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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建议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1-15 10:08:2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对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对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建议

篇1

关键词:中医药师承教育 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 启示

国内外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一般有三种培养模式。一是工学结合的“双元制”教育;二是院校教育或集中培训为主的继续再教育;三是采用“师带徒”的形式进行的校本培训。这第三种“师带徒”的模式与我国几千年中医药学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师承教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此,从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出发,可以为寻求切实有效的中医药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途径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上。

一、师承教育理论的传统内涵及当展

1.传统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

(1)师承的历史脉络。“古之学者必有师”。回顾历史,从秦汉时期直至建国初期(1949年―1955年),我国医生的培养主要以师承教育为主,处于民间自发状态,政府不予以干预。1955年至1989年,由政府或各单位出面组织,为名老中医配备徒弟或助手,改变了过去中医带徒的自发性和自流性。1990年至今,中医药师承教育在政府的组织下,中医药高等院校和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培养性质提高到高层次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逐步实现了师承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传统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内涵。师承教育的内核以“重临床、多临床”为主的临床能力培养。师承教育的最大特点是以临床贯穿于教育过程的始终。中医药师承教育具有学与做融合为一体,理论与实践同步,有利于学术思想继承和师傅因材施教等优点。

2.当代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1)中医药院校教育模式。目前我国中医药专业高等教育主要还是借鉴了西方教育的模式,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学科群和课程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专业教师队伍。但回顾几十年的办学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院校教育培养出的学生大多“千人一面”,重理论轻实践;老师对单个学生的关注度降低,因材施教难以实现。

(2)当代师承教育模式。师承教育模式伴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革新,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变革,出现了如导师制等别称。其不仅可以传授含有大量隐性成分的技艺、技能的常规方法,而且其思维模式及其价值观等也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模式由于其见效快,费用低,而且不会太耽误本职工作,是在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突破。4因此,它可以作为解决中医药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教师教育性、职业性和学术性之间无法融合的有效途径。

二、师承教育实施的现实依据及实际价值

1.师承教育在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中的转变

为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术繁荣,各级政府和单位广泛开展了多层次、多种类的师承教育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我们实施师承教育提供了现实依据。但是与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师承教育相比,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不仅要求掌握足够多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教学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社会能力等。因此,师承教育在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中还要进行一些转变。

(1)培养目标的转变。构建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是为了培养符合中医药职业教育实际需要的专业教学人员。培养的对象是接受过中医药专业教育、并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培养的目标是为了同时提高“徒弟”的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2)能力要求的转变。相对于专业人才,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更加注重综合能力的发展。师承教育在中医药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要从专业知识导向(对于专业人员十分重要)转向教书育人能力导向(对于“双师型”教师十分重要)。

(3)学习过程的转变。在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更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双师型”教师所参加的实践活动要与教师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内容紧密相关。

2.师承教育实施的实际价值

(1)学校组织的自主性调动了教师积极性。学校可根据学校及教师个人发展的实际灵活制订“跟师”的计划及实施方案,自主选择跟师方式、制订培养制度及奖励办法,从而充分调动教师参加师承教育的积极性。

(2)教育开展的广泛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学校可以通过统筹安排,使全校老中青各层次的专业教师都能参加师承教育活动,形成全员学习和研究的良好氛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带动教师共同进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3)实施内容的针对性提高了学习的效率。师承教育以学校和教师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又以其具体实践为落脚点。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所教授课程或者缺乏的临床实践知识为方向挑选跟师的对象,培训结果可直接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填补了培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

(4)教师学习的迫切性体现了教师自身专业性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年青,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具备由知识型向技能型转化的基本条件。他们都渴望将所学到的知识与理论知识联系起来,提高自身专业性的发展。

(5)时间内容的灵活性保证了教师的本职工作。师承教育的灵活性,首先,体现在时间的确定上。它可以根据学校具体工作的变动制宜,并不苛求按部就班。其次,师承教育内容也具有应变性。

(6)教育经费的节俭性减轻了经济的负担。师承教育主要以学校为教育基地,现有老专家为培养人,可以减轻学校及教师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它也可以挖掘学校内部的潜力,通过对人、财、物、信息等资源的合理组合,有效解决师资队伍建设所带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不足的问题。

总之,师承教育适应专业教师所在学校的实际与需要,直接利用校内资源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充分发挥了中医药职业教育特色,同时还十分关注教师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发教师参与学习的热情,使师资队伍建设取得实际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文娟,史青.1949~2001年北京中医师承教育史[J].中医教育,2006,25(5).

[2]卢传坚,黄亮,黄秀云.中医药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结合模式刍议[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7,(8).

[3]刘英锋,张光荣等.论名老中医临证经验师承方法的规范化[J].中医教育,2006,25(6).

篇2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3.06.001

中图分类号:R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06-0001-02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且不断积累完善、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观念的变化,中医药(民族医药)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优势[1]。但目前,中医医院西医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传统的膏、丹、丸、散制剂在各级中医医院药房中越来越少,中医传统技术在逐渐消失,很多行之有效的验方和民间疗法得不到继承和创新[2]。同时,我国的医疗管理体制、以西医为依据的各种评判标准和中医人才培养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着中医药的发展[3]。

本研究基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天祝县”)中藏医药工作开展的实际状况,确定典型的调查对象,采取访谈和问卷的调查方式对该县中藏医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综合民众的意见与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从而推动中藏医药工作,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1 调研方法

调查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2月25日。调查方法:采用随机数字表法随机抽样进行调查区域的选择,选取了具有城乡地域代表性的3家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所),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打柴沟镇卫生院、安远镇卫生院、西大滩乡卫生院、赛什斯镇卫生院、哈溪镇卫生院),5家乡镇一般卫生院(华藏镇卫生院、石门镇卫生院、炭山岭镇卫生院、松山镇卫生院、东大滩乡卫生院)。与相关人员座谈8次,填写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968份,回收率为96.8%,其中有效问卷940份,占回收问卷总数的97.1%。经统计学分析,抽样地区有效问卷的回收率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农牧民对中藏医药服务的需求。

2 结果与分析

2.1 政府与相关政策的扶持程度

调查所知,天祝县政府实行中藏医药事业经费财政预算单列,并且逐年加大对中藏医药事业投入,优先将县藏医院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将中藏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藏药(含自种自采中藏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详见表1。

2.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科室建设情况

按照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

基金项目:兰州市科技局项目(2012-1-59)

通讯作者:刘雪松,E-mail:

施意见》要求,县藏医院设立中藏医预防保健科,县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积极开展中藏医预防保健服务;乡镇卫生院结合健康档案建档及体检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通过实地查看了解到,截至2011年,县藏医院开展了藏医药浴、火吉麦杂(火灸)、放血疗法等中藏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设立了中藏医科、中藏药房,建成了相对独立的中藏医药综合服务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科室相关配置情况见表2。

2.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人员配备情况及结构

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天祝县中藏医药人员梯队结构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偏低;数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如县藏医院,根据床位测算,医院现缺编84名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人员学历、职称情况见表3、表4。

2.4 中藏医药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为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更好地服务大众,天祝县卫生部门近年来外派进修培训38人,参加高一级学历教育45人,其中有23人取得中藏医本科学历,其余取得中藏医专科学历。此外,深入开展中藏医师承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名中藏医效应[4],开展了“县乡村三级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活动。截至2011年,全县有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23人,继承人61人。

2.5 中藏医医疗服务量

2011年,全县中藏医门诊达11.5万人次,占总门诊量的35%,中藏药收入占药品收入的38%,中藏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3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都能够运用中藏医诊疗技术处理常见病、多发病,中藏医门诊处方数占处方总数的比例高于30%。

2.6 中藏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通过深入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农牧民对中藏医药知识知晓率达到95%,对医疗机构中藏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达到90%,对医疗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满意率达到95%,县乡村医疗机构中中藏医药人员对中藏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3%。表明天祝县卫生部门对于中藏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比较重视。

2.7 藏医药开发研究所情况

天祝县藏医药开发研究所研制了仁钦佐它、七十味珍珠丸、仁钦芒觉等250余种名贵、常用藏药制剂,完成了六味丁香丸等170种藏药制剂生产批号注册工作,编写出版了《华锐藏药志》、《常用藏药手册》,挖掘出版了清代乾隆年间天祝藏区民间藏医药古籍手抄本《疾病诊断明灯》,搜集整理了部分华锐藏医药发展史料和民间藏医验方、效方,完成了天堂藏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工作,在县乡23家医疗机构设置了藏医诊室,开展了华锐洁白丸等“华锐藏药”和华锐肾宝等华锐系列保健品的研制开发,进行了部分野生藏药材资源保护和人工实验种植工作。

3 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天祝县基层中藏医师人员缺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医师年龄结构不合理、青黄不接的局面,极大地影响了中藏医工作的开展。虽然近几年中藏医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比较多,但由于缺少足够的医务人员,大部分医务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时间外出参加学习和培训,对目前的新知识、新理念缺乏了解,中藏医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此外,就医环境亟待改善。天祝县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中藏医科的基本情况是:开设有中藏医科,没有中藏医临床诊室;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大多有1~2间诊室,可以开展针灸、按摩、拔罐等传统中藏医项目,然而刮痧、正骨、药浴等项目开展得并不多。究其原因是医疗设备相对缺乏、医疗环境狭小。

4 对策与建议

4.1 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

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投入。基层中藏医医疗服务存在收入低、耗时多、辛苦劳累等情况,建议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中藏医治疗项目的收费实行全部或部分返还的政策[5]。

天祝县藏医院在临床工作中开展的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具有简、便、廉、验等优点,吸引了本地及青海、新疆、上海、黑龙江等地大量患者前来就医。但是,目前外地患者住院时产生的藏医药服务费用在当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均不予报销,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悖于国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政策。

篇3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不断提高我县中医药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完善网络,全面监管。卫生部门要转变管理职能,实行中医药工作全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的职能,制定中医药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服务机构和中医医疗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中医药行业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