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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2:2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共安全事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安全事件

篇1

1.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是人们在预测、预防预警、应对处置、善后安置及事后总结公共安全事件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的总称。作为独特、专门的档案门类,一方面,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客观真实、系统详细地反映了人们对公共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的历史过程。另一方面,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也反映了在面对突发的意外状况时,人们所做出的种种行为。这些行为较大程度地体现了以下两方面情形:其一,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灾害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自救知识储备不足及自救能力偏低等。其二,政府机构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及公众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例如:2003年重庆开县发生井喷事故时,一些村民不是逃命,而是站在那里看热闹,等到感觉不舒服想跑时,却已经跑不动了。因此,我们可以从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正反两方面对社会公众进行警示和教育。比如,告诫社会公众,在面对突发灾害事故时,该如何采取正确的防范、处理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些对于普及基本的安全知识、树立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公民的自救能力、增强公民的危机应变能力及避免因无知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2.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咨询和决策作用。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各种利益不断冲突,公共安全事件频发。近年来,我国的地震、洪涝、干旱、冰雪和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频发,SARS、甲型HINI流感和禽流感等重大公共卫生事肆虐。与此同时,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特大交通事故、特大矿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事故灾难接连不断。这些都考验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然而,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记载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的全景原貌,总结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处理的经验教训以及探寻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形成、发展的规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不但可为各级政府应对新的同类公共安全事件提供参考与借鉴,而且为各级领导的咨询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评估和评判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由于,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对事件发生的诱因、发展的进程、产生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等都做了真实完整地记录。因此,公共安全事件档案资料对评估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有重要作用。首先,通过已有类似的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人们可以较容易地明确风险评估目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选择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建立风险评估指标。其次,通过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人们还可评判政府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态度是否积极、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科学、善后安置是否到位等。

4.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科学研究作用。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为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一手支撑资料,档案部门应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同开展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研究。鉴于,近年来我国各地频发的地震灾害,档案部门可以利用地方史志档案资料查找历史上的地震数据,根据档案记载,对每一次地震发生的前兆,地震与周边地理环境的关系,地震范围和级别,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可能影响的人口数量和交通情况等进行精确分析,我们通过这些数据,不但可以分析地震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不同级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而且可以制订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地震的应急预案,最终为政府的救灾抢险工作提供指导。例如,为了使政府的救灾抢险工作顺利开展“,日本政府开发了‘地震受灾早期评价系统’,该系统存储了大量4级以上地震灾害的资料,能在地震发生半小时内计算出受灾规模,指导政府救灾抢险有效进行。”

二、加强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建设的措施

1.明确档案部门参与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档案部门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应当转变观念。一方面,应积极争取向国家决策部门提议,尽早制定与档案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建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应通过修订、完善地方应急管理条例,将建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纳入地区的各种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中,使档案部门纳入救灾抢险的智囊部门,从而正确认识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篇2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范围比较广,类似于汶川地震、非典等,都是给我国带来巨大灾难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这些灾难不仅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还会产生人身损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应当归属多部分法律调整范围,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从民商法部门的角度,对其体系进行分析。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调整

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律属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钮概括了比较全面的突发事件行政应对方式,行政色彩比较浓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内容却比较少[1]。其余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调整法律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与经济法特性,导致民商事立法的内容趋近于空白。对民商法来说,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调整对象,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特定意义民商事法律状态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民商事法律调整对象,尚未明确,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系支撑[2]。

(二)主要问题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上,虽然行政应对法内容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济法内容并不够全面,需要完善。导致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环境与社会治安,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前些年的偶然出现变为大量出现[3]。虽然问题日益严重,但是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显。必须抓紧时间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去应对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发,构建清晰化的法律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质量。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民商事法律进行清理,构建系统化的立法体系,进而最大化的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构建

(一)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旦产生,必然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的援助资金数量也比较多,如果单一凭借国家的财政补贴来解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针对该情况,可以构建应对资金商事运作制度,让民事赠与制度发挥长效化机制,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时间段内不断的聚拢资金,通过基金会等形式来筹集资金,构建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属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努力的补偿制度。但是当前我国民商事立法还没有成立针对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资金商事运作模式以及科学化、体系化的公共补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现空白状态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

(二)征用补偿相关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在突发的状况下,为了公共安全价值目标可以正常体现,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本身拟定对策,有事还需要征用个人财产。征用私人财产是政府强制性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一种行为,必须得到补偿。如果被征用财产遭受损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依据,目前国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虽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尽心了规定,而且个各省市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是在落实上存在问题。在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无条件遵循及时、充分补偿就及原则,构建科学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补偿制度,提升满意度。

(三)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以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员提供一定量的保险费,而保险人需要承认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时候按照保约合同给与一定的补偿金。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决事件归属类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观事实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强制性承担相关责任。将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转变传统模式下的纯转移损失模式,使其变成分散损失转化模式,保证收到损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国在保险制度方面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常性与规模性都在朝着负面方向发展,所以保险制度也应当借鉴一些和我国有类似情况的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保险制度。

四、结语

篇3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多种类型,是人们对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难以预测的突发灾害事件的通称。而围绕社会各方面在预防、应对、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过程中而形成的真实历史记录构成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实质内容,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作用。对于各级档案部门来说,采取必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是档案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实践提供有效服务的必然举措

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亿万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共同追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基础之上的。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多种类型,极大地威胁着社会的稳定,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背道而驰的危险因素,必须加以限制与消除。

作为一种专业档案的门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真实、全面地记载了整个社会各个方面预防、应对、抗御及善后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全过程,是人们与各种灾害事故英勇抗争的真实写照。对于回顾突发公共安全灾害事故的全景原貌、总结同突发公共安全灾害事故抗争的经验教训,探寻各种突发公共安全灾害事故形成、发展的规律,从而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等都具有积极作用。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有利于人类社会寻求到通过事先投入与防范,把灾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一种经济、快捷、可行、有效的公共安全建设之路;有利于人类社会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与设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尤其是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失与威胁;有利于创建和谐的社会发展空间和营造良好的经济建设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步伐;有利于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难看出:强化措施,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是各级档案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实践的必然举措。

2.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是档案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丰富馆藏、改善馆藏结构的基本要求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作为一种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档案门类,是整个国家全部档案信息资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具体的角度分析,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记载反映了特定突发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直至善后处置的全过程,是社会各方面与“天灾人祸”进行英勇抗争的真实写照,也是社会各方面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科学防范措施的重要依据,极具查考利用价值;从宏观整体的角度分析,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记忆的具体体现,与其他各种门类的档案共同“描绘”着以往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同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作为档案大家族的一员,除了具备档案在行政、文化、业务、法律等方面的共同作用表现外,还具有其重要的特殊作用。因而,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是档案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丰富档案馆藏、改善馆藏结构、进而增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服务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篇4

关键词:公共安全;预防预警

Abstract: public safety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security, also is the most abundant connotation, so it is of the highest state security. Improve the public security incident prevention warning and emergency mechanism, and a set of the 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 for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ha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analyzes our country through public safety situation and root causes, and formulate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s, used for public security incident prevention warning, and maintain the local society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Preventive warning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安全是指免于危险,不受伤害,不出事故。推广而言,安全是除了要防止各种产业事故,也须避免日常生活的灾害,例如交通事故、城市火灾、家庭事故等。还须免除各类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比如地震、洪水、星球碰撞等等。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

二、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已经成为制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造成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共安全产业发展滞后,缺乏一套监测、预警、应对、管理公共安全事件的科技手段。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措施,将发展公共安全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升在公共安全领域的防范应对能力和管理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近五年的数据估算,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20万,伤残人数超过200万,经济损失年均近9000亿元,相当于GDP的3.5%,远高于中等发达国家1%~2%左右的同期水平。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越来越凸显出来,但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三、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根源分析

通过理论分析,得出了各种现实和潜在的安全事件发生根源,分析了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各种直接原因及其潜在因素:

(一)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与人为疏忽等主观原因相结合,以人为主观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为

主。由于近年来地壳运动的不规则性和全球气候变化的程度加剧,各种自然灾害接踵而至。如发生在2008年年初的南方“五十年一遇”的大面积冰灾。冰灾刚过,5.12汶川大地震突如其来。

(二)人为主观原因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发生的行业和场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的不足成主要原因。无论是从上述不久前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例来看还是从以往的历史记录来看,人为主观原因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呈现出特定的行业性。如矿难多发生于找矿和采矿的过程中,特别是以煤矿为代表的采矿业以及其他地质勘探行业。此类行业获利多,利润率高,但与此同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格要求都比较高,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

(三)交通运输行业也是一个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问题严重的行业。 如7.23甬温线动车事故等。

(四)一些普通的公共场所也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如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电影院,公园等休闲场所,商场和超市等购物场所。这些场所由于人多地杂,往往容易受火灾、踩踏等原因影响而诱发公共安全问题。如2009年上午9时15分左右重庆涪陵商家促销时发生踩踏事故等。

四、针对以上公共安全事故,主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公共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加强公共安教育,就是要提高对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是要组建专门机构,加强对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的研究,为政府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2.是要创新安全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打动人心的宣传,以提高人民大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奠定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基础。

(二)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将安全责任分配细化、安全责任主体具体化。公共安全问题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是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必须向公民提供的服务。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安全问题,大致可以划分为生产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和非生产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里说的就是风险意识,要对各类公共安全事故易发和高发行业进行风险管理。

(三)完善公共安全法制保障,力推“安全法治”。我国目前在公共安全建设领域的立法,总的来说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没有从总体上来把握对公共安全建设的制度设计,所以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建设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如根据现行《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在发生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时,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来应对处理,形成了公共安全建设组织保障体制错综复杂的局面。

(四)加快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安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与普通的单一的应急服务系统是不同的,应该说,公共安全系统面对的是整个社会的安全问题,包括:人、财产、公共设施等。公共安全系统完全包括应急系统的内容,但却是个更综合、涉及面更广泛的体系。公共安全系统包括的内容应该有:危险评估和规划;预防准备(预案措施);快速反应即应急服务;恢复重建。

(五)建立应急处置服务体系

各地部门也可建立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体系,可分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级),所负责的方面应包括:特大型交通事故、大型食品安全事故、企业经济责任事故、大气和水环境污染事件、大型建筑安全责任事故、大型民族矛盾事故及其他大型事故。此外,还要借助媒体加强应急宣传及事件事实报道及新闻发言工作。

五、结束语

公共安全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各级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为主体,以国情、各地情况、行业情况为依据,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专项公共资源的配置、整合为手段,以社会力量为依托,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为目标,坚持常抓不懈、稳步推进。结合应急体系理论研究的成果以及国际上特别是发达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的经验,我国建立和完善保障公共安全体系,应在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资源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紧急状态的法律体系上下功夫。公共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充满忧患意识、责任心,当前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一定会大大改善。

【参考文献】

[1] 唐银亮.公共安全问题急待关注,中国财经报网,2009.6

[2] 崔王娟.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和特点总结,人民网,2009.10

篇5

关键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广西城市 应急管理运行机制 解决对策

一、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重要过渡时期,社会中存在着诸多矛盾,如社会矛盾、经济矛盾、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等等,从而导致城市突发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城市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它是推动国家发展的载体,凝聚着中华文明,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城市中是否安定,直接影响到社会是否稳定。研究发现,广西各个城市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表现出运行管理机制较混乱,管理基础较为薄弱,无法满足当前城市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对广西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确保城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事件发生前的预警系统和响应协调机制不完善

应急管理专业机构在广西城市已经建成,虽然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但效果也不太突显。原因是:一方面,这些工作没有连续性,通常缺乏动态分析潜在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即缺乏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进行预控制;另一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部署中,需临时组织跨部门合作,这使得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相关工作,且还需要协调与原部门之间的关系、门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等,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管理的效率。

(二)未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管理机制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中,因为对信息和监管制度缺乏合理的奖惩,且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多保持沉默,即对上层领导或外界抱有“报喜不报忧”心态,因此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很难实现信息的通畅传播。有些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过程中,有选择性地或推迟信息。甚至有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会选择封锁消息,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政府人员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管理的有效性方面可信度较低。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不健全

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由于应急管理决策理念更新较慢,应急决策技术更新跟不上时展的需要,导致做出的行政指令或行政指导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决策时,多数决策者仅仅依靠传统的独断的思路,导致应急管理决策带有一定的个人感情因素,对外界咨询机构提供的决策建议持有排斥心态。因此应急管理决策在实施时无法确保其科学有效性,导致决策的效果与计划不相符合,使得决策面临的风险提高。因此,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决策质量,需要重视咨询机构和专家组提供的建议,确保应急管理决策向着自动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努力,同时需要参考群众和媒体提供的宝贵建议,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效果。

(四)未形成健全的突发事件调查、评估、责任与整改制度

广西各大城市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所进行的应急管理评估,多由政府部门临时组建的事件评估小组实施,由于采取该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势必会对有关部门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对自身利益的损害,很容易出现评估中弄虚作假,无法真实的评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的情况。此外,由上级部门组成评估小组的方式,虽然与责任部门自身评估相比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因此仍然无法真正实现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真实、客观的评估。

三、完善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研究发现,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突发事件前的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理措施以及事件处理后的分析学习过程,这三个过程是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针对广西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表现出来的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以下运行机制:预警机制、信息传播机制、决策机制、评估与监督机制等。

(一)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顾名思义,主要是对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监督、管控,从而确保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预警机制,主要是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掌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形成的原因及过程,从而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预警系统。社会燃烧理论认为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自然环境中发生的燃烧现象是相类似的。预警机制可认为是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监督控制,在这些因素由量变逐渐向质变发生前或者在发生质变的初期,及时采取措施进干预和处理。研究发现,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因素各不相同,因而对事件因素的监控措施也有所不同,例如,针对自然因素或者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两者之间交互作用,而导致发生的突发事件,可以采用观测仪器设备和监测技术得到相应的资料数据,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判断、预报、统计、科研并进行其他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以前对安全事件监测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强度、范围等,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二)建立通畅的信息传播机制

其一,是在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机制,从而确保能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有效地搜集信息。例如,以突发禽流感为例,首先,应建立禽流感的信息搜集系统,对禽流感的传播做到有效的监控,具体作法是:第一,对可能传播病毒的候鸟设立监测点,并对其越冬和迁徙状况进行监视;第二,对可能感染的禽类,需要安排相应的人员驻点进行观察,以建立禽类传播病毒的预防机制;第三,在城市各分区设立可能感染人员监测点,对发现感染的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避免病态继续恶化。

其二,建立完善的民众、传媒信息须知平台。第一,定期举办新闻会,政府部门应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举行信息公开会,向城市居民、民众公布准确的信息,从而消除居民之间散播的虚假信息;第二,利用新闻媒体向民众传输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以方便民众了解事件的最近进展,减少民众间出现的恐慌,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

(三)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

在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急管理决策是应急管理的核心问题。因此,在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重视构建应急管理决策系统。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开展的应急管理决策,其实质是对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决策。由于无法有效地预测突发事件何时发生、规模多大、持续时间多长,甚至连后续影响也难以预估,因此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制定的应急管理决策是非程序化的决策。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应急管理决策机构。应急管理决策机构是完善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决策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明确决策机构的权力和责任,遵循属地管理和领导统一管理相互协调的基本原则,对城市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做出相应的决策。

第二,应急管理决策者。由于决策者是应急管理决策的主要人员,他对应急管理决策负全部责任,因此需要提高应急管理决策者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提升决策者的决策理念和水平,以减少决策失误。

第三,决策技术平台和决策咨询机构。决策技术平台和决策咨询机构组成了应急管理决策的支撑系统,它为应急管理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保障。首先需要重视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构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作用。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决策技术平台,从而推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决策向理论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前进。

针对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对策,对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对民众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应对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需要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通畅的信息传输机制、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最终实现社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