是为了图一时的利益,不主动,甚至很多时候是逃避给予消费者发票或是购物的凭证,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造成对行业的不利影响。因此,应对不提供发票的网络商家的行为进行立法限制,强调给付消费者凭证的重要性,提高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交易以及良性沟通。
参考文献:
新款2010产品中的诺顿智能分析系列技术使用了大量在线智能系统,可主动保护电脑,对用户在上网时所遇到的文件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及对性能的影响,会做出及时通知。
诺顿下载智能分析一使用基于信誉的大量在线智能系统来主动保护您的电脑。在用户安装和运行新文件及应用程序之前,先对文件及应用程序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和报告。
诺顿系统智能分析一提供强大的功能和易于理解的系统信息,帮助保持电脑以最高速度运行。自动按需进行的应用程序优化可以提高应用程序的性能。提供电脑近期事件的视图,从而提供研究和分析电脑问题所需的信息。性能图有助于准确找到导致电脑运行速度减慢的原因。
诺顿威胁智能分析一提供在电脑上检测到的威胁的详细信息一包括威胁的来源(URL)以及初次发现威胁的时间等有用信息。
诺顿智能分析网络一利用赛门铁克独有的基于云的方法。它以Quorum技术为基础,采用优于传统黑名单和白名单的云安全技术。它根据对数百万台计算机进行的数十亿次扫描,采用文件属性的统计分析来识别文件的信任级别。通过这种方式,诺顿可以识别文件是可信任还是不可信任,而仅采用传统的安全方法,则无法识别这些文件的可靠性。
这里,诺顿网络安全特警2010和诺顿防病毒软件2010都采用了代号名为Quorum的诺顿全球智能云防护技术。这项基于信誉评级的诺顿全球智能云防护技术,可跟踪某个文件或某个应用程序及其相关联的数十个属性,如,存在的时间、下载来源、数字签名和盛行程度等。然后,Quorum使用复杂的算法将这些属性结合起来,以决定这个文件或应用程序的信誉。当文件在互联网上传播而属性更改时,Quorun2便会更新文件的信誉。Quorum可获得针对新恶意软件无可比拟的检测能力,大大超出传统的基于特征和行为的检测技术。值得一提的是,Quorum依据网络犯罪分子武器库中最强大的武器――以惊人的速度生成大量独特的恶意软件,特别设计了针对此特性的判别技术,以识别网络犯罪分子的恶意行径,从而将能够更有效地将黑手拒之门外。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策略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把人类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随着互连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技术全面地影响和改造着人们的生活,上网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网络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旦计算机网络受到攻击而不能正常工作,甚至瘫痪,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危机。如何更有效地保护重要信息数据,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所有计算机网络应用必须考虑和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概念
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计算机安全定义为: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漏。上述计算机安全的定义包含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两方面的内容,其逻辑安全的内容可理解为我们常说的信息安全,是指对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而网络安全性的含义是信息安全的引申,即网络安全是对网络信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
二、计算机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归结起来,针对网络安全的威胁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
计算机信息系统仅仅是一个智能的机器,易受自然灾害及环境(温度、湿度、振动、冲击、污染)的影响。目前,我们不少计算机房并没有防震、防火、防水、避雷、防电磁泄露或干扰等措施,接地系统也疏于周到考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较差。日常工作中因断电而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噪音和电磁辐射,导致网络信噪比下降,误码率增加,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受到威胁。
(二)、网络软件的漏洞和“后门”
网络软件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无缺陷和无漏洞的,然而,这些漏洞和缺陷恰恰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曾经出现过的黑客攻入网络内部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大部分就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完善所招致的苦果。另外,软件的“后门”都是软件公司的设计编程人员为了自便而设置的,一般不为外人所知,一旦“后门”洞开,其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黑客的威胁和攻击
这是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最大威胁。黑客攻击手段可分为非破坏性攻击和破坏性攻击两类。非破坏性攻击一般是为了扰乱系统的运行,并不盗窃系统资料,通常采用拒绝服务攻击或信息炸弹;破坏性攻击是以侵入他人电脑系统、盗窃系统保密信息、破坏目标系统的数据为目的。黑客们常用的攻击手段有获取口令、电子邮件攻击、特洛伊木马攻击、www的欺骗技术和寻找系统漏洞等。
(四)、计算机病毒
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曾引起世界性恐慌的“计算机病毒”,其蔓延范围广,增长速度惊人,损失难以估计。它像灰色的幽灵将自己附在其他程序上,在这些程序运行时进入到系统中进行扩散。计算机感染上病毒后,轻则使系统工作效率下降,重则造成系统死机或毁坏,使部分文件或全部数据丢失,甚至造成计算机主板等部件的损坏。
(五)、垃圾邮件和间谍软件
一些人利用电子邮件地址的“公开性”和系统的“可广播性”进行商业、宗教、政治等活动,把自己的电子邮件强行“推入”别人的电子邮箱,强迫他人接受垃圾邮件。与计算机病毒不同,间谍软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对系统造成破坏,而是窃取系统或是用户信息。
(六)、计算机犯罪
计算机犯罪,通常是利用窃取口令等手段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播有害信息,恶意破坏计算机系统,实施贪污、盗窃、诈骗和金融犯罪等活动。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中,大量信息在网上流动,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攻击目标。他们利用不同的攻击手段,获得访问或修改在网中流动的敏感信息,闯入用户或政府部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窥视、窃取、篡改数据。不受时间、地点、条件限制的网络诈骗,其“低成本和高收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犯罪的增长。使得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多。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策略
计算机网络安全从技术上来说,主要由防火墙、防病毒、入侵检测等多个安全组件组成,一个单独的组件无法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性。目前广泛运用和比较成熟的网络安全技术主要有: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御病毒技术等。以下就此几项技术分别进行分析。
(一)、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网络安全的屏障,配置防火墙是实现网络安全最基本、最经济、最有效的安全措施之一。防火墙是指位于计算机和它所连接的网络之间的硬件或软件,也可以位于两个或多个网络之间,比如局域网和互联网之间,网络之间的所有数据流都经过防火墙。通过防火墙可以对网络之间的通讯进行扫描,关闭不安全的端口,阻止外来的DoS攻击,封锁特洛伊木马等,以保证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一般的防火墙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可以限制他人进入内部网络,过滤掉不安全服务和非法用户;二是防止入侵者接近你的防御设施;三是限定用户访问特殊站点;四是为监视Internet安全,提供方便。
(二)、数据加密技术
加密就是通过一种方式使信息变得混乱,从而使未被授权的人看不懂它。主要存在两种主要的加密类型:私匙加密和公匙加密
1、私匙加密
私匙加密又称对称密匙加密,因为用来加密信息的密匙就是解密信息所使用的密匙。私匙加密为信息提供了进一步的紧密性,它不提供认证,因为使用该密匙的任何人都可以创建加密一条有效的消息。这种加密方法的优点是速度很快,很容易在硬件和软件中实现。
2、公匙加密
公匙加密比私匙加密出现得晚,私匙加密使用同一个密匙加密和解密,而公匙加密使用两个密匙,一个用于加密信息,另一个用于解密信息。公匙加密系统的缺点是它们通常是计算密集的,因而比私匙加密系统的速度慢得多,不过若将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得到一个更复杂的系统。
(三)、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非常访问。访问控制决定了谁能够访问系统,能访问系统的何种资源以及如何使用这些资源。适当的访问控制能够阻止未经允许的用户有意或无意地获取数据。访问控制的手段包括用户识别代码、口令、登录控制、资源授权 (例如用户配置文件、资源配置文件和控制列表 )、授权核查、 日志和审计。它是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网络资源的主要手段,也是对付黑客的关键手段。
关键词:网络金融;金融风险;法律规制
一、网络金融产生的必然性
网络金融,即电子金融,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的产物,网络金融概括为以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为主要载体和运行媒介的金融活动。网络金融,是适应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新兴金融运作模式。[1]
网络金融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在网络环境下,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许多商业交易通过网络在"虚拟世界"里进行,金融机构作为连接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纽带,要适应这一新的交易方式,就必须从制度上、观念上和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改革;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网络金融是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保障,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需要网上支付方式来完成资金流,能否有效实现电子支付就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网络金融是金融创新的结果;网络金融是将计算机和网络通信等高新技术运用于现代金融领域的金融创新,它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及时把握市场需求信息不断提供适应性强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为自己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获取在电子化社会中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二、对网络金融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网络金融经营的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一些虚拟产品。网络金融的一切交易、服务办公活动均为网络化无纸化,所有的文件均为电子化文件,由此也给网络金融带来了很多风险。虽然网络金融的出现给人们带来很多便捷,例如网络银行,但是并非完美无缺,其本身的虚拟性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业务的规制看不见、摸不着,同时网络金融的高风险性使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其充满担忧。
同时网络金融在业务操作过程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第一,交易双方信用问题;这是指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还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问题。网络金融交易者之间是互不见面的,利用网络的虚拟易,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真实性验证只是通过网络联系方面具有一定的难度,从而提高了信用风险。[2]
第二,支付和结算问题;网络金融交易中的支付和结算,由网络金融的开放特性,决定了该种支付和结算系统是全球化的,其业务环境是跨国跨地区的,这种国际化的结算势必要比以往的传统金融风险更大,因为进行跨区域的交易,交易数量往往会因为所覆盖范围广而变得巨大,在支付和交易时,如果其中某个地区出现金融网络问题的话,那么,受影响的可能是一个地区,也可能是一个国家,甚至在全球范围内都可能造成影响,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就无法估量。[3]
第三,各行信息隔绝问题;缺乏统一规划,就导致各银行的网络系统各自为政,各行间不能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取长补短,有些商业银行已经将其银行网络系统拓扑结构、建设实施方案、银行发展规划等作为绝密被保存,这对于行业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是一个很大障碍,这样不仅浪费资金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拖慢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步伐,还对整个国家和国民经济造成不好的影响。
第四,管理不当问题;能否进行安全的金融行业网络管理是网络金融安全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金融行业网络安全管理不善也同样会给整个行业带来安全风险,例如分支机构员工与业务人需要通过互联网远程访问内部应用,那么远程访问将会带来安全风险,内部部分终端处理着重要数据,如这些终端数据丢失就会对整个行业的业务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网络金融法律规制现状及不足
伴随计算机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云计算技术应运而生。作为新生产物,云计算技术给整个金融业带来革新契机,电子商务突飞猛进,改变了现有金融市场的结构,催生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
现有金融法律体系主要针对传统金融业务。网络金融在许多国家起步较晚,相关法规对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多不明确,缺乏与网络金融配套的法律、法规。例如,电子支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一般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一旦交易双方发生争执,监管部门难以公正、高效处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网络金融业务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明显滞后,传统的金融监管法规已不能满足日益丰富的网络金融活动。法律体系不健全会不断累积新的风险,尽快完善网络金融法律体系成为亟待解决问题。此外,当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跨国交易时,对当地法规缺乏了解也会引发法律纠纷。因此,我国对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存在以下问题:
(一)监管主体不统一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从由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元监管到现在的多元监管,这是市场经济作用下的改革,但是网络金融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如果还是采取对传统金融的监管一样,可能会达不到一个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一般是所谓的"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一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三会。其实在传统金融中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这种复杂而混乱的监管体系造成了"群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人人可管却无人肯管","人人在管却人人管不好",遇到利益大家都管,遇到问题大家都不管,严重削弱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网络金融存在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业务边界模糊化,一旦各监管机构配合协调不力,监管范围模糊,就会导致重复监管、交叉监管或监管真空,大大降低监管有效性。
(二)监管措施不完善
第一,金融监管措施存在滞后性。金融监管措施的创新滞后于网络金融业务,造成新业务的合法性难以界定。其次,网络金融的不断创新催生了网络犯罪的创新,新的网络风险形式不断涌现,例如电子扒手、网络金融诈骗、电脑黑客、信息污染等。再次,网络金融业务凭借信息流展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不断更新,金融机构有可能通过先进技术规避金融监管。因此传统的监管措施滞后于现有的金融发展,监管措施的不完善,导致网络金融监管不到位,使其存在很大的问题。
第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及时、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披露,是增强外部约束和保证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途径。但由于网络金融是依托于金融机构的,在信息披露方面自身存在较多问题,同时也会存在着一定的侥幸心理,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对于网络金融的一些信息自愿披露的积极性不高,由于网络金融是个新兴产业,对于其披露相关信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也不是很完善。网络金融透明度的严重缺乏一方面加大了社会监管成本,增加了监管难度,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网络金融方面存在一定的担忧,由于其披露机制的不完善可能对网络金融的信任度难以提高。这可能会导致网络金融在实际运行中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三)监管边界、力度难以把握
网络金融的监管力度是目前各监管当局面临的一大难题,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其有序发展。监管力度过小不能有效控制风险,监管力度过大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金融创新与技术进步,降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由于网络金融转移成本较低,许多客户与资金会向监管力度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迁移,若一国或地区倾向于保护本国的金融产业,则会损失社会资源,降低整体社会福利水平。因此,监管机构在致力于维护网络金融安全运行的同时,也要为网络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的空间,积极引导金融产业良性竞争,合理配置有限资源。[1]
(四)法律责任不明确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对于网络金融本身还是依托于金融机构的,因此它的监管部门通常都是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就是所谓的"一行三会:对于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大多采取的是行政责任,而目前监管机构拥有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处分权,主要是《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但其中主要涉及的还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还有《行政强制法》对金融机构也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我国是一个行政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因此对于行政责任的规定比较完善。但是对于网络金融这一新兴事物,其主要涉及的网络金融诈骗,这就需要我们的《刑法》来调控,但是对刑事责任的规定却是少之甚少;对于网络金融的涉及的相关民事责任也规定的不太完善,在实际中,缺乏一定的操作性。目前对网络金融的法律监管不力,与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不无关系。
四、完善网络金融的法律规制对策
建立政府、社会、行业、公司等多方位的监管体系,是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完善金融法制体系,是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国人民银行一方面要根据技术发展修改现行的法律规范与规则;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关规范电子货币和网上金融服务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网上电子商务和电子资金流动安全标准和程序,强化对网上银行和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的资格认证,为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网络化金融创新提供法律保障。[3]因此主要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监管:
(一)加强行业监管,统一监管主体
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已经受到挑战,因此我们需要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因此我们可以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建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小组",服从"委员会"和"监管司"的工作安排,组成能够统一指挥、调度灵活的网络金融监管队伍。[4]"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相互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并定期通报各自的监管情况,促进联动监管,提高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监管措施
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第一,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5]第二,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强居民的风险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机构的监督,创造更多的编外监管者。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网络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其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增强金融业的透明度。网络金融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比传统金融业更为严格,要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鉴于网络金融的虚拟化运作,不断创新信息披露方法对于维持有效的信息监管更为重要。
(三)加强监管部门合作与协调
面对网络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大部分金融交易依赖于电子网络,网络银行资金日趋庞大和资金流动速度加快,但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存在先天性缺陷--技术漏洞,使得网络安全成为制约网络金融发展的最大障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同有关国际组织或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建立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制度,各监管部门要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源库,及时沟通与协调,促进联动监管,有效防止重复性监管与监管真空。这样使得各监管部门在监管时可以准确的把握监管边界和力度。
(四)明确法律责任
前文论及,我国现在的相关法律对网络金融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因此我们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刑法》立法与明确刑事责任
在现行《刑法》规定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对我国网络金融犯罪立法做以下修改和完善。其一,将计算机网络犯罪规定为一种单独的分类,并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罪名。其二,应借鉴《网络犯罪公约》的规定,完善网络金融犯罪的罪名体系。其三,完善网络金融犯罪构成。增加法人作为犯罪主体,规定过失的网络犯罪。其四,增加刑罚种类。建议在网络犯罪的刑罚中增加财产刑和资格刑。[6]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对网络金融犯罪的刑事责任,使得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真正的起到威慑作用。
2、完善网络金融的民事责任
网络金融犯罪的预防应充分发挥民法的作用,通过民事赔偿责任的分配,督促银行和客户加强安全意识,同时作为经济犯罪,对诈骗者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非常重要。因此,第一,客户与网上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后,双方依据合同承担权利和义务,如果黑客利用病毒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或者直接侵入网上银行系统实施诈骗,黑客无论对银行还是银行客户都构成侵权关系,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网络金融的出现,例如其中的典型代表--网上银行,它开设了网上交易服务,就有建立安全体系和对付网上侵害及消除灾难的应变措施的义务。因此当网络金融的客户在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只要银行未尽维护系统安全的义务,即使网上银行本身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侯婷艳,刘珊珊,陈华.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J].金融会计,2013,(7).
[2]严伟荣.初探中国网络金融风险监管模式的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3,(6).
[3]纪玉山,王倩.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纵横,2002,(6).
[4]冯静生.网络金融风险:我国的监管状况及完善对策[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1).
[5]吴晓光.网络金融的创新与监管[J].金融纵横,2011,(3).
[6]杨彩霞.网络犯罪之刑事立法与司法新探--以价值平衡为中心[J].河北法学,2008,(1).
[7]齐爱民,刘颖.网络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
[8]齐爱民,刘娟,张素华,徐亮,陈文成,万暄.网络金融法原理与国际规则[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