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1 10:23: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近年来,在龙门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省、市上级文物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始终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总方针,确保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发现,相当一部分具多重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未得到抢救、保护,正在濒临破坏或消失;已得到保护的部分文物其在合理利用方面也亟待加强。这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一、龙门县级文物现状
龙门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地处珠江三角洲的边缘,东南与河源市、博罗县接壤,西南与从化市,增城市毗邻,北与新丰县相连。我县历史悠久,于明弘治九年(1496年)设县,清属广州,民国期间曾属粤海道,解放初期属于粤中行署及佛山地区,1959年并入增城县,1961年恢复龙门县建制,属于惠阳地区,1975年划属广州市,1988年归属惠州至今。龙门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物华天宝,地灵人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7-2010年)期间,普查队对我县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少数民族乡进行了专门全面调查摸底和核对,并进行测量、绘图、拍照、建立正式的档案,基本掌握了本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据统计,我县共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50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5处,县级45处。从类型上分,包括古建筑36处,古墓葬5处,古遗址4处,近现代建筑2处和近现代重要史迹3处。这些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对我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因此,如何保护和开发我县的文物,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二、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保护意识。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以及大部分村民对文物的保护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只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视文物保护为包袱,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随意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的事项履有发生。
(二)缺少经费,文保工作难以持续。文物保护资金匮乏,成为制约文物保护和发展工作的一大难题。就常态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而言,我县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没有常态性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也就根本无法及时开展正常的文物保护与维修,这也大大增加了文物保护成本。就我县而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普查工作已经结束,共普查文物179处。45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以说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在的数量还会有一定的增加。因此,今后文物保护工作需要的资金会更多,文物保护工作的担子会更重,监管的难度也会更大。
(三)法律法规相抵触,文保工作难度加大。从当前实际操作的过程来看,与文物保护政策相抵触的是《土地管理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凡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必须依法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建新房必须拆有价值老屋。文物部门在文物普查中也陆续有所发现,如果不及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将会难逃拆除之厄运;如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又缺乏足够的经费保护,真是进退两难。
三、加强文物保护与开发的利用
(一)正确认识文物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文物工作的领导。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县域范围文明底蕴和品位的历史见证。保护和利用好文物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物的积极作用,对提高县域文明的品位,提高全县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明素养,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增强全县人民的自信心和凝聚力,激发人民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以及有效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等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根据文物不可再生性特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把文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摆正保护文物与经济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要把文物保护工作依法纳入领导干部责任制,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基础工作,制定科学的文物工作规划。要尽快整理形成第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并利用普查成果,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和力求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制定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规划。对有价值的文物必须做到应保尽保;认真搞好“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档案、有保护组织)工作;对其它已公布为文保单位的必须以“一处一策”的要求,分别轻重缓急,逐个制定包括保护要求、难点、技术、经费、修缮年度等内容的专项保护方案,经政府批准后,分年分项实施;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行政部门应尽快依法登记公布,同时也要视情制定保护规划,并监督所有者或使用者加强保护和维修;对文物利用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也要列入规划,作出具体安排。
(三)增加财政投入,拓宽文物工作思路和筹资渠道。加大文物工作经费投入,是打破文物工作瓶颈的关键所在。文物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文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是《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文保工作“五纳入”之一。所以,文保经费应该列入财政预算,并须随着财政的增长而逐年有所增加。
(四)做好“合理利用”文章,充分发挥我县历史文物资源的积极作用。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小五台山;问题;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S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131-02
1 引言
河北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83年,200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近30年的建设和发展,保护区取得了长足进步。现保护区几乎包括了华北境内所有的天然林类型,具有森林组成种类多,群落结构发育好,层间植物极为丰富,植被垂直带谱明显等特征,是以森林生态系统为首要保护对象的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区内植被是华北地区植被类型的典型代表。保护区多样的植被类型和丰富的森林资源为以褐马鸡为代表的野生动物提供了优质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类群丰富。
2 面临的新问题
当前,随着保护区的发展,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对保护区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
2.1 范围和功能区划不合理
由于在保护区建设初期受管理、技术及认识和功能区划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对区内自然资源保护以及保护管理方式考虑不周,造成在目前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保护区勘界不准,保护区功能区划不尽合理等,造成管护工作中的被动局面,降低了保护管理成效。
2.2 资源破坏严重
建区30多年来,保护区破坏资源的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的伐薪近乎绝迹,盗砍、盗伐林木现象少有发生。由于封山禁牧大力推行,采挖野菜、盗猎野生动物逐渐增多,非法侵占林地现象时有发生,生态旅游开发破坏资源行为对保护区形成新的破坏[1]。
2.3 人员更替困难
保护区由于地处偏僻,生产生活水平较低,教育滞后,严重影响保护区的人员稳定。近年来保护区大量减员,新生力量补充困难。
2.4 社区矛盾突出
社区矛盾日趋突出,保护区周边社区一直未能享受保护区带来的福祉,生产发展处处受到保护区的制约,社区居民迫切需要改善生活。
3 对策与建议
党的“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自然保护区建设更是重要的一环。根据实情,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今后的发展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3.1 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
对保护区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明确保护区范围,合理区划,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扩大褐马鸡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同时考虑周边发展,合理利用保护区域外的生物资源和景观资源,适度开展合理利用和生态旅游活动,增强保护区自养能力,扶持社区居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内环境、资源、人口、社会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3.2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及规范
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封闭、独立的其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是由12个相对隔离的片区组建而成。在华北地区和同纬度地区具有敏感性高,生态区位突出以及保护重要性突出等特点。为有效地进行保护区管理,必须严格贯彻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针对小五台山保护区的自身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针对性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牢牢抓住该保护区具有的特性和国家提倡体制变革,创新管理制度的重要历史机遇,制定有利于保护区建设与发展的规章制度,使其保护与管理体制更具灵活性,有效地促进保护区管理和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3 加强管理
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任何工作都必须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并在调查研究、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同时,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及周边地区进行的开发建设项目,不能因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和不良影响。
尽快完善配套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增强保护执法能力,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协调运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施科学管理与保护。并落实责任人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巡护制度,规范林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维护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2]。
3.4 提高科研监测水平
小五台山保护区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多样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科学研究的良好场所。保护区自建立以来一直与科研院所保持着紧密的科研合作联系,但是受人员和经费问题,保护区自身的一些科研活动却难于开展,对保护对象缺乏长期的监测,项目连续性较差。今后保护区需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究合作,通过合作达到提高保护区自身的生态保护和保o生物学等方面的专业水平。
3.5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科普宣教水平
小五台山保护区有丰富的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优美的自然环境,要利用一切机会和有效形式在抓好各项管护工作的同时,切实重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生态作用和生态意义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关注和支持保护区的建设,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培养其生态环保道德,不断加大生态宣传教育。保护区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一切宣传平台,开展系统与有效地宣传,不断扩大保护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使保护区成为对外宣传本区域保护成果的主要窗口,也是向国内外宣传自己,展示保护区美好风光的有效手段之一。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文物保护;困境分析;对策;古村落
文物保护事关历史传承,于一个国家关乎民族先进文化的传承,于一个城市则关乎城市精神的积淀,当前,在构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下,文物保护已经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已然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在文物保护中,通过分级管理、拨付专项资金等方式,使得文物保护工作步入健康轨道,探索出一定的文物保护经验。然而,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同样日益突出。以东莞为例,素有世界工厂、全国文明城市之美誉,经济快速发展中文物保护的紧迫性日益严峻,突出面临着城市快速发展与文物保护、文物保护中社区重视不足与文物保护迫切性两个重点矛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齐头并进,实施发展与保护同步策略,科学统筹,积极谋划,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城市变迁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探索文物保护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当前文物保护面临的困境
作为一座千年文化名城,东莞具有相当丰厚的历史积淀,既是岭南文明发源地,又是我国近代史开篇地、东江抗日根据地,厚重的历史赋予东莞浓郁的城市气息,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历史人文景观。无论是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的故垒雄风,还是迎恩门城楼景观的可园蕴秀,都是东莞自身的宝贵历史遗迹,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经济快速发展中,人口急剧增加,为文物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一)保护难度较大
分布地点特殊东莞的文物遗产的一个典型特点,相比于一般的文物,东莞的文物资源具有典型的“城市”特性,即大多数文物都集中于城市之中,当前东莞的文物资源中,东莞八景、民间八景中的多数都分布在城市或者周边集镇。外来人口多数分布在周边集镇,价廉的古村落成为其租赁首选,无疑为古村落保护蒙上了阴影。
(二)社区参与力量不足
无论城市中,还是集镇内,分布其中的文物资源,对其进行保护需要消耗一定的组织资源。组织资源是实施保护工作所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在不遭受大的自然灾害的情形下,则呈现出人力资源投入短板。因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而在实际中往往难以实现,社区在参与文物保护中普遍存在积极性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使得文物保护很难形成合力。
(三)专项资金不足
事实表明,文物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所以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来筹措保护资金。因此,各级政府所拨付的专项资金,便成为了解决这一市场失灵现象的举措。然而,文物保护工作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所涉及的保护内容可以随着时代主题的演变而调整。因此,相对固化的专项资金一直制约着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破解文物保护困境的着力点分析
结合笔者的工作体会,这里从三个方面来对破解文物保护困境进行分析:
(一)破解“保护难度较大”的着力点分析
保护难度较大这属于客观事实,而且古村落也是客观的存在于特定的区域内。从工作中所反馈的难度主要体现在监管问题上,所以破解这里的困境也就在于解决监管问题之上了。从我国现有的行政层级管理体系下,与古村落所在的乡镇开展文物保护上的无缝衔接,则成为了破解困境的着力点。
(二)破解“社区参与力量不足”的着力点分析
若是单单依靠文物保护部门的人力资源来开展工作,则必然会百密而一疏。真正的文物保护,必须是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其中必然要求多部门行动,形成合力。实际中,必须与社区、集镇建立无缝衔接,在激励机制下来发动古村落当地人来实施文物监管,则构成了这里的着力点。
(三)破解“专项资金不足”的着力点分析
专项资金不足是相对的,不可否认,各级政府近年来在资金的专项预算上逐步提高。但面对古村落格局的保护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工作,这些专项资金仍显得“小气”。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辟出一个对外展示的区位空间,并在全域旅游范畴下来藏富于民,则成为了这里的着力点。
三、对策
根据上文所述,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提出对策:
(一)理清文物保护的内在要求
本文以东莞古村落保护为案例进行了主题讨论,但将文物保护工作内容进行拓展,还存在着其它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工作。为此,在当前环境下文物保护工作者首先需要厘清文物保护的内在要求,而这里的内在要求一定要与具体的保护对象相联系。如,对古村落的保护应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开放的社会环境,并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提升保护工作的绩效。
(二)建立层级联动的信息交互
在“互联网+”时代,需要通过建立层级间的联动机制来实现信息交互的结果。不难知晓,这在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为此,县域政府应牵头这项工作,通过制订县域文保单位与乡镇府之间的责任与权益书面文件,以及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来完成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上的工作。随后,在互联网公共平台上完成对古村落格局的监管。当然,这并不能替代文保人员现场调研的传统做法。
(三)形成官方与民间共管态势
形成官方与民间的共管态势,不仅能够极大的节约文保部门的组织资源,也能尊重古村落当地的人文社会习俗。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这里需要对民间参与文保工作的人员进行激励。结合下文所要阐述的全域旅游观点,可以通过为其提供专属经营权,以及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来激励他的工作意识。同时,设立淘汰机制,并随之取消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四)全域旅游下l展村落经济
文物保护需要与发展当地经济联系起来,不然古村落居民在穷则思变的内在驱动下,将可能突破文保要求的底线。为此,文保单位可以联合旅游开发部门,选择区位较好的古村落进行文化旅游试点。随着旅游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在逐渐向古村落的纵深延伸。但这里需要把握一个度,即不能以牺牲古村落的整体建筑格局和生态,来发展当地的村落经济。
四、结语
当前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利于文物保护的因素,而且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努力,仍无法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为此,需要从现实层面来对当前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本文所提出的对策包括:理清文物保护的内在要求、建立层级联动的信息交互、形成官方与民间共管态势、全域旅游下发展村落经济。
参考文献:
[1]陈东銮.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浅议[J].科研,2015(5).
眼看着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危楼,房产继承人又无力或不愿维修,厦门市花“血本”将它“买”下来,再进行保护。厦门市已经完成了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万顺楼的产权置换,将万顺楼收归国有,现已进入房屋移交阶段,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万顺楼进行加固维护和管理。
万顺楼属于私人产权,继承人为印尼华侨。万顺楼面积800多平方米,因为已成危房,加固修缮需要花费巨资,继承人不愿意。厦门市政府用8套全新的安置房加上几十万元现金才实现产权置换。
评论
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老舍故居”大多时候大门紧闭,不少来访问的人都吃了“闭门羹”;北京市文物局曾经召开新闻会,要求被居民和单位不合理使用的大高玄殿等7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中国古民居和村落的代表――皖南,数万古民居消失的速度极快,平均每年要减少总量的5%。
产权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文物保护。文物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公民个人所有,后两者在文物保护上的缺位,正使中国的文物保护面临困局。以北京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三百多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被单位或居民等不合理使用的约占60%。而两千七百项区县级以下的古建筑中,被占用的更是高达95%。这些被占用的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都存在着房屋年久失修、没有消防通道、无消防栓、居住人口过密、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此外,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更加大了对古建筑的危险程度。
因产权人不作为、而文物管理部门鞭长莫及等缘故,文物保护不力在全国各地都大量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文物产权人负有保护和修缮责任,而且是修缮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古建筑的产权所有人对于修缮工作自然是责无旁贷,然而巨额的修缮费用却让不少所有人望而却步。修费用难以承担、技术不具备;不修,万一古建筑遭到破坏,甚至倒塌,不但危及人身安全,而且还要负法律责任。修与不修,村民们陷入两难境地。
而产权置换不失为一条解决之道。把这些古建筑由个人产权转为集体和国家所有,对古建筑可以进行更好的保护。
但是厦门的例子也说明,产权置换的成本非常高,还将产生新的居民安置问题。因此文物保护除了靠政府和市场,还少不了公民的责任。比如杭州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文物大队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同时也通过地方法规,对历史街区内的老房子保护提出了一系列强制性规定。
声音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现状;对策
历史文物作为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无论价值高低都理应对其进行合理保护。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也因此得到重视,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目前的文物保护工作也存在着问题。尤其是基层文物保护的工作面临着各种难题,例如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活动资金以及专业人员不足、体制的制约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是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
一、基层文物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法律法规的制定在不同的方面取得了成果。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有0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但是这部法律对于具体工作的指导性不强,属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这使得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在执行中力量较为薄弱,只能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完成工作。除此之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还影响到文物市场管理的工作,使得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执法依据缺乏,导致文物保护不力。举例来说,文物经营依据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才可以经营,否则便可归为违法行为。而实际上文物经营多是在充满假冒、伪造品的自发性文物市场中进行,文物倒卖通常暗地进行,使得经营属性不明,基层文物部门也难以进行管理。
(二)文物保护体制不科学,经费不足
文物保护工作需要相应的合理体制来保证,然而在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机构的设置以及工作人员的配置都有着一定问题,体制不科学。文物保护机构在基层县市属于文化部门中的二级单位,上级文化管理的相关部门拥有管理权和决定权,但是这些部门并不具体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因而在文物保护时,文物保护部门需要向对文物保护工作并不熟悉的上级部门汇报,这样的情况往往造成文物保护工作不及时。这样的机构设置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了严重制约。另外,在工作人员的配置方面,由于基层文物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体制落后,编制不足影响了人才吸收,而冗余人员过多影响工作效率。目前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方面的差别极大,而且存在部分专业不对口,而且没有受过文物管理培训的人员。另外经费投入方面也有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政府财政部门来提供基层文物保护的经费。但是地方政府的经费有限,对基层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这使得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
(三)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足
由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只依靠相关部门的工作只能保护极其有限的一部分文物,更多的需要社会公众的支持和帮助。然而目前,由于文物保护的相关宣传活动不到位,我国公众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严重不足,甚至根本没有文物保护的意识。在接触到具体文物时不能对其进行保护,反而试图在其中谋取利益,导致文物的流失和损毁。
(四)经济开发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经济建设上,因此对其它方面的工作有所忽略。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由于经济建设工作需要利用和开发土地,就使得很多的古宅古屋面临着毁坏的命运,这样的情况下文物保护工作往往让步于经济发展。文物保护机构没有权力以及相应的能力去进行文物保护。
二、改进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策略
(一)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由于文物保护法规的不完善而对文物保护工作造成的困境十分明显。因此,应该努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创建在新形势下极具意义,是文物保护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立法部门与文物部门应该共同努力,探讨协作,尽可能快的完成与文物保护法相匹配的各项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改进法律法规的内容,使之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对其进行合理安排,充分落实具体的文物保护工作。
(二)改进管理体制,加大经费的投入
文物管理保护部门的体制应该进行改革,精简机构,遣散专业素质低下的工作人员,把工作岗位留给真正能在文物保护中发挥作用的专业人才。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有着一定要求,因此除了选拔专业人才补充到文物保护部门之外,还要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准备专业的人才队伍。除此之外,还应该给予文物管理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上的决策权和相应的执法权力,以便落实文物保护的工作。同时在经费投入方面,地方财政部门要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财政支出,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充足的活动经费,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利用这些资金改善相关工作者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人人有责。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帮助和支持。要想让社会公众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帮助,就必须开展相关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来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的宣传活动要从政府部门内部到社会各层全面开展,广泛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展览、演出等活动来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利用新闻报道、网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正确处理经济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文物的保护,是为了让其价值最大化,实质上也是一种开发行为。因此,文物保护工作不能单纯的进行保护,要结合具体实际,对其进行适度的经济开发,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努力达到有效保护文物、合理利用文物以及加强文物管理的工作目标。三、结语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各方条件的配合,解决阻碍文物保护的各项难题。无论是法律法规的制定、管理体制革新,还是开展宣传等活动都会对文物保护工作产生促进效果,只有注意这些方面的问题,才能将基层文物保护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瑞林.试谈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困境及对策[J].菏泽学院学报,2013(1).
[2]贾国民.浅谈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2(20).